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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攀枝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关于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2日至4月23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整改“回头看”,2021年7月29日,巡察组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钉钉子精神缺乏,寻找可调整房源办法不多,仍在面积严重超标的市军休所过渡办公。
整改进展情况:2019年3月12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建之初,结合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接访场所有关要求以及市军休所、劳动大厦等实际情况,经请示市政府同意(攀退役军人〔2019〕4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办公场所临时调整到市军休所过渡使用,期间不改变军休所原有设施和功能,并向市纪委监委机关备案。
2020年9月7日,在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第一时间向市政府请示调整办公场所(攀退役军人〔2020〕31号),市政府副秘书长签批“请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提出意见”。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研究后,向市政府请示“已无房安置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而且我中心又暂无房源,建议待下一步有合适房源后,由我中心再作统筹安排”(攀机服〔2020〕65号),时任分管副市长、常务副市长先后签字同意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意见。
2021年8月,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回头看”意见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积极与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对接,并请房地产科现场指导整改,现已封闭办公室内的卫生间8间,调整局领导办公室3间,已完成整改。
二、市军休所新址建设项目2020年8月12日向市审计局投资科补报项目资料后,尚未完成竣工决算审计。
整改进展情况:积极主动协调审计、财政等部门,按攀财投〔2018〕50号有关规定,四川华光会计师事务所对市军休所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进行审核,2021年8月24日,四川华光会计师事务所完成审计,并出具报告(川华会〔2021〕149号),认为“市军休所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结算、项目核算管理、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管理、交付使用资产等合规、合理”,已完成整改。
三、市军供站等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尚未轮岗交流。
整改进展情况: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程膑以及时任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田川已多次向市委组织部报告干部交流事宜,市委组织部反馈拟于近期调整交流,正在整改。
四、基层党组织基础工作薄弱,“十规范”要求未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开展不规范,支部记录不完整,支部信息、党费交纳情况、积极分子名单等内容空白,部分月份未见支委会、党员大会会议记录和主题党日活动等记录。
整改进展情况:制定《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八条措施》,对党支部各项基础工作进行再规范再明确。规范使用党支部记录本,现已对机关党支部2020年9月8日研究确定的1名入党积极分子基本信息、2021年度1-10月党费收缴明细、支部会议记录、党员大会记录、主题党日活动等进行补充完善,部分活动开展情况还收集简报、图片等资料统一存档。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五、核实反映***同志的问题无相关记录。
整改进展情况:2019年11月25日,经局党组同意,阙川宁、梁川、李敏(财务人员)、黄旭四名同志组成调查组与相关同志,在局三楼小会议室当面核实相关情况(谈话全程录音)。该同志当场表明不是实名举报且否认考察谈话中的表述,随后就***同志相关工作表现予以叙述,提到:一是一次因为搬办公室事情,没有注意语言沟通方式,与其他人员发生了争吵;二是因为一次相关同志所在科室的同事请假没有批准,该同事就对相关同志有意见,然后产生*** 同志“挑拨离间”等声音。
调查组反复向相关同志核实是否有其他情况或线索,其回答均说不知道,调查组认为相关同志反映的问题与之前考察谈话叙述不一致,并一再否认之前的说法,且没有其他线索,可以结束调查。随后,如实将相关调查情况向局党组报告。
2019年11月29日,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第23次党组会议上,听取了《关于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干部提拔考察反映问题处置情况的报告》,干部考察组提出建议:结合干部考察谈话过程中无其他同志提出存在问题,以及在调查过程中相关同志否定之前说法,并且没有相关线索等实际情况,建议干部提拔继续按程序向前推进。局党组原则同意该报告和建议。
2019年12月10日,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第24次党组会议上,局党组审议并讨论《关于***同志任职的请示》,同意***同志任职。随后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信访举报。
现已重新整理调查核实原始资料,原调查组阙川宁、梁川、李敏、黄旭等四名成员对档案资料进行签字认定,并将调查录音、谈话记录复印件等资料收集存档,已完成整改。
六、市军供站党支部书记、站长覃瀚违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纪律,党组会议未见研究取消其年度考核评优资格的记录。
整改进展情况:2020年2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向市上报了2019年度所属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结果,其中覃瀚同志为优秀等次。
2020年3月,覃瀚同志违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纪律事实呈现后,局党组及时向市事业管理科汇报,建议取消覃瀚同志优秀等次。当时市事业管理科答复考核结果已经过会且是根据2019年度的工作表现得出的评定结果,不予同意取消,应考虑取消当年度即2020年度评优资格。
2021年1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根据《攀枝花市党委(党组)、领导干部日常监管“红黄牌”预警处置办法(试行)》规定,对覃瀚同志扣两分处理。
2021年3月2日,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第12次党组会议上,局党组依据覃瀚同志违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纪律事实以及市的答复意见,取消市军供站班子2020年度评为“好”及覃瀚同志本人考核评优资格。现已将相关资料重新收集归档,已完成整改。
七、党组主体责任不明、履职不清,其他班子成员2020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共用一张清单,未根据各自分管领域职责分别制定清单。
整改进展情况:2020年12月,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根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不再单独制定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三张责任清单,相关内容全部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随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制定了有针对性、差别化的《中共攀枝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2021年5月,对清单进行了修订。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八、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成员备案不够及时。
整改进展情况:2021年3月16日,时任党组成员、副局长雷建琪同志晋升二级调研员、免去党组成员以后,及时将党组成员、副局长孙晓蓉同志对应调整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并向市委宣传部备案;8月2日,时任党组书记、局长田川同志“退二线”后,及时将党组书记、局长程膑同志对应调整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并向市委宣传部备案,已完成整改。
九、个别干部人事档案不完整,缺2015版干部履历表。
整改进展情况:巡察意见反馈后,已按要求组织1名缺失2015版干部履历表的同志,进行补填报。同时举一反三,在全局开展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和事业单位骨干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对发现的干部档案问题进行系统梳理,进行补充完善,已完成整改。
十、干部人事会议记录本中,党组会议记录无报告人陈述事项和纪检组表态,整理干部人事记录滞后。
整改进展情况:按要求跟进整理干部人事记录,在相应议题中标明“具体讨论内容见人事议题记录本”,同时完善纪检组表态,已完成整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12-3304573;邮政地址:攀枝花市东区佳兴路88号;电子邮箱:475781089@qq.com。
中共攀枝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