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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4个方面]中共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安排,2020年9月16日至11月10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省法院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并于2021年2月 5日反馈了巡视意见。省法院党组严格按照省委巡视组要求,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对省法院党组和广大干警“两个维护”自觉性和坚定性的一次集中检验,强化政治担当,扛起主体责任,坚持高站位部署、高标准谋划、高质量推进,扎实有效推动巡视整改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省委巡视整改情况予以通报。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

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客观中肯,完全符合实际,省法院党组诚恳接受。巡视反馈后,省法院党组从讲政治的高度,正视管党治党、队伍管理、工作机制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政治上看问题、从自身上找差距、从主观上挖根源,从紧从严从实抓好巡视“后半篇文章”,使整改过程成为解决问题、破除顽疾、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过程,努力以巡视整改工作高质量推动全省法院发展高质量。

(一)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省法院党组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深化对政治巡视的理解认识,更加明确了巡视整改方向和要求。2月8日,省法院党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党组扩大会,党组书记胡道才要求从讲政治高度严肃对待巡视整改,狠抓整改落实,确保巡视整改取得实效;5月18日,省法院党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所有领导都首先把自身摆进去,从政治思想、主体责任、工作作风等查找原因,按照“深挖一层、细查一遍”的标准和“三个摆进去”的原则,切实增强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坚持高位推动。迅速成立党组书记胡道才任组长、党组副书记王树茂任副组长、其他院领导任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成立办公室,负责统筹推动整改、督导检查等工作,形成党组全面负责、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班子成员分工负责、整改办统筹督导、职能部门落实见效、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检查的整改工作格局。统筹推进落实。2月18日至3月2日,先后召开党组会、巡视整改任务交办会,逐项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认真研究制定《整改任务分解方案》《巡视整改工作方案》及《整改台账》,细化出4个方面34项具体整改任务,明晰“三个清单”,确保整改可量化、可督查、可问责。层层压实责任。巡视整改任务分解后,按照“任务有分工、责任无例外,任务有轻重、责任无大小”工作要求,班子成员采取专题会议、实地调研等形式,分别对牵头负责的整改事项和分管部门整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集中督导。

(三)完善工作机制,严实推进整改。实行工作例会、情况通报、进展调度、整改评估、上下联动“五项制度”,统筹有序推进整改工作。省法院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实地督导、突击抽查等多种形式,组织集中督导检查,掌握整改进度,推动形成整改合力。整改办及时总结通报、对账盘点,问题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并梳理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向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报告。针对重视不够、推进缓慢、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点对点”常态化督促指导、实地督察或约谈提醒持续传导压力。

(四)坚持举一反三,深化整改实效。省法院党组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通过巡视反馈的问题以点带面、由表及里、纠建并举,既注重立行立改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又注重延伸整改解决全省法院系统同类问题,先后制定或修订涉及党组自身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审判执行、选人用人、意识形态等工作制度。

二、坚持真改实改,从紧从严从实抓好整改落实

经过三个多月的集中整改,省法院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目前《巡视整改方案》确定的34个问题,已完成29个,完成率为85.3%。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履行审判机关职责使命”方面的整改

1.“理论武装”方面

(1)关于学习存在为学而学,以读代学”的问题

整改情况:省法院党组将逐级压实责任作为解决理论学习形式化、表面化问题的重要抓手,通过督促检查等方式,推动全省法院各级党组织及党组织书记担起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站在讲政治高度推动第一议题制度见到实效。一是完善制度机制。研究制定《加强省法院党组自身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通知》,明确将落实第一议题学习方式和学习效果纳入党建工作考核和党组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加强对法官学院等直属单位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检查督促,推动省法院党组及机关各党支部、直属单位党委(党组)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二是狠抓贯彻落实。今年以来,省法院党组会、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等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指示24次38篇,举办专题辅导4次、集体研讨12次,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三是拓展学习形式。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党组采取集中研讨辨析、到何家冲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接受党性教育等方式,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党组书记、党组副书记、党组成员带头为党员干警讲授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党课,机关各党支部也以多种方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党史学习教育主题活动。四是持续激发学习热情。在省法院政务网开设党史学习教育及“我为群众办实事”专栏,发布稿件1100余篇;在图书中心设立“党史学习教育专区”,及时为党员干警购买学习资料;组织干警用好学习强国、河南干部网络学院等学习平台,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完成情况:已完成。

(2)关于“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坚决,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乡村振兴战略进展缓慢,人民法庭建设没能与时俱进,司法服务保障作用发挥不充分;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重要指示意识不强,没能主动站位大局,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的问题

整改情况:着力解决“人民法庭司法服务保障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一是制定《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指引》,明确人民法庭参与社会治理的基本路径,促进提升全省人民法庭参与市域治理、基层治理、乡村治理、诉源治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二是通过召开工作推进会、实地督导等方式,立足省情,推动完成人民法庭职能调整,目前全省已设立140个专业化法庭,涵盖道交、家事、知产、金融、劳动争议等19种类型;设立88个“立审执一体化”法庭,让群众参与诉讼省时、省力、省钱。

着力解决“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没能主动站位大局”问题。一是加强金融风险预警。对全省法院近三年办理的涉金融机构案件进行研判分析,形成《2020年度我省涉金融机构首次执行案件情况分析报告》《近三年农村信用社案件分析报告》,及时就个案或类案风险,向相关金融单位和行业监管机构发出司法建议,提示预警金融风险,促进金融机构合规经营;及时通过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四年来全省法院50余万件民间借贷案件评查结果,向全社会提示民间借贷风险,规范保护民间金融秩序。二是抓好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成立由省法院、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保监局、河南证监局共同参与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形成金融纠纷诉前化解、诉中调解、诉后和解的合力。三是构建专业化金融审判队伍。组织全省百余名法官线上参加“中原法治大讲堂”培训,6批次参加金融审判等专题培训班,编发金融审判质效、类案指导等情况通报,努力打造一支既懂金融又懂法律的复合型金融法官队伍。

完成情况:已完成。

2.“在维护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方面

(3)关于“少数干警有单纯、机械司法思想,在案件办理中适用法律与执行党的政策融合不够,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脱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教育引导。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党组书记以“回望来路,不忘初心,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忠实践行者”为题,带头讲授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党课,教育引导全省法院干警在学习百年党史中感悟精神力量,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组织“青春心向党法徽添光彩”青年干警微党课展示活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强化政治机关意识。二是深化政治轮训。采取集中培训、辅导讲座、在线学习等形式,开展全员政治轮训,推动广大法官树牢“没有脱离政治的单纯业务,也没有脱离业务的抽象政治”的理念,善于从政治上看待问题、判断形势、审视具体案件。

完成情况:已完成。

(4)关于“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主体责任。明确全省各级法院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重大事项报告工作负总责;党组织其他成员按照分工承担相应责任。二是严格规范落实。要求全省法院把重大事项报告作为重要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今年以来,省法院就党的建设、审判执行、重大案事件等,及时向省委、省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切实把党的领导落到实处。三是完善制度规定。修订《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通知》,确保请示报告工作及时、全面、规范、有序。四是严肃问责。对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的,或者报告内容不实、信息不准的,视情对下级法院党组和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完成情况:已完成。

(5)关于“对中基层法院监督指导职能有所弱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省法院党组坚决扛稳抓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从单纯管案向管案、管事、管人相结合转变,严格依法规范完善工作机制,将全面从严治党的触角延伸到中基层法院。一是加大干部协管力度。配合省委组织部做好分批次交流轮岗相关工作;对省辖市委提出的中院班子交流调整认真审核、提出建议。二是不断改善法院班子结构。指导中院党组向党委组织部门汇报,充实相对年轻的优秀干部进班子;会同省委组织部到新乡等地就法检两院领导班子老化问题进行调研,为换届工作做好准备。三是加强审判执行监督指导。各审判执行业务部门定期召开条线业务会、发改案件讲评会,定期分析全省法院审执运行态势和质效并下发通报;召开年度重点工作推进会,对审判执行质效存在问题的法院及时点名提醒,督促提升审判执行质效。四是加强党建指导工作。研究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法院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举办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增强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

完成情况:已完成。

(6)关于“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办好破产案件,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成效不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畅通破产立案渠道。制定《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的工作指引》,对符合法定破产条件的依法受理,不在法律规定之外设置附加条件。今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受理破产案件183件。二是提升破产审判质效。发布典型案例10件,指导全省法院公正、高效办理案件。今年以来,审结破产案件143件,其中审结长期未结破产案件60件。三是制定《破产重整案件办理指引》指导有关法院做好重点企业重整或预重整工作。今年以来,重整案件收、结案数均为39件,同比提升6.1个、11.4个百分点,破产重整制度挽救危困企业的价值进一步彰显。四是稳步推进府院联动机制建设。积极推动在省一级建立企业破产工作府院联动机制,已被省深改小组纳入由省领导领衔推动的重大改革事项。

完成情况:已完成。

3.“落实‘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方面

(7)关于“破解司法难题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措施:着力解决“立案难依然存在”问题。一是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制定《全省法院立案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针对压案不立、拖延立案等问题,在全省法院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共督办立案问题投诉44件。二是大力推进网上立案。每月通报各级法院网上立案数据。今年1—4月,全省法院共网上立案49.4万件,网上立案率79.7%。三是加强监督指导。健全立案月通报制度,强化检查督促,对今年1月份收案环比数据异常的9家法院的电子卷宗进行抽查,对去年底控制立案、迟滞立案问题突出的两个基层法院进行问责。

着力解决“审判质效有待提升”问题。一是强化通报评查。今年以来,下发审判执行质效分析通报6期,并就存在的问题发函督促;与队伍教育整顿协同发力,已评查重点案件64件、教育整顿办移交线索44条。二是完善质效指标体系。提升案件质量指标权重,促进全省法院努力提升一审案件质量,指导中级法院强化二审监督纠错和矛盾化解职能,努力减少申诉、信访案件。三是加强对下业务指导。建立发改案件、指令再审案件沟通平台,实现上下级法院无缝沟通、案件及时移转。四是提升司法公开工作水平。今年以来,全省法院庭审公开率、流程信息有效公开率同比分别上升13个、12.3个百分点,裁判文书公开率保持在90%以上。截至目前,全省法院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一审服判息诉率均居全国第一方阵。

着力解决“基本解决执行难成色不足”问题。一是组织开展执行专项整治。制定下发《执行条线顽瘴痼疾专项整治项目化方案》,省法院组织对长期未结案件进行评查,并挂牌督办;开展“反消极执行拖延执行专项整治”,梳理出20种消极执行情形作为整治重点,组织全省法院自查自纠,坚决纠治有财产案件消极执行问题;主动将25万件终本案件信息移交检察机关,以外部监督倒逼执行规范。二是全面推进执行监督。将全省三级法院执行局长电话向社会公开,组织三级法院分管院领导、执行局长接访,解决当事人合理合法诉求。三是健全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律师调查令应用工作的意见》《加强执行审限管理的通知》等多份规范性文件,推动执行工作常态化规范化运行。与2020年相比,今年以来全省法院重要执行质效指标位次均有提升,实际执行到位率提升8个位次,法定期限内结案率提升13个位次,进入全国第一方阵。

完成情况:已完成。

(8)关于“监管个案公正审理有盲点”的问题

整改情况:着力解决“对个案严重超审限问题不够重视”问题。一是加快清理进度。对省委巡视反馈中的三年以上久押不决案件10件30人,逐案建立台账、查清原因,虽均有法定事由,仍与有关机关、地方加强协作,分批次推动清理,目前已清理8件21人,剩余的1件发回郑州中院重审,1件因案情疑难复杂、被告人数较多等法定事由,省法院已明确指导和督促责任领导,确保尽快办结。二是严格审限管理。对确需办理审限延长或扣除审限手续的进行严格审查,对审理时间较长仍未审结的或者临近超审限的案件,及时提醒督促。我省法院是全国长期未结案件数量最少的省份之一。

着力解决“个别冤假错案产生了‘100—1=0’的不良影响”问题。完善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发生的制度机制,一是着力打造“河南版”的证据标准指引体系,已完成第三批75类案件证据标准指引的调研论证。二是在郑州、开封、新乡试点分两批推行27类案件在“河南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上线办理。

完成情况:第1项正在推进中,其它已完成。

(9)关于“诉源治理成效不明显,矛盾纠纷实质解决不理想”的问题

整改情况:着力解决“诉源治理成效不明显”问题。一是争取党委支持,将民事、行政案件万人成讼率纳入平安建设考核,参与起草我省《矛盾纠纷预防和多元化解促进条例》,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二是加强督促指导,通过月通报、季讲评制度,督促各级法院提升多元化解效果。同时,督促基层法院扩大特邀调解组织、调解员规模。三是加大对诉前调解的考核力度,引导全省法院真正把诉前调解案件成功消化在诉前。今年1—4月,全省法院调解平台共分流调解案件22.6万件,调解成功9.5万件,均居全国前列。

着力解决“矛盾纠纷实质解决不理想”问题。一是提升办案质效,修改完善考核评价方案,将服判息诉率、案访比等指标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促使更加重视办案质效和矛盾化解。二是推动纠纷一站式化解,将多元解纷、诉调对接、速裁快审工作整合到诉讼服务中心,努力实现纠纷多元集中实质化解。三是推动将信访案件“重复访”、信访量、办理周期等指标纳入年度平安建设考核,推动信访责任制落实。

完成情况:持续整改中。

4.“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0)关于“落实‘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有欠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全省法院2021年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及分工方案》,细化各部门责任。二是深化繁简分流。今年1—3月,全省法院民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民事小额程序适用率同比分别上升13.4个、3.6个百分点。三是加强审判管理。修订完善加强审判管理、规范案卷移转等制度文件,实现审判、执行节点全流程监控。四是压缩执行周期。完善落实执行协作联动机制,加大涉党政机关案件执行力度。今年1—4月,全省法院执行案件结案平均用时66.78天,较2020年、2019年分别减少57.54天、21.6天。五是提升立案效率。将“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为律师提供一码通服务”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暨2021年爱民实践服务承诺活动事项,努力为企业、律师等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六是推进电子送达。自2020年6月份上线以来,已电子送达110.4万次。七是发布典型案例。围绕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省法院发布典型案例44个、中基层法院发布150余个,其中省建设集团破产重整案被评为2020年度“十大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十大商事法治典型案例”。八是推动建立涉企错案甄别纠正长效机制。今年以来,全省法院通过再审程序纠正涉企民事案件98件、行政案件5件、调撤7件,对45名涉企刑事案件被告人采取非羁押措施。2020年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我省郑州、洛阳、许昌三个城市参评,评价报告显示,郑州、洛阳、许昌总分均处于优秀档次,其中,郑州“办理破产”得分排名20位,洛阳“执行合同”得分排名20位,均处于优异档次,为该项指标标杆城市。

完成情况:已完成。

(11)关于“少数扫黑除恶案件办案效率不高,监督指导不够有力,一些法院把关不严”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涉及的34起案件进行梳理督办。截至目前,33起已审结,1起案件庭前会议和开庭审理准备工作已就绪,将在报请省扫黑办同意后指导相关法院快审快结。二是加快黑恶案件办理进度。下发《促请加快涉黑恶存量案件审理进度的函》,要求各中院6月30日前完成清结工作。巡视反馈以来,全省法院共审结一、二审涉黑恶案件51件、89件;截至目前,2020年12月31日前受理的案件中,除2起因补充侦查、被告人因病推迟开庭等原因未结外,其余案件均已审结。三是加强对全省法院扫黑除恶案件的监督指导。今年以来,省法院共对17起黑恶案件通过点对点指导,帮助下级法院提升黑恶案件审判质量,防止“拔高”或“降格”。省法院被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评为全国扫黑除恶先进单位,两名同志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在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大会上,全省法院共30个集体、81名个人、4个办案团队受到表彰。

完成情况:第1项正在推进中,其它已完成。

(12)关于“推动司法改革统筹兼顾、攻坚克难不够,审判权力运行体系不够完善,监督管理仍有漏洞;司法改革项目推进不平衡,推进省以下人财物统管改革主动作为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健全完善司法权制约监督体系工作指引(试行)》,建立与新型审判权运行机制相适应的司法权制约监督体系。二是细化“四类案件”类型,完善“四类案件”标注配置,开通“四类案件”事中监管信息化平台,定期通报监管情况,提升信息化规范化监管实效。三是将推进高、中级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列入本年度司法改革要点,明确责任部门。四是积极向省委汇报,对推进省以下法院人财物统管中存在的问题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并及时推动解决。起草《河南省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讨论稿)》报送省委政法委,拟由省委政法委牵头,与检察、人社、财政等部门联签出台。

完成情况:持续整改中。

(1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有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意识形态教育。深化“两个坚持”专题教育,引导干警自觉抵制错误思潮侵袭,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二是加强舆情防范处置。每天监测会商舆情,处置负面信息237条、消除舆情隐患33个;组织对重大敏感案事件风险排查,按照“三同步”要求,加强重大敏感舆情应对处置,及时妥善处置舆情。三是层层传导压力。制定下发《加强和改进全省法院基层党的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各中院党组定期向省法院党组报告履行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作为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并强化考核,推动各中院党组扛稳抓牢主体责任。

完成情况:已完成。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的整改

1.“落实主体责任”方面

(14)关于“未按中央、省委最新要求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对司法改革后审判廉政风险转移分散情况应对不足,没有及时排查廉政风险点和建立长效监督机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主体责任。研究制定省法院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领导班子、党组书记、班子其他成员责任,凡涉及党风廉政建设重要事项均经党组会研究;2月23日召开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视频会议,党组书记胡道才在会上提出明确要求,并先后在全省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动员会等重要会议上,对党风廉政建设作出部署安排,逐级压实责任。二是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先后制定《关于规范合议庭运行的意见》《重点案件评查办理规程》等制度规定,进一步强化院庭长对“四类案件”的监督管理,发挥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统一裁判尺度功能作用,落实类案检索制度,建立廉政风险提示预警制度,持续加大司法公开力度,不断建立健全长效监督机制。三是持续巩固整顿成果。总结三门峡中院、灵宝市法院教育整顿试点工作,编印《工作简报》下发全省法院,同时对试点法院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四是认真谋划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梳理全省法院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河南省法院系统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方案》,灵活采取“5+X”形式,督促指导中基层法院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扎实开展。五是多措并举组织督导检查。采取司法巡查、审务督察、个案评查等方式对全省法院队伍建设、审判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配合省辖市委对中院进行巡察,从源头上杜绝问题发生。

完成情况:已完成。

(15)关于“‘三个规定’执行不够到位,部分法院的报告数量与法院的干警人数、案件受理数、违纪违法人数等不相匹配,填报数据的准确性有待提升”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三个规定”学习培训,明确应当记录事项清单,实行平台信息保密管理,建立跨级直报制度,切实解决不愿报、不会报、不敢报问题。2021年1至4月,全省法院在“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上登记信息数量居全国第一。二是建立常态化通报、约谈制度,对2020年第四季度“零报告”的9个法院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2021年1月份又出现“零报告”的12个基层法院,通报全省法院并责令主要负责人写出情况说明。2021年2月以来,全省法院已无“零报告”现象。三是开展违反“三个规定”专项整治,组织对2019年以来的举报线索、违纪违法案件,以及涉黑涉恶、职务犯罪等案件进行全面倒查,对相关责任人作出相应处理。

完成情况:已完成。

(16)关于“以案促改力度不够,未成立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没有做到逢案必改,建章立制补短板不够,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三不’还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派驻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省法院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二是认真整改。督察局和服务中心分别召开支部会议,以本部门干警违纪违法案件为典型,认真开展以案促改,派驻纪检监察组派员到会点评指导。三是深入推进。每年都形成《全省法院干警违纪违法情况分析报告》,在年初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专题通报,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四是注重建章立制。制定《省法院健全完善司法权制约监督工作指引》,把解决好法院工作和队伍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同健全完善管人、管案、管事的监督制约机制紧密结合。

完成情况:已完成。

2.“监督执纪问责”方面

(17)关于“政治监督聚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派驻纪检监察组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首先从政治上看”等一系列重要论述,提高政治站位。二是在监督执纪工作中将违反政治纪律问题置于首位,目前,派驻纪检监察组在查办案件中注重深挖问题背后政治根源,已对个案中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问题进行了重点查处。

完成情况:已完成。

(18)关于“日常监督有盲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关键少数”和重大事项监督。严格落实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参加党组会、列席审委会制度,建立完善省法院重大事项、党组重要决议向纪检监察组通报制度,严格党风廉政意见审核回复制度。二是提高监督智能化水平。依托智能化审务督察系统,对全省法院纪律作风、审判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法院立即整改。

完成情况:已完成。

(19)关于“执纪问责存在宽松软”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业务学习,强化办案程序意识,把准执纪量纪尺度。二是持续严肃执纪问责,省法院党组大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不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省委巡视整改以来,派驻纪检监察组已立案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

完成情况:已完成。

3.“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廉洁风险防控”方面

(20)关于“审判廉政风险较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以案促改。梳理近三年全省法院违纪违法情况,深入分析审判执行岗位廉政风险高的原因,编发案例通报,制定并立即开展“隆庆祥”案件以案促改方案,在第一批教育整顿期间三级法院联动整改,警示教育干警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二是着力解决审判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将压案不立、办案超审限、滥用自由裁量权、执行行为不规范等审判执行领域突出问题作为顽瘴痼疾,印发《专项整治方案》,指导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三是持续加强审判执行权力运行体系建设。健全关键岗位、重点岗位干警定期轮岗交流制度,完善院庭长监管清单及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权责清单,制定《健全完善司法权制约监督工作指引》,把解决好法院工作和队伍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同健全完善管人、管案、管事的监督制约机制紧密结合。

完成情况:已完成。

(21)关于“重大项目监管、资产管理有漏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重大项目监管”方面的问题。修订《院机关招标采购方法》,成立院机关重要项目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与,加强对重要项目立项及招标采购的监管指导;严格落实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意向、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定,对预算100万以上的项目采购意向,除按要求在省政府采购网公示外,提前在本院内网公示。二是关于“重大资金使用”方面的问题。严格执行《院机关招标采购方法》,对部门提出的相关项目需求,根据党组会通过的项目采购预算,区分不同情况组织采购。三是关于“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省法院通过信息采集、现场走访、政策咨询等多种方式,对历史遗留问题涉及的公有住房住户进行核查,因公产房遗留问题时间长,情况复杂,目前已提出处置意见并报事管局研究中。

完成情况:第2、3项正在推进中,其它已完成。

(22)关于“智慧法院建设有风险隐患”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省法院智慧法院项目建设规范》,明确合同资金支付规范和违约责任处理,确保项目从立项招标到验收付款整个阶段程序化规范化运行。二是全面梳理省法院已建信息化建设项目,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进行认真整改。

完成情况:已完成。

4.“作风建设”方面

(23)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深入学习中央及省委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文件精神,深刻认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危害及表现。二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通过审务督察、司法巡查等方式,强化对“冷硬横推”“吃拿卡要”“庸懒散奢”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整改力度,督促司法作风持续好转。三是扎实开展“邀请群众进法院旁听庭审”活动,及时公开审理期限、送达、结案等重要信息,保障当事人及时知悉案件情况。

完成情况:已完成。

(24)关于“因公出国培训、调研存在未因事定人和‘照顾性’出访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下发《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实施办法》,加强审核、报批和管理,从制度上防止因事定人和“照顾性”出访问题。二是经请示最高法院,将法官学院人员出访纳入机关人员出访统筹安排,进一步规范出访管理。

完成情况:已完成。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的整改

1.“班子凝聚力、战斗力”方面

(25)关于“党组在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方面动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规范意见。研究出台《加强省法院党组自身建设的意见》,制定5个方面16条具体举措,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二是提升把方向的意识和能力。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高质量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坚持一切工作首先从政治上看,不断提升党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三是充分发挥服务大局职能作用。今年以来,已审执结案件94.2万件,居全国法院第4位,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河南、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助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等提供更加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四是建立上级机关和院党组决定事项督查督办流程。通过检查督促、反馈协调等方式,推动中央及省委、最高法院、省委政法委安排部署和院党组各项决策落到实处。

完成情况:已完成。

(26)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民主生活会辣味不足,与‘兰考标准’有距离”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开展学习教育。认真学习领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要求,进一步明确召开民主生活会的程序、规范和要求。二是认真做好会前准备工作。4月上旬,就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向班子成员进行预告,并研究制定方案,围绕5个方面提出明确具体要求。巡视反馈伊始,要求班子成员利用会前近两个月时间,认真开展会前学习、谈心谈话、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等。在机关院内设置征集意见箱等无记名方式,征求干警意见建议30余条。三是严把质量关口。按照“三个摆进去”要求,党组书记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撰写个人发言提纲。会前,党组书记认真审核全体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对照征求意见修改。四是高质量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5月18日,省法院党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兰考标准”,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当场提出批评意见79条,做到了直奔主题、直面问题、直击要害。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和省委政法委领导到场指导,一致认为,此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对标“兰考标准”,开展批评直来直去、有辣味,取得了预期效果。

完成情况:已完成。

2.“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27)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用人导向不够鲜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考核体系。研究出台《机关从事业务指导及调研案例成果等折算工作量办法》《书记员工作规范及量化考核办法》,修订完善《法官员额退出交流实施办法》《机关员额法官、审判辅助和司法行政人员绩效考核办法》《机关案件工作量折算办法》,区分岗位类别和人员构成,建立差异化指标体系,推进构建一套指标体系科学、奖惩激励有效的评价体系。二是全面实施考评。建立统筹审判质效、干部人事、出勤考核为一体的绩效考核系统,自动提取员额法官工作业绩;坚持季度考核,严格考核等次,未完成工作任务的扣发绩效奖金,真正实现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有差别。三是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与法官入额、职级晋升、评优评先挂钩。巡视整改以来,1名存在严重超审限问题的法官被责令退出员额,5名未完成办案量的员额法官、3名违反工作纪律的干警被暂缓晋级;同时,根据人岗匹配度,对7名同志进行岗位交流。

完成情况:已完成。

(28)关于“执行党组议事决策规则不够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中共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工作规则》,增加“党组会讨论和决定干部任免、干部处分等事项时,可以征询列席党组会的非党组成员意见,但列席党组会的非党组成员不能参与表决”,并严格执行。二是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任职试用期制度,对巡视以来提拔的7名综合部门副职,在任职文件中注明一年任职试用期。试用期满后按规定进行任职考核,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

完成情况:已完成。

(29)关于“中层干部年龄老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适应新时代要求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实施意见》,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今年院机关提拔的18名中层副职中“80后”11名,部门副职“80后”年轻干部占比达23.6%,干部队伍结构得到优化。二是有计划逐年选拔任用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力争到2025年,院机关部门正职中40岁左右年轻干部比例达到15%,部门副职中年轻干部比例在现有基础上实现较大幅度提升。三是注重发现培养,建立发现识别优秀年轻干部的常态化机制,注重在承办重大案件、完成重大任务、面临重大考验的实践中发现和培养优秀年轻干部。四是加强后备力量补充,新招录8名30岁以下公务员、公开选调3名优秀年轻调研人才,一批年纪轻、学历高、能力强的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院机关。

完成情况:已完成。

(30)关于“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后,党组对干部关心关爱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选人用人导向。今年选拔任用的18名中层副职年纪轻、能力强、敢担当、作风正,树立了鲜明的用人导向,激励广大干部撸起袖子加油干。二是积极营造宽松工作环境。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委关于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的各项要求,出台法官权益保障工作流程,制定为法官依法履职营造良好环境十项措施,及时为受到打击报复和恶意举报的法官澄清正名,让干部身累心不累、吃苦不吃亏。三是充分释放改革红利。用足用好法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职务与职级并行等政策,充分调动各类人员工作积极性。四是对务实重干的干部进行表彰奖励五是进一步关心关爱干部。高度关注干警心理健康,认真落实“七必谈”制度,有针对性做好教育疏导工作;积极落实体检、休假制度,做好患病、生活困难干警的关爱帮扶工作,对工作在一线和艰苦岗位的干警给予政策倾斜,不断增强荣誉感、归属感、获得感。

完成情况:已完成。

3.“机关和基层党建工作”方面

(31)关于“党组带头抓党建的表率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主体责任。把党建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二是带头抓好党建。党组书记及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带头督导所在党支部严格落实各项组织生活制度,并为分管部门党员讲授党课。机关党委委员、机关纪委委员实行分包联系党支部和述职制度,参加支部组织活动,指导支部全面建设。三是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持续深化向李庆军同志学习活动,从机关各支部推选一批优秀共产党员,大力倡导他们任劳任怨、默默奉献的精神风格,让广大干警学有目标、赶有方向。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向社会公开发布“十件实事”,以为民司法实效检验党建引领成效。四是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的基础上,充分调动机关各党组织工作积极性,班子成员定期深入党支部联系点,开展形式丰富的主题党日活动,持续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完成情况:已完成。

(四)关于“落实巡视、审计整改”方面的整改

(32)关于“整改没有清仓见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着力解决“2014年省委巡视交办的问题线索仍有7件暂存未处理”问题。逐条分析研判原因,按照问题线索处置规定和调查审查程序提出处理意见,并认真落实。着力解决“对2018年中央巡视反馈的“打赢‘三大攻坚战’措施不力”,简单以2017年出台的制度和工作计划作为整改措施”问题。全面客观总结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的措施、成效,克服简单出台文件而落实不足问题,进一步加大服务保障乡村振兴、防范化解风险、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力度。

完成情况:已完成。

(33)关于“纪检组、内设监督机构、机关纪委未形成有效合力,对巡视反馈办理情况跟踪问效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形成有效监督合力。以督察局更名及职责调整为契机,理顺派驻纪检监察组、督察局、机关纪委在受理投诉举报、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加强督察检查等方面的任务分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责定位,形成协作配合合力。二是加强跟踪问效。对2014年省委巡视反馈问题进行“回头看”,并对未整改到位问题进行逐条分析梳理,做好持续整改跟踪督促工作,确保整改到位。

完成情况:已完成。

(34)关于“长效机制未建立”的问题

整改情况:着力解决“对历次巡视提出的党内政治生活、党建工作等方面问题缺乏有效措施”的问题。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正做到“红脸出汗、洗澡治病”。二是抓紧抓实党建工作。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持把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改进完善机关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用审判执行质效检验党建成效;细化“三级四岗”责任清单,推进机关党建述职评议常态化。着力解决“对历次巡视提出的干部选任方面问题缺乏有效措施”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规定。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通过调研、考核、述职述廉、谈心谈话等方式,全面系统掌握干部的德才表现、工作业绩和群众口碑,客观、真实、准确评价考察对象。二是强化任前把关。严格选人用人程序,坚决把好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持“凡提四必”;牢固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选人用人导向,切实将政治强、懂专业、敢担当、作风正的优秀干部发现和使用起来。今年以来,选拔任用的18名中层副职,各方面反映良好。三是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着力解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一是强化教育引导。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及时推送提醒短信,督促广大干警自觉遵守纪律规定。二是加强廉政风险预防和预警提醒。通过智慧法院建设和信息化大数据应用,实行全流程、全要素、全方位监督,并善于从信访投诉中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对常犯易犯问题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三是堵塞制度漏洞。在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突出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

完成情况:已完成。

经过三个多月的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省委的要求和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差距和不足,主要是个别部门和干警思想站位还不够高,未能真正从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和把握;个别整改事项质量和效果距离深化整改的要求还有差距,特别是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省法院党组将继续坚定担起整改主体责任,坚持责任不松、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以更加从紧从严从实的具体行动,不断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65763318;邮政信箱:河南省郑州市金水路东段282号(450008);电子邮箱:hnsgjrmfybgs@163.com。

中共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

2021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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