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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4个方面]中共盐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0年6月28日至7月8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综合执法局党组开展了为期11天的集中巡察,按照中共盐边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县综合执法局党组的反馈意见》的通知(盐边委巡办〔2020〕94号)要求,县综合执法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整改方案,一项一项进行研究,一条一条制定措施,一个一个狠抓整改,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整改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强化主体责任,切实抓实抓好问题整改

  

局党组在落实整改工作中,始终把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深挖问题产生的根源,坚持问题导向不遮掩不回避,落实整改到人到岗,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效的办法、最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 迅速动员部署,研究落实意见

县综合执法局迅速召开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安排部署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责任和措施,制定了《中共盐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县综合执法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的工作方案》,建立问题台账,落实党组成员责任,明确整改目标要求和整改时限。要求班子成员结合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剖析、对照检查,把涉及到自身分管工作的巡察反馈问题说清楚、谈透彻,列出问题清单,逐条提出整改措施、要求和时限,夯实整改责任,确保巡察反馈意见中的每一项问题都要得到彻底整改。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对于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局党组高度重视,态度端正,照单全收,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刘永祺同志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县综合执法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杨为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与县委第二巡察组联系并做好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期间的日常工作。在整改过程中,党组切实担负起了整改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按照职责抓好分管领域内的整改落实工作。严格对照整改方案和问题台账,针对薄弱环节强化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逐条整改,逐一销账,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制订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

  

制订了《中共盐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盐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方法步骤。对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逐项梳理、深刻剖析,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举一反三查找问题,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制订了《整改台账》,围绕4个方面21个问题和四条巡察意见,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整改措施)、责任清单(包括完成时限、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具体负责人),形成详细的整改台账,做到了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

  

局党组书记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班子其他领导同志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加强对分管科室整改工作的指导把关,责任科室各司其职,逐条对照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对整改问题逐个落实责任,逐条逐项对账销号,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

  二、突出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整改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5个)

  1.理论学习有差距。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认真、走过场、缺实效,学习不全面系统,学习形式单一,结合行业知识开展学习培训少,学用脱节。部分干部职工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不到位,认识理解不足,泛泛而读、不求甚解,讲政治、守纪律、懂规矩意识不强,没有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做实。

  整改情况:(1)始终坚持会前学习制度。充分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职工例会、局务会等按要求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一、二、三卷)、党的十九大、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民法典》,在学原著和悟原理上下足功夫;(2)转变学习方式,让党组成员带头学、带头讲成为常态,率先带头学习,重视学习,推动学习,在全系统形成主动学习、爱学习的浓厚氛围;(3)创新学习形式,利用新媒体,用好“学习强国”APP、微信工作群等载体,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等。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对意识形态工作不重视。未制定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党组未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未提供意识形态工作资料,意识形态工作几乎没有开展。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记录和会议资料,中心组未开展学习。

  整改情况:(1)印发《关于印发盐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贯彻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细则》,要求严格认真抓好贯彻落实,2020年已组织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10次,并完善中心组学习记录;(2)局党组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做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3)加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记录和资料存档工作,及时完善差缺资料,认真落实了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制度建设存在严重问题。照搬照抄、漏洞百出,各项制度的制定单位出现经信局、经商局、人社局、市建设局等等,抄袭中的疏漏比比皆是;不切实际、生搬硬套,有的规章制度中的责任机构为局党总支、局纪检组、局监察室、局离退休股等本单位根本不存在的机构;职责不清、内容不符,在本单位职责任务中出现了“煤炭粮食工作”“教育改革发展工作”等与本单位无关的内容。以上低级错误是局党组应付交差,极不重视制度建设的结果。

  整改情况:(1)通过民主测评,班子考察推荐方式,把作风好、能力强、群众拥护的同志推选到中层岗位,加强对中层干部的培训,制定岗位职责,让中层干部胜任相应管理工作,确保管理制度有效运行;(2)利用局务会、内部网络平台等加强对全局职工公文写作能力的培训;(3)加强全局职工“守纪律、提效能、强执行、做表率”的作风意识;(4)各股(室)长及分管领导对审核签文严格审查制度,层层落实,层层督导,强化制度建设。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4.脱贫攻坚工作有差距。对本局承担的脱贫帮扶任务重视不够,帮扶村的脱贫攻坚政策宣传教育引导不到位,造成部分精准贫困户对脱贫攻坚政策的认识理解不到位,过多地依赖资金、项目等“输血式”帮扶,缺乏产业、技能等“造血式”帮扶手段,产业发展后劲不足,对口帮扶责任人入户帮扶次数少。

  整改情况:(1)通过集中学习、宣传栏及入户宣传的方式加强脱贫攻坚政策宣传教育引导,花时间、花精力、花心思让贫困户充分理解、认知脱贫攻坚政策;(2)严格遵守“四个不摘”相关要求,安排干部职工与岩门村6户贫困户结成帮扶对子,制作了帮扶明白卡,督促帮扶责任人到村到户了解情况,宣传脱贫政策,帮助贫困户理清发展思路,树立脱贫信心,做到不脱贫不脱钩。以“授人渔”的方式,精心为贫困户谋出路谋发展,带动当地贫困户脱贫;(3)派出一名工作人员到岩门担任驻村干部,从 2019年7月至今严格脱产驻村,加强与贫困户沟通,了解最新情况,常态化走访联系村的贫困户、党员以及非贫困户,特别是贫困户、低保户、残疾户、五保户、边缘户以及信访户,全面加强政策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并全力协助开展脱贫攻坚工作。2020年,我局积极与帮扶牵头单位盐边县统计局共同研究,按照“一低五有”、“一超六有”标准,巩固脱贫成果,提升脱贫质量,引导群众“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的总体思路制定了2020年帮扶计划、局班子及帮扶责任共9次到岩门村开导帮扶及指导工作、帮助岩门村培养入党积极分子2人,发展党员2人,培养后备干部2人。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5.城市管理不到位。综合执法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管理机制未理顺、权责不清;执法人员自身管理不严,履职尽责不到位,带头执纪执法做表率有差距;门前五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包文明、包安全)落实不到位、执行不好;违章搭建时有发生,控增量、消存量工作有差距;清扫保洁有死角,部分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脏乱差严重;城市基础设施维护维修不及时不到位,行道树管理不缮,特别是修剪随意不规范;县城绿化美化工作落后,绿化地管理不到位,空闲地带居民随意种植现象严重。

  整改情况:(1)加大对街面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力度,规范执法形象,严格执法,逐步建立综合执法管理体制机制,理清职责,制定《综合行政执法局24项行政执法制度》,规范执法人员行为。加强巡查,在日常巡查的过程中,发现正在建设的违章建筑及时制止;(2)加强宣传,严格执行“门前五包”政策及清扫保洁工作,严格考核;加强部门联合开展违建工作,严控增量、消存量;(3)按照严控增量、逐消存量的要求进行巡查整改,截止目前共拆除城区违章构建筑物193起,及时制止违法建设行为68起,结合小区改造项目,对月潭小区违建进行拆除。2020年共拆除城区违章构建筑物2起,及时制止违法建设4起。(4)加强县城市容监管,加强城市基础设施维护维修及行道树管理;(5)通过咨询相关专业机构,加强县城美化绿化工作,城市绿地管理工作,对空闲地带加强巡查管理。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7个)

  6.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局党组及党组主要负责人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识不足,履行不到位,存在应付现象。县综合执法局新组建一年多来,未按规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未明确具体的措施和工作目标,在党组(扩大)会议上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寥寥数语,没有针对性,措施不具体;班子成员对党风廉政述责述廉重视不够,存在应付走过场现象,用个人工作总结来代替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个别班子成员2019年度述责述廉报告照抄2018年度报告,报告中还有与本年度工作不相关的近三年分管工作情况和个人2003年至2015年荣誉和奖励等情况。

  整改情况:(1)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党风廉政年度目标计划,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2)党组主要负责人分别与局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其分管股室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责任书,形成组织健全、任务落实、目标明确的工作机制。局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第一责任,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持问题导向,层层传导压力,先后同3名班子成员和4名股室负责人开展谈话,督促其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3)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规定篇目及十八大以来党的有关加强党风廉政的文件及规定,通过正面教育引导,着力增强干部职工尤其是领导干部自觉遵纪守法意识,宣传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自觉保持政治定力和惩腐定力;(4)延续“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持续开展“守纪律、提效能、强执行、做表率”活动,认真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加强督查指导。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7.党风廉政建设日常监督力度不够。党组书记未按规定认真听取班子成员汇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班子成员没有书面汇报材料,党组书记听取口头汇报后未作强调和点评,存在应付了事走过场的现象。

  整改情况:(1)制定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坚持扛牢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的政治责任,实化细化推进措施,按时调度督导,定期归纳整理各项台账资料,全面掌握工作动态,全力推动党风廉政向基层延伸;(2)制定党组书记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清单,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抓谋化、抓推进,抓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细落地落实;(3)局班子结合分管工作,主动担当担责,抓好任务分解、监督、检查、考核,结合工作实际,指导好分管工作领域中的党风廉政建设,协助党组落实好主体责任。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8.对廉政教育重视不够。形式单一,局限于学文件、传达会议精神和看警示教育片等,没有结合本单位党员干部思想意识及实际状况,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

  整改情况:(1)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方法,灵活教育载体,充分利用廉政影视片、廉政标语、廉政宣传画等平台,提高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坚持警示教育与示范教育相结合,使反腐倡廉深入人心,在全局落营造浓厚的党风廉政氛围;(2)加强政治思想教育,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党风廉政教育内容作为党员干部理论学习重点,持续强化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增强领导干部拒腐防变能力;(3)加强警示教育,通过学习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树起警示训诫防线,达到领导干部时刻保持警醒的作用。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9.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重视不够,防控工作不扎实,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中未建立部门、股室、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三本台账,未将廉政风险防控作为预防源头腐败的有力抓手。

  整改情况:(1)高度重视,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教育放在首位,开展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党纪法规全覆盖教育;(2)健全完善部门、股室、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三本台账,将廉政风险防控作为预防源头腐败的有力抓手;(3)举一反三,推动关联问题一起整改,注重抓实源头预防,针对共性问题,着眼长远长效,及时建立健全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体系、工作程序,切实堵塞制度漏洞,巩固整改成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0.文风不正,办文质量差。在县委第二巡察组进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巡察汇报会上用于汇报并向巡察组提交的《盐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工作情况汇报》材料中,出现5处错字、3处漏字、3处多字、4处错用字和1处抄袭,抄袭内容为“在谋划招商引资及商务管理发展方面,投入的时间精力较少”,抄袭内容告诉我们,报告是抄袭的经商局的;盐边综合执法党组〔2019〕20号文件,用中共盐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的“红头”来发中共盐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的通知,一个文件两个党组“文头”,此文非联合行文,看不懂到底是谁家发的文件,令人啼笑皆非。

  整改情况:(1)高度重视,于10月20日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对照检查,对号入座,主动认领,分析存在问题的根源;(2)结合单位实际,紧盯问题整改,制定整改计划,靠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扎实抓好整改落实;(3)加强职工培训学习力度,提高发文质量。实行主要文件处理专人跟踪负责,对文件传达、落实、上报等工作做好跟踪服务。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1.对公车管理不重视。车改后,县综合执法局公车保留较多,但局党组对公车管理重视不够,未结合本单位公务执法车和环卫清运车的使用和管理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可操作的有效的管理制度,现有制度是照抄照搬原县经济商务局的制度,也未建立公车使用管理台账。

  整改情况:(1)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公务车辆管理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安全意识,时刻保持警惕,克服麻痹思想。严格执行公车定点停放,专人负责、领导审批的派车措施;(2)按时公务用车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车辆安全性能,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车况良好;(3)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台账、加油管理台账等制度,管好公务用车。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2.财务管理不规范,项目管理混乱。存在多报销差旅费,车辆维修审核把关不严格,车辆管理台账不健全,项目审核把关不严格,项目合同签订要素不健全等问题(详见财务专报)。

  整改情况:(1)涉及人员退回多报销的伙食补助费840元并上缴财政;(2)加强车辆使用维护维修规范管理,健全管理台账,理顺职能职责;(3)加强财务人员以及分管领导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对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严格把关,杜绝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5个)

  13.党组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局党组对党建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在履行党建主体责任、落实党建“三张清单”、听取党建工作汇报、研究党建工作等方面有差距,完成报送县委组织部每月党建工作任务清单不及时。党建工作一定程度上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状况,没有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开展结合起来,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

  整改情况:(1)加强履行党建主体责任、落实党建“三张清单”、定期听取党建工作汇报、研究党建等工作;(2)按时报送每月党建工作任务清单;(3)提高认识,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开展相结合,同规划、同部署、同发展。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4.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走形式,对照检查不深刻,相互批评缺乏辣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度不够,蜻蜓点水,好人主义突出,你好我好大家好,自我感觉良好。“三会一课”、谈心谈话、双重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等制度落实不力、走过场。党组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间,班子成员与干部职工间未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

  整改情况:(1)加强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质量,达到“红脸出汗”效果;(2)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双重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等制度;(3)开展党组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间,班子成员与干部职工间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做到谈话有记录。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5.会议召开不规范。党组会与局务会职责交叉,召开随意,未明确党组会和局务会的研究事项范围,存在用局务会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用党组会研究决定具体行政工作的情况。

  整改情况:健全完善单位内控制度,完善党组会、局务会、职工会相关议事制度,明确各会议研究事项范围。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6.班子及队伍建设薄弱。局党组班子长期配备不齐,至巡察结束时党组成员仅有2人,不符合《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第十四条“党组成员一般设3至7人”及第九条“党员领导成员不足3人的一般不设党组”的规定;股室缺编严重,存在人员配备不足,年龄老化,专业人员缺乏及专业不对口等问题;城管执法人员严重不足,装备不齐,执法力量薄弱;数字化城市联动指挥中心、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市容环卫绿化等部门管理职能不清晰,职责交叉混乱。

  整改情况:(1)已配齐局党组成员。2020年9月22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配齐党组成员3人;(2)加强与县委组织部、编办沟通,启动盐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名空编及其下属事业单位盐边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8名空编的招聘计划,补充专业对口的年轻力量;(3)已请示县政府通过新购2辆执法车、增设20名城管协管人员及购置执法服装等方式补充执法力量及装备;(4)启动“大股室”制,将数字化城市联动指挥中心、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市容环卫绿化工作集中统一安排,协调部署,配合实行。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7. 基层党组织建设缺失。局党支部在巡察结束时仅有一名支委委员,单位于2020年5月11日研究决定补选,县委组织部于2020年6月10日检查发现该问题并提出尽快补选要求,至巡察结束时仍未补选配齐支部班子,机关基层党组织处于瘫痪状态。

  整改情况:已于2020年8月3日上报机关支部委员会补选支部委员结果的请示,并于2020年8月10日得到县直机关工委批复,同时上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目前党支部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并通过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党的建设,增强了党组织的战斗力,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新水平。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四)落实专项工作方面(4个)

  18.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涉及县综合执法局的5个问题,仅整改完成4个,尚有1个问题未整改到位,即“853户移民违规占地建房、擅自加层扩建,违建面积达4.9万平方米问题”尚未整改完成,仅处于摸底核实,制定方案阶段,违建治理无实质性进展。

  整改情况:(1)我局重视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问题,在已经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完善盐边县县城区域违法用地和违法违规建设行为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基础上,加强部门协调联动,积极谋划,齐抓共管,统筹推进。(2)桐子林镇政府、县级相关部门(单位)通过密切配合,三年来拆除违章建筑205起,及时制止违章建设行为65起,结合县城老旧小区改造,对红星小区改造的18栋房屋49户的1680余平方米、月潭小区改造的11栋房屋21户的510余平方米违章建筑进行了拆除。

  完成情况:正在整改中,长期坚持。

  19.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推进不力。工作方案不细致,分工不具体,大而化之,没有将具体任务分解落实到分管领导和责任股室。未提供示范县创建和民族宗教工作的其他相关材料。

  整改情况:(1)落实分管领导和专门工作人员负责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细化方案,责任落实到人,工作安排到人;(2)完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进机关”及配合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做好“进市场”的八进工作,补充完善资料,并按民创办要求完成资料存档工作;(3)派专人参加2020年攀枝花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及城市民族工作业务骨干研修班,通过集中授课、现场教学、座谈交流相结合的方式,启发将民族团结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党建工作、精神文明工作等有机结合,转变思路、主动作为,在创建工作上出实招、见实效。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0.依法行政工作有差距。机制不健全,行政执法立案、案件讨论、处罚等制度未建立;执法力量不足,目前从事城监执法的人员中有执法资格的只有6名(其中1名内勤,4名守点,56岁以上2名),一定程度影响了执法效率。

  整改情况:(1)加强法治建设理论研究。围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开展行政执法工作;(2)按照全县的统一部署,加强法制宣传的组织领导,积极开展普法工作。利用法制宣传日、座谈会等积极开展城市管理普法宣传,广泛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开展普法活动,不断提高对县城居民、商户依法管理的能力;(3)严格落实每月例会会前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在职工会及各项会议中坚持会前学法。安排工作人员参加民法典普法宣传讲座,推进与法治人才教育培训交流。培训提升法治队伍能力,安排工作人员参加法律培训、考试、竞赛活动;(4)逐步梳理拟定相关行政执法制度。目前拟建立制度有《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制度》、《重大行政决定事项专家咨询论证制度》等24项 ,相关制度也在进一步梳理完善;(5)参加市城管局、县司法局组织的案卷评查,通过评查,一方面学习了其他区县及县级相关部门行政执法优秀案卷,另一方面了解到我局在行政执法方面法律文书制作的不足,明确了今后的整改方向,同时向全局职工发放《攀枝花市行政执法标准化体系汇编》,要求全局职工依照该文件进行行政执法工作,逐步实现“教科书式执法”;(6)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执法证有效期限并登记备案,严格要求新进执法人员及执法证过期的人员参加执法证资格考试,获取符合规范的执法资格;(7)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城市管理队伍素质,增强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公正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的观念,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技能;(8)已请示县政府通过新购2辆执法车、增设20名城管协管人员及购置执法服装等方式补充执法力量及装备。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1.对食品安全工作重视不够。对食品安全年度考核工作准备不充分,履职不到位,在2019年度县食品安全工作考核中存在无自查报告、无评分表、未按要求上报食品宣传周资料等问题,被扣除目标绩效分0.4分。

  整改情况:(1)高度重视,认真履职,加强校园周边小摊小贩和流动商贩的规范管理,将校园周边管理工作纳入日常巡查工作中,加强巡查力度,做到早安排、早预防、早出动、早管理,着重加强上下学高峰时段的巡查力度,每天上下学时间段各巡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确保校园周边食品卫生安全,全年共整改校园周边商户违章占道经营 9 起;(2)做好餐厨垃圾收运工作,与县城内所有餐饮企业签订了《餐厨垃圾收转运协议》,要求各餐饮企业将餐厨废弃物定时投放到指定位置,由我局每天派出车辆1台次、人员2人次进行餐厨废弃物收集清运,将餐厨废弃物运送至金江垃圾发电厂做无害化处置,不得擅自处理。通过广泛宣传、加强引导等形式,要求县城内的所有餐饮企业自主签写了《承诺书》,禁止以任何方式将餐厨废弃物用于生猪饲养;(3)加强与县食安办、上级部门之间的沟通,及时报送相关印证资料及总结,确保年度考核工作不缺项漏项。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巩固整改成果,促进工作发展

  下一步,县综合执法局将按照县委巡察工作要求,继续紧盯各项整改任务,全力以赴抓整改、不折不扣抓落实,进一步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一)坚持持续整改,巩固成果。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坚决杜绝“整改完成就完事”的思想,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务求取得实效。

  (二)坚持理论学习,转换经验。充分用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学习强国等平台,不断创新学习方式,强化理论学习。坚持依法行政、按章办事,举一反三,全方面思考,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各项法律规章制度,切实用学习成果将问题转换成经验。   

  (三)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求真务实。坚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坚持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坚持不懈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不懈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真正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带头发扬钉钉子精神,不折腾、不反复,一茬接着一茬干,一棒接着一棒跑。加强工作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着力提升干部职工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若有异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812-8896132;电子邮箱:466324284@qq.com;地址:盐边县桐子林镇东环北路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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