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7月30日至9月30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政协机关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0年11月3日,巡察组向市政协机关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市政协机关党组对巡察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反复学习,吃透精神,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分解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扎实推进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落实总体情况
2020年11月3日反馈后,市政协机关党组迅速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会及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的4类15项,细分36个问题,制定97条整改措施。通过三个月的整改落实,目前已完成整改34个问题,2个问题正在整改。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期间下发整改建议通知书3件,目前已整改完成。巡察整改期间,共完善相关制度10项;追缴违规违纪资金113575元,其中,追缴党费共计8299元,涉及2015年、2016年在职人员未把津贴部分加入党费基数,重新加入津贴部分后按照党费收缴标准重新计算,涉及2017年、2018年、2020年政协机关党支部党费计算过程中存在四舍五入情况,重新计算全部进位取整,涉及2020年政协机关老干部支部党费计算过程中存在四舍五入情况,重新计算全部进位取整,以及因工作人员填写党费收缴登记表有误,5位退休同志的补缴情况。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到位,“两个责任”扛得不牢。
1.党组织核心作用不明显,组织生活落实不严格。
(1)政治理论学习不严肃。机关党组织对中心组理论学习重视不够,个人学习笔记敷衍应付、缺失严重。如存在有以大标题代替学习内容,2016年至2018年中心组学习笔记未提供,2017年1月至4月中心组学习笔记未提供现象。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制定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进一步明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学习要求等。自巡察以来,召开了3次中心组理论学习,严格按照支部书记带头,委室主任按时参加,保证理论学习质量。二是坚持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纳入中心组必学内容,确保中心组成员深入系统地学懂弄通基本原理、核心要义。三是严格、规范做好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记录,严肃会议纪律,提高会议效率。按照学习计划进行学习,依据学习内容整理学习笔记,不定期抽查学习成员的学习笔记,未发现存在笔记不完善、应付学习的人员。四是把理论学习成果作为党支部每月检查、季度督查、年底考评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员干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2)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民主生活会记录不完整。2017年“两学一做”专题民主生活会只记录会议流程,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相互批评意见等内容未记录;民主生活会材料部分缺失。如,罗某某2019年4月到政协工作以来,未提供任何民主生活会材料;李某某仅提供1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民主生活会检视材料,再无其他材料;民主生活会个人材料抄袭。如,王某某2016年8月31日与2017年1月23日两次民主生活会查摆出的主要问题内容相同;主题教育开展不扎实。市政协机关共有31名党员,仅有7名委室主任提供了个人心得体会材料,有8名党员提供问题清单,且赵某某与刘某某、刘某与刘某燕、魏某某与宗某某相互照抄。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2017年以来的民主生活会材料进行审核,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对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进行“回头看”,机关党组书记对反馈问题中涉及到的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责令照抄对照检查材料的相关科级干部做出书面检查。二是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会前,班子成员认真撰写了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并由机关党组书记严格审查。2020年11月9日,市政协机关党组召开巡查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机关党组书记率先作对照检查,带头作党性分析,班子成员依次作个人对照检查,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三是巩固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严格落实主题教育规定动作,对主题教育中开展学习活动不扎实的人员进行约谈教育,完善相关缺失材料。
2.主体责任落实不细,监督责任不严不实。
(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站位不高。2016年以来,民主生活会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深刻,对干部职工情况了解不细致、不深入,萌芽性问题提醒警示不到位,导致个别干部出现违规违纪问题。如,2017年6月,原提案委主任梅某某因隐瞒妻子违规经商办企业并对抗组织审查受到市纪委党内警告处分。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建立健全廉政约谈制度,分管领导定期对分管科室进行提醒谈话,市政协党组在12月份中旬集中开展了各委室廉政约谈活动,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春节、清明节等节前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事项进行提醒监督。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实际,认真查摆问题,强化廉政约谈效果。2021年1月25日,市政协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王国强同志在会上部署安排了机关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强调班子成员、及各委室主任要强化工作措施,扎实推进廉政工作,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严格落实各项监督措施。三是加强对廉政风险的日常监督和群众监督,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落实机关党组班子成员提醒谈话制度,班子成员对所属委室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并据实做好记录。
(4)纪检监督不严不实。监察室主任李某某2017年、2018年两年时间仅谈话1人,全面从严治党履职纪实手册填写不认真、不完整。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明确派驻机构与驻在单位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牢固树立“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是不称职”的观念,把纪检监察工作重心转移到监督、督促、指导、检查上。二是突出政治监督,做好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市政协机关党组加强履行政治监督,配合党支部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检查,对“三重一大”全过程监督。三是加大从源头治理的力度,深化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抓住关键岗位、关键人员、关键环节,建立健全制度,定期监督检查制度执行和落实情况。定期发布党纪党规和典型案例,及时进行廉政提醒,并对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常态监督。对违规违纪问题严格执纪、严肃问责。
3.政治意识不强,工作推进不平衡。
(5)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2017年省委第九巡视组巡视期间发现,机关干部李某长期请假不上班。后经市纪委调查,责令李某退回2005年至2017年工资8.70万元。本次巡察发现,李某2018年至今仍存在长期请病假行为,政协机关党组织不以省委巡视发现问题为鉴,仍违规向其发放平时考核奖、目标奖和年终一次性奖金累计7.71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李静同志已将发放的平时考核奖、目标奖和年终一次性奖金全部上缴,市政协机关党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问责。二是进一步完善《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办法》,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对请假类别、期限和有关待遇作出详细规定,杜绝违规发放工资、津贴等现象。三是对机关人事工作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认真学习工资、津贴、奖金等各类资金发放标准的相关知识,进一步做好监督工作,加强内部审查程序。
(6)视察调研工作不平衡。存在“看优不查劣”的问题。视察线路、调研单位全部由相关部门提前安排,选择优良企业、优质项目、优秀村镇进行视察,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行业、偏远村镇等关注较少;普通委员参与度不高。视察工作以政协机关工作人员和常委为主,未安排普通政协委员参与,听取意见建议广度不够。如,2020年4月份“加快科技创新、推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和6月份“城市创建工作”两次视察活动,分别有24人和31人参加,全部为政协机关工作人员和政协常委,且政协机关工作人员占比达67%和61%。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调研前做足准备工作。在选题上,体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要求,与党委政府工作“合拍”,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抓住要害问题,充分征求党政部门意见。结合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科学选择调研课题。同时,充分结合我市实际,在部门困惑点、群众热议点、社会敏感点、工作盲点上着手,进一步强化调研实效。二是优化政协常委、委员参与视察调研比例。根据调研实际及地点,组织属地委员参与调研计划。比如,2020年11月5日对我市社区规范化建设的调研活动中,安排普通委员参与调研,充分调动普通委员参与我市经济社会建设积极性,提升委员履职能力。同时,把委员参加调研工作表现情况作为评选优秀委员的重要依据。三是建立政协委员列席常委会制度,扎实做好委员服务管理,加强了镇(街道)政协委员联络室委与所在委员联络沟通,在2020年12月9日召开的政协长葛市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20年12月16日的召开的政协长葛市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邀请镇(街道)、市直部分委员列席常委会,委员们在会上就相关课题建言献策,提出了有全局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对策和建议。
(7)政协委员发挥作用不明显;政协委员履职能力不足。2016年至2019年,每年仅组织1次全体政协委员和工作人员参加的履职培训,对骨干力量、活跃委员重点培训力度不大,政协委员整体履职能力有所欠缺;建言献策、带动发展作用小。政协委员在镇办或市直单位活动平台少,委员之间日常联系、经验交流少,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聚焦中心工作建言献策不多,推动长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力较小,带动发展作用不明显。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委员学习培训提升委员履职能力。2020年12月4日下午,市政协举办政协长葛市第十届委员会委员培训班,切实提高政协委员政治理论水平和履职能力,加强委员之间日常联系和经验交流。二是加强镇(街道)委员管理。2021年1月8日召开政协委员联络室工作部署会,提出了建设各镇(街道)政协委员联络室的具体要求,为基层政协履职指明了方向。各镇(街道)制定了委员联络室2021年活动计划,为下一步各镇(街道)政协委员深入基层、掌握民情、服务民生、履职尽责创造了条件。三是创新履职活动,切实发挥镇(街道)政协委员联络室、“委员之家”平台作用。比如,2020年12月29日,坡胡镇政协委员联络室组织坡胡镇政协委员,对水磨河社区集体经济荒坑治理等项目进行视察,深入了解坡胡镇乡村振兴战略工作开展情况,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坡胡镇乡村振兴建言献策,有效发挥了政协委员联络室履职平台作用。
(8)落实脱贫攻坚工作不实。脱贫攻坚工作虚化,活动记录造假。如,2020年1月17日下午到苗庄村慰问贫困户工作照片,与2020年3月17日上午到石象镇尚官曹村指导脱贫攻坚工作照片相同。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抓稳扛牢政治责任,提高脱贫攻坚工作重视程度。将定点帮扶工作纳入机关党组工作议程,并召开党组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对助力脱贫攻坚作了全面动员部署,从政协履职的各方面作了总体安排。比如,制定2021年政协全年工作计划时,侧重了对农业安全生产、医共体建设、城乡交通一体化等乡村振兴方面的调研视察。二是充分发挥政协自身优势,重视统筹脱贫攻坚和成果巩固。紧密结合定点帮扶对象的实际发展情况,对照脱贫退出摘帽主要指标,开展针对性帮扶工作,进一步落实帮扶对象在经济、教育、文化、社会管理等各个领域的帮扶政策。三是进一步明确责任部门,细化工作措施,保障任务落实。安排专职人员负责脱贫攻坚下乡拍照及资料归档,避免出现重复。2021年1月29日上午,市政协办公室主任王国强同志带队到石象镇上官曹村、苗庄村和冢王村先后慰问贫困户27户,安排专职人员负责相关拍照归档工作,严格做到详细、准确留存。
(二)组织建设不规范,制度落实有短板。
1.党支部建设不规范。
(9)机关党组织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老干部党支部管理缺位,执行组织制度不规范、不严谨。如,老干部党支部除党费收缴外,没有开展任何党组织活动;2020年4月28日机关党支部召开换届选举党员大会,会议记录显示第6项议程是“支部推选监、计票各1人”,但是党支部会议记录无相应内容,且监、计票人数不符合选举工作要求。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机关党建责任。组织机关委室主任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19年7月9日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抓机关党建是本职、不抓机关党建是失职、抓不好机关党建是渎职”理念,对机关党支部召开换届选举党员大会会议记录进行补充完善。二是组织老干部党支部学习时政知识,参观红色教育基地 。2020年12月15日,市政协组织机关全体离退休干部认真学习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并积极讨论自身学习感受,充分发挥老党员的先进性,积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建言献策。会后,组织离退休老干部参观了中共河南调查组旧址和燕振昌先进事迹展馆,回顾党的历史,缅怀革命先辈,重温党的光辉奋斗历程。三是积极组织老干部参加健康知识讲座。2020年12月8日,组织老干部党支部开展健康知识讲座,邀请市政协常委、市人民医院副院长主任大夫陈军同志专题讲解老年人冬季复发常见疾病的防治工作,增强了老干部健康防护意识。
(10)支部书记未上党课。所有党课均由政协主席、副主席等领导讲授,未落实支部书记讲党课,2017年至2019年,党支部书记没有一次讲党课记录,且2015年上半年党课记录缺失。
整改情况:已完成。市政协机关完善了政协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严格执行机关支部书记上党课制度,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自觉加强党性锤炼。2020年12月7日,机关支部书记王国强同志就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讲专题党课,从政协工作实践专题解读了全会精神,并强调要在历史方位和“两个大局”中,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的特点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学深学透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把全会精神作为政协工作的行动指南和基本遵循。
(11)会议内容单一。2019年12次党员大会,7次为纯粹的政策理论和文件精神学习,党小组会议全部为学习内容,没有党建工作事项。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注重思想武装,筑牢政治根基。市政协机关党组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在周例会上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切实发挥政协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实现了党建工作与履行职能同频共振、相互促进。二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按照要求定期开展各项活动,2020年12月4日上午,市政协机关安排机关党员干部定期到金河社区执行“双报到、双报告”制度,开展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切实提升党建工作质量。三是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的组织优势,切实加强同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向市委汇报2021年度协商计划,组织开展以乡村振兴、加快产业结构优化转型、推进城乡建设提质增效、加强民营企业党建工作为题的经常性协商,以党建工作质量新提升促进政协事业新发展。
(12)会议记录抄袭、造假。会议记录抄袭严重。如,2019年9月2日与2018年6月29日党课记录内容基本相同;2018年、2019年第一党小组与第二党小组的会议记录大量照抄,其中2019年8个月的会议记录完全相同;会议记录造假。机关党支部在春节、清明节、端午节、国庆节等假期期间召开会议或组织学习活动;会议记录本填写不规范。如,2020年“三会一课”记录本的党支部基本情况、党员花名册等内容均未填写,未按要求粘贴活动照片。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0年11月10日,市政协机关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会议上着重强调要认真做好“三会一课”学习笔记的记录,党小组成员之间要加强沟通交流,根据工作安排,开展有特色的主题党日活动,避免活动雷同。二是规范“三会一课”记录,分派支部委员刘刚同志负责记录,并做到规范记录、如实记录,做到有活动、有记录、有照片。三是强化监督检查,机关党组织书记与2020年12月18日及2021年1月18日日对“三会一课”记录进行检查过程中,未发现与实际情况相悖情况。
3.党员发展、党费收缴管理不规范。
(13)预备党员转正日期与“三会一课”记录不一致。党员杨某某发展材料显示,2015年7月1日转为正式党员,“三会一课”记录显示2015年6月23日召开党员大会转正。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理论学习。2020年12月21日,市政协机关召开党支部大会,组织机关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发展党员程序的具体内容,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规定,坚持发展党员标准,履行发展党员程序,进一步加强党务工作人员业务学习,提高理论水平,高效能、高质量开展发展党员工作,充分发挥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在发展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二是严肃党员发展程序。在今年预备党员刘艺超同志的党员发展流程中,按照发展党员的细则及程序和双推双评原则,一人一档、一档一审,把控推荐、培养考察、预备、政审、公示票决、责任追究等环节,并建档立卡。三是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对近五年来入党人员档案进行重新核对,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制度对党员档案进行规范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14)党费缴纳不及时。机关党支部2018年6月26日一次缴纳半年党费,2020年1月23日分两次缴纳2019年下半年党费;老干部党支部2018年12月14日分四次缴纳全年党费。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0年12月16日,组织召开党支部会议,深入学习《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及党的基本知识,进一步加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按时缴纳党费。二是严肃党的各项纪律,端正工作态度。2020年11月10日,市政协机关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针对党费收缴不及时,党费管理混乱等问题,要求严格按照党费收缴标准收缴党费,让党费收缴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针对党费管理人员提出批评,并要求党费收缴工作人员胥军明同志做深刻检讨。
(15)个别党员长期不缴党费。老干部党支部党员李越美,2016年至今没有缴纳党费记录。
整改情况:已完成。由于党费收缴人员工作不认真,李越美同志2015年退休以后转入老干部支部,2016年至今党费上缴以后未进行登记,目前已经完善登记,市政协机关党组对党费收缴工作人员胥军明同志批评教育,并完善了老干部管理制度。
(16)党费收缴基数不清、管理混乱。2015年,机关党支部仅把工资部分作为党费计算基数,未将津贴补贴等计入党费计算基数,2015年党费收缴记录显示,商某某等6名非党干部缴纳党费,2017年5名机关干部退休转入老干部党支部,应缴转入以后月份党费,却记录缴纳转入以前月份党费。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15年、2016年在职人员未把津贴部分加入党费基数,重新加入津贴部分后按照党费收缴标准重新计算。2017年、2018年、2020年政协机关党支部党费计算过程中存在四舍五入情况,现重新计算全部进位取整。以上情况上缴党费差额部分共计8069元;2020年政协机关老干部支部党费计算过程中存在四舍五入情况,现重新计算全部进位取整,应补缴114元;李凤英、申巧珠、赵建华、岳广亮、李留记5位同志退休以后,2017年在职期间按照标准上缴党费。由于党费收缴人员工作不仔细,填写党费收缴登记表有误,并查实应补缴党费共计116元。以上合计8299元,已全部完成补缴。二是由于党费收缴人员工作不认真,在填写2015年党费收缴登记表中误把非党员身份的李静、商贵民、胡文长、谢耕强、刘军辉几位同志登记其中。三是经机关支部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政协机关党费收缴工作人员胥军明同志提醒谈话处分,在机关全体党员大会上对胥军明同志作出批评检讨,调整胥军明同志工作分工。
4.主题党日活动资料不完善。
(17)2020年以来,机关党组织主题党日活动有安排、无记录。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制定2021年主题党日计划时,注重丰富主题党日活动,采取学习党内重要会议精神、党的最新方针政策、提升工作人员能力素质、改进工作作风、服务职工群众、纪念重大节日等各方面内容活动,不断提升主题党日活动成效,进一步强化党支部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不断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二是规范主题党日活动记录,安排办公室马梦珂同志负责记录、保管、归档,并做到有安排、真活动、实记录。
(三)财务制度执纪不严,监督管理存在漏洞
1.违反中央 “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
(18)违规列支白酒费用。2015年在公务接待费中列支白酒0.63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认真调查。经核查,2015年在公务接待费中列支白酒0.63万元包括两笔。其中第一笔为2014年9月23日列支酒3件2700元,第二笔为2014年9月23日列支白酒5件3600元。根据《中共长葛市委办公室 长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公务接待中禁用白酒的通知》(室文〔2016〕4号)的规定,自2016年1月20日起,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在接待上级机关领导、其他市外来客、招商引资客人等公务活动中一律禁用白酒。二是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在政协机关会议中对公务接待要求进行了强调,要求严格执行《中共长葛市委办公室 长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公务接待中禁用白酒的通知》(室文〔2016〕4号)文件要求。三是严格财务纪律。严把支出审核关,对支出票据进行严格审核,报账资料不齐全、不合格的一律退回。四是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组织财务人员学习长葛市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平。
(19)无依据发放补助。2017年至2019年,无依据发放会议补助累计2.99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认真调查。政协全体会议期间的食宿安排本应包括全体政协委员,本着“厉行节约杜绝浪费”的原则,节省相关开支,只为乡镇办事处政协委员提供食宿,市直政协委员不安排食宿。其中,不安排食宿的市直政协委员按照20元/天的标准作为餐补。政协会议期间没有专门安排回民餐,回族、维族政协委员按照会议期间200元/人的标准作为餐补。二是开展自查自纠。根据《长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葛市差率费、会议费、培训费、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外宾接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对政协机关2017年至2019年无依据发放补助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自查自纠,坚决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三是进一步完善了政协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细化机关会议费标准,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以后政协委员全体会议中精心安排食宿,坚决不予发放少数民族委员和市直委员误餐补助。
(20)违规列支个人应付费用。2016年、2017年2次列支4人工考费用0.19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16年3人共计1410元,2017年1人470元,合计1880元。4人已于2020年9月7日将工考费用全部退回,上缴至单位账户。二是由办公室主任牵头,组织办公室、财务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对规章制度进行了梳理,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教育学费报销管理规定,严格财经纪律,堵塞制度上的漏洞。
(21)超规格乘坐交通工具。2016年10月列支高铁一等座费用916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认真调查。经核查,2016年10月列支高铁一等座费用916元包括:2015年6月12日,由许昌东至信阳东G67一等座180.5元;2015年6月13日由信阳东至许昌东G544一等座180.5元;2014年8月21日,由许昌东至北京西G572一等座555元。其距二等座的差额分别为68元、68元、231元,合计367元,已全部退回并上交单位账户。二是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长葛市外宾接待费管理办法文件规定,严把差旅费报销规定,加强差旅报销审核,对不符合报销规定的坚决不予报销。
2.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财政制度执行不严格。
(22)凭证装订管理不规范。未把财政资金支付凭证回单作为原始凭证归档,所付资金具体去向不明;个别票据支出签字无日期;记账凭证与原始票据不符;单据粘贴薄填写不完整;2015年12月17号、18号、19号、2018年1月1号记账凭证缺失。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完善了报账程序,严格了报账单据要求,对各类报销单据严格把关,单据不全的一律不予报销。二是规范了财务审批程序,支出每一笔财务必须由经手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才可以入账报销,且保证签字完整规范,注明详细日期。三是已对记账凭证进行核查整改,完善记账凭证。
(23)会计岗位设置不合规。主管会计、记账人员、审核人员与财务签字人员为同一人,不能起到相互监督制约的作用。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增加了财务人员,设立了专门的出纳会计、记账会计。二是明确主管会计、记账人员、审核人员与财务签字人员职责,做到财务人员各司其职、互相监督,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
(24)超预算、无预算支出。2015年至2018年,印刷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费、会议费等连年超预算列支,其中2018年公务费超预算列支达43.09万元;2017年无预算支出租赁费1.90万元、2019年无预算支出其他交通费45.31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认真核查,严肃处理。经核实,2017年支出租赁费1.90万元用于全会期间委员用车。因记账人员业务不熟悉,导致记账科目录为租赁费用,已对记账人员进行约谈,并要求其写出深刻检查。根据2019年会计科目分类及明细,2019年无预算支出其他交通费45.31万元为在职人员公务交通补贴。二是严格管理,认真执行“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标准,从严把控“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按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结算,确保政协机关“三公”经费支出只减不增。
(25)超标准列支招待费。2015年至2018年累计超标准列支招待费19.26万元。其中2015年超标准列支招待费达11.26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肃调查处理。2020年11月9日,市政协机关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王国强同志进行了自我批评,机关党组其他同志对办公室主任王国强同志进行了批评,约谈了财务人员杨旭垒同志,提出了批评教育,杨旭垒同志作出了深刻书面检查。二是加强领导,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办公室、财务人员对相关规定进行了梳理,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特别是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经纪律,积极排查廉政风险点,堵塞制度上的漏洞,做到防患于未然。三是加强监督,坚决杜绝超标准列支招待费现象。
3.会计监督力度不够,账务处理问题多发
(26)列支费用无清单、无明细。2015年至2018年,累计使用无清单、无明细票据列支费用19.01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长葛市政协按财政局报账要求500元以上必须列明细清单,500元以下未做具体要求,造成票据审核把关不严,导致以上现象发生;二是主要负责人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作出了深刻的书面检查。三是组织了财务人员认真学习新会计制度、会计法等业务知识,提高业务能力。
(27)公务卡结算制度执行不严格。2015年至2017年累计向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借款98万元用于日常开支,未使用公务卡进行结算。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认真核查整改。经核查,2015年至2017年累计向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借款98万元用于政协全会召开前期预付的办公用品、委员证制作、酒店住宿及餐费。二是政协巡察整改领导小组负责人在巡察问题整改专题党组会议上强调要严格按照《长葛市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使用公务卡进行结算。三是为确保财政资金规范使用,与银行对接,安排新调入人员办理公务卡。
(28)会议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列支不规范。会议费列支票据不显示具体人数、接待标准及相关明细;车辆维修费未记入相应科目;维修车辆不显示号牌;加油卡频繁大额充值无加油记录;部分公务接待无派餐单、无事由;大量购买牛奶、水果等食品无事由、无去向。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肃整改,因财务人员业务不熟悉,导致车辆维修费用未计入相应科目。分管财务领导及财务人员均作出了深刻检查。二是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细化了财务审批、财务报销相关规定。三是安排办公室专人负责公务用车的日常运行维护,做到公务用车规范有序。四是经核查,购买牛奶、水果等食品用于看望慰问老干部及贫困户。已对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要求以后购买牛奶、水果等食品时需注明事由。
4.资产管理管理观念淡薄,控制意识相对薄弱。
(29)其他应收账款长期挂账未收回。其中:备用金0.3万元、许昌中级人民法院0.39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01年实行会计集中核算时,根据当时实际情况,借鉴其他县市经验,由市直各单位根据业务量多少借用不等数额的备用金用于支付单位零星开支和突发情况,我单位备用金3000元。财务实行公务卡结算制度后,备用金一直没有使用,目前该项备用金已交回单位。二是90年代市直单位有联系办企业的情况,由于所联系企业与企业间的经济纠纷,在2001年7月上缴许昌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费3910元。由于当时没有正规票据,记为单位往来账,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已召开政协班子会议研究,对该账目进行了调账处理。
(30)固定资产应入未入。2015年以来,购买图书、电脑共计6.99万元应入未入固定资产。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未入账的固定资产已查清明细。2017年11月22日购买电脑5套,已入固定资产;2017年12月12日和2018年2月6日分别购买《创新发展基层人民政协实务全书》15套和20套,每套880元,共计30800元,已分两批发放给机关工作人员和委员;2017年11月1日购买名人传记类、健康类、社科类、文学类图书1100本,共计9800元,2017年11月7日购买小说类、国学类、生活类、党史类等图书900本,共计9800元,两批图书均用于“委员活动日”活动、文化下乡赠予帮扶村、贫困户及部分委员。二是政协机关已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固定资产记账录入到位。三是健全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确保固定资产购置后及时入账,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四)干部人事管理不规范,工作作风不严谨。
(31)超编严重。三定方案核定,政协工作人员19人,现有在职37人,超编18人。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正在与组织、编办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在下一步工作中逐步通过专任、交流等措施对历史遗留的超编人员进行消化吸收。同时,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落实机构编制实名制和人员编制信息公开等要求,认真做好信息核对工作,如有人员增减按照相应程序及时到市编办办理人员编制手续,杜绝出现违反编制实名制管理规定的行为。
(32)平时考核奖管理不严格。原提案委主任梅某某2017年受市纪委党内警告处分,但平时考核奖未按相关规定执行。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责令梅安平同志按照市纪委处分决定执行,将党内警告处分期间发放的平时考核奖、目标奖、年终一次性奖金共计25963元全部上缴。二是加强廉政风险排查,围绕重点工作、重点委室、重点领域,切实将廉政风险点找准、找全、找实,对查找出来的廉政风险和巡察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剖析风险点产生根源,针对性地提出具体防控措施,切实做好整改落实。三是加强机关人事工作人员关于全市平时考核方案等业务知识的学习,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平时考核奖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发放,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33)交流轮岗少。没有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工作人员跨委室流动少,不利于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张某某至今31年工作委室未变动。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一是制定机关股级干部轮岗计划,加强机关人员交流与轮岗力度,使人员、岗位、职责,更科学、更匹配、更适应工作的需要。二是积极向政协党组提出意见建议,由政协党组与组织、编制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进一步妥善做出人员安排。三是加强后备干部的培养。积极参与长葛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先后录用5名高层次人才,进一步充实了人才队伍。
(34)个别工作人员存在“看摊守业”“养老”思想,干事创业劲头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聚焦主责主业,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制约本单位事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在机关学习会议上摆出问题,深挖根源,精准认定、全面查找单位存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表现。二是加强机关学习教育,把表彰先进和追责问责结合起来,以落实中央和省委、许昌市委、长葛市委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文件为抓手,对担当作为真抓实干的正面典型,加大宣传力度,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同时,注重日常利用微信、学习强国等平台开展比学赶超,力促党员干部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三是强化责任意识,经办公室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制定《政协长葛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协办公室各科室岗位职责及人员分工的通知》长协办〔2020〕11号,按照文件规定,对各科室职责进行分工,细化工作任务,提高工作实效。
(35)重要文件制发时间与文号错乱。政协长葛市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6月29日制发《关于对我市城市建设工作视察的通知》(长协办﹝2020﹞3号),文号早于5月20日《关于召开政协长葛市第十届委员会第十八次常委会议的通知》(长协办﹝2020﹞4号)文件。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完善机关发文程序,按照上级有关公文处理程序办理,严格文件印制格式标准,规范流程,认真填写公文处理文签,做好拟写、审核、打印、报送工作。二是根据《政协长葛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协办公室各科室岗位职责及人员分工的通知》长协办〔2020〕11号,重新安排专人负责发文登记、文件整理归档工作,确保公文处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36)委室工作总结抄袭网络文章。教科卫体委2017年度总结中,出现“为加快荆州转型赶超、振兴发展和把荆州建设成为全省多极发展排头兵献计出力”等字样。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针对此问题,市政协机关党组在机关日常集中学习中加强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的学习,加大反对“形式主义”问题的教育,时刻警醒机关干部“治理形式主义这根弦不能松,这股劲不能懈”,严防“形式主义”问题反弹回潮。二是市政协党组召开了民主生活会,认真剖析问题查找原因,并针对教科卫体委抄袭情况进行批评教育。三是严把工作总结审核关,并召开政协委室主任会议,强调委室主任要亲自过目,认真审查,坚决杜绝抄袭现象。2021年1月8日,各委室主任严格高标准要求,按时上交2020年各委室述职述廉述学报告,真正杜绝了网络抄袭现象。
三、持续深化整改成果
(一)强化党的组织领导。坚持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深入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不断深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推动全体党员干部加强党性锻炼。深入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遵守党规党纪,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夯实市政协机关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强化党组织整体功能,严格党内生活,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
(二)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关党组会议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会。运用好巡察成果,深入开展纪律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要用铁的纪律整治各种违纪行为,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纠,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同时,进一步完善党建制度体系的建立,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负责人签订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目标责任书》,切实履行了“一岗双责”,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使业务工作与党务工作相互促进。
(三)切实抓好班子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发挥班子的集体领导力,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及时了解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尽量抓早抓小。教育引导广大干部按照整改方案持续发力,盯住问题不放,持之以恒抓巩固、抓提升,真正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政协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
(四)坚持高标准推进整改。进一步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按照整改进度要求高质量完成各项巡察整改任务。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持续关注,加强跟踪管理,杜绝问题反弹。对尚未销号或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按照既定的整改措施和时间节点,扎实向前推进,确保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一件不落下、件件有成效。
(五)注重建立长效机制。对照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结合政协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真正使整改过程成为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改进党员干部工作作风的过程,以巡察整改高质量推动政协工作高质量,努力向市委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中共政协长葛市委员会机关党组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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