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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2年11月3日至12月30日,在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石门县委的同时,市委提级巡察组对石门县纪委监委机关开展了提级巡察。2023年2月24日,市委提级巡察组向石门县纪委监委机关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石门县纪委监委机关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问题整改落实上来。压实主体责任,成立以县纪委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定期听取汇报、部署工作,形成领导带头、上下联动、层层落实、协同整改的工作格局;3月1日,召开石门县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落实市委提级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领导、责任室部、整改措施以及整改时限;3月24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负责、真整改。强化跟踪推进,针对4方面28个具体问题逐条分解,提出实实在在具体整改任务28项,对整改事项实行清单式安排、销号式推进,确保整改进度与整改质量齐头并进。5月8日,召开书记办公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各责任室部抓紧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确保真改实改、全面整改、改出实效。坚持整章建制,健全完善了县纪委常委会会议事规则、机关内部管理制度等制度机制26项,将各项工作置于制度监督之下,进一步健全了严管严治的制度体系。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邓弼友同志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工作常记心头、常抓在手。坚持以坚决态度抓好整改,对市委提级巡察组提出的问题清单照单全收、全盘认领,3月24日,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由其本人带头,各班子成员根据职责分工对账领责,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成立由其本人负总责、委分管领导牵头负责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推动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4个方面28个具体整改事项分解到相关责任室部,一项一项盯紧抓实,一件一件对账销号。坚持以严格标准推进整改,多次主持召开县纪委常委会、书记办公专题会等会议研究部署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坚持以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把整改落地见效与长效机制建设有机结合,进一步健全完善县纪委常委会会议事规则、机关谈心谈话制度、机关内部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努力实现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的良好局面。
截至6月20日,巡察反馈的28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8个,基本完成整改8个,长期整改2个;巡察移交的1件信访件已于4月20日办结;巡察移交的6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6个;建立健全制度26项;给予批评教育3人、提醒谈话3人。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反馈问题: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不到位,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有偏差
1.未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会前学习。会前认真学习各级党组织关于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的相关通知,重点学习对照检查材料撰写和个人发言提纲撰写的相关要求,确保查摆问题深入准确不漏项。二是严格审阅把关到位。领导班子撰写的材料全部交由主要负责同志审阅把关,不符合要求的坚决返工重写。三是适时开展提醒谈话。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单位或者个人受到上级谈话函询的相关情况做到及时了解、及时提醒。
2.常委会议事讨论不充分。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提前印发充分酝酿。对于在县纪委常委会上讨论研究的案件,由相关室部提前准备好案件资料,并做好保密措施,在正式会议召开前2天送达与会人员,与会人员认真熟悉材料,酝酿意见,做好发言准备。二是立行立改整章建制。以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制定了《石门县纪委常委会会议议事规则(试行)》。三是严格执行规定程序。在每次纪委常委会会议前,做到认真酝酿、严格议题报审;会上,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
3.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存在明显不足。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照问题,开展自查。制定自查方案督促派驻机构和乡镇(街道)纪(工)委对落实“三转”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并立即整改。二是全面督导,限期整改。对全县各级党组织的纪检监察工作组织规范化建设和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导,发现问题予以全县通报,并由主要负责同志约谈相关党组织责任人。三是健全机制,形成合力。印发《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具体措施及责任分工方案》,通过各部门联动推动派驻监督高质量发展。
4.推进清廉石门建设存在明显不均衡现象。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各单位党组织自觉履行好“清廉石门”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各地各部门特别是西北山区乡镇、学校、医院等清廉单元建设督导;将清廉石门建设重点工作纳入《全县纪检监察重点工作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重点培树一批清廉样本。二是拓宽宣传渠道。“线上+线下”加强清廉石门宣传;开展家庭助廉主题活动以及清廉文化作品征集活动,营造浓厚的廉洁文化氛围。三是健全制度机制。组建县委全面建设清廉石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干部集中办公,具体负责全县清廉建设工作的开展实施;开展廉洁文化“十进”活动,将廉洁文化建设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全过程。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将清廉石门建设纳入十三届县委第三轮巡察监督重点内容,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扛起清廉单元建设主体责任。
5.以案促改工作开展明显不够。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规范工作流程。认真学习《关于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实施方案》,厘清各相关室部的具体责任,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二是研究确定典型案件。县纪委常委会在研究审议相关案件时,一并研究确定是否作为典型案例开展以案促改。三是建立以案促改台账。党风室建立以案促改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并不定时向县纪委常委会报告工作情况。四是监督指导以案促改。相关纪检监察室及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对相关单位的以案促改工作开展督促指导,审核把关整改工作方案,参与警示教育大会、专题民主生活会等,保障相关单位以案促改工作彻底落实落细。五是加大宣传报道力度。通过“清廉石门”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以案促改相关工作,进一步警醒全县党员干部。
(二)反馈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到位,内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6.大局观念不强,不善于从本地区全局的高度发现和研究问题,对全县综合政治生态分析研判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纠正。联合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开展政治生态调研,积极听取各单位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深入分析本县政治生态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据此修改完善了《石门县政治生态情况评估分析报告》。二是提高站位。组织开展纪检监察大家谈、领导干部讲学课堂,学习传达全国“两会”精神,并安排部署“书香支部、好书共读”活动,强化干部培训教育,提升业务素质和能力。
7.对一把手的监督底气不足发现问题较少。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监督责任。加强对“一把手”的日常监督,通过安排专人列席全县民主生活会、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会等会议听取各单位汇报,提升“一把手”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和监督“一把手”的有效性。二是健全完善“一把手”监督制度。印发《县级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以及《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加强“一把手”监督“十必严”>的通知》,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状况等综合分析、精准“画像”,全面掌握“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综合情况。三是强化追责问责。对推进清廉单元建设不力以及巡察反馈问题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力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四是对涉及“一把手”的信访举报及问题线索进行重点核查。
8.对重点领域监管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出台《石门县从严管理干部改进作风十条措施》,以作风建设为抓手护航营商环境;督促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考核工作的通知》。二是持续深化以案促改。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谭本仲案“以案促改”严格履行“九项廉洁承诺”规定的通知》,连续3年拍摄《脱轨》《逾越红线的代价》警示教育片,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释放震慑效应。三是从严监督检查。在全县营商环境和工程项目方面进一步开展专项监督,3月份组织相关人员对营商环境监测点进行季度走访。四是加大查处力度。实行涉企案件“零延迟”查办制度,定期调度办理情况,对久拖不决、查处不力的,进行提级办理或挂牌督办。
9.“四风”纠治不彻底。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从严监督检查。紧盯重点节假日,加大明察暗访和监督检查力度。二是严肃查处问责。对县统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酒驾的问题,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三是加大通报力度。对于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点名道姓通报到直接责任人。四是推动建章立制。印发《纠治“四风”常态化监督检查工作机制》,持续深化纠治“四风”,推动各单位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10.专项治理质量不高。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职能部门协同联动。持续激发“室组地”协作能力,出台了《关于明确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发出了一期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二是严格日常监督。各纪检监察室严格履行日常监督职能,对联系的各单位开展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相关问题。三是开展业务授课。
11.对信访工作的监督有欠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通报督导。每月下发重复越级信访情况通报,对信访办理进度情况开展专项督导。二是下发了《2023年石门县纪检监察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阅办包案化解信访事项工作实施方案》,所有班子成员包案领办重点信访。三是实行信访办理片区合作,整合工作力量,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信访的资源倾斜力度,提升信访办理质效。四是对重点类信访问题,采取提级办理、快查快办等工作机制。
12.办案安全责任未完全压实。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安全教育。通过迅速召开办案安全集中纠治专项会、开展安全知识测试等方式,全面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办案安全学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二是强化监督责任。案管室履行好办案安全监督职责,加强对办案安全的全过程监督。三是压实办案安全责任。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提醒纠正,督促落实责任。
13.财务和用车管理欠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相关制度。修订完善机关财务管理、公车管理等相关制度。二是加强人员管理培训。组织财务人员学习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并告知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财务报销必需流程。分管常委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从严管理报账环节。加强支出审核控制,规范财务支出手续,严格按照各级财务规章制度执行。四是规范车辆使用程序。
14.干部管理欠严格。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干部监督管理。二是规范干部考勤管理。印发《石门县纪委监委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汇编》,进一步规范考勤。三是加强制度执行落实。每月底由县纪委组织部统一汇总本月考勤情况,形成考勤情况报告主要领导,对考勤不到位的干部职工予以通报。
15.会议记录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更换所有活页会议记录本。明确专人作会议记录,确保会议记录书写规范。二是整理清理会议记录。由办公室组织专人对以往会议记录进行清理整理,及时完善会议纪要、会议记录。三是及时进行组织处理。分管常委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四是坚决做到举一反三。对负责会议记录的同志第一时间进行了培训指导,同时结合“纪检监察大家谈”活动对全委年轻干部进行相关培训,提高工作水平。
16.县纪委建设的智慧纪检监察系统,虽已完成硬件建设,但相关软件建设滞后,数据不齐全、功能不完善、使用不经常。现场走访时随意调取数据便出现了错误。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深层次剖析原因。由于信息化工作是个全新领域,专业性很强,所以在业务能力的提升方面还需要一定的时间,同时由于数据量比较缺乏所以导致了使用率低。二是坚决纠正到位。与开发公司进一步沟通,完善平台系统功能,减少数据错误率,进一步优化了领导干部重名情况的信访、线索功能。在民生资金监督分析中增加了诸多模块。在行业监督处增加了大数据比对系统。加强培训力度,通过向上级同级学习、向科技公司学习、在网上学习视频等方式,提高信息技术保障室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纪检监察大家谈”方式宣传平台使用功能与效果,提高“智慧纪检”平台使用率。2023年4月初,与县委第一巡察组加强协作,用科技的力量为巡察工作提供技术支撑。三是举一反三。对存在的共性问题开展了全面自清自查。
(三)反馈问题: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存在短板
17.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辣味不足。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做好会前准备。通过学习研讨、征求意见、谈心谈话等环节为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和批评意见清单做好全面准备。二是深入开展谈心谈话。采取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多层次的开展谈心谈话,对存在的问题敞开谈、反复谈。三是一针见血指出问题。对在会上提出的批评意见不遮掩,直截了当点出问题。
18.“三会一课”记录存在多处错误。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清理机关党建资料。每半年组织机关党委所属支部进行一次党建资料的交叉检查,全面清理问题,搞好查漏补缺。二是加强人才配备。定期开展党务工作者培训,鼓励和引导党务工作者在实践工作中经受锻炼、增长才干。三是全面推进党支部“五化”建设。实行“三会一课”纪实管理,党支部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议,机关党委定期对所辖党支部“三会一课”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19.主题教育发言材料有抄袭现象。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党员教育管理。落实党支部书记对机关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有针对性的开展党员教育和管理,确保党员教育全覆盖、党员管理“不掉线”。二是审核把关从严从实。党支部书记对支部所属党员的材料审核做到认真细致,避免发生抄袭现象。三是及时批评教育。2023年4月23日,机关第三支部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20.未坚持谈心谈话制度。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整章建制。2023年1月,制定《谈心谈话制度》和年度谈心谈话工作计划,确保谈心谈话工作落实落细。二是统一标准。统一印发谈心谈话记录本,提醒班子成员如实做好谈话记录。三是定期组织抽查。机关党委牵头定期对班子成员的谈心谈话记录进行抽查,并及时督促整改。
21.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不科学。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立行立改。2023年2月1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印发《关于印发<县纪委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工安排>的通知》(石纪办发〔2023〕1号),对长期分管业务室和综合室的班子成员进行了分工调整。
23.监督力量配备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月,通过县委的干部任用,内设机构和派驻机构的负责人已全部配备到位。二是增派力量。2023年2月,已向工作任务较重的派驻机构增派了工作力量,任命副职1名,增派干部3名。
25.不按规定履职履责。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今年2月1日调整分工后,全面实现室、组、地联动,纪检监察一至五室承担了联系乡镇街道的日常监督工作,职责职能进一步厘清。
(四)反馈问题:落实巡察后半篇文章不够到位,职责履行不够有力
26.对巡察移送线索处置不及时。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督办。召开问题线索督办调度会,对未办结的单位进行督办,对巡察问题线索久拖不办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限期销号。二是定期通报。对督办的问题线索定期通报。
27.对巡察问题整改督促力度不够。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督促整改。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及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十三届县委第二轮巡察暨村级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阶段进展情况进行中期督查,并书面反馈督查意见,发出一期通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工作调度会并对巡察整改不到位的进行了通报,对巡察反馈问题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力的,已约谈3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移交线索2人。二是纳入日常监督。强化对巡视巡察整改的日常监督,开展全县纪检监察重点工作专项监督检查,将巡视巡察整改情况纳入督查范围。三是压实工作责任。印发了《关于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实施办法》,明确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等部门职责,切实强化部门协调协作,强化巡察成果运用,推动巡察整改监督治理贯通融合。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22.乡镇纪检监察队伍不稳定。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拓宽干部选用渠道。积极主动与县委组织部门联系协调,提出干部交流、晋升、任用的意见和建议,扩大选人用人范围,从源头上进一步优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二是优化队伍质量。统筹工作力量,建立纪检监察干部人才库,建立梯次培养机制,从优秀的乡镇(街道)纪(工)委副职和室部办组副职中向县委推荐纪委书记任职建议人选。三是着力提升能力素质。坚持走出去、引进来,认真组织全员培训;开设新任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进行专项业务培训;有计划的组织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到县纪委监委跟班学习,以案代训。
24.超编制规定设置机构配备人员。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超编制设置机构予以撤销。二是严格按照工勤编制“只减不增”的原则逐年消化。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下一步,石门县纪委监委机关将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建立健全巡察整改常态长效机制,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势能。
一是突出政治引领,压实主体责任。坚持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政治责任,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格局。一以贯之落实好“一岗双责”,推动党建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有机结合、相融互促,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二是坚持常抓不懈,巩固整改成果。坚持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对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效的事项,适时进行“回头看”,认真跟踪问效,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尚未完成整改的事项,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坚持一抓到底、紧盯不放,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对长期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坚持久久为功、善作善成,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经得起人民和实践检验。
三是注重标本兼治,放大工作效应。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断完善干部队伍教育管理、作风建设等制度,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的长效机制,真正实现以制度管人管事。坚持以巡察整改为抓手,切实将巡察整改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等活动结合起来,进一步查找解决领导班子和纪检监察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增强成果转化运用,抓实规范提升,持续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迈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6—5323147;通信地址:石门县楚江街道澧阳西路058号;电子邮箱:smjwbgs@163.com。
中共石门县纪委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