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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党规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坚持尊崇党章 着力挺纪在前 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坚持尊崇党章着力挺纪在前

 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在中国共产党宿州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6年1月28日)

龙道金


   我代表中共宿州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九届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全市2015年纪律检查工作,部署2016年任务。

  一、2015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市委坚持以上率下,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  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多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坚持以身作则,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协调和推动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坚持守土有责,认真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抓好任务部署和工作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聚焦主业,保持坚强政治定力,踩着不变步伐,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强化责任考核。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制定实施了《宿州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考核实施办法》《宿州市县处级党政正职向市委、市纪委全会述廉述责和接受评议实施办法》和《宿州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实施办法》等。市委坚持把主体责任摆在重要位置,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和专题汇报会,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召开县区委书记、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廉政谈心会,县区、市级园区主要负责同志警示谈话会,层层传导压力,推动主体责任落地生根。安排部分县区党委、政府和市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市纪委四届五次全会上述廉述责,市纪委委员进行现场提问和民主测评。由市委常委带队,对县区和市直单位上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进一步强化了制度刚性约束。

  严格责任追究。制定实施了“一案双查”暂行办法,以责任追究倒逼主体责任落实,对组织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力、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导致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等问题,追究党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对县区发生4起典型问题实行“一案双查”,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13名党委、纪委主要负责同志进行问责。2015年,全市共对46名领导干部实施责任追究,有力释放了有责必问、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二)严格纪律刚性约束,把纪律挺在前面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和监督,认真学习贯彻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和督促各级党组织把尊崇党章、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坚决遏制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共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党员干部13人,营造了从严从紧的氛围。

  积极转变执纪理念。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日常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中,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共谈话函询15件次,澄清反映失实问题线索201件次,对问题较严重的作出党纪处分,其中党纪轻处分1223人,党纪重处分416人,推动了执纪理念由治标为主向标本兼治转变,由抓大放小向抓早抓小转变。

  持续强化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三十条”要求,制定了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办法。严禁党员干部举办或参加“升学宴”“谢师宴”,严查公职人员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出入私人会所等突出问题,有19名党员干部受到纪律处分。持续推进“杜绝‘红包’现象,纯洁人际关系”专项活动,有155名领导干部主动清退或上交“红包”185万余元。抓住重要节点,开展明察暗访,严查公车私用、公款送礼、违规发放福利等行为。结合开展“点燃激情、提升效能”活动,严肃整治“为官不为”,有1160人次受到问责。2015年,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9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2人。市纪委对19起典型问题通报曝光,推动了党风持续向好。

  (三)深化纪检体制改革,推进组织和制度创新

  完善派驻纪检机构统一管理。规范了派驻机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出台派驻纪检组组长约谈驻在部门党员干部等办法。制定实施了《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实施细则》,明确派驻机构的职责和权限,理顺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的关系。启动向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工作。建立了纪检组长(纪委书记)集体谈话制度和以岗代训制度。

  推动双重领导体制制度化。认真贯彻落实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精神,出台了县区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市管企事业单位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等“三个办法”,建立了县区纪委副书记备用人选库。强化对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严格规范了党员干部重要问题线索报告和移送工作,实行重要问题线索定期报告制和零报告制。

  扎实推进基层纪检体制改革。在砀山县、萧县开展了乡镇纪检监察资源重组试点工作,进一步解决基层纪检监察机构组织力量不足、精力分散、同级监督难等问题。推进“三转”向县区延伸,督促县区纪委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完成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工作,进一步转变了职能,整合了力量。

  (四)探索开展巡查工作,充分发挥利剑作用

  建立巡查工作体制机制。规范巡查流程,严肃工作纪律,制定实施了《中共宿州市委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了巡查机构与纪检、组织、政法、审计等部门的协作机制,强化监督合力。市委常委会和市委“五人小组”多次专题听取巡查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巡查工作。建立了由14人组成的巡查组组长库和121人组成的巡查工作人才库。市委先后组织开展两轮巡查,派出7个巡查组,对3个县直单位和14个乡镇进行巡查,充分发挥了巡查的利剑作用。

  着力抓好巡查整改工作。围绕“四个着力”,紧扣“六大纪律”,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发现并移交问题线索558条,其中重要问题线索92条。首轮巡查移交的60条问题线索全部办结,立案调查3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9人,其中开除党籍16人,移送司法机关10人。根据巡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在全市集中开展了“低保、扶贫资金、危房改造资金、三资管理”四个专项治理活动,放大了巡查综合效应。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建立问题线索管理台帐,加强对反馈问题的整改和移交问题线索的跟踪督办,21个专项问题整改基本完成。

  (五)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强化问题线索管理。严格落实信访举报办理包保制度,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建立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举报平台,认真核查或牵头组织核查上级转送的和实名举报的信访件。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列出存量清单、销号清单和责任清单,坚持一周一调度,一月一报告,两月一通报,对典型性、倾向性问题集中排查、集中交办、集中会审,切实减少了信访存量,遏制了信访增量。

  严厉惩治腐败分子。坚持纪律审查工作定领导、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限、定责任、包结案“五定一包”制度。坚持依法依纪安全文明办案,建立健全反腐败协调工作制度。2015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5737件,立案2115件,同比增长59%,结案2100件,同比增长59%;给予党政纪处分2084人,同比增长54.5%,其中县处级干部51人,乡科级干部265人,移送司法机关35人。市纪委直接查办了市卫计委原主任刘文利、市水利局原副县级干部关化联、砀山县财政局原局长杨文祥等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175人。全市法院系统审结一审贪污贿赂案件88件、渎职侵权案件13件。

  严查基层腐败问题。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基层延伸,部署开展了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重点查处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征地拆迁,保障房、安置房和工程建设,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行业和领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全市共查处问题516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21人,对15起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正风反腐的信心。

  (六)加强教育和监督,深化源头防治腐败工作

  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注重开展日常教育,建立以学习《准则》《条例》为重点的党纪党规学习制度,引导党员干部把党纪党规内化为道德信仰,外化为工作规范。开展提醒教育,把握重要假日节点,共发送廉政提醒函、廉政短信10万余条。开展警示教育,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组织开展“再读《忏悔录》、再敲警惕钟”活动。开展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活动,引导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组织编排廉政警示教育剧《平安是福》,作为全省“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内容之一,在全省各市巡回演出。规范纪检监察系统新闻发布工作,加大舆情信息监测和处置工作力度,及时向市人大、市政协通报反腐倡廉工作,营造了反腐倡廉的社会氛围。

  强化对权力的监督。深入推进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和资产处置等工作。深入推进党员领导干部电子廉政档案建设,为全市5000多名科以上领导干部建立了廉政档案。深入推进党务、政务、司法和各领域办事公开,细化出3300余条防控措施,持续深化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七)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履职尽责的能力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高度重视自身建设,坚持干部理想信念教育、权力观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着力克服不想监督、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的问题。开展了“争做守纪模范、争当执纪尖兵”活动,切实做到“五严守十不准”,进一步解决了“不守纪”“不尽责”等问题。开展了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清理和移送工作,共核查问题线索11件,立案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人。进一步完善自我监督机制,健全内控措施,严肃查处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的行为,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全市纪检监察工作与省纪委和市委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有的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还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意识有待加强。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不想抓、不敢抓、不善抓”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对一些重点部门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还不到位,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仍需不懈努力。少数党员干部抱着侥幸心理依然不收敛、不收手,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依然存在。部分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和能力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特别是在把纪律挺在前面、践行“四种形态”思想认识上有偏差,以法代纪的思维定势尚未根本转变,深化“三转”、聚焦主业在一些单位落实得还不够,少数纪检监察干部“不务正业”,甚至执纪违纪。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更加科学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6年主要工作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规划了我国未来五年的发展蓝图,强调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市委四届八次全会强调要牢牢把握五大发展理念这一灵魂和主线,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开创创新型“四个宿州”建设新局面。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四届八次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把践行“五大理念”同履行自身职责联系起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助力全面从严治党,为推动中央精神、省委和市委要求落到实处提供坚强保证。

  2016年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市委的战略决策和中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六次全会的工作部署,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保持坚强政治定力,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深化标本兼治,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党内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三十条”要求,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谱写中国梦的宿州新篇章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严明党规党纪,全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坚持自觉尊崇党章。党章是党的总章程和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和必须遵循的总规矩。全市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党章、自觉尊崇党章、坚决维护党章。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首要的是带头遵守党章,把党章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作为指导党的工作的根本依据,把党章各项规定落实到行动上、落实到各项事业中。凡是党章规定党员必须做到的,党员领导干部要首先做到;凡是党章规定党员不能做的,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党章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知边界、明底线,心存敬畏和戒惧,切实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紧紧围绕对党忠诚、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遵守党的纪律,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严肃查处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相互勾连问题,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今年是党委换届之年,要把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落实到换届各项工作中,严把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回复关”,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换届纪律不折不扣执行,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狠抓纪律规矩执行。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内两项法规”,促进党员干部把党的纪律刻在心上、落实到行动上。各级纪委要坚持纪在法前,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转变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方法,从信访受理、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到执纪审查、调查谈话、审理报告,都要坚持纪在法前,把“四种形态”运用情况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把监督执纪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强化对权力的监督。着力实施党政“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积极探索规范“一把手”用权行为,逐步形成“正职监管、副职分管、集体研究、民主决策”的工作机制和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和行政监察法,探索实践党内监督与行政监察相互促进的有效途径。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积极推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加强社会组织和非公有制企业纪检组织建设。

  (二)狠抓压力传导,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扭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深化对主体责任内涵的认识,强化领导核心作用,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落实到“五位一体”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各级纪委要严格履行监督责任,促进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加大监督问责力度。坚持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将要制定出台的《中国共产党党内问责条例》。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给党的事业造成损害,“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任用干部连续出现问题,巡查整改不落实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坚持“一案双查”,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形式,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责任追究情况要定期报告,典型问题要公开通报,使问责形成制度、成为常态。

  强化派驻监督工作。按照直接领导、统一管理的原则,健全组织,配强班子,选好干部,年内全面完成派驻机构全覆盖工作。严格落实《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实施细则》,坚持从问题线索抓起,把监督触角延伸到前端。纪检组要牢固树立该发现的问题没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就是渎职的意识,聚焦主责主业,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今年将对市直派驻纪检组落实责任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和评估。

  (三)突出问题导向,深入推进巡查工作

  推进巡查工作全覆盖。以贯彻执行巡视工作条例为契机,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建立市县巡查制度,推动巡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重点监督省委巡视组覆盖不到的市、县直单位和乡镇,促进巡视巡查工作纵向衔接、横向互补。市委巡查组重点巡查市直单位和重点乡镇,今年要巡查不少于30个单位。县区委巡查组重点巡查县区直单位以及市委巡查对象之外的其他乡镇,必要时实行县区互查,以提高巡查效果和质量。对市直、县区直权力集中、资源密集、风险防控等级较高、群众反映问题较为强烈的下属单位,要延伸巡查和实施专项巡查。要加大巡查监督力度,以“六项纪律”为尺子,深化“四个着力”,重点发现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管党治党不力等问题。要深化专项巡查,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精准发现,定点突破。要善于见微知著,由表及里,让利剑高悬、震慑常在。

  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市委巡查组反馈意见要明确具体,把问题讲透、要害点明。被巡查党组织要积极配合巡查工作,压实主要负责人整改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迅速处理移送的问题线索,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要全面公开反馈和整改情况,强化震慑、不敢、知止的氛围。要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和移交事项办理情况的跟踪督办,对敷衍整改、责任不落实的,要抓住典型,严肃追责。

  (四)把纪律挺在前面,持续推进作风建设

  着力挺纪在前。正确把握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正确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从单纯的“查违法”转向全面的“盯违纪”,从定向查处转向常态监督,从查“少数”转向管住“大多数”,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是极极少数,在“好同志”和“阶下囚”之间形成带电的“缓冲区”。各级党组织要以纪律为戒尺,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触犯纪律立即处理,防止党员干部由小错酿成大错,由违纪演变成犯罪,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各级纪委决不能成为党内的“公检法”,执纪审查决不能成为“司法调查”,要依纪监督、从严执纪,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要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成果,紧盯年节假期,管住重要环节,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确保“四风”问题不反弹、不回潮。坚持以上率下,看住“关键少数”。严查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等行为;坚决刹住党员干部举办或参加“升学宴”“谢师宴”“满月宴”和大办婚丧喜庆等行为;坚决把“小金库”和“账外账”清理到位;坚决杜绝服务过程中吃拿卡要和收受请托对象、服务对象、监管对象“红包”礼金等行为;坚决整治“为官不为”、不遵守工作纪律等懒政、怠政行为。对在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要深挖细查、决不放过。要密切注意不正之风的新动向新表现,不断拓展监督渠道,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严查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越往后执纪越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三十条”要求落地生根。

  坚持以党风带民风。要健全完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作风建设清单责任制度,把贯彻廉洁自律准则作为改进作风的重要抓手,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抵制不良风气。领导干部要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要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继续实施廉政文化精品工程,扎实推进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加强舆情研判和舆论引导。要坚持崇德重礼和遵纪守法相结合,充分发挥德治礼序、乡规民约的教化功能,不断聚合向上向善的正能量。今年要在全市开展“以案明纪”警示教育活动,深刻汲取朱仙庄镇宋庙小学“11·12”事件教训,组织开展法纪巡回宣讲、小官贪腐系列展览、不沾不义之财承诺活动、编写村级干部贪腐忏悔录和领导干部严守党纪党规口袋书等,使广大干部引以为戒,严守纪律,严明规矩,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五)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坚持目标任务不动摇。正确把握“四种形态”,严格分类处置问题线索,扩大谈话函询的覆盖面。要全面梳理暂存线索,该核查的就要核查,核查不能成案的就要谈话函询,严防重复信访举报发生,把存量降下来;党纪处分、组织处理要常用,把增量遏制住。对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这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作为重中之重,重点惩治。各县区要整合办案资源,强化办案力量,对该查处的要及时查处。要加大对重点违纪人员的处理力度,从治标向标本兼治转变。要深入剖析发生在身边严重违纪违法干部的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要严惩严办、形成震慑,实现不敢腐;要深化改革、建章立制,完善不能腐;要加强教育、坚定信念,强化不想腐。

  突出执纪监督特点和重点。对巡查、司法、审计、信访发现的问题线索,以纪律为尺子,加强分析研判,进行分类处置。一般性问题要与本人见面,谈话提醒、函询核实,让党员干部相信组织、忠诚组织,把问题主动向组织讲清楚;对指向性明确的问题要扎实做好初核,已谈话函询的必要时应再核实;审查谈话要体现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对事实深入细致的把握;审查和审理报告不仅要列明违纪事实,还要反映其对所犯错误的认识,附上忏悔录和违纪事实见面材料。对私存线索、以案谋私、跑风漏气的,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加强涉案资料和款物管理,加大抽查力度,落实监管责任。把保障审查对象人身安全的责任落实到岗到位,出现纪律审查安全事故的必须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压实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各县区党委、纪委要把压力传导到县直单位、乡镇(街道),确保责任层层落实到位。各级党委要发挥关键作用,党委书记要强化责任担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各级纪委要把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任务,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管理监督,对失职渎职的要严肃问责。

  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严查扶贫济困、强农惠农等领域中的形式主义、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收取好处费”等严重问题。严查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严重问题。严查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强占掠夺、贪污挪用等严重问题。严查暴力执法、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执法不公的行为。

  (七)深化体制机制改革,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队伍。

  持续深化“三转”工作。当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参与党委(党组)其他业务工作分工,“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的状况还没有彻底改变。有的“专职不专干”“主业不主抓”,特别是有些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还在分管其他行政管理工作,甚至还在批条子、管人事;有的重查轻究,监而不督,能捂则捂,能盖则盖,或者避重就轻,甚至几年都没有发现一个问题线索,畏首畏尾,有案不查、有腐不反、失职渎职;有的监督方式单一,流于形式,只停留在查资料、听汇报上。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三转”成果,严防职能发散现象反弹。要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把该管的事管住、管好、管到位,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该进的加快迈进,该退的彻底退出。要进一步创新工作举措,切实把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落到实处,在推动并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体制机制方面更加有所作为。今年是换届之年,各级纪委要向同级党委作换届工作报告,要体现“三转”后的新形势、新精神和新要求,实现纪律检查工作与时俱进、不断深入。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要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加强巡查组、专案组临时党支部建设,以党的建设带动各项工作。做好纪委换届工作,配合党委把政治强、作风硬、德才兼备、敢于担当的干部选拔进各级纪委领导班子。要进一步优化纪委及常委会结构,明确纪委委员职责,发挥纪委委员作用。要扩大选人用人视野,改进干部管理和选拔方式,加大轮岗交流力度,不断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活力。要强化自我监督,对干部既要考验、锻炼、培养,又要言传、身教、严管,领好班子、带好队伍。要严格工作程序,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和回避、保密等制度。要充分发挥干部监督机构的作用,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遵守执行“五严守十不准”,对执纪违纪、以案谋私、选择性办案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防止“灯下黑”,切实建设一支忠诚于党、让人民放心的纪检监察队伍。

  同志们,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让我们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聚焦主业,突出主责,忠诚履职,扎实工作,不断把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为奋力开创实力宿州、活力宿州、和谐宿州、幸福宿州建设新局面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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