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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9日至5月19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吴兴区委组织部开展了提级巡察。2023年7月6日,市委巡察组向吴兴区委组织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吴兴区委组织部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深化认识,提高站位抓整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和实践要求,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二是强化领导,压实责任抓整改。坚持树牢问题导向、实效导向,成立以常委部长为组长,部委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长为组员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深入研究巡察反馈意见,强化挂图作战、对账盘点、销号管理,在部内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整改工作格局。三是细化措施,闭环管理抓整改。先后4次召开部务会会议系统研究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建立部机关巡察整改工作“每周通报、双周研判、每月总结”的督导落实工作机制,制定整改落实“四张清单”,聚焦突出问题,把握关键环节,落实整改责任。四是实化成效,标本兼治抓整改。坚持把整改着力点放在解决问题上,把整改落脚点放在封堵漏洞上,始终做到“当下改”与“长久立”并举,既聚焦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又研究解决面上的通病,充分发挥巡察整改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作用。
巡察整改中,给予诫勉1人,教育提醒4人;建立完善制度33项;收回资金0.41万元。
一、关于“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组织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坚持学用结合。一是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等相关政策文件,把握核心要义,指导工作实践。二是制定《吴兴区委组织部部务会会议议事规则》《吴兴区委组织部部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明确每年专题学习党章不少于1次。三是出台《关于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政策支持意见》,制定盘活存量资源、新增对外投资、发展乡村旅游等针对性促进乡村振兴举措。四是召开乡村振兴工作推进会,压实各镇街党(工)委抓好乡村振兴的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共富工坊”建设,着力提升带富能力。五是推进“强村计划”,推广运用“强村十法”经验,持续增强村级集体经济“造血”功能。
(二)规范干部选任。一是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政策规定,提升规范意识和业务能力。二是贯彻落实省委选人用人“一体系三机制”、市委《关于加强新时代乡镇(街道)党政正职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系统谋划干部工作,统筹把握人事调整。三是实施“兴青年”干部成长计划,全面锤炼干部本领。四是健全完善“两圈”考察机制,考准考实干部“八小时外”表现情况。五是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开展自查审核,全面提升干部工作严谨性、规范性。
(三)从严监督管理。一是修订完善《干部大监督工作机制信息收集、沟通及处理办法》,明确纪委监委、审计等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和信息互通机制,滚动梳理干部监督联席成员单位通报的信息。二是编印《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手册》,修订《吴兴区选人用人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以考核强化制度执行。三是配强业务条线人员力量,提升干部监督工作效能。四是随机抽核区管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对存在漏报情形的进行谈话提醒并督促整改。五是健全领导干部家事家产信息定期分析研判机制,强化结果运用。
(四)深化运行机制。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湖州市吴兴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明确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和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二是出台《湖州市吴兴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使用审核机制和拨付流程。三是制定《吴兴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2022年决算报告》《吴兴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2023年预算编制报告》,强化人才专项资金监管。
二、关于“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面抓实村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开展村和社区组织换届“回头看”,整转软弱后进党组织,调整不合格村干部。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通知》,明确定期分析研判村干部队伍建设相关要求。三是从严规范农村党员干部日常行为,常态实行底线管控。四是聚焦基层党组织书记、村级后备干部等群体开展专题培训,提升参训人员政治规矩意识。五是制定出台《关于推行村级后备干部“薪火计划”的实施意见》,打造助力乡村振兴的优质“雏鹰”队伍。六是制定落实《关于建立完善村(居)干部资格条件常态化联审机制的实施方案》,严把村干部准入关。
(二)纵深推进两新党建。一是开展专项问题排查整治行动,及时整转提升软弱后进两新党组织。二是建立定期更新的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动态数据库,动态分类整转“黄色预警”和“红色预警”的两新党组织。三是开展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和党员轮训,做到应训尽训。四是健全完善区委两新工委成员单位联系制度,发挥党建服务联系人指导党建、服务发展作用。五是开展市区“双强”党组织提档升级行动和“双融双强”工程,提升两新领域党建工作覆盖水平。
(三)破题流动党员纳管。一是召开流动党员工作专题会议,指导基层网格力量上门做好流动党员沟通对接工作,针对性破解流动党员纳管难题。二是组建流动党员工作专班,开展流动党员纳管集中攻坚,做到应纳尽纳。三是总结提炼流动党员管理经验,在全区推广《流动党员纳管十四条举措》有效做法。
三、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深化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一是组织学习“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相关要求,专题研究当前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社会舆情形势和部机关落实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的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二是制定《吴兴区委组织部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清单》,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内容。三是修订《中共湖州市吴兴区委组织部2023年工作要点》,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工作。
(二)健全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一是专题研究当前社会舆情形势,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二是制定《吴兴区委组织部部机关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和社会舆情综合分析研判制度》《吴兴区委组织部突发事件舆情应对处置和舆情引导工作机制》,推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三是编制《组织系统网宣员快速响应工作机制》,完善处置流程,提高舆情应对能力。
四、关于“落实‘两个责任’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实情况,确定部委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具体职责任务和下阶段重点工作。二是制定出台《吴兴区委组织部部务会会议议事规则》和《吴兴区委组织部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清单》,明确每半年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少于1次。三是科学排定部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年度计划,推进部机关全面从严治党计划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四是常态组织部机关中层干部列席部务会会议“第一议题”和“党纪教育一刻钟”,加大党风廉政教育力度。五是制定出台《吴兴区委组织部岗位廉政风险排查机制》,开展部机关各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六是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检查日常工作,组织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全覆盖查阅领导班子成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
(二)配合落实派驻纪检监察职责任务。一是组织学习《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通报近期典型违纪违法案例,提升部机关干部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的思想认识。二是制定出台《对派驻单位发现问题跟踪整改落实制度》,指导部机关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完善内控制度、加强谈心谈话等工作。三是指导填报个人廉政档案,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全覆盖查阅个人事项报告。四是贯彻执行《区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试行)》,推动纪检监察队伍长效建设。
五、关于“廉政风险防控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从严执行财务制度。一是组织开展财务工作实务专题培训,专题讲解财务相关制度,强化思想认识与实操能力。二是分析宣传费用预算超支原因,针对性制定整改举措。三是出台《吴兴区委组织部财务管理办法》《吴兴区委组织部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规范预算编制、执行、财务审批流程等内容。四是开展部机关办卡用卡专项行动,将公务卡要求纳入“进部须知”,做到“一人一卡”实名制管理。五是排查未使用公务卡结算原因,提醒相关责任人,规范公务结算意识。
(二)强化党费管理工作。一是落实党费管理有关要求,明确两名干部分别担任会计、出纳,明确职责分工。二是制定出台《吴兴区区管党费管理制度》,提升区管党费会计核算管理水平。三是核实未及时上缴大额党费原因,按规将大额党费缴纳至上级党费账户。四是退还党费至区管党费账户。五是严格执行《吴兴区区管党费管理制度》,明确大额党费收取缴纳定期核查、支出使用制度,确保党费使用、收缴合规,大额党费按时按规上缴。
(三)规范发放通讯补贴。一是全额清退超发补贴。二是开展津补贴发放情况自查自纠,确保通讯补贴发放合理规范。三是排查发放不规范原因,针对性做好查漏补缺。
六、关于“调研指导联系群众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抓实农村党员教育管理。一是指导各镇街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学习情况自查自纠。二是成立调研小组赴基层党(工)委检查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学习情况,清查整治突出问题,确保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定期下发开展好主题党日活动的工作提醒,督促指导基层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四是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工作提醒》,指导基层党组织严格落实“第一议题”“三会一课”等制度。
(二)扎实推进服务基层工作机制。一是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驻村局长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持续落实部门包干、局长联村、村社“双驻点”、驻村包网等工作。二是调整优化全区驻村局长结对联系村,定期组织驻村局长参与抗台防汛、后进村党组织整转等重点工作。三是修订《2023年度吴兴区科级领导干部“奔跑赶超”积分制考核办法》,将驻村成效纳入考核,倒逼提升驻村质效。四是全面梳理出台的制度机制,与时俱进做好更新和废止。
(三)全面提升年轻干部新时代群众工作能力。一是召开部务会会议和部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增强大兴调查研究的意识和能力。二是制定出台《关于在全区组织系统大兴调查研究 奋力推动“深化市区一体、奋进奔跑赶超”的实施办法》,部领导牵头领办强化党建引领推动网格融合等7个重点课题,推动干部走进基层、下沉一线。三是落实《吴兴区委组织部导师帮带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联系群众等结对帮带工作。四是出台《吴兴区委组织部分片联系工作制度》,明确分片联系具体安排,密切基层的沟通联系。
七、关于“班子自身建设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部务会会议议事规则。一是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提高运用条例做好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制定出台《吴兴区委组织部部务会会议议事规则》,明确“三重一大”事项清单,细化大额资金使用标准。三是及时做好会议记录,按规定印发会议纪要。
(二)规范调整班子职责分工。制定出台《吴兴区委组织部部委班子成员分工及时调整机制》,明确有部委班子成员岗位调整时,及时研究确定具体分工。
(三)全面深化机关内部管理。一是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提升内部管理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标准。二是专题研究部机关内部制度建设情况,审议通过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内部制度机制11项。三是制定出台《吴兴区委组织部部务会会议议事规则》,明确每年专题研究内部管理制度不少于1次。四是研究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及时修改完善制度机制。
八、关于“对部机关党建工作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抓实部机关党建工作。一是开展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相关重要论述精神。二是专题研究部机关党支部2023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六件事清单”和“组工讲堂”课程安排。三是研究部机关党支部换届情况,完成支部换届工作。四是制定《吴兴区委组织部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清单》,明确每年专题研究部机关党建工作不少于1次。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一是集体学习支部工作条例、支部工作规范等方面内容,提高党务业务水平。二是严格遵照组织生活会有关要求,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规范开展党员评议。一是研判党员评议工作参与率不高原因,形成调查分析报告,针对性整改提高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质效。二是组织开展部机关党支部党员民主评议。三是开展党务知识培训,全面提升党务知识水平。四是全面梳理近年党支部工作资料,明确专人归档,提高工作台账资料管理水平。
九、关于“部机关干部人事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提升中层干部选任规范化水平。一是组织学习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注意事项,提升干部选任工作业务水平。二是开展中层干部履职“回头看”,形成结论性意见。三是严格执行《高新区、各乡镇(街道)中层干部选拔任用规程》,监督检查各单位中层选拔任用政策执行情况和程序规范情况,完成违规问题整改。
(二)严格落实个人事项报告审核程序。一是组织学习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相关的文件精神和填报要求,提高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工作的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二是深入排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审核程序不规范原因,针对性落实整改。三是集中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安排人事干部全面检查填报情况,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对部委领导班子成员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全覆盖查阅,严格执行填报审核要求。
(三)织密“八小时以外”监督网。一是执行中层干部列席部务会会议“第一议题”和“党纪教育一刻钟”机制,常态通报违法违纪案例,正反两方面加强警示教育。二是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向公安、法院发函协助联审联查,重点了解部机关干部近三年来违反党规党纪、法律法规等情况。三是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对部委领导班子成员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全覆盖查阅。四是组织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深入了解掌握干部的精神面貌和工作状态,提升勤廉意识和防腐能力。
十、关于“履行巡察工作相关职责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深化协作配合机制。一是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讲话和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工作有关精神要求,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推动整改落实。二是深化区委巡察和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巡前沟通机制,落实巡察与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对接沟通相关要求。三是开展区委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工作专题业务培训,编印《吴兴区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工作指导手册》,准确把握新时代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目标要求和重难点任务。
十一、关于“牵头落实审计整改工作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人才补贴政策。一是对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加强沟通对接,督促相关人员按规退回补贴。三是落实《关于完善大学生招引相关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修改完善新引进高校毕业生(技能人才)安家补贴、租房(生活)补贴、购房补贴、创业补贴资金拨付内容,确保人才奖励资金发放规范。四是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吴兴区人才安居工程购房补贴常态化核查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常态化核查政策享受人员,及时做好整改工作。
下一步,吴兴区委组织部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坚持一抓到底,在推动整改落地上持续发力。坚决扛起主体责任,逐条对照“四张清单”,对尚未完成整改的事项,按照既定时限和措施,狠抓整改落实,确保改到位、改彻底。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组织开展“回头看”,再督查、再巩固、再提升,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整改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合并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二是突出建章立制,在推动常态长效上持续发力。持续完善整改工作推进办法,建立健全问题整改验收销号、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反馈问题改深改实,整改成果经得起检验。坚持举一反三、以小见大,以巡察整改撬动制度建设,堵塞制度漏洞,优化机制办法,着力在推动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党建、人才工作等方面下功夫,在“当下改”与“长久立”中推动巡察整改任务落实。三是强化成果转化,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持续发力。坚持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融入深化改革、融入高质量发展,将巡察整改落实贯穿到省委三个“一号工程”、市委实干争先主题实践和区委“158”工作体系中,着力推动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履职尽责,带动地方敢闯、企业敢干、群众敢首创,为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新吴兴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四是聚焦双向发力,在推动工作提质增效上持续发力。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一体推进巡察整改与主题教育工作,切实把整改过程转化为提升组织工作质量的过程。将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贯通工作始终,做到高标准开展主题教育、高要求抓好巡察工作、高质量推进组织工作重点任务结合起来,形成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的良性循环,奋力交出组织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高分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2—2289161;邮政信箱:湖州市吴兴区吴兴大道1号吴兴区人民政府11楼吴兴区委组织部办公室;邮政编码:313000;电子邮箱:505932294@qq.com。
中共湖州市吴兴区委组织部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