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10月8日至2020年1月1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坡头区住建局及其下属单位进行了巡察。2020年2月27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湛江坡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政治建设弱化,“四个意识”有待加强
1.党组领导弱化
整改情况:本局已召开专门会议开展纠正,纠正记录员的笔误,避免出现把党组会要求“班子会研究落实”写成“班子会研究”,一是开展会议录音和记录相结合工作,确保记录准确。二是参会人员签名把关。三是制定了局的议事规则。
2.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坡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坡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议事规则》,并严格按制度执行。二是规范会议记录,签发会议纪要。三是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和重大问题由参会人员发表意见后实行票决制。
3.意识形态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组织专题会议学习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意识形态的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提高认识。二是指定专人负责这项工作。三是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四是严格按照“第一议题”要求执行。五是就当前国内、国际形势及时开展针对性学习。
4.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
整改情况:此项工作存在问题重点体现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建新未拆旧”上,本局高度重视,已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同时,争取各镇(街)的党(工)委、政府(办事处)的配合,并按原先区委、区政府定下的时间节点完成农村危房改造的拆除旧房工作。
二、党的组织建设不规范,选人用人和基层组织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1.选人用人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坡头区股级干部任用工作程序》。二是对存在的程序问题进行了完善,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确保干部任用程序合法合规。三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规定的原则、标准、条件、资格、程序和纪律办事,强化干部选拔任用的责任追究。
2.“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为防止党小组在开展学习活动过程中搞变通、打折扣,党组会研究并按相关程序取消了党小组,由支部统一开展活动。二是本局党组、支委分别召开会议,针对性地开展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规范会议记录和台账资料的收集归档。
3.民主生活会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此问题集中体现在民主生活会中开展批评的少的问题。针对这个问题局党组已经及时补充召开民主生活会。针对此次的巡察反馈意见,进行自我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请区分管领导参加会议。以后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要求召开。会前要做好材料的准备,特别是批评内容的把关。由专人做好会议记录,提高会议质量。
4.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细则》。二是对近年来发展党员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对不规范的材料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三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发展党员,做到程序合规、材料完备。
5.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建工作力度,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做好“三会一课”记录。二是加强党组、支部书记对“三会一课”落实的监督管理。
三、党的作风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四风”问题仍然存在
1.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报销资料的审核、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对于各类收入、支出等票据严格把关、凭证真实有效。二是对下属单位已签领的加班误餐费等违规行为已开展批评并及时退还。
2.形式主义作风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对于扫黑除恶工作台账不规范的问题,本局已厘清资料汇编时间关系,并全部完成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二是对于违反工会有关规定的问题,本局已制定工会实施方案,按规定收取工会经费,工会已正常运转,保证了职工权益。
3.官僚主义作风突出
整改情况:(1)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施工的行为执法不力的问题体现在对一些工业项目、机构改革无法交付基础设施配套费项目、机构改革无法及时处罚的项目的执法不力。原因是:一是想改善坡头区的营商环境;二是相关职能部门机构改革造成。基于以上原因,本局盲目地降低了执行力度。在整改中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全面清查;二是及时完善手续;三是该处罚的则向相关部门发告知通知书;四是依法行政,严格把关,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2)群众购买海东广场商品房时缴“诚意金”的问题,本局已采取了如下措施整改:一是约谈海东广场负责人,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和停止非法行为;二是退还已收取的“诚意金”;三是举一反三加强监管,杜绝类似的问题发生。(3)对楼盘配建道路监管不力的问题整改如下:一是加强与市土地储备中心的沟通联系,了解坡头区楼盘配套道路的情况;二是加强监管,推动建设进度;三是帮助解决楼盘配建道路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目前,坡头区楼盘配建道路工作得到明显体现。
四、党的纪律建设淡化,执行党规党纪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已制定《坡头区商品房预售许可办事指南》,严格执行《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依法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五、全面从严治党不力,落实党组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本局已于2019年6月制定并签订了党风廉政责任书,贯彻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今后将继续压实推进,并严格执行抓早抓小提醒谈话制度,定期开展党章党纪党规教育活动,组织观看廉政建设案件视频,传导“两个责任”压力,并长期坚持,长抓不懈。
六、反腐败力度不够,廉政风险防控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做好固定资产登记,制定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购置。二是设置专人负责政府采购系统工作,学习熟悉政府采购流程,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提高采购规范意识。三是加强财务管理,重新审核相关原始凭证,补充印章,完善原始凭证资料。四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对于各类收入、支出等票据严格把关、凭证真实有效,先由经办人签字和证明人核实签字后,再由分管财务工作的领导审核,最后由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批准予以报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59-3582690;电子邮箱:ptqjsj@126.com;邮政地址:湛江市坡头区灯塔路79号,邮政编码:524057。
中共湛江市坡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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