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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党纪教育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中共广东省委党校 广东行政学院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6月24日至7月24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省委党校进行了巡视,9月26日,省委巡视组向校院委领导班子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组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对“党的领导弱化”问题的整改

(一)对“领导班子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有关会议精神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将作为长期任务持续推进。

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党校工作会议精神。2015年12月11-12日全国党校工作会议召开,12月14日下午,校院委召开会议,常务副校院长杨汉卿传达全国党校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刘云山同志的总结讲话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举措。12月18日上午,校院委组织第二次专题学习,就如何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交流了学习体会,提出了七项具体贯彻落实措施,并对筹备召开广东省党校工作会议和起草《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实施意见》进行了研究部署。12月22日,校院又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传达学习全国党校工作会议精神。2016年1月12日,校院召开全省各市党校常务副校长学习贯彻全国党校工作会议精神座谈会,传达贯彻全国党校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落实举措。4月13日,校院委理论中心组召开“党校姓党”专题学习会,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党校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启动校院“党校姓党”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引领各支部开展学习、推进贯彻落实工作。

二是召开全省党校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全国党校会议精神。根据玉妹校长的指示,校院积极做好全省党校工作会议筹备工作。校院与省委组织部成立6个调研组,深入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委党校和部分县党校就加强和改进我省市县党校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派员到中央党校及上海、浙江、山东等兄弟党校学习、交流加强党校建设的经验做法,与省委办公室厅、组织部、人社厅等部门沟通、征求意见。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于6月2日向省委办公厅提交召开全省党校工作会议请示。广东省委已于2016年9月9日在广州召开了广东省党校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党校工作。9月10日,校院及时组织召开全省地级以上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座谈会,进一步研究部署了贯彻落实措施,全面推动全省党校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会后,校院指导督促市、县党校贯彻落实全省党校

工作会议精神,广州、深圳、惠州、汕头、珠海、揭阳等市委已先后召开党校工作会议,积极研究推进党校工作。在充分调研、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校院起草了《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实施意见》,并经多次征求中共中央党校和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等省直机关有关部门,各地市县党委、党校的意见建议,校院汇总整理了25条具体实施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实施意见》。11月25日,省委常委会专题研究通过了《实施意见》,并印发实施。下一步,校院将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意见》和《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细化、量化各个方面工作的落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党校工作。

三是在校院教学、科研等工作中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党校工作会议精神。在教学工作方面,及时调整主体班次教学计划,突出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两大主课。进修部班次和培训一部班次理论教育比重分别达到56%和60%,党性教育比重分别达到30%和25%。并在所有主体班次均开设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课程。推进领导干部上讲台工作,和省委组织部共同制定了领导干部上讲台实施方案,今年邀请了50位省直单位领导干部为学员作报告或开设周二讲座。所有主体班次领导干部讲课总课时比例均超过20%的要求,特别是政法综治领导干部培训班领导干部讲课总课时占该班次总课时的比例达到32.7%。今年10月24日至11月18日举办全省党校系统教研与管理骨干研修班,为下级党校培训骨干师资和干部42人。10月至12月,开展全省党校系统精品课评选,加强精品课程建设。在科研工作方面,加强学术研究,积极参加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加强党的基本理论研究,加强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研究,加强对“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研究,加强对基础理论和重大现实问题研究。2016年校院公开发表论文355篇,其中一类刊物发表论文6篇。共有5项课题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立项,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2项。组织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和校院科研课题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经评审系统课题立项65项,校院课题重大调研课题4项,一般课题16项。2016年,先后召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座谈会、“四个全面”与广东十三五发展研讨会、广东省科学社会主义学会暨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术研讨会、全国党校系统经济理论研讨会暨第十三届年会、广东原中央苏区历史文献研讨会暨全省党校系统图书馆工作会议、广东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理论研讨会暨科研工作会议(筹备中)等研讨会。广泛发动积极组织教研人员参加各类研讨会论文征集活动。校院教研人员获2016广东社会科学学术年会15项,其中一等奖4项,获奖数为历年之最。在咨政服务方面,发挥党校独特的资源优势,积极推进新型智库建设,印发了《广东省委党校(行政学院)关于加强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及《关于加强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举办了系统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培训班和智库论坛。积极构建“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智库联盟”及“广东省党校(广东行政学院)系统智库联盟”。聚焦重大决策部署、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持续开展决策咨询研究。紧扣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开展前瞻性研究,紧扣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点问题开展对策性研究。2016年校院获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的决策咨询研究报告12份,以“直通车”方式上报省领导决策咨询研究报告6份。

2.关于“领导班子形成合力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阶段性整改。正在持续推进有关工作。

一是校院委领导班子成员广泛开展了交心通气,常务副校院长与每个领导班子成员都进行了一次推心置腹的交心谈话,力求多倾听、多吸收其他同志的意见特别是不同意见,增强班子成员团结协作的意识;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校院委重大决策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坚持校情通报制度和征求意见反馈制度,提升透明度,增强公信力,争取教职工支持,推动工作落实;对校院重点工作“分类排队”,按照“干什么、怎么干、谁来干、什么时间干成”的要求,将目标任务逐级分解细化到分管校院领导、承办单位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并明确完成时限,形成“上到校院委成员、中到部门负责人、下到部门具体办事员,纵向有目标、横向有竞争、校院有监督”的工作机制,切实增强校院各单位、各部门和干部队伍抓落实、促发展的积极性和责任感,把成效体现在推动科学发展上。

二是关于巡视反馈意见中提到的个别部门班子长期不和问题,该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负有主要责任,结合反馈意见中该同志的其他问题及综合表现,校院委决定,该同志由领导职务调整为非领导职务并调到其他部门工作。同时,鉴于班子另一成员在此岗位已工作十年以上,调整到其他部门任职。

三是继续加大对直属单位广东行政职业学院管理的力度,把直属单位的工作始终作为党校工作的一部分抓紧抓好,抓到实处。校院继续加强直属单位过渡期间党委换届、党政班子调整充实、紧缺人员补充、办学规模、办学质量保证、正常办学秩序维护和安全稳定、后勤保障、基本建设等方面的管理,确保正常工作秩序。

(二)对“选人用人导向存在偏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⒈关于“2名干部的提拔使用干部群众意见较大”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

关于2012年提拔的个别干部群众公认度不高问题,校院委认真研究、分析群众反映的意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校院行政部门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在这次整改工作中,校院委对群众反映意见的个别领导干部分别进行了诫勉谈话和谈话提醒,要求其按照党员领导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努力提升综合素养,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履职担当、廉洁从政,自觉提高在干部群众中的满意度。

2.关于“干部群众对选人用人工作的强烈不满”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将作为长效机制长期坚持。

一是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及上级相关规程,修订完善《校院行政部门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和《校院教研教辅部门领导干部选聘工作办法》,研究干部人事工作重要议题,须请省纪委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组领导指导和监督。加大对干部选拔前民意调查,注重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对干部党性、品行的评价意见。规范校院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完善《校院干部选拔(聘)任免程序》,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每次《校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特别是重点细化酝酿、提名、征求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意见的程序和规则。强化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将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考察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考察全过程,坚决反对、制止拉票与跑官要官现象,努力形成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健全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定期与不定期考核考察,掌握干部德、能、勤、绩、廉的情况,全面地了解干部状况,增强选拔任用干部的科学性。

二是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校院行政部门干部交流轮岗工作意见》和《校院关于选派青年教师和行政干部到挂职基地锻炼的实施办法》,加强与组织部门协调,疏通干部交流和挂职锻炼等培养渠道,培养提高干部干事创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结合工作需要,对重要岗位干部加大轮换和双向交流力度,凡在同一行政领导岗位任职超过规定年限的,适时轮岗,同时对管人、管财、管物岗位实行定期轮岗交流,防范廉政风险。做好干部的教育培养,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对人岗不适的岗位适时进行调整,把真正优秀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

三是2015年下半年至2016年上半年,选拔教研部正、副主任6名、副校院长1名、校院委委员1名、副巡视员2名。2016年10月又启动选拔任用行政部门空缺处级、副处级岗位干部12名。严格按照《校院行政部门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制定了《2016校院选拔行政部门处级干部工作方案》,正式启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按动议、谈话推荐、会议推荐、考察等步骤进行,省纪委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组对选拔工作进行监督。近两年,选拔任用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19名。在整个干部选拔过程中,没有收到任何反映、投诉、告状等方面的意见,从人事处对干部的考察意见来看,选拔的干部群众满意度较高。

(三)对“基建工程和政府采购违规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公务员教学综合大楼项目存在未批先建、违规直接发包工程、超概算建设等问题”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阶段性整改,正持续推进有关工作。

一是成立了处理历年基建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和统筹协调基建遗留问题,具体负责处理公务员大楼超概算投资问题;对尚未验收和结算的基建工程进行全面清理,逐项落实工程结算和财务决算;协调有关部门尽快完成工程结算和财务决算相关手续。

二是聘请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对尚未完成工程结算和财务决算的基建工程项目进行审核,提高工程结算和财务决算的效率和效果。按照有关规定,聘请了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第三方)完成了公务员大楼工程结算材料的审核校对工作,并拜访了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已向省发改委提交调整公务员大楼超概算投资申请并已受理,目前正按照省财政厅要求提交有关材料接收审核。

2.关于“以肢解工程等手段违规进行政府采购”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

一是组织相关人员集中学习《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及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打牢工作知识基础,提高工作综合素养;有关工程及物资采购要求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持原则、程序,增强责任意识,兢兢业业地做好各项工作。

二是建立和完善校院政府采购和校院内部采购招投标制度,建立健全校院政府采购工作机构,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校院政府采购工作制度》《校院内部招投标工作制度》《校院内部采购招投标评审小组管理制度》,就校院政府采购和校院内部采购招投标的原则、范围、组织形式、工作程序、责任追究等方面做出更加明确的规定,提高政府采购和内部采购招投标过程的规范性和评定标结果的合理性,确保政府采购和内部采购招投标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提高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工作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能力。

三是关于巡视反馈意见中指出的个别同志曾收受过水果、月饼、土特产等礼品,并长期负责基建工作20多年没有进行轮岗的问题。校院委研究决定,对该同志诫勉谈话,并调整其工作岗位。

二、对“党的建设缺失”问题的整改

(一)对“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将作为长效机制长期坚持。

?一是制定并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校院基层党组织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重点规范、完善“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谈心谈话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四项基本组织生活制度,并明确了主要措施。同时,要求各支部所有党务活动都严格按照要求在机关党委统一发放的党务工作记录本上进行规范详细地记录。

二是领导干部认真执行党的各项规章制度,带头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各项活动,指导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积极开展谈心谈话,主动在思想上工作上关心帮助党员干部;结合当前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校院委成员到所分管的处室开展学习教育,为所分管处室党员干部讲党课,以上率下、率先垂范;强化对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党组织生活,过好双重组织生活的监督和管理。

三是年底校院委领导班子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主动自我剖析、沟通思想、揭短亮丑,互相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各支部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校院委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

(二)对“党支部班子配备不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阶段性整改,正持续推进有关工作。

校院机关党委积极推进任届期满支部的换届改选工作。教研教辅部门在2017年4月领导班子成员竞岗聘任工作完成后,即时进行换届改选。

(三)对“对党的基层组织疏于管理”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将作为长效机制长期坚持。

一是校院在组织关系排查中查出失联党员,已按有关要求和程序作出转出组织关系、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自行脱党除名等处理。

二是对组织关系已空挂三年的预备党员,支部作出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的决定。

三是继续完善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提高党员组织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保证将校院全体党员纳入党组织的有效管理之中。

三、对“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对“落实主体责任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存在重形式轻执行的问题”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将作为长效机制长期坚持。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校院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细则》,以理清责任为前提,健全制度为保障,责任追究为抓手,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体系。切实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全面责任、直接责任、首要责任,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上。定期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和研究部署校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强化“一把手”责任担当,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日常管理和监督约束。

二是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由常务副校院长与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必须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当好廉洁从政表率。各党支部依据《实施细则》和《责任书》,立足本支部工作职能和实际,列出本支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落实主体责任。

三是开展报告评议。各单位、各部门要在年度安排和总结中突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内容,主要负责同志每年书面向校院委述责述廉,报告上年度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同时抄送校院机关党委、纪委,并接受评议,以此强化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的意识和抓好主体责任的自觉性。校院委班子成员结合年终责任制考核,撰写述责述廉年度报告。

四是强化检查考核。进一步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机制,完善考核办法,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年度检查考核的重点内容。校院委会集体讨论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化解任务,落实责任,切实把“三重一大”落实到位,严格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增加党风廉政建设的考核权重。检查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工作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⒉关于“‘一岗双责’履行不力,存在重业务轻党建”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将作为长效机制长期坚持。

一是强化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意识,牢固树立重视党建、大抓党建的鲜明导向,真正把党内职务当成政治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分管领域党建工作、促进业务工作的观念,把管业务和管党建统一起来,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二是校院领导经常听取分管领域基层党组织抓机关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及时提出指导意见,把党建工作考核纳入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强化党建责任制,加强对党建工作的督促、检查、落实。

三是校院各级党组织及党员领导干部严格落实《省直机关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将责任细化到人,量化到岗,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体班子成员共同抓的工作格局。

四是进一步完善《校院岗位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定期开展排查和自纠自查。

(二)对“监督执纪失之于宽松软”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学校纪委履责的积极性、主动性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将作为长效机制长期坚持。

一是完善了日常工作报告制度。建立和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督促各单位各部门按时向校院委、机关党委(纪委)报告本单位本部门重大事项,自觉接受监督。

二是完善列席会议制度。加强机关纪委对各单位各部门“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各单位各部门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必须报告机关纪委派员列席参加。

三是建立督查巡查机制。对突出问题、专门问题,及时启动驻点巡查、专项巡查工作;对重要岗位、基建工程等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监管、实时监督;针对节庆日、干部调整等重要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廉情监督、廉政提醒、明察暗访等工作,确保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四是实施提醒约谈制度。建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廉洁从政规定提醒约谈制度,对直属单位、校院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定期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及时提醒约谈。

五是建立考核问责机制。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作为年终目标管理考评的一项重要指标进行检查考核。

2.关于“对下属单位廉政风险的管控和核查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

一是强化党规党纪教育。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规党纪,引导党员干部不断增强纪律意识,养成纪律自觉,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不断规范从政行为。

二是加强对直属单位纪委的指导,加强对廉政风险的监督。在重大节日、婚丧嫁娶时关口前移,对当事人及时提醒,重申有关纪律规定。

三是关于对校院直属单位工作人员截留饭卡充值款一事,检察机关已介入处理。

3.关于“个别领导干部作风粗暴、殴打下属,影响恶劣”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

巡视反馈意见后,校院常务副校院长对该同志诫勉谈话,开展批评教育,要求其本人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作自我反省、自我检查。

(三)对“干部队伍作风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领导班子作风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

一是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原已制定的《校院教师外出讲学规定》《校院教学设备管理制度》《校院教学场所租用管理办法》等三个文件,经校院委会研究通过,在全校院范围印发实施。

二是加强对成型文字材料的审核把关,并及时印发实施,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校院定期组织各单位、各部门汇总、整理各项工作规章制度,汇编成册,推动制度建设更加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

2.关于“干部队伍作风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将作为长期任务持续推进。

一是加强对教职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通过组织教职工听讲座、开展党性教育等形式,培养教职工“党校姓党”的观念、“我为党校自豪”的荣誉感以及“我为党校争光彩”的使命感。进一步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确保作风建设规章制度扎实落地。坚持以党性教育为核心、廉政教育为关键,严格干部教育管理,切实把班子抓好,把队伍带好,把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好。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纪律,进一步规范执政行为,严肃工作纪律。

二是坚持制度管校、制度管事、制度管人,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问题,使党校成为讲党性、讲纪律、守规矩的地方确保作风建设规章制度扎实落地。建立无为责任追究制度,支部发挥作用不够有力、思想政治教育成效不明显、不能完成年度党建目标任务的,党支部书记当年不能评选先进。如因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人和事,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追究党支部书记及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四)对“执行组织纪律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存在干部违规出境问题”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

一是校院委对该同志“违规出境”问题已作出党纪处分意见,报纪检组。

二是严格执行《校院教职工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因公出国(境)的审批程序、经费管理、证件管理和有关规定,并对因私出国(境)相关事项进行公示。

三是加强对行政职业学院在出国(境)管理方面指导和监督。

2.关于“一些干部没有如实申报个人有关事项”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督促校院领导干部定期填写上报个人有关事项。对2014年、2015年、2016年抽查未按要求填报的干部进行相应处理。在2016年7月18日和9月29日的中层干部会议上,常务副校院长对相关情况进行通报和批评,并要求领导干部严格按要求如实申报个人事项。

二是加强对干部申报个人有关事项的宣传动员、督促指导工作。对未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调离岗位、免职等处理;不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的,一律不得提拔任用、不列入后备干部名单;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三是个别同志已补报配偶房产1处,由校院委分管领导对其进行谈话提醒,并作出书面检查。

3.关于“干部档案问题较多”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将作为长期任务持续推进。

一是认真核查干部档案,特别是核准干部履历中一些关键时间节点、关键资格认证等内容。对档案专项审核中发现的出生时间记载不一致、参加工作时间记载不一致、入党时间记载不一致、学历学位记载不一致和档案缺少工作履历、考察任免、调任转任等重要材料的问题,严格按照档案审核相关规定进行调查、核实及认定,及时完善补充了有关证明材料。对“党籍不实”的干部给予不承认党员资格和行政记过处分,对“学历不实”的干部给予不承认学历和行政记过处分。

二是强化落实对晋职人员和新进人员的档案审核的程序要求,特别是对新进人员的“三龄两历一身份”进行认真审核。将档案管理法规列入组织人事干部日常学习培训内容,增强全体组织人事干部特别是档案管理人员的守纪守法意识。进一步完善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管理,建立档案材料定期收集制度,对工资、职称、考核、入党等方面形成的各类应归档材料,通过下发归档通知单、上门收集等方式,及时予以归档。严格按照中组部关于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要求进行档案交接,对重要信息有涂改、有缺失的坚决不予接收。

三是加强人事档案管理工作队伍建设,推进干部人事档案信息化、数字化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档案管理工作水平。

(五)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有的班子成员自律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

一是继续加大对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细则》精神的落实及干部作风建设方面的监督检查,重点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整治“四风”的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上下功夫,采取公布举报电话、设立意见箱、明察暗访、专项检查、专项审计、定期督查、主动公开、及时报备等方式,确保八项规定落实和整治“四风”不流于形式、浮于表面。结合工作实际,完善规章制度,今后校院接待来访客人后,不再在校院文体中心举行文艺活动。

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和“回潮”,规范公务接待办法,严格落实《校院国内公务接待工作制度》,做到有单位公函、有审批单、有接待清单,按标准接待。

2.关于“有的领导干部在课题经费中报销个人旅游费用”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

一是对该同志诫勉谈话,其态度诚恳,主动反思、深刻检查,已将违规报销费用退至机关党办。

二是科研处严格执行《校院科研课题经费管理办法》,对科研项目经费报销严格审核、审批手续,由科研处直接将审核后的票据传送至财务处,实现“无缝对接”,财务处严格落实《关于加强财务报销手续的办法》,进一步审核有关报销凭据,规范报销。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

在下一步的整改过程中,校院委将按照省委和省委巡视组的

要求,坚持常抓不懈,从严从实、善始善终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落实工作,把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校不断落到实处。一是始终坚持党校姓党,旗帜鲜明地把党的旗帜举起来亮出来。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党校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意见》,以及全省党校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核心领导作用,切实把党校姓党作为立校办学之本,把“党校姓党”全面贯穿党校工作始终,努力推动全省党校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二是切实履行“两个责任”,坚定不移地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落在实处。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六中全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实处。进一步加强对校院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定期研究校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方面的重要事项,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真正把“两个责任”扛起来,全面落实“一岗双责”,把压力层层传导下去,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三是全面加强从严治校,牢固树立守纪律讲规矩的底线标准。把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校的责任切实担负起来,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把严明规矩、严守纪律放到重要位置来抓,把严抓严管作为一种工作常态。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加强对干部的政治教育和纪律管理,打造政治坚定、团结坚强、干事创业的领导班子,建设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的干部队伍。在教学科研工作中,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的原则,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党校(行政学院)讲坛上禁止发生任何违背党的宗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现象,构建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教研新体系。四是认真组织巡视整改“回头看”,坚持以改革创新的决心和勇气做好巡视整改工作。对于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坚持已采取的整改措施,严格落实已经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防止问题反弹,巩固和扩大整改落实成果。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按时整改到位;对涉及面宽、情况较复杂的问题,综合统筹、精心部署、一抓到底、坚决完成;对整改落实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科学研判,及时解决到位,确保整改措施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五是充分认识和运用巡视整改成果,建立健全执纪问责长效机制。坚持严肃执纪、严肃问责,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形成执纪问责高压态势;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格落实谈心谈话约谈制度,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注重建章立制,加快推动制度建设废、改、立工作,着力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民主决策、干部选拔任用、教学管理、科研管理、学员管理及内部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巩固整改落实成果,与巩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相结合,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地生根,见到实效,以建设一流党校为目标,推进校院制度改革、创新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3122717;邮政信箱: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3号党校大厦;电子邮箱:jgdw@gddx.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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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东省委党校

广东行政学院

?2017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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