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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国有企业工作总结会议]惠东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

  2023年以来,惠东县自然资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坚持分类保障”和《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在经济发展用地要素保障工作中严守底线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90号)的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局的工作部署,努力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新发展理念贯穿全局工作始终,以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治理、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为目标,锚定“创先”定位,以“1752”为抓手,加快推进落实“百千万工程”和自然资源领域11项硬要求硬任务,为建设山海文明惠东提供坚实的自然资源要素保障。

  一、2023年工作情况

  (一)科学规划,着力发挥规划管控作用

  一是完成了《惠东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2023年11月14日,《惠东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获得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复。2023年12月5日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关键图层经省自然资源厅同意已启用作为建设项目用地用海组卷报批依据。目前,正在配合白盆珠镇、白花镇、安墩镇开展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暨镇村国土空间集成规划编制工作。

  二是积极组织、协调、配合开展相关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完成了《惠东县“一城两街道”同城化规划》《惠东县TOD新区一体化规划研究》《惠东县城西枝江“一江两岸”城市设计(环城北路至环城西路段)》《惠东县工业控制线划定规划》《惠东县县旧城区综合改造规划》《惠东县城镇开发边界内已编控制性详细规划评估及单元划分》方案。主持或配合完成了《惠东县堆砂场、洗砂场、碎石场选址规划指引》、《惠州新材料产业园配套区(白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韩(惠州)产业园核心组团惠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E-01-01、E-01-02等地块)修改、《惠东县城蕉田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PS-7401、PS-7402等地块)修改(涉平山三联污水厂项目)等37项规划(或修改)编制工作,配合县住建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完成了《惠东县燃气专项规划(2021-2035年)》《惠东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2019-2035年)》编制工作。

  三是有序推动村庄规划建设工作。根据市自然资源局及我县全面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行动计划要求,制定了村庄规划优化提升编制计划,指导相关乡镇开展了10个典型村村庄规划优化提升工作,并完成规划方案。

  (二)担当有为,全力做好重大项目用地保障工作

  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成立了由局一把手担任组长的惠东县“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协调、加快推进相关项目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工作。专班明确了工作职责、工作机制及工作要求,突出“计划+机制”,细化工作计划,扎实做好项目推进和实施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难点堵点问题,促进全县项目建设取得更大实效。

  一是土规调整工作方面。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9宗,调规面积1136.204亩,其中工业项目852.44亩、民生基础设施项目283.764亩。

  二是用地报批工作方面。为保障我县社会经济发展,落实用地保障,专门成立重大项目报批服务协调专班,由局长挂帅,每周一调度,一个项目一个方案,逐个研判协调,统筹规模、指标等要素,加快推进项目用地报批。结合年度报批计划等,已完成了惠州市惠东县2022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第二批)和惠州市惠东县2023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第一批)的编制并获批准实施,已编制并上报惠州市惠东县2021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调整),为用地报批工作奠定基础。1.已完成了批次用地报批面积约4024亩,涉及惠州新材料产业园、惠东产业转移工业园、惠东马铃薯产业园、平海荣超医院、黄埠海洋观测站、高潭变电站、港口变电站、多祝铁厂变电站、惠东县657工程、惠州市LNG接送站进场永久道路、环城西路、高潭东环路、惠东县粮油储备中心、惠州太平岭核电项目洗消中心、高谭污水处理厂(二期)、大岭第五小学以及村民宅基地等重大产业项目和民生基础设施项目。2.已完成了惠州LNG接收站外输管道、惠州惠城至惠阳霞涌高速公路(惠东段)、新建广州(新塘)至汕尾铁路(惠东段)、新建深圳至深汕特别合作区铁路(惠东段)、惠州中洞抽水蓄能电站、县江南大道南段及白云大道工程6个单独选址项目用地报批面积约6079亩,其中,惠霞高速公路用地报批惠东段还获得市自然资源局书面表扬;同时,正在组织开展国道G236线惠东紫金交界至高潭公梅段改扩建工程、惠州稔平环岛高速公路、市白花河防洪排涝治理工程、县X214延长线改建工程4个单独选址项目用地报批工作,面积约7223亩。

  三是土地征拆工作方面。全县征地拆迁工作主要涉及惠东优能新型建材制造项目、稔平半岛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657工程项目、广州至汕尾铁路工程项目、惠州稔平环岛高速公路项目、惠东县产业转移工业项目和惠州LNG接收站外输管道项目(惠东段)站场、阀室项目等15个项目,征地面积约3014.282亩,支付土地补偿款约41259万元。

  四是土地收储盘整方面。完成收储城镇建设用地共171.19公顷的收储工作,保证社会经济发展及基础民生用地需要。实施盘整收回国有土地共19.20公顷,为产业及民生基建项目提供要素保障。

  五是土地供应工作方面。已完成土地供应115宗,涉及土地面积218.80公顷,涉及土地出让金金额152028万元,其中办理划拨手续79宗,涉及划拨面积102.81公顷,涉及土地出让金287万元(德兴变电站);挂牌出让土地22宗,涉及面积61.50公顷,涉及土地出让金120343万元(涉及惠州新材料产业园天和、危废、裕生、施美克、斯洛柯、普托、聚美等项目,惠东产业转移工业园柏科、聚盈、永利峰、腾辉、伟丰纸品等项目,数据产业园电化学储能项目,陈塘商住地,白盆珠商业地,平海马铃薯产业园);办理协议出让土地14宗,涉及面积54.49公顷,涉及土地出让金31398万元(主要涉及657工程、绿茵环保、陈塘站场、润佳光伏、中航科技、平海水厂等)。

  六是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方面。根据上级工作要求,逐宗梳理和组织实施2009—2022年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国务院督查闲置土地和2023年度基期闲置土地处置工作。

  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09至2018年批而未供土地处置方面,2022年年初,全县2009至2018年批而未供土地面积8247亩,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处置面积4587亩,处置率55.62%,已完成该阶段处置任务;2009至2022年批而未供土地处置方面,2023年初全县2009至2022年批而未供土地总量为10188亩,已处置面积2350亩,处置率为23.07%。

  闲置土地处置方面,一是我县纳入“国务院督查闲置土地清单”共84宗3237.33亩,累计完成处置45宗1366.34亩,处置率42.21%。另在系统录入被查封闲置土地5宗365.68亩,按上级精神可以核减任务总量,如实现,处置比例将上升为47.58%。二是2023年基期闲置土地(增存挂钩任务)共63宗2609亩,全年已完成处置23宗679.48亩,处置率26.04%。另在系统录入被查封闲置土地5宗365.68亩,按上级精神可以核减任务总量,如实现,处置比例将上升为30.28%。三是我县年内新增闲置土地为648.52亩,已处置基期闲置土地为679.48亩,完成新增闲置面积小于已处置闲置面积工作目标。

  七是储备土地监管方面。为妥善做好储备土地的管理,按《现势储备土地清单》,下发给各镇政府(街道办、管委会),加强全县储备土地的监管工作。另外,我县印发了《惠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储备土地管护利用工作的通知》(惠东府办函〔2023〕348号),进一步加强了储备土地的管护和利用。

  (三)加强保护,大力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

  一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目标。严格按照耕地保护责任考核的最新要求,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不断加大我县耕地保护工作力度,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双平衡工作,引导建设项目不占或少占耕地。2023年我县在耕地保护工作中积极做到增流入控流出,截至2023年12月结合国家下发的惠东县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遥感监测成果,经核查整改,截至2024年1月16日统计我县耕地总流入约4737.71亩,总流出约2273.75亩,净流入约1862.96亩,确保了全县耕地总量不减少。严格落实耕地“进出平衡”,完成《2023年度惠东县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编制并组织实施,截至2023年12月,耕地流向其他农用地情况285.38亩,已完成恢复耕地2763.9亩,按要求落实耕地“进出平衡”,达到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并略有盈余”目标。同时,我县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2023年以来重大项目、批次用地占用耕地847.08亩,粮食产能900776.85公斤,其中水田558.69亩,已按照规定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二是大力推进补充耕地工作。2020—2022年,我县实施的垦造水田项目共8个,计划新增水田约2491亩。2023年工作进度:已验收正报备的项目5个(位于平山、大岭、白花、宝口、高潭等5个镇街),新增水田1608.0645亩;已完工未验收项目3个(位于白花、梁化、安墩镇),计划新增水田883亩。

  三是积极申报中央财政支持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根据《财政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的通知》精神,我县2023年组织申报2024年度中央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同时,通过竞争性评审向省发改委申请到了530万元的工作经费,用于支持开展申报中央财政资金的前期工作。目前项目已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其中上报的方案已于今年9月份通过省厅专家评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取得批复文件,拟继续申报2025年度中央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四是大力推进惠东县考洲洋万亩级红树林示范区建设项目。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自然资源生态保护修复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资环〔2023〕22号)精神,省财政厅下达我县专项资金300万元,用于开展2023年度万亩级红树林示范区建设项目。目前,该项目已完成了红树林的补植工作并通过我局组织的验收工作,已完成《惠东县考洲洋万亩级红树林示范区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并按程序报送市人民政府审核后转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惠东县考洲洋海漂垃圾清理外包服务于2023年4月10日完成项目验收工作,并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下来考洲洋海漂垃圾的收集清理工作由沿海乡镇具体负责。此外,我局组织开展的红树林营造任务共计获得了1026亩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成为省内首个获得省级造林奖励用地指标的县区,受到市自然资源局的书面表扬。

  五是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已完成梁化镇鸡笼山石场采矿权出让收益(第四期)及资金占用费征收、平海寨头石场采矿权出让收益(第二期)征收、惠东嘉华材料有限公司石矿场建筑用花岗岩采矿权出让收益补征收共计19008.89万元;完成平海镇元山矿区采矿权出让储量核实等前期工作,采矿权出让方案已报县政府审批通过;完成梁化镇老山矿区采矿权出让所需的储量核实、开发利用方案编制等前期工作;完成矿山生态修复五年行动方案编制及审批备案,完成2023年年度实施方案编制及审查备案,2家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的动工,累计完成生态修复治理面积14.67亩。

  六是积极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惠东县白花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方案》已于2023年9月11日获得省自然资源厅批复。试点实施方案中共有21个子项目,其中,已完成市级验收项目2个,为白花镇坦塘村等五个村垦造水田项目新增水田582.22亩、惠东县白花镇锦水沥-石陂村道单改双道路拓宽工程;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项目5个,为白花河流域综合整治项目(联进村)、白花河流域综合整治项目(联进村)、白花河流域综合整治项目(高埠村),施工Y730乡道(联进至水口村)石排段出口改道工程、惠东县白花镇坦塘村Y757线道路单改双拓宽工程;正在落实项目14个,有特色农产品种植推广(板栗番薯、特色荔枝种植等)、白花镇高埠村、石陂村、坦塘村、集联村、联进村2023年拆旧复垦项目、乡村风貌提升项目和现代农业示范项目等。

  (四)主动服务,合理有序开展用海工作

  一是大力做好用海服务和管理工作。中广核惠州港口二PA、PB海上风电项目已取得省政府用海变更批复。惠州稔平环岛高速公路项目已取得市政府用海批复。惠东县X211线盐洲大桥危桥改造工程完善用海手续项目已上报省自然资源厅,现正按省厅意见补正材料。完成《惠东县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的编制工作,并通过县政府批准实施。

  二是全力做好惠东县新修测海岸线与原有海岸线之间区域图斑核查工作。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新修测海岸线与原有海岸线之间区域管控要求的函》(自然资办函〔2023〕142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新修测海岸线与原有海岸线之间区域有关图斑报送要求的函》的通知(粤自然资海域〔2023〕622号)精神,开展了惠东县新修测海岸线与原海岸线之间区域图斑的划定和梳理工作。按照“全覆盖,无死角”的原则进行梳理收集,并进一步收集上报用地用海权属、开发利用情况等必要信息资料。就2008海岸线向海一侧与2019海岸线向陆一侧两线之间,市级共下发我县“两线之间”图斑368个,总面积256.18公顷,其中大陆图斑354个总面积为247.67公顷,有居民海岛图斑14个总面积为8.51公顷。经多次现场调查、沟通、技术处理、分析和审核,初步成果已通过市、省自然资源局初审,并根据2023年4月国家审核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并已报省厅审核。

  三是加强海域巡查,落实依法管海。充分调动和发挥海域海岛巡查协管员作用,加强对大陆及有居民海岛岸线巡查,切实做到“发现一宗、上报一宗”,及时将巡查发现情况通报县海洋综合执法部门和属地镇政府(管委会),确保动态巡查落到实处,将违法违规行为抓“小”抓“早”,有效制止在萌芽状态。

  (五)严格管控,维护合理开发土地矿产资源秩序

  一是保持违法用地巡查处罚高压态势。近年来,我县因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用地供需矛盾愈发突出,违法用地案件呈现高发态势,打击整治压力与日俱增。面对严峻形势,我局始终坚持严厉打击整治,督促各自然资源所积极开展土地执法日常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用地行为,2023年累积在线巡查时间24141.45小时,巡查距离13.387145万千米。以县查改办的名义向当地政府下达了违法用地案件督办通知84份、252宗,以农房办的名义向当地政府下达了违法用地案件督办通知16份、19宗,切实将违法用地整治责任压实到基层镇政府。2023年共立案查处违法用地案件197宗,收缴罚金约12829万元。

  二是大力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我县2023年度土地卫片执法违法用地图斑面积3074.99亩(其中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违法面积1748.84亩)、耕地277.57亩。截至2024年1月16日,违法用地图斑已整改面积1356.4亩,耕地178.6亩,整改率44.11%、64.34%;未整改新增违法用地1718.59亩(其中重点工程违法面积1022.33亩)、耕地98.97亩(其中重点工程违法占耕面积69.05亩)。

  三是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工作。2023年县政府先后召开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专题工作部署会议2次,并由县纪委监委全程介入参与督办专项整治工作,召开专题警示约谈会议1次,开展集中督导督查清拆行动5次,开展三轮有关政策法规宣传活动,直接投入宣传经费约20万元。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县共摸排上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图斑14725个,涉及土地面积4461.85亩(耕地3119.82亩,永久基本农田1581.84亩)。截至2023年11月15日,我县疑似乱占耕地建房专项行动图斑共下发654宗(含切割),属于新增乱占耕地建房1宗(已完善手续),不属于新增乱占耕地建房653宗,其中:已拆除复耕整改154宗、举证建筑2013年至2020年7月间存量建设266宗、举证合法用地14宗、实地无建筑24宗、建筑主体不占耕地43宗、设施农业用地107宗、其他类型45宗,正在加快整治工作。同时,我局以制度建设为重点,除日常结合土地卫片执法进行督办外,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占耕建房日常管控机制,经请示后以县政府名义发布了《关于严厉打击整治、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通告》,协助乡镇出台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和工作方案,明确了乡镇村组和各部门工作责任分工,坚持疏堵结合,调配建设用地规模,积极保障农村村民合理住房需求,为下来全面持续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四是深入开展全县非法采矿问题重点治理工作。2023年4月至9月,我县全面开展非法采矿问题重点治理工作,县政府专门成立惠东县重点治理非法采矿问题工作专班,出台《惠东县重点治理非法采矿问题工作方案》,通过统筹协调,强化整改工作措施,我县非法采矿尤其是非法开采稀土矿行为得到了大力整治,各类频发盗采的形势出现了扭转,重点治理期间,全县无发生非法开采稀土矿行为,重点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2023年年底,我局共立案查处11宗非法采矿案件(4宗为项目工程),涉及大岭、多祝、黄埠、梁化、平海、稔山6个乡镇。其中非法盗采岩石5宗、黏瓷土4宗、砂石1宗、稀土矿1宗(配合公安机关侦查)。共出动执法人员约200人次,会同当地政府联合执法约20次,共查扣作案器械8部,对非法开采、非法处置矿产资源违法行为予以行政罚款3559万元。

  同时,针对部分工程项目涉嫌“假借项目建设之名行非采之实”的违法行为,我局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涉砂石土处置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3〕492号)》等文件的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批准,谁监管”的原则,先后向惠州新材料产业园场平工程、中洞抽水蓄能电站、深汕高铁、惠东产业转移工业园场平工程等多个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及属地乡镇发出提醒函,要求建设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乡镇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施工监管,对相关项目非法开采、非法处置矿产资源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五是持续督促检查矿产企业复绿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开展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复绿治理等巡查工作,督促检查矿山企业开展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和复绿治理工作,确保做到安全稳定,今年以来,共组织排查矿山企业12户52次,出动156人次,发现一般隐患4处,整改隐患4处,发现1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边坡,完成整改1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边坡治理(惠州交投梁化绿色石场负责治理已完成)。

  六是积极做好采矿权挂牌出让工作。正在开展平海元山石场和梁化老山石场采矿权重新挂牌出让工作,目前均已报省矿产资源评审中心评审,其中平海元山石场已出具评审意见。

  (六)以民为本,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做好不动产登记业务窗口提升工作。继续优化窗口服务,加快发展不动产登记+互联网业务,共办理“一窗”业务约8600宗;抵押登记的金融总对总服务实现全省联网,办理业务约13200宗;线上办理不动产查封、解封620份。在“不动产登记+民生服务”方面,办理水电气网的过户570宗。共颁发不动产权证书26500本,证明15300本。不动产档案馆接待查档人数13850人次,查档卷数31000卷,出具各类证明复函18560份,公文复函740份,核查人数62300人,不动产档案归档15000卷。

  二是积极做好规划许可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关于落实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容缺承诺制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精神,不断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简化办事程序,并做好批后公告等工作。在建设单位或个人申办自建房等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方面,为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审批效率,积极推行“不见面审批”,采用主动联系的方式,减少群众不必要的跑动,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共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41宗,其中新批430宗、调整93宗、延期7宗、临建0宗、市政类9宗,规划许可遗失补办2宗。以上统计范围内,工业报建(含调整)(不含单家独户)173宗,总建筑面积265.45万平方米,商住项目(含调整)(不含单家独户)41宗,总建筑面积86.91万平方米。

  针对我县工业项目(特别是惠东产业转移工业园、惠州新材料产业园内的工业项目),全面推行规划审查“绿色通道”,继续推进工业项目“带方案”“带项目”出让。对于拟挂牌出让的工业项目,在土地出让环节前,意向竞拍土地的企业均可依据规划条件的主要控制指标编制符合深度要求的规划设计方案,申请开展“拿地即开工”审查,我局业务股室在收到申请后无条件进行设计方案审查并及时出具预审查意见。企业竞拍成功后,我局业务股室将在5个工作日内正式确认对应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并告知下一步办理事项。在办理项目规划建设许可阶段,允许采用“容缺承诺制”,优化压缩规划报建时限,全力推动和保障园区工业项目快速落地,彻底扭转工业项目“落地难”“落地慢”的局面。

  三是做好惠东县“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和土地纠纷调处工作。根据上级要求,我县制定了《惠东县“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惠东县“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操作规程》。目前,全县“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应调查宗数共计222547宗,其中宅基地219498宗,集体建设用地3049宗,已全部完成了外业权籍调查任务。共发证登簿17734宗,其中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数17731本,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发证数3本。同时,为服务各项目建设,全力化解土地权属纠纷,目前接案件5宗(自今年8月份开始受理),均正在调处之中。

  四是做好林权权属争议调处、林权类不动产权籍调查等相关工作。一是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健全纠纷调处工作机制,强化源头治理和风险管控,采取更加有力措施,攻坚化解山林等涉土领域突出矛盾纠纷问题,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健全台账动态更新机制,发挥山林纠纷调处职能作用,切实保障每个重大项目用林用地,积极有效推动每个重大项目如期进行建设,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目前我局接林权权属争议案件33宗,已化解31宗,还有2宗在调处之中。二是认真做好林权类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保护森林资源。目前,已完成32宗林权权籍调查,还有130宗林权权籍调查正在办理之中。

  五是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治理。目前,我县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共15处,现已完成主体工程治理14处,正在落实治理措施1处,为宝口镇政府负责的宝口镇塘南村委双坑村小组1号房屋后山搬迁避让项目,目前项目资金已落实,正开展搬迁避让前期工作。

  六是做好政务公开、行政复议、行政处罚听证、信访相关工作。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涵盖部门文件、工作动态、业务工作、办事指南、财政预决算、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栏目,做到了全方位、多层次信息公开,今年截至目前,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1842条,涉及不动产登记、规划编制、报建验收等方面;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154条,涉及土地征收、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等多个领域;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69宗,全部依法及时受理并回复,未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2宗、行政诉讼案件70宗。其中,行政复议案件已结案17宗,正在审理5宗;行政诉讼案件已结案29宗,正在审理41宗。2023年以来,我局共受理各类信访件410件,其中12345热线投诉件167件,已办结165宗;一体化信访系统接收167件,已办结128宗,群众来访48宗,已办结43宗;部系统28件,已办结25宗。总计已办结361宗,未办结49宗,办结率88%。召开行政处罚听证会6场,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收到惠州企业直通车平台交办事项3宗,目前已办结1宗,正在推进2宗。

  (七)摸查底数,强化自然资源领域信息技术支撑

  一是扎实开展测绘地理信息工作。根据《惠东县基础测绘“十四五”规划(2021—2025)》,结合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我县经济发展需要,开展惠东县自然资源局基础测绘项目,以加强大比例地形图测绘及更新、丰富基础测绘公共产品,提升基础测绘成果的现势性,满足惠东县城市规划建设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基础测绘需求。推进我县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多测合一”,实现同一阶段“一次委托、成果共享”,全面提升我县工程建设项目测绘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审批监管效能。组织辖区内所有测绘资质单位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落实单位主要责任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制度,开展自查工作,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更好促进测绘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惠东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打击“问题地图”等测绘地理信息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组织对地图编制、出版、展示、登载、生产、销售单位进行年度现场监督检查工作,保证地图质量,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

  为做好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和加快我县重点项目建设步伐,推进民生重点项目建设,出外业测量业务工作共计414宗(其中建设工程验线测量185宗,规划条件核实测量229宗),涉密数据领用审批业务工作共计50宗。

  二是做好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查和县基准地价推进工作。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核业务132宗,面积约16.2公顷。正在开展我县园、林、草地定价与基准地价制订暨国有农用地定价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

  (八)政治引领,加强机关党建提高思想觉悟

  一是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见效。坚持领导班子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根据工作调动及时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重要会议、重点工作部署都列出专题进行部署,全面扛起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明确各班子成员为分管股室的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将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干部考核内容等,要求干部要及时传达学习政策理论,督查完善基层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通过强化思想教育阵地建设,强化领导班子政治担当,强化领导班子主体责任落实,凝聚起推进意识形态工作的强大动力,有力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落实见效。

  二是抓责任制落实,把党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局党组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机关党建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班子成员协助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不断推进党建工作责任制落细落实。6月15日,2023年惠州市县(区)直机关“先锋杯”工作创新大赛上,我局参赛作品《惠东构建“党建+专班”生态修复新模式,打造万亩级红树林示范区》在26个发展提质作品中脱颖而出,以总分第二的成绩,荣获此次惠州市“先锋杯”工作创新大赛二等奖。此前,曾于6月5日参加惠东县“先锋杯”机关党建工作创新大赛,在18支参赛队伍中排名全场第二,荣获二等奖和奖金5000元,顺利晋级市级比赛。

  三是以学促干,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自主题教育开展以来,我局党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主题教育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安排,紧紧围绕“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牢牢把握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主题主线和根本任务,始终坚持把理论学习、调查研究、高质量发展、检视整改、建章立制等五项重要举措有机融合、贯穿始终。认真研究并制定了《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实施方案》,制定并严格执行了工作计划、学习计划、调研计划、问题整改计划、调研成果转化清单、为民办实事清单、问题清单等“四计划三清单”。切实做到理论学习有收获,调查研究有成果,高质量发展有成效,检视整改有力度,建章立制有长效,实现凝心铸魂筑牢根本、锤炼品格强化忠诚、实干担当促进发展、践行宗旨为民造福、廉洁奉公树立新风的任务目标。

  四是坚持人才引进,健全人才保障服务。始终将人才作为助推自然资源工作的“强引擎”,积极对接县人社局等部门多渠道引进人才,2023年共招录公务员9名、外市调入公务员1名、招聘事业编制人员2名。畅通人才晋升通道,聘任事业单位干部8名,公务员职级晋升6名,事业管理干部晋升1名。同时不断完善人才服务保障机制,通过租赁房屋、修缮房屋等方式解决新入职公务员住宿问题,通过帮助干部职工协调家庭关系、子女教育等解决人员流动问题,让优秀人才留在惠东安心创业、安居乐业,融入惠东发展大局。多措并举为年轻干部职工提供学习培训机会、提供锻炼平台,如举办自然资源业务培训班、党建培训班、普法知识竞赛,开展团建活动等。

  五是抓党风廉政建设,激发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良好政治生态,持续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坚持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以廉政谈话、警示教育、专项整治等形式,不断丰富党风廉政建设内容,推动“两个责任”落实,抓好党员干部履职担当。紧盯“四风”新动向,坚持问题导向,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推动工作落实为目标,从社会关切、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入手,持续开展作风整顿工作,坚决查处和纠正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创新活动载体,组织党员干部到红色教育基地参观学习,营造崇廉尚洁氛围,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队伍,进一步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2024年工作计划

  虽然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离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比如,虽采取控制总量、精准出让,优化时序、宣传推介等方式实现土地市场逆境突破,但土地出让收益质量不高;虽坚持“源头管控、过程严管、后果严惩”高压查处违法用地,但违法用地面积仍居全市前列,尤其是2018-2021年违法用地整改比例仅达到16.15%,且非法采矿时有发生;虽通过了2023年度存量土地处置任务考核,但在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时合力发挥不够,土地利用效率仍需进一步提升;虽全面加强了教育监督,但我局仍有个别干部职工受到纪监部门的处分提醒以及人民群众的投诉举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还需加强,这些问题都需要积极予以克服。为从成绩中坚定信心,从总结经验中提炼升华,从查找问题中明确方向,2024年,我局将继续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提升自然资源治理能力和水平,敢于担当,砥砺前行,为推动惠东加快山海统筹发展进程、实现重返一流行列作出新的贡献。

  一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强化耕地保护措施,在稳定耕地保有量的基础上,保障土地资源合理地开发利用。加大补充耕地工作力度,严格落实占补平衡、进出平衡。加大耕地保护宣传力度,多渠道、深层次开展土地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耕地保护氛围。

  二是努力推动规划建设事业全面发展。认真对照“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惠州建设国内一流城市”“推动惠东重返一流行列”等决策部署,积极推进白盆珠镇、白花镇、安墩镇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暨镇村国土空间集成规划以及《惠东县考洲洋保护与利用规划》《惠东县旧城区改造综合规划》《惠州新材料产业园配套区(大洲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编制工作。

  三是大力做好海洋管护和生态修复各项工作。继续协助用海项目单位推进用海前期工作;继续做好吊蚝养殖、网箱养殖等用海确权工作,确保海域使用规范化、合法化。做到依法、有度、有偿用海;继续做好海洋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增强群众意识;继续完善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项目的用海手续;充分利用海洋协管员,加强海域日常巡查,将违法用海和违法填海行为遏制在苗头。继续推进海洋生态修复工作,积极开展红树林造林奖励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申报,全力推进考洲洋万亩级红树林示范区创建工作。拟继续申报2025年中央支持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方案编制工作,继续加强矿产企业复绿治理监督检查工作。

  四是继续推进土地供应工作。加快2023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的审批工作,加紧推进惠州新材料产业园、“大百汇”、吉隆千亩产业园等重点开发平台、重点建设项目的用地报批工作。结合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行动,加快土地供应工作,保障重点项目特别是加快惠东产业转移工业园和惠州新材料产业园范围内土地供应。

  五是积极做好土地盘整收回工作。立足发展需求,围绕县政府工作部署,深入推进千亩产业园、大百汇等项目涉及的国有土地盘整工作。同时积极拓展土地收储方式和收储范围,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运用存量收购、闲置收回、土地置换等多元化方式进行土地收储,进一步加强土地收购储备能力,切实起到城市建设用地蓄水池的作用。

  六是全力做好我县违法用地整改工作。加强日常土地巡查及卫片整改工作,由局领导班子督促挂点乡镇限期内完成整改任务。结合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耕地卫片图斑整改工作,制定我县具体整治方案,积极做好土地执法职责调整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七是继续推进矿产管理工作。加快推进平海元山石场和梁化老山石场采矿权重新挂牌出让工作;积极开展稔平半岛巽寮榄涌墨子地段地热资源的勘查工作;继续加强矿产企业安全生产、复绿治理监督检查工作。

  八是继续推进测绘工作。加强对我县测绘资质单位质量监管和测绘项目管理,落实测绘成果汇交制度,监督我县测绘资质单位项目备案等工作;配合市局完成2023年度测绘质量监督管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推进多测合一提升工程建设项目测绘服务水平,全面实现同一阶段“一次委托、成果共享”;加快《惠东县基础测绘“十四五”规划(2021—2025)》的实施。

  九是继续做好地质与海洋灾害防治工作。继续做好汛期地质与海洋预警预报、巡排查和值班值守工作。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综合能力提升三年行动相关工作(2023—2025)。加快推进白盆珠田心村8号地灾治理工程进度,力争尽快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同时督促宝口镇政府加快塘南村双坑1号受威胁群众搬迁避让。

  十是继续做好纠纷调处工作。根据上级调处部门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继续做好领导包案工作,确保重点项目无障碍施工,力争在2023年度化解一批积案的基础上,自2024年1月起至2026年12月底止,在我县开展山林权属争议案件攻坚化解三年行动,力争化解一批已受理未办结且逾期的山林权属争议案件,2024年底前,有效化解受理3年内逾期未办结的案件;2025年底前,有效化解受理3至5年内逾期未办结的案件;2026年6月底前,有效化解受理5至10年内逾期未办结的案件;2026年底前,有效化解受理10年以上逾期未办结的案件。

  十一是继续加大力度抓好意识形态和党建工作。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党建工作的突出位置,持续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把党建工作落实到重要的议事日程,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加强党员的学习教育,提高党员的综合素质,积极开展“三会一课”,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做好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加大对党员教育的力度,进一步拓展学习培训内容和渠道,充分利用专题培训班、专题党课等形式,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教育,坚持用新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提高运用科学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做到学以致用,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成为推动自然资源事业发展的内在动力。

惠东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19日



文章代写:13258028938(同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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