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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6月2日至2020年7月15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直机关工委进行了巡察。2020年8月27日上午,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市直机关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进一步促进党员干部担当作为”问题
1.针对“学习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原因分析:在思想上对学习的重视程度还不够,计划性不强,没有形成系统具体的学习指导意见,有时存在计划跟不上变化的情况,也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学习安排;没有在学懂弄通上下足功夫,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还存在差距;学习方式方法比较单一,创新不够;落实学习相关制度不够严格,学习的检查督导不及时、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1)严格落实《市直机关工委“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市直机关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市直机关工委党总支党员学习制度》,以季度为单位制定学习计划,每季度初对上季学习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学习制度执行到位。
(2)改进学习方式方法,开展研讨式、互动式、体验式学习。学习会前熟悉主题内容,一般文件学习传达在会前自学,集中学习注重加强研讨交流。组织工委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赴红军长征粤北纪念馆、中共广东省委粤北省委机关五里亭旧址、中共广东省委粤北省委历史陈列馆、南雄“梅关古道”等红色教育基地开展学习教育。
(3)分层次抓好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广大党员教育培训,推动学习贯彻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按照班子分片到市直单位联系督导机制到市直单位,调研指导“第一议题”制度落实情况。
(4)制定《市直机关工委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工作方案》,围绕新时代机关党建工作,深入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
2.针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指示要求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
原因分析:政治站位不够高,在学懂弄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还存在差距;缺乏与时俱进的思维,有时忙于日常事务性工作,对新颁布实施的党内有关条例和规章制度学习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已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1)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工委班子会议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
(2)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会后及时形成会议纪要,坚决执行政治要件闭环落实机制。
(2)建立上级决策部署和指示要求贯彻落实督办工作机制,每月整理汇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相关的最新决策部署和指示要求,及时传达学习,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3)进一步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并按照要求不断完善工委“三重一大”决策等制度。
3.针对“政治站位不够高”的问题
原因分析:一是对新发展理念系统思维、辩证思维、战略思维认识不深,离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还有距离。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还存在差距。用历史和现实的眼光,对机关党建工作在佛山改革发展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还缺乏深入系统的研究。二是融会贯通活学活用新思想指导工作还不到位。怎样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成果和实践成果还有差距,学用结合还不够紧密,通过学习理论联系实际解决问题下功夫不足,学习宣传和督导力度还不够。三是结合实际带着问题学、结合国情世情学,结合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还不够。用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还存在差距和不足,履行主体责任能力上还亟待提高。
整改情况:已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1)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工作重要论述。通过工委书记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反复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推进市直机关模范机关创建和三年行动计划收官等重点工作进行研讨交流。
(2)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专题学习培训工作实施方案》。8月31日至9月2日,举办市直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专题学习班,市直机关42名专职副书记以及市直机关工委党支部书记、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参加了学习培训。9月7日,举办佛山机关大讲堂,邀请市委党校教授为市直单位230多名党员干部进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专题辅导。举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专题报告会70多场次,共8876人次参加。举办市直机关工委党员干部“强化政治机关意识、牢记使命担当”专题培训班,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专题列入重要培训内容,分批组织工委党员干部职工参加培训。
(3)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用3天时间,围绕以科学真理培根铸魂、推进新时代机关党建走在前作表率,以科学真理定向领航、不断推进机关党建取得实效,增强忧患意识、做好新时代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等开展第三卷专题集中学习研讨。组织工委全体干部登录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开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专题学习,参训学员19人、参训率100%。同时,及时转发“南粤周末讲坛”学习内容。
4.针对“工作谋划不足”的问题
原因分析:对机关党建职责定位、核心任务的认识把握不够到位,仍有就党建抓党建的情况,对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四个一起”要求抓的不够到位。对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总结和经验做法提炼不足,对品牌的打造不够重视,用力不足,浅尝辄止,影响工作质量的提升。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市直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专题学习班课程,深刻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
(2)强化创模工作指导与宣传。通过召开推进会、创建活动“回头看”和机关党建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等措施,推动各单位查找问题800多个,落实改进措施1100多项。加强创建模范机关做法成效的总结交流,有关经验做法在省市媒体宣传报道。
(3)积极推进“一单位一品牌”、“网络展厅”、模范机关标兵单位、先进单位推荐等工作。11月5日印发《关于开展市直单位“一单位一品牌”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面向市直单位征集相关材料,参照省的做法,启动“网络展厅”项目招标。
(4)在市直单位、各区直单位开展工作创新大赛,组织各单位党员干部、工会会员职工,积极围绕我市重点改革工作破解难题、提升成效。按照省直机关工作创新大赛的要求,坚持“以参赛推动工作创新,以担当创建模范机关”思路,抓骨干、抓重点、抓结果,切实加强跟踪指导,先后组织10余次省级专家到现场会审、指导,帮助我市各参赛单位团队破解项目难点、提升创新成效,最终在全省决赛阶段,我市39个参赛项目中,有6个项目入围全省决赛前八名次,其中,获“转变作风”类第一、第二名,获“服务中心”类第三、第六和第八名,获“岗位创新”类第四名。
5.针对“指导督促不到位”的问题
原因分析:一是对新形势下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感认识不够深刻,对影响党的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抓的力度还不够。二是啃硬骨头的勇气魄力有所减退,对于长期困扰市直单位的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张皮”问题,虽然一直都想方设法解决,但有时觉得这个问题也是目前全国机关党建工作的普遍性问题,由此会产生畏难和厌倦情绪。三是在抓决策的执行落实上,“钉钉子”的精神不够。
整改情况:已基本完成,并继续推进。
(1)已起草贯彻落实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重点任务清单,正在走发文审批流程。完善机关党组织设置、组织生活、组织运行等具体措施,配套起草机关党委工作规则、党建活动经费管理等制度,探索落实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听取机关党组织意见的措施。
(2)不断加强市直机关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今年全市党支部达标创优评定中,机关事业单位党支部有182个评定等级为优秀,20个被评为模范党支部。
(3)持续跟进专职副书记空缺问题。目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已按程序任命,经实地调研指导后,市法院研究提出了专职副书记的配备人选,市总工会已提出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意向人选。
(4)开展市直机关党务干部配备及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两列席”制度落实情况专项调研。11月18日,召开市直机关专职副书记座谈会,专题调研有关市直单位落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两列席”情况,突出具体改进措施和要求。针对《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款“党组(党委)以及本单位负责人召开的有关会议”要求,正在督促指导市直单位进一步细化需列席的会议清单。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问题
6.针对“党建创新意识不强、思路不宽”的问题
原因分析:一是对新时代机关党建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认识不足,认为机关党建已有较强的工作基础和制度基础,工作上存在凭经验、吃老本的现象,解决新时代党的建设存在的新旧难题的韧劲不足,对推进党建创新的紧迫感不强。二是推动机关党建改革创新的勇气魄力不足,认为机关党建工作创新牵涉面广、政治性强,不好把握。三是以钉钉子精神攻坚克难抓机关党建工作韧劲有所弱化。做决策顾虑较多,思路还不够活,缺乏“杀出一条血路”的精神。
整改情况:已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1)推动“四库三法”,强化创新意识,探索总结创新做法。总结提炼支部组织生活案例库、支部精品党课库、支部主题党日案例库、支部活动阵地库和机关党委工作法、党支部工作法、党小组工作法等“四库三法”300多个案例,推动组织生活提质增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微党课比赛,推选出12部优秀微党课,增强了党课的政治性、思想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建立党员创优岗、党员突击队160多个,常态化开展讲身边优秀党员故事活动,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2)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收官战。市直各单位围绕三年行动计划的目标任务不断实践探索,建立完善了抓基层党建工作机制和责任清单。
(3)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优创新。推动市直机关党建“一单位一品牌”建设,涌现出市检察院青年检察官“双导师”培养制,市税务局“五同步”工作法,市财政局“财集1小时”学习品牌等一批特色党建品牌。
(4)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征文活动。在“佛山机关党员红”公众号上设置“习近平视察广东专栏”进行宣传报道,已先后刊发报道17篇,报道市直机关工委、市发改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等43个单位的学习宣传贯彻情况。
(5)充分发挥“佛山机关党员红”微信公众号的机关党建宣传中的引导指引作用,通过加强与佛山新闻网沟通联系并借助其优势新闻资源,精心地设置公众号的栏目,丰富公众号的内容和形式,增强报道市直单位在开展机关党建工作中的鲜活实践事例,让机关党建理论工作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飞入“寻常百姓家”。
7.针对“对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指导不到位”的问题
原因分析:没有充分认识“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的重要性,对抓基层指导和督促落实重视不够、用力不足,特别是对一些市直单位的下属事业单位党组织的工作制度落实抓的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完善和落实“三会一课”和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通报制度,市直单位各支部常态化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累计17846次。利用广东党建云平台,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党组织生活制度监督指导,建立支部组织生活案例库、支部精品党课库、支部主题党日案例库。
(2)举办了2期市直单位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加强对党员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强化党性意识,把好入口关。落实发展党员各阶段备案、预审、审批等具体措施,确保培养发展程序严格规范。
(3)组织开展发展党员专项检查,11月份以来,到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等15家单位检查了解各单位发展党员计划执行、党员队伍结构、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质量等情况。抽查档案80份,指导市直单位改进业务操作事项8项,指导49个市直单位完成930名同志预审工作。
8.针对“党建带群建弱化、虚化”的问题
原因分析:一是对新时代推进党群共建重视不够,对以党建指导共青团、妇联等工作的方式、载体探索不足。二是对《条例》的学习贯彻还不够全面深入,对领导机关工青妇组织相关工作的认识还不到位,没有及时主动建立沟通联络机制。三是对党建引领发挥工青妇合力的认识还不到位,开展党群共建活动不够经常。
整改情况:已基本完成,并继续推进。
(1)草拟《佛山市直单位机关党委工作规则》,明确党建带群建工作要求,指导机关工青妇等群团工作,拟征求市直各单位意见后,及时下发执行。11月9日、10日分别到市直机关团工委、妇工委调研,与团市委、市妇联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市直机关工委2名同志分别任市直机关妇工委、市直机关团工委委员,加强情况互通与工作协调。每年共同开展相关培训、交流不少于1次。
(2)坚持党建带工建,与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单位联合举办我市工作创新大赛,持续构建党建带群建的工作机制,形成市区直单位党员干部、职工会员群众积极创新、主动作为良好干事氛围,逐渐成为党建带群建相互融合推动的有力抓手。经过大赛选拔,今年共有15名同志荣获“佛山市职工创新标兵”、5名同志荣获“佛山市巾帼榜样”,以及7名同志获推荐参评“佛山青年建功立业先进个人”;有6个单位团队项目获得全省前八名次,充分展现了我市党员干部、职工会员斗志昂扬的精气神。举办两期市直单位工建与党建融合专题培训班,提升市直机关党组织书记和工会干部的综合能力素质,推动市直单位工会工作与党建工作深度融合。
9.针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的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1)及时调整了工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工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2)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加强统一管理,将工委网络意识形态、网络信息安全和门户网站维护工作由办公室牵头负责,守好工委网络信息安全的“南大门”。
(3)研究制定《中共佛山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领导班子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4)加强与佛山日报、佛山电视台、佛山新闻网等主流媒体的沟通交流,在《佛山机关党建》杂志和在“佛山机关党员红”微信公众号上多角度、多层次、立体化宣传推广市直各单位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成果和做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机关工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在开展佛山机关大讲堂、编辑出版佛山机关党建杂志、编印市直机关模范机关创建工作简报时,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举办了两场佛山机关大讲堂,邀请市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主任、教授曹大作《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专题辅导(第一场讲座),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专题宣讲会(第二场讲座),邀请省委党校党史党建部教授毕德作专题辅导,引导市直机关广大党员干部切实把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转化为争创模范机关、推动佛山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
10.针对“责任制落实力度逐级递减”的问题
原因分析:思想重视程度不够,“重业务轻思想”的理念仍然存在,对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面临的形势特点、重要性和具体要求认识不到位。教育引导工委全体人员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市委有关意识形态工作文件精神,准确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不够。
整改情况:已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1)通过工委书记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三会一课”等形式,教育引导工委全体人员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市委有关意识形态工作文件精神,准确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
(2)把意识形态工作与机关党建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严格执行《市直机关工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办法》,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工委班子年度工作总结、年度述职报告、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以及工委书记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于12月份听取相关情况报告。
11.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的问题
原因分析: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理解不到位,“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落实不够到位,依旧习惯于让纪检监察工委充当“救火队”、“开山斧”的角色,在“三转”过程中还存在“路径依赖”心理,惯性思维固化,没有完全回归到监督执纪问责的主业主责上。
整改情况:已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1)召开工委书记会议专题审议市直机关工委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部署工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2月份进行总结。
(2)工委班子成员对照《市直机关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和《市直机关工委“一把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排查问题,履职尽责。针对人员调整、重点岗位、重要工作和苗头性问题等,及时与有关同志谈心谈话。
(3)严格执行《市直机关工委议事规则》第十条第(七)项的规定,规范书记会议的记录方式和内容,防止漏记会议内容和议题等情况。
12.针对“对纪工委职责认识有偏差”的问题
原因分析:一是政治站位不够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深不够透,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反过来指导工作上新台阶不够,在工作中未能有效发挥“派”的权威、“驻”的优势,发挥好监督“探头”作用。二是工作谋划不足。对发挥廉政建设促进破解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现象没有深入研究。没有建立上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台账。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指示要求不及时不到位,各科室是否落实不清楚,也没有去追踪。三是在被巡察前,实际操作中的工作流程未能彻底落实“三转”,仍负责行风评议工作,包括通过《民生直通车》党风政风行风热线,去组织机关有关民生单位上线现场回答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1)认真落实《市直机关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明确工委班子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工委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
(2)纪检监察工委协助工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加强业务部门沟通和工作衔接,切实落实“三转”要求。纪检监察工委监督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已把行风评议移交给宣传科,召开班子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促进了审理和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13.针对“风险意识不强”的问题
原因分析:对廉政风险的危害性不够重视,对廉政风险的表现形式认识模糊,对廉政工作领域分析、查找风险不够彻底,存在工委是“清水衙门”,滋生腐败的土壤缺乏的思想,对潜在风险认识不足。
整改情况:已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1)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对工委全体人员的警示教育,结合纪律教育学习月,收集发生在本地、本系统以及纪检监察工委审理的市直机关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典型案例,对全体人员进行“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责”,组织工委全体人员到佛山市纪法教育基地参观学习。
(2)研究制定市直机关工委党建风险点分解表,再次组织对全体人员开展风险点排查,并完善防控措施。
14.针对“对审理案件把关不严”的问题
原因分析:一是新形势下,对“度”的把握仍有一定的偏差。在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时,过于重视教育和挽救,导致个别问题失之于“宽”。二是会议研究审理报告案情介绍不够详细。去年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后关于审理处分问题就不再上会研究,改为会签,在这之前的处分决定均由工委书记会进行研究,会上研究讨论前会介绍案情,但有时比较简单,上会照念审理报告。三是没有处理好原则性与灵活性及“七个看”的关系,对个别案件审理处分建议把关不够严。有时过多地讲灵活性和个人表现、工作表现等,没有把握好原则性与“严”字主基调的关系。
整改情况:已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1)落实《市直机关工委议事规则》规定,规范书记会议的议事决策程序,进一步强化记录人责任意识,防止和杜绝漏记会议内容和议题等情况。
(2)审理案件实行三方面监督,实行内部集体研究讨论机制,形成内部会议记录,并由班子成员会签《审理报告》,近两年审理的案件无一人提出复议和申诉。
15.针对“案件审理不规范”的问题
原因分析:一是对学习方面的制度执行不严格,业务集中研讨不足,对一系列新规定和新精神未能充分吃透和把握。在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切实管住关键人、关键事、关键处、关键时的过程中,个别用词、用语和发文等环节的具体细节不够严谨。二是以“严”为主基调的案件审理把握的还不够严格,与市纪委审理室的沟通和交流不足,与市直各纪检监察组的协调配合还有待加强,发挥审理指导案件审查调查工作做的还不够,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各纪检监察组的协调配合。三是案件质量评查制度落实不够,未能发挥监督之能。今年我们新出台印发《案件质量审查调查评查机制》以来,从各纪检监察组移交的案卷来看,各纪检监察组对落实评查机制还没有落实好,移交的材料质量还不够完善,质量也不高,还需要进一步补充。
整改情况:已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1)纪检监察工委通过支部“三会一课”,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政务处分法的学习并进行测试,不断提高业务水平,运用纪言纪语认真撰写审理报告,经近期市纪委审理室检查和科级案件审理上报审查,全部为合格。
(2)通过部门工作会、支部学习会等形式,加强纪检监察工委全体人员的教育,要求在任何案件审理中要严格标准,杜绝和排除任何非组织行为的干扰。
(3)进一步研学《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和《关于建立市直单位审查调查违纪违法案件质量评查机制的方案》,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审核把关,不断提高案件审理业务水平。
16.针对“经常性督查检查不够”的问题
原因分析:一是日常监督做实做细不够,在日常监督的强度与频度上仍需加强。二是对物品印制和发放跟踪监督不够。对办公用品、印刷品出入库等风险点监督检查不到位。对固定资产登记清理未全面核查,还存在登记不全的问题。对严格执行工委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制度监督落实不到位,制度执行不严格,计划性不强。三是运用“四种形态”开展经常性集中廉政教育不够,教育的时限性和效果打了折扣。对干部提拔使用程序、招投标等很多工作知识研究掌握的不够,还不能很好地完成日常监督工作。
整改情况:已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1)针对人员调整、重点岗位、重要工作和苗头性问题等,加强与有关领导、同志进行谈话,开展“脸红出汗”和“咬耳扯袖”。
(2)开展风险点排查工作, 研究制定《2020年度市直属机关工委党建风险点分解表》,分别对工委的党群工作、财务管理、人事工作等人、财、物密集的岗位开展书面和实地监督检查1次。
17.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
原因分析:一是在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上成效不足,对一些工作的细枝末节方面和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关注和监督仍有不足。二是执行公务接待标准规定不严格。出现了公务接待标准超标的问题。三是没有建立公务接待与纪检监察工委通气机制。未及时掌握外地来人调研考察接待情况,未及时提醒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整改情况:已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1)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外来调研一律发公函,对工委“三重一大”的决策内容和“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开展智能监督,并加强监督检查。
(2)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的意见》规范公务接待,接待用餐应当按照会议用餐标准执行。严格审核每一次接待用餐,明确超过接待标准部分一律不予报销。
(3)修订《市直机关工委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的程序和审批流程,防止有关问题的再次发生。
18.针对“形式主义仍然存在”的问题
原因分析:一是对形式主义的多种形式认识不够透彻,工作作风不够严实,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方式单一,抓工作落实灵活性不强,在抓工作落实上,还存在重布置、轻落实的问题。二是制订绩效考核指标时,没有充分了解和考虑市直机关的实际情况,有时指标设置过多过细,没有深入思考绩效考核结果的指示导向作用。三是对落实中央关于解决形式主义问题监督检查不够。对今年能否落实好市委要求的少发文,压缩到六成的任务没有底,对如何解决好形式主义问题没有想出很好的办法,带头少发文做的不够。
整改情况:已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1)科学合理使用“粤政易”公布、通知相关工作事项,规范统计报表填报,切实为基层减负。
(2)到市直单位开展实地蹲点观测,建立日常沟通机制,定期到各单位实地了解情况,推动持续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
(3)与市绩效办加强联系沟通,协调相关科室,严格按照市绩效办要求,起草制订创建模范机关情况、机关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等市直机关2020年度绩效考核指标评分标准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市直单位的意见,推动机关党建绩效考订指标设置从重过程向重结果转变、从考全面到考重点转变,较好地发挥机关党建绩效考核的“指挥棒”作用。
(4)巡察整改两个月来,工委组织的会议和下发的文件明显减少,规范了统计报表填报,切实为基层减负。
19.针对“报销审批手续不完备”的问题
原因分析:一是没有严格执行好经费开支应“先审批后用款”的制度规定。二是在切实管住“关键人、关键事、关键处、关键时”过程中成效不足,在开展日常监督和工作作风问题检查时,对一些工作的细枝末节方面和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关注和监督仍需加强。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加强财务管理制度的学习,强化财务人员教育培训,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从严把好报销手续关,进一步明确经费开支必须“先审批,后用款”。
(2)加强报销手续审核把关,对未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经费使用的部门和个人,事前发现立即纠正,事后发现要及时报告。
(3)加强监督,加强财务人员教育培训,对未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经费使用的部门和个人进行批评教育。
20.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完善、账实不符”的问题
原因分析:对固定资产有关管理制度学习不深入,执行不到位,思想重视程度不够,没有确定专人管理,没有及时进行固定资产的登记录入和报销手续,台账不够健全平时的监督核查也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联系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已对未按规定计入固定资产账目的物品进行补录。
(2)已修订《市直机关工委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我委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核对,完善工委固定资产物品台账管理。
(3)设立了固定资产实物存放管理,建立移交、借用台账,确保物品管理到具体部门、具体人。
21.针对“物品采购管理不规范、发放无明细”的问题
原因分析:对低值易耗品的管理不够重视,对印刷品印制发放统筹不够,计划性不强,没有建立统一采购管理的相关制度,出入库、发放等台账不规范、不严格。
整改情况:已基本完成,并继续推进。
(1)建立健全《市直机关工委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建立出入库、物品发放签收等管理台账。
(2)建立了《市直机关工委印刷品印制管理制度》,强化工委印刷品印制的统筹力度和计划性。
(3)正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沟通联系,争取新的办公场所,并设立面积较大、较为干爽的印刷品存储室。
22.针对“党费、工会经费管理和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原因分析:对党费、工会经费管理有关制度规定学习不全面、不深入,没有很好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落实制度,对早期存在的台账不规范等问题重视不够,没有及时整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建立完善党费下拨标准,原则上按各单位上一年度缴交党费总额的5%下拨,不够5000元的,按5000元下拨。同时,专项工作可由各单位结合实际提出,工委研究后下拨专款专用。
(2)建立市直机关工委党总支党费、工会费收支财务台账。
(3)建立完善工委党总支党费、工会费管理制度。
23.针对“会计基础薄弱”的问题
原因分析:对财务会计工作的重视不够,未能加大财务人才的储备和培养,财务人员能力素质有待提升;落实相关财务制度不严格、不规范;对财务人员的日常管理、监督、指导不够;强化财务人员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加强工委财务相关人员业务培训,通过传帮带和派员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专业性培训,进一步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
(2)落实财务管理和业务管理分离的要求,加强对财务工作集中管理。
(3)按照有关部门和财务工作要求,积极争取资源,尽最大努力安排具有财会从业资质的人员负责财务工作,确保财务工作质量。目前已在招录党建工作指导员时,明确财务专业要求。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解决软弱涣散问题、增强基层治理实效”问题
24.针对“议事决策不规范”的问题
原因分析:学习《中国共产党机关工作条例》不深入,存在“因循守旧”思想,未能结合工作实际,根据形势任务的需要,主动汇报成立工委委员会事宜。
整改情况:已基本完成,并继续推进。
巡察反馈我委2001年最新的经市委批准的“三定”规定,没有配备市直机关工委委员。目前,我委已了解省直属机关工委和兄弟市做法,并结合佛山实际,与市委编办请示沟通,撰写提交了书面材料。
25.针对“班子沟通不够,酝酿不充分”的问题
原因分析:对科学议事决策的有关制度政策学习不够透彻,班子成员之间沟通交流不够,工作统筹谋划不足,存在会前“临时动议”,议题准备不充分就仓促上会的现象。
整改情况:已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1)规范书记会议时间,一般每个月的第一或第三周的星期四召开工委书记会议,会前充分酝酿,原则上,召开工委书记会议当天不接收上会议题。
(2)规范上会议题审批程序,设计《佛山市直机关工委书记会议议题申报表》,议题申请部门会前填写该申报表,并按要求逐级审批同意后送办公室汇总,原则上未经审批程序的议题不上会。
(3)规范书记会议纪要编发。会后要对书记会议决定事项,按独立序列编发会议纪要。
(4)修订《市直机关工委议事规则》。完善议事程序,明确议事纪律,提升工委集体领导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26.针对“班子分工不合理”的问题
原因分析:未能及时学习“机关党建和人事管理由同一个领导分管”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要求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已召开班子会议,研究调整了领导班子分工,人事和党建工作由同一的班子成员分管,并向市委办、市委组织部报备同意后发出了通知。
27.针对“干部队伍建设和能力有待加强”的问题
原因分析:对干部队伍管理政策学习不够,对领导班子整体结构搭配分析研判还不够深入,涉及一些体制机制、人员编制等问题,主动顺应改革大势,担责尽责,改革创新的意识不够。
整改情况:已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多形式全覆盖抓好工委自身学习培训,组织工委党员干部参加市直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专题学习班和佛山机关大讲堂《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专题讲座;举办市直机关工委党员干部“强化政治机关意识 牢记使命担当”专题培训班,《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专题列入该班重要培训内容,并分批组织工委党员干部职工参加培训,不断提高工委党员干部综合素质。
28.针对“执行谈心谈话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原因分析: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规定,在思想上、认识上、行动上存在一些偏差,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必要性缺乏正确的认识;对谈心谈话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对相关制度执行不严格,认为工委人不多,天天见,正式的谈心谈话必要性不强,有时谈了,记录也未及时跟上。
整改情况:已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1)认真落实《市直机关工委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工委班子成员之间开展了谈心谈话活动,在谈心过程中,注意发现党员干部思想和实际问题,加强思想引导和心理疏导,努力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增强谈心谈话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2)按照市纪委监委印发的《佛山市领导干部党内谈话记录表》建立工委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台账,并按要求做好谈话记录。
29.针对“考察环节不规范”的问题
原因分析:对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管理监督等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和理解不够透彻,对《市直机关(单位)非市管干部职级晋升工作规程》《市直机关(单位)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规程》学习不够深入,工作不够严谨,对考察环节的具体要求和相关细节了解不够全面。
整改情况:已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1)召开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选拔任用文件法规,进一步增强工委班子及班子成员的规矩意识、掌握标准条件、了解基本程序、明确职责要求。
(2)组织从事干部人事工作的同志学习《关于印发<市直机关(单位)非市管干部职级晋升工作规程>的通知》、《关于印发<市直机关(单位)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规程>的通知》,规范干部任用各个环节,提高业务能力水平。
30.针对“讨论决定环节不规范”的问题
原因分析: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学习不够重视,对干部选拔任用讨论环节的理解不深,存在经验主义的思想,在具体实操中缺乏深入思考,对工作细节的把握不足,在会议记录时不够严谨,执行书记末位表态发言制度还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已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1)组织从事干部人事工作的同志学习《关于印发<市直机关(单位)非市管干部职级晋升工作规程>的通知》、《关于印发<市直机关(单位)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规程>的通知》,规范干部任用各个环节,提高业务能力水平。
(2)召开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选拔任用文件法规,进一步增强工委班子及班子成员的规矩意识、掌握标准条件、了解基本程序、明确职责要求。
(3)严格贯彻执行《市直机关工委议事规则》,严格执行逐一表态、书记末位表态工作制度,确保不再出现此类问题。
31.针对“任职环节执行不规范,执行任职试用期制度不规范”的问题
原因分析: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学习不够系统,不够深入;存在经验主义和拿来主义的思想,在工作中不注重总结,钻研精神不够,缺乏深入思考,工作还不够严谨,不够细致。
整改情况:已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1)加强干部选拔任用有关文件法规学习,召开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选拔任用文件法规,进一步增强工委班子及班子成员的规矩意识、掌握标准条件、了解基本程序、明确职责要求。
(2)组织从事干部人事工作的同志学习《关于印发<市直机关(单位)非市管干部职级晋升工作规程>的通知》、《关于印发<市直机关(单位)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规程>的通知》,规范干部任用各个环节,提高业务能力水平。
(3)召开工委书记会议,通报了“为有关同志办理转正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反省,并作出书面说明。会议要求在今后工作中,要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防止此类问题的发生。
32.针对“落实全程纪实要求不到位”的问题
原因分析:对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管理监督等相关政策法规学习不够重视,对市委组织部关于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规程的研究不够深入,执行不够到位;工作存在拿来主义的错误思想,缺乏一丝不苟的严谨,造成工作失误。
整改情况:已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1)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管理监督等相关政策法规学习,召开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选拔任用文件法规,进一步增强工委班子及班子成员的规矩意识、掌握标准条件、了解基本程序、明确职责要求。
(2)组织从事干部人事工作的同志学习《关于印发<市直机关(单位)非市管干部职级晋升工作规程>的通知》、《关于印发<市直机关(单位)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规程>的通知》,规范干部任用各个环节,认真落实全程纪实要求,不断提高业务能力水平。
(3)根据市委组织部有关文件,梳理市直机关(单位)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规程和市直机关(单位)非市管干部职级晋升工作规程,并形成具体工作规程一览表,做到一目了然。
33.针对“执行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不严格”的问题
原因分析:对执行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深刻,对近年市委组织部连续出台的新文件精神学习不够深入、理解有偏差;对具体工作细节和流程还不够熟悉,对文件规定执行还不够严格;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没有及时修订;宣传教育不到位,相关人员对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借出、归还等流程还不熟悉;执行制度、开展检查的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召开工委书记会议,审议修订工委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建立干部出入境工委书记和纪检监察工委书记“双签字”制度,形成监督常态化,进一步健全审批和证件管理台账。
(2)对我委2019年以来,干部因私出国(境)情况进行排查,并将有关情况报市委组织部。
(3)每半年,汇总和通报我委因私出国(境)情况,如发现违反规定的干部职工,及时按规定进行问责。
34.针对“自身党建工作虚化弱化”的问题
原因分析:对抓好自身党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标准不够高,没有按照走在前、做表率的要求,抓好工委自身党组织建设,存在灯下黑问题。
整改情况:已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1)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工委书记会议专题听取《工委党总支部上半年工作汇报》,审议《市直机关工委党总支部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工委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方案》等重要工作方案,认真抓好落实,不断推动自身党建工作。
(2)建立《市直机关工委党建档案管理制度(暂行)》,进一步规范工委党建资料管理。
(3)工委书记会议研究决定,指定专人担任工委党建工作专员,进一步加强工委自身党建工作力量。
35.针对“没有及时成立支部委员会”的问题
原因分析:对支部党建的重视程度不够,未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执行条例规定不严格、不及时,督促检查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通过“三会一课”等形式,使全体党员特别是党支部书记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切实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根据部门调整和人员变动,按要求调整党支党员及支部班子设置,并高标准完成支部班子选举工作。
36.针对“组织生活、支部调整不严谨”的问题
原因分析:对支部党建的重视程度不够,执行党的有关条例规定不严,重业务轻党建,忙于日常工作,未能按规定及时进行换届,组织生活不严不实,存在走过场的现象。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根据支部调整及时做好选举有关工作,根据工委党总支部任期年限,已严格按要求完成党总支部换届选举有关工作。
(2)充分利用广东党建云平台,用好其组织生活管理功能模块,通过信息化手段做好组织生活记录,并加强对各支部组织生活情况的督导。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7-83381201;邮政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路39号2号楼;电子邮箱:jggw@fsjggw.gov.cn。
中共佛山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1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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