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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民警学党纪党规心得体会]【学条例 听我谈体会】钟海强:守住纪律底线 提升党性修养

(来源:江西省赣州监狱)

学条例

守党纪

从/严/治/党 正/风/肃/纪

引言

自2024年4月至7月,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这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广大党员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通过学习党纪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赣州监狱微信公众号开设“学条例 听我谈体会”栏目,刊登党员民警优秀心得体会,进行交流展播,敬请关注。

钟海强

四监区党支部民警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三次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指出了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通过学习,我进一步强化了纪律意识、加强了自我约束、提高了免疫能力,增强了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真正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下面,我就学习情况和大家交流分享自己的学习体会。

强化政治意识主动“学纪”

做到主动“学纪”。党的纪律是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每一名党员必须强化政治意识,不仅要主动学习,还要结合工作、带着问题学习,深入钻研,真正领悟党的纪律的实质和内在要求。党员民警要系统掌握党的纪律体系的构成和原则要求,确保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基本要求和行为规范入脑入心,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树立党规党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深入理解内涵全面“知纪”

做到全面“知纪”。纪律是党的生命线,知纪是对学到的纪律有深入的理解和认识。知纪要求党员干部切实理解和把握党规党纪的实质,明确党纪的目标和要求。只有熟知党的纪律,才能在工作中严守党的纪律。熟知党的纪律,有助于规范党员和领导干部的行为,有助于维护党的形象,有助于促进党员和领导干部的发展。

知敬畏才能行有所止。古语云“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纵观各类违纪违法案例,一些落马党员干部的“破法”之路,无不从心中“破纪”开始。正是因为思想上松一寸,行动上就差了百尺。心存戒惧,心有所畏,言行才能守标尺、做事才能守原则、为人才能守规矩。

清晰界定标准 准确“明纪”

做到准确“明纪”。明纪不仅要求党员和领导干部明确党规党纪的目标和要求,清楚自己的职责和义务,并严格按照党纪要求行事,还要求党员干部时刻严明党的纪律。

作为党员,我们不仅要深入学习党的纪律要求,更要将其内化为自己的精神追求,使之成为我们行动的指南和灵魂的动力,时刻以党的纪律为准绳,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在查摆问题时,我们要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不回避、不遮掩。要敢于直面自己的问题,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同时,我们还要虚心接受他人的批评和建议,认真听取他人的意见,不断完善自己。敢于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坚决与违纪行为划清界限,以纪律守护者和执行者的形象展现党员的政治素养,树好典型、当好标兵,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严守行为准则 严格“守纪”

做到严格“守纪”。纪律的生命力在于遵守和执行。守纪就是把党的纪律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始终保持遵规守纪、清正廉洁的政治品格。在生活中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始终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坚持做到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用纪律管住自己、管住身边的人,以过硬的政治本领、严明的政治纪律、高超的业务能力,高质量地完成新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使命。把遵守党的纪律贯穿于生活和工作之中,不搞变通、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不走过场,切实把党的纪律转化为生活习惯和行动自觉。我们要自觉克服工作中的不良思想,坚决抵制不正之风的侵袭,在政治上保持敏锐的洞察力、坚定的方向性,增强自身防腐拒变的能力。

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我们要主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不断增强纪律意识,守住纪律底线,提升党性修养,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end

(未经授权 禁止转载)

文字:钟海强

编辑:刘慧灵

校对:王斯齐

审核:尹承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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