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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最简单入党自传书100]入职考察材料

一、收集范围

(一)在干部人事工作中形成的履历表,简立表、各类人员登记表等材料。

(二)自传和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

(三)考察、考核干部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民主评议干部的综合材料,组织审定的考察材料,定期考核材料,年度考核登记表,鉴定材料,后备干部登记表(提拔使用后归档)等材料。

(四)国民教育、成人教育(大中专)、党校、军队院校学生(学员)登记表,考生登记表,学习成绩表、鉴定表、授予学位的材料,学历证明书;培训结业成绩登记表,学习鉴定、学员思想小结(结业),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材料。评审(考试)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和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登记表,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简表,业务自传、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套改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等材料。

(五)政审工作中形成的材料:调查报告、审查结论、上级批复、本人对结论的意见、检查交待或情况说明材料;作为结论依据的调查证明、证据材料;甄别、复查结论(意见 决定)、调查报告、批复及有关的主要依据材料。更改姓名、民主、出生日期、国籍、入党入团时间、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个人申请、组织审查报告及所依据的证明材料、上级批复等材料。

(六)党、团组织建设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自传、综合性政审材料及有关的证明、考察材料;党员登记表,民主评议党员组织意见、登记表、整党工作中不予登记的决定、组织意见;民主评议党员中认定为不合格党员被劝退或除名的组织审批意见及主要事实的依据材料;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组织意见;退党材料;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申请书,团员登记表、优秀团员事迹材料,退团材料;加入派的有关材料。

(七)表彰奖励活动中形成的有关材料: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国家科技奖中国青年科技奖、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团员等审批表,先进事迹材料、先进事迹登记表,立功、受勋、嘉奖、通报表扬等以及在其他工作中形成的表彰材料。

(八)纪律检查、监察、法院和行政管理等部门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处分决定,免予处分的意见,上级批复,核实(调查)报告,本人检查、交待、对处分决定的意见,撤销处分的有关材料,通报批评材料;法院判决书;复查甄别报告、决定(结论),上级批复,离婚材料等。

(九)干部任免、调动、军队干部转业安置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干部任免审批表(包括所附的考察、表现情况材料),干部调动鉴定、组织审定的表现情况材料、考察材料;公务员过渡登记表,军队转业干部审批表、授予(晋升)军(警)衔审批表、 转业鉴定、定级定工资材料,退(离)休审批表等材料。办理工资、待遇等工作中形成的材料:转正定级审批表、各种工资变动审批表、登记表、提职晋级和奖励工资审批表;享受专家特殊津贴的呈报表;解决各种待遇问题的审批表、批复材料等。考试录用和聘用干部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报考登记表和录用审批表,考察材料,聘用审批表和合同书,政审结论和有关证明材料,考核考察材料,续聘、解聘和辞退材料,辞职审批材料等。

(十)办理出国(出境)审批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因公出国(出境)审批表、备案表,在国外表现情况材料或鉴定材料,因私出国(出境)审批表等材料。党代会、人代会等会议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健康检查和处理工伤事故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办理丧事形成的有关材料。形成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部门,在形成材料后的一个月内,按要求将材料送交

主管干部人事档案的部门归档。使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掌握形成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信息,建立联系制度,不失时机的向有关部门收集新形成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发现有关部门送交归档的材料不符合归档要求时,应及时通知形成材料的部门补送或补办手续。形成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部门,有责任按规定认真办理。二、归档要求

(一)归档的材料必须是办理完毕的正式材料。材料应完整、齐全、真实,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有承办单位或个人署名,有形成材料的日期。

(二)归档的材料,凡规定有组织审查盖章的,须有组织盖章,规定要同本人见面的材料(如审查结论、复查结论、处分决定或意见、组织鉴定等),一般应有本人的签字。特殊情况下,本人见面后未签字的,可有组织注明。

(三)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载体一般应使用16开规格的办公用纸,对档案材料载体不符合的进行了表糊,使材料左边应留出2-2﹒5厘米装订边。文字须是铅印、胶印、油印或用兰黑墨水、黑色墨水、墨汁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墨水及纯蓝墨水和复写纸书写。除电传材料需复印存档外,一般不得用复印件代替原件存档。

三、监督检查

(一)加强对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研究解决收集归档工作中的问题,支持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保证收集归档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一条为了加强干部人事档案建设,做好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为组织(人事)部门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干部和正确选拔使用人才提供依据,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以及党和国家组织(人事)工作的有关政策、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适应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着重收集反映干部德、能、勤、绩、廉等情况的材料充实档案,做到及时、规范、真实、条理、精炼、实用,有效地为组织(人事)工作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三条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的组织(人事)工作的政策,并受有关法律、法规的保护和监督。

第四条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要主动送交应归档材料,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按规定负责审核归档。

第二章收集范围

第五条履历材料

(一)在干部人事工作中形成的履历材料:

各类人员的履历表、简历表、登记表、简历材料等;

(二)更改姓名、籍贯的材料:

个人申请、组织认定意见等。

第六条自传材料

自传及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

第七条鉴定、考察、考核材料

(一)组织审定的各类鉴定材料:

学生的表现鉴定、干部调动鉴定、挂职鉴定、转业鉴定、学习鉴定等;

(二)考察、考核干部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

组织审定的考察材料、表现材料、定期考核材料、民主评议干部的综合材料、年度考核登记表、已提拔使用的后备干部登记表等材料;

(三)审计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

有关干部个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或审计意见等材料;

(四)完成专项工作、重大任务的表现材料等。

第八条学历、学位、培训、专业技术职务等材料

(一)在国民教育、成人教育(大中专)、党校、军队院校、培训、留学等学习过程中形成的有关材料:

1.初中、高中、中专学籍材料等;

2.全日制大学本(专)科学历学位材料: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选拔学生登记表(限于大学普通班)、保送生登记表、授予学位的材料等;

3.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材料:报考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专家推荐书、学习成绩表、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情况表、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授予学位的材料等;

4.博士后有关材料:博士后申请表、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等;

5.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博士学位有关材料:学位课程进修成绩表、国家统考科目统考成绩表、授予学位的材料等;

6.在职学历教育有关材料:成绩表、毕业论文评审答辩情况表、毕业登记表、党校学历证明材料等;

7.出国留学或参加中外合作办学学习的有关材料:选拔留生审查登记表、报考登记(申请)表、学习成绩表、授予学位的材料及中文译本、学位证书复印件等;

8.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各级组织、人事、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等;

9.肄业材料;

10.干部参加培训的有关材料:学员学习(培训)考核登记表、干部进修登记表、学员学习成绩登记表、培训证明等;

(二)评(聘)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职(执)业资格统考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

评(聘)、晋升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评审表、申报表、审批表等材料;职(执)业资格统考的有关材料及证书复印件,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资格证书复印件;教师资格过渡登记表、审批表;评选各级专业拔尖人才的材料等;

(三)反映科研学术水平等情况的综合材料:

创造发明、科研成果鉴定材料,各种著作、译著和在重要刊物上发表的论文目录。当选为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的通知等材料。

第九条政治历史审查工作中形成的材料

(一)入党、入团、参军、入学、出国或从事特殊职业等的政审材料及调查证明材料;

(二)对干部政治历史情况进行审查的有关材料:

调查报告、审查结论、上级批复、本人对结论的意见、检查交待或情况说明材料;作为结论依据的调查证明、证据材料;甄别、复查结论(意见、决定)、调查报告、批复及有关的主要依据材料;

(三)更改民族、出生日期、国籍和入党、入团、参加工作时间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

个人申请、组织审查报告及所依据的证明材料、上级批复等材料;

(四)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任职人员的报名登记(资格审查)表等相关审查材料。

第十条党、团组织建设工作中形成的材料

(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

(二)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已批准转正的)、1份入党申请书、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组织意见(记载组织意见的入党志愿书可收集归档);党员登记表;民主评议党员的组织意见、登记表,民主评议党员中认定为不合格党员被劝退或除名的组织审批意见及主要事实的依据材料;整党工作中不予登记的决定、组织意见;退党、自行脱党的有关材料,包括本人申请、支部大会的除名决定、上级党组织的批复;

(三)加入派的申请表(书)、登记表等有关材料。

第十一条表彰奖励材料

授予各级各类荣誉称号的审批(呈报)表,获得各级各类奖励的有关凭证材料、先进事迹材料等。

第十二条处分材料

纪检、监察、公安、检察院、法院和行政管理部门在处理个人违纪违法案件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

处分决定,上级批复,核实(调查)报告,本人的检查、交待、对处分决定的意见;复查(议)报告、决定、结论,上级批复;免予、解除、撤销处分的决定、意见、通知等材料;通报批评材料;公安机关针对个人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检察院不决定书;法院刑事判决书、涉及干部本人的处罚性的民事判决书等。

第十三条录(聘)用、调动、任免、转业、退(离)休、辞职(退)材料

(一)录(聘)用审批表、职位聘任合同书、续聘审批材料等;

(二)干部任免审批表、公务员过渡登记(审批)表;

(三)应征入伍登记表、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审批表;

(四)授予(评定)、变动军(警)衔、海关关衔、法官和检察官等级审批表;

(五)辞职申请、辞职(退)通知、组织决定、申诉、复议决定等材料;

(六)退(离)休审批表、个人提前退休申请及审批材料等。

第十四条工资、待遇材料

(一)转正定级审批表、各种工资变动审批(登记)表、提职晋级和奖励工资审批表;

(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呈报表;

(三)解决各种待遇问题的审批表、批复材料等。

第十五条出国(境)材料

办理出国(境)审批工作中形成的因公出国(境)审查表、备案表等材料。

第十六条各种代表会议代表登记表等材料

参加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和工、青、妇等群众团体代表会,以及派代表会议形成的代表登记表等材料。

第十七条其他材料

(一)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合同(协议)书、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工会会员表等材料;

(二)健康检查和处理工伤事故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

毕业生体检表、新录用干部体检表、有严重慢性病或身体残疾的体检表、工伤致残诊断书、确定致残等级的有关材料;

(三)办理丧事形成的有关材料:

悼词、生平、报纸报道消息、讣告、死亡通知单,非正常死亡的调查报告及有保存价值的遗书等材料。

第三章收集制度

第十八条各级组织、人事、纪检、监察、教育培训、审计、统战、公安、检察院、法院、民政等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都应建立健全主动送交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归档的制度,明确责任,并认真贯彻执行。

第十九条形成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部门,应在形成材料后一个月内,按要求将材料送交主管干部人事档案的部门归档。

第二十条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掌握形成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信息,建立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的联系沟通制度,及时向有关部门收集新形成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

第二十一条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材料鉴别、审核、催要、销毁制度。鉴别送交归档的材料是否应当归档、是否真实;审核送交归档的材料是否规范、齐全;催要、查找缺失的档案材料;对不属归档范围的材料,报批后予以销毁或退回;对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应及时通知形成材料的部门补送或补办手续,形成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部门,有责任按规定认真办理。

第二十二条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在人员调动或管理权限变动后,必须及时转递其相关的材料。

第二十三条组织(人事)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布置填写干部履历表或干部履历补充表等,及时充实档案内容。

第四章归档要求

第二十四条归档材料必须是办理完毕的正式材料。材料应完整齐全、规范真实、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有承办单位或个人署名,有形成日期;规定由组织审查盖章的,必须盖章,规定要同本人见面的材料(如审查结论、复查结论、处分决定或意见、组织鉴定等),一般应有本人签字。特殊情况下,本人见面后未签字的,应由组织注明。填写的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和学历学位等内容应与档案记载一致,不得随意更改。

第二十五条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载体必须使用16开规格(长26cm,宽18.4cm)的办公用纸,材料左边应留出2-2.5cm装订边。文字须是铅印、胶印、油印、打印或用蓝黑墨水、黑色墨水、墨汁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墨水及纯蓝墨水和复写纸书写。除电传材料或因材料不全需用复印件代替原件存档外,一般不得用复印件代替原件存档,存档的复印件须加盖出具单位的组织印章。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各部门应重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收集归档工作中的问题,支持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加强监督检查,保证收集归档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十七条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熟悉业务、掌握政策、认真鉴别、严格把关、保守机密,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地做好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第二十八条对违反本规定,涂改、伪造、擅自抽取或销毁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一、在作风建设上下功夫

⒈要树立好的思想作风。在撰写干部考察材料中,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作风。一方面,必须从干部德才表现和客观实际出发。必须选取准确无误的材料,注意用实事说话。一是要善于运用事例。要选择一些最有代表性、最能说明问题、最能打动人的事例,才能使评语实实在在,令人信服。二是要善于运用数据。一个干部的德才表现如何,有无实绩,有了事实和数据说明,就会一目了然。三是要善于运用干部的工作成果。考察材料中,不仅要写干部做了哪些工作,而且要写这些工作有无成果,不能满篇都是些工作思路、工作措施。另一方面,必须要有正确的思想方法。首先,对考察中了解到的大量的第一手材料,要认真进行分析,善于抓住本质性的东西。考核时,由于谈话对象所处地位的局限性和认识问题的复杂性,决定了他们的看法并不完全等于客观事实,有的可能掺杂着个人好恶和偏见。所以,不能简单地把考核中得到的第一手材料当成客观事实,不加核实地写进考察材料中。其次,要避免思想上的片面性。思想认识的片面性最容易导致德才评语偏离实际或以偏概全。因此,撰写考察材料时,必须坚持一分为二的观点。在看待优秀干部时,要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善于发现他们的缺点和不足,防止一好百好,差也是好的倾向;在看待后进干部时,要在准确把握其缺点、问题的基础上,注意发现其成绩和优点,防止一坏百坏,好也是坏的倾向。

⒉要树立好的工作作风。一些干部考察材料之所以质量不高,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没有真正搞准、吃透干部有关情况,即在考核上下功夫不够。写好干部考察材料,必须改进工作作风,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真正做到了解真情。工作作风越深入,联系群众越广泛,对干部情况的了解就透彻,考察材料就越真实准确,有个性。

⒊要树立好的文风。力戒空话、套话、空话;做到讲真话,讲实话;有话则长,无话则短;注重内容,注重质量;区别对象,反映特点。

二、在象、实、准、慎上下功夫

象、实、准、慎是考察材料的基本要求,是考察材料的生命,也是写好考察材料的难点所在,如何能准确地对号入座,应注意以下问题。

⒈要抓住本人的个性特点写。人与人由于生活环境、工作性质、个人经历不同,都会打下不同的时代和社会烙印,从而显现出千差万别的个性特征。干部的特点,也正是指干部自身所具有那些与履行岗位职责有着直接或间接关系的,不同于他人的特殊因素。例如,有的干部思维缜密,处事稳重;有的性格直爽,不拘小节;还有的精力充沛,喜欢交往等等。这些特点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干部个人与众不同的内在本质。因此,撰写考察材料,把像画好,这样才能有效地克服考察材料千人一面,众人共用的弊端。

⒉要抓住本人的工作经历、岗位和取得成绩写。不同经历、不同岗位的干部的工作职责、内容、要求、付出努力的方式、本站原创所取得的效果的表现形式都不同。撰写考察材料时应该注意和善于把握这种显著的或细微的差别,本着不唯上,只唯实的原则,真实而生动地加以反映。⒊要联系本人拟任职务写。撰写考察材料,要尽可能地根据干部拟使用方向,有侧重点地准确反映其特点,将德、能、勤、绩、廉有机融合于整个材料之中。

⒋要找准群众普遍反映的缺点写。要把群众反映强烈的而又经过核实的缺点反映出来,但要分清本质主次,既不求全责备,又不避重就轻;要实事求是,合情合理;要防止公式化地认定干部的缺点。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根据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县县直部门和镇(街道)股级干部的选拔任用,一般在本单位、本系统内部实施。

第二条 股级干部的选拔任用主要采取民主推荐考察方式。如本单位本系统符合资格条件人数较多且人选意见不易集中的,可以采取竞争上岗方式选配。

第三条 选拔任用股级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任人唯贤原则;

(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四)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五)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六)民主集中制原则;

(七)依法办事原则。

第四条 选拔任用股级干部必须在核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第五条 各单位党委(党组)履行选拔任用股级干部工作的职责,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 选拔任用的条件

第六条 股级干部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自觉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其他知识,有一定的理论基础。

(二)理想信念坚定,有一定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能自觉服务于xx经济社会发展,并取得明显成效。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四)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胜任岗位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五)加强道德修养,品行端正,作风优良,依法办事,勤政廉洁,勇挑重担,敢于担当,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监督。

(六)大局意识强,能自觉维护和执行集体作出的决定、决议。有较强的团结协作意识,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第七条 提拔担任股级干部应当具备以下基本资格:

(一)应当具备2年以上工龄;

(二)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资格条件。选拔担任党内职务的,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且应具有一定的党内工作经历;

(五)具备岗位对应的公务员或事业干部身份。

第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参加股级干部选拔:

(一)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二)党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提任期未满的;

(三)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第九条 股级干部选拔以年轻干部为主,同时注意合理用好各年龄段的干部,选拔一定数量的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干部。

第三章 动 议

第十条 党委(党组)根据工作需要,综合有关方面建议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就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提出初步建议。

第十一条 初步建议经主要领导同意后,形成工作方案。

第四章 民主推荐工作程序

第十二条 党委(党组)确定选拔职位后,要制定民主推荐工作方案。方案内容包括:民主推荐的职位、推荐方式、拟任人选任职资格、推荐时间、考察组成员等。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一般实行定向推荐,即针对具体的职位推荐人选。推荐时由单位党委(党组)及其政工部门主持。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在一年内有效。

第十三条 民主推荐由下列人员参加:

(一)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科级干部;

(二)机关内设机构中层干部、直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三)单位人数在50人以上的,一般由与推荐职位关联度、知情度较高的干部职工参加。单位人数在50人以下的,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根据实际情况还可以吸收本系统下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

参加民主推荐的人数一般要达到应参加人数的80%以上。

第十四条 民主推荐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一)召开推荐会进行会议推荐。公布推荐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向参会人员提供符合条件的干部名册,提出有关要求,参会人员填写民主推荐意见表。

(二)进行个别谈话推荐。谈话推荐时,对推荐人选的姓名、推荐的理由要记录清楚。个别谈话人员范围同参会人员范围一致,可以适当调整。

(三)对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形成民主推荐情况报告。

(四)向单位党委(党组)汇报推荐情况。

第十五条 民主推荐一般先进行会议推荐,再进行个别谈话推荐。也可以先进行个别谈话推荐,根据谈话推荐情况,经党委(党组)研究,提出初步名单,再进行会议推荐。

第十六条 确定考察对象。单位党委(党组)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结合职位特点、干部结构等,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确定考察对象后,应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

第五章 竞争上岗工作程序

第十七条 竞争上岗在本单位或本系统内部进行,应当从实际出发,合理确定竞争上岗的职位、数量和范围。

第十八条 竞争上岗一般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一)公布职位、资格条件、基本程序和方法等;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三)采取适当方式进行能力和素质测试、测评,比选择优(也可以先进行民主推荐);

(四)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人选方案;

(五)党委(党组)讨论决定;

(六)履行任职手续。

第十九条 竞争上岗应当制定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包括:指导思想、竞争职位、任职条件、选拔范围、方法程序、时间安排、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等。方案应当征求干部群众的意见,由党委(党组)讨论决定。方案确定后,应将主要内容在本部门及所属有关单位公布。方案设置的条件和资格,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六条和第七条的规定,不得因人设置资格条件。

第二十条 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竞争上岗职位设置既可以设置到具体的职位名称,也可以只设置竞争上岗的职位数量。竞争上岗职位设置到具体职位名称的,每个职位报名人数必须达3人及以上,方能开展竞争上岗。仅有个别人报名,形不成有效竞争的职位,可不列入本次竞争上岗的范围,允许填报该职位人员改报其他职位。竞争上岗只设置职位数量的,报名人数必须多于竞争上岗职位数量,方能开展竞争上岗,根据竞争上岗能力测试、测评、考察情况和干部的个人特点,确定具体拟任职位。

报名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自愿填报竞争职位,在报名过程中,应当允许报名人员查询各职位报名情况,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调整所报职位。

第二十一条 报名结束后,按照竞争上岗实施方案规定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结果。

第二十二条 能力和素质测试结合本单位实际采取适当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竞争者实际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能力和素质测试结果按百分制计算,一般占综合成绩80%左右。

第二十三条 民主测评主要对竞争者的德才表现进行评价。民主测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项,每项设置评价要点及参考分值,由参会人员填写评价分数,最后汇总计算每位竞争者的平均分数。民主测评按百分制计算,一般占综合成绩20%左右。对民主测评分数过低的人员,可不列为考察对象。

参加民主测评人员范围可参照本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确定考察对象。根据竞争者的综合成绩,经党委(党组)研究,确定各职位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一般应多于该职位所需人数。确定考察对象后,应在本单位或本系统范围内进行公示。

第六章考 察

第二十五条 确定考察对象,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条件,将民主推荐情况或竞争上岗测试结果与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综合考虑,充分酝酿,防止简单以票取人、以分取人。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一)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二)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

(三)有跑官、拉票行为的;

(四)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

(五)其他原因不宜提拔的。

第二十七条 单位党委(党组)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后,要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方案的内容包括:(1)考察对象姓名及职务;(2)考察内容。全面考察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深入了解理想信念、政治纪律、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行为操守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深入了解履行岗位职责、推动和服务科学发展的实际成效。加强作风考察,深入了解为民服务、求真务实、勤勉敬业、奋发有为,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情况。强化廉政情况考察,深入了解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保持高尚情操和健康情趣,慎独慎微,秉公用权,清正廉洁,不谋私利等情况;(3)考察方法和步骤。主要采取发放民主测评和征求意见、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阅干部档案和工作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了解情况。(4)提出有关要求。提出考察工作的纪律,明确考察工作的责任以及其他注意事项。(5)考察组成员组成及时间安排等。

第二十八条 组织考察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一)发布考察预告。

(二)召开会议,进行书面民主测评和征求意见。发放《民主测评和征求意见表》,对考察对象进行民主测评和征求意见。测评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项,征求意见分为同意任职、不同意任职两项。

参加会议人员范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内设机构中层干部、直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单位人数在50人以上的,与考察对象关联度、知情度较高的干部职工参加;单位人数在50人以下的,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参加书面民主测评和征求意见会人数一般要达到应参会人数80%以上。

(三)个别谈话。重点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的综合表现以及征求谈话对象是否同意考察对象提拔任职的意见。个别谈话人员范围同参会人员范围一致。

(四)查阅干部档案和有关工作资料,核实考察对象有关信息。

(五)考察组汇总书记面民主测评、征求意见和个别谈话情况,形成考察情况报告和考察对象《个人考察材料》。考察材料包括下列内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主要缺点与不足;竞争上岗综合成绩、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等情况;考察组成员(签名)、形成时间。

(六)将考察情况与考察对象的一贯表现进行比较、相互印证,全面准确地对考察对象作出评价,研究提出考察对象是否任用的初步意见,向单位党委(党组)汇报考察情况。

(七)考察材料立卷归档。考察中形成的材料,除原始的民主推荐和测评表妥善保存一定期限后集中销毁外,其余材料要及时清理归档。归档材料包括:《考察情况报告》、《民主推荐情况报告》、《个人考察材料》、《民主测评、征求意见及谈话情况汇总表》、《民主推荐汇总表》、谈话记录、《考察方案》、《民主推荐方案》或《竞争上岗工作方案》等。

第二十九条 股级干部拟任人选,应当听取单位纪(工)委(纪检组、党组织)的意见。

第三十条 考察组由两名以上成员组成,考察人员应当具有较高素质和相应资格。考察组组长应当由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丰富工作经验并熟悉组织(人事)工作的人员担任。

实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考察组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深入细致,如实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对考察材料负责,履行干部选拔任用风气监督职责。

第七章 讨论决定

第三十一条 单位党委(党组)对股级干部任用进行集体讨论,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者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

党委(党组)有关干部任免的决定,需要复议的,应当经党委(党组)超过半数成员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三十二条 单位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党委(党组)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领导成员或者政工负责人,逐个介绍股级干部拟任人选的民主推荐或竞争上岗测试、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

(二)参加会议的人员进行充分讨论。

(三)进行表决,以党委(党组)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第三十三条 县直部门派驻镇(街道)站所的股级干部拟任人选的酝酿,县直部门党委(党组)要书面征求镇党委(街道党工委)的意见。协管方收到主管方征求意见函后15日内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意见不一致时,由组织、人社部门协调解决。

第三十四条 单位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后须到县编委办填写《股级岗位使用审批表》。

第三十五条 呈报和审批权限:

(一)县六大机关股级职务呈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后再由各单位党委(党组)行文任免。

(二)县政府直属部门股级职务、卫生系统股级职务呈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再由各单位党委(党组)行文任免。

(三)单位党委(党组)自行任免的股级职务范围:各镇(街道)股级职务任免由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于行文后15日内报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公务员报县委组织部,事业人员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股级职务由县公安局党委任免,县国土资源系统股级职务由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任免,于行文后15日内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教育系统股级职务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再由县教育局党组行文任免,各村级完小校长、镇(街道)幼儿园园长及各学校不定级别的相关机构人员任免由县教育局党组自行任免,于行文后15日内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教育系统学校级别按县组通(2008)50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不符合资格条件任免、任免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将撤销该任免,并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及政工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六)需要呈报组织、人社部门审批的股级干部任免职的材料包括:《党委(党组)的任免职请示》(县直部门没有党组的以单位的名义上报)、《党委(党组)会议记录》、《干部任免审批表》、《考察材料》、《竞争上岗工作方案》或《民主推荐及考察方案》、《股级岗位使用审批表》、档案管理部门提供的干部基本情况及简历材料,其中《干部任免审批表》、《考察材料》一式三份,其它材料一式两份。

(七)需要报组织、人社部门备案的股级干部任免职的材料包括:《任免职文件》、《任免审批表》、《考察材料》一式两份。

第八章 任 职

第三十六条 实行股级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在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应当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当真实准确,便于监督,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经公示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但调查核实不影响任职的方能报批或办理任职手续。

第三十七条 股级干部的任免职时间按下列时间计算:

(一)由党委(党组)决定任职的,自党委(党组)决定之日起计算;

(二)经选举产生的,自当选之日起计算;

(三)呈报组织、人社部门批复任职的,自组织、人社部门批复之日起计算。

(四)需由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武部任免的,自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武部决定任免的时间计算。

第九章 免 职

第三十八条 股级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免去现职:

(一)达到退休年龄界限的。

(二)受到责任追究应当免职的。

(三)辞职或者调出的。

(四)非组织选派,离职学习期限超过一年的。

(五)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应当免去现职的。

第三十九条 免去股级干部职务,一般应由其所在单位党委(党组)集体讨论后提出,按程序进行审批或备案。干部因违法违纪或因工作失职失误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也可由有关部门提出建议,由任免机关免去其职务。

第十章 轮岗交流与回避

第四十条 股级干部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要有计划地进行交流。

第四十一条 对拟进行轮岗交流的股级干部一般要进行考察,考察主要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方式,对其德才表现进行全面了解,并形成现实表现材料。

第四十二条 根据干部管理规定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后,提出轮岗交流具体意见,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社部门审批或备案。

第四十三条 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能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审计、财务等工作。

第四十四条 在干部考察或讨论干部议题时,涉及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及其亲属必须回避。

第十一章 纪律和监督

第四十五条 各单位党委(党组)选拔任用股级干部,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的各项规定,并遵守下列纪律:

(一)不准“以任代调”,各单位在对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和交流调整中,其人事关系涉及跨单位的,先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再按程序办理任职手续。

(二)不准超职数配备干部或违反规定提高干部职级待遇。

(三)不准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

(四)不准违反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

(五)不准私自泄露动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六)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七)不准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八)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第四十六条 各单位党委(党组)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干部任免事项不予批准,已经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一律无效,由县组织、人社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撤销,并按照规定对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作出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第四十七条 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干部管理权限对股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和贯彻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止、纠正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并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或处理建议。

第四十八条 各单位党委(党组)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必须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机关的党员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有权向组织、人社、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本办法由中共xx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 本办法自201x年x月x日起施行。原规定有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按有关文件规定协商解决。

股级干部任免所需材料:

1.《党委(党组)的任免职请示》(县直部门没有党组的以单位的名义上报);

2.《党委(党组)会议记录》;

3.《干部任免审批表》;

4.《考察材料》;

5.《竞争上岗工作方案》或《民主推荐及考察方案》;

6.公示、公示结果证明(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7.《股级岗位使用审批表》;

关键词:考察教学法;考察应用;实施分析

中图分类号:g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2)09-0052-02

考察教学法又称调查教学法,是专业教学法中一种重要的教学方法,在许多专业教学中被广泛运用,尤其是当前大力提倡和开展校企合作的有利时期。考察教学法不同于传统的参观教学,与参观教学具有本质区别。笔者2009年8月有幸参加了教育部与德国inwent在同济大学举办的中德合作中职师资专业教学法培训班,并且参与了扬州大学承担的教育部、财政部的“十一五”规划之《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的中职师资教学法培训教材开发子项目(课题号lbzd030),参与了教材编写工作,对考察教学法具有初步的探讨和实践,所以,笔者通过对考察教学法的应用剖析,介绍该教学法特点和实施条件。

一、考察教学法及特点

考察法是指根据职业教学目的,由教师和学生共同计划,教师组织、指导、协助学生到现实场所如自然界、生产现场和社会生产、生活场所,对实际事物、过程或现象进行实地观察、体验、调查、研究,从而获得新信息、新知识,或巩固、验证、扩大已学知识和训练能力,丰富专业经验,增强专业精神的一种教学方法。

考察法是一种由教师指导学生“贴近现实”的教学方法,它不同于在课堂、实验室或实训场所进行的教学活动。对学生而言,它是一种走进现实生产、生活,走到工厂、矿山、企业、车间、田间、地头、社区、机关等实际生产生活场景,用学生自身的感官、身心,通过类似中医的“望、闻、问、切”的活动,用自己的眼睛观察、用自己的耳朵倾听、用自己的舌头品尝、用自己的头脑思考,用自己的内心体验,独立而广泛地搜集、整理来自生产生活实际的信息,从而获得关于事物、过程与现象的完整的、立体的认识的一种学习方法。这种教学方法不是单一的教学方法,它包含着其他方法如观察、讨论、体验、尝试、研究等,是许多方法的整合运用,具有综合特性。

考察教学法与调查教学法,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考察包括调查,调查是考察的一种方式,考察除了调查,还有体验、感受、探究等方式。调查可以通过书信、电话、网络等方式进行,而考察必须实地进行,即必须进入生产、生活第一现场,深入其中,去观察、感受、体会、询问、研讨,获取考察对象的第一手材料。因此,考察比调查更丰富、更鲜活,更能获取完整、多样的信息,从而对考察对象有更全面、真实的理解和更深入、准确的把握。

考察教学法在教学应用中主要应体现:体验性、探索性、自主性、社会性、活动性、综合性等教学特点。

考察教学法的主要形式有:准备性考察、并行性考察、总结性考察;按照考察内容,可将考察教学分为:生产考察、社会考察、管理考察等等。

二、考察教学法的应用条件

(一)被考察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考察对象应有典型性、代表性,其生产条件、设备设施、技术装备、生产流程、管理状况能基本满足学生学习的需要,能提供学生参观、学习、调查、研究的便利,以便印证或深化课堂学习内容,使学生学有所得,学有所感。当然,也可组织学生考察条件较差的企业,让学生研究其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对策。

(二)考察必须寻求考察单位的大力支持、密切配合

考察可能给考察单位增加压力,带来诸多麻烦,可能被考察单位拒之门外,因此,教师必须事先与考察单位取得联系,进行解释说明,争取考察单位的支持、配合。考察单位不仅同意接受考察人员,而且还应给予一定的人力上的支持与协助,如让厂长、经理、车间主任,和有经验的师傅、技术员接待、解说、示范,对学生的考察学习给予必要的、细心的指导,回答学生的提问,满足学生的考察需要。

(三)带队教师必须具备较高的专业素养

考察教学的带队教师必须具有较为扎实而系统的专业知识,有一定的生产第一线的知识甚至实验,能回答学生在考察中提出的问题,指导学生开展操作活动。同时,带队教师还必须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管理能力、协

能力,能有效地组织学生的考察活动,维护考察秩序、纪律,协调考察过程中发生的人际关系,处理可能出现的矛盾,解决考察中的偶发事件,使考察活动能顺利开展。

(四)学生应具备的条件

学生必须具有与考察内容相关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明确考察学习的要求、任务、内容,有良好的学习愿望和考察热情,考察前做好考察准备,如自主设计考察方案、进行分工,准备考察学习必需的设备、工具、材料。考察中认真观察、记录、提问,考察后总结反思。当然,这些素质与要求需要教师有意识地培养和引导。

(五)考察需要一定的物质条件、技术手段

考察学习需要积累一定的资料,如图片、数据、表格、影像,以便学习与研究。因此,考察学习要携带设备,如照相机、录音笔、摄象机、胶卷、话筒、笔记本等。

三、考察教学法的实践应用

(一)计划

考察活动开展之前,应做好考察计划、制订考察方案。考察方案的基本要素有为活动主题、活动目标、活动内容、活动时间、活动地点、行动步骤、评价要点与注意事项。作为一种教师指导下的自主学习方式,考察活动除了教师制订考察计划,还应指导学生确定考察学习计划,明确各自的具体目标、任务与各自的职责,准备相关材料。成立考察小组,进行分工,分解考察任务。

(二)准备

考察是一项系统工程,为了实施计划,确保考察的成功,必须做好充分的准备,“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考察准备包括进一步明确考察活动方案的基本内容如活动主题、活动目标、活动内容、活动时间、活动地点,做好物质、技术、资金、组织等方面的准备(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执行

1、实施考察方案,将考察计划附诸行动,组织学生到考察现场开展考察活动,开展观察、访谈、调查等方式收集相关资料,以达到预期目的。

2、考察现场进行的沟通、协商和明确考察要求、注意事项,考察分工,各小组的工作任务。

3、选择考察活动方式,根据考察任务各小组独立工作(观察,调查,访谈,报告……),调查、观察、操作。在教师、解说员、指导员的指导下观察、调查、访问。

4、考察过程中的讨论、交流。学生可向外部人员、专业人员、领导提问,记录提问及答案。

5、考察活动记录有问卷、照片、图片、草图、视频、音频、纪录提纲……

(四)成果展示与汇报

1、处理考察过程中搜集到的材料和访谈资料:将考察活动收集的资料、成果进行展示,包括有形的数据、图表、图片、实物、材料,也包括无形的考察步骤、方式方法、经验体验、感受收获进行汇报,展示的形式可以不拘一格,灵活多样,生动活泼,充分展示所见所闻、体验收获甚至是个人的困惑、问题、思考、启示等。

2、成果展示:展示搜集到的材料和访谈资料,如图片、物品、笔记、ppt陈述、幻灯片、视(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频。

3、汇报:内容、方法、结果(客观、主观、情感、认知)、建议结论、讨论、情境描述、活动表演。

4、以小组方式汇报考察成果:成果讨论和总结、与企业代表讨论结果。

5、以班级方式汇报考察成果:分小组汇报成果,交流感受和体会。

(五)反馈

针对个人的、小组的、全班的考察展示与汇报,鼓励对考察展示提出问题,展开讨论,深化认识。为了促进反思,提升考察成果,可以提出一些引导性问题,分析讨论,总结经验,为下一次考察提供参考。

例如反馈的引导问题:哪些方面还可以进一步改进提高,时间计划安排可行吗,还有哪些问题?考察评价中有进一步改善的建议吗,与企业代表就考察成果的讨论有收获吗,就考察行动步骤和方法方面的经验进行讨论

(六)评价

对学生的考察活动做出评定。评价内容包括:考察学习方案设计、考察准备情况、计划执行情况、考察后的收获、存在的问题。评价既要关注考察结果,更好关注考察过程,既要关注思想观念的变化、知识技能的发展,又要关注个人努力状况、合作创新精神等态度情感的评价,使评价能更好地激励学生成长,发挥评价的促进功能,实施发展性评价。

评价依据的主要材料有:学生考察中的记录、考察后提供的材料;学生的汇报与展示;学生提交的考察报告;教师向学生提问,学生进行解释、回答;等等。

评价活动一般先指导学生个人评价,再进行小组同伴评价,最后由指导教师确定考察成绩。

以上阶段为考

察教学的基本环节,可根据实际需要加以安排、选择,如,可将展示汇报、活动反馈合并为一个环节,评价还可以在展示汇报中进行。

四、结语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的关键转型阶段,经济和社会发展面临许多重大而艰巨的任务。职业教育的发展程度及普及状况,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现代化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温家宝总理说:“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是推进我国工业化、现代化的迫切需要。”

由此可见,我国的职业教育正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校企合作为考察教学法的成功应用提供有力保障,将会使国家的教育、经济腾飞、国力强大。

参考文献:

[1]潘洪建,孟凡丽著.活动教学原理与方法[m].甘肃教育出版社,2008,(12).

[2](德)ernst nausch.德国双元制职业技术教育[m].2006.

[3]德)职业技术教育培训(tvet)中的行动导向教学法导论[m].2007,(3).

开阔思路拓展领域努力探索效能监察工作的最佳切入点21秘书世纪网

我厂成立于2005年6月10日,作为一个新单位,厂纪委从基础工作抓起,不断建立健全效能监察工作管理机制,紧紧围绕企业中心工作,努力探索效能监察工作的最佳切入点。目前,我厂效能监察工作已经深入到了企业中心工作的各个角落,并找准了关键环节,抓住了监察的重点。

上半年,通过对“120吨转炉—炉卷轧机生产线达产创效”进行立项,跟踪、监督、考核落实,促进了攻关工作的顺利开展,5月份,全线快速实现了“达产创效”;对“150吨转炉—1780mm热连轧工程按期竣工投产”进行立项,从设计、设备、材料招标采购、施工招标、现场检查验收等各个关口严格把关,确保了工程进度、质量、安全,节省了上亿元的工程投资;对“废钢、原材料进厂验收、备品备件管理”进行立项,完善对验收人员的监督约束机制,规范验收程序,严把废钢计量、质量关,挽回了上百万元的经济损失。与此同时,我厂还把效能监察工作延伸、拓展到了生产经营管理和工程建设中的各关键环节。总结半年来的工作特点,主要体现在了“五个结合”上:

一、把效能监察工作与生产线调试相结合。

120吨转炉—炉卷轧机生产线热试投产后,做好工艺、设备性能和各项指标的验收、考核是一项涉及面广、过程复杂、持续时间长的重要工作,在调试期间,各单位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需要在各专业各岗位的密切配合下开展工作。为保证新生产线进行全面、系统的调试、验收、考核,厂纪委把该项工作列为监察重点,跟踪调试进度,监督各单位完善机制,制定详细的管理细则和考核办法,建立责、权、利挂钩的考核机制,发挥各岗位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督促有关人员尽快消化吸收相关技术,了解设备性能,提高管理水平,丰富实践经验,尽快使新设备达到设计性能。对调试中出现的事故,厂纪委还积极参与调查、分析、研究,查找原因,追究责任,促进调试工作的顺利推进。3月份,铁水脱硫系统正式投用,vd炉成功热试;5月份,轧钢精整区遗留设备全部完成了机械部分安装工作,6月底,随着冷矫直机的投用,该区所有设备全部进入生产、调试阶段。半年来,在边调试、边生产的情况下,生产逐步稳定顺行,并先后冶炼了20r、16mnr、q460、ah60c和q345b、c、d等钢种;完成了低碳低硫钢(x52、x60)试验和q235、q345钢等钢种的z向钢板的开发和生产;同时,还开发生产了q460、q420、q390等一系列高强度板,并对45#钢、ah60c、20r、16mnr等钢种进行了批量生产。截至目前,先后成功开发生产了碳素结构钢、低合金钢、桥梁钢、锅炉钢、船板钢、压力容器钢、汽车大梁钢、优质碳素结构钢、管线钢等9大系列30多个品种。并把产品向薄、厚方向拓展,调试出了薄6mm、厚130mm的“两极”产品,并开始生产3200mm宽板材,扩大了产品规格范围,提高了产品竞争优势。

二、把效能监察工作与生产线“达产创效”相结合。

投资约30亿元的120吨转炉—炉卷轧机生产线能否尽快“达产创效”,一直是安钢广大干部职工关注的焦点。根据年初职代会精神要求,元月12日,集团公司成立了120吨转炉—炉卷轧机生产线“达产创效”攻关组。为早日实现攻关目标,我厂也迅速成立了专业攻关小组和专项攻关小组。围绕120吨转炉—炉卷轧机生产线“达产创效”攻关这一重点工作,厂纪委于元月31日进行了立项,成立了以党政一把手挂帅的领导小组,并制订了“120吨转炉—炉卷轧机生产线‘达产创效’效能监察实施细则”,积极参与到了降本增效、产品开发、设备调试、管理等各个环节,严格奖惩、兑现,促进了攻关工作的顺利开展,目前这条新生产线的优势已逐步得到了显现:3月份,铸坯产量达到了10.5万吨,炼钢连铸率先达产,并开始盈利。5月份,钢材产量突破了9.5万吨,全线投产不到8个月,整条生产线快速实现了达产创效目标,比攻关目标提前了4个月。目前,炼钢月产水平稳定在12万吨以上,轧钢月产水平接近10万吨。上半年,累计产钢60.03万吨、产材44.32万吨,分别完成了上半年攻关任务的102%和132%。元月份,该生产线亏损额为2380.35万元;6月份,总销售毛利润达到了10693.19万元。上半年,累计实现正边际贡献35179.66万元,创毛利润22570.66万元,从5月份开始成为安钢效益最好的生产线。

三、把效能监察工作与“150吨转炉—1780mm热连轧工程建设相结合。

150转炉—1780mm热连轧工程建设周期长、环节多、涉及面广,为实现工程“安全优质、节资降耗、按期投产”的目标,厂纪委从工程建设初期就进行了立项,建立了跟踪监察制度,加强管理与监督,扎实有力地开展了工程建设中的监督监察工作。

抓好“源头”监督,降低工程投资。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特别是各类招标中,除集团公司纪委全程参与外,作为工程的直接管理和参与单位,厂纪委在人员紧张、工作任务重的情况下,抽调部分专业组负责同志和工程技术人员,成立了效能监察小组,制订了效能监察实施细则,并根据对口分工的原则,从设计方案优化、设备招标订货等源头环节着手,发挥了监督管理的作用,确保了招标程序的规范化、制度化,实现了公开、公平、公正招标,并尽可能使工艺线路最短、设备配置最优、投资最少、生产成本最低。如,工艺专业组通过优化设计方案,将板坯库跨距由33m减为30m,把节省的空间增加到钢卷库,减少了板坯库投资,增加了钢卷库的有效库存空间;他们还把r1轧机换辊方式由“直插式换辊”改为“天车吊运换辊”,满足了生产需要,减少了设备、土建投资,节约了磨辊间的空间。土建专业组对加热炉3个烟囱进行论证,取消了井桩,减少了近50万元投资;在转炉渣坑施工项目中,把武汉院设计的铸铁板改为用废板坯铺砌,节省了投资,减少了投产后的检修工作量。在设备招标订货中,通过采用灵活有效的措施,在保证质量和装备水平的前提下,该工程轧机主设备招标与同类型工程相比,节约了3200万元;双流板坯连铸机节约了4782万元;轧钢区液压系统通过比价招标,节约近300万元。在建筑安装项目招标中,通过总结“120工程”经验,炼钢、连铸、轧钢主厂房采用了综合单价包干方式,比传统方式节约资金上亿元。

加强“过程”监督,保证工期、质量。加强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工期、质量,避免损失,顺利投产达产的关键。在工程建设中,厂纪委通过对各专业组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奖罚兑现,督促有关部门明确职责、合理分工、严格把关,杜塞了漏洞,增强了工作责任心,提高了工作效率,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在设备制造阶段,派专人跟踪监督关键设备,及时准确地了解设备制造情况,对出现的问题,尽可能地在制造厂就地解决,保证了设备交货质量和交货期,减少了设备安装过程中出现问题,为工程建设赢得了宝贵时间。同时,在设备交货验收阶段,我们也实行了严格的监督制度,由指挥部、监理、施工单位等单位组成联合验收组,严把质量关口,保证了设备、材料的质量。如,在电缆验收中,今年6月份,共查出9种规格7000多米电缆质量不合要求,我们均把货退回了供货厂家并进行了更换;7月份,验收中又查出一批电缆不符合要求,我们根据工期和质量要求,进行了综合考虑和反复论证,最终扣除了供货厂家10%的供货款,既满足了工期要求,又对供货厂家进行了教育和处罚。在施工现场监督管理中,厂纪委除督促各专业组定期做好总结外,还派人深入现场,督促各专业组人员严守职责,紧盯工程中每个关键环节和角落,严格执行施工报验制度,加大对设计变更、工程量核算等工作的监督力度,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上半年,150吨转炉—1780mm热连轧工程建设掀起了施工高峰,保证了工程建设有序推进。目前,炼钢连铸区主厂房施工正在收尾,轧钢区主厂房完成了50%以上。150吨转炉炉体和托圈于7月4日顺利安装就位。大包回转台、连铸机系统、辊道、加热炉炉底机械、部分公辅设施等设备安装已全面铺开。剩余单体设备和辅助设备招标订货、职工队伍筹建、培训教材编写等各方面工作正在同步开展。

四、把效能监察工作与原材料、备品备件验收管理工作相结合。

随着新生产线产能的不断发挥,上半年,废钢、石灰等原材料的需求量逐渐增加。年初,厂纪委就效能监察项目的选择进行了广泛的讨论和意见征求,最终确定以管理中最易出现问题、与产品质量和效益密切相关的大宗原材料为选项,对外购废钢、生铁、外购轻烧白云石等进行了效能监察立项,并成立了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主管厂长任组长,供应科和炼钢车间(4月份成立了原料车间)双方进行验收,由厂纪委牵头组织,抽调科室机关骨干人员,组建了废钢、生铁验收监督监察小组,轮流排班对进厂原材料进行监督监察。我们还进一步细化完善了效能监察工作管理制度,严格了验收程序,减少了主观随意性,保证了公平、公正、文明的验收环境。

同时,我们严格监督“合格供方、经销商管理办法”、“内部市场禁入制度”、“废次材管理办法”、“工业废渣、工业垃圾管理规定”等制度的执行情况,完善了第二炼轧厂“外购废钢、生铁验收管理规定”和“现场监督监察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了验收程序,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如,在石灰、白云石等材料验收中,采取从不同部位随机抽样的方式,在监督人员的参与下,按生烧、过烧、粒度和杂质等进行严格测量登记、分类编号和化验,保证了进厂材料的质量。上半年,我厂共进外购废钢17354吨,各类扣杂合计88.7吨,价值17.74万元;进外购轻烧白云石9637吨、生白云石1508吨,分别扣吨413吨和43吨,总价值达6万元;外购生铁3030吨,扣杂合计11037吨,价值达2.50万元;进冶金石灰35703吨,扣吨2152吨,价值64.56万元。

厂纪委还对设备、备品备件材料管理进行监察,有效保证了材料、备件质量,减少了备件材料消耗和流失。上半年共验收备件3000多套(件),查出不合格品150多套(件),全部判废退货,挽回经济损失70多万元。在备件管理中,我们还从基础工作抓起,对库房进行分区、划线、存放定位的同时,抽调人员编制计算机管理程序,不断规范完善备品备件的入库、验收、储存、维护保养、发放等管理工作。随着“150工程”设备的陆续到货,我们还成立了物资管理组,专门负责设备接受、存放工作。

五、把效能监察与对标挖潜降本增效工作相结合。

“对标挖潜、降本增效”是安钢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厂纪委围绕这项工作,融入到厂“对标挖潜、降本增效”这一系统工程中去,不断深挖“新线”成本潜力,拓宽了降本空间,稳步推进了该项工作。元月份,各项成本指标逐级细化、分解,形成了个人保班组、班组保车间、车间保全厂的成本控制网,开始实行厂级成本月核算;2月份,实现了厂级成本日核算;3月份,开始了车间级成本日核算,把考核细化、核算到了每炉钢、每块料,使各项成本、支出均处于受控状态。针对能源消耗“超高”问题,积极完善能源计量手段和工艺管理制度,每天对工序能耗进行统计、核对,每周、每月组织现场能源巡查,实现了“产量升高、能耗下降”。同时,在生产、调试、产品开发中,谨慎安排批量生产,降低了废品率,减少了效益的流失。上半年,我厂钢铁料消耗达到1094kg/t钢,与兄弟单位基本持平;合金料消耗为16.5kg/t坯;钢水收得率达到了97.32%,轧钢综合成材率达到了93.68%。炼钢精炼渣成本通过回收利用,消耗指标降低了2/3;石灰、钢包耐火材料等消耗指标,通过优化渣料结构和竞价招标采购,成本逐月降低,石灰消耗由元月份的84kg/t钢降低到了41.7kg/t钢。3月份,投产不到5个月,成本指标与老线基本持平。上半年,全厂实际总成本比预算成本降低11928.34万元,降低率高达4.09%。

根据上半年工作特点,有以下几点体会:

1、企业效能监察工作领域广阔,内容丰富,但紧密结合企业中心工作、找准切入点,是确保企业效能监察工作取得实效的关键。因此,要围绕企业管理中的重点、难点工作和职工反映的热点问题,把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增进经济效益、维护企业的改革、发展、稳定作为落脚点,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确定监察项目。

2、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考核体系是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的基础保障。统一领导,统一确定重点监察项目和工作任务,统一检查考核,兑现奖罚;坚持企业领导参与,业务部门参与,职工群众参与的领导体制;实现效能监察与强化企业管理,发挥效能监察的积极作用。分清责任,严格奖罚科学严谨的奖罚激励机制是效能监察工作取得实效的重要手段。集团公司认真查找问题,分清责任,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奖罚兑现。一是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上分析原因;二是从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上分析原因;三是从领导人员决策程序是否规范科学上分析原因;四是从业务人员工作能力和责任心上分析原因;五是从单位监督检查考核力度上分析原因。

3、建立健全一支专、兼职的效能监察队伍。企业效能监察涉及面广、技术性强、任务繁重,仅靠纪检监察部门“单兵作战”远远不够。因此,必须发挥各业务部门的积极性,充分考虑业务部门所具有的规律和特点,依靠他们的有效参与,把常规性的监察方法、手段,同业务部门的考核测评结合起来,做到既明确分工,又优势互补,形成整体合力,才能为开展效能监察工作提供坚强的保障。

4、形成长效机制,不断探索新途径新方法是取得实效的有效手段。效能监察要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结合企业改革的新形势以及企业效能监察的性质、特点、规律、任务,与时俱进,大胆创新制度,完善操作规程,规范监察行为。

1、领导重视是做好效能监察工作的关键。集团公司各级领导把开展效能监察作为加强企业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党政主要领导坚持亲自审定每年的监察项目,对工作进展进行督促检查,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奖罚。在每一项具体的监察项目确定后,集团公司都专门下发文件,并成立效能监察专项领导小组,总经理亲自挂帅,认真组织落实。为保证效能监察工作规范有效地落到实处,集团公司制订了《效能监察工作暂行规定》,对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思想、监察内容、奖惩原则等都做出了明确规定,使效能监察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2、发挥行政管理部门作用,形成整体合力,是搞好效能监察工作的保证。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行政管理部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与行政管理部门的配合和沟通,齐抓共管,既可弥补纪检监察部门专业缺陷和力量不足,也有利于发挥整体监督和专业监督的效能。3、促进企业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是效能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效能监察的目的是强化管理机制,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因此效能监察不能脱离企业管理的中心工作,要通过效能监察提高经济效益、完善企业管理,为完成好企业中心任务服务。只有这样,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才能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为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服务。

各车间、科室要服务生产大局,合理安排检修,强化时间管理,充分发挥调度中心作用,紧密结合公司下达的生产任务,优化生产组织,实现稳定生产和均衡生产的同时,力争早日实现达产达效。同时,产量要服从质量和效益,全盘筹划,科学配置资源,保持生产稳定高效。并认真组织、全面分析生产中出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合理制定检修计划,提高检修质量和效率,尽可能减少设备停机,为生产赢得时间。进一步规范设备点检工作,建立完善“责任点检”和设备区域承包制度,完善设备点检体系,逐步推行预知性、计划性设备定修。严格考核,完善方式,细化备品、备件、材料、工具等管理,做到既能保证生产供应,又不过多积压。

“达产创效”、和150吨转炉—1780mm热连轧工程建设等重要工作,坚持“源头参与、过程控制、效果审查”的工作方针,通过深化细化效能监察工作,促进了管理效能的持续提高,为我厂的生产经营和工程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下半年,随着120吨转炉—炉卷轧机生产线潜能的进一步发挥和150吨转炉—1780mm热连轧工程投产的临近,我厂效能监察工作在“行政组织领导,纪检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职工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下,继续围绕重点工作、抓主要项目,进一步强化对过程的监督管理和效能的审查,通过管理监督的一体化,促进管理效能的提高。下半年,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抓好所立项目的实施。下半年,我们将严格按照所立项目的要求和实施细则开展工作,抓住提高经济效益的关键环节,将效能监察工作融入到新生产线潜能的发挥、工程建设、对标挖潜、降本增效等重点工作中去,进一步畅通民主监督渠道,健全监督网络,对举报、发现问题的职工进行奖励,充分发挥职工群众的监督作用,保证所立项目顺利实施。同时,定期召开分析会,通报情况,查找不足,进一步强化督促和考核,严格奖惩兑现,加大失职、渎职责任追究力度,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给我厂和集团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管理人员,实施责任追究,推进效能监察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2、加强对监督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目前,在边生产、边建设的特殊时期,我厂人员比较紧张,在效能监察工作中,参与人员大部分是从各单位抽调的专业骨干,没有经过系统的培训,在效能监察工作上经验不足,这势必影响到工作质量和效率。下半年,在全面加强思想素质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的同时,适时安排一些有关效能监察方面的培训,不断提高纪检监察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履行职责的能力,增强他们的责任意识、廉洁意识和绩效意识,壮大效能监察队伍的整体实力。

3、继续深入开展工程建设中的效能监察工作。下半年,150吨转炉—1780mm热连轧工程将全面进入设备安装调试阶段,其中炼钢连铸系统10月底竣工投产,在这样的关键阶段,厂纪委将进一步强化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督促各专业组和有关单位严格执行“安钢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和“安钢工程建设投资控制管理办法”,针对工程设计、施工、预决算等重点环节开展监察,并积极参与到设备安装调试中去,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优,进度快,投资少,见效快。同时,在剩余设备的招标订货中,我们继续对各专业组执行制度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严格规范招评标工作程序,加强招、评标过程管理和效果审查,督促各专业组和有关单位,结合安钢实际和市场形势变化,在确保功能、质量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降低工程投资和采购成本。

4、认真抓好废钢、石灰等原材料验收和备品备件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随着120吨转炉—炉卷轧机生产线潜能的不断发挥,各类原材料、备品备件消耗也将增加,下半年,继续开展对原燃料进厂、备品备件管理、废旧物资回收等工作进行监督,坚持重点监察与过程监察相结合、专项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严格按标准对原材料和入库备件进行验收。同时,严格备品备件的审批制度和报废程序,完善信息反馈系统,对备品备件的计划性、准确性进行考核,并对供货厂家资质和信誉建帐立档,做到不合格原料和备件坚决不进厂、不入库、不上线,确保进厂原料和备件、物资进厂的质量和数量,满足生产需要。

一、本办法适用范围

1.需由县委组织部直接任免的股级干部:

(1)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股级干部;

(2)各乡(镇)党委组织员。

2.需经县委组织部审核同意,由各单位行文任免,报县委组织部备案的股级干部:

(1)2002年机构改革后,县直各单位部门新“三定方案”批准设立的机关内设股室负责人;

(2)各单位党委(党组)直接任免的下属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

(3)各乡(镇)机关内设机构和站所负责人;

(4)各乡(镇)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

二、选拔任用

(一)选拔任用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5.民主集中制原则;

6.按程序任用、依法办事的原则。

(二)选拔任用标准

1.担任股级干部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

(2)热爱本职工作,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做出实绩,得到多数干部群众的公认;

(3)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能够把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决议与本单位的实际相结合,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4)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一定的实践工作经验,有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5)能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利,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批评监督;

(6)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团结同志,顾全大局;

2.担任股级干部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担任实施、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的股级干部,应具有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人员身份;事业机构的股级干部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

(2)原则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任用,特殊岗位可放宽到中专(高中)学历;

(3)新提拔的股级干部,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4)在本部门、本行业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

(5)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6)担任特殊岗位的股级干部,还应符合相应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提拔担任股级干部: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

(3)上年度考核不称职(不合格)的;

(4)经公务员招考录用,尚在试用期的;

(5)按照有关规定不得提拔任用的。

(三)任免程序

1.民主推荐。股级干部职位出现空缺或因其他原因需要充实调整时,由所在乡(镇)党委、部门党委(党组),未设置党委(党组)的单位、部门以行政单位名义将本部门股级干部队伍现有配置情况和需要充实调整的职位向县委组织部汇报,由县委组织部根据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与乡(镇)党委、部门党委(党组)或单位主要领导沟通,提出充实调整方案。选拔任用股级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民主推荐参会人员范围结合实际,参照云组发〔2005〕5号、保发〔〕31号文件规定执行。实到会人数未达到应到会人数80%以上的,推荐无效。

2.组织考察。对新提拔的正副股级干部必须进行组织考察。对已确定的考察对象,由各单位组成考察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考察。通过适当方式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考察预告;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实地考察、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参加测评、谈话的人员范围结合实际,参照云组发〔2005〕5号、保发〔〕31号文件规定执行。应保证实参加人数达到应到会人数80%以上。

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材料必须全面、准确、客观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实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和考察回避制度。考察组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深入细致,如实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并对考察材料负责;考察组成员在考察工作中涉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考察程序主要包括:

(1)组成考察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

(2)通过个别谈话、实地察看、查阅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形式,广泛了解情况;

(3)考察组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形成书面材料;

(4)考察组汇报考察情况。

3.酝酿讨论。在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的基础上,各单位召开党委(党组)会议,未设党委(党组)的,由单位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提出初步人事调整方案。讨论决定干部初步人选事项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向与会人员介绍拟推荐人选情况;

(2)与会人员进行讨论;

(3)对初步人选逐一进行表决;

(4)以单位党组织应到会成员过半数同意形成决议,确定初步人选。

4.向县委组织部汇报单位人事调整初步方案,待审核同意。各单位要将推荐、考察情况和单位人事调整初步方案,报组织部门审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审批:

(1)股级干部职位没有空缺的;

(2)上报的材料不齐全的;

(3)上报的人选没有经过民主推荐或民主推荐结果不集中的;

(4)未经组织考察的;

(5)未经集体讨论研究或集体讨论研究时同意的人数没有超过应到会成员半数的;

5.决定任免。各单位在征得县委组织部同意后,研究决定任免。党委(党组)或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参会人员对任免事项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等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无记名投票等形式表决,对暂不能形成决议的,要暂缓讨论。要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

6.任前公示。属新提拔任用的,需在系统内进行公示。公示的时间、范围、方法,参照《保山市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办法》的规定执行、公示后没有举报反映或有举报反映但不影响任用的,进行任用。需由县委组织部行文任免的,在组织考察结束后,经考察组综合分析考察情况,提出初步意见,提交单位党委(党组)会议,未设党委(党组)的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获多数同意后,确定为拟任人选,并向县委组织部提出书面请示。由县委组织部召开部务会议研究讨论,符合条件的,由县委组织部行文任免。由单位自行任免的,在县委组织部对各种材料审核把关后,符合程序,达到条件的,将由各单位正式任免。

7.发文公布。正式决定任免后,各单位要认真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呈报县委组织部,审核盖章。

8.任免材料归档。任免工作结束后,各乡(镇)党委、部门党委(党组)按干部文书档案和干部人事档案的要求,对任免材料进行整理归档。要按职务任免过程中形成材料的起因、过程、结果的顺序,将任免文书组卷归入干部文书档案。

三、任职限龄、交流、免职制度

(一)任职限龄制度。原则上年满50周岁不再担任股级职务。

(二)任职交流轮岗制度。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列为交流轮岗对象:

(1)在管理人、财、物和执纪、执法、经济等重要岗位上任职时间过长的;

(2)需要通过交流轮岗增加阅历、增长才干、锻炼成长的;

(3)因工作需要交流轮岗的;

(4)因亲属关系需要回避的;

(5)因其他原因需交流的。

(三)免职情形:

股级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免去现职。达到任职年龄界限或者退休年龄界限的;在年度考核,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应当免去现职的。

四、干部管理要求

(一)股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原则上通过竞争上岗的办法产生。对非竞争上岗产生的股级干部,任免按以上程序进行。

(二)非国家公务员或非参照、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人员,不得担任实施、参照、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的股级干部;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人员不得混岗使用。县直部门机关不得任用非公务员身份人员,事业单位不得任用非正式编制人员。股级干部原则上按照“三定”方案所规定的职数配备。

(三)领导干部个人推荐股级干部人选,必须认真负责地写出署名的推荐材料。内容包括所推荐干部的基本情况、主要优缺点、使用建议等。

(四)建立谈心谈话制度。各单位党组织要认真开展好股级干部定期谈心谈话活动,了解他们的工作情况,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平时,对一些潜在性、苗头性的问题,一经发现,要及时进行组织谈话,点问题,提要求,指方向,促整改。

(五)股级职务任职经历原则上作为推荐科级后备干部、提拔科级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的必备条件之一。除特殊情况外,推荐科级后备干部、提拔科级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原则上从符合条件的现任股级干部中产生。

五、纪律和监督管理

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本《办法》的各项规定,要认真遵守有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纪律要求,自觉抵制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县委组织部是县委干部管理的职能部门,要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加强对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和日常管理工作的检查、监督和指导。

1、履历材料;

2、自传材料;

3、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4、评定岗位技能和学历材料(技能的考绩、审批等材料);

5、政审材料;

6、参加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及派的材料;

7、奖励材料;

8、处分材料;

9、招用、劳动合同,调动、聘用、复员退伍、转业、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出国、退休、退职等材料;

10、其他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

因此,如果是企业职工由于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成为失业人员,其档案中应当有劳动合同。

在实际执行中,特别是根据失业人员的档案材料核定其失业保险待遇时,根据《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实施办法》(京劳社失发〔1999〕129号,以下简称129号文件)第20条规定,失业人员的档案中必须具备下列证明和材料:

1、失业人员情况表;

2、档案材料清单;

3、参加工作时间证明;

4、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工作关系的证明(辞职和自动离职的还应有辞职证明或者自动离职处理证明);

5、《企业(单位)与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情况证明》;(现已调整为“个人缴费记录”)6、《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转移单》(参加养老保险的单位);

7、《存档人员缴纳失业保险费管理卡片》或者《北京市个体工商户及雇工、自由职业人员缴纳失业保险费台帐》;

8、其他档案材料。

根据本条第8项规定,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有权要求转移失业人员档案的用入单位提供其与失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书(至少要提供本次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前的劳动合同书)。

另外,根据中组部、国家档案局《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组通字〔1991〕口号,以下简称13号文件)第10条规定,干部档案的内容及其分类是:

1、履历材料;

2、自传材料;

3、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4、学历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材料(包括学历、学位、学绩、培训结业成绩表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考绩、审批等材料)5、政治历史情况的审查材料(包括甄别、复查材料和依据材料,党籍、参加工作时间等问题的审查材料);

6、参加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及派的材料;

7、奖励材料,(包括科学技术和业务奖励、英雄模范先进事迹);

8、处分材料(包括甄别、复查材料,免于处分的处理意见);

9、录用、任免、聘用、转业、工资、待遇、出国、退(离)休、退职材料及各种代表会代表登记表等材料;

1、找申请人谈话制度。总支、支部委员应经常找申请人谈话,了解他们的思想、学习、工作等情况,进行个别帮助教育,提出今后努力方向。

2、开展经常性的教育。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和上级部署,党支部、党总支每年要安排一定时间,对人党积极分子进行专题教育,帮助他们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提高理论水平和思想政治觉悟。

3、指导“推优”工作。凡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需有系级单位团组织的“推优”材料,党总支在指导中,重点要把握“推优”的形式、方法、程序和条件等。

4、考察对象确定方法。对本支部范围内的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通过支委会(无支委会的召开支部大会),按照入党的基本条件,确立考察对象。报经党总支审核同意后,由支部负责填写《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不得将此实情,告知考察对象。

5、落实培养考察联系人。党支部要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做考察对象的联系人,承担起对培养和教育的义务。联系人找考察人谈话,一年不少于三次,每次谈话内容及时填入《考察登记表》内。

6、落实考察人汇报制度。考察对象应以口头或书面形式,主动向所在党支部汇报自己的思想情况,要求一般每季一次。汇报内容主要系本人的学习、工作、生活的情况,完成党组织交办任务的情况,以及对存在不足的整改情况等。

7、进行组织考察和分析。党支部应每半年要对考察对象表现情况,进行一次认真分析,肯定成绩,指出不足。由联系人向考察对象直接反馈,帮助其正确对待成绩和不足,鼓励其不断努力。

8、制度发展工作计划。培养考察对象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确定发展对象,制定发展计划。经党总支审核同意后,由党总支上报校党委组宣处备案。

9、安排发展对象参加培训。凡没有经过集中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学生的发展对象安排他们到校业余党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教职工的发展对象安排他们到省卫生厅直属机关业余党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厅培训每年组织一次,一般在6月份前)。

10、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由党总支负责,对发展对象的政历情况进行审查。其主要是: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现实表现;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审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档案材料、函调或外调等。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11、落实发展工作的公示制。按照发展计划,在政审工作、培训工作、征求党内意见同意等工作结束后,在正式履行填表手续前,由党支部负责填写《发展对象公示情况登记表》,由党总支委员会的名义,向全校师生员工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进一步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

12、开好第一次支部委员会。主要内容:讨论该同志是否按计划发展;在讨论的基础上形成同意其发展的支委会决议;安排谁担任该同志的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本支部的培养联系人担任。若支委会临时指定的,须事先征得介绍人同意)。不设支委会的支部,由支部大会讨论,形成是否同意其发展的初步意见。

13、进行填写《志愿书》指导。在正式填表前,党支部要找发展对象进行谈话,内容有:肯定其一贯表现,提出需要改进的意见,表明支委会同意其入党的意见;了解其有关个人及家庭的政历情况;告知谁作为他的入党介绍人;填写好《入党志愿书》有关要求等。教职工的发展对象,还要求其撰写好《个人自传》。新晨

14、开好第二次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对发展对象的所有材料,如:入党申请书;《团员入党推荐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情况;《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培养联系人意见;申请人思想汇报;申请人接受党组织培训情况;政审外调材料;自传材料;发展前《发展对象公示情况登记表》;《入党志愿书》等,进行严格审查;研究确定召开支部大会的时间、地点;讨论形成支委会的书面意见。并将发展对象的所有材料,会后报送上级党组织审核。召开会议事前要通知到每个党员,确保不少于五分之四的党员到会。

15、开好接收预备党员的大会。接收预备党员大会,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办理。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其一般程序是:说明会议内容和出席会议的党员情况;申请人宣读《入党志愿书》中个人填写的所有内容;入党介绍人宣读介绍人的意见;党小组长宣读党小组的意见;支部书记宣读支委会的意见;到会正式党员对其《入党志愿书》等材料进行审查,对其是否符合入党条件进行讨论;申请人要对会议提出的疑问进行解释,对提出的不足和希望要表明今后努力的态度;以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方式(采取何种方式,支委会提出,经大会讨论决定),进行表决;通过支部大会决议。若讨论两人以上入党的,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16、认真做好会后的有关工作。支部书记要将支部大会决议,及时、如实、认真地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该申请人的其它相关材料报,一并上级党总支部委员会。

“七一”前夕,*市隆重表彰100个先进基层党组织、40名优秀共产党员和4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获表彰的对象产生,*市委组织部积极借鉴干部选拔方法,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专门抽调人员组成9个考察组,对各地各单位推荐的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进行了组织考察,同时对推荐的先进基层党组织情况进行了解,并在《*日报》上进行公示。

过去,党内开展此类评选活动,一般都是由一级党组织研究确定,尽管也在一定范围内征求过群众意见,但基本上是“封闭式运行”,既不利于群众监督,又不利于党务公开。*市此次评选优秀共产党员引入干部选拔机制,实行全面考察,最大程度地落实人民群众对党务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

*市优秀党员考察程序和干部考察一样规范。一是制定考察方案,明确工作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提出考察工作要求。二是组建考察组,抽调精干人员,划分小组,明确职责,并进行专门培训。三是实施考察,考察工作要求做到“六个必”,即考察预告必贴,通过在考察对象单位张贴预告,广泛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有关部门意见必听,主要是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的组织、纪检、审计、等部门;考察对象上级领导、同事和下属必谈,而且实行个别谈话,谈话面要有一定代表性;有关材料必查,如考察对象的档案,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有关个人学习材料,以往党内评优、职务升迁时组织(人事)部门考察鉴定材料,以及在“八九”和反对“xx”xx组织等斗争中的一贯表现等;考察对象必见,通过与本人谈话,进一步了解、核实有关情况,听取本人的意见;考察分析必做,每一对象考察结束后,考察组都应根据考察获取的材料,及时进行综合分析,对一些不清楚的问题,立即进行补充调查,确保考察客观、公正、全面、准确。为做到考察工作更为全面,*市委组织部还充分征求纪检、审计、、政法、计生、国土和环保等部门意见,向相关职能部门发放意见征求函100余封,较好地防止了考察失真。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深入调查,核实情况,确保考察工作全面、细致、准确。

实行考察制,有效保证了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质量。从今年评选活动情况看,优秀党员的结构分布合理,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得到充分体现,有效调动了各条战线党员的积极性,群众十分满意。全市优秀党员中,一线党员占70%。

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到目前为止,我市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工作,已经顺利完成了推荐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和资历评价阶段的任务,所招考的24个副处级领导干部职务,有72人进入了考察范围。从现在开始,将进入考察面试阶段。市委公选领导小组决定,从市纪检委、市委组织部、市直有关单位和县(市、区)委组织部抽调96名干部,组成24个考察组,对入选的考察对象进行考察。今天把大家集中上来,就是部署考察工作,明确考察任务,进行考察前的培训。下面,我代表市委公选领导小组讲几点意见和要求。

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认真真地搞好这次考察工作

组织考察是公选工作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在经过笔试和资历评价之后,考察工作就成为全部公选工作能否成功的关键。考察工作做得好不好,能不能在考察中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能不能通过考察把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选拔上来,直接关系到整个公选工作的质量,关系到广大干部群众对公选工作的评价,关系到市委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因此,我们每一个同志都必须认真对待这次考察工作,切实按照市委的要求,把我们所承担的任务,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好。

应该看到,这次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的考察工作,有着不同于以往干部考察的突出特点。一是要求高。这次公选的目的就是要通过面向社会公开选拔的方式选拔优秀人才,以进一步改善市直部门领导班子整体结构,在保证革命化的前提下,大力推进干部队伍的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在市委和市委公选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我们经过各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前几个阶段的工作进展的都比较顺利,特别是笔试工作,方方面面的反映都比较好。在这种情况下,需要考察阶段的工作比前几个阶段做得更好、更圆满,以使这次公选工作真正收到能够自始至终都为广大群众所满意的好效果。正因为这样,市委要求,在前一段工作的基础上,对经过笔试竞争、资历评价,进入每个职务考察名单的人员,要通过考察,全面准确地了解掌握其包括工作圈和“生活圈”、“社交圈”在内的各方面情况和表现,把他们的德、能、勤、绩、廉方面情况考察清楚。特别是把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实绩考准、考实,从而,为市委决定干部的任用提供科学的依据。要达到市委的要求,不仅需要我们在实际考察中改进考察方法,拓宽考察渠道,加大考察深度,而且还要有比以往考察工作更过硬、更扎实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二是难度大。这次考察,每个报考的职位都有三名人选,而且都是来自不同的县市区,不同的单位,情况千差万别,这给工作安排带来了不少难度。同时,所有进入考核名单的同志,应该说都是具有比较好的素质,他们绝大多数都是本县(市、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骨干。在这种情况下,要在短时间内,通过考察,对考察对象作出公正、客观的比较和评价,真正实现优中选优,确实有很大的难度。三是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这次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从一开始就为社会各界所瞩目,进入考察阶段以后,更加引起方方面面的普遍关注。广大干部、群众都在看我们能否通过考察,真正把那些思想政治素质好、科学文化水平高、组织领导能力强、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选拔上来。最近,社会上就有人担心,觉得前一段笔试搞得很严密,也很公正,现在到了考察阶段,是不是会出现“暗箱操作”的问题,因此,对于这次考察,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其特殊性和重要性。所有担任考察任务的同志,都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按照市委要求,尽职尽责地做好工作,确保出色地完成好考察任务。

二、这次考察工作的主要任务及方法步骤

这次考察,重点内容是这些同志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具体地讲,考德,就是考察政治立场、政治理论水平、思想作风和道德品质等。看他们在重大问题上是否坚定地站在党的立场上;是否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法规;是否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是否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作风深入,团结同志,密切联系群众等。考能,就是主要考察组织领导能力,工作协调能力,重大问题的决策能力,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同时注意了解其发展潜力。考勤,就是主要考察他们的工作态度和事业心、责任感,看工作是否任劳任怨,认真负责,是否具有敬业精神,是否积极进取等。考绩,就是主要考察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岗位工作目标情况等。考廉,就是考察廉洁自律情况,看能否严格执行中央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消极腐败现象的影响,能否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不用手中的权力为个人和家属、子女谋私利,能否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在工作和生活上清廉节俭等。

这次考察,从11月20日开始,到30日结束。各考察组在认真做好准备、研究制定具体考察方案、与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搞好衔接的基础上,要严格按以下十二个步骤进行操作。

第一个步骤:考察预告。考察组进驻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的前一天,要请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通过适当形式进行预告。考察对象是县(市、区)干部的,通过县(市、区)新闻媒体预告;考察对象是市直机关、市辖企事单位干部的,通过所在单位党组织张贴公告等形式预告。预告的内容是:考察对象、考察时间、考察组人员姓名及职务、考察组驻地、联系电话及实事求是地向考察组反映有关情况的要求等。同时,要请社会各界对考察组的工作进行监督。

第二个步骤:面试。由每个考察组全体成员对被考察对象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理论知识水平、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判断决策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拟选拔职位所要求的领导能力和素质。面试时,考察组对考察对象不当场打分,不公布结果,待面试结束后,逐人进行比较分析,排出次序。

第三个步骤:素质测评。对每位考察对象都要召开素质测评大会进行素质测评。(1)测评内容是党性、原则性,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开拓创新精神,组织领导能力,履行岗位职责6个方面的情况。(2)测评方法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3)参加测评人员范围:测评对象是县(市、区)干部的进行两次:第一次测评,参加人员为县(市、区)几大班子成员,县(市、区)直属单位和乡镇主要负责同志。第二次测评,是乡镇干部的,参加测评的人员为本乡镇副科级以上干部、各站所主要负责同志、村党支部书记;是县(市、区)直单位干部的,30人以上的单位,参加测评人员为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单位不足30人的全体职工参加测评。测评对象是市直机关的,参加测评的人员为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的领导班子全体成员,所在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和所在科室的同志。不足30人的单位全体职工参加测评。测评对象是事、企业单位的,参加测评人员为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的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副科级(企业中层)以上干部和所在科室的同志。不足30人的单位全体职工参加测评。

第四个步骤:个别谈话。重点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方面的情况,同时注意了解考察对象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情况。谈话范围:考察对象是县(市、区)干部的,谈话范围是县(市、区)党政班子成员,人大、政协主要负责同志,法检两长,2—4名近几年离退休担任过实职的县级老干部;县(市、区)直综合部门和部分乡镇主要负责同志。其中:是乡镇干部的,还要同本乡镇副科级以上干部、各站所主要负责同志和50%以上的村党支部书记谈话;是县(市、区)直单位干部的,要同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中层以上干部,以及曾工作过单位熟悉情况的2—3名同志谈话。考察对象是市直机关的,谈话范围是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所在科室的同志,曾经工作过单位熟悉情况的2—3名同志。考察对象是事、企业单位的,谈话范围是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全体成员,所在单位副科级(企业中层)以上干部和所在科室的同志,曾工作过单位熟悉情况的2—3名同志。

考察组还要与考察对象本人谈话。请考察对象对近几年来的工作情况、家庭生活情况、社会交往情况等如实向考察组介绍,重要情况,考察组请示有关领导后,请本人写出书面材料。

第五个步骤:家访。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生活圈的情况。主要是到考察对象家中,同其家庭成员进行谈话,了解其家庭经济情况、家庭成员教育、教养情况,家庭关系及邻里关系的处理情况。同时,在可能的情况下还要找1—2名邻居了解其它有关情况。

第六个步骤:同考察对象社交圈内有关人员了解情况。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社会交往情况。根据考察中掌握的考察对象社会交往中的情况,考察组从考察对象经常交往的人员中选出3—5名同志进行个别谈话,对其社会交往等情况作进一步了解。

第七个步骤,民意调查。重点了解基层群众对考察对象的反映。考察对象是乡镇干部的,要随机选择当地群众3—5名,询问其表现情况;考察对象为市直、县版权所有(市、区)直、企事业单位的,要在与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或其工作联系比较紧密的其它单位,随机选择规定谈话范围以外的3—5名同志,询问其表现情况。

第八个步骤:征求纪检、、审计、计生等部门和用人单位意见。考察过程中,考察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到有关部门征求考察对象党性党风、廉洁自律、经济责任、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情况,重要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考察组还要到用人单位征求主要负责同志对考察对象的使用意见。

第九个步骤:查阅档案的有关材料。要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自然状况、学习和工作经历、历史表现和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特别是要认真核对、认定年龄、职务、职级、学历、工作简历和奖惩等情况,填好《干部任免审批表》。同时,还要查阅考察对象的公务员年度考核、竞争上岗等方面的材料。

第十个步骤:对考察对象进行比较分析,排出名次。考察组在考察工作结束后,集中研究考察情况,认真比较分析三名被考察人选的综合情况,在形成统一意见后,排出名次。版权所有

第十一个步骤:形成考察材料。对每名考察对象均要形成考察材料,字数在1000字左右。并做好材料封装工作,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测评原始票单独封装,考察谈话记录、《干部任免审批表》、《考察材料》、《综合素质测评统计表》一同封装。所有封装材料全部收回。

第十二个步骤:向公选工作领导小组汇报考察情况。考察工作结束后,考察组要根据岗位需要和考察对象综合素质,通过对考察情况的认真研究、分析,形成考察综合报告,对考察对象排出次序,提出使用意见。然后,向公选工作领导小组汇报考察情况。

三、考察工作的几点要求

这次考察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必须严密组织,精心操作,确保考察任务圆满完成。

1、要统筹安排,周密规划。由于这次考察工作范围比较广,考察对象比较多,而且时间又比较紧张,考察内容又有所增加。因此,工作量相对较大。各考察组成员,尤其是各组长,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科学的工作安排,对每一个环节、每一项工作都要考虑得很周到,设计得很严密。既要搞好各个环节的衔接,避免出现漏洞,又要合理安排考察程序,有效地利用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尽量避免重复劳动。时间安排不开的,要克服困难,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保证按时限要求高质量地完成考察任务。

2、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我们各考察组都由来自不同的部门和单位的人员组成,考察组的每位成员都要有明确的任务分工,并建立严格的工作责任制。考察组长要切实搞好统筹协调工作,按照市委公选领导小组的部署,认真安排、组织考察工作。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工作中要充分调动组内同志的积极性,坚持集思广益,依靠大家共同做好考察工作,自觉服从领导,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每个考察组都要建立起严格的请假制度。考察组成员离开考察组驻地必须向组长请假,不经允许不得私自外出办事。考察组讨论决定问题,要实行民主集中制。一方面,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每一位同志的意见;另一方面,要实行正确的集中,避免因在一些问题上议而不决、难以形成统一的意见而影响工作。版权所有

3、要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考察中,一定要坚持党性原则,坚持干部标准,坚持按德才兼备的要求衡量评价干部。要注意防止和排除各种不正之风对考察工作的干扰。考察组的同志,一定要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出发,端正思想作风,自觉秉公办事,考察过程中不能带任何框子,更不能把个人的远近亲疏、恩恩怨怨掺杂到工作中。要实行回避制度。凡是所在考察组的考察对象有自己的亲属或同学、朋友的都要主动提出回避。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是什么情况就反映什么情况,是什么问题就反映什么问题。考察中如果有举报信或有群众反映问题的,应当及时了解清楚,一时难以搞清楚的,要责成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党委(党组)进行认真调查,并写出结论性意见,在考察结束时带回。

4、要搞好配合,团结协作。各考察组的成员来自不同的部门和单位,有些同志还不熟悉,可能是第一次共事。在这种情况下,大家更需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互相尊重,团结共事。组织部抽调的同志,工作要主动一些,多承担一些工作任务,多做一些服务性的工作。考察组成员要积极支持组长的工作。组长要注意集思广益,把工作做深做细。一个单位或一个县(市、区)有多名考察对象的,要搞好各考察组的协调工作,安排一次进行测评。

5、要严谨细致,求实务实。这次考察工作量大,情况也比较复杂。各考察组必须严肃认真,一丝不苟,绝不能马虎大意,也不允许出现任何差错。对人、对事所作出的所有结论、评价,务必真实准确,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这次参加公选的干部,有的是经过组织推荐报名的,有的是个人自荐报名的,尽管在核发准考证之前进行了比较严格的资格审查,但是,为了确保准确无误,各考察组在这次考察中,还要认真查阅干部的档案材料,对干部的任职时间、出生年月、学历等再进行一次认真地核实,真正把每一个考察对象的情况都搞准、搞实。

6、要严守纪律,严格要求。各考察组要认真坚持请示汇报制度,对重大问题要集体讨论研究,拿不准的要及时请示汇报,不得擅自作主。在生活上要从严要求,不搞特殊化,吃住行都要严格执行规定,不得铺张浪费。考察期间,不得接受被考察对象及其相关单位人员的宴请,不准接受任何礼品和土特产品,不准涉足营业性娱乐场所,不得借机办私事。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该讲的绝对不能乱讲,特别是考察期间不能讲的,就是考察结束后也不允许讲。任何人都不准私自与被考察对象单独接触,不准向被考察对象透露考察情况,一旦发现失密、泄密问题或跑风漏气造成影响的要一查到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职位名称 及代码 面试 分数线 姓名 准考证号 面试 时间 备注 东北地区管理适航维修处科员(0512001002) 101.7 张新波 296121100422 2月25日 上午 马占杰 296121722022 常平 296123023911 陈兴龙 296144041519 东北地区管理公安局副主任科员(0501001003) 115.6 王一婷 296121040224 2月25日 上午 李付饶 296121050128 周笑含 296121061319 谭林娜 296121081406 徐娜 296122103901 吉林监管局飞行标准处副主任科员(0712002001) 92.9 王剑 292244073820 2月25日 下午 调剂 樊海航 296222111503 冯占宇 296222154101 吉林监管局空防处科员(0701002002) 127.4 马庚 296211431606 2月25日 下午 刘昱彤 296221310209 杨淇 296222115204 东北地区管理公安局副主任科员(0501001004) 113.0 李函书 296121021311 2月25日 下午 东北地区管理局航务管理处科员(0512001001) 97.6 邵毅 292137040916 2月26日 上午 调剂 梁洪凯 296121080503 张黎飞 296151016305 大连监管局航务处科员(0712004001) 118.7 王朋 296239140115 2月26日 上午 张锐 296244074018 郭欣 296245110627 大连监管局空中交通管理处科员(0701004002) 137.8 孙亚玲 296223038023 2月26日 上午 王婧杨 296223038118 王泽 296223038120 辽宁监管局飞行标准处副主任科员 (0712003001) 101.8 郑宇光 296221341806 2月26日 下午 葛楠 296221360120 陈杨 296221410410 辽宁监管局空中交通管理处副主任科员(0712003002) 103.8 张登科 296212201901 2月26日 下午 李东明 296242202614 李文秀 296252562524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6年2月15日24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email protected]。

2.标题统一按“XXX(姓名)确认参加XXX(单位)XXX职位面试”。

3.电子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

4.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5.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1),经本人签名,于2月15日24时前发送扫描件至[email protected]。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月15日24时前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发送至[email protected]接受资格复审:

1.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 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政治面貌、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学习经历从高中填起,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2),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3),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7.其他材料:

部分考生还需提供职位要求的专业执照、资格证书、专业从业工作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在面试当天务必带齐以上材料的原件。

四、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16年2月25日至2月26日。面试于当日上午9:00、下午1:30分别开始,请上午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上午8:00、下午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中午12:3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面试开始前30分钟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办公楼。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东塔机场院内。乘车路线:乘航班至沈阳的考生,从沈阳桃仙国际机场出发,乘坐机场大巴在工业展览馆站下车,向西500米转乘225路公交(或乘出租车,行程约6.5公里)至东塔机场站下车;乘火车至沈阳站的考生,由南一马路乘225路公交车到东塔机场站下车(或乘出租车,行程约10.7公里);乘火车至沈阳北站的考生,由沈阳北站北侧乘292路公交车到江东街站下车(或乘出租车,行程约7.6公里)。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5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和体能测试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原则上按招录计划数1:1确定体检和体能测试人选,体检和公安职位(政法编制,职位代码分别为0501001003、0501001004、0701002002)体能测试时间将以电话方式通知本人,单位统一组织前往指定医院和测试地点。

    体检和考察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再递补顺延人选。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六、注意事项

1.面试当天考生务必带齐全部资格复审材料的原件和本人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二张(须与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一致,并装入写有本人姓名和报考职位的信封),提前一个小时进入候考室,进行现场复审。

2.考生不得携带任何电子设备进入候考室和考场(报到时可将手机等通讯工具交工作人员临时保管),面试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严禁泄露试题信息。

3.面试考生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联系方式: 024-88293774,024-88298376(电话)

           024-88294305(传真)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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