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 |
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
1.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 2.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确定拟发展对象人选 |
填写附件1-《发展党员征求群众意见情况记录表》及附件2-《发展党员征求党员意见情况记录表》 |
4月23日 |
将拟发展名单报院党委备案 |
|
5月8日 |
支部为每位发展对象确定入党介绍人 |
入党申请人上交《个人自传》《政治审查函调材料》;支部填写《政治审查综合意见》 |
分党校线上开展发展对象培训班集中培训 |
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
5月10日 |
(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 预备党员的接收 |
支部委员会审查 |
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党支部对该同志拟发展为预备党员的意见》 |
5月11日 |
党委预审,将审查结果书面通知党支部 |
填写《基层党委预审意见》 |
5月10日 |
本人填写入党志愿书 |
填写《入党志愿书》 |
5月20日 |
支部开展支部大会对是否接纳进入支部进行讨论 |
填写《支部大会通过接受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 |
5月23日 |
党委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与发展对象进行谈话 |
填写《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进行谈话情况和对申请人入党的意见》 |
(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5月25日 |
党委审批 |
填写《基层党委审批意见》 |
6月1日 |
上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
|
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 抖音账号:文章写作知识屋 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