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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党员发展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申请入党
第一条 年满十八岁,在校学习、工作的中国籍师生员工中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的学校基层单位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包括入党动机、思想及工作学习状态,介绍入党条件和程序,加强教育与引导。
第二章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第二条 通过党员推荐(教师)、群团组织推优(学生)等方式产生人选,群团组织“推优”要填写《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满6个月的,根据其表现,经党支部讨论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经党总支(基层党组织)委员会审核后报学校党委备案。入党积极分子在报送学校党委备案前,由基层党组织进行公示。
第三条 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应立即为申请人建立考察档案,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该表由培养联系人记录谈话、培养、考察过程,每半年一次,对积极分子思想、工作、学习、主要缺点和改进情况等做详细的记载。
第四条 根据本单位的情况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意愿,为入党申请人指定一到两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应做到:
1.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
2.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
3.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
4.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第五条 申请人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应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集中培训。学校组织部每学年举办两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由学校临床医学系、药学系、护理系以系部为单位分别承办。三系应拟定实施方案、教学计划和测试卷,自行协调安排党员教职工开展教学,全校各部门党员教职工必须支持配合。全校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培训由学校组织部统一协调安排,同期培训。培训班具体要求:
1.培训课时:40 学时。
2.培训方式:采取集中授课、分组讨论、社会实践、结业考试、优秀学员答辩等方式进行。
3.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基本理论、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怎样争取做一名共产党员的教育等。中共中央组织部组织一局编写的《入党教材》(2017年3月出版),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
4.培训效果考核:集中培训结束时,要求培训对象联系思想实际,做好个人总结,由三系组织闭卷结业考试,成绩合格。考核成绩、出勤情况作为颁发党校结业证书的依据。
第六条 对转入学校的入党积极分子,系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组织部应当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审查合格的,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对转出学校的入党积极分子,所在的党支部、系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组织部应当及时将培养教育等有关材料转交接收单位党组织。
第七条 系级党组织应指派专人及时、准确地将入党积极分子基本信息录入党员管理信息系统。
第三章 发展对象的确定、考察和培训
第八条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校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发展对象在报送学校党委备案前,由基层党组织进行公示。
第九条 确定教职工发展对象,还要看是否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在教学、科研、医疗、管理、服务等方面业绩是否突出,是否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要坚持把一贯表现和对重大问题的态度作为重要考察内容,注重对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的考察。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
(1)受处分期间;
(2)在培养考察期内年度考核不合格;
(3)有其他违纪行为经认定不宜确定为发展对象的。
第十条 确定学生发展对象,还要看是否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积极向上,表现突出。要坚持把综合素质作为发展学生党员的重要考察内容,注重把学生的一贯表现和关键时刻表现、自我评价和群众评议、学习情况和社会实践情况相结合,防止简单地把学习成绩作为发展党员的主要条件。
学生综合素质评定优良,最近一年(两学期)综合测评班级前30%或获得校级奖学金及以上者优先。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
(1)因违纪、违规受处分期间;
(2)在最近一年(两学期)培养考察期内出现期末考试不及格;
(3)有其他违纪行为经认定不宜确定为发展对象的。
第十一条 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原则上由培养联系人继任。入党介绍人应做到:
1.向发展对象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
2.认真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工作经历、现实表现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3.指导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
4.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
5.发展对象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
第十二条 接收为预备党员前,党组织要对其进行政治审查。向被调查对象户口所在地或常居地当地党组织发出外调函,主要内容包括: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第十三条 确定为发展对象后,必须参加发展对象网络培训班学习。学习以线上形式开展,由学校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
1.培训课时:3天(或24学时)。
2.培训方式:课程学习、交流研讨、撰写思想汇报。
3.培训内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国家安全教育、党章、党史国史、理想信念、优秀党员事迹等。
4.培训效果考核:结合思想汇报及交流研讨发言情况颁发结业证书。
第四章 预备党员的接收
第十四条 接收预备党员应当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程序:
1.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2.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支部委员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
4.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
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5.党支部应结合工作实际,探索和创新支部大会形式。发展对象可以采取图文演示的演讲式汇报,党员分散的党支部可以召开网络视频形式的支部大会,支部大会还可以邀请入党积极分子旁听接受教育,邀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列席发展党员支部大会等,不断丰富支部大会的形式。
第十五条 党支部应当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按程序报学校党委审批。
支部大会决议主要包括:会议的时间、地点和形式;发展对象的主要表现;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表决结果;通过决议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
第十六条 支部委员会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并在适当范围内对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的,或公示期间有异议,经党支部指定专人调查核实后集体研究认为不影响发展的,逐级上报至具有审批权限的党委预审。
预审单位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第十七条 预审合格,填写《入党志愿书》。填写前由一名支委与其谈话;入党介绍人应指导发展对象认真填写《入党志愿书》。填写后,支委会要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并经支委会集体研究后,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入党志愿书》中的“入党志愿”一栏与入党申请书的内容有所不同。 填写“入党志愿”一栏,要根据自己的思想认识和思想变化过程,着重写本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原因以及自己的决心。入党介绍人要填写清楚本人的姓名、主要职务和介绍意见。
填写《入党志愿书》要使用中性黑色签字笔,不得涂改。
第十八条 党组织谈话
1.审批之前,校党委组织部派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做进一步考察。
2.话前,谈话人要认真审阅发展对象的入党材料,检查入党手续是否完备,材料是否齐全、规范。
3.谈话中,要求发展对象结合思想、工作实际谈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对一些重大政治事件的看法;谈话人要考察发展对象有关党的基础知识,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并提出明确的要求,给予鼓励。
4.谈话后,应将谈话的主要内容、主要看法以及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中,并向党委汇报。
5.教职工由校党委派人谈话。
第十九条 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注意事项
1.根据发展工作程序要求,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学校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2.全体党员都应到会,如果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少于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支部大会应改期召开。
3.发展对象和介绍人应始终参加大会。支部大会表决时,发展对象离席。
4.一般由组织委员向支部大会报告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
5.要充分发扬民主,让与会的每一名党员都充分发表意见。讨论时,党员给发展对象提出的问题,支委会、介绍人和发展对象应予以解答。
6.如果讨论时持相反意见的人数较多,则不宜进行表决,应进一步听取意见,待问题审查清楚后再决定是否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其入党问题。
7.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讨论一个表决一个。
第二十条 审批预备党员,必须坚持集体讨论、表决的原则。党委会议讨论审批预备党员的发展和按期转正问题。审批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前校党委组织部需对党员材料先行审查。
第五章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第二十一条 基层党组织应当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对预备党员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第二十二条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入党宣誓仪式可以在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宣读决议后举行,也可由组织部统一组织举行。
第二十三条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党组织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组织参加党员活动、完成组织布置的工作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
第二十四条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应按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具备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预备党员延长预备期、取消资格,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党委批准,由组织部备案。
第二十五条 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支委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按审批权限审批。
第二十六条 转正前公示应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期间有异议,经党支部指定专人调查核实后集体研究不影响转正的,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对会议的形式、到会人数、赞成人数等要求与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相同。
第二十七条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审批结果应当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应当同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第二十八条 预备期未满的预备党员因工作、学习等原因转出的,基层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接收预备党员的党组织。
第二十九条 基层党组织应当对转入的预备党员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无法认定的预备党员,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基层党组织同意,报学校党委组织部批准,不予承认。有关情况由学校党委组织部及时通报原单位党组织。
党支部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满时,如认为有必要,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
第三十条 预备党员转正后,由学校党委组织部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和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考察材料存入本人档案。
预备党员转正后,基层党组织应指派专人,及时将转正后的信息在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更新。
第六章 书面材料撰写要求
(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第三十一条 要求入党应由本人向工作、学习所在部门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入党申请书要有以下基本内容:主要写自己对党的认识(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等);明确入党动机;其他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第三十二条 主要写自己的成长经历,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变化过程。注重阐述自己的思想演变过程,应结合自己成长的经历、成长过程中的具体事例及自己在追求入党过程中的行动表现和思想变化,避免罗列堆砌理论。
第三十三条 思想汇报是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与党组织保持经常性联系、沟通,求得组织帮助指导的一种方式,也是党组织了解其思想情况的重要途径之一。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向党组织提交一份书面思想汇报材料。
(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思想汇报的主要内容包括: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体会;参加或列席党组织活动的体会与收获;贯彻执行党的决议和完成党交给的任务情况;个人进步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个人当前的思想状况和打算等。
党组织及培养联系人应给予指导帮助,对汇报中不正确的思想,要循循善诱引导帮助,不准打击排斥。有关个人秘密,党组织及培养联系人应保密。
第三十四条 一般情况下,预备党员应在预备期满前一周主动向所在党支部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出转正申请的,应当在其预备期满后一月之内向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组织有提醒预备党员及时提交转正申请书的义务。
第七章 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和纪律
(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第三十五条 学校党委及基层党组织应当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
第三十六条 学校党委组织部每年应当向党委和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和发展党员工作计划。要如实反映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和对违反规定发展党员的查处情况。
第三十七条 学校党委要重视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要重视党支部书记的选拔和配备,同时要配备足够数量的专兼职组织员,加强教育培训,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充分发挥他们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作用。
第三十八条 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具体从事发展党员工作的同志按照职责范围和工作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基层党组织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党员发展工作负领导责任,对校党委负责。分管党员发展的基层党组织副书记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负直接领导责任;党支部书记是发展党员工作的直接责任人;组织发展材料预审人员负有审查责任。
第三十九条 学校各级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和不正之风,应当严肃查处。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超过审批时限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典型案例应当及时通报,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
对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应当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第四十条 《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由省委组织部按照中央组织部制定的式样统一印制,并分发到学校,各级党组织要严格管理,不得翻印。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一条 本实施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四十二条 本实施办法由组织部负责解释。
常用文书:
1.入党申请书
要求入党的人必须自愿向党组织正式提出书面申请,这是加入党组织的必要手续。入党申请书一般按以下格式和内容书写:(1)标题。在第一行居中写“入党申请书”。
(2)称呼。即入党申请人对党组织的称呼,一般在第二行顶格写“敬爱的党组织”或“xx党支部”,并加冒号。
(3)正文。这是入党申请书的主要部分,-般写以下内容:①为什么要入党(主要写自己对党的认识、政治信念和入党动机,以及在这些方面思想变化的过程);②本人的基本情况(主要写自己成长的经历、政治历史问题、受过何种奖励和处分,以及思想、工作、学习和作风等方面的情况);③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主要写其职业、政治情况、与本人的关系等。此项内容也可附于申请书后);④怎样积极争取入党(主要写怎样正确对待入党问题,以及怎样以实际行动积极争取入党和接受党组织的考验)。
(4)结尾。正文写完后,一般另起一行,用“请党组织在实践中考验我”或“请党组织看我的实际行动”等作为结束语。结尾也可用“此致”“敬礼”等词语。
(5)署名和日期。在结尾的右下方要写上申请人的姓名,并注明申请的日期(按公历时间写清年、月、日)。
2.思想汇报
入党积极分子应当经常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这对入党积极分子来说,是增强组织观念,主动争取党组织的教育帮助的需要。对党组织来说,则是及时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
等情况,加强对他们培养、教育的需要。思想汇报一般包括可下内容:
(1)标题。即“思想汇报”。
(2) 称呼。一般写“敬爱的党组织”或“x x党支部”
(3)正文。主要写汇报的内容,般包括:①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或对党在一个时期的中心任务的认识,包括不理解的问题。②完成某项重要任务后的收获和提高。③参加某项重要活动,或学习了某篇重要文章,或观看了某部影视片后,所受到的教育和体会。④在平时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矛盾,产生的想法。⑤对本单位发生的重大问题、社会上的热点问题、国内外重大事件的认识和态度。⑥其他需要向党组织汇报的问题。
(4)落款。汇报人签名,并按公历时间写清年、月、日。
写思想汇报应注意的问题:
(1)一定要实事求是,真实地反映自己的思想。如有思想变化,应写出思想变化的过程。切忌东抄西摘,空话、套话连篇。
(2)不能只写成绩、收获、进步和提高,也要如实反映自己的缺点和不足,以及对某些问题的模糊认识与疑惑,以便得到党组织的教育和帮助。
(3)要突出重点,避免写成流水账。
(4)一定要及时,汇报的要是自己最新的思想工作情况。
(5)最后可写上自己对党组织的请求和希望,也可进一步表达自己的入党的愿望和决心。
3.自传
自传,是系统地、全面地介绍自己的历史及思想演变过程的
材料。它是入党申请人向党组织全面汇报自己情况的一种重要形式,也是党组织全面地、历史地了解入党申请人的重要材料。自传的内容,应根据每个人的不同情况确定,一般应包括以下几方面:
(1)个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籍贯、文化程度、参加工作时间、从事的职业及担任的职务、专业技术职称、有何专长等。
(2)自己的经历(包括在学校读书和走上社会以后的经历)。经历一般从读小学或七周岁时写起。每段经历都要写明起止年、月,所在地(单位),从事职业及担任职务,主要表现(包括优缺点)。每段经历前后时间要衔接,并要提供证明人。如中间有脱节,要说明原因。历史上曾参加过哪些组织、有何政治历史问题、受过何种奖励和处分,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其他问题,都要写清楚。
(3)过去和现在的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每个成员都应写明称谓、姓名、性别、单位、职业、职务、政治情况、与本人的关系、受其影响的程度。
(4)自己思想变化的过程。这是自传的主体部分,应尽可能写得具体详细些。特别是对自己思想变化影响较大的主要经历和主要事件要着重写。
写自传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要坚持实事求是。写自己的经历时,要反映历史的真实情况,特别是对自己的评价要实事求是,既不夸大也不缩小;写自己思想演变过程时,要反映当时的真实思想,不说假话。
(2)要忠诚老实。对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中的问题,以及本人的政治历史问题,要如实写明,不得隐瞒和伪造。
(3)要突出重点。对自己思想演变影响较大的经历和事件要重点写,切忌事无巨细像记流水账似的写法,力争做到主次分明,简繁得当。
(4)要总结经验教训。写自传不单单是记录自己的生活经历,而应通过对自己生活经历和思想演变过程的回顾,理清思想,明辨是非,总结经验教训,明确努力方向。
(5)要力求简洁明了。写自传要尽可能避免使用一些形容词和空洞的词语,要用事实说话,语言要简练,用词要朴实。
4.转正申请书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应及时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
申请。转正申请书内容一般为:①自己是什么时候被接收为预备党员的,什么时候预备期满,并正式向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申请的;②自己成为预备党员以来,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有哪些成绩和进步(包括在入党时党组织和同志们所指出的缺点在预备期间改正的情况);③对照党员标准,觉得自己还存在哪些差距;④入党时应向而未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或在预备期间发生的应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⑤针对自己存在的差距提出今后的努力方向,表明自己的决心及对待能否按期转正的态度。
写转正申请书应注意的问题:①转正申请书一般应在预备期即将满时交给党组织,以便党组织按时讨论自己的转正问题。②转正申请书-般应由本人写,这样可以较好地表达自己在思想、工作、学习方面的情况。如因特殊情况自己不能写的,可以口述,由别人代写,但要有本人签名盖章。③写转正申请书要实事求是,紧密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不能为了按期转正而文过饰非,掩盖自己的缺点和不足,更不能有任何隐瞒和伪造。④转正申请书的格式参照入党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