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级各团支部: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根据学校党政办、校团委《(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的实施细则》,结合本院实际,决定于近期开展推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优依据
《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实施细则》(可在学校团委网页浏览查看)。
二、推优名额
符合基本推选条件的均可向党支部推荐,经学工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后,择优推荐,报学院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三、推优条件
(一)基本条件
(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1. 推优对象必须是年满十八周岁的团员,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已被党组织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截止2024年04月29日之前培养教育和考察已满一年以上;政治素养较高,截至2024年04月23日23:59之前,29期积极分子学习强国总积分不低于18000分;30期积极分子学习强国总积分不低于18000分;31期积极分子学习强国总积分满足11000分;
2. 积极参加团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和党章学习小组活动,能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建党历程等。按时上交思想汇报(自递交入党申请书始,每季度至少一篇),参加学院举办的业余党校培训班学习,并考核通过获得结业证书;
3. 遵守团的章程,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和年度团籍注册,不存在欠缴团费记录,无青年大学习未完成通报,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群众基础好;
4.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表现良好;
5. 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学习成绩优良,在近两学期考试、考查课程无挂科、补考情况,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本班前30%或平均分80分以上;
6. 在学习、工作、生活和团的活动中表率作用好,积极参加各项校内外公益活动(例如春运、献血等),在同学中享有较高的威信,基本具备党员条件。
(二)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并有下列情况者,可以优先推荐:
1. 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青年志愿者等荣誉称号;
2. 受校级及以上表彰的先进集体的主要骨干;
3. 在各级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取得优秀成绩;
4. 在校风学风建设和共青团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团员学生干部;
5. 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或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等方面表现突出。
(三)凡是有以下情况者,不予推荐:
1. 受学校纪律处分者,未解除处分或解除处分一年内不予推荐;
2. 最近两学期有不及格科目、补考者,不予推荐;
3. 责任心不强,工作不称职的团员学生干部,不予推荐;
4. 不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团内活动,不按时缴纳团费,不接受团组织安排的工作任务者,不予推荐;
5. 凡在推荐后受到各种纪律处分或不再符合推优入党条件者,取消推优入党资格。
四、推优工作程序
(一)团支部民主推选
推优工作须由各班团支部书记组织本班团员大会,实际到会团员人数超过支部全体团员数的五分之四,“推优”时按下列程序进行:
1. 支部委员会介绍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情况;
2. 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个人总结;
3. 本支部团员通过支部大会,根据推优入党条件对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民主评议,并采用无记名投票,形成团支部推荐意见;被推优入党的团员,民主评议的赞同票应超过参会且有表决权团员总数的二分之一,成功推优后列为发展对象候选人选。
4. 机电学院团总支将会审核发展对象候选人综合情况,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5.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四章第十九条规定,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学习、工作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二)推优入党材料上交
团支部委员会根据平时考察情况,参照民主评议和投票结果,讨论确定推优入党名单,并于2024年05月11日前交齐推优入党材料给团总支陈琦鸿(电话:187-7654-1497,QQ:307-714-9790,宿舍:c8-214)
推优入党材料(见附件)主要包括:
附件1《机电工程学院2024年上半年发展党员初审名单表》(电子文档)
附件2《共青团“推优”对象审核表》(一式三份)
附件3《机电工程学院入党发展对象情况登记表》
附件4《班主任推荐入党发展对象意见书》
附件5《辅导员推荐入党发展对象意见书》
附件6《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参加党校培训班学习申请表》
【说明:所有材料请如实提供,如发现弄虚作假或审核不符推优条件的,取消推优资格。】
(三)召开有关发展对象的群众座谈会。(时间和地点另行安排)
(四)对通过民主推优的拟发展对象公示。
五、拟发展对象上交材料的通知
请通过审核且公示的发展对象的同学(名单届时可在机电学院网站浏览),主动与机电学院团总支联系,并于2024年5月13日前交齐以下资料到系团总支处,联系人:黎诺俊(电话:135-3545-0165,QQ:3013509753,宿舍:c8-551)
(1)本人的业余党校结业证书复印件1份(复印件均为A4纸);
(2)本人的自传1份(红色双行信纸,3000字以上);
(3)近两个学期的有效学业成绩表(教务部门盖章)及班级综测成绩单(班主任或辅导员签名);
(4)获得主要荣誉证书(复印件)
(5)填写附件6《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参加党校培训班学习申请表》
经学工党支部委员会酝酿讨论,对此次推优入党结果统一公示,所有流程结束后,各团组织将发展对象及时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发展对象自愿申请参加机电工程学院第三十三期业余党校培训班培训。
(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附件1-6(1).zip
共青团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机电工程学院总支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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