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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交流材料开头]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白忠凯同志在盐业市场监管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的通知

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白忠凯同志

在盐业市场监管工作现场经验

交流会上的讲话的通知(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

吉粮盐〔2019〕58号

各市(州)、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相关市、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白忠凯同志在盐业市场监管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好传达学习,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19年9月27日  

  

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白忠凯同志在

盐业市场监管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

(2019年9月26日)  

同志们:

  今年是我省盐业体制改革迈出重要步伐的一年,也是各地党政机构改革明确的盐业监管机构履行职能的开局之年。万事开头难。尽管我们在改革过程中遇到了许多困难和问题,但在全省上下共同努力下,市场供应稳定,食盐价格平稳,食盐安全得到了保障,各项工作都在稳步推进。刚才长春市局做了工作经验介绍,他们不等不靠,把工作抓在手上,主动谋划的精神值得各地学习和借鉴。按照国务院《盐业体制改革方案》要求,今年盐改过渡期已经结束。进一步做好盐业市场监管工作,对建立稳定规范的盐业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食盐安全,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个会开得很及时,很有必要。借此机会,我讲三点意见:

  一、要把握改革大势,明确目标任务

  认清面临的新形势、理清工作思路,是我们做好工作的前提和基础。长期以来盐行业一直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1996年国务院颁布实施《食盐专营办法》,对盐业运销管理实行了更为明确的专营管理体制,对食盐销售实行严格的区域限制,生产企业不能直接进入市场,实行生产、批发许可及运输准运证制度。这种体制一直持续了20多年,为解决盐资源分布不均和普及落实食盐加碘政策做出了积极贡献。但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封闭、僵化的运行机制日益凸显。为了行业持续健康发展,2016年4月,国务院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改革的核心是在坚持食盐批发专营制度基础上推进供给侧改革,重点是打破食盐销售区域限制、取消食盐政府定价机制、放开工业盐运销管制、建立食盐储备体系以及剥离盐业企业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完善专业化监管体制。2017年12月,国务院新修订的《食盐专营办法》公布实施。这次改革使盐业监管体制和经营机制都发生了重大变革。经营主体多元化,销售区域限制被打破,食盐定价权由政府交给企业,工业盐经营放开,监管实现严格的政企分开等。这些改革变化给我们长期以来形成的管理和经营模式乃至工作思维方式带来巨大的冲击,有的方面甚至是颠覆性的,给我们提出了新课题,带来了新任务、新挑战。如何正确理解改革,尽快适应改革,着力推进和落实改革,在座的每一位同志都应该进行深入地思考。我想是不是应该从以下两个大的方面去认识和把握。一方面,要正确理解和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国家改革精神。这次盐业体制改革,目的和初衷就是推进全国盐行业供给侧改革,放开搞活市场流通,释放市场活力,形成规范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保证盐行业持续健康发展。通过市场产品供应多元化,食盐价格真正回归市场,释放改革红利,让消费者有更多的选择权,让广大群众得实惠,有获得感。这是时代发展的大趋势和必然要求。改革只能持续深化,不会停滞不前,更不会倒退。因此,我们无论在思想上和行动上都不能固步自封,要把握大势,顺势而为。另一方面,要履职尽责,善作善为。面对改革,要真正做到“两条腿走路”。企业要转换经营机制,主动顺应改革,牢固树立竞争意识,在改革大潮中努力寻求自身发展壮大的新途径。政府监管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夯实监管措施,创新监管方法,规范市场秩序,搞好应急保供。越是在改革时期,越要担当作为,持续发力,确保食盐供应安全和质量安全,为改革保驾护航。

  二、要履职尽责,切实扛起监管主体责任

  2017年2月,省政府印发了《吉林省盐业体制改革方案》,明确省粮食局为全省盐业主管部门。在2018年党政机构改革中,全省各市(州)、县(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均明确为当地政府盐业主管部门,负责盐业行政管理工作,履行食盐供应和质量安全监管职责。有15个市、县将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和盐业执法职能划归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从实际工作情况看,多数市县能够及时按照“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接手工作,明确领导分工,落实具体工作机构,调配充实监管力量,积极开展相关工作。但也有少数县(市)在工作上等待观望,畏首畏尾,甚至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不认真落实上级工作要求和部署,不积极履行地方党委和政府赋予的职责,有的县(市)已经不同程度地出现了问题。因此,在履职尽责方面要坚决防止和纠正两种错误倾向:一是对工作不接不管,自欺欺人;二是接而不管,听之任之。盐业市场一旦出现积重难返的问题,甚至危及到当地食盐安全,面对党委政府的信任和人民群众的期盼,任何托辞和借口都是苍白无力的。对此,同志们必须要有一个清醒的责任意识。按照省委、省政府办公厅《2019年全省性督查检查考核计划》要求,10月份将对各市县盐业监管体制改革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这次全省性督查与4月份的督查内容有所不同,上次是结合党政机构改革督查各地“三定”方案中盐业监管职责是否予以明确,10月份的督查重点是围绕履行盐业监管职能的工作开展情况。请各地高度重视,总结梳理工作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及时与省局盐务处沟通反馈。

  在履职尽责努力抓好工作的同时,也要正视客观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从目前工作实际看,改革后面临的主要矛盾就是基层监管力量不足,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大多面临人员紧缺、执法经验缺乏的问题,全省盐业专业化监管队伍以及食盐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尚未建立健全。对此,要积极研究对策,通过继续深化盐业监管体制改革,努力解决基层监管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但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各地还要立足自身,因地施策,工作不能缺位。盐业市场监管工作能否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能否与当地相关职能部门很好地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能否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这些都是弥补自身力量不足,达到事半功倍的有效措施。前段时间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公安厅、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对省局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和配合,先后与省局联合下发了几个有关加强盐业市场管理和食盐供应管理的文件,目的就是让各地工作有抓手,有遵循。对文件不能束之高阁,要深入研究,很好地利用,有效地落实。这里还要澄清一些同志们的模糊认识。有的市、县把食盐质量监管和盐业执法交给市场监管局后认为“包袱甩掉了,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可以高枕无忧了”。这种片面狭隘的思想要不得。作为地方盐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落实国家盐业政策法规、全面掌握市场动态、规范经营秩序,搞好应急保供,协调市场、公安、司法、卫生等职能部门共同打击涉盐违法犯罪等工作职责。因此,工作不是一交了之,而是分工的进一步细化。作为主管部门任何时候都责无旁贷,要切实承担起各级党委政府赋予的主体责任。

  三、要提高政治站位,严守食盐安全底线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多次强调,坚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食盐安全作为食品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老百姓一日三餐不可替代的必需品,有着特殊的重要意义。要深入理解和准确把握中共中央、国务院今年下发的《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抓好贯彻落实,牢牢守住食盐安全的底线。为落实国家盐改政策,省局向社会公布了全国统一换证后59户省外定点企业在我省开展跨省经营的告知信息,目前已有40余户外省盐企实际进入我省开展食盐经营业务。不完全统计,我省市场销售的食盐品种由改革前的20余种增至170余种。在落实改革政策、打破食盐销售区域限制、放开搞活市场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增加了市场监管的难度。盐改以来,我们查处过外省盐企在我省销售不合格碘盐的案件,也有外省企业为降低经营成本采取签订虚假用工合同等形式进行违规销售。对这样的企业,要责令其整改,保证在盐改政策规定内合法合规经营;对拒不整改或屡教不改的,要依法依规坚决查处,切实维护盐业市场经营秩序。特别要引起我们高度重视的是,由于工业盐与食盐价格存在巨大价差,随着跨省经营的开展和放开工业盐进入市场的各类限制,一些不法分子蠢蠢欲动,千方百计打政策“擦边球”,披上合法外衣逃避打击。以近邻辽宁省为例,当地生产企业加碘食用精制盐出厂价为500-600元/吨,而工业盐价格仅为200元/吨左右甚至更低,工业氯化钠废弃原料成本几乎为零。在巨大利益驱使下,不法商贩极有可能将工业盐和废渣盐销往食盐市场。2015年以来,全省共查处工业盐流入食盐市场案件283起,涉案盐产品共计469吨。其典型案例是2016年在辽源破获的工业盐冒充食盐贩销特大案,共查获违法工业盐300余吨。在盐政、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的通力合作下,跨省抓捕违法犯罪嫌疑人61人,经司法机关审理判刑52人,主犯刑期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尤其我省是毗邻辽宁、内蒙产区的纯销区省份,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复杂。为此,大家更要时时刻刻绷紧食盐安全这根弦,以对人民群众负责,对事业负责的态度履职尽责,不辱使命。

  消除碘缺乏病是提高全民族人口素(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质的国策。我省历史上曾是碘缺乏病流行最严重的省份之一,全省60个县(市、区)均为碘缺乏地区。食用碘盐是主要防治措施,也是世界各国包括欧美等发达国家通行的做法。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我省碘缺乏病病情得到了有效控制,居民碘营养缺乏得到了明显改善。今年,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地方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方案》要求,省政府把专项攻坚行动列入重点督查督办事项并专门下发了文件。文件明确提出防治目标与脱贫攻坚任务同步完成,到2020年底全省100%的县要达到保持消除碘缺乏状态。这项工作涉及到合格碘盐供应和盐业市场管理成效。特别是“十三五”中期评估和2018年度病情监测未达标的市、县要引起高度重视,持续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确保合格碘盐供应。各地要加强与卫生疾控部门的沟通协作,搞好配合,如期完成碘缺乏病防治攻坚任务。

  同志们,在深化改革的特殊历史时期,我们肩上的担子重了,任务更加艰巨。大家要保持昂扬向上、勇于担当作为的精神状态,为建立和维护全省盐业市场新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的食盐安全而不懈努力。再过几天就是建国70周年大庆,借此机会祝大家节日快乐、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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