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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主任2024年工作计划和目标范文]医疗废物自查整改报告范文

根据“卫计委关于开展医疗废物专项检查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单位情况,对我单位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进行了自查自纠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健全组织、完善制度: 

我门诊成立了医疗废物管理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完善了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点工作制度、专用盛装、运送工具的消毒制度、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医疗废物管理人员职责、制订了本中心院内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的应急预案,做到医疗废物规范管理.

二、专用设备、专用包装 

医疗废物收集、转运过程中使用专用包装袋、专用利器盒、专用运送收集桶,设置医疗废物暂存处,并贴有警示标志和警示语。

三、收集、运送、暂存管理: 

从医疗废物产生地到分类收集、内部转运、暂时存放过程等各种行为规范。

1、分类收集规范,严格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杜绝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装。 

2、将医疗废物分别放入带有“警示”标识的专用包装物或容器内,损伤性废物放入专用利器盒内。 

3、运送前应检查医疗废物标识、标签、封口,防止运送途中流失、泄漏、扩散。

4、运送结束,及时清洁消毒运送工具,有清洁消毒记录。 

5、每日清洁工作人员对医疗废物暂存间进行紫外线消毒及室间墙身用含氯消毒液喷洒。

四、人员防护: 

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在收集、运送过程中,穿工作服、戴口罩、帽子、手套、防护鞋等。

五、人员培训情况: 

医务人员每年培训2次,内容为: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院内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医疗废物管理应急预案等。

六、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通过这次对我门诊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自查,我们发现了一些不足,主要问题有:医疗废物转送时科室记录不及时。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做了具体的整改措施:对工作人员加强培训,提高医疗废物分类的熟悉度,各个环节规范医疗操作流程,及时做好登记等。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通过不断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努力把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做的更好。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贯彻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认真履行卫生行政部门的法定监管职责,全面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监管体系和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基层医疗机构科学健康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工作范围及主要内容

对辖区内各区属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及卫生室、医务室等)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严格准入管理,规范执业行为,严抓消毒隔离,消除医疗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全面提高医疗机构医疗水平和质量安全。

(一)全面清理整顿,依法加强监管

1、对医疗机构注册、审批、校验管理开展全面复核清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准入管理;同时,将医疗机构相关信息与“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系统”中的医疗机构信息进行比对,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注册联网信息数据,做到底数清楚、信息准确、动态管理。

2、根据医疗机构功能定位,结合人员、设备和技术水平,严格核定诊疗科目,明确执业范围。科室达不到标准要求的,注销相应诊疗科目;机构达不到基本标准的,依法暂停执业,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达标的,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以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和群众投诉为执法监管的重要线索,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超范围执业、超范围开展技术项目(手术)、出租承包科室、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等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业行为

1、加强对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的监管,指导医疗机构加强基础管理规章制度建设。落实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健全医疗质量安全责任制。

2、完善区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及各专业组职能,加强对辖区内各区属医疗机构的指导与管理,落实各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严格按照诊疗常规和操作规范开展诊疗活动。

3、医疗卫生技术人员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定开展执业活动。

4、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病历管理规定,健全完善门诊记录制度,确保门诊病人和诊疗情况的可追溯性。

5、遵照药品说明书使用药品,严格把握药品适应症、禁忌症等。及时报告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重点规范抗生素、激素等药品的使用。严禁使用过期药品。

(三)严抓消毒隔离,杜绝感染事故

1、加强医疗机构手术室、口腔科、消毒供应室及注射室等重点部门的管理。严格执行注射操作规程,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一消毒”。

2、规范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的清洗、消毒、灭菌等重点环节管理,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建立健全一次性医疗用品、消毒剂、消毒器械等进货验收登记制度和使用管理制度,索取、审核相关许可证明等文件。

3、落实医疗机构感染和传染病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等现象。

4、规范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存放、标识,做好医疗废物处置交接时间、种类、重量等登记工作。医疗废物交送当地有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机构集中处置。不具备集中处置条件的地区,应制定符合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环保部门管理要求的医疗废物过渡处置方案,确定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处置方式和处置单位。

(四)开展医疗广告专项整治

通过对辖区内电视、广播、平面媒体、互联网络的医疗广告违法情况等实施监测,严厉查处违法医疗广告行为,整顿医疗广告市场秩序,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监管,建全医疗广告监管网络,完善和落实各项医疗广告监管制度,建立医疗广告规范化、制度化的长效监管机制,创造安全的就医环境,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三、组织实施

集中整顿工作分为工作部署、组织实施、总结评估三个阶段。各阶段时间安排和工作重点如下:

(一)工作部署阶段(2013年5月)

我局要按照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省厅和市卫生局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集中整顿工作实施方案,部署集中整顿具体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6月-2013年7月)

1、贯彻落实。2013年6月底前完成辖区内医疗机构复核清理工作,并于6月15日前完成“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系统”中的信息录入、修订及核对复查工作。

2、督导检查。7月底前,我局在全面复核清理的基础上,结合2013年医疗机构年审校验和医疗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等工作,对辖区内发证的医疗机构开展全面检查及审核。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3年8月)

针对检查审核结果进行总结,并要求存在问题的医疗单位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常态监管

各医疗机构要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并开展自查工作,将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处理。局各科室及区卫生监督所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落实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于不能依法履行监管责任,导致严重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现常态化、系统化和制度化监管,实现关口前移、重心下沉。要强化与工商、环保、公安、药监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监管长效机制。

各部门要加大对区属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认真贯彻实施《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和《省医疗机构校验现场审查管理办法(试行)》,严抓日常监管;建立医疗机构日常巡查制度,对医疗机构的巡查每年不得少于2次;要做到日常监管与现场校验相结合,宣传培训与教育处罚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指导帮扶相结合,对监管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及时报告,违法行为查处率100%,行政处罚务必做到实事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文书完整、准确规范,不断提高医疗机构医疗水平和服务能力。

(二)加强教育培训,营造舆论氛围

规范社区卫生服务,保障居民健康权益。

二、目的意义

贯彻落实《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执业行为,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促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推动社区卫生服务健康有序发展,保障社区居民医疗卫生安全。

三、工作内容

对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执业现状调查和综合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机构依法执业、医院感染和医疗废物管理、放射防护管理等。

(一)依法执业情况

1、机构资质情况:重点查处出租承包科室、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等行为。

2、人员资质情况:重点查处聘用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以及未办理变更注册的人员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

3、医疗广告情况: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擅自违法医疗广告及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篡改内容违法医疗广告的行为。

(二)医院感染和医疗废物管理情况:重点查处传染病疫情报告、医疗废物处理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放射防护管理情况:重点查处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开展放射诊疗工作,未对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未建立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调研内容

1、许可审批情况:调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许可审批内容是否符合《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的规定。

2、实际设置情况:调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业务用房面积、人员配备、仪器设备配置等是否符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

3、业务开展情况:了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的主要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四、工作步骤

(一)启动阶段(6月日-日)。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工作实际,确定专项行动的重点工作内容,制定专项整治方案,组织本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自查自纠。

(二)监督检查阶段(7月日-8月日)。单位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对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三)总结验收阶段(9月日-月日)。县卫生监督执法局将对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将督查情况通报全县。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是医疗卫生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群众基本的医疗保健任务,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真正使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摘要:民营医院;目前状况分析;管理策略

我国实行医疗体制改革以来,民营医院从无到有、从小到大,民营医院已成为医疗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民营医疗机构准入的放开,民营医疗市场出现的新问题也随之增多。了解和把握民营医院执业目前状况及存在的新问题,能够更好加强民营医院的监管,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引导其健康发展,净化医疗服务市场,2005年1月宜昌市卫生局对宜昌市城区8所民营医院进行了检查和考核,现将考查情况分析如下。

1资料和方法

1.1资料来源资料来源于宜昌市卫生局2005年1月组织的对城区民营医院的检查和考核,考查内容为摘要:营业范围,执业人员资质、医疗广告、传染病疫情报告、消毒隔离、放射防护、医疗废弃物的处理及医疗质量管理。检查涉及的科室摘要:急诊科、输液室、供给室、口腔科、妇产科、外科、内镜室、放射科及医护质控职能科室。

1.2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医疗卫生气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和《医院感染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分析存在的新问题。

2基本情况

城区民营医院8所,均为医疗保险定点单位,其中6所为营利性,2所为非营利性;3所为近2年兴办,改制原企业医院3所,由国营医院转变为营利性医院2所;100张床位以上的医院1所,无病床的1所,30张床位的6所,共抽检148名医生,护理人员139名。

3存在的新问题

3.1人员资质不合格,执业医师注册率低,存在非医师行医现象检查医生148名,共有90名未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占60.81%)其中实习生和执业助理医师独立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并单独开处方的分别为4名(占2.70%)和5名(占3.38%)。护理人员139名,未注册的11名(占7.91%)。检查放射工作人员24名,未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的7名(占从事放射工作人员的29.17%)。

3.2机构超范围执业,非法行医,忽视医患个人防护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办理《放射工作许可证》,擅自超范围开设放射科的医院1所(占机构总数的12.50%),未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个人辐射剂量监测的医院3所(占37.50%),未配备受检查防护用品和电离辐射警示标志的医院2所(占25.00%)。

3.3擅自开展“义诊”,刊登虚假广告未经批准擅自开展“义诊”,在报纸和电视台上刊登虚假广告(广告刊登的外地专家或高级职称实际为本地专家或中级职称,夸大疗效),变相宣传性病广告的医院共4所(占50.00%)。

3.4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制度不落实,存在医疗平安隐患部分民营医院口腔科和内镜室无功能分区,诊断、操作、治疗、消毒均在同一室内进行;诊疗室内无空气消毒设施;器械消毒灭菌后不标明消毒灭菌时间,有的残留血污渍;使用中的消毒液不定期更换;未对消毒效果进行监测;医护人员操作时不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制度,如不洗手、不戴口罩、帽子等,经综合评定不合格的有6所(占75.00%)。

3.5违规处理医疗废物医院污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污染环境。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应该按照毁形消毒密闭保存定点回收的程度进行处理,8所民营医院中一次性医疗用品未毁形、消毒或露天存放的有4所(占50.00%);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外运和未建立污水处理设施,医院污水直接外排的有7所(占87.50%)。

3.6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缺乏医疗质量控制制度7所医院(占87.50%)一方面,不同程度的存在开大处方和做一些和疾病无关的检查或用一些和疾病无关的药物,增加患者经济负担,另一方面,由于人员素质偏低,加之无医疗质量控制制度,本该进行的检查未做,延误诊断和治疗;“三级查房”和“三查七对”流于形式,病历书写不规范,病情描述不准确甚至于涂改病历;护理人员操作不熟练甚至于发生差错。

4目前状况分析

经济利益驱动,准入门槛过低,现行管理体制存在弊端及法律法规的滞后,监管部门监督不力,是导致当前民营医疗市场混乱的五大主要原因。

4.1经济利益驱动民营医疗机构重视经济效益,轻视国家的法律法规,忽视医疗平安和医疗质量管理。民营医院多数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营利性医疗机构,一些民营医院只强调企业化经营的功利性,忽视医疗机构的社会性,面对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受利益驱使、背弃医德,对就诊人无病说有病,小病说大病,彼病说此病,做一些和疾病无关的辅助检查,开大处方或用一些无治疗意义的药物(占医院总数的87.50%),为降低成本,追求利润最大化,忽视医患个人防护(占25.00%),未经分类、消毒处理随意外排医疗废物,污染环境(占87.50%)。依法行医意识淡薄,未经许可擅自扩大诊疗范围,开设利润高、准入严的服务项目(占12.50%)。虚假医疗广告(占50.00%),误导、欺骗患者。聘用医疗技术人员不注册(占60.81%),甚至使用非医师行医(占2.70%)。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制度不规范(占75.00%),无医疗质量监控制度及组织(占87.50%),存在医疗平安隐患,轻易引发医疗纠纷,发生医疗事故。

4.2准入门槛过低民营医疗机构准入门槛过低,登记校验不严,监管力度不够。目前,医院污水和医疗废物处理后的达标排放在一些地区未被纳入民营医院的准入必备条件。重新登记校验制度不建全,校验中偏重的是机构的从业人员和法定代表人的资质及机构用房情况,而忽视机构消毒隔离和医疗质量控制制度的落实审验。作为监管部门自身而言,也因为队伍不健全、经费不足以及缺乏长效监督机制等原因而监管乏力,同时,由于卫生、药监、工商、环保等部门缺乏合作,给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上述部门虽均拥有对医疗市场监管的权力,但是各管一摊,各行其是。民营医院存在的新问题较多,仅靠一个部门的监管,只能是“按住葫芦又起瓢”,难以治本。就拿医疗广告管理来说,其审批和监督处罚职权分属卫生行政和工商部门,必然存在一定的衔接和配合新问题。另外,缺少和新闻媒体部门的沟通和配合也不容忽视。

4.3管理体制存在弊端,卫生监督体制不顺,权责不清按照现行医疗机构管理体制,开办民营医院要经过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工商部门注册、物价部门定价、税务部门纳税、药监部门监管等,这就给民营医疗机构的监管带来了更多的难题。而少数民营医院的经营者正是利用这一体制缺陷,钻法律法规的空子。面对出现的新新问题,我国在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工作中尚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如缺乏卫生监督机关的“组织法”等一系列具有较强的操作性的配套法规,在目前的卫生监督体制改革中,使得全国卫生监督改革步调不一致,甚至“五花八门”,影响了卫生行政执法的整体形象[1]。现有卫生监督体制不顺,权责不清,主体机构和执行机构形式和实质上的分离,仍然是有权无责、有责的无权,权责的分离和不清必然导致权力的异化和执法效能的低下[2]。

4.4法律法规滞后法律法规不健全,滞后于民营医疗机构的发展。目前,国家在民营医院、营利性医院的监管方面法律法规缺位,缺少配套管理政策。虽然有医院分类管理政策,但没有针对民营医院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对已经成立的民营医院缺少相应的监督机制。这导致民营医院一方面难以快速发展,另一方面却滋长了部分民营医院不合理医疗服务。并且,现有的法规内容也不健全,一方面无法可依,如摘要:不写病历、不开处方、开大处方和做一些和疾病无关的检查,恶意诊断,民营医院出租、外包科室,雇请医托等无条款规定的法则,医疗广告审批和管理分离,对媒体上以“义诊、讲座、咨询”等方式出现的变相医疗广告也没有做出规定。另一方面有法无罚,现有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只对必须遵守的医疗技术规范做了规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了病历的保存年限和不得买卖、出借转让、冒用病历、处方等[3],《执业医师法》规定医疗技术人员必须注册变更登记后方可到异地执业,执业助理医师不可以单独执业,但他们对不遵守的却没有罚则。

此外,民营医院作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起来的新生事物,在医疗水平、服务质量、设备条件等方面和公立性医疗机构还有较大差距,大多数民营医院为营利性医疗机构,必须缴纳国家规定的税收。其次,在银行贷款和融资方面存在着种种限制,非公有制医院贷款融资困难大,非公有制医院的资金来源主要依靠于民间或者国际资本,面对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部分民营医院采取一些非法手段求得生存,这也是产生上述新问题的一个重要的原因。

这些现象的存在,不仅增大了医疗风险,轻易引发医疗事故,损坏群众利益,而且会影响民营医院自身的健康发展,也不利于医疗卫生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5建议和策略

5.1改革现行的医疗管理监督体制,尽快建立、完善法律法规,保证民营医院规范运作修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办法》,增加对不遵守医疗技术规范不写病历、不开处方、开大处方和做一些和疾病无关的检查,未经注册异地执业和执业助理医师单独执业等情况的罚则,对出租、外包科室、恶意诊断、讲座行医、义诊、医托等,应制定相应的条款及罚则,增加《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对“义诊、讲座、咨询”等方式出现的变相医疗广告的条款和相应的法律责任[3]。为改变民营医院法制环境新问题,应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尽快出台《民营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将各级各类、不同所有制性质的医疗机构纳入《条例》统一管理。为民营医院发展提供法律依据,使医疗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要从根本上解决新问题,还有赖于深化医疗体制改革,改革现行的医疗监督体制,对外应该将卫生监督执行机构和行政机关合二为一,这样做的好处是法理相通、权责统一,执法高效,利益同体,对内强化各项职能,调整工作重点[2],将医政执法和医疗服务市场监管作为卫生监督执法的重要内容,并强化卫生监督力量,在人员和经费上给予保证,加强日常监督执法力度,规范民营医疗机构执业行为。

5.2合理制订规划,建立医疗市场的准入机制应依据卫生部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和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调查结果,拟定民营医疗机构设置规划。通过建立标准的民营医疗市场制度,对现有民营医疗市场进行合理规划,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大型医疗设备等医疗服务要素及医疗废弃物的处理的准入制度、应遵循“宁缺毋滥”的原则[4],依法制定严格的准入标准,要求所有审批民营医疗机构不仅在房屋条件、人员资质、医疗机构名称、医疗设施设备,申办诊疗科目的综合支撑能力和污水污物处理方面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而且在传染病疫情报告、消毒隔离、医疗质量控制制度等方面必须落实,以确保群众就医平安。

5.3加大监管力度,制定质量监测评价体系,建立预警机制和退出机制,强化服务意识和质量意识在当前医疗卫生体制下,加强和规范民营医院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在管理上可参照其他行业管理经验,根据医疗机构的医疗技术水平、依法行医、服务质量、院内感染、消毒隔离、医疗纠纷投诉、采样监测等方面,建立质量监测评价体系实行量化分级管理。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工作,一方面,发挥卫生行政和卫生监督部门的主导功能,加大监管力度,及时查处医疗机构擅自超范围经营,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无证装备大型医用设备,恶意诊断,刊登虚假广告,雇请医托,违反消毒隔离制度和医疗废物处理制度等违法行为;另一方面,加强和药监、工商、环保、公安和新闻媒体等有关部门的协作,多管齐下,综合整治。应该设立预警机制,以便适时调整政策,规范民营医院的经营行为,引导其健康发展,同时,要建立严格的退出机制,对行为不规范、服务质量差、传染病疫情报告、消毒隔离制度不落实的民营医院要果断要求其整改直至退出。

5.4实行民营医院全行业管理,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及机制为使卫生资源的宏观调控功能得到充分发挥,促进卫生行业体制创新,引导科学规划布局,必须将民营医院纳入卫生全行业管理。首先,卫生行政部门在加强对民营医院管理的同时,要支持和帮助民营医院提高医疗技术和管理水平,积极引导他们逐步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在机构和人员执业标准、医疗机构评审、人员职称评定和晋升、科研课题招标等方面,同等对待民营医院。如定期举办民营医院院长培训班,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技术人员业务技能培训,专科人才培养和继续医学教育,帮助其进一步提高综合素质。其次,要赋予民营医院和公立医院平等的法律政策地位,在税收、价格管理、医疗保险、资金贷款等政策上给予和公立医院同等的待遇,并在监督管理中,一视同仁,公平公正。

5.5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力度,增强民营医医疗机构的遵纪守法的自律意识针对民营医疗机构存在法律知识匮乏和法律意识淡薄的新问题,应定期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培训。一方面要宣传并扶持管理和医疗技术水平高、服务质量好、价格低廉的民营医疗机构,使其脱颖而出,成为民营医疗机构学习的模范;另一方面,应及时查处通报医疗机构的违法案件,通过“抓二头,带中间”的方法帮助民营医院加强自身建设,培养广大医护人员的法律意识,健全内部医疗平安的各项控制组织和制度,建立守法经营,严格监督的约束机制。

6小结

综上所述,在当前医疗卫生体制下,加强和规范民营医院的管理,以卫生行政管理和卫生监督执法为主,首先,从医院的设立、医疗技术人员的从业资质、执业行为管理,医疗质量的控制,传染病疫情报告、消毒隔离的落实,医疗废弃物的处理、医疗价格的统一规范、医疗广告的监督和审批等方面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管;其次,加强和药监、工商、环保、公安和新闻媒体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作,多管齐下综合整治,并加大对民营医院的日常监管,民营医院“重利轻义”的势头必将受到抑制。要从根本上解决新问题,还有赖于深化现行的医疗及监督体制改革,尽快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加强医疗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医疗服务市场,营造公平有序的法制秩序和市场竞争氛围,引导其健康发展,实现医疗服务市场投资的多元化,以满足群众不同层次的医疗需求。

参考文献

1曾纪梅.论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现代预防医学,2004;31(1)摘要:94.

2曹源.卫生监督工作面临的困境和策略.中国卫生监督杂志,2004;11(6)摘要:355.

1、严格遵守《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精神卫生法》《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依法执业。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医疗质量,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2、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中核准登记的执业地址和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不超范围执业;严格遵守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临床研究管理的规定,不将禁止类技术应用于临床,不违规开展临床研究项目;所有从业人员具备相关的执业资格,并按规定及时注册或备案,不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保证本医疗机构的科室设置、人员、设备以及医疗用房等条件符合法定许可条件。

3、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规定做好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和疫情报告,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疾病流行或其他突发情况时,自觉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安排和调遣。

4、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建立和落实医院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制度,防止院内的交叉感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规定,做好院内的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转、暂存、交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集中处置等工作。

5、严格执行《消毒管理办法》,建立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绝不使用无证或证件不齐全的消毒产品。

6、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按规定储存血液,建立临床输血申报、审批制度,与病人签署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

7、严格执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做好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工作。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在批准范围内开展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工作。

8、严格执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保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

9、杜绝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选择性别、终止妊娠。

10、严格执行医疗广告审查制度,并按照《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批准内容发布医疗广告。

11、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规范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纪委主要领导批示精神,严厉打击医疗服务中存在的乱象,进一步规范全区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促进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现结合区卫健局、医保局开展的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制订派驻纪检监察组医疗行风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专项整治范围

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保定点医院、定点药店。

二、专项整治内容

(一)整治违法违规医疗执业行为

1.医疗欺诈行为。严厉打击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等方式,欺骗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2.非法行医行为。从严从重查处无证行医、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服务以及未注册或未变更注册医护人员开展诊疗活动等行为。

3.不规范转诊行为。严禁医务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医疗机构检查、治疗、住院、购买医药产品收取提成等不规范转诊行为。

4.超范围行医行为。整治超出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技术范围开展医疗服务和超出核定床位数量收治病人等行为。

5.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打击通过报纸、电视、网络、户外广告牌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医疗信息。

6.出租证照及承包科室行为。严厉打击出租、出借《医师执业证书》,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以及出租、承包科室等行为。

(二)开展“三合理一规范”整治

1.合理检查方面。重点规范医疗机构检验检查结果互认、整治临床检查不合理、重复检查、以及检查收入与医务人员个人收入挂钩等问题。

2.合理用药方面。重点整治临床用药方法、用药剂量、给药时间的不合理、以及重复用药、滥用抗菌药物、辅助用药指征不明确或无指征联合用药等不合理用药现象。

3.合理治疗方面。重点整治临床治疗不合理、以及小病大治、降低门槛住院、违规使用高值医用耗材、患者知情告知不到位等问题。

4.规范收费方面。规范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医疗费用“一日清单制”等行为。整治未按照规定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财务管理混乱等行为。

(三)规范医疗文书书写

严格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处方管理办法》等规定规范病历处方书写和管理。严格执行《江苏省医疗机构处方评价标准(试行)》严禁涂改、伪造、销毁病历或处方,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病历、处方保存,严查病案缺项、信息不全、医师未签名等丙级病历和不合格处方等现象。

(四)规范医疗废物管理

现场查看医疗废物暂存地贮存设施是否符合要求,规范医疗垃圾分类处置,查看医疗单位是否与有资质的处置机构签订有效合同等资料,查看医疗机构是否使用专用工具运送医疗废物,查看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是否开展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培训,医疗废物交接运送、暂存、处置登记是否完整,医院污水排放是否经过消毒并开展监测。

(五)整顿行业作风

严查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落实情况,落实药品公开公示制度,督查医护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奖惩机制落实情况,重点整治收受红包、拿回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等行为。查信用体系执行情况,强化医疗机构及医护人员信用体系建设。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区卫生健康局成立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卫生健康局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医政科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各医疗机构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全面部署开展此项工作。

(二)自查阶段。各医疗机构要根据要求,组织人员开展自查。要针对自查出来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分析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即查即改,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或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三)集中整治。区卫健局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各医疗机构实行全覆盖的检查,特别是对不规范行为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从严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取得预期成效。

(四)总结阶段。对整治重点落实整改情况回头看,全面总结整治成果,对发现共性问题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推动建立规范医疗行为的长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认真按照全市统一部署,高度重视和组织好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各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开展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要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各项工作,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分阶段推进专项整治活动。

一、从业人员

至少有一名具有执业医师以上资格的医生; 至少有 1 名执业护士。从业人员执业期间必须统一着装(白大挂) ,配戴统一格 式的胸卡。 (两人均需执业注册)

二、业务用房

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 60 平方米,诊室、治疗室、药房、消毒供应室、处置室五室必须各自相对独立,诊室应位于前排,五室布局合理,并有统一规格的醒目标志牌。五室应与家庭生活区分开独立设置,各室的地面、内墙要硬化防潮、保持卫生,消毒供应室应保持密闭无菌。

三、基本设备

1、诊室:至少有检查床 1 张、诊断桌椅 1 套、资料柜 1 个、候诊椅 2 张、听诊器 1 付、血压计 1 台、身高体重计 1 个、出诊箱 1个、有盖污物桶 1 个、紫外线消毒灯 1 台,以及满足需要的体温计、压舌板。

2、治疗室:至少有紫外线消毒灯 1 台、注射台 1 张、注射凳 1 条、敷料碗 2 只、敷料槽 1 个、敷料镊 2 把、止血钳 1 把、 手术剪 1 把、有盖方盘 2只、有盖污物桶 1 个,及满足需要的冷藏设施、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等器械物品。

3、药房:中、西药品柜(橱)至少 1 个(不得沿街设置透明药柜) 。

4、消毒供应室:高压灭菌锅 1 台、密闭式无菌物品存放柜 1 个、紫外线消毒灯 1 台。

5、处置室:有满足需要的有盖医疗垃圾存放桶、紫外线消毒灯 1 台。

6、配有灭火器、固定电话,以及其它与开展诊疗科目相应的其它设备。

四、药品管理

在依法核定的诊疗范围配备药品,进药渠道合法,药品明码标价,无过期、淘汰、变质等假劣药品。

五、门面装饰

1、室外:按照卫生行政部门核定的名称、执业科别,制作风格统一、式样一致,内容规范的个体诊所招牌和灯箱标示。

2、诊室:配有统一规格的卫生宣传栏和收费公开栏,悬挂高度适中,便于群众查阅;卫生宣传栏内健康教育宣传材料张贴整齐美观,每月至少更新一次;收费公开栏内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字迹应工整清晰,收费标准符合规定;统一制作的有关制度牌应上墙,且张贴整齐美观。

六、规章制度

市卫协会统一收集制定有各项规章制度、 人员岗位责任制和国家制定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汇编形成《石狮市个体诊所规章制度汇编》后,统一下发各诊所。各诊所同时应配有统一格式的处方、门诊日志等医疗及药品管理文书资料。

(一)基本制度 1、个体诊所任务 2、个体诊所医德规范 3、个体诊所医疗管理制度 4、个体诊所药品管理制度 5、个体诊所消防安全制度

(二)卫生防疫专项制度及表、簿、卡 1、制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消毒隔离制度,突发公共 卫生事件流程图。 2、表、簿、卡:传染病报告卡、登记簿、疫情报告单;健康教育处方、健康宣传栏本底资料。

(三)医疗管理专项制度及相关资料 1、制度:门诊登记制度、处方管理制度、查对制度、消毒 工作制度。 2、技术操作规程:消毒隔离操作规程、清创缝合操作规程、无菌操作规程、常用试敏药物操作规程表、急诊抢救示意图。 3、相关资料:门诊日志、出诊登记本、门诊病历、处方、 紫外线消毒登记本。

(四)药品(药械)管理专项制度及相关资料

1、制度: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制度、重大质量问题与质量事故的报告与处理制度、药品购进管理制度、 药品采购员责任、 药品储存管理制度、质量信息管理制度;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2、相关资料:药品购进质量验收登记本、临近有效期药品 验收情况登记本、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验收记录本、 医疗废物处置登记本、 医疗废物消毒记录、 医疗废物回收登记本。

七、卫生环境

环境美化,地面平整无垃圾杂物,墙壁清洁无乱贴乱画,门窗洁净无蛛网浮尘,诊具整齐无灰尘,器械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有序,所内有卫生间。

八、注册资金

注册资金不少于 5 万元。

诊所规章制度

各类诊所必须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各项制度和岗位职责应方便工作人员查阅。以下制度和岗位职责范本仅供参考。

一、工作制度

(一)门诊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卫生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卫生法律法规,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管理,依法执业。

2.严格遵守医疗护理各项技术操作规程,防止医疗事故发生。

3.将本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悬挂于醒目位置,执业地点、执业范围、负责人等登记项目发生变化,提前申请变更。

4.按照核准的诊疗项目执业,完成卫生行政部门指令性工作任务,主动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工作。

5.认真、规范、准确地书写门诊病历,填写门诊日志。

6.对病员认真检查,合理治疗,科学用药。对疑难病人2次门诊不能确诊者,及时转上级医院。对急、危重病员,给予优先接诊,积极进行抢救治疗。

7.认真开展诊所内部设备、设施消毒工作,依法处置医疗废物、废水,保证医疗安全。

8.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认真诊治每一位患者,为患者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医务人员工作时衣帽穿戴整洁,佩戴胸卡。保持诊所环境清洁。

9.依据国家有关价格政策,制定合理的各项业务收费标准并公示,收款后出具正规合法的票据。

10.开展健康教育,大力宣传卫生防病知识。

(二)病历书写制度

1.对就诊病人书写门诊病历,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病历书写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纠错规范。

2.病历书写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以蓝黑墨水、碳素墨水或黑色签字笔签写。

3.病历由亲自参与诊断、治疗的具有合法资质的医务人员签名。无资质人员不得签名。

4.门诊手册封面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或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

5.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等检查资料应及时归入门诊病历。

6.对按照有关规定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依法签署知情同意书。

7.急诊病人经过紧急检查处理稳定后即刻书写病历,急诊病历书写就诊时间应具体到分钟。

8.急诊留观患者应记录留观记录,重点记录观察期间病情变化和诊疗措施,记录简明扼要,并注明患者去向。

9.抢救危重患者时,应当书写抢救记录。

(三)处方书写制度

1.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诊所开具的处方,应当经所在执业地点执业医师签名或加盖签章后方有效。

2.使用卫生部统一制定的处方格式。

3.医师开具药品(含中药、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等)必须书写处方。一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4.处方应使用蓝黑或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字迹清晰,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医生必须在涂改处签字,并注明修改日期。

5.处方取药内容应包括: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等。药品及制剂名称、使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及卫生部(省卫生厅)颁发的药品标准为准。没有规定的药品可用通用名,药品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用量单位以克(g)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iu)计算。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含量。片、丸、胶囊等剂型以片、丸、粒为单位。中医处方按有关规定书写。

6.处方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7.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除特殊情况外,应当注明临床诊断。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8.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开具的药品不得超过5种。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9.医师按照卫生部制定的麻醉的药品和精神的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具麻醉的药品和第一类精神的药品。

10.一般处方保存一年,到期登记后,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批准销毁并登记备案。麻醉的药品、精神的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处方的保存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药品管理工作制度

1.药品实行专人管理。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采购药品。药品采购有计划,按正规渠道购药,保证质量、价格合理。严禁购进、使用和销售假药、劣药和过期药品。

2.药品排放有序,做到离地离墙存放,保持室内整齐,室内禁止吸烟。

3.调剂处方必须做到四查十对。药剂管理人员发现不合理用药或用药错误时,应当拒绝调剂,及时告知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

4. 配方时应细心、准确、按照调配技术规程进行调配。中药应按《中国药典》规定和《中药炮制规范》要求调配,称量要准确,严禁估计抓药,毒性药材要逐剂称量。

5.发药时将病人姓名、药品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详细写在药袋或瓶签上,并耐心向病人交待清楚。

6.处方调配后应经严格核对方可发出,调配人和检查人应在处方上签名。

7.药品应定期检查,妥善保管。对有效期的药品应建立登记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

8.麻醉的药品、精神的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护理工作制度

1.护理工作由依法取得相应资质并经注册的护士开展。

2.执行医嘱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

3.经常观察候诊病人和注射病人的病情变化,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医师进行处置。对治疗观察患者应建立护理记录,并归入门诊病历。

4.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防止交叉感染和医院感染。

5.认真学习护理操作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不断提高护理质量。

(六)消毒隔离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中有关消毒隔离制度和规定。

2.制定控制感染方案,配备必要的消毒措施,并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消毒隔离工作。

3.工作人员应当接受消毒隔离知识培训,掌握消毒隔离知识,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4.工作人员开展诊疗工作,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保持整洁,如有污染要及时更换,工作人员不得穿工作服进入生活区和其他公共场所。

5.进行各种手术、穿刺等操作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各种注射一律实行“一人一管一用一灭菌”,加强一次性注射用具的使用管理,并做好用后的毁形消毒处理。

6.发现传染病人,应采取合理处置措施,并按规定上报病情。要指导病人就医,防止病人到处走动引起交叉感染。

7.对诊所内的环境,用物及疑被污染的物品,要及时进行消毒;病人的排泄物、分泌物及污染的垃圾应送到固定地点进行消毒处理;便器、痰盂、脸盆等应定期消毒。

8.建立诊所消毒工作记录,对机构内部每一次消毒工作进行记录。定期开展消毒效果检测。

(七)传染病管理工作制度

1.诊所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

2.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及时采取有效处理措施,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应积极创造条件,实现法定传染病的网上直报。严禁缓报、瞒报、漏报、谎报传染病疫情。

3.建立传染病登记报告记录,详细记录每一位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基本情况。

4.严格遵守传染病管理工作纪律,保护患者隐私,严禁私自向社会公布传染病疫情。

5.按照诊疗科目要求开展传染病诊疗工作。发生传染病流行或爆发时,诊所及其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调遣和安排。

6.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使用过的器物应按照国家规定及时进行消毒或处理。

(八)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制度

1.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2.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置工作。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贮存和处置工作的人员需配备必要的职业防护设施。

3.配置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包装物和容器,对本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建立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场所和容器,并定期进行消毒。

4.医疗废物实行集中处置。未实现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医疗废物采取消毒、毁形、焚烧、填埋等措施。

5.建立医疗废物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或处置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内容。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6.严禁转让、买卖、丢弃医疗废物,严禁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防止医疗废物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生活产生不良影响。

(九)社会监督制度

1.设立监督电话或意见箱,由专人负责管理,做好登记。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应及时回复或改正。

2.诊所标牌含有诊所核准名称、联系电话和诊疗范围。

4.门诊工作制度、工作人员职责和卫生部、省卫生厅制定的医德医风规范上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上岗人员必须佩戴附有本人照片、姓名、科室、 职称或职务等内容的胸卡。

6.公布主要检查、治疗、手术的收费项目、标准以及常用药品价格。

7.患者诊疗完毕后,应出具正规的费用结算凭证。

二、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人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全面负责本医疗机构的各项工作。

2.制定各项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3.负责搞好法律、业务学习,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卫生技术人员业务素质和依法执业水平。

4.加强诊疗各项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5.负责本医疗机构的财务、药品、物品的管理。

6.负责本医疗机构的转诊、疫情报告、危重病人抢救及医疗差错事故的上报等工作。

(二)医师岗位职责

1.严格按照有关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技术操作规范开展执业活动。

2.遵守职业道德和规章制度,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隐私。

3.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

4. 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械和医疗器械。

5.努力钻研业务,不断学习医学新理论、新技术、提高医疗质量。

6.执业助理医师要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按照执业类别执业。

(三)护士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三查七对”制度,防止差错事故。

2.协助医师做好诊疗接待工作,认真执行医嘱,做好护理工作记录。

3.经常观察候诊患者和输液患者的病情变化,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医师进行处置。

4. 认真做好消毒隔离工作,做好消毒工作记录,防止交叉感染。

5.认真学习护理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不断提高护理技术水平。

(四)药剂人员岗位职责

1. 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规定管理和使用麻醉的药品、精神的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2. 做好药品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药品(材)预算、采购保管、请领、分发、中药材加工炮制、登记、处方调配等工作。

3. 严格按照医嘱调配和发药,认真执行药品价格收费标准。

4.做好药物盘点和业务统计报表工作。

(五) 医技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一、 成立安全检查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二、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各主管院长为副组长,各科室主任为组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

组。组织开展全体职工大检查动员会,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逐项讨论研究涉及安全的各种隐患,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层层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自查内容进行梳理,将安全责任层层分解,逐一排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立即整改,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报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组长签字。

三、 各个领域,逐项排查

(一) 医疗安全。

检查“首诊负责制”、“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疑难病历讨论制度”、“会诊制度”、“死亡病历讨论制度”等十五项医疗核心制度的落实情况,临床路径管理情况,检查各项制度在实施过程中,是否根据“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的“三好一满意”要求,加强细节管理,从制度完善到职责落实,从技术操作到病历书写、从药物应用到医疗废物处理,检验、放射、CT、超声等都做了详细的排查。其检查结果如下:

1、医疗质量管理责任明确,科室各项规章制度、人员职责及工作流程落实到位。科主任作为科室第一责任人,能严把科医疗基础质量及手术质量、护理质量、病历书写质量、各种检查等环节质量,使得一系列医疗质量与安全等核心内容得到落实,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和医患沟通,严防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2、规范医疗行为,持续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各科室能够严格按照临床路径管理规范结合本科室实际情况下,遵照执行的病种治疗模式,真正做到了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同时能够对变异因素进行分析,讨论导致变异的原因,提出整改意见,修正过程偏差,以达到终末管理向过程管理的转变。

3、医技科室制度落实到位,保障医疗质量及医疗安全。各项管理制度明确,有完善的放射诊断与手术、病理诊断或出院诊断对照资料与统计,机器设备专人负责,维护、保养、检查、登记记录在案;医学影像科管理符合《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医技人员相对固定,相关人员持证上岗;检验科严格执行危急值上报制度,出现危急值后严格按照危急值处理程序对标本、标本采集、标本运送、标本接收及标本监

测进行复核确认,并立即告知临床,做以详细的登记。检验室严格遵照相关质控标准进行室内、室间质控。医疗废弃物、废水有专人严格按相关规定处理。

4、完善优质护理各项内容。优化门(急)诊服务流程,推行“一站式服务”,能够对患者提供健康教育和指导,保障患者安全;在病区推行责任制整体护理工作模式,为患者提供全面、全程、专业、人性化的护理服务。护理人员全面履行护理职责。护士长每天评估科室重点患者,根据患者病情、护理难度和技术要求等要素,对护士进行合理分工,做到能级对应,同时做好高危人群坠床与跌倒的评估,完善安全措施,减少坠床与跌倒事件的发生,发生不良事件及时进行上报;责任护士能够全面履行包括病情观察、基础护理、康复指导和健康教育等职责,在护理过程中,不依赖患者家属或家属自聘护工护理患者。积极开展延伸服务,院科两级能够坚持对出院患者进行随访。

5、严格执行“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积极推进临床合理用药。按照2013年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及院领导的安排,建立完善了《抗菌药物处方、医嘱专项点评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从制度上确保抗菌药物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实现了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和药师调剂权计算机管理,杜绝违规越级处方的出现。特殊级抗菌药物的使用实行审批会诊制度。严格落实处方点评制度,加强了对重点科室和重点病种的用药合理性点评。

6、医疗废弃物管理规范有序。医院成立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建立健全了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应急预案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能够根据新的要求进行及时的更新、修订和完善;负责医废收集的人员经专业培训,能够熟练掌握医废管理相关要求,医疗废物收集专职人员防护设施齐全。医疗废物严格分类、定点放置,标识醒目。医疗废物按规定双层包装、分类收集、密闭运送、规范处置,污水污物排放符合要求。对感染性疾病科设立了独立专用卫生间、处置室和抢救室。备有足够数量的防护用品,手卫生及消毒设施齐全。

7、优化服务流程、改善就诊环境,方便患者就诊。指导患者就诊,有效维持就诊秩序。急救绿色通道畅通,标识清楚,急诊科急救设备齐全,处于备用状态。

(二)毒麻精药品。

实行五专管理:专人保管,专柜加锁,专用处方,专账、专册。药品库房配备保险柜存储毒麻药品,双人双锁管理,建立专帐,专人负责,帐物相符。由取得麻、精药品处方权资格的执业医师开具处方,按照《处方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开具。按照要求收回用后的毒麻药品注射剂空安瓿,并按规定进行记录。

(三)仪器设备。

仪器设备检查使用正常,均在安全使用年限范围,其电压、相位符合要求,均有接地装置。设备运行环境清洁、干燥,房间环境符合设备使用要求。操作人员经岗前培训后持证上岗。仪器设备有定期性能检测记录。

(四)消防安全。

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紧急疏散通道通畅;消防器材均在有效期内,可安全使用。同时保安科到每个科室进行消防知识培训,讲解演示了消防栓、灭火器的使用;火灾发生时如何报警、自救和引导患者疏散;如何扑灭初期火灾;强调消防通道的位置等知识。

(五)锅炉、压力容器

锅炉、高压蒸汽灭菌器均在安全使用年限范围,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仪器设备日常保管、使用、登记、检查与维护专人负责,器械科定期检查维修,目前所有压力设备安全有效运行,无安全隐患。锅炉房内通道畅通,无易燃、易爆等杂物堆放。

(六)水、电、氧等。

水、电、氧、电梯等通路检查合格,无安全隐患,科室应急灯及时充电,摆放到位。

(七)公用车辆。

对我院的公用车辆进行了严格的检查和保养,对急救车辆上的急救设备、急救药品逐一排查,对过期的药品进行了更换。严格落实我院车辆管理,严禁酒后、疲劳驾车。

(九)灾害性事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组织全院职工学习灾害性应急预案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流程,在保证日常医疗救治工作的同时,确保能够随时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治工作。

通过这次医疗安全大检查的全面落实,不仅使我们对全院安全隐患进行了及时的纠正和防范,同时也使我们充分认识到在医院管理的各个环节中应该重点关注和需要持续改进的问题。只有注重细节管理,强化细节标准,防漏补缺,严防死守,才能确保医疗质量,确保安全生产,推动我院医疗事业的不断发展。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省级生态县建设”战略部署,按照县委、县政府下达我委的各项工作任务,履行本部门工作职责,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我委创建省级生态县的目标顺利实现。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按时完成县交办的生态县创建各项任务。

(二)4月底前完成危险废物处置资料:县医疗废物委托处置情况汇总表;处置单位接收和处置全县医疗废物量汇总表;县医疗废物委托处置协议书复印件汇编;县医疗废物转移连单(存各医疗机构)。

(三)4月底前完成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指标完成情况汇总、农村饮水水质卫生监测工作计划、饮用水污染事件卫生应急处置预案。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我县近三年未发生饮用水污染事故的证明、村镇饮用水水质检测报告等文件准备。

(四)4月底前完成县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指标完成情况概述;县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统计表;全县改厕工作总结;农村常住户数统计;使用卫生厕所农户数统计表;全县改厕投资明细表;全县改厕工作取得的荣誉证书复印件;有关农村改厕工程验收资料;政府及部门下发的有关农村改厕,提高卫生厕所普及率方面的政策文件准备。

(五)4月底前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末梢水水质达标率汇总,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汇总等资料。

(六)6月底前完成全县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暂存点规范化建设,完成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疗废水规范化处理设施建设,并规范运行。

(七)6月底前完成打造卫生改厕观摩点(每个乡镇2各以上),确保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5%以上。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农村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

1.县疾控中心根据《省农村应用水水质卫生检测实施方案》,加强农村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提高农村饮用水监测的覆盖率。

2.加强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状况信息收集,做好全县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和部分分散式供水点供水方式等基本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详细掌握全县农村供水有关数据资料。

3.结合生态县创建工作要求,重点加强对创建生态乡镇、村供水工程水质的日常监测和技术指导工作,并及时对所监测到的数据进行分析汇总,对水样监测不合格的供水单位,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确保2016年安排创建生态乡镇的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合格率大于95%。

(二)农村卫生厕所整治工作

1.县爱卫办要在认真总结多年来项目工作的基础上,结合中央项目督导组专家的意见,重点把好中央项目村的落实、项目村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改厕健康教育三个关,进一步提高项目技术指导能力,确保中央项目质量。

2.普及全县农村的公厕、户厕无害化改造工作,积极扶持中心村的改厕工作,在中心村全面清除简易厕所、露天粪缸,按人口比例规划建造无害化公共厕所,确保农村无害化厕所普及率在95%以上。

3.完成县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指标完成情况概述。

(三)医疗废物、废水管理工作

1.认真落实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做到领导、责任、措施“三到位”。

2.县直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对医疗机构开展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并按照要求全面开展考核,同时督促各医疗单位将医疗废物按规定统一收集,并交由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理中心处理。乡镇医疗机构和个体诊所等偏远地区必须达到《医疗废物处置管理条例》规定的基本要求,经县环保局和卫计委同意后方可就地进行处置,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置。

3.卫生监督所要依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强化对全县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的监督管理,定期开展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专项检查,要将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纳入责任目标考核内容,确保全县各医院医疗废物处置率达100%。

4.督导乡镇医院医疗废水规范化处置,村级医疗机构医疗废物规范化处置。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创建生态县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提升我县生态文明和经济社会发展整体水平的有效载体和内在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认识生态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创建意识,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行动统一到位,宣传服务到位,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二)明确责任,强化督查

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确保高标准完成卫计系统创建生态县的各项工作目标。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委统一时间要求完成各自任务,疾控中心负责对全县饮用水水质的检测及相关材料的收集。爱卫办要高标准完成农村改厕工作,并做好数据资料的统计与收集。卫生监督所要进一步做好对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处置情况督查工作。各医疗机构加强对本单位的医疗废弃物处置情况的自查工作,确保两废处置规范有序,相关登记汇总资料齐全。卫计委创建办将不定期开展检查,并对创建工作不落实的单位予以通报,相关责任人年终考核一票否决。

一、严格执行各项制度 加强科室管理

1、规范病历管理,提高病历书写质量,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住院病案的书写。按要求书写处方和各项检查报告单。

2、坚持首诊负责制,按照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做好分诊。不推诿病人,转变服务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3、按照《传染病管理法》规定,做好传染病报告管理。及时认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片,上半年共报告传染病52例。

4、每月坚持业务学习一次,旨在提高医护人员自身素质。完善和更新各委员会活动记录,各项工作均有详细规范的文字记载。

5、通过每月行政查房和科室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积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 提高传染病治愈率

1、应用阿德福韦酯抗病毒治疗慢性乙型肝炎,使临床90%以上的乙肝患者达到持续抑制乙肝病毒复制,阻止或延缓肝脏病毒的进展,预防和降低了肝硬化、肝癌的发生率,从而减轻了病人的痛苦,提高了乙肝患者的生命质量。

2、应用单磷酸阿糖腺苷抗病毒治疗水痘,疗效显著。缩短了患者的病程,减轻病人痛苦,使病人得到早日康复。

三、工作量及重危病人抢救情况上半年抢救重危病人5例。其中重症出血热病人2例、腮腺炎合并脑膜炎1例、腮腺炎合并睾丸炎1例、肝硬化腹水合并消化道出血、多脏器损伤1例。全科医护人员以严谨的科学态度,精湛的医疗技术,团结一致,成功救治了以上5例重危患者,使病人转危为安。收到病人赠送锦旗一面。

四、严格消毒隔离制度 控制医院感染的发生

1、规范发热门诊及传染病房管理。常规配备消毒设备、消毒药品,完善消毒隔离技术,固定专人管理。按时做好病室消毒隔离,病人出院终末消毒,按传染病防控流程进行合理的布置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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