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政协*省委员会专门委员会通则》和《政协*省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提案委员会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提案委员会是在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领导下,组织委员就提案工作开展经常性活动的工作机构。
第二章工作任务
第三条提案委员会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要求,贯彻执行政协*省委员会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和主席会议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四条提案委员会的基本工作任务:
(一)依照提案工作条例的规定,组织征集提案;对收到的提案审查立案,确定承办单位。
(二)配合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做好提案交办工作。
(三)采取多种形式,对提案办理工作进行检查和督促,推动承办单位认真办理、落实。对提案办理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商请承办单位重新办理。
(四)对提案进行综合分析,采取多种形式向中共*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重要意见和建议。
(五)组织提案工作的宣传报道。
(六)承办省政协常委会议、主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章工作制度
第五条提案委员会工作由省政协副主席分管,副秘书长分工负责联系,主任负责全面工作,专职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
第六条提案委员会根据省政协常委会议和主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提案委员会每年应向省政协主席会议、常委会议、全委会议报告提案审查情况和提案工作情况。
第八条提案委员会全体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主任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
第九条以提案委员会名义形成的文件,一般的由委员会主任或专职副主任审定并签发;重要的由委员会全体会议或主任会议审议,必要时提请省政协主席会议或常委会议审议。委员会文件需以政协*省委员会或办公厅名义发出的,按规定办文程序办理。
第十条提案委员会办公室提出重点提案初选方案,经委员会主任会议审议,提请主席会议审议通过,报请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阅批和省政协主席、副主席领衔督办。
第十一条提案委员会的各种活动,应遵循民主协商、平等议事的精神;需对工作作出决定时,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办理。
第十二条提案委员会副主任应主动承担委员会有关重要工作。
第十三条提案委员会委员应积极参加本委员会会议和各项活动。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自觉地遵守《*省政协关于加强委员自身建设的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
第十四条适时举行提案协商办理座谈会,邀请中共*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组织提案人与承办单位面对面沟通办理意见,促进提案办理落实。
第十五条适时召开委员专题座谈会,并形成书面报告。
第十六条适时组织委员就提案反映比较集中、有关我省改革和各项建设事业发展的重要问题、社会普遍关注的民生问题,开展视察和调研活动。
第十七条适时开展提案办理情况跟踪督办和回头看活动。
第十八条加强与省委、省人大、省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交流情况,密切配合,协调工作。
第十九条加强与省各派、有关人民团体的联系,听取意见,交流情况。
第二十条加强与市县(市、区)政协的联系,了解情况,指导工作。
第二十一条加强与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的联系,自觉接受工作指导;加强与外省(市、区)政协提案委员会的联系,互通信息,交流工作。
第二十二条加强提案工作调查研究,探索提案工作规律,总结提案工作经验,创新提案工作方式方法,推进提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
第四章办事机构
第二十三条提案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委员会主任或专职副主任领导下,负责办理日常工作。
第二十四条办公室职责:
1、负责办理委员会日常具体工作;
2、为委员会开展活动做好组织、联系、协调等各项服务工作;
3、报告提案征集情况和办理情况,负责起草提案审查报告、工作情况报告和其他文稿;
4、做好委员会文书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5、承办省政协机关领导和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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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020年,州政协提案委在自治州政协党组、主席会议和常委会的领导下,在办公厅和其他专门委员会的支持和协助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提案工作方针,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既定任务。
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理论素养。积极参加政协机关党组和机关党委组织的各类学习活动,加强对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的学习。通过学习,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和理解,信仰之基更加牢固、精神之钙更加充足,工作能力进一步提升,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
(二)严格标准,把好立案审查关。年初印发《致全体政协委员的一封信》,提出290余条提案参考目录供委员参考,提高委员调查研究能力和建言献策水平。在立案审查过程中,坚持质量第一,对达不到立案要求的,采取撤案、转信处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作并案处理。十三届四次会议以来,共收到提案289件,立案263件,撤并案26件。总体上看,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提案质量普遍较高,涉及面广,内涵丰富,经共同努力,提案成果得到有效运用,为我州改革发展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主动协商,提高提案办理质量。积极主动与州党委督查室、州政府督查室联系沟通、互通情况、频繁协商,建立健全联系沟通、办理询问、研讨交流机制,将协商贯穿提案办理全过程,认真抓好提案的办理工作,特别是对9件重点提案,由州政协主席、副主席分别带队,逐一进行现场督办,促进了提案办理工作的规范化,确保了办理质量。
(四)认真履职,组织委员开展视察活动。为贯彻落实州党委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我州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由州政协副主席努拉合买提同志带队,组织政协提案委员会的12名委员赴巩留县、特克斯县对伊犁州直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情况进行视察。委员视察结束后,及时撰写了视察报告,提出了合理化意见建议,为促进我州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提案委共有委员31名,2020年,19名州直县市(单位)的委员中有16名委员参加了提案委组织的视察调研活动、5名委员提供了大会发言材料,其他委员通过电话、微信方式不定期联系沟通,转发、推送全国政协、自治区政协和有关正能量的宣传稿件10余篇。
(五)加强制度建设,不断规范提案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特别是对提案工作的重要指示,切实提高提案质量,充分发挥提案在推动政协事业发展中的独特作用,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和《中共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州实际,我们制定出台了《政协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提高提案质量的实施意见》和《政协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委员会关于重点提案确定督办管理的办法》,于2020年9月22日,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第十三届委员会第26次主席会议通过,并印发实施。两项制度印发后,在基层政协和政协委员中引起强烈反响,大家一致认为这是近年来州政协出台的为数不多的两份重要的规范性文件,对提案撰写、审查、督办、管理作了详细规定,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
二、2021年工作思路
2021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在继续提高提案质量的基础上,不断提高提案办理实效,全面提升提案工作水平。
(一)坚持党的领导,保证提案工作的政治性。引导政协委员在提案工作中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更好地发挥提案工作在协商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中的作用。
(二)强化提案引导,着力提高建言水平。举办情况通报会、委员咨情会,组织和引导委员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倾听民声,反映民意,使提案更具针对性和科学性。严格立案审查,坚持质量第一,对不符合要求的提案作撤案和人民来信处理。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增强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责任感、自觉性
办理好建议、提案工作,是政府倾听群众意见和呼声、加强与人民群众联系、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体现,更是帮助我们查找工作中的存在问题,拾遗补缺,更好地推进发改委工作的一条有效途径。作为全市综合经济部门,我们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做好组织经济工作的“协调员、服务员、售票员”,做到“经济110,服务零投诉”。因此,我们始终把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当作一面镜子,认真加以对照,把办理好建议、提案作为对代表、委员的辛勤劳动和关心支持发改委工作的回报,当作推动本委工作的一种动力,通过办理建议、提案进一步强化为基层服务、为人民服务的观念,进一步促进机关职能的转换、作风的转变及效能的提高。
二、精心组织、落实责任,主动接受委员监督
3月4日本委在收到市政府交办的建议、提案后,委领导高度重视,第二天就召开办公会议,建立了由杨飞主任为组长、副主任周松林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同时对建议、提案进行分类整理,调查摸底,分解落实办理任务,明确各分管领导为其所分管工作的承办责任人,科长为具体承办人。在具体办理中,要求各承办科室切实开展调查研究,结合我市实际认真思考,形成办理意见,交分管领导审阅,由办公室扎口,交主要领导把关,最后由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主动上门或请委员来倾听意见,当面提交。本委将建议、提案的见面率、满意率、办结率作为考核各科室个性工作的主要指标之一,力求做到一次答复满意,从而确保办理的时间和质量。
三、及时答复、征询意见,认真办理每一件提案
对代表、委员的建议、提案的答复,我们从不把它看作一个简单的业务问题,更不采用一些原则性、概念性的词句加以应付,而是本着实事求是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尽最大努力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以满足人民群众的良好愿望。凡代表、委员提出的问题,有条件解决的立即解决,对本委难以独立解决和克服的困难,不是一推了之,而是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及时汇报,协调好各部门之间的职能交叉关系,征询答复意见。对时机和条件暂不成熟或一时无法落实的建议、提案,认真做好细致的沟通、解释工作,讲清原因,以求赢得委员的理解谅解,努力使办理工作成为联系群众、了解群众心声、体现群众愿望的桥梁和纽带。
协办件:我委共收到政协提案协办件3件。分别是曹建国委员的“希望加大对企业文化建设的支持力度”提案、夏正国委员的“振兴发展工艺美术产业,为我市文化产业繁荣增添活力”提案和马赞留委员的“统筹规划,制订扶持政策,强化绿化产业发展”提案。目前这三个提案我委经过认真研究相关政策,均已形成协办意见送交给主办机关。
主办件:我委共收到人大代表、委员提案主办件29件。其中第91号提案“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制度”(由汪慧君等3名委员联名提案)和第163号“关于发展低碳经济,倡导低碳生活的建议”被列为市领导领办类提案,5月5日,我委召开了这两个提案办理面商会,就如何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制度及发展低碳经济、倡导低碳生活共商对策,并认真提出了答复意见,对下一阶段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设想和打算。委员们对办理工作深表满意。
许映如代表提出的“建议市政府对各镇区工业集中地情况进行清理整顿”,我委牵头起草并以市委、市政府正式文件下发了《关于加强工业项目集约节约用地的意见”》,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改事后检查为事前、事中管控,积极引导各镇(区、园)和国土管理部门严格按照产业布局、项目准入、投资强度等相关要求,对工业项目认真审查,从严控制项目供地。对不符合规定的工业项目,不予准入或对项目用地面积予以核减。在签订项目投资协议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明确约定固定资产投资明细、投资强度、产出强度、税收强度等控制指标和违约责任及退出条件;积极会同市国土、财政、税务等部门对各镇(区、园)执行《意见》特别是投资强度等控制指标的情况进行检查,并按本《意见》第八条的规定执行;进一步加大工业集中区(园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提升整体配套功能,大力推进标准厂房建设,为中小企业和现代家庭工业集聚发展创造条件。大力推进外来职工集中住宿、集中服务、集中管理的“三集中”配套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确保今年“三集中”率达到60%,明年达到80%。
许国民等四位代表提出的“建议由市政府统一协调做好焦港岸线两侧的统一计划(侧重船舶企业)”,目前焦港河正在实施三级航道工程改造,交通局牵头编制了《市交通(航道)连申线港区规划》,并以文向市交通运输局提出“关于连申线码头规划的请示”,提请拆除原有的60多处零散码头,改建为以镇为单位的17处统一管理的港区,实行集约化管理。目前此请示仍处于待批复状态。作为市“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之一的《市“十二五”水运发展规划》已由口岸和港务管理局牵头完成初稿,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在积极和省、市上位规划进行对接。本规划对连申线段三级航道工程和水运事业的发展进行了相应的规划。
许映如代表提出的“关于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分解落实十二五规划纲要,激发全市上下为之奋斗热情的建议”,我委认真做好规划的编制和宣传工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从编制之初就坚持“民主参与、集思广益”的工作要求,提高规划编制的社会参与度和编制过程的透明度,实行领导、专家、群众相结合,坚持开门编规划。成功开展了“‘十一五’成就大检阅、‘十二五’规划大讨论”活动,通过网络和平面媒体广泛针求全市下下各方面的意见,群众参与的过程也是规划宣传的过程。全面建立规划实施机制,完善规划的公众参与和民主监督机制,真正使“十二五”规划转化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魏维农、郭锡俊两位代表提出的“市政府加强对沿海河岸线进行整体开发”,今年3月份我委曾具报告报送市政府就我市四条一级河道沿河区域发展提出我们的基本设想,就如海河而言,着力构建与综合运输体系相协调的水运联运交通网络。构筑以三级航道为骨干,四、五、六级航道为补充的干支相通、内外相联、通江达海,与现代化建设相适应、与综合运输体系相协调的水运联运交通网络。切实做好清水通道、饮用水源的维护与开发。充分利用河道的沿河资源、农业资源的比较优势,巩固和扩大优势特色农产品种植加工和养殖业。进一步提升发展沿河区域工业集中区。从工业集中、集约、集群发展的要求出发,在符合土地、建设规划和环保要求的前提下,立足已有发展基础,进一步明确现有沿河工业集中区发展方向和功能,有选择地发展与水运相关的造船、建筑业、制造业等无污染工业门类,着力做优做强做大沿河工业集中区。
张百璘委员提出的“发挥水上高速优势,科学规划连申线沿河产业带”,我市将加快连申线段航道建设,坚持做好河道环保工作,科学发展沿河产业,充分发挥连申线作为省干线航道的水运优势。
马亚梅委员提出的“建议强化对中小企业负责人的管理能力培训”,我委以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为平台,创新举措,强化引导,以点带面,有序推进,以企业家素质的大提升推动经济社会大发展。
张建华委员提出的“进一步扩大同业商会参政权需具体落实”,我市将一如既往地坚决落实同业商会参政权,进一步发挥同业商会在行业规划和经济技术政策制订中的重要作用。一是在行业规划和经济技术政策制订的前期调研中,邀请相关同业商会派出人员全程参加,进一步提高同业商会前期调研的参与度;二是行业规划和经济技术政策形成初稿后,积极向相关同业商会征求意见和建议,并进行相关修改完善工作,进一步提高同业商会在行业规划和经济技术政策制订上的参与度;三是邀请相关同业商会参加行业发展规划的评审会议,进一步提高同业商会在规划评审上的参与度;四是邀请相关同业商会的派出人员参加行业发展规划执行情况的评估工作,进一步提高同业商会在规划执行情况评估上的参与度。
葛云彩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对中小企业发展创造宽松环境的建议”,我委将进一步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强化运行监控,强化协调服务,高效破解难题,为完成和超额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实现经济社会持续腾飞和“迈进基本现代化,建设美好新”提供坚强保证。
四、突出重点,强化举措,确保建议、提案办理的成效落到实处。
以实际行动抓好落实,是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最好答复。在落实建议、提案办理成效上,我们注重抓重点,抓关键问题的落实,尤其突出解决项目服务、中小企业发展、节能减排、企业融资等重点工作的推进,将上述工作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主要领导靠前指挥,统筹解决具体实施中的问题和矛盾。强势推进各项重点工作,确保不辜负代表、委员的殷切期望和热情支持。
一是认真研究代表委员议案提案的良好初愿。从我委今年收到的提案议案交办件看,今年的议题与以往有明显的区别,更多的突破了常规工作思维的束缚,不少提案具有开拓性和前瞻性。比如韦玉华委员提的“总部经济”、周永进委员提的“生物工程产业”、陆彪委员提的“科学推进节能减排”,这些提案都突破了我委的常规范畴。我委提案办理领导组要求具体承办人员,认真研究委员提案的良好初愿,以更长远的视角肩负起应有的历史责任,以更慎密的思维规划未来发展,以更务实的态度着手启动当前工作,不因提案超出常规工作而简单应付,不因提案的开拓性避而躲之,不因提案的前瞻性敬而远之,要努力把议案提案变成创新工作的助推器,把代表委员变成指导我们开展工作的参谋长和智囊团。
二是切实提高答复意见的可操作性。我委在议案提案交办之后,对涉及多部门、多科室的议案提案开展了汇办活动,由议案提案办理领导组主持召开汇办会议,研究确定答复意见提纲,明确相关部门、科室负责的具体板块,具体承办科室统稿,提高了答复意见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
三是把答复意见变成实实在在的工作行动。在今年收到的32件议案提案中,有一半以上的议案提案内容在我委《2011年工作要点》中均有体现,这不仅是代表委员慧见与我们的不谋而合,更是全市上下一心谋发展的合力凝聚。杨龙代表提的“国际参展补贴”、孙道宽和杨敏代表提的“转型升级补贴”已在《关于进一步加快科技创新促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体现,我委在文件落实中将切实考虑代表建议,努力使公共资金用得更好、更好效益;闵和及李四海委员所提的“兑付地方建设基金利息”,近期在市财政局的统一安排下,已陆续开展兑付,计划3年全部兑付,今年兑付6000万;马亚梅委员提的“企业负责人培训”,与市政府今年部署的企业家培训工作不谋而合,我委已制订详细工作方案,市政府已安排专项费用200万元,近期将在清华大学开班上课;刘炜建委员提的“节能减排不能以企业损失为代价”,我委于今年初就制订了有序有电和节能降耗的整体工作方案,改变以往集中拉闸限电的简单做法,着力营造节能降耗与企业加快发展的双赢局面。
武汉政协网2007年,提案委员会在常委会和主席会议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和《全国政协关于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的意见》,按照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对提案工作的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工作方针,以提高提案质量为基础,以增强提案办理实效为目标,以加强提案制度建设为保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一年来共组织或参与组织各类活动109次,参加活动的委员1088人次;反映政协信息、社情民意57篇,撰写调研报告4篇,委员提出提案141件,其中主提44件。
一、十一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基本情况
十一届一次会议以来,征集提案数创历届一次会议新高,共收到提案原案900件,经审查立案861件,立案率为95.67%。参与提案人数为429人,占委员总数的77.16%。861件立案提案中,经济建设类提案142件,占16.49%;人口、资源、环境建设与发展类提案340件,占39.49%;科教文卫体类提案191件,占22.18%;政法统战、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类提案188件,占21.84%。截至2007年12月31日,861件提案全部办复。其中,提案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有420件,占48.78%;提案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准备解决的有348件,占40.42%;提案所提问题因受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只能以后研究解决的有63件,占7.32%;提案所提问题留作参考或不可行的有30件,占3.48%。《关于构建我市食用农产品安全的生产与监管体系的建议案》、《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保障体系的建议案》、《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切实提高广大农民医疗保障水平的建议案》以及《关于进一步延伸优势产业链,壮大武汉产业集群的建议》、《关于提高市民公德素养,创建礼仪武汉的建议》、《关于加强监督检察院、法院公正执法的建议》、《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视力低下防治工作,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建议》、《关于加强公共财政监督体系及相关问题的建议》等大批提案受到承办单位的高度重视和认真办理,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2007年提案委员会的主要工作
一年来,提案委员会为围绕提高十一届一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工作质量做了如下组织和服务工作:
(一)认真做好提案征集、审查、交办工作,努力提高提案质量
在十届市政协提案委员会扎实工作的基础上,十一届市政协提案委员会(提案审查委员会)认真做好提案各项日常工作。一是及时向新委员发出征集十一届一次会议提案的通知、提案参考选题、提交提案注意事项,并在全会期间向委员发送了《政协提案知识》书籍,引导委员提高提案质量。二是对全会期间提交的870件提案原案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审查,立案831件,并于元月30日组织召开提案交办会进行了交办。对未予立案的39件提案,或通过修改完善,转为全国政协和省政协委员提案向同级政协提出,或转送有关部门参考,均向提案者作了说明。三是认真遴选并报请主席会议审议,确定了十一届一次会议6件重点提案和9件派、工商联重要提案,及时送市委、市政府办理。四是着力发挥提案资源库作用,将全会期间提案的目录汇编成册,发给全体委员和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同时还向各党派、团体、政协专委会提供各单位委员和集体提案目录、十一届一次会议提案综合分析报告。今年,提案工作处共接待提案者、承办单位及新闻单位查询、意见反馈等500余人次。
(二)改进提案督办方式,不断提升提案办理水平
第
一、坚持分类督办制度,对建议案、重点提案和其他提案组织了方式多样的督办活动。一是在叶金生主席、杨付华、肖志钢、黄蔚堂、李富生等副主席带领下,提案委员会联合相关专委会和党派、人民团体,先后对《关于构建我市食用农产品安全的生产与监管体系的建议案》、《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保障体系的建议案》、《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切实提高农民医疗保障水平的建议案》等3个建议案的办理情况进行了调研、视察。11月20日,十一届11次主席会议专题听取了今年建议案办理情况。二是在市政协各位副主席的带领下,组织对《关于切实解决制约我市公交发展若干问题的建议》、《均衡发展我市义务教育,合理配置义务教育资源》、《关于进一步延伸优势产业链壮大武汉产业集群的建议》、《关于提升武汉软件的研发档次和地位,打造中国自己的EFIBIOS产业的提案》、《关于加强养犬管理的建议》、《关于提高市民公德素养,创建礼仪武汉的建议》等6件重点提案进行了督办。三是通过参与市政府组织的提案办理工作检查活动、走访承办单位、电话催办等方式,对面上提案进行了督办。
第
二、认真组织了建议案和重点提案正式督办前的“热身活动”。为了增强督办的针对性,提高督办实效,今年提案委员会着力抓好建议案和重点提案督办前的“热身活动”。围绕3个建议案和6个重点提案的办理工作,联合党派、团体、政协专委会,认真开展了督办前的学习研讨、明查暗访和调研、视察。据统计,今年共开展了21次学习研讨、调研视察活动。如在督办重点提案《关于切实解决制约我市公交发展若干问题的建议》前,请市交通研究所有关专家向参加督办的委员详尽介绍了国内外公共交通的先进做法和经验,以及武汉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建设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使委员对情况有了充分的了解,进而在督办活动中对我市公交建设发展提出了一些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委员对这种做法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其有利于全面了解相关专业知识和信息、准确把握真实情况,在督办时能够做到有的放矢。5月22日人民政协报头版以《“热身活动”让武汉市政协提案工作日趋活跃》为题,对我市政协换届以来,创新提案工作方式,认真抓好提案督办前的学习调研等进行了详细报道。
第
三、注重了提案的跟踪问效。一是加强了对市委市政府市政协领导批办的9件派、工商联重要提案的跟踪办理。召开派、工商联负责人座谈会,对办理工作进行评价。会后将党派、工商联评价意见连同提案原文、办理复文等一并送市有关领导阅示。李宪生、袁善腊、张学忙等市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并作了批示。二是开展了对十一届一次会议提案办理的“回头看”检查。在分管副秘书长的带领下,联合市政府督查室对14家办理大户的290多件B类提案(提案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准备解决的)的办理情况进行了“回头看”,了解原因,提出要求。通过“回头看”和再办理,一些问题得到解决,部分提案转化为了A类(提案中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如市交委所办66件提案中,原来A类提案9件,B类29件,C类20件,D类8件,经过再办理和再清理后,A类上升到41件,B类减至6件,C类减至2件,D类17件。三是积极做好委员反馈“不满意”提案的转化工作。对反馈不满意的13件提案,我们及时向承办单位反馈,并逐件进行了分析,然后邀请提案者与承办单位面对面沟通、交换意见增进理解。通过承办单位进一步办理,9件提案的提案者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
(三)围绕常委会议议题,积极开展专题调研
今年以来,提案委员会加强了专题调研工作,积极围绕关于加快推进80万吨乙烯工程和武汉化工新城的建设、关于加强武汉创新型人才队伍的建设、关于促进服务型政府的建设、关于消除影响武汉城市圈发展的体制机制的障碍等专题开展调研,共组织了情况通报、专家座谈等各类活动32次,撰写调研报告4篇,并在政协
一、
二、三季度常委会议上发言,得到好评,加强武汉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的调研报告在《长江日报》发表,关于消除影响武汉城市圈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的调研报告获市政协优秀调研文稿一等奖。专题调研既为委员更广泛地了解政情民意创造了条件,活跃了专委会工作,也扩大了提案委员会工作的影响。
(四)建立和完善工作新机制,增大提案工作合力
一是以贯彻全国政协(2006)10号文件为契机,及时代拟了《政协武汉市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的意见》。4月10日,市政协十一届5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了该意见。《意见》的出台体现了提案工作全局性,对形成协调高效的提案工作机制,增强提案工作合力起到了促进作用。政协各个专委会和党派、团体加强了提案工作,全年围绕建议案、提案共开展督办活动195多次,督办建议案、提案440多件次,促进了建议案、提案的办理落实。二是建立市政协专委会专职主任提案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今年以来,在杨付华副主席的倡导下,召开了两次专委会专职主任提案工作联席会,进一步加强了与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的协作配合,并围绕建议案和提案,联合开展调研、视察和督办活动,较好地发挥了政协的整体功能。三是建立市区政协提案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召开了两次市区政协提案工作联席会议,学习文件,交流工作,探讨问题。还到部分区政协走访调研提案工作,互相交换文件资料,起到了促进市区政协提案工作有机联动的作用。
(五)加强对外联系与交流,开阔提案工作视野
第
一、加强与全国政协、省政协、兄弟省市政协的联系交流。一是在杨付华副主席带领下,参加了在深圳召开的全国副省级城市政协提案工作研讨会第八次会议和在武昌召开的全省政协提案工作座谈会,交流了经验,探讨了问题;二是围绕专题调研和提案工作,组织到上海、杭州、南京、昆山等地学习考察,与当地政协进行了座谈交流;三是参与接待了齐齐哈尔、呼伦贝尔、石河子、张家口、天津蓟县等10余个兄弟政协来汉考察团,与他们交流了提案工作情况。
第
二、加强与市各派、有关人民团体的联系。到党派走访,帮助党派确定调研题目,向党派、团体印送有关资料,协调党派提案的办理,组织党派、团体秘书长学习座谈全国政协和武汉市政协关于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的意见,对党派、团体做好提案工作予以支持、指导。
第
三、加强与承办单位的联系。通过培训、电话联系、走访、召开座谈会、检查提案办理情况、组织承办单位外出学习考察等方式,加强同承办单位联系沟通,促进提案办理工作。
(六)积极宣传提案工作,扩大人民政协社会影响
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期间,我们积极配合新闻媒体进行集中报道。日常工作中,注重及时邀请新闻单位对建议案、重点提案的调研、视察与督办等活动进行专题报道。同时通过抓好公开征集提案线索的宣传报道、抓好工作动态信息的宣传报道、为中央新闻采访团提供基础素材、协助《政协论坛》和《议政与建言》专版的制作、热情接待媒体记者查询、采访等,加大了宣传工作的力度。一年来,新华社、人民网、《人民政协报》、《中国政协杂志》、《湖北日报》、《长江日报》以及武汉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报道我市政协提案工作200余篇次,扩大了武汉市政协的社会影响。
(七)大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一是认真组建好新一届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召开了提案委员会成立大会,明确了主任的分工和委员的分组。二是认真抓好委员会的学习工作。及时给委员寄送了有关政协工作的书籍、文件,及时传达学习了《全国政协关于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的意见》,协助组织委员参加市政协举办的新委员培训班和学习报告会,组织委员参加市政协常委会议及调研、视察活动。三是坚持了各项工作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主任会议,每季度对工作进行总结通报,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四是引进新的提案动态管理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在叶金生主席、杨付华副主席、王少雄秘书长的关心和支持下,9月份市政协引进了深圳丛文科技公司开发的提案动态管理系统,并根据我市政协实际进行了改进。该系统具有提案撰写审查把关、提案办理实时跟踪、提案办理绩效评估、提案信息统计分析等功能,目前已投入使用,对于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为提案者和承办单位服务,进而提高提案质量、办理质量和服务质量具有明显的推动作用。
(八)精心研究策划,积极做好二次全会提案有关准备工作
一是及早着手做好十一届二次会议提案的征集工作,在公开征集提案线索的基础上认真研究、提出提案参考选题,起草好征集通知,并于11月初寄发政协委员、各派、人民团体、政协专委会;二是起草好市政协常委会关于十一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三是做好十一届二次会议建议案草案征集、遴选、完善、审查等工作;四是组织好对十一届一次会议建议案草案提出单位和十一届一次会议以来优秀提案的评选表彰工作;五是认真组织对十一届二次会议部分提案进行预审;六是积极策划好十一届二次会议期间部分主要承办单位到会场接受委员咨询的活动。
今年工作之所以取得以上成绩,首先是领导高度重视。叶金生主席、杨付华副主席和各位副主席、秘书长,都很重视提案工作。叶金生主席多次指出政协提案是履行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方式,一定要切实发挥提案作用,不断提高提案质量,为党委和政府科学决策多建务实之言。他多次听取建议案办理情况汇报,经常过问提案办理情况,并主持主席会议,就建议案的进一步办理落实和政府进行协商。分管副主席杨付华对做好提案工作、开创提案工作新局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强调提案委员会工作要在3个方面下功夫,即在提高委员参与率、充分发挥委员整体作用上下功夫,在加强学习和调研、提高委员素质上下功夫,在合理分工又相互协作、提高工作效率上下功夫,努力建设环境宽松、关系融洽的和谐专门委员会;强调提案工作要围绕提高工作实效在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上不断创新,加强调查研究,抓好建议案、提案督办前的学习研讨和调研视察,做到在督办时心中有数,能够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并经常带队开展调研、视察和督办活动,对委员会重大活动和重要材料亲自把关。各位副主席、秘书长多次带队对建议案办理工作开展调研、视察,对重点提案、集体提案进行督办。
其次是领导班子团结和谐,具有凝聚力和战斗力。罗国轩主任善于发挥班子成员的作用;陈春逢副主任把本职工作和政协工作有机结合;汤洪礼副主任在工作十分繁重的情况下,努力参加专委会的活动;梁世锋副主任为按时完成调研报告撰写任务,星期六到政协机关加班加点;涂志和、甘德安副主任不仅积极参加各项活动,而且都两度承担调研报告的撰写任务,在时间十分紧迫的情况下,放弃休息,或连夜修改调研报告,或连夜赶制多媒体,为委员会提出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在常委会议上作高水平的发言做出了贡献。
三是委员热心政协工作,积极支持和参加政协活动。周茂棣委员为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的召开作了细致周到的安排;雷腾芳委员热情支持和承办了市政协专委会专职主任联席会议;肖金双、刘亚玲委员精心安排委员视察活动;杨胜龙、蔡松、黄萍萍、黄莹丽、谢卫国、张承艺等委员认真撰写提案;焦跃华、刘英姿、胡国伟、曹松林、魏静、樊继明等委员积极参加专委会组织的调研活动;段世明、张正秋、聂仕书、李名家、王斌、王纪娟、叶惠成、梁杏等委员认真填写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调查问卷;詹仲德、肖红、周新斌、宋淑丽、张忠华、李汉琳、易歌楚、周杰、刘强、龙莉莉、王道春、杨须红、魏善波、胡亚东、贺丹心、谢昊、王华灿等委员妥善安排好工作,积极参加委员会组织的视察和督办活动,茅永红等常委积极参加政协常委会议。57个委员中,今年有56个委员参加了活动,委员参与活动面达到98%。
一年来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在安排委员参与调研视察活动方面不平衡,覆盖面不广;二是工作动态信息多,委员反映社情民意类信息少;三是小组活动开展不多。这些都有待以后加以改进。
三、2008年工作的初步设想
2008年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七大精神的关键之年,也是我市实施“十一五”计划的重要一年,我们要按照市政协常委会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增强质量意识、实效意识、创新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推动政协提案工作不断有新的发展,在发挥人民政协优势,促进“创新武汉”“和谐武汉”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一)增强质量意识,加强调查研究和“三化建设”。一是围绕常委会议议题组织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二是围绕提案工作本身进行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摸索规律,加强提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
(二)增强实效意识,促进提案办理工作落到实处。一是突出重点,坚持分层次督办的制度,加大对建议案、重点提案的督办力度;二是对派、工商联重要提案组织督办,进一步体现多党合作、政治协商的特点;三是认真开展对“B类”提案的“回头看”检查,加大提案办理落实的力度。
(三)增强创新意识,不断改进提案工作方式方法。一是创新提案工作方式,开展全会前的提案预审,组织承办单位与委员互动,进一步把好提案质量关;二是探索建议案和重点提案督办新方式,促进建议案和重点提案的办理落实;三是进一步完善提案动态管理系统,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一、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在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上,我局一贯高度重视,始终坚持高质量、高标准、高要求,不断强化措施,创新办理工作方式方法,不单纯地就建议办建议、就提案办提案,原创:而是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与代表委员们沟通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作为向代表委员们征求对办理工作及部门工作的建议和意见的大好机遇,得到了代表委员们的充分肯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今年我局共受理人大建议4件、政协提案4件,其中主办类2件、协办类6件。接到建议和提案后,局办公室进行了认真地梳理和分类,拟出了具体承办意见,交由局建议提案办理领导小组审阅通过,一把手局长亲自过问,分管局长具体抓落实,承办牵头部门办公室加强了对办理过程的组织、督促和协调,以及与代表委员们保持沟通、联系,把代表委员们的真实想法及时反馈给有关领导,了解掌握办理工作的进度,负责对文字材料的整理和把关,组织具体承办科室一起面对面地答复代表委员,具体承办部门按照办公室的具体要求认真抓好建议提案的办理落实工作。
局领导班子还组织机关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了关于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文件及县领导讲话精神,进行了广泛地深入动员,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切实把人大代表建议,作为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代表人民参加管理国家事务和监督国家机关工作的重要形式;从政协委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的高度认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将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作为政府机关履行职责,了解民意,改进工作,更好地履行法定职能的一个重要渠道,坚持把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二、健全机制,切实强化对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
1、明确分工。接到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后,局领导班子及时召开会议,重新调整了建议提案办理领导小组和组织网络,对每一份建议和提案进行了认真地深入地研究分析,弄清建议和提案的主要内容及基本精神,按照机关各科室职责分工,明确具体承办单位和承办工作要求。
2、及时调度。及时召开相关科室、分局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办理工作会议。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凡是应该解决而且有条件解决的问题,抓紧时间,力求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解决;应该解决但因目前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做好计划,列出时间表,创造条件解决;因条件不具备,难以解决的问题,不回避、不推诿。凡是代表委员对答复不满意的,坚决重新办理,并重新作出答复。局办公室当场将每份建议和提案分别交给有关科室,科室负责人在交办单上签收。在办理过程中,局办公室会同监察室对每份建议、提案的办理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监督,有力地促进了办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保证了办理质量。
3、认真调研。今年办理工作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办理工作抓得早、落实得快、代表委员们非常满意。由于今年我局主办件较少,协办件较多,针对此情况,我局坚持先易后难的原则,首先对每一件协办件反映情况进行了认真调研,分析原因,找准措施,形成了书面协办意见,并在4月8日前全部送交主办单位。对于两件主办件,由于代表委员反映问题都是一些热点和难点问题,为了做好答复办理工作,我局监管科、市合科进行了认真调研,弄清了情况,明确了目标和具体的计划措施。
4、认真答复。办理工作结束后,局办公室牵头组织召开了办理工作情况交流汇报会,承办科室向办理领导小组汇报了各自的办理情况,对办理过程中还存在的问题,会议提出了修改意见,答复稿报经分管的领导和局长同意后,正式盖章,组织答复。分别于5月25日、6月1日,原创:就某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县城农贸市场市场化改造步伐”提案、董德喜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南城根路道路整治”的建议,邀请委员代表到我局机关,组织机关相关科室负责同志,进行了面对面地答复和交流,并对办理结果再次征求委员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受到了委员代表们的欢迎和肯定。
三、创新方法,不断提高办理工作的整体质量和社会综合效应
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上,我局始终站在全县这个大局上考虑代表、委员们的建议和提案,坚持把办理工作作为解决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当前工作的一次机遇来认识和对待,并希望代表委员们对办理情况继续进行关心和关注,提出建议和意见。
办理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社情民意是保证人大代表依法行使国家权力、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重要举措,我局把议案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与推动明光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有机结合进来,与改进教体系统工作作风、提高教体工作实效有机结合起来,促进代表、委员履职成效向美好新明光建设成果的转化。
一、基本情况
2020年由我局承办政协明光市十届第四次会议提案9件和社情民意8件,内容涉及我市教育改革发展的方方面面,主要集中在学校教师配备、学校食堂配备、增建教师周转房和校园体育场馆建设及维护、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和传统文化教育、中小学生法制教育、安全教育、提高教育引领者待遇等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上。充分体现了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对我市教体工作的重视关心,充分反映了他们对我市教体事业改革发展的热切愿望,同时也反映出了广大市民对教育和体育的需求。
加强与代表和委员的联络沟通,是提高议案建议提案办理质量和效率的重要环节。我局高度重视政协提案、社情民意办理工作,把办理工作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坚持高度重视、合理分解、依法办理的原则,创新工作机制,狠抓提案、社情民意的答复和落实,提高提案、社情民意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切实把每一件提案、社情民意办实办好,让每一位提案人满意。2020年,明光市政协提案、社情民意全部办结,满意率100%。
二、办理工作情况
(一)着力做到“二个确保”,建立办理工作机制
1.确保思想认识到位。我局把政协提案、社情民意视为金玉良言、真知灼见和珍贵资源,把政协提案、社情民意办理工作作为联系群众、沟通感情、听取意见、争取民心的重要途径,作为履行职责、接受监督、改进工作的一项重要手段,办理人员的责任感明显增强。
2.确保承办职责到位。在市政府召开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社情民意任务交办会后,我局立即行动,召开会议,传达市政府交办会精神和要求,研究政协提案、社情民意办理工作,明确要把提案、社情民意办理作为促进全市教体工作的强大动力,作为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作为检查局机关工作的一面镜子,认真负责地按时保质完成答复任务。根据“归口管理、分工负责”的办理原则,建立局长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落实、相关股室积极承办的办理工作机制。将政协提案、社情民意分解落实到相关股室,强化承办责任,落实任务到人,明确时间节点,形成了一级抓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每一个提案、社情民意都做到“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办”,任务到人,责任到位。
(二)着力做到“三个强化”,提高办理工作效率
1.强化规范办理。严格按照交办、承办、审查、答复、走访、复查、总结的程序办理,按照公文处理程序严谨答复,将政协提案、社情民意交办时间、办理中的各个环节情况,都一一作详细记载。这既促进了办理工作,又为以后究责提供了依据。加强对提案、社情民意办理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做到了有记录、有制度有措施、有结果、有总结,确保办理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2.强化督查督办。局分管领导和办公室采取倒计时的方式督办工作落实,始终与各承办股室保持密切联系,对办理工作及时进行指导、催办、督办、检查。始终坚持100%满意的标准,对不合规范的答复全面修改,对不满意或者基本满意的办理件一律退回重新办理。既催促了进度,又保障了质量。
3.强化意见反馈。为了及时掌握办理情况,我们在办理前、办理中、办理后的各个环节,都注重听取政协委员们的意见,要求承办人做到“三沟通”,办前沟通,了解意图;办中沟通,研究方案;办后沟通,通报结果。即办前拜访一一承办人员对每一份提案、社情民意都必须上门或以电话联系的方式向委员们详细了解情况,探讨办理方案;办中走访—一及时向委员们汇报进度,征询办理措施是否得当,探讨改进办法;办后回访如实向其汇报办理结果,并向他们发送办理情况意见反馈表,听候回音和意见。
(三)着力做到“二个结合”,提高办理工作质量
多年来,我局提案、社情民意办理满意率一直是百分之百。今年我们着力在提高真正满意率上下功夫,要求实质性回应、解决委员们提出的问题,实在不能解决的也有理有据耐心详尽解释。具体工作中狠抓了“二个结合”,一是将办理工作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年相结合。今年,教体局工作任务繁重,局机关全员没有休息日,全身心投入,超负荷工作,给办理工作的推进带来很大困难。为此,我局将政协提案、社情民意办理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相结合,注重增强局机关干部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效率意识,一方面通过政协提案、社情民意办理推动转变作风、提升形象,另一方面通过机关作风的根本好转,促进不断提高办理质量和办理水平,使办理过程成为建设服务型、透明型、作风型机关的过程。从接到任务起,局领导和每一位承办人都以高度负责的责任感,挤时间,抓间隙,起早带晩,主动做好办理答复工作。局领导认真负责地阅批、协调、落实每一件政协提案、社情民意,听取办理情况汇报,对办理进度进行统一调度,集中研究解决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承办人抓住利用一切时间的空隙,主动与委员们联系沟通,深入调查研究,扎实做好中心工作和办理工作,同时完成目标任务。二是将办理工作与解决群众关注的教育体育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为了满足群众对教育体育的需求,教体局积极推进城区学校和幼儿园建设,积极推进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建设,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教师职工待遇,认真研究开展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丰富校园文化,努力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大力开展阳光体育和群众体育活动,全面提升教育体育质量。
三、下步工作打算
今年的政协提案、社情民意办理工作,在教体局领导的重视和指导下,在教体局各股室、承办人的共同努力下,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力地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不足,我们将进一步发扬成绩,扬长避短,纠正不足,力求办理工作出特色、出水平、出成效,推动我局政协提案、社情民意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我市加快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__工商局关于办理政协x届x次会议委员提案的工作汇报我局对__市政协第x届x次会议上政协委员提出的x件提案进行了认真办理,现已全部办理完结,代表们对办理结果均感到满意。见面率、办结率、满意率均达100。现总结汇报如下:一、领导重视,体现一个“督”字。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及政治协商制度,保障人民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权利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依法尊重代表及委员的意见和权利的具体体现,也是树立良好工商形象的一项具体内容。为了加强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领导小组,局办公室负责督办,各相关单位负责办理与本单位有关的人大代表以及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意见,做到了人员落实到位,工作布置到位,形成了督办有领导、办理有部门、落实有回音的工作格局。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群众呼声高、办理难度大的建议和提案,坚持“一把手”亲自过问,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督办,参与办理,确保工作顺利进行,提高了办理建议和提案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二、提案回复,体现一个“快”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建议及提案,暴露出我们自身工作的不足,对促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起到了推动作用。因此,我局在办理过程中,始终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满意不满意做为衡量我们工作的重要标准,。一是了解问题抓“三快”。快速进入角色,及时了解相关问题是办好提案、建议的前提。我局收到建议、提案后,做到了解内容快、提出拟办意见快、提交办公会议研究快,每一环节均不超过1个工作日。如在处理市政协委员__第__号提案时,上述三个环节总共只用了1天时间。二是解决问题抓“三率”。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是我国法律监督、民主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建议提案落实率、代表委员见面率和满意率就集中反映了建议提案的解决程度。我局在见面率上,特别是解决问题的前、中、后三个阶段,派专人与委员、代表见面,做到解决问题前详细了解情况,便于掌握全局;解决中征求其对具体问题的具体意见,便于有的放失;解决后按规定的程序书面告知解决程度,便于督办交流。三是答复问题抓“三项”。一是答复的内容全面、具体。涵盖接受建议提案后前期所做的工作、解决程度、下步工作部署、相关政策法规依据及解决中存在的困难等五个方面。二是答复文字精炼。做到了文字简明扼要,条理层次清楚,语气谦逊有礼,答复的文稿均不超过2张A4纸幅。三是答复程序经严格审定。答复文稿经局领导审签后,方送呈政府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再答复代表或委员,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三、落实整改,体现一个“实”字。办理政协提案,关键在于落实。一是将提案办理纳入全年目标考核,分项考核到办理单位和责任人。二是明确提案办理单位及负责人。我们在办理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__号__等三位委员提出的“全市__销售市场急需规范”提案时,明确了__工商分局为提案办理单位,__分局局长__为提案办理负责人,办公室主任__为负责督办落实。三是加大对落实提案整改意见的投入。专门为__分局配备一辆12315执法车,在__销售旺季开展流动维权服务。对__镇__个村建立了农村维权点,聘请了农村维权员,宣传我局关于加大__市场管理力度,维护x农合法权益的精神,同时组织__家已经取的经营资格的__厂召开会议,对代收户进行登记,进一步规范了__收购秩序,消除了管理漏洞。
经县政府同意,今天召开一年一度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回顾总结2019年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安排部署2020年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的讲话,欢迎大家阅读。
同志们:
经县政府同意,今天召开一年一度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回顾总结2019年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安排部署2020年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刚才,XX和XX就相关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请大家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根据议程安排,我讲两点意见:
一、总结经验,查摆不足,增强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严格落实了“三个责任”。一是落实政府领导责任。X届人大X次会议结束后,县长X同志亲自安排部署,对办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政府各位副县长对分管领域办理工作认真把握、及时决策,对一些关键环节和部分建议提案亲自协调办理。县人大、政协适时听取代表委员们的反馈信息和意见,政府及时吸纳并改进。二是落实承办单位“一把手”责任。各承办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全程督导,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认真实施,确保工作取得了实效。三是落实政府督查室督办责任。政府督查室上下联系、沟通协调,开展联合督查、加大督办力度,确保问题解决到位。
(二)切实把好了“三个关口”。一是把好“交办关”。县政府完善工作思路、认真分解落实、制定可行措施,确保建议、提案得到落实和解决。二是把好“承办关”。承办单位科学谋划、合理安排、密切协作,做到重点问题认真办、热点问题迅速办、难点问题全力办,真正解决问题、落实问题。三是把好“答复关”。在答复环节,对承办部门答复意见进行认真把关、严格时限、有效落实,确保答复率、满意率达100%。
(三)全力做到了“三个沟通”。一是加强“办前”沟通。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充分了解代表、委员真实想法,认真听取意见建议,提高办理精准性。二是加强“办中”沟通。主动向人大、政协和代表、委员们反馈办理情况,对需要逐步解决或短期内难以解决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举措并及时做好解释说明,确保办理实效。三是加强“办后”沟通。在答复之前,主办、协办部门充分沟通,做到答复全面准确、切合实际。
总之,去年的办理工作取得了很好成绩,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在办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一是限于县政府财力,对一些投资较大项目,需要通过上级资金和政策支持,逐步解决。二是个别建议、提案由于审批权限在省、市,目前县本级无法解决,需积极争取。三是少数单位对办理工作重视不够、答复过于简单,办理工作进展较慢,办理质量有待提高。四是个别单位与代表、委员们沟通不够,没有很好地与代表、委员们协商解决办法。涉及多个单位承办的建议提案,还存在着沟通不畅、协同不够问题,导致办理措施不够具体、答复意见不够全面。针对上述问题,各承办部门一定要端正态度、认清责任、找出差距,切实把今年县“两会”上提出的建议、提案办实、办细、办好。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今年办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今年县人大、政协转交建议、提案共X件,县政府根据部门职能分工,将这些建议、提案分解到X个部门和单位。希望各承办单位对号入座、认真研究,在领取任务后,把这项工作与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全力以赴完成今年办理任务。各部门和单位要在以下三个方面狠下功夫:
(一)在责任落实上狠下功夫,保证“四方面”。一是在认识方面要提升。要高度重视、超前谋划、高位推动。各部门和单位一定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把每一项建议、提案扎扎实实办妥办好。二是在组织领导方面要强化。各承办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亲自抓,不要当甩手掌柜,特别是一些重要建议、重点提案,主要领导要静下心思、沉下身子,认真研究部署、找出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三是在责任落实方面要到位。县政府将继续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对全县各乡镇街区、各部门和单位的绩效考评体系,侧重对满意率、办结率、办结效果、办理数量、重点件等方面的考核,加大责任落实、提高办理实效。四是在工作进度方面要加快。今年建议、提案答复的最后时限是X月X日,各承办单位要科学合理安排时间,加快推进办理进度,确保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任务。
(二)在优化流程上狠下功夫,做到“三优化”。一是优化工作举措。要在方案制定、走访协商、审核答复等环节上深入研究、优化方式、缜密安排,所有答复件必须由部门主要领导审定后按时上报。二是优化办理机制。要总结过去办理经验,完善现场办理、联合办理、公开办理等制度,同时坚持办理工作有所创新、有所优化。三是优化沟通方式。要加强与代表、委员们的沟通联系,做到“办前拜访、办中走访、办后回访”。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办理工作,主办单位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协办单位要积极提供协办意见,确保答复完整全面。
(三)在解决问题上狠下功夫,实现“三提高”。一要提高“三率一化”。提高与代表、委员们的见面率、办复率、满意率和办理工作的规范化。今年各部门和单位要继续保持,努力使“三率”达到100%。去年有个别承办单位的办理程序和答复格式不规范,今年务必引起重视,避免此类现象发生。二要提高办理质量。
今年代表、委员们所提的建议、提案点多面广、难易有别,要分类做好办理工作。对已具备解决条件的问题,要立即着手解决;对初步具备条件但还存在一定困难的,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解决;对短期内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与代表、委员们沟通情况、说明原因、取得理解。办复后,要及时做好“回头看”工作,继续跟踪走访、随时掌握情况。三要提高督查水平。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同人大人事委、政协提案法制委的联系,结合交办内容和办理时效要求,完善联合督办机制,加大督查督办力度。要定期开展督查,着力解决办理不规范、“重答复,轻落实”等突出问题,坚决杜绝代表、委员们“被满意”现象发生。
下面,我讲三方面的意见。
一、总结经验,肯定成绩,不断提高办理工作水平
一是精心部署,明确部门责任。去年“两会”结束后,县政府立即安排办公室认真梳理分析建议、提案,逐项研究分类,专题召开交办会议,将建议、提案分解落实到具体承办单位,确保办理任务落到实处。对一些涉及改革发展问题的重要建议、提案,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亲自作出批示,特别重要的建议、提案由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解决,并实行县政府领导分工负责、定期检查、跟踪落实。组织召开有关单位座谈会,听取承办单位办理工作情况,加强部门间的相互交流学习,推广先进单位办理工作经验,以会代训,提高办理水平。各承办单位都能把办理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牢固树立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督办、部门合力落实的良好工作机制。并及时召开本单位办理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县交办会精神,进一步细化、量化办理工作任务,积极主动地开展办理工作,以抓办理促进工作落实。
二是强化协调,督促任务落实。在办理过程中,县政府定期召开建议、提案办理调度会,逐件听取各承办部门的办理进展情况。组织人员深入实地调研,召开协调会,研究对策,解决存在的问题。各承办单位注重与代表、委员沟通,征求意见,虚心讨教,主、协办单位积极配合,并把办理工作与本单位的工作任务有机结合起来,较好地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健全督查通报制度,不定期开展建议、提案办理督查活动。县政府督查室多次到县建设、城管、交通、公安、教育、农业、水利、卫生等部门,就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督办,掌握办理进度,研究推进办法,通报情况,确保每件建议提案都能得到落实。根据县政府确定的重点任务,对重点建议、提案,重点跟踪督查,以点带面,推动办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如关于开发区派出所建设、长沟路与北大道、桃园路交叉口设立交通安全标志、在数字电视里加播泗县电视台节目、加快中小学布局调整、农民工就业和培训以及加大城乡建设和管理、乡村道路、农田水利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建议、提案,通过重点督办,目前都已经得到很好的落实。
三是创新方式,提高办理质量。各承办单位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努力打造服务型政府为契机,不断探索提案办理的新模式、新方法,完善了登记分办、领导审核、情况通报、考评等制度,建立了跟踪督查、沟通协商、满意度反馈等机制,保证了建议、提案办理的有序推进。拓展贯穿上下、沟通左右、联络各方的办理工作网络,形成政府统筹抓总,政府办协调督促,各承办单位通力协作的办理工作机制。采取现场办公、联合办案、上门走访和面对面征求意见等措施,办实事、抓落实、求实效,使建议、提案办理的各个环节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县交通、公安局、城管局、建设局、民政局、水利局、房改办等部门在办理工作中,坚持做到“抓领导、抓制度、抓联系、抓落实”,及时征求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进行答复,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存在的问题。少数单位领导对办理工作重视不够,协调不力;部分单位缺乏主动性,工作存在拖拉敷衍、前松后紧现象;个别单位办理工作不够细致,把关不严,答复质量不高等。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有关单位要切实自查,认真加以整改。
二、把握新形势,增强责任感,进一步提高对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推进“十一五”规划落实的关键之年,新形势、新任务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我们一定要以崭新的工作姿态,务实的工作作风,扎扎实实做好办理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今年的办理任务。
首先,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要战略思想。建议提案是代表和委员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的,为此,各承办单位要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进行认真研究、广泛吸纳、及时办理,从而使政府制定的政策措施更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更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要通过建议、提案的办理,及时协调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有效化解各种矛盾,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其次,要从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当前,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结构的调整,人民群众的利益需求也趋于多样化。与之相适应,建议提案的内容越来越具体、丰富,既涉及政治、经济、社会发展问题,又涉及民情、民忧、民心、民安问题,更多地反映了社会各阶层各方面的多元利益需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自社会的不同阶层和领域,与人民群众有着广泛的联系,他们所提的建议、提案,汇集了人民群众的意愿,反映了社会各个方面的心声。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解决好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有利于更好地统筹协调各方面关系,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使改革成果惠及广大人民,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第三,要从加强作风建设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始终保持振奋的精神和良好的作风,增强开拓创新和依法行政能力,提高工作水平和办事效率,维护群众利益,优化发展环境,聚精会神、心无旁骛地抓好落实。要真诚关心群众疾苦,到实地、查实情、办实事、求实效,突出解决关系民生、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重点问题,切实通过建议、提案的办理,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凝聚人心,激发全县广大干群干事创业的信心和决心,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有利保障。
三、发扬优良传统,创新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为了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县政府去年专门出台了《县政府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建议案、提案工作规定》和《关于开展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建议案、提案考核工作的通知》。各承办单位仍要严格按照规定和通知要求,以代表、委员满意为目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沟通协调,加大办理力度,推动办理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一)强化责任,全面安排办理工作。今年,县政府继续实行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考核机制,加强对此项工作的考核力度。因此,各承办单位要切实强化对办理工作的领导,真正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负总责,总负责,统筹安排,将承办工作与其他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要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制,明确分管负责人和承办股室,分级负责,权责明晰,使每个环节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各承办单位要确定专人认真研读承办的每一件建议、提案,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选择一些综合性强、涉及全局、代表(委员)反映集中的建议(提案),作为本单位的重点建议(提案),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把办理工作进一步细化、量化,落实到位,集中精力进行办理,推动办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求真务实,竭力把办理工作落到实处。办理好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关键是把广大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解决好、落实好,真正起到加快经济发展、构建和谐泗县的催化剂、助推器作用。一是要明确时限要求。今年的建议、提案数量大,涉及面广,同志们回去以后,要认真梳理、登记、逐件审核,如发现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建议、提案,请于3日内与县政府督查室联系,重新商定承办单位。县人大代表建议的复文要于交办会后一个月之内连同征询意见卡一起送达提出建议的各位代表,并及时抄送县政府督查室;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县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根据市政府督查室和市、县政协的有关要求,各承办单位在认真办理的同时,要将答复文件(为提高工作效率,还要附电子版)按照规定的格式,于交办会后一个月内报送县政府督查室,经审定后以政府办公室文件答复各位委员(代表或市政府主办单位)。二是要协调配合。各承办部门要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共同办理好建议提案。主办部门要认真负责,积极沟通,尽可能使答复严密周全,办理效果明显,让代表委员满意;协办部门要积极配合,坚持“责任不推、要求不降、力度不减”的原则,尽己所能,全力支持,力避责任不清、推诿扯皮。三是要务求实效。切实把办实事、求实效、抓落实作为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明确办理工作不是办文,是为人民群众办事,不能就事论事、做表面文章。要按县政府交办通知的要求,严格公文格式,内容符合实际,意见充实明了,规范答复,力戒空话、套话,切忌语言生硬。各承办部门要与代表委员及时沟通情况,达成共识,确保实现100%办复率。
在这里,我要特别强调一下跟踪督办落实的问题。从以往情形看,在实际办理中由于受客观条件等诸多因素制约,所办建议提案当年落实率不高,有约一半的都属于纳入规划逐步解决的,但是也不排除一些承办部门往往重视答复的完成,而忽视已承诺问题的解决。在此,再次要求有关承办部门组织开展办理情况“回头看”,对去年承办的建议提案应落实而未落实或已列入规划逐步实施的项目,全面进行梳理,搞好跟踪办理。县政府督查室在年终考核时,也要备加关注这项工作,以促进建议、提案的真正落实。
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汇报材料
市三届人大七次会议及市政协三届六次会议期间,市政府共收到市人大代表建议82件,主要涉及工业交通、城建旅游环保、教科文卫、财政金融、农林水利等方面,均在法定时间内办理完毕,办复率为100%。其中,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有28件(A类),占总数的34.15%;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有49件(B类),占总数的59.75%;列作参考的有5件(C类),占总数的6.1%。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的63件,占政府承办件的76.83%;表示基本满意的19件,占政府承办件的23.17%,总体满意率达到了100%。收到市政协委员提案190件,主要涉及工业交通、城建旅游环保、教科文卫、财政金融、农林水利等方面,均在法定时间内办理完毕,办复率为100%。其中,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有139件(A类),占建议总数的73.16%;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有45件(B类),占建议总数的23.68%;一时难以解决的有6件(C类),占建议总数的3.16%。从反馈情况看,总体满意率达100%。
市政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市政府主要领导在每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均强调办理工作,并对重点建议办理作出专门批示。市政府成立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的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将办理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其他年度重点工作同部署、同督查、同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坚持把办理工作作为参与政务、管理事务、综合服务的重要抓手,形成秘书长总调度,分管副秘书长、副主任分头抓,督查室跟踪问效的推动机制。
为使每件建议的办理结果都尽可能符合代表的要求,确保办理质量,市政府办公厅要求各责任单位在办理过程中务必加强与代表的沟通,办理前赴代表所在地或工作单位与其见面,了解其建议意图;办理中及时与代表沟通,听取其想法,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办理后上门征询代表意见,对确因客观条件或政策因素所限、短时间内难以落实的建议,耐心细致做解释工作,争取代表的理解和支持。市交通局在5月下旬采取“请进来”的方式与8位代表进行面对面集中会商。办理期间,在督促承办单位做好与代表沟通衔接工作的同时,市政府督查室也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通过电话沟通、上门走访等方式,对部分建议的办理、答复等环节进行抽查与回访。
完善协调配合机制。市政府办公厅和市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市政协提案委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建议提案交办、督办工作。对有重点建议提案及办理进度滞后的承办单位,主动上门了解办理工作情况,帮助协调解决办理中的困难,确保整个办理工作按计划、按要求顺利推进。规范办理程序。各承办单位都按照建议办理的登记、分转、督办、复函、报告、检查、归档等流程进行落实,答复函按照规定的格式起草,做到实事求是、措词诚恳。健全办理制度。市政府办公厅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通过流程予以固化,通过程序予以控制,通过制度予以约束,在总结历年办理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承办件上会制度、B类件“回头看”制度和办理单位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制度,用制度规范政府系统办理工作;针对代表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4件建议,责成有关单位进行二次办理,切实提高建议办理的见面率、解决率、办复率和满意率。
通过主动衔接实现交办尽量早。在市“两会”期间即着手政府系统建议的登记、分转等工作,实现在1月31日即市“两会”召开的当月就拿出了市人大代表建议的初步交办方案。同时,通过沟通对接在2月5日就拿到初定需政府系统主办的建议正式交办件,2月中旬就对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分工充分征求了各相关单位的意见。通过微信督查实现了督办尽量勤。建立“建议提案办理联络员”微信群,要求35个承办单位各落实一名建议提案办理联络员,并指派其加入上述微信群。利用微信互动性强、沟通方便等特点,进行办理调度、督查与倒计时提醒等,既强化对办理工作的调度督查,又杜绝“文山会海”。通过建立办理台账实现调度尽量快。建立建议办理工作台账,对主办单位、协办单位的建议办理、沟通、回复等情况一一登记,根据办理工作时限对承办单位进行跟踪督办,在倒计时5天时,专门下发《关于切实加快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提案办复工作的通知》,确保全部建议按照规定时限办复。
年内,市政府办公厅进一步加强对承办单位办理答复的审核,不仅审核格式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到位,而且还对办理内容进行审核,查看建议是否得到落实、列入计划情况是否属实及承诺措施是否恰当等。对审核发现答复格式不正确、程序不到位的,要求承办单位进行整改;对答复内容不实、敷衍了事的,一律责令重办。
我代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大会报告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工作,请予审议。
一
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以来,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专门委员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建言献策。一年来,共提交提案5678件。其中,全体会议期间提案5430件,闭会期间提案248件。经审查,立案5300件。其中,委员提案4965件,八个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提案285件,人民团体提案3件,界别、小组提案44件,专门委员会提案3件。这些提案凝聚着委员们的智慧和心血,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期待和要求,体现了时代特征和政协特色。在中共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承办单位的认真办理下,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截至2011年2月20日,提案已办复5273件,占立案总数的99.49%。其中,已经解决或采纳的占27.18%,列入计划拟解决或拟采纳的占58.53%,用作参考的占14.29%,为全面实现“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制定好“十二五”规划,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围绕推动科学发展,委员们就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调整经济结构、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保持经济平稳健康运行等方面,提出提案2200余件。比如,为巩固和扩大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成果,提案提出了进一步完善金融宏观调控、尽快出台金融支持中小企业配套政策、防范“热钱”冲击、改进国家外汇储备管理等一系列建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等部门积极吸纳,推进了相关领域的改革并取得明显成效。在调整产业结构方面,提案就进一步贯彻落实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提出了建议,工业和信息化部认真研究,会同有关部门在严格市场准入、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出台了《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提案中关于培育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物联网、生物技术产业的建议,在《国务院关于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和相关政策措施中得到体现。对于发展低碳交通运输体系的建议,交通运输部认真研究采纳,制定出台了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指导意见和试点方案,积极推进交通运输发展方式转变。围绕“十二五”规划的制定,委员们提出了发展现代农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深化国有林区改革、推广节能建筑、发展绿色经济、建立节能减排长效机制、完善城镇化总体规划、支持新疆吸收外资发展特殊经济区、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面向西南对外开放的桥头堡等提案,许多建议已纳入“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或部门、行业发展规划中。
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委员们就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收入分配、住房、就业、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以及防范通货膨胀、平抑物价等方面,提出提案1700余件。比如,为推动完善收入分配制度,部分委员和派中央提出了优化收入分配结构、加大对低收入群体的扶持力度、改革个人所得税制度等提案。全国政协在十一届三次会议期间召开了办理协商会,国家发改委等9个部委的负责同志和提案者共商解决问题的办法,产生了广泛社会影响。提案中关于解决企业退休人员待遇差距问题的建议,经过连续跟踪办理,对于推动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逐步建立正常调整机制发挥了积极作用。针对保障人民群众基本住房需求问题,提案提出的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调整保障房申报政策、落实稳定房价的宏观调控政策等建议,已充分体现在《住房保障法(征求意见稿)》以及有关政策中。为促进就业创业,提案提出了完善农民工回乡创业税收政策、建立大学生创业金融扶持机制等建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已把促进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就业困难群体就业,作为下一阶段促进就业税收政策扶持的重点。在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方面,关于保障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普及和规范学前教育、做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工作、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等提案,教育部十分重视,在制定和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认真研究吸纳,并积极研究制定相应配套政策,推动相关工作的开展。围绕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提案提出了改善基层卫生服务、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和扩大医疗保障覆盖面等建议,卫生部认真研究,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各项政策措施,解决群众看病就医方面的实际问题,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加快建立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针对构建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推动煤矿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加强职业病防治等提案,国家安监总局经过认真办理,许多建议在《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中得到体现。提案提出的加快打造中国与葡语国家经贸合作服务平台等建议,商务部积极采纳,通过举办中葡论坛等方式,大力支持澳门特区政府建设中国与葡语国家经贸平台。
围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委员们就加强民主法治建设、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政策、扩大内地与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等方面,提出提案1100余件。比如,提案提出的修改土地管理法、修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完善行政复议法、制定精神卫生法、修改职业病防治法、制定社会救助法等建议,已列入国务院相关立法工作计划。关于妥善处理社会暴力事件、打击黑恶势力和拐卖妇女儿童犯罪、遏制企业恶意欠薪行为、打击电信诈骗、加大治理酒后驾车力度等提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等经过认真办理,使提案建议在《刑法修正案(八)》及有关法规中得到充分体现。提案中关于建立国家效能监察法律制度、完善行政监察法制等建议,中央纪委、监察部经过认真研究办理,已吸纳到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对完善行政监察法律制度和促进反腐倡廉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针对加强城市民族工作的提案,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调研,进行重点督办,国家民委结合调研报告中的有关建议,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积极推动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的修订。针对加强大学生村官培养和管理的提案,中央组织部会同有关方面,研究提出了大学生村官规范管理、有序流动的意见,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关于严厉打击“三农”职务犯罪的提案,最高人民检察院十分重视,进一步加大了查办和预防涉农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提案中关于培育对台文化交流品牌的建议,已纳入《文化部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对台文化工作的指导意见》中,为推进两岸文化交流发挥了积极作用。
此外,提案还就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办好上海世博会、开展公共外交提升国家软实力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对推动和改进相关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部分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较强的提案,为相关部门制定长远规划和宏观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
中共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人民政协提案工作,多位中央领导同志作出批示,有力地推动了提案的办理落实。各承办单位从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高度,把办理政协提案与促进本部门工作相结合,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办理形式,注重办理落实。许多单位强化了办理前的调查研究、办理过程中的沟通协商和办理后的督促检查,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并牵头办理重点提案、走访提案委员和党派、团体,广泛听取意见,积极推动办理,使委员们的履职成果得以切实体现。在这里,我代表全国政协常委会,向各承办单位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
一年来,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提案工作方针,加强组织领导,注重统筹协调,不断开拓创新,在推动提高整体质量、推进制度建设、完善体制机制等方面取得了明显进展。
――召开全国政协第六次提案工作座谈会,努力开创提案工作新局面。2010年8月,全国政协召开了第六次提案工作座谈会,贾庆林主席发表讲话。会议在总结经验、分析形势的基础上,进一步强调了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一项具有全局意义的重要工作,明确了提高提案工作科学化水平的思路,并提出了恪守服务大局的科学原则,着力服务于科学发展;坚持以质量求发展的科学导向,不断提高提案工作实效;健全协调配合的科学机制,切实形成整体合力;弘扬与时俱进的科学精神,扎实推进提案工作创新等四项要求,对于推进新形势下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开创提案工作新局面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修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努力推进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建设。全国政协把修改条例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反复研究修改。修订后的条例总结了提案工作理论和实践发展的新成果,进一步规范了提案审查立案标准和重点提案遴选标准,明确了加强党派、界别和专委会提案工作、加强提案办理和督办、开展提案工作评选表彰等内容,体现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和全国政协关于提高提案工作科学化水平的新认识新思路,为加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建设、推动提案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贯彻落实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一项具有全局意义工作的要求,努力形成做好提案工作的整体合力。充分发挥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和政协专委会优势,召开了重点提案选题协商会,研究确定了110个重点督办提案。针对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民航业、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青少年网络安全立法、关注农村留守儿童等方面的提案,全国政协办公厅和提案委员会与提案者、承办单位联合组织视察、调研、办理协商会25次,共同推动提案的办理落实。同时,通过召开承办单位座谈会,以及邀请提案者走访承办单位、参加重点提案办理活动等方式,加强沟通,增进共识,推动形成广泛参与、联合办理、整体推进、协调配合的提案工作机制。
――加强和改进服务工作,努力发挥提案的优势和作用。通过邀请国家有关部委通报工作情况、发送提案征集信函和参考选题、召开党派提案工作座谈会、组织部分委员参观考察等方式,引导广大委员和各参加单位增强质量意识,及时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以及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交提案。对于提案中的重要意见和建议,通过《重要提案摘报》及时向中央和有关部门反映,全年共报送85期。同时,积极拓宽宣传渠道,通过加大在互联网上全文公开部分提案和办理复文力度,提案委员会负责同志与网民在线交流,编辑出版《把握人民的意愿――政协提案及办理复文选》(2010年卷)和《情系国计民生――政协提案的故事(丛书)》(第四辑)等方式,增进社会各界对提案工作的了解,使提案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三
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也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在新的一年里,要全面贯彻中共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把握国际国内形势的新变化新特点,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把关注民生、履职为民作为提案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高提案工作科学化水平,为“十二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做出积极贡献。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政协第六次提案工作座谈会精神和提案工作条例。适时举办研讨班、培训班,切实加强指导,推动学习贯彻会议精神活动的深入开展。组织好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活动,制定相应实施细则,推进提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信息化建设。
――注重发挥优势,狠抓提案质量。坚持把提高提案质量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充分发挥政协委员、党派、团体和专委会的优势,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民意,形成更多立意高、选题准、分析透、建议实的提案。进一步加强闭会期间的提案征集工作,增强提案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加大督办力度,增强办理实效。研究新形势下提案督办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丰富督办形式,完善督办机制,加大党派、团体、界别和专委会提案的督办力度,加强对反映问题复杂、办理难度较大提案的跟踪办理。推动承办单位突出办理重点,强化沟通协商,丰富办理形式,确保办理质量。
――创新工作方式,提高服务水平。拓宽征集提案线索的渠道,依托党派、团体和专委会探索开展界别提案工作的方式,改进办理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提案的办法。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逐步推动提案工作公开化,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各位委员:
第一条为发挥政协市区委员会(以下简称区政协)提案在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参照《政协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结合本区提案工作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区政协提案是区政协委员和参加区政协的党派、人民团体以及区政协专门委员会(以下统称提案者)向区政协全体会议或者常务委员会提出的、经提案审查委员会或提案委员会审查立案后由承办单位办理的书面意见和建议。它是区政协行使职能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政协委员和参加区政协的党派、人民团体以及区政协专门委员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实现祖国统一大业献计出力,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一种重要方式;是协助中共区委和区人民政府加强与各族各界人士的联系,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一条重要渠道。
第三条提案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广开言路,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维护安定团结服务,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和实现祖国统一大业服务,为把建设成现代化城乡一体的新城服务。
第四条提案工作应当注重提高提案质量、提案办理质量和提案工作机构的服务质量,讲求实际效果。
第二章提案委员会和提案审查委员会
第五条提案委员会是在区政协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领导下,负责提案工作的常设机构。提案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若干人组成,每届任期五年,成员的任命和调整,依据《政协市区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简则》的有关规定进行。
每届区政协第一次全体会议成立提案审查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若干人组成,成员从本届区政协委员中产生,由大会预备会议决定。提案审查委员会负责本次会议期间的提案审查立案,并向全体会议报告提案审查情况。
第六条提案委员会的职责:
一、制定提案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
二、组织和征集提案。
三、对提案进行审查立案,确定承办单位。
四、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协助、推动提案的办理和落实。
五、定期向区政协常务委员会议和主席会议报告工作。
六、对提案进行综合分析,反映重要信息。
七、组织提案工作的宣传报道。
八、加强与中共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以及各承办单位的配合,加强与政协委员、各派、有关人民团体的联系,加强与区政协其它专门委员会的协作,依靠各方力量,共同做好提案工作。
九、接受市政协对提案工作的指导,加强与本市各兄弟区县政协提案委员会的联系。
第七条对于本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有积极推进作用的优秀提案,提案委员会可报请主席会议审定,由区政协以适当方式给予表彰。对于办理提案有显著成绩的承办单位,提案委员会可报请主席会议审定,向区委、区政府提出表彰建议。
第八条提案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提案委员会全体会议一般每季度举行一次,必要时可以临时举行;主任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举行。
二、提案委员会每半年一次向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报告提案工作;日常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及时向主席会议报告或请示;每届期满要作出五年工作总结。
三、以提案委员会名义上报或发出的文件,须经提案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或主任会议讨论并由主任或副主任审定、签发。
第九条区政协办公室负责提案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在区政协全体会议期间,承担大会秘书处提案组的工作。
第三章提案的提出
第十条下列人员和单位均可提出提案:
一、区政协委员可以个人名义或联名方式提出提案;区政协全体会议期间可以小组或联组名义提出提案。
二、参加区政协的各派、人民团体可以本党派、团体(或联合)名义提出提案。
三、区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可以本专门委员会名义(或联合)提出提案。
四、在本区的全国政协委员、市政协委员,对本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可以提出提案,也可以与区政协委员联名提出。
第十一条提案的基本要求:
一、提案选题应围绕国家大政方针在本区的贯彻落实、涉及本区的有关爱国统一战线的重大问题、本区的重要事务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等方面提出。
二、提案内容应实事求是,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的建议。
三、提案应使用区政协统一印制的提案纸,做到一事一案,案由明确,简明扼要,字迹工整;委员联名提出的提案,发起人应作为第一提案人,签名列于首位;以党派、人民团体名义提出的提案,须有该组织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第十二条提案应当经常化,可以在区政协全体会议期间提出,也可以在闭会期间提出。
第四章提案的审查和处理
第十三条提案委员会或提案审查委员会应本着尊重和维护提案者的民利、保证提案质量的原则,对收到的提案进行审查。
经审查,凡对于符合本条例第三章规定的,予以立案,并通知提案者。
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立案: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国家明令禁止的;中共党员对党内有关组织、人事安排等方面有意见或者派成员反映本组织内部问题的;进入民事、刑事、行政诉讼以及仲裁程序的;属于学术研讨的;为本人或者亲属解决个人问题的;内容空泛、建议笼统的;不属于本区工作范围的。
第十四条经审查立案的提案,应根据提案内容和有关单位职责分工确定承办单位。凡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承办单位办理的,应确定主办单位和会办单位。对不予立案的提案,根据不同情况作适当处理,有的经向提案者说明情况并征得同意后,可转送有关部门研究、参考。
第十五条在区政协全体会议提案截止时间之前提出的提案,作为大会提案处理;截止时间以后的提案,作为平时提案处理。大会提案,经大会秘书处提案组提出初审意见,由提案委员会或提案审查委员会审定;平时提案,由提案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审定。党派、人民团体、区政协专门委员会的提案,由提案委员会会议审定。
提案审定时限一般为收到提案之日起的30天以内。
第十六条对于党派、人民团体、区政协专门委员会和委员的重要提案,提案委员会应当有选择地报送主席或分管副主席阅批后,转请中共区委、区人民政府有关领导阅示;对涉及全局问题的重大提案,可提请主席会议或常务委员会议审议通过后,以区政协建议案形式向有关方面提出。
第十七条提案经审查立案后应及时交办。全体会议期间的提案,通过召开承办单位会议集中承办;平时提案随时交办。
第五章提案的办理
第十八条提案的办理是指承办提案的中共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及区政府各部门、区政协办公室和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有关人民团体等,根据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规定办理提案,并对提案者的意见和建议作出答复。
一、承办单位应保证提案办理质量,在收到提案后两个月内对提案进行书面答复。如提案涉及问题复杂,办理难度较大,办复期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期一般不超过一个月。对提案的答复应按规定的格式行文,并加盖公章。对提案建议不予采纳的,要说明情况,解释清楚。办理复文直接寄送第一提案人,并抄送区政协提案委员会。政府部门承办的提案,办理复文同时抄送区政府办公室。
二、对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会同办理的提案,主办单位应主动协商,会办单位应积极配合,及时将会办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告主办单位,由主办单位统一答复提案人。
三、提案者可以通过提案委员会向承办单位了解提案办理情况,参与提案的落实。
四、承办单位应主动征询提案者对办理复文的意见,如提案者对办理结果不满意,提案委员会应建议承办单位重新研究,作进一步的答复。
五、办理党派、人民团体和区政协专门委员会提案,在书面答复前,应由单位领导征求提案者意见。
第十九条提案委员会可以采用协商座谈、实地考察、专题调研、走访承办单位、定期联络等方式,推动提案办理工作。对提案中当年不能解决的重要问题,要进行跟踪,了解进展情况。
第二十条对事关党和政府中心工作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要问题并且具有较强可行性的提案,提案委员会可进行重点督办,并以点带面,推动提案办理质量的不断提高。
第二十一条提案委员会可以建议主席、副主席对部分重要提案以适当方式推动办理。
第六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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