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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工作计划和思路怎么写啊三年级]五年级说明文范文

第三学段的小学语文教材中有不少说明性文章。如何基于第三学段学生的阅读能力,智慧挖掘这类教材的教学价值,确定合宜的教学目标,这是本文尝试解决的问题。

一、知“文路”——遵循说明性文章文体特点

说明性文章就是作者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读者介绍某一科学知识及其应用的文章,一般以通俗的形式说明它的形态、特征、性质、意义、成因及其功能和作用等。它的主要目的是让更多的人知道、了解和应用某项科学知识。《新型玻璃》一文即体现了这些特点。

从内容上看,课文介绍了“夹丝网防盗玻璃”“夹丝玻璃”“变色玻璃”“吸热玻璃”“吃音玻璃”这五种新型玻璃的特点和作用。

从形式上看,课文结构清晰,层次分明。前5个自然段依次介绍了五种新型玻璃,在介绍时都是先讲特点,再讲用途。段落之间过渡自然,富于变化。如,第2自然段用“另一种‘夹丝玻璃’不是用来防盗的”这句话来转折,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第6自然段总结全文。

从写作手法上看,作者用词准确,表达生动,分别运用了不同的说明方法,清楚地交代了这五种新型玻璃的特点与作用。如介绍“夹丝网防盗玻璃”时,作者举了窃贼划玻璃被抓的事例,自然地引出说明对象的特点是自动报警,作用是防盗。再如介绍“夹丝玻璃”的坚硬时,作者用了一个描写人物的词语——“安然无恙”,形象生动地写出了“夹丝玻璃”的特征。作者还把变色玻璃比作“自动窗帘”,把噪音比作来无影去无踪的“隐身人”。说到“吃音玻璃”时,作者又运用了拟人的手法,把它说成是“消除噪音的能手”,并通过具体例子和数字来说明,使人清楚明白,印象深刻。

阅读本文,就是要引领学生欣赏这些写作特点,感悟其精妙,学习作者准确用词、形象表达的写作方法。

二、循“编路”——把握课标要求、编者意图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对第三学段说明性文章的教学提出了这样的要求:“阅读说明性文章,能抓住要点,了解文章的基本说明方法。”而《新型玻璃》所在的第三单元“单元导语”对学习目标又作了这样的提示:“在生活中,我们常常会读到说明性文章。这些文章,不论是讲清楚植物的形态特征,还是说明白动物的生活习性,不论是介绍新产品的使用方法,还是解释自然现象的形成原因,都要使用一些说明的方法。学习本组的说明性文章,要抓住课文的要点,了解基本的说明方法,并试着加以运用。”从中,我们可以发现编者选编本组课文的意图是:

1.让学生通过各种方式,理清课文的主要内容。

2.通过反复读文,了解说明性文章写作的基本方法。

3.让学生尝试着将课文中的说明方法加以运用。

《新型玻璃》的“课后练习”将这些要求具体化了:“(1)默读课文,想一想课文介绍了几种新型玻璃,它们有什么特点和作用。小组合作设计一个表格,把它们的特点和作用填在表格里。(2)举例说一说,作者在介绍各种玻璃时运用了哪些说明方法。(3)请你试着做一回小发明家,把你想发明的玻璃用你喜欢的方式写出来。”

从这三道题中,我们可以提炼出本课的教学目标:

1.了解五种新型玻璃的特点和作用,自主设计表格进行梳理。

2.欣赏课文有特色的说明方法,体会其精妙并学习运用。

三、明“学路”——把握学生的学习起点

从认知心理学视角看,当新的经验改变了学习者现有的心理结构时,学习就发生了。为了让学生在课堂上真正地“学习”,教学目标必须确定在“新的经验”的范围,而且必须是能让学生现有的心理结构发生改变的“新的经验”。因此,在确定目标之前,应认真进行“学情摸底”,找准教学的起点,这是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促进学生发展的关键。

(一)根据课标、教材,确定逻辑起点,编写学案

通过分析文本特点,学习课标,解读教材,笔者将《新型玻璃》一课的教学目标确定如下:

1.通过自读课文,认识“嫌、恙”等5个生字,会写“盗、夹”等8个生字。借助词典、结合语境,理解“急促、报警、盗窃、藕断丝连”等词语。

2.通读全文,了解五种新型玻璃的特点和作用,自主设计表格进行梳理。

3.欣赏课文有特色的说明方法,体会其精妙并学习运用。

由此,笔者编写了这一课的学案。

(二)依托学案,了解实际起点,确定合适日标

笔者请全班35名学生自学课文20分钟,并完成学案的第1、2两题。下面是每一道题的答题情况及学情诊断。

【第1题】

说明:

(1)学生认为最难读、最难理解的词语是“藕断丝连”。

(2)通过自学,学生基本能理解的词语有“嫌疑”“盗窃”“安然无恙”这三个。

(3)很多学生对“分贝”一词的理解不到位,需要再进行讲解。

学情诊断:

五年级的学生已经能够借助工具书,凭借以往的生活经验或联系上下文理解部分词语的意思。所以,在确定本课字词教学目标时,像“嫌疑、安然无恙、急促、盗窃”等学生基本能理解正确的词语,教师不需要再讲解,只要求读正确即可;学生只知道“分贝”和声音有关,但由于平时没有接触过,所以不清楚这是一个声音单位,需要教师讲解;“藕断丝连”一词学生能通过查字典知道字面意思,但不会联系上下文理解实际意义,所以这个词可以引导学生结合课文中夹丝玻璃的实例去理解。

【第2题】

A.表格设计情况:

学情诊断:

从表格设计情况来看,五年级学生已经能自己设计表格,出现错误的两名同学是因为没有看清题意。教学中,教师只要稍作提醒即可。

说明:

(1)其中有3位学生错了两个,把“夹丝网防盗玻璃”写成了“报警玻璃”,把“变色玻璃”写成了“自动窗帘”。

(2)错一个的那位学生把“夹丝网防盗玻璃”漏写了。

学情诊断:

填写玻璃名称的难度不大,教师只需引导学生通过比较“夹丝网防盗玻璃”和“报警玻璃”以及“变色玻璃”和“自动窗帘”哪一个表述更为科学、准确,从而得出正确答案。

学情诊断:

大部分学生容易把特点和作用搞混或不会用自己的语言组织文字。如“变色玻璃”这一栏,学生在文中找不出合适的语言,不会区分特点和作用。另外,表格填写得不够简洁,十分哕唆,如“吸热玻璃”的特点,学生会把一长串的句子都抄下来,缺少抓关键词的能力。在教学中,教师应该把指导点落实在这里。

(三)课中观察,发现问题,随时调整目标

学案中的第3、4题是在课中达成前两个目标后完成的。因而,这两个目标的调整就放在了课内。这里,以第3题为例,谈如何在课中发现问题,调整目标。

第一步:让学生自己借助表格,尝试以某一种新型玻璃的口吻进行自我介绍。(教师巡视,发现问题)

第二步:小组合作,向其他组员介绍,组员间相互帮助学习。(教师巡视,继续发现问题)

第三步:小组推荐一名学生上台介绍,其他学生评价。

巡视时,发现学生在介绍时能说清五种玻璃的特点和作用,但表达时存在以下两个问题:一是人称的转换经常忘记。二是很少运用作者有特点的说明方法。

因此,在全班展示前,笔者要求学生着重从以下两点进行评价:

1.是否以“新型玻璃的口吻”进行自我介绍。

2.是否运用了举例子、打比方、列数字等文中所出现的说明方法。

通过这样的调整,这一环节的目标得到了较好的落实。

综上所述,笔者将《新型玻璃》的教学目标最终确定如下:

1.通过自读课文,认识“嫌、恙”等5个生字,会写“盗、夹”等8个生字,会读“嫌疑、藕断丝连”等词语。通过查找资料,理解“分贝”。联系上下文理解“藕断丝连”。

2.通读全文,了解五种新型玻璃的特点和作用,自主设计表格,用简洁、概括的语言进行梳理,重点指导“变色玻璃”“吸热玻璃”的特点和作用的概括。

一瞬间,有时很长很长,像一只蜗牛横渡大西洋。一瞬间,有时又很短很短,你不经意间随便的眨眨眼,一个瞬间又过了。今天早上,我们刚刚经过了一个漫长的一瞬间……

还记得上周五的运动会上说过,是今天发精神文明奖。我们的心情异常激动,要知道?老师曾经向我们许诺过:如果我们班上得了精神文明奖的话可以一天不做作业。这对我们来说是多么大的一笔精神财富啊!早上来到学校时,我和大家的心情一样,都是十五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的,心里没底儿。待升旗仪式结束后大队部的周辅导员发话了“……”我们的心理个个都悬着的。“一年级……”“二年级……”“……”周辅导员每说一个年级我就倒抽一口冷气。说到五年级的时候,我屏住呼吸,生怕有半点差错。当说到双语五年级六班时全班同学都欢呼了起来。而我没有,我在思考,在回忆。我在思考、回忆我们运动会时的努力——大家都争先恐后的往台上交鼓励同学的稿件,才换来了今天这来之不易的精神文明奖。那一瞬间,我脸上的气氛凝结了。

关键词:小学生;习惯;不良学习习惯

一、调查对象与工具

1.调查对象

本次调查是以J小学高年级三个班共154名学生为样本,共发放问卷154份,回收154份,回收率100%,有效问卷150份,有效率97.4%。有效样本中四年级53人,五年级50人,六年级47人。绝大部分学生来自城市家庭。

2.调查工具

本次调查采用自编《小学生课后学习习惯调查问卷(学生用)》,考虑到小学生的答题能力,设计的问题表述简单明了,较为容易理解,以便于回答。

3.调查内容

学生的作息习惯、做作业的习惯、课外阅读的习惯以及一些与课后学习有关的生活习惯。

二、结果分析

1.学生的作息习惯

从上表可以看出,在四、五、六三个年级中,作息习惯最差的是四年级的学生,只有不到一半的学生能够按时起床,小部分学生能按时作息,而经常不能按时起床和按时作息的学生占到了8%和17%,均高于五年级和六年级的学生。作息习惯较好的是五年级和六年级的学生,能按时起床的学生占到了68%和72%,能按时作息的学生占56%和53%,说明五年级和六年级学生的作息习惯没有明显的差异,均好于四年级的学生。

2.做作业的习惯

从学生做作业的时间段来看,三个年级并没有明显的差异,大部分都集中在晚饭前进行,说明很多小学生在下午放学后的这段时间做作业,并且在晚饭前就可以完成。另外,只有很少一部分学生会在晚饭后做作业,而拖到更晚的则几乎没有,说明高年级的小学生在作业时间段的安排这一方面的习惯比较规律并且具有较高的一致性。

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可以看出三个年级由低到高存在明显的差异。首先,四年级到六年级能够自己独立完成作业的人数比例为51%、70%和79%,是依次增加的;第二,四年级到六年级需要家长陪着做作业的人数比例为11%、4%、0%,是依次减少的。这说明随着年级的增加,学生独立做作业的能力在不断提高。

从上表可以看出,当学生在做作业的过程中遇到困难时,大部分都会先独立思考,然后在去问家长,但同时也可以发现,在遇到问题时能够独立思考的学生中,六年级的学生占的比例明显高于四年级和五年级的学生所占比例,说明六年级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较强。

作业做完后自己能够进行检查是一个好的学习习惯,从统计结果看,四年级的学生中检查作业的人数比例较少,学生做完作业不检查的比例由四年级到六年级依次递减。

从结果看,三个年级绝大多数学生都能够及时纠正作业中的错题,反映出高年级小学生基本上都具有较好的作业纠错能力。

3.课外阅读习惯

孩子们在已经完成作业后的课余时间里都会做哪些事情呢?从表中可以看到四年级和六年级有超过一半的同学会去看课外书,而五年级看课外书的同学更是达到了80%的比例。在调查中了解到孩子们看的课外书种类很多,有文学杂志、漫画、历史故事、幽默笑话、卡通动漫等等,可见这些小学生具有较广的阅读面。除了看课外书外,看电视、玩电脑游戏和睡觉的学生都很少,基本都选择了做其他事情,据了解,有参加兴趣班、外出散步、逛超市、打球等,由此可见,他们的课余生活还是比较丰富的。

4.与课后学习有关的生活习惯

四年级有6%的学生不能自己整理学习用具和书包,五年级有2%的学生不能自己整理学习用具和书包,六年级的学生全部都可以自己整理学习用具和书包,可以看出随着年级的增加,学生的生活独立也在逐渐增强。另外一个问题“你能将自己用过的东西放回原处吗?”也可以反映出小学生的生活独立性的情况。(见下表)

从调查结果中可以看出,五年级和六年级超过90%的学生是能够把用过的东西放回原处的,而四年级则有五分之一的学生不能将自己用过的东西放回原处。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也从侧面反映出了四年级学生的生活独立性不如五年级和六年级的学生。

结语:本次调查结果显示,随着年龄和知识的增长,小学生的学习习惯水平在总体呈上升的趋势,但是一些不良的学习习惯也影响着小学生的成长,应该引起教育主管部门、学校、老师、家长们进一步的重视,将小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始终贯穿于日常生活和学习过程之中。

参考文献:

[1]邹运玲.《小学生良好课后学习习惯的培养与管理》[J].《北方文学(中旬刊)》,2013(06).

中国封建么?

套用欧洲的史学范畴,把从秦到清这一段历史附会成封建社会,把官僚、士大夫附会成贵族统治阶级,这是几十年来中国知识界不容置疑的 定论。诸多对历史、现状和未来的讨论,都以这个定论为出发点。

在欧洲,贵族是中世纪的领主。领主受封采邑,采邑中的自然资源为领主所有,采邑中的人民为领主的奴仆、附庸。领主又效忠于君王。采 邑和封爵靠血缘世代相传,政治和经济上都有很大的独立性。这种以领主和采邑为主体的制度,欧洲史学称为 Feudalismus (由拉丁文的 Feudum ——采邑一词衍生而来)。武王革命,建立周朝,把国土分封给共同灭殷的诸侯、功臣和殷商的旧贵族,让他们世代相传,服事周 室。各国除去向周室纳贡,政治和经济基本上是独立的,甚至文字不同,车轨各异,度量衡和货币不相沟通。我们的史书把这段历史叫做封 建(夏、商两代或许也是这样,文献不足,不能臆断)。 Feudalismus 与此类似,因此把它翻译成“封建”,是很恰当的。

幽王被犬戎所杀,诸侯立平王,东迁洛阳,周朝的封建制就开始动摇了。先儒说:春秋五霸,一霸不如一霸。这是因为,越后来的霸主,就 越把自己势力的扩张放在藩屏、维护周室之上。到了战国时,大家干脆把日益衰弱的东周扔在一边,互相兼并征战,要一统天下了。所以, 在记载战国事迹的《国语》中,周仅仅是诸国之一。那时候的很多思想家,包括儒家的孟子,都在到处游说,鼓吹“王道”。天下统一,权 力集中,实在是大势所趋。秦灭六国,结束了封建制度,建立了中国特有的中央集权政治。《史记·秦始皇本记》详细记录了秦王自称皇帝, 和大臣议论,反对封建的过程。汉初的大功臣,都被封了王爵和国土。但很快,高祖就把他们一一消灭,而把国土改封给了自己的儿子们。 甚至与大臣誓约:非刘氏而王者,天下共诛之。后来,中央向各王国派驻傅(老师)和相(行政总管),教导诸王,主持行政,大大削弱了 他们的自主。景帝时,吴、楚七国叛乱失败,诸王彻底失去了对自己领地的政权,实际地位降为臣子。贾宜的《治安策》就是劝文帝压抑诸 王的名著。从此,中国的封建制度彻底结束,开始了延续两千年的中央集权政治,封土建国,血缘相传,世袭领地基本上消失。这样看来, 在中国,封建制度早在两千多年前就结束了,而贵族也随之消亡。“反封建”与“反贵族统治阶级”的口号,都是无的放矢。

但是,在欧洲文化中心论盛行的二十世纪,搬用欧洲的成论,比附、分析中国的历史、政治,这种方法在“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一直占据 统治地位。新文化运动的大师胡适提倡:“大胆假设、细心求证”,无数现代中国知识分子把它奉为座右铭。这样治学,把结论放在证据之 前,难免先入为主,曲解事实。很多人明明知道中国封建制度的始末,却依然契而不舍地在秦、汉以后的历史中,寻找封建制度的蛛丝马 迹。证据不足,就不惜把概念软化,把封建制度改成“封建社会”、“封建主义”,模糊它的定义,扩展它的外延,以寻求符合。靠了这样 牵强的推导,商、周是奴隶制度;秦、汉到明、清是封建制度;晚清才刚刚有了“资本主义的萌芽”。这个观念一直沿用到今天,一切对它 怀疑和批评的观点都淹没不张。

中国落后么?

既然,欧洲主要国家两、三百年前就已陆续进入资本社会,而中国还盘桓在封建社会,当然是落后了。把十八、十九世纪科学、技术、军 事、金融等方面与欧洲诸国的巨大差距,解释为整个文明的差距,中国“封建”,中国“落后”,成了“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的主旋律。

科学、技术,有先进与落后之分,不同的文化传统之间虽然存在着差异,却没有“先进”与“落后”的区别。但迷信历史决定论和社会进化 论的中国知识分子们,却不是这样看问题。一次交响音乐会后,一个北京大学的教授满怀感慨地对我说:“人家两百多年前的音乐就那么雄 壮,乐器就那么先进。咱们中国怎么就没有交响乐呢?落后啊!”首先,形式和风格不是判断音乐质量的标准,乐器制造技术更不说明文化 的“先进”与“落后”。十七世纪意大利艺人们制做的乐器,其音质饱满浏亮,富于特色,无与伦比。一只斯特拉迪瓦利琴,价值钜万,为 全世界的小提琴大师们所珍爱。很多人使用最先进的声学、材料学和计算机技术,企图仿其万一,都没有成功。交响乐的创作在海顿、贝多 芬、舒伯特的时代达到了高峰,以后渐渐萧条下来。这些当然是我们的名牌大学教授不能或不愿意知道的。迷信欧洲“先进”,诅骂中 国“落后”,“五·四”以来知识分子论断荒谬,大抵如此。

西方人讲现代政治,政、教分家是个大关键,因此,与鼓吹建立伊斯兰圣国的宗本主义发生冲突。在中国,三千年前周朝建立时,就开始明 确限制宗教对政治的影响。周朝的最高统治者自贬帝号,称为王。帝是天帝;王是人王。这恐怕是世界上第一个实行政教分离的政权。从此 以后,中国的政治哲学,特别是儒家、法家和道家等对政治影响深刻的流派所讨论的,几乎完全是人与人类社会的题目,是很彻底的人文主 义哲学。中国的官僚行政体系,经过两千多年的发展,高度成熟,高度实用,是诸多朝代长治久安、兴旺发达的重要基础。中国的仕进制 度,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建制最完善的,培养、选拔、任用平民成为政治人材的制度。假如说封建比较“落后”,中国的封建制度早在两 千年前就结束了。中国的佛学,精深博大,应该是思辨趣味最高的哲学之一(希腊文“哲学”的本义为“爱智慧”)。中国文人丰富、精致 的诗、词创作,是世界抒情文学中最杰出的部分。闭眼不看这些事实,一味人云亦云,自我否定,把传统中的一切,甚至很多不相干的东 西,如裹小脚、抽大烟、留辫子、穿长衫,一概当作落后、不开化的象征。然后,痛哭流涕,慷慨激昂,要“救亡”,实在是人不亡国国自 亡。

科学、技术等方面的落后,不说明整个文明、整个国家和整个社会全面落后。把中华民族的文化传统说得一无是处,远远落后于西洋,要彻 底决裂,脱胎换骨,是“五·四”人偏见。

中国有贵族阶级么?

“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流行的观点,把中国社会划分成统治与被统治、剥削与被剥削、压迫与被压迫的两个阶级。一切官僚、文人、士大 夫都是“高高在上”,不识耕种的贵族统治阶级;农民则是“劳动人民”,被统治的阶级;阶级之间的划分和矛盾极端深刻。

事实上,中国至晚在战国时,世袭贵族的制度就开始瓦解了。燕昭王筑黄金台招贤纳士,汉武帝下诏求茂才异等,乃至于隋唐以后的科举, 是中国官僚制度从荐贤、贡举到分科考官,逐渐成熟,逐渐制度化的主线。以唐朝的科举制度为例:所有官员和农民的子弟,只要出身清 白,没有犯过法,都有机会进国家和地方政府出钱开办的学校学习。玄宗开元、天宝年间,全国人口约八百多万户,而各中央、地方学校在 校学生总计约七万三千五百人。学成之后,依照品行的优劣,由邻里乡亲推荐,地方长官核实,就可以参加科举考试。而科举考试是获得作 官资格的最主要的途径。另外,还有约六万四千公共职员,也可以通过考核选拔,成为九品以上的正式官员(在唐朝叫做入流)。这些都明 确记载在史书中,不能有什么怀疑。二千多年来中国官僚政治的原则,从来是任人唯贤,而不是任人唯亲的!在中国,有贵人,而没有贵族 阶级;有穷人,而没有平民阶级,那种与欧洲封建时代类似的阶级划分和对立,早就绝迹了,官、包括大官的来源几乎全都是“劳动人 民”。

最近这两千年,中国的“穷人”与“贵人”之间的关系,远比我们所想象的亲密得多。欧阳修的《相州昼锦堂记》有一段精彩的开端:“仕 宦而至将相,富贵而归故乡。此人情之所荣,而今昔之所同也。盖士方穷时,困厄闾里,庸人孺子,皆得易而侮之。若季子不礼于其嫂,买 臣见弃于其妻。一旦高车驷马,旗旄导前,而骑卒拥后,夹道之人,相与骈肩累迹,瞻望咨嗟,而所谓庸夫愚妇者,奔走骇汗,羞愧俯伏, 以自悔罪于车尘马足之间。”对穷人与达官之间的关系,摹写、论述之确当,古今中外,无与伦比。欧阳修自己就是这样一个“穷人”出 身,而成了名满天下、身踞要职的人。他很小的时候,父亲就死了。母亲没有改嫁,而是带着年轻的欧阳修艰苦度日。欧阳修学写字,家里 买不起纸、笔,就在沙土上划。后来,欧阳修不仅作到参知政事(副总理)、枢密使(国防部长),而且成了一代文坛的领袖,开创了有文 人特色的宋朝诗、文和词的风格。“劳动人民”入仕作官,致仕(退休)之后,又回家去种地,这是绝大部分中国文人士大夫的履历。嫂子 不肯煮饭给他吃的苏秦,和被妻子唾骂出门的朱买臣,是两千年前的例子,而《红楼孟》中的贾雨村和《儒林外史》里的范进,是晚近的故 事。

“五·四”时的那些有良心、有正义感的知识分子们,把社会的不公平现象归纳起来,编出一部“中国阶级斗争史”的剧本,为的是给自己安 排一个英雄角色:挺身而出,以被统治、被剥削、被压迫的“劳动人民”的监护人自任,保卫他们的利益,捍卫他们的文化,抱怨他们的愚 昧,为他们启蒙。这种令人陶醉的自我升华是他们生存的意义和战斗的动力,是自我激励的心理疗法,而阶级对立的理论正是其中的兴奋 剂。为此,他们无视中国农民与士大夫的密切关系,无视社会道德共识的形成与发展,无视士大夫文化的来龙去脉,不惜删改事实,曲解历 史,拿来做行动的依据。我们把这种历史观叫做“平民主义”,这个“平民主义”至今毒害着众多善良的知识分子。

文言文、繁体字是贵族文化么?

几千年的传统文化是“五·四”人最大的敌人。他们不仅把《诗经》、汉赋、唐诗、宋词看成统治阶级的垄断文学;把社会的道德共识看成是 压迫人民的工具;甚至连语言、文字都被认为是专门用来愚弄、难为老百姓的。陈独秀提出要推倒“贵族文学”、“古典文学”和“山林文 学”;胡适把两千年的文学成就斥为“用死的语言做的死的文学”。

语言、文字是文学的载体。中国人读书学文。孔子说:“何莫学夫《诗》”,说:“不学《诗》,无以言”。学好了,入仕作官,富贵显 达。所以,与其它民族不同,中国古代的文学大家很多都是朝廷大臣。这是中国的制度对政治家的素养要求特高,鼓励天下人学习文化的结 果。并不是先有一个贵族阶级,然后才有贵族文化。更谈不到贵族阶级故意把语言、文字弄得艰涩难懂,把文化据为己有,垄断起来,不让 老百姓学习、创作。 文学是这些政治家的业余创作:他们得官在位,居庙堂之高,则或描写官宦生涯,或时而反映国家大事;去官归隐,处 江湖之远,则或抒发个人情感,或依然拳拳顾恋中央政治,忧国忧民。至于他们对市井田里的普通人的命运和日常生活描写不够,最多只能 算作不足,可以补充,不能一概“推倒”,是不言而喻的。

中国古代,有“文人的文学”和“非文人的文学”,却没有“贵族的文学”和“平民的文学”!话本和戏剧是非文人文学的两个重要组成部 分。而这些话本和戏剧的主要体裁,正是“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被病诟的“帝王将相”、“才子佳人”。这些作品中常常带着明确的道德 判断;含着做好事、受曲折,会有好报应的愿望,正是人民大众喜闻乐见的东西,古今中外,没有很大的差别。好莱乌那些顶叫座的片子, 无非如此。

城里说书,讲的是三国演义、封神榜,下边座无虚席,听众如醉如痴;乡下演戏,唱的是张生、莺莺、杜丽娘,农民拖家带口,骑驴撑船, 争着来看。“五·四”人以为这些都要不得。他们批判话本,写小说;鄙夷戏曲,编话剧。以为只有舶来的形式,老百姓才喜欢;非要讲破落 小人穷困潦倒的故事,老百姓才觉得有认同感。其实,哪个老百姓会自愿去同那些生活中失败的角色认同呢?分析心理中的阴暗面,把普通 人见不得人的东西拿来曝光,斥为“民族劣根性”,正是“精神贵族”们的爱好。偶尔在网上看到一个报导,说鲁迅成了现在学生的“公 敌”。大家一致认为他的东西难懂、偏激,遣词造句亦颇可非议,其中以“狂人日记”和“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为尤。鲁迅小说中的人物 虽然因为被放在中、小学课本里,成了人人必读的东西,而家喻户晓、妇孺皆知,但《伤逝》拍成电影,就是不叫座。假如有人鼓起勇气去 拍阿Q ,一定不如那些讲帝王将相、才子佳人,宣扬统治阶级糜烂生活,陈旧腐朽的“杨贵妃与唐明皇”、“还珠格格”、“杨家将”一类 受人欢迎。“五·四”知识分子以使命自任,强迫老百姓合上他们的口味,不合他们的口味,则或者是“歌颂统治阶级”,或者是“低级趣 味”。

深刻、揭露的文学不是不好,不是没有价值,只是不能神化,不能硬说老百姓喜欢,否则就是强奸民意了。

和而不同——自信与宽容

古人说:大道和而不同。所谓“和”,是了解世界的多样性,尊重不同的观念和行为,以自己的条件和经验为出发点,考查、借鉴他人的优 劣、得失,取长补短。这样,自身可以得到不断的充实、完善,又给予他人生存的空间,所以能够即自信,又宽容。所谓“同”,则是以为 世界上只有一个真理、一个规律、一个高尚的道德、一条正确的道路。于是,狂妄的人则将自己的一管之见强加于人;而自卑的人则放弃自 我,一味追求与众人相同。结果是:或者剥夺他人自立的权力,或者牺牲自己的优点与特长;或者刚愎自用,强暴专横,或者朝秦暮楚,随 波逐流。唯有见识广,阅世深,勤于思考的人,才能明白“和”的道理。而孤陋寡闻,愚钝懒惰的人,见到一样,尝到甜头,立即奉为至 宝,无暇旁顾。孔子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

“五五”普法工作是继“四五”普法工作后继续贯彻实施依法治国战略,继续提高公民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一项重要举措,它标志着我国法制建设事业又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五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我校党支部、校委会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精心规划、合理安排、做了大量工作,依法治校、依法执教工作取得了优异成绩,广大师生遵纪守法的意识得到了增强,依法行事的责任感得到了提高,学校各项工作都纳入了依法管理的轨道。现就我校近年来的普法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总体规划

我校是“三五”、“四五”普法先进单位,在“四五”普法工作任务完成后,我们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部署,于2006年成立了由党支部挂帅、校委会、年级组长、班主任、政治教师组成的“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五五”普法工作的实施,聘请乡派出所所长为法制副校长。领导小组成员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学校由一名副校长、负责抓“五五”普法工作的具体落实。学校后勤、治保股做好学校的安全防范工作。在学校普法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学校“五五”普法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每年有安排、有总结,各项普法活动有效开展。近年来,学校师生无一违纪、违法事件发生,发案率为0。黄、赌、毒等现象在学校无存身之地,有利地推动了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使依法治校、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著。

二、加强法律学习和宣传工作,增强师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

1、征订教材合理安排强化学习

在加强“五五”普法工作的领导和整体规划的基础上,为了满足教师的法律学习需求,学校先后为教师购买了《“五五普法”常用法律知识学习读本》、《“五五”普法青少年常用法律知识学习读本》,做到了教师人手一本,还购订了《普法宣传手册》等材料,方便了教师的法律学习,充实了法律知识的宣传内容。学校采用多种形式进行法律学习,学习别突出了法制理论和专业法规的学习。一方面利用每周一的例会、党支部会和年级组会议,集中选学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另一方面鼓励教师以自学为主,做好法律学习笔记,学校定期检查、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师德考核、公务员评优、晋级之中。通过每学期检查、验收,促进了每位教师学法的自觉性,每学年每位教师的法律学习笔记达3000字之多。通过学习强化了教师的法律观念,提高了教师依法执教的自觉性,彻底杜绝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师生之间建立了相互信任的新型师生关系。

2、多渠道宣传拓宽法律宣传学习的宽度和广度

在强化学法的前提下,加强了法律知识的宣传。学校的宣传橱窗,每期都有法律知识的宣传和违法、禁毒图片展。法治宣传栏内,定期都有新的法律知识宣传,各班的黑板报定期有法律知识的内容。政教处、年级组定期检查,作为班级考核、评优的主要条件。校团委还开展了“校园之声”广播宣传节目,利用课间操、课余时间向全校师生进行校园新闻广播和法律知识宣传。各类活动的开展,促进了学生文明习惯的养成,提高了全校师生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学考结合夯实学习内容

每学年在积极参加上级司法部门组织的法律知识考试外,学校还自己出卷,对全校师生进行法律知识的测试。对教师的学法、用法、法律考核成绩依次填入《干部学法用法登记卡》内。每学年都要对全体教师的学法、守法情况进行总结,每位教师先对自己学法、守法的体会进行总结,然后单位根据各教师遵纪守法和参加普法活动情况进行评定,做为教师学法、守法的考核材料,存入档内。

4、以案讲法提升普法工作深度

在加强全校师生学法、用法、守法的宣传教育的同时,我们每学期都要请上级司法部门和法制副校长来校进行以案说法的法制讲座、禁毒宣传和图片展,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教育效果。近年来,先后进行法律专题讲座多次。另外,针对礼和民族地区学生及家长对上学认识的不足情况,多次组织广大师生走向街头、集市,向广大群众宣传相关的法律知识,如《教师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宪法及相关法律》、《民商事法律制度》、《经济法律制度》、《刑事法律制度》等,教师还利用家访、家长会向广大家长进行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家长认识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也是每个家长应尽的责任,使部分想让孩子辍学经商、念经的家长打消了念头,支持并督促孩子积极上学,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为学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羸得了社会的支持。

【关键词】五读;教学;策略;研究

【中图分类号】G223.2 【文章标识码】A 【文章编号】1326-3587(2012)03-0094-03

一、“五读法”的提出

有人认为,英语重在“说”,数学重在“练”,而语文重在“读”,这是有一定道理的。读,在语文教学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它是理解课文内容的主要途经。叶圣陶先生说,学习语文不该只用心与眼来学习,必须在心与眼之外,加用口与耳才好。他还说,白话一样可以读,可以吟咏,吟咏的时候,对于讨究所得的不仅理智地了解,而且亲切地体会,不知不觉之间,内容与理法化为读者自己的东西了,这是最可贵的一种境界。课标也明确指出,语文课要加强朗读的训练,要让学生在读中感悟,在读中积累。

笔者在与香港的教师进行交流协作中,为了优化课堂阅读教学策略,促进学生综合能力提升,我们提出了语文教学“整体五读法”:初读、细读、精读、美读、熟读。后来我们做了一些调整,将“精读、美读”合为品读,在熟读之后添上了“延读”。成为现在的“整体五读法”即“初读、细读、品读、熟读、延读”。

二、“五读法”的理解

所谓“整体五读法”即“初读、细读、品读、熟读、延读”。

初读是朗读的初级阶段,目的在于初步激发学生兴趣,感知课文内容和重点,培养学生自学能力。同时让学生借助拼音自学生字词,运用“常用识字十五法”趣学生字,并且默读或出声地读出课文。

细读就是让学生仔细阅读课文,反复朗读咀嚼语言文字,理清文章思路,抓住重点,提出问题,体会其中的深层含义和思想感情。

品读是高层次的读,它是在理解文章的基础上,再深一步探索文章主旨,品评、欣赏作者用词造句,深篇布局、精妙之处,不但了解作者说什么,而且与作者的心情相契合。

熟读就是选取精彩片段或篇章进行背诵,“让书中的话好像都出自于自己的嘴巴”,烂熟于心。

延读就是读课外知识,是对课文的补充和拓展。

为了更加清晰明了,易于操作,我们将其用表格(如表1)的方式呈现出来,从“目标、内容、策略、形式,以及能力培养的侧重方面进行了细化和解读。

三、“五读法”的运用

如何让“五读法”走入我们的课堂,让它发挥应有的作用呢?我们以香港现代中国语文 四上(二 )《拔牙》为例,看看“五读法”在实际教学过程中的运用(见下表)。

四、“五读法”的深化

走过了第一阶段,大家都比较熟练地运用“五读法”的策略指导自己的教学行为,提升了课堂教学的效率,让学生有更多的收益。

在第二阶段,我们就可以针对“品读” 部分进行重点的研讨。研讨的核心问题就是:品什么?怎么品?解决了这两个问题,就能让阅读更有效,更有味。

(一)品什么?

先谈“品什么”?我们在“五读法”表格中是这样表述的:重点段落、关键语句、写作技巧。怎么确定这个“重点”,怎么寻找这个“关键”,当然这需要我们老师有一定的把握教材的能力。由于课堂教学的时间有限,因此我们要把握一个原则,不要面面俱到,要“一课一得”。这就需要我们教师在备课时,反复研读教材,研读学生,将文本的精彩之处与学生的学习之需统一起来研究,找到那个最合适的点。

香港小学课本中所选课文以记叙文为主,兼有部分说明文,从内容和写作形式上大致可分为如下几种:写人、记事、绘景、状物,从体材上还有戏剧、诗歌等。针对不同的题材、体材特点,教师给予不同角度的关注,从整体上把握教材内容,为找准读写结合训练点打好基础。

选好了文段,接下来就是要了解学生的学习差异,正确评估学生的整体程度。教学内容宜适度偏难,让学生稍作努力就能有所收获,给学生学习的成功感。如《静夜思》这首诗,低年级侧重于熟记背诵,对字词的理解;高年级则要引导学生了解文章中的修辞手法,想象诗中的意境,体会作者思乡之情。

(二)怎么品?

知道了“品”什么,接下来就是怎么“品”?要想品得好,就要问得巧。只有老师问得巧妙,才能引导学生读得有效,读得有味。怎样才是问得巧呢?第一,不能随意,要有目的性;第二,不能太浅显,要有启发性;第三,不能太深奥,要有参与性;第四,不能太局限,要有开放性。要做到这几点,我们就要掌握一些提问的技巧。这里,我根据学校老师们平时所备教案和课堂教学实践,归纳了一些提问的类型,大家可以做做参考。

(1)统领型。用一个问题统领全文,让学生在文章中去寻找答案,学会抓重点,掌握主要内容,这是一种语文能力的训练。如三年级《童话大师安徒生》可以先提问:“安徒生是个怎样的人?为什么?然后给学生一个句式:我认为安徒生是个 人,因为 。这一个问题,就能让学生学会抓主要事件反映人物特点的方法,学生通过“找”和“读”这些描写安徒生的语句,感受到安徒生爱幻想、有爱心的特点。

(2)对比型。在我们的教材中有很多带有对比性的文章。这一类课文,我们就可以采取用“对比性的提问”,引导学生去比较,去辨别,去感悟。从而让学生在比较中学习表达的方法,积累丰富的语言。如《方脸和圆脸》是人物性格的区别。教师可以请男同学读写老公公的语句,女同学读写老婆婆的语句。提问: 这里分别说了他们哪些方面不同?哪些方面相同呢?《树和喜鹊》是前后情形的对比。教师可以引导学生想一想,为什么树和喜鹊从前很孤单?后来很快乐?《曹冲称象》是官员与曹冲的表现的对比。可以让学生思考:官员们对于称大象的难题有甚么反应?相比起官员,你认为曹冲是个怎样的孩子?你会用甚么形容词来形容他?

(3)体验型。体验性提问,就是调动学生的生活体验,让他们设身处地去体会人物的情感,从而达到了解人物个性特点和感悟文章的主旨的目的。二年级《飘落的小树叶》,教学时,可以 请同学们跟着老师说的,做做这这些动作,体会一下小树叶的心情?老师说学生做:秋风轻轻地吹来,树儿舒服地伸展着手臂,(这里教师示范做几个动作)小树叶乘机跑了下来,他们沙沙沙地唱着歌,沿着台阶一级一级往下跳,哈哈哈地笑着,跳进小河里,快乐地向台阶说再见!请问,小树叶,你此时的心情怎么样?为什么?

(4)拓展型。在一些余味无穷的地方,给学生一个想象的空间,让他们们用童心、童趣、童声去创编,这样既是对文章内容的延伸,又能增强阅读的情趣性,丰富学生情感,提高他们的表达能力。如二年级《树和喜鹊》。小喜鹊安安静静地睡觉了,它梦见 。三年级 《小雨的悄悄话》。小朋友们想一想,小雨除了跟小树说春天的故事,还会跟谁说呢? 四年级《视力特工队》。如果你是其中一个同盟军,你会有什么功能?请自我介绍一下?

【 作 者】

【英文摘要】The system of conferring of aristocratic titles has been the area of the author.However,he has rarely touched the problem concerning the rights that accompanied a title due to the lack of related reference in historical literature.The bamboo document“二年律令”comes to provide us with some data,telling of the various political and economic privileges assigned to the receiver of an aristocratic title,and of a qing beside other such titles in the early years of the dynasty.

【 正 文】

《汉书·百官公卿表序》对秦王朝及西汉前期实行的赐爵制度的二十等爵的爵名与顺序有明确记载:“爵一级曰公士,二上造,三簪?,四不更,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十左庶长,十一右庶长,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十七驷车庶长,十庶长,十九关内侯,二十彻侯。皆秦制,以赏功劳。”对二十等爵的逐步形成过程以及秦和汉代赐爵制的异同与演变过程,笔者曾写过专文论述,详见《云梦秦简初探》的《从云梦秦简看秦的赐爵制度》及收入《秦汉史论集》中的《秦的赐爵制度试探》、《论汉代赐爵制度的历史演变》二文。但是,《汉书、百官公卿表序》并没有说汉代的被赐爵者有什么权益。因此,我们只能根据《汉书》的其他一些记载以及秦制与居延汉简等去推断汉代获爵者的一些权益。今张家山汉墓竹简的刊布(注: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竹简整理小组《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四七号墓)》,文物出版社,2001年。),为我们了解汉代的赐爵制度提供了一些新的史料,其中有助于我们了解下述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西汉前期还有“卿”这个爵名的残留,而且在二十等爵制的爵名之外;二是获爵者的权益表现是多方面的。

一 关于汉代赐爵制度中“卿”、“卿侯”爵名问题

刘邦在起义过程中曾利用当时流行的赐爵制度给周勃、樊哙、曹参、灌婴、夏侯婴、傅宽等人赐爵,先后使用了“国大夫”、“列大夫”、“五大夫”、“上闻”、“执帛”、“执?”、“封”、“重封”、“卿”、“列侯”等爵名。其中“上闻”爵,为魏文侯时的周爵名;“执帛”、“执?”,为战国时的楚国爵名;“国大夫”即二十等爵制中的第六级爵“官大夫”的别名;“列大夫”为二十等爵中的第七级爵“公大夫”之别名;“封”与“重封”的爵名来自何国不详,而“五大夫”明显来自二十等爵制爵名;惟有西汉出现的“卿”的爵名,史注家均未作出解释,我意以为“卿”的爵名源自商鞅的《商君书·境内篇》,是商鞅变法时曾经使用过的爵名。这就是说,刘邦借用赐爵制以鼓励将士时,既能借用楚国、魏国爵名及周爵名,自然也能借用二十等爵的爵名及已不为二十等爵制使用的商鞅时的爵名。总之,刘邦实行的赐爵制,在爵名上并未尽依秦制,使用了不少非秦王朝的爵名,可以说是爵名的大杂烩时期。直到汉五年(前202年)五月刘邦统一了全国以后,大行封赏诸将士及“从军归者”时,才实行统一于秦王朝制定的二十等爵制爵名与爵秩。故《汉书·百官公卿表序》中所载汉代赐爵制只有二十等爵的爵名与爵秩,而无其他爵名了。

然而,在《二年律令》中却多次出现了一个怪现象,即《二年律令》除了有二十等爵制的爵名、爵秩,还在二十等爵名、爵秩之外多次出现“卿”、“卿侯”的爵名,发人深思!

我们先看《二年律令》中的《户律》关于二十等爵制实名与爵秩的规定:“关内侯九十五顷,大庶长九十顷,驷车庶长八十八顷,大上造八十六顷,少上造八十四顷,右更八十二顷,中更八十(310号简)顷,左更七十八顷,右庶长七十六顷,左庶长七十四顷,五大夫廿五顷,公乘廿顷,公大夫九顷,官大夫七顷,大夫五顷,不更四顷(311号简),簪?三顷,上造二顷,公士一顷半顷,公卒、士五(伍)、庶人各一顷,司寇、隐官各五十亩。不幸死者,令其后先(312号简)择田,乃行其余。它子男欲为户,以为其田予之。其已前为户而毋田宅,田宅不盈,得以盈。宅不比,不得。”(313号简)这里是《户律》关于给有爵者按爵位高低和给无爵者与一般庶民乃至较轻的社会罪犯受田和立户的规定。从这里可以清楚地看出当时实行的爵制,确是秦的二十等爵制,从低爵到高爵的爵名与爵秩分别为:一级公士、二级上造、三级簪?、四级不更、五级大夫、六级官大夫、七级公大夫、八级公乘、九级五大夫、十级左庶长、十一级右庶长、十二级左更、十三级中更、十四有右更、十五级少上造、十六级大上造、十七级驷车庶长、十八级大庶长、十九级关内侯,二十级列侯(原曰“彻侯”,后因避汉武帝名讳改)。这同《汉书·百官公卿表序》所云完全一致。

另外,在《二年律令》的《户律》关于给有爵者按爵位高低和无爵者与一般庶民乃至较轻罪犯授予住宅地及立户的规定中(见314~316号简)所载二十等爵的爵名、爵秩,也与此完全一致,只多“宅之大方三十步。彻侯受百五宅”句。由此可见,前一条《户律》也应有“彻侯受田百顷”句,疑简文误脱。

紧接着《户律》上一条简文又云:“卿以上所自田户田,不租,不出顷刍?。”(317号简)《传食律》还规定官吏及有爵者享受传食的标准时说:“卿以上比千石,五大夫以下到官大夫比五百石,大夫以下比二百石。”《田律》又云:“卿以下五月出户赋十六钱,十月出刍一石,足其县用。余以入顷刍律入钱。”(255号简)

这里“卿以上所自田户田,不租”和“不出顷刍?”,显然是关于给有“卿以上”爵位的人以不出田租和不出刍?税的优惠。所谓“不出顷刍?”,因为《二年律令》中的《田律》有:“入顷刍?,顷入刍三石……?皆二石”的律文。且《二年律令》诸律文中,多有“大夫以上”、“不更以上”的提法,因疑这里“卿以上”的说法,也与此同。如此,则“卿”也是赐爵制的爵名之一,而且在二十等爵制的爵名之外。“卿以下”也同“卿以上”的提法一样。至于“卿以下”的获爵者,为什么要“十月户出刍一石”,已在《论西汉前期刍、?税制度的变化发展》及《关于汉代有“户赋”、“质钱”及各种矿产税的新证》二文中述及,此不赘。

又《二年律令》的《置后律》简文云:“彻侯后子为彻侯,其毋嫡子,以孺子子。关内侯后子为关内侯,卿侯后子为公乘,五大夫后子为五大夫。”(367号简)这里的“卿侯”,应当就是前一简所说的“卿”,其等级似在“关内侯”之下与“五大夫”之上。如此,则“卿”或“卿侯”,确是当时的爵名之一。其可疑之处在于“卿侯”的等级既在“五大夫”之上,何以置后时“五大夫”之子可以为“五大夫”,而“卿侯”之子只能为“公乘”呢?笔者认为大约是“卿”这个爵等,正在淡化,而且有可能是昔日遗留下来的,不是汉政权所授的爵等。正因为如此,“卿”与“卿侯”在二十等爵中没有位置。因此,这一现象很值得我们重视。因为这是现存汉代史籍中所没有的,故也是笔者前此研究秦汉赐爵制时所不曾论及的,故特书之于此,以醒目焉。同时以之解释为什么“卿以上”爵位获得者有“自由”的缘由。

二 关于西汉前期获爵者的权益问题

根据张家山汉墓竹简中的《二年律令》,可知西汉前期获爵者的权益至少有如下一些方面。

第一,经济方面的权益。有多种表现。

1.“卿以上”爵位获得者,可以拥有“户田”,而且“户田”可以不出田租和不缴纳刍、?税。

前引《二年律令》中的《户律》规定:“卿以上所自田户田,不租,不出顷刍、?”(317号简)。前已考明“卿”是秦代遗留下来的爵名,在汉高祖五年五月采取“复故爵田宅”的措施以后,自然把不属于二十等爵制中爵名“卿”也保留下来了。由于“卿”这种爵位的获得是原来秦时的老授田宅者,在西汉高祖五年的大举授田宅过程中,他们不曾重新授田宅,故有“自田”之名。这里的“自田”一词,很难解释。简文整理者也未加以注释,我想可能是由于他们授田已久,而且经过了秦末“自实田”的田地,故曰“自田”,即带有私有土地性质的田。为了承认秦的赐爵的合法性和尊重原来的老获爵者,就给予他们以“自田户田”、“不租”和“不出顷刍?”的优待。又据《置后律》的367号简所云,得知“卿”又称为“卿侯”,其等级在“五大夫”之上。既然“卿以上”的爵位获得的“户田”可以“不租”和“不出顷刍?”,则第九级爵以上的“左庶长”、“右庶长”、“左庶更”、“中更”、“右更”、“少上造”、“大上造”及驷车庶长、大庶长、“关内侯”与“彻侯”的“户田”都应当可以“不租”和“不出顷刍?”。故曰“卿以上”爵位拥有者,享有“户田”不租和不输刍“?”的特权。

至于《田律》规定:“卿以下,五月户出赋十六钱,十月户出刍一石,足其县用。余以入顷刍律入钱。”(255号简)这是“卿以下”爵位拥有者可以按户征收刍税的减轻租赋措施(注:高敏《关于汉代有“户赋”、“质钱”及各种矿产税的新证》。)。

2.授田宅时可按爵位高低等级获得较庶民多得多的土地与住宅地。据《户律》310号简到313号简所载的按二十等爵分别授田100顷到1顷半的规定,314号简到316号简所载的按二十等爵分别授住宅地105宅到1宅半宅的规定,表明爵位越高,获得的田地与宅地的数量就越多,故爵位高低是获得土地与住宅地多少的依据,也是其爵位的经济价值表现之所在。

3.爵位可以出卖,卖价每级1万钱。

《二年律令》中的《爵律》规定:“诸当赐受爵,而不当[原字扌加卉下加禾](拜)爵者,级予万钱。”(393号简)。

又《二年律令》中的《捕律》规定:“捕以诸侯来为间者一人,[原字扌加卉下加禾](拜)爵一级,有(又)购二万钱。不当[原字扌加卉下加禾](拜)爵者,级赐万钱,月(又)行其购。”(151号简)从这条律文也可明白,每级爵价值1万钱。

什么是“当赐受爵而不当拜爵者”,《爵律》第392号简规定:“当[原字扌加卉下加禾](拜)爵及赐,未[原字扌加卉下加禾](拜)而有罪耐者,勿[原字扌加卉下加禾](拜)赐。”意即按照条件应当赐爵者,而有耐罪的人,不能拜爵。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给应拜爵者以钱财以代之,每级给钱1万。由此可见,当有爵者出卖自己的爵级时,至少也应是每级1万钱。据文献记载,小农之获爵者,当饥荒时可以出卖其爵级,则卖爵之获利者多为小农,至于高爵获得者是否可以出卖其爵位,则未见记载。

4.有爵者在享受传食时有所优惠。

《二年律令》中《传食律》规定:“使非吏,食从者,卿以上比千石,五大夫以下到官大夫比五百石,大夫以下比二百石。”(236号简)在这条律文前,是讲的各级官吏出差时享用传食的标准及食从者的人数,从这句开始才是讲“使非吏”的有爵者公差时享食传食标准及食从者的数量,且可区分为三个等级:卿以上同千石的官吏一样,“五大夫”到“官大夫”同五百石的官吏一样,“大夫”以下同百石官吏相同。总之,都享有传食及食从者的经济实惠。

5.有爵“大夫”以上者,有每月有[原字弧下加米下加言]米一石的优惠。

从《二年律令》的《傅传》规定:“大夫以上年九十,不更九十一,簪?九十二,上造九十三,公士九十四,士五(伍)九十五以上者,[原字弧下加米下加言]米月一石。”(354号简)凡拥有低级爵位的人,符合上述年龄者,即可以每月禀食[原字弧下加米下加言]米一石。

第二,在政治特权方面,其表现也是多方面的。

1.当有爵者犯罪时,可以用爵减免其刑罚,即有爵者享有一定减免刑罚的政治特权。《二年律令》中的《具律》规定:“上造、上造妻以上,及内公孙、外公孙、内公耳玄孙有罪,其当刑及当为城旦舂者,耐以为鬼薪白粲。”(82号简)《具律》又规定:“公士、公士妻及行年七十以上,若年不及十七岁,有罪当刑者,皆免之。”(83号简)《具律》还规定:“吕宣王内孙、外孙、内耳孙玄孙、诸侯王子、内孙有罪,如上造、上造妻以上。”(85号简)这里的几条法律律文,都是关于有爵者的妻子及内孙、外孙等在犯罪时的减刑规定,足以确证有爵“公士”以上者有罪时就可以享有一定的减免刑罚的特权,爵级越高减免刑罚的度可以更高。

2.有爵者依其爵等不同有不同老免年龄标准,即有爵者可以享有缩短役期的特权。《二年律令》中的《傅律》规定:“大夫以上年五十八,不更六十二、簪?六十三、上造六十四、公士六十五,公卒以下六十六,皆为老免。”(356号简)《傅律》又规定“不更年五十八、簪?五十九、上造六十、公士六十一、公卒、士五(伍)六十二,皆为?老。”(357号简)这里《傅律》规定的老免年龄,同《汉书旧仪》所云:“年五十六免;无爵为士伍,六十乃免老”的话虽然不同,但老免与半老免的年龄,有爵者均低于无爵者的事实,可以确证有爵者享有缩短服役年限的特权。

3.有爵者有较早获得官府授杖的特权。《二年律令》中的《傅律》规定:“大夫以上年七十,不更七十一,簪?七十二,上造七十三,公士七十四,公卒、士五(伍)七十五,皆受杖。”(355号简)所谓“受杖”,就是由官府给年长者给于鸠头手杖,以表示对老人的尊重,同时也是一种表示身份的标识物。这在已经出土的汉简中已多次出现王杖简,就是这种由“受杖”而来的尊宠物。这里规定有爵一级以上者较无爵者提早一年授杖,而且每高一级爵均提早一年,于是使得有爵者可以按爵位高低提前受到官府尊宠。

4.有爵者其嫡子可以继承其爵位或授予低于封爵的爵位,即有爵者享有其使政治特权世袭化的特权。《二年律令》的《置后律》规定:“疾死置后者,彻侯后子为彻侯,其毋?(嫡)子,以孺子子。关内侯后子为关内侯,卿侯后子为公乘,五大夫后子为五大夫,公乘后子为官(367号简)大夫,公大夫后子为大夫,官大夫后子为不更,大夫后子为簪?,不更后子为上造,簪?后子为公士,其毋?(嫡)子,以下妻子、偏妻子。”(368号简)凡疾病死的高爵获得者,彻侯有以嫡子、孺子为彻侯继承人的特权;关内侯具有以嫡子为关内侯的特权;卿侯的后子只能为公乘,比其赐爵要低二级;五大夫之后子为五大夫;自公乘起其后子均较赐爵二级,除上造、公士之爵位不能由其后子继承外,其余均可以由其嫡子继承,其政治特权世袭化的倾向十分明显。

5.有爵者除嫡长子之外的诸子,也部分享有继承爵位及为官的特权。《二年律令》中的《傅律》规定:“不为后而傅者,关内侯子二人为不更,它子为簪?;卿子二人为不更,它子为上造;五大夫子二人为簪?,它子为上造;公乘、公大夫子二人为上造,它子为公士;官大夫及大夫子为公士;不更至上造子为公卒。(360号简)当士(仕)为上造以上者,以?(嫡)子;毋?(嫡)子,以偏妻子、孽子,皆先以长者。若次其父所,所以未傅,须其傅,各以其傅时父定爵士(仕)之。父前死者,以其时爵。当为父爵后而傅者,士(仕)之如不为后者。”(362号简)这条法律条文十分宝贵,它不仅说明诸有爵者除嫡长子可以继承爵位外,还有二子及多子可以继承其他爵位,从高爵关内侯直到官大夫之子均有此特权,而且说明高爵者之子,在继承其父爵位以后,有为官的权利,即秦时爵与官的合一的状况还在继续实行。《二年律令》止于吕后二年,则至少在此年之前,仍实行官爵合一的制度。更为重要的,在于这一律文还说明傅籍与为后继承其父爵位的联系。

6.有爵者享有免除徭役的特权。《二年律令》中的《徭律》规定:“发传送,县官车牛不足,令大夫以下有訾(赀)者,以赀共出车牛及益,令其毋赀者与其出牛食、约、载具。吏及宦皇帝者不(411号简)与给传送。事委输,传送重车重负日行五十里,空车七十里,徙行八十里。免老、小未傅者、女子及诸有除者,县道勿(412号简)敢徭使。节(即)载粟,乃发公大夫以下子,未傅年十五以上者。补缮邑,除道桥,穿波(陂)池,治沟渠,堑奴苑;自公大夫以下(413号简),勿以为徭。”(414号简)此条以“自公大夫以下,勿以为徭”,整理者认为“下”字疑为“上”字之误,我意以为未必如此,因为上文所言“令大夫以下有赀者,以赀共出车牛及益”,仅指的是大夫以下的有赀者,而且所出仅限于车牛,又是在“县官车牛不足”的情况采取的特殊措施,下文所说“即载粟乃发公大夫以下子”,则明确是指公大夫之子而非公大夫本人,则“勿以为徭”者应当为“公大夫以下”者。因为五大夫以上高爵之不服徭役是公认的事实。

对此,校长室带领政教处、大队部和班主任开展走访调研、个别谈心和案例分析等活动。大家一致认为:出现这些现象的原因在于“三个缺少”:即班级缺少常态教育,学校缺少典型引领,家长缺少密切关注。经过反复思考、商讨,学校举一反三,以加强学生感恩教育、勤俭教育为主线,结合学生文明素养、体素质和学业成绩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决定在全体学生中大力开展“五星一兵”评比表彰活动,以此为抓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首先,设计好“五星一兵”评比条件

1.孝敬之星。由家长推荐,以事迹材料形式上报大队部。推评条件:

(1)体贴家长的甘苦,心疼家长;

(2)不提无理要求,能够为家长分忧解愁;

(3)心中想着家长,经常与家长说话,经常想着家长的吃、穿、用。

2.勤俭之星。由家长推荐,以事迹材料形式上报大队部。推评条件:

(1)不刻意攀比他人、挑吃拣穿;

(2)不乱花零钱;

(3)不浪费一粒米、一度电、一滴水。

3.文明之星。由班级推荐。班主任每月组织一次“文明之星”评比活动,学期末进行总评。推评条件:

(1)使用文明语言,有礼貌与老师、长辈和同学交流;

(2)一言一行都十分规范、得体,深得师生的爱戴;

(3)各方面表现和学习精神都走在前列。

4.劳动之星。由班级推荐,推评条件:在劳动、安全、卫生各方面工作中,从我做起,从小事抓起,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

5.才艺之星。由大队部推荐,推评条件:在音乐、体育、美术、写字等方面有专长,经常参加校级以上活动并且获奖。

6.学习标兵。由教导处推荐,推评条件:一二年级学生以语文、数学双科学业总成绩、三四五六年级学生以语文、数学、外语、科学、思品五科学业总成绩为评比参数,按照一定的比例,推选“学习标兵”。

其次,组织好推评“五星一兵”人选

1.宣传发动,造成声势。首先要让学生了解“五星一兵”的评比条件和要求;其次发出“致家长一封信”,广泛宣传“五星一兵”的正能量。

2.明确责任,分工把关。家长负责推评“孝敬之星”、“勤俭之星”;班级负责推评“文明之星”、“劳动之星”;政教处和教导处分别负责推评“才艺之星”、“学习标兵”。

3.逐层申报、组织颁奖。按照学生家长推荐、班级评议通过、学校召开大会的程序,举行颁奖典礼,全体学生、全体家长、全体教师参加大会。“五星一兵”学生登台领奖,台上台下响起一片热烈的掌声。

第三,放大好“五星一兵”教育效应

从2014年4月起,三年来,我校以学期为单位,每学期举行一次“五星一兵”表彰颁奖大会。在每次“五星一兵”表彰大会上,都会出现三个“特写镜头”:

①荣获“五星一兵”的学生个个眉开眼笑、情绪激昂,迸发出强劲的正能量;

②许多没有上台领奖的学生露出羡慕、惭愧的表情,有的还低头沉闷;

③一部分没有登台领奖的学生家长,有些坐立不安,还有个别家长提前离开了会场。

皂河中心小学“五星一兵”评比表彰活动,在全体学生和家长中产生了很好的正面影响,受到全社会的高度关注。不少家长说:学校开展评选“孝敬之星”、“勤俭之星”太对题了,现在的孩子能够体贴父母辛苦的太少,要孩子做事、做活更是没有,这种状况长此下去,无法培养出“壮苗”;皂河中心小学抓住这方面大做文章,必将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增加新的动力。

 

二是要有相应的数据.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论文中的实验往往是一种为说明问题而专门设计的实验.实验的设计是非常重要的.要说明某一因素的作用,就要设法将它孤立起来.我曾连续审了四篇关于构建机器人仿真球队的论文.论文服务这四篇论文除了叙述性的内容偏多以外,写得还是不错的.文章的内容涉及个人技巧,决策机制及整体协调,并不重复.而且,球队两次参加了机器人足球世界杯仿真组的比赛,都取得亚军的好成绩.这就是说,在构建球队时代所采取的技术措施还是有成效的.但是,这四篇文章都用参赛对阵的得分来说明技术措施的有效性,这是不合适的.因为,足球赛.五年级科技小制作,要实用,寒假作业,详细点,谁知道科技论文管理系统在哪里可以下载?五年级的寒假作业,会的进来!快快快!五年级寒假作业解题,快快快!谁知道怎样写科技小论文?急需

中学生政治论文

提供论文服务时论文署名应征得本人同意。学术指导人根据实际情况既可以列为论文作者,也可以一般致谢。行政领导人一般不署名。(三)论文引言是论文引人入胜之言,很重要,要写好。一段好的论文引言常能使读者明白你这份工作的发展历程和在这一研究方向中的位置。要写出论文立题依据、基础、背景、研究目的。要复习必要的文献、写明问题的发展。文字要简练。(四)论文材料和方法按规定如实写出实验对象、器材、动物和试剂及其规格,写出实验方法、指标、判断标准等,写出实验设计、分组、统计方法等。这些按杂志对论文投稿规定办即可。(五)论文实验结果应高度归纳,精.湖州第十二届中学生政治论文中学生政治论文(生命的意义)我是兴化的初三学生,2009年得了全市中学生政治小论文一等奖中学生政治小论文《党在我心中》中学生政治小论文(早恋)跟中学生有点关联的政治论文2000字左右最好原创通过信息发给我好的话会给.

舟山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冯国海

没有规划权哪来的批准权

我认为乡镇一级人民政府没有规划权,因而根本不存在乡镇人代会需要审查批准乡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地方组织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它们执行情况的报告”,第九条第四款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这里,地方组织法没有赋予乡镇人大审查批准乡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职权,根本原因是乡镇一级政府没有规划的权力。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3号)规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行政层级分为国家级规划、省(区、市)级规划、市县级规划。并没有提到乡镇规划。可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应该是县级及县级以上政府的事。事实上,县级人民政府在编制五年发展规划草案时,都事先征求了所属各部门和各乡镇的意见,基本上涵盖了乡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内容,因而乡镇无需单独制定五年发展规划。

乡镇可以有建设发展计划。地方组织法第九条第三款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行使“根据国家计划,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文化事业和公共事业的建设计划”。这里所指的计划是“根据国家计划”制定,不是由乡镇自行单独制定。如果乡镇各自为政制定发展计划甚至长远规划,那么整个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岂不被分割得四分五裂?而且计划不是规划,计划可以随时调整,而规划则相对稳定。

贵州省德江县人大常委会 黎启海

乡镇人大只需审查决定建设计划

笔者认为,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精神,乡镇人大只需审查决定乡镇经济、文化事业和公共事业建设计划以及乡镇民政工作实施计划。乡镇人大无需审查批准乡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全国性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区域性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须由本级人民政府(包括国务院)编制计划草案,提请同级人大会议审查和批准。在本级人大(包括全国人大)会议闭会期间,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必须作部分调整的,须由本级人民政府提请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调整方案。然而,乡镇是我国行政区划的最小单位,一般县级人民政府在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时,都事先征求了乡镇的意见,乡镇无需制定包括五年规划在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且,乡镇人大的法定职权与县级以上各级人大的法定职权有所不同,乡镇人大审查批准包括五年规划在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缺乏法律支撑;乡镇人大不设立常委会,审查批准包括五年规划在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调整方案同样缺乏法律支撑。

地方组织法规定:乡镇人大根据国家计划,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文化事业和公共事业的建设计划,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工作的实施计划;乡镇人民政府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由此,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编制乡镇经济、文化事业和公共事业的建设计划草案,并提请乡镇人大会议审查决定;编制乡镇民政工作实施计划草案,并提请乡镇人大会议审查决定。据媒体报道,2012年3月16日至17日,江苏省大丰市万盈镇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2012—2016 年万盈镇经济、文化事业和公共事业的建设计划报告》。这一做法,与一些地方乡镇人大审查批准五年规划的较多数做法相比,应当说是乡镇人大依法履职的一个典范。

安徽省芜湖市三山区人大常委会 滕修福

乡镇人大审查批准五年规划于法有据

笔者认为,乡镇人代会审查批准乡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或五年规划,于法有据。

咬文嚼字地说,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有明确的法律表述,而在乡镇人大的法定职权中不能直接找到;但类似的表述还是有的,地方组织法第九条规定:“根据国家计划,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文化事业和公共事业的建设计划”以及“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工作的实施计划”。这里的“经济、文化事业和公共事业”、“民政工作”等无疑包含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之中。

“规划”是比较全面的长远的发展计划,如“十年规划”、“五年规划”之类的。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前10个五年称之为“五年计划”,到2006年才称之为“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因此,从2011年开始的地方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其实就是过去所说的未来五年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地方组织法未见“规划”一词,究其原因,地方组织法从1979年制定到2004年第四次修正,那时候只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计划,还没有“五年规划”一说。现在我们所说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在2004年之前就是称之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计划”。既然乡镇人大决定(审查批准)单项或年度相关计划有法可依,那么决定长远计划(规划)也是于法有据,只不过规划比计划更长远更全面而已。

开化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陈宏卫

乡镇人大批准发展规划是现实需要

笔者认为,乡镇人大对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草案的审查虽无法律的明文规定,但从当前社会发展现实来看却十分需要。

其一,全县范围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或年度计划草案虽已涵盖乡镇内容,实际上由于强镇扩权和城镇化的深入,每个乡镇的发展都有其特殊性,乡镇人大把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或计划草案列入人代会审查也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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