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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20年 工 作 总 结
南湖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陈利君
2018年,我在秀洲区检察院工作,任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四级高级检察官,分管公诉部(含未成年人检察)、检务保障部(含司法警察和检察技术);2019年交流到南湖区检察院工作,任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四级高级检察官,分管第四检察部(民事检察)、第五检察部(行政与公益诉讼检察)、第六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和办公室(含检务保障和司法警察)。2018年度,获秀洲区“最美家庭”和嘉兴市“五好家庭”荣誉称号,2020年12月,被嘉兴市文明委推荐为浙江省“文明家庭”候选名单(12月24日省文明委已公示结束)。 三年来,在检察长和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积极依靠部门负责人和全体干警职工的支持,认真履行分管检察长工作职责,坚持统筹兼顾,注重内部挖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履行职责情况
(一)2018年度,秀洲区履职情况
1、公诉(未检)工作:积极应对司法改革和办案压力不断加大带来的挑战和困难,始终把打击犯罪、维护稳定作为工作之重。2018年度,公诉部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902件1362人;全年共审结案件866件1288人;已结案件中提起公诉 683件996人,出庭支持公诉692件。一是在办案中,坚持案件质量第一的要求,严格把好案件质量关,无无罪和撤回案件;侦查监督、审判监督成效明显,抗诉、纠违等主要业务数据全市领先。二是“悦然花开”未检品牌建设有声有色,未检工作室投入使用,全市首家“重筑爱的港湾”亲职教育项目启动;全市首家“智慧未检系统”正式上线,开启在线帮教监督新模式。三是牵头策划、组织开展服务非公“三*四”主题日活动和未检主题开放日活动,成立了全市首家检商服务工作站,获得时任区长吴燕的批示。四是监察委调查职务犯罪案件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机制进一步规范化、常态化,共受理8件8人,均提前介入并提出补证意见,确保了办案质量。五是年青干警培养工作稳步推进,公诉人才队伍梯队建设成果喜人。3名年青干警获全市优秀公诉人称号;1名干警获全省未检业务能手称号;1名干警代表嘉兴参加了省电视台“检察官辩法”节目录制。六是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动落实“四类人员”出庭作证制度;积极探索庭审多媒体示证模式,将静态化的卷宗证据转变成可视化的庭审实证,提高庭审效果;充分发挥公检法联席会议沟通与协调的平台作用,构建新型“侦诉判”关系;多次提前介入中佳易购非法集资案和海外医疗美容诈骗案等社会影响大、办理难度大的涉众型案件。
2、检务保障工作:强保障、重服务、求规范,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物业管理、车辆管理、内部控制、安全防范、服装、会务和接待等各项工作井井有条。完成了电子卷宗服务外包采购工作,进一步规范项目招投标,完成了检委会会议室装修工程建设和大楼内外墙涂料翻修工程及大楼围墙翻修工程建设。完成司法办案工作区改造和检察安防信息化系统等多项信息化建设。警务工作积极探索转型发展新路径,认真做好远程提审提押犯罪嫌疑人工作,职务犯罪案件嫌疑人解押工作,协助业务部门调查取证工作。
(二)2019-2020年度,南湖区履职情况
1、民事检察工作,突出工作重点,抗诉案件质量和查处审判人员违法行为取得重要成果,提起抗诉4件,已改判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均已启动再审程序;移送上级院4件,已被采纳3件,均已发出再审检察建议;移送其他院1件,已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发出检察建议18件,执行程序违法行为监督,发出检察建议4件,均收到法院回复采纳。
2、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工作,积极稳妥开展行政检察工作,办理非诉执行监督案件25件,行政诉讼违法行为监督案件4件;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10件,其中化解于行政复议阶段8件,行政诉讼阶段2件。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提起民事公益诉讼5件,行政公益诉讼131件,覆盖四大领域,探索办理等外领域案件6件,有力地促进了生态环境治理、食品药品安全、国有有土地出让和国有财产保护工作。特别是办理了嘉兴市2019南-028号土地违法开发案这一特大案件,收回土地出让金2.45亿元,在依法有效维护国家利益的同时,延伸检察职能,以法律服务促进依法经营,保障了企业健康稳定发展,取得了双赢多赢共赢的办案效果,获省院高杰副检察长书面肯定性批示。
3、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开展“预青未保”工作,在湘城社区建立预青未保实践基地,得到省院贾宇检察长充分肯定。进一步完善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机制,“连心岛”未检品牌建设有声有色,“两项”试点工作稳步推进,打造全流程社会观护帮教体系“2.0版” 。涉未公益融合式监督取得新成效,工作做法在全省涉未公益诉讼推进会上作经验交流。2019年12月至今,共办结批捕案件13人,审查起诉案件40人,不起诉16人,其中附条件不起诉8人;社会调查、法律援助、犯罪记录封存全覆盖,合适成年人到场34次,亲职教育31人次;刑事诉讼监督12人,生效裁判监督3人;办理民事监督及支持起诉案件4件,行政检察监督案件3件,公益诉讼案件4件;一般犯罪预防10场,均案件化办理。
4、办公室工作,信息调研与宣传工作取得新成效;公文管理、档案管理及保密工作规范有序;财务管理、物业管理、车辆管理、服装、会务和接待等各项工作保障有力;新大楼建设高效推进,搬迁准备工作井井有条;警务工作探索转型发展新路径,认真做好建国七十周年、乌镇峰会、上海进博会等重大活动的安保及日常安全防范工作。
(三)个人办案情况
积极适应司法改革新要求,认真落实员额检察官司法责任。办案中始终贯彻领导干部亲历性要求,坚持“五个亲自”,即:亲自审阅案卷,亲自梳理补证要点,亲自讯问犯罪嫌疑人,亲自制作案件审查报告,亲自出庭支持公诉。
(1)2018年度,共办理公诉案件35件46人,年末已审结案件34件45人。其中,提起公诉26件37人,不起诉8件8人,法院已审结的案件全部做出有罪判决。
(2)2019年度,共办理“四大检察”案件 33 件。其中,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件;行政检察监督案件5件;公益诉讼案件16件;未检审查逮捕案件5件、审查起诉案件5件;司法救助案件1件。
(3)2020年度,统一业务系统内共办理“四大检察”案件 62件。具体是:办结未检审查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案件4件;办结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9件,提请抗诉2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办结民事审判程序监督6件,办理民事执行程序监督24件,主持听证案件1件;办结行政审判程序监督案件1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5件;办结公益诉讼案件13件。
二、思想政治与道德建设情况
1、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历届中央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南湖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党性观念,增强政治纪律观念和政治敏锐性,坚定理想信念不动摇,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思想上行动上自觉地与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2、重视基层党建工作,能较好地发挥和调动干警的主观能动性,注重与下属的沟通和交流,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工作中他们碰到困难的时候能共渡难关,尽己所能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一些困难。分管部门的干警精神状态好,工作积极性高。同时全体干警能妥善处理好办案和工作任务紧张的矛盾,积极参与院里的各项活动及部分组织工作,体现了团结协作的精神,大局意识、敬业意识和凝聚力强。
3、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到位不越位,讲团结讲大局,自觉维护班子的团结统一和单位形象,在日常工作中,坚持以自身的胸怀和人格赢取信任、理解和支持,团结一致,共同做好各项工作,维护了区检察院稳定和发展的良好局面。
三、廉洁自律和遵守法制情况
1、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自觉接受监督。继续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各项制度,始终把副检察长岗位看作是环环相扣的工作程序中一个环节,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能正确对待名利,保持一颗平常心,做一个平常人,经受了考验。
2、认真学习宪法、监察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典,自觉遵守法制和党规党纪。坚持公正司法,依法办案,在办案中落实普法责任。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往往以工作忙为借口,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意识还不强;二是工作作风不够深入扎实,平时与下属特别是普通干警的谈心谈话深度不够、针对性不强。三是在攻坚克难上有畏难情绪,创新创优意识不强,办法不多。
五、改进的措施
1、加强学习,提升能力素质。一是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理论水平、提升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二是要强化法律法规的学习,钻研本职业务,不断提高法律专业素养, 提升依法办案水平和处理疑难复杂案件的能力。三是要注重对历史、经济、科技知识的学习和积累,提高综合素质,增强在复杂形势下承受、抵御各种风险的意识和能力。
2、改进作风,践行党的宗旨。一是要主动放下架子,经常深入到办案一线,走进普通干警的工作和生活,了解掌握他们的工作生活情况和真实想法,关心并帮助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和困难。二是要强化“三服务”意识,深入企业、深入村居、深入群众,倾听企业和基层群众的呼声,了解掌握企业和基层群众对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意见和期盼,不断改进我们的执法办案工作。三是要加强与法院、公安、行政执法机关及其他政府部门和乡镇(街道)的沟通协调,敢于监督与善于监督相统一,实现法律监督“双赢、多赢、共赢” 的效果。
3、开拓创新,强化责任担当。一是要保持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敢于担当的工作态度,扎扎实实地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对分管的各项工作,要加强督查、强化落实,认真履行好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二是要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发挥好教育和引导作用,提高管理水平;特别是要高度重视青年干部队伍建设,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青年干部队伍。保证我们南湖检察事业后继有人。三是要紧紧围绕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局,加强调查研究,以坚韧不拔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做到活到老、学到老、干到老,为党的事业奋斗终生。
(2020-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