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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汉阳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四十二次会议
武汉市汉阳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议程
关于武汉市汉阳区十四届人大议案和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吴重远
关于2016年政府“八件实事”办理情况的报告吴重远
武汉市汉阳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6年区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关于汉阳区2016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区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
关于提请审议汉阳区2016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区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的说明肖永久
关于汉阳区2016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区级预算调整的调查报告
关于武汉市汉阳区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肖永久
关于汉阳区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武汉市汉阳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关于殷磊同志任职的议案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胡俊同志任职的议案
武汉市汉阳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晓华、陈重喜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王晓华同志关于辞去汉阳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报告
陈重喜同志关于辞去汉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报告
武汉市汉阳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殷磊同志为汉阳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武汉市汉阳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胡俊同志为汉阳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决定
武汉市汉阳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 关于殷磊、胡俊同志任职的议案
关于殷磊、胡俊同志任职的情况报告
武汉市汉阳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拟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律
知识考试成绩公告
供职报告殷磊
供职报告胡俊
武汉市汉阳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武汉市汉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汉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工作总结
武汉市汉阳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四十二次会议
武汉市汉阳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11月18在区机关会议中心4号会议室举行,会期半天。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缪军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区十四届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及2016年“八件实事”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财政局局长肖永久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6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区级预算调整方案的说明,决定批准2016年区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会议初审了2017年区级财政预算草案,请区财政局结合审议意见对预算草案进行修改,提交大会审议。请区人大办公室结合大家意见,对2017年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大会期间将由大会秘书处收集,结合代表对预算草案的审议意见,综合修改后提交大会主席团审查。
会议审议决定了人事任免事项。会议经过表决,任命殷磊同志为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胡俊同志为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会议接受王晓华同志辞去汉阳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会议接受陈重喜同志辞去汉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报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随后,会议决定任命殷磊同志为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决定任命胡俊同志为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并请区人民检察院向市检察院备案,区人大常委会将向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会议初审了汉阳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及大会有关文件。
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当选区十五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确认新当选的205名代表的代表资格有效。目前,汉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05名。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华松、王胜安、李福杰、黄学真及常委会委员共21人出席会议。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邹俊煜,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刘言胜,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德胜,各街人大工委主任、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部分区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部分委员列席会议。
武汉市汉阳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区十四届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及2016年“八件实事”办理情况的报告;
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6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区级预算调整情况的方案(草案)的议案,并作出相关决议。
三、初审2017年区级财政预算草案;
四、审议决定人事任免事项;
五、初审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六、听取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当选区十五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七、初审区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文件。
关于武汉市汉阳区十四届人大议案和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6年11月18日在武汉市汉阳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42次会议上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吴重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各位代表:
区十四届人大共提交政府办理的议案12件、代表建议262件,其中一次会议议案3件、建议68件,二次会议议案3件、建议66件,三次会议议案3件、续案1件、建议43件,四次会议议案2件、续案2件、建议45件,五次会议议案1件、续案1件、建议40件。
区人民政府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将区人大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及部门绩效目标管理,不断健全和完善办理工作机制,加强工作调度,增强办理实效,解决了一大批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经济和社会热、难点问题,促进了汉阳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来,区人大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见面率、回复率、满意或基本满意率达100%。
一、关于议案办理情况
(一)关于区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议案办理情况
第1号议案:关于王家湾现代商务区提档升级的议案
议案要求:
1、成立王家湾现代商务区提档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由政府分管区长领案办理。
2、聘请专业设计公司在亮化、美化、文化、绿化方面高标准制定整体规划设计方案。
3、服务协调海天欢乐购、武汉摩尔城、汉商21世纪、汉city?武汉中央都会区等大型商业体项目丰富和升级商业业态,在装饰布局和运营管理中体现现代商业气息,营造商业和文化氛围。
4、以龙阳大道为主线,串联各大商业综合体及汽车4S店,对沿线新建商业综合体、大型酒店、写字楼群实施亮化整治。
5、对龙阳大道沿线人行道统一实施硬化,对沿线居民房屋进行立面整治。
6、统一治理龙阳大道沿线广告牌、指示牌,规划保留原有符合规范且材质高档的门面招牌,对不符合设置规范的门面招牌进行统一整治。
7、加强王家湾现代商务区城市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街道(开发区)城市管理长效机制,落实门前“三包”制度,对占道经营、流动售卖等影响市容环境的行为开展综合治理。
办理情况:
1、区政府成立了王家湾现代商务区提档升级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区长蔡松任组长并领案办理,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张风、区城管委主任阮祥耀任副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区城管委、区商旅局等为成员单位,主要负责组织、协调、落实王家湾现代商务区提档升级的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王家湾好美家设立现场办公点,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推进各项具体工作。
2、聘请市规划研究院武汉新区分院编制整体规划设计方案,划定以“金十字”(龙阳大道和汉阳大道)为核心,西至金龙路、龙阳湖东路,北至琴台大道,东至赫山路、龙珠路,南至龙兴东街,总面积1.66平方公里的改造升级范围,确定了从功能提升和综合整治两个角度实施提档升级。按照美化、亮化、绿化、文化的要求,委托专业设计公司,分项制定了灯光亮化、立面整治、园林绿化、户外广告、门面招牌等设计方案。
3、协调服务汉商21世纪购物中心升级,今年整体新增营业面积达7万平方米,其中东区商业楼约3万平方米,引进了首家开在城市中心商圈和购物中心内的保税店——保税港全球商品自贸中心,购物中心北面修建一座大型门前广场,整体外立面进行翻修,设置大型广告支架、户外电子屏及亮化装饰;海天欢乐购升级打造“亲子、娱乐、餐饮、百货”的业态组合,其中餐饮美食、潮流服饰、珠宝数码等商业已全部开业,影院KTV、电玩台球已实现部分营业,规划布局的精品超市和全儿童业态正在招商洽谈;武汉摩尔城的蝶变经营策略现已完成以“食、装、趣、游、享”为五大关键字的零售、餐饮、体验 4:3:3的全部改造和使用,下半年又引进具有广式餐饮特色的知名商家“稻香”入店经营。
4、景观亮化工程计划实施共44处,其中天桥3处、高架桥2处、绿化带1处、建筑38处。目前工程已按规定程序进入招投标程序,墨水湖北路路口1.5公里高架桥试点工程已提前施工,11月底完工,其余项目将在招投标手续和立面整治工程完成后全面启动施工建设。
5、龙阳大道沿线已完成人行道步砖及处理基础9千余平方米,修复站、卧石1500余米,剩余车行道路面刷黑、修复等工程将在龙阳大道其他路面工程完工清场后启动,预计两个月内完工;绿化提档升级工程已启动,年底前完工;立面整治工程含房屋24栋,整治面积8.89万平方米,总投资5千万元。工程现处于招投标阶段,先行启动的国美电器住宅楼和桥西社区2栋房屋试点工程11月底完工,其余22栋力争年底完成整治工程。另针对11处公建房屋,已将房屋整治通知函和设计方案送达各产权单位,下步督促其全面按时完成整治工程。
6、广告招牌、指示牌整治共拆除大型楼顶广告17处、各类墙面落地广告牌141处、“山寨”指路牌109个、小广告等632处,整治破损围挡176处,总面积27000余平方米。协调市城管委统一设计制作并设置指示牌(路名牌)100余块,已提前设置58块,其余部分11月底设置完毕。清理拆除违规设置的门面招牌195处,整治面积1562平方米,并重新按标准规格制作规范的门面招牌。
7、区城管委成立工作专班,专门负责王家湾现代商务区内城市管理的指挥、调度、协调,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和“三班倒”制度,保证每日早7时至晚12时,早、中、晚三班无缝对接,不留真空;各相关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结合辖区实际,建立了城市管理长效机制,严格落实门前“三包”制度,对占道经营、流动售卖等影响市容环境的行为开展综合治理;多次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每周组织一次“平推式”整治行动。开展夏季“夜市整治”,每晚组织沿路巡查,处理违规占道行为。
第1号续案:关于加快落实汉阳区义务段学校规划建设的议案
议案要求:
1、成立“汉阳区人民政府义务段学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学校建设纳入绩效考核目标,明确责任分工及进度安排,建立协调和保障机制。
2、确保学校建设专项资金,并足额纳入区级财政预算。
3、定期召开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学校建设中土地征用、规划设计、立项可研、建筑质量等方面困难和问题,督促检查各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4、在黄金口小学扩建、芳草小学启动建设的基础上,2015年启动还建英才小学、墨水湖小学建设工作。
5、做好2016年—2017年学校规划建设及启动的有关准备工作。
办理情况:
1、区政府成立了汉阳区义务段学校规划建设领导小组,由副区长杜健梅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罗文刚、区教育局局长施惠芳任副组长,区教育局、四新生态新城管委会土地管理局等为成员单位,主要负责组织、协调、落实全区义务段学校规划建设的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教育局办公,由区教育局局长施惠芳任主任,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推进各项具体工作。
2、区财政列支5350万元,作为2016年全区义务段学校规划建设专项资金,并确保专款专用。
3、领导小组建立了周例会制度,研究部署学校建设项目计划,调度项目进度,协商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办理工作顺利推进。
4、芳草小学、英才小学、墨水湖小学已完工,9月1日已正式开学,并通过品牌输入、品牌扩张的方式,三所新建小学实现品牌提升。月湖小学正在进行地下室施工,三里坡小学一期已完成施工图设计,正在办理土地相关手续,芳草中学已完成规划手续和施工图设计,各项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5、“十三五”期间,将按照建设一批、启动征收一批、土地储备一批、校舍改造一批的原则,积极吸纳社会资金,统筹推进41所学校的建设工作。
(二)关于区十四届人大一次至四次会议11件议案办理情况
1、涉及经济产业发展的4件
为促进辖区产业转型升级,落实好区人大一次会议1号《关于加快推进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建设的议案》,制定了总部经济、楼宇经济发展规划,出台了《汉阳区引进和扶持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奖励办法》,促进了中烟、中能、天下名企汇、汉阳商务大厦等一批总部和楼宇企业落户汉阳,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在全区经济总量中的比重不断提升。畅通“绿色通道”,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服务四新商业金融大楼、省交投总部、大桥局总部等项目加快供地。完善配套设施建设,建成金业路、百威辅道、四台匝道,建设四台专线、黄金口大道配套电缆沟等电力设施,实施了黄金口西北片供水管网改造工程。
为培育汉阳文化创意产业品牌,在办理区人大一次会议2号《关于加快推进文化创意产业园发展的议案》中,制定了《汉阳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园区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促进文化(广告)创意产业发展奖励政策。开展“汉阳造”文化创意产业园申报国家广告产业试点园区工作,当年6月获批中央财政扶持广告业发展试点园区,成为全省首个国家级广告业园区,连续3年每年获得中央财政专项扶持资金3000万元。联合中国、工商等银行,为园区内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重点孵化和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化创意企业,打造文化创意产业链。我区文化创意产业已有武汉银翰、宜尚家具、薇拉摄影等多家行业知名企业。
为做大做强汉阳汽车产业,办理完成区人大二次会议2号《关于加快推进东风雷诺汽车项目建设的议案》,加强组织调度,强力推进东风雷诺项目什湖地区整体拆迁和核心区3000亩土地的拆迁场平工作,当年6月交地。启动建设董家店还建房二期、什湖外来户还建房,总建筑面积39.9万平方米。协调办理东风雷诺汽车项目相关建设手续,当年东风雷诺汽车有限公司注册成立。
在办理落实区人大三次会议1号《关于加快汉阳区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议案》(区人大四次会议1号续案)中,编制了《汉阳区“十三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制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汉阳区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文件政策。坚持项目驱动,加快四新地区、王家湾和钟家村商圈、汉阳经济开发区等重点功能区发展,启动中铁世纪金桥、欧亚达汉阳国际广场、旧城风貌区综合改造一期、九州通麦迪森广场等项目建设。加大项目引进、落地和建设,2014年、2015年,成功引进绿地国博广场等4个30亿元服务业项目,国博洲际酒店、希尔顿酒店等会展配套项目筹备开业营运,市城投总部项目、格林药业总部项目当年实现供地,绿地国博广场、红星美凯龙等一大批项目开工建设,全区服务业增加值分别增长9%和10%,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不含武烟)分别达到50%和55%。
2、涉及城区环境整治的4件
解决汉江堤外居民汛期安全问题,落实好区人大一次会议3号议案《关于加快汉江堤外居民搬迁的议案》,启动琴南、琴北社区堤外338户居民和汉钢社区堤外130户居民整体搬迁工作,前期完成居民和房屋登记、拆迁协议签订等工作,后期实施居民安置工作。琴南、琴北社区堤外居民主要安置在惠民苑小区,共筹集还建房302套,于2013年1月全部交房,剩余居民采取货币方式还建。汉钢社区堤外居民于2013年分别还建到铁桥集团还建房和惠民苑小区。当年启动汉江堤外环境整治,完成汉钢堤外整治设计规划和琴南、琴北社区堤外环境整治工程招投标。
为办理落实区人大三次会议2号《关于加强钟家村商圈提档升级的议案》(区人大四次会议2号续案),商圈西南角原知音饭店和区妇幼二门诊地块完成拆迁,建设知音站台并正式营业;建桥片旧城风貌区房屋征收共1794户,当年基本完成征收工作,初步完成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白鹤社区改造项目纳入大归元片区整体规划,当年完成房屋征收协议签订95%。引进台湾李祖原建筑规划设计公司与武汉规划设计院合作设计了大归元片项目概念规划方案,与中储集团、中国远洋等10余家重点企业接洽沟通,签订了远洋地产集团归元?太古里项目战略合作协议。做好商圈的优化、亮化、绿化、美化、文化工作,引导汉商集团、闽东国际商业广场优化业态结构,结合汉阳大道景观工程,完成铜锣湾至铁路桥沿线亮化、祁万顺酒楼等立面整治,及周边道路改造、管线改造、绿化改造工程,设计以知音文化为主题的雕塑、壁画、灯光和景观小品,将大归元文化融入亮化、美化、绿化工程。
为完善“城中村”改造配套建设,办理落实好区人大三次会议3号《关于加快规划建设“城中村”改造后居民生活配套的议案》,当年启动芳草路小学、黄金口小学建设,在“城中村”区域新建了龙阳湖市场、江欣苑市场、铁桥生鲜市场等3家集贸市场,完成美佳缘市场、龙阳市场等4家集贸市场改扩建,设置、新建5座公共厕所,建成陶家岭二路,启动建设汉桥路、龙兴西街延长线、下马湖路等8条道路。协调督促还建小区水、电、气配套设施建设。
为办理落实区人大四次会议2号《关于加快推进墨水湖公园建设的议案》,根据市政府关于环墨水湖地区实施性规划的批复,墨水湖公园北岸由区政府建设,南岸由新区公司建设,区政府统筹协调推进公园建设。墨水湖北岸当年建成绿道10公里和徐家湾环湖路,完成绿化建设30.6万平方米,栽植乔灌木8000余株,铺设草皮约10万平方米,完成土地整理700余亩,启动都市沙龙园、水岸生活园、水上森林园基础设施建设,其中都市沙龙园基本完工。墨水湖南岸当年完成国际风情园(领事馆区)和创意文化园地形整理,地下停车场完工,绿化建设稳步推进。完成墨水湖清淤24万立方米,通过湖岸整治、生物处理,水质得到明显提升。
3、涉及社会事业建设的2件
为进一步方便居民群众就医,在办理区人大二次会议3号《关于在全区推行分级诊疗,方便居民就医的议案》中,将市五医院普通门诊下沉基层,组织24名中级以上职称医生到政府举办的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预约服务,区财政给予经费补贴。当年投入专项经费400万元建立区域卫生信息平台,逐步实现市五医院和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之间检验结果互认、远程诊疗和医疗资源共享,投入480万元用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检验检查设备更新换代。加强对汉阳西部医疗机构布局调整,在永丰地区增设2家、江堤地区增设1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将二桥和琴断口街各1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向西部调整。
为办理落实区人大四次会议1号《关于加快落实汉阳区义务段学校规划建设的议案》,当年区财政列支8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义务段学校规划建设。黄金口小学一期建设完工,同年9月正式开学,芳草小学、墨水湖小学、英才小学主体施工进入收尾阶段,保证次年9月开学。向市教育局上报2016年—2017年汉阳区中小学建设规划,启动准备工作,规划两年各有三所中小学交付使用。
4、涉及支持服务企业的1件
为落实区人大二次会议1号议案《关于加快推进我区中小企业发展的议案》(区人大三次会议1号续案),深入企业宣传《中小企业促进法》,组织编撰《汉阳区中小企业引资指南》、《汉阳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汇编》并免费赠送辖区企业。推进孵化器等载体建设,新增高龙非遗创新孵化器和天下?名企汇孵化器,场地面积6.4万平方米,依托科技企业孵化器平台建立大学生创业特区,共引进大学生创业团队25个。财政预算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工业倍增财政专项资金、节能减排专项经费、科技专项经费,支持鼓励企业发展。组织企业申报国家、省、市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120余项,申请资金约4000万元。开展融资服务,协调融资约3亿元。2014年创立“助保贷”融资模式,建立“助保金”贷款重点小微企业池,宝特龙等8家企业入池,当年放款2700万元。2013年,实施“汉阳英才计划”,对入选计划的34个项目,给予奖励和资助资金616万元。2014年,组织开展“汉阳英才计划”评审工作,表彰创新创业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实施“青桐计划”,成立华中科技大学启明学院汉阳实践基地;建成面积3000平方米的区级人才创新创业服务中心。推进“新三板”工作,宝特龙公司、阿迪克公司在“新三板”正式挂牌。
二、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区十四届人大一至五次会议共提交代表建议262件,已按时限要求全部办理并回复。
(一)落实或基本落实的243件,占建议总数的93%。
1、涉及人口资源环境类的156件。针对代表反映较为普遍的道路建设、城市管理、旧城改造、社区环境等建议,积极多渠道筹措资金,完成了十升路、星火路等64条次支路建设,共计83公里,改造背街小巷26万平方米,修补车行道48万平方米,修复人行道41万平方米,公共出行更加便捷;全区36个“城中村”全部组建股份公司,25个村启动改造,其中18个村完成整村拆除,10个村完成或基本完成改造任务,“三旧”改造完成征收拆迁947万平方米,腾退土地4万余亩,还建房开工584万平方米,竣工422万平方米,城区形象显著提升;建成杨泗港、汉钢西等4座雨水泵站和陶家岭、龙阳湖东路等5座污水泵站及其配套管网,实施了老旧社区雨污分流改造,排渍(污)能力不断提高;总投资22亿元,新建墨水湖公园,形成环湖28公里绿道,对46个老旧型、混合型社区实施绿化提升改造,市民绿化福祉逐步提升;投入资金3千多万元,新建改造农贸市场40家,“买菜难”和市场环境问题明显改善;大力推进公共停车场建设,建成停车泊位约2600个,“停车难”有所缓解。
2、涉及经济建设类的35件。围绕代表提出的产业规划布局、商圈提档升级、园区配套建设等建议,深入谋划,积极推进。“十二五”期间,按照“一城两园三圈四线”的空间布局,重点推进了四新生态新城、黄金口都市工业园、“汉阳造”文化创意产业园、王家湾和钟家村商圈等功能区建设,进入“十三五”,又紧紧围绕“一城两带三区”的空间布局,加快推进“一园两谷”和20个功能区发展,“龙阳湖健康谷”获批市第二批创谷计划。突破发展现代服务业,优先发展会展产业,5年来武汉国博中心累计举办展会128场次,带动经济收入29亿元;加快培育文化产业,“汉阳造”文化创意园成功获批国家广告产业园区和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实现收入14.5亿元;推进商圈升级改造,王家湾商务区、钟家村商圈业态升级提速,天下名企汇等一批商服项目建成营运,两大商圈实现社零385亿元。加快推动工业倍增,全区规上工业企业达70家,汽车、食品医药产业集群产值均过百亿元,轻工电子、新型材料突破50亿元。黄金口工业园工业产值突破900亿元,税收过35亿元,居全市同类园区领先地位。
3、涉及文教卫体类的38件。为办理落实代表普遍提出的学校、幼儿园、基层医疗机构、文化体育设施建设、非遗传承、群众文化活动等方面的建议,加大投入,尽力保障。调整学校布局规划,消除布局盲点,较好地满足了二桥片区和四新片区学生就近入学的需求,新改扩建公益性、普惠性幼儿园7所,义务段学校6所。完成18所长期保留公办小学标准化建设。市第五医院西院即将启动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拆迁还建积极推进,洲头街卫生服务中心已建成开业,五里墩街卫生服务中心正在装修,鹦鹉街、翠微街、江堤街卫生服务中心已明确还建地点,即将启动建设,全区48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全部完成规范化建设。申报伯牙子期传说、汉阳高龙、归元庙会为国家级非遗项目,成立古琴艺术研究协会,建立龙阳“高龙”传习所和高龙城?非遗传承园,推动非遗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建成2个固定式知音大舞台、12个社区青少年体育活动中心、2家“江城健身e家”健身场所,组建各类群众艺术表演团队119个,常年开展各类演出、健身活动达200多场次。
4、涉及社会法制类的10件。代表提出《提高社区安保人员待遇的建议》,积极研究并落实相关政策,当年将我区1488名社区安保队员、流动人口协管员工资提高到1300元,并为其购买“五险”及人生意外伤害保险;针对代表提出的《加强依法治国普法宣传的建议》,当年开展了主题宣传活动,通过“法律六进”法制巡回宣讲、法治授课“领头雁”工程讲课等系列活动,共开展法治讲座及培训326场次,法律咨询182场次;在办理《十升路、玫瑰东路车辆违停问题整治》的建议中,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通过清除临时停车位、增设分时停车位、规范交通设施设置、整治停车秩序等措施,违停贴单2525起,锁车19起,拖车19辆,两处路段停车秩序明显规范,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为落实《增强江北派出所警力配置和视频监控》的建议,采取调配、分配的形式,补充民警和协警共7名,在江北所管辖道路和小区设置监控142个,并与公安、交管、城管等系统联网,缓解了警力压力,改善了辖区视频监控薄弱的现状。
5、涉及其他类的4件。如办理《关于为社区“减负”,提高社区工作者待遇的建议》,根据当年全市制发的《关于改进社区治理方式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的意见》,全面落实社区九项减负措施,逐步建立职能部门直接服务社区制度,政府购买6个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全面完成社区工作者待遇提标工作;办理《关于有效解决区政府机关大院车辆停放难问题的建议》,将政府机关大楼北面储备地块用作临时停车场,提供270个停车泊位,解决机关大院内部停车位严重不足问题;办理《关于专业人做专业事,解决文明劝导岗给社区带来困惑的建议》,结合全市交通劝导岗补助标准,将全区11个交通路口的文明劝导员费用列入财政预算,通过规范劝导员形象、完善考评机制,规范劝导员管理。
(二)列入计划解决的共16件,占建议总数的6%。
如《加快知音大道龙灯堤以西道路建设的建议》,由于知音大道涉及汉江一级堤防,需报至省水利厅及长江水利委审批防洪手续,同时涉及下穿京广铁路需报武汉铁路局审批,项目前期程序繁杂,耗时较久。待上述部门审批通过后将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关于接通归元南路与动物园路的建议》,由于墨水湖小路连通归元寺南路被铁路专线阻断,道路施工对铁路影响较大,需协调市铁路局,目前正在开展项目前期规划设计;《关于尽快推进复印机宿舍等三个老旧小区拆迁改造的建议》,经积极协调,该项目已被列入市2016年“三旧”改造计划、房屋征收计划和土地储备计划,下步跟进协调市有关部门,争取尽快启动项目建设;《关于加强铁桥小学教育危房改造,保障师生校园安全的建议》,根据学校发展所需规模、功能需要,并结合周边土地整合情况,目前正在进行规划设计;《关于加快玉龙路连接琴台大道段建设的建议》,该路段属江汉七桥建设范围,由市城投公司组织建设,目前已完成项目规划及项目建议书审批,下步积极协助市城投公司推进项目建设;《关于设立汉阳经济开发区司法所的建议》,当年按照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向市编委专题请示,其明确答复“不能增加机构编制”,因此无法将开发区司法所列入设置计划。今年结合全区街道和管委会机构编制改革调整,设立了龙阳街办事处,依政策规定需设立街道司法所,下步将整合资源,实现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全覆盖。
(三)因受条件限制暂不能办理的3件,占建议总数的1%。
此类建议主要因上位规划缺失、法规政策限制和民意不一致等原因,暂不能办理。代表提出《关于加快洗马长街建设的建议》,2013年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加强武汉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规划实施的决定》,洗马长街已被划入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无法实施该区域重新规划定位、招商引资等工作;《关于解决花前树下小区渍水问题的建议》,该小区本属物业自管小区,小区渍水源于地势较低、管径偏小,本着为民排忧解难的宗旨,虽多次协调并邀请代表商定几个解决方案,但相继遭到开发商、物业和居民的反对和阻挠。水务部门将定期疏通以缓解渍水问题;《关于加快德才路北段建设的建议》,德才路(琴台大道—知音大道)因项目止点知音大道规划线型暂未确定,造成规划编制无法推进。
三、办理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细化责任
为做好区人大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区政府高度重视,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建立了分管副区长领办、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督办、牵头单位主办、相关单位协办的办理模式,强化了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落实。同时制发了办理工作方案,下达承办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办理时限和要求,并列入政府和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年终统一组织考核,为圆满完成区人大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提供了机制保障。
(二)多方联动,讲求实效
区政府各承办部门大力推行“开门”办案,注重加强与代表的沟通与联系,做到办理之前沟通协商,办理之中反馈汇报,办理之后跟踪问效,努力使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达到代表的预期和要求。积极争取区人大的指导和监督,及时汇报办理工作进度,征求意见和建议,定期组织开展人大代表现场视察。加强部门联动,通过联系上级主管部门联合办案,积极争取相关政策,力求取得实效。强化跟踪落实,提高议案、建议办结率、落实率,使办理工作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
(三)完善机制,加强督查
建立健全办理工作机制,完善日常归口调度、现场跟踪督办、承办工作信息反馈等制度,促使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加强日常督办,实行“三线督办制”,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政府办副主任和联系战线的干部,分级狠抓办理工作的落实;每月由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带队,对全区各承办单位办理议案、建议的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协调解决办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每季度由区政府分管区长带队,对议案、建议办理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全面完成办理工作任务。
五年来,在区人大的指导监督下,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和单位创新理念,狠抓落实,较好地完成了人大议案、代表建议的办理任务,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了汉阳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在取得成绩同时,我们也看到办理工作与区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希望还存在一定差距,区政府将进一步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办理工作机制,强化办理措施,不断提升办理工作的水平,努力推动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2016年政府“八件实事”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6年11月18日在武汉市汉阳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42次会议上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吴重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各位代表:
区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努力为全区人民办好“八件实事”。2016年,区政府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积极筹集资金,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完成“八件实事”办理工作,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大弱势群体保障力度,为全区低保户、边缘户以及特殊困难老人、妇女、儿童购买医疗救助保险,实现低收入困难群体医疗救助全覆盖。
投入财政资金120万元,为汉阳区户籍的1.5万名城市低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城市孤儿、城市边缘户,购买含意外身故(伤残)保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和患20种重大疾病住院救助保险的商业医疗救助保险。
二、完成麒麟路、罗七北路、德才路改造建设,同步修复区内破损道路5万平方米,切实保障辖区居民出行畅通。
麒麟路(现名为罗七南路)、罗七北路、德才路改造主体工程11月底完工,年底前建成通车,同步修复社区破损道路约5.1万平方米,修补车行道3.8万平方米、人行道4万平方米,辖区居民出行环境进一步改善。
三、加大辖区渍水地段改造力度,对钢管、汉江苑片区实施排水管网改造,解决常年困扰居民的渍水问题。
对钢管社区内部实施完成了老旧社区雨污分流改造,外部夹河路道路和排水工程已开工,其中含钢管社区排水出口工程11月底完工。在汉江苑小区人工湖旁修建2台小型潜水泵站,并配套铺设排水管网接入外部市政管网,现已投入使用。
四、设立墨水湖路警务综合服务站,填补汉阳中部区域治安防控空白,解决群众关心的社会安全保障问题。
新建墨水湖警务综合服务站,设有综合服务大厅、综合业务用房等。主体结构已完成,正进行砌筑、水电安装等工程施工,12月底完工。
五、新建人防停车位1400个,社会停车位1200个,缓解辖区居民停车难。
新建人防停车位1470个、社会停车位1200个,方便了居民群众公共停车,进一步缓解了辖区停车难问题。
六、建设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打造汉阳地区“15分钟就业服务圈”,为居民就业提供便利和帮助。
汉阳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新建于闽东国际城四楼,面积3100平方米,设立了总服务台和综合服务区、交流洽谈区、信息发布区等9个专项服务区,为就业对象提供一站式服务。目前正在进行内部施工和装修,12月底建成。
七、加大政府对养老事业投入,按照“六室一场一厨”标准,新建5家老年服务中心(站),缓解辖区居民养老难。
按照“六室一场一厨”(服务咨询室、日间休息室、多功能活动室、图书阅览室、医务室、健身康复室、室外活动场所、厨房或配餐间)的标准,分别在晴川街江汉桥社区、建桥街冰糖社区、江堤街墨水湖社区、永丰街董家店社区、四新街梅林都汇社区新建了5家老年人服务中心(站)并对外运营。
八、在每个街道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及蔬菜检测服务站,保障群众用菜安全。
在全区11个街道各选取1个社区建立了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及蔬菜检测服务站,向居民群众提供食品药品科普宣传,免费提供蔬菜农残和食品添加快速检测,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武汉市汉阳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2016年区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16年11月18日在武汉市汉阳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42次会议上
武汉市汉阳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42次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局长肖永久同志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区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说明》,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汉阳区2016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区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区人大常委会财工委针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提出了初审意见,会议同意财工委的初审意见,决定批准2016年区级预算调整方案。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关于汉阳区2016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
区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
区人大常委会:
为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以及《财政部关于做好发行第一批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有关工作的通知》(财预[2015]26号),湖北省财政厅于2016年5月23日和11月1日采取定向承销方式,转贷我区地方政府存量债务定向置换债券额度22,000万元。于6月6日转贷核拨我区新增一般债券资金20,000万元;同时,按照上级关于债券资金管理文件精神,我区按要求用于置换正阳公司的存量债务22,000万元。新增债券20,000万元拟用于增加汉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汉阳区汤山村城中村棚改项目(龙阳湖地区综合整治)资本金。
上述债券资金按规定需分类纳入预算管理,一方面增加了区级财政总收入;另一方面也相应增加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实现全年财政收支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财政部、省财政厅和市财政局有关预算管理的规定,现提出2016年区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如下:
一、区级财政总收入增加42,000万元,为增加一般债券转贷收入。
二、区级财政总支出增加一般债券转贷收入安排的支出42,000万元。结余预计数不变,仍为1,000万元。
以上调整后,2016年我区财政收支预算安排是平衡的
请予审议。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17日
关于提请审议汉阳区2016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
区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的说明
——2016年11月18日在武汉市汉阳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42次会议上
汉阳区财政局局长 肖永久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对提请本次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汉阳区2016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区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作如下说明:
一、湖北省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及分配到我区的有关情况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精神,落实积极财政政策、防范财政风险与金融风险、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同时根据2014年底财政部对于地方政府性债务系统存量债务清理甄别的情况,湖北省财政厅于2016年发行的地方债券核拨我区新增地方一般债券资金20,000万元、核准我区地方政府存量债务定向置换债券额度22,000万元(分两批),共计42,000万元。其中新增地方一般债券资金发行日期为6月6日,期限5年,年利率3.01%;第一批定向置换债券发行日期为5月23日,分别为3年期、5年期和7年期各2,400万元,年利率分别为2.9%、3.14%、3.39%;10年期800万元,年利率为3.38%;第二批定向置换债券发行日期为11月1日,分别为3年期、5年期和7年期各4,200万元,年利率分别为2.67%、2.79%、3.02%;10年期1,400万元,年利率为3.09%;按照中央、省、市的要求,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置换债券以及新增地方债券,要严格按照转贷额度和确定置换项目、新增债券资金安排的支出项目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二、我区2016年地方政府债券的安排情况
根据上级财政部门核准我区的政府存量债务置换项目及额度情况,我区共置换正阳公司(原区融资平台)存量债务22,000万元,具体置换情况如下:
1、农商行流动资金贷款8,000万元;
2、汉口银行流动资金贷款14,000万元。
新增债券20,000万元拟用于增加汉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汉阳区汤山村城中村棚改项目(龙阳湖地区综合整治)资本金。该项目总投资189,986.5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39,986.5万元,邮政储蓄银行汉阳支行授信150,000万元,期限25年,利率较基准利率下浮10%。根据银行管理要求及项目建设实际需要,汉阳控股公司需配套项目资本金39,986.5万元作为提款条件。根据上级对新增债券资金要用于保障改善民生和支持经济结构调整等重点领域,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形成多元化、可持续的公共资金投入渠道的要求,汤山村城中村棚改项目(龙阳湖地区综合整治)属于我区重大民生项目,新增债券资金用于增加汉阳控股公司项目资本金可以加快该项目融资工作,推进该项目的实施,也符合债券资金的使用用途。待该项目五年后取得收益,予以偿还债券本金。
三、债券置换后对我区地方政府债务的影响
通过本次置换,我区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中原应由正阳公司进行偿还的22,000万元银行贷款转为由区财政按期限对市财政局偿还政府债券资金及利息。
本次置换后,我区2014年底经财政部甄别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已全部置换为地方政府债券,额度为50,900万元。加上本年新增一般债券20,000万元,截止2016年底我区政府债券总额为70,900万元。通过置换后,我区债务结构得到了进一步优化,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区近几年的还债压力。
四、调整2016年财政预算的建议
(一)区级收入预算调整建议
区级财政总收入增加42,000万元,为增加一般债券转贷收入。
(二)区级支出预算调整建议
区级财政总支出增加一般债券转贷收入安排的支出42,000万元。结余预计数不变,仍为1,000万元。
以上调整后,2016年我区财政收支预算安排是平衡的。
五、加强我区置换债券的偿还管理工作
根据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的要求,到期偿还政府债券不仅事关政府的信用和形象, 也涉及到上级财政部门对我区的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划拨,我区将加强组织领导,如实编制债券还本及付息计划,并及时编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予以偿还。
关于汉阳区2016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区级预算调整的调查报告
——2016年11月18日在武汉市汉阳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42次会议上
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刚才区财政局局长肖永久同志受区人民政府委托作了《关于汉阳区新增地方政府债务区级预算调整的报告》,会前,区财政局将预算调整的草案征求了财工委的意见,常委会主任会议对该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此次预算调整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及《财政部关于做好发行第一批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湖北省财政厅采取定向承销方式,转贷我区地方政府存量债务定向置换债券额度22,000万元,转贷核拨我区新增一般债券资金20,000万元。区人民政府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是:全区全年财政总收入增加4,2000万元,为增加一般债券转贷收入;区财政总支出增加4,2000万元,结余预计数不变,仍为1,000万元。
区人大财工委认为,区人民政府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符合预算法和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要求,落实了中央和省市的相关部署要求,符合本区实际情况。做好地方政府转贷资金管理工作,有助于加大对保障改善民生和经济结构调整的支持力度,缓解我区还债压力,有助于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规模控制和预算管理。财工委经过调研和初步审查认为:区政府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切实可行,符合法定程序。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批准区人民政府提交的预算调整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券资金的使用和监督管理,财工委建议:
一、区政府应按照中央、省、市有关规定,加强地方政府债券收支管理工作。新增债券资金主要用于保障改善民生和支持经济发展等重点领域、重点事项。置换债券资金确保用于优化存量债务结构,保障在建项目融资和建设。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上新项目。
二、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明确转贷债券资金主体责任,要将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和支出安排纳入年度本级政府预算。要加强对政府债券资金的监督和跟踪检查,定期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监管情况。
三、要加强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绩效管理,开展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区审计机关要强化本级债券资金项目绩效审计,并向本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结果,确保债券资金规范、有效使用。
关于武汉市汉阳区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6年11月18日在武汉市汉阳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42次会议上
汉阳区财政局局长 肖永久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一、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2016年财政收支执行情况。2016年公共财政总收入预计完成126亿元,比上年增长17.2%,超过年初预算7.2个百分点。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计完成51亿元,比上年增长15.2%,超过年初预算4.2个百分点。区财政预算支出预计完成498,000万元,为年初预算102.9%,同比增长12.8%。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计完成51亿元,主要包括:税收收入预计完成453,430万元,同比增长14.7%;非税收入预计完成56,570万元,同比增长19.6%。
区财政支出预计完成498,000万元(其中: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494,000万元,基金支出4,000万元)分项目预计执行情况是:(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800万元,为预算的100%。主要用于保障区级机关和相关部门正常运转,支持重点公共服务项目。(2)国防支出550万元,为预算的114.6%。主要是增加“五奖”经费和2015年度各街征兵奖励经费。(3)公共安全支出39,000万元,为预算的119.5%。主要是增加拨付奖励性补贴4970万元。(4)教育支出86,000万元,为预算的102.9%。(5)科学技术支出5,620万元,为预算的100%。(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900万元,为预算的109%。主要是增加拨付市下基层文化建设经费100万元及建设固定式“知音大舞台”经费117万元。(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500万元,为预算的106.4%。主要是增加市下新社会福利院建设资金2,500万元。(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170万元,为预算的100%。(9)节能环保支出1,200万元,为预算的122.4%。主要是增加拨付“五奖”经费147万元。(10)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04,400万元,为预算的100%。(11)农林水支出22,490万元,为预算的100%。(12)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该科目主要反映支持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安全生产监管支出和国有资产监管支出等)支出83,000万元,为预算的140.1%。主要是增加国资购买垦鑫花园房款1.3亿元用于安置五里墩卫生服务中心和增加汉阳市政建设集团公司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13)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430万元,扣除市下汉阳造广告创意园专款为预算的100%。(14)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300万元,为预算的100%。(15)住房保障支出15,000万元,为预算的176.1%。主要是增加中央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补助资金9,180万元。(16) 债务付息支出2,640万元,为预算的100%。(17)基金预算支出4,000万元,主要是市下基金指标和历年上级转移支付结余结转资金。
2016年,全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中,用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社保、环保、城建、住房保障等民生方面的支出为319,200万元,同比增长12%,占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比重为64%。
(二)2016年财政收支平衡情况。区级财政收支平衡预计情况是:当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10,000万元,加上市补助各项专款及结算补助等73,200万元,中央税收返还6,700万元,市财政体制返还5,448万元,加上地方政府债券收入42,000万元,加上年滚存结余4,231万元,减按新体制预计上划省财政收入财力结算88,500万元,减区法院、检察院上划省经费上划8,280万元,原体制上解市支出1,874万元,专项上解及市对区结算上交市支出1,925万元,减地方政府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42,000万元,2016年区可用财力499,000万元,当年区财政预算支出为498,000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494,000万元,基金预算支出4,000万元),年终预计结余1,000万元。需要说明的是,以上收入、支出及平衡均为预计数,并且上级转移支付数在年底也可能还会有一些变化,待区级决算正式编报后,我们将依照《预算法》的有关规定,适时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三)2016年预算执行所做的主要工作。
1.狠抓经济促发展,着力固本强源,不断壮大财源基础。
一是重点落实好“营改增”等结构性减税政策,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在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扶持企业的前提下,充分激发企业主体积极性。二是积极培植税源,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建立我区可持续发展的财政基础,突出政府引领、市场主导,完善、落实创新创业“1+10”、产业扶持“1+6”等政策,加大对区内企业扶持力度,积极培植壮大优势行业企业,发展区域经济,夯实税源税基。
2.多措并举抓收入,着力挖潜增收,不断奠定发展基础。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财政保障能力,增强发展后劲,我们全面协调,积极组织收入入库。一是执行财税收入进度分析,按照《预算法》的要求,坚持实地调查税源,密切关注财税体制改革动态,明确收入征管责任。加强与国、地税紧密协作,制订适应新形势下的征管措施,应对收入形势变化,加强日常收入征管。二是依法组织财税收入,坚持重点税源和零散税源并重,开源和清缴并举,明确增收的主攻点的努力方向,做到应收尽收,在税收上进行适时跟踪管理,堵塞征管漏洞。三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增加政府可支配财力。加大与上级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把握国家投资重点,结合实际,千方百计争取各类专项资金,以项目建设拉动收入增长,确保社会事业发展和重点支出需求。
3.优化支出抓重点,着力保障民生,不断实现均等服务。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厉行节约,大力压缩行政成本等一般性支出,落实公车改革政策,严格 控制“三公”经费管理,健全“三公”经费公开机制,节约资金有限用于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二是科学调配财力,确保重点项目建设和民生政策有效落实。对教育、科学技术、文体传媒、社保、医疗、环保、城乡社区和农林水等涉及民众切身利益的资金,认真审核、加速办理,确保各类经费及时准确拨付到位。
4.科学理财抓管理,深化预算绩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初步树立了绩效理念。通过绩效评价,预算单位开始重视财政支出的绩效问题,以绩效为目标、以结果为导向的绩效理念正在逐步形成。二是增强了单位的责任意识。通过设定绩效目标,预算单位清楚地了解实施项目所要取得的政治效果、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单位的责任意识明显提高。三是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严格贯彻《预算法》,积极推进预算绩效评价工作,2016年我们选取了区园林局、区水务局、区建设局、区城管委作为预算绩效重点评价试点单位,并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价机构进行跟踪监督评价,项目运行良好,使财政资金真正在“阳光”下作业,提升预算支出的效率,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回顾2016年的整个预算执行,总的来看情况良好,较好完成了区委、区政府安排的目标任务,公共财政总收入提前一季度跨越百亿,实现了历史性跨越。这一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区政府坚持财源建设,强化财源培育、推进“三大行动”、坚持“两业”并举的结果;是财税部门强力克服经济下行压力,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全力实现换挡超越的结果;是全区上下坚持目标导向,共同发力、鼎立互助的结果。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还应看到在财政工作所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主要表现在国内经济依然低位运行,税源结构不够合理,房地产税收占比仍然过大,收入持续增长乏力,财政支出基数不断增大,收支平衡压力不断加大,全区财政工作面临着一系列的新情况、新要求、新任务,全体财税人将伫立新起点,努力实现新跨越,谱写汉阳新篇章。
二、2017年财政预算安排草案
(一)2017年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和“四个全面”战略部署,积极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措施以及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硬化预算约束;围绕全区“十三五”规划重大项目和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加大财政资金支出力度,健全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深化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统筹整合支出企业发展和涉农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促进我区打造经济、城市、民生“三个升级版”。
(二)2017年主要预算指标安排。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全国范围内“营业税”改“增值税”改革工作五月一日起全面实施,同时国家调整增值税、营业税分成比例,增值税区级分成比例由12.5%提高到25%,提高12.5个百分点,营业税以及营业税改增值税区级分成比例由50%减少到25%,减少25个百分点,增减相抵后,给区级公共留存部分与原政策口径相比带来较大减收。2016年下半年武汉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和完善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武政[2016]29号)规定:市级除保留4户企业外,市级收入和其他企业市级分享收入全部下划到区,年终按照2015年市区实际所占权重,核定分享比例,通过年终结算上缴市财政。在受到宏观经济调控、全面实施“营改增”、大规模结构性减税政策以及市财政体制改革所带来的减收影响,在多重因素叠加的影响下,我区财政收入面临巨大压力,且将在今后的一段时间内财政收入持续受到影响。10月份武汉市财政局、武汉市国税局、武汉市地税局、武汉市金库联合发文进行市级收入划转实行新体制,我区2016年预计完成公共财政总收入126亿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1亿元(按新体制计算为81亿元)。2017年财政收入综合考虑当前经济形势和市区实际情况,公共财政总收入预计140亿元,增长11%。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7.12亿元(新口径计算约为90亿元),增长12%。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71,200万元,主要包括:税收收入521,500万元,增长15%;非税收入49,700万元,同比下降12%。区财政预算支出安排552,000万元(其中: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550,300万元,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700万元),增长11%。
(三)2017年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
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550,300万元,主要项目情况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400万元,同比增长10%。(2)国防支出850万元,同比增长54.5%。主要是增加人武部搬迁建设费500万元。(3)公共安全支出45,800万元,同比增长19%。主要是增加区公安局项目经费6,300万元。(4)教育支出95,200万元,同比增长10.7%。(5)科学技术支出33,450万元,与去年相比增加27,830万元。主要增加安排“创谷”建设经费2.4亿元。(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860万元,主要是安排文体局开展文化活动及体育比赛。(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920万元,同比增长34.6%。主要是增加老年宜居社区建设补贴及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等。(8)医疗卫生支出35,150万元,同比增长34.3%。主要是增加灵活退休人员、困难企业退休人员计生奖励项目及计生家庭奖励和服务管理项目经费。(9)节能环保支出850万元,同比增长6.6%。(10)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11,920万元,同比增长7.2%。主要是增加城建计划经费及城市改造经费。(11)农林水支出18,490万元,同比增长8%。(12)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该科目主要反映安全生产监管支出、国有资产监管支出、支持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支出55,000万元,同比增长3%。(13)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80万元,主要是安排旅游发展方面工作经费30万元。(14)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5,300万元,主要是增加南岸嘴基金港基金5,000万元。(15)住房保障支出5,630万元,主要安排的是住房货币化改革支出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及公共租赁住房经费。(16)债务付息支出 2,400万元,主要是政府债券还息支出。(17)预备费10,000万元,比去年持平。
2017年,全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中,用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环保、城建、住房保障等民生方面的支出为387,100万元,同比增长21%,占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比重为70%,比去年同期上升6个百分点。
(四)2017年基金预算支出安排。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计1,700万元,主要项目情况是:福彩公益金安排的支出1,200万元,体彩公益金安排的支出3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197万元。
(五)我区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我区三家国有企业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汉阳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汉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建设集团根据2016年经营情况预测2017年企业经营状况:三家企业预测2017年收入总额188,994万元,其中汉商集团100,000万元,市政集团80,800万元,汉阳控股8,194万元;支出总额为237,223万元,其中汉商集团98,400万元,市政集团79,000万元,汉阳控股59,823万元;利润总额为-48,229万元,其中汉商集团1,600万元,市政集团1,800万元,汉阳控股-48,229万元。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都能实现以收抵支,略有盈余。汉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属政府平台公司,刚成立不久,其亏损48,229万元主要是向银行借贷款,将通过项目自求平衡,封闭运行,由此扩充融资功能,保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六)2017年财政收支预算平衡情况。按照上述收支安排,当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71,200万元,加上市补助各项专款及结算补助等78,000万元,中央税收返还6,900万元,市财政体制返还5,448万元,加上年预计结余1,000万元,减按新体制预计上划省财政收入财力结算98,100万元,减区法院、检察院上划省经费上划8,280万元,减原体制上解市支出1,874万元,专项上解及市对区结算上交市支出1,294万元,2017年区实际可用财力553,000万元,预计2017年区财政预算支出为552,000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550,300万元,基金预算支出1,700万元),以上收支相抵,结余1,000万元。
(七)围绕2017年预算要做的主要工作。
1、进一步加强财源建设,大力支持创新创业。
进一步加强财源建设,积极培植新税源,保证重点税源企业的可持续增加。继续推进“三大行动”,坚持“两业并举”,强力克服经济下行压力,加强协税护税,财税部门、管委会、街道及各职能部门齐心协力共同服务企业,助力企业做大做强,共同做大财政“蛋糕”,保证区级财力稳步增长。为进一步优化重点产业集聚,促进“一谷两园”创新发展,2017年比去年增加安排“创谷”建设经费2.4亿元。引导各类投资基金助推区域经济发展,安排南岸嘴基金港基金5,000万元,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有效鼓励各类股权投资机构参与投资及建设。2017年继续安排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基金4,000万元,依托汉阳经济开发区、黄金口都市工业园、“汉阳造”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汉阳高新创业服务中心和重点企业等,为高层次科技人创新创业搭建事业平台,加快推进我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创新汉阳升级版。
2、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民生福祉,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加大教育投入,全面提升教育水平。全年安排教育支出95,200万元,同比增长10.7%。主要是安排建设现代化学校资金和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及设施设备维护经费680万元。为进一步增加教育资源,对国博一小、国博二小、英才中学等新建学校安排2,500万元用于土地购置及前期建设项目经费,对在建的英才小学、月湖小学、三里坡小学、芳草中学等学校继续安排4000万元建设经费,推动教育事业迅猛发展。安排1,530万元用于学校代课教师经费及购买服务型岗位,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加大医疗卫生投入,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安排五医院技术设备改造600万元,安排150万元用于基层医疗机构设备的更新,提升医疗硬件水平,为医疗服务提供有利的保障。安排公费医疗费用4,940万元,主要用于全区公务人员、离休、六级伤残等人员的医疗经费。安排600万元用于区级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安排400万元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进行财政补助。
加大城市建设投入,打造和谐宜居城市。为夯实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卫生城市基础,全年安排城建计划资金30,620万元,同比增长10%。其中安排4,620万元用于环卫停保场新建、公厕新建与维修等城建费用;安排19,580万元用于汉阳大道、百威路、马沧湖路等路面的改造工程;安排2,585万元用于社区雨污分流、雨污混接、排水应急等改造工程;安排2,690万元用于道路景观提升、四环线生态带建设等工程;安排房管局城建计划资金1,150万元。在安排城建计划资金的基础上,还安排了17,150万元用于城市道路清扫、保洁等;安排4,400万元用于二次供水、海绵城市改造等工程;安排2,480万元用于公园维护管理及道路绿化养护与管理。
支持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促进文体事业大繁荣。加大体育文化活动支持力度,不断丰富群众性文化生活,为满足群众多元化文体需求,安排430万元支持文体局开展文化活动及体育比赛顺利开展,促进文化体育繁荣发展。安排社区思想文化熏陶工程100万元。为提升图书馆服务能力,安排180万元对图书馆日常运行、新增图书及其他服务等进行支持。安排75万元保障体育场馆对外开放及群众体育活动的开展。
支持养老服务事业发展,不断提升为老服务质量。安排新福利院建设及福利院项目经费3,890万元,加强基本设施建设,推进为老服务工作可持续发展。为困难老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及服务信息系统工作经费350万元。2017年继续对80、90、100岁以上老人安排1,800万元高龄人员津贴。
支持社会救助事业发展,加强弱势群体帮扶力度。安排1,930万用于落实公共租赁住房装修与管理,切实保障困难群体住房问题。安排1,060万元用于计生家庭奖励和服务管理,扶助金独生子女保健特殊家庭,提升群众幸福感。安排580万元慰问抚恤残疾军人、伤残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安排2,000万元用于城市低保工作,切实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问题,全区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加大社区建设投入力度,提升社区综合服务水平。为推进养老宜居社区建设,安排1,200万元支持创建老年宜居项目。安排社区办公和购买社工服务岗位经费1,260万元,加强管理服务队伍建设,提升资源整合、项目管理和社会工作服务水平。2017年继续安排2,360万元支持社区惠民项目,深入推动社区基层工作开展。安排4,520万元为社区工作者劳动报酬和保险补助提供保障,积极安排社区组织工作经费。
3、深化财政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加强税收征收管理,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责,发挥税收风险管理堵漏增收的作用,通过挖潜、堵漏、增效,实现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的同步提升。继续优化支出结构,不断加大对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向社会事业发展的薄弱缓解倾斜,向困难基层、群众倾斜,优先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 2017年安排八家区属部门各选取一个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引入第三方评价机构进行评价作为预算绩效重点评价试点,推进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加快建立绩效导向的预算分配制度,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继续坚持预决算公开,做好区属各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工作,全面深化全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严肃财经纪律,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维护税收秩序,推进科学理财、依法理财。
2017年财政改革发展任务十分艰巨,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全面崛起的战略目标,汇聚全区上下的智慧和力量,带着对汉阳的炽热情怀、对发展的崇高责任、对事业的执着追求,凝心聚力、埋头苦干,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开启汉阳现代化建设新征程。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汉阳区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2016年11月18日在武汉市汉阳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42次会议上
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协助区人大常委会做好《关于汉阳区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的初审工作,区人大常委会财工委前期对该报告进行了预先审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了该报告起草情况的报告。同时,在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分组审查基础上,11月12日预算审查小组对区本级及全区各部门2017年预算编制草案进行再次审查。现将对报告和预算草案审查情况综合报告如下:
一、关于汉阳区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区财政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良好,全口径财政收入和地方公共预算收入均超额完成了区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计划目标。区人民政府克服宏观经济下行压力,特别是“营改增”等税制结构改革对区级财政的影响,千方百计加强财源建设,组织预算收入,确保了预算收入目标的顺利实现。积极贯彻落实《预算法》,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增强了预算执行的规范性;开展部门财政支出项目预算绩效评价试点,提高了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加大民生保障方面的投入,促进了社会事业健康发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公共财政体系不断健全。同时,财政工作和预算执行中也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区级财政收入的增长动力不足,新增财力难以满足新增支出需求;部分单位和部门预算编制的绩效意识不强,执行不够严格;财政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此,区人民政府及财政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关于汉阳区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
区人民政府提交的2017年财政预算安排是:全口径财政收入140亿元,增长11%。区级地方财政收入57.12亿元,增长12%,按照市政府调整和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决定的规定,2017年区级实际可用财力为55.3亿元,区财政预算支出安排55.2万元,同比增长11%。
2017年的财政预算安排,较好地体现了《预算法》要求,贯彻落实区十二次党代会第一次会议精神,积极适应关于“营改增”等税制结构改革相关规定。预算安排积极稳妥,预算支出突出了民生方面的重点,统筹兼顾了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实现预算所提出的措施可行。
三、几点建议
1.着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财源建设,发挥财政在全区产业结构优化转型发展中的职能作用,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全力组织财政收入,确保完成2017年财政预算任务。
2.要按照预算完整、公开透明、科学有序、执行有效、纪律严明的要求,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严格预算执行,优化支出结构,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稳步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点工作,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积极推进预算改革,完善预决算公开制度。
3.强力推进预算绩效监督,总结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评价试点工作,健全完善预算绩效目标体系和评价体系,扩大预算绩效监督范围,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4.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全覆盖的审计,落实市、区人大《关于完善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意见》,加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力度,促进各类财政资金规范管理和安全运行。
武汉市汉阳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
(2016年11月18日武汉市汉阳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42次会议通过)
一、根据汉阳区人民法院院长王晓华提名:
任命殷磊同志为汉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二、根据汉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重喜提名:
任命胡俊同志为汉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关于殷磊同志任职的议案
汉阳区人大常委会:
因审判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有关规定和《汉阳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要求,提议:
殷磊同志任汉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请予审议。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院长 王晓华
2016年11月14日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胡俊同志任职的议案
汉阳区人大常委会:
因检察工作需要,根据《地方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院组织法》《检察官法》的有关规定和《汉阳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要求,提议:
胡俊同志任汉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武汉市汉阳区任免检察院检察长 陈重喜
2016年11月22日
武汉市汉阳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王晓华、陈重喜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6年11月18日武汉市汉阳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42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汉阳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
接受王晓华同志辞去汉阳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
接受陈重喜同志辞去汉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报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
王晓华同志关于辞去汉阳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报告
武汉市汉阳区人大常委会:
因工作需要,我已调任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工作,故申请辞去汉阳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特此报告。
王晓华
2016年11月8日
陈重喜同志关于辞去汉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报告
武汉市汉阳区人大常委会:
因工作需要,本人现辞去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请予接受。
特此申请。
陈重喜
2016年11月2日
武汉市汉阳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殷磊同志为汉阳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2016年11月18日武汉市汉阳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42次会议通过)
汉阳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殷磊同志为汉阳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武汉市汉阳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胡俊同志为汉阳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决定
(2016年11月18日武汉市汉阳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42次会议通过)
汉阳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胡俊同志为汉阳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报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民检察院备案。
武汉市汉阳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
关于殷磊、胡俊同志任职的议案
汉阳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42次会议:
根据中共武汉市汉阳区委阳干[2016]22号文件通知精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经主任会议研究,提名殷磊同志为汉阳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胡俊同志为汉阳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请予审议。
汉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
2016年11月15日
关于殷磊、胡俊同志任职的情况报告
——2016年11月18日在武汉市汉阳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42次会议上
区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主任 卢红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因审判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汉阳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汉阳区人民法院提请殷磊同志任汉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按照《汉阳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要求,代工委组织拟任人员进行了法律知识考试,考试成绩合格,提请本次会议审议。
因检察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和《汉阳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汉阳区人民检察院提请胡俊同志任汉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按照《汉阳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要求,代工委组织拟任人员进行了法律知识考试,考试成绩合格,提请本次会议审议。
报告完毕。
武汉市汉阳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
拟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试成绩公告
根据《汉阳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本次会议拟任人员进行了法律知识考试,其成绩为:殷磊92分,胡俊92分。
特此公告。
供职报告
——2016年11月18日在武汉市汉阳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42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本次会议安排,现在,我谨向区人大常委会作供职报告。
这次组织将我交流至汉阳区工作,提名我任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我衷心感谢组织对我的培养与信任,给予我一个参与新一轮汉阳经济社会发展热潮之中履职尽责的机会。
汉阳区有着悠久的历史、光荣的传统,是一个充满希望与活力的地方。当前,我区正处在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全区干部群众为全面开启汉阳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开拓奋进,展现了超大城市中心城区应有的担当。作为汉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的拟任人选,我深感责任重大。如果区人大常委会通过对我的任命,我一定不辜负党的信任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强烈的责任感、更加光荣的使命感,勤奋工作,团结带领全院干警牢记使命、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努力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狠抓学习,着力提升履职能力。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会议精神,学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认真钻研审判业务,及时更新法律知识,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使自己始终站在审判工作最前沿,在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各方面为全院干警带好头。
二、敢于担当,全面履好职尽好责。一要发挥审判职能,全力服务我区发展大局,努力营造和平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和优质便捷的服务环境,为我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二要严格公正司法,创新审判方式,通过推进从立案到执行全流程繁简分流,实行难案精审、简案快审,公正、高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三要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建设智慧法院,深化司法公开,不断改进诉讼便民机制,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更加多元的司法需求。四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与审判机制改革试点,以责任制改革为司法体制改革的着力点,以审判方式创新为审判机制改革的突破口,继续探索司改试点汉阳品牌。五要坚持全面从严治院,按照“五个过硬”的总要求,深入整治“六难三案”,全面落实六中全会精神,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三、依靠领导,强化接受监督意识。牢固树立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的意识。自觉在区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主动及时向区委报告工作,坚决执行区委的决策和工作部署。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及时向人大报告重大事项与重点工作,高度重视人大审议意见,认真细致办好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意见,积极争取人大及常委会的支持和帮助。同时,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与社会各方监督,把接受监督的意识贯彻到各项工作之中。
四、严于律己,做好表率带好队伍。严格遵守政治纪律与政治规矩,全面贯彻民主集中制,始终坚持重大事项、重要工作集体研究、集体决定。坚持把党建作为第一责任,自觉维护班子团结,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齐心协力做好工作,充分调动全院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努力营造团结和谐、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严格廉洁自律,带头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严格遵守审判工作纪律,认真落实党风廉政“一岗双责”,切实做到勤政廉政、公道正派、务实清廉。
如果常委会未能通过对我的任命,我将一如既往做好本职工作,进一步加强学习,全力提升党性修养,进一步完善工作能力,脚踏实地、履职尽责,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赢得人大及常委会的信任与支持!
谢谢大家!
供职人:殷磊
供职报告
——2016年11月18日在武汉市汉阳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42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各位领导:
根据需要,经市委、区委和省、市检察院推荐考核,区委研究提名我为汉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提请本次会议审议。这是组织对我的培养和信任,更是对我的磨砺和考验。借此机会,我向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及各位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
汉阳历史文化底蕴浓厚,是知音文化名城,中国近代工业文明发祥地,“汉阳造”早已享誉海内外。“来到汉阳、就是知音”,组织上安排我到汉阳工作,就是让我在汉阳这片热土上,广觅改革创新的知音、开拓进取的知音、和谐发展的知音。当前,武汉列入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担负起国家重要战略使命,汉阳区承载着历史责任,汉阳检察更应以创新改革的突出业绩,展现应有的法治担当。在此之机,我深感光荣,也深知责任重大。如果能通过本次审议,任命为副检察长,我将倍加珍惜组织的重托,倍加珍惜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对我的信任,倍加珍惜新的工作岗位,不辱使命,积极工作,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一要加强学习,积极进取。我将坚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工作部署,在区委、区政府领导和区人大监督下,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法治意识,注重聚焦中心任务,强化法律监督,切实提高规范司法的能力和水平,努力推动和不断改进汉阳检察工作,坚持发扬汉阳全体检察人员在多年实践中创造出来的好经验、好思路、好传统、好作风,在历任检察长和院领导班子打下的良好基础上,继续努力奋斗,立足检察职能,大力推进法治建设,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刑事案件,努力使汉阳的检察工作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二要忠于职守,秉公执法。我将尽快熟悉汉阳检察工作,尽心尽力为汉阳人民服务,时时刻刻想着人民的需要,不遗余力地为人民群众做实事,努力使汉阳检察工作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群众的检验。我将牢记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坚持实事求是,重证据、重程序,在适用法律上人人平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认真履行检察职责,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进一步转变作风,团结带领全体检察干警,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始终突出“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检察工作主题,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继续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加大诉讼监督力度,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加大检察队伍建设力度,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司法水平;加大司法体制改革力度,不断推动规范司法的进程,为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提高司法效率展现自己应有的担当。
三要接受监督,依法办事。我将诚心实意地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监督,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和纪律,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认真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检察工作的决议、决定,认真按照人大代表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诚恳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严格司法、公正司法、文明司法、廉洁司法。
四要严于律己,廉洁从政。我将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在看到手中权力的时候,时刻想到自己的责任,在看到自身进步的时候,时刻想到自己的差距,始终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干事,时刻绷紧纪律与规矩这根弦,将“守纪律、讲规矩”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真正做到经得住考验、耐得住寂寞、抵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遵纪守法、秉公司法、清正廉洁,以勤政廉政的实际行动不辜负组织和人民群众对我的信任与期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各位领导,无论这次会议能否通过对我的任命,我都将努力学习、踏实工作、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决不辜负党和人民对我的培养和殷切希望,为把汉阳建设成为创新型城区、全面开启汉阳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贡献自己的才智和力量。
供职人:胡俊
武汉市汉阳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同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武汉市汉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205名当选人的代表资格合法有效。现公告如下(按姓名笔画排列):
万宏生王文王文平王东
王伟王红(女)王林王明龙
王胜安王鸿(女)王智高王巍
毛艳华(女)毛祥琳方鸣甘霖
艾萍(女)卢红涛(女)卢建钢叶平
乐少华冯振宇皮惠兰(女)朱冬林
任炜(女)向友进向红丽(女)刘平华
刘用培刘立新刘华珍(女)刘秀华(女)
刘启社刘侃刘荣刚刘致华
刘望明(女)刘锐刘斌锋江浩
许鹏孙正军孙涛孙睿华(女)
杜健梅(女)李之惠李乐(女)李汉洪
李华文(女)李华桥李军李进
李英(女)李英红(女)李炜李诚
李春花(女)李津李艳明李晓辉
李鸿李福杰李嘉耀李端武
杨红喜杨芳(女)杨连贵杨国荣(女)
杨明生杨忠胜肖少斌肖永久
肖红霞(女)肖喜平肖德权吴飞舟(女)
吴玉芳(女)吴园吴治家吴重远(女)
吴晓红(女)吴常锋吴敏(女)吴彩荣(女)
何红艳(女)何志华邹俊煜邹涛
邹毅生辛艳芳(女)沈白浪沈庆
沈冷洪张才胜张本满张庆平(女)
张红(女)张金豹张海莲(女)张继承
张梦化张梦君张蕾(女)陈仁成
陈东华陈西配陈守国陈军
陈军陈尚华陈国艳(女)陈革鸿
陈湧邵旭东林献忠欧阳莉(女)
罗双喜罗功成罗传宏罗兵
罗国芳罗炜罗斌(女)周本秀(女)
周立强周旭周爱民周雄
郑承红(女)郑淑萍(女)屈良斌胡弘
胡林林(女)胡建国胡建新胡勇
胡振林胡敏胡飏南飞(女)
禹妮(女)俞红霞(女)饶良骏凃岚(女)
姜三新姜志权姚慧霞(女)袁莉(女)
夏明亮夏彦夏涛夏福利
晏宇桥晏国斌钱昌文徐安华(女)
徐军徐红慧(女)徐国平徐洪兰(女)
徐恭义徐健郭元林(女)郭立
郭丽纯(女)郭笑撰陶维民陶端阳
黄文辉黄传石黄克敏黄学真(女)
黄春萍(女)黄智玲(女)盛继亮崔东
崔亮崔铁万崔路(女)符涓
阎磊惟旭彭焚董传胜
董华松韩传荣喻天胜程子林
程亮程得才程璞曾庆松
曾念树谢春芬(女)虞志鹏鲍威
蔡松蔡葵(女)廖宗安谭晨
熊先胜缪军潘涛潘瑞芳(女)
魏凌云(女)
武汉市汉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2016年11月18日在武汉市汉阳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42次会议上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王胜安
汉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汉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湖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由全区364705名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汉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216名。全区12个选举工作组和83个选区选举工作小组在组织选举的过程中,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全区登记选民409054人,经过深入广泛发动、充分酝酿,严格审查把关,提出初步候选人290名,为应选代表的134%,其中各政党、人民团体提出代表初步候选人194名,选民10人以上联名提出代表初步候选人96名。区人大推荐95名履职优秀的代表参加连选。经过反复酝酿、协商,根据代表人选标准及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区十五届人大代表正式候选人288名,为应选代表的133%。11月10日各选区采取召开选举大会,设立投票站、流动票箱等形式,设立83个中心会场,549个投票站,59个流动票箱,以无记名投票的方法进行差额选举,按照法定程序选举产生了汉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5名。
本次投票选举产生的205名区十五届人大代表,全部一次选举成功。从选举结果看,中共党员代表166名,占当选人数的80.98%;党外人士代表39名,占当选人数的19.02%;妇女代表59名,占当选人数的28.78%。党政干部代表63名,占当选人数的30.73%;事业单位负责人21名,占当选人数的10.24%;基层代表包括一线的工人、专业技术人员、社区工作者代表28名,占当选人数的13.66%;国有企业负责人28名,占当选人数的13.66%;集体经济负责人20名,占当选人数的9.76%;非公企业负责人33名,占当选人数的16.10%;军人代表3名,占当选人数的1.46%;新社会组织人士代表7名,占当选人数的3.41%;其他方面代表2名,占当选人数的0.98%。少数民族代表3名,占当选人数的1.46%。归侨侨属、台胞台属代表2名,占当选人数的0.98%。连任代表95名,占当选人数的46.3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代表195名,占当选总数的95.12%。新一届区人大代表构成与往届相比,党政干部代表比例有所下降,基层一线代表和妇女代表比例有所上升,代表的文化程度不断提高,年龄有所降低,代表结构进一步优化,具有广泛性、代表性、连续性。
2016年11月11日,汉阳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会议对上述代表的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这205名当选代表符合宪法、法律规定的代表基本条件,选举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不存在破坏选举和其他当选无效的违法行为,当选代表资格合法有效。
目前,汉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出缺11名,出席区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的代表为205名。现报请汉阳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予以公告。
汉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工作总结
——2016年11月18日在武汉市汉阳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42次会议上
汉阳区选举委员会
按照省委、市委统一部署,汉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工作从7月8日全面展开,全区共成立了12个选举工作组,划分了83个选区,经过组织准备、选民登记、推荐确定代表候选人、投票选举四个阶段,11月10日,按照法定程序选举产生了汉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5名,圆满完成了本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任务。
一、基本概况
至选民登记截止日,汉阳区户籍人口为446958人,本次换届选举登记选民409054人(含流动人口),参加选举投票的选民有364705人,占登记选民的89.16%。
经省人大常委会确定,汉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216名。全区12个选举工作组和83个选举工作小组在组织选举的过程中,始终遵循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经过深入广泛发动、充分酝酿协商,严格审查把关,提出初步候选人290名,其中各政党、人民团体提出代表初步候选人194名,选民联名提名96人。区人大推荐95名履职优秀的代表参加连选。经过反复酝酿、协商,根据代表人选标准及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区十五届人大代表正式候选人288名,其中:中共党员181人,占总数的62.8%;民主党派和无党派30人,占总数的10.4%;党政干部63人,占总数的21.9%;工人、专业技术人员、社区工作者基层一线人员共103人,占总数的35.8%,少数民族代表4人,占总数的1.4%;妇女代表117人,占总数的40.6%。均符合代表结构比例要求。
11月10日全区选举日,各选举工作组共设立83个中心会场,549个投票站,59个流动票箱,以无记名投票的方法进行差额选举,按照法定程序选举产生了汉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5名,全部一次选举成功。从选举结果看,中共党员代表166人,占当选人数的80.98%,党外人士代表39人,占当选人数的19.02% 。妇女代表59人,占当选人数的28.78%。党政干部代表63人,占当选人数的30.73%;事业单位负责人21人,占当选人数的10.24%;基层代表包括一线的工人、专业技术人员、社区工作者代表28人,占当选人数的13.66%;国有企业负责人28人,占当选人数的13.66%;集体经济负责人20人,占当选人数的9.76%;非公企业负责人33人,占当选人数的16.10%;军人代表3人,占当选人数的1.46%;新社会组织人士代表7人,占当选人数的3.41%;其他方面代表2人,占当选人数的0.98%。少数民族代表3人,占当选人数的1.46%。归侨侨属、台胞台属代表2人,占当选人数的0.98%。连任代表95人,占当选人数的46.3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代表195名,占当选总数的95.12%。新一届区人大代表构成与往届相比,党政干部代表比例有所下降,基层一线代表和妇女代表比例有所上升,代表的文化程度不断提高,年龄有所降低,代表结构进一步优化,具有广泛性、代表性、连续性。
二、主要做法
为确保这次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区选举委员会在市人大的悉心指导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精心组织安排,压实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了代表换届选举工作任务圆满完成。我们的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健全换届选举工作机构
全区各级党组织和人大及其常委会高度重视换届选举工作,把换届选举工作作为全区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精心组织。
1、组建选举机构。区委召开常委会专题讨论研究人大换届工作,并及时批转了《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做好区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依法设立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委员会,成立12个选举工作组(11个街道及驻军部队)及83个选区选举工作小组。选委会结合汉阳实际,根据法律规定和时限要求,谋划换届选举各环节工作,起草《汉阳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思想、总体安排、主要任务、方法步骤,同步制定了换届选举工作日程安排及责任分解,细化工作到天,落实责任到人。
2、全面动员部署。7月27日,区人大会同纪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召开全区换届选举工作动员会,传达贯彻省、市关于区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学习班精神。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区选举委员会主任缪军作了重要讲话,对全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将本次换届选举“重视程度特别高、工作要求特别高、标准特别高;程序特别严、审核把关特别严、纪律问责特别严、组织处理特别严”的信号传达到每一级党组织、每一个相关部门、每一位代表、每一名工作人员,就做好我区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统一思想、明确责任、正风肃纪。
3、强化业务培训。8月22日,召开了全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培训会,组织部、代工委在培训会上就选民登记、代表提名推荐等业务工作进行现场讲授,特别是市人大常委会代工委副主任刘颖萍就代表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工作流程及重点环节需注意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地讲解,使全体与会人员受益匪浅。按照《选举法》和《湖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精心编印并下发《汉阳区代表换届选举工作手册》700余册,为全体换届选举工作人员开展工作提供遵循与参考。各选举工作组把换届选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召开会议,传达贯彻全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会议精神,对本地区的换届选举工作进行精心安排和部署,采取以会代训、举行培训班等形式,加强了对选举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培训,使他们熟练掌握了换届选举工作的法律规定和操作规程,明确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同时实行街道领导干部挂点包选区的责任制,换届选举工作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部门配合抓。全区上下形成了组织机构健全、责任明确具体、配合协调密切的选举工作网络,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精心组织,严格程序,依法开展代表换届选举工作
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是一项法律性、政治性、程序性很强的工作,各选举工作组及工作小组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有关文件规定办事,真正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贯穿到了换届选举的全过程。
1、科学划分选区,分配代表名额。科学划分选区和依法分配代表名额是人大代表换届前期工作的关键。我们把代表名额分配与选区划分紧密结合起来,把选区划分与代表优质资源紧密结合起来,按照人口、便民、代表限额、相对稳定的选区划分原则,根据区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实践,以及“三旧改造”社区变动情况,全区划分了83个选区。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大体相当的原则;行政区划未调整街道保持上届名额基本不变的原则;经过行政区划调整的街道,根据上届代表分配名额结合新成立街道人口数及未来发展情况重新调整名额的原则;辖区单位较多相对集中,代表名额分配予以适当倾斜,保证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代表的原则。区选委会将216名代表名额全部分配到选区。
2、注重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始终坚持把宣传发动作为搞好换届选举的重要环节来抓:一是宣传内容上围绕“法律+纪律”。深入宣传换届选举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广泛宣传人大制度优越性,大力宣传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同时加大对换届选举工作纪律的宣传,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确保依法、依纪贯穿全区换届选举工作始终。二是宣传要求上讲求“总体+阶段”。制定《汉阳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宣传工作方案》,既做好对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全面的、整体的宣传,又针对各个阶段工作的关键核心,有的放矢地开展宣传工作。三是宣传对象上凸显“全面+重点”。既在全区形成全面的宣传氛围,做到人群、地点全覆盖,又突出重点,在机关单位、钟家村、王家湾等人口聚居区、流动人员聚集区等地加强宣传发动,确保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四是宣传方式上突出“传统+现代”。在充分利用好会议、橱窗、广播、标语条幅等传统媒体宣传手段的基础之上,采用网络、LED电子显示屏、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手段进行宣传,形成强大宣传合力。全区各选区选举工作小组召开换届选举工作动员会、培训会350余次,悬挂各阶段宣传横幅1800余条,张贴宣传标语3200余张,投入180个电子显示屏进行滚动宣传,摆放区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流程图430张,致选民的一封信12万余封。
3、做实选民登记,保障选举权利。选民登记是做好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基础。为扎实细致做好选民登记工作,确保不错登、不漏登、不重登,严把五关:一是把好登记员入口关。选派业务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熟悉本辖区情况的社区干部、党员志愿者、楼栋长等担任选民登记员,开展任前谈话,建立了一支富有战斗力的登记员队伍。二是把好登记员培训关。以当面授课、印发辅导资料、案例演示等方式,多途径培训登记员,详细讲解选民登记的范围、原则、工作重点、业务要求和具体操作程序,保证工作人员在选民登记中严格把好选民年龄关、政治权利关、行为能力关,确保选民登记工作的准确性和规范性。三是把好依法登记关。各选举工作组协调辖区派出所将年满18周岁及以上户籍人员打印成册分发给选区,同时会同法院、检察院、司法所梳理因刑事处罚被剥夺政治权利和停止选举权利人员情况,使选民登记工作按法定程序有效推进。四是把好重点人群关。针对我区流动人口多、拆迁人口复杂、人户分离现象严重等实际,对人户分离的、外出务工的、被判刑而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等重点人员,逐一建档立册,确保应登尽登,不错不落。五是把好审查复核关。针对代表换届选举日期和选民登记时间延后的特点,要求各选举工作组做到“三个一遍” ,即逐户逐人摸一遍、反复对照查一遍、按照条件核一遍,认真做好选民登记审查复核,防止选民登记工作中出现错误现象,以确保选民权利。
4、严格标准条件,确定代表候选人。一是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将自觉接受党的领导,贯穿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和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全过程,坚持由党组织主导人选推荐提名,既做到讨论协商,又做到反复比较,既发扬民主,又正确引导,确保正式代表候选人符合党委意图、大多数选民意愿、优化代表结构的要求。二是把握严格的人选标准。配合组织部门做好人选把关工作,按照代表候选人人选标准和“负面清单”,会同多个部门、多角度、多层次、多途径考察代表候选人,确保政治素质高、思想品行端、履职能力强、社会形象好的人选被列入正式代表候选人。三是把握规范的工作流程。为了做好三分之一代表连任提名推荐工作,制定了《武汉市汉阳区连任代表提名推荐工作方案》,按照提出建议名单、认真考评履职、严格资格预审、街道集体研究和区人大党组研究五个程序,推荐95名履职优秀的代表参加连选。
5、强化组织保障,精心谋划筹备。一是召开选举工作推进会。11月3日,选委会组织各选举工作组、选举工作小组组长就投票选举的意义、要求、流程、方法等进行再动员、再培训、再部署,要求全体工作人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与使命感,完成好投票选举阶段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选举圆满成功。会后,各街迅速召开党工委会议、选举工作小组会议,层层传达,压实责任。二是组织正式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各选区制定详尽的见面活动方案,明确见面活动的方式、流程等,见面会上正式代表候选人实事求是介绍本人情况,对当选后执行代表职务、履行代表义务作出表态,并且诚恳回答选民的问题。有的选区将正式代表候选人的照片、个人简历和主要业绩等情况统一制作成展板,在各选区内公示,便于选民全面了解和掌握代表候选人情况。三是精心准备选举前有关工作。11月5日,各选区张贴公告公布选举日期、选举时间、投票地点,并通过多种方式通知选民参加投票选举。11月9日前,各选区对选民名单进行核对复查,根据选民增减情况发布选民名单补正公告,公布选区当前实有登记选民人数。同时根据选民分布状况,精心布置好中心会场、投票站,张贴悬挂横幅、选举口号、标语等,营造浓厚的换届选举氛围。
6、严格选举程序,确保选举成功。各选区按照选举法以及《湖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严格规范投票选举各个环节的工作步骤和流程,各选举工作人员认真把好每一个环节、每一个要素、每一个细节。一是按法定的时间组织选民投票,11月10日是法定的投票选举日,各选区的中心会场、投票站、流动票箱的投票选举全部在10日这一天内完成;二是按程序办理好委托投票,对选民在选举期间外出不能参加选举或因病残等原因不能直接投票的,各选举工作组根据选民愿意,要求委托人以书面形式写明委托何人代为投票,且每一个选民所接受的委托都没有超过3人,各选区对委托投票情况进行了登记造册;三是依法依规组织选民投票,各选区的中心会场、投票站都设有秘密写票处,从监、计票人员的产生,选民人数的统计、报告,统一开箱验票计票,都严格按法定程序操作,尤其是每个流动票箱都由三人以上负责,其中有两名以上的监票人员,流动票箱只保障老弱病残的选民投票,且都在签名簿上签名。整个投票选举的过程做到了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公开。
(三)严明纪律,加强督查,确保代表换届选举风清气正
区选举委员会始终把换届纪律挺在前面,认真执行中央“九严禁”纪律规定、省委“九必须”组织原则和市委“五个务必”工作要求,严密组织、严肃教育、严格督导,从严从实加强换届风气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1、加强思想教育,严明纪律规定。始终坚持把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作为严明纪律的重要环节,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换届始终。一是谈心承诺到位。区选举委员会成立后,选委会成员就严明换届纪律进行集体谈心谈话,要求换届选举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带头知晓换届纪律、带头遵守换届纪律、带头抵制违法违纪行为,切实将换届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指导好、服务好、保障好换届选举工作。二是教育引导到位。及时传达上级和区委严肃换届纪律工作会议精神,并提出“五个决不能”的要求:决不能触碰纪律“高压线”、决不能轻视每一份责任、决不能懈怠每一个环节、决不能疏忽每一个细节、决不能放松每一个违纪线索。三是以案说法到位。组织各选举工作组、选区工作小组及换届相关工作人员,观看《镜鉴》警示片,及时传达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涉法涉罪问题问责情况及其教训的通报》《关于辽宁拉票贿选案查处情况及其教训警示的通报》等违反换届风气的典型事例,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切实做到知规守纪,令行禁止,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
2、开展督导检查,落实监督责任。以“严把程序不出错、严明责任不能错、严肃纪律不犯错”为目标,建立督导机制,明确督导任务、压实督导责任,促进我区代表换届选举工作规范进行。一是坚持以上率下。区委书记徐洪兰亲自带队到选区检查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推进情况,并提出“六全三早”工作要求,即:宣传发动全覆盖、选民全登记、党员骨干全动员、环节程序全规范、过程全程纪实、重点人员全稳控;风险点早分析、问题早发现、预警早处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导,多次深入选区、选民群众中明察暗访、调查研究,了解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二是丰富督导方式。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临时抽查与定期巡察相结合,实现督导工作全过程、全方位覆盖。针对不同类型选区各有侧重分类督导,老旧型选区重点督导矛盾排查工作,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平稳有序;新建型选区重点督导宣传发动工作,确保选民参选率;拆迁型选区重点督导选民登记工作,确保不漏登、不错登、不重登。三是加强工作调度。区选委会办公室召集选举工作组先后召开4次工作调度会和1次工作经验现场交流会,全程掌握各选举工作组代表换届工作进展情况。突出示范引领,通过在四新街召开经验交流现场会,分享工作中的好做法、新举措,及时研究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代表换届工作圆满完成。
三、主要体会
在区委和区人大常委会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区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这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已经圆满结束。回顾本次选举工作,我们的体会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必须做到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三者之间的有机统一。在换届选举中,我们注意正确把握和处理好三者之间的辨证关系,较好地做到了有机统一。体现在具体工作中,一是始终把整个换届选举工作置于区委的统一领导之下,自觉接受区委的领导,积极争取区委对选举工作的支持,为确保选举工作圆满完成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二是始终充分发扬民主,提高选举工作的透明度,尊重选民的民主权利,主动接受选民的监督。三是切实做到严格依法办事,严格依照选举法和省实施细则办事,坚持选举工作的合法性,在选民登记、提名推荐、酝酿协商和投票选举各个环节中,始终强调法定程序和法定时间,从而有效地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二)必须高度重视调查研究工作,为换届选举顺利推进提供科学依据。这次代表换届选举与以往相比,要求特别严、标准特别严、纪律特别严、程序特别严、审查把关特别严。为此,区选举委员会十分重视选举各阶段的调研工作,在选民情况、选区划分、代表分配等问题上,进行了多次调研,同时结合调研工作中收集到的实际情况,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原则、时间安排、代表素质和结构及工作要求,并对代表换届选举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同时,各选举工作组也纷纷开展了广泛的调研活动,对代表资源分布、外来人口居住、“三旧改造”拆迁等情况及可能影响选举的各类因素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排摸。通细致的调查研究,基层一线的情况更加明了,为合理分配代表名额、科学划分选区和配备指导力量打下了扎实的基础,一些原来设想的比较复杂的问题也得到了有效的解决。
(三)必须正确处理好换届选举与其他工作的关系,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在这次换届选举工作中,各选举工作组坚持把换届选举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同时统筹兼顾其他各项工作,在具体力量、时间安排上切实做到突出重点、明确中心,周密部署整个代表选举工作,及早制定计划和对策措施,正确处理代表换届工作和当前其他工作的关系,做到有机结合、相互促进,使得选举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两不误。
总之,这次代表换届选举工作是对我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一次生动检验,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一次深刻实践;也为我区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打造经济、城市、民生“三个升级版”,实现“品质汉阳、活力汉阳、人文汉阳、幸福汉阳”,加速汉阳全面崛起产生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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