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是普通文章模块栏目内容页
[法院办公室工作总结23年]法院执行个人工作总结

一、基本情况

1.机构及人员情况

__市法院执行工作局内设四个执行庭,即: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执行三庭、执行四庭。现有正式干警13人,其中:35岁以下2人,40-45岁4人,46-51岁7人。协警6人,共计19人。

2.20__年以来民商事案件判决执行工作情况

20__年,市法院共受理民商事判决执行案件348件,执结348件,执结率为100%,执结标的总金额为7937万余元,实际执行到位总金额为3953万余元,实际执行到位率为49.80%。其中:执行和解结案134件,占结案总数的38.51%;自动履行结案73件,占结案总数的20.98%;强制执行结案2件,占结案总数的0.57%;终结本次执行程序122件,占结案总数的35.06%;终结执行17件,占结案总数的4.88%。

2013年元至8月,市法院共受理民商事判决执行案件187件,执结152件,执结率为81.28%,执结标的总金额为1307万余元,实际执行到位总金额为910万余元,实际执行到位率为69.63%。其中:执行和解结案53件,占结案总数的34.87%;自动履行结案55件,占结案总数的36.18%;强制执行结案11件,占结案总数的7.24%;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4件,占结案总数的15.79%;终结执行9件,占结案总数的5.92%。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措施保障有力。市法院党组非常重视执行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领导班子集体抓的良好工作格局,在执行局内建立和完善了分权制约机制,即执行一庭负责裁判文书审核、案件审核、综合协调和内部系统查询等工作,执行二庭、三庭负责具体的案件执行工作和旧存案件的执行等工作,执行四庭负责恢复执行案件的执行工作和到金融部门查询被执行人有无存款等工作。通过将强制执行权分离为执行裁决权和执行实施权,由不同的执行内设机构和人员行使,使得执行实施权与执行裁决权能相互监督、相互制约,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实现了执行资源和审判资源的优化配置。

在职责分工相对明确的前提下,对一些特殊的执行案件和特殊的被执行对象,市法院采取集中优势兵力的方法和措施,统一调配全院的整体力量“打歼灭”战,一举攻克了“坚固”的执行堡垒。在总结以往执行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从今年元月起,市法院对执行标的额较小、且双方当事人都居住在边远地区的执行案件交由原承办法庭自己执行,切实减轻了双方当事人往返院机关所花的时间和费用,不仅方便了双方当事人,而且还发挥了原承办庭法官熟悉案情和熟悉双方当事人的特点和优势,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

(二)建立和完善执行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建立和完善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牵头、人民法院主办、社会各界配合的执行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与银行、国土资源局、住建局、车管所、公安局、当地党委、政府等合力解决执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加大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成本和代价,使被执行人感受到来自法律以及经济、行政和道德等方面的威慑力,促使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三)充分利用现代网络技术,提高执行工作效率。今年3月,市法院为执行局配备了身份认证查询系统,与公安身份查询系统实现联网,极大地方便了执行干警到各金融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存款情况。通过借助现代网络技术,使市法院成功执结了一批难案、积案,制裁了一批“老赖”。

三、存在问题

1.案件实际执结数与受案数有一定差距。20__年1月~2013年8月,市法院共受理民商事执行案件535件,结案500件,结案率为93.4%。仅从结案数上看,结案率还是较高的。但执结案件500件中有146件是适用“终本”程序结案的,而实际结案仅354件,实际执结案件数占受理数的66%。

2.执行队伍力量相对不足。现有正式干警13人,协警6人,但多数人年纪较大,执行人数较少。

四、几点建议

一、总结的形式,由“会议周”转变为“工作月”

以往的工作总结,通常需要各部门的每位干警针对半年来或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写出书面总结,庭室负责人对本部门工作进行回顾梳理,先在分管院领导的主持下,召开各部门总结会议,在个人、部门总结的基础上,最后召开全院会议,这样一来,从个人到庭室再到全院总结,大致需要几个周的时间,成了名符其实的“会议周”。由于进行总结的程序、事项繁琐,还可能需要推延开庭、中止工作,出现“闭门总结”的情况。而今年,区法院的半年工作总结却改变这一做法,取消层层召开总结会议的形式,树立以总结促工作,以工作带总结的观念,要求干警们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审(执)质量和效率。因此,区法院将7月份定为“学习月”、“突击执行月”、“庭审观摩月”、“民商审判质量月”,要求干警们抓住当前正值法院审执工作出成绩、出效率的黄金时间,多收案、多办案,办好案。

二、总结的重点,由回顾成绩为主转变为找不足、求创新为主

以往总结过多地注重讲成绩、总结经验,报功不报忧。今年区法院把半年工作总结的重点集中在查摆问题、分析原因、谋求创新上。由于该院自去年以来实行了审执工作每月通报制度,对各部门的工作成果、工作业绩做到了随时掌握、及时了解。时值今年6月底,上级部署半年总结的时段后,区法院首先依据工作通报,查找工作不足。针对通报中反映出的“审执率不高、二审改发率过高”的问题,提出了提高“两个比率”,即:结案率和调解率。并以“弘扬新风气,创造新业绩”为工作重点,继续推进“作风建设年”活动的进一步开展,努力实现领导班子要有新形象,机关效能要有新提高,司法为民要有新进展,推动促进和谐要有新成效的“四新”效果,并为辖区的经济发展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总结后的工作措施,由抽象务虚转变为具体明确

以往总结在提出今后工作措施时,一般停留于原则性、宏观性的方针、思路,今年区法院在半年总结之后即出台了具体明确的举措,重点放在抓干警的理论业务学习,促进其综合素质的提高上。

1、庭审观摩求监督。自7月1日开始,每周进行一次庭审观摩活动,届时,将邀请区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百名执法执纪监督员到庭旁听,自觉将法院工作置于社会、群众代表的监督之下,也使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法院,了解法官,从而理解、支持法院工作。7月2日,来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执纪监督员等各部门的23人到区法院旁听了行政庭审理的一起工伤确认案件。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

求,以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为目标。增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总体要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入查找和清理当前检察工作和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引导广大干警进一步正确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端正执法思想,规范执法行为,改进执法作风,提高执法水平,有效预防和解决执法实践中的突出问题,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构建平安、和谐延边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方法步骤

教育活动从5月初开始,年底结束,共分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5月15日前结束)。

1、动员部署。召开全州检察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动员电视电话会议”,传达高检、省检和省州政法委有关精神,认真动员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要求。

2、制定方案。州院制定并下发《全州检察机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各县、市院要从本地实际出发,依据上级院和当地政法委有关精神,制定方案,全面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学习培训(5至7月)。

(一)学习文件:各级院要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学习相结合,专题辅导与座谈讨论相结合,理论引导和现实教育相结合等形式,围绕“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专题,分层次,进行有针对性的专题教育。

1、认真学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批示和中央关于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指示,进一步深刻领会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意义,增强教育活动的自觉性、主动性。

2、学习“两会”精神和罗干同志关于“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报告”,认清形势,明确任务,查找问题,深挖根源,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3、通读中央政法委编写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准确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领会“五个专题”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自觉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检察工作。

4、学习高检院编辑印发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汇编资料》。进一步了解我国检察制度的发展沿革、基本内容和主要特色,深化对检察性质、地位和职能的认识,提高理论素养,增强职业荣誉感,强化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5、学习高检院、省院和省州政法委有关文件及指示精神,收听收看中央政法委和中央电视台电视专题讲座和光盘,听取中央宣讲团巡回宣讲报告。学习期间,州院根据省院的部署,将组织召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理论研讨会,开展论文征集评选活动。各院要踊跃参加,积极准备。

(二)重点培训。采取统一规划,分期、分批、分类集中轮训、专门培训。各院要制定学习培训计划。州院负责对基层院班子和本院干警的培训,基层院负责对本院干警的培训。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州院将成立培训领导小组分专题进行授课,并适当组织业务专家和法学专家进行法治理念讲座,网上或到基层院巡回辅导。各院班子成员都要带头讲课,确保通过学习培训,使干警全面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和精神实质;全面了解我国检察制度的发展沿革、基本内容和主要特色,深刻领会检察法律监督的性质、地位和职能作用。

第三阶段:对照检查(8至9月)。

此阶段是教育活动的关键环节,要紧紧围绕五个专题教育内容,查摆、清理在思想认识和检察工作中存在的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符合的突出问题。要从去年专项整改期间排查出的问题中、从涉法涉诉反映的问题中、从查处的干警违法违纪问题中,进一步清理思想,深挖根源。

重点查看依法治国的思想是否树立,检察执法是否自觉维护法律权威,严格依法办事;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是否牢固,是否缺少群众观念,滥用执法权力,执法不作为和乱作为;维护公平正义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是否增强,是否坚持秉公执法,在执法办案中是否存在监督不到位、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甚至、违法办案、贪脏枉法等问题;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是否牢固,在执法活动中是否搞利益驱动或者搞挂牌保护、特殊保护等;党性意识、党的领导观念是否坚定,是否认真贯彻党委的决定和要求,重大事项是否报告。

在排查清理思想的过程中,要紧密结

合干警的思想和执法实际,注重发挥正反面典型的教育作用。各院要积极开展树立典型和案例评析活动,从执法思想、执法观念、执法水平、执法作风上总结经验教训,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原则贯穿于执法实践,既提高思想觉悟又解决现实问题。

第四阶段:整改提高(8至9月)。

要始终坚持边学习、边查摆、边整改,

对查摆出的问题,认真梳理,分析原因,清理整改。整改的重点是健全完善执法规范化工作制度体系,要在去年专项整改制度建设的基础上,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20*年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把容易发生执法问题的岗位和环节作为重点,按照扎实管用、简便易行和规范性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行为标准,严密办案流程,落实工作责任,健全监督机制,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执法工作制度体系。

1、建立执法责任体系。重点部门、重点岗位要制定完善执法岗位标准、执法工作规范,明确执法各环节工作流程,按照“谁执法、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细化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执法者个人的执法责任和责任查究制度。尤其要建立健全涉法涉诉案件,平时群众反映较多的执法问题的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出现问题,责任能够追究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切实改变责任不明确,查究不到位的状况。

2、建立执法质量和效率考评体系。省院将制定执法质量和效率考评制度,进一步明确执法质量和效率的评查标准、范围、质量界定、评查结果运用等问题。各院业务部门要建立干警执法档案,重点研究对办案人的考评办法,客观、真实、准确记录个人执法状况。健全案件质量和效率保障机制。州院督导组将定期对全州执法质量和效率进行检查,把执法质量和效率作为衡量工作、考核班子、检验队伍的主要指标。

3、建立执法监督体系。要按照合法、高效、经济原则,修订完善执法监督体系。重点是落实检务公开制度,扩大执法透明度。推行执法告知、公开听证等监督措施;建立对群众投诉、举报、涉诉的受理、调查、处理、反馈工作机制。同时,完善我们内部执法通报制度。

4、建立执法工作信息化体系,以信息化促进规范化。今年,州院要积极争取安装并试运行案件网上流程管理,网上审批、网上监督管理软件,积极推进检察业务、队伍和信息化“三位一体”建设。各级院要以坚定的决心和积极的态度,加大人力、财力投入,从全局出发,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实现执法的规范化。

5、建立教育培训长效机制。要积极落实《20*——20*年*省检察机关教育培训计划》,探索制定岗位基本素质和干警素质提升的动态、综合考察办法,使教育培训经常化、规范化。

制度建设是确保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实效的关键,各院要十分重视抓好制度的落实,把落实制度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规范执法行为的重点来抓,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切实保证执法行为及各项检察工作置于制度规范的有效约束之下,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第五阶段:考核验收(四季度)。

1、组织考试。根据中央政法委、高检院和省委政法委的要求,组织搞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知识的考试,成立考试领导小组,严格组织,周密部署。

2、检查考核。结合年终总结,州院对教育活动进行验收。看执法理念是否进一步端正,执法能力是否进一步增强,执法行为是否进一步规范,改革方向是否进一步明确,队伍建设是否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对检察队伍和检察工作的满意度是否进一步提高。

3、反馈情况。各院要于11月10日前上报教育活动总结报告。州院将要在12月中旬前各院反馈验收结果,对州院验收和省院抽查不符合要求的单位,进行补课安排。

三、基本要求

各院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统一执法思想,提高执法能力,理顺执法关系,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的思想基础,作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首要环节,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院党组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纳入检察工作全局通盘考虑,建全领导机构,建立长效机制和责任机制。检察长负总责,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州院成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名单附后)。实行联络点和定期巡查制度。各院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并将情况报省院。

2、突出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各级领导干部不仅要抓好本单位的教育活动,还要以身作则,积极参加教育活动,带头学习培训,带头清理整改。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检察长,要对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对本地区、本单位在法治理念和执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深刻反思,总结教训,认真整改,为广大检察人员作出表率。

3、教育活动要紧密联系实际,坚持“六个结合”。要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先进性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学习相结合,统筹安排,互相促进;与开展“忠诚”教育结合起来,始终抓住忠诚政治本色教育,把全州检察队伍建设成一支忠诚可靠,始终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忠于检察事业,能够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能够抵御各种腐朽思想和不良风气的侵蚀,牢记责任,不辱使命,爱岗敬业、恪尽职守,能征善战的钢铁队伍。与推动检察工作结合,围绕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开展教育,在学习教育中,广泛开展执法实践活动,解决检察工作中背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点、难点问题,推进检察工作,检验教育效果;与推进检察改革结合起来,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深入推进检察改革,研究解决检察工作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创新检察业务工作机制和队伍管理机制;与执法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规范,不断提高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和管理科学化水平;要与州直机关开展的争做“六个模范”活动相结合,培养干警的奋发向上的精神和争创意识。

一、队伍建设现状

我院建于1955年4月,在半个世纪的过程中为鄯善县当地经济发展及社会稳定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目前我院编制73人,实有66人,由维、汉、回、哈四个民族组成,其中维吾尔族35人,占全院干警总数的53.03%,汉族27人,占全院干警总数的40.91%,回族3人,占全院干警总数的4.09%,哈萨克族1人,占全院干警总数的1.52%;干警中男女比例各占:男干警48人,占全院干警总数的72.73%。女干警18人,占全院干警总数的27.27%;大专以上文化程度64人,占全院干警总数的96.97%;党员44人,占全院干警总数的66.67%;年龄结构为:35岁以下15人,占全院干警总数的22.73%。36一40岁27人,占全院干警总数的40.91%。41一45岁11人,占全院干警总数的16.67%。46一50岁10人,占全院干警总数的15.15%。51一55岁3人,占全院干警总数的4.55%;干警中副处级干部2人,正副科级17人,具有审判员以上职称40人,离退休干部28人;院机关设有行政办公室、政工科、研究室、监察室、立案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刑事庭、监督庭、执行局、法警大队十二个庭室,下辖火车站、鲁克沁两个中心人民法庭。

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受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及思想教育松懈、内部管理松散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我院法官队伍以前确实存在整体凝聚力不强,精神面貌不佳,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散漫,工作效率不高的现象,个别法官违法违纪事情时有发生,具体表现:一是在我院立案、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吃、拿、卡、要”的违纪行为,“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对当事人“生、冷、硬、横、推、拖”及其他损害当事人利益的问题;二是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办案拖拉、工作效率低的问题;三是作风不严谨、纪律性不强的问题;四是当面不说,背后乱说的问题。直接影响了人民法院、人民法官在社会公众心目中的形象和威信。“公正与效率”是人民法院永恒的主题。这一主题既要依靠人民法官的审判工作来实现,也要依靠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去展示。因此,从2005年下半年开始我院党组下决心狠抓队伍建设,党组强调在队伍建设中要大胆管理,以制度管人。通过反思过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不足,党组提出“人管人不会长久、制度管人才是根本”的口号,先后出台制度40多项,依靠制度大胆管理,决不姑息纵容违纪行为。要通过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切实转变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精神状态,使法官队伍始终保持一种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真正树立起人民法官公正、廉洁、高效、文明、求实、严谨的职业形象。

三、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全院干警层次结构不合理、法官年龄普遍偏大、员额不足、出现断层的问题,其产生的主要原因是:

1、全院干警年龄层次结构不合理、年龄偏大问题客观上反映了我院干部队伍与外界交流渠道不顺畅,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院干部队伍建设的良性发展。

2、《法官法》贯彻实施不到位,我地区法官工资收入低,直接造成法官职业吸引力不足。《法官法》第十二条规定初任法官的选拔只有国家司法考试一道门槛。但是目前许多法院招收法官时是根据当地人事部门的统一安排,按照公务员考试的方式来招考。招收公务员考试要求以录用人员的三比一报名,有的基层法院有无人报名的现象。还有些法院招收进来的人员因没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没有取得审判资格不能从事法官岗位的工作,这亦造成了法院的法官员额不足。《法官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法官的工资制度和工资标准,根据审判工作特点,由国家规定。法官实行定期增资制度。”由于法官巨大的工作责任,繁重的办案任务,承担很大的职业风险,法官的工资制度要根据审判工作特点来制定。但是到目前为止,法官的工资制度和增资制度仍然套用公务员的工资制度,没有按照《法官法》的规定制定出新的工资制度。《法官法》规定的审判津贴、地区津贴和相关的保险福利待遇许多地方也不能落实。法官的经济待遇差,法官职业吸引力不足,这才是造成法官年龄偏大及断层的关键问题。

(二)思想政治工作跟不上,有着多方面的因素,是复杂的内外部因素相互交织制约影响的结果,其产生的主要原因是:

1、受市场经济负面影响,少数干警的价值观发生扭曲。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人们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正发生着多方面的变化,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向,反映在法院干部队伍上,必然会给一些干警带来不良影响,干警的价值观也呈现出多元化趋向。可以说,社会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对干警的思想也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影响,客观上增加了法院干警思想政治工作的难度。

2、思想政治工作方法单一,针对性不强,缺乏规范和指导。

针对新形势的思想政治工作,以前主要是说的多,做的少,新办法、新招数不多。面对新情况、新问题,往往感到无所适从,如何有效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是我院感到困惑的问题。

3、激励竞争机制仍需不断完善。

近年来,我院虽然先后实行了竞争上岗、双向选择、法官考核细则等队伍管理长效机制,有效地激发了队伍活力,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目标设置、奖惩兑现、落实力度上仍达不到预期目的和效果,未能充分激发干警工作热情。宣传典型、弘扬正气力度不够。对先进典型只注重了发现、培养,在宣传典型、发挥先进典型的导向性和激励作用方面做的还不够。

4、存在认识偏颇。

由于业务工作是硬指标,上级要求紧,考核多,也容易出成绩,因此,干警的主要精力都放在业务工作上,这样就导致队伍中普遍存在着重业务工作,轻思想工作的倾向。

四、解决问题的对策及建议

(一)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俗话说:“打铁先要自身硬”,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就显得极为重要。1、着眼于提高班子领导全局的能力,切实注重实践锻炼。要充分运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在提高干部领导水平,提高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驾驭全局的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上狠下功夫。2、严格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大胆管理,严格要求,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增强凝聚力、战斗力。3、牢记党的宗旨,努力做到慎独、慎微、慎言、慎行,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在群众中树立威信;另一方面要实行“能者上,庸者下,平者让”的用人机制,给干事创业的同志提供施展才能的平台。同时要定时不定时的进行业绩考核,要把考核结果与使用干部进行挂钩,从而激活法院干部队伍的活力,调动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创造性,推动我院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加强政治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

人的思想决定人的行为,如何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思想觉悟和业务水平,我认为从以下几点抓起:一是进行爱岗敬业教育。用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干部牢固树立集体主义,爱国主义,革命英雄主义精神,引导他们站在大局上看问题,正确处理集体与个人,大家庭和小家庭的利益关系,增强干部责任感和事业心。二是进行人品官德教育。围绕怎样做人,做什么样的人;为谁当官,当什么样的官;如何用权,权是谁给的等问题。引导大家按照党纪党规和有关的规章制度规范自己的言行,使他们端正思想态度,培养求真务实的作风。经常教育干部“多琢磨事,少琢磨人”,一心扑在工作和事业上。三是进行靠素质立身教育。针对在新体制下干部“出路窄,提升慢”的模糊认识。要有的放矢地摆事实,讲道理,要在干部中叫响“出路千万条,素质最重要”的口号。四是进行淡薄名利教育。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部分干部被名利束缚了手脚。要对干部进行淡薄名利教育,要让每个干部认识到当官就是为人民服务,就是无私奉献,不是为了谋取私利。

(三)强化行政管理,提高司法保障能力。

针对队伍松散的问题,一定要逐步建立完善的相关制度,使行政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轨道。特别是院党组成员要带好头,要遵守考勤纪律,在考勤方面,要做到没有一位特殊的领导,也没有一位特殊的同志。要严格请假制度,明确审批权限。实行早点名、晚签到制度,每月公布迟到、早退人员名单;凡不按规定要求请销假的,一律按旷工对待,全年旷工15天即予以开除;要将考勤情况与经济挂钩,同时作为年终评比、考核的依据。

(四)建立“大”工作机制,形成良好工作秩序。

是社会的窗口,是法院公正形象的反映。一定要加强工作的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应该建立一种“大”工作机制,成立由院党组班子及中层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采取院领导定期接访与不定期下访等形式,处理群众问题,每周定期召开工作联席会议,由院领导和各庭(室)长共同讨论研究本周内在接待群众中的热点问题或疑难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同时还要把群众来信来访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通过工作来强化对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的监督。要求接访人员要做好来访登记,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登记,件件有回音。进一步完善院长、书记接待日制度。明确每月第二、第四周的星期四为院长、书记接待日,每周二为院领导接待日,其余工作日由庭室领导轮流接待,向社会公布接待日的排序表,同时对重大情况的反映做到群众随到随接待,建立一系列关于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办环节。上访群众有事找领导,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要做到热情接待,给他们一个较满意的答复。规范接访活动,严格落实最高院的规定,办公大楼为办公区,一律不准接待当事人,确需接待当事人,应到接待室去接待。明确所有法官不得私下会见当事人,在法官与当事人之间设立隔离带,避免当事人的合理怀疑,给法官们营造一个安静、舒适的办公、执法环境。

(五)加强立案工作,规范审判程序

加强对立案庭干警的教育整顿,使他们进一步端正工作态度,强化组织纪律观念,转变思想及工作作风,文明、耐心、细致接待每一位来访群众;实行案件审限跟踪管理制度,对案件审限及时跟踪通报,督促法官及时结案,杜绝超审限现象的发生;规范委托鉴定、拍卖工作,杜绝法院工作人员直接接触钱物,实行阳光工程;创办《立案工作信息》,每月对各类案件收结案、工作等情况进行通报,为审判工作和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进一步强化案件信息管理、排期工作。立案、结案、减免缓诉讼费,调、移送案卷等项工作建立台帐,确保审判工作的良好运转。

(六)规范审判工作,提高审判质量

针对以往法官在审判工作中对法律适用尺度不一、理解不一、随意性较大的现象,要强化法律知识的学习,制定出学习制度,除组织法官集体学习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法学原理、立法原意以外,还应釆取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学习方式,并对疑难、复杂、典型案件进行讲解;组织开展庭审观摩,对法官驾驭庭审的能力进行综合评定。组织开展巡回法庭,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从而扩大法律宣传范围和效果;每季度对法官学习情况进行一次考核,每季度依据法官行为规范考核办法对法官的行为规范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考评法官审判工作业绩的依据之一。

(七)严明执行纪律,真正作到执法为民。

针对当事人对执行工作上访率较高,执行工作中有耍态度、不文明执法,执行方法不当、执行效率低等诸多问题,党组应对执行工作提出规范化的工作目标,实行问责制。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不仅要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更要为当事人提供公正、高效的优质服务,这既体现执行人员的办案水平,也体现了职业道德水平,同时也反映法院干警良好的精神面貌和执法为民的形象。执行人员对当事人的来访要随到随接待,不推不诿,真正做到热情、周到、文明、依法。每个执行人员均要明确肩上的重担,全身心地投入到执行工作中去。要严格依法执行、文明执行,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执行员、法警执行公务应当着装,并出示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还要注重手续齐备,语言文明,执行方法妥当。发生妨碍民事诉讼行为的,要及时报告,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同时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当事人决不手软。

(八)强化信息报送、调查研究工作,实行科学决策。

法院信息工作是人民法院审判活动和其他工作的客观反映,是领导及时了解和掌握法院情况,进行科学决策和指导工作的依据。开展调查研究,是人民法院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在审判工作和其他工作中,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适用法律,研究和解决法院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实行科学决策的基础性工作。要把对信息报送、调查研究工作的认识上升一个新的高度,它不仅仅是研究室的工作,应该是全院性的工作,每个部门每名干警都应该参于进来,要实行目标管理,纳入部门及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作为考核部门和个人成绩的一项重要内容,与人民法院各部门及干部考核、奖惩挂钩。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截止11月23日,我院应办理执行实施类案件共计849件,标的金额2.44亿元,其中新收案件604件(含保全案件13件、恢复执行13件),旧存245件。已办结468件,执结率55.12%,实际执结率45.73%,到位率28.33%。共出动警力   人次,罚款   案   人次,罚款金额   万元;拘留被执行人    人;移送公安机关    人次,判决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人次;采取强制搜查措施  案   人次;扣押  案   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   人次;在**法院公众微信号、**在线等当地媒体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共   批计   余人次。积极入驻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法院“淘宝店”已推送拍卖    起,拍卖成功   起,成交额   万余元。向乡镇、村(居)委会集中推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人次,有效化解当事人纠纷    案件。下面我就落实情况做个简要汇报。

一、规范执行方面

我院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作用,实行集中查控、繁简分流工作模式,财产保全、网络查控、传统查询、执行通知书、失信决定书及财产报告令等文书的制作与送达、失信名单的审核与发布,统一由查控组处理,出台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管理办法,严格按规范流程节点管理。引导申请执行人与保险公司签订保全责任险合同、悬赏保险合同,引导申请执行人通过提起悬赏执行申请或申请律师调查令,扩大查人找物范围。建立打击拒执犯罪长效协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严肃查处拒执犯罪行为。规范执行款物管理,建立一案一帐号的案款台账管理平台,杜绝挤占挪用、不廉洁行为发生,目前该平台已在使用当中。

二、阳光执行方面

我院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措施后,及时向被执行人送达相关裁定书,做到执行案件流程信息公开,执行主要流程节点通过12368短信平台告知当事人。执行裁判文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予以公布。

三、执行质效方面

党组多次就立审执协调配合、执行转破产、小微案件专项清理、第三方评估体系责任分解等工作进行专题讨论,目前,我院已成功移送一起执转破案件,破产案件中院正在审理过程中。组织开展了由院领导带队参加的“春雷行动”、“涉金融案件”、“涉公职人员案件”专项执行活动。

执行局按照“分段集约、繁简分流”模式办理执行案件,定期召开执行工作例会,通报各组工作进展,提醒办案期限。积极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优势,向辖区内的11个乡镇、30多个村委会(社区)发出了涉及90名失信被执行人的司法建议书。

强化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加大拒执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2017年度,司法拘留6人,强制搜查3次、强制扣押财产2次,判决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4人。加快对金融案件财产的处置力度,全面推行网络司法拍卖工作,目前已对两栋房产进行了网络拍卖。

四、执行保障方面

我院党组高度重视,严格落实中央文件规定规定的在编执行人员占法院在编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5%的要求。执行局现有执行干警17人,其中员额法官5人,司法警察3人,另聘请临时书记员2人。内设查控组和执行实施一组、二组、三组,第三组专门处理非诉执行案件。积极推进国家司法救助与民政临时性困难救助机制,及时解决赔偿权利人的生活困难;加强与当地基层组织、被执行人近亲属的沟通,争取理解和支持,搭建协商解决纠纷平台。2016年以来,争取到市县两级救助资金47.5万元,民政临时性困难救助资金1万元,救助困难群体43案43人。通过基层组织、被执行人近亲属的参与,有效化解重大涉民生案件10余起。

五、存在的问题

对案件节点37个节点信息录入不及时,没能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推进执行案件的办理,未能落实对消极执行行为定期通报制度。

六、下步工作打算

(一)深入开展“攻坚执行难  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压实责任,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坚决完成年底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历史重任。

(二)针对第三方评估体系要求,进行自评,查漏补缺,确保第三方评估顺利通过。

(三)深入开展打击拒执犯罪、小微案件专项执行活动,提高执行质效,确保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得到实现。

乐都法院执行工作汇报材料

乐都区人民法院院长   陈有强

中院党组:

自周强院长“3.29”讲话以来,乐都法院坚决贯彻执行最高法院和上级法院的行动部署,制定了工作方案,执行工作稳步推进。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2018年截至5月29日我院受理各类执行案件405件,执结案件182件,执结率44.9%,申请执行标的3129万元,执结标的1213万元,执结标的到位789万元,标的到位率65.0%,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108件,执结107件,终本案件16件,终本合格率为25.0%。

2018年和2017年两年同期数据相比,“三升四降”指标中,民事裁判自动履行率上升11.9%,实际执结率下降19.0%,执行标的到位率上升12.1%,终本率上升2.4%,异议复议和监督撤改率下降0.5%,申诉信访和执行人员违法违纪率均为0。

为彻底打赢“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我院党组研究安排自5月至年底,在全院开展代号“春夏风暴”的执行攻坚战,具体进展如下:

一是全员参与,合力攻坚。全院干警树立了执行工作一盘棋的思想,在立案、审判环节加强财产保全工作,严格执行《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产保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到应保尽保。全院各部门积极参与执行案件的办理,目前,执行局办理执行案件298件,其他庭室办理执行案件107件,院领导办理执行案件14件。

二是多措并举,强化保障。我院给执行局增配一辆执行车辆,确保执行局有两辆执行专用车辆。给执行局增派6名干警,使执行局在编干警人数达到14人,超过15%的人员配备,加上4名聘用人员,使执行局总人数达到18人。另外,配备足够的执法记录仪和警械器具等必要设备,对执行所需的经费全额保障。

三是挂图作战,现场督办。我院按照最高法院第三方评估指标的要求,对每一个承办人的案件数量、进度都制图上墙,每个案件都有人督办。执行局长、主管副院长和院长经常临图指挥,每周掌握案件进度,进行督办,自5月12日挂图作战以来,已办结案件34件,目前,部分案件正在结案过程之中。

四是执行联动,精准发力。我院向区委、政法委报告执行工作后工作,区委大力支持执行工作,向全区转发了《乐都区人民法院关于支持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积极推动建立执行联动机制,“区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付、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各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执行工作格局已经形成。

五是围绕指标,狠抓质效。我院按照第三方评估的要求,将2016年以来的所有终本案件逐一对照检查,对缺少的材料和环节进行了补充,随时准备补录。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未结案件,限期结案。同时狠抓案件质量,对2018年的案件严格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环节。

六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我院通过上街宣传,邀请电视台制作宣传片向全球播放、微信等平台宣传等方式全面展示执行工作取得的成效,扩大影响力,增强威慑力。

二、执行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院执行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进展,但仍有部分困难和问题有待解决:

一是执行案件办理难度大,执行效率有待提升。执行联动机制作用的充分发挥不足。在实际执行中,个别单位对执行联动工作机制认识不足、态度消极、配合不紧密,联而不动的现象依然存在、导致部分案件执结效率不高。

二是部分执行案件被执行人确无履约能力,客观上造成案件积压。部分债务案件因当事人确无还款能力而导致无法执行,被执行人面对巨额赔偿无力赔付,致使执行案件难以执行到位,进而逐渐形成执行积案。

三是执行救助资金缺口较大。符合救助条件需要救助的申请人太多,拨付的司法救助资金与需要解决的资金相距缺口仍然巨大。

三、执行工作下步打算

    2018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关键之年,下一步我院将紧紧围绕基本解决执行难“四个基本”的总体目标,以问题清单为突破口,以第三方评估工作为抓手,从以下几方面积极兑现“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庄严承诺。

一是继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全面清理未结积案,力争完成积案清理80%的目标;对有财产案件加大执行力度,实现法定期限内执结率95 %以上,最大限度地减少存量,扭转边清理边积案的状况,增进全社会对执行工作的理解。

二是充分发挥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大格局作用。进一步拓宽思路,自觉接受党委、政府的支持。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整合社会力量,积极搭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统一公安、检察、司法等政法部门认识,建立联动机制,加大对抗拒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

三是切实加强信息化建设助推执行工作。全面深化执行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在执行领域的运用。一要抓好执行指挥中心的建设和完善,充分发挥其实时监控、异地调度等功能;二要抓好网络查控系统的使用,积极构建法院与协助执行部门之间的网络查控机制,尽早实现对被执行人财产信息的“一键查控”;三要不断拓展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信用惩戒的范围和深度,通过各种形式对“老赖”进行曝光,让失信被执行人寸步难行;四要加强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的使用,强化节点管控,实现对每个执行环节的动态监控,提高执行效率。五要持续深化执行工作公开。深入推进网络司法拍卖,实现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以“三大公开平台”为依托,做好执行案件流程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

四是注重“审执兼顾”,进一步完善立审执协调配合机制。立案阶段和审理阶段注重财产保全,提示当事人及时申请保全,为案件后续执行打好基础。在审理阶段注重提高审判质效,增强当事人对裁判的认可度,提升自动履行率,减少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

五是狠抓执行规范化和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司法教育,提升执行队伍业务素养,建立执行质效考评体系,创新考核机制,继续配齐配强执行队伍,发挥执行团队作用,提升执行办案效率。加大规范执行行为和执行案款管理严肃查处执行违法违纪行为,坚决遏制执行不规范、执行不廉现象。

六是加大宣传力度,优化执法环境。切实加强释法明理,进一步增强当事人的法律意识、风险意识。采用法院双微平台、报刊网络等媒体渠道,加强法制宣传,让社会各界了解、理解、支持执行工作。


抖音账号:文章写作知识屋 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 抖音账号:文章写作知识屋
收藏
0
有帮助
0
没帮助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