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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析材料作风存在问题的分析和整改情况]中共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3月21日至4月26日县委巡察一组对我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19年9月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落细巡察整改责任 

  (一)强化政治站位抓整改。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意见》、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巡视整改落实是“四个意识”试金石》等,主动把巡察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试金石,作为向党中央、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的具体体现,使整改过程成为对标看齐的过程,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抓整改。巡察反馈后,局党组立即召开2次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吴树忠同志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精干力量集中办公,负责做好整改的督促检查和材料收集整理。研究制定《中共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落实县委巡察一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连建党组〔2019〕33号)、《中共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落实整改巡察反馈意见责任分解表》,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整改时限,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制定《中共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清单》,定期汇总整改情况,加强督查,确保按时序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吴树忠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主持召开局党组会、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专题会共13次,深入研究和推进整改工作,全部整改问题亲自牵头,督促抓好整改。班子成员按职责分工切实担负起相关整改任务责任,带头认领问题,带头落实整改,全局形成全面整改的强大合力。10月12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和成员认真对照反馈意见,主动认领,深刻剖析,举一反三,有力促进了整改工作。 

  (三)强化巩固深化抓整改。局党组坚持把问题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有机结合起来,把整改工作尽快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制度机制22项,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规范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促进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提升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推动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的强大动力。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政治意识淡薄,支持配合巡察工作不力问题 

  (1)关于政治意识淡薄,支持配合巡察工作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局党组扩大会,组织学习《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意见》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等,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二是县城市管理局召开党组扩大会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调整岗位。三是对住房保障中心原负责人罗伟斌予以免职并调整岗位(连建党组〔2019〕19号)。同时,举一反三,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监察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进一步加强纪律规矩教育。四是对2名负责乡镇污水处理项目的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并对我局村建站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纪律规矩教育。 

  2.关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2)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牵头制定《连城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连政办〔2019〕1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垃圾治理工作的通知》(连政办〔2019〕45号)等文件,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生活垃圾常态化治理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组织召开全县村建工作会议,宣传培训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垃圾治理常态化工作相关业务知识;加强对各乡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督导,巡察反馈以来共开展巡查、督查11次,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成效明显。二是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连城县建兴房屋征收服务公司资产的经营、使用和处置情况进行审计,并对其资产进行清产核资确权,完成财审。三是建立健全安装维修业务工作职责、流程等相关制度机制,督促县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严格履职,严守纪律,严格执行对外聘请施工单位或人员的报批制度。四是向园林等相关单位部门发出《关于请求协助解决园林、绿化、环卫洒水等用水收费问题的函》,同时加大稽查力度,对供水覆盖区内全方位、地毯式巡查,防止“跑冒滴漏”及居民偷水、漏水等损耗问题发生。五是按照连城县城乡建设板块相关文件精神,由县财政局负责,采取收支两条线的方式,妥善处理县自来水公司欠缴的污水处理费,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 

  (3)关于专项整改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保障房租金收缴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和催缴,已追缴租金5078元。二是严格执行《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城县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房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连政办〔2017〕313号)等相关规定要求,规范保障房租金收缴,严格按规定每年12月底前及时上缴保障房租金。三是对履职不到位的计财股原股长华某进行诫勉谈话,对住房保障中心原负责人罗某予以免职并调整岗位。 

  (4)关于以局长办公会、局务会代替党组会的问题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中共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会议事规则》《中共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明确党组会议事规则、范围,杜绝以局长办公会、局务会代替党组会,提高议事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 

  3.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自觉问题 

  (5)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自觉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下发《关于印发<住建局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的通知》(连建党组〔2019〕43号),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及福建省贯彻意见,并结合实际,提出了具体的贯彻落实意见和举措。二是严格执行《连城县关于清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借用公款行为的通知》要求,及时清理规范,已收回全部款项218761.29元。三是对履职不到位的计财股股长进行提醒谈话。四是建立健全《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支业务管理制度》《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业务管理制度》等,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 

  4.关于“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6)关于“三重一大”决策机制执行不力,集中研究讨论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中共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强化科学民主决策,严格“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在事前充分酝酿沟通的基础上,集体讨论,主要领导末位表态,杜绝个别酝酿代替集体讨论、会上提议或说明代替民主决策现象。二是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强化学习,加强会议记录的规范性。三是建立《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支业务管理制度》,严格资金拨付审批程序。 

  (7)关于“末位表态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中共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强化科学民主决策。二是严格“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在事前充分酝酿沟通的基础上,集体讨论,主要领导末位表态,杜绝个别酝酿代替集体讨论、会上提议或说明代替民主决策现象。 

  5.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有差距的问题 

  (8)关于重大民生工程推进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原原本本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纲要》《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等,开展“牢记宗旨意识”专题研讨,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加快民生工程建设。二是加快推进乡镇污水处理项目建设。8个新建污水处理项目已转由县国投集团做业主,重新采用EPC模式,推进项目建设。三是城区第二水源北团取水工程项目已于2019年8月份完成建设并实现正常供水,解决了长期困扰群众的用水问题。 

  (9)关于统筹协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主动协调莲峰镇政府,积极配合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全力推进征迁工作。二是督促项目业主单位,加快项目前期工作推进,确保及时开工项目建设,项目建设期间定期督查施工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目前城区八号路已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实现通车。 

  (10)关于合力推进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差距较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推进城区主干道综合改造,完成了江林路城市公园段、莲中路,政府路、北大路观景路至街心公园段、东环路全线和北大西路街心公园至青少年宫路段等约9.5公里主干道改造,实现通车。二是完善西城文教片区路网工程,打通梅花山路与北大西路、宁南路、宁中路与西环路接口等断头路。三是完成城区八号路主体工程建设,实现全线通车,解决困扰多年的南北向交通受阻的难题。四是持续加大城区市政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力度,完成了城区大榕树、团结巷、明光新村、江坊公园、烧烤城等8个公厕建设、改造,新建北街路口、城市管理局对面等2个停车场300多个停车位建设,进一步缓解城区如厕难、停车难的问题。 

  6.关于扶贫领域工作开展不扎实的问题 

  (11)关于扶贫领域工作开展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把危房改造对象审核关。对相关人员通报处理并追回补助款,同时,要求各乡镇针对问题举一反三,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加快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实施。目前,已全面完成2018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三是对扶贫手册填写不认真的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提出了存在问题及整改要求。与此同时,要求各挂钩帮扶干部再次认真学习县脱贫办印发的《扶贫手册》(红本)帮扶措施填写说明,同时各挂钩帮扶干部结合今年第三季度入户走访,认真核实相关情况,进一步补充填写完整《扶贫手册》及做好信息平台录入工作,组织人员与乡镇扶贫办业务人员一同对各挂钩帮扶干部填写的《扶贫手册》信息进行查阅把关,确保贫困户相关信息真实全面。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学懂弄通做实存在较大差距的问题 

  (12)关于党组中心组学习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下发《关于印发<住建局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的通知》(连建党组〔2019〕43号),要求党组成员每人用专门学习记录本规范记录,并妥善保管;年终对学习情况进行工作总结。二是2019年初开始,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分别指定专人记录,不再“合二为一”。三是2019年初开始使用专门的党组中心组学习记录本,不再与党组会其他内容混记,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党组中心组学习研讨情况,并实行签到制。 

  (13)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中共连城县委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连委办〔2017〕54号)《中共连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系统委员会印发<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连建委〔2017〕24号)要求,“学”“做”结合,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二是规范支部会议记录。局机关党委举办党务干部培训班,对各支部党务干部进行规范会议记录培训。三是制定并认真执行《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若干规定》(连建委〔2019〕29号),按照上级的学习要求,规范开展学习,并结合实际深入开展研讨,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四是支部指定专人收集相关心得体会并做好登记,支部书记抽查把关。五是要求退休干部党员必须参加支部的集中学习,对身体等原因确实无法参加集中学习的退休干部党员通过送学上门和自学等方式开展学习。自“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共送学上门20余人次。六是建立督查制度。制定了《2019年度连城县住建局机关党委党建目标管理考评办法》(连建委〔2019〕28号),强化督查落实。 

  (14)关于学习效果较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编纂印发《党员应知应会学习手册》,强化学习教育。二是对23名不及格的干部职工进行集体约谈,并重新组织测试,及格率达100%。同时,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应知应会知识测试。三是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党员e家”等学习平台,加强日常学习,提升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没有落细落实的问题 

  (15)关于抓意识形态工作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分析研判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并提出下半年工作计划,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二是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加强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三是年底将对下属党支部开展1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项检查。四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目标管理考评。 

  (16)关于热点问题舆情分析研判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连城县城区第二水源北团取水工程项目已于2019年8月份完成建设并实现正常供水,解决了长期困扰群众的用水问题。二是积极配合县水利局、水务公司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改善乡镇自来水水质问题。三是制定《网络舆情应急预案(试行)》(连建党组〔2019〕44号),及时会商分析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规范、不严肃的问题 

  (17)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各支部党务干部进行“三会一课”制度、规范会议记录等培训。二是要求退休党员必须参加支部的集中学习,对身体等原因确实无法参加集中学习的退休干部党员通过送学上门和自学等方式开展学习。自“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共送学上门20余人次。三是原第二党支部书记负责人已在原第二党支部补上了一节以“如何做一名新时期的合格党员”为题的党课。四是制定印发《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若干规定》(连建委〔2019〕29号),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 

  (18)关于民主生活会随意化、平淡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有关党内法规。召开“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专题会议,进一步提升党员领导干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意识。二是认真组织学习《福建省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闽委发〔2018〕22号),局党组严格遵照《实施细则》要求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19)关于组织生活会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印发并组织学习《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连建委〔2019〕31号),要求各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按规定要求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二是严格执行《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要求全体党员认真严肃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三是责成被谈话函询的6名党员在支部党员大会上重新补充说明。 

  (20)关于民主评议党员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印发并组织学习《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连建委〔2019〕30号),进一步提高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二是严格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按照“学习教育、自我评议、民主评议、组织考核、表彰和处置”等五个环节,严肃规范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三是要求各支部指定专人及时报批和归档相关档案材料。 

  2.关于党管干部原则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21)关于职能错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发挥党组领导把关作用,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二是修订完善《中共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会议事规则》《中共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强化局党组的核心领导作用,杜绝局务会或局长办公会代替党组会现象。三是严格执行《中共连城县委办公室 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财政收支管理工作的通知》(连委办发〔2019〕51号)中“从严控制编外人员招聘”的规定。 

  (22)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组再次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规范执行考察考核、民主测评、征求意见、任前公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 

  (23)关于超职数配备4名股级干部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照“三定”方案,对股级职数配备情况开展全面清查。目前已按核定的股级干部数进行配备。 

  (24)关于违规借用干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中共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在事前充分酝酿沟通的基础上,集体讨论,主要领导末位表态,杜绝个别酝酿代替集体讨论、会上提议或说明代替民主决策。二是借用人员均已回到原单位上班。 

  (25)关于编外人员聘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中共连城县委办公室 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财政收支管理工作的通知》(连委办发〔2019〕51号)中“从严控制编外人员招聘”的规定。二是已完善14名编外人员的劳动合同。 

  3.关于缺乏干部管理正向激励措施的问题 

  (26)关于缺乏干部管理正向激励措施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再次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二是制定《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级绩效考评工作方案》(连建〔2019〕168号),持续深化绩效管理,充分发挥绩效管理“指挥棒”作用。三是修订完善《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实施办法》并严格执行,努力形成让干得好的人精神上受鼓舞、物质上获奖励、政治上有地位的鲜明导向。按照“按岗聘用、竞聘上岗”的原则,开展高级职称、中级职称专业技术岗位的竞聘。四是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考勤管理规定》《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效能建设制度》,进一步加强股级及以下干部交流管理,解决部分干部不想为、不愿为、不敢为的问题,激励干部职工担当作为。 

  4.关于党支部换届不及时的问题 

  (27)关于党支部换届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再次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提高规范建设新时代党支部思想意识。二是严格落实党章关于党支部的换届要求,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工作台账和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提前6个月以发函或者电话通知等形式,提醒到期换届支部及时换届。 

  5.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 

  (28)关于未按标准交纳党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党章、《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提高严格按标准交纳党费的意识。二是要求各支部对每位党员的党费交纳标准进行重新测算,必须精准至小数点后一位,杜绝“四舍”取整的问题,欠缴的党费目前均已补缴。 

  (29)关于党费补缴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5名退休干部党员的党费进行追缴,共补缴554.98元。二是对该5名退休党员进行党性教育。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30)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36.227万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上级有关规范津补贴发放的规定,不自行新设项目或者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二是按照《中共连城县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社团兼职取酬整改清退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清退。已收回用餐伙食补助费14.186万元,收回人民调解员补贴15.42万元,收回县建兴房屋征收服务有限公司向公职人员发放的补贴1.14万元,收回下乡补贴1780元,收回3名非外勤人员高温补贴1.12万元。三是对履职不到位的计财股原股长华某进行诫勉谈话,对计财股股长进行提醒谈话。四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建立《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支业务管理制度》等,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31)关于违规支出招待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县直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的通知》《连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内公务接待的通知》(连建〔2017〕466号)等公务接待制度,要求做到先审批后接待,严禁同城接待、超标准接待、无公函接待。二是加强公务接待管理,要求财务人员加强报销单据的审核把关,从严审批公务接待支出,对接待报批程序不规范的不得报销。 

  (32)关于违规购买香烟、土特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深入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强化震慑,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开展警示教育,持续强化警示震慑,增强干部职工遵规守纪意识。二是已收回公款报销的香烟款2000元。三是建立《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支业务管理制度》等,加强财务报销审批管理。四是严格财务审核关,认真执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五是对履职不到位的计财股原股长华某进行诫勉谈话,对计财股股长进行提醒谈话。 

  (33)关于违规支付娱乐休闲场所费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追回干部经手违规报销欧典餐费2675元,并对其进行约谈提醒。二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严格规范执行财务报销制度,杜绝报销娱乐休闲场所费用。三是建立《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支业务管理制度》等,加强财务报销审批管理。 

  (34)关于公车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7年车改后我局已无公务用车,根据《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公务用车综合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连政办〔2017〕116号),结合实际,制定了《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规范公车申请使用。二是对违规现金报销燃油费过桥过路费的5名临时人员予以辞退,2名借用人员退回原单位不再借用,对3名干部进行集体约谈提醒。三是由县领导带队,组织8个新建污水处理厂乡镇、部分村及我局等共20余人到龙岩污水处理厂参观学习,由我局负责安排车辆事宜,当时经询问冠豸山汽车租赁公司,该公司无法提供适合车辆,故在龙洲公司租赁。 

  (35)关于违规报销差旅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原1名驾驶员到北京、厦门的差旅费属公务到北京接驾公车;2名干部多报销的伙食费的问题,按住建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关于举办2015年传统村落保护项目实施培训班的通知》(建人力〔2015〕44号)要求,该次培训“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未予以多报销;7名干部超标准报销的车费已按差价退回,共计181.9元。二是对参加协会培训的5名干部进行集体约谈提醒,今后我局将对参加此类会议严格把关,杜绝参加不必要的培训会议。三是针对超人数报销培训费的问题,3名干部已退回全部差旅费10623.99元,并对该3名干部进行集体约谈提醒。四是对履职不到位的计财股原股长华某进行诫勉谈话,对计财股股长进行提醒谈话。五是对存在的违规报销会议差旅费、超人数报销培训费的问题,今后将严格执行《关于印发<连城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连财〔2015〕62号)《<连城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连财〔2016〕7号)《关于调整连城县县直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连财〔2016〕9号)《连城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连财〔2017〕146号)《关于印发<连城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的补充说明》(连财〔2019〕98号)等文件要求,规范差旅费报销,杜绝违规报销。 

  (36)关于违规报销学历教育费、论文评审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全部清退18干部职工违规报销学历教育费5.5895万元,同时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又清退了1万元,共清退违规报销学历教育费6.5895万元。二是1名干部违规报销论文评审费650元已全部退回。 

  2.关于形式主义依然突出的问题 

  (37)关于文山会海与重部署轻落实并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的《整治“文山会海”二十条规定》要求,严格控制发文数。二是组织召开全县村建工作会议,分解年度任务,宣传培训“千村整治”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相关业务知识;派出59人次,深入16个整治村开展指导,积极协调县财政局,推动“千村整治”补助资金拨付到位。 

  (38)关于照搬照抄现象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机关党支部和自来水公司党支部先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对照搬照抄的5名党员进行通报批评,责令他们在各自所在的支部作了检讨。二是要求各支部指定专人收集并审核党员上交的材料,支部书记定期抽查审阅,坚决杜绝他人代笔、照搬照抄等行为。三是强调严肃学习纪律,端正学习态度,提高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对学习不认真,敷衍了事的党员予以问责。 

  (39)关于制度建设形同虚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制度学习宣传教育。局党组召开会议专题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强化制度意识,维护制度权威,确保重大决策部署、重大工作安排都按照制度要求落到实处。同时,加强监督和责任追究力度,增强制度执行力。二是组织质安站干部职工学习了《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2018年版)、“双随机”监管机制;严格落实“双随机”监管机制,在推送完检查清单后,按规定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在建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对全县所有房建项目开展了专项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共发出责令改正通知单12份。三是严格考勤制度。修订完善《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考勤管理规定》《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效能建设制度》等,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四是开展机关效能督查,对违反上下班签到制度等工作纪律的6人次予以通报,并扣发个人通讯误餐补贴共50元。五是对经常不遵守考勤纪律的职工进行批评教育。 

  (40)关于落实上级规定打折扣、搞变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全局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提高制度执行力,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上级部署落到实处。二是强化对县自来水公司抄表人员抄表知识和岗位责任制的学习,增强员工责任感。三是严格执行《福建省城乡供水条例》坚决打击违章用水行为,维护用户和供水单位的合法权益。四是对县自来水公司2名抄表员同志进行提醒谈话。五是启动对绿源食品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程序。 

  3.关于官僚主义依然多发的问题 

  (41)关于“随惯例”“拍脑袋”落实项目建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要求,深入开展学习研讨,切实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二是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落实,及时回复,限时解决;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切实转变“随惯例”“拍脑袋”的工作作风,加强实地勘察、科学分析、多方论证、优化设计。三是及时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勘察,重新制定改造提升方案,目前已完成北大路与莲中路灯控路口加宽车道的改造,完成北大路百花小区路口右转加宽车道的改造。 

  (42)关于服务意识淡化,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房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连政办〔2017〕313号)等相关制度,规范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2019年举行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房)公开配租,共配租145户;2019年开始保障房实行网上申请,多部门网上审核,全面接受公众对保障房审批及配租所有环节的监督;对现有房源和申请户情况进行排查摸底;要求未经配租手续入住的10户公(廉)租户按标准补交租金,并予以清退,收回所入住的保障房;对住房保障中心原负责人罗伟斌予以免职、调整岗位和降低岗位等级处分。二是县城市管理局已对智慧照明中心原主任予以调整岗位,涉及的其他问题已由县纪委监委进行初核。同时,举一反三,制定《建设项目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合同、按图施工,制定《采购管理制度》《资产业务管理制度》(连建党组〔2019〕44号),实行专人专门管理,对固定资产进行重新登记造册,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三是完善住房工龄补偿审核制度,优化审批流程。四是建立房屋交易与产权档案管理系统,实现网上报审,做到一趟不用跑;制定房产测绘面积审核《办事流程》,办理流程由4道程序缩短为3道,办理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缩到18个工作日。五是结合整顿软弱涣散党支部,着力提升县自来水公司党员干部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重点解决群众反映较强烈的缺水问题,已完成城区第二水源扩建工程建设并实现正常供水,解决了长期困扰群众的用水问题,群众满意率大幅提升。六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共连城县委办公室 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城县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整治机关作风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市委2号文件精神,持续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改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 

  4.关于作风建设不严不实的问题 

  (43)关于规划修编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委托福建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对我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修编。目前已完成初稿的评审,正在完善方案。二是全面启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管理工作,正在制定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方案并已委托龙岩市城乡规划设计院编制我县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44)关于监管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业务人员学习《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MH5001-2013》及民航华东局下发的各类净空标准要求。二是加强城区施工塔机的监管巡查,第三季度聘请机械专家对全县的塔机及施工升降机进行全面检查,发现一台塔机超高,现已完成拆降整改。三是协调县自然资源局,加强规划限高审批,严把塔吊超高源头关。 

  (45)关于财务人员失职失责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追回北团镇江园村环境整治补助资金2万元;多付市政零星工程款是应扣工程质量保证金,因保质期已过,不要求退回;已扣回连城县山河环境保护有限公司预借款30万元。二是组织局财务人员参加县财政局组织的业务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素质,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三是加强对财务工作的领导,定期对财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规范财务管理。四是对履职不到位的计财股原股长华某进行诫勉谈话,对计财股股长进行提醒谈话。五是健全完善财务制度,制定《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及《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支业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5.关于存在特权思想的问题 

  (46)关于存在特权思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自来水公司边巡边改、即知即改,已收回少交的11.1721万元水费。二是举一反三,成立城区用水巡查工作小组,对城区用水户进行检漏、违章用水等情况实施摸底排查。三是对时任公司法人及现任法人2名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6.关于落实市委2号文件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47)关于落实市委2号文件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目前,县城市管理局严格按照公款存储规定正在向人民银行、财政局申请开设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二是对履职不到位的计财股原股长华某进行诫勉谈话。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警示教育不到位,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问题 

  (48)关于警示教育不到位,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领导干部到县检察院警示教育基地参观,通过局领导干部上廉政党课,通报我局2013年以来发生的8件党政纪处分案件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做到以案促改、以案示警。二是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通报罗伟斌违法案件,进行剖析警示教育。三是及时组织学习上级纪委的相关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 

  2.关于执纪不严,问责不到位的问题 

  (49)关于执纪不严,问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连城县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房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和《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障房配置网上公开工作的通知》,加强保障房动态监管,确保保障房配租公平、公正、公开 。二是严格按规定每年12月底前及时上缴保障房租金。三是对住房保障中心原负责人罗某进行免职、调整岗位处理;对计财股原股长华丽进行诫勉谈话。四是对未巡先改发现违规报销加油款的2名干部进行提醒谈话,1名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3.关于纪律松弛,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50)关于迟到、早退、缺勤、溜岗时有发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效能督查。采用人脸识别考勤,严格考勤制度。二是对县自来水公司2名上班溜岗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三是修订完善《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考勤管理规定》《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效能建设制度》等办法,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 

  (51)关于有的干部“玩风过盛”,长期沉溺打麻将赌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市委2号文件精神等作风建设规定。二是按照《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考勤管理规定》《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效能建设制度》不定期对干部职工工作作风情况等进行督查,及时纠治不良习气。开展机关效能督查,对违反上下班签到制度等工作纪律的6人次予以通报,并扣发个人通讯误餐补贴共50元。三是县监委对罗某立案处理并给予罗伟斌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4.关于违反组织纪律,违规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的问题 

  (52)关于违反组织纪律,违规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干部职工教育,要求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二是对个人投资入股开发地产重大事项隐瞒不报的2名干部进行批评教育。 

  (六)反腐败斗争方面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53)关于未落实“一岗双责”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定《中共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落实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2018、2019年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 

  (54)关于廉洁提醒谈话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洁提醒谈话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的规定,加强班子成员之间和对干部的日常廉洁提醒谈话。二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 

  (55)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整改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落实整改责任。加大宣传力度,制定《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实施方案》并在局办公楼走廊悬挂移风易俗宣传牌匾。三是强化督促检查。开展移风易俗专项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股室、单位进行通报,责令整改。 

  2.关于内控防范机制有漏洞,廉政风险突出的问题 

  (56)关于未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追回多拨付补助北团镇江园村环境整治经费2万元。二是针对“发票无经办人、证明人签字,无领导审批”的问题,严肃财经纪律,加强管理,认真审核,杜绝此类问题发生。三是未按“货到付款”规定违规预付空调款的问题,经认真核对相关制度和合同,采购款是按双方签订的采购协议先行支付到采购平台账户,符合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四是加强财务人员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素质,严格财务支出的审核把关。五是对履职不到位的计财股原股长华某进行诫勉谈话,对现任计财股股长进行提醒谈话。六是健全完善财务制度,制定《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支业务管理制度》等,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  

  (57)关于工程项目审核把关不严,监管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建设项目管理制度》(连建党组〔2019〕44号),加强项目审核和监管。二是请求县政府协调将朋口镇等8个乡镇续建污水处理工程PPP项目预算文件报送财政评审中心评审,同时督促县国投公司依法依规编制新建乡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预算。三是加强项目管理,对续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明确2名同志为现场管理人员,确保签证有2名我局管理人员签字,同时督促县国投集团加强对新建乡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的现场管理。四是针对连城大道文亨烟草站路段景观提升工程“烂尾”问题,约谈施工单位要求其限期整改并及时申请验收,目前已完成竣工验收。今后我局将严格按规定程序加强工程项目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发生。五是关于连城大道(江坊桥至高速路口段)等处苗木种植补植工程多计付工程款约2.55万元的问题,重新梳理工程档案资料,并委托有资质第三方进行结算审核对连城大道(江坊桥至高速路口段)等处苗木种植补植工程进行重新审核,下一步根据审核结果进行整改。六是经核对人防地面指挥中心项目电梯总价为22万元,按电梯销售惯例分三个合同签订并分期支付,实际支付22万元,未重复支付。七是未按招标要求造价下浮的问题,已要求施工单位出具更正函订正错误;根据《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3版)取费标准,节能检测费3.1万元属新材料试验费,需由建设单位支付;要求连城县人防地面指挥中心项目施工单位尽快完成决算送审,根据送审决算结果,我局将按实际结算抵扣超付的款项。八是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增强依法办事意识,杜绝聘请无经营许可、无执业资格人员的问题再次发生。九是针对“未公开招投标”的问题,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执行《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招标投标工作的实施意见》(连政综〔2019〕122号)等工程招投标管理规定,严格按基建程序依法依规组织项目实施,严把审核关,杜绝应公开招投标而未公开招投标的问题再次发生。 

  (58)关于个人违规经手大额现金预借工程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收回违规经手现金预借路灯维修工程款1万元。二是加强财务人员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素质,严格财务支出的审核把关。三是健全完善财务制度,制定《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支业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 

  (59)关于白条入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财务人员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素质,严格财务支出的审核把关。二是对县自来水公司履职不到位的时任分管财务副经理、会计等2名干部进行提醒谈话。三是健全完善财务制度,制定《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支业务管理制度》《连城县自来水公司财务人员职责》,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 

  (60)关于费用与发票经营范围不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因财务人员把关不严,发生办公室零星维修项目由摩托车车行开具发票的问题,针对此类问题,对履职不到位的计财股股长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加强财务人员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加强发票审核把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三是健全完善财务制度,制定《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支业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 

  (61)关于短期内大额报支维修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路灯高空作业车2017年5月在江西四方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车辆保养及维修3.5万余元,2018年9月在东莞市常平粤辉机械维修服务部对该车车辆保养及维修3.8万余元,维修时间间隔1年多为实际产生的维修费用。二是健全完善财务制度,制定《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支业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 

  3.关于其他问题 

  (62)关于拨付资金无收款票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下属事业单位及工会的拨款管理,拨款一律需开具财政印发的内部往来票据,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二是健全完善财务制度,制定《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支业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三是对履职不到位的计财股原股长华某进行诫勉谈话,对计财股股长进行提醒谈话。 

  (63)关于固定资产采购、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连城县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连政综〔2019〕89号)文件要求,保证采购工作的有序、规范,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对所有办公设备采购,都按程序报批采购。二是对未列入固定资产管理的办公设备已重新登记列入管理。三是制定《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管理制度》《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业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办公用品采购和固定资产管理。 

  (64)关于支出附件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按要求补充完善支付工程款所需资料。二是加强对建设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提高项目建设效益和质量。三是健全完善财务制度,制定《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支业务管理制度》《建设项目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支出附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进行审批支付。 

  (65)关于审批手续不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连城县县直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连政综〔2004〕275号),严格审批程序,杜绝此类问题发生。二是健全完善财务制度,制定《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支业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进行审批支付。三是加强财务人员的职责意识,强化日常工作的监督管理。 

  (66)关于超范围支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财务人员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素质,严格财务支出的审核把关,对不合理,超出范围的资金坚决不予支付。二是制定《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支业务管理制度》、《连城县自来水公司财务人员职责》,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进行审批支付。 

  (七)巡视巡察整改落实方面 

  1.关于对省委巡视及“回头看”整改不够重视,存在过关、应付思想的问题 

  (67)关于对省委巡视及“回头看”整改不够重视,存在过关、应付思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涉及的“横八线、揭隔线、莲北大道”等问题,重新梳理,逐条整改,目前莲北大道等重要交通枢纽工程均已实现通车。二是召开会议,学习《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意见》《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提高政治站位,主动认领问题,进一步落实巡视整改问题。 

  2.关于落实县委未巡先改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 

  (68)关于落实县委未巡先改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巡察整改工作,根据县委办《关于对照巡察发现问题清单开展未巡先改工作的通知》(连委办发〔2018〕10号)精神,再次认真对照未巡先改问题清单涉及的五方面、35项具体问题进行逐条逐项查找,做到立行立改,确保整改。二是定期对未巡先改和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督查,查纠不认真、不彻底,推动措施不够有力,或者工作流于形式敷衍应付的相关责任人员。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县委巡察一组共移交信访件3件。集中整改期间,移交的信访件均已办结。已办结信访件中,属实1件(已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失实2件。 

  对县委巡察一组反馈的问题,住建局党组高度重视,专门进行研究部署,按照“全程跟踪、限时办结”和“零暂存”的工作要求,组织人员认真调查核实,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依规依纪进行追责问责62人次,其中免职1人、调整岗位2人、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3人、提醒谈话11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5人、集体约谈提醒39人。 

  (一)党纪政务处分1人 

  因饮酒后到巡察组谈话,未及时公开配租公租房,擅自安排他人入住公租房,上班时间打麻将等问题,给予住房保障中心原负责人罗伟斌免职、调整岗位、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二)诫勉谈话1人  

  因对保障房租金收入未按规定上缴财政,财务管理支出不规范等问题,给予计财股原股长华丽诫勉谈话。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下属国企连城县建兴房屋征收服务有限公司长期失管失察,从不过问其资产、人员及改制等情况,导致该公司多年来以私企模式运营,财务、人事管理混乱,以虚构工资、补贴等方式设立“外账”,甚至偷税,截至2019年3月,“外账”累计入账97.2万余元,发放工资和“业务提成”76.7万余元,剩余20余万元由个人保管(巡察期间已存回公户),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重大隐患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已委托连城财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对连城县建兴房屋征收服务公司资产的经营、使用和处置情况进行审计。根据审计报告已将建兴房屋征收服务有限公司两处房产收回,并收回428527.33万元净资产及收益。 

  下一步整改措施:将收回的国有资产及收益与县国资中心联系启动交接程序。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31日。 

  (二)关于乡镇污水处理工程PPP项目违背PPP投资合同主体约定,本应由县住建局与第三方造价咨询公司签订的预算编制合同,任由项目公司与第三方造价咨询公司签订,且预算未按合同报送财政评审中心评审,预算编制受项目公司制约操控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财政评审中心于2017年5月成立,该项目是2015年12月招标项目,不在服务范围;项目招标前,未在评审中心预算审核,已过审核时效。2019年11月5日,我局向县政府提交《关于连城县乡镇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PPP项目预算送财政审核的请示》,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于11月14日指示:请县财政局支持办理。2020年4月9日该事项已过县政府专题会,6月18日通过县政府常务会,已议定项目由我局报送财政评审中心结算送审。6月28日已开始对接结算送审事宜。 

  下一步整改措施:我局将积极主动对接县财政局做好相关整改工作。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31日。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经过巡察整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是,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下一步,局党组将进一步建立长效机制,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城乡建设事业再上一个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597-8922718 

  通信地址:连城县北大西路28号 

  邮政编码:366200 

  电子邮箱:lcxcxghjsj@163.com 

  中共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0年9月8日 


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 抖音账号:文章写作知识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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