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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有哪些]古潭乡落实县委第五轮巡察第四巡察组对古潭乡党委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根据县委巡察办《关于印发县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通知》(隆巡办〔2019〕11号)要求,我乡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认真检查,逐一分析研究,结合实际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任务分工、压实整改责任,抓好整改落实。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一)“党的核心领导作用弱化”问题整改

反馈问题:班子会议召开程序不严谨。乡行政班子会和党委会会议记录不分本,存在用三套班子会议代替党委会讨论“三重一大”事项,2018年仅召开4次乡党委扩大会议,其他均以三套班子会代替党委会。党委副书记、乡长未能充分发挥“副班长”作用。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三重一大”事项我乡均召开乡党委班子会议进行专题讨论研究,但在记录上没有做到专门用一本会议记录本进行记录,我乡立行立改,现已将乡行政班子会和党委会会议记录分两本进行记录,两者不再合在一起记录。二是对于“三重一大”事项,召开乡党委会议进行研究、讨论和决策,在各分管领导充分发表意见后,乡党委书记最后发言,最终集体作出决策,不以乡三套班子会议代替乡党委会议进行研究、讨论和决策。三是加强沟通协调,使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充分发挥“副班长”作用。

(二)“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问题整改

反馈问题:大额资金使用未经集体讨论。如百龙屯精准扶贫示范点建设项目建设投资543.21万元,截至2019年6月3日分批次已拨付资金95%,但从乡班子会议记录中未看到该项目工程款拨付经集体讨论的相关记录;重要人事任免未经集体讨论,如本乡站所负责人的任免未经集体讨论直接宣布结果。

整改情况:一是项目资金拨付等项目建设事项,以后将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办法落实各个环节工作,规范项目建设。二是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法规、文件。重新梳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动议、民主推荐、酝酿、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合规。完善选人用人会议记录,确保选人用人的每个环节都记录在册。经核查,“重要人事任免未经集体讨论,如本乡站所负责人的任免未经集体讨论直接宣布结果”问题,事实是会议上已经对站所负责人的任免进行了讨论,只是会议记录只记录了讨论结果,未把讨论过程记录下来。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责任缺失”问题整改:

反馈问题:一是乡党委未按照意识形态工作相关要求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没有制定本乡落实意识形态、风险防控的具体措施和办法,未落实每年至少专题研究两次意识形态工作、并在党内通报一次意识形态情况。二是理论学习重视不够。部分村“新时代讲习所”没有能够按照要求开展常态化工作,没有相关的活动方案、计划及图片,活动记录也未体现。定军村、中真村作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示范点,没能按照相关要求开展文明实践活动。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我乡落实意识形态、风险防控的具体措施和办法,落实一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并在党内通报一次意识形态情况,以后每年至少专题研究两次意识形态工作,并按照上级要求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二是督促各村(社区)“新时代讲习所”按要求开展常态化工作,制定了活动方案、计划,完善相关台账,特别是作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示范点的中真村、定军村,要进行重点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我乡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虽然硬件设施由于经费问题还未落实,但是活动已开展,通过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党员大会、动员活动日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开展讲习活动。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一)“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问题整改

反馈问题:一是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够规范。中真村、古潭社区党(总)支部“三会一课”会议记录不齐全,部分记录参会人员、缺席人员、会议主题等要素缺失,部分记录内容空缺,未及时记录。二是部分村级党组织开展党内活动和组织生活会未按程序召开,如定军村、古潭社区、育英村未严格按照会前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谈心谈话的要求开展,会议记录未体现批评情况,记录不够详细。三是党组织活动形式单一。各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主要以集中学习为主,结合本支部实际情况开展的活动较少。组织活动形式没有多样化,内容比较枯燥。各村(居)党(总)支部的活动方案相互照搬照抄,材料错乱较多,部分方案标题、内容及落款错误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三会一课”制度执行。实行定频次、定主题、定责任,把“三会一课”作为党员政治学习的阵地。在全乡普遍推行“故事党课”“微党课”等党员易学易懂的党课教育方式,不断增强党的组织生活的活力。中真村、古潭社区党总支部对“三会一课”会议记录进行了补充完善,要素完备,内容齐全。二是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建工作例会,研究部署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分析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每月发布党建工作提醒单,提醒单既有共性学习内容,也有个性任务提醒。每月党建工作提醒制度既给党支部书记厘清了工作思路,也在党建工作“不降标准”的前提下,让党员干部有更多精力、更多时间投入中心工作、重点工作中。三是加强党建工作督促检查,对于不按要求、不按程序开展党内活动和组织生活会,或者党建材料存在照搬照抄、内容错乱较多的党组织进行严肃批评。对于“定军村、古潭社区、育英村未严格按照会前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谈心谈话的要求开展,会议记录未体现批评情况,记录不够详细”问题,会议记录已经完善,包括定军、古潭社区、育英在内的7个村(社区)的2019年度组织生活会已严格按照会前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谈心谈话的要求开展。四是探索多种形式的党组织活动。利用党员活动日,组织开展理论学习、志愿服务、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祭扫英烈、为困难党员送学上门等活动,不断丰富党员的组织生活,进一步凝聚党心民心。2019年11月份组织党员到县委党校进行党员大培训,培训的形式有室内集中授课、外出参观学习、观看教育影片等。

(二)“党费收缴工作不严格”问题整改

反馈问题:2017年乡政府党支部个别党员不按标准交纳党费,上缴比例应为1%的仅按0.5%交纳。个别驻村队员在党组织已转到村党支部的情况下,乡政府支部还存有党费预算及收缴记录,但实际已在村级党支部交纳党费。部分党员交纳党费不正常,古潭社区党总支部2017年、2018年各有23名、3名党员全年不交纳党费,2019年有6人未及时纳2019年上半年党费。

整改情况:对于“2017年乡政府党支部个别党员不按标准纳党费,上缴比例应为1%的仅按0.5%纳”问题,经核实,2017年乡政府支部党员党费纳标准全部按1%比例纳,出现0.5%的比例实为记录错误。对于党组织已转到村党支部的乡级驻村工作队员,乡政府支部不再将这部分人员纳入党费预算,也不作党费收缴。对于古潭社区党总支部部分党员不按时交纳党费的问题,已督促这些党员补缴。以后对于多次催促仍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将按自行脱党处理。组织各党(总)支部书记认真学习了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等文件,使全体共产党员进一步认识到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增强组织观念、履行党员义务的重要内容,从而提高了每一个共产党员交纳党费的自觉性。落实专人,对党费收缴工作进行登记,保障党费收缴的严肃性和准确性。

(三)“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问题整改

反馈问题:中真村存在申请人未填写入党申请书就安排短期培训,申请人在写申请书之前就已列为积极分子,培养未满一年就列为发展对象,相关公示、政审、报备等程序未走完就提前开会讨论接收为预备党员。中真村发展党员提前讨论,会前未向上级党委备案请示,审批时间填写混乱,培养考察登记表内容空白,谈话记录、公示情况、政审材料等发展党员相关的材料缺失;九甲村在讨论多名入党积极分子时未分开讨论,会议记录过于简单。马村、育英村预备党员预备期未满一年就提前开会讨论,虽然过后重新召开了会议,但会议记录简单,要素不全。振义村个别党员入党申请书落款日期留空。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中真村、九甲村、马村、育英村、振义村按照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了整改。经检查,中真村发展党员培养考察登记表内容,谈话记录、政审材料等发展党员相关材料缺失问题,已完善相关材料;九甲村在讨论多名入党积极分子时未分开讨论,会议记录过于简单问题,只是会议记录未写清楚,其实已分开讨论,已对会议记录进行完善;马村、育英村会议记录简单、要素不全问题,已充实完善;振义村个别党员入党申请书落款日期留空问题,已补充填写。其他无法整改的问题,以后乡党委将引以为戒,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党员发展符合程序和相关规定。二是对全乡发展党员工作开展集中检查,逐个逐项审核新发展党员档案材料,严格对照《中国共产党党员发展细则》,结合入党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发展对象确定考察、预备党员考察转正等不同阶段,认真查看发展党员档案材料,仔细查摆问题,推动整改落实。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问题整改

反馈问题:一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不彻底。2017年3月20日班子会议讨论节假日值班给予300元/天的补贴,以差旅费的形式发放。二是差旅费报销乱,把关不严。个别报销单无主要负责人签字;2016年9月乡政府干部职工有18人填报30天差旅(当月有节假日中秋节);2017年5月部分干部职工差旅费报满整个月(当月有端午节);有干部职工用公车下乡,仍违规报销市内交通费。

整改情况:对于“2017年3月20日班子会议讨论节假日值班给予300元/天的补贴,以差旅费的形式发放”问题,经核实,实际上没有执行。对于“差旅费报销乱,把关不严”问题,立即整改,对于违规报销差旅费的已全部追回,涉及金额4640元。对以后的差旅费报销加强把关,严格按有关制度执行,确保以后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二)“部分村级党建材料存在照抄照搬问题”整改

反馈问题:如古潭社区、马村、育英村党员活动日方案内容未结合本支部实际制定,而是以乡党组织党员活动日方案代替本支部党员活动日方案,方案中多次存在“各支部”,“党总支”等与本村实际不符的内容。

整改情况:一是要求各村(社区)党(总)支部进行自查自纠,发现党建材料存在照抄照搬问题的立即进行整改。古潭社区、马村、育英村党员活动日方案存在的照抄照搬问题,已修改完善。二是强化基本制度落实。督促各村(社区)党组织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党员活动日、党员积分制管理等制度,使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台账规整上水平。

(三)“乡政府有关项目不按程序建设,作风不严实”问题整改

反馈问题:2014-2015年实施的古潭乡政府围墙与乡中围墙外排水沟修建工程、政府职工食堂餐厅及厨房周围设施维修、政府大院建设工程(两个),共投资28.936万元,未做施工设计和预算,施工采购未按隆安县政府采购审批意见(部门集中采购形式)实施,发包给不具资质的个人施工,政府大院建设工程名称前后不一致,存在超预算投资;乡政府企业楼及办公楼维修工程、古潭乡政府道路硬化、垃圾台、排污管、卫生间制作工程、安装政府铝合窗、储物架等工程,采购金额合计92661元,先签订施工合同后申请政府采购,不符合实施程序。以上工程完工后在没有竣工验收、造价未经审计的情况下就交付使用、拨付全部资金。

整改情况:一是对于上述问题,我乡将引以为鉴,加强项目监管工作,杜绝类似情况发生。二是对在建项目进行排查,发现存在类似问题的,立即进行整改。经排查,没有发现存在类似问题。三是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以后的项目建设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和程序进行,确保合乎规范。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一)“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整改

反馈问题: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履职不够充分,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识仍不够强。谈心谈话制度执行不够到位,没有相关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谈心谈话记录材料。

整改情况:强化党风廉政主体责任落实。提高抓党风廉政建设意识,认真执行谈心谈话制度,做好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谈心谈话记录。上个月已按要求开展了谈心谈话,包含了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内容,并做好了记录。

(二)“对财务工作指导监督不力,费用支出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

反馈问题:1.各村(社区)普遍存在财务管理不规范,对收支情况不作银行、现金日记账,不按财务记账程序进行财务账务处理,不设置会计科目,不编制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2.财政所对支出材料把关不严,存在报销不规范等现象。如有些支付凭证中主要领导未签字就支付资金;育英村渌里屯、中真村礼梁屯、九甲福羊屯、定军村潭军屯2-4队人饮工程支付凭证中竣工验收书无验收人员签字。3.各村(社区)会议补助发放不规范,存在村干也领取补助的情况。如2016年-2018年期间,古潭社区宋印宝等9名村干签领会议补助费共3920元;中真村陆国如等村干签领会议补助费共5900元;定军村雷恒明等村干签领会议补助费共2840元;九甲村扬天石等村干签领会议补助费共620元;马村马年福等村干签领会议补助费共2140元;育英村覃超等村干签领会议补助费共420元;振义村陆武强等村干签领会议补助费 2300元。

整改情况:一是各村(社区)立即对照问题进行查摆,存在类似问题的立即整改。上述问题全部完成整改。关于各村(社区)村(居)干违规领取补助的问题,已通知相关人员全数退回,共退回金额18230元。二是定期或不定期对财政所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财务工作合乎规范。三是严格财务公开制度,特别是在项目资金监管方面,严格实行报账制,保证项目资金使用程序规范和使用安全,并做好跟踪审计,提高资金监控能力,确保专款专用。对项目的实施,严格遵守项目管理办法管理、指导和监督,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质量安全管理制、结算审计制等各项制度,做好公告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六、脱贫攻坚工作方面

(一)“压实监管责任不到位,乡专项治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未能结合职责开展扶贫资金、项目专项监督检查和督促整改”问题的整改

反馈问题: 项目监管存在“不作为”、“慢作为”问题。①2018年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求当年年底全部完成验收。截至2019年6月3日,中真村头屯、龙料屯管网改造、振义村那生屯人饮改造两个人畜饮水项目尚未完成。项目验收表中项目资金安排情况、监事小组和理财小组审核情况、县项目主管部门、县基础设施专责小组审核意见栏内容空缺,与隆安县精准扶贫基础设施项目验收要求不符。②2015-2016年实施的中真村佛子屯屯路硬化工程、育英村平启屯路硬化工程、定军村、育英村委会办公用房工程,竣工验收后在保质期内即全部拨付工程款,未按合同约定保留工程质保金。③2018年实施的古潭社区潭咘屯至旧街屯路工程、古楼屯至潭咘屯屯路道路硬化工程、育英村渌岭屯人饮工程,未按规定时间签订施工合同,未按合同约定收缴履约担保金和农民工保证金。④项目施工合同内容基本要素不全。振义村星南屯1队人饮改造工程委托协议书中签订日期空白,太阳能路灯合同未约定安装地点。

整改情况:关于问题①,中真头屯、龙料屯管网改造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因管网铺设经过群众的田地,等待农作物收割影响了工程进度;振义村那生屯人饮改造项目在实施工程中因水源点坍塌影响了工程进度。这两个项目已分别于2019年5月10日、2019年9月10日验收并交付使用,相关材料已完善。关于问题②,中真村佛子屯屯路硬化工程、育英村平启屯路硬化工程质保金于2016年7月5日转到村委账户,质保期满后已对这两个项目进行复验,复验合格,现施工方正按程序申请拨付工程质保金。定军村、育英村委会办公用房工程存在的问题情况属实,以后将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执行,杜绝类似情况发生。关于问题③,古潭社区潭咘屯至旧街屯路工程、古楼屯至潭咘屯屯路道路硬化工程履约担保金和农民工保证金,经核实,施工方已于2019年1月16日将转入指定账户,育英村渌岭屯人饮工程履约担保金和农民工保证金,施工方已于2018年11月5日转入指定账户。关于问题④,振义村星南屯1队人饮改造工程委托协议书中签订日期已补签;太阳能路灯合同未约定安装地点问题,经核实,安装太阳能路灯时,安装地点正在实施道路硬化,道路建设完成后已按合同约定安装路灯。对于这些项目监管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问题,已经安排专人负责项目跟进、项目台账整理,确保项目建设按进度推进。下一步,将严格落实上级有关项目建设的制度、规范、要求,加强项目监管。

(二)“村集体经济薄弱,自我发展能力不强”问题整改

反馈问题:多数村集体经济收入少,底子薄,发展模式单一,全乡7个村(社区)的村民合作社将685万元用于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财政扶持资金投入到南宁市锦一方园林绿化公司等8个公司企业,村民合作社不参与上述单位生产经营、不承担经营风险、不占股份,仅按8%固定比例分红,未能调动村集体成员自我发展的积极性,无法增强村集体自我发展能力。

整改情况:一是探索村集体经济发展新模式,面向市场,激发村集体经济活力。二是加强对致富带头人和致富能人的培养,并把他们吸收到村集体经济组织中来,提高村集体经济自我发展能力。三是引导村党组织发挥领航作用,不断探索盘活资产、资源入股、资源出租等模式不断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健全完善村财乡代管、会计委托代理等制度,实行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制度,以便于接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村民的民主监督。

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实情况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扎实”问题整改:

反馈问题:一是乡党委对县扫黑除恶办反馈的问题整改不及时,2019年4月16日收到县扫黑除恶办转来的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移交的线索材料,乡党委不重视,没有开会研究部署工作,5月底巡察组抽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台账后, 6月5日才形成汇报材料送县扫黑除恶办。二是个别村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材料涉嫌造假。定军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通知照抄别村,两次会议使用同一张图片;古潭社区召开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记录时间和与会人员签到表的时间不一致。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认识,加大对扫黑除恶工作研究、部署工作力度。对于上级反馈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加强材料报送时效性。二是各村(社区)对照问题进行自查自纠,立行立改。定军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通知照抄别村,两次会议使用同一张图片问题,已纠正会议通知、更换正确的图片;古潭社区召开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记录时间和与会人员签到表的时间不一致问题,经核实,会议记录上的时间是正确的,签到表上的时间填写错误,现已更正。三是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对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扎实的村(社区),约谈村(社区)支书、主任。

八、县委第一轮巡察整改情况

反馈问题:“三会一课”质量不高、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乡财政所及报账员对村级经费使用审批把关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各包村工作队加强指导,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三会一课”工作,不断提高“三会一课”质量。二是提高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意识,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效。三是提高对乡财政所及报账员对经费使用审批把关工作的要求,对不符合规范的材料不予报账。

中共古潭乡委员会古潭乡人民政府

2020年1月5日?



文章代写:13258028938(同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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