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病提拔”干部倒查情况报告
根据省国资委、山东种业《关于对2017年度“带病提拔”干部选拔任用过程进行集中倒查的通知》要求,我公司对干部“带病提拔”情况经行了全面总结和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和《干部任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把贯彻执行《条例》情况作为重要内容进行对照检查,加强对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条件、程序、纪律、监督的认识,使干部更加明确了“带病提拔”干部的严肃性和重要性,对于开展干部“带病提拔”情况的自查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二、按照“提拔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者行政职务以上处分的,且违纪违法问题发生在提拔任职前”的倒查对象确定范围,重点围绕“三个是否符合”开展自查,即倒查对象提拔任用时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是否符合《干部任用条例》及有关规定;倒查对象的各个选拔任用环节是否存在违反《干部任用条例》及有关规定的问题;倒查对象在提拔前有无举报反映、是否进行了认真查核并形成书面报告等问题进行自查。经清查,我公司未发现“带病提拔”干部情况。
三、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一是严格执行谈心谈话制度。推行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和定期约谈等制度,通过个别谈话、实地查看等方式,与一般干部职工交谈,了解班子团结配合、总体作用发挥情况以及成员工作能力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或不足等。
二是认真开展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工作。实行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双向追责,对隐瞒不报的,不得提拔使用,不得列入后备干部人选,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三是严把征求意见关。对拟提拔或调整人,要对其廉洁自律情况严格把关,征求综合项目部、技术生产部等部门及一般职工意见。确保人选在提名前得到充分酝酿,防止“带病”干部成为提名人选。
四是三是严把公示关。对拟提拔的干部进行任前公示,设立举报电话,对反映和举报的问题,严肃对待,认真调查核实,对问题严重的干部,取消其任职资格。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市委组织部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流程。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2020机关县管干部任免工作流程,欢迎大家阅读。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市委组织部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流程。
一、干部任免前期工作
1、职位分析。在分析单位领导班子的基础上,根据职位需求,干部科及时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拟定干部任免工作预案。
公开选拔、公推直选等竞争性选拔须根据相关的规定程序制定专门工作方案。
2、初始提名。初始提名包括:县委、县委组织部根据工作需要直接提名,单位党组织推荐提名,领导干部按规定实名推荐提名,其他形式推荐提名。
3、沟通。因职位空缺等原因需要调整干部,由单位党组织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和干部科进行充分沟通,形成初步意见。领导班子换届、重要岗位或批量干部的调整,应由单位党组织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向部领导作专题汇报。
4、向分管副部长汇报。干部科向分管副部长汇报与单位党组织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沟通形成的初步意见。部管副科级以下干部经分管副部长同意后,转9步;备案管理干部经分管副部长同意后,转19步。副科职和正科级以上干部经分管副部长同意后,形成《向部长汇报建议启动的干部事项》,有初始提名人选的准备《干部任免审批表》。
5、向部长汇报。分管副部长向部长汇报,干部科提供《向部长汇报建议启动的干部事项》《干部任免审批表》。同意后,形成《向部长办公会汇报建议启动的干部事项》。
6、部长办公会酝酿。部长办公会酝酿是否同意启动该干部事项,干部科提供上会材料:《向部长办公会汇报建议启动的干部事项》、《干部任免审批表》。同意后,形成《向书记汇报拟启动的干部事项》。
7、向书记汇报。部长向书记汇报,干部科提供《向书记汇报拟启动的干部事项》、《干部任免审批表》。经书记同意后,方可启动干部推荐考察等程序。其中,换届人事安排方案、大批量调整干部方案、正职干部的调整,应根据书记意见向县委重要干部人事工作协商小组汇报经原则同意后,方可启动。重要干部调整应与人大、政协主要领导沟通。
8、向市委组织部汇报。需事先征求市委组织部意见的职位,根据县委重要干部人事工作协商小组的意见,与市委组织部沟通,征得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方可启动。
二、民主推荐
9、准备民主推荐材料。干部科就民主推荐的有关事宜(人选范围、资格条件、参加推荐人员范围等)与单位党组织进行沟通,由干部科准备或委托单位干部人事部门准备民主推荐相关材料,主要包括会议推荐讲话稿、民主推荐表、干部名册等。委托单位准备的材料须经干部科审核同意。
10、会议投票推荐。召开民主推荐会议进行会议投票推荐。领导班子换届和选拔正职领导干部时,民主推荐会议由县委组织部主持;个别选拔其他干部时,民主推荐会议可由县委组织部主持,也可委托单位党组织主持,干部科派人参加。民主推荐票的回收和统计由干部科负责。
11、个别谈话推荐。个别谈话推荐在会议投票推荐后进行,会议投票推荐票数相对集中(40%以上)时,个别谈话推荐可结合考察工作一并进行。
12、报告推荐结果。填写民主推荐结果报告单,附得票集中人选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向分管副部长汇报,其中,领导班子换届和主要领导班子成员的推荐结果须向部长汇报。如果两次推荐结果比较分散,根据部领导意见,决定是否进行二次推荐。
13、研究确定考察对象。根据推荐情况,干部科综合分析提出考察对象初步人选,报经分管副部长和部长同意后与单位党组织沟通,由单位党组织研究呈报考察对象(会议推荐得票40%以上,个别谈话推荐结合考察一并进行的单位不呈报考察对象)。
试用制干部到期直接确定为考察对象进行转正考察。
三、组织考察
14、征求执纪执法部门意见。干部监督科在接到干部科提供的拟考察人选名单后,迅速征求执纪执法部门意见。党政正职干部根据需要经部长同意后,可安排审计调查。
15、考察。干部科与单位党组织主要领导沟通考察工作方案后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推荐与考察一并进行的不发考察预告),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形成《干部考察汇报提纲》、《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考察材料》。
试用到期干部的考察要对试用干部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或基本称职票与不称职票之和超过40%,经考察不胜任试用职务的,延长试用期半年或取消试用任职。
16、向分管副部长汇报考察情况。干部科向分管副部长提供《干部考察汇报提纲》、《报部办公会讨论的干部名单》
17、向部长汇报考察情况。干部科向部长、分管副部长提供《报部长办公会讨论的干部名单》、《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考察材料》。部长同意后,通知单位党组织呈报干部任免材料。县管干部征求分管县领导意见。
四、单位呈报任免材料
18、单位党组织呈报干部任免材料。干部科就考察情况和呈报人选、职务等有关情况与单位党组织沟通,单位党组织根据推荐和考察情况召开党组(党委)会,研究干部任免意见(班子正职和交流提拔干部的任免意见由组织部建议)。呈报材料包括:(1)党组(党委)请示;(2)党组(党委)会议纪要; (3)会议讨论记录复印件; (4)民主推荐或民主测评情况;(5)干部任免审批表; (6)现实表现材料及电子文档;(7)新呈报为部管干部的,同时报整理后的干部档案。干部科在接收单位呈报的干部任免材料时,要认真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应退回呈报单位按要求重新呈报。
协管干部由市主管单位党组织向县委(县委组织部)来函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材料包括:征求意见函、干部任免审批表、属于提拔任职的附干部考察材料。
五、部长办公会研究
19、部长办公会讨论。干部科提供《报部长办公会讨论的干部名单》《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考察材料》,单位呈报的任免材料等;干部监督科提供拟任人选征求执纪执法部门意见情况和有关举报的调查核实材料。会议研究同意后,形成《向书记汇报拟提请县委研究的干部事项》。
对试用转正干部、部管干部和协管干部,则形成《关于XXX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请示》报书记审批,其中协管正职干部还须根据书记意见征求县长、分管县领导意见;协管副职干部征求分管县领导意见。书记同意后,试用转正干部转29步,部管干部转26步,协管干部回函。
六、征求有关领导和部门意见
20、任前备案。以县委管理为主,但需要报市相关部门任前备案的干部任免(县纪委常委,乡镇党委书记,县委政法委、县总工会、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统计局等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按规定应征求市相关部门意见。
按照《四项监督制度》中规定需要向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报批的或报告的事项,应按规定向市委组织部专题报告。
各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按规定征求县纪委意见。
21、向书记或县委重要干部人事工作协商小组汇报干部事项。换届人事方案、大批量调整干部方案、正职干部的调整,根据书记的意见向县委重要干部人事工作协商小组汇报,其余干部调整根据书记的意见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提供《向书记汇报拟提请县委研究的干部事项》《向县委重要干部人事工作协商小组汇报拟提请县委研究的干部事项》《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考察材料》。同意后,形成《呈报县委讨论文件组呈〔XXXX〕XX号目录》《关于XXX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请示》《常委会决定干部任免表决票》《常委会决定干部任免表决结果》《干部事项征求分管县领导意见表》。
22、征求分管县领导意见。提供《干部事项征求分管县领导意见表》。
七、呈报县委讨论决定
23、向市委组织部报告。召开县委常委会之前,由干部监督科向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报告,邀请市委组织部派人列席县委常委会。
24、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呈报讨论材料包括:《呈报县委讨论文件组呈〔XXXX〕XX号目录》《关于XXX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请示》、《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考察材料》《常委会决定干部任免表决票》《常委会决定干部任免表决结果》。会议讨论情况由干部科长记录,会议结束后,参加汇报的副部长在《关于XXX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请示》上签署县委常委会议决定意见后交干部科存档。
25、县委全委会票决。根据县委常委会的决定,对镇场区和县直部办委局党政正职的任用,须提交县委全委会票决,全委会闭会期间,书面征求县委委员意见。票决或征求意见的结果如不影响任职,则向书记报告,如影响任职,则根据书记意见向县委常委会报告。
八、办理任免手续
26、任前公示。与单位主要领导通报常委会决定,根据任前公示制的相关规定对相关拟任职务进行任前公示。干部科向干部监督科提供任前公示的相关材料。干部监督科将公示期内收到的举报件报分管副部长、部长同意后,派专人核实,并根据核实结果提出是否影响任职的建议。对建议取消任职的,根据部长意见,分别向书记和县委常委会汇报。
27、向人大、政府、政协通报常委会决定。提供《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的干部事项》给人大、政府、政协党组各1份。
28、任前谈话。公示结束后,按照干部谈话的相关规定,书记或部长、副部长同调整干部谈话。干部科做好谈话的有关衔接和记录工作。
29、印制任免文件。干部科按照拟文的规定印制任免文件。
30、履行有关法律或章程规定的程序。需经过法律或章程规定程序任免的干部,按照有关法律或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31、宣布任免决定。正职干部由部长或分管副部长到单位宣布,干部科准备相关材料;其他职务如是本单位(系统)内部人员的,委托单位党组织主要领导在单位一定范围内宣布任免决定;交流任职的,交接单位双方到组织部接送,委托任职单位党组织主要领导在单位一定范围内宣布任职决定。
32、任后备案。对按规定需要任后备案的干部任免(宣传部长,统战部长,台办主任、副主任,团委书记、副书记,妇联主席、副主席,残联理事长、副理事长,环保局书记、副书记和局长、副局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人防机构领导班子成员)在任免后的1周内向上一级有关部门报送备案材料。
九、干部材料分发和归档
33、分发文件。按照发文范围,在宣布任职后1周内及时分发任免文件。
34、信息上网。宣布任职后,干部科应及时将干部任免信息在XX宣传网发布,干部科应及时更新维护县管干部信息库信息。
35、任免材料归档。宣布任职后,干部科应在30天内将干部任免审批表、考察材料放入干部档案。
36、文书材料归档。干部科留存的文书材料包括:
1、任免文件及相关材料:干部科办理的任免文件、单位呈报材料、民主推荐或民主测评结果、征求有关领导和部门意见的材料、以及有关举报问题的调查核实材料等。
通过考核,全面了解和掌握县(市)区领导班子整体功能发挥,领导科学发展实际成效,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能力作风建设年开展情况,领导干部在思想建设、抓发展能力、工作作风、业绩
表现、精神状态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试用期干部以及市派挂职干部的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依据考核情况,对班子和干部进行量化评定,分类划档,有针对性的提出建设意见,使班子整体
功能明显增强,思想政治建设水平明显提升,领导科学发展能力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改进。
二、考核对象
1、重点考核县(市)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法、检、公”三长(公安局含政委,城区为“法、检”两长,下同)。对其他处级干部谈话了解情况。
2、至2009年底试用期满干部;
3、市派挂职干部。
三、考核内容
1、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主要考核20*—2009年度班子建设情况和发挥职能作用情况。按照中组部印发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要求,对党委班子的考核,主要包括政治方向
、科学决策、改革创新、维护稳定、党的建设、选人用人、团结协作、反腐倡廉、完成重点工作(班子重点工作由考核组征求本地意见后确定,下同)等9个方面;对政府班子的考核,主要包括大局观念
、推动落实、促进发展、改善民生、维护稳定、行政效能、团结协作、反腐倡廉、完成重点工作等9个方面;对人大、政协班子的考核,只进行总体评价。
2、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主要考核20*—2009年度领导干部现实表现及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对党政正职的考核,分为政治坚定、执行民主集中制、道德品质、工作思路、统揽全局、精神状态与工作投入、
抓班子和队伍建设、维护稳定、履行职责及工作成效、群众公认度、廉洁自律等11个方面;对党政副职的考核,分为政治坚定、坚持原则、道德品质、团结合作及组织协调、推动落实、精神状态与工作
投入、履行职责及工作成效、群众公认度、廉洁自律等9个方面;对人大、政协班子成员及“法、检、公”三长的考核,只进行总体评价;对谈话了解的干部,掌握工作情况,存在比较突出问题的重点考
核。
3、试用期满干部考核,主要考核任职试用以来在德、能、勤、绩、廉等5个方面的情况,是否具备正式任职条件。
4、市派挂职干部考核,主要考核挂职以来在工作表现、参与决策、组织协调、团结协作、工作纪律、廉洁自律等6个方面的情况。
5、县(市)区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测评,主要对党政班子在“驾驭全局、科学发展、开拓创新、执行落实、沟通协调、处置突发事件”六个能力,“刻苦学习、争先创优、求真务实、联系群众、清
正廉洁、民主集中”六种作风方面群众满意度进行测评。
四、考核程序
年度考核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县(市)区委于11月19日至12月20日组织实施。
(一)准备工作
考核组于11月18日,与各县(市)区进行联系,提供相关材料,指导做好考核前准备工作。具体包括:组织参加测评人员对本次考核工作方案、考评标准及建设意见进行学习;形成党政班子总结及领导
干部、试用期满干部、市派挂职干部述职材料,对总结及述职材料内容要求、网上述职办法及参加测评人员查阅方式提出明确要求;形成能力作风建设年开展情况的总结;形成领导干部、试用期满干部
廉政鉴定材料;准备好考核对象、参加测评人员名单和其它工作。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本人在年度总结前,采取适当方式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区分班子的不同职能及任职岗位和分工不同,结合干部群众的意见,逐项对照考核内容要求,撰写班子工作总结及个人述职报
告,并对个人年度工作档次做出自评。试用期满干部及市派挂职干部也要依据考核内容,形成任职、挂职以来述职报告。个人述职报告由主管领导审核把关。
(二)公示
考核组于11月19日,通过党建网、电视台、报纸、张贴公告等形式,将考核有关情况在县(市)区公示,具体公示内容:一是考核工作方案、考评标准及建设意见;二是县(市)区20*年及2009年前三
季度主要责任指标完成情况;三是考核对象名单;四是参加测评人员名单;五是网上查阅总结及述职材料地址、时间及相关事项;六是考核组成员名单、工作地点及联系方式。考核组要明确专人接待群
众来信来访。
(三)网上述职
11月20日,各县(市)区将领导班子工作总结及领导干部个人述职报告在本地党建网上进行公示,并由各地通知参加测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查阅领导班子工作总结及领导干部述职材料,全面掌握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情况,为参加测评和谈话作好准备。
(四)考核
1、召开民主测评大会。考核组到县(市)区组织召开民主测评会议,由县(市)区委书记主持,考核组长讲话,参加测评人员同时填写年度测评票、试用期满干部民主测评票和开展“六个能力、六种作
风”群众满意度测评票,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试用期满干部和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同时征求对试用期满干部正式任职的意见。参加测评人员:县(市)区四个班子领导成员
、其他现职副处级以上干部(A层面);从县级四个班子正职领导岗位退休的老同志、近三年从县级四个班子成员及其他县(处)级领导岗位退休的老同志(B层面);纪委副书记、组织部副部长、直属
单位主要负责人、乡镇和街道党政正职(C层面);驻地中省直单位主要负责人(D层面);来自基层的县(市)级“两代表一委员”各10名(E层面),具体人员可由考核组从有关名单中随机抽取。对测
评结果要按照上述层次分别统计,重点掌握A、B两个层面测评票的填写情况,“两代表一委员”的测评结果供考核组参考。
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测评,分为总体评价和单项评价两个方面(人大、政协班子及成员和“法、检、公”三长只进行总体评价),单项评价内容与考核内容相同。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单项评价意见
按好、较好、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定。领导干部总体评价意见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进行评定;单项评价意见按好、较好、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定。试用期干部评价意见按
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进行评定,是否同意正式任职分为同意、不同意两种意见。“六个能力、六种作风”群众满意度总体评价和单项评价意见按好、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四个档
次进行评定。
2、个别谈话。谈话主要了解掌握领导班子和成员、“法、检、公”三长、试用期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工作作风、履行岗位职责、发挥作用、团结和谐、廉政勤政、群众威信等情况,要重点听取党委主要
领导和离退休正县级老同志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评价。谈话提纲主要包括班子及干部在执行上级政策、履行岗位职责、思想作风状态、重点工作、团结合作、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质量是否符合
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廉政建设、综合形象、群众口碑等方面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对加强班子和领导干部自身建设、推动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预告提前一至两天发给参加谈话人员。
对其他县处级领导干部,谈话中要进行了解各方面情况,存在比较突出问题的重点考核。
对市派挂职干部,重点同四个班子主要领导、组织部长、分管领导及工作中联系紧密的领导进行谈话,了解相关情况。
谈话人员范围:县(市)区四个班子领导成员、其他现职副处级以上干部(A层面);从县级四个班子正职领导岗位退休的老同志(B层面);纪委副书记、组织部副部长、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乡镇和
街道党政正职(C层面)。
3、延伸考察。对“法、检、公”三长及区分试用期满干部的不同任职情况,要在面上考察基础上,到干部所在单位进行延伸考察,深入了解领导班子建设、干部德才素质、现实表现以及存在不足和问题
的情况。延伸考察包括考察预告、会议测评、个别谈话等程序,参加会议测评人员范围为被考察单位全体机关干部、所属单位班子成员,谈话人员范围为被考察单位中层正职以上干部、所属单位主
要负责人。
此外,考核组还要通过查阅资料、调查核实问题等形式,了解考核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同时对考核的有关情况进行补充、印证。
(五)综合分析,认定考核结果
1、年度考核情况。考核组重点依据20*年度及2009年前三季度县(市)区主要责任指标完成情况,考虑县(市)区的发展状况,同时对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兼顾民意和公论,
对照去年年度考核中对领导班子和干部的综合评价,特别是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分析一年来的变化和情况,参照其它涉及“一票否决”的内容,按照考评标准,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分别进行量化评定
和分类划档,形成年度考核意见。
对领导班子的考核评定,以年度主要责任指标考评、本地民主测评、考察组评分三方面为量化打分依据,按40:30:30的权重计分(人大、政协班子以本地民主测评、考察组评分两方面为综合评定依据
,按50:50的权重量化计分),根据综合得分情况按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分类划档;对领导干部的考核评定,以本地民主测评、考察组评分两方面为综合评定依据,按50:50的权重量化计分(“
法、检、公”三长以本地本单位民主测评、考察组评分两方面为综合评定依据,按50:50的权重量化计分),根据综合得分情况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分类划档。
2、能力作风年活动开展情况。考核组以“六个能力、六种作风”群众满意度测评为综合评定依据,根据综合得分情况确定是否达标。
(六)考核情况汇报
考核组在认定考核结果的基础上,形成汇报材料,主要包括考核工作基本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主要特点及存在问题、民主测评情况,试用期干部的表现及是否同意正式任职的意见,市派挂职干部
的工作情况,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方面。按照考核工作要求,分别向部长办公会、市委主要领导、市委常委会汇报考核情况。
(七)市委讨论研究
市委常委会议对县(市)区考核情况进行集体研究,评定班子和干部考核档次,研究具体调整建设意见。
(八)情况反馈和结果运用
考核组依据市委常委会议讨论通过的意见,形成考核情况反馈材料,并根据不同班子和干部实际,由主管副部长、干部一科、考核组向被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集体反馈,“法、检、公”三长
、试用期满干部由县(市)区委主要领导代为反馈。对评定为优秀档次的班子和干部要在全市通报表彰,干部优先列为提拔重用对象;对评定为基本称职档次以下的干部,除区别情况给予警告以及免职
、责令辞职、降职等组织调整外,实行待岗培训,经考核合格或通过竞争、比选重新上岗。
五、有关要求
1、要摸清实情。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科学安排,规范操作,准确把握班子情况和干部的德才表现,尤其在谈话过程中要谈细谈实,善于捕捉信息,发现问题,掌握实情,防止考核失真失实。民主测评
和个别谈话参加率均应达到85%以上。
2、要坚持标准。市委组织部依据本方案制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评标准及建设意见》,明确考核分类划档的依据,各考核组要严格依此执行,不能随意更改、擅自突破,打人情分。对班子和干部的
综合评价、认定档次要有依据、有理由、有标准,经得起推敲,不能似是而非、模棱两可。
1.本部门实施党风廉政谈话,要正视问题,立足教育,着眼防范,督促、告诫部领导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及时纠正不廉洁的行为和履行职责出现的问题,认真落实责任制。
2.本部门党风廉政谈话按干部管理权限分级负责。
3.党风廉政谈话的主要内容:
(1)被谈话对象如实汇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的情况及自身廉洁自律、管好配偶、子女和工作人员的情况。
(2)由谈话人向被谈话对象转告群众对其遵守廉政规定及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反映、评议情况,如有不廉洁或不履行职责的行为,要予以指出,并提出纠正和整改的要求,及时打招呼、敲警钟。
4.党风廉政谈话要在党风廉政建设报告的基础上,结合干部年度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评议、责任,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如出现重大问题或突发事件,应按责任分工及时谈话。
5.党风廉政谈话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特殊情况下可以集体谈话。
6.在实施谈话前,应广泛收集和了解群众意见,掌握被谈话对象自身廉洁自律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的情况。一般性问题通过谈话直接转达给本人,对群众举报的违纪违法的重大问题,不得直接转达给本人,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7.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要对党风廉政谈话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及时了解和掌握党风廉政谈话的落实情况。
一、建立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中国共产党党监督条例(试行)》和《*市审计局党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的规定,在全市审计机关建立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
二、廉政谈话的对象
市局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各县(市、区)审计局领导班子成员和科级干部。
三、实施廉政谈话的部门和人员
对领导干部廉政谈话,由各级审计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的领导分级负责。对市局处级以上干部和县(市、区)审计局领导班子成员的廉政谈话,由市局纪检组、监察室负责;对县(市、区)局股级以上干部的廉政谈话,由各县(市、区)局的纪检组、监察室负责。
四、廉政谈话的原则
(一)实行廉政谈话制度,是纪检监察部门按照要求,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实施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的重要措施。通过谈话,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二)进行廉政谈话,实行定期谈话与不定期谈话相结合,个别谈话与集中谈话相结合,常规谈话与重点谈话相结合,警示谈话与诫勉谈话相结合的原则。
五、廉政谈话的主要内容
谈话主要分为定期廉政谈话、任职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警示谈话四种类型。
(一)定期廉政谈话
各级审计机关纪检监察部门每年选择部分单位的领导干部就下面内容进行廉政谈话一次。
1、本年度所管辖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完成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3、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情况;
4、遵守审计人员工作纪律和执行*市审计局关于加强审计纪律的规定情况;
5、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情况;
6、其他需要向组织说明的有关情况。
(二)任职廉政谈话
审计机关的纪检监察部门协调人事部门,围绕廉洁从政的基本要求,与新任职的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重点围绕如何正确对待和使用权利;如何改进、转变工作作风;如何加强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如何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如何加强自身修养,带头廉洁自律;如何遵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自觉接受监督等有关内容进行。同时提出廉洁从政要求,勉励他们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三)诫勉谈话
审计机关的纪检监察部门对有群众反映经初查属轻微违纪行为,但尚不构成纪律处分的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
1、在审计工作中,利用手中权利为个人或小团体谋取私利的;
2、在廉洁自律、选人用人、道德品质方面有不良苗头的;
3、在工作和社会交往活动中有不良表现的;
4、群众有反映,立案查处时机尚不成熟,组织认为应该提醒、劝勉或需要由本人说明某方面问题的。
谈话中注意讲清群众反映或举报的主要问题,说明其违纪政纪规定的程度,发展下去的后果及危害;提出处理和纠正的具体意见。
(四)警示谈话
审计机关纪检监察部门针对有关单位在一个时期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与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进行警示谈话:
1、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和审计机关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部署不力或有抵触表现的;
2、事业心和责任心不强,不能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所应承担责任内容的;
3、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正之风滋长,出现违纪苗头的;
4、随意传播、泄露党政机关及有关部门尚未公开或不宜公开的事宜,造成不良影响的;
5、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民主测评较差票达30%以上的;
6、接到涉及领导干部重大问题举报的;
7、其他相关问题。
在警示谈话中,对于一个单位的工作情况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在认真客观评价分析的基础上,指出存在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并对今后工作重点或方向提出具体建议、希望和要求。
六、廉政谈话的要求
(一)廉政谈话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坦诚相待的原则,采取同志式、平等式的方式进行。
(二)廉政谈话要以正面教育为主,对存在的问题要敢于批评,说话内容的针对性要强,实事求是。要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帮助谈话对象总结教训,改正错误。
(三)各级纪检组与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要通过交流情况,交换意见,统一思想,取得共识。
(四)对涉及领导干部比较敏感的问题,要注意保密,重大问题不要随意表态;涉及谈话应注意的原则问题,必须打招呼提醒。
(五)进行廉政谈话时要做好记录,之后要整理成书面材料,及时向党组报告。
谈话人、记录人不准向谈话对象泄露举报人的任何情况。
(六)谈话对象对廉政谈话要积极予以配合。允许谈话对象就相关问题做出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说明。对不予配合或拒绝接受廉政谈话的,要给予批评教育。
(七)谈话对象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正确对待群众反映。发现有打击报复行为的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进行组织处理。
(八)廉政谈话后,谈话对象不接受告戒、劝勉,仍我行我素,可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直至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七、廉政谈话工作的组织领导
实施廉政谈话工作,要在各级审计机关党组的领导下进行。人事部门负责提供领导干部的任职情况,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廉政谈话工作的具体安排和实施。
(一)各级审计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廉政谈话安排报经党组或党组书记同意,并与人事部门及时沟通情况。
(二)在实施廉政谈话前,纪检监察部门要以书面形式将谈话时间、谈话地点、谈话人等有关情况通知谈话对象,并及时向谈话对象所在单位支部书记通报。
(三)进行廉政谈话,谈话人须二人以上;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人员要提前了解掌握谈话对象的有关情况,以增强廉政谈话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每次廉政谈话后,谈话对象要针对谈话内容和本人在谈话中做出说明的问题写出廉政承诺;对要求整改的问题,要制定措施及时整改,必要时写出书面整改报告,存入本人廉政档案。
(五)全年度的廉政谈话工作结束后,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汇总情况,分别向党组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写出专题报告。
(六)凡一年内被两次以上(含两次)进行诫勉谈话的人员,当年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八、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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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从严治党调研报告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乡党委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基层纵深持续推进为抓手,强化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在正风肃纪和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制度建设,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立起来
严格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政策。组织全乡各级干部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组织观看反腐教育片,协助乡党委书记为全乡党员干部上好廉政党课。二是层层签订责任书。与乡党政班子成员、各村委、乡属各单位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定了责任目标,分解了责任任务。三是全面落实“一岗双责”。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乡领导班子成员同时肩负着业务工作、经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双重责任,负责抓好联系村和分管部门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业务工作、阶段性和临时性工作的执行情况,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组织、督查和指导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四是完善各项制度,从源头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实行《党委会议议事规则》、“三重一大”等决策程序,对于全乡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召开党委会或党委扩大会集体决定后再实施。建立健全了《乡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乡领导班子及成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乡机关管理制度》,以制度来加强规范管理,强化干部责任,有效提高行政效率。
二、强化日常监管,切实把纪律和规矩严起来
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完善谈话和约谈工作机制。加强教育提醒,提高廉政约谈、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发现有违纪苗头的,及时谈话,指出危害,查找原因,提出要求,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或初始阶段。持续压紧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党委主体责任细化,始终把“四种形态”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体现在日常监督管理的全过程。重点在“244”专项整治和作风建设“6个专项整治”上用力,共开展作风建设集体约谈3批次62人、换届选举单独谈话12批次42人、涉及群众利益问题约谈11批次19人、安全生产工作专门约谈3批次21人、脱贫攻坚重要工作集体约谈11批次55人、重点项目工作推进专门约谈18次75人、“三违”建设问题专项约谈3次20人、其他约谈5次15人,做到了经常性教育约谈全覆盖、有重点、有针对性、效果好。
三、强化案件查处,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执行到位
乡纪委充分发挥监督检查职能。一是开展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围绕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组织专班,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广泛收集意见,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措施,明确时限,及时整改。二是对我乡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村公益林补助、民政救济、扶贫资金、一事一议等支农惠农资金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加强对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推进情况的督促检查。三是加强对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从工程项目实施程序、资金运作、管理机制、施工质量予以全程监督,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项目的顺利实施。四是加强对农村“三资”的监督管理,完善村级财务制度,加强对村党组织、村委会负责人的监督,防止村干部贪污挪用公款和救灾救济款,侵占集体财物,促使基层干部思想纯正、作风过硬。
针对出现的纪律问题和案件,尤其是干部作风建设方面的案件,涉及群众利益的案件,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方面的案件,绝不姑息迁就,坚决处理追究,问责必问人,问责问到底。共共查处党员干部9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3人,党内警告3人,给予取消党员资格1名,给予行政警告处分1名。
全面从严治党调研报告
根据县纪委《关于开展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专题调研的通知》要求,新建镇于2016年4月13日下午14:00时组织了在家党委成员和村社区总支书记召开了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专题调研座谈会,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作了认真细致的研讨,现将调研的结果汇报如下: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深化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识情况
中央提倡全面从严治党,是历史的必然,是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的深化。认真开展全面从严治党符合我国的国情,是民心所向。多年的改革历程,我们党的一部分干部忘记了自己的党员身份,淡忘了党旗下的宣誓,在工作中以开放的影子庶住了自己的身躯,不知自己是否坐正,不知不觉的脱离了群众,违反了党规党纪,给组织的形象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中国共产党经过十八大以来惩治腐败现象力度的加大,党内一些违纪违法干部受到了应有的惩处,为党的形象挽回了一些损失,从新赢得了民心,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中央在新实施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将对党员干部廉政自律要求和中央八项规定纳入重要内容,将违反国家法律的受到处理的进行了明确细化,体对了中国共产党对我们党员干部的严要求,对党内监督和依法依规治党的深化。
(二)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主要做法
1.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作为最基层的党委,执行好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有关从严治党的决定,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在预防和惩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方面做好自己应做的工作,是我们最基本的责任。党委平时多召开党内管理的工作会议,将党内工作摆到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前面,正确处理好党内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之间的关系,做到二者两不误、双促进。
2.把“严”和“实”的要求渗透到党的建设方方面面。一是严把党员发展入口关,把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政治考察工作做实。要制定好党员发展重大失误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因入党把关不严而造成人员带病入党,尽量减少或杜绝“突击”纳入。二是严把党员领导干部任用关,把党员干部任前任期廉政谈话工作做实。党员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要深入而不能当成形式,要通过任前谈话掌握干部政治和党性如何,对任职后的工作要进行预先评估,确保上任后能把握大局、不误工作。要通过任期谈话掌握党员干部任期履职和廉洁自律情况,及时纠正党员干部在任期存在的问题。三是严把干部监督教育关,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做实。在我们的日常工作中随时要注意党员干部在政治思想、工作履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发现问题要积极的加以教育,对问题严重的要进行组织纪律追究,对存在的以问题要求干部及时纠正,要在干部监督教育上形成一定的制度,做到干部管理有章可循。党委在干部教育管理中,要把学习教育、警示提醒、诫勉谈话和纪律审查作为常态工作来抓,在干部中要进行警钟长鸣。对干部进行组织处理后要进行认真研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拓展组织处理的教育范围,让未受到处理的干部也受到一定的教育。
3.在日常的管理监督中,党的领导要敢较真,对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不至于让干部去犯大错误,甚至去违反国家法律。领导干部要首先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用纪律和规矩去约束自己和身边的党员干部,要加强和支持纪委的监督工作,对组织处理达不到效果的对象要进行党政纪处理,提高党和政府对群众的服务水平能力,树立组织良好的形象。
4.2016年来,新建镇通过抓党风廉政建设制落实、民生资金的监督、村(社)组监督体系的教育和培训、警示教育宣传学习和纪律审查工作,确保管党治党不留空白和死角,为我镇党建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三)以问责为抓手强化管党治党责任在2016年第一季度的工作中,新建镇从通报批评、组织集中约谈和个人约谈、召回管理、党政纪处理等形式干部进行了管理。到目前为止,我镇共发出通报3期,问责人数达27人。通过组织集中约谈,对全镇土地确权工作滞后的3名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通过加大纪律审查处罚力度,现已立案4件,党政纪处分2人,并对其中1名干部建议县委进行了召回管理。
我镇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做至了“较真叫板”,比如:人力资源和社保服务中心蔡艾勇,在协助太河村包组代收代缴新农保的过程中,存在克扣群众参保资金的现象,镇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后调查核实了相关情况,镇人民政府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考虑对其教育的效果,决定将其纳入凤冈县第三第干部召回管理的建议对象。
为了完善和规范责任追究工作,推动问责成为新常态,中共新建党委镇出台了责任追究制度、党委工作制度、党委成员工作职责、纪委工作职责、纪委岗位人员工作职责,党委向分管领导、村(社)及工作部门与挂包领导及分管领导签订民责任状,明确了各自的职责和任务。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方面的突出问题。部分干部在思想上没有完全与组织相统一,认为党委深化从严治党就是拿干部过意不去,认为处理了身边的党员工作就无法开展了,没有意识到组织处理违规违纪人员是在教育和保护干部,是我们从事党的工作必须做到的基本职责。
(二)工作实践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村组监督员开展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责任心不强,没有认真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没有担当精神,不愿展开监督工作。二是乡镇人员变动频繁,纪检队伍人员不稳定,开展工作的业务水平不高。
三、进一步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建设
(一)在乡镇党委班子中增设一名党委副书记专抓纪委工作分管,把纪委书记从繁重的工作解脱出来从事纪检工作,真正实现纪委职能的转变。
1、制定全年廉政教育计划并按月进行安排,使教育扎实推进、层层深入,已组织干部职工收看了《祁冰教授解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送去温暖,带回营养》等视频。坚持和完善党组理论中心组廉政学习制度、廉政党课制度,学习《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中国梦等内容。
2、开展廉政谈话,进一步加强干部之间沟通交流,及时了解思想动态,对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一方面实行定期谈话制度,要求分管领导每季度对分管的股室、监管所开展1次廉政谈话,局主要领导对局副职每年至少开展2次廉政谈话,年底局主要领导对全局中层以上干部开展1次集体谈话。另一方面强化动态管理,局主要领导负责对新提拔任用干部廉政谈话,局党组班子副职负责岗位变动调整人员的廉政谈话,共开展干部提拔任用廉政谈话33次,岗位变动调整廉政谈话14次。
3、针对党员干部酒后驾车典型案例,局党组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开展了深刻的警示教育。会后全局共签订杜绝酒驾承诺书192份,学习心得体会102篇。
二、开展专项检查
1、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等事宜报告审核备案制度情况专项检查、有5人备案;
2、“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专项检查;
3、“一乡一所”所长履职专项检查;
4、“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专项检查;
5、开展干部职工借子女升学敛财专项检查,6名有升学子女人员签订了“拒绝办理升学宴、谢师宴承诺书”;
6、严肃查处乱收费、开展吃拿卡要与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签订部门承诺书63份,个人承诺书170份。
7、逐级签定《建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廉政风险防控责任状》,参与查找廉政风险点党员干部170名,查找廉政风险点395个,制定防控措施320条。
三、加大监察力度
1、加强行政审批的监察。将办理事项的法律依据、办理程序、申报材料、法律时限、收费标准在窗口予以公示,一次性告知相对人;
2、加强政风行风的监察。对系统工作人员执行有关禁令和禁酒令、工作作风、应急值守等情况进行了监察。做到每周不定期检查人员出勤在岗情况,严肃了工作纪律;
3、突出节点检查。节前在系统内发布廉洁提醒通知,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重点监督检查节日前后工作纪律、公车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粽子、高档酒、土特产等行为。
四、建立健全制度
严格执行机关转作风为民服务制度、上下班指纹考勤制度、节假日值班制度、工作时间外出告知制度和外出请假监察室备案制度。
加强工作制度建设,修改完善了局党组决策重大问题议事制度、办公用品管理制度、车辆使用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禁酒制度、考勤制度等11项制度,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制约机制。
五、民心网办理工作
我局民心网诉求办理工作形成了由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跟踪指导,监察室负责具体工作,各执法科室和监管所积极配合的有力格局。真正站在为人民群众做实事、办好事、解民忧、急民难的高度,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把民心网诉求工作做好。截止10月份共受理投诉举报案件18件,除1件正在办理外,其余都得到了及时、满意的答复。在我局受理的18件举报案件中有4件不参与评星、一件评为四星,其它11件均为五星。
一、主要成绩
2018年干部监督工作,主要围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全面从严治党对干部监督工作提出的重大要求,积极创新干部监督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新举措,坚持依章依规、抓早抓小,着力强化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各项工作。
一是从严查核处理,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举办“个报”培训班,邀请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二处张艳茹处长对全区处级领导干部进行集中培训。全区处级领导干部集中录入个报系统336人。科级干部集中填报595人。全年报审10批次,共75人。其中,如实填报68人,批评教育3人,诫勉4人。切实做到依法依规处理。今年的如实填报率达到90%以上。
二是用好惩防体系,严格党员干部出国(境)政审审批。下发《关于开展因私出国(境)审批和证照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并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各单位将本单位科级干部全部录入出入境管理系统。全区处级领导干部录入出入境管理系统351人,集中保管证照367本。下发《区管领导干部违反出国(境)管理监督规定典型案例通报》,对违反出国(境)管理规定的7人进行了组织处理,切实从严出入境监督管理。
三是加大检查力度,突出科级干部管理。下发《关于开展科级干部选任检查的通知》,对全区科技干部选任情况进行检查和自查。核定全区科级干部职务职数,以部门为单位制作科级电子名册62册,科级《干部任免审批表》电子档案607人,全面系统掌握全区科级干部任职情况。全年共对59名科级干部进行任前审核,22名科级干部进行任后备案。
四是拓宽监督渠道,建立重要事项报告制度。出台《绿园区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要事项报告暂行规定》,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遵纪守规、廉洁从政。区管处级领导干部重要事项报告登记备案156人次。干部监督信息渠道不断拓宽,干部监督合力初步形成。
五是针对省、市巡视巡查反馈意见抓好整改落实。下发《关于做好“三超两乱”及“混岗混编”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一镇两区”科级干部选任工作的通知》,对混岗混编和超职数任职的10名干部进行了免职处理。对区委党校的群团组织及岗位名称设置进行了重新规范。
二、形势分析
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的监督。2017年全年,个报如实报告率不到75%,因个报影响提拔18人次,28人受到诫勉或批评教育等组织处理。2017年2月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党内两项法规出台以来,仍有部分领导干部存在侥幸心理,缺乏规矩意识和组织观念,不能做到对党忠诚老实,没有严格按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要求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组织监督。下一步,我们在加强培训的基础上,对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加大组织处理力度。
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一个时期以来,对一把手的监督一直是监督工作中的难点问题,究其原因,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自律意识淡薄,不愿接受监督;对干部重使用轻管理,疏于监督,班子成员之间碍于情面,不愿监督;下级怕“穿小鞋”,不敢监督;群众知情少或不知情,无法监督;有些监督制度不完善,不利于监督。下一步,我们要在总结实践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和完善对领导干部加强监督的有效措施。
三是加大函询、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的力度。认真落实市委组织部《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问询、和诫勉的实施办法》,对群众有议论、干部有反映、反映问题线索不具体的区管领导干部要进行提醒谈话或函询;对群众意见大、经查核班子或干部存在问题的要进行诫勉谈话,逐步建立经常性提醒机制。对履行经济责任中存在问题、应当承担责任的领导干部,要加大组织处理力度。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是强化《干部任用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开展以落实《干部任用条例》为主要内容的监督检查工作,着力检查程序是否合规、导向是否端正、风气是否清正、结果是否公正,注重在发现问题和督促整改上下功夫。坚持普遍检查、重点检查和结果检查相结合,注重发现问题特别是深层次问题,从选人用人风气的实际情况出发,有针对性地对举报反映多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满意率低的、出现严重违规违纪用人问题的部门和单位进行检查,限时督促被检查单位抓好整改,监督检查工作结果将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检查中既纠正违规行为,又注重健全制度机制,把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制度的执行情况纳入检查过程中,做到开展一次检查、收到两种成效。
二是用好提醒函询诫勉等组织措施,把预防工作做到前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诫勉的实施细则》,通过手机短信、书面信函、警示教育等渠道,对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教育。强化干部科室和干部监督科室的信息沟通,推动管干部与监督干部同频共振、有机融合。与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相结合,运用好考核、审计、信访、“一报告两评议”、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等成果,有针对性的进行提醒、函询、诫勉,防止干部小毛病变成大问题,保证干部健康成长。
三是突出“一把手”监督。适时出台“一把手”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办法,督促一把手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不直接参与人事、财务、物资采购、招投标等,对重大决策实行终身负责制。加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坚持任中审计和离任审计相结合,加强审计结果运用。建立班子建设季报制度和谈话制度。一把手每季度书面汇报本部门的重点工作和亮点工作,尤其要如实报告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就是要求报告人,所谓报告性。明白自己的身份”放下官架子,以被考核、要接受评议、监督的人民公仆的身份,履行职责做报告。要认识到自己是向上级汇报工作,严肃的庄重的正式的汇报,让组织了解自己,评审自己工作的过程,因此,语言必须得体,应有礼貌、谦逊、诚恳、朴实、掌握尺寸,切不可傲慢,盛气凌人,不可夸夸其谈,浮华夸饰。报告内容必须实在准确,而且要用叙述的方式,将来龙去脉交代清楚。
国进行干部体制改革,近几年来。实行了岗位责任制和干部聘任制。受聘的干部或由选举出任的干部,一定时期内,要向有关部门报告其在任期内的工作实绩,于是逐步形成一种新的应用文体,称为述职报告。
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述职报告是党政机关。向主管领导部门、人事部门或选区的选民,或本单位的职工群众,陈述自己在一定时期内工作实绩、问题和设想的自我述评性的报告文书。这是促进和监督干部忠于职守,组织、人事部门正确选拔任用干部,考核干部,克服用人上、看人上的主观主义、,提高干部的政策、思想水平的有效工具。
最初曾用“总结”或“汇报”形式出现,述职报告。经过一段时间的使用,逐步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体式,其主要特点是自述性、自评性、报告性。
就是要求报告人,所谓自述性。自己述说自己在一定时期内履行职责的情况。因此,必须使用第一人称,采用自述的方式,向有关方面报告自己的工作实绩。这里的所谓实绩,指报告人在一定时期内,按照岗位规范的要求,为国家做了些什么事情,完成了什么指标,取得了什么效益,有些什么成就和贡献,工作责任心如何,工作效率怎样,实实在地反映出来。但是要特别强调:所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实实在已经进行了工作和活动,事实确凿无误,切忌弄虚作假。
就是要求报告人,所谓自评性。依据岗位规范和职责目标,对自己任期内的德、能、勤、绩等方面的情况,作自我评估、自我鉴定、自我定性。述职人必须持严肃、认真、慎重的态度,既要对自己负责,也要对组织负责,对群众负责。对工作的走向,前因后果,要叙述清楚,评得恰当;所叙述的事情,要概叙,让人一目了然,并从中引出自评。但要强调:切忌浮泛的空谈,切勿引经据典的论证,定性分析必须在定量证明的基础上进行。
二、述职报告的种类
述职报告的分类,可以从几个不同的角度进行划分,因而存在着交叉现象。
(一)从内容上划分
1.综合性述职报告:是指报告内容是一个时期所做工作的全面、综合的反映。
2.专题性述职报告:是指报告内容是对某一方面的工作的专题反映。
3.单项工作述职报告:是指报告内容是对某项具体工作的汇报。这往往临时性的工作,又是专项性的工作。
(二)从时间上划分
1.任期述职报告:这是指从任现职以来的总体工作进行报告。一般来说,时间较长,涉及面较广,要写出一届任期的情况。
2.年度述职报告:这是一年一度的述职报告,写本年度的履职情况。
3.临时性述职报告:是指担任某一项临时性的职务,写出其任职情况。比如,负责了一期的招生工作,或主持一项科学实验,或组织了一项体育竞赛,写出其履职情况。
(三)从表达形式上划分
1.口头述职报告:这是指需要向选区选民述职,或向本单位职工群众述职的,用口语化的语言写成的述职报告。
2.书面述职报告:是指向上级领导机关或人事部门报告的书面述职报告。
要注意将“工作总结”同述职报告区别开来。工作总结,可以是单位的、集体的、也可以是个人的,其写作角度是全方位的,即凡属重大的工作业绩,出现的问题,经验教训,今后工作设想等都可以写,而述职报告却不同,它要求侧重写个人执行职守方面的有关情况,往往不与本部门、本单位的总体业绩、问题相掺杂。
三、述职报告的写作要求
(一)要充分反映出自己在任期内的工作实绩和问题
述职是民主考评干部的重要一环,也是干部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干部作述职报告,是为了让组织和群众了解和掌握干部德才状况和履行职责的情况。因此,述职报告应该充分反映出自己任期内的工作实绩和问题,也即写出自身在岗位上为国家和人民办了什么实事,结果怎么样,有哪些贡献还有哪些不足,包括工作效率、完成任务的指标、取得的效益等等。工作实绩如何,是检验干部称职与否的主要标志,述职人要充分认识这一点,实事求是地把自己的工作实绩和问题反映出来。
(二)要实事求是地评价自己
对自己的评价要实事求是,不夸大,不缩小,要准确恰当,有分寸,不说过头话、大话、假话、套话、空话。要做到这样,应注意处理以下几个关系:
中共东莞市委组织部:
我院__校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__同志,参加工作和任正科级干部时间较长,工作勤勤恳恳、认真负责。根据该同志的政治思想和工作表现,经学院党委集体研究,拟提任该同志为副处级干部。
12月21日我部召开了__同志原工作单位保卫处和现工作单位__校区管委会主要工作人员参加的民主推荐会,并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测评。具体推荐和民主测评结果如下:学院保卫处、__校区管委会工作人员共计10人参加民主推荐和测评,同意__提任副处级干部的有10票,不同意0票,弃权0票;任现职总体评价,优秀4票,称职6票,不称职0票。
12月21日我部还通过个别谈话等形式进行了谈话推荐和考察,并形成考察材料。参加谈话的10位同志分别谈了__同志的主要优缺点,并全部表示了同意__同志提任为副处级干部的意见。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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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人民法院拟任职干部的人事考察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干部任前考察组近期对区人民法院院长提请的干部任职人选依法进行了考察。我受考察组委托将考察情况报告如下:
区人民法院院长提请任命为区人民法院副院长的王小波、周林光两位同志,是经过区人民法院严格的选拔、考核程序选的,整个程序合法、民主、公正。考察中,法院班子和机关干部对两位同志给予了客观的评价。考察组综合大家的评价和三位同志历来的表现,认为王小波、周林光同志,政治坚定,宗旨明确,思想觉悟较高,能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实地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注重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业务能力;注重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得到了院领导和全体机关干部的信任和好评;平时严格要求自己,不怕苦,不怕难,以身作则、亲历亲为,在各自的岗位上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王小波同志担任过区人民法院新桥法庭庭长、民事审判庭庭长,现任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工作积极主动,思路清晰,责任心强,为人热情、关心同志,其分管的工作多次被上级法院嘉奖。
市纪委党风室:
近年来,__*区为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对各级领导的监督作用,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把推行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不断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的力度,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__年4月份,我区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在全区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廉政提醒谈话制度的意见》,明确了廉政谈话的范围、内容、形式。确定了八个方面的谈话内容:1、本单位领导班子及本人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区政府决议、决定、指示及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2、领导班子及本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组织领导本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3、领导班子及本人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接受党内外监督的情况。4、本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5、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家庭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思想教育和管理。6、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7、对领导干部的思想、工作、作风、纪律,特别是廉洁自律等情况,提出具体要求。8、其他需要交谈的问题。实行九个必谈:即职务变动时、年度总结时、节假日活动时、婚丧嫁娶时、参与项目时、出现不廉洁苗头性问题时、有群众举报时、廉政测评群众意见较大时、有必要让本人就有关问题作出说明解释时。谈话的形式分为集体谈话和个别交谈两种形式。
廉政提醒谈话在党委(党组)的领导下进行,各镇、街道、开发区、区直各部门和党组织关系隶属地方的垂直管理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由区纪委常委会负责组织实施,其他科级领导干部和需要谈话的党员干部由各单位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要求自行组织实施。
两年来,全区共与850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党风廉政工作谈话,共与170名新任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任职谈话,对27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通过谈话提高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二、主要成效
实行廉政谈话制度以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识和实际行动增多、力度逐步加大,有效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进行广泛深刻的廉政教育。充分利用“廉政谈话”这个平台,传达上级和区委工作部署,介绍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使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了解了廉政形势,自己应尽职责,营造了一个良好的教育氛围。
(二)提高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通过廉政谈话,使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到做好新形势下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带头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带头向社会公开作出廉洁自律承诺,行为不廉、作风不正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属各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从严治党方针,认真落实党风廉正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根据中纪委二次全会关于实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的要求,结合龙湾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一、指道思想和组织领导(—)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贯彻落实党风建设责任制和中央、省、事关于反腐倡廉各项任务,切实加大监督力度,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队伍。(二)述职述廉工作要与党风廉正建设责任制的考核、报告制度相结合,要与开展机关“效能革命”,加强作风建设相结合,一并组织实施。要充分运用组织监督、班子内部监督、群众监督、自我监督等形式进行述职述廉,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的监督机制。(三)述职述廉工作在区落实党风廉正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区落实党风廉正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组织协调。二、述职述廉的范围和内容(-)述职述廉范围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属各单位党组织为单位述职述廉对象。在职的区管领导干部(不包括调研员)为个人述职述廉对象。(二)单位述职述廉内容1、根据上级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党风廉正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任务的情况。2、党风廉正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包括责任制牵头工作落实情况。3、当年发生在本地、本部门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和重大事项处理情况。4、区委、区政府、区纪委当年作出的纪律规定执行情况。5、领导班子述职述廉工作情况。6、开展述职述廉工作情况。7、针对党风廉正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下年度反复倡廉工作重点和措施。(三)领导干部个人住址株连内容1、根据党风廉正建设责任制分工,对分管和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正建设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取得的工作成效和存在的问题。2、本人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情况。3、本人作风建设和党内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4、本人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其它有关情况。5、加强党风廉正建设的努力方向和工作建议。三、述职述廉的方法和程序(-)述职述廉工作应每年进行一次,由各单位党组织按规定的程序,具体组织实施。区里有重点地参加与单位的述职述廉工作,即由区领导带队,区极为会同区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参与;必要时,区纪委也可会同有关部门直接参与有关单位的述职述廉工作。(二)述职述廉工作程序1、各单位区管领导干部按照述职述廉的内容和要求,写出述职述廉报告。2、召开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会议。各单位的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应在本单位中层以上或一定范围的干部群众代表参加的会议上述职述廉。3、各单位纪委(纪检组)负责以民主测评等形式,对区管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报告进行无记名评议。区里参与单位述职述廉的,还可采取座谈会、个别谈话、问卷测评等形式了解干部述职述廉情况。4、各单位党政正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测评结果须上报区委和区纪委,归入该干部个人廉政档案。其他区管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测评结果由各单位自行妥善保存。单位的述职述廉报告,须以书面形式于次年1月10日前上报区委,同时抄送区纪委和区委组织部。四、述职述廉结果的运用述职述廉测评结果,应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选拔任用、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对满意率相对较低或干部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领导干部,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由区纪委对其进行谈话,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由所在单位的只要负责人对其进行谈话。对连续两年不满意率在30%以上的领导干部应作出必要处理。区党风廉正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对全区各单位的述职述廉工作进行有重点的组织检查,结合全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报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审核后通报全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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