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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考察个人谈话表态]积极分子考察情况汇报范文

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情况汇报一

任xx同志几年来积极要求加入党组织,并有实际行动积极争取早日实现自己的愿望。第一,他注意学习马列主义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经常听广播、看报纸、看电视,关心国家大事。同时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自己订阅了《共产党员》等刊物,仔细阅读,从中汲取政治营养。有一定的思想理论水平,认识问题较深刻,看问题比较敏锐。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比较坚定,政治上比较成熟。 如今,我认为,他已经具备了成为一名合格的中国共产党员的条件,我愿意支持他。

第二, 该同志是一位思想作风正派,为人热情大方,待人诚恳真诚,并且工作认真,尽职尽责。在工作上他业务精炼,思维开阔,富有创新精神,能严格要求自己,生活上、工作上表现令人信服,得到基层以及公司领导的首肯,可是说有效树立了做为领导干部的带头模范作用。我和不少群众一样,认为邓涛同志经过这些年的努力,无论从思想上、还是行动中都积极向党靠拢,具备了成为一名合格的中国共产党员的条件。

第三, 该同志知识技能突出,思想进步,热爱事业、热爱家庭、热爱祖国和人民。长久以来就有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始终从思想和实践中积极向党靠拢的精神。他作风正派,为人诚恳而率真,理论水平较高,实践能力出众,在许多方面都起到了表率作用。我认为,他具备了入党的条件,也做好了入党的准备,具有正确的入党动机和持之以恒的决心。

总的来说,该同志表现比较突出,按照“推优”条件,同意推荐邓涛同志为党的发展对象。请上级组织审查!

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情况汇报二-同志自进入党培养考察以来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了党的精神,牢记党的性质、宗旨,衷心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业务文化知识,思想觉悟高,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入党动机端正。

该同志在工作中以身作则,工作积极认真,起表率作用,有责任心,对工作负责,在各项活动中起良好的带头作用。

在生活中,该同志能努力按照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乐于助人,生活俭朴,处事得当,具有较好群众基础。在学习上,该同志学习努力,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

该同志还经常主动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及时意识到自身存在的不足,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相结合,找出自身的缺点,多多团结身边的人,争取共同进步。

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情况汇报三1)xxx同学自党课结业以来,实际行动中能向党组织靠拢并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思想上积极进取,学习上认真刻苦,生活上热心助人。

2)xxx同学在本季度能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学习了党的基础知识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通过学习思想觉悟有了较大提高,并及时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和学习体会。在同学中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受到同学们的好评。

3)xxx同学本季度在思想上一贯积极要求进步,认真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工作认真负责,专业学习成绩良好。善于团结同学,虚心接受批评,不断克服自身弱点,思想逐步成熟,进步较快。

4)xxx同志本季度能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积极按时参加组织活动;在工作中,关心集体,开拓进取,提出了很多合理的建议。专业学习刻苦努力,独立钻研,起到很好的带头作用。

一、个人申请 申请入党要坚持自愿的原则,必须由本人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的主要内容包括:对党的认识,包括对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纪等方面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对待入党的态度;本人主要表现及存在的主要优缺点的认识和分析;个人履历;家庭主要成员和社会关系的职业及政治历史情况;本人的政治历史情况,受过的奖励及处分情况。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1、建立入党申请人档案。党支部要为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志建立档案,由党支部组织委员负责管理。申请人的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培训成绩、组织调查等有关材料应及时归档。

2、同入党申请人谈话。党支部接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及时派人与申请人谈话(一般在半月内),了解申请人的入党动机、个人经历和家庭情况,鼓励他们在政治上进步。

3、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定时间培养考察的入党申请人(一般在一年以上),由党支部组织本支部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对申请入党人员进行无记名投票,根据推荐情况和本人表现研究确定。一般情况下,推荐票达到半数以上的方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4、入党积极分子备案。党支部将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及入党积极分子的本人的基本情况报送组织人事处备案,并领取《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记实簿》

5、党支部派人同入党积极分子谈话。党支部应及时派人同已备案的入党积极分子谈话,通知他们正式进入考察期,要求他们正确对待党组织的考察,至少每半年向党支部进行一次书面汇报。

党支部对已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要及时组织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记实簿》。

三、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1、指定培养联系人。党支部及时指定一至两名党员先进性强的正式党员做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由支部组织委员提出人选,支委会研究同意后,通知联系人和入党积极分子。

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经常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鼓励并帮助他们积极上进,不断端正入党动机;定期向党小组、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提出培养的意见和建议;负责每半年填写一次《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记实簿》;在入党积极分子基本符合条件时及时建议党小组将其列为发展对象。

2、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党支部要结合党的中心任务,针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对他们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教育,进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知识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理想信念。

入党积极分子要认真地接受党组织的培养教育,积极地参加党组织安排的党课及有关党内活动,扎实地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主动地向党组织进行思想汇报,要有书面汇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3、定期考察。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表现情况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结果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记实簿》。考察的主要内容是: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思想品德、入党动机、工作学习等情况。特别注意动态地考察他们的思想、工作和学习的变化情况。

4、入党积极分子毕业离校或工作调动时,原单位党支部应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培养教育情况和组织意见等有关材料转入新的学习或工作单位。入党积极分子到达新的学习或工作单位后,应及时将本人的有关情况报告给原单位党支部。

四、确定发展对象 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方可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党小组建议。入党积极分子所在的党小组召开会议,听取培养联系人汇报培养教育情况,进行评议,形成一致同意后,向党支部提出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

2、征求群众意见。党支部可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民意调查等方式,听取党内外有关群众意见。得到绝大多数党员、群众认可的积极分子可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对在校大学生、中专生来讲,征求系(部)团总支、政治辅导员、所在班级的班主任、两委会和本班全体学生的意见,是征求群众意见的必要途径。

党支部对群众反应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有关情况向群众和本人反馈。本人对群众反应的意见要有正确的认识。

3、政治审查。确定党员发展对象前党组织必需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情况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在文化大革命和1989春夏之交政治风波以及1999年处理和解决法轮功问题的斗争中的表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以及其它政治方面的问题。

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有关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审查中要注意政治立场和政治倾向,不仅要审阅入党积极分子的档案,还要索取必要的证明材料。

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4、支委会讨论确定。党支部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小组汇报和广泛征求党内外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由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形成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决议。设有总支部委员会的,报总支部委员会审议。党员发展对象必需是列入党员发展计划的、要求入党迫切的、表现好的、培养教育期满的入党积极分子。

外单位转入的入党积极分子,已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接收单位的党支部,经过全面考察,确认其已具备党员条件的,按程序可列为党员发展对象。

5、公示。对于研究确定的党员发展对象,以书面形式向党员群众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党员群众推荐情况、和培养考察情况以及其它需公示的情况,时间一般为七天。群众对发展对象如有异议或意见,可向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反应。

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对群众反应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处理,并处理结果及时向群众反应。

6、集中培训。列入党员发展对象的人员,入党前要参加学院党委组织的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为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学时)。培训内容是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路线的教育,以及党的优良传统教育等。培训结束时进行综合考试,受训人员要做好个人总结。

没有经过培训的,一般不能发展入党。

五、预备党员的接收 1、党委预审。确定预备党员,要将党员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记实簿》、推优材料、计生证明、培训考试、政审材料、公示情况等有关材料上报学院党委预审,审查合格的方可由支部大会开会讨论。

2、确定入党介绍人。按照党章规定,发展党员必须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被介绍人讲解党的纲领、章程,阐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应继续对他教育帮助,并定期向党组织进行汇报。

3、填写入党志愿书。经学院党委审查同意的,发给《入党志愿书》。组织委员和入党介绍人向发展对象详细说明填写《入党志愿书》的内容和要求。发展对象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

4、支委会审查。召开支委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5、召开接收预备党员大会

(1)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会议的主要程序:

①发展对象宣读《入党志愿书》。

②入党介绍人和党小组长介绍发展对象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③组织委员向支部大会报告支委会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

④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是否符合党员条件发表意见。

⑤有表决权的党员进行表决,一般要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时,应当场投票、计票、公布结果。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一并投票表决。

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正式党员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

⑥支部书记宣读支部大会决议。

⑦发展对象表态,谈自己对大家提出的意见的看法及今后的决心。

(2)注意事项:

①全体党员都应参加。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少于应到会的正式党员半数或虽然超过半数,但缺席的人数比较多,支部大会一般应改期召开。

②发展对象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③经上级党组织授权的党总支可以接收预备党员。

④临时党支部不能接收预备党员。

(3)上报学院党委审批。党支部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记实簿及培养教育等材料报党委审批。

6、党委派专人谈话

党委在审批新党员前,要指派党委成员、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着重考察其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及觉悟情况,看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帮助其进一步提高对党的认识,指出继续努力的方向。谈话后,谈话人认真地将意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的有关栏目内,签名盖章,向党委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发展的建议。

7、党委审批。党委在支部上报的接受预备党员决议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党委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六、预备党员的管理、教育、考察和转正 1、预备党员的管理、教育、考察。

(1)党支部应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通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对他们继续实行教育和考察。

(2)发展对象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入党宣誓仪式由组织人事处或党总支(支部)组织进行。党总支(支部)组织进行的,学院组织人事处可派人参加。

入党宣誓仪式的程序是:

①唱国际歌。

②党组织负责人致词。

③新党员宣誓。

④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

⑤党员代表讲话。

⑥新党员代表向党表示决心。

(3)入党介绍人负责对预备党员进行继续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要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半年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

(4)预备党员毕业离校或工作调动时,如预备期已满,原单位应抓紧讨论其转正问题,预备期限未满的,原单位党支部应将其在本单位的培养教育情况连同等有关材料,按规定及时转给新的学习或工作单位。预备党员到达新的学习或工作单位后,应及时将本人的有关情况报告给原单位党支部。

2、党支部讨论预备党员转正

(1)预备党员提出书面转正申请。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预备期满时,预备党员应主动向党支部提出转正申请,对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思想收获和主要优缺点等情况作出书面汇报。

(2)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所在党小组讨论,形成一致同意提交支委会。

(3)支委会审查。支委会接到党小组提出的预备党员转正申请后,及时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根据预备党员本人的申请、党小组意见、党内外有关群众意见和预备期间对其进行考察教育情况,召开支委会提出预备党员能否转正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延长预备期,但不能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3、召开预备党员转正大会

(1)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会议的主要程序:

①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宣读《转正申请书》。

②党小组长介绍时申请转正预备党员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转正表明意见。

③组织委员向支部大会报告对申请转正预备党员的审查情况。

④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转正预备党员能否转正进行讨论。

⑤有表决权的党员进行表决,一般要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时,应当场投票、计票、公布结果。支部大会讨论两个预备党员转正时,必须逐个讨论,一并投票表决。

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正式党员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

⑥支部书记宣读支部大会决议。

⑦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对大会讨论的意见或表决结果表明自己的态度。

(2)上报党委审批。支委会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预备党员的《入党志愿书》,经支部书记签名后,报学院党委审批。

【关键词】高职院校;基层党支部;学生党建工作

高校党建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高校作为发展党员的主要阵地,在发展党员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加强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对于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具有重要作用。但是目前高职院校发展党员存在时间短的问题,一般学生都是在校两年半时间就去顶岗实习,所以开展学生党建工作的时间有限,发展党员的数量也少。因此,针对学制短、学生在校时间短的特点,笔者根据近年来所负责的学生党建工作,谈谈自己的一些做法与体会。

一、发挥入党积极分子作用,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一)预备党员的发展工作。

(1)对新生进行入党知识宣传。

新生入校后由学生党支部书记和支委委员讲党的性质、历史和基本理论以及如何写入党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等。同时可以结合新生入学教育、军训等活动, 在学生中广泛开展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和入党知识宣讲, 提高他们对党的认识,明确入党程序,鼓励学生写入党申请书,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党组织对入党申请人进行考察,一般经过三个月左右的考察,确定为积极分子。即每年的12月确定为积极分子。

知识等教育。

(3)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

党支部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或支部大会,指定1-2 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一般培养联系人可以是辅导员和上课的专业老师,培养联系人要经常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帮助和教育[1],让他们学习党的基本知识。通过对党的基本知识的学习,促使他们正确地了解党、认识党, 端正入党动机, 明确奋斗目标。培养联系人要根据培养对象的情况 ,制订详细的培养计划和具体措施,定期向

支部汇报培养对象的情况 ,每半年考察一次并填写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4)积极分子进入党校学习。

在积极分子培养和考察期间,党支部要选送思想积极要求进步的优秀的入党积极分子到学校组织的党校学习班进一步系统的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并取得党校结业证书。

(5)对积极分子进行团支部推优。

在取得党校结业证书后,由系团总支指导,每个团支部作为组织推优的基本单位, 组成推优工作小组, 负责对本班的积极分子进行推优。由团支部对积极分子写出推优意见,系团总支审批后由学校团委审批,最后确定积极分子是否推优通过。

(6)对积极分子进行群众调查。

在团支部推优通过后,由党支部派党员找积极分子所在班级的群众谈话,一般由积极分子所在班级的团支书推荐班级班干及普通群众各5名。通过谈话,了解积极分子在班级平常的表现情况,群众基础是否扎实,并记录谈话留档。

(7)对积极分子进行函调。

在推优和群众调查通过后进行函调。党组织在讨论接收预备党员之前, 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审查, 特别是政治审查,未经过政治审查的人不能入党[2]。党组织要认真审查函调材料,确保函调材料真实可靠。

(8)积极分子被列为发展对象。

入党积极分子在经过一年的考察培养教育,完成规定内的培训教育,经推优、群众调查、政审合格后,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可确定为发展对象。对发展对象的确定必须在详细听取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情况的汇报,并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的基础上, 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支部大会综合各方面反映的意见讨论决定。

(二)预备党员的培养和考察。

在高职院校,一般发展对象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都出去参加顶岗实习,针对预备党员在预备考察期间不在学校的情况,党支部要做好预备党员不在校时间的管理和教育。

(1)积极跟踪预备党员情况,要求定期向党支部汇报思想。

由于学生党员在外实习的特殊性, 要做好对他们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必须要严格纪律, 加强对党员的联系,要求党员要定期与党支部进行交流, 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的情况, 交纳党费等。预备党员转正前要通过单位鉴定,预备党员至少每个季度寄回一份思想汇报。对于在毕业时未转正的预备党员, 要及时通知他们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

(2)为在外顶岗实习的预备党员提供一个与支部进行沟通交流的平台。

可以通过建立支部党员QQ群,微信群,开通支部微博等方式,让预备党员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以及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等。支部要及时解决预备党员提出的问题,为他们指明思想方向,让他们及时得到帮助,帮助他们解决问题。

(3)走访预备党员所在单位,考察其在单位的表现情况。

通过登门走访对毕业生及其所在单位的主管领导进行广泛、深入的回访,深入了解顶岗实习期的党员就业情况、党组织生活情况,聆听他们对学校党建工作的意见、建议及对在校同学的寄语,并鼓励他们在工作岗位上踏实工作,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三)预备党员的转正

一般学生在预备期间顶岗实习跟党组织联系较少,根据上述对预备党员的预备期的培养和考察,支部在深入了解预备党员情况后,由其所在单位开证明在思想政治方面的表现后,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给与转正。

二、发挥好在校学生党员辅助力量作用

让在校学生党员骨干参与组织发展工作,加入到学生党建工作的行列中来,协助做一些党员发展的基础性工作,这是有效开展学生党建工作的一个可行的方法,是学生党建工作与时俱进的重要表现[3]。如果有些同学在高中已经被是预备党员的,支部要在其入学时认真查看档案,重点培养,使其成为学生党员骨干并参与党员发展工作,让其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的作用,带动周围群众共同进步。

三、构建一支高素质的学生党建工作队伍

一支高素质的学生党建思想政治工作队伍,是做好高校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组织保证[4]。高校应重点抓好学生党支部书记和辅导员队伍建设,选配好学生党支部书记。选配的学生党支部书记一般由党性强、有一定组织能力的辅导员担任。学院应加大对学生党建队伍的教育和培训力度,增强政工干部的责任意识,杜绝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不正之风。 同时支部成员要合作分工,共同做好学生党建工作。

总之,新时期高职院校的学生党建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要认真做好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充分发挥学生党支部作为基层党支部的作用,为高职院校学生党员发展做好基础工作。

参考文献:

[1] 张荣臣.入党培训教材[M] .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 ,2008 :84 - 86 ,197 - 201.

[2] 王晓兰.抓好党员发展质量,促进学生党支部建设[J].高等教育发展研究,2005(22):112-11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使发展学生党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切实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党河北师范大学委员会发展学生党员工作实施意见》,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发展工作必须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坚持一年级择优发展,二、三年级重点发展,四年级适度发展的工作要求,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第三条 要将培养教育贯穿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全过程,把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对申请入党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上,要加强对他们入党动机和党性修养的考核,把思想政治素质和专业学习情况、日常表现和关键时刻的行为选择、群众民主评议和自我认知结合起来,确保发展学生党员的质量。

第二章 对申请入党学生的教育培养

第四条 在新生入学后由学院党委安排相关人员和学生党支部,负责对全体新生进行入党启蒙教育,使学生了解入党是人生道路的重要选择,引导他们如何在争取入党的道路上迈出第一步。通过宣传党的章程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学习组织发展工作的有关文件,帮助他们提高对党的认识,引导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使他们明确组织发展工作流程,指导学生如何写入党申请书和思想汇报。

第五条 党支部要通过积极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激发他们的政治热情,提高他们的思想觉悟。特别是对那些基本素质较好,有入党愿望,但不知怎么申请入党或自己认为条件不够对申请入党有些顾虑的学生,党组织要及时启发他们的觉悟,并自愿地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申请入党的学生提出入党申请后,党支部要在一个月内派人与其谈话,了解其申请的动机和对党的认识,同时帮助其分析存在的缺点,明确作为一名党员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入党申请书由党支部妥善保管,并做好记录。

第六条 学院党委和学生党支部要定期组织申请入党学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帮助他们提高政治觉悟,端正入党动机。

第三章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培养、教育和考察

第七条 入党积极分子除要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一个月以上,积极要求入党;在工作、学习及各项活动中表现良好。

第八条 学院严格坚持“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制度,有计划、按步骤地把素质强、热情高、表现好的优秀团员推荐到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中来。对新生中入党积极分子,院党委、各党支部要做好培养、教育及考察的衔接工作。

第九条 党支部每学期至少分析、研究一次“推优”对象的情况,在对班级全体同学进行民意调查的基础上,参考辅导员、支委会意见,由支部党员大会从中民主推荐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并向本班全体同学公布名单和征求意见,对无异议的人选报学院党委审批。学院党委审批通过的入党积极分子要及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并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第十条 学生党支部要选派党性修养较高,工作、学习表现突出的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负责培养教育工作。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培养人汇报思想,培养人每一个月向学生党支部介绍情况,学生党支部要根据入党积极分子的自身条件和班级工作需要,给他们分配一定的任务,使他们在实际工作中锻炼成长。入党积极分子每三个月要向学生党支部递交一份书面思想汇报。学生党支部根据入党积极分子汇报和平时掌握的情况,对他们提出工作目标和努力方向。

第十一条 学院党委和学生党支部密切结合当前形势和学校的中心任务,结合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学习和工作实际,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教育,进行党的理论知识的教育,提出希望和要求,使入党积极分子了解党员的义务和权利,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

第十二条 积极慎重地做好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考察是做好发展工作、保证党员质量的关键。对积极分子的表现,党支部每半年进行一次考察,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中“培养考察意见”一栏。考察入党积极分子时,一是考察其政治觉悟、政治表现、思想意识。二是考察其入党动机,看是否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有无正确的价值观,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能否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个人与组织的关系,有自我牺牲精神。三是考察其能否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在学习、工作上勤奋努力,在生活中关心集体和同学,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四是考察其是否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第十三条 学院党委和学生党支部严格执行入党积极分子动态管理机制,在全面分析入党积极分子状况的基础上,每学期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进行一次调整,把表现优秀的吸收进来,把表现一般和较差的调整出去。

第四章 确定发展对象

第十四条 对经过一年以上教育、培养和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以召开群众座谈会、个别征求意见、民主测评等形式,广泛听取培养联系人、辅导员和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后,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对于符合条件的,经支部全体党员讨论后提名发展对象人选,再报学院党委审批。确定的发展对象在全院范围内公示,进一步广泛征求意见。发展对象除要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员条件外,鉴于学生的身份和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需要,发展对象的综合测评成绩原则上在本年度要达到前50%。若本学年学习成绩有一门不及格或群众基础差,民主测评超不过半数的,不能确定拟发展对象。对于综合测评成绩达不到以上要求,但在某一方面或重大活动中有突出表现或突出贡献的,可作为特殊情况由学院党委向学校党委组织部书面报告情况,由学校党委组织部研究审定。

第十五条 入党积极分子被确定为发展对象后,必须经过党校的集中培训。发展对象没有经过培训或虽经培训但考核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第十六条 认真听取各方面对发展对象的意见是保证党员质量的重要措施。要广泛听取本支部党员、团支部、普通群众的意见。对本、专科学生要征求班主任及主要任课老师的意见,对研究生还要征求导师的意见,以利于支部全面了解和正确认识发展对象的表现情况和觉悟程度。听取意见应通过召开座谈会或个别交谈的方式进行。

第十七条 党支部要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凡没有经过政审的人不能发展入党。政治审查要形成政审综合材料,其主要内容是:1.本人基本情况。2、个人简历。3、提出入党申请情况,参加党课、业余党校学习情况。4、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在重大政治活动中的表现。 5、本人政治历史的审查情况、奖惩情况、直系亲属、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6、党支部落款、支部书记签名。

第十八条 学院党委对拟发展对象实行预审制。通过预审的发展对象要及时填写《拟发展党员备案表》,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核备案后领取入党志愿书。

第五章 预备党员的接收

第十九条 学生党支部要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的入党问题,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采取票决制逐个讨论和表决,必须坚持“双过半”原则,即会议实到正式党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正式党员人数的半数;赞成决议或决定的正式党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正式党员的半数。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

第二十条 学院党委审批前,指派专人(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并同发展对象进行谈话,作进一步的考察。谈话人应将谈话的情况和自己对申请人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学院党委汇报。

第二十一条 学院党委审批预备党员,采取集体讨论、民主决定的方式,并及时将审批意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学院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在一个月内(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三个月)召开党委会议讨论、审批。

第六章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第二十二条 学院党委及时将已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并填写《预备党员登记表》,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对他们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第二十三条 预备党员每三个月要向所在党支部递交一份书面思想汇报。党支部每三个月要召开一次全体党员大会,由预备党员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并由到会的全体同志对预备党员进行评议,发现问题的要及时同本人谈话,评议结果要及时填入《预备党员登记表》。

第二十四条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前(一般15天左右),本人要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支部应及时(一般应在15天之内,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两个月)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并采取票决制的方式进行表决。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坚决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第二十五条 党支部有关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应及时报学院党委。学院党委在收到党支部大会的决议后,在一个月内(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三个月)召开党委会讨论、审批。

第七章 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领导和纪律

第二十六条 学院党委把发展学生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学院党委副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学院党委秘书是直接责任人。形成学院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副书记牵头、党委秘书协调、团委书记及辅导员相互配合、相互衔接、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第二十七条 学院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党委关于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规定,加强对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保证发展学生党员的质量。学院党委和学生党支部把在发展学生党员工作中召开的有关会议,特别是党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会议的记录等,妥善保存备查。

第二十八条 学院党委建立发展学生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发展学生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一定要严肃查处。对于违反党章规定和不符合条件而被吸收入党的,取消其党员资格。对有关责任者进行批评教育,对违犯党纪的给予纪律处分。

第八章 附 则

一、自查情况

XX日报社共有党员206名,下设办公室支部、日报支部、晚报支部、印刷厂支部、离退休支部5个支部。20XX年以来,报社党委在市直工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格遵循发展党员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扎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一)高度重视、精心指导,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科学化。报社党委对发展党员工作高度重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责任目标进行考核,列入党委书记述职的重要内容、党务干部培训内容,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狠抓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党建的工作重心来抓,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规划部署,提出目标要求;党支部根据积极分子的培养情况提出年度发展计划,从而减少了发展党员工作的盲目性。

(二)坚持标准,严格把关,确保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化。

三年来,报社党委认真贯彻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政策,积极、稳妥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为了保质保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我们力求使关口前移,及时发现好的典型,了解他们的入党愿望,帮助他们向党组织靠拢,并把教育和培养工作贯穿于发展党员工作的始终,在具体工作中,坚持做到严把四关:

1、严把培训关,加深对党的基本理论的理解。一是通过理论培训,解决思想上入党问题。每年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市直工委组织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系统地学习党史、和、邓小平、和等同志关于党建的重要论述,使积极分子更加了解党的历史,加深对党的认识。二是通过实践锻炼,解决行动上入党问题。主要采取交任务、压担子的办法,根据每个积极分子的特点,分配一定的工作,让每位入党积极分子都能在实际工作中得到锻炼,增强党性修养。

2、严把考察关,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坚持考察与培养相结合,做到培养有目标、考察有内容、结果有登记。一是为每位入党积极分子指定2名培养考察联系人,经常了解积极分子的思想和学习、工作情况,向党组织反映他们的愿望和要求,鼓励和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二是开展定期谈话,一般要求每三个月培养人要找入党积极分子谈话一次,并经常向党委、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成长情况,根据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认识和实际表现,指出存在不足和努力方向。三是要求入党积极分子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思想,主动交心,汇报自己在政治思想上、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的感受和体会,特别是重大政治问题上的立场和态度等。四是在入党积极分子具备入党条件时,及时向党支部提出将其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

3、严把发展关,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严把发展关。坚持要符合六个条件:一是考察时间满一年;二是工作成绩优良;三是思想汇报真实可信;四是发展材料齐全;五是积极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六是政治审查无问题。在程序上坚持过好三个关:一是群众民主评议和测评关;二是支部大会讨论吸收关;三是党委讨论审批关。使发展党员工作真正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从源头上防止把不合格的对象吸收入党。

4、是严把转正关,做到发展一个,带动一批。坚持把预备党员的跟踪培养作为发展党员的一个重要环节来抓,为做好预备党员的考核工作,我们建立《预备党员考察表》,由入党介绍人继续跟踪考察,每三个月把考察情况填写进《预备党员考察表》。在研究预备党员转正时,坚持做到考察不走过场,程序不简化,标准不降低,讨论有依据,确保了新党员的质量。

(三)健全机制,狠抓落实,确保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化。20XX年以来,为了使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市直工委要求和报社实际,从工作机制上入手,报社党委制定和完善了发展党员工作制度。一是测评制:对列入近期发展计划的入党积极分子和近期转正的预备党员,开群众意见征求会,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民主测评,并将测评结果作为讨论的一项重要依据。二是培养考察制:由党支部指定两名比较了解培养对象的同志作为培养人,每三个月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培养考察,并填写考察意见,时间一般为一年,根据培养对象的实际情况,也可延长培养期。三是公示制:在党员发展支部大会讨论表决之前,对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及其它需要公示的对象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四是预备党员考察制:支部建立《预备党员考察表》,由入党介绍人每三个月考察一次预备党员的情况,特别是了解该同志入党时存在的不足是否改正,并填写考察意见,党支部书记签署支部意见,考察期一般为一年,考察结果作为预备党员预备期满转正的重要依据。五是票决制:讨论吸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支部大会应在集体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表决,在表决过程中要坚持逐个讨论逐个表决的原则,票决结果作为党支部形成决议的依据。

二、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通过对发展党员工作的认真自查,我们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离市直工委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发展党员工作做得不够,发展党员数量少;二是党组织与发展对象的谈话制度还有待于完善,谈话人水平有待于提高;三是对新党员的继续教育力度不够,存在前紧后松现象。

今后,我们将努力克服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不足,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切实抓好发展党员工作。

1、积极宣传发动。在全社干部职工中经常性的进行党史、宣传,特别是要加大在年轻干部中发展党员工作的力度,要从思想上、政治上、工作上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帮助,使他们能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把更多的优秀人才吸引到党内来。

2、加强培训力度。在各支部建立一支素质好、作风硬、业务精的党务工作者队伍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关键,为此,报社党委将重点对支部委员进行发展党员工作业务知识的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发展党员应注意的问题等方面。

(2)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观革命纪念地,请先进模范人物作报告,参加讨论发展党员的支部大会和入党宣誓仪式以及党内组织的一些有教育意义的活动。

(3)为入党积极分子提供接受锻炼和考验的机会,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并检查他们完成工作的情况。

(4)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经常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党组织定期对他们的表现进行考察,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

(5)有针对性地采取多种形式对他们进行培训。为了切实做好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党组织要建立和健全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培养、教育制度,不断总结经验,使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逐步制度化和规范化。

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版权所有

(1)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和学习、工作等情况,向党组织反映他们的愿望和要求,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向入党积极分子言传身教,鼓励和帮助他们积极上进,端正入党动机。

(2)经常向党支部、党小组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成长情况,并根据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认识和实际表现,提出加强培养、教育的措施和意见。

(3)在入党积极分子具备入党条件时,向党支部、党小组提出能否将其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

部队入党流程的五个步骤范文一

一、入党启蒙教育阶段

1、入党启蒙教育——通过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从新生入校就进行共产主义理想和党的基础知识教育,吸引他们积极靠近和要求加入党组织。如开展学生党员与新生的见面会、“党建带团建”团务指导组与新生交流会、党员进新生寝室等。

2、接受入党申请——要求入党的学生必须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入党申请书相关要求见附件一)。申请书一般由班级团务指导组成员负责收集,所在党支部的负责人(支部组织委员)受理,受理后做好登记汇总,并存放到学生党总支“组织发展档案柜”。 支部组织委员为材料的整理、更新、保管负责人。

3、同入党申请人谈话——党支部指派党员(或预备党员)同申请人谈话,指出其争取入党的努力方向及入党的有关程序和要求等。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开始培养、考察

4、推荐入党积极分子——根据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经过充分酝酿和讨论后,自下而上向党组织推荐要求入党的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

(1)推选条件

A、拥护党的纲领和章程,不违反四项基本原则,不违反宪法和法律。

B、遵守校规校纪,不违反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未受过处分。

C、学习成绩至少保证不挂科的要求。

D、已递交入党申请书,有强烈向党组织靠拢的主观要求的同学,均可参加入党积极分子的推选。

(2)推选时间

原则上每学期推选二次,在每学期第三周至第十五周开展入党积极分子的推选工作。

(3)推选程序

入党积极分子的推选工作,在院党总支的指导下,按照民主、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具体由各个支部负责。

A、各党支部对照入党积极分子条件提出推荐名单,各党支部组织所有同学进行民主投票,并将投票结果上报院党总支。

5、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各党支部对申请人考察鉴定之后经支部成员讨论确定,确定名单报学院党总支,党总支对推选结果进行讨论审核,将审核通过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在院内公示。学院党总支将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领取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核表。由各党支部召开入党积极分子成立大会,并指定两名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负责对其为期一年的培养、考察,之后入党积极分子准备参加湖北经济学院党校学习,并获得结业证书。

(1)报名条件

A、拥护党的纲领和章程,不违反四项基本原则,不违反宪法和法律。

B、遵守校规校纪,不违反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未受过处分。

C、已递交入党申请书,有强烈向党组织靠拢的主观要求的同学。

D、学习、工作勤奋,认真刻苦,成绩优良。学生要求上一学期学习成绩无挂科现象。 E、积极参与党组织举办的各项活动,认真按时、保质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2)报名时间

每学期二次,分别为第三周、第十三周,具体时间参见学校组织部网站或学院网站。各

党支部应做好组织宣传工作。

(3)结业要求

A、保证党校学习期间全勤,并且按时签到;不允许代签,如发现一次,取消大学期间入党资格;

B、认真参加党校课堂学习和小组讨论,同时确保党校考试顺利通过;

C、如果出现无故缺勤现象或者考试未通过者将取消大学期间入党机会。

(4)注意事项

党校报名以自愿为原则,切忌随大流、凑热闹的错误思想。参加学习期间务必提高重视程度,避免因为态度问题而失去机会。

6、指定培养考核人——党支部应指定两名党员(或预备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人,负责培养考察,并将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情况每月做出两次谈心文字记载(带新生寝室的党员尽可能与本寝室的入党积极分子相对应)。同时,指导入党积极分子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核表》,半年考察期满需认真填写《考察表》上的考察意见。

7、学院党校培训(培养考察入党积极分子)—— ① 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或参加有关活动,加强培养教育工作。②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校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培训合格的成员党支部注意做好登记汇总。 ③向入党积极分子提要求,交任务,让他们在实践中进行锻炼。

三、推荐优秀的共青团员作为党的拟发展对象,简称推优

8、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根据校团委推优程序开展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

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为中国共产党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和职责。为进一步激发广大团员的政治热情,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为中国共产党推荐合格的后备力量,规范“推优”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1)推荐对象

A、已递交入党申请书,经过教育培养结束党校学习并顺利结业已经接近党员发展条件的共青团员。

B、能按期缴纳团费,坚持参加团组织生活,已递交入党申请书,经过教育培养,已经接近党员发展条件的28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工团员。

(2)推荐条件

A、参加党校学习,并获得党校结业证书,这是推优的必要条件。

B、学习、工作勤奋,认真刻苦,成绩优良。学生要求上一学期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前35%(或连续两学期进步在5名以上)。

C、模范遵守国家法规、校纪校规、团的纪律,未受到任何处分。

D、密切联系群众,在同学或教工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3) 推荐时间

原则上每学期推荐一次,在每学期的第四至六周开展“推优”工作。大一的第一次推优工作安排在大一下的第四至六周开展。其他年级同学在本学期九月底将根据校党委有关规定进行一次推优工作。

(4) 推荐和审批程序

学院分团委的“推优”工作,在学院党总支的指导下,按照民主、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推优”的审批由校团委授权各分团委进行。

A、团支部和上级团组织对照“推优”条件共同提出推荐名单,以团支部为单位召开团员大会,进行民主投票,并将投票结果上报学院分团委。

B、学院分团委就推荐名单召开分团委全体委员会讨论审核;将拟推荐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三天后,组织通过者填写相关表格。

C、学院分团委将名单和材料报校团委批复后,送所在学院党总支备案。

(5) 注意事项

每个学期的推优工作由各班团支部根据推优的实施办法和要求完成,国际贸易学院分团委学生会组织部负责监督和协助工作。入党积极分子身份始终有效,不因为未进行下一步的发展或者未通过下一步发展而取消入党积极分子的身份。前三步共同组成了党员发展的资格获取阶段,至第三步后,正式进入党员发展的培养考察期。

四、确定发展对象,进一步培养考察

9、上报发展对象——党支部要在团推优、听取培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大会,确定拟发展对象,并将计划发展名单及有关材料上报党总支。

10、确立发展对象——党总支在各支部上报的拟发展对象,进行党务基础知识、毛中特、马哲、经济基础知识等的笔试考核,合格后确定为发展对象。其中设置有一道否决题,该道题不正确者,无论分数高低,均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

“确立发展对象”的工作,在国际贸易学院学生党总支的指导下,按照公开、公正和民主的原则进行。

合格的标准是指按需发展的人数来确定录取比例。

11、制定发展计划——党总支在综合、调整发展计划时,要搞好审查、考核工作。

12、进一步培养——各支部按照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计划,指导培养联系人,结合个人实际情况,对其进行有针对性的培养。

五、发展对象考核——日常表现考核、政审、答辩、团队协作

13、日常表现考核

(1)考试合格后,即进入日常表现考核环节,包括实践考核和学习培训。

A、实践考核环节包括:材料审核、支部分配任务、民主评议三项工作。

1、材料审核(30分)

发展对象在答辩之前需要上交思想汇报、个人自传和自我剖析的相关材料,三项分别占10分。每项材料包括上交的时间、格式、内容三方面,其中上交时间3分,材料格式3分,材料内容4分。各支部组织委员根据每位发展对象上交的材料的进行记录,给予相应的评分。

2、支部分配任务和活动(30分)

国贸学院学生党总支会给每位发展对象分配工作任务,主要包括材料整理、组织发展、理论学习三项,分别由支部纪检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负责监管。支部分配任务总共20分。各委员根据发展对象完成工作的时间、态度、成效进行跟踪记录,给予相应的评分。

同时,支部或者党总支举行的党组织生活、民主生活会、读书生活会及其他相关的活动,由纪检委员根据发展对象的到勤情况进行记录。该项总共10分,施行减分制,一次无故未到扣3分,一次请假扣2分,一次迟到扣1分,连续两次迟到算无故未到。

3、民主评议(40分)

各支部组织召开群众座谈会,组织除支部委员之外的10名不同政治成分的同学参加,对每位发展对象进行民主评议。评议要涉及思想、学习、生活、工作、实践等多方面,重在思想方面。开会过程中要详细记录每位同学对于发展对象的评价,会后整理会议记录,形成文件,对发展对象做出评价,给予相应的分数。

以上总分占最终成绩的30%。

14、发展对象政治审查

(1)党支部对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本人和直系亲属进行政审,并形成综合性的审查结论。

15、自我剖析和答辩

(1)答辩会议在国贸学院学生党总支的领导下,由各支部组织举行,党总支书记及若干党员担任评委。

(2)答辩会议主要分为五个步骤:

A、自我剖析。根据所给材料及题目结合自身感受进行剖析。

B、必答题。为国际贸易学院入党流程及校园精神解读,须详细了解。(新增英语必答环节,提升考生的专业水平。)

C、抽签回答。由10—15套题目组成,涉及基本知识时政、经济、文史、校园文化等多个方面。

D、评委提问,由评委根据每个人的思想汇报、剖析及日常表现进行针对性的提问。 该环节满分100分,占最终成绩的50%。评委由七人组成,会对入党积极分子的答辩给出公正、客观的评价。

(3)入党答辩的复习资料在答辩前三周放到院网页上,以供答辩同学复习准备。具体的答辩细则如下:

A、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答辩和剖析的顺序由抽签决定,并且当场抽取答辩题目。每人有三分钟的自我剖析和十五分钟的回答问题时间。

B、在结束后由评委进行简短的提问。

15、团队协作

A、随机抽取团队协作题目进行操作,并给出最终结论。

B、要求团队成员在规定时间内对某一问题进行探讨并给出团队最终决定的方案。

C、主要考察队员的团队合作能力。

根据上述三项成绩最终得出合一的结果,通过的培养考察人将成为一名预备党员,预备期为一年。

该环节满分100分,占最终成绩的20%。评委由七人组成,会对入党积极分子的答辩给出公正、客观的评价。

16、注意事项

在剖析时主要围绕“进入大学后自己的成长经历,思想上是如何进步的,学习和工作上的收获”展开,切忌空谈理论,脱离实际。

六、召开接受预备党员支部大会

16、确定发展对象考核合格名单——确立参加预备党员支部大会成员的名单

(1)发展对象考核合格同学,作为拟发展的人员,由各支部上报给学生党总支,学生总支审核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2)公示无异议后报组织部预审,报送材料应包括:预审报告、入党申请书及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参加集中培训的结业鉴定表、团组织“推优”材料、自传、政审材料。

(3)对材料完备、政审、公示没有问题的,学校组织部下发《入党志愿书》。

(4)合格同学准备参加支部大会。

17、确定介绍人—— 申请入党的人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一般由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担任,如有特殊情况,可做临时改动。

18、报上级党组织,安排考察谈话审批——党支部及时向分党委(党总支)上报审批对象的材料。分党委(党总支)指派专人与被发展人谈话,作进一步考察。在《入党志愿书》

上如实填写谈话情况和能否入党的意见。

19、填写《入党志愿书》——党支部负责人应对发展对象进行忠诚老实教育,并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好《入党志愿书》。

20、审查《入党志愿书》填写情况——党支部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审查。确定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事宜。指派专人同发展对象谈话,指导其做好在支部大会上发言的准备。

21、召开接受预备党员的预审剖析支部大会——会议主持人报告出席党员数,确定是否能够开会。

(1)入党申请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要向组织说明的问题;

(2)对剖析材料进行详细的阐述。

(3)介绍人介绍培养、考察情况和对其入党的意见;

(4)支委会报告审查情况和对其入党的意见;

(5)党员讨论、表决,并做出决议;

(6)申请人表态;

(7)支部书记总结。

(8)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根据会议纪录整理出会议决议并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

22、审批预备党员——①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党总支召开总支委员会,审议申请人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集体讨论并表决。表决结果以超过应到会委员的半数为有效;②审批预备党员,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六个月。③书记或组织委员将审批意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

23、报组织部备案——①分党委(党总支)将材料上报党委组织部备案,加盖授权章。②分党委(党总支)负责保管有关材料。以备预备党员转正及毕业生转档时调用。

24、分党委(党总支)向报批支部通知审批结果——党总支打印入党通知书,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党支部。

25、通知本人——党支部接到通知后,支部负责人要及时找预备党员谈话,谈话的主要内容如下:①入党时间,预备期起止时间,预备期的作用及要求;②介绍党的生活制度、交纳党费以及党支部和党小组近期的主要任务和工作计划;③指出其入党时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今后努力方向。谈话后,向党支部党员大会宣布党委通知,对未被批准的要说明理由,做好思想工作。

26、组织预备党员宣誓——①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党总支组织进行。程序如下:奏《国际歌》;致开会词;宣誓;新党员代表讲话;自由发言;党组织负责人讲话。②未宣誓的预备党员,一般不应办理转正手续。

七、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和转正阶段

27、继续培养教育和考察—— ①由支部指派两名考察人对其进行预备期考察,并及时填写《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②加强党的基础知识教育;分配一定的工作任务。③预备党员每季度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

28、到期提出转正申请——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时,应主动向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

29、预备党员转正前进行考察—— ①听取入党介绍人的意见;②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③了解预备期的考察讲评情况;④审阅预备党员的思想汇报及申请转正报告。

成为预备党员之后,需要一年的预备期进行考察。在考察期内,预备党员应服从组织安排,努力完成组织交待的任务。具体要求如下:

A、每三个月应自觉上交一份思想汇报,在转正前一个月主动撰写转正申请;

B、每个月与普通团员、老师、入党积极分子及党员等5名进行谈心并撰写谈心记录;

C、按时参加党组织生活、积极配合所在支部委员会良好开展各项活动。

注意事项:预备期内,因各种原因被处罚的预备党员将视情节处以延迟转正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处罚。

30、支委会提出转正意见——支委会对有关材料和情况进行审查,依据党员条件,提出能否转正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和表决。

31、召开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党员大会——①必须在预备期满后召开。 ②会议程序:主持人报告出席会议党员数;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汇报预备期间的思想工作和履行党员义务情况及需要向组织说明的问题;支委会介绍其预备期的表现,教育考察情况及意见;讨论、表决、作出决议。对具备党员条件的,应按期转为正式党员;不完全具备条件的,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预备期,延长预备期不能超过一年,也不能少于半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③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表态。

32、填写支部大会决议——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根据会议记录整理出会议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

33、将转正材料报分党委(党总支)审批——支部上报材料:《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和思想汇报材料;《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党内外群众意见材料。

特殊说明:如当年总支或支部人员发展存在断层现象,以上程序有少许的变化,会做特殊说明,并按特殊情况处理。比如如表现优异,成绩合格,做事踏实者,但未推优,可先参加发展对象考试,再推优。

附件一: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要求入党的同志必须亲自向党组织提出申请,这是一个人积极争取入党的第一步。入党申请一般要求申请人写书面申请。

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国际贸易学院大一至大四的共青团员

二、递交时间

大一至大四在校期间

三、入党申请书的格式及内容

1、标题。

一般写“入党申请书”,要求独占一行并居中书写。

2、称谓。

即申请人对党组织的称呼。要求写“敬爱的党组织”,顶格写在标题的下一行,后面加冒号,表示有话要说。

3、正文。

正文一般内容包括:

(1)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对入党的态度。写这部分时应表明自己的入党愿望,要求写上“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这一句话以示表明;

(2)简述个人的政治、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主要表现情况;

(3)列出今后努力的方向以及如何以实际行动接受党组织的帮助和考验,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

(4)入党理由及动机阐述;

(5)结尾。申请书的结尾,一般都用“请党组织在实践中考验我”或“请党组织在实践中考验我”作为结尾并且单独成段;

(6)正文写完之后,加“此致、敬礼”用语结束全文,“此致”另起一行空两格书写(但后面不加标点符号),“敬礼”再另起一行顶格写后面可以跟上感叹号;

(7)申请书的最后,要署名和注明日期。要求另起一行右下角写“申请人?(国商Q1041)”,换一行写上“年?月?日”;

(8)在申请书信纸的左上角要求用铅笔写明申请人的班级和姓名。

四、应注意的问题

1、入党申请书要用湖北经济学院横条单线格文稿纸书写(蓝条纹),并要用黑色钢笔或者水性笔书写,字数要求1500字以上,至少三页纸。

2、申请书要写得朴实、庄重,不要过分追求华丽的辞藻。字迹要工整、清楚,不能有涂改或者墨团出现,更不能用修正液或着透明胶带修改。

3、书写入党申请书时,相关党史和党的性质要求参照新党章(xx大修改版)书写。

4、要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谈对党的认识和自己的入党动机,反映自己的真实思想,要多联系自己实际情况多加入自己的感想。

部队入党流程的五个步骤范文二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阶段

1、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申请人)

(1)本人自愿向党组织提出申请。

(2)对于团支部推荐对象和未提出入党申请,使其逐步提高认识,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2、党支部派人与入党申请人谈话(党支部)

3、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

4、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党支部)

5、填写《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党支部)

6、培养教育(党支部)

(1)建立积极分子自学小组。

(2)组织他们听党课或参加培训班。

(3)吸收他们参加发展党员的支部大会、新党员的宣誓大会及一些活动。

(4)要求他们经常汇报思想和工作、学习情况。

7、定期考察(党支部、党小组、培养人)

对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还要定期进行考察,由培养人每半年考察汇报一次,填写到《积极分子登记表》上,并由党小组、党支部签署意见。

二、发展对象的确定、政审、培训、预审和公示阶段

8、确定发展对象(党支部)

入党积极分子从申请入党开始,经过一年左右的培养教育,经考察,基本符合党员条件,可确定为发展对象。确定为发展对象须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小组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经支委会讨论通过,并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9、政审(党支部)

政治审查内容:

(1)申请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

(2)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

(3)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将政审情况填写政审登记表。政治审查的办法:同本人谈话、考察档案和必要的函调和外调。

10、集中培训(学校党校)

11、预审(党支部、党总支)

(1)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党支部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也可通过个别了解广泛征求意见,并整理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2)召开支委会进行研究 :在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支委会,研究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入党条件,能否办理入党手续,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3)党总支初步审查:经支委会或党支部研究,认为条件成熟可以接受入党的发展对象,要将其全部培养、考察、政审材料上报党总支审查,确定是否发展。如党总支原则同意,支部应及时为其履行入党手续。

12、公示(党支部)

(1)对象:经党总支(或直属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拟发展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或拟转正的中共预备党员。

(2)公示时间为7天。

(3)公示分张榜公示

三、预备党员的审批和接收阶段

13、填写《入党志愿书》(申请人、介绍人)

发展党员必须由两名正式党员介绍。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入党介绍人,也可由支部指定或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介绍人。党支部向发展对象解释志愿书中的各项内容、填写注意事项。志愿书一般由申请人亲自填写,入党介绍人指导。填写要规范,字迹要清楚,不允许涂改,志愿书填写后,支委会要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认为合格后,才能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14、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党支部)

申请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后,支部应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接收新党员的支部大会,必须有半数以上的正式党员参加,才能召开;申请人和入党介绍人必须到会;也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接受教育,但没有发言权和表决权。

(1)申请人宣读《入党志愿书》。

(2)介绍人介绍培养经过,并发表意见。

(3)支委会报告培养教育的过程、政审和考察的情况,并发表意见。

(4)到会党员对申请人的入党申请展开讨论,充分发表意见。党员在讨论中对申请人提出的问题,可由介绍人或支委会给予说明;需要时,也可以由申请人说明。

(5)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才能通过接受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但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党员,应统计在内。如果支部大会一次讨论接受两名以上新党员,则应逐个进行表决。

支部大会进行表决时,申请人不必回避。

(6)宣读支部大会决议。

(7)申请入党人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8)支部书记作会议总结,并对申请人提出希望和要求。

15、填写支部大会决议(党支部)

决议内容应简明扼要说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优缺点和通过决议的情况,注明支部正式党员人数、到会人数、其中有表决权的党员数,表决时同意的、不同意的、弃权的各多少,写明通过决议的日期,最后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16、上报入党材料(党支部)

党支部将《入党志愿书》填妥后,要将申请人所以入党材料一起报送上级党组织。入党材料包括:(1)《入党志愿书》;(2)政审登记表及其他有关材料;(3)入党志愿书;(4)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5)党校学校鉴定表;(6)思想汇报等。

17、与发展对象谈话(党委指派负责人)

着重了解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现实表现,并对党的基本知识进行抽查,然后将座谈情况和意见向发展对象反馈并提出要求和希望。谈话后应认真负责地填写谈话情况和谈话人的意见。

18、召开党委会审批(党委)

对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党委要集体审批。要坚持五个不批:没经过1-2年培养、考察不批;入党动机不纯、觉悟不高、信念不坚定不批;不懂和不了解党的基本知识不批;没有政审和政审不清不批;若有问题需进行调查而未及时上报调查结果的不批,时间超过六个月应退回支部,重写《入党志愿书》。

对审批同意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应注明预备期起止的具体时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并交党委书记签名加盖党委印章。

19、与预备党员谈话(党支部)

(1)向预备党员介绍党支部情况,提出要求。

(2)编入党小组参加活动。

(3)填写党员登记表。

20、预备党员入党宣誓(党支部)

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党组织接到申请后,应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一般在十五天内)进行下面教育和鼓励。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共青团组织)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审查同意后,便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备案,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要求其本人写出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历和现实表现情况),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三、进入考察期

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考察意见时,要真实、具体、准确,既要有优点,也要写出缺点)。防止平时无记录,入党前闭门造车、突击编写的现象。要注意掌握表中时间顺序即工作顺序,按先后顺序一般为:党小组(团支部推荐意见)->支部对申请人的政历了解意见->支委会(或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是否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考察意见(时间相隔不能超过8个月)->综合政审结论->党内外群众公开测评意见->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意见->党总支意见。

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

1、座谈会党外群众一般不少于8人,不够8人的,支部应加以说明。

2、座谈会应在考察期近一年,支部准备列为发展对象之前召开。

记录整理表内评定意见反映要求真实。除表内情况还应附一份完整的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参加人员必须签名)。

五、确定发展对象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党支部确定了发展对象,应及时向上级党委(总支)报告意见,并附送入党积极分子的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考察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等。

上级党委分管书记和组织部门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并报市委组织部组织科审定,方可下发《入党志愿书》。

六、政治审查

审查发展对象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特别是“”和动乱)的表现。动乱期间在校的中专学历以上的学生入党时一定要到该校取得当时政治表现证明材料。

审查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对发展对象自传中反映出的情况及上述审查内容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和结论意见(落款处须盖上支部章)。

七、短期培训

基层党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邓小平理论等文件。中组部组织局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乡镇培训的,要发正式文件并报县委委组织部备案。

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培训后要填写培训成绩登记表并由县委组织部盖章,装入入党材料档案。

八、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阐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不能采取马马虎虎的态度,更不能有意隐瞒和歪曲事实真相。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时,不要简单地以“提希望”的形式代替写缺点,而应实事求事地对被介绍人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和其它方面的情况作出全面评价,并表明自己对其能否入党的态度)。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应继续对他进行教育帮助,使他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九、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并要求其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对《入党志愿书》上有的项目没有内容可填时,应注明“无”。在“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主要填写需要向党说明,而其它栏目中不能填写的问题,或对某些栏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如亲友中被停职、拘留审讯等,现在尚无结论和处理的问题。

十、支委会审查

召开支委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即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十一、召开支部大会程序:

1、申请入党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

2、党小组和介绍人介绍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支委会报告对申请入党人审议情况;

4、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入党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 1 『 2

5、申请入党的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6、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注意事项:

1、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达到应到会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

2、申请入党人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3、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4、支部决议应及时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决议内容包括申请人的优缺点,应写实到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表决结果及日期;

5、及时将《入党志愿书》、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报党委审批。

十二、组织员谈话

在审批接收新党员前,要指派党委组织委员、组织员、其他党委成员同申请人谈话(2人以上),作进一步的考察。谈话前,组织员要对支部报来的入党材料进行审查,看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查看支部记录),并采取座谈或个别谈心的方式,听取党内外人员对入党申请人的反映。谈话中,主要了解被谈话人的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和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征求其对党需要说明的问题,帮助其提高对党的认识,指出努力的方向。谈话后,及时如实地将谈话人的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并向党委汇报谈话情况。

十三、党委审批

党委审批要及时,必须在支部上报的接受预备党员决议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而未予审批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党委审批必须坚持集体讨论,不能个人说了算,更不能以党政联席会的形式讨论审批党员,党委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十四、支部向本人发出入党通知书

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委入党审批通知后,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支部应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活动,告诉其交纳党费的时间、规定等。

十五、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时间,应尽可能在上级党组织批准预备党员后及时举行(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 <总支>组织进行)。有些党支部为了使入党宣誓仪式更有纪念意义,采取在党的生日集中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办法,也是可以的。

入党宣誓仪式的程序:

1、唱国际歌;

2、党组织负责人致词;

3、新党员宣誓;

4、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

5、党员代表讲话;

6、新党员代表向党表示决心。

十六、预备期的培养考察

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对预备党员地教育和考察,党组织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介绍人帮助等方式,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预备党员要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半年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预备期潢后,党支部要进行全面考察,并写出书面报告。各基层党委和市直机关工委的预备党员转正材料(转正申请、个人思想工作汇报、党小组意见、党内外群众意见、党支部考察报告及发展材料)必须报市委组织部审查同意后,方可讨论审批。

十七、预备期满考察合格转正手续:

1、本人在预备期满前适当时候向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2、党小组提出意见;

3、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4、支委会审查;

5、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

6、预备党员材料报市委组织部审核;

7、上级党委审批。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考察不合格,延长预备期。

对预备期满后不完全具备条件或犯有一定的错误,但还没有完全丧失预备党员条件,并且本人决心努力改正错误的,可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最短不能少于半年。延长预备期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延长预备期期满后,由党支部根据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作出转为正式党员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对在预备期内不能履行党员义务,确定不具备党员条件或犯有严重错误或延长预备期后经过教育考察已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审批。

要求入党的学生自愿向所在学校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 党组织接到申请后,应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一般在十五天内)进行下面教育和鼓励。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共青团组织)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审查同意后,便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备案,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要求其本人写出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历和现实表现情况),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三、进入考察期

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考察意见时,要真实、具体、准确,既要有优点,也要写出缺点)。防止平时无记录,入党前闭门造车、突击编写的现象。要注意掌握表中时间顺序即工作顺序,按先后顺序一般为:党小组(团支部推荐意见)->支部对申请人的政历了解意见->支委会(或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是否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考察意见(时间相隔不能超过8个月)->综合政审结论->党内外群众公开测评意见->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意见->党总支意见。

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

1、座谈会党外群众一般不少于8人,不够8人的,支部应加以说明。

2、座谈会应在考察期近一年,支部准备列为发展对象之前召开。

记录整理表内评定意见反映要求真实。除表内情况还应附一份完整的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参加人员必须签名)。

五、确定发展对象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党支部确定了发展对象,应及时向上级党委(总支)报告意见,并附送入党积极分子的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考察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等。

上级党委分管书记和组织部门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并报市委组织部组织科审定,方可下发《入党志愿书》。

六、政治审查

审查发展对象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特别是“文革”和动乱)的表现。动乱期间在校的中专学历以上的学生入党时一定要到该校取得当时政治表现证明材料。

审查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对发展对象自传中反映出的情况及上述审查内容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和结论意见(落款处须盖上支部章)。

七、短期培训

基层党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理论等文件。中组部组织局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乡镇培训的,要发正式文件并报县委委组织部备案。

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培训后要填写培训成绩登记表并由县委组织部盖章,装入入党材料档案。

八、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阐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不能采取马马虎虎的态度,更不能有意隐瞒和歪曲事实真相。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时,不要简单地以“提希望”的形式代替写缺点,而应实事求是地对被介绍人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和其它方面的情况作出全面评价,并表明自己对其能否入党的态度)。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应继续对他进行教育帮助,使他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九、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并要求其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对《入党志愿书》上有的项目没有内容可填时,应注明“无”。在“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主要填写需要向党说明,而其它栏目中不能填写的问题,或对某些栏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如亲友中被停职、拘留审讯等,现在尚无结论和处理的问题。

十、支委会审查

召开支委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即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十一、召开支部大会

程序:

1、申请入党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

2、党小组和介绍人介绍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支委会报告对申请入党人审议情况;

4、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入党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5、申请入党的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6、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注意事项:

1、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达到应到会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

2、申请入党人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3、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4、支部决议应及时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决议内容包括申请人的优缺点,应写实到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表决结果及日期;

5、及时将《入党志愿书》、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报党委审批。

十二、组织员谈话

在审批接收新党员前,要指派党委组织委员、组织员、其他党委成员同申请人谈话(2人以上),作进一步的考察。 谈话前,组织员要对支部报来的入党材料进行审查,看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查看支部记录),并采取座谈或个别谈心的方式,听取党内外人员对入党申请人的反映。 谈话中,主要了解被谈话人的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和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征求其对党需要说明的问题,帮助其提高对党的认识,指出努力的方向。 谈话后,及时如实地将谈话人的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并向党委汇报谈话情况。

十三、党委审批

党委审批要及时,必须在支部上报的接受预备党员决议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而未予审批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党委审批必须坚持集体讨论,不能个人说了算,更不能以党政联席会的形式讨论审批党员,党委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十四、支部向本人发出入党通知书

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委入党审批通知后,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支部应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活动,告诉其交纳党费的时间、规定等。

十五、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时间,应尽可能在上级党组织批准预备党员后及时举行(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 <总支>组织进行)。有些党支部为了使入党宣誓仪式更有纪念意义,采取在党的生日集中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办法,也是可以的。

入党宣誓仪式的程序:

1、唱国际歌;

2、党组织负责人致词;

3、新党员宣誓;

4、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

5、党员代表讲话;

6、新党员代表向党表示决心。

十六、预备期的培养考察

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对预备党员地教育和考察,党组织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介绍人帮助等方式,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预备党员要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半年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 预备期潢后,党支部要进行全面考察,并写出书面报告。各基层党委和市直机关工委的预备党员转正材料(转正申请、个人思想工作汇报、党小组意见、党内外群众意见、党支部考察报告及发展材料)必须报市委组织部审查同意后,方可讨论审批。

十七、预备期满

考察合格。

转正。

手续:

1、本人在预备期满前适当时候向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2、党小组提出意见;

3、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4、支委会审查;

5、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

6、预备党员材料报市委组织部审核;

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与培养一直是党员发展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能否抓好这一环节,直接关系到党员发展后的质量优劣与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的好坏。正是如此,我校各党务工作者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如经常性的思想汇报、联系人谈话、交任务压担子、理论业务培训等,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与培养。但在做这些工作中,也会遇到一些困惑,即:如何判定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发挥作用及作用发挥的好坏;如何更准确地从众多的入党积极分子中选择出更优秀的作为发展对象,而不是凭个人的主观愿望或情感;如何建立一个入党积极分子的约束(或监督)、导向机制,促使其能更积极健康的成长。无疑,建立入党积极分子的考核标准体系是一个比较好的选择。目前,我校已有一些关于学生党建的考核体系,如学生党建评估体系、学生党员目标管理办法和纪律管理办法以及各学院在此基础上制定的学生党员考核标准等,但关于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考核体系却不多见。今天,我们很欣喜地看到,技术学院党总支在这方面做了可贵的尝试,虽然他们的考核标准还有一些不完善和成熟的方面,但它毕竟可以给我们一些启示,为我们指明一定的方向,所以在此,将他们的这一考核标准予以发布,给大家借鉴、参考。同时,还要特别感谢技术学院朱容瑞等老师给本栏目提供材料。技术学院入党积极分子学期目标考核实施细则 一, 本目标考核的实际分值作为党建发展的重要依据;二, 各项考核分值打分细则如下:1. 思想方面:组织观念强,着重考核是否主动及时向组织汇报重要事件,有影响的事情或带倾向性的问题;思想汇报着重考核是否主动,按时,真实,有内容,并相应给分。2. 学习方面:专业排名在前30%以内的得10分,在30—35%的得8分,在35—40%的得5分,在40—50%的得3分;奖学金得分按特、一、二、三等计分;英语及计算机考级分别按六级、四级、三级及三级、二级、一级计分。3. 工作方面:任学生会(团总支)副组长以上及班长、团支书的最高可得10分,其他学生干部最高可得8分。根据工作态度斟情给分;工作业绩指班级被评为先进班级,先进团支部,校际文体活动等获奖为学院增光的。4. 生活方面:行为考评在95分以上的得5分,在90—95分的得4分,在85—90分的得2分;所在宿舍为“文明标兵”宿舍的得5分,为“文明宿舍”的得4分,为“卫生宿舍”的得2分;厅内无违纪情况的得5分,舍内无违纪情况的得3分,本人有违纪现象或舍内有违纪情况的均得0分。5. 其他:表彰按省级、校三好标兵、校三好学生,校优秀学生干部分别得分,突出事迹指在社会上、校内、院内、班内有好影响的。三, 考核分值在80分以上的为优秀,在70—80分的为良好,在60—69分的为合格,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优秀者优先推荐发展,不合格者下期考核轮空。 技术学院入党积极分子学期目标考核表班级姓名推优时间确定考察时间 考核要求考核分值期初自订分期末考核分思想1组织观念强,是非分明,立场稳54202按月主动向联系人汇报思想情况54203按季向党支部递交书面汇报,内容充实5420学习1无迟到,早退,无故缺课现象50002学期加权平均分位于专业排名前列108533获综合奖学金54214通过英语考级54205通过省计算机考级5420工作1担任学生干部,工作积极认真负责108642分管工作业绩显着加分10864生活1个人行为考评优良54202所在宿舍经检查各项指标优良54203宿舍成员无违纪情况5300群众1关心集体,助人为乐,有爱心54202联系群众广泛,在同学中有较好的影响5420其他1获省,校级表彰54322有其他突出事迹5432被考核人签名:年 月 日总分备注凡被考核人出现以下情况的,取消下学期考核资格,本学期考核总分为0分1.立场不稳,组织、参与不利于稳定教学秩序事件的,或知情不报的;2.有旷课现象的;3.有不及格学科的;4.分管工作出现重大责任失误的;5.所在宿舍(厅)连续两次卫生不达标的;6.本人违反校纪校规,受通报以上(含通报)处分的; 期末考核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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