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11月13日至2020年1月13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东阳江镇党委进行了巡察。2020年3月20日,市委巡察组向东阳江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东阳江镇党委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和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部署,紧紧聚焦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建议,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和重点工作,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整改落实工作的重要载体,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全面整改。1.统一思想认识,落实整改要求。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东阳江镇党委立即召开专题党委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切实做到责任全承担、所有问题全整改、整改要求全落实。2.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其他镇班子为成员的东阳江镇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整改工作。制定了整改方案,将巡察反馈问题逐项分析,逐条制定整改措施,确保件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3.突出问题导向,彻底抓好整改。在抓好具体问题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将整改过程中形成的好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化。查漏补缺,加大制度建设力度,着力构建系统完备、衔接配套、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真正做到以制度管权、管钱、管事、管人。2020年3月份以来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党委会议4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4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8个,尚未完全整改到位2个,整改完成率95%,制定及修改完善制度21项,追缴资金4.996万元,对巡察组反馈的3条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分类处置,立案2件,了结1件,未了结1件已送市纪委协审,待市纪委协审后进行处理。整改期间共处置39人次,其中召开民主生活会批评帮助的9人次,提醒谈话17人次,书面检查1人次,诫勉4人次,通报批评2人次,党内处分1人次(党内警告1人次),组织处理2人次(歇职2人次),辞退3人次。
一、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践行“两山”理念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关于“对横锦库区保护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扩宽宣传渠道。以多种形式对库区保护进行宣传:黑板报、广播、宣传栏、微信公众号、流动宣传车、专题保护会议等,借以提高库区百姓对生态保护政策的认识。截至4月15日已运用执法中队巡逻车结合秸秆禁烧进行多轮环保广播宣传,悬挂横幅59块。二是加强巡查力度。以执法中队、联村干部、网格员等队伍开展定时或不定时巡查,加强执行环保政策的刚性,坚决打击农家乐反弹态势。4月19日至23日镇政府组织力量对库区周边垃圾进行了为期一周的集中清理,共清运建筑垃圾50吨,并设立警示标志5处,对既往农家乐点进行了多次巡查,没有发现经营情况。三是完善考核制度。4月23日制定关于环保工作的镇村干部、网格员考核细则《2020年度东阳江镇机关干部绩效考核办法》、《关于开展东阳江镇2020年度干事创业大比拼活动的通知》、《东阳江镇专职网格员考评办法(试行)》。若有监管不到位等情况的出现,本年度不得评先评优,并扣除考核奖金。四是加强环保学习。2020年4月30日对全镇村党员干部加强环保业务培训,增强的环保专业知识。
(二)关于“对山水资源的开发效果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调整补偿机制。积极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争取对库区的生态补偿机制进行合理调整。市财政局已经调整了“一事一议”项目的自筹比例,市民政局也提高了水库移民项目的补助力度。二是划定生态红线。以“三调”为契机,对库区生态红线进行重新划定,为产业发展腾出空间,等最新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启用。三是加大招商力度。加大对和乐老工业地块的招商引资力度,争取2020年实现项目落地,成为东阳江镇发展的龙头。3月16日,关于美漫城地块开发工作向市主要领导进行了汇报。3月31日,由市领导带队赴东营、上海,与悦来港集团进行对接。4月27日,由市领导带队赴安吉,与蓝城集团进行对接。力争尽早落地。四是发展特色产业。着力培育八达、天山等重点村,因地制宜发展康养、旅游、特色农副产品加工等特色产业。
二、关于“库区农民饮用水工程与群众期盼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做好预算。目前八达水厂厂区道路矿石已拍卖完成,供水管网已经做好预算。里庆村饮水达标提标工程顺利供水,八达水厂完成土地报批工作。二是加快施工。加快厂区的进场施工以及供水管网的开挖铺设,天山饮用水提升工程已经进入设备安装阶段,5月12日完成供水管网招投标,学陶山塘、天秀山塘完成招投标,预计本年底前顺利实施供水。三是敲定方案。单村供水的前庄和乌岩下自然村已完成新方案的敲定工作。
三、关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效果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思想重视。和乐老工业区地块项目招商落地是东阳江实践“两山”理论的重要项目载体。镇党委高度重视,统一思想,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谋划,抓好落实。3月23日镇干部会议上强调和乐老工业区块开发利用,要求全体镇干部高度重视。二是积极汇报。积极主动向市委市政府汇报此地块开发利用对东阳江镇长远发展的作用,争取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三是扩宽渠道。召开镇村干部会议,借力乡贤,推动该地块招商,在金华市招商平台推介该项目,扩宽推介渠道。四是实效对接。继续与上海悦来港集团做好对接谈判,通过多种渠道与国内开发康养项目较为成熟的大集团公司对接,吸引资金。4月1日-2日由市领导带队赴上海、山东东营与相关企业公司招商对接。4月24日蓝城乐居建设有限公司高管来东江实地考察项目,4月27日市领导带队赴安吉考察蓝城集团开发项目。五是选择投资方。多方位综合考虑,精心选择合适的投资方。
四、关于“党委议事决策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关于“班子会议代替党委会研究讨论“三重一大”事项”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4月20日召开班子会议,组织全体镇班子重新学习市委办【2018】15号关于党委议事规则程序文件,明确严格按要求执行,认真领会文件精神,明确党委议事范围和程序,同时按照文件要求修订完善党委议事规则。二是做好记录。严格按要求做好党委会议记录。三是落实专人。规定由专人负责做好会议记录。
(二)关于“末位表态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4月20日召开班子会议,组织全体镇班子重新学习市委办【2018】15号关于党委议事规则程序文件,明确严格按要求执行,认真领会文件精神,明确党委议事范围和程序,同时按照文件要求修订完善党委议事规则。二是做好记录。严格按要求做好党委会议记录。三是明确表态顺序。明确“党委主要负责人最后表态”制度。2020年4月起所有党委会党委主要负责人均做到最后表态。
(三)关于“党委会议记录不完整”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4月20日召开班子会议,组织全体镇班子重新学习市委办【2018】15号关于党委议事规则程序文件,明确严格按要求执行,认真领会文件精神,明确党委议事范围和程序,同时按照文件要求修订完善党委议事规则。二是及时记录。每次党委会召开做到实时记录,参会人员会后及时做好会议签到。三是规范记录内容。落实专人按规范做好会议内容记录,做到详尽、明确,应记尽记。
五、关于“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计划。于4月15日完成,已把意识形态(包括网络意识形态)和社会舆情列入2020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二是专题学习。于周一夜学上组织全体镇干部学习意识形态业务知识。三是严格执行。已完成6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并将长期坚持,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四个意识”,提升了理论水平。
(二)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计划。参照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计划我镇于4月10日制定2020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二是开展领学。由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逐个开展领学,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是做好记录。截至6月20日已完成6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并做好学习记录,同时将持续学习。
(三)关于“‘学习强国’平台推广使用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营造氛围。进一步营造“学习强国”学习氛围,于4月20日将“学习强国”纳入镇干部考核制度。二是加强通报。对未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的镇干部进行每季通报,督促学习,截至6月20日村级通报已有4次,镇级通报1次。三是责任追究。已对学习强国积分低于5分以下的镇干部进行提醒谈话。
六、关于“主题教育活动开展还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责任追究。2020年4月9日镇党委对村级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重新部署。2020年4月30日对全镇所有党员“两书一章”的通读进行再部署,2020年5月镇党建办以电话抽查方式对党员通读情况进行了抽查。三是落实专人登记。要求各村落实专人对党支部会议记录进行登记。四是开展培训。2020年4月30日组织全体村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开展党务知识、组织生活会等知识的党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
七、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制度。按照市委组织部的干部提拔任用办法出台了《东阳江镇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方案》,加强对中层干部提拔任用办法的学习。二是严格程序。按照市镇两级干部提拔任用制度,严格按照干部提拔任用程序进行干部选拔任用。三是认真实施。2019年的中层干部提拔任用已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的程序进行。四是责任追究。于2020年5月18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二)关于“任职资格条件把关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2020年4月20日重新学习市委关于中层干部任职资格条件,明确干部提拔任用的条件程序。二是出台制度。按照市委组织部的干部提拔任用办法出台了《东阳江镇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方案》,加强对中层干部提拔任用办法的学习。三是严格把关。按照市镇两级干部提拔任用制度,严格按照干部提拔任用程序进行干部选拔任用。四是责任追究。于2020年5月18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三)关于“部分环节材料缺失”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制度。按照市委组织的干部提拔任用办法出台了《东阳江镇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方案》,加强对中层干部提拔任用办法的学习。二是严格程序。按照市镇两级干部提拔任用制度,严格按照干部提拔任用程序进行干部选拔任用。三是加强审核。2019年的中层干部提拔任用,对所有环节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已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的程序进行。四是责任追究。于2020年5月18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八、关于“党员发展工作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统筹党员发展。4月10日茜畴、三兴、枫树头、尚锦村已上报2020年发展对象。二是做好党员关系接转。于5月12日已将学陶村2个在镇三农学校支部发展的党员迁入学陶村(2018年发展)。三是做好积极分子培养。对目前没有合适发展对象的党支部,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双合村已培养入党积极分子1个。四是定期排查。每年开展定期排查,对2年未发展党员的党支部加强关注,及时发展积极分子。五是责任追究。已对村级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九、关于“干部职工的日常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关于“对农村干部队伍管理宽松软”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教育培训。镇党委每季召开全体村主职干部例会,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提高干部履职能力,2020年4月8日,召开镇干部大会进行工作培训;2020年4月30日召开村两委干部会议,对基层党建、三资管理、招投标、环保等方面进行培训。二是责任追究。2020年4月20日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歇职处理。三是加强督查。镇党委对各村主职干部加强考核,对不在岗的主职干部及时进行处理。四是费用清退。对领取的高于主职干部报酬部分进行清退。
(二)关于“对镇干部违规兼职清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清理。对兼职的事业干部进行清理,2019年11月29日东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管管理办公室已下发人事任免通知,2020年1月10日已报东阳市市场监管局备案。二是加强监管。加强对镇干部兼职的监管,每半年开展自我排查1次。三是责任追究。4月13日镇党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其本人已作出书面检查。
(三)关于“编制外合同用工人员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签订合同。镇政府修订编外合同,并与所有编外合同用工人员签订合同。二是进行理清。对于超编人员,由于目前全市没有清理标准,所以尚未清理,待全市清理政策和程序明确后,按照全市统一政策清理。三是规范招工。对于新招合同工,严格按照人社局要求进行招工。
(四)关于“对下属国有企业横锦山水文化有限公司的人员管理缺失”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人员辞退。东阳江镇于2020年3月9日召开党委会,决定由横锦山水文化有限公司对不符要求员工予以辞退,其工作暂由东阳江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接手。3月9日,横锦山水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要求解除和终止劳动关系和劳动合同的报告”,与该员工解除了合同。3月13日,该员工与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进行了交接手续。二是人员问责。2020年4月13日,镇党委对该公司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2020年5月17日,镇党委对横锦山水文化有限公司董事长进行诫勉谈话。三是加强学习。镇经发办积极向国资部门咨询公司运作的方式和流程,镇党委、政府加大招商力度,让山水文化公司尽早完成历史使命。
十、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
(一)关于“对东阳市规范津补贴专项检查提出的问题整改不到位(东财预[2016]227号)”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清退费用。核对所有违规发放费用,已于4月29日对所有违规发放的党代会、人代会、工会换届选举会务费用进行清退。二是加强学习。组织全体镇机关干部重新学习我市规范津补贴有关制度,严格按要求使用经费。2020年4月30日镇村干部会议上学习了省纪委关于违规发放津贴的有关通报。三是责任追究。于5月18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二)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学习。于4月20日组织党政办、财政办相关人员学习公务接待和财务结算相关制度,提高业务能力。二是完善规章制度。于4月20日修订完善《东阳江镇公务接待制度》和《东阳江镇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三是强化制度执行。平时将严格按照制度规定执行。四是责任追究。2020年5月18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十一、关于“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现象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一)关于“工作作风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整改。于4月13日再次对相关责任人提出严肃批评,要求其加强学习,深刻理解上级的政策,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教育,加强干部的作风建设。二是源头治理。对陈某的信访情况高度重视,成立以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的工作专班,截至3月20日经过工作小组的努力,当事人已基本息访。三是责任追究。2020年5月18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处理,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二)关于“网格员履职尽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立巡立改。2020年1月10日,我镇就专职网格员不在岗情况对其进行辞退处理。二是明确职责。于4月23日细化《东阳江镇专职网格员考评办法》,进一步明确专职网格员工作职责。三是加强督查。要求联村干部每个星期下村对专职网格员工作进行督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督查结果作为每月工资发放的依据之一。四是加强考核。综治办每季至少一次对每个专职网格员进行巡查考核,巡查结果作为季度考核的依据,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对整改不力人员做辞退处理。
十二、关于“对干部职工的关心关爱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一)关于“对镇干部的食宿问题关心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修缮食宿用地。对现有办公场所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摸底,初步拟定了修缮和临时过渡方案。4月15日,向市政府上报了要求修缮的报告。经过对接,市政府已经批复同意修缮。二是遵照规章制度。出台《镇干部宿舍分配管理制度》,规定一人一宿舍,杜绝一人多间现象;并规定干部调离后,及时将腾空宿舍分配给有需要的镇干部。三是打造放心食堂。严格把关食品的采购、运输、储藏等环节,从源头确保食品安全;后厨严格遵循“一选、二洗、三消毒”步骤,有效提高餐饮标准。
(二)关于“对年轻干部“传帮带”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传帮带活动。所有90后干部与镇班子开展一对一结对,实行传帮带制度。二是改变管理模式。改变所有新干部到八达片驻村的模式,新参加工作人员先到镇西、镇中驻村干部管理分中心,跟随有经验的联村干部驻村,待经验丰富后再到八达片驻村。2020年分配的两个事业干部安排在镇中驻村干部管理分中心,跟随老干部一起联村。三是加强年青干部培养。完善年青干部论坛做法,定期开展交流、经验分享,提高干部工作能力,2020年4月30日开展青年干部交流会。
十三、关于“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关于“对镇干部的教育监管不够,部分镇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教育。进一步加强镇村干部的廉政教育,每月开展一次专题廉政教育,增强干部纪律规矩意识。2020年3月30日在班子会议上、周一夜学上传达市纪委精神,2020年4月30日已召开镇村干部开展廉政教育1次。二是出台制度。于4月24日出台《东阳江镇风险防范制度》,明确镇干部风险防范点。三是及时抓早抓小。及时运用第一种形态,对党员干部中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谈话。
(二)关于“对村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教育。利用每季的全镇干部大会、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定期开展教育管理,提高党员干部规矩意识。2020年4月30日已召集镇村干部开展轮训。二是立案处理。对有违法违纪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立案处理,今年以来共立案处理违法违纪党员干部3人。
十四、关于“财经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关于“镇食堂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开设食堂专户。从2017年11月21日开设食堂专户,所有食堂资金均通过专户核算不再转入个人账户,已转个人账户的资金已全部交回。二是实行定点配餐。镇食堂从2020年1月1日开始,三餐均采用定点配送的方式,每日配送单由配送双方现场确认签字。三是规范票据结算。次月上旬由配送方开具正规发票统一结算,避免出现票据不规范等情况。四是责任追究。于5月18日对相关责任人诫勉谈话。
(二)关于“资金拨付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监管。已于3月30日镇干部会议上明确强调大笔资金支付须经相关会议研究,针对此类事件,吸取教训,深刻认识到错误,避免此类错误再次发生。二是加强学习。已于4月14日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财务制度,完善资金拨付,使其高度正视资金拨付程序的重要性。三是建章立制。根据上级财经制度,4月12日修订完善了《东阳市东阳江镇人民政府内控手册》,建立了规范的东阳江镇资金拨付制度。四是责任追究。于5月18日对相关责任人诫勉谈话。
十五、关于“村级财务监管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
(一)关于“村级备用金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部分村三资管理备用金过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制度。于4月20日修订《东阳江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各村备用金限额管理。对于村级各项存款及报账员手上的备用金,要加强日常的监督盘点制度,要求每季度至少盘点一次,严格控制村备用金余额。二是强化资金审批。对于事先能确定事项内容的开支,推行凭票审批制度,先“领钱”再“用钱”,先明确具体用途,再凭村开具的付款凭证或其他支出手续到三资中心领钱。三是加强排查。于4月27日开始对27个村备用金余额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标分析原因、分类处置。四是责任追究。2020年4月28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2020年4月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免职处理。五是强化培训。进一步加强村报账员的业务工作培训,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题业务培训,同时针对上个季度存在问题进行分析研讨,增强报账员的业务知识和规矩意识。
(二)关于“村集体资金未纳入三资管理”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摸排。通过小金库专项清查,对各村的小金库情况进行一个系统梳理,坚持收支两条线管理 ,各村的各项现金收入,一律要求先存入村银行账户,严禁坐收坐支,截至2020年5月18日对全镇所有村进行了清账理财。二是责任追究。已对村级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三是长效管理。通过设立举报热线,加强社会监督,防止小金库类似问题反弹。
(三)关于“外出考察违规上酒水”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培训教育。2020年4月30日组织召开培训会,通过会议专题学习等形式加强村干部村级公务“零招待”意识,明确相关规定。二是进行责任追究。2020年5月18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使其积极改正,树立规矩意识。三是强化审批制度。严格执行党员干部外出学习考察制度,加强村级党员干部外出学习考察报批管理工作,实行学习考察镇纪委、党委报备制度。四是费用清退。2020年5月20日对违规报销的酒水费用进行清退。
(四)关于“村级误工补贴发放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责任追究。2020年4月16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完善制度。于4月20日修订《东阳江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村级务工发放。三是业务培训。于4月10日召开培训会,对村监督主任、报账员进行业务培训,加强业务指导。四是资金清退。对于超额领取的1.2万元补贴已进行清退。
(五)关于“违反财务人员回避制度”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责令整改。相关行政村已更换符合条件报账员、并做好财务交接手续。2020年4月27日对不符要求的报账员予以辞退,新选任报账员一名。二是责任追究。2020年4月28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督促其正确认识问题的严重性。三是调查摸底。对各村现任报账员任职资格条件进行重新审查,如再发现有不符合任职条件的一律撤换。四是加强培训。于2020年4月10日对村级报账员进行业务培训,学习相关回避制度。
(六)关于“部分村向村干部及亲属高息借款”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责任追究。2020年5月18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二是完善制度。于4月24日镇级层面出台了《村集体建设管理办法》,村级建设资金对外借款标准,统一借款程序,设定借款利率上限。三是加强引导。于4月30日通过教育培训提高村干部对借款问题的政治敏感性,严控不必要的借款行为,确有必要时,积极引导村集体同正规金融机构进行合作。
十六、关于“工程项目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一)关于“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于2020年4月30日组织镇村干部学习招投标相关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二是出台制度。于2020年4月20日出台《东阳江镇工程建设项目中介服务事项网上择优选取办法》,规定涉及政府投资类项目监理、勘察、设计、评估评审、检测、测量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中介服务事项在金华网上中介超市实行网上择优选取。
(二)关于“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于4月30日组织人员认真学习上级关于招投标相关制度,规范招投标行为。二是完善制度。于4月20日出台《东阳江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东阳江镇村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规定预算价20万元及以上工程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公告并在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预算价在50万元及以上,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
(三)关于“部分工程存在肢解发包”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于4月27日组织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的学习,今后继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的学习,杜绝此类情况发生。二是自查自纠。每半年进行一次自查自纠,规范合同,严查工程肢解发包问题,做到及时整改。
(四)关于“工程施工合同签订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程序。已于4月20日出台《东阳江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规范管理,公开进行招投标,规范招投标文件,规范合同订立,严格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二是加强学习。于2020年4月30日召开全镇村干部培训会,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的培训,杜绝类似情况发生。二是责任追究。2020年4月13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五)关于“个别村干部的直系亲属违规承包本村工程”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签订承诺书。于2020年4月30日组织全体村干部签署村干部严守规矩和纪律承诺书,村干部均承诺本人及近亲属、近姻亲属绝不承揽和插手本村工程项目。二是规范招投标行为。于4月20日出台《东阳江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东阳江镇村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工程建设项目预算价在10万元以下的,由镇、村组织进行公开招投标或通过比选直接发包,承包方必须由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单位。三是进行问责。2020年4月29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
下一步,东阳江镇党委将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断加强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推进巡察问题整改,确保整到位,改彻底。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全面从严治党。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保持全面从严治党的清醒认识和坚定决心,进一步夯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查纠“四风”。
二是抓好整改契机,构建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增强整改意识,深入分析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着力构建整改落实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镇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经济社会稳健发展的过程。
三是加强成果运用,巩固整改成果。坚持标准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时间推动的整改事项,加强跟踪问责,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防止问题反弹回潮,真正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改进作风、推进工作的实际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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