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是普通文章模块栏目内容页
[被考察个人谈话表态]公务员转正考察材料范例6篇

严格履行程序,坚持把握标准

发展党员的手续和程序是保证发展党员质量的关键。

一、严格坚持和把握党员的标准和条件

严格坚持和把握党员的标准和条件做到“五个不发展”,即没有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的不发展,没有经过入党前短期培训的不发展,入党材料不全、手续不完备的不发展,工作成绩不显著、学习成绩不及格的不发展,群众意见大、反映的问题没有查清或测评满意率低于80%的不发展。

二、严把预审关。支部经过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公示、召开支委会形成综合审查报告后,由党总支组织员进行预审。

三、入党材料齐全、规范

入党材料齐全、规范,手续,我们重点审查拟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书、团组织推优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簿、思想汇报、自传、入党前短期培训登记表及培训体会、政审材料、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包括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公示材料、支委会综合审查报告、入党志愿书。对于入党材料不齐全、不规范者一律不审批。

四、严把程序关

在对党支部履行入党程序和手续进行审查时,严格按照中规定的申请、培养教育考察、培训、公示、填写入党志愿书、入党介绍人意见、支部委员会审查、讨论接收预备党员、谈话、审批预备党员、入党宣誓和预备党员转正这12个环节进行审查。严把民主关。

在整个发展党员的过程中,要重视群众的知情权与参与权。坚持公示、测评和谈话的做法,对经过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拟发展对象在全院进行公示7天,同时采取个别谈话的形式进行征求意见,并在拟发展对象所在班组进行民主测评。严把转正关。预备党员转正是发展党员的最后一关,为了防止一些同志把入党作为自己的最终目标,入党后产生“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想法,对自己不再严格要求的现象发生,要采取措施加强对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党支部、培养人与其经常沟通交流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并给他们交任务、压担子;对预备党员进行理想信念、党的基本理论教育;预备期满时按照党员标准进行重新考察,做到“三个不转正”,即不按党员标准要求的不转正,工作表现不好的不转正,不愿承担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或不愿为患者服务的不转正。从而保证转正的党员真正在思想和行动上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党总支重视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保障

党总支重视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保障。多年来,党总支始终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党总支工作要点,每年年底研究一次下个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并且每季度按计划讨论审批一次发展新党员。党总支审批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都经集体研究。

党总支重视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热爱党务工作、表现优秀的年轻同志担任党支部书记,以便做好发展学生党员工作。举办党支部书记培训班,进行发展党员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他们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业务水平。

不断完善制度体系,推进发展党员工作

依据《中国共产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制定了《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教育管理制度》、《发展党员公示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制度,不断完善制度体系,推进发展党员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在具体工作中,严格遵守发展党员各项制度,实行了推优制、测评制、预审制、公示制、票决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发展党员质量。

坚持“四早、两严”抓好积极分子队伍的建设

一、抓好积极分子队伍的建设首先要坚持“四早”

坚持“四早”即早教育、早选苗、早培养、早发展,建设好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早教育,对新参加工作的先进青年人进行入党启蒙教育,启发他们的入党意识,激励他们在政治上有所追求,鼓励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踊跃提出入党申请。在岗前教育时,向他们讲党的基本知识,讲如何写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以及递交申请后应该怎么做等等,组织参观铁人纪念馆,用政治上的进步,对他们进行爱党、爱社会主义、大庆精神、铁人精神的教育,激发他们加入党组织的积极性;早选苗,对递交申请的入党积极分子材料的同志,要通过一段时间的观察,选好要求进步的苗子,对各方面表现突出者,进行重点培养;早培养,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支部的一些活动、党课和业余党校的学习,列席发展新党员大会和新党员入党宣誓仪式,进行党的组织生活的教育,为他们提供学习、锻炼、提高的机会。早发展,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不拖不压,让具备条件的积极分子早日跨入党的大门。

二、抓好积极分子队伍的建设更要做到“两严”

两严”即严格标准、严格把关,保证发展党员质量。严格标准,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未经团组织推优、违反规章制度或单位劳动纪律,不能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严格把关,即把从学校(大中专毕业生)带来的入党积极分子材料审查认定关和学生毕业前入党材料的审查转交关。学校带来的入党积极分子材料,材料齐全的,将材料转交给支部,发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簿》继续培养考察,积极分子时间连续计算;材料不全的需要根据工作后的表现,重新确定。每一份转入转出的申请入党人员档案,都要认真进行审查、登记、造册、密封,防止申请入党档案的丢失。

笔者平时就负责指导全区的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在审查本地新发展党员档案和外地转入党员档案时,发现基层党组织在入档材料的收录上存在很大差异,主要有以下三方面表现:

归档材料的收录内容有差异。有的注重申请人自身的党性锻炼,材料中个人自传、从确定为积极分子开始的每季度一次甚至每月一次思想汇报等都很齐全,比如大中专院校的学生党员;有的注重支部的培养,不同阶段的培养考察、集中培训记录、党内外群众意见较为完整,比如农村党员;有的注重程序细节,支部会议及讨论记录比较规范,比如机关党员;有的注重岗位表现和一线工作情况,材料收录相对简单,只通过入党志愿书呈现发展过程,如部队复转军人党员。

发展流程的细致程度有强弱。有的欠缺支部讨论的会议记录,或只记录大概程序、对大会讨论时的党员发言内容没有记录,如个别民办高校和非公经济组织发展的;有的欠缺对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进行外调原始材料或综合政审材料,如部队复转军人党员;有的欠缺个人与组织的思想交流,如农村支部发展的。

党员档案的完备程度有区别。有的发展程序坚持得好,但材料比较紊乱;有的材料完备,但程序把关存在严重的逻辑问题;有的发展程序符合要求,但在细节把握上不够严谨,如该当事人签字的地方没签字,该加盖党组织印章的地方没有盖章;有的档案在重要内容地方有空白、涂改现象,如有的学校提供支部决议的模版,但在参考时原样照抄,开会时间、参会人数、表决情况等信息依旧空白等。

党员档案材料包含哪些内容,哪些材料必须进党员档案,新的《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没有明确。在实践中,笔者所在地区认真梳理了本地及外地的一些好做法,除了必须收录的《入党志愿书》、《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登记表》、《预备党员考察写实登记表》等制式表册外,还按照发展党员流程把确定积极分子的党群双推会、支委会讨论记录,确定发展对象时征求各方意见、政审材料、集中培训及预审资料,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转正时支部大会记录、公示情况,以及在整个过程中参会人员、当事人的亲自签名等一并纳入党员档案入档范围。另外,对照《细则》要求,按照不另生枝节、不加重流程的原则,对一些相关材料,如党小组推荐材料、上级党委考察座谈材料和专题党委会研究记录等,都未纳入入档范围。总体上,把发展党员过程中能填写的设计相应的表格进行填写,不适合填写的设计相应的空白页粘贴原件或复印件,以“一本清”的形式,直观地诠释发展党员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具体细节,主要体现在“四个全程”上:

一是全程记实。采取写实的方式,将发展过程分解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等4个阶段24个环节,在《发展党员工作全程记实表》设计相应的表格及粘贴处,发展流程到哪个环节就及时记录填写,由相应的党组织和党员盖章签名,并收集会议记录复印件、政审原始材料、党支部的报告、党(工)委的批复等材料,使发展党员的全过程通过纸质材料真实再现。

二是全程公开。主要是对申请入党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党支部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基层党(工)委审批等情况,通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张贴公告、制作上墙牌匾等形式进行公开,重点公示拟接收的预备党员和转正党员的基本情况及培养考察情况,党支部及其上级党(工)委对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并及时公开查处结果,接受党员群众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监督。

三是全程审核。党支部政审,了解发展对象入党动机、平时表现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以及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党(工)委预审,掌握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动机是否端正和党员群众是否认可;组织部审查,主要查看发展程序是否规范、资料是否齐全。通过逐级把关审核,把“带病入党”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是全程问责。坚持“谁履行、谁记录,谁负责、谁签字”的原则,对发展党员工作全程问责,基层党(工)委书记是主要责任人,党(工)委副书记和组织员是具体责任人,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工)委委员、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依据各自职责承担相应责任,并签定承诺书,促使发展党员过程中的每一名当事人都能严格履行工作职责。

发展党员是党的建设的经常性重要任务,根本目的在于夯实执政基础,基本要求是保证质量,关键手段应是落实《细则》要求。但基层党务干部对发展党员程序的熟知程度、对发展党员细节的掌握程度,都直接影响发展党员的质量。该区推行“一本清”,把业务工作直观化,复杂问题程序化,较好地解决了操作难题,也给发展党员工作以启示。主要有以下三点:

保证质量是发展党员的基本要求。发展党员的总体要求

一、个人申请

申请入党要坚持自愿的原则,必须由本人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的主要内容包括:对党的认识,包括对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纪等方面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对待入党的态度;本人主要表现及存在的主要优缺点的认识和分析;个人履历;家庭主要成员和社会关系的职业及政治历史情况;本人的政治历史情况,受过的奖励及处分情况。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1、建立入党申请人档案。党支部要为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志建立档案,由党支部组织委员负责管理。申请人的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培训成绩、组织调查等有关材料应及时归档。

2、同入党申请人谈话。党支部接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及时派人与申请人谈话(一般在半月内),了解申请人的入党动机、个人经历和家庭情况,鼓励他们在政治上进步。

3、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定时间培养考察的入党申请人(一般在一年以上),由党支部组织本支部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对申请入党人员进行无记名投票,根据推荐情况和本人表现研究确定。一般情况下,推荐票达到半数以上的方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4、入党积极分子备案。党支部将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及入党积极分子的本人的基本情况报送组织人事处备案,并领取《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记实簿》

5、党支部派人同入党积极分子谈话。党支部应及时派人同已备案的入党积极分子谈话,通知他们正式进入考察期,要求他们正确对待党组织的考察,至少每半年向党支部进行一次书面汇报。

党支部对已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要及时组织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记实簿》。

三、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1、指定培养联系人。党支部及时指定一至两名党员先进性强的正式党员做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由支部组织委员提出人选,支委会研究同意后,通知联系人和入党积极分子。

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经常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鼓励并帮助他们积极上进,不断端正入党动机;定期向党小组、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提出培养的意见和建议;负责每半年填写一次《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记实簿》;在入党积极分子基本符合条件时及时建议党小组将其列为发展对象。

2、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党支部要结合党的中心任务,针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对他们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教育,进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知识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理想信念。

入党积极分子要认真地接受党组织的培养教育,积极地参加党组织安排的党课及有关党内活动,扎实地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主动地向党组织进行思想汇报,要有书面汇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3、定期考察。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表现情况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结果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记实簿》。考察的主要内容是: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思想品德、入党动机、工作学习等情况。特别注意动态地考察他们的思想、工作和学习的变化情况。

4、入党积极分子毕业离校或工作调动时,原单位党支部应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培养教育情况和组织意见等有关材料转入新的学习或工作单位。入党积极分子到达新的学习或工作单位后,应及时将本人的有关情况报告给原单位党支部。

四、确定发展对象

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方可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党小组建议。入党积极分子所在的党小组召开会议,听取培养联系人汇报培养教育情况,进行评议,形成一致同意后,向党支部提出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

2、征求群众意见。党支部可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民意调查等方式,听取党内外有关群众意见。得到绝大多数党员、群众认可的积极分子可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对在校大学生、中专生来讲,征求系(部)团总支、政治辅导员、所在班级的班主任、两委会和本班全体学生的意见,是征求群众意见的必要途径。

党支部对群众反应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有关情况向群众和本人反馈。本人对群众反应的意见要有正确的认识。

3、政治审查。确定党员发展对象前党组织必需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情况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在和1989春夏之交以及1999年处理和解决问题的斗争中的表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以及其它政治方面的问题。

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有关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审查中要注意政治立场和政治倾向,不仅要审阅入党积极分子的档案,还要索取必要的证明材料。

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4、支委会讨论确定。党支部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小组汇报和广泛征求党内外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由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形成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决议。设有总支部委员会的,报总支部委员会审议。党员发展对象必需是列入党员发展计划的、要求入党迫切的、表现好的、培养教育期满的入党积极分子。

外单位转入的入党积极分子,已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接收单位的党支部,经过全面考察,确认其已具备党员条件的,按程序可列为党员发展对象。

5、公示。对于研究确定的党员发展对象,以书面形式向党员群众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党员群众推荐情况、和培养考察情况以及其它需公示的情况,时间一般为七天。群众对发展对象如有异议或意见,可向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反应。

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对群众反应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处理,并处理结果及时向群众反应。

6、集中培训。列入党员发展对象的人员,入党前要参加学院党委组织的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为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学时)。培训内容是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路线的教育,以及党的优良传统教育等。培训结束时进行综合考试,受训人员要做好个人总结。

没有经过培训的,一般不能发展入党。

五、预备党员的接收

1、党委预审。确定预备党员,要将党员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记实簿》、推优材料、计生证明、培训考试、政审材料、公示情况等有关材料上报学院党委预审,审查合格的方可由支部大会开会讨论。

2、确定入党介绍人。按照规定,发展党员必须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被介绍人讲解党的纲领、章程,阐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应继续对他教育帮助,并定期向党组织进行汇报。

3、填写入党志愿书。经学院党委审查同意的,发给《入党志愿书》。组织委员和入党介绍人向发展对象详细说明填写《入党志愿书》的内容和要求。发展对象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

4、支委会审查。召开支委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5、召开接收预备党员大会

(1)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会议的主要程序:

①发展对象宣读《入党志愿书》。

②入党介绍人和党小组长介绍发展对象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③组织委员向支部大会报告支委会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

④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是否符合党员条件发表意见。

⑤有表决权的党员进行表决,一般要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时,应当场投票、计票、公布结果。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一并投票表决。

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正式党员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

⑥支部书记宣读支部大会决议。

⑦发展对象表态,谈自己对大家提出的意见的看法及今后的决心。

(2)注意事项:

①全体党员都应参加。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少于应到会的正式党员半数或虽然超过半数,但缺席的人数比较多,支部大会一般应改期召开。

②发展对象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③经上级党组织授权的党总支可以接收预备党员。

④临时党支部不能接收预备党员。

(3)上报学院党委审批。党支部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记实簿及培养教育等材料报党委审批。

6、党委派专人谈话

党委在审批新党员前,要指派党委成员、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着重考察其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及觉悟情况,看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帮助其进一步提高对党的认识,指出继续努力的方向。谈话后,谈话人认真地将意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的有关栏目内,签名盖章,向党委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发展的建议。

7、党委审批。党委在支部上报的接受预备党员决议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党委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六、预备党员的管理、教育、考察和转正

1、预备党员的管理、教育、考察。

(1)党支部应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通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对他们继续实行教育和考察。

(2)发展对象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入党宣誓仪式由组织人事处或党总支(支部)组织进行。党总支(支部)组织进行的,学院组织人事处可派人参加。

入党宣誓仪式的程序是:

①唱国际歌。

②党组织负责人致词。

③新党员宣誓。

④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

⑤党员代表讲话。

⑥新党员代表向党表示决心。

(3)入党介绍人负责对预备党员进行继续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要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半年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

(4)预备党员毕业离校或工作调动时,如预备期已满,原单位应抓紧讨论其转正问题,预备期限未满的,原单位党支部应将其在本单位的培养教育情况连同等有关材料,按规定及时转给新的学习或工作单位。预备党员到达新的学习或工作单位后,应及时将本人的有关情况报告给原单位党支部。

2、党支部讨论预备党员转正

(1)预备党员提出书面转正申请。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预备期满时,预备党员应主动向党支部提出转正申请,对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思想收获和主要优缺点等情况作出书面汇报。

(2)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所在党小组讨论,形成一致同意提交支委会。

(3)支委会审查。支委会接到党小组提出的预备党员转正申请后,及时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根据预备党员本人的申请、党小组意见、党内外有关群众意见和预备期间对其进行考察教育情况,召开支委会提出预备党员能否转正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延长预备期,但不能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3、召开预备党员转正大会

(1)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会议的主要程序:

①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宣读《转正申请书》。

②党小组长介绍时申请转正预备党员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转正表明意见。

③组织委员向支部大会报告对申请转正预备党员的审查情况。

④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转正预备党员能否转正进行讨论。

⑤有表决权的党员进行表决,一般要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时,应当场投票、计票、公布结果。支部大会讨论两个预备党员转正时,必须逐个讨论,一并投票表决。

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正式党员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

⑥支部书记宣读支部大会决议。

⑦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对大会讨论的意见或表决结果表明自己的态度。

(2)上报党委审批。支委会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预备党员的《入党志愿书》,经支部书记签名后,报学院党委审批。

一、关于申请入党

1.递交入党申请书。按照入党自愿原则,由入党申请人本人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申请书内容一般应包括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向党组织的表态等,由本人用钢笔、签字笔或毛笔书写,特殊原因不能自已书写的,由本人签名或按手印。

2.党组织派人谈话。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一个月内,由党支部书记或由党支部书记指派支部成员同申请人谈话。通过谈话了解申请人基本情况,告知其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和规定,为他们加入党组织指明努力方向。

二、关于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3.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采取全程推优工作机制,经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在入党申请人中推荐拟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人选,对于有发展党员“家族化”倾向的村,由每名党员、村民代表署名推荐一个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对象,按投票结果依照1:2的比例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预备人选。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党员大会,下同)研究最终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以便于群众监督为原则,党支部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之后,要利用党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橱窗等多种形式予以公示,时间不少于五天。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工作单位及职务、申请入党时间和个人主要事迹,以及基层党委监督举报电话。入党积极分子为支部成员(村“两委”成员)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关系的,公示中必须明确标明。

4.上级党委备案。对公示中没有问题和反映问题已经查清、不影响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党支部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附件2),加盖党支部公章,报上级党委备案。上级党委要向本地政法、计生和等部门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对象情况。入党积极分子为支部成员(村“两委”成员)亲属的,乡镇党委要将公示情况、审核情况、党委讨论决定及时向县委组织部报告,并在备案表中明确标明,同时介绍主要事迹,党委重点审核并明确专人对发展党员各环节全过程把关。

5.指定培养联系人。党组织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在上年度民主评议中评为“差”等次的党员或被列为不合格进行处置的党员不得担任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基层党组织要经常了解培养联系人的工作情况,尤其在确定发展对象时,要充分听取培养联系人的意见。

6.培养教育考察。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培养教育等有关资料完整转交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经审查没有问题的,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根据考察情况,基层党委会同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实行动态管理。对表现一般的,有针对性地谈心谈话、指出不足,进一步加强教育;对不符合条件的,经支部委员会研究,及时调整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三、关于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7.确定发展对象人选。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履行公示程序(要求党支部要利用党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橱窗等多种形式予以公示,时间不少于五天。主要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工作单位及职务、申请入党时间和个人主要事迹,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间和党组织,培养联系人、培养情况,以及基层党委监督举报电话),经支部委员会充分讨论研究,确定发展对象人选。

8.上级党委备案。党支部填写发展对象人选备案表(附件3),加盖党支部公章,报上级党委备案。上级党委对培养教育时间、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核,按照本地本单位发展党员计划要求,提出是否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发展对象人选为支部成员(村“两委”成员)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关系的,乡镇党委要将公示情况、党委讨论决定及时向县委组织部报告。

9.确定入党介绍人。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受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和在上年度民主评议中评为“差”等次的党员或被列为不合格进行处置的党员不能作入党介绍人。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入党介绍人作用。

10.进行政治审查。通过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资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和外调,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党组织的意见。政治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材料。函调和外调反馈材料一般应由基层党组织出具,并经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审核盖章。

11.开展集中培训。基层党委或县委组织部每年至少举办两次培训班,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学时)。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四、关于预备党员的接收

12.支部委员会审查。支部委员会综合审查发展对象入党申请书、党支部的考察登记表(每半年一份)、函调或外调材料、政治审查情况报告、集中培训等情况,集体讨论提出发展对象是否合格的意见。发展对象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履行公示程序,(要求党支部要利用党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橱窗等多种形式予以公示,时间不少于五天。主要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工作单位及职务、申请入党时间和个人主要事迹,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间和党组织、列为发展对象时间和党组织,以及基层党委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无问题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

13.上级党委预审。由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进行审查。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意见。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即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曾经触犯刑律、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或者因犯错误被的人,以及退党、劝退或因不起党员作用等原因被除名的人要求入党,如果经过长期考察(不少于五年),确实具备了党员条件的,可以吸收入党,但在基层党委审批前,要报经上一级党委审查同意。

14.填写入党志愿书。发展对象在党支部负责人或入党介绍人指导下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填写志愿书须使用钢笔、签字笔或毛笔,并使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态度要严肃、认真、忠实,填写内容要符合规范要求,字迹要清晰、工整。

15.支部大会讨论。经基层党委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提交支部大会按规定程序进行讨论,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一半,赞成票达到应到会人数半数以上的,方可确定为预备党员。党支部形成支部大会决议,内容包括:发展对象表现情况;应到会和实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会议表决结果;通过决议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上级党组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到会,进行业务上的指导。会后,党支部将《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连同入党申请书、培养教育考察材料、函调或外调材料、政治审查情况报告、集中培训情况等材料,一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16.上级党委派人谈话。党委审批前,应当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作进一步了解,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谈话结束,谈话人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

17.上级党委审批。党委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和表决。同时审批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应当逐个审议和表决。

18.再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党委审批后,形成党委会审核预备党员情况报告,填写预备党员备案表(附件4),加盖党委公章,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预备党员与支部成员(村“两委”成员)为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关系的,必须明确标明。

五、关于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19.编入党小组。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考察和管理。

20.入党宣誓。基层党委审批通过后,一个月内,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入党宣誓仪式,预备党员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

21.继续教育培养。党组织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继续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要全部纳入党员志愿服务活动。

22.提出转正申请。预备期满前一个月内,预备党员本人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预备党员所在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履行公示程序(要求党支部要利用党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橱窗等多种形式予以公示,时间不少于五天。主要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工作单位及职务、申请入党时间和个人主要事迹,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间和党组织、列为发展对象时间和党组织,批准为预备党员的时间和党组织、入党介绍人,以及基层党委监督举报电话),支部委员会进行审查。

23.支部大会讨论。经公示无问题后,召开支部大会,对预备党员能否转正进行充分讨论,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一半,赞成票达到应到会人数半数以上的,方可转为正式党员;赞成票达不到应到会人数半数的,再讨论确定其延长预备期时间,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不能超过一年。党支部形成支部大会决议,内容包括:预备党员表现情况;应到会和实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会议表决结果;通过决议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

为全面落实我科党风廉政建设,结合“不忘**、牢记**”主题教育,努力通过“重在预防”和“抓早抓小”举措,压实“一岗双责”责任,筑牢我科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和机制,根据局党组和市纪委监委驻我局纪检组有关要求,我们针对本科的业务工作种类和特点,特制定如下条目式廉政风险防控方案。

一、招录人员

招录公务员、事业人员或临时人员和人才引进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

1、配合相关部门拟定招录计划。

2、配合相关部门接受考生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

3、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面试资格复审并通知考生参加面试。

4、配合相关部门对拟录用的人员进行考察,撰写考察材料。

可能存在廉政风险的表现形式:

1、不按岗位实际拟定招录计划,设定指向性明显的招录条件。

2、在考生资格初审时把关不严,将不符合招考条件的考生通过审查。

3、在考生面试资格复审时,对考生提供的材料审查不细。

4、考察工作不够认真细致,接受考生人情或好处等。

5、不如实撰写考察材料,歪曲客观事实美化特定人。

拟采取的防控措施:

1、严格按照工作需要设定招录岗位。

2、充分征求岗位所在部门和直属单位意见后,拟定招录计划。并层层把关,防止计划指向的明显化。

3、各个环节的工作先要经分管领导和局长层层审批。

4、笔试资格初审阶段要对考生填报的信息进行严格把关,对信息不明确的要及时与考生联系,要求其提供准确信息后再进行资格审查。

5、面试资格复审时要对提供信息进行审查,并将复印件与原件进行核对,做好资料存档备查。

6、考察要有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负责,并如实撰写考察材料,强化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心和职业道德,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对重大事项要集体讨论决定。

二、干部任免

局机关科室或直属单位干部任免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

1、民主推荐。

2、提出人选考察结果。

3、民主测评。

4、提出任免建议。

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表现形式:

1、不按任职资格、条件、程序和范围进行民主推荐。

2、更改或伪造民主推荐结果。

3、不符合规定的方式、程序、范围进行民主测评。

4、不如实向领导和党组反馈、报告考察情况。

拟采取的防控措施:

1、按程序和范围进行民主推荐。

2、尊重民主推荐结果。

3、按规定的方式程序范围进行民主测评。

4、如实向领导和党组报告考察情况。

5、加强组工干部培训,进一步明确干部选拔任用各环节的工作要求。

6、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每一个环节都要有两人以上共同负责。

7、就拟任人选征求纪委等部门意见。

8、干部选拔工作中所形成的资料和材料,要存档备查。

三、干部休假与考勤

可能存在的风险点:

1、审核。

2、备案。

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表现形式:

1、审核把关不严格。

2、不认真备案存档,导致核查监督不便。

拟采取的防控措施:

1、督促职工按照规定填写审核申请表和考勤表。

2、将休假申请表和考勤表分类存档,以便复查复核。

四、工资福利

可能存在的风险点:

1、记录工资福利变动情况。

2、计算工资福利。

3、复查审核。

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表现形式:

1、因疏忽未能及时对工资福利应该变动的人员进行工资福利调整。

2、工资福利计算错误,损害当事人或有关单位利益。

3、复查审核不够严格,未能及时发现错误。

拟采取的防控措施:

1、认真记录各种变动情况,设置必要提醒帮助,及时为发生变动的人员变更工资福利。

2、认真计算工资福利,确保计算准确。

3、严把复查审核关。

五、人事档案

可能存在的风险点:

1、档案保管和整理。

2、档案借用。

3、档案维护。

4、人员基本信息核定。

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表现形式:

1、档案管理不遵守档案保密政策。

2、档案借用、转递过程不按规定操作,造成档案遗失。

3、人员基本信息审核不严格。

拟采取的防控措施:

1、使用保密性安全性强的档案柜,保证档案安全性。

2、档案借用、转递严格按照规定操作。

3、保证档案完整性,保留个人原始材料。

4、每半年定期更新相关信息,做到及时、准确。

六、评先评优

可能存在的风险点:

1、评先评优工作方案。

2、审核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3、先进、优秀等次人选公示。

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表现形式:

1、不按规定制定和分配指标名额。

2、审核先进、优秀等次初步人选把关不严。

3、不按规定时间或范围进行公开公示。

拟采取的防控措施:

1、严格按有关规定制定工作方案。

2、明确程序和分配名额,经分管领导和局领导层层审批。

3、坚持先进、优秀等次由票选产生,并提交党组会议审定。

4、按规定时间和范围进行公开公示。

七、发展党员

可能存在的风险点:

1、入党材料和预备党员转正材料审核。

2、程序规范性。

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表现形式:

1、在入党材料和预备党员转正材料不齐全的情况下,仍为其办理入党和预备党员转正手续。

2、减少或错乱程序。

拟采取的防控措施:

1、加强党务工作者的教育培训,增强其工作责任感。

2、提高工作水平。

3、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推进相关流程。

八、劳模推送

可能存在的风险点:

1、资格审查。

2、对象确定。

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表现形式:

1、资格审查流于形式。

2、对象确定没有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拟采取的防控措施:

1、严格按照评选要求,认真开展资格审查。

2、严格按照程序产生人员,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有序。

九、职称职级评定与技能鉴定

可能存在的风险点:

1、信息与资料审查。

2、评委产生与监督。

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表现形式:

1、资格审查不够仔细。

2、评委产生与监督不到位。

拟采取的防控措施:

1、严格资格审查。

2、严格评委产生与监督。

第一条为了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更好地为我公司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档案局的《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组通字[**]13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事档案工作是企业组织人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为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是为先贤举能,知人善任,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使用干部服务的。

第三条人事档案是企业人事管理等有关部门按照党的政策,在工作中形成的记载个人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实绩、工资待遇等内容的文件材料,是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的重要依据,是反映个人成长历史的凭证和依据,应由公司人力资源处人事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

第四条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中,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档案保密的法规和制度,严密保管,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二章体制、任务和人事档案干部

第五条人事档案是企业档案的一个组成部分,集中纳入人力资源处统一管理,业务工作接受公司党委领导和上级有关业务部门的检查指导。

第六条人事档案室的任务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人事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企业人事档案工作规章制度,负责接收、鉴别、整理、保管、转递、提供利用公司各级员工的人事档案。

第七条人事档案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第三章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范围与归档要求

第八条为了使人事档案能够真实地全面地反映个人全貌,人事档案室要经常通过有关部门收集全公司员工的工作调配、干部任免、职称职务评聘、考察、考核、培训、奖惩、工资待遇等工作中形成的反映个人德、能、勤、绩的文件材料,充实档案内容。具体收集归档范围见附件。

第九条公司各级党委(总支)、各厂、各处室(科室)要建立主动送交人事档案材料的工作制度,并由各单位党委(总支)的人事干事、组织干事负责收集各单位的归档材料,属于归档范围的人事档案材料,在材料形成后,经有关部门审查签章后送交人事档案室归档,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形成的各类材料必须在离公司前全部移交档案馆。

第十条收集的人事档案材料,必须经过认真的鉴别,属于归档的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齐全,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手续完备、具有保存价值。需经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应在盖章签字后方能归入人事档案。

第十一条不属于档案范围的材料,不得擅自归档,经过鉴别,可分别情况予以处理。凡销毁材料必须详细登记,并报请人力资源处负责人审查批准,由专人负责监销。

第十二条人事档案材料,须统一使用十六开规格的办公用纸,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或红色及纯蓝色墨水和复写纸书写。

第四章人事档案的管理和利用

第十三条人事档案室对收集的人事档案材料按规定进行整理,并按在职人员档案、离退休人员档案、死亡档案进行分类、编号、排架。人事档案室对不属于上述范围人员的人事档案应进行代管,并按有关部门的规定收取管理费。

第十四条对人事档案应建立登记和统计制度,建立各类档案名册。每半年检查核对一次档案,做到档号与档案名册编号一致,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严格执行保密制度,确保档案的绝对安全和准确无误。

第十五条根据安全保密,便于查找的原则,人事档案应严密科学地保管。档案库房应是坚固的,具有八防等安全设施和措施的专用档案库房,配置铁质档案柜。库房内应保持清洁,整齐和适宜的温湿度。

第十六条档案卷皮,目录和档案袋的样式、规格按标准制作,干部档案的整理严格按照中央组织部下发的《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和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严禁任何人私自保管他人档案,人事档案干部不得保管本人和亲属的档案。不得在电话里泄露档案内容。

第十八条做好档案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编制检索工具,逐步实现人事档案的现代化管理,便于提供利用。

第十九条凡需从人事档案中取证或办理公证,必须由人事档案室办理。有关材料应认真核实签署意见并加盖“济南啤酒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处”公章,方能有效。

第二十条对人事档案的接收、传递必须严格手续,有案可查。查借阅人事档案应严格按档案室制定的《人事档案查(借)阅制度》办理。

第五章档案的转递

第二十一条人事档案应通过机要交通渠道转递或派专人传送,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如外单位派专人来提取,必须持人事或组织部门出具的介绍信,一般介绍不予办理。

第二十二条如《调档通知》调出人员要求转递档案,必须经人力资源处负责人同意签署意见方可转出。有关部门同时把本人的现实表现、体检表或技术档案转入人事档案室,由人事档案室统一转递。档案转出后,逾期一个月未见对方退回回执应写信催回,以防丢失。

第二十三条为使人事档案能够随着公司的人事变动,干部职务变动而及时调整,公司人力资源处应将人事变动情况、干部调动单位和任免通知及时通知人事档案室。因商调而转出档案后,人力资源处应及时通知人事档案室此人是否商调成功,如未商调成功有关部门应在一个月以内追回档案,最多不超过三个月。

第二十四条公司员工因辞职、退职、自动离职或被学校解除合同、终止合同、除名、开除等,在没收到人力资源处转来的转递档案通知单前,其档案仍由人事档案室保管;但要从处理决定下达之日算起,按有关部门的收费规定收取档案保管费。

第二十五条公司各单位、部门应积极配合档案室做好员工档案的转递工作,学生分配单位有变化时应及时通知档案室,以使档案能正确投递。

附件

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范围

1、员工调配、任免、考察考核等工作中形成的各种登记表(如职工履历表、登记表),任免呈报表(包括上报的考察材料),鉴定、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形成的综合材料,离退休审批表,军队转业部门审批表等。

2、录用和聘用工作中形成的录用和聘用审批表,政审材料,续聘审批表,退职材料。

3、出国出镜人员审批表、登记表及在外表现情况的鉴定材料。

4、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的工、青、妇等群众团体代表会以及派代表会的代表登记表和委员的简历表、政绩材料。

5、办理工资、待遇工作中形成的审批表和解决待遇问题和审批材料。

6、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工作中形成的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申报表,专业技术职务考绩材料以及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审批表。

7、员工更改姓名、民族、年龄、入党入团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等过程中形成的个人申请表,组织审查报告,上级批复以及所依据的证明材料。

8、党团组织建设中形成的入党志愿书(1-2份系统的)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党员登记表、不予登记的决定、组织审批意见及所依据的材料,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形成的组织意见。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优秀党员事迹及审批材料。认定为不合格党员被劝退或除名的主要事实依据材料和审批材料,退党材料,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组织意见;入团志愿书、申请书、团员登记表、退团材料;加入派的材料。

9、干部审查工作中形成的调查报告、结论、上级批复、个人结论的意见、检查交待、旁证材料;甄别复查结论、调查报告、批复及有关的主要依据材料。

10、表彰奖励活动中形成的各种先进人物登记表、审批表、先进模范事迹。

11、各种处分决定、调查报告、上级批复、本人交待及旁证材料、刑事判决书。

12、员工的创造发明、科研成果、著作、译著和有重大影响的论文等目录。

13、体格检查中确诊有残疾的体检表及工伤致残确定残废等级的材料。

14、办理丧事活动中形成的悼词、讣告;非正常死亡的调查报告。

15、高等教育、国民教育、成人教育和干部进修、培训工作中形成的学生(学员)登记表、学习成绩登记表、毕业登记表,授于学位的材料,学历证明书,学习鉴定材料。

16、学生学籍变动记录材料。

17、学生在校期间每学年的思想品德评定表。


抖音账号:文章写作知识屋 抖音账号:文章写作知识屋
收藏
0
有帮助
0
没帮助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