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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毛泽东的廉洁故事
据主席身边的警卫员回忆,1929年1月,红四军下井冈山,迂回于赣南、闽西之间,毛主席行军,战士们沿途没见他骑马,可部队中的伤兵、病号、掉队的战士们都骑过他的马。虽说毛主席是前委书记,但他同战士们同吃一锅饭,同吃一盆菜,没有丝毫区别。
1932年,红军打到漳州,警卫员住在毛主席那里。一眼看见他脚上穿的黑线袜子,已经洗成又薄又稀的灰色袜子了,主席发现他盯着他的袜子看,就把脚一伸,说:“这双袜子还是1929年下井冈山后你替我买的,已经换过两次袜底了,你看还是好的。不过再不能换袜底子了,袜面也太稀薄,经不起洗了。”主席说着,还有些舍不得的样子。毛主席行军中惟一御寒的一条毯子,也不知用了多少年,上面的毛已基本上掉光,差不多是一个麻袋片了。部队并不是没有像样的毛毯,但是他硬是不要。
现在想想,那时的毛主席已是红军的领导核心,毛主席的廉洁,在当时是少有的。
2.共和国三位总理的廉洁小故事
据《光明日报》2005年1月29日报道文章介绍,1958年7月,周恩来总理到广东省新会县视察,风尘仆仆,日夜操劳,确实辛苦。时任该县的县委书记党向民同志看到眼里,急在心里,感到实在过意不去,就在周总理离开新会的前夕,悄悄地安排为总理设宴送行。宴会地点,就安排在县委院内的一间小屋里;厨师,就是县委伙房的灶事员,而且没什么美酒佳肴,只是些瓜菜而已。尽管这样,在吃喝将近结束时,周总理语重心长地说:“党向民同志,你一月有多少收入,我清清楚楚。这样一顿饭,你请不起,还是让我出钱,算我请客吧!”周总理随即示意他的秘书,把300元人民币交给了县委的司务长。
朱镕基总理“罢宴”——不离开宴会厅,单独吃工作餐。
据媒体报道说,一次朱镕基总理开完会,被主人带到宴会大厅,他穿过摆满了美酒佳肴的不下百桌的酒宴大厅,先是来到他所应坐的首席座位,但他没有就坐,而是又走到宴会大厅的一个角落,要设宴人就在这个大宴会厅的一个角落里另摆一桌,由他和他的秘书,吃工作餐。由于朱总理不肯就坐大雅之处,而就坐在众人的一边吃工作餐,致使上千宾客都不再吃酒宴了。
温家宝总理“罢宴”——提前打招呼,谢绝摆宴自个吃。
据2004年7月21日《人民日报》网报道介绍,“十六大”之后,温家宝总理的第一站到了贵州。在吃饭的问题上,他对自己和随行人员要求特别的严格,谢绝基层同志的宴请。他对个人吃饭有“三条标准”,即:第一,不让任何人陪吃,自己默默地进食;第二,要求饭菜够吃即可,不得剩下;第三,关于饭菜的质量提出十二个字:“清清淡淡,汤汤水水,热热乎乎”。
3.孔繁森廉洁小故事
新时期共产党员的楷模孔繁森,更是一位一尘不染两袖清风的好干部。这位模范干部收留了三个震灾中认识的孤儿。由于生活拮据,他到血库要求献血。在外人眼里,一个共产党的中高级干部生活如此清贫真难以想像。1993年,妻子到西藏探亲,去的路费由自己筹措。由于看病,妻子将返程的路费花光,只好向孔繁森要钱,他东挪西借才勉强凑了500元,而回程机票当时是每个人800元。妻子不忍心让丈夫为难,就自己找熟人借了一些。回到济南后,他妻子去看上大学的女儿,女儿一见面就对妈妈说:“学校让交学杂费,我写信给爸爸,爸爸让我跟您要。”他妻子一听,眼泪刷刷地流了下来———自己身上剩下的钱,连回家乡聊城的车票还不够,哪里还有钱给女儿交学费!孔繁森把工资中的相当大一部分用于帮助有困难的群众,平时根本就没有攒下几个钱。他给群众买药,扶贫济困时出手大方,少则百十元钱,多则上千元。他因车祸牺牲后,人们在他的遗体上找到的现金只有8元6角,在场的每个人都流了泪。
4.包公无私 流芳百世
为了父母辞官职
包公即包拯(公元999-1062年),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市)人,父亲包仪,曾任朝散大夫,死后追赠刑部侍郎。包公少年时便以孝而闻名,性直敦厚。在宋仁宗天圣五年,即公元1027年中了进士,当时28岁。先任大理寺评事,后来出任建昌(今江西永修)知县,因为父母年老不愿随他到他乡去,包公便马上辞去了官职,回家照顾父母。他的孝心受到了官吏们的叫口称颂。
几年后,父母相继辞世,包公这才重新踏入仕途。这也是在乡亲们的苦苦劝说下才去的。在封建社会,如果父母只有一个儿子,那么这个儿子不能扔下父母不管,只顾自己去外地做官。这是违背封建法律规定的。一般情况下,父母为了儿子的前程,都会跟随去的。或者儿子和本家族的其他人规劝。父母不愿意随儿子去做官的地方养老,这在封建时代是很少见的,因为这意味着儿子要遵守封建礼教的约束--辞去官职照料自己。历史书上并没有说明具体原因,可能是父母有病,无法承受路上的颠簸,包公这才辞去了官职。
不管情况如何,包公能主动地辞去官职,还是说明他并不是那种迷恋官场的人。对父母的孝敬也堪为当今一些素质底下的人的表率。以前的故事讲的最多的是包公的铁面无私,把包公孝敬父母的事情给忽视了。
5.白居易怒打行贿人
唐朝贞元年间,著名诗人白居易考中进士后,被派往陕西周至当县令。
他刚上任,城西的赵乡绅和李财主就为争夺一块地跑到县衙打官司。为了能打赢官司,赵乡绅差人买了一条大鲤鱼,在鱼肚中塞满银子送到县衙。而李财主则命长工从田里挑了个大西瓜,掏出瓜瓤,也塞满银子送了来。收到两份“重礼”后,白居易吩咐手下贴出告示,明天公开审案。
第2天,县衙门外挤满了看热闹的百姓。白居易升堂后问道:“你们哪个先讲?”赵乡绅抢着说:“大人,我的理(鲤)长,我先讲。”李财主也不甘示弱说:“我的理(瓜)大,该我先讲。”白居易沉下脸说:“什么理长理大?成何体统!”赵乡绅以为县太爷忘了自己送的礼,连忙说:“大人息怒,小人是个愚(鱼)民啊!”白居易微微一笑说:“本官耳聪目明,用不着你们旁敲侧击,更不喜欢有人暗通关节。来人,把贿赂之物取来示众。”
衙役取来鲤鱼和西瓜,当众抖出银子,听审者一片哗然。白居易厉声喝道:“大胆刁民,胆敢公然贿赂本官,按大唐律法各打40大板!”众百姓无不拍手称快。至于这些行贿的银子,白居易就用来救济贫苦百姓了。
6.中国古代十大清官
在封建社会中,民间对好官称为清官。在正式的典章史籍中,对好官一般不称清官,而叫“循吏”、“良吏”、“廉吏”等等。中国是世界上最早建立官僚机构的国家,从司马迁的《史记》开始,就出现了对官僚的类型化评价。好官的标准是什么?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侧重点。司马迁的标准是:行教、清廉、守法。在崇尚法家政治的战国、秦及汉初,守法是最主要的好官标准。到了"独尊儒术"时期,推行教化又成为好官的标准。但因教化的成效很难考核,从三国未年开始,根据司马懿的思想,清、慎、勤成为正式的为官标准化,清官也就逐渐成为好官的代名词。
封建社会的清官,其实都是统治阶级的代表,都是为维护封建统治服务的。只是,比之于贪官而言,他们毕竟对人民有益,为人民做过一些好事,对社会历史起过一定的作用,也更为人民所称道;他们廉洁奉公、公正执法的一面,对今天的法治建设与廉政建设,仍不乏学习、借鉴意义。因此,我们从中国古代的清官中,选取了其中最具代表意义的十人作一简要介绍。
西门豹,春秋战国时期魏国人。当时邺地是魏都的重要门户,且是战略要地,但天灾人祸不断,民不聊生。魏王特派西门豹担任邺县令,治理邺地。西门豹到邺地后,微服私访,询查百姓疾苦,利用“河伯娶媳妇”事件,智惩三老、廷椽和巫婆,用事实教育百姓,破除迷信。同时,修建漳河十二渠,治理漳河水患,发展农业生产,使邺地百姓逐步富庶起来。西门豹为官一生,清正廉明,造福百姓,死后,邺地百姓专门为他在漳水边建造了祠堂,四季供奉。
赵广汉,字子都,西汉时期涿郡蠡吾县人。曾任守京兆尹、颍川郡太守、京兆尹。在颍川郡任太守期间,是赵广汉前期治理的最佳阶段,他不畏强权,精明强干,刚到任的几个月时间,就做了两件大事:一是打击豪门大族的势力,缓和社会矛盾;二是加强地方管理,转变当地的不良风气。其威名由此流传,《汉书》本传中就把擅长处理政务说成是他的天性。赵广汉在担任京兆尹时,表现出高度的责任心,处理各项公务,往往通宵达旦。并且善于思考,讲究办事效率。在其治理期间,京兆地区政治清明,官属和百姓无不交口称赞。但京兆尹的职责在于管理京城,因在天子脚下,日常处理政务容易得罪皇亲国戚和当朝显贵,所以,虽然赵广汉算得上是一位京城行政官中的佼佼者,也仍然落得被腰斩的下场。赵广汉任京兆尹期间,为官廉洁清明,威制豪强,深得百姓赞颂。
黄霸(?-公元前51),字次公,西汉时期淮阳阳夏(今河南太康)人。史学家班固评论说:“自从汉朝建立以来,要讲治理百姓的官吏还是数黄霸第一。”黄霸还在年少时,就立下了做一名好官吏的志向。由于汉时并无科举制度,汉武帝为缓解财政困难,发布诏令,凡是向国家贡献财产的给官做。黄霸便用粮食换了一个卒史。从政后,奉公守法,以廉为本;体察民情,以劝课农桑为重。特别是黄霸断案,崇尚仁政,反对酷刑;对疑案坚持从轻处理;主张对犯罪实行外宽内明,教化为先,把重点放在防患于未然上,所以,黄霸为官,百姓拥护,朝廷满意,属下悦服。黄霸也因此从一年俸二百石的小史,一直升到了朝廷的丞相。其中,以在当时的大郡--颍川郡任太守的政绩最为突出。此前,颍川郡是一个豪强地主称霸一方,百姓流离失所的地方,他到任后,大刀阔斧,布施恩德,安置流民,重视农桑,施行教化,经过几年的精心治理,颍川出现了太平安定,吏治清明,生产发展,“田者让畔、道不拾遗”的太平景象,皇帝因此下诏称颂黄霸是良吏中的最优秀者。
徐有功(?-702),本名徐弘敏,唐朝长安人,是唐代最著名的专司审案的官吏。在古代,大多数官职都是行政司法混一的,只有在朝廷才有专门的审案官,但在官僚体系中地位极低,也难有作为。徐有功虽长期担任专职审案官,却因敢于严格守法,犯颜直谏,执正、平反成百上千冤案,救活人命多达万人以上而名留青史。徐有功先后任过蒲州司法参军、司刑寺(即大理寺)司刑丞、秋官(即刑部)员外郎、郎中侍御史司刑少卿等职。徐有功为官之时,正值武周时期,上有武后作乱,下有酷吏网罗,执法守正彼为不易。由于徐有功前后执正大案六七百件,救活人命数以万计,因而难免得罪酷吏、奸臣,频遭弹劾、推审,但最终皆因找不出他贪赃或徇私枉法的证据,使他三次被控死罪,三次被赦,两次被罢官又两次复出,尽管如此,他仍持志不渝,不阿谀奉承,一心执法守正。也正因如此,使徐有功能成为历史上罕见的一位名留青史的专职"法官",被当时人誉为"自古无有"的好官。
狄仁杰(公元607-700),字怀英,唐朝并州太原(今山西太原市西南)人,应试明经科(唐代科举制度中科目之一),从而步入仕途。从政后,经历了唐高宗与武则天两个时代。初任并州都督府法曹,转大理丞,改任侍御史,历任宁州、豫州刺史、地官侍郎等职。狄仁杰为官,如老子所言"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为了拯救无辜,敢于拂逆君主之意,始终保持体恤百姓、不畏权势的本色,始终是居届堂之上,以民为忧,后人称之为"唐室砥柱"。他任掌管刑法的大理丞,到任一年,便处理了前任遗留下来的17000多件案子,其中没有一人再上诉伸冤,其处事公正可见一斑,后人据此编出了许多精彩的传奇故事,连荷兰也有人以此为题材,编了一本《大唐狄仁杰断案传奇》。
陈希亮,字公弼,北宋时期眉州青神(今属四川)人,原籍京兆(今陕西西安市)。他从进士及第开始,为官30余年,先后任过知县、知州、知府、转运史等地方官,也曾到首都开封府及朝廷任职,不论是在地方还是京城为官,陈希亮嫉恶如仇,不考虑个人的祸福进退,为平民百姓称颂,使王公贵人害怕。后因辛劳过度而逝世,享年64岁。著名文学家苏轼,自称平生不为人作行状墓碑,但他十分敬佩陈希亮的为人,担心陈希亮的事迹失传于后世,而破例写下了《陈公弼传》。
包拯(公元999-1062),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人,是历史上最有名的清官。他从青少年时代起,就开始立志要为国家出力,“竭忠死义”。包拯仕途的起点是知县,后历任知府、转运使等地方行政长官;担任过监察御史等监察大臣、户部副史等掌理国家财政的高级官员、都部署等军事要职;当过外交使节出使辽邦;最有名的是做过天章阁待制、龙图阁直学士,所以后人称他为包待制、包龙图、包学士。他在开封任知府虽仅一年多的时间,但死后,开封百姓却在开封府署旁边建了一座包公祠,以纪念和供奉他。包拯一生清廉简朴,从不讲究排场,即使做了大官,穿着仍与布衣时一样;对贪污深恶痛绝,在给仁宗的奏疏《乞不用赃吏》中说“廉者,民之表也;贪者,民之贼也。” 他一生严于律己,身体力行,他在端州任知州,整顿吏治,打击贪污,深受百姓欢迎,离任时当地精制一好砚相送,他都婉言谢绝,“不持一砚归”;他一生铁面无私,不避权贵,执法如山。对皇亲国戚、宦官权贵的不法行为,一律极力主张绳之以法。大力平反冤狱,是包拯生前与死后深为百姓所赞扬和称颂的主要内容。
包拯在当时和后世都享有盛名,特别在死后,作为清官的典型形象,被不同体裁的文艺作品大肆渲染,使之带有神奇色彩。随着国际上文化交流的进展,包拯这个历史人物和艺术形象还赢得了世界的声誉。虽然史料中的包拯与艺术作品中的形象相差悬殊,但包拯的一生,既能得到封建最高统治者的赏识,也受到处于水深火热中的下层人民的拥护和爱戴,作为清官确实是非常典型的。
况钟(公元1383-1442),字伯律,号如愚,明朝江西靖安县龙冈州人。况钟一生出色政绩在苏州知府任上,他直接减轻官粮,实行折征的办法减轻百姓负担,稳定和发展经济。同时,整肃吏治、端正风气,注意清理冤狱,为民伸冤。他排了一个日程表,每天勘问一个县的案,周而复始,从不间断。在刚到任的八个月中,就清理了1500多件案子。经他审理过的案子,无论大小,都能基本做到百姓不叫冤枉,土豪不敢再为非作歹。现在,只要一提起况钟,人们立即就会想到《十五贯》故事里那位甘冒风险、敢于伸张正义、为民伸冤的清官。除此之外,他还做了兴修水利、举办学校、推荐贤才等造福一方的好事。况钟任职十三年间,三次离任三次留任,替苏州百姓办了不少实事,最后积劳成疾,病逝于苏州任上。当地百姓为纪念况钟,在他死后,苏州和七个县都建立了祠堂。
海瑞(公元1514-1587),字汝贤,海南琼山县人。他生活的年代,正是明王朝由盛及衰的转折时期。表面一片升平,其时危机四伏。海瑞年青时,便对社会问题表现了极大的关注。在户部供职时,出于对国家财力的忧虑,为进谏迷信道教、一心求仙而纵容各地大兴土木修建庙坛道观的嘉靖帝,以六品小官身份抱着必死决心毅然上疏。这次他呈上的奏疏便是有名的“直言天下第一事疏”,后人称为《治安疏》。奏疏递上后,海瑞即被入狱,好在不久嘉靖病逝、新帝在丞相徐阶的劝说之下,才得以获赦,官复原职,并逐步升至应天十府巡抚等职。之后,他为匡正时弊,严肃法纪,主持制定了贪污满“八十贯绞”等严刑。他铁面无私,对一直有恩于他的老丞相徐阶也毫不留情,将徐家仗势多占的40万亩良田退还原主,将欺压良民的徐阶的两个儿子及20多个家人依律问罪。纵观海瑞为官,历经嘉靖、隆庆、万历三朝,多次冒死进谏,虽是为了维护封建统治的根本利益,但他严于执法,除暴安良,生活清廉,同情百姓,招抚流亡,注意发展生产,兴修水利,限制大地主无止境的盘剥,改革落后的风俗习惯,等,得到了百姓的广泛拥护,其行为具有不可否认的历史进步作用。
汤斌(公元1627-1687),字孔伯,别号荆岘,晚又号潜庵,祖籍保南睢州(今睢县)。主要政绩在康熙朝,官至内阁学士、江宁巡抚、礼部尚书等。汤斌为官一生,除著书立说,发展理学学说外,几乎所有精力都集中在河务和漕运的治理上,并注意为百姓减轻负担、赈灾救施、兴利除害,从而始终躬身实践儒家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民本”思想,为变“满目榛荒,人丁稀少”为“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赋”做出了一定贡献,其为官清廉,,,,至死仅遗,,,俸银八两,连买棺材的钱都不够,真正可谓是一代清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