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XianNingShiRenMinDaiBiaoDaHuiChangWuWeiYuanHuiGongBao
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编印 2013年12月 第9号(总号:124)
目 录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议程…………………………………3
关于办理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议案和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蔡光兴4
关于201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
整改情况的报告……………………………………………………………………陈礼高13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的决定……………………………………………………………………………20
关于提请决定召开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议案………………主任会议21
咸宁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度工作要点………………………………………………………22
关于《咸宁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度工作要点(草案)》起草情况的说明 ………杨忠柳29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32
关于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变动情况和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
审查报告……………………………………………………………………………王义松33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35
关于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的说明………彭方全40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42
关于对刘明灯等同志职务任免议案的审查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代表选举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44
供职发言………………………………………………………………………………刘明灯47
供职发言………………………………………………………………………………傅火金49
供职发言………………………………………………………………………………王 勇52
供职发言………………………………………………………………………………夏金平54
供职发言………………………………………………………………………………郑俊华57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彭光平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60
彭光平辞呈………………………………………………………………………………………60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追认主任会议许可市人民检察院对
市人大代表王志君采取拘留、逮捕强制措施的决定………………………………………61
任振鹤同志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的讲话……………………………………62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出席、请假人员名单………………68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六次会议议程
2013年12月31日
一、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办理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议案和代表建议、批评、意见情况的报告;
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交办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四、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五、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
六、审议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度工作要点(草案);
七、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市四届人大代表变动情况和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八、审议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事项;
九、审议人事任免议案;
十、其他。
市政府关于办理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
议案和代表建议、批评、意见情况的报告
——2013年12月31日在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蔡光兴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现就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交由市政府系统办理的议案和代表所提建议、批评、意见(以下简称建议)的办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今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总体情况
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共确定议案2件,收到代表建议68件,其中:财经方面23件,占承办总数的32.9%,农村农业方面17件,占承办总数的24.3%,城建环资方面10件,占承办总数的14.3%,教科文卫方面8件,占承办总数的11.4%,司法内务方面8件,占承办总数的11.4%,民宗旅游方面4件,占承办总数的5.7%。这些建议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市政府工作报告所确定的目标任务,立足全局、关注民生,对政府做好工作提出许多有益和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充分反映了广大群众的愿望和呼声,对推动政府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经过登记、分类和认真研究,这些建议分别交由市直有关部门、县(市、区)政府和垂直单位共54个单位承办。在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和支持下,市政府系统承办单位共同努力,截至目前,这些议案和建议均在规定时间内得到了认真的办理和回复,根据代表反馈意见来看,一次办理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了97%。主要情况如下:
(一)议案的办理情况。
1、“关于加快推进幕阜山片区扶贫开发的议案”的办理情况。在收到001号议案后,市政府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认真办理,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咸宁幕阜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咸宁幕阜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成立了高规格领导小组,目前,各项工作正有序推进,并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借王国生省长、王晓东常务副省长相继来片区召开现场办公会的东风,认真解读相关文件政策精神,学习借鉴外地扶贫开发成功经验,积极争取上级支持,议定了我市在政策扶持、基础建设、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等方面提出的全部问题,并按照“三年行动计划”,积极与省直部门对接。同时,在崇阳召开了全市幕阜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动员会。
二是继续推进项目扶贫。完成《幕阜山片区扶贫开发产业规划》的编制,目前已送报省直相关部门报批。2013年片区县计划实施重大项目共524个,年度投资计划约242.7亿元,截至9月底,已开工项目142个。
三是提升片区发展实力。支持各县抓好1个新型工业化示范园区建设,每个园区重点发展1个支柱产业、1-2个特色产业集群。在片区开展村企合作试验,通城县石南镇牌合村、崇阳县白霓镇后溪村、通山县南林桥镇石垅村等示范村正在形成农村城镇化的亮点。实施“生态持续”战略。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循环经济,支持各县建设循环经济示范园。崇阳青山、通城大溪已成功申报国家湿地公园,每年可争取国家项目资金400多万元;通山富水湖正在申报省级湿地公园。“南三县”已投入资金8400万元造林12.5万亩,竹林碳汇实验室项目已向省林业厅申报。科学编制了片区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的实施方案,已完成部分村庄的环境综合整治。
四是创新机制体制,长效推进开发扶贫。重点推进实施“1331”帮扶工程,共有35个市级领导和107个家市直单位对口帮扶“南三县”35个重点贫困村,累计投入帮扶资金2000多万元;落实资金支持,市本级在2013年预算中,安排1000万元扶贫开发专项资金,片区县开发扶贫资金按不低于年度财政收入5%的比例统筹安排,市政府设立10亿元重大产业发展基金,前三季度已投放到“南三县”资金1.32亿元,支持企业59家;落实选派“第一支部书记”政策,目前已从全市范围选派20名党员干部到幕阜山扶贫攻坚重点村担任第一书记;构建南北结对共同发展机制,“北三县”对口帮扶“南三县”各2个乡镇;制定了《加强幕阜山片区扶贫贴息贷款项目管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加强幕阜山片区区域发展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等文件,把扶贫工作纳入对县市区和市直部门的目标责任制考评体系。
目前,市政府正在积极向上申请,加强与省有关方面的汇报衔接,主要希望在片区扶持政策、基础设施建设、“一竹两茶”等片区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建设等方面争取更大的政策资金支持。
2、“关于建立农村空巢老人养老保障机制的议案”的办理情况。在收到议案后,市政府高度重视,分管副市长召集相关单位认真研究,并召开了座谈会共同探讨我市农村老人的养老保障机制。在此基础上,结合议案所提建议,采取有效措施,开展了大量工作。
一是加强敬老服务宣传,强化家庭养老功能。开展了“孝亲敬老之星”评比表彰活动等敬老活动,2013年敬老活动达15个。并将《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法律援助条例》列为全民普法的内容之一,增强老年人的维权意识和全社会的责任意识。
二是努力构建以国办福利养老机构为主导,民办公助、社会化管理的养老机构为主体的社会化养老体系。近5年来,我市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实施了社区老年福利“星光计划”项目、县市区城市社会福利中心(光荣院)新(改扩)建工程、农村乡镇中心福利院改扩建等51个重大项目,初步形成市县、乡镇、村居三级养老服务体系。目前,全市共有7所国办城市福利院、87所农村福利院,“十二五”期间还将新建和改扩建面积6.7万平米,新增养老床位1620张。农村“五保”老人进乡镇中心福利院集中供养率达79%。民办公助、公办民营等社会办养老机构发展较快,至6月中旬止,全市共有民办公助养老机构8所,床位数达914张。
三是构建为老医疗保障、法律援助等制度,提供优质服务。卫生部门采取提高特困老人新农合医疗保障水平、开展巡回医疗服务、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等措施为空巢老人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市法律援助机构降低门槛、简化程序,为包括农村空巢老人在内的老年人维权案件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公证机构对包括农村空巢老人在内的经济困难老年人,在办理扶养、助养、赡养老年人协议公证时,免收公证费。
四是积极探索发展家庭养老与社会化养老相结合的养老模式。积极实施新农保、低保等政策,并明确现阶段各项制度待遇只叠加、不扣减、不冲销并兼顾现行政策,确保现有待遇水平不降低,进一步解决了农村空巢老人的后顾之忧。同时,积极开展农村互助式养老试点工作,在每个县市区都确定了1-2个试点村建设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目前都已投入使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办好农村互助式养老服务试点,以此来带动全市农村养老事业的发展,突破农村社会养老一元化的格局。同时,还将大力宣传,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农村养老事业发展的氛围,鼓励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到农村互助式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中来。
(二)建议的办理情况。
1、代表所提建议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或已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的(A类)22件,占承办建议总数的32.3%。如第7号、16号关于加快发展我市茶产业、竹产业的建议,2013年市政府将打造百亿元茶产业、竹产业作为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内容纳入了《政府工作报告》,围绕这个目标,出台制定了一系列的产业发展规划、扶持政策及有效措施,大力推进茶、竹基地建设,并已初具规模。目前,我市茶、竹产业发展已进入良性发展的快车道。又如第62号“关于请求将常横公路进行改造升级的建议”,市交通部门多次向省公路局申报,在要求将常横线列入大中修计划的同时,为解决该区域居民出行问题,积极向上争取资金计划,督促咸安区交通运输局自筹资金先期将常横线高桥至大幕段路面大修,并将高桥至夏林至担山公路列入2013年改造计划,目前改造工程已进入尾声。
2、代表所提建议正在解决或有关工作已启动的(B类)34件,占承办建议总数的50%。如第28号“关于积极扶持咸安森工企业做大做强的建议”,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森工产业的发展,《关于实施“工业崛起”战略五年计划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到2017年,森工造纸产业产值突破300亿元”,并配套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咸安区也出台了相关优惠政策,咸安森工产业形成了集群发展的良好态势。目前,咸安区已向省经信委申报咸安现代森工竹(木)高新技术产业集群为湖北省重点成长型产业集群。同时,支持企业直接参与造林,建设原料基地,并在资金扶持上向森工企业倾斜,近几年,先后为咸安森工企业提供财政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贷款、项目资金等各种资金5000万元。今后,将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努力把咸安森工产业做大做强。又如第57号“关于将嘉鱼县申报为全省城乡一体化和‘三化’同步发展试点县的建议”,经多方努力,嘉鱼县潘家湾镇已被确定为全省“四化同步”试点乡镇。下一步,待全省城乡一体化和“四化同步”发展试点县工作正式启动后,我们将以潘家湾镇为突破口,积极做好嘉鱼县的申报工作。
3、代表所提建议已列入规划计划逐步解决的(C类)4件,占承办建议总数的5.9%。如第29号“关于给马桥镇胡坦村安装路灯的建议”,建议所指胡坦村从行政区域划分属于马桥镇,但从用电区域划分又属于城网范围。鉴于这种特殊性,经协调沟通,将此路段纳入了城区背街小巷建设范畴,市路灯管理局将根据背街小巷改造实施进度跟进路灯安装事宜。又如第66号“关于请求帮助申报黄荆口水库建设项目的建议”,黄荆口水库已列入国家“十二五”新建大中型水库建设规划,目前通山县已委托湖北省水利水电规划勘测设计院正在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市水务局已成立争取项目领导小组,待可研报告正式定稿后,即向上申报,争取尽快立项建设。
4、代表所提建议因条件、法律、政策或其它原因所限,一时难以解决,已向代表作出解释的(D类)8件,占承办建议总数的11.8%。如第45号“关于在咸宁大道——书台街交叉口增设红绿灯的建议”,由于此处路口的设置不符合国家设置交通信号灯标准、书台街只是在高峰期人流量和车流量大及与鄂高附近已设置的红绿灯过近等原因,此处不宜设置红绿灯。但为进一步保证安全,市交警部门计划将此路段建成减速让行路口,代表表示认可。又如第54号“关于建设武赤一级公路江夏区段的建议”,市交通部门为争取武汉市将武赤线武汉段升级改造成一级公路,多次向省交通运输厅汇报、与武汉市沟通对接,但由于武汉市江夏区对此项目兴趣不大,且地方配套资金巨大,武赤线武汉段至今未开工。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与省交通运输厅及武汉市的沟通协调力度,争取武赤线武汉段早日规划建设,代表表示理解。
二、今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落实办理责任。市“两会”结束后,丁小强市长就召开市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今年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并明确建议办理工作由常务副市长主抓。4月2日,市政府召开市政府系统人大建议交办会,时任常务副市长的黄剑雄同志在会上对2013年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并提出了明确要求。各位副市长按照职责分工,对一些事关全局的重点建议亲自签批办理意见并进行督办协调。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切实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分工,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业务科室具体抓的工作机制,确保了办理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办,件件有着落。市发改委、公安局、卫生局、住建委、规划局、教育局、交通局等单位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相关办理工作,并多次召开各种形式的会议对办理工作进行部署、调度、协调和督办,办理工作推进有力。市财政局主要领导同志与各建议承办科室签订办理工作责任书及市国土资源局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的做法,切实将责任落到了实处。
(二)健全机制,力求办理规范。在严格执行《咸宁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规则》(咸政发〔2009〕18号)文件规定的基础上,针对往年办理工作出现的问题及办理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交办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通知》,对办理责任、办理时限、办理程序、办理规范等作了明确要求,进一步推进了建议办理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各承办单位在建议办理工作中,在严格遵守市政府关于建议办理的有关规定和流程的同时,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工作实际,经过多年探索,逐步建立了具有自身特色的办理工作有效机制,确保了办理工作快节奏、高效率开展。如市住建委、人社局、卫生局等单位严把各个重要环节关、市教育局“一案一档”、市交通局坚持“四项制度”(领导签发制度、现场调查制度、集中培训制度、会办件送签制度)等做法,确保了办理工作每个环节的的严谨规范,进一步提升了办理工作质量。咸安区政府继续实行“四制”(即:挂牌销号制、领衔办理制、督查推进制、考核奖励制)推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创新方法,提升办理水平。各承办单位在办理工作中更加注重调查研究与沟通,“开门办理”已成为办理工作的主要模式,基本杜绝了“闭门造车”、“文来文往”等现象,进一步的提升了办理效果,很多单位做到了“见面沟通率、按时答复率、满意率”三个100%。一是加强了调查研究。不少承办单位坚持做到“答复前必调研”,对办理建议前的调研工作高度重视,如对涉及城市规划管理、产业发展规划、治安综合治理、交通管理、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建议,市规划局、城管执法局、发改委、公安局、人社局等部门,对每一件建议的内容都进行认真细致的调研,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和方案,大大提升了办理效果。二是加强了与代表的沟通。与代表沟通已成为各承办单位越来越重视的关键环节,市交通局制定了《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议案、建议办理代表见面沟通的实施方案》,并在沟通前对工作人员进行政策和业务培训,保证了见面沟通的质量和效果;市财政局注重做好“三个时段(办理前、办理中、办理后)的见面沟通”,将与代表的沟通贯穿于办理工作的始终;市经信委、公安局、通山县政府等单位多方联系、多次上门沟通的做法赢得了代表的理解和支持。三是加强了主会办单位间的沟通。在办理一些综合性的建议时,主、会办单位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主动沟通,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办理合力,保证了答复的全面准确,提高了办理质量。
(四)突出重点,注重办理实效。各承办单位在办理工作中,始终坚持以解决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将是否取得实效做为衡量办理工作成绩主要标准,转变工作作风,努力做到大问题不绕道、尽力解决;难问题不拖拉、尽快解决;老问题不回避、尽量解决。同时,对市领导督办的重点建议以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建议和代表反复提、多人提的建议予以重点办理,促使问题得到解决,获得代表的充分肯定。如市人大第058号“关于加快建设陆口大桥两端连接线工程的建议”,针对这一群众反映多年的问题,为解决项目建设缺口资金问题,避免陆口大桥成为断头桥,市交通运输局带领两县市交通运输局,积极向省交通运输厅和省公路局争取项目扶持资金,现已将项目列入我省普通公路“十二五”规划建设项目库。目前项目前期立项手续已基本完成,计划补助资金已下达,嘉鱼段连接线工程已开工建设,计划年底基本建成。赤壁段施工图设计已经完成,前期征地拆迁已展开,正筹措资金准备开工建设。进过努力,这一持续多年的难题,基本得到解决。
(五)强化督办,提升办理效率。一是强化了对重点建议的督办。对市人大领导督办的重点建议,市政府一方面积极配合市人大开展督办活动,自觉接受监督;另一方面,自行组织开展督办,确保重点建议的办理落实到位。如在办理第68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和患癌贫困妇女救助的建议”这一重点建议时,市政府镇方松副市长亲自召集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相关单位召开督办会,并要求市政府督查室实行跟踪督办,每10天一通报,有效的推进了该建议的落实。二是强化了对办理大户的督办。9月份,市政府督查室联合市人大代工委对部分市直部门及县(市、区)政府等办理大户的2013年度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了督查,并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相关建议,并限期整改,提高了这些单位办理工作的质量。三是强化了对代表反馈不满意的建议的督办。对代表反馈不满意的建议,市政府督查室立即要求承办单位进行了二次办理,并加强督办,直至代表满意为止。四是强化了跟踪办理工作的督促检查。继续把往年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建议列为本年度督办重点,实行登记销号制度,并积极创造因条件、法律、政策或其它原因所限一时难以解决的建议的办理条件,努力多解决问题,解决好问题。
2013年,市政府系统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在市人大常委会的关心、支持、监督下,通过积极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与代表们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为:办理不到位、答复不规范的问题还不同程度的存在;“重答复、轻落实”的问题还未彻底解决,承诺解决的事项跟踪落实不够;综合性建议的协调办理机制不够顺畅;个别承办部门和单位承办人员队伍欠稳定、人手不足、业务不熟,影响了办理时效和质量等。
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代表的一项重要权力,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是各级政府的职责所在,是转变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改进服务保障工作的重要推手。我们将认真贯彻执行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有关规定,以更加严肃认真的态度,求真务实的作风和一抓到底的精神,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为我市实现绿色崛起、建设鄂南强市、打造“香城泉都”、构建中三角重要枢纽城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201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
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13年12月31日在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陈礼高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审计局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要求市政府督促市直有关单位认真整改报告中所反映的问题,并将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7月3日和11月13日,市政府就今年的审计整改工作专门召开了两次会议,有力地促进了市直审计整改工作的开展和落实。针对市直部分单位在政府收支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市长丁小强同志专门主持召开市长办公会,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要求被审单位有关部门一定要认真采纳《审计报告》的意见和建议,针对审计问题,拿出具体措施,积极做好整改工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晖同志亲自挂帅抓整改,指定一名副秘书长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按法律法规和规章,逐条落实整改问题,要求各部门、各单位严肃对待、明确工作责任、具体任务和完成时限,认真组织整改。指示政府督查室督促整改工作进展,及时向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市政府和市直各有关部门坚持一手抓审计问题的整改落实,纠正法规和政策执行层面的问题;一手抓建章建制,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推动了财政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市审计局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加大跟踪检查的工作力度,督促被审计单位认真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促进整改落实到位。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执行审计决定,采纳审计意见和审计建议,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审计整改。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环保局、市民宗局、市科技局、市水产局、市招商局都召开了党组会或专题会议,成立审计整改工作小组,及时研究制定审计整改工作方案,落实审计整改责任。如,市财政局及时召开局党组专题会议,部署整改工作,明确责任分工,逐项落实整改要求。又如,市民宗局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认真学习审计报告,比照审计决定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深刻的自我剖析,按照审计决定进行了全面的整改。二是建章立制,加强管理。相关单位立足长效管理,加强制度建设,共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21项。其中,市级层面出台的制度二项。如,市《关于调整咸宁经济开发区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和《咸宁市市直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同时,相关单位积极加强对各项制度的宣传和学习。如,市招商局、市民宗局、市科技局和市环保局通过组织学习、召开财务专题会议等形式,开展了《咸宁市市直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的学习,提高了认识,加强了管理。三是将审计整改与部门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如,市科技局通过整改,规范科技资金管理,积极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为创新型咸宁建设提供重要保障。
一、政府性收支管理及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以代缴形式,减免企业税收以及先征后返税收的问题。本着利于长远、规范管理的原则,市政府在11月份正式出台了《关于调整咸宁经济开发区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对咸宁经济开发区实行一级财政,设立金库的财政管理体制。明确规定:咸宁经济开发区不得为企业代缴项目税收,不得预收项目用地收入,土地收入全额纳入预算等条款。开发区已采取措施进行彻底整改。一是企业应缴的税收全部由企业上缴,开发区绝不代缴。二是对招商引资企业全部实行国民待遇,取消“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
(二)对收入应缴未缴金库14746万元的问题。已撤销市地税局待缴户,2013年2月底前待缴户中各项税费14746.45万元已缴入金库。
(三)对将一般预算收入作调入资金入库,金额11988万元的问题。市财政部门认真分析了原因,并给予了充分的解释,类似的问题将随着财政改革不断深入,管理不断规范不再出现。
(四)对预算编制及执行存在的问题。市财政部门进一步健全了政府预算体系,加强了财政管理。1.率先在全省市州建立了规范和完整的由政府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组成的政府预算体系,还编列了城建预算等专项预算。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主要包含土地收支预算,对每一宗土地收入来源,支出去向,以及土地收入计提项目、土地成本和收益核算,都作详细的收支计划。2.规范了预算执行程序和拨款管理。2011-2012两个年度,由于年终代扣代缴部门和单位的报刊资料、垃圾处理费等款项,导致出现年度负结余情况,今年实行年中扣款,与预算执行保持一致;市财政欠拨省专款20835.45万元已于8月底前拨付17000.00万元,余下3835.45万元为工程结算款,待工程完工验收后拨付。3.所有的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不再实行简单的比例调控办法,结合部门和单位的事业发展需求,统筹安排项目支出。
(五)对财政资金管理方面的问题。市财政进行了整改,撤销了两个银行账户,完善了《2009年金融机构支持咸宁经济发展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咸政办发[2009 ]100号)文件对咸宁市各家商业银行进行存贷互动的相关规定,只对专户资金进行了存贷互动。
(六)关于国土出让方面的问题。市开发区、市国土局、市城投公司等单位针对土地出让方面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扎实整改。一是取消预收土地款的规定。招商引资企业在签约落户后,按照正常程序,在办理土地使用证时,依照与土地部门签订的用地合同约定付款,不再向开发区预交土地款,并已将所有的预收款全额缴入金库。二是通过“净地出让”措施整改土地收入拖欠入库问题。市城投资公司进一步规范土地储备管理工作,实行净地储备。土地储备合同签订前,所有拆迁、还建、安置、补偿合同必须签完,补偿工作必须到位。向国土局发土地储备交易函之前,所有房屋拆迁、地面附着物、苗木补偿必须全部完成,方可进行土地交易,一旦交易成功,按国土资源部的规定,将一定比例的土地收入征缴到位,办理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证书前,必须将所有土地款和契税征收缴入国库。三是通过行政和法律手段解决土地款欠缴问题。相关部门通力合作采取三种措施催收欠缴的土地出让金:1.对因涉及市城投公司、咸宁经济开发区等部门原因,导致企业欠缴土地出让金的,要求交地责任单位确实履行职责,加大力度,限期交地。已基本完成湖北永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湖北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用地范围内的拆迁工作,近期即可交地。已对湖北三鼎佳园置业有限公司部分用地进行了置换。2.针对咸宁嘉洪电动车实业有限公司欠缴土地出让金的问题。市国土局与咸宁经济开发区的紧密配合,由咸宁经济开发区对其用地进行收回后,重新进行出让。目前咸宁经济开发区正在与嘉洪公司商谈土地收回事宜,近期即可收回该公司的土地。3.针对欠缴土地出让金的问题,通过法律途径,正在对已签合同欠缴土地出让金的19家单位下达催缴土地出让金的律师函,限定时间交清所欠土地出让金(同期银行利息一并征收)。目前已有9家单位交清了所欠土地出让金,收缴土地出让金8736万元。剩下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也陆续都在办理相关手续。
(七)关于税收执行及税收征管中的问题。市地税局已对滞留的社保基金在1月份全额缴入国库;对欠征两家的税款1015.73万元已在今年的4月份全额补征入库;对稽查处理决定不到位的问题,对枫丹公司税费欠缴情况,市地税稽查局已申请了强制执行;对咸宁福星惠誉欠缴税费的问题(与市麻纺厂土地权属纠纷),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在今年9月16日专门召开了由市委书记任振鹤主持的关于咸宁福星惠誉遗留问题的专题会议,并形成了会议备忘录,该问题将会很快得到妥善解决。
二、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市住建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民宗局、市水产局、市招商局等七个预算主管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十分重视,积极进行整改。截至今年11月底,各有关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对审计查出的问题都进行了认真、扎实的整改或采取了措施。对能够整改的问题马上进行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问题(如预算与预算执行差异的问题、部分专项资金已支用,无资金偿还来源的问题、现金管理不规范和三公经费控制不够等问题)已由相关部门承诺整改,相关部门在2013年预算执行和编报2014年预算过程中加强相关内容的审核,并建立健全内部财政财务规章制度,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对挤占挪用的问题。市科技局和市住建委已按财政财务相关规定,进行会计账务调整。
(二)对预算与预算执行差异较大的问题。市直相关部门已明确表示,将强化综合预算管理,将所有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确保部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同时,市财政局将继续深化市级部门预算改革,从夯实预决算质量基础、建立考核通报制度和健全监督机制入手,进一步强化和落实部门预算责任制度。
(三)对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市环保局以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为契机,加强了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对所有固定资产进行了清理登记,并将每个办公室的固定资产责任到人,清单上墙公示;市财政局针对所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已印发《关于市财政局固定资产清理登记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成立市财政局固定资产清理登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资产清理登记工作的日常事务,局后勤、办公室、行资科、监察室、人事科、信息技术保障科抽调人员为办公室组成人员。要求对局机关所有固定资产进行造册登记,并对残损报废的的固定资产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做到每年盘点,账卡、账实相符。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四)对职能部门征管执行不够的问题。市环保部门认真分析了原因,找出了问题所在,及时与市地税部门进行了有效沟通,制定了相关对策,争取在以后的工作中对排污费应核尽核,应收尽收。
(五)对现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市环保局、市水产局、市民宗局、市科技局都能认真对待问题,积极整改。市环保局已将开设的个人账户取消,单位全部使用公务卡消费,并制定了公务卡实施管理办法;市水产局撤销了下属单位的定期储蓄,将资金全部放回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市民宗局和市科技局两家单位都认真组织学习了国家有关的法规和制度,并将严格落实《咸宁市市直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切实加强资金管理。
(六)对账外收支的问题。市住建委和市环保局十分重视,已按政策规定、制度要求和审计部门的处理意见将收支纳入财务会计体系核算,并保证此类问题不再重现。
(七)对虚报项目、套取资金的问题。市科技局高度关注,及时进行了会计账务调整,并组织了科级以上的干部深入学习了有关财经纪律法规,要求全局干部高度重视科技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在以后工作中严格落实科研项目预算制度,进一步规范科技项目的立项、项目资金的分配和使用。同时要建立健全科技项目绩效考评和监督制度。
(八)对转移费用开支占用下属资产的问题。市科技局知错就改,已将在二级单位列报的费用如数拨付偿还,并且调整了相关的会计账目;市住建委已停止了在所属单位列支机关费用的错误行为,将占用所属单位的小车已返还原单位,并保证此类问题不再重犯。
(九)对“三公经费”控制不够的问题。市招商局、市民宗局、市科技局和市环保局都能认真对待审计所提出的问题,对照中央“八条”规定、反对“四风”以及市领导的要求,修改完善了机关接待管理制度、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机关会务管理制度等有关管理制度,并且都提出了“三公经费”开支金额逐年下降的管理目标。
三、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使用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整改,整改情况很好。
(一)对应缴未缴职工公积金补贴结余和财政资金利息收入的问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于2013年8月将职工公积金补贴历年累计结余814.8万元和利息收入59.6万元全部上缴财政。
(二)对公积金银行贷款未按预期规定期限收回有44.51万元的问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已组织清收入帐15.54万元,目前逾期人员均在正常缴存公积金且公积金存款已大于应收款,无实质性风险。
(三)对多头开户的问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规定要求逐步归并和撤销多余账户,加强资金对账管理,整合资金规模,力争使公积金增值收益最大化。
四、2012年度日本政府贷款植树造林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2012年度日本政府贷款植树造林项目审计查出的问题,有关县市项目办和实施单位高度重视,及时整改,整改工作已到位。
一是对滞拨日贷资金782.81万元的问题。赤壁市项目办和崇阳县项目办已在今年10月份前,各自将滞拨的资金拨付到位。
二是对无效抵押发放日元贷款436.48万元的问题。通城县项目办废止了无效抵押,与湖北省黄袍山绿色有限公司重新签订协议,用其林权证抵押,办理了贷款手续。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经过近几年的不懈努力、持续推进,我市已基本形成了市政府会议部署整改、常务副市长亲自抓部门落实整改、市人大财经委督促整改、审计机关跟踪检查的审计整改工作格局。市审计部门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审计监督,为全力推进省级战略咸宁实施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作出新的贡献。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13年12月31日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4年2月10日至13日在温泉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查咸宁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咸宁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2013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4年市级预算;听取和审查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补选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表决市人大部分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人选;其他。
关于提请决定召开咸宁市第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主任会议于2013年12月24日研究决定:2014年2月10日至13日在温泉召开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查咸宁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咸宁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2013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4年市级预算;听取和审查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补选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表决市人大部分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人选;其他。现提请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决定。
主任会议
2013年12月24日
咸宁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度工作要点
(2013年12月31日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市“推进省级战略咸宁实施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关键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四届三次全会精神,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和建设鄂南强市的奋斗目标,紧扣主题主线,关注民生福祉,认真履行职责,大力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为谱写咸宁跨越发展新篇章作出积极的贡献。
一、致力转型升级,助推跨越发展
1、推进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科学实施,更大力度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延续跨越发展态势,实现总体经济有质量、可持续快速增长。开展建设“金融洼地”专题调研,更好地发挥金融对经济的支撑作用。重视和加强全口径预决算的监督,着力优化财政收支结构,完善财政管理体系,保持公共财政稳定增长。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财政决算及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2013年财政决算。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围绕加快推进省级战略咸宁实施,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快推进省级战略咸宁实施的决定》情况的报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听取和审议并满意度测评市政府关于研究处理常委会交办的关于《湖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条例》执法检查的建议的情况报告;同时,组织代表视察政府效能建设工作,促进行政服务中心功能再造。
2、推进科技创新。为促进加大科技资金投入力度和科技资金规范使用,充分发挥科技资金在科技创新驱动发展中的“四两拨千斤”作用,拟在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科技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的报告的基础上,开展专题询问。
3、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油茶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并满意度测评市政府关于研究处理常委会交办的关于动物防疫“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的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提升农业开发水平,更好更快地推进新农村建设。为了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开展农民建房专题调研。
二、为了民生福祉,提升幸福指数
4、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为了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为了让城区居民安居乐业,听取和审议并满意度测评市政府关于研究处理常委会交办的关于城区社会治安防控工作的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通过连续监督的办法,关注城区居民饮用水安全和身体健康,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城区饮用水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为了确保食品安全,改善湖泊水环境,适时组织代表视察食品安全工作和湖泊保护工作。为了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提高生活质量,继续开展“环保世纪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咸宁行”等活动,督促解决一些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问题。
5、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促进社会和谐。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化解社会矛盾。
6、切实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围绕市委确定的工作重点,积极开展专题调研,进言献策,适时对带有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及时将市委的决策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开展咸宁市城区山体保护专题调研,必要时,就咸宁市城区山体保护依法作出决定。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拟任职发言和颁发任命书制度,依法行使好人事任免权。
三、提供服务保障,发挥代表作用
7、以更紧密的联系引导代表履职。进一步创新代表学习、开展调研和视察活动组织方式,分片召开市人大代表座谈会,组织召开代表工作经验交流会,引导代表积极履职,提高履职实效。建立健全并落实常委会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密切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人大代表的联系。继续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扩大代表对常委会活动的参与。积极宣传优秀人大代表,展现代表风采,引导代表模范履职。继续动员和组织代表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协助、桥梁纽带和模范带头作用,积极投身经济和社会建设,为省级战略咸宁实施多作贡献。
8、以更丰富的活动促进代表履职。认真引导代表小组开展活动,改进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提高活动实效。加强“代表之家”建设,进一步发挥“代表之家”载体作用,为代表履职提供便捷平台。密切代表与选民的联系,畅通选民反映意见的渠道。探索开展代表向选举单位述职工作,推动代表依法行使职权,更好地履行职责。
9、以更有力的督办激发代表履职。完善主任会议成员牵头重点督办、各专工委对口联系督办、代表工作机构统筹督办、常委会审议督办、代表视察跟踪督办等系列工作机制,进一步创新代表建议督办形式。探索代表建议办理评价方式,通过多途径,公开代表建议内容、办理过程和办理结果,加大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宣传力度,扩大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参与度,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采取有效措施,激发代表多提建议、提好建议的积极性,促进代表进一步发挥好主体作用。
四、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水平
10、努力在深入学习上下功夫。在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同时,坚持把学习与开展调研、议题审议、执法检查、代表视察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以用促学,学以致用,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完善工作举措,提高工作水平。
11、努力在转变作风上下功夫。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与群众联系。认真落实市委关于重大项目、社区、扶贫帮困等联系点分工责任制,努力完成市委部署和交办的中心工作任务。大兴为民之风,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大兴调研之风,提高调研水平,努力使调研成果对市委决策有参考,对政府工作有帮助。大兴务实之风,提高审议、建议质量,使人大工作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
12、努力在工作实效上下功夫。坚持把增强工作实效贯穿于履职全过程,力求在选题上求精、在调研上求深、在审议上求真、在建议上求好、在督办上求严。加强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探索缺席会议公开通报制度。优化常委会会议组织方式,探索建立专项工作审议中心发言人制度,切实提高常委会审议效果。丰富和改进监督形式,积极深化监督职权的行使,注重发挥执法检查、调研在支持推进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加强与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和指导,适时组织召开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推动全市人大工作全面发展。
13、努力在加强人大宣传上下功夫。进一步密切与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的合作,认真办好“咸宁人大信息网”和常委会公报,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大工作和人大代表履职先进典型的宣传。
附件: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度监督工作计划
附件:
咸宁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度监督工作计划
根据监督法及我省实施办法的规定,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度工作要点的安排,制定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度监督工作计划。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2014年度,市人大常委会拟听取和审议6个专项工作报告:
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4月,由财经委牵头落实);
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6月,由教科文卫委牵头落实);
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城区饮用水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6月,由城环委牵头落实);
4、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油茶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8月,由农村委牵头落实);
5、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的报告(8月,由内司委牵头落实);
6、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快推进省级战略咸宁实施的决定》情况的报告(10月,由办公室、研究室等负责落实);
二、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4年度,市人大常委会拟听取和审议市政府4个常规工作报告和2个动态工作报告:
1、市政府关于2013年市级决算和201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8月,由财经委牵头落实);
2、市政府关于2014年上半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8月,由财经委牵头落实);
3、市政府关于201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8月,由财经委牵头落实);
4、如预算收支发生较大变化时,拟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10月,由财经委牵头落实);
5、市政府关于201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12月,由财经委牵头落实);
6、市政府关于办理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的报告(12月,由代工委牵头落实)。
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
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对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四、开展专题询问
为促进加大科技资金投入力度,科学、规范科技资金使用,充分发挥科技资金在科技创新驱动发展中的“四两拨千斤”作用,拟在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科技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的报告的基础上,开展专题询问(10月,由教科文卫委牵头落实);。
五、继续开展环保世纪行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继续开展环保世纪行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咸宁行活动(由城环委、农村委牵头落实)。
六、开展专题调研和组织代表视察
常委会拟围绕建设“金融洼地”、规范农民建房秩序、咸宁市城区山体保护等开展专题调研,必要时就城区山体保护依法作出决定。拟围绕湖泊保护、食品安全工作和政府效能建设组织代表视察,推动进一步加强湖泊保护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高行政服务效能,确保食品安全,改善湖泊水环境,优化发展环境(建设“金融洼地”专题调研,由市人大财经委牵头落实;咸宁市城区山体保护和规范农民建房秩序专题调研,由市人大城环委牵头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视察,由市人大教科文卫委牵头落实;湖泊保护视察,由市人大农村委牵头落实;政府效能建设视察,由办公室、研究室负责落实)。
七、对2013年度交办的审议意见和执法检查建议进行督办
为了保持人大工作的连续性,增强监督效果,根据监督法和我省实施办法的要求,有重点、有选择地对2013年度常委会交办的审议意见(建议)进行督办,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1、对2013年6月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咸宁城区社会治安防控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督办(4月,由内司委牵头落实);
2、对2013年7月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湖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的意见的督办(8月,由办公室、研究室负责落实);
3、对2013年7月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动物防疫“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督办(10月,由农村委牵头落实)。
常委会要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促进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对列入2014年监督工作计划项目,各具体组织实施单位要依照监督法及我省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注重实效,扎实工作,抓好落实,确保各项监督工作如期完成。
本计划在执行中如需调整,由主任会议决定。
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和
2014年度工作要点(草案)起草情况的说明
––––2013年12月31日在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 杨忠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主任会议委托,我就《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以下简称常委会工作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度工作要点(草案)》(以下简称工作要点草案)的起草过程和主要内容作如下说明。
一、关于常委会工作报告
1、基本思路。起草常委会工作报告总体思路是:围绕常委会一年来的工作情况,突出重点,涵盖全面,在吸纳各专工委室工作总结的同时,对常委会2013年工作进行全面回顾,对2014年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在写法上采取纪实方法,把所做的重点工作进行了综合归纳,突出人大工作重点。
2、起草过程。为了做好常委会工作报告的起草工作,常委会责成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负责起草这个报告。研究室根据安排,及时收集有关材料,以各专工委室工作总结为基础,认真进行撰写,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了常委会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形成后,首先印发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各专工委室征求意见。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室根据18日主任办公会和24日主任会议审议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了反复修改。经过几易其稿,形成了这个正式(讨论稿)。
3、报告的主要内容。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共有两个部分组成,即第一部分,为过去一年主要工作的回顾,重点围绕常委会监督工作、发挥代表作用、自身建设等四个方面进行了认真的总结,并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第二部分为2014年主要工作任务,对新的一年工作作出总的部署,提出明确要求。报告的具体内容不在这里一一列举。
二、关于常委会2014年度工作要点
1、起草过程。2014年是推进省级战略咸宁实施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重要一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为了做好本年度的工作,根据常委会的意见,研究室在综合各专工委室2014年工作安排的基础上,负责起草了工作要点初稿。在写法上,今年工作要点与往年不同,突破了原有按行使三大职权归类布局。初稿形成后,首先印发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各专工委室征求意见。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室根据18日主任办公会和24日主任会议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了修改。经过几易其稿,形成了这个工作要点草案,主任会议建议提请本次会议审议。
2、主要内容。(1)关于2014年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要点草案提出,在新的一年里,常委会要在市委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四届三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按照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的要求,围绕“建设鄂南强市”的奋斗目标,紧扣主题主线,关注民生福祉,认真履行职责,为推进省级战略咸宁实施干在实处、走在前列,谱写跨越发展新篇章作出积极的贡献。
(2)关于监督工作。工作要点草案提出,常委会要立足转型创新和民生福祉,做好监督工作。初步拟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等专项工作报告6个;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计划、财政、审计等常规工作报告4个以上;拟对上年度常委会交办的审议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办,并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并选择科技资金分配使用情况与问题,在听取专题报告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专题询问;继续开展“环保世纪行”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咸宁行”活动;常委会拟围绕建设“金融洼地”、规范农民建房秩序、咸宁市城区山体保护等开展专题调研。拟围绕湖泊保护、食品安全工作和政府效能建设组织代表视察。认真做好人大信访工作。在听取和审议报告前,加强调查研究;审议后,加强审议意见或决议的督办落实;做好监督工作情况的公布。
(3)关于决定重大事项和人事任免工作。工作要点草案提出,常委会要围绕市委确定的工作重点,积极开展专题调研,进言献策,适时对带有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及时将市委的决策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在专题调研的基础上,必要时就城区山体保护依法作出决定。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拟任职发言和颁发任命书等制度,依法行使好人事任免权。
(4)关于代表工作。工作要点草案提出,常委会要立足服务保障,发挥代表作用。要以更紧密的联系引导代表履职,要以更丰富的活动促进代表履职,要以更有力的督办激发代表履职。
(5)关于常委会自身建设。工作要点草案提出,常委会要立足自身建设,提高履职水平。要努力在深入学习上下功夫,在转变作风上下功夫,在工作创新上下功夫,在加强人大宣传上下功夫。
以上说明连同工作报告(讨论稿)、工作要点草案,请予一并审议。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351名,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后,截至6月底止,实有代表343名。随后,咸安区选举的李建红、黄剑雄、陈剑先后调离本行政区,根据选举法的规定,这3名市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自行终止。另外咸安区选举的程家华、王卫民,崇阳县选举的周承九、王志君,咸宁军分区选举的龙新文因职务变动或其他原因,经其本人的辞职申请,已由原选举单位分别作出决定,同意接受其辞去市人大代表职务;赤壁市选举的王义务,因病去逝,其代表资格终止。
鉴于我市代表名额空缺,根据工作需要,嘉鱼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于12月18日依法补选毛秀君、杨修伟,崇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于12月18日依法补选王再夫、吴齐林、段利初,咸宁军分区于12月 20 日依法补选严建国、钟清明、张平安,咸安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于12月23日依法补选张方胜、刘红洲、熊亚平、黄大明,赤壁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于12月24日依法补选李朝曙、陈海莲、钟华岗、洪金虎为市四届人大代表。
12月24日,经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12月31日报经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确认,以上选举单位的选举程序合法,选出的张方胜、刘红洲、熊亚平、黄大明、毛秀君、杨修伟、李朝曙、陈海莲、钟华岗、洪金虎、王再夫、吴齐林、段利初、严建国、钟清明、张平安等16名同志的代表资格有效。
现在,市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名额350名。
现予公告。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3年12月31日
关于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变动情况和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2013年12月31日在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王义松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351名,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后,截至6月底止,实有代表343名。随后,咸安区选举的李建红、黄剑雄、陈剑先后调离本行政区,根据选举法的规定,这3名市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自行终止。另外咸安区选举的程家华、王卫民,崇阳县选举的周承九、王志君,咸宁军分区选举的龙新文因职务变动或其他原因,根据其本人的辞职申请,已分别经咸安区和崇阳县人大常委会、咸宁军分区接受其辞去市人大代表职务,并经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同意;赤壁市选举的王义务,因病去逝,其代表资格终止。现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鉴于我市代表名额空缺,根据工作需要,嘉鱼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于12月18日依法补选毛秀君、杨修伟,崇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于12月18日依法补选王再夫、吴齐林、段利初,咸宁军分区于12月 20 日依法补选严建国、钟清明、张平安,咸安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于12月23日依法补选张方胜、刘红洲、熊亚平、黄大明,赤壁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于12月24日依法补选李朝曙、陈海莲、钟华岗、洪金虎为市四届人大代表。12月24日,经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以上选举单位的选举程序合法,选出的张方胜、刘红洲、熊亚平、黄大明、毛秀君、杨修伟、李朝曙、陈海莲、钟华岗、洪金虎、王再夫、吴齐林、段利初、严建国、钟清明、张平安等16名同志的代表资格有效。现提请市人大常委会确认。
现在,市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名额350名.
特此报告,请予审议。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列席人员名单(93人)
(2013年12月31日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会议通过)
一、列席本次会议的我市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1人)
周宝生 嘉鱼县官桥八组组长、湖北田野集团董事长
二、列席本次会议的我市十二届省人大代表(9人)
石昌佳 洁丽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
龙天华 崇阳昌华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肖 燕(女) 通山县职教中心副校长
陈 佳(女) 武汉天龙黄鹤楼酒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 炬 武钢森泰通山冶金有限公司董事长
周明炎 湖北联乐集团总裁
罗太平 赤壁市官塘驿镇双丘村党支部书记
晏绿金 湖北黄袍山绿色产品有限公司董事长
熊天霞(女) 崇阳县汉剧团副团长
三、列席本次会议的市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15人)
李旭东 市教育局局长
张远森 市监察局局长
刘凡生 市民政局局长
刘明灯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孙新淼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傅火金 市商务局局长
王 勇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陈礼高 市审计局局长
郑华成 市旅游局局长
郑俊华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舒宇光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曹玉来 市扶贫办(市移民局)主任(局长)
鄢文军 市区域发展和经济协作局副局长
阚晚西 市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
徐永春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四、列席本次会议的有关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负责人(54人)
何 军 市委副秘书长、梓山湖科技生态新城管委会主任
涂 斌 市委副秘书长、610办主任
陈红卫 市委副秘书长、接待办主任
刘国承 市政府副秘书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主任、公共资源交易管理
办主任
陈跃明 市政府副秘书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经理、城市建设资金管理
中心主任
张善猛 市政府副秘书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王义松 市政府副秘书长、驻汉办事处主任
欧 丹 市政府副秘书长、国家安全局局长
万元华 市政府副秘书长、驻京联络处主任
盛文军 市政府副秘书长、旅游新城管委会主任
郭扬城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
龚志平 市公务员局副局长
王用新 咸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黄国华 市政府研究室(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雷锡高 市档案局局长、方志办主任
洪青班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徐剑峰 市物价局局长
陈建华 市粮食局局长
白柏呈 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局长
王小建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魏朝东 市招商局局长
贾计平 市人防办主任
赵显院 市供销社主任
邬传来 市老龄办主任
毛尔根 市物资行业协会主任
涂修亮 市农业科学院院长
白祥军 市中心医院(同济咸宁医院)院长
杨金焱 咸宁职业教育(集团)学校校长
贺新国 市国税局局长
杜精干 市地税局局长
沈卜桂 市工商局局长
王泽辉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魏自豫 国家统计局咸宁调查队队长
张邵魁 市气象局局长
王文凯 省王英水库管理局局长
王庆新 省第四地质大队队长
李少民 中石化咸宁分公司经理
王大玉 中石油咸宁销售分公司经理
钟生荣 市盐务管理局局长
杨正合 市邮政管理局局长
王 甦 省无委办咸宁管理处处长
刘圣安 赤壁国家粮食储备库主任
谢 军 联合通讯咸宁分公司经理
刘志伟 建行咸宁分行行长
李 玥(女) 中行咸宁分行行长
彭修国 农发行咸宁分行行长
陈万开 咸宁农村商业银行董事长
汪 飞 邮储银行咸宁分行行长
王胜利 湖北银行咸宁分行行长
杭 标 民生银行咸宁支行行长
王小乔(女) 武汉农村商业银行咸宁分行行长
杜洪峰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咸宁分公司总经理
何盛跃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咸宁分公司总经理
李 光 咸宁监狱监狱长
五、列席本次会议的市人大常委会副县级以上干部(14人)
李厚平 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委主任
杨忠柳 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
徐 望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王岩松 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室主任
方兆淼 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副主任
贺荣华 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委副主任
谈 锐(女) 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委副主任
姚艺春(女) 市人大常委会代表选举人事任免工委副主任
陈佑先(女) 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委副主任
万康勇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罗剑锋 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副主任
黄大奇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调研员
漆先武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调研员
张梦翔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调研员
关于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列席人员名单(草案)的说明
——2013年12月31日在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彭方全
各位组成人员: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根据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可以列席原选举单位的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据此,我市有1名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和9名省十二届人大代表应邀列席会议。
二、市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中不是市四届人大代表的,按照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有15人应依法列席会议。
三、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有关机关、团体负责人,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可以列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据此,拟邀请不是市四届人大代表的市直正县级以上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54人列席会议。
四、根据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工作需要,并参照省人大会议的做法,拟邀请不是市四届人大代表的市人大常委会副县级以上干部14人列席会议。
五、上述应列席人员中,没有包括是市四届政协委员的部分省人大代表和市直正县级以上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他们将以政协委员的身份参加“两会”,因此不再作为会议列席人员。
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共有列席人员93人。名单(草案)已印发各位,请予审议。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 免 名 单
(2013年12月31日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刘明灯为咸宁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傅火金为咸宁市商务局局长;
王 勇为咸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夏金平为咸宁市统计局局长;
郑俊华为咸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王用新的咸宁市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
李卫平的咸宁市商务局局长职务;
李厚平的咸宁市统计局局长职务。
任命:
李厚平为咸宁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
万康勇为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罗剑锋为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周承九为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王卫民为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汪 波为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王再夫的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钟华岗的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杨珊的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关于对刘明灯等同志职务任免议案的审查报告
(2013年12月31日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市人大常委会代表选举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和《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市人大常委会代表选举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对市人民政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的人事任免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查。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刘明灯等同志任免职的议案》的审查
根据市委咸发干〔2013〕231、242号文件的通知精神和市人民政府市长的提请,因职务变动和工作需要,王用新同志不再担任市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李卫平同志不再担任商务局局长职务,李厚平同志不再担任市统计局局长职务,提名刘明灯同志为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傅火金同志为市商务局局长,王勇同志为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夏金平同志为市统计局局长,郑俊华同志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人选。经市委考察,提名的拟任人员,政治立场坚定,综合素质好,工作经验丰富,有胜任本职工作的业务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民主,能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其中,王勇同志是因机构改革,将原市卫生局和计生委合并而提名的,已参加过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按照相关规定,新提名的4名同志参加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试成绩分别为:刘明灯96分、傅火金95分、夏金平95分、郑俊华94分。以上任免职的提名,是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研究决定提出的,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市人大常委会代表选举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建议提请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决定。
二、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李厚平等同志任职的议案》的审查
根据市委咸发干〔2013〕205、218、253号文件的通知精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于2013年12月24日研究提名,任命李厚平同志为咸宁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万康勇同志为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罗剑锋同志为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厚平同志是因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人大常委会而提名的人选。新提名的2名同志在人大工作多年,积累了较丰富的工作经验,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熟悉工作业务,党性观念较强,工作认真负责,作风务实正派,能团结同志,符合任职条件。按照相关规定,除李厚平同志在本届已参加过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给予免试外,新提名的2名同志都参加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成绩为:万康勇95分,罗剑锋96分。我们认为,这三位同志的任职提名是经市委研究决定提出的,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建议提请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决定。
三、对彭光平同志的辞职审查
根据市委对有关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和彭光平同志的辞职请求,我们认为,彭光平同志提出辞去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职务,是因工作调动和工作需要,经市委研究决定提出的,其辞职请求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建议提请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决定。
四、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周承九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的审查
根据市委咸发干〔2013〕222、223、224、227号文件通知精神和工作需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的任命周承九、王卫民为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汪波为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免去王再夫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和钟华岗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杨珊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我们对提请的任免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在提请的拟任人选中,有2名从事基层法院工作多年,有较为丰富的审判实践和领导工作经验,还有1名拟任人员从事法院监督工作的时间较长,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丰富。他们都具有政治上可靠,业务上精通,工作上敬业,处事上公道,未发现有不廉洁的问题,是法院拟定的合适人选。他们都参加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试成绩为:周承九96分,王为民95分,汪波96分。我们认为,以上拟任免职人员提名,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建议提请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决定。
以上报告连同议案,请予一并审议。
供 职 发 言
刘明灯
(2013年12月31日)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组织上提名我担任咸宁市环保局局长,提请本次常委会议审议,这是党和人民对我的信任和重托,我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如果这次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能够通过我的任职决定,我一定将党和人民的期望转化为工作动力,充分涌流,不辱使命,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决心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努力做好以下四点。
一、勤奋学习,当好环保人做好环保事。环境保护是我国的基本国策,环保工作政策性业务性较强。其内容涵盖物理、化学、生物、生态等自然科学,还涉及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等社会科学;从职能上讲,环保部门担负着项目准入、总量控制、环境监管、生态创建等责任。作为一名环保工作者,应当努力学习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生态保护的政策法规,努力学习环保实用技术推广和环保专业知识,具备一定的政治理论素养和较好的业务能力,真正成为环境保护的“当家人”。
二、恪尽职守,呵护生态家园推动“绿色崛起”。当前,环保形势日趋严峻,大气环境污染、水环境污染、土壤环境污染问题突出,如何呵护好家园,推动咸宁“绿色崛起”是摆在我们环保人面前既现实又紧迫的课题。打造香城泉都,建设鄂南强市是历届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如何在发展中保护和在保护中发展,是我们环保人急需破解的难题。任书记曾到环保来调研时讲,“咸宁要提升城市竞争力,就必须把环境保护上升为第一位的发展战略,把上天恩赐给全市人民的良好生态倍加呵护好、努力发展好”。我深知这是任书记和市委对咸宁生态建设的厚望,但更是对环保人的鞭策和鼓舞。我们一定牢记领导的谆谆教诲和殷殷嘱托,以守护生态家园为根本宗旨,以创建全国环保模范城市为“总抓手”,做好项目审批、环境监管、污染治理和监测验收等各项工作,在保护中发展经济,在经济发展中保护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呵护好我们共同的生态家园。
三、依法行政,坚持群众路线自觉接受监督。环保局作为政府的工作部门,要坚决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监督,认真负责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接受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及时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和意见。近几年来,人民群众越来越关心环境保护工作,越来越关注环保热点难点问题,对环保部门寄予殷切期望。我是一个从乡镇基层逐步成长起来的干部,对人民群众的朴素愿望和现实需求看得很重,盯得很紧,我衷心希望人大常委会领导和人大代表多为环保工作提意见、提建议,多批评、多监督,这既是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根本要求,也是我们做好环保工作的动力源泉。
四、严于律已,精诚团结打造“环保铁军”。环保队伍是一支随着形势需要逐步成长起来的年轻队伍,这支队伍需要有一个强有力的集体领导,作为环保局班子成员的一班之长,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显得尤为重要。在工作生活中,我将自觉约束和规范自己的行为,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各位领导、各位委员,以上是我的态度和决心,我将忠实履行诺言,恪尽职守,勤奋工作,不辱使命。如果我的任职未能通过,说明还存在一定的不足,我将尊重大家的意愿,服从组织决定,继续努力工作,不断改造自己、提高自己,争取大家对我的信任和支持。
谢谢大家!
供 职 发 言
傅火金
(2013年12月31日)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经市委推荐、市长提名,拟由我担任市商务局局长职务。这既是组织对我的信任,也是人民对我的重托。如果这次人大给我以信任和重托,我将恪尽职守,不辱使命,全力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随着经济全球化大潮的推进,加快内外贸一体化进程,促进内外贸协调发展,是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大势所趋。大力发展商务经济,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加快商贸服务业发展是推进省级战略咸宁实施,加快鄂南强市建设的重要战略选择。市商务局作为市政府重要的职能工作部门,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下面,我从四个方面供职,请予审议。
一、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努力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我将把坚持学习、与时俱进作为修身之本。尽快实现角色转换,调整和更新知识结构,进一步增强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增强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注重调查研究,理清商贸工作脉络,掌握第一手材料,找准制约商贸工作发展的症结,为市委、市政府正确决策当好参谋。同时,我将以实事求是和高度负责的精神,结合我市商贸工作实际,抓住关键环节,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提高自身决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力求在商贸工作上有新突破、新起色、新成效。
二、立足本职,着眼发展全局,努力发挥好部门职能作用。商务工作是经济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我一定牢记发展是第一要务,强化服务意识、大局观念,解放思想,开拓视野,以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按照市委市政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决策部署,切实履行职责,团结和带领本部门干部职工努力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全力推进商务事业的进步与发展,全面提升对外开放的质量水平。抓紧城乡市场体系建设,加快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等现代服务业,做好市场调节和应急保供工作,认真履行和发挥商务部门服务民生的重要职能和作用。
三、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决议,积极办理人大议案和代表建议。坚持依法行政,规范部门行为,是履行职责的本职要求;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决议,切实办理好人大议案和建议,积极采纳人大代表建议,是遵守宪法、执行法律、履行义务,对党和人民事业负责的集中体现。为此,我将从三个方面做起:一是沟通渠道,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凡属商务局召开的重要会议,开展的重要活动,各个时期的商务工作运行情况,各类重大举措,都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认真听取指示和指导性意见,做到依法办事。同时,经常接触人大代表,广泛征求社会各届对商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把个人职务行为和部门行政行为置于人大常委会及代表的监督之下,使商务工作纳入依法行政的轨道。二是快捷高效,贯彻执行人大决议、决定。凡是人大常委会作出的有关对商务工作的决议、决定,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并将贯彻执行情况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三是不推不拖,积极办理人大议案和代表建议。对人大议案、常委会交办件和人大代表在平时视察、调查、检查中对商务工作提出的建议,认真办理,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并把办理的质量作为衡量办理的最高标准。
四、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勤政廉政,努力做人民满意的公仆。“正己然后可以正物,自治然后可以治人”。今后工作中,我将努力作勤政、廉政的表率。同时,坚持以身作则,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全力打造一支勤政为民、高效廉洁的商贸干部队伍。一是坚持原则,执政为民。二是牢记宗旨,勤政务实。三是以身作则,廉洁奉公。坚决执行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规范自己的言行,严以律已,廉洁从政,勤勤恳恳干事,清清白白做人,努力树立良好的公仆形象。
各位领导、各位委员:虽然我一直在经济部门工作,但具体参与商务工作才刚刚开始,各方面的情况掌握不多、也不一定准确,但我坚信勤能补拙,我将在本职工作岗位上百倍努力,决不会辜负组织上和同志们对我的期望和嘱托。
供 职 发 言
王 勇
(2013年12月31日)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机构改革的要求,卫生与计生合并,成立咸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如果当选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我将走上新岗位,抢抓新机遇,迎接新挑战,创造新业绩。强化六种意识:一是强化融入意识,做到机构合,职能合,更要做到人员合,人心合。要整合卫生计生资源,发挥各自优势,全力做好一加一大于二这道题。二是要强化学习意识,新岗位必须学习新知识,熟悉新业务。卫生干部要学习计生业务,计生干部更要学习卫生业务,做到互相学习,互相促进,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三是要强化争创意识,求其上,得其中,求其中,得其下,求其下,必败。要有争先创优的意识,要有敢为人先的精神。争创一流的作风,一流的业绩,一流的服务,一流的水平。四是要强化服务意识,卫生计生都事关民生,我们要一切为了人民的健康为目标,一切为了人民满意为标准。按照李克强总理的提出的要求,把人民满意的标准高悬头上,牢记心上。认真开展好“三好一满意”活动,即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从群众满意的做起,从群众不满意的改起。五是要强化责任意识,责任重于泰山,权力就是压力,职务就责任。一个干部在其位,就要谋其政,负其责,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尽心尽力,尽职尽责搞好工作。六是要强化自律意识,首先要管好自己,做出表率,廉洁从政,从严要求自己。其次是要一岗双责,带好队伍。要严格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中央的八项规定和省市委的有关要求。
总之,如果当选,我是属牛的,老牛自知夕阳晚,不用扬鞭自奋蹄。我会对党尽忠,对民尽孝,勤政廉政,尽职尽职,让党放心,让民满意。如果没有当选,得一官不荣,失一官不辱,我会正确对待去留,服从组织安排。
供 职 发 言
夏金平
(2013年12月31日)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这次我被提名为统计局局长,是组织对我的信任与支持,我深感责任重大。现在我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供职发言,请予审议,并请提出宝贵意见。
我于12月初服从组织安排担任统计局主要领导,从那一刻起,我就时刻把党和人民的重托牢记在心,在班子成员和全局干部职工的强力支持下,切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部署和省统计局的要求,努力探索和研究统计工作发展的新规律,改进统计工作方法,整合统计资源,狠抓统计数据质量和业务管理,加快统计信息化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共写出调研材料和专题报告6篇,其中一篇被常务副市长吴晖同志签字批示,特别是在岁末年初,统计任务相当繁重,面临结硬账,我一方面狠抓统计数据质量,一方面积极向省局汇报,取得了上级统计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在第三次经济普查即将入户登记之前,我积极抓好组织、培训,加强指导,使普查工作有序进行。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如果这次常委会能通过我的任职,我将决不辜负党和人民对我的期望,决不辜负各位领导对我的信任,有信心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努力工作,恪尽职守,依法行政,开拓进取,团结并带领统计局全体同志,努力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坚持学习,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统计机关是一个综合性的部门,面广线长,专业性强,执法程序规范,作为一名统计局领导干部,必须坚持学政策、学经济、学法规、学管理、学科技,坚持把吃透上情与摸清市情相结合,将学以致用与以干促学相结合,努力做到讲党性、爱学习、肯钻研、善思考,不断提高处理日常事务和驾驭全局的能力和水平。通过坚持不懈地多形式、多途径学习,与全局干部职工一道,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政绩观、地位观、权力观,以诚待人,以信处事,以严律己,秉公执法,为全市人民展示统计局的良好形象,为省级战略、咸宁发展发挥统计应尽的作用和义务。
二是求真务实,依法行政立审为公。我将倍加珍惜组织给予的这次机会,在思想观念、工作方法、思维方式等方面探索创新,在具体工作中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始终保持百折不挠、知难而进、勇于探索、自强不息的精神状态,提升工作的前瞻性、科学性、创造性,把本职工作做实、做好、做出成效。继续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努力改善执法环境,提高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开展执法联动,增强执法效能。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着力打造“依法统计”,提高办事效率。在统计工作中,虚心听取人大代表的建议和人大常委会的意见,严把政策关、程序关、实效关,坚持程序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依法行政,立审为公。
三是维护团结,建好班子带好队伍。围绕建设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节约型、创新型和廉洁型的“六型”机关,积极开展抓学习提高人、抓制度约束人、抓机制激励人、抓典型引导人、抓活动锻炼人的“五抓”活动,树立爱岗敬业精神,培养求真务实作风,形成团结协作风气,严守清正廉洁要求,努力营造风正、气顺、人和、心齐的干事氛围,造就一支政治合格、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办事高效、关系和谐的高素质统计队伍。坚持民主集中制,以人为本,讲究原则,顾全大局。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取长补短,包容兼蓄,充分调动和发挥全体同志的积极性,提高班子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
四是严于律己,遵纪守法廉洁勤政。党风廉政建设是我党和政府的生命线。我将认真履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持做到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光明磊落,襟怀坦白。时刻牢记党的宗旨,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争做廉洁自律表率,勇当反腐倡廉先锋。
尊敬的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如果这次会议未能通过我的任职,这说明我还不具备任职条件和要求,今后将认真反思,更加严格要求自己,愉快接受组织安排,继续脚踏实地干工作,勤勤恳恳做奉献。
我诚恳地请求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对我的工作予以批评、指导和监督。
谢谢大家!
供 职 发 言
郑俊华
(2013年12月31日)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大家上午好!我很荣幸地被组织提名为市安监局局长人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衷心感谢组织的培养和信任,感谢大家的关心和支持!
如果审议通过,我将不辜负你们的信任,忠于职守,竭尽全力做好工作。在此,向各位领导、委员郑重承诺,我将坚持“立身、立业、立行、立德”:
一、坚持以学立身。安全监管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危,作为一名安监“新兵”,要虚心向安监“老兵”学习,向系统内的同志们学习,深入基层在一线学习,及时全面熟悉掌握安监情况,提升业务分析和决策执行能力,尽快胜任新岗位。同时学习上级党委政府的一系列精神,与上级保持高度一致,强化担当意识,在新班子中,发挥好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努力推进安全监管工作职能调整和转变。
二、坚持以勤立业。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作为天职,建立长效机制,开展经常性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活动,重点是做到“四个下功夫”:一是在服务中心工作上下功夫,坚持把安全生产放在省级战略咸宁实施中去谋划推进,始终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逐步实现安全监管由事后监督检查向事前指导转变,由事后查处向事前排查转变,由单纯监管向全面服务转变,提升安全监管工作整体水平;二是在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和责任体系上下功夫,深入推进安全标准化、网格化、数字化监管工程建设,形成安全生产工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夯实安全监管工作基础;三是在重点行业领域上下功夫,突出监管执法、打非治违、日常检查和责任追究,持续深化矿山、道路交通、烟花炮竹、危险化学品、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执法监察和事故查处力度,促进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四项主要指标明显下降;四是在抓班子、带队伍上下功夫,从严规范行为、强化培训教育,提高安监系统综合能力水平,打造一支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安监队伍,争创一流机关、一流业绩,全面提升安监部门整体形象。
三、坚持以法立行。坚持依法行政,自觉接受组织和人大监督,维护人大权威。认真执行人大通过的各项决议、决定,定期向人大报告工作,虚心听取、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议案、批评、意见和建议,时刻把安监工作置于人大监督之下。严格落实关于精简行政许可项目、规范行政许可行为的规定,妥善处理安全监管、执法、许可三者关系。
四、坚持以廉立德。带头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在重大问题决策上集思广益,增强决策的科学性。按照好干部“20字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牢记宗旨,勤政廉政,带头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带头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做一名组织放心、群众满意的好干部。
今天审议如不能通过我的任职,我将一如既往努力工作,决不辜负组织的期望。
以上是我的供职发言,呈请审议。恳请各位领导、委员批评指正。谢谢大家!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彭光平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3年12月31日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彭光平同志因工作调动,根据彭光平同志的辞职申请和《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彭光平同志辞去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市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辞 呈
市人大常委会:
因工作调动,本人请求辞去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市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职务。
2013年12月16日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追认
主任会议许可市人民检察院对市人大代表王志君
采取拘留、逮捕强制措施的决定
(2013年12月31日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对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第二十三次主任会议关于许可市人民检察院对市人大代表王志君采取拘留、逮捕强制措施的决定给予追认。
任 振 鹤 同 志
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的讲话
(2013年12月31日)
各位委员、同志们: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经过与会同志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各项预定议程。
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办理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议案和代表建议、批评、意见情况的报告,关于201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从近几年办理代表建议的情况来看,正在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解决型”转变,并逐年提高,今年办理的代表建议中已落实或正在落实的件数占比达82%。从这次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情况来看,有以下几个特点:即整改工作愈来愈受到高度重视,整改的经济社会效果愈来愈明显,整改工作机制包括整改后的建章立制愈来愈完善。这些都应值得充分肯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这次任免人数较多,所任命人员中有的涉及政府重要职能部门,岗位重要、责任重大。任命对象能否依法履职,不仅关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关乎生态环境安全和可持续发展,还关乎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这里,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所有获得任命的同志表示衷心祝贺!同时,也殷切地希望你们牢记使命,珍惜岗位,忠诚履职,兑现承诺,为省级战略咸宁实施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本次会议依法作出了关于召开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审议了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事项;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度工作要点。
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将于明年2月10日在温泉召开,这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市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了“两会”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就有关工作进行了研究,提出了要求。除节假日外,现在距开会的有效工作时间只有二十多天了,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市法院、市检察院,要按照大会秘书处的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报告的撰写工作,并及时交大会秘书处。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要抓紧筹备,科学安排,精心组织,确保会议顺利召开。
在12月23日市委常委会上,市委对人大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今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的决策部署和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的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有计划地推进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为省级战略咸宁实施作出了贡献,聚集了能量。
下面,就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市委四届三次全会决定、要求,充分发挥人大的职能作用讲几点意见。
一、与时俱进,要在推动“一府两院”完成走在前列新使命中干在实处
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要健全‘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制度”。这对人大监督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也为人大在推动“一府两院”完成走在前列新使命中干在实处、发挥作用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我们要围绕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鸿忠同志关于“党委工作的侧重点就是人大工作的侧重点”和“建成支点,走在前列,人大工作大有作为”的要求,围绕全市发展重点依法开展监督工作。
一是要在推动科技创新工作上有所作为。要把科技创新工作的发展作为监督重点,促进我市加快湖北省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建设。二是要在推动财政金融创新工作上有所作为。要按照十八大报告和三中全会《决定》要求,把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和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作为监督重点,促进提高预算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绩效。紧紧围绕建设“金融洼地”开展专题调研,促进市域金融创新,充分发挥现代金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核心作用。三是要在推动“四化”同步发展工作上有所作为。要围绕实施工业崛起战略、发展现代农业、城乡一体化建设、区域协调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监督,促进壮大全市经济实力。要在监督中支持,补齐工业短板,大力培育新兴产业,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要在监督中提升,加快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要通过开展农村规划及农民建房专题调研等,保护基本农田,让中国人的饭碗端在自己手中,让饭碗里装上自己的粮食,确保粮食安全。四是要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上有所作为。要围绕推进绿色崛起、转变发展方式、塑造香城泉都品牌加强监督检查,开展城区山体保护专题调研,组织代表视察“两湖”水环境,促进美丽咸宁建设。五是要在推动民生建设工作上有所作为。组织代表视察食品安全工作,听取城区饮用水安全工作情况报告,继续开展“环保世纪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行”等活动。持续推进社会保障、教育卫生、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等工作的视察检查,促进解决公共服务产品短缺偏弱问题,促进“一府两院”转作风连民心构和谐。六是要在推动改革开放与反腐倡廉工作上有所作为。改革开放是推动省级战略咸宁实施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根本动力。我们要采取执法检查、代表视察等多种监督形式,加强对《湖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条例》贯彻实施的检查监督,特别是要按照市委四届三次全会关于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加强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监督,促进突出问题的解决,推动政务服务中心功能再造,进一步优化全市经济发展环境,让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强起来,让政府的服务功能优起来,使我市成为全省行政审批事项最少和政务服务最优的市州之一。要通过听取检察院、法院和监察部门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等方面的专项工作报告,形成促廉监督工作合力。
二、与时俱进,要在凝聚全市人民攻坚克难的智慧和力量中干在实处
一是要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中凝聚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说“坚持党的领导,更加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我们要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支持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这些都对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提出了要求。我们要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重大事项决定权,及时将党委的重大决策和正确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人民的共同意志,变成人民的自觉行动。这也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体现。正如邓小平同志指出的那样:“我们的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制度,不能搞西方那一套。社会主义国家有一个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干一件事情,一下决心,一做出决定,就立即执行,不受牵扯。我们说搞经济体制改革,全国就能立即执行,我们决定建立经济特区就可以立即执行,没有那么多互相牵扯,议而不决,决而不行。就这个范围来说,我们的效率是高的,我讲的是总的效率。”
二是要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中凝聚力量。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市马上就要开展了,人大工作的最大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这是人大的优势,也是人大的强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发挥优势,力争走在前列。大家知道,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是人大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只有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更好地代表人民,自觉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才能使人大工作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广大人民普遍关心的问题作为人大工作的主要内容。凡涉及人民重大利益的都要通过听证、座谈等方式,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努力使人大成为表达、平衡、协调社会利益的重要平台。既考虑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诉求,又能更好地反映人民群众最重要、最长远、最根本的利益。既要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做到下情上达;又要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党委的决策部署,做到上情下达,把党的主张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动员、团结、带领广大群众完成党的各项任务,使人大成为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三是要在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中凝聚力量。全市有各级人大代表5800多名。人大代表是由选民或者选举单位选举产生的,与人民群众有着天然的联系。人大代表通过参加人大会议和各种活动执行代表职务,并践行其代表性和先进性要求,履行法定义务,完成本职工作,具有参与决策、监督协助、模范带头和桥梁纽带作用。我们要按照三中全会《决定》要求,加强人大常委会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这里向各级人大常委会及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提点要求,每年要走访联系代表不少于10人,这个指标不高,与其做朋友、作知音,就可以掌握真情况、获得一手资料。要发挥人大代表在及时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汇集民智中的作用,激发人大代表带领、引导、团结人民群众投身于省级战略咸宁实施之中。要适时组织人大代表围绕省级战略咸宁实施开展调研、视察、执法检查活动,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督促办理落实,把代表智慧转化为促进省级战略咸宁实施的力量源泉。
三、与时俱进,要在提升人大发挥作用的能力中干在实处
要适应省级战略咸宁实施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新任务新要求,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加强自身建设。只有加强自身建设,才能树立起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良好形象,才能承担起凝聚全市人民力量的重任。当前,加强自身建设,最重要的是要加强政治思想作风建设。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用三中全会精神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按照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有关规定,落实基层调研制度、联系基层制度和解决热点难点问题责任制度,及时解决群众和基层的实际困难。要切实解决“四风”问题,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有关规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人大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
各位委员、同志们,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光荣而神圣,人民寄予我们的期望殷切而厚重。我们一定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三次四次全会、市委四届三次全会精神,锐意进取,攻坚克难,为推动省级战略咸宁实施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明天就是元旦,值此辞旧迎新之际,我谨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各位委员和全市各级人大代表、人大机关的全体同志及列席人员致以新年的祝福。衷心祝愿大家在新的一年里,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合家欢乐!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七次会议出席、请假人员名单
出席:
任振鹤 胡毓军 周亨华 李逸章 彭方全
程学娟(女) 冯 春 王义松 王文建 王胜弘
王炽松 尤 晋 田运雄 刘中英(女) 刘炳文
刘 超(女) 杨 飏(女) 李春明 沈其文 张文华
罗建明 周辉庭 郑 勇 赵立龙 秦爱民
彭天海 游爱民 程功武 熊承鹄 翟东明
漆胜保
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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