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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民政局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今年上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和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下,宝安区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在发展中前进”,坚持“民政爱民、民政为民、民政惠民”工作理念,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着力“抓典型、抓经验、抓榜样”,进一步深化民政工作改革,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稳步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1年上半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巩固前期防控成果,树牢“严阵以待、严防死守、万无一失”防控意识,全力做好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工作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上半年,我局始终把疫情防控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以高于社会面的防控举措坚持做到“不漏一车、不漏一人、严阵以待、严防死守,努力做到万无一失”,防控工作平稳有序,确保了辖区所有民政服务机构的零感染。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充分发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对救助管理、养老服务、儿童福利、婚姻登记、殡葬服务等重点领域的疫情防控工作提前部署,进一步完善印发《宝安区民政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在春节、清明、端午等重点时段以及平时不定期,由局领导班子带队开展疫情防控专项检查,及时对隐患进行排查整治;按照“应接尽接”的要求推进疫苗接种工作,局机关第二针疫苗接种率达100%。二是切断传播途径,筑牢重点防控。按“四不两直”原则对各养老和儿童机构强化督查督导检查;全区养老儿童福利机构及时按照上级疫情防控最新要求重启全封闭管理工作制,封闭区内只出不进,封闭区外两点一线,严格执行全员核酸检测“三天一检”和环境物体表面抽检等最新要求;福利中心严格执行人员离深返深、核酸检测和病毒血清抗体检测“14+2+1”特别防控策略;对辖区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全面摸排,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核酸检测以及加强入站人员排查管控、健康管理工作,累计完成核酸检测49人次。三是细化防疫举措,分类积极作为。根据疫情发展形势结合各类民政服务机构特点,完善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指引、工作预案;继续实施临时救助7条措施,放宽因疫情影响申请临时救助户籍地限制、明确对特殊困难群体的救助、简化申请材料、优化审批流程、落实诚信申报、落实特事特办制度和资金保障;积极劝导婚姻当事人在疫情期间避免扎堆登记,暂停举办集体婚礼和举行结婚登记颁证仪式;组织和发动社工及社会组织参与抗疫工作;各殡葬服务场所只设一个出入口,体温正常、出示健康码与佩戴口罩 “三达标”人员方可进入。四是强化社区疫情防控网格化、围合式管理。组织全区124个社区工作站、140个社区居委会、6533名社区工作者全力以赴,做好人员排查、信息登记、体温监测、疫苗接种、核酸检验等各项工作;指导社区设立“战疫先锋加油站”;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落实社区服务场所设施卫生消毒管理,进一步强化“地毯式”全方位防控。五是积极发动民政干部职工参与一线社区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区疫情防控工作最新部署,选派民政系统综合素质高、作风过硬的党员干部职工、社会工作者,组建疫情防控志愿先锋队,增援石岩、福永街道疫情防控工作,截至目前,累计调度150余人次支援联防联控点、居家隔离点服务、健康驿站等一线防疫。

  (二)加大救助力度,探索创新救助模式,全力提升社会救助服务水平

  坚持“依法救济、人道帮扶、精准救助、满意至上”的社会救助救济原则,做到有求必救、救里有助、助中有救、救助并举、全面推进。一是抓好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制度落实,提高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水平。上半年,为215户500名低保和低保边缘居民发放各类低保金共459.57万元;临时救助28人次30.47万元;为88名困难残疾人、4203名重度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824.84万元;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跨省通办”、资格认定工作,上半年完成3803名残疾人年度资格认定。二是强化社会救助专项治理,提升规范管理水平。开展社会救助数据专项治理工作,切实提升社会救助信息数据准确性、完整性;发动社工、基层经办人员等力量,对低保对象及低收入家庭开展入户核查工作;对社会救助人员资金实行“三查两比对一公示”制度;建立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经办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严格执行社会救助对象公示制度,每月公开低保、临时救助、两项补贴信息工作;开展数据治理工作,累计清退领取残疾人两项补贴53人次。三是守土尽责,全力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上半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901人次,入住303人次,在站服务14024人天次;定点医院确认救治流浪乞讨病人1247人,支付全区流浪乞讨病人医疗救治费用892.38万元;康宁接回精神病人94人次;外出流动简易救助1272人次,发放物资8335件;帮助136人寻到亲属或核实户籍;护送特殊受助人员返乡24人次;完成40名长期滞留受助人员落户安置报审工作。四是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能力建设,健全完善未保关爱服务体系。完善《宝安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工作指南》等各项工作制度;共救助困境未成年人32人次,联合社会组织开展项目活动15场,开展心理辅导27场,探访慰问困境未成年人家庭22场;在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现场推进会上介绍我区未保机构建设及困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先行先试经验。

  (三)聚焦群众关切,强化社区自治能力建设,着力提升社区治理服务水平

  坚持“带着问题下基层、感情沟通到基层、解决问题在基层”,巩固基层政权基础,创新社区治理。一是依法依规“又稳又快”圆满完成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全区共选出新一届140个社区居委会成员908名,学历、女性占比、平均年龄相比上届“两升一降”,实现党委、政府、群众“三满意”;全区登记选民总数比上届增加19.34%,基层群众参选率达到97.55%,其中有20个社区参选率高达100%,创历届历史新高;同步配套选出居务监督委员会140个、居民代表8117名、居民小组长280名;共培训区、街道、社区三级业务骨干2684人次。二是加强社区居委会建设,推进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建立居委会每年向居民(代表)大会述职制度;规范居务记录“四簿标准”;居委会“居务公开”率100%,推进居务公开“五化”建设;全面修订完善《居民公约》;吸纳非户籍居民进入“居民议事会”,规范社区居民议事协商机制标准化建设;在全区居委会新设140个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社区协商示范点、示范社区。三是推进现代化社区治理服务体系建设。常态化开展社区“两委”干部人选审查;开展社区“万能章”治理专项行动;建立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动态管理机制、社区“万能章”治理长效机制,摸排清理出127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证明事项,切实为基层社区减负;开展“民法典进社区”活动、“万件微实事暖民心”宝安行动;实施“五社联动”新模式,推进多元化社区服务;打造了20个“特色社区”;开展了社区治理创新案例征集行动。四是深入打造社区邻里文化,推进社区融合体系建设。推广建成63个“社区邻里文化室”,搭建社区邻里文化活动平台;度身打造、建立“社区特色手绘地图”、社区“网红打卡点”;五是加强“民生微实事”规范化建设,夯实社区民生“微服务”。共已立项实施“民微”项目1421个,投入资金16893.79万元,其中助力疫情防控项目114个510万元,实现“百姓点单,政府买单”,优化了“菜单”;开展“民生微实事”专题培训和专项评估;召开了抽检评估情况反馈会议,加强了监督检查。六是开展新一轮正常离任村干部信息采集及资格认定与复审工作。建立完善线上+线下的联审机制,组织11个区级成员单位对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区正常离任村干部的信息进行联审。七是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维护管理。完成我区与南山区、龙华区、光明区等毗邻区签署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工作;深入指导优化调整后的社区加快规范化运作;推进“平安边界”建设,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行政区域界线巡查维护;协调我区与南山区有关“插花地”问题。八是巩固提升星光老年之家等社区阵地建设。切实加强153家星光老年之家的管理。九是深入实施社区公益服务,推进“互联网+社区服务”信息化建设。平均每月有140个特殊群体居民志愿参与社区公益岗位服务;拓展140个“社区家园网”服务内容,提升便民利民社区服务;加强全区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管理。

  (四)聚焦老有颐养,创新养老体制机制,推动建设高水平养老服务体系

  一是推动街道敬老院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开展街道敬老院管理体制改革调研,制定我区街道敬老院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方案。二是继续完善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根据实际使用的情况,对智慧养老服务平台进行完善,继续巩固全国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示范基地建设成果,鼓励街道继续申报全国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示范街道。三是牵头研究处理市人大关于构建高水平养老服务体系的意见和建议。会同各单位对市人大提出的问题和(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建议进行研究处理,形成《关于检查〈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构建高水平养老服务体系的决定〉实施情况研究处理情况的函》报区政府。四是协调区建筑工务署加快推进区养老院—春晖苑建设。2021年主要开展区养老院安装及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建设;目前,16、15楼门窗窗框安装完成;19、20楼内墙抹灰完成100%,样板间的阳台、卫生间吊顶已完成,阳台、卫生间墙面瓷砖完成100%,电梯厅墙面安装完成30%,累计完成投资2亿元。五是做好“家庭护老者”能力提升与关爱计划培训工作。分解“家庭护老者”培训任务指标,组织各街道做好辖区“家庭护老者”能力提升与关爱计划线上培训工作。六是开展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开展家庭适老化改造试点工作,采取市场化运作与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方式,引导和支持包括困难、失能、高龄等特殊群体在内的全体老年人家庭优先实施适老化改造,改善老年人的居家生活环境,提升居家生活品质,目前已申请改造家庭52户。七是开展居家养老消费券定点服务机构的评估工作。目前已初步征选宝安区居家养老消费券定点服务机构15家。八是开展社区养老设施评估和扶持工作。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运营情况进行评估考核和对2021年新建长者饭堂进行认定评审,目前已经完成初审,正在对存在问题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进行复审工作。九是稳步发展社区养老服务。召开2021年宝安区养老服务工作部署会,下达2021年各街道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指标,多次实地考察并协调航城街道南航明珠公配物业使用问题;目前西乡街道已经完成3家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松岗街道已完成1家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

  (五)坚持政府推动、社会实施、公众参与、专业运作,不断提升慈善公信力

(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  做到“与爱同行、爱满宝安,大爱无疆、爱满天下”,积极推动形成“热心公益办慈善,身体力行办慈善,制度规范办慈善,全民参与办慈善”的良好局面。一是加强慈善管理,提高慈善公信力。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冠名慈善基金操作使用的通知》,指导和督促各街道制定个性化、操作性强的冠名慈善基金使用方案,提高帮扶项目的精准度和实效性;举办社区基金会和冠名慈善基金管理人员专题培训;全面梳理我区慈善事业发展情况报送市民政局。二是完善宝安特色公益慈善品牌建设,提升慈善影响力。举办第五届“与爱同行慈善微跑”活动;开展第四届公益慈善项目大赛公益创投项目品牌建设与实体空间培训,并启动第五届公益慈善项目大赛信息发布;创新打造“1+4”的爱眼试点慈善空间项目,由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医院在院区建立治疗空间,在区内4所小学建立“爱眼空间”;“四化”打造节日慰问慈善品牌项目,对全区重点困难群体进行精准帮扶和关爱慰问;区慈善会上半年共救助困难群众113人次,救助金额155.56万元,其中户籍困难居民重大疾病救助54人次共95.26万元;劳务工重大疾病救助57人次共58万元;自然灾害和突发性重大事故救助2人次共2.3万元。三是凝聚慈善力量,助力乡村振兴。由宝安区民办教育协会牵头发动40所宝安民办学校,捐款120.7万元修路善款,齐力打通田心红围自然村最后2公里道路;深圳市广兴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资600余万元捐建的遂溪县乐民镇学增纪念小学宝安幼儿园落成交付。

  (六)完善激励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努力提升社工专业化服务水平

  一是推动《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水平若干措施》落实工作。走访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等十多个有关单位,梳理我区民政统筹购买232个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拟定调整方案;加强调研和沟通,修改完善《宝安区贯彻落实<深圳市关于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水平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推进选聘社会工作服务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工作,做好拟入库专家、学者的邀请工作,收集、整理专家库成员报名材料。二是推进“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有关工作。做好街道可整合至“双百工程”社工站(点)人员数量统计工作以及《“深圳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工作;研究制定社工站点持证社工薪酬待遇管理办法;督促、指导各街道完成“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相关标识牌的制作。 三是强化社工服务项目监管。开展对社工机构服务合同履约情况的检查及整改;做好我区2020年社工服务审计及整改工作;对46个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政府购买项目进行总结性评估,并启动95个社工岗位评估。四是发挥社工参与脱贫攻坚的积极作用。不断完善宝安区驻龙川和广西都安、大化社工服务站建设,完成都安和大化社工站第二年度的评估工作,并签订第三年合同。三个社工站上半年共开展知识讲座、辅导培训、创意手工坊、关爱活动等70余场,累计服务学生9800余人次;定期走访探望重疾、残疾人员和独居老人等特殊群体,每月达58人次,开展贫困户宣传教育1100余人次。五是指导推进我区社会工作改革试点-石岩社工站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社会工作改革试点项目支持计划”要求,推动石岩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专业化发展,完成“2020年度广东省社会工作改革试点工作支持计划项目”实地监测评估工作。

  (七)强化党建引领,激发组织活力,不断提升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能力

  坚持党建引领,政府主导、部门推动、民间运作,积极培育发展内部治理好、社会信誉好、示范作用好的社会组织,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一是强化党的建设。开展党支部书记述职和党员评议活动,对39名党支部书记进行了述职考核评议;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活动,制定了《深圳市宝安区社会组织党委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活动方案》,组织“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梳理了22个项目清单;组织党支部开展“学百年党史、述身边故事”征文比赛;完成省、市、区“两优一先”表彰对象推荐工作,并开展区社会组织党委“两优一先”评选表彰活动。二是规范业务审批。上半年度线上业务审批837件,处理业务咨询约7000余件,完善《宝安区社会组织登记指引》,做到服务最优,效率最高,争取全年无投诉,全系统无超时;扩大即来即办事项范围,对我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的25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实现即来即办。三是严格执法管理。通过日常走访、巡查、抽检、和专项治理工作相结合,做好社会组织思想教育,筑牢防范意识底线;开展2020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报告工作,举办了2020年度社会组织年报业务培训;上半年共开展了3次“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其中包括1次跨部门执法检查,对8家社会组织进行实地检查;印发《宝安区民政局关于开展规范社会组织法人治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社会组织对照整治内容7个重点进行自查自纠,全面清理一批长期未开展活动的“僵尸”社会组织。四是充分发挥区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作用。上半年,共培育孵化社会组织6家;受理社会组织登记、年度报告、项目申报等各类业务咨询1100次;为社会组织提供培训或会议场地服务5次;完成第五批专业人才评定的初审工作;共开展各项活动13场次,共计800余人次参加。五是开展项目扶持。通过开展2021年度社会组织扶持资金项目的申报、初审、路演、评审会评议等环节,最终择优拟对35个项目予以扶持,并对拟扶持的项目进行公示。

  (八)创新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效能,提升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水平

  坚持依法作为,主动作为,科学作为,有效作为,深入推进民政服务标准化建设。一是依法依规办理婚姻登记。上半年共办理婚姻登记7434宗,其中,结婚登记4099对,离婚登记1062对,离婚登记申请1888对,补发婚姻登记证385宗,登记合格率100%;实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提前完成10台高拍仪一体化智能设备的采购、安装和调试工作,推广实行婚姻登记预约制,科学合理增设“跨省通办”预约量并进行动态调整,截至目前共办理跨省业务158对,省内跨市业务108对;实施“爱在宝安·幸福起航”婚姻助力行动,创设“幸福婚姻学堂”,由专职婚姻家庭辅导员每天为新人“开课”;引进社工、婚姻领域专业人才,免费为有需要的婚姻当事人提供婚姻家庭关系辅导、离婚劝导和调适等服务;上半年共辅导744例,其中,婚前辅导(新婚辅导)466对,婚姻家庭关系辅导87例,离婚劝导和调适190对。结合离婚冷静期,研究制定婚姻危机干预的有效方法和措施,制作《“为爱护航”宣传卡》;举办“婚姻幸福讲堂”专题讲座4场,印发《致男人·女人的一封信》,传递婚姻正能量。二是推进孤残儿童“养治教康”一体化。制定儿童护理等级评估试行办法,完成254名儿童试测评,按照测评结果对应评定划分儿童护理级别;完成福利中心儿童流感疫苗等接种204人次,4名病患儿童通过“明天计划”专项支持外出住院治疗;与康宁医院建立合作机制,为中心精神障碍儿童开通就医就诊绿色通道;采取“院内基础康复+机构上门服务+外出住院康复”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儿童康复服务16008人次;认真开展家庭寄养业务专项清理清查,上半年累计开展家访42次、居家安全培训10场;做好福利中心适龄儿童上学就读事宜,完成16名儿童2021年下半学年就读入学申报工作、3名儿童“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申请。三是加强殡葬服务管理。开展安葬设施违规建设经营综合整治工作,制订《深圳市宝安区安葬(放)设施违规建设经营综合整治方案》;统筹清明节祭扫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清明期间,全区各殡葬服务机构累计接待入园祭扫群众9.6万人、车辆2.5辆次,出动工作人员4669人次,确保了清明祭扫活动的平稳有序;开展殡葬设施“邻避”问题风险排查和防范化解工作;推进“12349”殡葬报丧热线工作,做好有关宣传工作,提高市民知晓度。

  (九)深入开展民政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应急处置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一是规范安全管理。制定印发了《宝安区民政系统落实安全生产“一线三排”工作机制具体措施》,按照党政领导“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和“属地管理”要求,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好各领域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整治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的“责任链”完整、畅通、全覆盖。二是开展整治行动。先后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两会”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清明假期期间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检查巡查工作的通知》等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根据特别防护期有关工作安排,要求各重点民政服务机构每日报送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组织民政服务机构开展安全培训和演练10余次,发放安全宣传折页和海报各两千多份。三是加强隐患排查。根据市、区有关部门部署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岁末年初安全大检查工作、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要求,对我区民政服务机构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上半年,经排查共发现安全隐患143处,现均已整改完成。四是强化三防应急能力。及时关注转发三防信息,提前部署“三防”应急工作;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完善避险场所设施设备,补充采购了沙袋、抽水机、雨衣、手电、食品等一批应急物资。五是不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上半年,共组织开展打击控制操纵流浪乞讨人员黑恶势力专项行动457次;结合“暖城计划”项目进一步摸排并核实流浪乞讨人员出没点,目前已掌握61个流浪乞讨人员出没点,未发现涉黑涉恶相关线索。六是全力做好计生、维稳、保密等工作。依法依规做好计生工作;没有发生较大的上访事件,确保维稳工作平稳可控;认真做好保密工作,没有发生涉密的情况。

  (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高党组织的领导服务能力

  一是加强党组织建设。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上半年各党支部共召开“三会一课”73次,党员参学率100%;组织开展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机关党委会议和专题学习41次,参与学习讨论190余人次;吸纳入党积极分子6人,发展预备党员3人。二是全面开展民政系统党史学习教育以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立由局领导班子成员组成的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制定《宝安区民政局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宝安区民政局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红色力量引领美好生活”行动方案》;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赴中共一大纪念馆等红色教育基地参观学习5次、观看革命历史题材红色电影4次、党支部书记为党员讲授专题党课4次;聚焦“民生七有”,以“为民、便民、安民”为主题,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红色力量引领美好生活”9项系列行动,为群众排忧解难;幸福康养惠民工程被列入宝安区“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民生项目。三是积极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让人才“进得来,留得住,干得好”,充分发挥党建和工青妇工作的作用,培养一支政治素质好,政策水平高,业务精通,务实高效,有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的干部队伍;上半年,我区民政系统集体和个人屡创佳绩,多次获得上级表彰奖励,宝安区社会福利中心保育部特护班获“深圳青年五四奖章”集体荣誉,费英英获“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光荣称号,刘晓曦被评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宝安区三八红旗手”,刘伟健被评为宝安区优秀共产党员;充分发挥工会职能,上半年吸纳新会员共7人,工会覆盖率和入会率达100%,在传统节假日、职工生日等为职工送上节日慰问及祝福达300余人次,组织上门慰问住院、结婚、生育等职工7人次;关怀女职工,在妇女节、母亲节等节日举办“母亲节文化关爱”读书赠书及“温馨五月,感恩母亲”等活动。四是有序推进民政系统重大项目建设。区养老院(春晖苑)建设工程已于2020年底完成主体结构封顶,目前正开展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建设工作;协调区社会福利中心积极开展区社会福利中心新址迁建工程的前期工作,目前已完成可研设计一体化及勘察、测量招标工作,正开展可研编制、方案设计及勘察、测量等工作;积极推进区宝山园殡葬业务用房、三期墓园和临时停车场建设,目前各项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

  二、存在不足和困难

  上半年,全区民政系统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同时,克服疫情影响,稳步推进年度各项工作开展,为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完成奠定良好的基础,但我们也看到,还有一些工作在实际推进过程中存在着一些不足和困难,例如执法力量仍有待增强,工程项目建设方面专业力量仍显薄弱,居民群众主动参与社区治理服务的广度和深度仍不够等。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疫情防控方面。以民政服务机构高于社会面防控标准,继续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举措;继续加强重点人群排查和健康管理;严格做好养老机构的疫情管理工作;开展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的慈善捐赠工作;做好疫情防控相关人员关爱服务工作。

  (二)社会救助方面。持续推进低保和残疾人两项补贴治理工作;抓好《深圳市宝安区困难居民临时救助实施细则》贯彻实施;开展长期滞留流浪乞讨人员落户安置工作;开展社会救助入户调查工作;深化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探索困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新模式。

  (三)社区建设方面。加强居委会建设,推进基层现代化社区治理服务;推进民生微实事、社区公益服务规范化运作;举办第十四届“社区邻里节”,深入建设“社区邻里文化室”;进一步推进社区优化调整;强化社区星光老年之家管理工作;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强化“互联网+社区”家园网建设。

  (四)养老服务方面。推进街道敬老院转型升级改革;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加快区公办养老院——春晖苑建设;实施新修订的《宝安区社区养老服务扶持办法》,推广“离家不离亲、离家不离社区”的6H养老服务模式;推进“智能化”养老服务和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试点;推进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长者饭堂建设工作。

  (五)慈善和社工方面。加强对社区基金会和冠名慈善基金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冠名慈善基金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运作水平;做好参加第九届慈展会相关工作;落实我市《关于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水平的若干措施》的要求,出台我区实施方案。按照“谁使用、谁购买”原则改革社会工作服务供给方式,设立宝安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及项目库,优化各服务领域社工专业岗位配备,规范和健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购买和评估制度;实施“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支持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强化社工服务项目监管。

  (六)社会组织方面。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做好社会组织扶持资金项目跟进和扶持金额拨付工作;完成社会组织2020年度报告审核工作;编制2021年度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继续开展打击非法社会组织等执法活动;持续深入开展社会组织党组织党史学习教育以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社会组织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

  (七)社会事务方面。依法依规办理婚姻登记,做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工作;制作更新《婚姻登记办事流程》展板,按标准升级配置候登大厅电子显示屏;完善福利中心医护康质控体系;跟进做好医养结合项目工作;开展宝山园“三标管理体系”的内审和外审工作;稳步推进殡葬业务用房建设;做好重阳节期间祭扫活动工作,确保祭扫安全有序。

  (八)党建和队伍建设方面。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加强机关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持续开展民政系统党史学习教育以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高质量做好公务员职级晋升和事业单位人事调整工作,努力建设“政治上绝对可靠、业务上专业精通”的人才队伍;充分发挥工青妇群团联系服务群众作用,不断增强对干部群众关心关爱力度。

  (九)安全管理和重点工程等方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有关安全和应急培训演练,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全力做好计生、维稳、保密等工作;加强涉黑涉恶线索摸排,积极营造扫黑除恶浓厚氛围;继续推进区级公办养老院、区社会福利中心新址迁建工程、区宝山园殡葬业务用房建设等项目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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