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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真抓实干、推动各项工作扎实开展。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1年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坚守红线,有力促进耕地资源保护,强化规划保障,推动资源要素向高质量发展
1.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一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开展广西“十三五”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期末考核工作的预通知 》(桂自然资发〔2020〕80号)文件要求,我局认真开展了自查工作,完成了来宾市对我市“十三五”期末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工作,自评得分100.8分。二是完善用地报批工作,保障项目落地。截至(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2021年6月10日(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我市涉及用地报批项目22个,共53.8047公顷。其中已获自治区批复2个项目用地,面积为7.4190公顷,分别为合山市义来物流园项目和塘莲矿地质环境治理项目;1个项目已完成组卷报政府审核,待出具上报文后可报来宾市审批,用地面积为8.6024公顷,为春旭环保二期用地;其余19个项目正在组卷当中。
2.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我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完成了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评估、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合山市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研究、合山市城镇开发边界划定研究、合山市市域村庄布局研究、合山市全域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等六个专题的研究,为规划到期后,两个规划的有效衔接,编制了合山市过渡期开发边界方案和打包编制了独立选址项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衔接方案,其中过渡期城镇开发边界方案获得了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批复,另外的衔接方案暂未批复。现根据国家和自治区要求,为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我市三条控制线任务,现阶段主要落实统筹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两条控制线。
3.设施农业用地上图入库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和上图入库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0〕18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我区设施农业用地上图入库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1〕147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本地最新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的“设施农业用地”地类开展设施农业用地上图入库工作,除国家文件明确要求不属于设施农业用地范围或不可纳入上图入库范围的情形,原则上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的“设施农业用地”应全部按设施农业用地管理要求完成上图入库,且需在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
根据我市最新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全市“设施农业用地”地类图斑共425个,合计面积46.4702公顷,我局于2021年3月22日向各镇人民政府传达了开展三调设施农业用地调查工作的任务,截至目前,我市只上图入库了2宗设施农业用地,上图面积2.8公顷,上图比例为6.02%。
4.规划监督与实施工作。2021年上半年,我局办理了23个项目的设计条件与红线图,4宗私人住宅红线图。向合山市2021年召开的三次规委会提交了19个议题,通过了19个议题。
(二)务实高效,提高服务企业群众效能,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
1.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民生幸福指数。一是我市今年已全面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二是2021年上半年,我市都能对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商品房买卖转移登记,全市实现1个工作内办结,办理环节优化至2个。三是我市不动产登记严格按照国家的收费标准收取,办理成本在财产价值的3%以内。四是我市已完成历史存量数据整合、建立信息公开机制、设立不动产登记查询窗口、实现自助查询、实行“多测合一”等,按世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土地管理质量指数大于24。五是我市利用广西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服务平台,已实现抵押登记延伸至银行机构和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联办。六是我市已设立了不动产综合登记窗口,实施“一窗受理,并联办理”。七是通过自治区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信息互联共享。
2.“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服务窗口”办理工程报建工作情况。2021年1月1日至5月31日,我市通过系统,办结了6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7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通过4宗总平面规划图和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批私人划拨土地转出让85宗,其中房改房77宗,城镇房8宗。
3.扎实做好信访工作,提升群众安全感。一是严格按照国务院颁布的《信访条例》来处理土地纠纷案件。二是对来信的群众都能及时处理信件,给予答复,同时确保做到微笑接待每一位来访的群众,给每一位到访的群众端茶倒水,让他们感受到我们的工作态度和工作热情。三是在调解纠纷时耐心细致。每一宗案件的当事人都希望能尽快的处理好,但是在调解中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当事人都不愿意退让。我局工作人员仔细倾听,认真调查,找准突破口,从而使案件调解成功。做到为群众排忧解难。2021年1至6月初我局接到群众来信共13份,来访28批次,来访人数为55人次。其中重访为3批次,重访人数为9人次,集体访2批次,集体访人数8人。1至6月初受理土地权属纠纷案件4宗,该4宗案件均为重启案件,现案件正在程序审理当中。
(三)尽职尽责,严格规范矿产资源管理,维护我市良好用地秩序,完成三调工作
1.规范矿产资源管理,加大地灾防治力度。一是加强采矿权出让收益的监管,到目前为止共收取采矿权出让收益2748.31万元。二是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创建工作,目前已编制绿色矿山实施方案矿山2个,合山市忠达利采石场和合山市太金矿业怀集采石场,我局将继续督促指导这2个矿山企业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为下一步绿色矿山验收做好准备。三是采取专项整治与动态巡查相结合的办法,坚决打击非煤矿山非法开采活动,坚决打击乱挖乱采行为,维护生态的自然性,让良好生态成为人民生活质量的增长点,成为展现美丽形象的发力点。对于越界开采的矿山,我局发放通知书责令其退回矿区范围内开采。采取循环检查或不定时巡查,宣传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打击非法盗采景观石的行为,认真排查风险点,保护合山的青山绿水。截至目前,我局出动矿山巡查车辆次数为140车次,出动巡查人员人次为630人次。经过审查,我市所有矿山企业均能做到依法办矿,依法开采。四是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力度,坚持对地灾隐患点进行巡查和监控,安装警示避险牌34块。市辖区内发生地质灾害2起,北泗古楼岜那危岩和北泗灵台屯危岩,来宾市地质环境监测站到这两起危岩现场勘查并建议北泗镇治理,落实责任人与监测人。利用汛前巡查、排查,4.15国家安全教育日及5.12防灾减灾日发放宣传本900份。
2.坚持“严起来”的要求,维护我市良好用地秩序。一是进一步规范动态巡查职责,明确动态巡查主体,落实动态巡查责任,切实发挥动态巡查的作用,巡查中做到“三个及时”,即及发现、及时制止、及时处理,巡查时有详实巡查记录 。我局对辖区范围内开展自然资源动态执法巡查70余次,约200人次,最大限度地及时发现和制止了自然资源违法行为。二是加强违建别墅排查整治,我市共计摸排9宗疑似违建别墅,已系统上报来宾市专项办,经来宾市专项办会审我市这9宗不属于违建别墅范围。截至2020年11月暂未发现有违建别墅线索。三是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对我市木材加工行业占用耕地进行整治。对占用基本农田及耕地建厂晒板的坚决拆除并复耕;对占用耕地以外的其它土地用于建厂晒板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须经完善用地手续;对违法占用耕地的要求必须责令整改。截至2021年6月10日,已拆除木材加工厂16家,退垦土地约200亩,其中基本农田约100亩。四是开展卫片执法工作。2020年第一季度的图斑已经下发,我市涉及图斑21个,监测面积396.4亩,其中耕地面积95.06亩。我局已经开展完外业工作,经过内业查档后判定合法图斑8宗,经分割后涉嫌违法图斑7宗,实地未变化6宗,临时用地1宗。执法大队目前正在对7宗涉嫌违法图斑进行调查取证。五是持续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积极摸排线索、查找问题,将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列入日常巡查工作中,截至目前暂未发现新的线索。
3.严把调查成果质量关,完成三调工作。合山市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自2018年9月正式启动,已开展了接近2年时间,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我局积极开展三调工作,该项工作的外业举证和土地利用数据库已通过自然部审核,现阶段合山市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进入收尾阶段,待自然资源部行文通知后,将在我局各个业务工作中正式启用该项工作成果。
(三)加快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持续助推乡村振兴
1.旱改水项目。截至6月9日,项目建设情况如下:
一是怀集村等3个村旱改水项目:该项目于2021年1月8日通过竣工验收,获批新增水田面积2456亩。截至6月10日,累计完成水稻种植2395亩。二是马安村等2个村旱改水项目:项目工程基本竣工,业主方正在组织耙田和整理完善项目竣工资料,力争6月底申请项目工程竣工验收,该项目预计新增水田指标3820亩,现已完成水田种植870亩。
2.增减挂钩项目。截至2021年4月26日,我市引进社会资本实施的11个增减挂钩项目已完成整改收尾工作,并通过了区厅备案,允许指标交易。目前已完成指标交易约290亩。
3.征地工作情况。现阶段我市新项目的征收土地工作已由征地办负责,我局主要负责处理历史遗留项目的征地工作及桂中治旱项目。一是桂中治旱工程项目征地。北干渠第Ⅰ标段溯河排水支沟补充永久用地,主要征收溯河村民委能容屯土地0.138亩,征地补偿费已发放。二是桂中治旱工程项目临时用地续租工作。上半年涉及岭南镇、北泗镇、河里镇共3个镇临时用地续租,岭南镇续租190.279亩、北泗镇续租3.783亩、河里镇续租70.61亩,续租面积共264.672亩;目前已完成180.334亩临时用地续租工作,租地补偿款已发放。今年上半年共接待28名来访群众,查询土地补偿款是否发放以及办理土地补偿款领取手续;共接待4个单位的来访工作人员,查询北泗河干流中段防洪治理工程、光明幼儿园、纵一北路、横三西路、横四路、光明路、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和外道路排污管道项目被征地农户名单,以及是否领取征地补偿款。
二、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土地供后巡查方面。对已供地交地到期限的宗地按要求到实地巡查,对于下乡巡查这方面工作,我局相关股室的工作人员相对太少,由于工作繁忙无法开展巡查工作。
(二)地质灾害防治方面。由于财政困难,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投入不足,对地灾防治工作有一定程度的影响;近年来我市发生的地质灾害危害小,广大人民群众防范地质灾害意识不强,积极性不高。
(三)耕地占补指标不足。截至2021年6月10日,我市耕地占补指标库中剩余耕地数量20.2797公顷、水田规模0.00公顷、粮食产能324155公斤,且均为信用指标。2021年我市建设项目涉及占用耕地30.56公顷,其中水田4.14公顷,粮食产能27.03万公斤,现已落实耕地 14.50 公顷,水田2.88公顷,粮食产能14.47万公斤,还有16.04公顷耕地数量,1.26公顷水田规模,12.56万公斤粮食产能缺口。
(四)用地报批方面。前期材料准备工作进展缓慢,新土地管理法实施后,用地报批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增加的几项材料收集慢,如征收土地启动公告、征收土地安置方案公告、征收土地社会风险评估报告,征地安置协议等等。
(五)信访调处方面。我局每年的接访涉土案件比较多,涉及面广,有些历史遗留问题调查难度大。每一宗土地纠纷都要召开调解会,现场勘测、调查取证等等,而我局专业工作人员有限,几个案件同时发生的时候,时常出现人手不够的情况。
(六)执法监管方面。一是处理难。作为执法主体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必须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但同时作为政府的一个组成部门,支持地方建设和经济发展也是应尽的责任。违法用地发生的原因大多与地方建设和经济发展有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处理这类案件时难度相对较大。二是执法力量不足。执法监察工作人员缺少,土地动态巡查、矿山动态巡查、农村乱占耕地巡查及322国道周边乱象整治工作只能同时进行,工作内容繁杂且工作任务沉重。三是执法经费紧张,由于近年来合山财政紧张,卫片经费、复耕复绿费、测绘费紧张,约26万复耕复绿费及测量费未结。
三、2021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严守底线,进一步强化耕地保护监督与管控。一是向来宾市申请调剂借用市级补充耕地指标,待我市完成种植承诺指标解冻后从我市的库存中归还相应的指标至市级库。二是加快项目用地报批工作进度。在新政策、新规范下,加快项目报批前期准备工作,主动对接,高效服务,让业主少走弯路。三是持续推进耕地保护例行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督促北泗镇和河里镇对涉及的设施农用地项目尽快办理设施农用地手续,消除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状态。四是在新形势新要求下,加强学习,合法合规开展各项工作,对存在的风险点,提高风险意识,加强对耕地保护工作的领导,强化政府保护耕地的责任和意识,突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并重保护与管理,进一步推进管理方式和制度改革创新,促进我市耕地保护工作上新台阶。
(二)进一步加强民生基础工作,扎实开展不动产登记。一是依法确认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使用权并登记造册和发放不动产权证。二是按照“先理顺登记机制、确保林权登记顺畅进行,后积极推进历史遗问题解决”的原则,尽快完成林权档案资料移交,实现林权登记常态化开展,分步分批推进已发和已缮证未发林权证的排查、纠错和登记工作。三是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依法依规解决原林权证发放存在的各种历史遗留问题。四是按照“边办理、边纠错、边整合”的要求,依据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标准,对林权登记存量数据进行整理、核实和整合,形成林权登记属性、图形、档案等信息于一体电子档案成果,并入不动产登记数据。五是按照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的要求,全面、分类推进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三)全力做好来信来访,完善制度建立。对群众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能解决的,当面答复及时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做耐心的解释和说明工作。狠抓土地信访纠纷化解工作,加强工作组织建设,落实工作责任制,严加防范,严格执法,狠抓管理,使我市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得到长足的发展。
(四)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管,加强巡查力度。一是继续做好我市违建别墅的线索排查整治工作、扫黑除恶的攻坚工作、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木板厂整改工作和季度卫片工作。二是强化日常执法监管,拓宽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现渠道,更加有效地将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制止在初始、解决在萌芽,维护自然资源管理良好秩序。做到疏堵结合,确保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零增量”。三是切实抓好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对于违法违规问题,采取坚决措施,尽快消除违法状态,及时整改到位,确保实现“零约谈、零问责”目标。
(五)继续抓好采矿权出让工作,加强地灾巡查排查。一是认真做好采矿权登记发证工作,加强采矿权出让管理后续服务,保护竞得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加强矿山企业矿产资源动态监管,促使矿山企业合法采矿。三是加强动态监测和险情巡查,做好气象风险预警预报,并坚持对我市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巡查排查。四是加强地质灾害防范宣传教育,特别是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多发区的防灾宣传工作,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和防范常识,不断提高干部群众的防灾、减灾、抗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增强全社会防灾减灾的意识和能力。
?合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