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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半年全区民政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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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半年全区民政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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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开启之年、建党100周年。区民政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新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切实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积极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深化改革创新,以高质量发展为“十四五”开好局,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稳步提升基本民生保障

(一)精准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社会救助能力进一步提升。

1、聚焦困难家庭生活救助兜底保障一是及时发放城乡低保资金,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2021年1-6月,为城市低保1823户,2829人,发放低保金775.1194万元;为农村低保933户,2048人,发放低保金420.7723万元;为562名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发放特困供养金379.4425万元;为21名城市特困供养人员发放供养金17.25万元。2020年1-6月新增城乡低保92户,166人,脱保120户,183人。二是在确保低保制度持续平稳运行的基础上,适度扩大低保覆盖范围,2021年1-6月共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20人,经本人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密切关注返贫致贫风险高人员,及时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纳入兜底保障范围。三是根据建设精致襄城、首善之区、宜居之地的目标任务,适度提高并形成与之相匹配的城乡低保人均救助水平。2021年第一季度对全区重病、重残等特别困难的城乡低保对象以2020年12月份实际低保金发放标准为基数,按20%的比例提高每月低保金发放金额;共对798人提标10.9155万元。四是认真做好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强化低收入家庭认定政策宣传,按照程序,及时受理、上报,纳入城市低收入家庭的对象,发放低收入家庭证件,规范档案管理,有表册、有档案。2021年1-6月共认定32户为我区低收入家庭。

2、严格抓好农村低保专项治理。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深入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建立2021年我区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台账,全面落实低保核查工作、近亲属备案管理制度、公开公示制度、举报渠道制度、通报制度。认真落实市民政局推行实施的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由第三方完成社会救助入户核查工作。

3、加大社会救助工作力度。一是积极开展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身体健康,不断提高我区困难群众健康水平,襄城区民政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对全区3100名困难群众进行免费健康体检。二是严格落实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长期公示制度,按照“一网通办”要求提供便于困难群众查询的方式。三是依规合理处理涉及社会救助业务的来信来访、投诉举报和网络舆情,及时有效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四是将低收入家庭认定纳入“一网通办”项目,录入社会救助系统和台账系统。

(二)精心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1、加大特困供养工作力度。坚持托底供养、属地管理、适度保障、社会参与等原则,将符合条件的城乡特困人员全部纳入救助供养范围,2021年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切实做到应救尽救、应养尽养。多措并举,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至50%以上。

2、突出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一是建立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人(联系帮扶人员)信息台账。二是完善协议管理内容,督促照料服务人员认真履行委托照料服务协议,全面落实各项照料服务。三是加强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探访制度建设。全面实行村级组织日探访,乡镇组织月巡访,区低保局组织季查访,重点跟踪关注高龄、重度残疾等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三)精确实施临时救助。

充分发挥临时救助的“救急难”功能,筑牢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兜底保障”的安全防线,切实落实各项救助政策,重点开展支出性贫困家庭救助,努力做到“应救尽救”。2021年1-6月对我区119户因病因灾等困难群众实施了临时救助,共救助63.0614万元。

(四)严格开展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2021年,我区再度加大居民家庭经济状况在线比对信息平台建设力度,利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打通人社参保、领导干部家属、机动车、不动产、公积金、税务个人所得税在线数据信息的共享通道,同时深入推进银行金融等行业部门信息查询工作。充分利用省级核对数据元及时开展在汉23家银行金融机构存款数据查询工作,严格遵守金融资产核查流程,严肃把关核查所需授权资料,坚决落实授权书不规范不纳入银行存款等金融资产信息查询原则。积极推进其余在襄银行金融机构存款数据查询工作,提高全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全面性,使全区数据资源得到全面集中。我中心将核实出的疑似信息向低保局、医保局、房管局、教育局等相关单位做了及时反馈,为救助对象的审批、救助资金的发放等工作提供了可靠的信息支持,实现了民政部门与相关部门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自动查询和在线对比,极大节约了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1-6月累计完成核对491户1728人。1-6月集中核对工作有效完成共6次,1-3月银行存款核对工作无驳回情况,准确率较高。今年1-3月全区居民经济信息核对率达到100%,为全市核对工作在全省地、市、洲排名第一做出了努力。同时我中心积极服务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接受区拆迁办委托,及时对困难拆迁户家庭经济信息进行核对,助推拆迁工作顺利进行。

二、社会事务工作不断推进。

(一)持续提升儿童福利保障水平。持续推进孤儿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扎实开展孤儿助学项目工程。全面落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做到应保尽保、不漏一人。

(二)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扎实开展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完善流浪乞讨人员街面巡查、发现、报告及转介处置机制,做到应救尽救、应救快救。继续开展冬季送温暖”“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

(三)健全残疾人福利制度。继续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探索建立重度残疾人数据与护理补贴对象数据比对机制,努力做到应补尽补。按照一月一比对、一月一通报要求,落实信息比对机制和每月复核制度,切实加强两补对象的动态管理,做到对象精准、发放及时。继续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试点工作,推广成熟经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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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殡葬改革

1、积极推进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和已建成公墓10个,分别是尹集乡:木桥村、肖冲村、姚庵村、青龙村、尤河村、尹集村;卧龙镇:西乡村;隆中街道办事处:花栎木店村;余家湖街道办事处:涂沟村;欧庙镇:柳林村。在建公墓1个,卧龙镇:牌坊村。

2、襄城区区级公益性公墓规划编制工作殡葬设施专项规划编制是襄城区2021乡村振兴及“补短板、强弱项”重点项目之一。根据湖北省民政厅8部门《关于加强全省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的意见》(鄂民政发〔2020〕29号)和襄阳市民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城乡公益性公墓布局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襄阳民字2021〕5号)文件规定,要求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公墓布局规划编制工作,自 2021年 2 月起至 2021 年 12 月底,完成公墓布局规划的编制、审批工作经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襄城分局、市城市规划设计院沟通,对规划编制工作经费进行了初步预算,区民政局已完成殡葬设施专项规划编制“三重一大”报备(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和竞争性磋商,目前市规划设计院正在进行实地调研

3、做好清明节安全服务保障工作。经区政府同意,3月31日上午,在区民政局会议室召开了襄城区关于做好2021年清明节安全服务保障工作的会议,(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马彩云同志传达了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今年清明节祭扫工作通知和市、区民政会议精神;各参会单位分别作了清明节安全服务保障工作表态发言;副区长魏家勇同志要求各单位提高思想认识,从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安全服务保障到位,强化组织领导三个方面作了重要讲话。强调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更是作风建设“服务年”(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做好今年清明节安全服务保障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圆满完成清明节安全服务保障工作任务是保障全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举措。一是提前对各乡镇(办事处)民政办下发了《襄城区民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清明节安全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属地、监管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要求,完善各项服务保障措施,确保安全有序。二是提前制定了清明节安全保障工作应急预案和实施方案,理清了工作思路,完善了保障措施,落实了工作任务。三是提前印刷5000份文明祭祀倡议书分发到各乡镇(办事处)民政办并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宣传窗口对往来办事人员进行清明文明祭扫宣传。是提前定做了9块“文明祭扫、禁放爆竹”的宣传牌和标语永久性的树立在公墓和集中安葬点上起到宣传警示作用。是区民政局联合区精神文明办公通过融媒体倡导低碳祭祀,过“绿色清明”;倡导安全祭祀,过“平安清明”;提倡节俭祭祀,过“生态清明”等文明祭祀宣传,打造文明、绿色、健康、平安清明。是区民政局成立清明巡查专班,每天对全区的公墓和集中安葬点进行巡查督察,发现问题要求立即整改。

(五)着力提升婚姻和收养登记质效。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继续推进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加强婚姻登记场所建设和行风建设。积极开展新时代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积极推进有关收养法律政策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提升收养登记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20211623,共办理结婚登记1334对,离婚登记341对。

三、持续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

深入推进深化社区治理改革工作,扎实履行市域社会治理责任分工,积极做好换届前的准备工作。

(一)继续抓好社区工作者队伍管理工作。完成纳入“四岗十八级”工资报酬体系社区工作者787人次的信息核定,协调区财政局执行报酬体系,兑现相应待遇。指导街道(乡)对城市社区工作者开展一季度考核工作,按期将区财政局报送考核结果,确保如期发放一季度绩效工资。依法依规做好21人次的社区“两委”成员变动备案和20人次的网格员辞职管理工作。

(二)建立村(居)务公开检查常态化机制。每季度督办各乡镇街道收集汇总村居务公开资料。4月中旬,联合区农业农村局开展了上半年村(居)务公开全覆盖大检查工作,印发检查通报,对存在问题的村(社区)要求限期整改。

(三)做好换届前的准备工作。一是积极参加省市组织开展的村、社区换届工作座谈、调研,结合实际工作反馈意见建议。二是持续推进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协调市自规局、市住建局、区财政局、开发建设单位,推进已办理产权证的新建住宅小区配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移交工作。目前已完成6个项目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资产移交工作。三是加强对新成立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落地落实指导督促,实地查看新办公场地情况,指导古城、真武山街道加快推进力度,尽快挂牌入驻办公。四是配合区委组织部开展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工作。

(四)积极培育孵化社区社会组织。采取社区(村)指导备案与第三方购买服务培育相结合方式,一方面加强对乡镇街道指导,引导社区摸清辖区内社区社会组织底数,逐步规范社区社会组织备案工作,不断提升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和活动场所覆盖率;另一方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乐源社工服务中心在中山巷、荆州街和新街社区开展社区公益创投活动,积极培育孵化社区社会组织,引导制定积分兑换制度,开展积分兑换活动。

(五)不断修订完善务实管用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结合美丽乡村建设,联合区融媒体中心开展网络最美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宣传点赞活动。

四、加强规范社会组织管理。

(一)严格按照审核程序,积极做好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制定《区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区社会组织2020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对社会组织年检对象、时间、内容、步骤和要求做出详细说明。设立年检咨询电话、QQ群等及时提供咨询服务,指导社会组织办理年检,准确填报年检资料。严格对照标准进行审查,对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社会组织,及时联系其财务人员或负责人,了解社会组织运作情况,对经查实未按要求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督导4家存在问题的社会组织办理注销登记。

(二)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根据省、市《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的通知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加强职能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审慎研判,编制了我区专项行动责任清单,确定一名科室负责人为联络员。采取线上线下等方式普及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相关政策,通过区政府网站公开发布《关于开展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有关事项的公告》,进入社区对我区非法社会组织进行初步摸排,并设置了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规范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制定《关于进一步清理和规范社会组织评选评奖活动的通知》,要求社会组织按照通知要求进行自查,严格执行评比达标表彰政策规定,明确界定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范围,严格履行评比达标表彰审批手续。目前我区未出现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情况。

(四)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中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行为,增强行业协会商会服务企业能力,为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贡献力量

(五)助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提档升级摸清全区社会组织党组织、党员底数,建立社会组织党建台帐,指导全区社会组织,利用换届、重大人事变动等修改章程时,将党建内容写入章程;督促社会组织从业人员中有3名党员以上的申请成立党的组织,不足3名的,可采取联建、共建、挂靠组建等方式组建联合支部。引导符合条件的1家社会组织成立党组织。

五、乡镇勘界工作稳步推进。

(一)乡镇勘界工作取得成效

乡镇勘界工作开始以来,区划地名股将此项工作作为2021年重点工作贯穿全年。股室工作人员与外业技术单位一同办公,密切协同,共同研判勘界共工作重点难点,及时调整工作方法,多措并举打破阻碍勘界工作进度的梗节。现已完成辖区内184条村级管理线(到57个社区、117个行政村、9个单位); 15条乡级界线;5条县级界限细化的全部外业勘定工作。妥善解决村级管理线争议15处,处理乡级界线争议2处。乡级界线勘定工作质量、进度,走在全市10个县(市、区)前列,市局推荐7月份首批接受省级验收。

(二)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有序完成。

受领首批清理整治任务(襄城区纳入首批清理的为“加州丽景”小区)后,股室迅速展开。按照省民政厅4月29日地名管理培训会议部署和《省民政厅关于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通知》精神,区划地名股第一时间组织材料汇报政府,争取支持。迅速组织召开清理整治专题部署会议,形成部门合力。5月24日完成了小区新名的投票选举工作,6月1日完成小区名称的标准化处理,正式更名为山水丽景。襄城区在全省率先完成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任务,得到市局和省厅一致肯定。

六、严格地名规范化管理。

(一)完成道路命名工作。向襄阳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进行申报,分别完成我区38条道路1座桥梁进行命(更)名和起止点变更工作,目前已向市地名委员会上报,待批复后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推进地名普查成果利用。加快地名普查成果转化,推进《襄阳市襄城区地名志》公开出版发行工作,现已移交出版印刷单位进行校对工作,计划下半年完成公开出版。按上级部门统一进度完成国家、省、市地名典志供稿任务。目前已完成省典84条词目词条释文编写任务。

(三)加强地名文化宣传行动。响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打造“首善精致幸福”襄城,区民政局从“创新宣传方式、提升服务能力、协调融合发展”三个方面,推进地名文化宣传。结合建党100周年党史学习教育开展 “传承地名文化,留住襄城记忆”为主题的地名文化故事、地名摄影作品、地名短视频、地名音乐等作品征集活动。征集二个地名音乐视频和一个红色地名故事。地名音乐通过在襄城新闻等媒体连载,受到网友追捧和一致好评。

四)创新地名信息化建设。开发“保护地名文化、记住美丽乡愁”为主题的襄城地名文化宣传VR线上虚拟现实漫游系统项目(即:二维码地名导览服务系统)。对襄城具有文化代表意义的地名进行虚拟漫游拍摄、后期制作,实现网页端、手机端线上流畅浏览播放,交互式体验。拍摄制作HTML5网页版VR全景,让参观者体验“身临其境,畅游无限”的感受,实现5G+地名,助力推动线上线下结合发展。全面提升地名公告化服务水平,塑造“一江碧水、铁打襄阳”的旅游形象。

(五)开展平安边界创建工作。完成襄城樊城线的县级界线联检前期准备相关工作。

七、深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一)大力推进民生实事建设项目2021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被纳入市、区民生实事项目建设。襄城区推进8个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社会化运营,新增护理型床位100张,新建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2个,新建老年人幸福食堂3个。已确定项目单位并在推进中,了稳步推进实施印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市、区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及示范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襄城民发[2021]4号),固化建设项目单位,细化目标任务、建设内容,制定工作措施及工作路径,确保民生实事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3月通过调研摸底已确定项目单位,4月根据《襄阳市民政局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民生实事工作的通知》要求,稳步推进实施,印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市、区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及示范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襄城民发[2021]4号),固化建设项目单位,细化目标任务、建设内容,制定工作措施及工作路径,确保民生实事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打造一批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根据市域社会治理补短板强弱项十大重点工程--养老服务规范化精准化建设工作要求,2021年建设5个示范性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营盘社区、檀溪湖社区、黄家湾社区、中山巷社区、檀溪社区。目前,檀溪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目前已完成各功能室布置,已开展服务;营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正在进行功能室设置布局;黄家湾社区还建房还未移交社区使用;中山巷社区已设置康复理疗室,其他功能室等待房屋搬迁装修设置;檀溪社区已设置棋牌室、多媒体室、书画室、乒乓球室,并为老年人开放。

实施经济困难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采取政府补贴方式对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目前已完成市局下达指标176户改造。

狠抓养老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和服务质量提升。一是严格养老机构疫情防控今年以来,区民政局严格按照省市区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继续对全区养老机构的疫情防控严格管理,做到进门必扫健康码、消毒登记,院内卫生消毒、体温登记每日必登。二是确保“五一”节日期间养老机构安全稳定。根据襄城安办《关于“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区民政局层层压实了各乡镇办和养老机构的安全生产责任,对养老机构进行了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4月27日,区民政局下发了《关于加强“五一”期间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各民政办、养老院机构认真贯彻落实了通知精神,全面抓好了“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节前区民政局联合消防救援大队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区21家养老机构进行了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发现的问题现场下达行政提示书要求立即整改;结合区政府开展的“全国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节前全区养老机构积极组织进行防火、防震实地演练,增强养老机构应急处突的能力,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区民政局节日期间每天对养老机构进行督查检查,重点对养老机构疫情防控、消防设施、用电用火、室内禁烟、私用大功率用电器等情况进检查。确保了“五一”节日期间养老机构安全稳定。三是扎实开展养老机构“安全生产月”活动。区民政局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民政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二级单位及相关科室同志为成员,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认真部署动员,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要求各乡镇(街道)民政办认真对辖区内的养老机构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养老机构要对本院进行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认真落实好“三公开一承诺”,每个养老机构拉一条安全警示标语,组织全体人员观看一次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区民政局将加大对活动开展情况的检查督导力度,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确保养老机构安全无事故

八)加强农村“三留守”服务体系建设。

制定2021年农村“三留守”关爱服务工作要求,建立台账,分类落实关爱措施。指导乡镇办、村(社区)建立实的“三留守”信息台账,并如实填写具体帮扶措施纪实。定期探访,及时了解其生活情况,防范生活安全风险。对生活存在困难的高龄、失能、贫困等特殊困难留守老人提供生活救助、对口帮扶、邻里互助;对独居孤独留守老人通过村组干部、关爱联系人或社工、志愿者提供精神慰藉等服务,根据实际需求提供关爱服务。乡镇、街道办事处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通过电话了解、上门望等方式每个月定期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进行家访,对其学习、生活、安全进行了解并给予帮扶。2021年六一儿童节,区民政局开展送温暖关爱特殊儿童活动,不仅对包保村牌坊村岗庙村25名留守儿童、困境儿童送去书包和文具套盒,还为展颜特殊教育学校的孩子们送去了140套爱心书包和文具套盒。组织党员干部和志愿者与留守妇女结成帮扶对子,定期开展谈心交流活动,并做好探访记录,使留守妇女得到生活、心理健康、情感交流和思想上的关怀和帮助。

九、认真落实儿童和老年人福利

一是严格按政策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发放工作。2021年1-5月已为全区18名孤儿和63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补贴55.9441万元,为7名孤儿大学生发放了3.5万元助学金,直达个人账户。二是坚持完善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确保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信息及时录入、更新,做好不错录、不漏录。全面落实经济困难的高龄老年人服务补贴、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2021年1-5月已为全区127名经济困难高龄老年人和28名失能老年人发放补贴16.29万元?四是认真落实高龄津贴发放工作。为健全完善高龄津贴对象核查工作机制,区民政局积极开展全区高龄补贴发放大清查工作,联合襄城区行政审批局,运用襄阳市惠民政策大数据核查平台进行信息对比,实行动态管理,按时发放,做到应发尽发。

十、深化残疾人福利工作

(一)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制度。一是为贯彻《?省民政厅省残联关于转发全面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的通知》(鄂民政发[2021]21号)要求,于4月对残疾人开通了“跨省通办”服务,全面落实“最多跑一次”要求,实现“马上办、就近办、一地办”。二是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鄂民政发[2021]25号)要求,从1月份起,全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在原每人每月50元的基础上提标20元,达到每人每月70元。1-5月全区享受残疾人困难生活补贴累计7459人,共需补发14.918万元,于七月份前完成补发工作。三是加强与区财政局沟通协调,保证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按次月足人足额发放。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加强对补贴对象的动态管理,确保应补则补、应退则退,每月及时更新全国残疾人两补信息系统。截止2021年6月,全区共有5587名残疾人享受“两项补贴”,其中享受重度护理补贴4064人,困难生活补贴1523人,1-5月累计发放资金253.423万元。

继续积极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试点工作,达到50%社区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发挥社会组织参与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作用,扎实稳妥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为175名精神康复者建立个人信息档案,实施个案管理与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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