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县局药品股在市局药化科等相关业务科室的指导下,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强化日常监管,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开展“两品一械”专项整治,切实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用药用械用妆安全。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县有药品零售(连锁)经营企业213家(2020年224家),2021年上半年新开8家,注销19家,其中连锁33家,单体180家;化妆品经营90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06家,其中三类5家,二类104家。全县有医疗卫生机构191个,其中县级医疗机构4个(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疾控中心),乡镇卫生院14家、村卫生室146家、民营医院6家、诊所15家、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6个。
二、开展“两品一械”专项整治情况
一是强化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药品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药品进销存、药师在岗情况、处方药管理等。上半年开展监督检查84家次,对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现象下达现场责令改正通知书8份。二是突出药(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品重点,靶向监督抽样。以高风险、适用面广、临床应用量大、不良反应集中的药品为重点抽检品种,在抽检中注意抽检品类多样性。上半年完成市局下达的省级药品监督抽样31个批次,覆盖了颗粒、胶囊、片剂、中药饮片等药品类型。三是深化疫苗安全监管工作。切实强化疫苗监管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严守疫苗采购、存储、管理、使用、监测各环节关口,确保疫苗全流程监督、全过程跟踪、全链条追溯。上半年对全县16个疫苗接种点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四是加强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坚持把查处违法行为和规范“两品一械”市场秩序结合起来,按照“打防并举、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总体思路,不断完善机制,强化措施,通过抽样送检、监督检查、稽查信息等途径发现案源,严厉打击流入我县的假劣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上半年,移交县综合执法局立案查处违法案件2件,其中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1件,涉嫌销售超过有效期药品1件份。五是疫情防控工作。对全县零售药店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等四类药实行登记销售管理,同时督促药店对限购内退烧药,不得向未能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生处方的人员售卖。上半年,我局共检查药品零售经营企业(含连锁)共计228家次,出动执法人员316余人次,下达现场责令整改11家。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监管力度。从药品购进渠道、供货方资质、记录票据;药品质量、购进记录、销售记录、分类、标识、从业人员情况、药师在岗情况、处方药凭处方销售、执业(驻店)药师在职在岗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对变更事项和许可事项进行重点检查;二是加强医疗机构日常监管力度。对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购、销、存进行重点监管,对医疗机构执行供货方资质和药品合法性、药械储存、养护和过期药械处置;三是监督检查与药品抽样相结合,提高监管效率。坚持问题导向,重点针对小药店、小诊所、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开展药品监督抽样工作。四是加强对疫苗、诊断试剂监管力度。强化疫苗购进验收、冷链控制环节运输、储存、温湿度监测、使用等各环节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新冠肺炎病毒疫苗,确保全流程监督、全过程跟踪、全链条追(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溯。五是加大对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始终保持高压势态,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违法销售、使用假劣“两品一械”等违法经营行为依法进行查处,不断净化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市场。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风险防控为目标,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用药用械用妆安全环境。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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