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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通用]青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2021年,我局在城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提升民生福祉为目标,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推进全民参保,优化创业环境,促进更高质量就业,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扎实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

1.就业各项工作任务完成较好。2021年1-5月,城区实现城镇新增就业人数4236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913人,帮助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604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人数2401人,期末城镇失业登记率控制在2.98%以内。积极落实各项就业政策,累计帮助享受南宁市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人员申领社保补贴7789人次、帮助享受区直社保补贴人员申领社保补贴576人次,社保补贴共计680.24万元;累计帮助城区公益性岗位人员132人次申领岗位补贴资金296.75万元,社保补贴121.67万元,共计418.42万元。共帮助23人申请国家创业担保贷款,发放贷款283万元;帮助5人申请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一次性扶持补贴2.5万元;累计帮助1人申请返乡入乡创业扶持补贴0.5万元。

?2.积极做好就业服务工作。扎实开展好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专项服务活动,把就业服务做到基层,务求实效,活动期间共有230家企业参与,提供4769个岗位;为求职者免费发放就业政策、劳动维权手册等宣传资料1.46万份;开展政策宣传5142人次,提供公共就业服务855人次,提供职业指导136人次,为130名求职者提供维权及法律援助。2021年以来,共为劳动密集型企业输送工人449人。

3.扎实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一是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由专门的培训学校实行“订单式培训、菜单式教学、递进式就业”三位一体的培训模式组织培训,提高专业技能和创业技能。二是开展企业职工在岗培训。助推企业发展,我城区扎实开展了企业职工在岗培训工作,对企业综合竞争力提升起到关键作用。2021年1-5月,支付培训补贴3352.43万元,补贴人数36372人。

4.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是积极落实就业扶贫车间优惠政策,促进脱贫劳动力就业。2021年,城区就业扶贫车间3个,累计吸纳就业135人,其中,吸纳农民工就业109人,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16人。二是设置扶贫公益性岗位,安排贫困劳动力就近就业。截至目前,共设置扶贫公益性岗位418个,安置418名脱贫劳动力就近就业,累计拨付岗贴50.04万元,助推乡村振兴工作开展。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完成较好

1.全民参保工作取得较好成效。截至2021年5月底,青秀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际参保人数94255人,基本养老保险入库参保率91.41%,60周岁以上参保老人24065人,每月按时足额发放待遇,待遇发放率100%;按规定为符合丧葬补助申领条件人员全部办理发放手续,发放率100%;各级财政资金到位情况:中央2692万元资金已到位;自治区616万元资金已到位。目前,总到位资金3308万元,社保基金收支规范,运行安全平稳。

2.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工作稳步推进。依城区扶贫办提供的数据,截至2021年5月底,青秀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人数4308人,已参保4308人(其中,待遇领取人数1110人),参保率100%,待遇发放率100%。

3.居保其他各项工作开展较好。老农保清理排查有条不紊,截至目前,我城区老农保人员共3441人,已并已退3084人,未并未退357人,已并已退率89.6%。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加快推动,2015年1月30日至2021年2月28日间(以依法批准土地征收之日为基准日)我城区已获得批复的被征地项目共154个,根据(南人社规〔2018〕5号)文件精神,涉及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项目有137个,已完成参保项目1个(涉及参保人员29人,参保补贴资金16.62万元);未办理参保登记项目136个(截至目前征拆中心共提供了21个被征地项目测算表,预测21个被征地项目涉及的参保人数22805人,测算参保补贴资金1.9亿元)。

(三)全力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工作

1.顺利完成机关事业单位2021年基数申报。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式,我局倡导参保单位网上自助申报、社保经办机构远程辅导协助,实现足不出户即可办理。经核定,城区284家机关事业单位(含48家聘用教师控制数参保单位)如期完成申报工作,申报完成率达100%,7092名在职职工和2423名退休人员均应保尽保,为2021年度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认定奠定了坚实基础。

2.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至今,我局每月均能按时足额发放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切实为退休人员提供强有力的生活保障。2021年1-5月,共拨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正常养老待遇6853.8万元,正常职业年金待遇49.8万元,社会化发放率达100%。及时返还退休/在职死亡人员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22.91万元,年金一次性待遇26.6万元。继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后退休人员养老金重新核发工作,指导单位及退休人员按政策要求做好补缴应缴未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养老保险关系、职业年金退费等工作。截至2021年5月,共完成565名过渡期退休人员待遇重算核发,补发养老保险金485.45万元和职业年金138.8万元。

3.稳步推进职业年金投资运营工作。每月认真核实参保单位和个人的缴费信息,按照自治区归集时间节点按时上传归集和待遇发放数据,保障职业年金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维护参保人职业年金账户收益。截至2021年5月青秀区参加职业年金单位数284个,参保比例100%;2021年1-5月,城区职业年金归集人员累计3.01万人次,上划并参与投资运营的资金达4214.33万元,做到账(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实匹配,按时归集。

(四)扎实开展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2021年1-5月,城区累计接收中区直、市直企业退休人员单位数368个(次);接收中区直、市直和自由职业者等档案人数2170人,其中,接收中央国有企业、区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820人。今年春节,在市社保局统一部署下,为让部分生活困难退休人员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与温暖,城区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积极配合市社保局对家庭困难人员999人和家庭特别困难人员254人进行节日慰问,并发放慰问金。

(五)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1.抓好人才引进工作。一是2021年上半年我城区计划通过组织考核方式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4人(其中市内外调动32人,毕业生双选32人),经过发布招聘公告、参加“南宁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举办的2021年春季高校毕业生双选会暨青年见习招聘会”等双向选择会,最终参加面试31人(其中市内外调动14人,毕业生双选17人)。二是根据事(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按照工作程序组织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2021年我城区拟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3人,现已完成笔试工作,待笔试成绩出来后,再进行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三是2021年我城区计划招募6名“三支一扶”大学生。

2.继续做好岗位设置工作。2021年上半年经南宁市人社局重新备案岗位设置方案的事业单位共有32个,涉及编制总数2468名。其中,设置管理岗位13个,设置专业技术岗位2392个,设置工勤岗位63个。审批岗位设置人员变动有96个事业单位共255批次1864人,其中,管理岗位13人,专业技术岗位1841人,工勤岗位10人。

3.做好人才政策宣传工作。一是组建了人才业务交流群,将政策通过交流群进行推广宣传;二是开展走访服务企业活动。2月,对辖区内的规上人力资源企业进行了走访并做了惠企政策宣传;6月中旬陪同南宁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一行到广西美斯达工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和广西宁达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走访并做了人才政策宣传解读,提高人才服务水平。三是积极做好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各类人才申报服务工作。2021年至今,共组织推荐7人申报南宁市高层次人才;审核辖区内16家企业共227份产业领域急需紧缺青年人才生活补助申报材料;已落实发放本科批次青年人才生活补助166万元(166人);已落实发放事业单位急需人才奖励2.8万元(4人);已落实发放广西数科院科技有限公司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邕江计划)首批配套奖励150万元;推荐广西数科院科技有限公司申报2021年博士后创新基地;2020年推荐申报的广西数科院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现已获新世纪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专项资金共26万元。

(六)扎实做好工资福利、职称和表彰奖励工作

完成调整2020年度青秀区机关绩效考评奖金标准工作共2636人发放约2700万元;完成青秀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0年绩效工资额外增量部分核定工作共5212人发放约5235万元。办理782人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调动人员、新录用人员工资核定。其中,大中专毕业生18人、城区机关参公单位调入(调动)人员66人,事业单位调入人员53人,事业单位后勤服务控制数3人,聘用教师控制数633人,基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人员9人。办理68名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考核入编工资核定。办理机关参公单位工勤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7人的退休审批手续。办理大中专毕业生首次定职12人,其中,中级职称认定1人,初级职称认定11人。组织开展2021年度城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七)规范干部档案管理

认真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规定,严守保密制度,及时把零散材料投档归档,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规范,维护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严肃性和公信力,充分发挥干部人事档案在干部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上半年共接收人事档案136册,转出人事档案47册,提供各单位查阅档案213册,提供各单位借阅档案83册(已归还),并及时把18829份零散材料投档归档。按照《南宁市青秀区持续深入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方案》(青组通〔2020〕9号)和中共南宁市委组织部《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全市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通知》(南组通〔2020〕5号)文件要求,继续做好由我局管理的全部现职人员的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

(八)做好外聘人员管理工作

审核了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及学校的外聘人员的工资晋级材料,确保了2021年外聘人员工资晋级和工资发放事宜的平稳进行,上半年以来城区事业单位及教育系统聘用教师申请工资及社保公积金总额为171318884元;及时完成各单位外聘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及招聘外聘人员工作。2021年我局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为城区各单位备案审批,截至目前共有45个单位共243名聘用人员完成报备。较好地完成了外聘人员地招聘工作。

(九)强力推进劳动监察工作

1.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宣传。积极参加城区组织的普法宣传活动,不断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力度。2021年上半年共参加城区组织的下工地、进企业、走社区的普法宣传活动8次,出动人员28人次,共发放劳动法律法规维权手册3200余份,接受来电咨询1405次,来访咨询999次,为来访群众解决疑难问题177件,充分实现了对劳动法律法规宣传的目的。

2.扎实开展各项检查。2021年上半年,我局开展人力资源市场清理整顿专项检查累计检查用人单位491家,派出工作人员52人次。作为劳动监察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我局经常组织劳动监察工作人员进企业、下工地开展日常巡查工作。2021年上半年主动检查用人单位441家,涉及检查人数0.6782万余人,口头纠正违法行为30余件,检查项目主要涉及劳动合同的签订情况、劳动报酬的发放情况、社会保险的参保情况以及对特殊劳动主体的劳动保护情况等10多个方面。通过日常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很好的预防了劳动违法案件的发生,及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避免了用人单位因为劳动违法被行政处罚。

3.举报投诉案件处理。2021年上半年我局共处理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立案2件,已结案2件,结案率达100 %,涉及劳动者投诉3人,为劳动者追回工资近3.48万余元。协调处理案件6件,涉及劳动者投诉10人,为劳动者追回工资近5.5758万余元。

(十)夯实党建基础,推进党的建设

1.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一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研讨会,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展开深入学习研讨。会上党员干部结合个人工作、生活实际,谈感悟、话心得,将学习收获转化为推动人社事业发展的坚强精神动力。二是订购党史学习教育指定用书,向每位党员发放了4本指定学习材料,并配发党史学习教育记录本,深化学习效果。三是利用红色资源开展教学。组织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开展“打卡红色基地”活动,到广西烈士陵园和雷经天故居参观学习、重温入党誓词,传承红色基因和革命精神,不断提升自身党性修养,努力做到知党史、明初心、担使命,在自己的本职工作上做出应有的贡献。四是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开展党史知识竞赛、观看红色电影、红色歌曲大家唱等活动,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五是通过“学习强国”“广西云”“八桂先锋”等新媒体平台组织党员参加“党史知识大家答”、“党员心声大家谈”“党史故事大家讲”、观看“十场名家云直播”党课活动等活动。

2.严格落实党的“三会一课”制度,抓好发展党员工作。截至目前,召开8次支部委员会,2次支部党员大会,开展6次主题党日活动。注重从优秀的年轻干部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上半年吸收2名入党积极分子,接收预备党员1名。

3.积极推动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推动党员干部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保障农民工权益等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履职尽责。依托全国知名招聘网站“前程无忧”、青秀区政务网、“手上青秀”APP发布招聘信息,共计开展线上线下专场招聘会6场,参与企业196家,提供就业岗位5765个;安置418人从事农村公路养护、水利巡查、治安管理、护林管理、农家书屋管理等扶贫公益性岗位,就近安置脱贫户就业;开展“春雷行动”、“企业薪酬调查”等劳动保障专项执法活动,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行为,加强企业征信和守法诚信档案建设。今年主动监察内资企业4638户、港澳台商投资企业14家、外商投资企业30家,签订劳动合同人数为7.2247万人,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96%。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参加培训人员大多不能熟练掌握一门就业技能,严重影响实现就业。长期以来,人社部门积极开展初级美容师、育婴师、西式面点师、中式面点师、中式烹调师、焊工等技能培训,但绝大多数参训人员对技能培训不够重视,任务式的为培训而培训,请假、不认真听讲情况常有发生,最后仅能勉强完成培训课程,致使自身不能熟练掌握一门就业技能,因而不能适应市场需求,影响就业。

(二)创业条件不够充分。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等群体有创业意愿和热情,但受资金、项目、自身能力及管理经验的限制,创业条件仍不成熟;也有部分人员具备创业条件,但受思想观念影响,开拓意识不强,缺乏创业勇气,瞻前顾后,空有想法不敢行动。

(三)农民工合同签订率偏低。在一些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建筑、制造、服装等行业,除少数稳定、从事管理岗位的农民工外,大多数农民工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给劳动者维权难埋下隐患。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强化就业技能培训,提高求职者整体素质。

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等群体转移困难的根本原因就是文化水平低和就业素质不高。要继续增加财政投入,继续强化和加大岗前培训力度,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条件和资源,对其进行知识灌输和技能提升培训。针对用工量大、技能要求高的工种,要适当延长培训时间,或是增加培训次数,切实提高培训质量。探索培训补贴机制,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职业技能培训,确保取得实惠。

(二)扎实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各项工作。

一是按照上级部门的总体部署,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着力参保扩面征缴工作,做好新增参保登记人员的参保材料收集和特殊困难人群参保工作,完善相关经办手续;二是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安全监管工作,按规定开展社保定期稽核检查,规范业务经办,落实每月财务与业务对账制度,追缴死亡多领或重复领取养老金,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运行。三是推进邕江上岸渔民、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落实相关政策。四是落实为民办实事项目,每月月底前为年满60周岁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老年人100%发放基础养老金。五是加快老农保人员的并退工作,实现老农保人员清零目标,做好老农保人员的思想维稳工作。

(三)切实做好举报投诉案件查处

认真研究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做好日常案件和上级交办案件的查处工作,依法规范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查处程序和管理办法,提高效率真正做到投诉举报一起,查处一起,确保实现全年投诉举报受理率100%,符合立案条件各类案件立案率100%,结案率100%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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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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