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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半年工作报告]医疗保障局工作报告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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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保障局工作报告


  2021年以来,凤台县医保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分管县长的具体指导下,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开拓奋进,锐意进取,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稳步开展,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完成的主要工作及取得实效

  (一)完成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征缴工作。根据县政府《关于做好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通知》,按照医保部门职责,我局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开展征缴工作,全县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总人数为548094人,参保率98.63%,圆满完成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费征缴任务。

  (二)持续实施民生工程,全力做好医疗保障。2021年县医保局承担三项民生工程: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截止5月30日,全县医保基金共支出13782.3万元,占全年筹资总额的29.24%,其中住院支出12352.31万元,门诊支出1429.9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综合实际补偿比达53.65%。

  2、城乡居民大病保险。2020年凤台县新农合大病保险由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办。截止5月30日,凤台县大病保险住院补偿6035人次,医疗总费用6234.37万元,基本医疗实际补偿3741.96万元,实际补偿比60.02%,大病保险实际补偿981.07万元,实际补偿比15.74%。享受大病保险万元以上补偿的141人次。其中,1-3万元的119人次;3-5万元的14人次;5万元以上的8人次。

  3、困难人员医疗救助。截止5月30日,共救助困难群众3034人次,救助资金516.92万元,其中一站式救助2854人次,救助资金458.2万元,手工救助180人次,救助资金58.72万元。

  (三)大力打击欺诈骗保,有力维护基金安全。

  1、全面开展“宣传贯彻条例、维护基金安全”主题宣传月活动。今年是《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之年,我局制定印发了《凤台县“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在西城河公园开展集中宣传日活动,印制发放政策解读、宣传海报、折页等,采取租用宣传车、站台宣传栏及电视台滚动字幕等多种方式开展线上线下同步宣传;充分动员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学习宣读条例,组织开展条例宣讲培训活动。宣传月期间,张贴传画700余幅,制作展板、板报200余块,发放宣传材料3万余份,累计播放宣传短片1000余小时,在县城和乡镇主干道树立8块巨幅打击欺诈骗保宣传牌,在公交站台设立LED电子显示屏20块,利用QQ群、微信群推送信息130余条次,积极引导公众正确认知、主动参与基金监管工作,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打响医保基金监管“人民战争”。

  2、扎实开展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太和县欺诈骗保事件发生后,根据省、市局统一部署,县医保局立即行动,组织监管人员对全县28家住院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全覆盖检查,同时结合县区交叉互查、省局飞行检查,共检查各级各类医院36家次,处理违规定点医疗机构12家次,其中2家乡镇卫生院、2家民营医院被暂停医保结算服务。

  3、深入开展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一是召开全县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印发了《2021年凤台县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凤台县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全覆盖检查工作方案》、《关于开展2021年度医保违法违规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3月份以来,共检查住院定点医疗机构15家次,其中行政处罚3起,罚款107890.77元。二是开展定点医药机构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截至4月20日,全县120家定点药店、28家定点医疗机构均进行了自查整改,其中19家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违规费用共计133022.10元并进行退缴。三是开展基金监管“清零行动”。根据省市局要求,对建局以来经飞行检查、信访举报、自查自纠发现但未查处完结的问题,建立“清零行动”工作台账,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逐项明确线索来源及查处情况,5月底全部结案,清零任务提前完成。至5月底,共处理违规医疗机构14家次,暂停四家医疗机构医保结算服务,追回违规医保基金2797654.53元。四是开展专项抽审及定点医药机构年度考核。印发《关于对2020年度医保基金专项抽审的通知》,组织经办机构审核人员、医共体牵头单位医保办主任、有关医学专家组成的专项抽审小组,集中对2020年度农村居民报销病历进行专项审核,初核违规费用近20万元。组织开展全县“两定医药机构”2020年度考核,共考核定点医药机构144家,其中医疗机构28家,药店114家,诊所2家。对其中9家考核结果为B类的定点药店予以扣除50%年度质量保证金处理,共扣除质量保证金95317.54元。五是探索构建基金监管长效机制。经市局统一组织,与电信、移动等部门联系,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定点医药机构安装医保专线及视频监控系统,至5月底,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基本完成监控系统安装工作;在县政府网站发布《关于选聘医疗保障义务社会监督员的公告》,启动县医保社会监督员选聘工作。

  (四)合并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截至5月底,我县离休转院支付15人次共15万元;城镇职工住院3542人次,统筹基金支付2302.4万元,门诊及定点药店刷卡39.6万人次共支付3766.2万元;职工生育分娩529人次共支出139.22万元,生育津贴支出155人次共188.33万元。

  (五)积极做好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工作。2021年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6895人、6681户,其中享受政策12079人、4906户。截止5月30日,贫困人口累计补偿6739人次,其中住院补偿1535人次。住院医疗总费用1327.26万元,综合医保补偿1022.03万元。门诊补偿5204人次,累计门诊医疗总费用554.83万元,综合医保补偿474.44万元,“180”专项资金补偿55.05万元。

  (六)认真做好意外伤害补偿工作。截止5月30日,我县意外伤害共接收案件2213件,其中赔付1362人次,医疗总费用2222.596万元,实际补偿金额1196.446万元;拒付161人次,医疗总费用3794249元,拒付补偿金额204.89万元。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乡镇一级没有专门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工作推进没有抓手。

  二是局机关和二级机构编制较少,部分工作难以开展。

  三是执法队伍建设不足,无专职执法人员及执法车辆。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持续做好全县基本医疗保障工作。认真落实各级医保政策,保障城乡居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完成门诊慢性病申报工作。

  (二)加强基金监管,维护基金安全。进一步加大定点医药机构监管力度,持续开展专项治理,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查漏补缺,规范协议管理。

  (三)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根据省、市主管部门关于区域总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不断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医保基金战略性购买作用,完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总额预算机制,推进我县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四)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发放宣传单、电话通知、宣传海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的新变化,提升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让广大群众更好地了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确保参保群众及时享受到医保待遇。

  (五)进一步完善医保信息系统建设。及时梳理总结在日常工作中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出现的问题,积极向市医保局汇报解决,进一步完善系统功能,努力为参保群众提供便捷有效的服务。

2.医疗保障局工作报告


  一、xxxx年工作总结

  (一)医保基金运行平稳

  xxxx年,城乡居民医保:全县参保xx.xx万人,统筹基金收入x.x亿元。城镇职工医保:全县参保xxxxx人,基金收入xxxx.xx万元。

  (二)医保政策落实有力

  一是全面推进医保基金市统。二是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和“两病”用药保障。三是全面落实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四是深化支付方式改革,全面实施协议医疗机构总额预付管理。五是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做好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调试、x籍确诊患者医保及时参保和医疗费用及时支付工作,落实职工医保减征缓缴。六是发力医保扶贫,在医保系统逐一比对扶贫办提供的xxxxx名贫困人口信息,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xxx%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资助参保和“一站式”综合保障工作,确保贫困对象在县域内住院综合报销比例达到xx%以上。截至目前,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边缘户、低保户、五保户、一二级重残人员,全县贫困人口已全部资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共资助资金xxx万元。

  (三)打击骗保开展有效

  一是强宣传、造氛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二是强监管、不放松。坚持以抽检和自查自纠的形式,对经办机构和协议医疗机构进行监管,现场督查协议医疗机构xxx余次,核减各医疗机构医保申报基金、医保报销、中医不合理诊疗费用共xxx余万元。三是强管理、重规范。为规范全县协议药店管理,组织第三方考核小组对全县药店进行全面重新申报考核认定,配套了相关药店管理制度,分类分级管理,做到了能进能出动态管理,让药店时刻绷紧一根弦,时时规范行为。四是强配合、迎检查。配合市局飞行检查,做好飞行检查后勤保障。以此次飞检为契机和抓手,全面了解一线实情、排查存在问题,对全县协议医药机构形成强大震慑。

  (四)优化服务水平提升

  一是全面优化办事流程。全面梳理医保经办机构服务事项,对工作流程进行全面规范和简化,方便企业、群众办事。进一步整合内部资源,将“多股室”受理转变为“一窗口”受理,做到办事环节精简、时间压缩、过程便利,提高行政服务效能。二是推动医保即时结算。对贫困人口全面实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对因特殊原因无法在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医疗费用的群众,设定专门的“外诊外治”报销窗口,及时审核结算。三是优化费用结算流程。健全工作机制,增加医疗费用审核人员,全面优化医保费用结算流程,缩短医保结算时间,按时完成医药机构费用的审核拨付,保证医药机构正常运转。

  二、xxxx年工作思路

  (一)参保扩面全覆盖

  一是强化宣传引导。采取多样化宣传方式,重点宣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医保倾斜政策,让群众真懂、真明白,增强居民参保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加强协调配合。与民政、扶贫和残联积极对接,调取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边缘户、低保户、五保户、一二级重残人员等人群信息,对特殊人群的个人缴费部分进行财政分类资助,切实减轻特殊人群负担,确保应保尽保。三是主动联系服务。对我县常住人口、外出务工人员、常居外地人员的参保情况进行“地毯式排查”,采取主动联系、点对点服务等措施,做好参保提标扩面。

  (二)基金监管全方位

  一是加强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完善两定协议管理文本,科学设定医药机构准入、退出机制和处罚机制,落实协议责任追究机制,及时完成新一年协议重订重签。二是加强医疗机构总额预付管理。在xxxx年的基础上,完善总额预付预算机制、考核机制、核算拨付机制、激励约束机制等,努力实现医疗费用和医疗服务“双控”目标。三是加强协议医药机构监管,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在x月份组织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全面宣传医疗保障政策法规、举报奖励制度和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违法行为的重大意义、重要举措和工作成果。加强日常稽查,对疑点问题较多的协议医药机构、省市飞检发现的问题、群众投诉举报问题重点关注,精准检查。

  (三)医保扶贫全落实

  一是加强协作,精准施策。积极与扶贫、税务等部门协调配合,每月对县扶贫部门反馈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进行比对,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在医保系统中做好身份标识工作,实现应保尽保。对分类资助参保的特殊人群,资助全部落实到位,做到不漏一人、不错一人、信息精准。二是深入宣传,夯实基础。继续组织开展“送医送药送政策下乡”活动,深入各乡镇宣传xxxx年新的缴费标准、新的医保政策、“两病”门诊统筹、困难群众医保优惠政策,一一解答现场老百姓关心的疑点、焦点问题,进一步增强了群众参保意识和医保政策理解度。三是加强配合,提高实效。配合县卫健局落实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等惠民政策,确保各项医疗保障待遇按要求落实到位,切实减轻贫困人口医疗负担。

  (四)经办服务全优化

  进一步强作风、优服务、提效率。一是年初把优化经办服务内容纳入全系统目标考核,并把考核结果运用到年底绩效评先评优工作。二是积极优化营商环境,认真梳理影响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加大对重大项目、重点企业服务力度。三是对各股室、窗口的业务工作程序、办事时限作明确规定,窗口工作人员统一着装,设立工作职能公示牌,公开服务,公开投诉举报途径。四是全面实施医保“好差评”制度,定期通报“好差评”结果,对“不满意”评价限期整改,以“群众需求”为出发点,以“群众满意”为落脚点,持续改进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效率。

  (五)队伍建设全规范

  一是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意识。二是加强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教育,守牢底线,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贯穿日常工作全过程。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实施政务公开。做好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学习,增强行政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意识。

3.医疗保障局工作报告


  2021年上半年,太和县医保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精神,扎实推进我县多家医疗机构骗保问题专项整改,以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加强管理服务为抓手,积极履职尽责,敢于担当作为,确保了医疗保障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现将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21年上半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强化监管,严厉查处医药机构骗保行为。

  1、加大对医疗机构骗保行为的查处

  截至目前媒体报道的4家涉事医院(第五人民医院北区、东方医院、和美医院、普济中医院)2020年度涉嫌欺诈骗保病历420份已移交公安机关,涉及骗保金额159.72万元,一般违规金额599.69万元,合计759.41万元,已追回674.39万元,剩余85.02万元已移送法院起诉。已解除四家涉事医院医保服务协议结算关系,并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各罚款5000元;对14名涉事医生分别作出吊销《医师执业证书》、取消医保医师协议资格的处罚。市委核查太和县2019年4月份以来涉嫌欺诈骗保病历经公安调查后,核实3757例,金额1081.61万,涉及9家医院(第五人民医院、东方医院、普济中医院、和美医院、大庙镇康太医院、康明医院、爱民医院、天成眼科医院、开发区利民医院)。市医保局认定一般违规金额2649.64万。拟对涉嫌欺诈骗保的给予5倍罚款,一般违规追回资金的处罚。

  根据市委核查组反馈意见,拟对两家医院(太和县第五人民医院、天成眼科医院)依法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并吊销执业资格;目前五院已解除。拟对三家医院(爱民医院、康明眼科医院、大庙镇康太医院)暂停医保服务协议1年。对涉嫌骗保的63名医师(其中,8人未签署医保医师协议)视情节给予扣分或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等处理。

  截至2021年5月18日,公安机关已对9家医院(第五人民医院、东方医院、普济中医院、和美医院、大庙镇康太医院、康明医院、爱民医院、天成眼科医院、开发区利民医院)立案调查,扣押冻结涉案资金360.9万元,采取强制措施58人,其中已移送审查起诉43人。县纪委监委对骗保事件中涉嫌违法犯罪的党员干部留置5人、药商1人,其中4人已移送司法机关提起公诉。

  2、开展县内定点零售药店专项整治

  2021年3月——4月,联合市监局组成5个联合检查组,对县域内161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进行了全覆盖专项检查,对检查存在较严重问题的8家定点药店约谈主要负责人并暂停医保刷卡1个月,限期整改;对存在较多问题的44家定点药店单独约谈主要负责人,限期整改。

  3、建立健全基金监管长效机制

  一是加强监管力量。新设立“太和县医疗保险基金安全监管事务中心”,配齐监管人员18人;在3家医共体牵头单位【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皖北医院】设立联络室并派驻6名联络员,加强对医共体医保基金使用的监管;配备镇、村医保监督员、信息员351名,主要负责医疗保障政策落实和宣传工作;聘请第一批医保社会监督员20名,接受社会监督;组建太和县首批医疗保障专家库人员150名,提高监管专业化水平。

  二是加强技术监管。开发医保智能审核系统,对诊疗行为、违规预警和基金使用由“事后”监管变为“事前、事中”监管,形成闭环管理。目前已完成5家公立医院的系统接口联调工作,自4月21日正式上线以来,智能审核系统提醒疑似问题230条;组建视频监管系统,实时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进行监督,目前已完成38家公立定点医疗机构和4家民营医院的视频监控建设,初步实现了定点医疗机构的视频监控与县政府视频共享交换平台系统的对接。

  三是加强制度保障。出台完善相关制度23项,从制度层面加强医保基金过程性监管。县政府出台《太和县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基金监管纳入乡镇绩效考核内容;制定《太和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纪委监委、医保、公安、卫健、市监等多部门监管合力。监管部门建立健全欺诈骗保案件移交、欺诈骗保行为举报奖励、重大案情审理议事等相关制度,加强医保基金过程性监管。

  4、广泛宣传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认真组织开展以“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月活动和送《条例》进医院、进药店、进社区、进乡村“四进”活动,制作普法公益广告、动漫宣传短片和欺诈骗保情景短片等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宣传片20余个,向群众发放医保法律法规及政策知识手册2万份、宣传彩页3万份,制作宣传展板60张,张贴宣传海报300张,开展医保政策文艺演出8场次,组织医保政策宣讲18场次,积极营造《条例》和医保法律法规政策宣传的良好社会氛围,扩大医保政策及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对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不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二)严格基金征缴管理,不断提高基金运行规范高效。

  截止2月底(征缴期截止到2月28日),我县城乡居民参保缴费人数1533507人,参保收入131881.602万元;截止4月底,我县城镇职工医保基金,参保人数63774人,共征缴7895.19万元。

  1、居民医保基金支出情况

  2021年1-4月份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共补偿发生37429.72万元,其中:大病保险基金支出3648.5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33781.22万元(其中:因病住院补偿25211.14万元;普通门诊统筹补偿3981.31万元;大额门诊补偿21.88万元;住院分娩补偿242.72万元;意外伤害补偿537.6万元;慢性病补偿3685.03万元;日间病房101.5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累计受益1481285人次(其中:因病住院补偿48079人次;普通门诊统筹补偿1296737人次;大额门诊补偿151人次;住院分娩补偿3034人次;意外伤害补偿1815人次;慢性病补偿130344人次;日间病房1125人次)。城乡居民乡镇及民营医院实际报销比例78.43%;县级医院实际报销比例66.14%,县外医疗机构实际报销比例48.29%,综合报销比率59.54%。

  与2019年同期相比(因2020年第一季度受疫情影响,就诊率明显降低,无可比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累计受益人次下降709397人次,降幅为32.38%;基金支付下降5106.1万元,降幅为12%;按照目前支出情况测算,年终会略有结余。

  2、职工医保基金支出情况

  2021年1-4月份职工医保基金共支出5454.48万元。其中:住院2975人次,总费用3494.51万元,基金支付2604.75万元(其中个人账户支付263.13万元);门诊慢病7255人次,总费用478.17万元,基金支付404.79万元(其中个人账户支付127.14万元);普通门诊35960人次,总费用580.89万元,基金支付537.62万元(其中个人账户支付532.67万元);药店刷卡215263人次,总费用1674.23万元,个人账户支付1672.67万元;生育住院238人次,医疗总费用96.03万元,基金支付234.66万元(其中生育津贴支付144.79万元)。按照目前支出情况测算,年终会略有结余。

  (三)突出工作重点,不断推动各项医保改革政策的落地见效。

  1、提前谋划,积极推进我县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贯彻执行。按照既定时间节点实现编码标准“纵向全贯通、横向全覆盖”,为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上线奠定坚实基础。

  2、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两定管理办法”,加强医保精细化管理。积极推进“两定管理办法”的学习培训、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经办服务和协议管理职责,认真开展我县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的定点评估和服务协议签订。

  3、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苗接种费用拨付,助力推进我县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及时拨付新冠肺炎疫苗接种费用10096.76万元,确保我县群众新冠肺炎疫苗接种。

  4、落实国家、省药品和耗材集中采购政策。组织实施国家集中带量采购药品以及冠脉支架带量采购在我县的落地实施,督促医疗机构优先采购、使用国家集采和省谈判的药品、高值耗材,进一步降低医保基金支出,惠及广大患者。

  5、积极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在不断扩大按病种分组付费的基础上,组织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参加DIP付费培训,为推进DIP付费方式改革奠定基础。

  (四)以“行风建设提升年”活动为抓手,不断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1、继续深化行风教育。坚持“惠民、利民、便民、为民”的服务宗旨,强化担当意识,不断增强真抓实干、为民服务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严格落实经办事项。严格遵循“六统一”和“四最”的要求做好贯彻实施工作,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办结工作制、延时服务等相关工作制度,切实提高经办效率和服务质量。

  3、积极创新服务方式。依托阜阳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加快推行医保“不见面”服务,实现“一次不用跑、掌上办医保”;实行“一窗式”办理、设置“潮汐服务台”等方式,极大缩短参保群众的现场办事等待时间;推行“网上办”“电话办”“邮寄办”“容缺办”“邮件办”等办理方式减少群众跑腿。

  4、推动经办业务下沉。为就近方便服务参保群众,特别是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贴心、主动服务,在条件较为成熟的村(社区)或医药机构设立“医保代办点”或“医保驿站”,探索部分医保经办业务下沉到基层,实现医保业务“手把手,教您做”“心贴心,帮您办”。

  5、全面落实“好差评”制度。实现服务事项、政策依据、环节流程、服务主体等评价全覆盖,完善“好差评”评价结果的数据处理、问题整改、反馈回访全流程闭环工作机制,做到以评促改、以评促进。

  (五)深入开展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不断打造勇于担当、甘于奉献的医保干部队伍。

  局党组把开展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作为推动中央巡视反馈问题、省委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及我县多家医疗机构骗保问题专项整改的重要举措,坚决扛起政治责任,摆上突出位置。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坚持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在警示教育活动中,全局党员干部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密切联系本岗位,结合我县多家医疗机构骗保典型案例,深入剖析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切实做到“三量一树”,即减存量、大起底,遏增量、刹歪风,控变量、严机制,树新风正气的新形象,努力以作风建设新成效取信于民,打造太和医保的新形象。

  二、2021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1、持续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提升医保治理和服务能力。抓住行风建设的“牛鼻子”,进一步整合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业务“一站式”即时结算;进一步提升业务办理规范化、流程化,努力提升服务效率;协调数据局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加大阜阳医疗保障服务平台的宣传力度,完善“互联网+医保”服务,进一步将医保服务推向信息化。

  2、继续围绕DIP付费方式改革,积极做好国家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的统一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全面落实任务和要求,确保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工作取得实效。

  3、按照市级“两定”经办规程,完善评估小组,严格履行评估程序,协助完善信息系统建设,认真组织开展好我县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的定点评估和服务协议签订。

  4、实施国家集采药品货款医保基金直接结算,畅通结算流程,提高支付效率。

  5、建立医保基金大额支出回访制度,对日常报销工作中存在的疑点、大额费用票据、慢性病超常规频次就诊和超常规数量用药等问题,建立台账,开展患者回访

  6、综合利用各种手段,持续做好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7、做好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工作。进一步改进筹资办法、拓宽缴费渠道,方便群众参保,不断提升我县城乡居民参保筹资水平,扩大城乡居民医保覆盖面。

4.医疗保障局工作报告


  2021年,县医疗保障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的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突出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不断深化民生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扎实推进政务公开质量,确保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使县医保局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县医保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县医保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单位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有明确的了解,增强对《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和贯彻落实《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按照“谁分管、谁公开、谁负责”“谁制定谁公开,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紧紧围绕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将政务公开细化落实到各个业务环节中去,形成了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二)健全工作机制。制定《2021年县医疗保障局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明确重点任务分工和工作进度安排,强化政务公开的责任意识;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共同营造健康向上、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政务公开工作严格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设立投诉意见箱,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及时发现和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强化工作落实。一是今年以来,县医保局先后召开2次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相关会议,传达省、市、县政务公开会议精神。二是及时调整公开目录内容,对单位的机构设置、科室职责、领导简介、办公地点、医保最新信息的公开和更新,发挥了“窗口”和服务平台的作用,为全县参保人群了解医疗保障相关工作提供了平台。三是对出台的重要改革措施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政策文件,以及医保基金监管、医保待遇保障、参保缴费、医保便民服务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通过网站公开、微信推送、媒体报道等多种形式回应群众关切,加强政策宣传,及时解疑释惑、化解矛盾。全年累计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0多条。

  二、存在问题

  医保局属于新成立的部门,各方面都还有待加强。主要存在:一是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公开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宽;二是在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工作中,对照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三、2022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准确把握《条例》基本原则,坚持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入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长效化,使之成为医保领域工作的习惯和常态,积极扩大主动公开领域,并结合我县医疗保障工作实际,不断丰富公开内容,不断加强医保局信息公开和政务管理建设。

  (二)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重点推进医疗保障预决算、民生政策的实施、建议提案办理;做好医疗保障政策文件的公开。积极开展医保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通过医保咨询热线、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及时回应群众的期盼和关切。

  (三)进一步完善人员队伍建设。县医保局在今后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将不断做好信息公开专业性人才的培养以及信息公开专业化队伍的建设。同时,探索加强医疗保障在新媒体方面的建设工作,发挥新媒体对医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促进作用。

5.医疗保障局工作报告


  2021年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局的正确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二中、三中、xx全会和县两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1359”总体工作思路,采取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措施,卓有成效的开展工作,圆满完成各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参保缴费和基金收支情(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况

  2021年我县城乡居民171015人,参保人数165479人,参保率为96.76%,个人缴费250元,中央和地方财政补助参保居民每人550元(其中中央330元,省、县各110元),每人年筹资800元,合计基金总收入约14027.67万元,基金支出13636.31万元;职工医保参保11499人(其中:在职职工7674人、退休人员3825人),基金收入4549.54万元(其中:统筹基金2375.61万元、个人账户2173.93万元),支出4076.13万元(其中统筹基金2461.80万元,个人账户1614.33万元),基金总体运行平稳。

  二、多措并举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

  为做好新冠肺炎的疫情防控工作,局党组着眼医保基金守护者、人民群众服务者的角色定位,多次召开班子会认真学习研究上级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示精神,吃透上级政策、科学研判形势,做到既保障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救治、又保障医保基金支出可控,多措并举做好疫情防控。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疫情防控提供“金后盾”。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县医保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二是审核开通发热门诊、发热病区,及时拨付预付金,为医疗机构吃下“定心丸”。开通**县医院和**县中医院发热门诊、发热病区,及时拨付医保预付金600万元(**县医院400万元、**县中医院200万元)。三是简化医保经办程序,引导业务网上办理,为人民群众带来“长处方”。起草了《致全县参保人员的一封信》,通过减化医保备案手续、全面使用网上办公系统、推迟费用申报等多种举措方便群众,宣传引导办事群众网上办理、电话办理等,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通过放宽门诊携药量,解决慢特病患者外出拿药不便的问题;通过延长参保登记和缴费期限为群众解决后顾之忧。四是落实定点药店实行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和流行病学问询制度,为抗击疫情织密“防护网”。五是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阶段性减征政策,为参保企业送去“及时雨”。共减征企业96个,减免金额145.25万元,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有力的支持了我县企业复工复产。

  三、扎实推(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进民生福祉工程

  (一)加大困难群体医疗救助。出台《**县医疗救助实施方案》,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在政府网上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完成全县贫困人员、低保对象信息录入工作,将医疗救助对象信息录入全市“一站式”医疗救助结算平台,2021年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普通门诊就诊人次为13867人次,医疗总费用386.34万元,医保报销346.1万元;住院6637人次,医疗总费用683.80万元,基本医保报销443.77万元,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费用74.70万元,医疗救助报销51.08万元,兜底保障报销314.6万元。

  (二)持续完善医疗保障水平。全面开展城乡居民门诊高血压、糖尿病(简称“两病”)认定和用药报销工作。患有“两病”的参保居民可以到县医院、中医院及乡镇卫生院认定后享受“两病”门诊用药报销政策,“两病”用药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50%,年度支付限额600元(年度支付限额高血压为225元/年/人、糖尿病为375元/年/人),减轻患者门诊用药费用负担。截止目前,我县共认定“两病”患者1051人,其中糖尿病422人,高血压629人。全面开通异地就医网上备案,进一步为群众就医提供便利。

  四、加强基金监管,维护基金收支平衡

  根据《**县2021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实施方案》和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管理、强化控费措施的意见》的要求,医保局在医保基金的增收节支方面多措并举开展工作,切实做到管好用好医保基金,注意防范医保基金支出风险,确保医保基金收支平衡、运行平稳。

  (一)全力做好扩面宣传和参保登记工作。通过召开动员会、调度会和下乡宣传活动,加大对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和参保缴费方面的宣传。制定《**县医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扩面工作实施方案》,确保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扩面工作顺利完成。2021年城乡居民参保率96.76%,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率100%。

  (二)严格落实控费方案。制定了《2021年度住院费用总额控费预算实施方案》,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落实,每月核算,及时拨付,按季度对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考核和财务清算,基金运行平稳。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开展了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的检查(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力度,开展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和存量问题回头看活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检查组对全县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要求限期整改,持续巩固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保证了医保基金的安全合理使用。按照市医保局统一安排部署,对赵县仁济医院开展全面核查。通过现场核查、查看仪器设备资质和使用、调取医院医保结算数据、抽取疑点病历的方式,发现存在未经审批违规开展诊疗服务、多收费用、串换项目收费、高套收费等问题,统计违法违规金额4616368.24元,及时上报市医保局。

  (四)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做好基金运行分析。建立医保基金风险预警机制,每季度对医保基金运行情况进行分析,从预算执行、参保扩面、控费管理、基金安全等方面,重点分析控费措施的执行情况,形成基金运行分析报告,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保基金运行安全。

  五、做好医保扶贫,助力我县脱贫攻坚

  高度重视医保扶贫政策落实和2019年国考反馈问题、中办国办反馈共性问题的排查整改工作。

  (一)根据县“普查整改、问题清零”专项行动反馈问题清单,医保局共涉及问题391人,反馈问题主要是本人或村里反映为长期慢性病但没有办理慢性病证,对照问题清单,结合乡镇卫生院和村医,派专人逐人入户核实,做到人人见面,不拉一户、不漏一人。专项行动共入户核实391人,其中核实已有慢性病证的21人;患有慢病、符合条件,集中办理慢性病证98人;不符合条件和不需要办理的272人,全部做好相关政策解释工作。

  (二)针对2019年国考反馈问题整改调研发现慢性病政策宣传不到位,慢性病鉴定、证件办理不及时的问题,制定具体整改措施: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借助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和党员下社区活动,医保局组织党员干部、业务骨干和入党积极分子深入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和农村社区等开展医保扶贫政策宣传,并利用“普查整改、问题清零”入户核实机会,对部分特殊群体采用上门入户进行政策讲解;二是简化慢性病办理流程,严格执行放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和特殊病认定标准,简化认定流程,放宽申报病种数量,随来随受理,做到慢病鉴定不出月,符合条件的应纳尽纳,确保贫困人口慢性病待遇落到实处。

  (三)医保扶贫政策全部落实到位。(1)**县2021年贫困人口2442人全部参保,个人缴费部分全额由财政资助,参保缴费全覆盖。(2)在定点医疗机构设立贫困人口“一站式”报销窗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有效衔接,全面实现“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3)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报销取消起付线,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降低50%,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达到90%以上。(4)符合脱贫不脱政策人员共计2442人,全部继续享受医疗保障救助待遇。

  六、扎实做好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落地工作

  在巩固第一批25种药品和“两病”用药集中招采的基础上,扎实做好第二批国家组织的药品集中采购和“两病”用药集中采购工作。第二批集中采购共32种中选药品,覆盖糖尿病、高血压、抗肿瘤和罕见病等多个治疗领域,平均降价幅度72.81%。此次采购鼓励民营医院和药房积极参与,4月1日零时起,中选药品正式投入使用,我县年采购量约为77.9万支/片,预计年可节约医药费用77.3万元。

  七、做好分包小区创城工作

  按照县“双创一提”指挥部的要求,全面对标《河北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健全提升公益广告档次,做好小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今年共更新公益广告24块、120平方米,组织公益活动80余人次,为我县创城工作添砖加瓦。

  八、完成医保局新址搬迁

  2021年11月以前,医保局一直分三地办公(局机关在政府综合办公大楼、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在107国道锦绣花园西侧、职工医保在社保局),职工工作、群众办事非常不便,群众满意度较低。2021年12月在县委、政府主要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县医疗保障局整体搬迁至育才街6号(原疾控中心办公楼),解决了办公场地问题,实现了人、财、物统一管理和集中办公。新办公楼布局合理,装饰节俭而不俗,一楼是医保业务经办大厅,二楼是机关办公区,后院设有职工活动室和机关食堂,彻底改变了以往办公拥挤、狭窄的状况,改善了办公条件和办公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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