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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半年工作报告]关于万宁市2021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及202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关于万宁市2021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及202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

2022年9月15日在万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万宁市财政局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关于万宁市2021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及2022年上半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2021年市本级财政决算情况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财政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中央12号文件、自贸港建设总体方案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努力克服房地产调控、政策性财政减收、新冠肺炎疫情等多重因素影响,狠抓财政收入,加强财政资金统筹力度,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确保重点领域、重大项目支出,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2021年市本级财政决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及平衡情况

2021年,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67亿元,为预算的97.2%,增长2.1%,加上一般债务转贷收入7.71亿元和转移性收入43.09亿元(包括上级补助收入41.67亿元、上年结余4337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358万元、调入资金5444万元),收入总计66.47亿元。

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6.90亿元,为预算(指调整预算数,下同)的88.7%,下降23.5%,加上一般债务还本支出5.03亿元和转移性支出14.54亿元(包括上解省级支出6.46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97亿元、调出资金25万元和年终结余结转5.10亿元),支出总计66.47亿元。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10.56亿元,增长6.5%,为年预算98.5%。2021年,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各项主要经济指标持续恢复提升,为财政收入增长提供了收入来源,同时通过加快房地产业土地增值税项目的清算进度,加强“房土”两税等欠税追缴力度,促进税收收入增长。分税种看,增值税2.83亿元,为预算的106.7%,增长13.2%;土地增值税2.48亿元,为预算131.4%,增长0.3%;契税收入6043万元,为预算107.9%,增长32.0%;印花税收入1721万元,为预算114.7%,增长59.2%;房产税收入5179万元,为预算94.2%,增长32.3%;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2999万元,为预算93.7%,增长4.5%;个人所得税3765万元,为预算83.7%,增长31.6%;城镇土地使用税收入1.66亿元,为预算80.8%,增长29.2%;。企业所得税收入1.44亿元,为预算82.3%,下降15.4%,下降主要是主要是汇算清缴税款比上年同期减少;资源税收入92万元,为预算14.2%,下降74.9%;耕地占用税收入52万元,为预算3.5%,下降98.1%,下降主要是主要是项目退税影响。非税收入5.12亿元,下降6.1%,主要是非税收入一次性征收因素影响明显,可持续性不稳定,以及上年同期非税收入高基数影响,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和政府性住房基金收入分别下降39.6%、45.3%和72.3%,拉低了非税收入增长幅度。

从支出决算的具体情况看,部分支出科目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4亿元,为预算110.7%;科学技术支出2567万元,为预算147.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6亿元,为预算104.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132万元,为预算324.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08亿元,为预算332.9%;住房保障支出1.48亿元,为预算183.1%;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230万元,为预算105.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432万元,为预算22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968万元,为预算71.0%;卫生健康支出4.38亿元,为预算72.8%;节能环保支出1.08亿元,为预算52.9%;城乡社区支出1.91亿元,为预算71.55; 农林水支出7.66亿元,为预算76.2%;交通运输支出9339万元,为预算47.8%;造成差异主要原因:一是上级实际下达转移支付指标与年初预计数存在差异;二是部分待分指标或年底无法支出指标实际分配或回收重新调剂安排时改列科目;三是部分项目实施进度缓慢,影响资金支付进度等。

2.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及平衡情况

2021年,市本级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19.41亿元,为预算的110.1%(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4.56亿元,完成预算的100.0%,增长84.3%),增长102.2%,加上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9亿元和转移性收入9730万元(包括上级补助收入8821万元、调入资金25万元和上年结余结转88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23.28亿元。

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18.45亿元,为预算的100.5%,增长33.3%,加上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45亿元,调出资金5291万元和年终结余结转1.86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23.28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级补助收入47万元,本年支出20万元,年终结余27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1.32亿元,下降36.9%。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0.32亿元,下降47.7%。当年结余1.0亿元,年末滚存结余3.67亿元。

5.部门收支决算情况

2021年部门收入总计83.53亿元,其中:当年收入65.92亿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72亿元,占部门当年收入的90.6%),下降17.5%;上年结余17.55亿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624万元。当年支出75.44亿元,增长4.7%。其中:基本支出22.39亿元,占29.7%;项目支出53.05亿元,占70.3%。收支相抵后结余8.09亿元,减去结余分配6109万元,年末结余7.48亿元。

部门“三公”经费决算情况。2021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798万元,下降3.4%(与上年决算比)。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97万元,下降3.7%;公务接待费101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2021年市本级财政决算有关情况说明

1.预算调整情况。根据《预算法》的规定,市财政局编制了万宁市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由市政府提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查批准。一是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21年转贷新增一般债券额度3.2亿元,专项债券额度2.9亿元。预算调整后,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量由年初的55.86亿元调整为59.06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总量由年初的17.98亿元调整为20.88亿元。

2.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2020年底,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5999万元,2021年初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安排4358万元。2021年底按规定将一般公共预算结余资金2.97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终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 3.13亿元。

3.政府债务余额情况。2021年末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68.98亿元(一般债务51.74亿元,专项债务17.23亿元),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余额限额68.98亿元(一般债务51.74亿元,专项债务17.23亿元),我市地方政府债务未突破限额。

4.预备费动用情况。2021年,全市预备费年初预算 5050万元,当年动用预备费安排支出4019万元,结余年底全部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5.上级补助情况。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上级对我市补助收入41.67亿元,下降8.3%。其中:返还性收入2.21亿元,与上年持平;一般性转移支付31.94亿元,下降20.1%;专项转移支付7.52亿元,增长131.0%。政府性基金预算上级补助8821万元,下降79.6%。

(三)2021年主要财税政策落实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2021年,财政部门有效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全力保障 “三保”支出和重点领域、重大项目支出,有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 全力以赴狠抓收入征管,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增长

2021年,在全市经济稳中提升的带动下,以及财税部门采取持续加强重点企业重要税源征管,“按季抓、月跟踪”,加快房地产业土地增值税项目的清算进度,加强“房土”两税欠税追缴力度,努力挖掘非税收入增收渠道,同时加强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互通信息,加大土地出让征收力度等积极措施作用下,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前三季度分别增长8.2%、13.5%和14.3%,但由于受到新冠肺炎疫情、房地产调控,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以及上年第四季度收入同期高基数等多重因素的影响,第四季度当季下降21.3%,全年收入呈现前高后低的发展趋势,全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67亿元,占年度预算97.2%,增长2.1%。

2.优化营商环境,优先保障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建设,夯实经济发展基础

着力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多渠道向社会公众宣传各项财税政策,加强纳税辅导和培训,优化简化退税流程,切实推进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减轻企业负担,提高营商环境。2021年,累计新增减税降费 8636万元,其中:2021年新出台的政策减税降费1155万元;2021年展期实施政策减税降费5441万元;2020年年中出台政策在2021年翘尾新增减税降费2040万元。

支持重点基础设施提质升级。拨付1.60亿元,支持交通六大工程建设,完善城乡公路基础设施。拨付7324万元,用于城乡供水管网工程建设,解决城乡饮水安全。拨付 1000万元,用于电力电网电缆沟工程建设。拨付 1.30亿元,推进文化体育广场建设,力促加快建成万宁市民文体活动中心。

着力扶持产业发展。拨付2400万元,支持槟榔产业园区建设 。拨付 1930万元,支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拨付500万元,设立产业发展风险基金,发挥财政资金对金融资金引导和撬动效能,支持槟榔初加工企业做大做强。拨付 3670万元,支持旅游、文化体育赛事等产业发展。拨付 341万元,持续扶持企业贷款贴息,减轻企业融资发展生产成本压力。

3.聚焦重点领域,支持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

支持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财政衔接乡村振兴专项资金2.14亿元,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实际支出2.06亿元,支出进度为96.4%,有力地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成果。落实惠民惠农补贴政策,投入3.87亿元,通过社保卡“一卡通”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各类惠民惠农补贴,增加农民群众收入。大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拨付4419万元,推动农村“厕所革命”、美丽乡村建设。加大农业水利设施投入,拨付7699万元,开展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防洪减灾、水资源保护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拨付4208万元,支持农田建设。发挥金融普惠,拨付农民小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2998万元,用于农民小额贷款贴息和奖补,降低农户融资成本;拨付872万元,引导农业生产经营者参保,为其提供风险保障。

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拨付1.83亿元,支持退塘禁养,退养还滩;拨付6922万元进行污染防治、污染减排;拨付1.50亿元,保障城乡环境卫生;拨付1.95亿元,用于城乡污水基础设施建设和治理。

打好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攻坚战。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严控我市政府债务整体规模,截止2021年底,我市政府债务余额68.98亿元,未突破省财政厅下达我市债务限额,整体债务风险安全可控。积极筹措资金,稳妥化解政府到期债务,2021年偿还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息)9.62亿元,偿还其他债务本息5.15亿元。

4.加大民生领域投入,民生福祉持续改善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确保财政资金投向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36.81亿元,民生支出占比达到78.5%。

支持教育均衡发展。教育支出9.69亿元,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7%。支持各阶段教育事业发展,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落实城乡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政策,推动城乡义务教育发展,落实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双减”政策,推动北师大万宁附小建设等。

完善社会保障和就业体系。财政对机关事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补助4.44亿元,保障全市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拨付1.64亿元,不断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抚恤、退役安置、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拨付2868万元,用于残疾人康复、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等方面。拨付3489万元,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

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财政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缺口补助3395万元,保障城乡居民医疗需求。拨付公立医院和基层卫生机构5374万元,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努力实现“大病不出岛,小病不进城目标”。拨付3617万元,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每人每年达到79元。拨付医疗救补助资金2276万元,用于资助城乡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对其难以负担的医疗个人自负费用给予补助。

支持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968万元,支持举办体育活动及赛事,丰富群众体育生活和宣传万宁城市名片;支持开展观赏电影、送地方戏、文体活动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以高质量公共文化服务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5.?深入开展财政体制改革,全方位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全力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预算部门(单位)所有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加强财政项目库管理,树立“项目为王”理念,做实项目储备。实施存量资金清零长效机制,除财政科研项目资金、地债资金和上级专款有明确规定的资金外,预算年度终了,未执行完毕的项目资金一律由同级财政收回。

二是加强财政资金监管。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严禁“以拨代支”、虚列财政支出行为,确保支出合规。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压缩非重点、非刚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全市“三公”经费支出798万元,下降3.4%。建立直达资金监管机制,2021年将直达资金8.1亿元全部纳入直达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加强直达资金的分配、下达、使用和监督管理,确保直达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

三是全面加强绩效财政建设。以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结果应用为保障,将绩效管理嵌入预算管理全过程,利用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预算公开等关键环节实现预算绩效全流程管理。开展财政支出重点项目绩效评价,2021年遴选2016-2018年具有代表性的兴隆太阳河综合整治示范段、沉香湾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太阳河温泉旅游度假区太阳河大道工程等5个重点民生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约5.28亿元,评价结果上报市政府和省财政厅。

四是加强项目预算评审。严格落实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制度,未按规定进行评审的,原则上不予安排预算,全年完成项目预算审核73个,评审金额核减率8.2%。

2021年,虽然我市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但同时也清醒地看到,当前财政还面临着不少困难和挑战。一是财政收入结构不够合理,收入质量偏低,重点税源支撑作用不强,财政增收基础不够牢固,持续高速增长难度加大;二是刚性支出逐年增大,新增可用财力有限,财政保障能力偏弱,收支矛盾日益突出,财政运行风险加大;三是项目谋划储备不足,资金支出进度仍需进一步加快,资金使用效益仍有待提高;四是历年预拨暂付款消化缓慢,挂账规模仍然较大,预算执行需进一步从严从紧。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努力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2年上半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市财税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市人大批复的预算,克服大规模减税降费、新冠疫情等不利影响,积极支持稳住经济大盘和助企纾困,坚决贯彻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优先保障“三保”,加大民生支出投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预算执行情况总体比较正常。

(一)2022年上半年全市财政收支执行情况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上半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7.94亿元,为预算46.1%,同口径增长2.9%,按自然口径下降3.0%。其中,税收收入4.24亿元,同口径下降13.0%,按自然口径下降21.9%;非税收入3.70亿元,增长34.3%。

上半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63亿元,为预算的49.4%,增长55.7%。

2.政府性基金收支完成情况

上半年,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41亿元,为年预算的15.5%,下降40.4%。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74亿元,为预算42.4%,增长66.4%。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22年上半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0.88亿元,为预算的48.1%,增长17.0%。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7.63亿元,为预算的42.1%,增长6.4%。

(二)2022年上半年主要财税政策落实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保持同口径增长

今年以来,经济发展下行压力加大,叠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4 月份我市开始全面落实中央减免退税政策,加上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减少,房地产税收大幅度下降,以及我市产业经济结构相对薄弱,可挖掘存量税源逐步减少等不利因素叠加,4月、5月、6月税收同口径分别下降9.9%、19.9%和42.5%,导致上半年税收入同口径下降13.0%。从收入结构看,上半年,地方税收收入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3.4%,占比较2021年同期下降了12.9个百分点,财政收入质量明显下降,增收基础较为薄弱。从主要税种收入看,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所得税分别下降43.0%(同口径下降12.7%)、35.9%、11.4%、6.7%、5.9%,主要税种收入增长乏力。税收收入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税收收入下降,是拉低上半年财政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为有效弥补税收下降的影响,上半年,财政部门组织加大非税收入征管,采取有效措施深挖非税收入增收潜力,罚没收入、各类低效运行、闲置资产处置收入等加快入库,拉动非税收入增长34.3%,力促上半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94亿元,同口径增长2.9%,保持了增长势头。

2. 坚决贯彻落实退税减税降费政策,加大助企纾困力度

提请市政府调整成立万宁市退税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我市退税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市财政、税务、人行三部门联合建立退税减税政策落实协调机制,确保各项税费支持政策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扩大政策范围,截至6月底,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共退税4.99亿元(全口径)。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阶段性免征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减轻企业负担,助力企业释放发展潜能。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62亿元,确保落实各项减免退税政策所需财力保障。

3.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保障“三保”及重点项目资金支出需求

在努力组织本级财政收入的同时,积极与省财政厅沟通,最大限度争取上级财政支持。上半年,争取上级补助资金41.8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81亿元,增长10%,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补助7452万元。上级转移支付增强我市基层公共服务保障能力,为“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和重点项目支出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5.63亿元,比2021年增加5.02亿元,增长47.3%,其中新增地债9.93亿元,再融资债5.7亿元。上半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已支出3.51亿元,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息3.43亿元,已按时足额偿还。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及时到位,有效补齐我市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缺口和缓解政府到期债务偿还压力,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4. 加快支出进度,提高资金效益

为加快项目实施,加强支出管理,提高项目支出绩效管理水平,提高资金效益,采取通报、上门服务等措施,压实部门的支出主体责任,加快项目实施和支出进度,特别是加快市委、市政府重点项目、直达资金、债券资金支出进度,发挥拉动有效投资作用。上半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63亿元,增长55.7%,增速位列全省第2位,占年初预算49.4%,快于全省支出进度2.5个百分点。

5.加大民生保障力度,改善民生福祉

全力践行新发展理念,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民生支出23.78亿元,增长65.0%,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7.6%。农林水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教育、卫生健康、住房保障等支出分别增长157.5%、75.8%、27.9%、27.7%和15.1%,各项民生政策得到有效落实,民生福祉持续提升。

6.聚焦重点领域,全力支持乡村振兴、生态保护和债务风险防范等重点工作

上半年,全市落实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43亿元,实际支出1.37亿元,支出进度为56.3%,全力支持乡村振兴,为乡村振兴提供资金保障。坚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安排4.66亿元,支持“六水共治、污染防治、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和生活垃圾处理等。积极筹措资金,稳妥化解政府到期债务,2022年初安排偿还到期债务本息?15.38亿元,截止上半年,已偿还到期债务本息4.49亿元。

(三)财政运行存在的困难

一是财政收入增收困难。上半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预算46.1%,同口径增长2.9%。基于上半年收入完成情况,要完成全年财政收入增长10%预期目标,下半年需入库9.3亿元,增长24.2%。考虑到今年下半年仍要继续落实各类减免退税政策,新冠疫情反复冲击,房地产业短期内难以恢复以及非税收入征收存在来源不确定性、不可持续性因素,要顺利完成今年收入目标形势严峻,压力不小。

二是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率较低。上半年,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41亿元,下降40.4%,占年初预算15.5%,比序时进度慢34.5个百分点。上半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滞后,地方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困难,也给库款保障预算执行造成困难。

(四)下半年财政重点工作及措施

下半年,全市财税部门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落实稳经济政策措施,加强预算收支执行管理,抓紧谋划项目,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大力开源节流,增强重点项目和重大任务财力保障,确保全年财政收支任务基本完成。

1.加强收入征管,确保应收尽收

一是全力加强税收征管,应收尽收。在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和自贸港各项优惠政策的同时,增强工作主动性,加快土地增值税清算、企业所得税核查,加大对历史欠税的追缴,做到依法征税,应收尽收,确保完成年初预算目标。二是大力开拓非税收入增收渠道。加大对各类低效运行、闲置资产处置力度,加大河砂处置、矿产使用权出让,特别是北大镇花岗岩矿产使用权出让,进一步加快扫黑除恶等罚没资产处置进度,确保非税收入及时入库。三是加大政府性基金收入力度。对符合项目规划、市场需求的土地,加快用地报批及土地挂牌出让进度,增加土地出让收入,确保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正常执行。

2.加强财力管理,确保收支平衡

做好重点税源和新增税源管理,统筹用好包括上级补助、盘活财政存量、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资金。新增支出原则上要按照轻重缓急和项目进展,有保有压,严格控制。努力加大对上级财政对疫情防控补助及其他转移支付资金的争取力度。

3.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兜牢兜实“三保”底线

督促各预算部门加快支出进度,对近期无法支出的项目,按程序调整用于其他符合条件的项目。市财政局将继续通过周调度、月通报的督导方式,加快上级专项和债券资金支出进度,发挥上级专项资金和债券资金拉动有效投资的积极作用。继续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确保相关民生和工资政策及时足额落实到位。继续加强库款管理,保持合理库款规模用于保障“三保”支付,密切并关注财政运行风险,切实兜牢兜实“三保”底线。

4.继续落实稳经济政策

加快落实落细各项稳经济政策,及时兑现政府惠企利民承诺和各项退税减税政策,做好政策跟踪问效。做好开源节流,优化支出结构,发挥财政政策对经济调控作用。

5.提前谋划,科学合理编制明年预算

密切跟踪财政收入形势,实事求是、积极稳妥预计财政收入目标,提前谋划科学合理编制明年预算。统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等,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加强资金有效供给,保障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的落实。

6.强化财经纪律约束,严格资金管理

切实加强财政管理,继续做好重点领域财经秩序专项整治,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抓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深入分析问题根源,坚持举一反三,规范管理。多措并举化解隐性债务,坚决控制增量。健全地方政府合法举债机制,常态化风险监控,夯实债券项目管理基础。有效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对长期沉淀闲置资金按规定收回财政统筹使用。严格暂付款管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安排资金用于消化暂付款。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下,认真贯彻我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和本次会议决议,恪尽职守,积极作为,努力完成2022年财政预算和财政各项工作任务,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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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万宁市本级财政决算说明.doc

(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

万宁市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决算情况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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