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围绕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围绕抢抓“双区”建设重大机遇,我局以项目建设为抓手,狠抓住建行业监管,在做好日常职责工作的同时,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防范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建党百年营造良好氛围;重点抓好制度建设、业务系统平台建设及行业监管工作,为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一、2021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建立完善各项制度,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1.简化施工许可证审批手续。制定印发并实施了《关于进一步简(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化施工许可证核发与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合并办理手续的通知》,不再单独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了政府职能转向减审批、强监管、优服务,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和质量。既做到依法依规严把材料审批关,又要热情服务群众,方便群众办事,真正做到“门好进、脸好看、事好办”。今年上半年共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113宗,建筑面积约531.52万㎡,合同造价151.41亿元。其中房地产项目(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33宗,建筑面积为301.67万㎡,工程造价104.34亿元,工业项目56宗,建筑面积为225.07万㎡,工程造价40.60亿元,个人建房项目13宗,市政工程9宗,其他类型项目2宗。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86宗,建筑面积292.57万㎡,总造价1079216万元;人防竣工验收备案10宗,人防建筑面积63444.46㎡。完成竣工结算备案77宗,建筑面积约310.64万余㎡,工程造价约69.8亿元;完成标底备案5宗,工程造价约2.35亿元;完成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审核10宗,概算审核金额16.45亿元。
2.进一步简化申办材料。取消施工合同备案,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立凭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缴存凭证和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的证明材料等后置,实行事中、事后管理。
3.推行告知承诺制。除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安全保护和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工业项目外,我县工业项目全面采用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手续容缺承诺制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在取得施工许可证60天内补齐)。
4.制定建筑工程前期技术服务登记制度。为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加快项目的建设和产生效益,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针对基本具备施工条件而暂时不具备核发施工许可证的关乎民生和社会发展的工程项目以及工业项目,为其提供安全监督、质量监督、工程检测等业务的技术服务支持,2月份制定的《博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工程前期技术服务登记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目前进一步优化了登记材料(简化了:规划设计方案审查的意见、施工图审查意见、消防设计审查手续),印发前期技术服务登记制度第三版。上半年,共办理前期技术服务登记15宗,建筑面积约52.44万㎡,工程造价12.03亿元。
5.进一步简化办事环节。为加快项目落地建设,根据《惠州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全面推行建设工程项目“信用快审”承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县对建筑工程项目土方开挖和基坑支护工程施工报建事项在一定领域内试行承诺制改革。建设单位确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后,可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自主选择,分阶段申请办理施工报建证明或施工许可证。
6.制定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专员及督导工作机制。为有力推动我县重点项目建设,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和产生效益,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切实解决重点项目在推进过程中施工报建、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工程检测业务不够流畅、效率不高等社会反映比较大的问题,我局认真梳理了博罗县2021年省、市、县重点项目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清单,分级分类建立台账,明确施工报建、质量监督、安全监督、质量检测四个业务部门的具体任务。每个重点项目都明确具体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由服务专员采取“一对一”方式精准服务企业,全程跟踪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在其股室办理业务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为项目提供包括解答、引导、接办、协调有关股室等全程保姆式服务,“零距离”指导和帮助企业做好项目推进的各项工作。同时,及时对服务专员的具体工作方式进行指导和完善,创新服务方式,完善服务举措,提高服务水平,切实增强服务专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项目推进进一步提速,政策措施进一步落实,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构建良好的营商环境。
(二)抓好房地产市场调控,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2021年,我局加强房地产统计和市场监测分析,重点做好房地产运行、购房成分、舆情变化等情况的监测分析。疫情常态化防控下,虽然不能举行大型聚集性活动,但受益于越来越发达的网络信息化,线上看房、VR看房使得外地购房人可以足不出户便选定房源,而且惠州市各县区一直以来均为低风险地区,所以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对我县房地产市场影响不大。
1.新建商品房供应情况。2021年上半年,全县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66宗。预售总套数10202套,预售总面积106.67万㎡,同比分别上涨33%、37%,与2019年同期相比下降27%、37%。其中住宅套数9693套,住宅预售面积103.38万㎡,同比分别上涨34%、37%,而与2019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26%、33%。
2021年上半年,全县现房备案13宗,总套数747套,总面积10.51万㎡。
2.商品房销售情况。2021年上半年,全县商品房销售13506套,面积126.41万㎡,销售金额110.9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3%、22%、32%。与2019年同期相比增长5%、-3%、11%。其中,住宅销售10091套,面积113.63万㎡,销售金额103.38亿元,全县住宅商品房交易均价为9098.08元/ m2。同比分别增长24%、21%、34%、11%,与2019年同期相比增长-5%、-3%、12%、16%。
3.库存情况。截至2021年6月30日,全县库存住宅商品房总量为2.14万套,面积273.45万㎡。去库存周期约为11.4个月。
(三)加强建筑行业管理,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我县建筑业企业一共194家。其中施工总承包一级企业2家、二级企业8家、3级企业80家,专业承包和劳务资质企业104家。此数据包涵了房屋市政(本局职能监管)、水利、电力、公路、环保等不同行业施工资质。施工总承一级企业我市一共23家。其中惠城区13家、大亚湾区7家、博罗县2家、惠阳区1家,惠东、龙门、仲恺没有一级企业。二级企业全市一共81家。其中惠城区45家、大亚湾区12家、博罗县8家、惠阳、惠东各6家、龙门、仲恺各2家。根据市住建局经济发展战报统计,市外在惠州市承接项目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就有209家、一级企业894家。
1.建筑业纳统总产值情况。本县建筑业企业已入统计局信息库的有62家。剩余属于单纯施工劳务企业的,有建筑业资质,但主营业务活动非建筑业或无建筑业相关经营活动均不符合纳统条件。2021年1月-6月,我县建筑业企业产值总额为11.71亿元。
2.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为加快推进我县建设工程施工信息化建设,提高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能效和企业安全综合水平,提升防御气象灾害应急能力,按照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大力推进我市建筑工地安装使用视频监控系统工作的通知》要求,大力推进报建项目安装视频监控。目前,全县共有187个在建项目安装了视频监控,并接入了市住建局视频管理系统。
2021年上半年,共办理工程监督报监项目115项,建筑面积543.49万㎡,工程造价151.62亿元(其中市政管网工程7项,共长78.89千米,工程造价4.04亿元);监督竣工验收工程79项,建筑面积288.56万㎡,工程造价68.38亿元,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为100%;共发出《工程质量监督整改通知书》8份及《博罗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工程质量监督抽查意见书》38份,收到《工程质量问题整改完成报告》46份;向行政主管部门移交立案调查1宗。半年来未发生任何工程质量事故。
3.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2021年上半年,按市、县安全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制定检查方案,明确要求,同时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进行检查,使安全工作落到实处。一月份开展了2020-2021年岁末年初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检查;二、三月份开展春节期间及“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检查;四、五月份积极开展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汛期、消防、起重机械的检查工作;五月份我站接到惠州市住建局关于开展对博罗县在建工程建筑起重机械、消防安全和汛期建筑施工安全开展专项检查的《行政执法建议书》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检查组对相关项目进行专项检查;五、六月份落实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年中建筑市场、施工安全和质量大检查工作。六月“安全检查月”期间,大力开展以危大工程为重点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共出动人员326人次,检查工地93个,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216项,排查塔吊48台,排查施工升降机37台,排查物料提升机11台,下发整改通知书67份,下发局部停工整改通知书7份,下发全面停工整改通知书4份,对3家企业进行约谈处理。
2021年上半年,共检查工地938项次,共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406份,下发局部停工通知书58份,下发机械停工整改通知书53份,发现并督促消除整改隐患1621条,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动态管理办法》的规定,有效加强了我县建筑施工监管力度,2021年上半年我县建筑施工没有发生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全县建筑市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4.开展建筑工程消防专项整治。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博罗县建筑工地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严格落实县消防办的《消防安全提示函和督办函》,积极开展了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对全县在建工程的消防安全进行了3次综合检查,共检查建筑工程103个,发现建筑施工消防安全隐患112项,通过“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的整改要求,已落实整改和消除消防安全隐患112项,整改率100%。
6月,联合博罗县融媒体中心制作了《火灾猛于虎 防范于未“燃”》的建筑施工消防宣传片,督促施工单位明确工作目标和职责,在办公区、生活区显著位置加大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宣传力度,挂设消防安全宣传标语及标识牌,有LED显示屏的工地可以展播消防宣传片或者标语,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围,加强对防火自救等安全教育培训并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活动,强化工人消防安全意识,消除火灾隐患,保证生命财产安全。督促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和各项消防安全要求,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并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及措施,增强从业人员消防安全防控意识,确保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2021年上半年,共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105宗、验收82宗、备案19宗。办理大中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1宗。
5.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整治。2021年为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我局开展了系列建筑施工扬尘污染专项整治行动,严格督促我县所有在建项目落实以下防扬尘污染措施:一是筑施工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七个百分之百”;二是在工地围挡和房屋建筑外架上设置增压给水管及水雾喷头,喷头间距小于2米,喷雾区域连续无间断,施工作业期间要每天3次以上开启喷淋系统,并进行30分钟以上喷淋降尘(雨天除外),保持施工作业区域地面湿润;三是施工现场易产生扬尘污染的部位须安装固定喷雾、喷淋装置,基础施工及土方作业工地配置不少于4台移动雾炮机,单个雾炮机覆盖半径不小于30米,喷雾区域要覆盖扬尘作业区域;四是逐步推进全县建筑工地扬尘噪声监测系统全覆盖;五是要求各项目制定施工扬尘防治实施方案,建立责任制度;六是要求各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或砂浆的场所采取封闭、降尘、降噪措施。今年以来,我局针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项目共发出扬尘整改通知书131份,7个工程项目因扬尘管控不力移交县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进行处罚。
通过开展整改检查“回头看”工作,跟踪落实各项目的落实整改情况,继续督促各施工项目按要求改善施工现场不文明现象,建立施工扬尘治理长效机制,不断深入开展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整治行动,为我县营造整洁优美、规范有序、和谐美丽的城市环境。
6.做好墙材革新、建筑节能、散装水泥和绿色建筑管理工作。一是做好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推广应用工作。1-6月供应量163.35万立方米,产值91410.39万元,纳税额3246.43万元。二是开展整治违规使用海砂专项行动,对全县10家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用砂现场抽查,上半年共抽查了2批次,检验结果用砂成品氯离子含量小于技术要求的0.06,符合标准要求。三是加强与各镇(街道办)及各部门联动,形成合力,保持严厉打击非法混凝土搅拌站高压态势。上半年共拆除12家非法混凝土搅拌站。做到发现一起整治一起。四是大力推广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严格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大力发展绿色建筑。2021年以来,共办理民用建筑节能专项验收44项,建筑面积102.21万㎡;城镇新增绿色建筑面积168.51万㎡,占新建建筑面积79.47%。目前我县装配式建筑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需要学习借鉴,需要完善政策体系,建立相关标准,培养专业人才,从而进一步推动装配式建筑的发展。暂时只有开工建设钢结构项目,在2021年上半年新开工项目中有11个钢结构项目,建筑面积约35.09万㎡,占总面积5.69%。
7.开展防汛工作。我局对防汛工作高度重视,督促各建筑工地的相关责任人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落实有关汛期工作职责,采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切实按照汛前防汛防风责任制的要求,深入及时解决问题。 要求各建筑工地要密切关注汛期天气情况并根据各自实际立即开展自纠自查、完善各自的应急预案。预案要针对在建工程特点,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具体、操作可行。各企业要准备充足的防汛抢险物资、设备,落实抢险队伍,一旦发现险情,做到抢险物资、设备、队伍随要、随到、随用。尤其低洼地带的在建工程和施工现场职工宿舍区,更要密切关注天气情况,一旦发生险情,能够及时转移工人,避免发生伤亡。
汛期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92人次,检查工地155个,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109项,排查塔吊267台,施工升降机301台,工人宿舍643间。从检查情况看,各建筑工地都能够按照工作要求,做好防汛准备工作。工地工棚宿舍大部分符合安全规范的要求搭设,大部分建筑工地都做好了边坡支护工程,起重机械作业都按相关安全技术要求进行。
(四)加强住房保障工作,提升改善群众人居环境
1.公共租赁住房情况。截至2021年6月30日,政府投资建设公租房新配租35户,完成了33户租赁合同到期续租工作,解决了66户住房困难群众的住宿问题。
2.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情况。截至2021年6月30日,3月份我县城镇居民第一季度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家庭422户,发放金额191821.5元;6月份我县城镇居民第二季度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家庭413户,发放金额为184906.8元。
3.公租房零星维修情况。为了保证公租房正常使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局委托有维修资质的第三方维修服务公司对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租房每年进行零星的维修服务,对天面墙体渗漏、外墙瓷片脱落、门窗破损、给排水及生活设备老化,基础设施损坏、不完善等系列问题进行维修,涉及32户住户,面积1930㎡,维修经费386816.06元。
4.租赁登记备案情况。加强房屋租赁管理工作,租赁条例法规的学习,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截至6月30日,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共263宗,面积累计193622.57㎡。
5.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经调查摸底,我县符合老旧小区改造条件的小区共48个,涉及8732户。同时我局建立了项目库,并按照“分批改造,成熟一批、推动一批”的原则,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我局今年主要工作:一是整合项目,整体实施,加快推进已启动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开展工作前做好宣传工作,提前谋划和预判;二是选择一个老旧改造小区项目作为城市微改造亮点进行打造;三是加强文明施工,针对项目下一步可能遇到的交通组织、施工安全等问题,提前做好应对方案,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四是多方面筹措资金,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提供资金保障。落实省、市老旧小区改造补助等政策支持,积极发挥资金引导和带动作用,拓宽资金融资筹措渠道,为老旧小区改造提供资金保障。截至6月30日,老旧小区改造共有3个项目已开工建设,怡安花园等6个小区改造项目于今年3月底完工,另富华苑、富乐苑、阳明花园项目和榕苑、罗庚地小区、棋龙小区项目于已签订施工合同,目前,两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6月初已实施开工建设。
(五)加强城镇供排水基础设施建设,坚决打赢水污染治理攻坚战
1.组织开展博罗县城镇污水设施五年建设规划和博罗县城镇给水工程五年建设规划。为更好地指导“十四五”期间我县城镇供水及污水工程的规划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对全县城镇供排水行业的管理,经县政府批示,由我局组织开展博罗县城镇污水设施五年建设规划和博罗县城镇给水工程五年建设规划。目前已完成招标工作,中标合同价格为353.232万元,其中污水规划162.432万元,给水规划190.8万元。
2.全面推进我县城镇生活污水基础设施建设。截至6月30日,要求新建的110公里污水管网,已累计建成管网107.35公里(其中县城56.08公里,沙河流域44.55公里,公庄河流域6.72公里);要求新建的2座污水处理厂均已开工建设,其中龙溪第二污水处理厂总建设进度完成40%,其中主体建设完成67%,长宁第二污水处理厂总建设进度完成56%,其中主体建设完成68%;要求完成5公里老旧管网改造目前已完成0.12公里。全县上半年城镇污水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约41069.77万元,其中污水处理厂建设投入3500万元,管网建设投入37569.77万元。
3.完成7宗市政类建设项目初步方案审查工作。今年以来,我中心已对博罗县福田镇荔枝墩村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博罗县长宁镇镇城区污水管网完善工程(一阶段)、博罗县石湾镇滘吓村源头村雨污分流管网工程、博罗县粮油储备库北面高边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等共8个项目进行了审批。
4.依规拨付省级专项资金1100万元。制定3177.3万元省级专项资金(镇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资金)分配方案,目前已协助市政股等部门向各镇级污水处理厂拨付补助资金1100万元。
5.编制博罗县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实施方案。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排水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排水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县城建成区主要内涝积水点情况,我局组织编制了《博罗县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并报县政府审批。
上半年,共办理城镇排水许可180项;抽检供水企业2家、二次供水小区3家,发现安全隐患5项,现场整改5项,提高供水企业的管理和保障水质安全。
(六)加强农村房屋建设监管,促进城乡建设品质提升
1.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为按时保质完成目标任务,积极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博罗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协调机制,同时制定《博罗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已由县政府审定印发。截至目前,对符合本次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范围的17个乡镇(杨侨不在排查范围)已全部完成排查录入任务。录入房屋总数为142776栋,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房屋780栋(其中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12373栋,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房屋32栋)。对于初判存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32栋农村自建房,我局已委托第三方机构全面评估完成并出具房屋安全性评估报告。经评估后需整治的(C、D级)经营性自建房有26栋,已全部完成整治,其中已拆除3栋;封存,签订不再使用承诺书有11栋;维修加固有12栋。同时,正对各乡镇逐一开展对初判存在隐患的非经营性房屋的评估和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疑似存在安全隐患的非经营性自建房抽查工作,已完成评估318栋,抽查199栋。
2.农村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情况。我县农村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回头看”新增改造任务共26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存量任务为18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无房户住房安全保障任务为8户)。截至2021年1月中旬,已竣工26户,验收26户,验收通过26户,对已验收通过的农户共计拨付各级补助资金103.8万元。
3.加强历史建筑、传统村落保护工作情况。一是按照省市相关工作部署,积极开展我县8处历史建筑测绘建档工作,此项工作经费已请示县政府同意,并经局党组会议讨论通过,按照惠州市中介超市直购模式有关规定,已选定广东国图勘测地理信息有限公司博罗分公司承担我县历史建筑测绘建档工作,计划到2021年11月底,完成历史建筑测绘工作。二是开展新一轮历史建筑普查认定工作。截至目前,各镇(街道、管委会)普查上报的历史建筑共6处(公庄镇博东县人民政府旧址、泰美镇车氏宗祠、泰美镇对面岭宗祠、泰美镇聂氏宗祠、泰美镇四角楼宗祠、泰美镇长庆桥),经我局会同文广旅体局初步核实,确定符合条件的共3处(泰美镇对面岭宗祠、泰美镇聂氏宗祠、泰美镇四角楼宗祠,另外3处为不可以动文物或一般文保单位按照普查认定标准不符合历史建筑申报要求)。作为中国传统村落、省历史文化名村的龙华镇旭日村无历史建筑,我局高度重视,督促龙华镇继续深入开展旭日村历史建筑普查,尽快将符合申报条件的建筑物上报我局。三是按照关于在拆旧复垦中加强乡村传统文化景观保护的要求,对石坝镇、麻陂镇上报的3宗拆旧复垦资料作了审查并复函,避免具有传统文化景观保护价值的建(构)筑物盲目纳入拆旧复垦范围。
4.农村削坡建房工作情况。一是委托广东省有色金属地质局九三五队编制完成《博罗县农村削坡建房边坡风险点调查和整治方案》(含“一处(户)一策”)并印发乡镇组织实施。二是按照博罗县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综合治理三年目标任务计划,2021年整治任务截至目前已开工42户(10处),已完成整治10户(2处)。三是截至4月下旬,已完成全县72处农村削坡建房地质灾害风险点警示牌的树立工作。在做好排查整治工作的同时,要求各乡镇(街道、管委会)根据省市三防办要求,进一步压实基层防汛救灾责任,在汛期按照气象预报预警情况,把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防御措施落实落细到位,加强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巡察监测和风险管控,在汛期强降雨期间每日上报风险点情况,视各风险点具体情况做好救援力量预置和提前转移安置受威胁群众各项应急准备,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八)强化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稳步推进人防重点项目建设
目前,县水西片区公共人防工程已完成了竣工验收,进行收尾工作;人防机动指挥信息处理系统项目完成交付,安排人员进行日常维护训练;博罗县人民防空工程专项规划,已完成资料收集,初步成果已出,正在校对当中,校对完成后准备专家评审。制定人防专业队伍训练计划,明确人防工程平战转换相关细则,确保相关监督环节落到实处。同时对现有22台人防警报器进行升级改造,新增加25台人防警报器,现已完成定点和测频,进行招标中,招标完成后可进行升级改造和新增设备安装。
2021年上半年完成人防工程竣工验收26个防护单元面积为48251㎡,人防报建面积91678.43㎡,收取人防易地建设费9186552.4元。
(九)加强城镇燃气安全工作,坚决遏制燃气事故发生
按照县政府批示精神,委托第三方安全评估机构(广东劳安职业安全事务有限公司),督促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安全评估整改工作。制定印发《2021年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南粤行”博罗县城镇燃气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案》的通知,加强城镇燃气安全工作。一是加快推进燃气设施建设工作,继续大力推进旧区高层建筑管道天然气改造工作。二是持续推进瓶装燃气市场整治,加强瓶装燃气供应站钢瓶装二维码标识工作,通过信息技术手段杜绝过期瓶、报废瓶在博罗燃气市场流通。目前需安装二维码标识钢瓶约38万个,今年安装了约3万个钢瓶。三是强化瓶装燃气供应站规范化建设,根据“整改一批,清理一批”的工作思路,不断规范供应站的经营。四是加强管道燃气设施的巡查力度,畅通管道燃气设施信息共享渠道,防范和杜绝第三方对管道燃气设施的损害行为。同时加强主管部门、属地政府的沟通协调,努力营造和巩固上下联动,齐抓共管体系。
上半年检查燃气企业9家,发现安全隐患31项,现场整改23项,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8份。
(十)住建领域疫情防控工作
为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县在建工地和物业小区疫情防控工作,经研究,成立在建工地及物业小区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并形成制度,负责对我县在建工地和物业小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及管理工作的检查督导和突发事件处置,督促指导各建设企业、物业服务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我局多措并举,有效开展住建领域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成立工作专班,形成方案制度。建立了《博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工作制度》(博住建函〔2021〕69号),成立建筑工地及物业小区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开展全县建筑工地及物业小区防控工作。分设12个督导组对全县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排查,督导各镇(街道、管委会)、各相关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截至6月30日,局12个督导组对全县256个在建工地及218个物业小区进行了不少于200次的督导检查工作,出动检查人数约700人次。
二是制定农村地区集中隔离场所建设方案和启动预案,推进农村地区大规模集中隔离场所建设。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根据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的工作要求,做好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集中隔离场所建设的相关准备工作,成立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的农村地区隔离场所建设和预案启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集中隔离场所建设和预案启动工作。经初步概算,我县先行选定的农村地区可容纳2000人隔离居住的隔离场所建设工程造价概算约13346.07万元,最终以县财政审核结算为准。
三是根据疫情变化做好应对工作。近期,全国个别地区相继出现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疫情防控形势非常严峻。为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我局相继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疫情防控管理工作的通知》(博住建函〔2021〕429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物业管理区域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博住建函〔2021〕446号)等文件,进一步加强我县房屋市政工程和物业管理区域疫情防控工作:一是对高风险地区来(返)惠人员进行全面排;二是加强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宣传,动员未接种新冠疫苗的人员及时参与社区预约疫苗接种;三是在建工地和物业小区要做好外来人员、车辆排查、登记工作,尤其来自是广州、深圳、佛山、东莞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做到口罩必戴、体温必测、健康码和行程码必查、3天内核酸阴性证明必验。已排查本单位亲属是否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并督促其进行核酸检测和自我隔离。
四是迅速组织召开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专题工作会议,传达落实最新疫情防控要求。今年第一次专班会议传达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省房屋市政工地实施“六个100%”疫情防控措施的紧急通知》精神,会议要求:一是要按照省厅文件严格执行“六个100%”;二是要坚持和落实“五个一”(组建一个领导机构、制定一个方案、制定一个应急预案、建立一个工作群、确定一名联络员)工作机制;三是要及时调整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增加执法局、代建指挥部、公路事务中心、代建项目指挥部、市政园林事务中心、环卫中心为工作组成员,要精心部署、从严从实从细狠抓疫情防控工作,力求快、准、细,着力查找问题、排除隐患,力争把疫情风险降到最低。
五是做好数据统计和信息上报工作,应对疫情随时变化。截至6月30日,我县建设领域从业人员23242人,完成接种疫苗13016人。占总人数56.00%(其中完成接种疫苗第一针10648人,占总人数45.81%;完成接种疫苗第二针2368人,占总人数10.19%;),完成核酸检测人员11719人,占总人数50.42%。各级各部门检查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情况共出动35人次,检查企业7家,检查在建工地10项,发现隐患13处,整改隐患9处。自6月10起,累计检查企业107家,检查在建工地171项,发现隐患354处,整改隐患348处。通报、约谈企业2家。处罚0家。
六是继续做好下步工作。一是继续做好住建领域疫情防控宣传工作;二是继续做好住建领域新冠疫苗接种情况统计工作;三是继续做好全县在建工地和物业小区日常疫情防控工作;四是继续做好广佛深莞人员来博统计工作。
(十一)党建工作
2021年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局党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围绕推进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国内一流城市目标,扎实推进基层党建工作,为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1.抓组织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局党组把党建工作作为全年重点工作来抓,成立了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党建工作计划,明确了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和思路;实行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其他班子成员根据责任分工具体抓的党建工作格局。将党建工作列入党组会议议程进行专题研究,2021年上半年专题研究党建工作6次。
2.抓基层组织建设,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一是严格落实基层党组织设置。我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按标准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将全局197名党员分别纳入各支部进行管理。二是完善党务工作人员配置。根据工作需要,我局配置了兼职党务工作人员2名,具体从事党务日常工作。三是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我局严格按照规定的比例,随党员收入变化,及时调整党费收缴标准,建立党费收缴台账,将党费收缴情况登记到册,2021年上半年共收缴党费36731元。四是保障党建活动经费。党支部的党建活动经费,年初列入局行政经费预算,如有临时的重大活动拨给专项经费,以保证党支部党建活动的正常进行。五是党员活动阵地建设。目前我局已专门设立党员活动室2个、宣传栏5个、电子滚动屏2个,为党员开展活动提供了阵地保障。
3.抓党史学习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2021年上半年,我局党组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各类会议的第一议题、各类培训教育“第一堂课”,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论述,坚持第一时间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我局党组按照中央、省、市、县党史学习教育有关工作部署,把党史学习教育与业务工作相结合,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订购学习资料,召开动员部署会、专题辅导报告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研讨会,党组书记、支部书记带头上党课,开展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省、市、县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结合行业特点,聚焦为民办实事,持续用好红色资源、学习强国平台等深化党史学习教育相关举措,全力推动了党史学习教育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据统计,我局党组参加党史学习教育的党员人数197人,指定教材发放数量544册,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6次,开展学习党史主题党日活动6次,领导干部讲专题党课4次,组织专题宣讲1场,150人次,组织开展专题理论研讨2场,26人次;组织开展阅读红色经典1场,136人次;瞻仰革命遗址1场,136人次;参观主题展览2场,272人次;观看红色影视1场,197人次;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贯彻新发展理念办实事1项;保障基本民生需求办实事3项;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办实事1项。
4.抓党员队伍建设,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一是严格发展和管理党员。我局注重在业务骨干、基层一线、高知群体及青年中培养、发展党员。同时,运用“广东省党务信息系统”电子平台管理党员,及时做好党员转隶,实时维护、动态监管党组织和党员信息。二是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我局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参加惠州市干部培训网络学院线上学习考试;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我局举办的业务学习培训;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县委组织部举办的党务工作培训班,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2021年5月13日下午,我局在C栋一楼会议室举办消防安全宣传培训班。培训班邀请了惠州市萱安消防技术中心牛教官为我们讲解主题为“珍惜生命,远离火灾”的消防知识普及专题讲座,局科教中心、技术中心全员、局其他各部门共约70人参加了培训。三是坚决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为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县在建工地和物业小区疫情防控工作,我局成立在建工地及物业小区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分设十二个督导组)并形成制度,负责对我县在建工地和物业小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及管理工作的检查督导和突发事件处置,督促指导各镇(街道办、管委会)、各建设企业、物业服务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5.抓活动载体,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一是积极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主题党日活动6次;二是围绕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不忘初心公开课”活动2次;三是突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组织领导干部开展走访慰问挂钩村贫困户活动1次;四是开展走访慰问50年党龄老党员和困难党员活动1次;五是积极开展“部门下沉、共建一流”共驻共建系列活动1次;六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共10次,其中疫情防控宣传2次、县城街道卫生清扫3次、疫苗接种维持秩序3次、防汛救灾宣传1次、扶贫政策宣传1次。
6.抓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一是认真抓好上年度查摆问题整改落实。在深入检视反思问题的基础上,对标对表切实做好整改落实。二是强化风险防控。大力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三是开展警示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道德防线。通过开展机关作风整顿、廉政警示教育专题党课、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反腐倡廉的意识。四是加大对违纪违法党员领导干部的审查和惩治力度。2021年上半年,我局发生违纪案件1宗,涉及违纪1人,其中1人被诫勉谈话。五是抓制度建设,不断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及相关防范措施,以制度管人管财管物。六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局“微信”、“微博”等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和管理,2021年上半年,我局召开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会议1次。
二、2021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抓好“放管服”的改革工作,充分利用惠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全面推行网上审批,提高行政审批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意识,更好地为企业服务。
(二)加快推进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工作》,强化验收管理综合协同,严格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负责制,切实提高行政服务水平。
(三)加快推进落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电子证照,提升共享应用效率。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统筹汇总材料、数据报送上级部门,并积极主动加强与上级部门的协调沟通。
(四)因城施策,精准调控。在保持房地产调控大方向不变的情况下,按照每个县区不同的房地产市场状况来适当调整调控策略,更好地发挥市场的主体作用。
(五)加强我县混凝土搅拌站系统化建设。即在所有混凝土搅拌站工地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通过网络传输和信息处理后接入我局视频监控专网进行监管。同时尽快启动规划布点的搅拌站建设,增加新的合法搅拌站,提高产能,增加税收。加强巡查监管,打击非法搅拌站。加强与各镇(街道)及各部门的沟通联系,形成强大合力,保持打击非法混凝土搅拌站高压态势,发现一起立即处理一起,维护好混凝土供应市场秩序。
(六)出台政策文件,扶持本地建筑业企业做优做强。积极培育本地建筑业企业,不断提高本地企业市场份额。我局已拟定《博罗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建筑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送审稿)并于今年5月底报送县司法局审核。此文件出台后对促进我县建筑业资质升级、高质量发展将起到积极作用。同时,要大力引导本地企业尽快落实资质升级工作,对本县重点项目及大型项目创造备选企业名录库,力争本地企业有条件有资格承接。
(七)尽快建立“智慧住建”系统,增强部门联动操作性。以系统开展建筑行业信息化共享,以业务对接业务进行有效管理。对在本县从事建筑施工行为的有关主体,统一进行企业及人员信息录入,有效防范不良企业及人员对我县建筑市场造成不良或不法影响。
(八)加强对房地产项目工人工资的监管,督促总包单位、劳务公司定期对项目内所有工人的工资进行核算、确认,登记造册存档并凭册发放工人工资,同时应加强对总包方、分包方和劳务公司的行业监管以及对总包合同、分包合同、劳务合同的监管,尽可能避免工人群体讨薪现象的发生。对合理的工人工资诉求要及时进行处置,保障工人工资顺利、快速发放。而对于煽动工人“闹访、越级上访”的这类人员则要严厉打击以起到震慑作用。
(九)做好老旧小区两个项目(榕苑罗庚地和祺龙花园)的工作,并计划将上竹径(A-F)、藤岭小区等7个小区作为我县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立项工作。
博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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