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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山县司法局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21年是“八五”普法开局之年,是建党100周年喜庆之年,半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各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衡山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从严治党为主体责任,以推进“八五”普法为工作重点,以强化基层治理为业务主线,全面开展了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落实了法治宣传、乡村治理、监管维稳、法律服务等各项具体业务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
一、依法依规落实从严治党要求
(一)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了党组织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重温了入党誓词和中央八项规定,召开了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了机关支部“五化”建设,配强了支部班子,按时召开了党组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对“慵、懒、散”等不正之风进行了严肃的批评,与歪风邪气开展了针锋相对的斗争。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成立了公证处党支部。
(二)扎实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 围绕全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总体要求和上级的安排部署,扎实推进“三个环节”,准确把握“六条要求”,确保“四项任务”取得实效。
1、以学习教育为基础,切实筑牢思想根基。第一时间召开了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教育整顿动员大会,制定并印发了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机构和工作组,细化工作安排,明确了“时间表”和“路线图”,实现“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制定学习计划,采取线上与线下结合学、集体与个人结合学、常态化与针对性结合学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扎实开展政治教育、党史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开展警示教育2次、廉政党课5次、专题交流研讨12次,上交心得体会200篇;积极开展开门纳谏,召开座谈会3次,征集意见建议,学习教育环节各项工作见成效。设立队伍教育整顿橱窗2个,横幅标语3块,宣传标语10条,宣传立牌8块,营造队伍教育整顿浓厚氛围。
2、以查纠整改为重点,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一是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开“三方”解“三症”(即开“谈心方”解“思想症”、开“自查方”解“顽疾症”、开“批评方”解“疗效症”)。先后3次组织集中学习《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主动投案问题的规定(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关于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等党纪法规的相关规定等,党组书记带头宣讲解读“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确保全体干部准确领会,消除顾虑。二是开展谈心谈话。严格落实谈话对象“五必谈”,一个不漏,谈话内容“八谈”,一项不缺的要求,开展2轮谈话100人次,做到把不足谈开、把问题谈透、把根源探明,让干警放下思想包袱。三是开展自查自纠。组织50名干警进行了2轮自查事项填报,共有3名公职律师主动反映存在违规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问题,并主动上交违法所得,现已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并按“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政策分别给予提醒谈话、约谈处理。四是全面组织查处。坚持刀刃向内,深挖彻查违纪违法线索,召开“查纠整改”征求意见座谈会,邀请“两代表一委员”、社区干部、服务对象代表29人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2次,累计收集整理意见建议13条,征集意见建议、整改清单台账,逐个销号整改。向社会公布顽瘴痼疾整治内容、举报邮箱、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县社区矫正中心采取基层司法所交叉评查、集中审查等方式,对全县2018年1月至2021年4月期间531件社区矫正案件进行梳理评查。
3、工作作风持续转变,监督机制有效建立。在全系统干警中选树身边典型,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建立健全队伍建设长效机制。制定出台《衡山县司法局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若干规定》《衡山县司法局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工作方案》《衡山县司法局集中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衡山县司法局重点案件评查方案》《衡山县司法局便民惠民制度》《衡山县司法局案件评查制度》《衡山县司法局举报线索核查制度》《衡山县司法局干警能力提升实施方案》等制度,进一步健全队伍教育管理监督制度机制。
(三)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严格按照要求高标准完成了“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四个专题的学习研讨,坚持党员“每天一学习,每月一研讨”,实行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党员干部带头领学,利用“碎片化”时间通过学习强国APP、干部网络学院等破解工学矛盾。开展了“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和随机提问督查督学。累计组织集中学习、研讨19次、专题党课1次、廉政党课5次、观看红色主题电影3部,撰写心得体会76篇。深入开展了“学百年党史·促乡村振兴”屋场恳谈会和“保春耕促生产”“法律服务进企业”“法律服务进乡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法治宣传等一系列“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安排专项资金为江东乡江东村解决了10余亩多年抛荒农田的翻耕复种问题,安排律师为园区7家企业免费提供一年的法律服务。截至目前,我局共开展开展乡村振兴活动1次,开展法治宣传22次,开展“法律服务进企业”2次,开展“法律服务进乡村”100余次,召开屋场恳谈会6次。
(四)深入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党组书记以“学党史、感党恩,坚定不移跟党走”为题为全体党员干部上了一堂专题党课;组织全体党员到衡阳廉政教育基地、夏明翰故居开展活动,学习夏明翰精神,重温入党誓词,传承红色基因;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了建党100周年安保信访维稳工作,制定了工作方案,深入开展涉稳风险排查以及重点群体人员管控、帮扶专项行动,严防个人极端事件的发生。认真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并开展了深入的研讨交流座谈。
二、补短强弱改进依法治县举措
一是“八五”普法开局良好。成立了衡山县“八五”普法规划起草小组,通过深入调研座谈、广泛征求意见,对标省市“八五”普法规划要求,充分吸取“七五”普法成功经验和做法,补短板、强弱项,紧密联系衡山实际,精心制定了《关于在全县公民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征求意见稿),并在全县各乡镇、各单位广泛征求意见,逐条逐项认真梳理,反复进行修改,确保了《规划》起草质量。公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进展顺利。
二是法治宣传精彩纷呈。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提升普法宣传针对性和实效性为主线,在新桥镇政府、开云镇山竹村、开云镇师古中学、在县群英广场以“法治文化卫生三下乡”“送法进校园”“法治皮影行”“屋场恳谈会”等形式,开展了《民法典》宣传、反家庭暴力法、《宪法》《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利用衡山“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优势,以皮影戏唱法,以小舞台演法,创新了法治宣传特色,打造了自己的品牌。
三是法治乡村氛围浓厚。根据省市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衡山县关于进一步开展乡村法治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制定了《衡山县法治乡镇(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指导标准(试行)》《衡山县法治乡镇(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管理办法(试行)》,在全县全面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营造了浓厚的法治乡村氛围。为提高创建工作质效,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打造了“五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示范点,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三、联调联动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一是队伍素质整体提升。结合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优配强了村(社区)调解员,设立了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队伍年龄结构、文化结构、经验结构更趋合理,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业务能力和工作效能进一步提升。为推进行政调解、商事调解、个人调解工作室、老兵调解工作室等调解组织建设,为有效化解民间纠纷、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维护基层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纠纷排查全面覆盖。按照抓早、抓小、抓苗头的工作要求,及时掌握不稳定纠纷苗头,避免群访集访事件发生,在全县开展了“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因地因人因事制宜,逐村、逐社区进行了摸排梳理,做到不漏人、不漏事、不漏隐患,既突出重点,也不放过一般,做到时时防激化、事事防激化。用运以网格化管理为基础的排查预警机制,排查矛盾纠纷225次,排查发现矛盾纠纷190件,全部得到及时调处,无“民转刑”案件发生。
三是调解服务多方联动。完善了诉调联动、政调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了与检察、法院、公安、信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了合力化解矛盾纠纷,齐抓共管人民调解的局面。结合“两节两会”和疫情防控的纠纷“大调解”专项行动和“为民办实事”活动的要求,强化服务质量,增进干群感情,从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坚持全面排查、重点排查、专项排查相结合的工作方法,调解矛盾纠纷479件,调处成功473件。
四是基层建设保障有力。以调解案卷质量为重点,落实了以案定补制度,调动了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管好用好了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通过招录、交流、调任、转岗、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实了基层司法所队伍力量,保障了人力需求。加强了司法所、人民调解员和“法律明白人”的业务培训,提升了基层调解组织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保障了调解队伍的质量。加强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完善了司法所和基层调解组织的设施设备配置,从物质上保障了工作需求。
四、尽心尽力提高法律服务质量
一是公证体制改革基本完成。对公证处和负责人进行了年度考核,考核结果比上年度有所进步。根据现有的党员数量,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建立了党支部,对过渡时期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体制改革任务基本完成。已为群众办理各类公证文书1425件,其中国内公证文书1364件,所出具的公证文书合法有效,并被国内外的使用单位采信。
二是行政复议改革进展顺利。6月1日之前顺利完成了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县编办下文确定行政复议专项编制3名,局内部调剂2名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到行政复议应诉股工作,充实了行政复议人员工作队伍。今年上半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6件,其中已审结5件,未审结1件。在已审结的案件中,因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而终止审理的案件1件,维持行政机关复议决定的案件4件。受理行政应诉案件10件,其中已经办结的案件件,未办结的案件6件。
三是法律事务服务主题突出。完成了公证、司法鉴和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完成了衡阳市律师协会交办的王桂云投诉湖南迪成律师事务所王迪成律师代理不尽职一案的初查任务。开展了“营商环境优化年”专项宣传活动和“我为群众办实事、法律服务进企业”主题服务活动,以“法律服务帮扶企业,助推衡山经济发展”为载体,选派了5名公职律师和2名社会律师组成工作组,“一对一”为工业园区7家重点企业进行结对帮扶,提供1年免费法律服务,召开了企业主与帮扶律师见面会,听取了各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痛点”“难点”问题,与帮扶责任律师相互交流、共同探讨解决方案。接待各类法律咨询500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30余件,走访特殊人群173人。
四是政府法制审核把关严格。上半年年共审查政府合同4件,出具法律意见书4件,审查政府会议纪要及文件28件,其中政府常务会议纪要6件、县长办公会议纪要11件、政府文件11件,提出或者修改意见50多条,出具意见书10份,保证政府合同、会议纪要及文件的合法性。开展了“政府合同履约专项梳理,遗留问题细核销”专项行动,优化了营商环境。法律顾问室对2018-2020年以县本级政府名义签署的合同或协议共26个进行专项梳理,全过程参与了“华夏湘江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谈判及“衡山县城乡垃圾收集、压缩、转运一体化建设PPP项目”清算。
五、不折不扣加大监管维稳力度
一是积极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出台了《衡山县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衡山县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和《衡山县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明确了试点单位。开展了法治政府建暨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评议工作,对评议单位的执法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对行政执法案件进行了评查。举办了新《行政处罚法》业务培训班,为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办理了行政执法证件。
二是严格落实社区矫正监管措施。对169名社区矫正对象严格按要求进行监管,训诫谈话2人次、警告处罚8人次、撤销缓刑收监1人次,无脱管和因监管不力导致的重新犯罪等情况。智慧矫正中心建设即将完成,预约远程视频会见33次,成功会见8次;对2018年以来531个案卷进行了自查,并参与了市局组织的交叉检查,均没有发现不合格案卷和重大问题。
三是强化“建党一百周年”安保边控。在“五一”和“建党一百周年”期间,加强了对矫正对象及安帮对象的摸排和管控工作,确保无严重刑事犯罪案件、群体性事件、(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个人极端事件、去省进京信访事件、参与重大舆情事件(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确保大事不出、小事少出、小问题及时高效处置。与每名矫正对象签订了承诺书,要求他们不得参与黑恶势力,不得妨碍我县民生工程发展。
六、存在的问题
司法行政系统人员配备不足,专业性人才缺失。在全面依法治国总体大背景下,我局承担行政职能逐渐增多,现有人员配备不足,如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公室没有安排人员编制,2019年机构改革政府法制工作职能划归我局后,但无人员转隶,严重制约了工作的开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及《社区矫正法》《行政处罚法》颁布后,我局相关专业性人才缺失问题严重。
七、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我局将继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定信心,开拓进取,扎实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抓好党的建设,打造坚强力政治机关。继续做好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总结提升环节工作,集中推出一批利民措施,将教育整顿工作成果转化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强大动力,夯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二是落实依法行政,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对各行政执法部门执法行为的经常性、重点环节的执法监督;加大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力度,不定期地对其进行业务指导和执法监督,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
三是持久发力,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全面完成“八五”普法启动工作;扎实推进乡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继续建设一批村(社区)级法治文化小阵地或微广场,推动县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长廊提质升级。认真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暨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履职评议工作。进一步深化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宪法宣传周和元旦春节送法下乡等主题教育活动,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法治化营商环境相关法规、党内法规等重点内容宣传力度。
四是做实人民调解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积极践行“枫桥经验”,加强司法所工作人员人民调解业务和民法典知识培训。加强乡镇、村(社区)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对司法所全年工作进行量化管理,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制度,积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五是强化特殊人群管理,维护社会和谐。做好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入矫接收、外出管理等环节工作,不断丰富教育内容,拓展教育途径。
六是服务群众,整合优化法律服务资源。完善便民举措,提升服务质量,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为特殊困难群众开辟“绿色通道”,做到应援尽援。
衡山县司法局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