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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教育开展情况汇报材料怎么写好一点]廉政谈话汇报材料

根据集团党委、纪委有关要求,围绕廉政谈话内容,结合自身实际,我从思想认识、履职尽责等方面做了深入剖析,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遵守党的纪律、廉洁从业情况

新的征程上,我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打铁必须自身硬的道理,严守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始终把党的纪律放在头等重要的地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政治方向,自觉服从大局,增强组织观念,强化主动看齐。坚定“四个自信”,对党的道路、理论、制度和文化自信,保持政治定力,坚持实干兴邦。做到“两个维护”,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用《党章》、《廉洁自律准则》要求自己,本人2020年至今没有接受组织谈话、函询情况。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筑牢思想道德防线,牢记服务为先、淡泊名利。坚决做到“四个服从”,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及时请示报告。

遵守党的廉洁纪律,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准则,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六项禁令”,个人生活方面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个人事项的情况均能如实向组织汇报。同时,严于律己,严格执行制度规范,按规矩办事,遵守相关纪律要求,做好研究院本职工作。

二、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和抓廉政建设情况

深化主体责任落实。重要工作亲自布置,部门重点工作、工作时间进度等亲自督促,研究院每周一上午,召开部门内部工作例会,实现部门工作思考在前,安排在前,行动在前。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任务、重要目标和重大项目以及集团交办的重要事项及时跟进,针对《研究院周报》、《国信研究》(季刊)及各专项研究课题,按期了解情况,保证事项落地。重要环节亲自协调,促进部门管理重要措施的顺利实施,加强与集团各部门的协调联动与工作支撑。

传递压力,管好“身边人”。严格遵守廉洁从业各项规定,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带头做好榜样和垂范。部门内带头进行自查和整改,做出表率,严格要求自己,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同时,通过工作例会、定期交流、一对一面谈等形式准确掌握部门内部人员的思想动态,对苗头性问题及时制止,指导其在日常工作及行使权力中,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

三、廉政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廉政监督强度有待加强

在落实部门抓廉政建设过程中,平时把更多的精力放在研究院具体工作开展上,没有科学统筹好一手抓业务工作、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两者安排没有做好协调。特别是研究院成立至今未向领导汇报研究院定位及工作机制,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研究院作用的发挥和相关工作的落实,在此也恳请领导在百忙之中听取研究院定位相关汇报,以理顺研究院工作思路,实现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对研究院的廉政建设相关工作,部门内部要求提得多、督促检查较少,对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还缺乏更有效的风险防控机制,压力传导、监督强度有待加强。

(二)管理教育思路有待改进

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倡廉教育中,存在经验主义,习惯用老方法做新形势下的廉政工作。没有认识到思想教育的长期性、艰巨性,造成学习形式呆板,工作手段单一。读读文件,看看案例、交流谈心等学习手段的学习深度不足,学习效率不高,对部门年轻同志的思想教育力度不足,缺乏典型带动,吸引力和感染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四、今后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我决心在广大党员干部的指导和帮忙下,做到以下几点:

(一)提高自身理论水平,促进部门内教育

加强理论学习,筑牢思想总开关,进一步增强自身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增强贯彻执行领导班子决策部署的信心,增强用理论指导工作的意识和潜力。

具体措施:一是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习总书记系列讲话及集团会议精神,围绕党章、党规、党纪的要求,学习好、运用好、把握好相关规范及准则。同时,利用部门周例会机会与部门(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人员交流心得,传播新思想、新知识,增强部门内政治认同。二是每天安排不少于一小时的自学时间,每月读一本综合书籍,避免出现因政策法规把握不准而致工作不到位的现象发生。

(二)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创新方式抓廉政

履行政治责任,落实一岗双责,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推进工作落实。强化部门党风党纪管理,抓业务的同时抓工作纪律,抓纪律的同时抓部门党建,抓党建的同时抓人员思想。

具体措施:将日常部门工作会议升级为“业务及党建工作推进会”,协调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的关系。同时,注重教育引导,利用会议碰头机会,部门内老同志谈经验,部门内年轻同志讲认识等手段,培养部门人员自律意识,在部门内部形成“传帮带”的党性教育氛围。

五、有关意见建议

(一)与时俱进创新党建方式

深入了解员工实际,全面调研基层员工工作学习中的热点及难点,了解所需所盼,着力解决思想建设虚而不实,党性教育流于表面的情况。因材施教开展党性教育,创新教育手段,采用一些适合年轻人的教育措施,从传统的读书、开会转变为有奖问答竞赛、茶歇时事讨论、党建短视频评比等。

按照集团公司部署安排,现将个人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及廉政等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践行“两个维护”廉洁自律情况

一是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长期以来,能够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观点上同党中央和上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特别是对集团公司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上能够坚决拥护,并结合自身所分管的工作,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政令畅通。同时,能够充分利用业余时间,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准则》和《条例》等党规党纪,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真正做到在党言党、在党爱党,不妄议大政,不信谣传谣,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二是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坚决落实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自觉践行党章规定(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的“四个服从”。在遵循组织程序层面,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对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汇报,决不擅作主张和我行我素,决不超越权限办事、不搞先斩后奏,自觉接受监督。在执行组织决定层面,无条件服从组织的需要和安排,不打折扣,不搞变通,坚决完成党组织给予的任务,切实维护组织权威。在维护班子团结层面,树立“一家人”的意识,从整体的角度出发,相互配合支持,形成整体合力,坚决杜绝相互推诿、扯皮的现象发生,真正做到谋事不谋人,在理解中共事;补台不拆台,在工作中互补;用权不专权,在权力上自律;争强不好胜,在荣誉上共勉。三是严格遵守党的廉洁纪律。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作风建设制度规定。以身作则,带头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狠刹“四风”,将廉洁办公、廉洁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决不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或亲属谋取利益和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决不违反规定多占办公用房、公车私用、大吃大喝,时刻提醒自己,发扬艰苦朴素作风,始终做好表率。四是严格遵守党的群众纪律。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定期深入所联系包扶企业开展调研走访,并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实际问题。从未发生搞特权和以官僚主义态度对待群众,对群众疾苦和困难漠视的现象。五是严格遵守党的工作纪律。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市委以及集团公司的各项决策部署,认真做好所分管工作,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通过开展“自省日教育”、“廉政教育”等形式,引导大家严守纪律和规矩,防止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六是严格遵守党的生活纪律。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廉洁从政制度规定。认真把好思想关,带头勤俭节约、艰苦朴素;把好小节关,在小事小节上严格要求自己;把好交友关,谨记人情里面有原则,绝不公权私用;把好亲情关,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亲情错位;把好金钱关,常思贪欲之害,抵得住利益诱惑。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职尽责情况

一是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按照集团公司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责谈话和党员干部廉政(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谈话实施办法》,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融入到分管工作中,深入落实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及相关制度,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具体措施,切实推动责任落实。二是夯实思想理论武装。严格遵守集体学习制度,通过集体学习、电话交流等多种形式,组织退休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省市委关于党风廉政见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并充分利用“廉政自省日”和“主题党日”教育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使党员干部深刻认识自身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增强自身“免疫力”;组织学习《碰不得的红线》和《永远在路上》等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切实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三、其他有关方面情况

一直以来,本人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始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以及集团公司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但结合自己分管的工作来看,部分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仍存在的不足。突出表现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内监督制度落实上还不够到位;在管党治党方面,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工作薄弱,廉政风险意识需进一步加强。

针对上述所存在的问题,我本人将在下一步工作中,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把分内工作的重点、难点作为切入点,把准工作方向,深入对标找差据,真抓落实促发展,切实做到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担当作为、苦干实干,为推动集团公司决战决胜转型创新、实现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各镇(街道)党(工)委、纪(工)委,区直各单位党组织,区纪委各派驻纪检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推动党内监督向基层延伸,按照市纪委、市党廉办谈话提醒工作有关要求,并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谈话提醒常态化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两个责任”落实,进一步做好谈话提醒工作

各镇(街道)党(工)委、区直各单位党组织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谋划和抓好谈话提醒工作落实,按照谈话提醒工作要求,结合地区、单位实际,不断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及时梳理工作情况,建立健全工作台账。按照区委、区纪委的要求,把坚决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流毒影响纳入日常谈话提醒、任前廉政谈话等谈话提醒的内容,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提醒,结合“七个有之”问题,提醒新任职干部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做到洁身自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各镇(街道)纪(工)委、区纪委各派驻纪检组要切实落实监督责任,全面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前哨探头和派驻的优势,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督促所监督的地区、单位常态化落实谈话提醒工作。

二、及时报送有关工作材料

(一)区几套班子领导有关材料报送要求

区委办、区府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应分别指定专人负责区几套班子领导谈话提醒季度统计工作,于6月20日前将自开展谈话提醒工作以来,区几套班子领导的谈话提醒记录复印件(对应以往季度报表)及《区领导谈话提醒统计工作负责人名单》(附件1)报区党廉办(区委大院C栋112室,联系电话3343893),以备市纪委、市党廉办检查;今起,每季度末月20日前报送区领导谈话提醒工作季度报表时,连同对应的谈话提醒记录复印件一并报区党廉办。

(二)镇(街道)党(工)委、区直单位党组织有关材料报送要求

镇、街道党(工)委于每季度末月18日前将《谈话提醒工作统计表》(附件2)、谈话提醒工作情况报区党廉办,谈话提醒记录由各镇(街道)纪(工)委保存备查;6月11日前将《开展坚决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流毒影响谈话提醒工作统计表》(附件3)报区党廉办。

区直单位党组织于每季度末月18日前将《谈话提醒工作统计表》(附件2)、单位班子领导谈话提醒记录复印件、谈话提醒工作情况报区纪委派驻线口单位纪检组;6月11日前将《开展坚决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流毒影响谈话提醒工作统计表》(附件3)报区纪委派驻线口单位纪检组。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纪委的监督指导下,市粮食局党委紧紧抓住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这条主线,聚焦“责”和“廉”,以廉洁自律准则为高线,以“六项纪律”为戒尺,突出问题导向,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逐步解决职工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有力促进了粮食工作转型发展。

一、落实主体责任、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本人自去年底到市粮食局工作以来,高度重视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纪委七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贯彻落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准确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内涵。

(一)加强责任意识教育。局党委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教育作为培训党员干部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委成员及支部书记的必修课,先后8次组织召开局党委会议、支部书记会、机关干部会议,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地学习上级文件和领导讲话,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5次,专题学习研讨主体责任相关知识,切实增强全系统各级党组织负责人的主体责任意识。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一是精心打造党员活动阵地,以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契机,我局成立了强化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抓好基层党建基础工作,新建党员活动室一处,配备必要的教育培训设备和学习资料,制定完善党员活动制度,确保党员活动正常开展。二是层层传导压力分解任务,党委紧紧抓住领导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这一关键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将主体责任层层进行分解,明确了党委的集体责任、党委书记的领导责任、班子成员的分管责任、科室负责同志的工作责任及履责的相关要求,将压力层层传导,把责任压紧压实。三是班子成员履职尽责,党委书记每季度听取班子成员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汇报一次,每半年和其他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一次,班子成员每月听取分管科室和联系单位主体责任工作汇报;党委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党员活动,到所联系单位指导支部组织生活会,并按时到所联系单位给党员上党课。

(三)抓好重点责任落实。一是强化工作纪律性。严肃请销假制度,重点对工作人员上下班出勤和工作时间在岗履职以及各类会议人员的出席情况等,随时进行抽查,对不遵守工作纪律未按要求请假、召开会议不按通知要求到会的干部进行批评通报,对纪律松松弛、作风涣散和工作不力的干部进行问责和组织处理,今年以来,通报考勤出勤情况4次约谈4人,未按要求参加会议影响工作问责的2人,因工作不力造成影响免职的2人。二是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按照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标准,改建了部分领导干部的办公用房,改建后全部达到上级规定和要求,严格公务用车运行管理,坚持用车事先审批制度,严格遵照市委办公室、市财政和审计部门有关规定,做好必要的公务接待工作。三是选准用好干部。随着粮食系统信访维稳工作压力加大,党委研究决定成立信访室,经市信访局多次举荐,按照组织程序,把善于做维稳工作、有接访特长、会做思想工作的同志调整到了局信访室主任岗位上;把觉悟高、能力强、有学历的年轻同志充实到党建工作岗位;对基层企业中层干部提拔为班子成员,坚持由企业党组织推荐,党委派人考察,人选单位公示,最后党委批复,按程序选人用人,增加了透明度,杜绝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四)严格遵守党的六大纪律。局党委把遵守党的六大纪律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突出纪律建设的重要作用,增强党的意识和规矩,在全局党员中开展了认真学习《巡视工作条例》、“做合格党员”征文、灯塔在线学习和微党课等活动,教育和引导全局广大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六大纪律,认真落实“七个有之”、“五个必须”等纪律要求。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带头尊崇党章、维护党规,带头深入调研、厉行节约,带头认真履职、接受监督。

二、本人及单位在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是压力传导不够到位。一些科室和下属单位还存在没有把党建工作当主业的现象,忽视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核心作用,责任意识层层递减,呈现“上热下冷”的现象,特别一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性和自觉性还不强,具体行动和措施还不多。有些单位以职工少、党员少、企业已改制、业务工作繁忙等为由,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已经引起了局党委的高度重视。

二是方法途径比较单一。一些科室和下属单位习惯于“上传下达”,满足于“照抄照搬”,以“文件落实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有关规定不甚了解,在抓落实方面存在缺位现象,不知道如何抓,不知道如何管,工作浮在面上,找不准切合点,创新性的工作很少,党员喜闻乐见的活动不多。

三是考核有待完善。在年度考核中未把党建工作特别是落实主体责任工作纳入考核体系,没有与业务工作一起考核。

四是推进责任落实缺乏有效工作机制。在抓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制定了“谈心谈话”“廉政约谈”、“一岗双责”等制度,但往往是“凭印象、靠嘴说、看材料”,内容泛化,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是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在落实追究责任方面,存在怕影响团结、影响整体开解,在处理问题时有时畏手畏脚,无所适从,有时在责任追究上,轻描淡写,不痛不痒,做做形式。

三、对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廉政建设、反腐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是必须正确对待并理清理顺原破产改制企业党员的组织关系。

一、强化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

1.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学校党支部委员会议,认真学习安乡县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的相关文件,及时划分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

2.2020年度,学校很好的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第一责任人责任及“一岗双责”。校长主持中小学及幼儿园全面工作,政工副校长分管政工人事、安全工作,教学副校长分管教学工作,计财副校长分管后勤工作,纪监组长分管纪检监察、党建及信访维稳工作,工会主席分管工会工作。我们领导班子成员精诚合作,工作有条不紊,在做好行政管理工作的同时,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学校党支部书记与学校行政人员、党员教师签订了《张九台中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使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

4.为了更好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根据上级要求,我校制定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谈心谈话制度实施方案。坚持抓早抓小,使谈心谈话工作进入常态化轨道。全年,学校班子成员共开展谈话累计200人次,谈话对象300人次,其中“两同时”谈话210人次,任前谈话24人次,提醒谈话30人次,约谈20人次。这项工作已经成为学校班子成员的一项常规工作,做到“两同时”谈话每周至少一次,“提醒谈话”、“约谈”及时开展,并落实了“两个责任”谈话开展情况月报制。

二、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

1.全年来,学校党支部书记主讲廉政党课4次。引导全体党员教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政绩观,不断提高新形势下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提高党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防腐拒变的能力。

2.召开学校行政会、教师会,及时有效地传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精神;组织学习贯彻教育局领导在全县教育系统骨干学习班上的讲话精神;传达了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会议精神。

3.经常利用行政会、教师会组织学习市纪委、县纪委关于违纪违规典型案例的通报,起到警示作用,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不断增强党员教师的党纪条规意识。

4.学校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教师进入“学习强国”APP,并组织党员教师按要求进行学习,增长知识,更好地发挥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筑牢党员教师的思想防线。

5.学校党支部与全体教师签订了《师德师风承诺书》、《“廉洁从教”公开承诺书》、《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责任状》与《规范征订使用教辅材料承诺书》等。进一步规范了我校教师的从教行为,做廉洁自律的好教师。

县国土局“讲严立”专题民主生活会筹备情况汇报

为了确保此次“讲严立”专题民主生活会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我局认真筹备,现将有关筹备情况汇报如下:

7月31日,市国土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爱民带队来我局召开关于市局党组“讲严立”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会。王爱民首先向我局党员干部强调了“讲严立”活动的重要性,随后诚恳的向我局干部职工征求意见。在仔细听取了每个意见建议后,王爱民表示:对于这些意见建议,一定在市局党组民主生活会上如实传达给各位党组成员,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最后,王爱民强调,民主生活会是“讲严立”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内容,霍邱国土局也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做好准备,坚决开展好“讲严立”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8月2日,我局通过OA系统向各县直单位及乡镇发送了征求意见函。8月7日,国土局党组书记任家杰与党组成员开展谈心谈话,谈话双方就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三个方面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同时就不足之处进行了批评与自我批评;8月8日,局办公室向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及各国土所、二级机构发放了局党组“讲严立”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表,广泛征求系统内部人员意见。8月10日,在县国土局四楼会议室,何德成、冯雨主持召开“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民主生活会会前征求意见座谈会,局党建办,廉政办、各二级机构负责人、一部分国土所所长参会。会上,大家针对局班子自身建设以及对班子成员在忠诚意识、纪律观念、作风修养、履行“一岗双责”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会后,局党建办迅速将座谈会的意见建议同向机关各股室、各二级机构、国土所征集的意见建议汇总起来,共计40条,形成书面材料后递交各党组成员以作为撰写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发言提纲参考。8月16日,局党建办、廉政办挑选了一些近年来我省查处的国土资源系统领导干部以及我县查处的领导案例剖析汇编成警示教育材料,印发给机关各股室股长,各二级机构负责人和各国土所(分局)负责人,共计50本。8月23日,收到《中共霍邱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2018年度县处级干部谈心谈话工作的通知》(办【2018】92号)和《中共霍邱县委办公室关于在全县“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中开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办【2018】93号)两份文件,我局积极组织学习,任家杰书记对党组成员进行了逐一谈话,并按照要求填写谈心谈话情况登记表。8月23日下午,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会上学习了习近平7月4日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8月29日,局党组召开中心组扩大会议,会上冯雨同志带领大家学习了中共霍邱县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县乡科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开展“三查三问”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随后,何德成同志带领大家学习了安徽日报刊文: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政德”重要思想,坚持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进一步优化政治生态,并向大家强调了领导干部立政德的重要性。

通过以上筹备工作,为开出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打下坚实基础。汇报完毕!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干部考察工作质量,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了解和评价干部,为选配领导班子和选拔任用领导干部提供可靠的依据,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和有关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干部考察工作,是指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对领导班子的表现情况和党政领导干部职务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所进行的调查、了解、核实、评价,并以此作为调配领导班子、选拔任用干部的依据。

第三条干部考察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委(党组)领导,分级负责;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

(三)发扬民主、群众公认;

(四)全面准确、注重实绩;

(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六)依法、照章办事。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宜昌市科级以上党政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考察。领导干部的考察主要是任前考察。干部提拔任职和平职(级)改任(或交流担任)重要领导职务的,必须严格按照本办法进行考察。

干部的日常考察,试用期干部期满考察,群众团体、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和非领导职务的拟任人选及其他干部考察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考察内容

第五条领导班子考察内容

(一)思想政治建设

主要包括理论学习、政治表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执行民主集中制、维护中央权威、团结协作、选人用人、廉政建设等情况。

(二)领导现代化建设的能力

主要包括科学判断形势、驾驭市场经济、应对复杂局面、依法执政和总揽全局的能力。

(三)工作实绩

即在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党的建设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和效果,在推进改革、维护稳定方面取得的成绩和效果。主要包括:各项经济工作指标的完成情况,经济发展的速度、效益与后劲,以及财政收入增长幅度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程度;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的发展,环境与生态保护、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状况;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的成效等。

第六条领导干部的考察内容

(一)思想政治素质

主要包括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表现情况;在重大政治问题和关键时刻的态度及表现;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坚定地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表现和情况;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求真务实、锐意进取,联系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维护领导班子团结,发扬民主,虚心听取不同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为人民谋利益的情况;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经受名、利、权、色考验的情况;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方面的情况等。

(二)组织领导能力

主要包括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科学决策、组织协调、开拓创新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依法行政的能力;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的能力;知人善任的能力;文化专业水平;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等。

(三)工作作风

主要包括事业心、责任感和实干精神、吃苦精神的表现情况;勇于改革,敢于负责,坚持原则,严格管理,严谨细致,勤奋敬业的情况;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求真务实的情况;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保持良好生活作风的情况等。

(四)工作实绩

主要包括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任期目标和上级规定的工作任务中提出的思路、采取的措施、发挥的具体作用和所取得的绩效等。

(五)廉洁自律

主要包括廉洁奉公、忠于职守的情况;遵守中央、省委、市委和有关部门关于党政领导干部廉政纪律、财务纪律、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等情况;以身作则,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情况;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对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加强教育、严格要求的情况。

(六)干部的潜能

主要包括适应能力;理论素养和理论思维能力;系统思想和全局观念;知识面及学习运用新知识,接受新事物的能力;应变能力;进取心和创新精神等。

(七)身体健康状况

在考察工作中,根据上述考察内容,按照不同职位的要求,制定具体的考察标准。对党政正职拟任人选还要重点考察其党性修养、政治意识、全局观念、宏观驾驭能力、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的能力、民主作风、决策能力等。

第三章领导班子考察的程序和主要方法

第七条领导班子考察主要是定期考察,一般在届中和届末进行。

第八条领导班子考察由组织(人事)部门报党委(党组)同意后组织实施,按照以下基本程序进行。

(一)制定工作方案,组建考察组。

(二)考察预告。考察组深入各单位考察前1至2天,在被考察单位进行考察预告。预告内容为考察内容、考察时间、考察的方式方法、考察组成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等。

(三)商定考察具体方案。考察组与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研究、商定考察的任务、方法、步骤、考察对象、民主测评、民主推荐、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时间安排等具体做法。

(四)召开考察动员会暨民主测评、民主推荐大会。民主测评、民主推荐、征求意见情况分层统计分析。

(五)考察座谈,实地考察,查阅有关资料。

(六)反馈考察情况。考察工作结束后,考察组综合情况,向被考察单位党组织主要领导反馈,并共同酝酿提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

(七)向派出考察组的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汇报。

第四章任前考察的程序和主要方法

第九条在民主推荐基础上确定考察人选或在下级党组织呈报干部提拔任职意见后进行任前考察。任前考察按照以下基本程序进行。

(一)考察前准备;

(二)考察预告;

(三)实施考察;

(四)反馈情况、交换意见;

(五)向考察组派出机关汇报。

第十条考察前准备

(一)确定考察人员,组建考察组。考察组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

(二)拟定考察方案。根据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考察目的以及拟任职位的要求,确定考察内容(标准)、方法、步骤、座谈范围、工作时间等。

(三)收集材料,核实有关情况。主要包括查阅干部档案,年度考核材料、一票否决的情况、群众来信来访和工作总结等材料;核准其出生、参加工作、入党和任现职的时间;核准学历(包括入学和毕业时间、学校和专业、学习形式等)、工作简历等。

(四)审核呈报单位领导职数、呈报对象的资格、以及呈报的任免材料,填写《干部任前监督表》征求干部监督科室的意见。

(五)根据工作需要,设计、印制有关表格。

第十一条考察组同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或呈报单位)的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就考察工作方案进行沟通,征求意见。并通知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第十二条考察预告。考察组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情况,在实施考察前1-2天,采用《考察预告通知》或召开会议通告等形式在考察对象所在地方或单位一定范围内干部考察预告。预告的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基本情况和拟任职务、考察时间、座谈范围、座谈地点、反映问题的途径和方法、考察组的联系方式等。

结合考察进行个别谈话推荐人选的,考察预告的内容不包括考察对象及其基本情况。

第十三条采取多种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

(一)个别谈话

个别谈话的范围和对象,包括《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范围内的全部对象。上述范围内的人员不能参加的,要说明情况和理由。考察组可根据考察工作需要,适当扩大个别谈话范围。

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人选的考察,个别谈话的范围和对象为: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人大常委会、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主要领导成员,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的领导成员,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工作部门或者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成员,考察对象本人及其他有关人员。正职人选的考察谈话对象应扩大到人大常委会、政协党组成员或者全体领导成员、县市区直部门主职和乡镇党政正职。

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政协领导班子成员人选的考察,个别谈话的范围和对象为:县市区委书记、副书记,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和纪委、组织部主要负责人,人大常委会或政协领导班子成员,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的领导成员,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工作部门或者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成员,考察对象本人及其他有关人员。

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人选、县市区纪委副书记人选的考察,个别谈话范围和对象参照县市区人大、政协领导成员人选的考察执行。

市直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人选的考察,个别谈话的范围和对象为:本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本部门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成员,考察对象本人及其他有关人员。

对无党派人士和派干部的提拔,还应请同级党委统战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及其有关党派负责人介绍情况和意见。

考察组可根据考察工作需要,适当扩大考察范围。

科级干部和非领导职务干部的任前考察,考察组根据需要、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确定谈话范围和对象。

结合考察进行个别谈话推荐的,要注意了解其推荐人选的德才表现情况和推荐的理由。对平职(级)改任或交流到重要岗位的,可视情况进行推荐,或点名征求意见。

个别谈话按本办法第二章规定的考察内容,听取和了解各方面的意见。要根据不同岗位、不同对象有所侧重,突出重点。要注意听取不同意见,特别是对拟任人选的反对意见,尽可能了解其理由和具体事实。

对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在个别谈话中应注意核查。

在与党委(党组)成员个别谈话时,要注意了解党委(党组)会议研究时的情况,重点听取其对考察对象的评价和任用意见。

在与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个别谈话时,要把群众反映考察对象的有关问题、纪检(监察)部门平时掌握的一些具体问题和需要调查核实的情况了解清楚。根据需要,可由纪检(监察)部门提供有关文字材料。

(二)发放《征求意见表》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范围按照个别谈话范围执行。上述范围的人员全部进行个别谈话的,不另发放《征求意见表》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由考察组主持,并负责《征求意见表》的发放、回收和情况汇总工作。

(三)民主测评。任前考察的民主测评情况可利用年度考核情况。也可根据考察工作需要,结合发放《征求意见表》对考察对象进行民主测评。

(四)实地考察。根据考察对象岗位职责要求,对其履行工作职责的主要成绩、工作思路的实施情况、完成工作目标和任务的绩效,进行实地考察。主要方法是实地了解情况、走访有关干部群众等。

(五)查阅资料。收集和查阅的材料主要是:近几年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的年度计划、工作总结和民主生活会记录、中心组学习记录、民主评议、民主推荐等材料;考察对象个人述职、年度考核、个人发表的文章及研究成果、读书笔记、重大事项报告表、收入申报表等。要注意运用已有的实绩考核、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成果,从统计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采集、核实反映考核对象工作实绩的数据。

(六)专项调查。对来信来访和考察中反映的问题,考察组应根据具体情况分类处理。对署真实姓名反映意见或举报问题的,由考察组结合考察工作直接找举报人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核查有关问题;对举报人提供了具体线索的问题,由考察组按举报人提供的线索进行核查;对情况比较复杂或通过干部考察方式难以查清的问题,由考察组提出,责成考察对象所在地方或单位党委(党组)或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写出专题报告。

根据考察工作需要,责成有关部门组织对考察对象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七)同考察对象面谈。通过与考察对象面谈,了解其经历、思想、工作、生活、家庭及个人特长等方面的情况;也可以通过问答方式,考察其理论水平、应变能力和表达能力等;同时,向考察对象反馈有关情况或问题,要求考察对象作出说明。

向干部本人反馈情况,可在考察组综合座谈情况、与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交换意见后进行。反馈的主要内容是,民主测评、民主推荐、征求意见情况,座谈中了解的考察对象的优点、缺点和不足及希望和建议等。反馈意见以口头方式为主。对于存在问题较多的考察对象和需要经派出考察组的党研究形成反馈意见的,应在考察后以书面方式反馈。

第十四条通报情况,交换意见。考察组对考察情况进行综合归纳,全面分析干部的德才表现、突出特点、发展潜力和有无影响任职的问题。在集体研究的基础上,对考察对象做出公正评价。并向考察对象所在地或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通报,进一步听取和交换意见。

实行差额考察的,对拟任人选提出具体建议意见。

第十五条向考察机关汇报。考察工作结束后,考察组集体研究形成考察材料(包括专项调查材料),向考察机关全面汇报考察情况。

第五章考察材料

第十六条考察组在集体研究、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撰写考察材料。

第十七条领导班子考察材料的内容

(一)考察工作的基本情况;

(二)领导班子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点;

(三)领导班子成员的简要评价及分析排队;

(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建议和意见。

第十八条领导干部考察材料的内容

(一)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点;

(二)主要缺点和不足;

(三)近3年年度考核等次情况以及会议民主推荐、个别谈话推荐、民主测评等情况;

对考察中干部群众反映问题的调查情况及其他补充说明材料,作为附件一并上报。

第十九条考察材料的基本要求。考察材料必须客观、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和主要特点。做到观点明确,文字简练,用语准确,条理清楚,层次分明,结构完整,人名、职务、地名、数字、引文要准确。要有观点、有事例,避免抽象和空洞的描述。

考察材料一般在1500字左右。

考察材料由考察组集体研究,修改定稿后,署名以示负责。

用于向上级党组织呈报的考察材料,落款应为呈报单位党委(党组)或组织部门,并加盖公章。

第二十条考察材料的使用期限。干部提任同一职级的任前考察材料,一年内有效。超过一年的,必须重新进行考察。其他考察材料以任前考察为准。

第二十一条建立考察文书档案。考察工作结束后,应将确定考察对象的上报材料、考察工作的实施情况、谈话记录、民主推荐情况、考察材料、专项调查报告等材料集中,建立专题文书档案,以备查考。已经提拔任职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和考察材料等应及时归入本人档案。

第六章考察机关、考察组和工作人员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所称考察机关,即派出考察组的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

第二十三条部门与地方双重管理干部的考察工作,由主管方负责,会同协管方进行。

第二十四条考察组由考察机关组建并派出,对考察机关负责。

考察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可从其他单位抽调具有较高素质和相应资格的人员,参加考察组的工作。考察组组长应由具有较高的组织领导能力和政策水平的领导干部或担任过一定领导职务的同志担任。

第二十五条考察工作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熟悉了解组织人事工作,具有胜任考察工作所需要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知识,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实事求是,公道正派;

(四)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

第七章考察工作纪律、责任与监督

第二十六条考察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一)不准凭个人好恶了解和反映情况,不准故意夸大、缩小、隐瞒、歪曲事实;

(二)不准泄露民主推荐和干部考察的情况;

(三)不准参加可能影响考察工作正常进行的宴请和活动;

(四)不准收受礼品、礼金,更不准借考察之机谋取私利;

(五)不准搞非组织活动。

第二十七条实行考察工作责任制。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是:

(一)考察机关对干部考察工作负组织领导责任。对应该考察的对象适时安排考察,并负责考察组的组织、考察人员培训、考察方案的审定,以及对考察方案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和考察结果的评定、考察材料的验收,有关材料的归档等工作。

(二)考察组对考察实施负具体责任。考察组及考察工作人员负责考察工作具体方案的制定,并严格按考察方案实施考察。对考察方案的实施、考察结果的综合分析和认定,以及考察材料(包括有关专题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应如实向考察组反映考察对象情况,表明使用意见,并对此负责。

(四)考察工作所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如实提供情况和数据,并对此负责。

(五)考察对象应正确对待组织考察,如实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情况,对考察人员需要了解的问题,做出如实回答和说明,并对此负责。

第二十八条切实加强责任追究。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追究考察机关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确定的考察工作方案及工作程序违反《干部任用条例》及有关规定的;

对考察对象的资格审查不严,导致用人失误的;

对考察组成员把关不严,缺乏教育管理,致使考察组成员出现问题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追究考察组组长的责任:

考察组未按考察工作方案实施考察;

未严格履行考察工作程序,草率提交考察结果,造成考察结果失真、失实的;

对群众反映或揭发、举报的问题既不认真调查,又未责成有关单位、部门调查,导致考察结果失真、失实的;

隐瞒重要情况,不如实向考察机关汇报考察情况,导致用人失误的;

放松对考察组成员的管理,导致考察组成员违纪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考察人员的责任:

考察工作中责任心不强,工作马虎、草率,或夹杂个人好恶,讲人情,看关系,导致考察结果失真、失实的;

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不如实向考察组组长汇报考察情况,导致考察结果失真、失实的;

随意向他人或考察对象透露、散布考察谈话内容及调查情况等,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追究干部呈报单位或人员的责任:

对不如实反映情况,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造成不良后果的;

对考察机关和考察组提请调查核实的问题,不认真调查,敷衍了事,造成用人失察、失误的;

提供虚假数据和材料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追究考察对象的责任:

向组织隐瞒自己的问题,或授意他人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的;

采取各种手段为自己拉票的;

对举报人进行恐吓威胁、打击报复的。

第二十九条实行考察工作回避制度。回避的对象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和近姻亲关系及地域等其他需要回避的。属于回避对象的考察工作人员,应主动向考察机关申请回避。

第三十条加强对考察工作的监督。考察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对考察工作实施监督;鼓励和支持广大干部群众对干部考察工作进行监督;对干部群众反映考察工作和考察组、考察组成员的有关问题的举报,要及时受理,并按职权范围及时进行核查、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考察机关可根据本规定,结合考察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该同志一年来,在市政协机关党委和支部的培养教育下,能够认真学习政治和业务知识,改造世界观,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原创:牢固树立为委员服务、为机关服务、为群众服务的思想,严于律己,尊敬领导、团结同志,勤奋工作,爱岗敬业,努力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2004年被市政协党委评为优秀党员,被市委办公室评为党史工作先进个人。

一、注重学习,提高政治业务素质。一年来,该同志坚持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共十六大以及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委全会精神,学习经济、法律知识,重点学习了新修订的政协章程,坚持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想,在思想政治行动上坚决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创造性的做好各项工作。该同志工作认真负责,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勇于开拓创新,善于对遇到的问题进行理性思考,较为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一是在文字材料方面,参与起草市委、市政府领导讲话10多篇,主要包括铁代生书记、赵功佩主席在市委政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在##市庆祝人民政协成立55周年各族各界人士座谈会上的讲话,赵功佩主席在市十一届一次会议闭幕式的讲话、在市政协委员培训班上的讲话、在2004年度全市政协理论研讨会上的讲话。此外,还起草领导致词、欢迎词、主持词13篇。起草工作总结、经验交流、述职报告等文字材料14篇。主要有十届政协班子总结、十届政协秘书长班子述廉述职报告,有十一届政协班子总结、十一届政协秘书长班子述廉述职报告,省辖市政协主席联席会交流材料,十一届政协季度工作总结等。参与起草、修订完善常委会议议事规则、专门委员会通则、主席会议工作规则、主席会议议事规则、委员管理暂行规定、常委会议请假规定、委员学习活动小组开展学习活动通知等市政协有关规章制度11个。二是认真做好党史和年鉴工作。撰写《##年鉴》政协部分,收集整理上报政协工作日台帐、月大事记、市政协领导专项工作大事记工作。三是完成了十届政协汇编文件制度、经验交流部分的编辑、校对及资料汇编组稿工作。四是积极参与了一些调研、视察活动。共参与调研、视察活动6次。起草了关于委员异地视察建设“平安##”情况的报告、参与驻##省政协委员视察评议我市开展“效能革命”情况的报告等工作。五是积极主动参与服务会务工作。参与服务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秘书组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小组秘书的管理,秘书组内勤工作任务,参与编印会议简报21期,原创:起草了大会秘书长向常委会议所作的关于委员讨论情况的汇报材料。参与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的筹备工作,起草了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参与组织服务常委会议7次、主席会议12次,秘书长会议10多次。六是组织服务召开了2004年全市政协理论研讨会,圆满完成了论文的征集、评选,研讨会召开工作,创造性地将获奖论文进行汇编成册,组织部分获奖论文在##日报刊发。七是组织编发《社情民意》。建立了社情民意收集、登记、处理工作程序,编印《社情民意》2期。八是在宣传信息方面,利用工作之余撰写理论、新闻稿件,共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上刊载19篇。此外,还较好地完成了市政协办公室日常值班、上传下达、部分文印工作。

三、遵纪守法,认真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该同志工作生活中能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委有关联直接自律方面的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注重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

一、听取汇报方式

1、听取汇报采取召开班子会议的形式,会议要和班子民主生活会一并进行。

2、乡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向县委、政府和县纪委汇报;乡党政班子成员向党委书记汇报;各村(社区)、乡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向联系本单位、本部门的党委政府班子成员汇报。

3、汇报采取书面汇报的方式。

二、汇报的主要内容

(一)乡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向县委、政府和县纪委汇报

1.贯彻落实县委、政府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决策、工作部署和学习贯彻县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的情况。

2、落实和推进县委、政府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的情况。

3、党政一把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乡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以及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情况。

4、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情况。

5、涉农资金兑现、农村“三资”管理情况。

6、党员干部违规违纪、案件查办和“9+3+2”正风肃纪情况。

7、投资软环境建设工作情况。

8、个人重大事情报告。

9、其他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

(二)乡党政班子成员向党委书记汇报

1、所联系的村(社区)和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完成情况。

2、解决所涉及联系村(社区)和分管部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的情况。

3、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制度规定的情况。

4、个人重大事情报告。

5、其它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

(三)乡级单位部门和村(社区)向联系本单位的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汇报

召开专题会议的形式集体听汇报或分别听取汇报

1、分管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2、分管部门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牵头任务的完成情况。

3、分管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制度规定的情况。

4、党风廉政建设台账建立的情况。

5、涉农资金兑现、村务、财务管理及公开情况。

6、乡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工作和民生工程落实情况。

7、个人重大事情报告。

8、其它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

三、汇报工作时间

每年至少两次,一般安排在七月中旬和十二月中旬,可结合年终干部述职述廉一并进行,也可随时听取汇报。

四、汇报前的准备事项

主管领导要作出计划安排,明确汇报的重点内容、方式方法、具体要求和时间、地点等,提前半个月通知相关人员。汇报人要认真总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经验做法、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形成专题汇报材料。

五、汇报的程序安排

1、党政一把手书面汇报

2、上级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点评

3、参会人员进行民主测评

4、党政一把手表态发言

5、上级党组织与参会人员代表进行个别谈话

6、反馈谈话所掌握的情况

7、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

六、工作要求

1、认真执行汇报制度,健全汇报工作记录,规范工作程序,按时听取下级汇报,主动向上级汇报情况。

2、听取汇报的上级党组织负责人要认真听取汇报,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加强指导,对存在问题的,帮助制定改进措施,并及时督促整改落实。

为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管理,扎实有效地开展“四好”班子建设,全力打造和谐团结、务实进取、勇于创新的管理团队,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

(二)坚持民主公开、群众评议。

(三)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四)坚持动态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

(五)坚持能上能下、优胜劣汰。

二、考核范围

(一)公司直属单位领导班子。

(二)公司董事会、党政发文任(聘)用的现职处级、副处级领导干部。

三、考核内容

(一)对领导班子的考核内容分为四个方面:政治素质、经营业绩、团结协作、作风形象。

(二)对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分为五个方面: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勤奋敬业、工作业绩、廉洁自律。

四、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成 员: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党委政工部。办公室主任(兼)。

五、考核方式及程序

(一)动态考核

1、公司党委每年6月底或7月初组织一次半年动态考核。

2、考核内容:包括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班子学习情况,阶段性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的落实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履行职责情况,领导干部素质提升情况,“五为”活动开展情况,深入基层和一线、服务职工情况,“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等。

3、考核形式:一是听取被考核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汇报;二是组织职工代表对被考核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公司机关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

(二)年度考核

1、召开考核筹备会议。召开直属单位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会议,对考核工作进行部署;成立考核组,召开考核组工作会议,确定考核组内部分工和考核具体时间。

2、准备述职和述廉报告。述职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对自己一年来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勤奋敬业、工作业绩、廉洁自律,即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自我评估。其结构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部分:首先,应简明扼要地说明自己的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其次,要真实陈述自己所做的主要工作,包括本年度个人的学习情况,要求用写实的方式,恰如其分地评价自己的成绩和不足;第三,要写出主要经验教训和今后打算;要求3000字。述廉报告要求形成单独材料,要求1500字。直属单位副职的报告要由其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分别签署意见,直属单位正职和公司机关领导干部的报告要由公司分管领导签署意见。

3、选好职工代表。按照品行端正、办事公道、有责任感、议事能力强的标准选好职工代表。代表人数要求:柳沟煤矿、下辛佛煤矿职工代表人数为本单位职工总数的10%;洗煤厂、设备检修厂职工代表人数为本单位职工总数的20%;其他单位要召开全体职工大会。

4、被考核单位召开预备会议。被考核单位在正式考核前一天召开考核预备会,会上向职工代表通报班子一年来的工作学习情况和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等指标和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工作完成情况,并在会上分发《职工代表对领导班子量化评分表》(表一)、《职工代表对领导干部量化评分表》(表二)和《基层单位评价公司机关领导干部测评票》(表五)。要求职工代表在预备会后填写,待考核专题职代会时,和现场发放的民主测评票一同交给考核组。

5、召开考核专题职工代表会议。会议由被考核单位工会主席主持。首先由考核组组长作考核动员,然后由被考核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分别代表党政班子及个人作述职报告,行政主要领导代表班子作述廉报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不在专题职代会上述职述廉。

6、进行民主测评。领导干部述职后,由考核组副组长主持民主测评,向职工代表分发《领导班子民主测评票》(表三)和《领导干部民主测评票》(表四)。职工代表以无记名方式对本单位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分别进行档次评定,并填写对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意见和建议,测评票当场填写,当场收回。

7、代表个别谈话。考核组分别找班子成员、副总和部分职工代表进行考核谈话,了解情况、调查核实和征求意见。被考核单位需向考核组提供到会职工代表名单,参加谈话的职工代表由考核组根据名单随机确定,谈话人数不少于代表总数的60%。

8、数据统计汇总。考核组对民主测评、量化打分表进行统计汇总,由考核组组长就民主测评基本情况向被考核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进行反馈。

9、提供相关材料。被考核单位向考核组提交述职、述廉报告的同时,须向考核组提供中心组学习记录、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记录、党政联席会议记录。

七、考核结果评定

(一)赋分模式。按照“334”模式进行综合,即每个被考核对象的最后综合量化得分应为:1.动态考核得分的30%;2.年度考核量化得分的30%(表一、表二);3.年度民主测评得分的40%(表三、表四)(分管领导测评得分占20%,职工代表测评得分的20%)。

(二)评定等次。对领导班子划分为优秀、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90分(含)以上为优秀;70分至89分为较好;60分至69分为一般;59分以下为较差。领导干部划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90分(含)以上为优秀;70分至89分为称职;60分至69分或不称职票达到15%为基本称职,59分以下或不称职票达到30%为不称职。

(三)综合分析。考核组分别撰写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的考核材料,提出考评意见向公司党委汇报。考核材料要存入单位及个人的考核档案。

八、机关领导干部考核

(一)评价赋分模式。对公司机关领导干部考核采取“343”加权模式。即每个被考核对象的最后综合量化得分应为:1.动态考核得分的30%;2.年度考核量化得分的40%(分管领导量化得分的20%,职工代表量化得分的20%);3.年度民主测评得分的30%。

(二)召开考核大会。分发量化评分表(表二)、民主测评票(表四),由公司机关工作人员对公司机关处级、副处级领导干部进行量化评分和民主测评(评分表和测评票须现场收回)。机关处级、副处级领导干部按照要求写好述职报告,交考核组。

(三)征求基层意见。对基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时,由考核组分发、收回《基层单位评价公司机关领导干部测评票》(表五)。

九、考核结果综合运用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坚持正负激励、奖罚并举,每年召开干部大会通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结果,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奖惩、调整、选拔任用和处理的重要依据。

谈话打招呼制度

一、谈话打招呼的内容

主要是群众来信来访和执纪执法等部门,反映领导干部在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廉洁自律、工作作风、道德品质、法制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干部考察和年度考核中反映出的问题及需要向组织部门说清楚的事项。谈话的具体内容,由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审理部门提出意见,经市委组织部领导或市委分管书记同意后实施。

二、谈话打招呼干部管理权限

凡市委管理的干部,由市委组织部或下一级党委主要领导负责同其谈话,如工作需要可建议市委分管书记同其谈话;其他干部的谈话由所在单位的党组织负责,并根据情况向组织部门汇报谈话情况。

三、谈话打招呼的方式

谈话一般以个别交谈为主,谈话人要以对党、对同志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原则,开诚布公,指出存在的问题。对确实存在问题的,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并帮助制订整改措施。谈话对象要消除顾虑,敞开思想,如实向党组织说明情况,表明自已对问题的态度。

四、谈话打招呼应注意的问题

谈话后要注意了解、掌握谈话对象的思想、工作等方面的表现情况,对推卸责任、知错不改和追查报复检举人的要进行续谈,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和纪律处分。对受到恶意中伤、诬陷打击的,要澄清事实,查处责任者,消除影响。

同干部谈话打招呼的记录等文字材料,事后不入本人档案,干部监督审理部门进行分类整理,建立文书档案,并注意保密。

组织函询制度

一、函询内容

对群众来信来访、干部考察、考核及执纪执法等部门反映的领导干部在政治思想、工作作风、经济交往、廉洁自律、道德品质、法制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重要问题,经市委领导或市委组织部研究批准,将问题摘要函告干部本人。

二、函询的要求

1、凡被函询的干部在接到组织部门的查询信函后,必须在10天内写出书面回复,并填写《领导干部函询通知书》。有关材料报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审理科,由干部监督审理科根据情况做出处理。

2、被函询干部必须如实向组织反映情况,不得弄虚作假、避重就轻。对故意隐瞒、回避问题和追查、报复举报人的,市委组织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3、对函询的对象和内容,在组织未做出正式结论之前,有关人员要注意保密;函询回复材料经办之后,由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审理科存档。

为了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大对市级机关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力度,进一步提高市级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水平,改善投资发展软环境,现就加强市级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党纪处分条例》

《党内监督条例》和《党纪处分条例》是开展党内监督和严肃党的纪律的基本法规,是对新时期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体现了党的建设与时俱进的时代要求。机关各级党组织要从加强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高度,充分认识两个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纪律的重要性。机关各级党组织要精心组织,扎实有效地开展两个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要切实把握精神实质,明确具体要求。要以党支部为单位,集中一段时间,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学习两个条例,要把学习条例作为近期“”的主要内容。开展电化教育,组织广大党员认真收看中纪委制作的条例辅导报告录像。有条件的党组织还可开展党内法规知识测试和知识竞赛等方式,推动学习宣传活动深入进行。通过学习宣传,努力使机关党员熟悉条例,广大党务干部精通条例。机关各级党组织要紧密联系本单位实际对照《党内监督条例》和《党纪处分条例》,认真排查党内监督和维护党的纪律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对重点对象、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分析研究,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要进一步加大党内监督工作力度,鼓励、支持、保护党组织和党员履行监督职责,发挥监督作用。要关口前移,从以事后监督为主转变为以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为主,提高监督实效,使党员少犯或不犯错误。要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增强维护党的纪律的自觉性,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

二、推行党员廉洁自律承诺制度

从今年开始,在市级机关党组织中推行党员廉洁自律承诺制度。

廉洁自律承诺内容党员廉洁自律承诺书的承诺内容,应结合本单位特别是党员所在处室的工作范围、工作对象、工作职责、行业要求,由党员个人提出,经所在党组织审查通过后确定。党员廉洁自律承诺书要与以下四个方面内容挂钩:一要与政治纪律挂钩。二要与自己的工作岗位挂钩。三要与“八小时以外”管理挂钩。四要与自己身份挂钩。

廉洁自律承诺形式机关党员廉洁自律承诺采取书面承诺形式,以党员个人名义向党支部、党总支、机关党委承诺,也可以向单位党组(党委)承诺。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由党员抄写在机关工委统一下发的《读书笔记本》上,另两份由党员个人和机关党组织负责人签名后,党组织存档一份,公示一份。公示可以公布上墙或刊登在内部局域网上,也可装订成册发至机关每个党员。有条件的党组织可以举行承诺宣誓仪式,组织党员面向党旗宣誓。

党员廉洁自律承诺书应一年一签,每年三月底前完成。今年的党员廉洁自律承诺书在六月底签定完成。

廉洁自律承诺监督措施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廉

洁从政的教育,经常督促党员对照《党员廉洁自律承诺书》进行自我检查,制定相关制度督促党员兑现落实承诺。承诺人要在年底的组织生活会上向党组织汇报个人履行承诺情况。党员之间要就廉洁自律承诺情况进行相互评议,相互监督。党组织要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发现违反承诺的党员要进行谈话提醒。

三、实施机关党组织谈话提醒与诫勉制度

机关党员干部要遵守党纪、政纪和国家公务员条例,自觉接受监督,如实向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认真接受批评、教育和帮助,发扬成绩,改正错误,努力改进工作。

机关党组织一般在下列情况下要及时同机关党员干部谈话,予以提醒或诫勉。谈话提醒应根据谈话对象和谈话内容的不同,分别由机关党委(总支、支部)书记、副书记或纪检委员进行。谈话提醒一般采取个别谈话的形式。谈话对象是市级机关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

(一)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不坚决或有差错,散布错误的政治观点和言论或有其它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

(二)接到有关组织反映、群众举报或听到反映党员有不廉洁行为或违纪苗头,需要提醒或帮助改进的;

(三)违纪情节轻微,不够纪律处分,需要诫勉的;

(四)受到纪律处分后,需要进行帮助教育的;

(五)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党组织生活或不认真履行党员义务,需要进行教育帮助的;

(六)出国出境或工作变动时需要进行廉政教育的;

(七)有损害经济发展软环境行为的;

(八)其它需要通过谈话了解和解决的问题。

每次谈话要有主谈人和记录人员,并作好记录,及时向本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机关党组织汇报。必要时向市级机关纪工委汇报。

四、继续开展党风廉政电教月活动

市级机关工委运用先进的电化教育手段,对党员干部进行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是一种很好的教育载体,受到机关党员干部的欢迎。机关工委将每年8月份定为党风廉政电教育月,持续开展这项活动。在电教月活动中,选择具有典型意义的正面人物的先进事迹和反面人物警示材料,编辑和复制成光盘,下发每一个机关党组织,集中一段时间开展教育活动。党风廉政电教育活动主要是组织机关党员干部采取看、讲、查等方法。看,就是组织党员干部观看由工委统一制作的电教片;讲,就是组织党员干部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或专题讨论会,结合自己的思想实际,对照自己在工作作风、政治素质、道德意识、廉洁自律承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作一次深刻、到位的自我剖析;查,就是联系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查找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和讨论,进一步树立正确的地位观、权力观和利益观,珍惜自己的岗位、人格和名誉,做到不正之风不染,不义之财不取,不法之事不干。同时还要提高机关党员干部的党性觉悟,增强为民服务的意识,以自己的实际行为来推动全市发展之责、服务之责、大局之责,做一个组织放心、群众认同的好干部。

五、深化访贫思廉教育

机关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利用每年春节、中秋期间市级机关开展的结对帮扶送温暖活动,深入开展访贫思廉教育。每次送温暖活动,要尽量多组织一些党员干部参加,特别是年青党员或在重要关键岗位的党员。要注重抓好三个亲自、三个结合,即让党员同志把慰问金、慰问品亲自送到特困职工手中,亲自看一看特困职工的困难状况,亲自比较一下特困职工的家庭与自己家庭的巨大差距。与思想实际相结合,认真解决廉洁自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与调查研究相结合,及时把特困职工的困难摸清摸透,并尽最大可能解决;与谋划工作目标相结合,努力推进我市快速崛起的步伐。

要通过访贫思廉教育,使机关党员同志更加珍惜自己的工作岗位,更加珍惜自己的前途,更加珍惜自己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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