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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教育开展情况汇报材料怎么写好呢]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范文
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篇1

导语:教师的各项法律法规,能让教师在学习中对照,明确教书育人的目标。下面是小编收集的教师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参考。

与我们教师相关的法律法规很多,但我们最应该好好学习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实施纲要》。最近,我们又再次组织教师认真学习了这些教育法律法规。通过学习,我对教育法律法规有了更加深刻地认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国家发展教育事业的纲领性文件,它颁布的目的是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教育法要求我们做到: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我们国家的教育方针,每位教师必须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这一方针。然而事实上,现在的教育还是应试教育,素质教育只是虚有其名,事实上的应试教育迫使很多老师只注重对学生传授文化知识,忽略了学生思想品德和身体素质等方面的培养,直接导致了学生综合素质的大幅度下降,现在学生中的优良品德越来越少,不良行为越来越多。因此,教育法的贯彻实施,首先得各级领导转变教育观念,切实改变评价教师的方法。

国家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制度,这本是利国利民的一件大好事,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让广大教师苦不堪言,简直可以说是劳民伤财!九年义务教育到底怎么搞,全国其他地方有些什么先进经验,各级领导应该好好思考一下,不要光是瞎指挥。九年义务教育的顺利实施要靠法律,但现在的情况是有法不依或者说依不成,对那些违反九年义务教育法的人和事不能给予及时处理,导致学校各项工作处于被动,给学校领导和教师增添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学校教师的职责应该是教书育人,但现在教师们不能把全副精力用在教书育人上,要用很多时间搞普九档案,要用很多时间去做辍学生工作,还要用很多时间去写一些形式主义的东西。现在的学生是爷爷,老师不敢打、不敢骂,甚至重话有的时候都不敢说,你对他严格要求,它就是不买账,动不动就是不上学了,学生一回家还得教师三番五次地去请回学校,这是什么事?发生辍学情况,有的是家长在里边推波助澜,纵容学生辍学,国家为什么不采取一些强硬的措施,让所有学生不愿辍学、不敢辍学呢?光靠教师放下自尊去请那些少爷、小姐,这不是个事嘛!

很多教育法律法规里边都提到:营业性歌舞厅和网吧禁止未成年人进入。这些规定有什么用?特别是网吧,现在就靠未成年人赚钱。各级主管部门虽说不定期地检查,但是检查过后网吧管理人员依然我行我素,很多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由此产生。

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何时止?

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篇2

文献标识码:ADOI:10.3963/j.issn.16716477.2017.01.0018

关于宪法权威的认识一般都认为包括三个层面上的权威:法律上的权威、道义上的权威和政治上的权威[1]。在法治国家的建设中,宪法权威是其他法律法规制定的根据,也是所有组织和个人的最高行为准则,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不得凌驾于宪法之上。从传统的法理观念看来,宪法权威的形成是基于宪法自身的至上性和强制性的法律属性,法律规则的规范性基础来源于其强制性,然而宪法权威的形成不必然是基于法律的强制性或宪法自身赋予的至上性,公民内心对于宪法的认知和认同状态对于宪法权威的形成应当同样重要,并且是宪法权威形成的关键因素。

一、法律规范秩序的基础――默示的认同

在传统的法治理念和规范视野内,在法律规则居于主导地位的社会中,人们对于法律规范有着明确的认识,并确定应当遵守法律,法律规范作为构建社会秩序的根本依据和人们的行为准则,其正当性来源于法律的规范强制性,而由法律规则所构建的规范秩序则是立足于法律规范本身所具有的威慑力和强制心理效果,在分析法学的视野中法律的权威来自于制裁或者强权,法律的本质是靠强制制裁执行的主权者的命令[2]。法律的强制性是其成为社会基本规范的原因,社会秩序的建立必须以法律规范为基础,社会的其他事务和制度的建构应当以法律规范为参考并在法律的轨道内有序运行,依法治国的法治理念是被确认为最为优化的社会治理方案,支撑法治社会秩序存在和发展的是法律的形式和规范,并以国家对法律的保障和法律规则的强制性为基础。

法律规范的存在使得社会秩序的形成更具稳定性,在现代政治国家中,由美国所确立的宪政政体成为世界各国纷纷效仿的模式,宪法自此被认为是构建现代社会秩序最基本的法律,美国政治文明的发展也使得宪政秩序成为理想的社会秩序蓝图。然而在宪政秩序的图式中必然有着对基本法律即宪法的形式强化,形式上的宪法规范影响着社会秩序的形成,法治意义上的社会秩序的基础就是法律规范,作为社会规范的一种,法律规范因其得到国家的认可并以强制力保障其内容得以实现,而具备了成为维护和建立社会秩序的根本因素。在现代国家,由法律规范形成的法律体系的核心是宪法,因而社会秩序是建立在人们对于宪法的认知基础上的,基本法律规范秩序的基础则是来源于人们对宪法的认可。麦考密克在其Institutions of Law一书中所例举的“排队”例子说明了规范性秩序的产生基础,法律规范秩序的基础在于一种非正式的规范性实践,而这种非规范性实践进一步构成了正式的法律秩序的基础,麦考密克认为人们之所以自觉地排队,正是因为这些行动者具有了共同的信念,知道自己应当怎么做,并“相信”别人知道应该怎么做,于是一种依赖于共同信念的规范秩序得以形成[3]。

在麦考密克的制度法学理论看来,社会秩序的基础和规范性来源是基于社会成员之间不成文的?T例,一种对规范相互期待的信念,以此共同信念的实践就形成了一种默示的规范。与传统的社会秩序形成理念不同的是,制度法学理论认为法律规范秩序的基础不在于主权者的命令或法律规范的强制性,而是来自于社会成员对于规范相互期待的认同意识,支撑社会秩序得以存在的是一种默示的规范和对此的默示的认同[4]32,宪法作为法律规范的核心,其所欲形成的宪政秩序的基础应当是公民对于宪法规范的一种默示的认同。

二、立足于默示认同基础上的宪法权威

一般认为宪法权威是指一国宪法在法律上和实践中都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5],还有人认为宪法权威是就国家和社会管理过程中宪法的地位和作用而言的,其内容包括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一切机关、组织和个人的根本行为准则等方面[6]。从此种观念看来,宪法权威应当通过其在实践中的切实运行予以体现,同时在具体的宪法实施中体现其最高的法律效力和地位,从而彰显其权威性。然而宪法权威之所以能获得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最重要的因素应当是公民对于宪法规范的默示的认同,这种默示的共同观念构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得以成立的基础,此与社会契约论的观点有些许类似,但不同于社会契约的理论假设前提的自然状态的描述和公民让渡权利组成政府实现个体的联合[7]。立足于默示认同基础上的宪法权威是一种观念即公民共同接受“政府有权进行管理,公民应该服从政府和政府制定的法律”的共同观念,公民与政府共同的认同意识表现出来的就是一种默示的惯例,建立在默示认同基础上的惯例取得了对宪法和政府管理的承认,由此宪法才获得了其构建社会秩序、在社会的实践运行中取得最高的地位和法律效力。

法律规范所形成的社会秩序的基础是公民的默认认同意识,基于此,宪法作为法律规范体系的核心,其所确立的宪政秩序必然也是以公民对于宪法规范所具有的默示认同的心理,建立在默示的认同之上的惯例对宪法予以承认,宪法乃至整个法律体系都依赖于此种简单的认同观念:足够多的公民相信其他公民也会像自己一样认同宪法的观念。从这个方面来看,宪法权威应当是以公民对于宪法自觉形成的依附感,并将其作为自己行为的根本准则,由此也成为整个社会秩序正常运转的基础。

默示的认同是一种内化于心的信念,不同于一般意义上国家以强制力作为后盾而推行的法律规范,基于默示的认同而渐进式养成的惯例或规则在压迫式的服从方面的阻力是较小的,公民个体对于规则或是事物的认知与赞同的情况下,可以预见的是公民个体会自觉在规则的指引下进行行为,并不会逾越规则的限度,个体的自由意志是行为的前提,默示的认同将个体的自由意志统一在一个合理的范畴内,进而使得一个区域内的共同体有了较为合理的依靠和支撑。宪法作为一国的根本法律规则,基于社会契约而形成的权力与义务规则对于一定区域内共同体的公民都是普遍适用的,而宪法的有效性适用则依赖于共同体内的公民对于该规范的认同,其权威性的基础应当是共同体内公民对其内化于心的默示的认同。

三、宪法权威得以形成的因素

制度法学理论认为,法律规范性的来源或是法律秩序得以确立的基础是不同于凯尔森的实证分析法学抽象假设――“规范性基础”,也不同于哈特的承认规则理论,而是一种社会成员相互之间的默示的认同,基于相互期待和如何行为的“规范”,默示的规范成为了法律秩序的最终来源[4]4749。宪法同样如此,立足于默示的认同的宪法权威是在公民对于其他公民默认同样会和自己一样行为的前提之下形成的,宪法权威的形成也意味着宪法所欲构建的法治社会的秩序的确立,然而以默示的认同为基础的宪法权威是不同于主流法学理论所设想的那样,而是通过把庞杂的法律规则内化来理解他人的行为,并在此之上构建法治秩序。因此宪法权威的形成必然是另外一种路径,宪法权威的形成应当是其内生因素的使然,包括时间上的累积和宪法在社会生活中的实践性“遗忘”。

(一)时间的累积――内生因素

以规范为核心的法律理论看来,法治的形成和实现必须依靠民众对法律规范的了解和认知,并应当将法律作为一个整体而被信仰,国家的法律的核心地位是个体经过“理性的反思”而建立的,建立于法律之上的秩序因而具有个体理性建构的色彩[8]。宪法权威同样应当是以公民对宪法规范的认知和了解为前提,通过个体理性认知到规范秩序乃至法治秩序的形成,宪法权威在此过程中也自然得以形成。与此理性化的秩序假设不同的制度法学理论认为,秩序的形成包括宪法权威的形成以非理性为基础,但是同样要经过一个转化的过程,公民对于规范的认可并进而转化为个人行动,遵守宪法规范所确立的秩序,但是这一认识是非理性的,是公民自觉的过程。

无论是主流法学理论还是制度法学理论,其都认为法治秩序的形成包括宪法权威的形成且都需要经过一个过程,无论是主流法律理论认为的从对规范的认知到做出相应的行为的过程,还是制度法学理论认为的从规范到默示认同的惯例的转变,法治秩序的形成都依赖于这样的一个过程。对于法律和秩序的形成马克思也指出:“只要作为现状基础的关系的不断再生产,随着时间的推移,取得了有规则和有秩序的形式,这种情况就会发生。”[9]所以法律的形成或是秩序的构建无疑都是一个长时间的社会交往的产物,时间是法律的内生变量之一,同时也是宪法权威的内生因素。

因此宪法权威的形成必然需要时间的积累,时间的内生因素决定着宪法权威和宪法所欲确立的法治秩序的稳定性,法律在社会中被使用的时间越长,其被知晓的可能性就越大,个体的认知也就成为可能,无论是从社会风俗到法律规范或是直接的习惯,法律规范所具有的权威性都会获得社会成员的认可。

(二)社会性的实践――外生因素

制度法学理论认为规则并不是始终以规则的形式在日常生活中被公民个体所意识到,规则会在社会实践的过程中被不断使用,在此过程中有些会逐渐转化为个体的习惯,而规则在被使用的过程中必然会与社会性的实践相结合,与宪法权威形成的实践内生因素不同的是,这一社会性的实践是宪法权威形成的外生因素,其通过将规则外化为个体的习惯并形成稳定的内心认同感。

法律必须处于社会生活之中才会展现其规范性的一面,并使其作为社会秩序的基础因素更为明显,相对于时间的内生变量,社会性的实践是与现实密切联系的,通过社会生活将宪法规则在社会中的生命力彰显,以实现法律规则本身存在的目的,法律规则融入公民生活之中,融入公民社会性的实践活动中,会使得社会个体对法律规则或法律制度更容易承认和接受,而离开了日常生活中公民的行为实践和态度的支撑,宪法权威将会是被架空和边缘化的概念而不具有任何实质性的意义[4]7275。因此,作为宪法权威形成的外生因素,社会性的实践会使规则更加成为自然,成为公民的一种自觉的习惯,将宪法规则乃至法律规则嵌入公民的日常生活之中,在习惯之中形成对于宪法的认同,宪法权威也就自然得以形成。

四、超越规则之治――从规则到习惯

(一)规则之上的习惯

从法的起源观念看来,法律最初的状态为习惯,其次则是社会风俗和惯例,主权者下达的一般性命令即俗称为法律[10],从成文法到不成文法,以习惯为基础的规则演变为法律,通过法律规则实现规则之治成为理想的社会治理模式。法律规则源自习惯,在法律取得维持社会秩序的功能之后,遵守法律则是社会成员的基本义务,法律规则的权威性也因社会成员的认同而愈加巩固。

法律规则从习惯中衍生而来,此种习惯是社会成员个体或大多数习惯性的行为方式,并被固定化而成为特定群体共同认可的行为模式,这时的习惯是规则之前的习惯,而在规则之后的习惯则是在规则的基础之上形成的,是公民对于规则熟悉的基础上,在面对现实实践时无意识或下意识而作出反应的行为,这是公民对规则经过内化之后形成的一种默示的认同习惯。所以在制度法?W理论看来,社会秩序乃至法治秩序的基础是非理性的,就是对规则内化之后的习惯,公民遵守法律不仅仅是因为了解法律规则,而是因为公民已经将法律规则内化为自身的习惯,出于个人的习惯性思维和意识而做出相应的行为。法律规则只是公民学会守法的工具,一旦公民学会了如何正常行为,就不会去思考是法律规则让他们如此行为,当他们遇到类似的情形时,他们就会进行无意识的处理,而不会再去考虑法律规则是如何规定的,规则在此时甚至被“遗忘”,最终依靠习惯形成了社会秩序,此时的习惯超越了法律规则,成为公民日常生活的行为准则。

规则之上的习惯比规则之前的习惯更具有稳定性,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宪法秩序或法治秩序因而更加稳固,而宪法权威也自然形成并获得公民对于宪法的尊重。

(二)个人习惯与宪法权威

人们对并非出于设计的规则和惯例的遵守,亦即对传统规则和习俗的遵循,乃是自由社会得以有效运行所不可或缺的条件[11]。惯例或习惯的确立使得社会成员的相互交往更为自由,而不是一种强制性的命令的结果,在规则之上的习惯为社会个体所习得并成为公民无意识的思维方式,个人习惯的确立和增长对于宪法的合法性的确立和法治秩序的形成有着重要的作用。主流法学理论对于个体对规则理性认知的假设过于理想化,公民不可能认知全部的法律规则,也不会每时每刻都在思考法律规则。所以个人习惯的获得是公民对于宪法乃至法律规则体系的非理性认知过程,这一从规则到习惯的转变的前提就是公民已经认同了整个法律体系的合法性,由此法律对个体行为的影响和对社会秩序的构建超越了“规则――行为――秩序”的简单模式,从规则到习惯的内化过程使得个人习惯成为公民行动的影响因素甚至是决定性因素,而规则又具有了习惯的特征,习惯化了的规则构建的社会秩序比较稳定,因为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公民对于习惯化了的宪法或其他法律规则,不加思索地按照规则去行为,毫无疑问,这样的宪法秩序是非常坚固的。

法律规则的存在是为了影响公民个体的行为并由此而形成法治秩序,而习惯则是对法律规则的补充,但是规则之上的习惯却不仅仅是规范社会秩序的补充,经过了从规则到习惯的转变,个人习惯成为了公民无意识的行为思维方式,规则已经内化为公民的思维意识之中,宪法的至上性和最高性已成为一种信念,基于默示的认同而形成的宪法权威使得公民更加遵守宪法,宪法秩序的形成也水到渠成。个体习惯“取代”规则的同时也赋予了规则更加强大的生命力,同时在公民无意识的思维并行为的过程中“规则”被遗忘,以个人习惯为特征的宪法秩序是稳定的法治秩序,而宪法权威也在此基础上更加稳固。

五、结语

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篇3

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学宪法讲宪法优秀心得体会,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学宪法讲宪法优秀心得体会1我国现行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新时展要求的宪法。宪法以其至上的法制地位和强大的法治力量,有力坚持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做主,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力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进程,有力维护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是我们国家和人民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理前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根本法制保障。

通过学习宪法,使我进一步增强了解国家大事,关心国家大事的意识。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各项工作化解各项矛盾,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同时,进一步理解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不能把自己看成一个与国家宪法无关的人。我们只有自觉维护宪法的权威,保证宪法的落实,必需带头尊崇宪法,做学习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模范。

作为国家工作人员,恪尽职守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如何提高我们的综合素质,如何做好我们的本职工作,这是我们工作的重点,是我们努力的方向。学习好宪法,要增强宪法观念,依照宪法法律行使职权履行好职责,开展工作,恪尽职守、廉洁奉公,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为此,我们党员干部要做好宪法的宣教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大力宣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宪法意识,形成人人学宪法懂宪法的良好风气。同时,将有助于提高我们的法律意识,有助于提高我们的责任感,促进我们依法做好服务的水平进一步提高。

总之,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遵守法纪,依法办事,应成为任何人都不能例外的庄严准则。以后,我还将继续深入学习新宪法,深入践行新宪法,做一个懂法守法的社会主义好公民。

学宪法讲宪法优秀心得体会2一、通过学习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通过学习,使我深刻地认识到,不学习法律法规有关条文,不熟悉规章制度对各环节的具体要求,就不可能做到很好地遵守规章制度,并成为一名合格的员工。因此,掌握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学好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我们的工作和生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

二、通过学习进一步掌握了学习方法,并力求在理解和用运上下功夫。

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是一蹴而蹴,一时半会就可学成或学好记牢的,关键要靠长期的学习和积累,要养成长期学习的习惯,要有刻苦钻研的精神,要有不怕吃苦的毅力,只有思想上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才能真正在实践中去学习,并自觉做一名遵纪守法遵章守纪的合格人员,学习法律法规,我认为没有捷径可走,要在短期尽快熟悉浩如烟海的法规体系知识,确有难度,而且做为上班的员工,也没有那么大的精力。但是任何事物都有它的两面性,同样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也应有规律可循。在日常生活中有些法律法规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一刻也不能离开,我们就要重点地去学,下功夫去理解和记忆,以便在工作能够熟练地运用。如国家法典中的《宪法》、《刑法》、《民法》、《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等这些与我们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我们就要重点去把握、去理解。

在学习方法上,要联系岗位重点学习,并做到学习与实践用运相结合,学法与守法相结合。能在工作中自觉做到不违章、不违纪。

学宪法讲宪法优秀心得体会3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儿童受国家的保护。1991年制定通过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的保障进行了完善。宪法的意义在于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宪法集中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长期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中最重要的原则,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和法律效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居核心地位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普通法律的内容都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与宪法内容相抵触的法律无效。宪法是规定公民基本权利和国家根本制度,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我们的人格、人生、财产受到保护。

学习贯彻实施宪法,要把握和深刻领会宪法的精神实质。我们学习宪法,要全面掌握宪法的基本内容,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我国的国体、政体和基本社会制度,准确把握国家的根本任务,准确把握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和应尽的基本义务,准确把握国家机构设置及其组织与原则等,并将宪法各项规定作为互相联系的有机整体,深刻认识宪法是从根本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是从根本上保证国家的社会主义本质属性,是从根本上保证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基本主张和人民的共同意志,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基础,从而增强贯彻实施宪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国的家住在心里,家的国以和矗立。”我们的国家因为和平,因为和谐,所以能够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我们作为一位炎黄子孙,有责任去维护我们祖国的和谐,而作为一名教书育人的教师,更应该去了解、去遵守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我们心中最神圣的法典是宪法,宪法在我心中,只因为我爱我的国家,而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宪法是社会和谐安定的法律保障,其核心价值在于实现并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宪法的解释结果具有唯一性,这并不意味着宪法的内容是一成不变的;相反,宪法内容是会随着时展而变迁。宪法根植心中的方式不是机械的,而是出于内心的真正渴望,出于对宪法中公平、正义、自由、民主等精神内核的向往,出于对宪法权威性的敬仰,出于对个人民主权利的追求,出于对国家、社会制度的疑惑,出于对宪政的民主程度的期待。

让我们用宪法规范自己的行为,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不仅自己遵纪守法,还要把法制意识宣传给周围的人,真正做到宪法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之中,宪法更在我们的心中。

让我们共同为祖国现代化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学宪法讲宪法优秀心得体会4在我们的生活中,法律是不可缺少的。因为有了它,社会才会安定;有了它,人们才能过上安稳的日子;有了它,我们的家园才会和谐;有了它,坏人才会得到应有的惩罚。总而言之,法律是人民安全的保障,是每个人都应该遵守的规范。知法、学法、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并且每个人都应该学会运用法律来捍卫自己合法的权益,使自己成为一个知法、守法、学法、用法的公民。

其实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即便是很小的事情都会用到法律。例如:在马路上靠右行走,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在十字路口听从交警的指挥……这些虽然都是一些不起眼的事情,但是却都与法律有关系,这就证明法律一直都在我们身边,只是我们没有深入地思考这些问题而已。作为小学生,我们虽然对法律的理解不够深刻,但是起码我们知道,在学校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做一名遵纪守法,热爱学习的好孩子。

拾金不昧,乐于助人,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这些都是优秀品质,我们每个学生都知道,但是能把这几点做好却很不容易。一些同学平时不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慢慢地养成了不良习惯,长大后就很容易违法乱纪,使自己误入歧途,深陷囹圄。因此别忽视了小事,一些不经意的小事也许就是你步入歧途的导火索,会让你走向不轨的道路,“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是古人留给我们的教训。

同学们,让我们知法学法、守法用法、让法律永驻我们心中,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那样我们的前途将会一片光明。

学宪法讲宪法优秀心得体会5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所以,作为每一个中国市民,我们都要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

法治是规则之治,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国家最高的行为准则,古人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中国依靠宪法,使国家不断发展,有力地推进和保障了我国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不断发展,维护了社会和平发展,保障人民的权益,有利于巩固和发展国家的根本制度,有利于真正发挥宪法的作用。

既然如此,那么我们就更应该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从生活中的每一件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从我做起,从简单的诚信、友爱、互帮互助,到为社会、为国家做出贡献,大力弘扬。

宪法精神分为:坚持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的精神;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精神;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精神;改革开放的精神;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的精神。

民族团结和民族平等是维护我国统一的根本政策,谈到这点,我们不得不想起了近年来新疆恐怖暴力事件的不断发生。新疆作为中国的一大领土,在中国一次又一次地做出这样的违法事件,不仅伤害了他人,更伤害了中国民族团结的精神,这种不利于国家发展的事件应受到法律的严惩,民族内部有矛盾,民族不团结,又怎么能让国家更好地发展呢?

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是我党的优良传统,在我国的现行宪法中,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从中国的国情出发的精神有着充分的体现。在平常生活中,实事求是,诚信乃是评价一个人的优良品德,在生活中,我们要做到诚信待人,答应别人的事就要做到,如果做不到,还不如不答应。人与人、国家与国家之间都应如此。诚信是基础,连基础都没有,进一步发展的事就更不用提了。

作为一名高中生,我们且不提为祖国做出多么大多么大的贡献,我们要在日常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实际行动落实到点点滴滴中,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为了使祖国不断发展,光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是远远不够的,我们还得加强对宪法的实施。这一点就要落实到相关政府、国家人员的身上了,实事求是地处理各类事件,公民呢则是要按照法律严格地要求自己、要求身边的人。

我相信,一个国家的发展光靠一个人是远远不够的,只有全体公民团结起来,万众一心,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齐头并进,终有一天祖国会变得更加繁荣富强,从一个人口大国转变成一个强国,我希望,这一天能够尽快来临,中国能变得更加强大!

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篇4

宪法晨读活动观后感有哪些?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观看2020宪法晨读活动直播有感心得体会五篇,欢迎大家查阅!

2020宪法晨读活动观后感1同学们,现在我们站在大操场上举行升旗仪式,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我们的国旗是五星红旗?而不是星条旗或者太阳旗呢?为什么我们每天都要来上学,而不是想来就来,想去就去呢?理由是:这是由法律规定的,更准确说是由宪法规定的。今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第八个法制宣传日。

本届宪法宣传周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科学和谐发展”。那么什么是宪法?宪法是规定公民基本权利和国家根本制度。具有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宪法是母法,就像家里的母亲一样。所有的法律都必须根据宪法产生,不得违背宪法,违背宪法的法律是无效的。宪法是爱法,就像母亲保护自己的孩子一样。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我们的人格、人生、财产受到保护。

宪法是国法,宪法不是家法,也不是校规,而是规定整个国家基本制度的国法。大家知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所学校假如没有严格的规定,就不能得到长久的发展。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种思潮的涌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也在渐渐地影响到了我们,我们变坏真是太容易了,比如网吧、游戏厅等,你们可知道有多少人因此而荒废学业甚至走向犯罪的道路!年龄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我们完全有必要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来尽量减少甚至完全避免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大家提出几点建议:

一、不带通讯工具进入校园,不准沉迷于网络。纠正网络游戏、网上装备、网上交友等危害身心健康、消耗家长钱财和影响学习的行为。

二、不乱抛乱扔,不准损坏公物。洁净的环境、完好的设施,能体现一个集体的精神面貌,也反映集体中的个体的文明素养水平。洁净的环境不能仅依靠打扫,完好的设施不能仅依靠装备,而要靠同学们的爱护。

三、不“说谎、小偷小摸、义气用事”。

在这些不起眼的不良行为逐渐滋生、发展的青少年犯罪中,消费观念和生活观念的变迁成为重要的诱因。一些学生一味在生活上互相攀比,比高档、用,过度的高消费使他们产生不劳而获的寄生虫思想,得不到满足就去偷去抢,坠入违法犯罪的深渊。我们千万不要为了一时的享受、一时的痛快,而毁掉自己的一生。四、不要因为“相互之间磕磕碰碰,就出现打架斗殴”只要我们心胸放得开阔一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能避免发生许多恶性事件,又何必逞一时之强,酿终身大错呢?

学校是我们大家共同学习生活的大家庭,我们每个学生是其中的一员,当出现一些不良现象或发现某些不良苗头,我们每位学生都有责任和义务加以劝阻制止,并及时报告班主任,防止事态进一步发展。

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相互帮助,团结奋进。让我们一起学法、知法、守法,做一名新世纪合格的学生,用我们美好的心灵去净化身边的丑恶,用我们灵巧的双手共建人类的文明,共创和谐校园。

2020宪法晨读活动观后感2学习法律的途径有很多:上网、读书、看报、看电视我们只有做到知法,学法,才能知道什么样的事我们应该去做,什么样的事是法律禁止做的,才能真正做到懂法、守法。

其次,我们要懂法、用法。我们只知法、守法,是不行的。我们还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

在日常的生活中,常常会碰到许许多多违反法纪的事。如:闯红灯、乱穿马路、逆向行驶、乱扔垃圾、随地吐痰,这些违纪违法现象,我们不能视而不见,因为它会给我们带来很大的不便,给社会治安带来的混乱。

那么,我们要及时上前劝阻,还可以叫大人或是民警叔叔来处理,防止小事闹大2017年宪法晨读心得体会心得体会。

可见,法律是一把双刃剑,他既规范和约束人们的行为;同时也会成为我们的秘密武器,是我们的保护伞,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让我们与法同行,摆脱鲁莽,拥有理智;让我们与法同行,远离脆弱,变得坚强;让我们做个学法、守法,懂法、用法的好少年,在法制的蓝天下茁壮健康、快乐地成长!

2020宪法晨读活动观后感3一、通过学习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通过学习,使我深刻地认识到,不学习法律法规有关条文,不熟悉规章制度对各环节的具体要求,就不可能做到很好地遵守规章制度,并成为一名合格的员工。因此,掌握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学好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我们的工作和生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

二、通过学习进一步掌握了学习方法,并力求在理解和用运上下功夫。

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是一蹴而蹴,一时半会就可学成或学好记牢的,关键要靠长期的学习和积累,要养成长期学习的习惯,要有刻苦钻研的精神,要有不怕吃苦的毅力,只有思想上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才能真正在实践中去学习,并自觉做一名遵纪守法遵章守纪的合格人员,学习法律法规,我认为没有捷径可走,要在短期尽快熟悉浩如烟海的法规体系知识,确有难度,而且做为上班的员工,也没有那么大的精力。但是任何事物都有它的两面性,同样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也应有规律可循。在日常生活中有些法律法规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一刻也不能离开,我们就要重点地去学,下功夫去理解和记忆,以便在工作能够熟练地运用。如国家法典中的《宪法》、《刑法》、《民法》、《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等这些与我们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我们就要重点去把握、去理解。

在学习方法上,要联系岗位重点学习,并做到学习与实践用运相结合,学法与守法相结合。能在工作中自觉做到不违章、不违纪。

2020宪法晨读活动观后感420__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就新时代如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以根本法的形式给出了答案。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把学习、贯彻、实施宪法思想结合起来,把宪法宣传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做到学懂弄通做实。

一是必须深入学习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依法治国”方略的根本依据,更是法治思想的精髓。作为基层央行,依法执政是关键,而依法执政的关键是依宪执政,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不断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将之作为基层央行履职、依法执政的行动指南。

二是严格贯彻实施宪法。修改后的宪法,更好地体现了全党和全体人民的意志,更好地展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强调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我们要更加注重发挥宪法的作用,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三是深入开展宪法宣传。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开展宪法宣传、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将宪法精神贯彻到落实基层央行履职工作的各个方面。作为党员干部,必须牢固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作为基层央行工作者,更应在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上成为模范、当好表率,严格依照党章党委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行使职权,不断提高基曾央行履职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水平。

2020宪法晨读活动观后感5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对依法治国具有决定性意义,不断与时俱进地完善宪法是依法治国的客观要求,是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选择。此次修订宪法适应了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客观规律,体现了党心民心所向,符合宪法发展规律,特别是载入国家根本法,体现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是巩固和加强党领导现代化建设的战略要求,是新时代依法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之举,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深远意义!

此次宪法修正案充分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四个自信”。11个方面的修改内容都是我们党和人民在长期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是对创新成果的一次全面总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一是要坚决拥护宪法的修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变化,而要解决新的矛盾,宪法也必须与时俱进,为新时代保驾护航。二是要认清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我国宪法与西方宪法的本质区别。这次修正案在序言和总纲中都明确提出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根本性、全面性和时代性。三是要深入理解宪法修正案中删除了任期限制,这一修改强化了“三位一体”的国家领导体制,有利于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四是结合农林实际,及时做好宪法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弘扬宪法精神。要在全系统开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的活动,培养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敬畏宪法、捍卫宪法、践行宪法的意识,让干部职工成为宪法忠实的崇尚者、遵守者和捍卫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获得高票通过,体现了时代大势所趋、事业发展所需、党心民心所向,必将凝聚起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紧密团结在以党中央周围、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磅礴力量。我们坚决拥护支持,并将以思想为指引,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四个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本次修改宪法,是完全符合我国国情需要,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作为___的党建办主任和工会主席,要以此为契机,引领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坚决守护它的,营造风清气正氛围,并且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强化法制意识,坚决维护职工正当权益,不断加强法律知识教育,引导大家知法、学法、懂法、用法,引导干部职工紧跟新时代步伐,为推动时代进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

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篇5

1.日本中小学生法律意识意识淡漠日本青少年研究所2001年度进行的“初中生的生活和意识调查”中,选择曾有过“扒窃”、“吸烟”、“欺负朋友”、“对老师使用暴力”、“破坏学校的公共物品”等项的占到了将近30%的比例。在2004年进行的“高中生的学习意识和日常生活”的调查中,对中、日、美三国进行了比较,在规范意识方面,有关“扒窃”、“使用麻醉剂”、“欺负朋友”、“饮酒”、“吸烟”、“逃学”、“无理由外宿”等12项,选择“做了也没什么”的日本最多,选择绝对没有的在三个国家中最少。[3]从这一结果来看,表现出了随着年级的提高规范意识弱化的倾向。日本东北大学教育文化研究会以本地高中为对象于2003年进行了“高中生对教育和社会的意识”调查,在对校规的意识方面,“学校规则起到了保护校内正常秩序的作用”、“学校规则的制定是出于教育的考虑,学生应该遵守”等项目,赞成和否定的各占一半。2004年9月日本高中教职员工会实施了“高中生宪法意识调查”,对于“你对近年来宪法第9条的讨论有什么认识”这一问题,43.3%回答“不知道”。[4]说明过去以社会科为中心进行的宪法学习,对于学生法律意识的形成并没有发挥充分的作用。2.为保障学校安全需要加强法律教育近年来学校中频繁发生闯入、杀伤事件,来自外部的威胁学生身体和生命安全的事件频发,学校的危机管理和危机应对骤然得到关注。对于学生间的欺负等暴力行为,学校和老师有警告的义务,游泳池等学校设施设备的事故,体育、社团活动等事故是学校事故中的主要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通过学校与社会协作推进开放学校事业,而且暴露出以教师为主的学校工作人员的危机意识较差,特别是在紧急时学校和教师的应对因缺乏“法律常识”受到了严厉的批评。学校和教师承担着保护学生身心安全的责任,在紧急时有向包括警察在内的有关机构通报等应对方法,还涉及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从学校安全考虑,有必要加强学校和教师的法律意识。比如欺负问题,要以教育中心为首,与教育咨询机关协作,为受欺负的同学提供到其他学区就学的措施,根据情况向警察通报、和律师协会商谈等各种各样的措施。如果这样的措施不是适当且迅速的,就有可能使问题更加恶化。3.学校内的教师体罚问题教师体罚学生是日本《学校教育法》第11条所禁止的,体罚行为的本身说明教师的法律意识欠缺甚至淡薄。特别是过去都是以教育的名义在内部处理,难以作为法律问题解决。随着学校从封闭到开放,以推进国家和地方公共团体信息公开等为背景,此前由内部处理的问题现在要求通过判决等法律途径进行解决。有的地方教育委员会也从指导学校的立场出发,积极采取行动。因此,加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同时也要加强教师的法律意识。4.消费者法律纠纷的增加和消费者教育的必要性随着日本社会的开放和国际化,普通人的经济生活更加丰富,同时消费纠纷也更加多样化。因此,就要让学生在校学习阶段学习到社会生活中必备的法律知识和守法思维。消费者教育不仅是在社会科和公民科,特别是家庭科中也要加以重视。但是从2002年开始实施的学习指导要领中,削减了家庭科的授课时间,有关消费者的法律内容也大量减少。虽然期待灵活运用综合学习时间进行学习,但是作为与生活密切相关的课程的家庭科,其位置和作用却根本得不到重视。因此,必须要在现实社会中重新确认消费者教育的必要性,同时,根据其内容制定与实际生活相符合的教材。

二、中小学学习指导要领中的法律教育内容

在日本的学校教育中,法律教育是作为新的概念而出现的,司法制度改革赋予了法律教育新的内涵:(1)以法律意识为基础,通过身边的具体事例学习法律在社会中的运用;(2)根据现代社会中学习私法的必要性而导入具体内容,不仅是在社会科和公民科,在家庭科中也要进行消费者教育,将身边日常生活中的问题当作教材;(3)学习者自身要自觉重视对“法制社会”的认识,法律教育因为导入陪审员制度而具有强烈的司法参与的特点。[1]因此,法律教育是通过学习法律的价值观和思维方式而掌握知识和技术,围绕能够形成自主行动的人格而进行教育。1.2007年修订学习指导要领中的法律教育内容日本的法律教育致力于增强法律意识,在授课中引入与法律相关的事件、判决的案例。要求在教育内容方面达成共识,在学校现场通过实践加以确立。其法律教育内容随着学习指导要领的修改而变动,且逐渐深化和细化,将规则的制定与遵守社会生活的秩序、家庭和社会的管理、民主政治等都涵盖于法律教育之下。(1)形成规则意识方面的内容。在小学中低年级(1~4年级)生活课和家庭课中,要求学生:明白学校设施的情况以及老师等支撑学校生活的人们和朋友们的事情,能够快乐安心地游戏和生活,同时记住上学路上的情形,能够安全地上下学;思考支撑家庭生活的家族的事情和自己能做的事情,积极地发挥自己的作用,同时能够注意到有规律地、健康和正确地生活;明白公共物品和设施是大家的,有管理它们的人,理解它们的重要性,并且能够注意安全正确地使用它们。小学高年级在家庭课中要学习关心家庭生活,能够做家务、能够与家庭成员相互交流;思考邻居们的生活,能够下工夫思考自己的家庭生活环境。体育和保健课上,1,2年级学习遵守秩序和规则,为了快乐地游戏制定简单的规则。3,4年级学习遵守秩序和规则,参加团队进行简单地比赛。5,6年级学习根据自己的团队特征进行作战,能够在规则上下工夫。道德课上,1,2年级学家使用东西的重要性,遵守纪律和规则;3,4年级学习遵守纪律和社会规则,有公德心;5,6年级学习拥有公德心,遵守法律和规则,重视自己和他人的权利,主动尽自己的义务。无论对谁都不体现差别和持有偏见,努力实现公正、公平和正义。特别活动课上,以班级为单位组织活动,充实和提高班级、学校生活,开展培养健全生活态度的活动;组织社团活动,脱离年级和班级,主动与4年级以上的好友和儿童组织社团活动,追求共同的兴趣和爱好;在学校节日活动中,开展防止不良行为、倡导交通安全等活动,提高学生对于身心健全发展的关注,培养安全的行为规范和有规律的、得体的集体行动,在运动中的亲切态度,组织能够涵养责任感和能够提高体力的活动。开展远足和集体外宿活动,比如移动教室、修学旅行,在不同的生活环境中,扩大见闻,亲近自然和文化,积极开展体验集体生活和公共道德的活动。初中生在社会科中的历史领域学习法治国家的建立。在公民领域学习管理家庭和社会的机能,从人类是社会性存在的观点出发,思考个人与社会的相互关系。关注现在的家庭关系中个人的尊严和两性的本质上的平等,协商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以及遵守约定的意义和个人的责任。家庭科中学习家庭和家族的基本机能,思考更好地处理家庭关系的方法;思考自己的生活对环境的影响,过关心环境的生活。在体育课上以解决团队和适合自己的能力的课题为目标,能够下工夫根据规则制订训练计划和比赛的方法。道德课上学习理解法律和规则的意义,在遵守的同时,尊重自己和他人的权利,切实尽到自己的义务,努力维护社会秩序和纪律;提高公德心和社会连带感的自觉性,努力实现更美好的社会;注重正义,无论对谁都保持公正、公平,努力实现没有差别和偏见的社会。在特别活动中,班级活动要以班为单位,适应班级和学校生活的同时,进行充实提高,开展针对学生面对的问题,培养健康的生活态度的活动。其他要求基本与小学特别活动内容相同。(2)私法和消费者保护方面的内容。小学1,2年级生活课上,明白自己的生活与本地区的人们以及各种场所的关系,并对他们有亲切的态度,能够与人恰当地交往,能够安全地生活。小学3,4年级的社会科中,实地参观和调查本地区人们的生产、经营活动,思考与他们的工作相关的人们的活动。小学5,6年级家庭课上,思考有计划地使用自己身边的物品和金钱的方法,能够恰当地购买物品。初中公民领域,理解身边的以消费生活为中心的经济活动的意义,同时着眼于价格的波动理解有关市场经济的基本问题;使其理解为了提高国民生活和福利,国家和地方公共团体在经济活动中所发挥的作用;同时理解社会资本的整备、防止公害等保护环境、充实社会保障、保护消费者、租税的意义和作用以及国民的纳税义务,从有限的财源分配的视点理解财政。在家庭科中了解贩卖方法的特点和消费者保护,能够恰当地选择、购买和灵活使用生活必需品和服务。(3)有关宪法方面的内容。小学5,6年级社会科中,学习日本国宪法对于国家的理想、天皇的地位、国民的权利和义务等国家和国民生活的基本规定。初中历史领域学习“日本国宪法的制定”和“日本民主化和重建的过程”。在公民领域,以基本的人权为中心加深对人类相互尊重的理解,着眼于法律的意义,营造民主的社会生活,理解以法律为基础的政治的重要性,思考国家政治以日本国宪法为基础运行的意义。深入理解日本国宪法以尊重基本人权、国民以及和平主义为基本原则,理解作为日本国和日本国民的综合象征的天皇及其国事行为。2.法律教育研究会选编的四种推荐教材的内容日本第一次将法律教育置于国家教育政策的一环,在实施中得到律师协会和司法书士协会等法律实务人士的全面协助也是全新的实践。在法律教育实践中,研究会以中学学习指导要领为依据,为初中社会科公民领域编制了四种教材:《制定规则》学习作为法律和规则的基础的思维方式;《私法和消费者保护》是现代经济社会公民应该重点学习的内容,学习通过合同进行自我管理的思维方式;《宪法的意义》指向缺失了公共权力甚至社会经济权力和国民的关系问题,学习宪法及立宪的意义,并与生活相联系;《司法》,学习认定事实、进行事实性综合判断,发挥裁决的作用。教材尽量采用通俗的语言帮助理解民主主义和立宪主义,民主主义是大家的事情由大家来决定,立宪主义明确应该由大家决定的事和不由大家决定的事情,将这些概念与学生生活相联系,以加深对宪法的理解为目标。要让学生明白,理解权利不是像物质一样的“拥有”,是从人们的社会生活中产生并成长起来的东西,权利教育之前首先要进行正确判断的教育。因此,为了保证法律教育的效果,就需要法律实务家对教师的支援。教师方面也要提高法律教育的素质和教学方法,从在职教育和教师的培养两个方面进行反思。在授课方法上,不论授课负担的不同和学力水平,都要有唤起学生兴趣的方法。因此要求法律实务家对教育和儿童发展有一定的认识。法律实务家和教师都有必要调整教学方法,做到相互配合,要能够很好地传达自己的思想。这些都是今后的学校教育实践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三、日本中小学法律教育的价值取向

日本将中小学法律教育定位为理解法律及司法制度的价值,掌握法律的思维方式的教育、思考型教育和社会参与型教育。其主要价值取向是为自由共生社会培养具有公正公平理念、相互尊重、具有参与意识和能力的公民。因此,日本的法律教育,其内涵就是公民教育,是缔造公民的教育。1.日本的法律教育是为了共生而学习相互尊重的教育学会相互尊重是一个公民社会正常运作的前提。因此,日本法律教育首先让孩子理解在一个共同体中,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包括在家庭共同体、学校共同体、班级共同体中,与家庭成员、同学之间相互尊重的重要性。公民解决矛盾问题时,要学会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同时也要尊重别人的权利。因此,日本的法律教育是让每个人充分理解个人的尊严,培养自由参与公正社会运作的必要的素质和能力的教育。要做到尊重别人,就要按规则办事,并学会为自己的言行承担责任。因此,必须要理解规则的含义,积极参与有关学校及生活规则的制定,理解如何预防纠纷的发生,利用法律解决纠纷,从而养成参与公共事务的主体意识。2.法律教育是规范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教育在学校教育实践中,首先应该指出法律的限制和约束不是疏远,而是为了进一步培养在社会生活中更好地发挥自我的主体意识。必须要通过实际的感受理解法律的基本理念、目的以及法律、规则的形成过程。在实践方法上,使学生重视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要说出自己的意见,听取对方的意见,充分培养并掌握通过对话交流得出结论的重要能力。日本法律教育选取日常生活中的事例,教会学生保持个人尊严、理解公民权利。倡导自由契约关系并受到契约的限制,在私有自治的原则基础上,加深对经济活动、消费者保护等问题的理解。在以法律为主导的观念基础上,进一步加深对基本的价值、国家和个人关系的基本状态的理解。3.法律教育是把公民培养成自律而负责任的主体的教育日本从2001年开始司法制度改革,为迅速解决纠纷创造法律条件。改革要求民众积极参与国家、地方自治体的公共事务,公民要通过能动地参与来支持司法活动。教育改革也要求把重视提高思考力、判断力、表现力作为法律教育的基本理念,作为实际生活的动力。将公民的自律作为法律教育的基础,形成积极、主动的遵法守法公民意识。让学生理解公民的自由行动与自律精神二者并不矛盾,通过对法律及司法工作的理解,规范国民的行为,使公民能够自律地生活。4.法律教育是培养自由参与公正社会的管理者的教育能够以自由的精神,积极地参与社会事务,维护公正社会存在的基础,是公民的基本要求。日本的法律教育不仅仅局限于法律本身,而是将法律作为整个社会的制度规范,将法律教育扩展到社会生活规则的方方面面,为培养完美的公民创造条件。法律实务专家的参与使学生感受到司法就在身边,使其理解司法制度的宗旨。司法程序为公民提供了充分表达个人观点的场所,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也体现了社会的公平、公正。学生通过参观和模拟法庭的活动,通过学习在学校生活、游戏中自己制定并遵守规则,通过相互讨论、辩难,充分理解了社会生活的复杂与真实,体会到了公民自由积极地参与社会事务的重要性。(本文来自于《现代中小学教育》杂志。《现代中小学教育》杂志简介详见.)

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篇6

宪法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任重而道远。国家宪法日临近,关于国家宪法日的宣传活动心得体会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020学习宪法宣传日活动心得体会范文五篇,欢迎大家查阅!

2020宪法宣传日活动心得1我们知道,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同学们是否想过你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违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要保护好自己的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就要学法、懂法、守法,只有遵纪守法了,才能保护好自己。

这里给同学们讲一个关于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事例,题目是走路也要有规矩。听到这个题目,有的同学一定会感到可笑,别逗了,走路谁不会呀!这里讲的走路是讲过交通路口时应该何时走,如何走。有的同学在马路上玩耍、游戏,甚至在马路上相互追逐打闹,这正说明他们没有意识到危险性。南京某小学二年级学生王诚就是因为没有这样的意识,失去了一条腿,留下惨痛的教训。一天傍晚,王诚瞒着爸爸妈妈溜出家门找同学一起玩捉迷藏。一个同学在前逃,王诚在后追,不知不觉中跑到了一个交叉路口。被追的小朋友怕被捉住当俘虏,就飞快奔到了马路对面。王诚一心想追上他,也急急地冲过马路。就在这时,一辆货车驶来,司机发现了他们,虽然马上猛踩刹车,但由于距离太近,货车右后轮仍然碰到了王诚的双腿,他倒下了,鲜血流了一地。后来王诚虽被及时送到了医院,但由于伤势太重,当天夜里,医生们作出了截除他右腿的决定,如不这样做,一旦伤口恶化,性命也难保。王诚虽然活了下来,但右腿却失去了,从此,再也不能和小伙伴一块蹦蹦跳跳地玩啦!可见,遵守交通法规是多么重要啊!

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网吧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

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做一个勤奋好学的好学生吧!

2020宪法宣传日活动心得2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遗憾的是包括我在内许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真正对宪法的了解却知之甚微(电视台的采访节目)。你知道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作用吗?当你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你会怎么做?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如何?贯彻实施宪法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何重要意义?宪法有哪些主要内容?……

以上提问你能回答几道?反正我的感觉是非常惭愧。同时也说明我国公民宪法意识还很淡薄,因此必须我们应好好地学习一下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因为大家的日常生活都与宪法息息相关。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拥有最高法律效力,其他法律法规的运行,须以不超出宪法效力为前提。从这个角度看,宪法关涉百姓的诸多权益,是百姓自我保护、对抗外界不法侵害甚至是与扭曲变异公权力对抗的顶级保护伞,这就容易破除其在百姓心中“抽象、高高在上、虚无”的旧有印象。

这次修改宪法,坚持中央提出的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体现了宪法的稳定性和适应性的统一、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讲政治和讲法制的统一。经过这次修改,我国宪法更加完善,更加符合国情,更加反映时代精神,更加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要求,必将更好地发挥国家根本法的作用。

今天我们学习宪法,就要全面掌握宪法的基本内容,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我们国家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的根本问题,准确把握我国的国体、政体和基本社会制度,准确把握国家的根本任务,准确把握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和应尽的基本义务,准确把握国家机构设置及其组织与原则等,并将宪法各项规定作为互相联系的有机整体,深刻认识宪法是从根本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是从根本上保证国家的社会主义本质属性,是从根本上保证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基本主张和人民的共同意志,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基础,从而增强贯彻实施宪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我们须明白的是“依宪治国没有看客”,只有了解、关心和学习宪法,才能更好地融入法治社会,更好地依法治校、依法执教,进一步增强全体教职工对社会主义祖国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途径和形式参与学校管理,从而有效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健康、持续、和谐、科学发展。

2020宪法宣传日活动心得3为在全社会营造崇尚宪法、遵守法律、维护宪法的浓厚氛围,加强镇的法治建设。我镇紧紧围绕宣传主题,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日活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法制宣传日正逐步成为全镇公民熟悉法律、认知法律、维护权益的有效载体。现将我镇法制宣传日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活动开展情况

镇党政领导高度重视本次法制宣传日活动,并主持召开动员大会,认真学习了关于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确定了本次活动主题和指导思(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想以及活动内容,明确了各单位在这次活动中的职责分工。

弘扬法制精神、知法、守法、护法是每个公民的崇高义务。我镇历来重视对干部群众法制精神的培养,此次法制宣传活动要在中心营造更为浓厚的法律氛围,提高全镇居民的法律意识。具体活动内容有:

(1)开展“法治文艺进村居”活动,镇文化站组织艺术团进村居进集镇,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文艺演出,宣传法律知识,获得了群众的欢迎。

(2)开展法律宣传活动,为了配合本次法制宣传日活动的开展增强宣传力度,向人民群众宣传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我们组织组织中小学生开展法制教育,在各个街道悬挂法律宣传横幅,向全镇居民发放法制宣传材料,由工作人员现场解答群众的提问。

(3)组织全体干部学习法律知识,在学习中,领导带头讲学法、普法、用法制服务于我们工作的重要性和体会。通过学习宣传,进一步在干部职工中牢固树立依法治国,依法治镇,执政为民,依法维权的观念。

二、活动意义

通过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为活动主题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不但在广大干部群众中掀起学法、守法的法制宣传热潮,而且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的的法制意识和权利意识,普及法律知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促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020宪法宣传日活动心得412月4日是宪法日,在普法期间,我们坚持宣传宪法精神,普及宪法知识,努力提高宪法观念和宪法意识,树立宪法,为贯彻实施宪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奠定了较好的基础。法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法制保证,维护法律特别是宪法是我们的职责。最近学院组织了学习宪法的集中教育活动,本次学习后我有如下几点体会:

一、通过学习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通过学习,使我深刻地认识到,不学习法律法规有关条文,不熟悉规章制度对各环节的具体要求,就不可能做到很好地遵守规章制度,并成为一名合格的教值工。因此,掌握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学好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我们的工作和生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

(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

二、通过学习进一步掌握了学习方法,并力求在理解和运用上下功夫。

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是一蹴而就,一时半会就可学成或学好记牢的,关键要靠长期的学习和积累,要养成长期学习的习惯,要有刻苦钻研的精神,要有不怕吃苦的毅力,只有思想上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才能真正在实践中去学习,并自觉做一名遵纪守法遵章守纪的合格人员,学习法律法规,我认为没有捷径可走,要在短期尽快熟悉浩如烟海的法规体系知识,确有难度,而且作为上班的员工,也没有那么大的精力。但是任何事物都有它的两面性,同样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也应有规律可循。在日常生活中有些法律法规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一刻也不能离开,我们就要重点地去学,下功夫去理解和记忆,以便在工作能够熟练地运用。

作为一名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让我们与法同行,做一名让人民满意的合格的人民教师。

2020宪法宣传日活动心得5《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它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依法治国”方略的根本依据,它不仅对公民权力进行了确认和保障,同时对国家权力的设置和行使进行了规范,它是保持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协调与平衡的根本规范。

《宪法》所规定的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是相互作用的。首先,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的来源。公民权利是经过宪法确认的,而国家权力是人民通过的宪法所赋予的。其次,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的目的。国家权力的设置是以公民权利为对象,以维护公民权利为目标的。再者,国家权力是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通过有组织的国家权力,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才能得到有效保护。

国家权力是一柄双刃剑,它既有维护公民权利的作用,如果行使不当,又会侵害公民的正当权利。为了既发挥国家权力在保护公民权利方面的作用,又防止权力行使不当造成对权利的侵害,必须保持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协调与平衡。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协调与平衡是国家繁荣富强、人民安居乐业的基本条件。如果权力过于膨胀,权利则必然萎缩;权力空间过大,权利空间则必然狭小;反之,如果权利过于膨胀,没有足够的权力空间,导致无政府状态,社会失去秩序,最终损害的仍然是公民权利。因此,既要防止国家之权被滥用,侵犯公民之权,以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也要防止公民之权被滥用,以维护国家和社会的正常秩序,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宪法》的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这就明确了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地位是平等的,享有平等的权利,同时要履行应尽的义务,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这是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公平权的明确规范。对于国家行政管理部门而言,要想更好地维护公民权利,除了做到不侵害公民权利之外,更重要的是认真履行职责,严厉打击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在具体执行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时,要做到依法行政,违法必究,努力做到不让违法份子有漏网之鱼。这样才能保持社会秩序的良好运作,保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良好环境。公民在法律上的平等权能够得到有效保障,也是宪法在保护公民权利这一精神内涵的重要体现。

总之,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就必须保持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协调与平衡。作为党政部门的工作人员,我们必须始终牢记宪法保护公民权利的精神,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我们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只有为人民谋取幸福和安宁的义务,没有侵犯公民权利的特权。这是我们神圣的宪法责任,也应是我们对人民的庄严承诺。

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篇7

按照党支部学习安排,我认真学习了《宪法》方面的知识。下面我谈谈我个人学习之后的心得体会。

一、宪法的重要性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了我国的国体和政体,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各项立法的依据,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际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我国现行宪法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宪法,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了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的各项政治主张和执政理念。

二、积极推进法治建设

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不断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在坚持和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前提下,从实际出发,围绕保证宪法和国家法律的实施,推进科学发展,保障人民基本权利,扎实推进科学立法、民族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

三、新部署及新要求

党的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对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提出了新的部署,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1、要在学习贯彻党的十精神工作中继续抓好对宪法的学习。通过对党的十精神和宪法的学习,增强贯彻实施宪法和推进依法治国的自觉性,在全社会机一部树立宪法意识和宪法权威。同时要通过对宪法的学习,增强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的自觉性,增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自觉性。

2、通过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推动对宪法的全面贯彻实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布局,深化各项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科学发展。

四、学习的具体要求

1、通过学习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我深刻认识到,只有学习法律法规有关条文,熟悉规章制度对各环节的具体要求,才能做到很好的遵守规章制度,并且才有可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员工。因此,熟练掌握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学好各项规章制度,对我们的工作和生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

2、通过学习进一步掌握了学习方法,力求在理解和运用上下功夫。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是一蹴而就,关键要靠长期的学习和积累,要有刻苦钻研的精神,只有思想上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才能真正在实践中去学习,并自觉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合格人员。在学习方法上,我认为要练习岗位重点学习,并做到学习与实践相结合,学法与守法相结合。能在工作和生活中自觉做到不违章不违纪。

重1SAGD二班 安晋瑜

宪法法律学习月学法心得

随着改革开放,经济得到了迅猛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很大提高。为了顺应历史潮流,我国实施依法治国,打造服务型政府的方略。在一个法制的社会里,一个人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个社会的和谐程度。打造法治社会、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成了我们现阶段的追求目标。

法是国家制定的法律、法令的总称。法律是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一定的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包括宪法和基本法律,法令是国家行政机关颁布的带有规范性、法律性的文件。对国家来说,法是一切行为规范的准则,所有公民无一例外必须自觉遵守,这是公平正义的基石。

在工作中,在生活中,大家都可以做到学法、懂法、守法。但是很少有人去用法。有的缺乏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有的认为法律程序解决问题的步骤多,需要的时间长,有的对法的执行和实施存在质疑。有些人会认为用“人情”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利用法律途径方便、快捷、直接,而且具有公正力。在遇到纠纷时选择通过民间调解方式的远远多于选择通过法律来解决。用法律保护自己,来维护自身的权利不受伤害在群众的意识中仍然是一片比较陌生的领域。

与法同行,就要做到学法懂法。知道哪些是法律允许的,哪些是法律禁止的,做到心中有数。与法同行,还要做到守法用法。对法要存有敬畏之心,法无禁止即可为,法有规定皆遵从。令行禁止,这是对一个公民的基本要求,也是自觉守法过程中可以参考的一个判断标准。学法懂法和守法用法是有机统一的。守法用法首先需要学法懂法,学以致用,不学无以致用;学法懂法是为了更好地守法用法,用以促学,不用无以促学。通过不断地学习用法,不仅能促进自己守法,同时也能监督别人守法,形成良性循环。

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曾说过:“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是的,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只有法律才能使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得到实现,而要使社会有所进步,就得有健全的法律制度。当今这个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作为一个现代公民,我们每人都应该学法、懂法、用法,只有这样,才能根据法律所规定的社会规范行事,才能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的社会制度也才能顺利进行。

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篇8

(一)提高自身修养 不触党纪规矩 确保廉洁自律

中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印发以后,财政局、镇党委政府包括所内先后组织了多次学习。越是学习深刻细致,越是感受颇多。

一、学准则,修身养德,树立自律意识。修订后的《准则》共8条、281字,言简意赅,通俗易懂,可概括为"四个必须""四个坚持""四个廉洁".四个必须重申党的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高尚道德情操;四个坚持强调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四个廉洁围绕廉洁从政,从公仆本色、权力行使、品行操守、良好家风提高要求。《准则》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某种程度上也就是古人所云的修好身立好德齐好家然后方能治国理政。学习《准则》就是要每个党员干部都要心怀虔诚,熟读准则,牢记准则,深刻领会,决不能浅学辄止、浮光掠影。就是要每个党员干部都要心存敬畏,提高自身修养,树立道德高线,强调自律意识, 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决不能学习余音尚飘耳边,准则的要求丢之脑后,或是我行我素,妄顾规章;或是表面正经,背后不堪。

二、学《条例》,慎权慎行,不犯党纪规矩。《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列明"六大纪律",开列"负面清单",为所有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划出了不可触碰的底线。党员领导干部要防腐拒变,必须奉《条例》为操行宝典,在日常行为中严于律己,守住底线。戒贪欲,重小节,慎用权,择好友,齐好家,担好责。管好手脚,不该拿的不拿,不该去的不去;管好嘴巴,不该吃的不吃,不该议的不妄议;管好权力,不能用的慎用,不该特殊的不擅权;管好朋友家人,不该结交的圈子朋友不进不交,不该纵容的行为不纵容。

三、抓落实,结合本职,确保廉洁奉公。一是以身作则,带好队伍。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好本所范围内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认真组织学习《准则》和《条例》,领会精神,把握内涵,提高全所人员党风廉政意识。二是认真履行职责,创新工作方法。通过完善各项制度,简化办事程序,抓好作风建设,提升服务质量,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推动财政管理精细化、科学化、法治化,提高财政工作适应新常态水平,促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二)认真学习《准则》《条例》做好基层财政干部

按照上级要求,我认真学习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学习,我的思想认识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心灵上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洗礼,体会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坚持学习,突出党性教育。我是一个有近二十年党龄的基层财政干部,从事财政工作有三十多年了,在工作中往往注重抓工作任务完成,对学习重视不够,特别是党纪、条规方面的学习尤其不足,导致党性不够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因此,今后要更加突出党性教育,把党性教育贯穿于平时的学习之中,使之常态化、规范化。加强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教育,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加强《准则》、《条例》学习,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党绝对忠诚,一心一意听党的话,跟党走,永不叛党。

二、做好工作,坚守个人干净。为政清廉是我们党赢得民心的重要法宝。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人能否廉洁自律,最大的诱惑是自己,最难战胜的敌人也是自己。"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打铁还需自身硬。作为基层财政干部,多多少少手里握着一定权力,面对各种诱惑,要坚持守住底线,不越红线,把廉洁自律作为为官从政的人生信条和终身尊崇。要把好金钱、美色和名利关,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动,做到"手净",不义之财坚决不取;做到"嘴净",不该说的话坚决不说;做到"腿净",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要以正反两方面典型为镜,见贤思齐,见不贤而自省,多积尺寸之功,时常修枝剪叶,防微杜渐,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干事,清清白白为官。

三、为民谋利,勇于担当。作为一名基层财政干部,我们所做的工作都是与农民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比如涉农补贴的发放,涉农项目的实施,农村环境的整治等等。我们要尽力做好,要勇于担当,要保持一种舍我其谁的魄力,坚持一种争创一流的标准,具有一种奋发有为的状态,要敢于正视"最坏情况",善于解决"最难问题",积极争取"最好结果",把全部智慧和心力用在谋事干事上,做到凡是有利于党和人民事业的,就坚决干、加油干、一刻不停歇地干。要始终保持一股知难而进、攻坚克难的闯劲、冲劲、韧劲,竭忠尽智地多办一些让老百姓拍手称快、真心点赞的实事、好事、正事,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

(三)新《准则》、《条例》学习心得

10月18日,中国共产党中央颁布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简称《条例》),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是树立党章全威、扎紧制度笼子、改进党的作风、严明党的纪律、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战略部署,新《准则》、《条例》必将对我党的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通过自己的研读、所务会的集中学习、多场所的认真倾听,让我对新《准则》、《条例》有了更深的理解。

主动学习,做到心中有数、心中有戒。通过逐字逐句深读,将新《准则》、《条例》学深学透,切实掌握其精神实质。新修订的《准则》为党员干部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够得到的高标准。要深刻领会《准则》是党的道德宣示和行动的高标准,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培养高尚道德情操,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线",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新修订的《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党组织和党员在纪律方面的负面清单,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是管党治党的一把戒尺,是党员的基本底线和遵循。要深刻领会《条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和党员的行为底线,切实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守住纪律"底线",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脑中有纪,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对照《准则》昭示的"高线"和《条例》列举的"底线",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标准,绝不允许突破纪律底线。一是坚决维护政治纪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不妄议中央大政方针,不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诋毁党和国家领导人,不组织不参加迷信活动。二是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坚决执行党组织做出的重大决定,服从组织的调动、交流,个人重大事项如实向组织汇报,遇组织函询时,如实回答,在选举活动中不拉票、不助选。三是依法执行廉洁纪律。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配偶、子女等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不买卖股票;不占用公私财物;不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借机大吃大喝。四是维护保障群众纪律。坚决执行中央涉农政策,维护群众利益,按时发放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等惠农资金;不借农桥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不刁难群众,不吃拿卡要;依照政策及时解决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五是认真落实工作纪律。正确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如实向上级检查单位汇报;不插手政府采购;不插手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宜。六是从严要求生活纪律。勤俭节约,不生活奢靡、不贪图享受、不追求低级趣味;维护社会公德、尊重社会公序良俗,管好自己在公共场所的言行。

(四)学习准则条例体会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树立党章权威、扎紧制度笼子,改进党的作风、严明党的纪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一名普通党员干部,要坚持高线、守住底线,不触底线、不越红线,恪守"廉洁"二字,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时刻牢记党的纪律。现就本人学习新《准则》《条例》谈几点体会:

2、时刻谨慎,要畏纪。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党组织和党员应严格执行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党员在日常言行中,对党的纪律、对国家法律法规要从心底里敬畏,并约束自己。在遇到可能违犯党纪政纪的时候,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惕。现实生活中,一些党员特别是一些党员干部,把党纪、国法、制度等全不放在眼里,任凭自己的欲望恶性膨胀,最终跌进了深渊,其教训不可谓不深。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党员干部时常要面对金钱、名利、美色等种种诱惑,稍有不慎,就有可能成为诱惑的俘虏。因此,党员要经常用党的纪律作为镜子来正视自己,明白不该做的做了,会受到什么样的处分,有什么样的结果,算好经济账、政治账、亲情账,才能防微杜渐。

三、严于律己,要守纪。要自觉自愿、时时刻刻牢记并遵守《条例》规定的"六大纪律",做一个纪律面前的明白人、清醒人,把纪律真正当作碰不得的红线和带电的高压线,始终做到慎独、慎初、慎微。作为一名财政干部,在日常工作中,手中多少有点"小权",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把党的纪律牢记心中。生活上,要管住自己的脑,不该想的不要想;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要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要拿;管住自己的脚,不该去的地方不要去,努力做到洁身自好。工作上,凡涉及项目申报、资金拨付等事事项,一切按程序、规定、制度办理。同时,正确处理对亲人、朋友等的感情,不做只讲亲情、友情,而忘了原则、法纪事。

(五)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

新修订的两部党内法规,坚持立德立规结合、一正一反配合、自律他律并重、高线底线互补,是党章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我们财政部门广大党员立足工作岗位、全面规范言行的重要依据。四个必须、八条规范,从正面为我们指明了方向。《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提出"四个必须"和"八条规范",为全党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情操。《条例》突出政党特色、党纪特色,把党章党规的纪律要求细化整合规范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开列负面清单,为党组织和党员划出了不可逾越的纪律底线。

作为一名基层支部书记,一要带头学习,学深学透。深刻理解"四个必须""八条规范""六大纪律"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自觉做到知纪、敬纪、守纪,切实做到守住底线、不碰红线,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用实际行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二要认真安排,组织学习。要认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带领支部全体党员认真学习,每个党员干部都要加强党性修养,自觉摒弃自己"一无权力,二无地位,不可能与腐败沾边"的错误认识,自觉对照《准则》和《条例》,不碰"高压线",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三要带头执行,规范言行。要把落实好这两个党内法规贯穿到日常工作的全过程,坚持纪严于法、纪先于法、纪法分开,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守住《准则》和《条例》底线,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无论是做本职工作还是当社会公民,都要当好党的纪律的坚定拥护者、模范执行者和有力监督者,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紧紧围绕廉洁从政、从公仆本色、权力行使、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方面,对自己提出更高要求。四要狠抓落实,加强监督。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与落实"两个责任"结合起来,作为党建工作、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点内容,加强贯彻执行两个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完善党内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战略决策上来,结合日常财政工作,要敢于担当、敢于较真,用党章党纪党规管住干部,着力解决执行纪律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抓早抓小,落细落小,防微杜渐。

(六)《准则》《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近日,中央印发了新版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的《准则》和《条例》是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它为全面从严治党划出了明确的道德和纪律红线。与旧版本相比,新的《准则》和《条例》覆盖对象更全、纪律要求更严、主题宗旨更明。新《准则》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坚持正面引导,重在立德,树立了必须遵循的道德"高线".新《条例》开列"负面清单",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重在立规,划出了不能触碰的行为"底线".通过仔细学习研读新的《准则》、《条例》,本人深刻感到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要不断强化党性意识,敢于责任担当,既要学习党规文本,更要领会其中深意,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贯彻执行党规党纪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也要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进行"对标",找准不足,立行立改,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将党规党纪时刻铭记在心中,体现在行动上,努力争当一名无愧于共产党员光荣称号的合格党员。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养。全文通读精读《准则》、《条例》,带头学习纪律,带头遵守纪律,带头维护纪律,做到深学悟透,入脑入心。坚持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业务素质;要坚持依法行政、实事求是,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服务新常态;加强理论武装,在知党、爱党、信党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忠于党的信仰,坚定理想信念,时刻在灵魂深处反躬自省。自觉做坚定理想信念的表率、认真学习实践的表率、坚持民主集中制的表率、弘扬优良作风的表率,真正做到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思想上坚信不疑、意志上坚韧不拔、行动上坚定不移。

二、做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严格遵守者。要始终牢记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为民服务,第一选择是对党绝对忠诚,坚决做到"四个服从",切实增强组织意识、程序意识、原则意识,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要切实做到忠诚、干净、担当,面对问题和矛盾,无私无畏、不退缩、不避让,牢记责任、迎难而上、积极应对;面对挫折和过失,不粉饰、不诿过,吸取教训、百折不挠、奋勇向前;面对阻力和挑战,不畏惧、不茫然,铁肩担重任、妙手破难题、奋力促发展,切实肩负起历史赋予的职责和使命。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增强"底线"意识,自觉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上高标准、严要求,做到头顶有戒、胸中有尺、脚下有度。保持清正廉洁,树立良好的财政稽查形象。在执法检查工作中,始终把优化创建要求贯穿于全过程,努力提高执法水平,树立公正、文明、高效的执法形象,工作中规范言行,廉洁自律。

三、依法履行财政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党规党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一是服务经济大局,强化政策落实工作检查。选择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项目,精心编制监督检查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要求,结合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的"三公"经费、公务卡使用等情况和问题的监督检查,鼓励节约,整治浪费。二是注重预算监督,提高财政管理的科学化水平。进一步加大预算监督力度,强化预算的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加大对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资产、财务的监督检查力度。通过细化部门预算、强化预算执行、推行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加强财政资金监督管理,预防我县在财经纪律和"小金库"等方面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七)遵守财经纪律争做一名合格财政党员

近期中央印发了新修定的《准则》和《条例》,为全国从严治党重新树立了道德高线和法律底线,本人通过认真学习,联系财政工作实际,谈点体会:

作为一名基层财政党员要时刻不忘:廉洁自律,勤恳工作,将清正廉洁贯串于正常的思想和行为,联系财政工作实际,要以高度使命感和责任感管好财务,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保证各项事业发展资金需求。首先必须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水平。认真学习和领会新时期各项财政政策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机制,创新工作方式,规范财务行为,不断加强财务管理,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其次切实转变观念,建立法制财政意识。要切实加强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增强执行财政制度的自觉性,建立遵守财经纪律,依法理财的观念,从根本上防范和遏制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再次坚持廉洁奉公,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财政工作与钱紧密相关,这就要求财政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必须时刻以国家法规、财经纪律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一丝不苟按财务制度办事,坚持原则,依法理财,忠实履行财政监管职能,管好用好各项财政资金。

(八了)学习准则条例心得体会

一、新《准则》和《条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指引,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抓好学习贯彻,学懂弄通、学思践悟,全面掌握《准则》和《条例》的内涵和要求,通过学习提高遵纪守章的能力,真正使纪律"立起来、严起来",做到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查处、敢于问责,对违纪行为"零容忍",切实维护党纪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学习《准则》和《条例》,就是要在执行上不折不扣,要坚决履责。纪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我们只有坚定不移的去贯彻执行才能发挥《准则》和《条例》的"治病效能",用两个制度规范党员干部的从政行为,决不留口子、开口子,决不放松要求,用纪律管住管好财政队伍,维护《准则》和《条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严肃查处违反《准则》和《条例》的行为。一方面要把纪律融入到各项财政工作和队伍管理建设中,将财政反腐倡廉工作实际与《准则》和《条例》相结合,进一步梳理财政资金监管的思路方法。另一方面将"四种形态"、"六大纪律"等理论成果运用到实践中去,在执行中对工作严格要求和对干部关心爱护,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无风险,财政工作不出纰漏,财政队伍无违规违纪情况发生。

三、学习遵守执行《准则》和《条例》,坚持监督执纪,要严肃问责。新《条例》充分借鉴吸收近年来监督执纪问责的丰富实践,整合明晰了党员的"负面清单",明确了相应的处分标准,同时提出了清晰的处罚依据,党员不管职位高低,在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动辄则咎,违者必处。要制定责任追究实施细则,从问责内容、形式、主体、方式等各方面进行细化,注重具体性、操作性、实用性。特别是对"两个责任"问责,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权责对等,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一案双查",加大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问责力度,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防止主体缺失,监督乏力。

(九)做人民满意的财政干部

中国共产党中央颁布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作为一名财政干部更要认真学习掌握新《准则》和《条例》,把学习贯彻与具体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高标准,守住底线。现将本人的学习心得汇报如下:

一、深刻理解《条例》和《准则》的深刻内涵。修订后的《廉洁自律准则》共8条、281字,包括导语、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等3部分,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四个必须""八条规范".导语部分,重申关于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高尚情操等"四个必须"的原则要求,强调廉洁自律、接受监督的主旨,最后将落脚点放在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上,以体现修订准则的目标要求。党员廉洁自律规范部分,围绕党员如何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提出"四条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部分,针对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围绕"廉洁从政",从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要求更高的"四条规范".

二、自觉维护党纪党规的权威性。要站在财政事业全局的高度,把学习落实《准则》和《条例》与自身各项财政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充分认识《准则》和《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科学内涵,准确把握各项规定,不断增强学习执行的自觉性。把《准则》和《条例》作为行动指南,以身作则,认真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把党规党纪落实到位,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权威性。

三、做好新《条例》和《准则》的贯彻落实。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规矩确立后,关键在落实。要从严执纪,敢于担当,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践行《准则》要求,对《条例》规定的"六大纪律"各项规定牢记于心,确保不触底线、不越红线,做到"学、思、践、悟",把党规党纪刻在心上。按照徐局长在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准则》和《条例》会议上的讲话精神,通过完善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和体系,加大对内控制度执行的检查力度,加强财政内部监督检查,筑牢反腐倡廉防线,着力使党规党纪法律的权威性在财政系统得到有效维护,做一名人民满意的财政干部。

(十)学习《准则》、《条例》心得体会

近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分别从自律和他律两个角度明确了全体党员应当遵循的道德"高线"和不能触碰的纪律"底线",体现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坚决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的坚强决心。作为一名财政干部,要认真加强学习,深刻领会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一、加强学习,筑牢防线。要结合本次学习《准则》和《条例》的契机,系统全面地学习党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始终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廉洁从政思想,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修身养德,坚持高线。"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古代先贤们一直就把修身养德作为人生第一大事。新修订的《准则》也以"四个必须"、"八条规范"的形式,为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是全体党员都必须遵循的道德"高线".作为新时期的共产党员,要注重个人思想道德品质的提高,以高尚的情操、优良的品德,影响和带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投身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中来。只有这样,才能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三、遵章守纪,远离红线。新修订的《条例》分别对违反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生活等六个方面纪律的行为列出了"负面清单",这也是我们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必须要远离的一条条"红线".作为一名财政所长,首先必须带头执行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思想上、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其次要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纪律,坚决与违纪行为作斗争;三是要加强廉洁自律,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党的纪律,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做到不该拿的东西不拿,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做的事情不做,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十一)学习新《准则》《条例》心得体会

近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全面从严治党树立了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意义重大。本人按照局及支部统一部署,认真研读了准则和条例全文,受到了很多教育和启发,知道了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读后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认真学习,增强纪律观念。《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准则共八条三百余字,简洁明了,易知易行。前四条是针对所有党员廉洁自律规范,要求所有党员公私分明、崇廉拒腐、尚俭戒奢、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后四条是针对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规范,要求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共3编11章、133条17000余字,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准则》和《条例》两项法规,一正一反,相互配套,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下,财政经建工作既要积极用好当前宽松的财政金融政策,多方筹措资金,加大政府投资,促进宝应经济发展,更要讲纪律、守规矩,确保财政资金和干部"双安全".

二、严格遵纪,提高拒腐防变。许多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罪恶的过程时,普遍反映出一点,就是从一些不起眼的小动作、小利益开始,心存侥幸,降低了标准,放松了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要有"怕"的意识,对党的纪律、国家法律法规要从心底里敬畏。财政经建工作,接触面广、项目众多、资金量大,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惕,日常工作生活中,经常用党的纪律作为镜子来正视自已,防微杜渐,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三、接受监督,保持党员先进性。作为党员要严格执行党章,全面贯彻党内处分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要虚心接受领导、同事、特别是服务单位的批评意见,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进一步在工作中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不断进步,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坚持机关服务基层、党员服务群众,使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坚持高线、守住底线,不触底线、不越红线,做一名廉洁自律、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新时期财政干部。

(十二)学《准则》《条例》心得

近日,中国共产党中央修订并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实践成果,彰显了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新的《准则》和《条例》的出台,体现了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认识,是把从严治党成果转化为纪律和道德要求的现实体现,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

局中心党组要求各党支和全体党员深入开展学习,并将此作为局大办公会集中学习内容,再由各科科长向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准则》和《条例》的宣传工作,这也是共产党更加开放、更方便接受社会各界广泛监督的一种途径。本人也借此机会认真学习《准则》、《条例》,一是感受到我党在执政过程中的高标准,严要求,修订后的《准则》是执政党的道德宣示和行动的高标准。《条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和党员的行为底线。《条例》重在立规,《准则》重在立德,立规惩恶,立德向善。二是感受到党纪抓早抓小作用更突出,修订后的《条例》的突出特点是充分体现了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落实了从严治党、党要管党的要求,强化违纪查处,为党纪"加码",在法律之前为党员划定纪律底线,使得纪律挺在了法律前面,比法律规定更加严格,对党员提出比老百姓更高的要求,不让党纪严于国法沦为空话,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三是感受到当前违纪的新型腐败问题。修订后的《纪律处分条例》新增一条对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的处分规定,在违反工作纪律方面新增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工作失职等,就是针对一些党员干部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上思想麻木、意识淡漠问题,把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要求细化、具体化。

虽然《准则》、《条例》是针对党员干部提出的高标准,严要求,但身为一名非党干部,时刻保持政治清醒,守纪律、讲规矩,在工作中以《准则》所列的标准作为引领,不触碰《条例》所列底线,自觉维护共产党的权威,仍是十分必要的。因为历史已经为我们证明: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也只有共产党才能率领中华民族实现中国梦。鉴于此,我将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一、坚定理想信念,补精神之"钙".一个人只有理想信念坚定,政治上才能经得起风浪考验,关键时刻才能信得过、靠得住、顶得上。作为一名财政干部,要保持一定的政治定力,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理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大事大非面前头脑清醒,针对意识形态领域的歪理斜说,针对社会小道消息和网络负面信息,旗帜鲜明地批驳、戳穿,做到补台不拆台,帮忙不添乱。

二、扎实练好内功,提高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认真查找自己可能存在的问题,更新理念,改进作风,提升能力,以更好地履行自身职责。一是强化法治理念,将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内化为日常工作制度和流程。二是增强服务意识,对符合改革发展方向,看清看准的事,大胆推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善于宏观思维,围绕服务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发挥好财政职能作用,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来观察形势,分析问题,当好参谋,提出具有可行性和操作性的政策建议。

三、懂得守规矩,坚持按制度办事。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是党纪、国法,还是财经法律法规、制度,都是我们每位财政干部必须自觉遵守的规矩。在资金支付过程中,加强资金监管,严格预算约束,做到坚持原则,依法办事,秉公用权。

(十三)学习《准则》、《条例》心得

本月13日,我们XX镇财政所支部集中全体人员逐字逐条认真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学习使我们充分认真到了两项法规实施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彰显了党从严治党、从严管党的强大决心。现就本人学习情况谈谈自己的一些体会。

一、做好法规的拥护者。新的《准则》和《条例》是党要求从严治党、从严管党,切实保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核心法规,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贩斗争的强有力武器。对于扎紧管党治党的制度" 笼子 ",真正树立党规党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作为一名共产党员,首先要以党员的高度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热烈拥护新法规的颁布实施,自觉维护法规的权威性。

二、做好法规的践行者。法规讲求的是必须无条件的执行,只有坚决执行到位才能彰显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新的法规条目分明,详实具体,对于党员的每件事、每项工作、每个岗位都可一一对应,有章可循。这就为我们在日常工作和日常生活中按照法规行事提供了看得见摸得着的规则归绳。从财政系统的党员来研读法规,我认为新法规进一步关注了民生,关注了群众。第九章"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八条规定,几乎每条都涉及我们财政工作范畴,尤其是我们基层财政工作直接面对的是基层群众。这就进一步要求我们在为群众服务的过程中,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规范工作行为增强服务意识,严格自我约束,切实做好法规的践行着。

三、做好法规的推动者。《准则》和《条例》是每个党组织以及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基本准则,是党从严管党的重要基础,作为一名党支部书记和单位负责人,在自身认真学习和执行的同时,要带领和组织全支部党员积极投入到两条法规的学习中来,通过召开支部会相互交流学习体会,撰写学习心得等方式,提高学习层次,增强学习效果。使得新法规在支部成员中真正牢记在心,执行到位。

(十四 )学习《准则》《条例》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是我党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准则》共8条,坚持正面倡导,是普通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条例》共133条,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通过学习新《准则》、《条例》,本人有以下体会:

一、强化学习,深刻理解《准则》、《条例》精神实质。最近一段时间,学习《准则》、《条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一名普通党员,要坚持自学,通读《准则》、《条例》全文,支部要组织党员集中学习,积极参加局组织的《准则》、《条例》中心组学习。通过学习,深刻理解《准则》、《条例》精神实质,重点学习、把握《条例》的六大纪律具体要求。如:政治纪律,不能有妄议中央等行为;组织纪律,不能有违反民主集中制等行为;廉洁纪律,不能有收受下属或服务对象礼品礼金等问题;群众纪律,不能有为民服务中吃拿卡要等问题;工作纪律,不能有干预市场经济等问题;生活纪律,不能有生活腐化堕落等问题。只有深刻理解《准则》、《条例》精神实质,才能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为自觉维护和遵守党的纪律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严格自律,严格执行《准则》、《条例》各项规定。要从我做起,模范遵守党纪。在日常言行中,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只有在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党的纪律作为镜子来正视自己,才能防微杜渐,真正成为一个遵守纪律的党员。作为一名财政干部,要时刻牢记"六大纪律"的各项规定,主动接受监督,确保不触底线、不越红线。结合财政工作实际,要重点执行好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不能有收受下属或服务对象礼品礼金和为民服务中吃拿卡要等行为,执行好财经纪律和财经法规,不断提高科学理财水平。

三、加强管理,确保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在做好财政业务工作的同时,落实好廉政建设的责任。经常组织本科室和本支部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加强廉政建设。平时加强对《准则》和《条例》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和检查,严格按党规党纪办事,在履行职责上敢担当、敢较真,不折不扣把 "一岗双责"落到实处,不断推进财政工作的科学发展。

(十五)财政局长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通过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中央新修订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我充分认识到两部党内法规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作为县财政部门的当家人,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学习好、贯彻好《准则》和《条例》,对于保持全县财政工作廉洁本色,确保财政系统党员干部安全有着重要的意义。

学以知义。只有深入学习,才能熟知《准则》《条例》要义,才能形成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作为县财政局负责人,我将带头学习,将平时言行与《准则》《条例》进行对照、反思,明确知道哪些应该起带头作用、哪些不能为。积极推动全系统开展好学习贯彻活动,组织局党组中心组、各支部、各科所开展集中学习,局领导和各支部书记、科所长发挥带头作用先学一步,逐字逐句将《准则》《条例》学深学透,切实掌握其精神要义;将全系统每一名党员纳入学习活动范围,同时带动非党员干部积极学习;结合财政实际,组织全体财政干部进行《准则》《条例》知识培训,让每个人都能学到、学好;成立督导组对学习贯彻工作进行督查督促督导,全面确保学习质量,促进全系统上下明规矩、守规范,为规范廉洁财政建设扎紧思想的篱笆。

学以践廉。作为财政部门的"当家人",我将时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坚定,始终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模范遵守《准则》的高标准,坚定守住《条例》的基本底线,以实际行动引领全系统党员干部自觉落实党规党纪要求;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在干部选拔任用上,严格遵守相关工作规定,带头执行组织人事纪律,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主动接受监督,坚决守住底线,对政府采购、农桥招标、决算审计等相关事项决不插手干预;坚持原则,在预算编制、项目资金安排等方面严格按照法治财政标准化要求,不为人情编预算、拨资金,切实维护财政系统廉政形象;从点点滴滴做起,从小事小节做起,加强党性修养,培养高尚道德情操,把住欲望关,净化朋友圈,管好身边人,真正使党纪党规内化于心、力践于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系统形成争当廉洁"财政人"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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