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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党规开展情况汇报不足之处怎么写]纪检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范文

关键词:反腐倡廉 纪检工作 监察监督 创新策略

对中国纪检监察监督工作改革方向进行深入调查和深刻思考,纪检监察监督改革的实践探索、制度绩效以及存在问题的分析,在反腐倡廉建设的背景下,我国纪检监察监督工作有了新的改革方向,改革的着力点是反腐倡廉的专业化建设,充分发挥监察监督职能。

1 反腐倡廉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中国共产党一直坚持反腐倡廉,尤其是在经济体制转换的改革开放时期,更是把反腐倡廉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行政纲领。同样反腐倡廉建设需要不断创新,但是在实际反腐倡廉创新建设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

1.1 纪检监察人员对创新工作存在错误认识

部分纪检监察人员在工作中存在着错误的认识。思想认识上的错误会直接影响和制约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效果。其中,有几点认识最为突出:认为反腐倡廉工作具有循环性、重复性,能够凭借以往工作经验完全应付,不想过多的进行革新;只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工作,对上级反腐倡廉建设决策部署只执行,不按实际分析创新;防腐倡廉工作是政治性超强的工作,不能创新。

1.2 反腐倡廉建设创新发展失衡

部分地区反腐倡廉建设创新工作发展不平衡,对反腐倡廉建设创新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反腐倡廉建设创新工作进展速度缓慢等,对权力的监督、纠风治乱、查办案件等工作的创新还需要加强。

1.3 反腐倡廉建设创新工作力度需要加强

反腐倡廉建设创新工作不能只注重形式,轻视内容,这样无法产生明显的效果;对调查的论证要充分,创新措施要加强,进行全面推广;要充分调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创新意识,加强重视程度。

1.4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创新能力和素质低下

目前,纪检监察机关对自身的建设方面创新力度不够,在工作作风上的差距和能力素质难以符合创新工作的深入推进;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工作作风存在着靠、等、要的思想,喜欢按部就班,不敢触及矛盾,出现新情况难以制定相应的措施,对工作的落实情况不够,没有对典型进行认真培育、帮助和指导,基层纪检工作创新做法没有总结,手中没有成功案例;目前纪检监察干部在知识掌握、视野、思维方式等方面存在着与推进创新不一致的地方。

2 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要创新监督机制

2.1 建立发现问题机制,规范制度

不能发现问题,就无法解决问题,那么反腐倡廉工作也就失去了应有的价值。所以要建立发现问题的机制,围绕问题进行管理,及时发现反腐倡廉建设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有价值的措施,并且规范制度,逐步形成用制度管理的运营机制。

2.2 建立解决问题的机制,治理源头

在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过程中,要从源头抓起,采取将问题放大的管理方式,加强研究前瞻性、苗头性、倾向性和预见性问题,把握新的趋势,拓展新的思路,提出新的办法,总结新的经验,创建新的机制,消灭腐败的滋生。

2.3 建立科学的问题管理运营机制,共享成果

通过对反腐倡廉建设实施有效管理,建立科学的问题管理体系和运营机制,创新监督举措,形成“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成果共享”的循环工作模式,加大从源头防治腐败的力度,提升反腐倡廉的工作水平。

3 纪检监察监督工作的创新策略

腐败现象以前缺乏公开性,民众了解情况匮乏,因此要着力推进基于反腐倡廉建设下,纪检监察监督工作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工作创新、方法创新,努力实现思想方法、思想观念、工作方式、人员素质和工作作风的与时俱进。

3.1 纪检监察工作思想观念的创新

思想观念的创新是一切创新的基础。增强纪检监察监督工作的创新性,首先要从思想观念入手,用正确的观念引导工作。各纪检监察机关要勇于打破墨守成规,守旧僵化思想,坚持思想解放、与时俱进的思路,用发展、创新的思维研究在反腐倡廉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提高纪检监察监督工作的预见性与创造性。

3.2 纪检监察工作机制的创新

创新机制是实现思想观念的主要载体,要使纪检监察监督工作更好的为各项事业的发展和改革服务。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成效,就一定要改革在新形式、新任务下不相适应的体制制度。探索有效的工作机制首先要坚持“注重治本、标本兼治”加大从源头治理的工作力度,更多的从体制、制度上,从管人、管物、管权等方面进行改革创新与寻找治本措施,持续深化从源头防腐倡廉工作。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工作在反腐倡廉工作体制中的组织协调作用,研究建立规范化、制度化的工作程序,形成有力的反腐倡廉整体合力。使纪检监察监督工作能够规范管理、科学部署、高效运作,不断修订完善工作机制,将纪检监察监督工作逐步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管理轨道。

3.3 纪检监察工作方式的创新

首先要实现由微观管理为主向宏观调控为主的转变。纪检监察监督工作任务繁重,但是要抓好每项具体工作的落实,同时要善于从全局问题出发考虑,加强全局性的部署指导,提高纪检监察监督工作的整体水平。然后要把封闭式管理转向开放式管理。既要保证纪检监察思想、行动的统一,保持内部整体性,又要将纪检监察监督工作融入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发展的全方位。要保持纪检监察监督工作的保密性,同时克服纪检监察监督工作的神秘性。要发动群众参与、支持纪检监察监督工作,增加工作的渗透力。加强与相关部门合作,借助力量共同抓好反腐倡廉建设。

3.4 纪检监察工作监督机制的创新

现在,部分执法部门为了增加执法效果,往往是与纪检监察联合执法,那么监督部门就可以联合监督,能够取得更好的监督效果。除纪检监察监督外,审计监督、财政监督都是重要的监督形式。建议以纪检部门牵头,审计、财政和其他部门配合共同组成联合监督机制,充分利用审计、财政等部门的审计结果、资金检查为一手资料,为纪检监察监督工作服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防止问题扩大化。

4 结语

反腐倡廉一直是党提倡的重要内容,是纪检监察监督部门的重大政治责任,那么在基于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要科学的、以开拓进取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态度对纪检监察监督工作进行革新,为更好的打造廉洁健康、持续发展的和谐社会服务。

参考文献:

[1]许磊,中国廉政制度评价体系研究[D].华东师范大学,2009.

[2]闵雪,廉政思想研究[D].大连海事大学,2012.

[3]胡黎香,新时期加强党的反腐倡廉建设的探索和创新[D].西北大学,2011.

 

省公司党委巡察组      组长

各位巡察专员,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根据巡察工作安排,现将我公司2013年以来纪检监察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及队伍情况

XX分公司纪委设有纪委书记1名(兼任副总经理),纪委委员2人(中层部门负责人兼任),纪检监察管理员1人(党务管理员兼任)。

公司党委设6个在职党员党支部,每个支部设1名兼职的组织兼纪检委员。

二、2013 年以来纪检监察工作情况

2013年以来,XX分公司纪委在上级党委、纪委和公司党委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权力和责任,强化党风廉政教育,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完善各类规章制度,不断推进作风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完善责任体系,落实“两个责任”推出新举措

一是强化两个责任。几年来,XX分公司坚持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制度。党委、行政坚持每年年初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经营发展工作一同部署,同步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层层签订工作。《责任书》的签订,强化了各级领导人员履行责任的严肃性,企业经营发展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成了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的“四同”机制。每年初通过党委会、联席会等形式,细化分解党风廉政建设任务,下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明确主协办部门,明晰具体目标、工作要求和推进措施。

二是落实工作制度。落实纪委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制度,落实纪委书记牵头召开联席会议制度;及时传达上级反腐倡廉暨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对公司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倡廉情况进行民主测评。每年组织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约谈部室、中心、支局负责人以及关键岗位人员。近几年来,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坚持对部室、中心、支局负责人以及关键岗位人员适时开展廉洁提醒谈话。加强纪委对领导人员重大事项报告的监督,在办公室对部室、中心、支局负责人竞聘任免征求纪检监察意见这个环节,针对一些关键、敏感信息进行调查核实和监督。

三是加强监督职能。XX分公司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与干部年度工作目标、绩效考核相结合,将考核结果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及时在公司内部网站对企业经营状况、重大决策、人事任免等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公示,接受员工监督。强化责任追究,严格落实监督执纪问责,对于查实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认真问责追究。

(二)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员工廉洁从业意识得到新提升

一是抓好重点教育。每年年初,公司党委、纪委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年度反腐倡廉暨纪检监察工作,传达学习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和省、市公司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每年初制订公司反腐倡廉暨纪检监察工作意见,总结上一年度纪检监察工作,部署当年纪检监察工作任务。党委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纳入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坚持领导班子成员讲党课或作反腐倡廉专题报告每年1-2人次。认真组织公司新上任中层管理人员、重点部门( 关键岗位)员工进行反腐倡廉专题培训教育。自去年开始,公司制定了廉洁宣讲、廉洁约谈清单级管控表,进行年度管控。

二是开展主题教育。每年开展反腐倡廉主题教育,先后开展了“同心、同行”、“两学一做”、反腐倡廉教育“五个一”等主题教育,使广大党员、关键岗位员工,特别是各级管理人员进一步增强廉洁从业的自觉性,规范各级人员的从业行为。组织各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学习党和国家以及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学习集团、省、市公司关于廉洁从业有关制度规定等,帮助其筑牢思想防线。

三是开展警示教育。采用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案例通报等教育方式,从反面典型汲取教训,有针对性地进行警示教育,增强教育的效果。近年来,组织各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员工参观扬州市预防腐败警示教育基地,组织领导干部集中收看《打铁还需自身硬》、《巡视利剑》、《永远在路上》等多部专题警示教育片等;组织各级管理人员通过多种形式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按照“两学一做”的要求,党委班子成员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为主题的专题党课。

(三)正风肃纪,推动作风建设形成新常态

一是完善监督机制。公司下发了《关于中国电信XX分公司党委会议研究决策 “三重一大”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强化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的通知》、《XX电信分公司机动车辆管理、考核办法》,转发执行《中国电信扬州分公司业务招待活动实施规范》、《关于加强招待费等重点费用管理及报账的通知》、《首签责任制管理办法》等项制度,开展规范公务接待、差旅费、公车配备使用以及出国(境)外考察、培训等职务消费的专项检查,进一步明确差旅费管理、领导人员履职待遇等标准和要求。对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按规定标准进行了实地检查和纠正。及时配合处理上级纪委、群众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线索,督促各部门加强对职责范围内作风问题的排查和监管,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是加强作风建设。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遵纪守法观念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把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的原则和要求落到实处。完善作风管理制度,强化对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作风建设的民主监督。开展“四风”问题整治情况“回头看”专项工作;在元旦、春节、端午、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之前,及时进行会议强调、传达下发文件通知、发送廉洁提醒短信,并针对重点环节进行现场检查,不断重申相关纪律和要求。

三是开展学习讲座。公司党委及时组织中心组集体学习会,及时学习历次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学习并落实上级纪委廉洁约谈制度。

(四)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开展“4+N”专项治理工作。从2016年开始,在全公司范围持续组织开展四个专项治理工作,涉及小金库、选人用人、领导及亲属围绕企业经商、采购及业务合作四个领域,通过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并及时进行整改。2017至2018年,持续深化四个专项治理,2018年增加了网络资产迁移赔补和渠道佣金调账领域的专项治理,组织了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把专项治理工作融入日常管理中,聚焦薄弱环节,梳理风险点,形成管理闭环和长效机制,切实解决存在问题。

二是认真完成巡视巡察整改任务。以落实巡视反映问题为契机,做好巡视巡察后整改工作,针对集团第二巡视组对江苏公司巡视反馈的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深化落实四个专题治理、防控企业管理风险等方面的问题和整改意见,以及市公司梳理出的五个方面、19个问题、37项整改任务、101条整改措施,全面对照梳理本公司存在的问题、整改任务及具体措施,成立了巡视巡察问题整改专项工作组,党委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承担分管领域第一责任,集中人员力量,用最短的时间,深挖问题根源,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问题,整个巡视问题整改扎实开展,纪委对整改工作持续跟踪督办。

三是加强廉洁风险排查防控。对公司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员工信息重新梳理,完善公司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库。根据上级公司要求,组织全公司排查廉洁风险点,确定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有计划地落实整改,切实完善体制机制和规章制度。2019年2月,开始着手按照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全方位组织进行企业廉洁风险点排查和开展廉洁风险防控。

四是加强重大事项监督。公司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组织协调源头防腐工作落实,主动参与人、财、物等重点环节的监督管控,积极参与有关制度的研究制订,参与干部考察、人员竞聘、资格审查等项监督和测评工作;加强对工程、采购、业务合作、资产处置等交易活动的监督,重点强化对成本类采购项目招标过程的监督。

(五)加强队伍建设,适应全面履行职责的新要求

按照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调整充实纪检监察人员。建立了全公司纪检监察联络员网络,在公司纪委的统一组织下开展工作。加强纪检监察教育培训,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切实推进纪检监察人员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和纪律建设,提升纪检监察人员监督执纪问责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公司纪检监察微信群,下发了《XX分公司兼职纪检监察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及时传达纪检监察文件和要求以及一些典型案例,便于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学习,提升纪检监察队伍素质和能力。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不足之处

1、“一岗双责”落实不力。仍有少数同志认为在当前经营发展任务较重的情况下,要把主要精力放在业务发展上,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不同程度地存在。2019年初,扬州分公司在对XX公司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通报中指出,党委领导参加基层调研有调研,但偏重经营发展,对党建工作指导、督导少;支部书记轮训和党员培训工作缺乏主动意识。主题实践、党员示范区(岗)、主题党日、“一部一品”等活动缺乏创新;未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检查和总结。中层管理人员出国(境)管理、信息备案,定期核持有出国(境)证件情况、出国(境)电子申请审批流程执行欠完善。中层管理人员及部分关键岗位员工交流轮岗计划、新履职纪检监察人员变动未及时上报。反腐倡廉宣讲集中在年末开展,纪委书记缺少反腐倡廉专题巡讲。

2、执纪监督力度不够。面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要求,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新任务认识不足、研究不深,工作仍停留在执行上级指令性工作较多,满足于完成上级布置的规定动作,工作的主动性、系统性不够,从严治党的责任意识有待加强。在爱岗敬业、责任担当、遵章守纪、执行规范等方面,纪委监督责任和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造成实际工作中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时有发生。

3. 党风廉政教效果不佳。几年来,公司纪检监察逢年过节通过OA邮件、强基网短信等方式向公司党员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发送廉洁短信300多条次;也通过会议进行了传达文件、讲党课、到反腐教育基地参观展览、集中收看反腐警示片等一系列活动。但总体看,形式单一,提醒警示教育的效果不佳。廉政教育流于说教形式,缺乏创新,难以深入人心,针对性和有效性弱化。有少部分党员干部将参加党风廉政教育当成形式,应付的心态较强,学习心得的内容结合自身实际、剖析自我的情况少,达不到通过学习提高认识的目的,导致学习教育的效果不理想。公司有些党员干部觉得贪污腐败与自己根本没有关系,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持漠然的态度,没有形成全员监督的良好氛围。

4、日常管理监督还不够深入。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监察工作也只进行一些一般性的工作要求,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监督不够,在专项审计中发现经营发展工作上存在违反公司规范的问题,特别是对重要部门、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还不够,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2015年及之前选人用人的严格程序和规范性存在瑕疵;

(2)成本方面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成本,形成跨期确认及滞后确认成本情况;

(3)收入确认方面存在不规范现象;

(4)福利费使用存在不规范现象;自查自纠发现,2013年后,发生59万元福利费用于客户关系费、招待费等现象;

(5)2013年后,有一名党员违纪,受到警告处分。党纪处分执行不到位。2019年2月,根据市公司监察室的通知,我们按照《关于坚决纠正和防止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问题的通知》要求,对我公司2014年6月对XXX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关于给予XXX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的决定》(中YYXX党委〔2014〕4号)文件中“停发3个月绩效工资”实际没有执行到位,当初只停发了2014年8月绩效工资、2014年9月绩效工资的50%,随即按通知要求进行了整改,将2014年7月绩效工资(4842元)、2014年9月绩效工资的50%(2071元),合计6913元进行了补考核操作,并将情况与当事人见了面。

这些问题目前已经自查整改。这些现象的存在,说明平时提醒教育“扯袖”不够,未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

5、一线承包岗位教育、监督需要进一步强化。XX分公司有18个一线承包单元,各类资源穿透后的使用、员工的绩效分配等热点问题,个别单元仍存在问题,在精三扫二次分配上,个别支局存在发放不规范、不透明现象,支局民主理财不健全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要求我们要进一步强化对一线管理者的纪律意识教育,强化监督,提升管理水平。

6、“四风”整治工作还需不断深入。各级管理人员在与一线员工的沟通交流中,业务层面的交流多,对员工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了解不深入;有时未能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仍在各级管理层面不同程度的存在,抓工作点到为止,缺少钉钉子的精神;深入一线、调查研究之风还未真正形成。对一些根本性的影响员工干事创业的积极因素尚未完全调动起来,消极的、负面因素还没有得到充分消除。

7、纪检监督工作的体系化不够。缺乏系统的思考和系统的安排,导致公司个别部门在抓廉政建设工作时未抓到点上,面对企业经营的内外部环境的变化,面对各项新业务层出不穷,内控制度有了新的要求,廉洁制度却没有能够及时更新升级、适应新的要求。纪检监督工作的手段和方法还比较单一,对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考核还难以量化评估,可操作性不强,考核实效性不够。月度、年度对基层部门考核上,没有廉政建设基础工作完成情况的考核,仅有发生问题后的考核。

8、纪检监察人员的力量和专业技能亟需提升。目前,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力量还不足,纪检监察管理员还兼任党务管理员。虽在各党支部增设了兼职纪检监察员,但在专业技能上与当前纪检监察工作的要求和任务相比存在一定的差距,工作方法和落实举措等缺乏创意,削弱了工作的有效性。

以上是XX分公司2013年以来纪检监察工作的主要情况,可能还有一定的疏漏,请巡察组在巡察过程中进一步指出,并对XX分公司自查分析的存在问题,作深入剖析和指导,XX分公司纪委将以此次巡察为契机,在上级公司党委、纪委和公司党委的领导下,强化对存在问题的整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扎实工作,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企业政治生态,推动XX分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再上新台阶,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为干部员工廉洁成长提供坚强保障!

特此汇报,请巡察组批评指正。

 

大家好!下面,围绕此次巡察工作的重点内容和有关要求,我将金河镇纪委工作汇报如下:

一、机构设置及工作开展情况

金河镇纪委受县纪委和金河镇党委双重领导,现有工作人员6人:负责纪委工作组织书记1名、纪委委员2名,纪检干事3名。

负责纪委工作组织书记:石先勇,本科,2019年9月任金河镇组织书记,金河镇政府行政编制。

纪委委员:靳秋芬,本科,2016年起任纪委委员,金河镇政府行政编制。

纪委委员:王春亮,本科,2006年起任纪委委员,金河镇政府行政编制。

纪检干事:靳建锋,高中,2018年2月起任纪检干事,金河镇政府事业编制。

纪检干事:段宗成,高中,2018年2月起任纪检干事,金河镇政府事业编制。

纪检干事:刘夏莹,本科,2017年9月起任纪检干事,金河镇政府事业编制。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化“两个责任”落实

镇纪委始终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重大部署要求,明确职能定位,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努力打造一支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自觉接受监督的队伍。 

 一是开设廉政教育课。镇党委书记亲自给乡、村干部上党课,每季度至少1次,纪委书记上廉政教育课,每月至少1次。

二是营造廉政文化宣传氛围。结合 “以案促改”、“两学一做”“三清理,一公开”等专题活动,在政府大院打造廉政文化教育宣传长廊,在村部打造廉政教育文化宣传苑,以点带面。

三是严格监督执纪问责。

1、监督检查方面:一是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按照要求,我镇制定《金河镇纪检监察机关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决战年行动方案》,着力解决治理脱贫攻坚工作中问题线索清零处置机制健全、查处案件办结以案促改到位、干部作风真改日常监督常态三大突出问题。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加大力度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深入推动脱贫攻坚有力有序有效开展,确保脱贫攻坚各项目标落地落实。结合镇、村(社区)干部进村入户开展“大走访”活动,加大问题线索排查力度,从群众中排查了解涉及损害涉农利益的线索,确保整治工作不留死角,并对本部门核查的情况形成自查汇总表。对在自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线索或苗头性问题的要及时上报镇专项整治办,由镇专项整治办组织相关人员对线索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谈话函询,对发现的违纪违规线索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核查处理。二是开展专项治理,注重“以案促改”,具体做法是:大力开展监督检查,出台了《金河镇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着力解决治理脱贫攻坚“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扶贫领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四大突出问题。镇纪委不定期对全镇脱贫攻坚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对贫困户精准识别、扶贫政策落实,“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包村干部、帮扶干部在岗履职,脱贫攻坚工作进展等方面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严格问责追究,真正做到不放过一个问题,不漏掉一个线索,以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为脱贫攻坚工作保驾护航。把督查结果形成通报下发各单位,表扬好经验、好做法,通报批评问题与不足,传达工作压力和动力。

2、依法依规执纪方面:针对收集掌握的问题线索,镇纪委积极组织人员就相关事情进行调查核实,依法依规执纪,今年收到的信访件中,有3件情况反映不属实,对于被诬告陷害的干部,及时还以清白。例如,今年4月,有人举报我镇莲花村干部亲属不符合低保条件被纳入低保问题,镇纪委、镇民政所工作人员通过进村入户调查核实,发现该村“两委”干部亲属中,有5户享受低保,这5户不同程度存在家里有大病病人、长期慢性病患者、无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等情况,经民政部门认定,这几户确实符合农村低保办理条件,信访举报问题不属实,我们在一定范围通报了调查结果,及时澄清事实,消除影响。

3、强化责任追究方面: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对履责不到位、侵害群众利益等行为进行严肃问责。对发生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咬耳朵、扯袖子等方式进行教育提醒;构成违纪的,严肃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对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频发或对突出问题整治不力的部门、村委会、个人,严肃追究责任。2019年以来,金河镇纪委通过各种渠道收集案件线索28条,查否20条,正在调查1起,查处7起,给予党政纪处分4人,其中党内警告处分3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责令辞职1人,谈话提醒12人,警示谈话1人,诫勉谈话1人,通报批评1人。

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扎实推进党委的主体责任,镇纪委充分发挥监督责任,并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政领导班子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其他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保证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将责任分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划分了责任区,结合各自分工及所辖区域,全镇各级有针对性地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

(二)加强组织协调,完善相关制度

三年来,镇纪委切实履行纪委监督责任,按照县纪委的要求,制定了工作目标,查找了廉政风险点,制定了防控措施。完善各项制度,包括“五不直接分管”、民主评议制度、四议两公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完善机关干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公务灶制度,以制度规范党员干部的言行举止。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给予提醒和教育,促进干部廉洁从政,依法从政,防患于未然。同时积极完善公车管理、公务接待、领导干部出访活动,深化监督检查。

二、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存在的问题和廉政风险点及对策措施

在“六项纪律”“三大问题”“三个重点”方面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还存在存在一些问题: 1、在学习方面借口工作忙放松学习的风险;2、不注意社交圈子,交友不慎,经不起诱惑,存在收受贿赂的风险;3、对单位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不作为或监督软弱不严格落实责任追究的风险;4、存在中央八项规定落实不严格的风险,例如2017年我镇领导干部因办公用房超标问题,时任党委书记裴建军、时任镇长兼党委副书记寇科峰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时任人大主席石莹受到诫勉谈话处理,时任纪委书记张向峰因监督党委作用发挥不力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对策及措施:1、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班子及自身政治理论学习;2、提高党的建设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大力抓好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3、大额资金使用、项目安排坚持集体研究,加强对资金、项目进行情况树立正确的财富观、价值观,自觉抵御市场经济和人为因素冲击;4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廉洁自律从严管理干部。

三、监督执纪问责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落实“三转”不到位。 存在身兼多职的现象。由于乡镇人手少,纪委委员大部分为兼任,看似配齐配足,基本上有名无实,遇到纪检工作与其他工作相冲突时,他们没有更多的精力按纪委书记的要求去搞纪检工作,从而造成纪检工作力量单薄,工作开展难度加大。

(二)乡纪委查办案件能力不足。我镇纪检监察干部从事纪检业务前大都没接受过系统的培训,与县纪委相关科室和其他乡镇联系交流少,对相关业务知识的理解学习不深入、不透彻,业务素质不强。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不善于发现一些深层次、本质性的问题。特别是办案过程中的一些专业问题,很难吃透。从案子的调查到检查卷、审理卷的制定,再到最后结案,环环相扣,很多环节细节容易出错。有时报往县纪委审理室的案件都要经过多次修改才能最终装卷。

(三)廉政教育不够深入。一是教育形式单一,镇纪委虽然也投入了资金制作了廉政宣传版面,建设廉政文化墙,但内容不能够及时更新,仅仅依靠观看廉政警示片、讲廉政党课、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不能充分调动起党员干部学习廉政知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廉政教育培训机制不健全,廉政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缺乏必要的硬件设施,不能够按照年初制定的培训计划对党员干部进行集中教育。三是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流于表面,缺乏对培训成效的监督检查。

(四)纪委监察队伍不专。系统的专业知识培训需要进一步加强。目前,我镇纪检干部队伍素质参差不齐,财务、审计、金融、法律、计算机等专业人员较少,缺乏懂经济、懂财务、懂法律、懂管理、懂计算机的复合型人才。存在“接岗时没有培训、在岗时没空培训”的现象,业务知识常常得不到有效补充,知识面窄,制约着纪检监察质量的提高。

(五)执纪环境导致畏难情绪。个别纪检干部在实际中有时存有畏难情绪,具体来讲有“三怕”:一怕得罪领导。在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时,纪检干部最担心领导不支持,更怕查出问题领导不满意,以后难以开展。二怕影响人际关系。监督上级怕遭打击报复,监督同级怕妨碍团结,监督下级怕伤和气,影响今后和自身的发展。担心自己管多了,干部不理解,甚至产生反感心理,使自己原本融洽的人际关系恶化了。三怕影响目标任务的完成。怕自己管严了、限制多了,会成为干部完成目标任务的“绊脚石”,影响干部积极性,从而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有的同志缺乏主动性,坐等领导指示。

关键词:纪检监察工作职能问题举措

随着经济形势发展的严峻化,我国国有企业制度改革也在不断的深化中,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作为促进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重要保证,就显得尤为重要,因此,企业要积极的加强监督措施,结合当前的新形势,对企业纪检监督工作进行深入的分析,在保证企业改革事业正确发展的同时,不断的开拓创新和实践,对面临的挑战积极的应对,发挥出纪检监察的职能,为企业健康和谐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纪检监察在国有企业具备的职能

國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是企业内部的纪律检查部门,主要工作是负责维护好企业内部的党风党纪,保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企业贯彻落实,解决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促进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维护企业的整体形象。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负责抓好公司“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2.监督企业内部的党规党纪,加强企业内的党风建设和党内纪律的规范性管理,杜绝出现腐败现象。

3.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和受理群众举报、控告、申诉工作。

4.负责制定企业效能监察方案,针对监察情况提出完善制度和管理措施的建议。

5.监督企业采购招投标。

二、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

1.对纪检监察工作认识不到位,意识薄弱。个别国企高层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少数领导干部对纪检监察工作产生抗拒的心理,纪检部门在开展工作过程中也存在怕领导不支持,怕得罪人的现象,造成工作落实程度差、工作不严谨等情况。

2.企业检查制度不完善,执行力度贯彻不到底。很多国企存在着纪检监察部门难以独立开展效能监察工作,需要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效能监察立项的内容太大太空,没有具体的目标和操作办法,往往流于形式,无法有效发挥监督作用。同时,制度的执行性也未形成健全的制度管理,无法提升实际的监督工作效果。企业制定的制度,缺乏现实的指导意义,制度流于表面。

3.查办案件存在制约。一是案件线索数量少、质量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查办案件工作。二是办案力量不足,办案人员的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对反腐倡廉战略方针的认识不到位,对查办案件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三、改善企业纪检监督工作的有效举措

1.找准切入点,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细化相关制度,完善议事规则。借助制度的作用,管理、监督以及规范员工的行为,进行持续的创新、改革。加大警示谈话、诫勉谈话、任前谈话的力度和频率,开展自上而下的廉洁谈话,覆盖班子领导、中层管理干部和关键岗位。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加强与当地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共同预防职务犯罪,建立工作联系常态化机制。

2.围绕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不断深化效能监察。一是坚持“行政领导挂帅,审计先行,纪检监察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二是制订工作方法及具体要求,明确监察重点项,紧紧围绕“小金库”治理、“三项招标”等制约企业管理效能提升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效能监察。另外,对企业账户的设置以及资金的实际流动进行重点监督与控制,检查企业是否存在私自设立小金库以及不合理使用大额资金的状况等等。三是做好回头看。及时将监察过程中的问题与受检查的单位进行交流,督促各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落实责任人和整改期限。

3.做好三项招标的监督。落实中央纪委连续提出纪检监察部门要“三转”的要求,做到不越位决策采购业务和执行采购业务,不参与业务性质的监督。监督检查企业人员在采购招投标过程中,是否存在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违反党纪党规等行为。对采购招投标制度建设层面的违反廉洁腐败风险要提前预防,采购招投标行为层面的违反廉洁规定、腐败的行为或线索要开展执纪问责。

4.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要彻底在企业内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企业各级领导干部应该以身作则,将廉洁思想内化为日常行为,以有感领导的良好示范作用带动企业员工积极自觉的反腐,企业上下形成良好的廉政氛围。要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通过集体研究进行决策,充分发挥班子的整体功能,在重大问题的决策上,主管领导做到事先沟通思想,广泛听取班子成员意见,坚持酝酿不充分的不上会,讨论不充分的不集中,保证公司决策科学与整体合力的有效发挥。

5.加大查办违纪违法行为。一是从维护党纪政纪严肃性和促进企业发展的大局出发,必须坚持有案必查、客观公正的原则不动摇,重视职工反馈的任何意见和信息,认真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二是要畅通举报渠道,规范处置举报信息。公布举报邮箱和电话,深入项目一线开展接访听诉活动,注重从各类专项检查整治中发现线索,拓宽案件线索渠道。对反映的问题要进行核实,并及时向上级纪委报告案件线索处置情况。

6.逐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一是落实关于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各项规定,按照要求配齐配强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二是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在工作中把握大局、勤于思考、勇于实践,带头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不断增强团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三是要加大对纪检监察人员的教育与管理,注重理论知识与业务实践的有机结合,加大培训力度。四是要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保密纪律,特别是办案纪律。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顶得住诱惑,抗得住干扰,要时时处处以企业和职工群众的利益为重。

四、结语

综上所述,国有企业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命脉,发展的稳定性直接影响到我国的整体经济,因此,必须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中纪委三次、四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主线,不断加强内部纪检监察工作,为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李亚萍. 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思考[J]. 求实,2010,S1:34-36. 

[2]蒋伟. 国有企业防治腐败之纪检监察问题探析[D].河北师范大学,2011. 

[3]员和英. 试论如何提高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效性[J]. 商业文化(下半月),2012,12:100-101. 

纪检监察工作是党的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严肃党纪政纪、纯洁干部队伍、维护正常工作秩序、关系事业兴衰成败的重要保障。基层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是整个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的基石,它的整体水平如何,将直接影响到全系统纪检监察职能的发挥。近年来,在上级党委和纪委的领导下,基层电力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形成了教育有广度、处理有力度、警示有深度的良好态势,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同时,我们也清醒的看到,无论是与上级的要求还是广大群众的期望相比,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滞后问题。并且,随着企业的快速发展,内部管理要求的提高,重组整合力度的加大,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如何在新形势下做好基层单位纪检监察工作,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有待加强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关键。纪检监察工作的特殊性,在客观上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然而,在少数基层单位纪检监察部门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人员少、变动多。有的基层单位虽设有纪检监察部门,但一般只配备2至3名纪检监察干部,有的单位则没有设立专门的纪检监察部门,而是与党建、工会等其他职能合并办公。同时干部因轮岗交流等原因而经常变动,造成工作脱节,钻研业务技能、提高业务水平未能形成连续、可持续的发展。二是缺乏系统的专业知识培训。纪检监察工作作为一项独立的工作,具有自身的规律和特点,参加专业培训,保持知识更新是做好工作的必要手段。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着“接岗时不去培训、在岗时没空培训”的现象,纪检监察干部理论水平、工作思路、方法举措都有待进一步提高。

2、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力度有待加大

基层单位党委、纪委都很重视对干部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但在少数部门、班组的实际工作中,存在忙日常事务、忙安全生产任务而忽视对纪检监察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面的日常教育,从而出现教育不及时、不到位、不系统的情况。

3、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疲于应付、不支持配合的现象

随着国网公司“两个转变”和“三集五大” 管理体系的进一步推进,纪检监察工作也在不断深入开展,同时也面临着新的情况,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由于主观认识上的误区,部分部门、班组对于纪检监察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安排存在应付了事的态度;由于受人情因素等方面的影响,纪检监察部门掌握真实情况不完全,从而造成找证据难、查清事实难,对存在的问题查得不深,找得不准。客观上,少数单位部门自身不愿意主动接受监督,在内部帐务中做两手处理;在违规违纪上遮遮掩掩;在调查问话中装聋作哑;在“问卷调查”等环节上做表面文章,从而阻碍了纪检监察工作向纵深化发展。

二、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基层单位尤其是新成立的基层单位,纪检监察各项工作起步较晚,人员较少,要充分发挥出监察效能,还需经历一个过程。而且,纪检监察工作的对象是“人”。在基层企业中,部分干部职工还存在“好人主义”等中庸处事态度,认为对人、对己不好监督、不愿监督、不便监督,从而影响了纪检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部分干部职工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认识相对滞后,还存在一些错识的认识:一种是部分干部职工错误的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纪检监察一个部门的工作;一种是认为纪检监察部门对其开展监督检查是多管闲事,“不是保护是过不去,不是监督是找毛病”;一种是部分干部职工满足于和过去进行纵向比较,认为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只会给自己“套紧箍咒”,不利于业务工作的开展,影响目标任务的完成;还有一种是抵触情绪。少数干部职工存在“我行我素”的现象,你说你的,我做我的,沿袭老一套,置一些新规定于不顾,暗中进行抵触。

三、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建议

随着电力企业“两个转变”和“三集五大”管理体系的进一步深入推进,企业的内部管理要求逐年提高,人员、物资设备等重组整合力度不断加大。为更好地发挥纪检监察工作的服务和保障作用,构建和谐健康的企业发展环境,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做好基层纪检监察工作。

1、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公司系统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基层纪检监察部门自身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一要加强学习培训,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二要加强对基层单位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及领导人员的配备,改善纪检监察队伍结构。三要加强管理和监督,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监督,强化政治纪律、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加强内部管理,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四要注重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交流使用,使纪检监察干部永远充满活力与干劲,为企业保驾护航的同时,铸就一条培养党的优秀干部的重要途径。

纪检监察干部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是发挥监察职能的必要条件。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不仅要求政治上合格,作风上过硬,而且还需要热爱本职工作,熟悉自身工作的特点、性质和职责,才能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面对新的形势,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增强“四种意识”。

一是政治意识。纪检监察工作是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纪检监察干部是代表一级组织履行监督、监察职能,严肃纪律,促进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的神圣职责。保持政治上的清醒与坚定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因此,做一名忠于职守的检监察干部,首先要强化政治意识,加强党性修养,培育良好作风,坚持廉洁自律,弘扬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方能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参谋助手的保障作用。

二是学习意识。“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士欲宣其义,必先读其书”。当今时代,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知识更新目不暇接,尤其是随着电网建设投资规模不断扩大,资金使用量日益增加,工程项目逐渐增多,从而受利益驱动诱发腐败问题的可能性大大增加。作为企业的纪检监察干部,唯有勤奋学习,才能适应反腐倡廉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做好本职工作,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加强学习,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要丰富学习内容,认真学习党的建设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和相关专业技能,还要学习经济、法律、财务、企业管理等知识,不断改善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成为政治理论水平高、思想纪律作风严、专业基础功底深、专业技能扎实过硬的高素质的企业纪检监察干部。

三是创新意识。创新是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水平的动力和源泉。随着企业的快速发展,内部管理要求的提高,重组整合力度的加大,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事物,要突破传统的思维和方法,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时效性和影响力。要科学分析和全面把握企业反腐倡廉工作的特点和规律,适应企业资产管理体系改革的大趋势,不断增强创新意识,与时俱进,在观念上要有新思路,工作上要有新方法。

四是服务意识。企业纪检监察干部的服务意识,主要体现在“三服务”,即:服务于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于企业生产经营中心工作,服务于企业文化建设,这是企业纪检监察干部全面履职的着眼点和落脚点。作为国家电网公司企业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提升围绕企业中心工作、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提高预见性和创造力,准确定位,针对全局性、倾向性问题,研究解决妨碍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和经营管理中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分析问题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及时提出对策和建议,把预防腐败的各项措施融于保障和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稳定之中。围绕中心工作,创建规范经营、诚信廉洁、和谐发展的企业廉洁文化,通过学习、宣传、教育等各种形式,把纪检监察工作与培育企业文化相结合,促进企业和谐发展。

2、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力度。

教育防范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治本之策,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基础。要按照构建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的要求,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一项基础性、经常性的工作来抓,坚持“教育为主、预防为主”的方针,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充分调动各个部门共同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真正让教育入脑入心,发挥教育在反腐倡廉中的引导和治本功能。

提高思想认识,把反腐倡廉教育工作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常抓不懈。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境界的提高需要一个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仅靠某一阶段的教育就终身管用,而要靠不断的理论武装和知识积累来奠定基础,靠不断的工作实践来提高觉悟。因此,反腐倡廉教育要随着情况的变化而变化,围绕每个阶段的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进行。要充分认识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要长远规划、分布实施、有效落实。

不断改善教育方式方法,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亲和力。认真研究反腐倡廉教育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探索,针对不同层面教育对象思想上的突出问题,有的放矢地开展教育引导活动。积极组织开展主题鲜明、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多搞平等式的座谈交流,让党员干部自己教育自己,从而更加珍惜自己的奋斗历程、工作岗位及家庭幸福,切实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吸引力和实际效果。

加强廉洁文化建设。企业廉洁文化是指企业职工关于廉洁的知识、信仰、规范和与之相适应的行为方式、社会评价的总和,也是广大干部和职工思想境界、精神状态和形象作风的综合展示,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导向、凝聚、约束、激励、教育等功能对人们的思想行为也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通过加强企业廉洁文化建设,可以有效保护企业各个层面的员工和合法权益,协调利益矛盾,从而为加快和谐企业建设营造良好的氛围。企业廉洁文化的建设,离不开全体干部职工的广泛参与,需要各个部门的共同努力,由此可以在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中营造一种“崇尚廉政”、“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崭新企业风尚。

3、要加强监督,形成监督制约机制。

要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经营管理关键环节的权力运行监督。基层单位党委成员及各党支部书记要大力倡导和发展党内民主,广开言路,努力形成“人人监督、监督人人”的良好氛围,敢于正视问题,敢于揭露矛盾,敢于接受监督,正确对待监督,切实改变在个别单位存在的自由主义、好人主义和本位主义现象。一是要充分发挥职代会及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优势,齐抓共管,各方联动,形成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合力。在企业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要保证纪检监察部门行使监督职能的权力,重大决策的实施,要邀请职工代表参加,广泛听取民意。二是要推行厂务公开。要把企业的改革改制、重大技术改造、大额资金使用、工程项目、物资采购及干部的提拔任用等涉及企业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职工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实事求是地向职工群众公开,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加强民主管理和监督,使权力置于阳光之下。三是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要认真履行执纪执法的职责,增强监督的主动心,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把住监督关口。要抓好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效能监察工作,及时发现问题,纠正不规范行为,将苗头性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针对举报案件,认真调查核实,严肃查处,起到惩前毖后、警示他人的作用。

2016年10月10日-11日,中央召开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指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坚持党对国有企业领导不动摇”等重要论断。同时强调,“要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好巡视发现问题的整改,严肃查处侵吞国有资产、利益输送等问题。”对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做出了全面部署。

一、国企纪检监察工作开展的意义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是党和国家纪检监察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国企纪检监察机构不仅担负着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督促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重要职责,而且还担负着建立、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职责任务。

国有企业设置纪检监察组织是为了保证企业健康发展和各项生产经营管理目标的顺利实现。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是根据党章及行政监察的相关规定设置的,是企业党组织和行政组织的执纪、监督机构,履行

“监督、教育、惩处、保护”的职能。其主要任务是在党的领导下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协助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监督企业所有行使公权力人员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正确地履职和有效地组织实施企业生产经营,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而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二、过来我公司纪检监察工作开展情况

我公司纪检监察工作长期以来一直处于启蒙阶段,虽然在向上上报的党风廉政建设等相关资料中均设置有机构和人员,但实质上机构形同虚设、有名无实,没有独立的纪检监察部门,没有配备专职的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也没有正常的执纪和监督工作,工作上以其他党政工作为主,纪检监察工作多为应付检查,实际主动开展的工作很少。

二、我公司纪检监察目前存在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长期以来,党内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不愿监督、不敢监督、抵制监督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监督下级怕丢选票,监督同级怕伤和气,监督上级怕穿小鞋。在不少地方和部门,党内监督被高高举起、轻轻放下,成了一句口号。”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这些突出问题切中要害,一针见血,在我公司也普遍存在。

(一)对纪检监察工作仍存在一些片面认识重要性认识不够

一是部分领导(主要是分公司领导)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我公司部分领导侧重生产经营管理,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意识淡薄,把管党治党和业务发展割裂开来,存在重经营、轻党建和“两张皮”现象,党的建设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甚至认为纪检监察工作力度太大会打击管理人员积极性,从而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视不够甚至排斥。

二是部分员工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公司中层干部及其他员工均为社会招聘渠道进入国有企业工作,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认识还不全面、不深入,且公司在日常工作中以其他行政工作为主,纪检监察工作多为应付检查,主动开展的很少。公司员工包括各子公司在内对该项工作知悉度不高,从而导致公司员工对该项工作的认识不够,得不到该有的重视。

(二)

纪检监察制度缺失不完善,执行不到位

因为我公司纪检监察部门和人员的缺失,我公司纪检监察制度也相应缺失,并没有形成规范写入公司规章制度中,纪检工作还停留在日常的工作纪律督查层面,实际上是以日常工作纪律督查代替了纪检监察工作。而纪检监察制度的缺失,也导致我公司纪检监察工作不能正常开展。

(三)纪检监察工作开展存在不足方式存在不足

我公司目前的监督工作主要是开展日常工作纪律监督,这仅仅是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的工作的一小部分,按照相关规定,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主要是协助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监督企业所有行使公权力人员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正确地履职和有效地组织实施企业生产经营,我公司纪检监察工作没有开展对企业内部各职能部门落实相关责任的监督,也没有对权力集中的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措施进行安排部署,至于深度融入企业中心工作、服务生产经营和管理治理上开展监督工作,更是无从谈起。

三、

关于我公司纪检监察工作下一步开展的几点建议

国办发[2015]79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意见》以及《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中均强调要加强关于国有企业的内外部监督工作。其中《意见》明确指出要通过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强化董事会规范运作对经理层的监督层、加强和改进外派监事会监督等方面来构建国有企业内外部监督体系。2018年9月19日-2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务院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召开地方纪委监委驻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组长研讨会上,驻国务院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组长陈超英指出,当前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必须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基本工作方针,重点减存量、遏增量,惩治职工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积极修复净化政治生态。并强调国有企业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要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强化监督职责,既要协助企业党委(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提供有效载体,当好参谋助手,又要聚焦主业,牢牢把握

“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督促党委履行好主体责任。结合公司实际,该项工作立足点应该放在制度建设和执行、教育、纪律作风督查和工作监督上。

(一)

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构,完善纪检监察工作机制填补机制缺失,明确纪检监察职责

纪检监察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目前的现状是上头紧中间松下面空,公司当务之急是首先落实“两个责任”,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工作,首先要落实“两个责任”,特别是党支部的主体责任。只有主要领导提高责任意识并落实到位,纪检监察工作才能够顺利进行。其次是明确专职领导,并挂牌成立纪检监察室,安排专人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再次是建立健全相关纪检监察制度,形成内部工作制度汇编,明确相关纪律规定,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工作,确保纪检监察工作与当前中央、省和吉首市规定精神以及我公司实际工作需要相适应。

(二)扎实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用监督促公司发展

加大对各项反腐倡廉制度以及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的执行考核情况监督,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不断调查研究创新管理办法,从而使企业运作程序规范,管理秩序高效,部门履职有规可依、违规可究,以完善规范的制度推动领导干部认真履职。着重加强对用权、用人、用钱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相关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监督,不断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履职督查考评机制,根据考评结果作为任职提拔和评优选先的依据,大力推进

“量化考核”在选人用人上的话语权,切实发挥监督执行力。根据党的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形势发展需要,结合企业自身实际,努力从根源上查找体制机制、经营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和漏洞,有针对性地督促公司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各系统工作向规范化和科学化提升,促使权力运行公开透明、科学规范。同时,以开展监督检查为抓手,严格制度执行,在作风养成上持续用力,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在行使权力、履责尽职时恪守底线、依规履职,通过抓跟踪整改、抓通报曝光、抓问责追责等一系列措施,确保作风建设持续巩固深化。

(三)以纪律作风督查为切入点,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严格责任追究,严肃查办违纪案件

结合企业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努力形成“监督检查”常态化、制度化机制,有效促进各系统工作依规依纪、规范有序开展。组织协调审计、人事、财务、项目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监督检查,形成监督合力。同时,通过加强日常行政监察工作的力度,牢牢守住每一个环节、每一个领域、每一个关口,不断拓展深化监察重点。聚焦敏感部位,发挥探头作用。重点加强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对

“三重一大”涉及的决策程序进行全程监督,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办法,认真查漏纠偏,严肃跟踪整改。努力营造刚性监督的纪律环境,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各项纪律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特别是要加大对节假日执行规定的督查力度,对纪律规矩视而不见、听而不闻者,坚决通报曝光,严格问责惩戒,构建违纪必究的案件查处机制。

(四)强化教育职能,筑牢守纪拒腐防线

强化教育职能,将党风廉政教育纳入企业整体工作中,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常抓不懈,形成党支部统一领导、纪检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广大干部职工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在坚持常规教育的同时,注重从教育的内容和方式上进行创新,强化教育的渗透力和感召力,引导广大党员和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丰富教育形式,坚持日常教育和专题教育相结合,组织教育和自我教育相结合,“三会一课”等传统教育手段与网络教育、微信提示等现代教育手段相结合,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相结合,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积极拓宽教育思路,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载体,切实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实效性,在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形成廉洁从业教育的长效机制。

一、存在主要问题

“庸”。一是创新意识不够强。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执纪监督机构,严肃执行和维护党纪政纪是职责所在,不能动摇。但因为这一职业的特殊性,又容易使得我们的一些干部形成保守僵化、循规蹈矩、墨守成规、按规矩办事的思维定势,习惯从本本和教条出发,唯书唯上,依葫芦画瓢,照抄照搬,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的工作方法,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经验教训,不思考、不总结。不善于将上级要求与本地实际相结合,不敢大胆地试和闯,不注意总结新的实践,因而思路无新意,工作无特色。二是服务中心的意识不够强。有的纪检监察干部考虑问题往往局限于纪检监察业务角度,没有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放在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去把握,就业务抓业务,就办案而办案,使纪检监察工作与经济建设出现“两张皮”。三是工作政策性不够强。对党的执政条件和执政环境发生的新变化,给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带来的重要影响认识不足,了解不深,思想落后于形势,贯彻中央和上级的精神不到位,对党的反腐败工作政策把握不准,工作中“度”的把握不够,工作难以达到政治效果、经济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虚”。一是存在一定程度的形式主义。在学习上表现在平时不学习、不动笔、不及时“充电”,导致工作能力低下,不能胜任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学习时沿袭过去的你讲我听、我教你学,念文件,读报纸的传统灌输方式,难以入脑入心,学习内容针对性也不强,学用脱节。在工作上,习惯生搬硬套,以文件贯彻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以讲话学习讲话,满足于造声势、搞形式,存在文件发得多,具体落实少;会上讲得多,会后落实少;限制“不准”多,监督处理少“三多三少”现象。二是存在一定程度的。有的同志深入实际、接触群众少,即使到了基层,也是走马观花,蜻蜓点水。个别同志理论功底不扎实,水平不够,讲起话来官话套话多,指导工作不到位。

“软”。有的纪检干部作风不硬,正气不足,不愿得罪人,对歪风邪气,不敢认真监督检查,对一些案件不敢大胆查处。具体来讲有“三怕”:一怕得罪领导。在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时,纪检干部最担心领导不支持,更怕查出问题领导不满意,以后工作难以开展。二怕影响人际关系。监督上级怕遭打击报复,监督同级怕妨碍团结,监督下级怕伤和气,影响今后工作和自身的发展。担心自己管多了,干部不理解,甚至产生反感心理,使自己原本融洽的人际关系受影响,今后在干部推荐和民主评议时丢选票。三怕影响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怕自己管严了、限制多了,会成为干部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绊脚石”,影响干部工作积极性,从而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对可查可不查的案件便不了了之。

“满”。一是小进则满。这几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一些同志自我感觉良好,满足现状,将成绩当包袱,把经验凝固化,没有充分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甚至产生“求稳怕乱”的思想,满足于已取得的小成绩,不去思考新形势下如何更有效地开展工作,一些工作停滞不前。二是骄傲自满。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以“管人者”自居,优越感强,官职不大,架子不小,高高在上、居高临下,动辄发号施令,口气粗得吓人。三是得过且过。个别纪检监察干部上进心衰退,事业心和责任心不强,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靠领导管一管、促一促,才被动应付一下,工作成效差。有的因职位提升没有解决,消极颓废、萎靡不振,甚至牢骚满腹,怨天尤人,在其位,不谋其政,从事纪检工作精力不到位。

此外,有的纪检监察干部纪律观念不强,嘴巴不严,说话随意;有的存在不注意身份,不分场合,参与吃喝游玩;有的违纪违法受到查处等“不廉”、“不洁”现象。

上述现象,虽然是个别的、局部的,但它会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涣散、腐蚀其他纪检干部,影响纪检机关作风建设,损害纪检队伍形象,制约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二、原因分析

纪检监察机关存在作风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组织方面的原因,也有个人方面的原因。

从组织方面来看,一是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由于纪检监察干部都属于国家公务员,吃的是大锅饭,端的是铁饭碗,坐的是金交椅,使一些干部缺乏风险意识,以为一进纪检机关,就等于进了保险箱,只要小心翼翼,不犯错误,工作能维持正常运转,就可以捧牢“铁饭碗”,稳坐“金交椅”,工作上干多干少一个样,工资上做好做坏一个样。有的甚至感到做多了还会惹来是非麻烦,招来矛盾,从而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能躲则躲,能溜则溜的思想。这些观念,制约了干部能上能下制度的推进,一定程度上使干部放松了自我要求,不能形成奋力争先的竞争氛围。

二是监督疲软。一方面有的领导干部认为纪检干部自身素质较高,能严于律己,抓不抓、管不管一个样,都不会出什么大问题。有的领导干部则怕在民意测评中失去选票,因此,有问题不管,有矛盾不化解,有歪风不批,有意见不提,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搞“好人主义”。另一方面,监督制度不健全,不落实。一些监督制度笼统抽象,实用性、操作性差,导致执行过程中有弹性;一些地方制订了一系列监督管理制度,在执行过程中,缺乏落实制度的决心和狠心,使之成为一纸空文。再加上,客观上由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特殊性,纪检监察工作中的相当一部分对外部来讲还是不透明的,增加了对纪委监督的难度,导致一些纪检干部接受监督的意识淡薄。

从纪检监察干部个人方面来看,主要是有的干部心态失衡,很难静下心来工作。究其原因:一是待遇低。纪检监察机关待遇偏低,加之纪检监察工作辛苦,又容易得罪人,因此造成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心理发生倾斜。二是晋升难。有些纪检监察干部长期得不到提拔,又缺乏其他方面的激励措施,容易产生不满和懈怠情绪,特别是年龄较大的同志,感到前途无望。三是交流难。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在纪检监察岗位一干就是一二十年,工作失去动力。此外,个别干部不注重学习,宗旨意识不强也是造成纪检监察干部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对策和建议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作风建设,既要坚持边整边改,抓紧解决突出问题,又要着眼长远,努力探索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1、注重学习教育,夯实作风建设基础。把学习教育作为加强作风建设的前提和基础,做到“学以立德、学以增能、学以致用”。坚持学理论、学业务、学技能,做到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学习与实践相结合。在具体内容上要不断拓宽学习渠道,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派出纪检监察专干脱产培训,聘请专家辅导授课,进一步拓展纪检监察干部的知识层面,开阔视野。

2、注重开展主题活动,不断把作风建设推向深入。围绕加强作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这一主线,坚持每年开展一个主题教育活动,如“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开展“为民、务实、清廉”、“廉政勤政、科学发展”、等一系列主题实践活动。通过主题实践活动,解决纪检监察机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把权力当责任,把形象当生命,把监督当爱护,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自己的高尚人格和浩然正气带头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以一种淡泊的胸怀、一个健康的心态和一个正确的标准,对待名利得失,把从事的工作当成奉献的舞台。

按照省纪委《关于开展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调研的通知》,**县纪委成立了专题调研小组,采取深入实际调查、统计分析数据、座谈讨论等方式,对当前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认真总结、剖析,并进一步理清了下步工作思路。

一、**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基本情况

**县隶属于**市,全县总人口24万,其中农业人口10.7万,属于农业县份。全县共有党员7653人,其中农村党员4104人。下辖8个乡(镇)82个行政村,土地面积5678平方公里。20xx年县域生产总值25.1亿元,财政收入1.1亿元,为省级贫困县。全县共设有30个党委,其中农村乡(镇)党委8个。全县共设有纪检监察机关25个,其中,县级纪检监察机关1个,县纪委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4个,基层党委纪委15个,党组监察室2个,直属总支纪检组3个。全县共有专职纪检监察干部59人,其中县纪委23人,派驻机构16人,基层纪委、监察室、纪检组20人。

1、县纪委监察局机关机构编制和人员配备情况。**县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九室一办。有办公室、调研室(含法规)、宣教室、党风室、室、审理室、执法监察室、检查监察一室(含案管)、检查监察二室、纠风办(含改善)。县纪委、监察局机关额定编制28人,其中公务员编制26人,事业和工勤人员编制2人。现有工作人员23人,其中,公务员身份21人,干部身份2人。县纪委机关共有离退休老干部11人,其中离休4人,退休7人。县纪委常委会有领导指数7人,现实配6人,副处级1人(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正科级2人,副科级3人。县纪委各室除宣教室由正科级检查员兼任外,其他都是副科级配备。

2、所属纪工委监察分局机构编制和人员配备情况。去年,**县按照市纪委的要求和部署,实施了“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改革”,共成立了4个纪工委监察分局,其中乡镇纪工委2个,县直纪工委2个。纪工委监察分局编制属于县纪委,每个纪工委都按4个编制配置,共有编制16个。各纪工委都设有正科级领导指数1人,副科级委员3人。全部人员均为公务员。

3、基层党委、纪委、监察室、纪检组纪检监察干部配备情况。在去年纪检监察机构改革中撤销纪委的15个党委,均按要求配备了1名专职纪检委员,职级都是股级,其中有10人担任党委委员。20个未撤销纪委的各党委、党组和直属总支都配备了专职书记、主任和组长,行政级别为副科级。

4、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素质情况。全县59名纪检监察专职干部中,有女干部8人,少数民族1人。30岁以下3人,30—40岁38人,40岁以上13人。中专学历5人,大专学历31人,大学学历22人,研究生学历1人。全部59人均是党员。从事纪检监察工作5年以下的有34人,5—10年的有20人,10年以上的有5人。

5、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责情况。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20xx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取得了体制改革、廉政教育、制度建设、监督检查、执纪办案、纠风治乱、对外宣传等多个方面的新突破。全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座谈会在**举行,**县纪委、监察局被评为全市纪检监察宣教工作和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在全省“双创一争”活动中,**县纪委监察局被评为全省先进集体;在全市“双创一争”活动中,**县乡镇和县直部门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被评为创新工作,有2名干部被评为先进个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撰写的信息共被市级以上采用25条,其中《**县对县直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实行派驻管理》信息被中纪委采用。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干部在纪工委成立以后,坚持边学习、边实践、边探索,很快进入了工作角色。他们围绕“三重一大”强化了对基层党委决策内容、决策程序和决策效能的监督;围绕党性、党风教育,开展了多次反腐倡廉教育活动;针对辖区内党风廉政建设实际问题,完善制定了相关制度;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了纠风治乱和执法监察工作。去年,4个纪工委共查办案件13起,占全委案件总数的44.8%。

二、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工作主要做法

近年来,**县始终把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保障来抓,通过提升干部队伍建设水平,促进了整体工作发展。

1、强化思想教育,增强理想信念。先后在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中开展了两风建设、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四个意识”教育、“双创一争”主题实践和学习纪检监察战线先进典型活动,坚持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廉洁自律教育,深化党规党纪教育,使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切实做到了忠实履行赋予的职责,坚决维护和党的纪律,坚决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

2、强化业务学习,提升工作能力。要求班子成员及每名纪委干部都要做学习的表率, 紧紧围绕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的要求,切实加强学习提升业务能力和素质。制定了《周五学习日制度》、《纪委监察局机关学习考核制度》、《**县纪委监察局调查研究工作制度》,使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政治理论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学习步入了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的轨道。近年来,先后举办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理论培训班5期,每次都把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相关知识作为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让纪检监察干部掌握必要的金融、财经、法律和现代科学知识,改善知识结构,有力的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做好新形势下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能力。

3、强化监督制约,树立良好形象。实行了《责任追究制度》,健全了各类办案工作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事务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举报、案件检查、案件审理、纠风和执法监察等方面的工作程序,建立科学严密的业务流程,严格规范执纪办案行为,有效防止了用执纪权谋私问题的发生。近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办案200余起,无错案、无投诉。

4、强化轮岗交流,促进干部成长。建立了《纪检监察干部岗位交流制度》,对不适合在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坚决调离;对系统外能力出色、品德优秀的干部建议县委调入。20xx年以来,在县纪委机关内部轮岗2次,轮岗中层干部6人;在系统外交换干部2次,交流干部42人次,其中从系统外提拔干部16人进入纪检监察系统,从系统内提职、调出干部26人;在系统内交换干部1次,系统内提拔干部2人。为纪检监察机关增添了新鲜血液和活力,调动了纪检监察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为抓好反腐倡廉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5、强化工作创新,狠抓工作落实。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以深入开展“创新创优、争做党的忠诚卫士和群众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按照“超越自我、争创一流”的**精神要求,创新工作思路、狠抓工作落实,用优异的的工作成果检验队伍建设实效。年初以来,针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思想教育难、干部监督难、三资管理难、农民权利保障难的问题,创新思路、整合资源,构建宣传教育、干部监督、民主管理和四个网络,建立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针对群众上访问题中,可能存在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实际,建立了“违纪责任倒查机制”,组织全委干部轮流到局接访,现已发现案源2起,按照《违纪责任倒查制度》,初核1起,结案1起,处分党员干部1人。

6、强化两个实践,推进自身建设。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双创一争”主题实践活动中,坚持突出实践特色,对委内各项工作实行了目标管理,对办案指标、信息工作指标、重点工作指标、收缴违纪指标等各室、各纪工委都要在年初作出承诺,县纪委常委会分别在年中和年末对完成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情况作为调整干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极大调动了干部做好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去年,全委工作在全县目标考核中,被评为优秀。

三、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急需研究解决的问题

1、综合能力强的“复合型”纪检监察干部还很缺乏。当前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尤其是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懂经济管理,善于沟通左右协调各方,提起笔来能写,部署安排工作能说,抓工作落实能干的干部还很缺乏。致使出现办案中遇到财务问题就畏难,协调工作遇到阻力就打触。比如,在我县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懂财务、会计工作的只有一人,查办案件工作中明显感觉缺乏专业人才。

2、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作用还不够突出。根据我县现状分析,4个纪工委覆盖基层党委15个,另外还有20个党委、直属总支、党组的纪检监察机构未实行派驻管理。4个纪工委辖区内的党委都能够积极履行纪检监察工作职责,作用发挥较好。未实行派驻管理的纪委、纪检组、监察室作用发挥较差。从去年办案情况看,全县共办案29起,其中纪委和纪工委办案27件,基层纪委办案2件,在查办案件工作中作用不大。从日常工作上看,个别基层纪委只是在上级检查时临时装档、补充材料,应付上级纪委,极个别的还存在压案、瞒案现象。从开展大型活动情况看,纪工委辖区内党委都能够积极组织开展集中性教育活动,像卫生、教育等部门,都结合自身特点开展了行风教育活动。未实行派驻管理的党委,往往重业务、轻教育,几乎没有开展有影响、效果好的集中教育活动。

3、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创新意识还不够强。目前,在我们纪检监察系统内部还没有形成竞争上岗的氛围和环境,少数干部满足现状,开拓进取精神不足,缺乏内在的动力和活力。有的干部在纪检监察战线工作时间长,缺少活力,思想保守,不思进取,缺乏开拓和进取精神,影响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一些干部习惯认为纪委工作规范性强,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的工作方法,不敢大胆地试和闯,不善于将上级要求与本地实际相结合。有的基层纪委不注意总结新的实践,因而思路无新意,工作无特色。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经验教训,不思考、不总结。个别基层纪委连信息上报都不能做到及时、准确。极少数干部责任心不强,工作中存在“三怕”,怕得罪人,怕激起众怒,怕影响今后的仕途,未办案先想退路,工作不敢碰硬,严重影响了纪工委职能的发挥和工作的开展。

4、极少数纪检监察干部纪律意识淡漠。个别纪检监察干部私心杂念较重,置三令五申的纪律于不顾,在接到和获得案件线索后,向当事人透露案情、跑风漏气,给办案工作带来很大困难。有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摆不正位置,重视部门利益、忽视履行职责,“协助”变“包办”,“主抓”变“全干”,“查案”变“销案”,

四、关于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建议

抓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纪检监察机关正确履行职能的前提和基础。对此,必须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不断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努力为做好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1、针对干部发挥作用不突出的问题,明确职级、待遇等干部关心的问题。解决干部职级待遇问题,是保障纪检监察干部发挥作用的重要前提。这项工作政策性很强,没有省里的统一研究、安排和部署,县里很难办,市里也难办。如,县纪委常委多数是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多年的老同志,但由于职级限制,只能作为副科级干部安排,相关待遇一直跟不上,不同程度的挫伤了工作积极性。我们建议在对基层纪委实行派驻管理,由省市纪委与组织部门搞好协调沟通,出台相关政策,统一研究派驻机构的指数、职级、职能,县纪委常委职级提为正科等问题,切实改善纪检监察干部的职级、待遇等问题,调动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热情。

2、针对纪检监察干部素质不高的问题,开展多层次的业务理论培训工作。围绕培养复合型人才的目标要求,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和业务培训,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建议省、市纪检监察部门经常性地开展纪检监察干部专题业务培训,在培训范围上尽可能地扩大,分别举办县级、乡镇级监察干部培训班;在培训内容上尽可能地丰富,尤其要加强文字综合和组织协调能力、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特点以及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的方法、手段等方面的培训;在培训方式上尽可能地多样,要采取集中辅导、知识测试等多种方式,有针对性地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升纪检纪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更好的适应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需要。

一是认识不足、摆位不正。不少纪检监察干部甚至一些纪检监察领导干部认为思想政治建设是软指标、虚任务,可抓可不抓,抓多抓少不影响工作,不影响考评。由于认识上错位,导致工作上缺位,对思想政治建设往往说起来重要,忙起来次要,甚至不要,上面强调了就抓一抓或者出了问题时才来事后补课,具体工作也只停留在口头上说说,文件里写写,会议上强调强调,真正坚持不懈抓落实的不多,抓出成效的则更少。

二是责任不清、合力不强。一方面是领导责任不明确。没有明确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在领导分工中思想政治建设也常常被忽视,没有形成领导抓落实的机制,领导抓与不抓一个样。另一方面,部门责任不明确。县(市、区)纪检监察组织由于人员少、机构小,思想政治建设工作有的由办公室负责,有的归入宣调室,大多数没有专门的职能科室来负责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第三,派驻纪检组和乡镇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是由所驻单位党组织或乡镇党委负责,还是由县(市、区)纪委负责,责任不清,致使这些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常常被遗忘。由于责任不明确,造成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工作有点软弱乏力,形成不了工作合力,难以有效地发挥作用。

三是主题不鲜、内容不丰。在主题上,虽然许多纪检监察组织在思想政治建设工作中,提出了不少口号,确立了不少主题,但有些主题不怎么鲜明,与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和纪检监察工作实际联系还不太紧密,有的纯粹是照搬其它组织开展的一些活动,没有自己的特色。在内容上,往往局限于单纯的政治理论,未能贴近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实际显得有点枯燥乏味,思想政治建设的内容范围太狭窄,没有紧跟时代前进的步伐,与时俱进方面做得不够。

四是方法不新、效果不明。思想政治建设工作方法过于单调呆板,有些纪检监察组织仍停留在学习、开会、听报告等最一般、最简单的方法上,没有多少灵活创新的形式,还没有跳出就教育抓教育、就学习抓学习的束缚。由于方法手段的陈旧,使纪检监察干部参与思想政治建设的积极性大大降低,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普遍存在应付了事、走过场的现象,思想政治建设工作的效果不明显。

五是制度不全、考核不严。思想政治建设工作领导责任制、工作督查制和考评激励制等一整套思想政治建设工作的相关制度还不健全和完善。特别是由于没有建立起严格的思想政治建设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制度,制定科学的考核标准,使这项工作的开展情况难以得到全面、科学的检验。

以上“十不”现象,在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中虽不同程度地存在,但对我们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工作产生了不良影响,需要引起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的高度重视,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我们结合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实际认为,要解决好这“十不”现象,关键就是要解决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工作“为什么要抓”、“由谁来抓”、“抓什么”、“怎样抓”“抓得怎样”这五个问题。

一要提高认识,解决好“为什么要抓”的问题。思想政治建设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我们党历来十分注重思想政治建设。纪检监察干部处在反腐败斗争的第一线,在惩治腐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肩负着党和人民的重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思想政治状况如何直接影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成效。随着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腐蚀与反腐蚀的斗争日益尖锐,广大纪检监察干部面临着新的考验。应该肯定,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是一支党和人民完全可信赖的队伍。但也要清醒地看到,确有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在思想作风方面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极少数人甚至,贪污受贿,腐化坠落,蜕化成为腐败分子。因此,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一定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极端重要性,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保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纯洁性。要充分认识到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必然要求,是弘扬正气,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形象,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水平的客观需要。在实际工作中,要把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有考核。

二要落实责任,解决好“谁来抓”的问题。一方面,要完善工作格局。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抓好本地区、本部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要形成纪委书记总体抓,副书记常委分头抓,职能部门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上下齐抓共管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工作格局,形成工作的整体合力。另一方面,要充实工作力量。有条件的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都应该设立干部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专门负责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工作,一时难以设立干部室的纪检监察机关也应该明确思想政治建设工作的责任科室,并适当地安排专人负责。同时,县(市、区)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快对派驻纪检组实行统一管理,切实加强派驻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乡镇纪检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工作原则上应该由其上一级纪检监察组织负责。

三要明确目标,解决好“抓什么”的问题。首先,要明确主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主题,就是要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树立起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其次,要突出重点。当前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工作中,要突出和强化四个方面的教育:一是进行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政绩观;二是进行“两个务必”教育,教育纪检监察干部时刻牢记党的艰苦奋斗的光荣传统,视事业重如山,看名利淡如水,耐得住寂寞、顶得住诱惑、守得住清苦;三是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带头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守好自己的工作圈、生活圈和社交圈,不为名所累,不为利所缚,不为欲所惑;四是进行正面示范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先进典型的先进事迹,营造学先进、赶先进的浓厚氛围,对反面典型进行深入剖析,揭示腐败分子的思想根源和腐败轨迹,进一步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第三,要丰富内容。针对当前纪检监察干部存在思想观念陈旧,缺乏创新意识的现状,我们在抓好政治理论、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学习的同时,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法制教育,强化法制理论素养,特别是多学一些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要尽快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计算机应用技术和外语水平,具备丰富的经济学、心理学、管理学等方面的知识,掌握WTO规则和国际经济法律,并且随着互联网络和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纪检监察干部还应多熟悉一些互联网络和电子商务方面的知识,以适应形势的发展。

四要创新思路,解决好“怎样抓”的问题。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要不断创新思路,采取新的方法、新的手段。在方法上,一要做到领导干部重点抓。各级纪检监察领导干部是思想政治建设的重点对象,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抓好了,可以带动整个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二要做到选择时机重点抓。思想政治建设虽然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但在一些关键时机、重要时刻要重点抓好,比如在逢年过节的时候,在干部提拔、岗位交流、领导调动的时候,在党和国家以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召开重要会议、出台重要方针政策的时候,更应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三要做到利用典型重点抓。当前,要充分利用张建国、梁雨润的先进事迹进行正面教育,同时还要利用彭晋镛、漆后星等反面典型进行反面教育。在形式上,除了组织学习、开会、听课外,可以多组织一些主题报告会、演讲会、经验交流会、工作座谈会、学习讨论会,多开展一些征文比赛、文艺汇演、知识竞赛,并且做到“五上、六有”。即:领导讲课上屏幕、先进事迹上舞台、警示教育上党课、知识竞赛上擂台、干部承诺上墙栏;六有:即有计划、有分工、有阵地、有记录、有检查、有考核。

[关键词]高校;反腐倡廉;效能监察;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 D267.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928X(2014)09-0042-03

近十多年来,随着国家大力发展高等教育,各高校建设投入大大提高,招生、基建、设备、科研领域的腐败问题也随之而来。如何结合高校自身的特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提升清廉文化意识,是一项实践性很强的重要研究课题,也是一个紧迫而必要的现实使命。

效能监察是一项通过行政监督手段,促进管理人员廉洁守法、勤谨工作、提高行政效能和经济效益的重要措施,也是纪检监察机关为经济建设服务的重要途径。然而影响纪检监察部门效能监察作用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涉及体制机制、管理制度、队伍建设、监督方法等一系列问题,尤其是效能监察制度建设的保障作用不够。要进一步提高高校当前效能监察的作用,在学校各项重大决策及重大改革政策的制定,对权力运行程序进行规范制约,督促、协助有关部门制定有关预防腐败及规范工作程序的规章制度和具体措施,克服权力使用的随意性,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

一、学校加强效能监察制度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效能监察制度的建设缺乏主动性。效能监察和廉政监察是高校纪检监察部门的两项基本职能,但是,目前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效能监察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纪检监察部门很少下院系、部门了解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情况,大多只是根据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才下去了解情况、调查事实,较少主动给予指导、帮助和督促,主动研究效能监察工作欠缺,存在重廉政监察、轻效能监察的现象。

(二)效能监察制度的建设缺乏规范性。由于高校效能监察工作还处于探索阶段,难免在教育、制度、监督等方面存在一些不足。效能监察制度建设在某些方面存在制度空白,造成某些领域或环节无章可循,无法可依;有些效能监察制度还不够完善,缺乏相应的配套措施或实施细则,在具体操作中难度较大,甚至难以执行;有些效能监察制度缺乏强制性,一旦进入操作领域,往往会“走样”。

(三)效能监察制度的建设缺乏沟通性。由于缺乏沟通机制,纪检监察部门难免存在同其他职能部门之间沟通不够的现象。比如,制度由某一职能部门自行起草,缺乏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缺乏相关单位的参与和监督,甚至受利益驱动、视野局限、政策水平不高等因素的影响,制度的制定往往存在不够全面、科学甚至不够公正等问题。

二、学校效能监察制度建设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重廉政监察、轻效能监察的认识偏差。效能监察和廉政监察都是属于行政监察的基本职能,两者监察的侧重点不同,廉政监察重点是对监督对象行为的纠举处理,而效能监察则主要是对监察对象在“责”方面的问题,即是否勤政,是否讲求效率、效益、效果,有无违反职责的行为,查处严重失职渎职的问题。充分发挥廉政监察与效能监察的两种职能,才能使两者互为补充,互相促进,相辅相成。

其次,高校领导对行政效能监察的性质、任务及其在行政管理、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作用认识不足,没有把行政效能监察工作作为加强行政管理、促进反腐倡廉的重要手段加以充分应用,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效能监察工作的开展。

再次,纪检监察部门的一些同志中存在畏难情绪,片面认为对学校管理的效能监察无从着手。因此,在学校纪检监察工作计划中,常常出现效能监察的缺项。不能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

此外,由于纪检监察部门合署办公,职能扩大,工作面宽,任务重,要求高,缺乏必要分工,致使纪检监察部门难以把效能监察提到议事日程。

(二)重柔性、轻刚性的管理缺陷。由于高校是知识分子集中的地方,长期以来倡导自主管理、柔性管理,而忽视刚性制度建设。加之对效能监察认识上的偏差,造成重视廉政监察制度建设,忽视效能监察制度建设。尤其是对学校管理开展效能监察的规章制度的缺项,有的不够完善,有的缺乏刚性,有的方面几乎空白。

目前国内高校大多尚未建立首问责任制度,没有决策程序制,没有限时办结制,没有效能投诉制度,没有效能评估制度,没有绩效考核制等等。现有的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追究制度还执行不力,无论从调查中反映出的问题,还是从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出现的问题都不难看出责任追究的不力。

(三)重面上监察、轻项目过程中监察误区。学校纪检监察部门长期以来对学校管理的效能监察工作停留在面上的多,深入的少;事后监察的多,事前监察和事中监察的少。表现为在对学校管理的效能监察工作中缺乏“三个融入”:一是缺乏融入到学校的教育教学科研的改革之中;二是缺乏融入到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三是缺乏融入到学校的制度建设之中。

由此导致了纪检监察部门、其他职能部门和各院系(所)之间的沟通不够,尤其是在学校管理制度建设中,纪检监察部门一起参与不够,造成了纪检监察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和院系(所)在工作中某种程度的分离,难以形成合力,影响了效能监察职能的发挥。

此外,目前学校缺乏一个统一开展效能监察的组织协调机构,仅靠纪检监察部门的力量难以行使权力,导致纪检监察部门同其他职能部门互相沟通不够,共同规划更少,各发各的文,各做各的事,这就无疑影响其他职能部门贯彻落实学校管理制度的力度。同时,在实际工作中也存在着定位不准、职责不清等问题,也影响纪检监察部门开展效能监察的力度。

三、促进学校效能监察制度建设的对策

(一)提高认识,加强效能监察的组织领导。效能监察工作的地位日显重要,管理活动中的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工作效果,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和校内决定决议的贯彻落实均需要监察部门加以监督和推进。对校、院系两级行政机构的效能监察来说,效能监察工作包括对行政工作决策过程的效能监察,对行政工作执行过程的效能监察,对行政工作效率情况的效能监察,对效能监察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责任人的追究等等。

提高认识,加强效能监察的组织领导,是做好效能监察工作的基础和重要保证。首先,要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学校各级领导对效能监察重要性的认识。同时,要对其他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和纪检监察干部加强思想教育,对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教育的侧重点是培养其接受监督的意识,增强依法行政和提高工作效能的自觉性,提高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效率意识,进一步理解和支持效能监察工作。对纪检监察人员,要引导他们认识学校管理的效能监察工作涉及部门多、领域广、要求高,必须加强自身修养,以身作则,严格做到忠于职守、严肃执法、高效廉洁,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建立由学校行政主要领导负责、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专业职能部门参加的效能监察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定期分析学校效能监察情况,主要负责工作部署,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督促落实监察建议。把效能监察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党风廉政建设、行政工作一起部署、落实、检查、总结。同时,建议在纪检监察部门增设效能监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效能监察的计划制定、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及时向效能监察领导小组提出行政效能监察立项、实施的建议;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参与效能监察工作;推动和指导面上的工作,加强效能监察的组织领导。

(二)健全制度,强化效能监察的保障作用。通过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学校党组织和广大教职工的廉政行为进行有效规范和监督,才能使反腐倡廉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并长期坚持下去。加强对廉洁办学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努力形成党内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各种监督的合力,对监察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进行全方位、多侧面、深层次的了解。学校应当确定集体决策、事务公开、财务管理、招标投标、特殊类型招生等领域作为制度建设的重点项目,切实加强管事、管人、管物、管财等领域的制度建设,初步构建起覆盖全校各个方面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制度体系。

学校管理的效能监察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必须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做保障。一方面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效能监察工作的自身制度建设,在实践中认真总结效能监察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探索效能监察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进一步明确效能监察的内容、方式、程序、手段和时效等,不断健全科学规范的、操作性强的工作办法和制度,尤其要强化效能监察的刚性作用。另一方面,纪检监察部门要在服务中监督,在监督中服务。

针对在效能监察中发现的职能部门管理上存在的漏洞或薄弱环节,提出监察建议,协助建章立制,用刚性制度规范其管理行为,真正体现对学校管理的效能监察是管理中的再服务,监督中的再落实。强化管理流程和技术防控,学校应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创新工作,积极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延伸,查找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检查防范效果、及时进行整改,构建起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效能监察制度体系,根据当前学校的发展及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的实际,围绕“三重一大”即重大决策、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重要人事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入手,逐步推进各项制度的完善。

(三)创新体制,发挥效能监察的整体合力。

效能监察是高校保证政令畅通、防治腐败、提高工作效能、推进科学发展的重要载体。纪检监察部门要注重组织协调,在开展效能监察时充分发挥各个职能部门之间的作用,发挥效能监察的整体合力。要抓住监督管理这个关键,切实加强对招生录取、基建项目、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科研经费、校办企业、学术诚信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管。

学校要遵循市场经济的特点和规律,研究解决妨碍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突出问题,优化效能监察的环境,促进学校各项事业跨越式发展。要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对策措施,该修订的要修订,该充实的要充实,该强化的要强化,使各项举措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更好地为学校改革发展服务。要在发挥教育、制度、监督整体效能上下功夫。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三者各有侧重,不能偏废;三者又相互依存、相互渗透。教育为制度的制定执行和监督的切实有效奠定思想基础;制度为巩固教育和监督的成果提供有力保障;监督为教育的持久深入和制度的贯彻落实提供必不可少的硬性约束。因此,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要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整体推进,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合力。

作为高校要进一步加强廉政理论研究,充分发挥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智囊团和思想库作用。第一,要在学校效能监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效能监察工作小组牵头,各职能部门参与的工作格局。第二,做好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选题立项工作。即由学校效能监察工作小组根据学校的中心工作进行选题、立项,作为学校一级效能监察项目;由各院系(所)、职能部门自报选题项目,经学校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审议,统一立项,立项后建立项目工作组,项目组由学校效能监察工作小组牵头,审计和财务部门参加,形成效能监察的合力。第三,规范效能监察的目标,开展效能监察。一方面要对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及存在问题进行查纠,更重要的是要通过效能监察针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督促并协助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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