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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规党纪专题教育心得体会辅警]【学党纪 谈感悟】喀喇沁旗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分享党纪学习感悟

严明的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是事业发展的重要保证。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喀喇沁旗公安局广大党员干部扎实组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通过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在用心“学纪”中锤炼了党性,在准确“知纪”中校正了言行,在对标“明纪”中自警自醒,在笃行“守纪”中奋发作为,营造了“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的良好氛围。今天,刊发喀喇沁旗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部分民警辅警学习心得体会,谨以交流借鉴。

 01

王兵   刑事侦查大队  大队长

(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



(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


(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

通过党纪学习教育,我深刻认识到党纪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党纪学习教育的目的是引导党员干部遵守党纪党规,更好的为人民服务,这就要求我们在求真务实上下功夫,在艰苦奋斗中求实效,不断叩问初心,守护初心,坚守使命,担当使命,始终做到初心如磐、使命在肩,立足本职工作真抓实干,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在接下来的工作学习中,我将继续加强学习,真正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得,扛责任,做表率,不断强化自己的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02

丛日杰   刑事侦查大队  教导员






党纪学习教育立足“深学”、突出“活用”、注重“真悟”,通过理论学习、警示教育、解读培训等,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的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作为支部副书记,我将结合工作实际,严抓作风效能,严格廉洁自律,坚持以信念、人格、实干立身,襟怀坦白、光明磊落,对上对下讲真话、实话,以实际行动激发支部全体民辅警对公安事业的热情和干劲,积极将党的纪律要求转化为自觉行动,为公安事业的繁荣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03

白云峰  刑事侦查大队  副大队长






通过党纪学习教育,我深刻认识到,党员在日常生活中必须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自重就是要尊重自己的人格,珍惜自己的名誉,塑好自己的形象;自省就是时刻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是否符合党员的身份,是否正确行使责任和权力;自警就是要时时以党性原则要求自己,从点点滴滴处严格要求自己,时刻牢记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自律就是要用严格的纪律要求自己,以身作则,管好自己,抗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

04


王铁刚    刑事侦查大队  副大队长







通过学习,我深刻认识和体会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每一条款、每一项规定都是对党的纪律要求的细化和具体化,是对党员干部行为的约束和指引,与党员干部的工作和生活息息相关。我们在任何时候都要坚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知道哪些事情可以做,哪些事情不能做,从而避免出现偏差和错误。

05

李迪    刑事侦查大队  中队长






通过这段时间深入的学习,我深刻认识到纪律的重要性和深远意义,党纪学习教育是一个长期且持续的过程,我将始终保持学习的热情和行动的自觉,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会时刻以党纪为准则,保持清正廉洁的作风,不断提高自己的党性修养和道德水平。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与同志们共同学习、交流和进步。我会恪守党的纪律,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宗旨,为党的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06

韩向友    刑事侦查大队  民警






通过党纪学习教育,我深刻地认识到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践行者,喝“清白水”、做清白人、干清白事。立足自身、严于律己,主动践行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自觉用党的纪律规矩约束自己。勤于自省,用高标准严格对照自己,提高自律意识,做到崇廉尚实、正人先正己,不断增强思想上的“防腐性”和政治上的“免疫力”。不断提高自身党性修养和综合素质中,切实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良好的党员形象推动公安各项工作持续、健康、稳步发展。

07

宋文志    刑事侦查大队  辅警






通过学习,让我深刻认识到党纪学习教育是党中央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作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我将在思想上,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行动上,把党纪学习教育和党性教育、日常性纪律教育融会贯通;在工作上,学用结合,突出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注重日常,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供稿:刑事侦查大队

编辑:李敬  宋磊

校审:李敬

责编:李彤宇

审核:谢云松  李佳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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