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是普通文章模块栏目内容页
[银行年底个人总结报告摘要]个人投资估值方法范文

一、投资项目价值评估的特点

投资项目的评估原来是指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其工作是由投资项目的总体评价、数据分析、国民经济影响评价、财务分析和敏感性分析等几部分工作所组成。投资项目的评估报告(即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大多用于投资项目的立项和审批,有时也用于招商引资或吸引战略投资者等。在这样的投资评估报告中,最后的评估结论为此投资项目是否可行,并提出相应的建议,一般并不要求给出投资项目的价值。

然而,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的变化,许多投资项目有了价值评估的需求。这主要是因为现在的建设项目主体或投入资金都已经多元化、投资形式也已经多样化,从而导致投资项目的评估分析也趋于多样化。于是,对投资项目的评估,也不再仅是可行性的分析与评价,许多投资项目都要求评估项目的价值。如许多外资参与的BOT项目(Build-Operate-Transfer,建设-经营-转让投资项目)或TOT项目(Transfer-Operate-Transfer,转让-经营-转让投资项目),就都需要评估投资项目的价值。

一般来说,所投资的建设项目在大部分情况下都已经拥有建设用地,其他情况也是建设用地已获批准只是未办好手续,但许多投资项目的有形资产并未全部到位。如在评估BOT投资项目的价值时,其大部分的厂房和设备一般都未建完和购入。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只评估项目目前所拥有产权的不动产与其他有形资产,往往不能得出项目的整体价值,因此也不能得出项目投资主体所拥有股权的价值。对于投资项目的价值评估,我们基本上可以按照企业价值评估的思路来进行。因为,《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对企业价值评估是这样定义的:“本指导意见所称企业价值评估,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对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企业整体价值、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或部分权益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投资的建设项目是一个已经建立的或即将建立的企业,评估师可以评估主持项目的企业的整体价值、全部股权价值或部分股权价值。

但此类投资项目的企业价值评估与其他企业价值评估存在着如下区别:

1、通常的企业价值评估所涉及的所评估企业一般都是已经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并一般都已经有经营的历史和记录。即使是新成立的企业,一般也是已经投资到位、产品确定。然而投资项目可能只是设立了对应的项目公司,也可能还没有设立对应的项目公司而仅处于投资商的前期操作阶段。因此,投资项目许多是没有历史经营记录和历史财务数据的。投资项目的资金或许已经到位,或许部分到位,因此,投资项目常常拥有的是不完整资产,甚至仅仅是一个还没有开始建设或在建但没有开始经营的企业。

2、一般的企业价值评估中,假设企业的持续经营是无限期的。但是评估投资项目时,除非特殊的情况,其目前的经营状态都是有限期的。尽管这个项目在目前的经营状态的期限结束后还可能持续经营下去,但那时投资主体一般已经将此投资项目转让。如BOT投资项目,就是投资商和政府签订BOT协议,项目运营若干年后无偿转让给政府。

3、资本结构的多元化是投资项目价值评估中需要重视的第三个特点。企业价值评估一般都需要采用收益法,而收益法中有两种方法,权益法和投资资本法。由于我国资本市场的融资渠道单一,企业发行债券的情况极少,所以,在采用权益法或投资资本法评估企业价值时,投资资本一般只是权益资本和银行贷款的债务资本,资本结构都是较简单的。而投资项目则不然,其资本结构往往是多元化的。如笔者所参与价值评估的一个BOT水务投资项目,投资资本中有国债资金,世界银行贷款,风险投资资金与权益资本。在前三种的借贷资本中,资本成本还款要求也都不同。其中,国债资金由政府付息,无需项目投资方付息;而世行贷款要求在经营的第一年还款30%,第二第三年各还款15%,余下四年每年还款10%,七年还清;风险投资资金要求每年分红,并从第三年起在第十三年内连本带息还清。这就造成了投资项目未来资本结构的复杂变化,这势必影响收益法中WACC(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的计算。

由于上述这几个方面的区别,投资项目价值评估操作中就会与一般情况下的企业价值评估有所不同。下面就以下几个方面分别展开讨论。

二、关于价值类型――公平市场价值与投资价值

一般的企业价值评估,在大部分情况下的价值类型都是公平市场价值。无论是公开市场上的股票买卖,还是企业股权的兼并收购,这类评估的目的都是为在公平的市场上进行交易的经济行为服务。所以最适合的价值类型就是公平市场价值。但是投资项目可能并非如此,许多投资建设项目的价值评估都是为了融资,即为了引进战略投资者和引入风险资金,或是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向政府申请无息国债等。最适合这类评估项目评估目的的价值类型是投资价值。

在不动产的价值评估术语中,投资价值被定义为:“是对于一个特殊的投资者或一群投资者建立在个别的投资需求基础上的具体的价值,它有别于非个别的、超然的市场价值。”在大多数企业价值评估教科书中,也接受这一投资价值的定义。

投资价值与公平市场价值主要有如下几项差别:

1)在对未来盈利能力的预测上有差别;

2)在理解风险的程度和所需求的回报率上面有差别;

3)在融资成本和税务状况上有差别;

4)在所评估财产或企业与其他财产资产或企业能够产生协同效应时,投资价值比公平市场价值更多地考虑这一效应。

某些评估师用收益法将项目的预测现金流折现得出的结果,称之为“项目未来的收益价值”。这种提法混淆了价值的时间概念与价值的类型概念。只要评估基准日为现时的基准日,则评估出来的价值都是当前的价值,而不是未来的价值。

三、关于评估对象

在一般的企业价值评估或不动产价值评估中,评估对象往往是一目了然的。但在投资项目的价值评估中,有些评估师不知道评估的对象是什么。与评估价值类型一样,评估对象也是和评估目的紧密相连的,评估师一定要和客户充分交流,弄清评估的目的,然后再根据评估目的确定评估的对象。

大部分情况下,投资项目的价值评估是评估项目的整体价值,也就是说包括项目所拥有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而且也包括项目的负债,即项目在各种资本结构下经营运转所体现出来的价值。如同企业价值并不仅仅等同于企业所拥有的有形资产价值,项目的价值也不等于项目所拥有的有形资产价值。因为这个被评估的项目,之所以被称为项目就是已经有了确定的地点、厂房、设备、人员、计划中的或已经进行生产的产品、计划中的或已经存在的产品销售系统、整个的管理系统和合法的项目存续资格。项目的整体就等同于一个企业,只不过其可能是一个已经在经营的企业,或可能是一个正在准备经营的企业,而不是一堆静止的资产。

如一些已经建成投产或即将投产的TOT项目整体转让时,该项目的价值就不应该只是土地、厂房和设备这些有形资产,还应该包括项目拥有的无形资产,最起码有无形资产“Going Concern”(译为“经营中的”或“持续经营”)。这个“Going Concern”的价值是一个可经营项目的价值与该项目有形资产的价值之差。这样的项目就可以成为一个“交钥匙工程”。而把一堆无生命的资产变为一个可以“交钥匙”的项目,是需要付出人力、物力、资金和时间的,因此,这一“Going Concern”价值的存在应该是显而易见的。但我们很多的当事人,包括一些地方政府却仅着眼于项目的有形资产,不能判断项目价值评估中的评估内容。

又如一些BOT项目,已获得了无息国债的支持或可以获得商业贷款,但仍然存在着一些资金缺口。当一些战略投资者或风险投资者希望入股时,此时其所需要了解的是该项目的股权价值,以便计算其投资回报。此时的评估对象就是项目的股权价值。和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大多数情况一样,项目股权价值的评估也需要采用收益法评估包括有形资产与无形资产在内的项目的整体价值。收益法中可以采用权益法,也可以采用投资资本法。但采用这两种方法时都需要分清哪些资金是股权资本,那些资金是债务资本,即也需要准确无误地确定评估对象。

还有一种情况是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虽然相对较弱,但项目本身运作十分良好。作为投资者,需要了解投资项目的前景。在这些项目中,评估师一般是作为项目业主方或投资者的财务顾问,所进行的项目价值评估是咨询性质的。此时项目评估中的评估对象应该是项目的无形资产。总之,作为评估师,应当详细地向委托方询问和了解本次项目价值评估的目的和用途,从而在评估报告中不含糊其辞地、正确和清楚地表达评估对象这一评估要素。

四、关于评估方法及技术特点

在企业价值评估中,市场法、收益法与资产基础法都是可以采用的方法。但投资项目和一个已经在经营的企业不同,其可能是投资已经全部到位,建设已经完成,但还没有开工生产;也可能是投资还没有完全到位,基本建设还没有完成,离竣工投产尚需时日;还有是部分资金到位,但还没有开始建设,这些情况下的投资项目,想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难度很大。如拟采用市场法中的上市公司比较法,能适合作为投资项目比较对象的上市公司几乎是没有的,这就无法找到可作为参照比较的上市公司;如拟采用市场法中的并购案例法,则我国的并购案例本来就不是很多,而且交易数据均不公开,而要找到与所评估的投资项目能够相同或类似的交易项目则更加困难。所以,市场法应用的可能性是很小的。

收益法与资产基础法应该是投资项目价值评估中采用的方法。但正如上面所说,由于投资项目的许多资产还在形成过程中,因此,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得出的项目价值往往还不能真正反映项目的价值。所以,投资项目的价值评估中,资产基础法只能作为一种辅助的方法,用来反映项目当前所拥有的资产的价值。

能够获得实施评估过程中所需的相应市场参数,并真正能够反映投资项目价值的方法还是收益法。需要强调的是,虽然注册资产评估师与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于收益法都有一定的了解,并也已在自己熟悉的评估业务中应用,但对于投资项目中收益法应用的一些技术特点,还应充分予以注意。下面就这些特点展开一些讨论:

1、收益期的特点

在企业价值评估中,对于一般的持续经营企业,均假设企业的收益期为无限期限,但投资项目的收益期限多为有限期限。无论是BOT项目还是TOT项目,均有一个到期日。到期之后,这个生产企业还会继续存续下去,但这个项目则必须“Transfer”,移交给政府或别的主体。

根据项目的有关法律文件可以确定项目收益的有限期限,这与采用无限收益期限的一般企业评估时不同。一般企业是对前若干年的预测收益进行折现,对若干年之后的永续预测收益以资本化的方法得出其期末价值。而投资项目仅对未来收益进行折现,不涉及是否对若干年后的收益进行资本化的问题。

2、评估基准日的特点

项目价值评估基准日的确定与企业价值评估存在着不少共同点,如都应履行以下原则:(1)评估基准日应由委托方最终确定,评估师应根据其专业经验提供建议。(2)评估基准日应根据经济行为的性质确定,并尽可能与评估目的的实现日接近,同时应尽量避免评估基准日后调整事项对评估价值的影响。(3)委托方若为国有大型企业,评估基准日的确定应事先与其主管部门沟通,避免在评估中因评估基准日发生变动对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4)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基准日应与评估业务约定书中明确的基准日一致。(5)在一个评估项目中只能采用一个评估基准日。当评估基准日发生变更,则应当视为一项新的评估业务。

与企业价值评估一样,项目价值评估也应当:(1)在评估报告中申明评估中所采用的依据是否是评估基准日的依据,如不是则需要说明原因。如基准日是周日,则无外汇牌价;又如基准日的股票市场发生巨幅波动。(2)在评估报告中对所确定的评估基准日对评估结果的影响程度进行揭示。

但项目价值评估的基准日确定与企业价值评估也存在着不同点。在企业价值的现时价值评估中,评估基准日一般是在评估工作开展之前的某个会计结算日。最好是年末的12月31日,或是年中6月30日,再或就是季末结算日3月31日与9月30日,这样便于评估师获得准确的财务报表。

然而对于项目价值评估,评估基准日就不一定是选择评估工作开始之前的某个会计结算日了。因为在项目评估工作开展之时,项目进度会是不同的。有的还没有开始建设,有的正在建设之中但没有投产,有的已经完成基本建设开始投产。对于BOT项目,战略投资人或其他投资人要了解的是这一项目的整体运营价值,因此不管项目的进展程度如何,评估基准日应设在项目建设完成后的运营期开始之际。而对于TOT项目,收购方要了解的是这一项目移交时的价值。因此不管项目的进展程度如何都要以移交时点作为评估基准日。所以说,项目价值评估的基准日可能在评估工作之前也可能在评估工作之后,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3、资本结构的特点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属于企业经营活动的范畴,主要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等,自用房地产和作为存货的房地产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核算的范围。2000年5月,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发布了《国际会计准则第40号――投资性房地产》(IAS 40),将投资性房地产定义为:为赚取租金或为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但不包括用于商品或劳务的生产或供应、或用于管理目的的房地产,不包括在正常经营过程中销售的房地产。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ASB)在SSAP 19中和中国香港在SSAP 13中认为,投资性房地产是指对有关土地和建筑物拥有的权益,这些土地和建筑物必须是:已完成的在建工程和开发项目,是为投资目的而持有,并且其租金收益可以公平协商,不包括企业为自己的目的拥有和占用的房地产、出租并由集团内另一公司占用的房地产。

二、中外投资性房地产评估准则

评估准则的制定与会计准则制定关系较为密切,尤其是随着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在国际会计准则中的引入,国际会计界在对公允价值确定以及提高公允价值可靠性等方面与评估界进行沟通交流,以增进会计界对公允价值的正确认识和促进会计界对公允价值的推广,同时这也促进了会计界对评估行业的认识,对提高评估行业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样,在制定评估准则时,国际评估准则委员会、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以及欧盟等一些国家的资产评估协会也会十分关注会计准则的变化及发展趋势,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部分关注度更高,比如投资性房地产评估准则的制定。

(一)国际投资性房地产评估准则

IVSC对投资性房地产制定了相应的准则,即《IVS 233在建投资性房地产》,主要是针对在建情况,但仍对投资性房地产的一般情况及相关概念进行了描述:This standard examines the matters to be considered when valuing investment property that is in the course of construction on the valuation date and identifies appropriate valuation approaches。

(二)英国投资性房地产评估准则

英国皇家特许测量师学会(RICS)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制定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操作规范,对涉及投资性房地产评估等方面均做出了专门的规定,也就是说英国的投资性房地产评估准则是在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规范中规定的,并没有专门的评估准则进行规范。

(三)中国投资性房地产评估准则

投资性房地产是我国现代社会经济中的重要资产,是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投资性房地产评估也是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资产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随着新会计准则的发布和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采用发展起来的新兴资产评估行为。制定相应的指导意见或准则对于适应会计准则的变化、规范执业行为、指导实践、提高执业水平都具有重要意义。

为适应会计准则新变化的需要,进一步规范执业行为,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需要,适应市场和提高执业水平的需要,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中评协”)借鉴国际上的做法,同时结合实际情况,于2008年3月成立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项目组,收集、翻译了国外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方面的大量资料,对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涉及的重要名词、术语、价值类型、评估方法及评估理论等系列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总结了国内投资性房地产评估的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形成自己的研究成果,最后制定出符合我国国情的投资性房地产评估规范――《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指导意见突出了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的特点,并参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满足了会计信息的需要。

三、中国与国外投资性房地产评估准则对比

(一)相同点

1.理论来源相同。我国《投资性房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理论来源是《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和《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试行)》。国际评估准则中的《IVS 233在建投资性房地产》部分理论源自通用准则和不动产权益准则,不属于《IVS 230不动产权益》准则范畴。同时,IVS 233必须遵循《IVS 300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的原则,在IVS 233注释3中其将财务报告作为评估目的,在注释12中将财务报告列为特别注意事项。

2.评估目的相同。《投资性房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第三条和第十条分别指出,“对符合会计准则规定条件的投资性房地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会计准则中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一般等同于资产评估准则中的市场价值”。IVS 233注释4明确写明,“此准则提供评估在建投资性房地产的市场价值时应遵守的原则,市场价值是指在市场中模拟交换的价格”。由此可见,国内外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评估都侧重于对其公允价值的评估,即市场价值。

3.相似的估值方法。资产评估的估值方法常用有三种,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对于投资性房地产而言,因其自身的特殊性,投资性房地产不适用于成本法估值,市场法和收益法能够很好地对其公允价值进行估值,而国内外也都是优先考虑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来评估投资性房地产的价值。我国《投资性房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第四章评估方法中对投资性房地产评估的市场法、收益法的使用情况等做了详细描述,而国外IVS 233同样也十分强调投资性房地产市场法和收益法的运用,在IVS 233注释6中指出,“在缺乏直接可比的销售证据时,评估价值必须使用一个或多个以市场为基础的估值方法”“关键投入的可比市场数据用以支持贴现现金流量预测或收入资本化的计算”。

4.参数选取类似。用市场法评估资产价值,很重要的一点是可比案例的选取,案例选取的越具有可比性,评估结果越接近资产的真实市场价值,对于用市场法评估投资性房地产价值亦是如此。我国《投资性房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第十五条、十六条明确指出了可比基础选择的重要性,并对相关比较因素比如交易情况、交易日期、容积率等做出了明确规定,方便评估人员据此选取可比案例。IVS 233同样在注释6中表明了可比案例选取的重要性。同样,在使用收益法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评估时,收益法最重要的三个参数――收益额、收益期限和折现率的选取国内外也都给予了相似的规定。我国《投资性房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第十七条至第二十条从“净收益”“收益期限”“折现率”三方面对收益法三大参数选取进行了规定。IVS 233则在注释11、注释9中分别阐明了对收益、折现率和收益期限的规定。

(二)主要区别

1.投资性房地产概念不同。我国《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中的“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企业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其中,“房地产”是指土地、建筑物及固着在土地、建筑物上不可分离的部分及其附带的各种权益。而IVS 233中的“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土地、建筑或部分建筑,不包括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房地产,在日常业务过程中作为存货销售的房地产。IVS 233对投资性房地产的界定较为详细。

2.专业术语表述略不同。我国《投资性房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对评估方法分别以市场法、收益法等文字进行定义和描述,而IVS 233中并没有涉及“市场法”“收益法”等类似字眼,相反是用“现金流量预测”“收入资本化”等专业术语来描述。不过这些并不能造成国内外对投资性房地产评估的实质性差异。

3.准则的详略程度不同。我国的准则倾向于给出具体的操作建议,而不仅仅是一个导向性作用。在投资性房地产准则规定上,我国《投资性房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在有关概念的解释上较为详尽、具体,而IVS 233则是给出了投资性房地产评估中的原则性指导。举例而言,在运用收益法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评估时,关于对租约条款因素选取数据,IVS233要求用租约条款的可比市场数据进行计算,而我国《投资性房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则对租约条款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规定,如租金及其构成、租期、免租期、续租条件和提前终止租约的条件等。

4.准则体系结构不同。为符合国内读者的阅读习惯,《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采用了与国内其他准则相似的结构体系,分为“引言”“基本要求”“评估对象”“评估方法”“评估披露”和“附则”六个部分,主要内容包括具体操作要求、评估准则、评估方法以及会计准则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分类等。IVS 233准则则是采用了国际评估准则的通用惯例,准则由正文和注释两部分构成。

5.侧重点不同。《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在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估值时侧重于对土地使用权和区间值等有关事项的规定,例如在对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时,指导意见对土地使用权的分类、剩余使用年限等方面做出了多方面说明。区间值是我国评估准则的创新部分,我国《投资性房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第二十三条指出“注册资产评估师运用市场法和收益法无法得出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时,可以采用符合会计准则的其他方法。如果仍不能合理得出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经委托方同意,还可以采用恰当的方式分析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区间值,得出价值分析结论,并提醒评估报告使用者关注公允价值评估结论和价值分析结论的区别。”国际上,IVS 233则较为关注在建工程评估并对其进行了一系列说明,另外还特别指出了财务报告、收购、兼并和出售企业或部分企业、诉讼等评估注意事项。国内和国外准则的重点关注点不同,主要是因为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相关经济政策等国情的不同导致的,并不影响它们在实务中的运用。

四、借鉴与启示

(一)评估方法方面

在我国《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中加入假设开发法评估方法的使用。因为在建的投资性房地产往往可以作为抵押标的物进行抵押借款等,而此时的投资性房地产处在在建状态,很难采用以往常用的市场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因此就可以用假设开发法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评估。另外,投资性房地产作为不动产的一部分,我国准则在运用市场评估时严格对可比案例的地点、时间和交易情况进行限制,而实际上,投资性房地产往往缺乏实际交易可比案例。通过对比国内外投资性房地产评估准则中市场法的应用条件,笔者认为,我国的指导意见可以借鉴国际做法,放宽市场法的应用条件,以便更好地适应实际评估工作。

(二)注重评估准则与会计准则的衔接

投资性房地产不仅属于评估行业术语,也是会计行业的常用概念,并且《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专门对投资性房地产的概念、会计处理、后续计量模式等方面做出规定。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能够更好地满足会计信息相关性的要求,而公允价值的确定需要评估人员对其发表专业的估值建议,这一点上,国内外评估准则都与会计准则做了很好的衔接。我国《投资性房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第二章明确要求评估人员在对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时需与委托方及会计师进行充分沟通。未来,随着公允价值计量在会计行业中的兴起,评估人员在进行评估业务时会涉及到更多的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比如在企业合并或进行减值测试时就可能会涉及到投资性房地产的评估业务,但是目前我国《投资性房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并没有对这种情况下投资性房地产估值进行说明,指导意见可以依据会计准则对相关部分进行完善。

(三)完善评估目的

与国际投资性房地产评估准则相比,我国《投资性房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缺乏对投资性房地产特定评估目的的说明,指导意见主要明确了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并没有关于抵押、诉讼、收购合并等特定评估目的的说明。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的抵押、收购兼并等经济业务频繁发生,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单一评估目的已经不能很好地满足经济活动的需要,我国评估准则应该顺应经济潮流进行及时修订,将符合经济行为的特定评估目的加入指导意见中,以使指导意见更好地指导评估实务。

[关键词] 高新技术企业;价值评估;风险投资

[中图分类号] F276.4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6-5024(2007)04-0042-03

[作者简介] 尹祖辉,广东金融学院基础部讲师,研究方向为数理经济。(广州 广东 510521)

一、设计我国高科技企业价值评估的思路

在借鉴选择适合于我国高新技术企业价值评估的方法时,我们须先理清我国高科技企业价值评估的思路,即具体的评估内容、标准和特征。

1.高新技术企业价值评估的内容。高科技企业风险投资的评估内容,一般会从管理、产品、市场、融资与回报和企业特殊标准这5个方面来进行。

(1)管理。这里是指企业家及其他管理成员的特征与能力。无论是从风险投资公司的投资选择,还是上市股票的表现看,管理都是最重要的。企业管理包括企业经营、经营规则、企业文化、研究和发展等方面的内容。企业管理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考核:一是风险投资家希望所投资的企业能有一个持续的增长,高科技产品是有生命周期的,如何开发新产品,开发新用户,若这些问题管理者都已了然在胸,投资者就比较有信心了;二是除了具有新产品开发的能力外,还要能够推销成功而赚钱。投资者若能找到既能开发新产品,又能将其推销出去的管理队伍,就能放心投入资本;三是管理层要后继有人。风险投资者一般以长远的观点来决定自己投资与否,不是只看3、5年而是看10、20年。

同时,管理层有能力领导公司成为本行业的佼佼者。管理者个人必须具备如下性格特征和综合能力:诚实正直、勤劳刻苦、身体素质良好,灵活与变通,对业务有通盘的了解,观点客观现实,有远见,开放,有良好的声誉与业绩,有争取成功的强烈愿望,有领导才能,有发现和评估潜在问题并作出适当反应的能力,以及相关领域的经验等。

(2)产品。风险投资所涉及的高新技术产品,一般会从以下要素考虑选择与否:一是新产品的高科技含量;二是新产品必须能在2-3年内推向市场;三是新产品必须具备明显的竞争优势;四是新产品必须能在市场被接受;五是新产品抵抗经济周期能力强。

(3)市场。风险资本家要求合适的产品出现在合适的市场,以保证投资项目能带来显著的收入增长机会,从而实现高投资回报率,主要有一些常见的考核因素:一是新产品能够创造一个新市场;二是产品处于一个快速增长的市场;三是市场足够大,并且产品能迅速增加市场份额;四是如果只是常规市场,新技术必须能明显地降低成本;五是在头3年中竞争威胁不大。

(4)融资与回报。回报是最终目标,一般从以下因素评估:一是总的资金需求额要在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二是存在合适的撤出投资机会;三是可以获得高回报率。对不同的投资阶段风险投资者会要求不同的回报率。一般从种子阶段的40%以上的年复利回报率到半成熟阶段的20-30%的年复利回报率(假定市场利率为10%);四是可以获得高回报额。仅有高回报率,但低回报额的投资项目是不会吸引人的。

(5)企业特殊内容。以上4项是风险投资家评估企业的一般内容。除此以外,由于每个高新技术企业自身的特殊情况,所以在评估时要考核以下特殊内容:一是高科技企业所处的阶段。风险投资家一般偏好于先投资特定阶段。这是因为风险企业在整个成长周期对资金、管理支援等要求差别较大,所以专业化地经营于特定阶段有利于放大经验的作用。二是投资额。由于风险投资公司所管理资金额的限定,如果高科技企业现阶段和后续各阶段的总的资金需求量过大,将给风险投资公司带来财政困难,若投资规模太小,风险投资公司没有足够的人手处理,这些都会降低风险投资者资本投入的兴趣。三是高科技企业所在地。投资后要对企业进行大量的监督与协助工作,风险投资家通常只倾向于对在其自身或分部所在地区的高科技企业进行投资。

2.高科技企业价值评估的标准。从上述评估内容,我们可以归纳出高科技企业价值评估主要有5条标准:第一条标准是人力资源,即这个企业主要领导组成的团队和营销网络,他们是否有远见卓识,创业精神、信用度和有规模有市场的网站;第二条标准是技术,主要指技术的水平及其转化为商品和服务的潜力及创意,独一无二的创意会引起风险投资家的投资兴趣;第三条标准是市场,主要指市场的潜力及其产品和企业的成长性;第四条标准是财务,诚然创业初期的一些高科技企业的财务制度并不完善,那就主要看他们对财务的重视程度,以及对未来财务进行分析和预测;第五条标准是商业模式,即商业定位及营销策略。

3.高科技企业价值评估的特征。从上述评估标准,可归纳出高科技企业价值评估的特征。

(1)预期性。价值评估反映的是企业未来潜能和效益,因此,需要通过未来预期收益折算来反映现实价值。这一特点对需要风险投资支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尤为明显,因这类企业往往创立时间短,缺少历史资料,未来完全是靠“预期”来确定的。

(2)无形性。高科技企业价值中无形资产占很大比例,甚至有时完全是无形资产价值。实际上,体现为高科技项目所含知识价值的评估问题,这涉及到高科技企业在股权结构中的比例大小。因而无形资产价值评估和认定成了各方关注的焦点。

(3)市场性。首先,高新技术企业评估是在模拟市场条件下对企业进行估价,并且评估结果必须接受市场的检验。其次,高科技企业产品或服务只有符合市场需求才有价值可言。

二、高科技企业价值评估应遵循的原则

第一,确定企业所处的发展阶段。从大的方面看,高新技术企业有3个典型的发展阶段,每个阶段增长率不同,一般处于成长中的公司的增长率高于成熟公司。一些公司有较高的初始增长率,因而发展期和成熟期阶段较长。

第二,要正确估计其增长率。对追求高增长性的高新技术企业来说,很难要求其对增长率的估计做到可靠、准确。因为可靠、可测的业务还没有开始。即使这样,仍要求有尽可能充分的依据和合理的假设。风险投资家也需要了解这些依据、假设的可信度。不同阶段的增长率估计值要能反映出信息技术企业发展的一般规律。例如,高增长性的公司一般在头两年利润分配率(或股利支付率)较低,这类公司把投资收益相对转移到了成熟期。

第三,收益预测要合理。由于收益预测越好,公司的价值越高,高新技术企业出于吸引风险投资的需要,在预测时往往有“拔高”未来收益的倾向。这样会带来以下不利影响:

(1)假如价值评估结果与风险投资家的价值评估标准偏离太远,难以达成投资协议。参照我国上市公司收益预测披露的有关规范,高新技术企业与风险投资家双方预测差额在10%以内,可以认为基本吻合;差额在10-20%的范围内,双方可进一步讨价;若差额在20%以上,则其中一方要作出较大调整或让步才有望达成合作。

(2)过高的收益预测会使企业估值结果适得其反。在投资规模和需求一定的情况下,收益预测偏高,不仅会使投资收益率超出实际可能的范围,而且收益率越高,风险系数也加大,未来收益的折现值也随之降低,有时不仅达不到提高企业价值的目的,反而降低了企业估价结果。

第四,对目标市场容量和渗透程度的估计要符合产业化要求。高新技术企业要想借助风险投资来得到融资,寻求发展,就要用战略的眼光判断目标市场容量,要有雄心和勇气。风险投资家之所以青睐创业性高新技术企业,看中的是这类企业的高成长性,旨在通过产业化途径赚取高额回报。

评估目标市场容量时,可用下面经验公式:

本公司目标市场容量=目前市场容量×市场增长率×本公司目标市场份额

第五,企业价值评估的方法要切合实际。评估方法既有定性评估方法,也有定量评估方法。定性评估方法主要包括:由风险投资家与创业企业管理人员交流、咨询有关人士、参观创业企业、进行技术、市场的竞争评估、商业模型及融资分析等。定量评估方法主要有:第一,收益法。收益法是按“将利求本”的评估思路,通过收益折现或资本还原的方式,将拟投资的企业未来预期收益换算成现值的各种评估方法的总称。从投资者角度及企业的定义来看,收益法是评估企业价值的一条最直接和最有效的方法。企业价值的高低主要取决于其未来整体获利潜力,而不是现实存量资产的多少。这一方法对于实物资产量少而有较大无形资产价值的高新技术企业价值评估极为有利,尤其是对处于创业期的高新技术企业价值的评估应是首选方法。第二,EVA法。在EVA评估方法中,主要是预测EVA指标,EVA是公司经过调整的营业净利润减去该公司现有资产经济价值的机会成本后的余额。用EVA方法评估企业价值的基本思路是:风险投资者可以自由地将他们投资于公司的资本变现,并将其投资于其他资产。因此,投资者从公司至少应获得其投资的机会成本。

风险投资家根据资本费用,资本回报间的差价来分析哪一定家公司能够最有效地利用资本。并决定投资哪些公司,不投资哪些公司。在EVA模型式中,公司的价值等于投资资本额加上相当于未来每年创造价值现值的差价。

经济附加值可以衡量公司在单一时期内所创造的价值,定义如下:

经济附加值=投资资本×(投资资本回报率-加权平均的资本成本)

即经济增加值等于投资资本回报率与资本成本之差,乘以投资资本。

三、我国高科技企业价值评估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1.部分高新技术公司(包括大部分网络公司)以前乃至目前没有盈利或是盈利甚微,对评估师来说,意味着无法根据现在的盈利来计算盈利增长率;同时也无法采用基本公式计算增长率:期望的增长率=资本回报率×再投资率

因为公式中两输入变量资本回报率与再投资率通常也是根据目前盈利计算出来的,所以亏损公司无法得到这两个变量。

2.大部分新成立的高新技术公司缺乏历史数据。也就是说,缺乏一定数量的经营信息,这对评估来说,预测和推断将缺乏有说服力的依据。因为评估师通常是利用过去的数据来估计当前的输入变量,如估计风险系数和每年的营运资本。即使有的评估师不采用历史数据,他在估算未来的增长率时,也总是要把算出来的期望增长率和过去的数据相比较。

3.对于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的情况来说,目前缺乏可比公司。这是因为一方面由于高新技术的千差万别,一般很难找到行业、技术、规模、环境及市场都相当类似的可比公司。另一方面,我国的高新技术产业尚未真正形成,公司数量规模有限,而且真正的高新技术上市公司极少,所以进行全面比较的条件还不成熟。而评估师们除了运用历史数据外还常常要利用可比公司的信息。

4.收入确认的问题,由于高新技术企业产品销售和服务的特殊性可能导致期帐面收入与实际收入不符或风险增大。最典型的是软件公司与互联网公司,它们的收入确认问题在会计界引起很大的争论,从而也给评估时对公司历史的或现有的收入进行确认增加了难度。

尽管大部分高新技术企业在价值评估中会出现以上这些难点,但还是能采用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办法去化解这些问题。

1.如果公司亏损是由于一些短暂的无规律的影响因素所致,如突然不可预测的汇率改变或其他原因的一次性亏损。那么,评估师多半应该采用盈利正常化的办法。对于那些周期性较明显的公司的评估来说,应用这个修正的方法也是比较恰当的。至于如何使盈利正常化将取决于待估公司的特性。如果公司历史较长而规模已有变化,则可以用平均利润率来计算正常的盈利水平;如果历史数据十分有限,同行业的盈利水平也在不断变化,则可用行业的平均回报率或利润率来计算正常化的盈利水平。

2.如果待估公司的亏损是由于长期的经营问题而不是全行业的问题,那么我们就采用预测收入(收入不可能为负数),然后把经营利润率调节到可持续的水平,并与收入的增长率一致。这样的修正方案似乎可以得到更好的评估结果。至于调节的幅度取决于行业的利润率在这段时期是否有所变化,如有,则调到行业平均利润率水平为佳。

3.如果亏损是由于结构性的问题――过多的债务或是公司因要进行重大的基础设施投资等而导致一个较长的无利时期,即使在这些初期投资付出以后,公司也还有相当长的一段时期财务费用很高,甚至高过营业的收入,此时,公司的亏损就不能归结于利润率太低或资本回报率太少,而是由于公司负债太重。评估这类公司时,我们应调节其财务杠杆比率。

4.对于那些历史财务数据很少,或者是没有或很少有可比公司的企业来说,评估时我们要充分利用两种数据的相互替代性。即评估一家成立不久的公司时,尽量利用同行业类似公司的资料;而评估一家无可比对的公司时,则尽量利用自身的历史数据。两者的数据可以相互补偿。

5.关于高新科技企业收入的确认问题,国际会计界已引起重视并有相应的应对措施。评估时应更加注意。以前,软件公司的会计处理多半是在收到客户付款时就将其确认为收入,但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于1997年在SOP97-2“软件的收入确认中对原来的收入确认方法作了重大变更,即软件销售与服务收入应根据企业与客户签订的有关协议,在产品开发完毕并在应收帐款回收、客户接收产品等方面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下,方可确认美国会计界普遍认为的这种会计处理方法将会被推广应用于其他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

其他诸多问题如互联网公司广告“互换”收入问题;高科技产品的存货计价问题等,都与高新技术企业的收入的确认有直接的关系。而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的会计问题,我国目前尚无相应的制度或准则加以规范,在会计实务中也很不统一。加强对国际上的有关信息的了解和研究,有利于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的会计处理和评估。

参考文献:

[1]黄琦.风险投资下新建高科技企业价值评估[J].西华大学学报,2005,(6).

[2]张东宝,李叶.风险投资对高科技的作用及其价值评估[J].时代经贸,2006,(9).

[3]曲艳梅.风险投资中高科技企业无形资产价值评估方法探讨[J].北方经贸,2006,(6).

【关键词】高新技术企业 企业价值评估 评估方法选择和创新

伴随高新技术的发展,各类高新技术企业迅速崛起,高新技术企业备受关注,高新技术企业价值评估也显得越来越重要,并在产权交易、企业并购、风险投资、证券市场上市、企业经营决策等领域发挥重要作用。把握知识经济时代的特征,科学认识高新技术企业价值的内涵、特点以及评估方法,将有助于推动高新技术企业更快更好发展。

一、高新技术企业价值评估的基本思路

在借鉴选择适合于我国高新技术企业价值评估的方法时,我们须先理清我国高科技企业价值评估的思路,即具体的评估内容、标准和特征。高科技企业风险投资的评估内容,一般从管理产品、市场、等几个方面来进行。

(1)管理

管理指企业家及其他管理成员的特征与能力。无论是从风险投资公司的投资选择,还是上市股票的表现看,管理都是最重要的。出色的企业管理、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考核:一是风险投资家希望所投资的企业能有一个持续的增长;二是除了具有新产品开发的能力外,还要能够推销成功而赚钱;三是管理层要后继有人;此外,管理层有能力领导公司成为本行业的佼佼者。管理者个人须具备如下性格特征和综合能力:诚实正直、勤劳刻苦、灵活变通,对业务有通盘的理解,观点客观现实,有远见,开放,有良好的过往声誉与业绩,有争取成功的强烈愿望,有领导才能,有发现和评估潜在问题并作出适当反应的能力以及相关领域的经验等。

(2)产品

风险投资所涉及的高新技术产品,一般会从以下因素考虑选择与否:一是新产品的高科技含量;二是新产品必须能在两三年内推向市场;三是新产品必须具备明显的竞争优势;四是新产品必须能被市场接受;五是新产品抵抗经济周期能力强。

(3)市场

风险资本家要求合适的产品出现在合适的市场,以保证投资项目能带来显著的收入增长机会,从而实现高投资回投率,主要有一些常见的考核因素:一是新产品能够创造一个新市场;二是产品处于一个快速增长的市场;三是市场足够大,并且产品能迅速增加市场份额;四是如果只是常规市场,新技术必须能明显地减低成本;五是在头三年中竞争威胁不大。

二、高新技术企业的特点及价值构成

目前对企业价值的界定,主要存在以下几种不同观点:企业价值就是企业的账面价值;企业价值就是企业的市场价值;企业价值就是企业的公允市场价值;企业价值就是企业的内在价值。尽管存在以上几种对企业价值的不同理解,并且每种观点都从不同角度反映了企业价值的内涵,都有各自的优缺点。

三、高新技术企业价值评估的难点分析

高新技术企业自身的特点使其价值的评估表现出与一般企业价值的评估不一样的特性。一般来说,企业价值评估的着眼点在于企业未来的整体获利能力,而对企业未来获利能力的分析一般基于企业的现状和历史业绩,评估人员以此为基础对企业未来的收益进行预测。但是高新技术企业价值的一些特点使得这个过程并不十分顺利。

1、企业经营历史短,历史财务数据有限

在对一般企业的评估中,评估人员往往利用企业过去的数据来测算和评估当前以及未来的数据,比如估算企业的风险系数值,评估者大多是采用该企业5年以上的历史数据进行回归分析得出估计值。此外,在评估中很多其他的数据也是要根据历史数据的平均值来判断的,如每年的经营成本,营运资本增加值以及管理费用等。即使有的分析者不采用历史数据来估算未来的增长值,但是算出来的期望增长值,也要和历史数据比较。

2、高新技术企业价值中无形资产价值比例大

高新技术企业的魅力在于它的无形资产--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诀、商标权、品牌,以及人力资源、管理能力和投资机会等。无形资产的数量与质量关系着高新技术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无形资产的价值大小决定着高新技术企业的价值大小。无形资产的评价是高新技术企业价值评估的主要难题。

四、高新技术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选择与创新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价值内涵特征,分析每种方法的特质和适用性,是正确进行高新技术企业价值评估的前提,企业价值评估方法比较与选择。

(1)成本法。企业价值评估的成本法也称资产基础法,是指按照企业重建的思想,根据在评估时点再建一个与被评估企业完全相同或具有相同生产经营能力及获利能力的载体(企业)所需要的合理投资额作为被评估企业价值的评估方法。

(2)市场法。企业价值评估的市场法或市场比较法,是指通过市场调查,在市场上选择一个或几个与被评估企业相同或相似的企业或交易为参照基础,分析、比较被评估企业和参照企业的重要指标,在此基础上,修正、调整参照企业的市场价值,从而推算出被评估企业市场价值的评估方法。

(3)收益法。企业价值评估的收益法也称收益现值法,是指根据被评估企业整体资产的未来获利能力,估算其未来预期收益,并按适当的折现率将其折现为现值,借以确定被评估企业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使用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必须具备:1企业预期的未来收益能够预测,并可以用货币来计量;2与企业获得的预期收益相关联的风险可以预测,并可用货币来表示。

关键词:价值投资;市盈率;重置成本;EVA

中图分类号:F540.34

文献标识码:A

一、价值投资的基本概念

(一)价值投资的概念

价值投资,简单来说就是以低于证券价值的价格买人,以高T-giE券价值的价格卖出。这里的价值指企业的内在价值,通过对股票内在价值的分析,并比较股票价格来决定股票买卖策略的一种投资理念。

何谓内在价值?巴菲特在《Lessons For Corporate America》中指出,“内在价值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它为评估投资和公司的相对吸引力提供了唯一的逻辑手段。它是一家公司在其余下的寿命中可以产生的现金的贴现值。但是内在价值的计算并不如此简单,它是估计值而不是精确值,而且它还是在利率变化或者对未来现金流的预测修正时必须加以改变的估计值”。

二、价值投资在我国的运用

(一)中国股票市场价值投资的环境分析

1.股权分置改革奠定了价值投资的市场基础。在2005年9月之前,中国股市的一大特色是股权割裂的多元结构体系。股权结构割裂为流通和非流通两部分以及A、B股之间的差异,这造成市场上对同一公司存在不同的价格评价机制,由此造成市场功能的错位和对公司价值评估的不确定性。2005年9月股权分置改革问题的解决,使大股东和流通股股东利益格局趋于一致,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将更加关注二级市场的股票价格,从而积极改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加强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上市公司整体质量的提升,证券市场投资价值的得以体现,股票估值更加合理,增大了投资者对股市的信心,更多的个人投资者以及机构投资者以更大的热情参与到中国的证券市场,为价值投资奠定了市场基础,价值投资理念从相对投资价值理念走向绝对投资价值理念。

2.中国企业为价值投资创造了长期持有的合适标的。经过20多年的市场化经济改革,中国的国际竞争力得到了空前提升。落实到微观层面,在中国经济中产生了一批在全国、乃至全球都具有竞争力的行业龙头企业,这些企业既是各行业的代表,也是国民经济的支柱。证券市场中已经和正在出现注重公司治理结构,以股东价值最大化为目标的上市公司。这些积极的变化为价值投资创造了稳固的基石。

3.证券市场监管的不断加强。中国证监会成立至今,一直在探索实践,经过多年努力,我国证券市场监管正在不断深化。法律法规从无到有,从建立到实施,2006年国家对《证券法》、《公司法》进行了修订,对其它一些与中国现在股市不相适应的政策法规也都进行了调整和完善,为股票市场的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在这种趋势下,上市公司只有为投资者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信息,这样才会被投资者选中。通过对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的研究,探讨上市公司价值,应用价值投资理论将更可行、更容易操作,这也为我国价值投资策略奠定了比较坚实的公司面基础。

(二)主要价值投资评估模型

价值投资是以对证券的估值为前提和核心,以估值为基础进行的投资,评估模型主要有以下几种:

1.市盈率定价法。简单地讲,在持续经营成为可能的情况下,我们可以认为公司价值就是它所产生收益的一定倍数,这个倍数最为普通的确定方法是市盈率。由于市盈率(P/E)是市场公平交易价格与收益的比率,因此,在对可比公司股票的市盈率进行计算后,就可得到可比公司股票的公平交易价格,这个价格被认为是股票的价值。如果假定有可比公司所得市盈率为PE,目标企业的税后收益为E,则评估公司股票的价值v表述为:V=PE×E

2.经济附加价值评估法(Economic Value Added,简称EVA)。EVA方法一种基于会计学原理的公司价值评价方法,EVA表示公司经营活动带给股东的经济附加价值,它表示一个公司扣除资本成本(Cost of Capital,简称COC)后的资本收益(Return on Capital,简称ROc)。其计算公式可表述为:

EVA=税后净营业利润-经营资本的税后成本

由于EVA结果与常规的销售收入、会计利润或股票市值等指标排序结果大相径庭,因而产生了较大的反响。但是,EVA企业价值评价方法也受到了广泛的批评,一般看来,对于EVA评价方法有以下缺陷:适用范围非常有限;对通货膨胀的影响敏感;折旧方法会对评价结果产生较大的影响;资本成本是EVA评价方法中最为不稳定的变量,资本成本的变动常常引起EVA的不稳定;EVA无法衡量一家公司在行业创造财富中的相对地位,因而不能评价;EVA只是资本效率指标,无法说明诸如专利等无形资产的价值。以上分析表明,使用EvA方法评价企业或股票价值需要特别注其适用范围,并需要与其他评价结果综合考虑。

3.重置成本法(q比率定价法)。所谓重置成本法即q比率是指公司价值与其重置成本的比率,即:q=公司市场价值/重置成本

这种方法可避免由于会计准则以及在该准则指导下的会计调整对公司价值估计的严重影响,因此,利用该方法对公司价值评估被认为具有较高的可靠性和客观性。q值反映了评估公司附加的资本投资是否能够增加公司的市场价值,当q大于1时,增加的投资增加了公司价值,表明公司正处于增长期,值得投资,而当q小于1时,则是增加的投资却减少了公司的市场价值,表明公司处于“衰退”阶段,是不值得投资的。

在我国证券市场中,投资者可以选择一种主要估值方法和其它估值方法综合计算对上市公司进行评估,寻找价值低估的公司。投资者通过综合各种估值方法,进行加权计算,得出企业的价值,以价值为基础,进行价值投资,获取长期稳定的增值收益。在实际应用中,不同的估值方法适用于不同行业、不同财务状况的公司,投资者对于不同公司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选择不同估值方法,从而对公司形成全面的认识,做出更理性的投资判断。

参考文献:

关键词:资产评估;成本法;市场法;收益法

资产评估是对资产现行价值进行评定估算的一种专业活动。资产评估方法是实现评定估算资产价值的技术手段。它是在工程技术、统计、会计等学科的技术方法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特点形成的一整套方法体系。该体系由多种具体资产评估方法构成,这些方法按分析原理和技术路线不同可以归纳为3种基本类型,或称3种基本方法,即市场法、成本法和收益法。

一、市场法

市场法是利用市场上同样或类似资产的近期交易价格,经过直接比较或类比分析以估测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技术方法的总称。

市场法是根据替代原则,采用比较和类比的思路及其方法判断资产价值的评估技术规程。因为任何一个正常的投资者在购置某项资产时,他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高于市场上具有相同用途的替代品的现行市价。运用市场法要求充分利用类似资产成交价格信息,并以此为基础判断和估测被评估资产的价值。运用已被市场检验了的结论来评估被估对象,显然是容易被资产业务各当事人接受的。因此,市场途径是资产评估中最为直接,最具说服力的评估途径之一。

市场法是资产评估中若干评估思路中的一种,通过市场法进行资产评估需要满足两个最基本的前提条件:一是要有一个充分发育活跃的资产市场;二是参照物及其与被评估资产可比较的指标、技术参数等资料是可搜集到的。

一般地说,在市场上如能找到与被评估资产完全相同的参照物,就可以把参照物价格直接作为被评估资产的评估价值。更多的情况下获得的是相类似的参照物价格,需要进行价格调整。参照物差异调整因素主要包括3个方面:一是时间因素,即参照物交易时间与被评估资产评估基准日相差时间所影响的被评估资产价格的差异;二是地域因素,即资产所在地区或地段条件对资产价格的影响差异;三是功能因素,即资产实体功能过剩和不足对价格的影响。

运用市场法评估资产价值,要遵循下面的程序:明确评估对象;进行公开市场调查,收集相同或类似资产的市场基本信息资料,寻找参照物;分析整理资料并验证其准确性,判断选择参照物;把被评估资产与参照物比较;分析调整差异,做出结论。

市场法是资产评估中最简单、最有效的方法,它能够客观反映资产目前的市场情况,其评估的参数、指标直接从市场获得,评估值更能反映市场现实价格,评估结果易于被各方面理解和接受。但是市场法需要有公开活跃的市场作为基础,有时因缺少可对比数据而难以应用。这种方法不适用于专用机器设备、大部分的无形资产,以及受到地区、环境等严格限制的一些资产的评估。

二、收益法

收益法是通过估测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来判断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方法的总称。

采用收益法评估,基于效用价值论:收益决定资产的价值,收益越高,资产的价值越大。一个理智的投资者在购置或投资于某一资产时,他所愿意支付或投资的货币数额不会高于他所购置或投资的资产在未来能给他带来的回报。资产的收益通常表现为一定时期内的收益流,而收益有时间价值,因此为了估算资产的现时价值,需要把未来一定时期内的收益折算为现值,这就是资产的评估值。收益法服从资产评估中将利求本的思路,即采用资本化和折现的途径及其方法来判断和估算资产价值。它涉及3个基本要素:一是被评估资产的预期收益;二是折现率或资本化率;三是被评估资产取得预期收益的持续时间。因此,能否清晰地把握上述三要素就成为能否运用收益法的基本前提。从这个意义上讲,应用收益法必须具备的前提条件是:第一,被评估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衡量;第二,资产拥有者获得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也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衡量;第三,被评估资产预期获利年限可以预测。

收益法能真实和较准确地反映企业本金化的价值,与投资决策相结合,易为买卖双方所接受。但是预期收益额预测难度较大,受较强的主观判断和未来不可预风因素的影响。这种方法在评估中适用范围较小,一般适用企业整体资产和可预测未来收益的单项资产评估。

三、成本法

成本法是指首先估测被评估资产的重置成本,然后估测被评估资产业已存在的各种贬损因素,并将其从重置成本中予以扣除而得到被评估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方法的总称。

成本途径始终贯穿着一个重建或重置被评估资产的思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任何一个潜在的投资者在决定投资某项资产时,他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购建该项资产的现行购建成本。如果投资对象并非全新,投资者所愿支付的价格会在投资对象全新的购建成本的基础上扣除资产的实体有形损耗;如果被评估资产存在功能和技术落后,投资者所愿支付的价格会在投资对象全新的购建成本的基础上扣除资产的功能性贬值;如果被评估资产及其产品面临市场困难和外力影响,投资者所愿支付的价格会在投资对象全新的购建成本的基础上扣除资产的经济性贬损因素。

成本途径作为一条独立的评估思路,它是从再取得资产的角度来反映资产的交换价值的,即通过资产的重置成本反映资产的交换价值。只有当被评估资产处于继续使用状态下,再取得被评估资产的全部费用才能构成其交换价值的内容。只有当资产能够继续使用并且在持续使用中为潜在所有者和控制者带来经济利益,资产的重置成本才能为潜在投资者和市场所承认和接受。从这个意义上讲,成本途径主要适用于继续使用前提下的资产评估。同时,采用成本法评估,还应当具备可利用的历史资料,形成资产价值的耗费也是必须的。

成本途径的运用涉及4个基本要素,即资产的重置成本,资产的有形损耗,资产的功能性陈旧贬值和资产的经济性陈旧贬值。

资产的价值取决于资产的成本。资产的原始成本越高,资产的原始价值越大,反之则小,二者在质和量的内涵上是一致的。采用成本法对资产进行评估,必须首先确定资产的重置成本。重置成本是按在现行市场条件下重新购建一项全新资产所支付的全部货币总额。重置成本与原始成本的内容构成是相同的,而二者反映的物价水平是不相同的,前者反映的是资产评估日期的市场物价水平,后者反映的是当初购建资产时的物价水平。在其他条件既定时,资产的重置成本越高,其重置价值越大。

资产的价值也是一个变量,随资产本身的运动和其它因素的变化而相应变化: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使用磨损和自然力的作用,其物理性能会不断下降、价值会逐渐减少,发生实体性贬值;新技术的推广和运用,使用企业原有资产与社会上普遍推广和运用的资产相比较,在技术上明显落后、性能降低,其价值也就相应减少,发生功能性贬值;由于资产以外的外部环境因素变化,引致资产价值降低。这些因素包括政治因素、宏观政策因素等,发生经济性贬值。

运用成本法评估资产,首先确定被评估资产,并估算重置成本,其次确定被评估资产的使用年限,再次估算被评估资产的损耗或贬值,最后计算确定被评估资产的价值。

成本法比较充分地考虑了资产的损耗,评估结果更趋于公平合理,有利于单项资产和特定用途资产的评估,有利于企业资产保值,在不易计算资产未来收益或难以取得市场参照物的条件下可广泛地应用。但是采用成本法评估,工作量较大,同时这种方法是以历史资料为依据确定目前价值,必须充分分析这种假设的可行性。另外经济贬值也不易全面准确计算。

四、评估方法的选择

(一)资产评估方法之间的联系

评估途径和方法是实现评估目的的手段。对于特定经济行为,在相同的市场条件下,对处在相同状态下的同一资产进行评估,其评估值应该是客观的,这个客观的评估值不会因评估人员所选用的评估途径和方法的不同而出现截然不同的结果,这是由于评估基本目的决定了评估途径和方法间的内在联系。而这种内在联系为评估人员运用多种评估途径和方法评估同一条件下的同一资产,并为相互验证提供了理论根据。运用不同的评估途径和方法评估同一资产,必须保证评估目的、评估前提、被评估对象状态的一致,以及运用不同评估途径和方法所选择的经济技术参数合理。

由于资产评估工作基本目标的一致性,在同一资产的评估中可以采用多种途径和方法,如果使用这些途径和方法的前提条件同时具备,而且评估师也具备相应的专业判断能力,那么,多种途径和方法得出的结果应该趋同。如果采用多种评估途径和方法得出的结果出现较大差异,可能的原因有:一是某些评估途径或方法的应用前提不具备;二是分析过程有缺陷;三是结构分析有问题;四是某些支撑评估结果的信息依据出现失真;五是评估师的职业判断有误。因此,评估师应当为不同评估途径和方法建立逻辑分析框图,通过对比分析,有利于问题的发现。评估师在发现问题的基础上,除了对评估途径或方法做出取舍外,还应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据此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以便最后确定评估价值。

(二)资产评估方法之间的区别

各种评估途径和方法都是从不同的角度去表现资产的价值。不论是通过与市场参照物比较获得评估对象的价值,还是根据评估对象预期收益折现获得其评估价值,抑或是按照资产的再取得途径寻求评估对象的价值,都是对评估对象在一定条件下的价值的描述,它们之间是有内在联系并可相互替代的。但是,每一种评估方法都有其自成一体的运用过程,都要求具备相应的信息基础,评估结论也都是从某一角度反映资产的价值。因此,各种评估途径和方法又是有区别的。

由于评估的特定目的的不同,评估时市场条件上的差别,以及评估时对评估对象使用状态设定的差异,需要评估的资产价值类型也是有区别的。评估途径或方法由于自身的特点在评估不同类型的资产价值时,就有了效率上和直接程度上的差别,评估人员应具备选择最直接且最有效率的评估方法完成评估任务的能力。

(三)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

评估方法选择,实际上包含了不同层面的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过程,即3个层面的选择:第一个层面是评估的技术思路的层面,即分析3种评估方法所依据的评估技术的思路的适用性;第二个层面是在各种评估思路已经确定的基础上,选择实现评估技术的具体技术方法;第三个层面是在确定技术方法的前提下,对运用各种技术评估方法所设计的技术参数的选择。

资产评估途径和方法的多样性,为评估人员选择适当的评估途径和方法,有效地完成评估任务提供了现实可能。为高效、简捷、相对合理地估测资产的价值,在评估途径和方法的选择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因素:一是评估方法的选择要与评估目的,评估时的市场条件被评估对象在评估过程中所处的状态,以及由此所决定的资产评估价值类型相适应;二是评估方法的选择受评估对象和类型、理化状态等因素制约。例如,对于既无市场参照物,又无经营记录的资产,只能选择成本途径及其方法进行评估;对于工艺比较特别且处在经营中的企业,可以优先考虑选择收益途径及其方法;三是评估方法的选择受各种评估方法运用所需的数据资料及主要经济参数能否搜集的制约。

每种评估途径和方法的运用都需要有充分的数据资料作依据。在一个相对较短的时间内,收集某种评估途径和方法所需的数据资料可能会很困难,在这种情况下,评估人员应考虑采用替代的评估途径和方法进行评估。

总之,在评估方法的选择过程中,应注意因地制宜和因事制宜,不可机械地按某种模式或某种顺序进行选择。但是,不论选择哪种评估途径和方法进行评估,都应保证评估目的,评估时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和条件与评估所使用的各种参数数据,及其评估结果在性质和逻辑上的一致。尤其是在运用多种评估途径和方法评估同一评估对象时,更要保证每种评估途径和方法运用中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前提条件、数据参数的可比性,以便能够确保运用不同评估途径方法所得到的评估结果的可比性和相互可验证性。

参考文献:

1、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用书编写组.资产评估[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

2、姜楠,王景升.资产评估[M].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

【关键词】 企业人力资本战略投资绩效; 非价值化评估; 指标设计

企业人力资本战略投资绩效是指企业人力资本战略投资形成的企业人力资本价值增长对企业价值增值的贡献程度。企业人力资本战略投资绩效评估就是对企业人力资本投资形成企业价值增值的贡献程度的衡量过程。企业的人力资本战略投资绩效表现在很多方面:一是企业通过人力资本战略投资活动直接形成核心竞争优势的人力资本的累积和优化整合,具体包括企业个体人力资本存量的增加、企业人力资本结构的优化以及企业人力资本主观效能发挥的提高,从而形成企业人力资本整体价值的增长;二是企业业务流程的改进、技术创新能力的增强、产品服务质量的提高;三是客户满意度的提高,市场占有率的扩大。这些属于企业人力资本战略投资绩效非价值化的具体体现。企业的人力资本战略投资绩效最终表现为各项财务指标的改善、企业价值和财富的增长。这是企业人力资本战略投资绩效的价值化表现,常用评估指标包括三种:主营业务收入、企业利润、企业市值的提高。本文主要研究企业人力资本战略投资绩效的非价值化评估指标的设计。

非价值化评估是对人力资本战略投资活动在各方面的结果表现(不包括直接对投资产出的价值进行计量和测评)进行评估,主要是对企业人力资本战略投资目标实现情况进行非价值化评估:一是企业学习成长目标的实现,主要是实现核心竞争优势的人力资本的增长,具体包括企业个体人力资本存量、人力资本主观效能的提高及人力资本结构优化;二是企业内部流程和顾客层面的目标的实现,包括企业内部流程的改善和客户的满意度、保留率、拓展面等指标的设定和评估;三是对人力资本战略投资实施路径的绩效非价值化评估。各项内容的评估指标设计如下。

一、企业学习成长层面目标实现的评估指标

(一)企业人力资本存量和主观效能提升的评估指标

企业人力资本质量和主观效能提升主要表现在员工的行为能力上,所以企业一般采取对员工的某些趋同的行为能力指标进行人力资本战略投资的绩效评估。

1.员工工作结果的质和量比。对员工工作期间的研究劳动成果、发明创造、管理创新等进行评估,一般如果成绩显著,该个体人力资本的质量就很高。

2.员工的满意度。如对薪酬福利的满意程度达80%以上的员工数量比,对上级主管和公司高级管理层满意度达80%以上的员工数量比,90%以上的程度认同企业价值的员工数量比等。

3.员工服务顾客和生产产品的差错率。

4.员工的自然离职率。

企业对员工实施的绩效考核,一般包括对个体、团队、组织在特定时间内所生产出来的产品数量和效率,实践经验和技术能力,员工完成工作的勤勉度、独立性、可信赖程度,还有员工结合各自特殊岗位的特殊技能要求的达标情况,员工遵守工作制度、坚守工作岗位情况等方面和总体的目标完成情况、工作完成情况的调查、评价。各种绩效方法及所包含的指标,如尺度评价法、强制分布法、交替排序法、配对比较法、关键事件法、描述表格法、行为锚定等级评估法、目标管理法等,都可以用于企业人力资本战略投资绩效的非价值化评估。

(二)人力资本结构优化的评估指标

人力资本结构优化的非价值化评估指标很多,包括高增值性与低增值性员工数量比,不同学历教育层次的员工的结构比,不同技术职称的员工的结构比,一般员工、技术员工、管理员工与高层管理人员数的结构比,外包业务所需员工和劳务租赁员工占企业总员工数量的结构比。

人力资本最优配置应当是有利于企业价值最大化的配置。从微观经济理论方面看,最优人力资本配置是指当物质资本投入一定时,人力资本投入的边际产出达到最大时的配置。通过对人力资本在不同配置规模下的边际产量的测算,确认边际产量是否达到最大,人力资本是否达到最优配置。就人力资本内部结构而言,当产量一定时,不同层次人力资本之间的边际技术替代率相等时的人力资本结构为最优结构。

二、企业内部流程和顾客层面目标实现的评估指标

企业战略实施是全面的战略,而不是单一的人力资本投资战略。企业人力资本战略投资绩效表现在内部业务流程和顾客及市场的评估指标上,具体包括:

(一)内部业务流程的改善评估指标

1.产品质量提高,产品报损率降低;2.产品创新开发加快,产品开发生命周期和技术推广周期变短;3.工作效率提高,相同产品产量和服务数量上升,单位员工的产品量和服务提供数量上升;4.生产成本降低,单位产品的生产成本、期间费用、用料费用、人工费用等成本与前期数据相比较也有降低。

(二)企业人力资本投资在顾客和市场上的绩效指标

1.顾客满意指数,顾客的满意度测评;2.顾客每年的表扬和批评;3.新客户的拓展数及占总客户的比;4.老客户的保留数及占总客户的比。

这些指标的评价是在假定企业其他投资恒定不变的情况下,单独考虑只增加人力资本投资带来的效应。但在企业的实践中,这种假定是不现实的,因为企业的人力资本战略投资活动总是与组织发展和变革过程中的其他一系列活动紧密联系的,包括增加物质资本的投资、加大技术创新的投入等,所以这种评估主要应用于定性评估。为了更好地对企业人力资本战略投资进行绩效评估,往往按照各项战略经济活动的投资支出进行比例分配,对最终的价值产出进行价值分配评估。

三、不同实施路径的人力资本战略投资绩效非价值化评估

对人力资本战略投资实施路径的绩效评估注重定性和定量指标的结合。主要是针对企业每一种人力资本战略投资实施路径在人力资本存量增长、效能增长等方面取得的绩效进行评估,具体体现在员工的数量、质量、精神面貌、结构、工作结果及产品质量、顾客的满意程度、市场的占有程度等方面。

(一)招聘引进投资绩效的非价值化评估

评估判断企业人力资本引进方法的有效性可选用的指标包括:每种招聘途径的应聘人数、适合应聘岗位的应聘人数、应聘比(=应聘人数/计划招聘人数)。应聘比是用来说明招聘效果的,该比例越大,则招聘信息的效果越好。

选拔录用的评估指标包括:录用比和招聘完成比。录用比=录用人数/应聘人数,该指标越小,说明录选中被筛选掉的人越多,录用者的素质可能越高,同时录用的成本支出费用可能越高;招聘完成比=录用人数/计划招聘人数,说明在数量上全面完成招聘任务的情况。

录用人员的学历层次结构、工作经验评估。学历教育层次越高、受教育年限越长,引进的人力资本的质量就越高。如果工作年限较长、在相同岗位具有类似的工作经历,则人力资本的质量比没有或较短工作经历的员工要高。

对招聘引进员工离职数、时间和原因的评估。如果招聘引进人员在短时间内就离职,则证明招聘引进是不成功的。

(二)培训开发投资绩效的非价值化评估

培训开发投资绩效评估分为单个培训项目绩效评估、整体培训绩效评估和组织员工开发绩效评估。企业单个培训项目的绩效评估指标包括:员工对培训的满意度、获得的知识和能力、新技能和行为在工作中的实际应用情况,即培训成果的转化、个人和组织绩效的提高。企业培训开发整体评估指标包括:员工每年接受培训的时间、次数,新员工每年接受培训的时间,采取调查比较法评估,通过调查问卷的设计,对员工培训前后的行为进行调查比较评估,最终体现在投资回报即财务指标的改善上。员工开发或组织开发的绩效评估指标有:制定正式员工发展计划的员工人数比率、每年得到岗位晋升的员工人数及占总员工人数的比等。

(三)流动整合投资绩效的非价值化评估

员工在人力资本整合过程中,实施了岗位流动的员工占总员工数比,外包业务所需员工数量占总员工数量比,业务外包所需员工的知识、技能描述,劳务租赁员工数量占总员工数量比,劳务租赁员工所需知识、技能的描述;裁员减薪员工数量占总员工数比例;裁员减薪的标准、原因、引起的特别事项的评估。如果裁员减薪员工控制在预期的范围,证明裁员减薪战略实施顺利。但是如果大批员工无法裁减甚至闹事,或因少量的裁员导致大量员工的离职,则证明流动整合战略的规划和实施存在一定的纰漏,要深挖原因。

(四)薪酬福利投资绩效的非价值化评估

薪酬福利中实施绩效工资考核的员工数量比率、实施股权激励的员工比率、采取年金计划的员工比率、采取个性化福利薪酬计划的员工比率、薪酬福利的平均行业排位等,是衡量企业是否采取激励薪酬福利体系的基本指标,也是衡量企业薪酬福利投资支出是否具有竞争性、公平性和战略目标导向性的基本指标。

四、结语

通过实施企业人力资本战略投资绩效非价值化评估,可实现如下基本功能:

第一,评价企业预定的战略目标是否实现。企业人力资本战略投资绩效评估是对企业人力资本战略投资的整体效益、效果和战略投资目标实现与否的评价。包括对人力资本存量的增长、结果的优化、效能的提高、核心人力资本竞争优势的提升、企业内部业务流程和客户的保留等指标的实现情况与预期目标之间的差异进行分析。

第二,促进企业人力资本战略投资规划的适时调整。根据绩效评估之间的差异,寻找企业新一轮人力资本战略投资的实施方案、路径的调整,甚至是战略目标的调整。通过战略投资绩效评估,既可评估员工在绩效水平和技能方面的不足,从而确认组织所需要的特殊培训和开发需要,促进企业新的培训开发战略规划,又可以识别企业人力资本结构缺陷和调整需求,促进企业新的流动整合战略规划。

第三,实现企业战略绩效目标和员工个人绩效目标考核的链接。企业人力资本战略投资绩效评估是对企业人力资本战略投资过程及结果的评价,员工绩效评估是企业根据员工绩效考核标准进行薪酬福利投资核算与支付的评价。企业人力资本战略投资绩效评估与员工的绩效评估是紧密相连的,员工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将企业预期目标与员工个人预期目标联系起来,而战略投资绩效评估可以促进企业新一轮的人力资本战略投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员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的完善。

【参考文献】

[1] 黄德红.平衡计分卡在企业人力资本战略投资绩效评估中的应用研究[J].商业时代,2011(30).

[2] 黄德红.企业人力资本价值与个体人力资本价值的差异探析[J].湖北社会科学,2011(7).

[3] 李焕荣,苏敷胜.现代企业战略人力资源管理效能评价指标体系研究[J].价格月刊,2009(6).

[4] 赵金瑞.企业人力资本投资对高新技术企业绩效影响的研究[D].重庆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

摘要:公司战略对于一个公司而言是至关重要的,公司战略决策本身要以财务分析与评估的结论为依据。所以,财务分析与评估的方法将直接关系到公司战略决策的质量以至成败。本文尝试将期权评估的方法应用于公司战略的评估与决策,同时,也说明了这种方法的普遍适用性。

公司战略对于一个公司而言是至关重要的,无论从生存考虑还是从发展考虑都是如此。而同时,恐怕没有人会否认,财务对于一个公司的成功与否也是非常关键的。先不说任何项目、任何部门事先的预算、事中的控制以及事后的考评都离不开财务,公司战略的选择与决策本身也要以财务分析与评估的结论为依据。所以,财务分析与评估的方法将直接关系到公司战略决策的质量以至成败。本文试图将期权评估的方法应用于公司战略的评估与决策,作为一种不同于传统财务方法的新尝试。

一、传统的财务评估

传统的财务评估方法有很多,例如年投资回报率法、投资回收期法、内部收益率法、净现值法,以及作为辅助方法的敏感性分析等。其中,最完善的做法莫过于利用经过风险调整的现金流量或资金成本率计算净现金,如果净现值大于0,说明方案可行,在此基础上再做敏感性分析。这也是长期以来战略财务评估流行的做法。

这一方法考虑了战略方案形成现金流量的时间价值和风险,这是其有别于年投资回报率、投资回收期等方法的优点。但同时,这一方法与所有传统的方法一样,也存在严重的局限性。下面通过一个例子说明。同时,我们将用同一个例子演示期权评估的方法,以便于读者对两种决策过程和结果做出对比。

[例]H公司是一家从事计算机软、硬件开发、生产、销售的中型企业,经过10年的发展,形成了一定的财力和知名度。高层经理与技术专家经过多次讨论,对未来10_20年中国市场需求结构与演化趋势取得了较为一致的看法。根据本公司的技术与财力基础,认为公司应该尽快进入家用电器(视听设备)领域,依靠领先进入和技术方面的优势,抢占未来信息家电行业的领先地位。公司内部将这一战略称为“蛙跳战略”。

在进入的突破口和进入方式的选择上,考虑到目前公司的财力和进入的紧迫性,高层经理认为收购一个中等规模的VCD企业是最佳选择。原因主要在于:VCD行业的竞争已经趋于白热化,其市场前景普遍地不被看好,而一个中等规模的VCD企业的前景简直可以说是“不妙”。在这种情况下,这样的VCD企业的市场价格可以说已经接近“谷底”。同时,公司高层经理普遍认为,目前VCD的市场并没有做透,换句话说,VCD并未真正达到市场饱和(分析略),在DVD产品大规模上市之前,收购企业的VCD生产本身有希望全部或接近于全部收回投资。当然,VCD生产本身是否赚钱并不很重要,最为重要的是它可以作为本公司实现“蛙跳战略”的“跳板”,而通过企业收购进入VCD行业是进入这一新行业的最为快捷的方法。

按照公司的战略,在踏上这一跳板后,在取得相关经验的基础上,至少有两件事可以考虑:(1)在适当的时机及时购置DVD生产技术和生产线,上马DVD,利用并扩大公司VCD的经销网络,力争使公司的DVD成为知名品牌。(2)在适当的时机及时购置数字化电视生产技术,并利用本企业的技术优势进行深度开发,使本企业的数字化电视在质量、性能及生产成本方面取得竞争优势,成为国内数字化电视的第一品牌。从而,数字化电视普遍取代普通电视之时就是本公司蛙跳战略成功之日。

现在的时间是1999年,即公司投资VCD的时间;专家估计,合适的投资DVD的时间为2002年,合适的数字化电视生产技术购置时间为2003年,本公司研究开发期为2年,生产线购置时间为2005年。假定所有现金流量都是从生产线购置的第二年开始产生,专家估计的有关投资及现金流量数据如下(为避免繁琐的说明,已经将原始数据简化):

公司根据长期经验,将经过风险调整的VCD投资和DVD投资的资金成本率确定为20%,数字化电视投资的资金成本率确定为30%。

计算净现金流量的总现值,即净现值为:

以投资时为基准时间和以当期时间为基准时间计算的DVD投资的净现值都为负值,说明DVD投资本身不可行。NPV(数字化电视)(以2003年为基准时间)

投资时为基准时间和以当前时间为基准时间计算的数字化电视投资的净现值都为负值,说明数字化电视投资本身不可行。VCD投资是公司蛙跳战略实施的前提,而DVD和数字化电视投资则是公司蛙跳战略的展开。在没有更好的投资机会可供考虑的情况下,如果如上述计算所显示的,三项投资的净现值都为负值,则公司的蛙跳战略无法实现。

当然,这是传统财务分析方法的结论。

二、期权的方法

上述传统的财务分析忽略了一个基本事实;对于公司蛙跳战略而言,是否投资VCD必须尽快决定,否则,战略机会的损失是无可挽回的;但是,DVD和数字化电视投资则是3年和4年以后的事情,公司自然可以根据自身和环境类似,我们的总体战略是农村包围城市,但具体每场战斗是打还是退、是攻还是守则要到时候见机行事。

具体而言,到第3年和第4年时,DVD和数字化电视所需的投资和将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都会与当前专家测算的数据不同,通常,随着时间的临近,投资成本和市场前景都会更加明朗,因而数据更加准确。公司完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做出最为有利的决策。比如说DVD,如果到第3年根据最新的数据计算的NPV大于0,则投资;否则,就放弃。也就是说,无论是DVD,还是数字化电视,其投资时NPV的期望值肯定会大于0(因为有大于0的可能性投资,也有等于0的可能性放弃,但没有小于0的可能性)。既然DVD和数字化电视在其投资时NPV的期望值肯定大于0,那么这一期望值经过折现的现值也肯定大于0。

换句话说,VCD投资为公司争得是DVD和数字化电视的投资机会,这两个机会本身是赚钱的机会,其价值不可能为负值。这一机会的价值如图1所示:

在图1中,投资价值即为投资所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初始投资)的总现值;机会价值则是投资价值与投资成本(即初始投资)之差,当投资价值小于或等于初始投资时,机会价值为0,当投资价值大于初始投资时,机会价值大于0(此时,机会价值即为投资的净现值)。

图1表明,机会的价值实际上是以初始投资为约定价格的一个买方期权。其标的物为投资项目的价值。如上述DVD和数字化电视投资的价值。

期权(Option)是这样一种权利,其持有人在规定的时间有权力但不负有义务(可以但不是必须)接约定的价格买或卖某项物品或某种标的资产或物品。如果持有人有按约定的价格买的权力,则称为买方期权(CallOption)。标准买方期权的到期内在价值线的情形与上述机会价值线的情形完全相同。按照价值评估的折现现金流量方法,到期内在价值是确定资产或机会当前市场价值的基础,在风险大小相同的情况下,相同的到期内在价值及其概率分布会导致相同的当前市场价值。因而,我们可以利用期权的价值评估方法估算上述机会的当前价值。

迄今为止,对于期权价值估算的较为成熟的方法有两种:其一是以考克斯(Cox)、罗斯(Ross)、鲁宾斯坦(Rubinstein)等为代表的二项树估价模型;其二是费雪·布莱克(FischerBlack)和梅隆·舒尔斯(MyronScholes)(国内有译为梅隆·斯科尔斯)创立的布莱克舒尔斯模型。下面不妨借助于布莱克舒尔斯模型估算上述DVD和数字化电视投资机会的价值。

三、布莱克舒尔斯模型

以C表示买方期权的价值,P表示卖方期权的价值。布莱克舒尔斯模型如

其中,S是期权标的物(此外为相应投资)的当前价值;X是期权的约定价格:r是无风险年利率;T是期权到期期限(年)。N(d1)和N(d2)分别表示在正态分布下,变量小于d1和d2时的累计概率,d1和d2的取值如下:

其中,σ在本文中为投资价值相对变动的年标准差。通常,σ取值在02_04之间。假定专家估计DVD的σ为35%,数字化电视的σ为30%。r可以理解为不冒任何风险就可以取得的投资收益率,以下假定为5%。用期权的概念来定义,DVD投资机会的价值等同于一个期限为3年,约定价格为2400万元,标的物当前价值为136108万元的买方期权的价值。

即:σ=35%,T=3,S=136108,X=2400,r=5%。

根据布莱克舒尔斯模型计算如下:

d1=-03851;N(d1)=03502

d2=-09913;N(d2)=01608

C=144486(万元)

数字化电视投资机会的价值等同于一个期限为4年,约定价格为291716万元,标的物当前价值为100304万元的买方期权的价值。

即:σ=30%;T=4,S=100304,X=291716,r=5%。

根据布莱克舒尔斯模型计算如下:

d1=-1146;N(d1)=01259

d2=-1746;N(d2)=00404

C=29793(万元)

DVD和数字化电视的投资机会的价值分别为144486万元和29793万元。

四、期权方法的结论

如果开始实施蛙跳战略,就要投资VCD,其投资支出为1000万元;所得有三项:项目本身价值98415万元,DVD投资机会的价值为144486万元和数字化电视投资机会的价值29793万元。因而,蛙跳战略的总净现值为:

-1000+98415+144486+29793=158429(万元)

总净现值大于0,说明蛙跳战略可行。

五、总结

从上述实例分析中,我们至少可以直接得出以下两点结论:

第一,传统财务评估存在局限性。这种局限性源于其忽略或否定了决策者对一个战略所涉及的后续投资的灵活处理,实际是忽略或否定了起码的企业家才能。在这样的前提下做出的分析当然会在大大降低一个战略的实际价值,从而错误地否定了本来是可行的战略,从而也就不可避免地使企业失去许多宝贵的战略机会。

第二,期权的方法完全可以突破传统财务评估这种源于假设前提的局限,是一种更为合理的战略财务评估的方法。具体而言,一个战略的实施意味着许多的后续投资机会,期权的方法是将这些投资机会真正当作“机会”来评估,而传统财务无法评估未来的机会。

六、期权方法的应用价值

一提到期权,许多人都会说它是一种衍生金融工具。这样说并没有什么错。自从本世纪70年代标准期权合约问世以来,期权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呼风唤雨,独领,以致于作为衍生金融工具的期权成为人们心目中期权的全部。然而,期权并不仅仅是指一种衍生金融工具。

期权的英文为option,option可以翻译为期权,也可以翻译为选择权。在西方,option就是有时候代表衍生金融工具,称为金融期权(financialoption),有时候代表现实的选择权,称为实物期权(realoption)。

近20年来,西方期权理论的发展日新月异,期权应用研究也是紧随其后。由于期权理论的应用,传统财务的许多难题得以解决,许多局限得以突破,财务理论与方法(包括投资、筹资分析,资产与公司价值评估,风险管理与控制,购并机会研究等等)的面貌为之一新。1997年,有关期权定价的研究使两位美国经济学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也使得西方“热了”20多年的期权及其应用研究进一步升温。

“简直是疯了。”一家大型医疗专业PE基金的投资总监谈到近日市场上投资估值情况时说。据了解,其拟参与投资的企业,估值均不低于当年预估利润的15倍,有些甚至达到20倍,而以前基本为上一年利润的7~8倍。

“现在谈项目非常难,一方面是竞争,一方面是估值高。”光大金控一位高级投资经理表示。

造成这些企业估值高企的原因,除了过多的资金追逐外,创业板以及海外纳斯达克等股票市场相关概念股票市盈率高企,也是重要的推动力。

“没有办法,PE投资就是得参照这样一个价格体系来运作,风险方面除了企业自身的运营风险外,还有整个价格体系下降带来的低收益甚至负收益风险。”长安资本董事生立军认为。

PE市场重又笼罩在疯狂争夺的喧嚣下,这一场景与经济危机之前颇为相似。投资的压力和竞争的激烈,让泡沫变得更像是一个神话,而不愿被正视为现实。

估值泡沫再现?

PE投资市场估值高企的状况正在愈演愈烈。

据了解,山东步长制药有限公司于7月份获得领航资本500万美元投资,同时投资步长制药的还有上海张江等其他国内外投资机构。据了解,这一次投资领航资本等PE以2010年预估市盈的17倍进入。

“我碰到的情况,这么高的比较少,10倍到13倍比较普遍。”海纳亚洲创投基金的一位负责人表示。

不过,另一案例估值则更高,一家做糖尿病药物的企业,PE是按照今年预估利润的20倍估值进入的。

国内投资业绩突出的CDH创始人吴尚志曾表示过,其投资的企业多为5~8倍的估值。而近来的投资较几年前的估值则有惊人的大幅提升。

如2007年底高盛入股海普瑞,当年海普瑞的净利润为6816万元,高盛以3688万元人民币购买公司股份1125万股,约占当时总股本的12.5%,高盛入股的估值约不到海普瑞当年预估市盈率的4.5倍。 三年时间,医疗业PE投资估值从4.5倍飙升到现在的近20倍。

巴菲特曾在中国A股股指接近6000点时说,在经历了大幅的上涨以后,需要格外的谨慎。

不过,有业内认为估值的大幅上涨是很自然的,如海普瑞的二级市场估值达到60倍以上,“只是上市前PE突击入股,许多PE并没有提供什么有价值的增值服务,凭什么暴利让他们赚,就算现在的价格也有几倍可以赚,这是很正常的事情。”贝祥投资集团执行董事伊彦宁认为。

“医疗行业门槛比较高,市场增长比较确定,竞争力一般能够保持,这样未来退出时企业的内生性增长可以保证,而增长性也保证了高估值。”华澳资本创始合伙人刘宇认为。

然而,在此轮金融危机前,曾有许多项目被PE高估值投资,而如今深深被套。如一家对冲基金曾以超过20倍的估值投资一家环保企业,结果金融危机来临,二级市场价格崩盘,这家企业迟迟未能上市。

高估值从短期来讲,赌的是当下的一波行情,但是从长期来看,“这种估值是不利的,只能说明投资人还不太了解这里的风险和评估,所以我相信过一段时间估值应该是趋于正常。”贝恩资本合伙人黄晶生曾如是说。

但是,“买涨不买跌”的信条再次捧热了市场,更多的投资人似乎对未来自信满满,全然不理会可能的风险。

高估成因

过多的资金推动与二级市场估值高企,成为推高PE投资市场估值的两大成因。

根据清科研究中心统计,2010年二季度中国股权投资市场共有45支基金完成募集,新增可投资于中国大陆地区的资本量为191.63亿美元,新设基金募集资本总量直冲历史高点。上半年,中外创投机构共新募基金61支,其中新增可投资于中国大陆的资本量为58.28亿美元;环比、同比均有大幅增长,涨幅分别为67.3%和145.7%,几乎达到2009全年募资总量。

越来越多的资本进入股权投资市场,从险资、民间资本、上市公司等不一而足,股权投资市场再次变得炙手可热。这导致竞争的加剧并增加了企业家的底气。

“有一家知名的PE基金在与一家中部地区企业接触时,因为问的问题过于详尽且流程较长,企业家觉得过于麻烦而踢其出局,反正还有许多基金在等着投钱,而且价格都不可能低。”一位业内人士透露。

另外一个推高估值的因素则是二级市场的估值所导致,在投资教材里有一种估值的简易方式,即与上市公司同类型企业估值作参照,以往投资的高额回报使得后来者不顾一切往里挤。其中,医疗领域因为其本身具有一定稳定增长性而格外受追捧。

根据海普瑞招股书,高盛三年投资溢价183倍。

而2010年首次公开上市的医疗企业增长明显,也使得医疗领域被PE关注。

根据CV Source统计显示,2010年1~8月份全行业共有25家企业实现IPO,共融资44.31亿美元,IPO企业数量相比2009年增长92.3%,显示出资本市场对该行业未来发展的乐观态度。

一些投资者的基本逻辑是基于,如果60倍的估值能长期稳定存在,17倍到20倍的估值并不算高,毕竟还有3倍的盈利空间,而且即使以成熟的海外二级市场来看,医疗等领域也呈现估值高企的状况。

如近日在纽交所上市的医疗器械企业康辉医疗,上市后股价飙升且近日一直徘徊在每股16美元以上,对应2009年净利润的估值在30倍以上。

风险隐患

在刚刚过去的这一轮金融危机之前,曾倒下过一小批PE基金,因为投资时估值过高,等到企业遇到经济不景气利润大幅下滑时,导致一些基金被清盘或被接管。

近日一家锂电池生产商与一些PE谈妥入股条件,PE入股代价为2010年企业预估市盈率的18倍。“事实上,锂电池现在也只是一阵跟风,具体的收益很难讲。”联想投资一位跟踪新能源领域的投资人这样说。

但也有不同的声音,“有一些医疗的案子我们看过,企业的质量并不是像有些投资人认为的那么好,最后的结果并不一定就那么乐观,实际上,如果最终二级市场的价格下行,可能将造成低收益甚至负收益。”光大控股的一位投资人认为。

另一个风险则是可能无法退出的风险。据清科研究中心统计,迄今在创业板发审委审批的184份上市申请中,36家企业未能过会,占申请数量的19.6%,而在这些未过会的企业中,有VC(风险投资基金)或PE支持的企业15家,占未过会企业总数的41.7%。

当然,PE们也有一些控制风险的手段,如对赌。但这种方式在防范风险的同时,却也存在与企业利益冲突的可能。

“为了达到对赌的目标,可能会用一些手段来达到,或者为了短期利益而损害了企业的长远发展。”泰山资本中国区总经理马小伟认为。

而且从这一轮经济危机看,有的企业对赌输了但仍然将投资人从董事会踢出局,而投资人很难获得适当的保护,而且企业盈利一旦出现问题,对于双方来说是一个双输的结局,“对赌”仍然难以挽救投资人。

另外的一种风险保护措施是采用可转债模式,但迄今由于国内没有优先股的相关规定,特别是针对国内A股上市的企业而言,人民币PE基金无法进行优先股的安排,这也使得PE投资在国内面临更多的风险。

通过对近年在中国资本市场发生的估值调整协议典型案例的梳理(表1),可以看出,在风险投资中,估值调整协议的应用具有以下特点:首先,权益作为激励手段。在风险投资中,企业家既想获得发展需要的基金,也不愿失去企业的拥有权,因此,令企业家在盈利能力良好时获得企业较多的权益,在盈利能力不好时,失去企业部分权益,能有效的激励企业家充分发挥创新能力。因此,应用于风险投资中的估值调整协议,多以权益作为激励手段。其次,没有单方面的赢家。对于风险投资机构而言,若企业做强做大,风险投资机构通过出售权益而获得高额利润,若企业经营不善,即使风险投资获得较多的股权,替换管理层,也有可能使管理目的扭曲,经营中断,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对于创业企业而言,达到估值调整阀值,即获得了融资,又获得了较多的权益,若达不到阀值,将有可能失去企业。因此,企业家盈利水平到达估值调整阀值时,风险投资机构和创业企业实现共赢,是双方共同期待的结果。由此可见,在风险投资中,估值调整协议通常是利用权益(由固定权益和变动权益两部分构成)补偿投资机构的风险,因此,固定权益和变动权益两部分之间存在怎样的关系,特别是双赢结局的出现与否,如何影响这两部分权益的构成,对于揭示估值调整协议风险补偿的作用机理有重要研究意义,是合理应用估值调整协议,科学选择风险投资金融工具亟待解决的问题。

1文献综述

对于风险投资估值调整协议的研究,目前学者主要利用期权理论、合约理论和案例分析等方法围绕激励和风险问题展开,在激励问题方面,项海容提出估值调整协议对创业企业家存在激励作用,激励效应的程度受到目标难度的影响,目标设置的难度越高,企业家的努力程度就越差,而目标难度的设置受到项目风险、创业企业家的能力和项目互补等因素决定,只有当这些项目内部的环境被充分考量,才能得到有效的激励效果,同时还证明,当目标的难度有差异时,造成的社会效率也不同。张波指出当企业管理层的风险偏好是中性的时候,估值调整协议能够有效保护投资者收益和激励管理层,解释了现实案例中所涉及的投融资双方行为以及收益分配结果。胡晓珂分析了对赌协议在不完全契约状态下表现出的射幸性特点,论证了基于企业估值调整所进行的条款安排并不违背法律所追求的公平和效率目标,孙艳军从合约理论的角度,剖析了估值调整协议的应用基础,阐述了估值调整机制的合理价值,认为估值调整协议对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风险管理方面,程继爽从我国企业签订估值调整协议融资的现状出发,探讨了估值调整协议的涵义和要素,进而指出了我国企业抵御风险和提高利用估值调整协议融资质量的途径。刘冰和杨明国首先从期权角度分析估值调整协议的特性,通过摩根斯坦利对永乐并购中的估值调整协议的应用,从企业的风险意识,估值方法、估值标准、风险防御能力等方面给出了对我国企业的建议。

专门针对估值调整协议的国外研究甚少,而与其相似的或有权益(或有控制)形式的合约研究较多,其中PhilippeAghion和PatrickBolton得出的关于“怎样建立一种可以让委托人都满意(目标一致)的初始合约”的结论与估值调整协议最为相似。PhilippeAghion和PatrickBolton主要解决了两个问题,一是怎样建立一种可以让委托人都满意(目标一致)的初始合约,二是,何时初始合约不能实现委托人的目标一致性,此时控制权又当如何分配以实现有效性。为了解决以上这两个问题,作者进行了许多假设:有许多的投资者都在寻找好的投资机会;企业家有好项目因此有足够的议价能力,并提出一个“takeit–or–leaveitoffer”给投资者选择;在合约执行中存在许多的风险,例如,一些重要的决定是否会被合理的描述;货币收益都可被双方证实;企业家除了在意货币收益外,还在意如荣誉、人力资源的非货币收益;还假设了双方的收益和控制权分配。通过这些假设和一个不完全合约的分析,作者提出在项目投资收益为好的状态时,将控制权给予企业家,使其继续经营;在项目投资收益为差的状态时,将控制权给予风险投资家,让其选择对项目进行清算,这样就能确保实现有效率的行为选择。

对于基于估值调整协议的权益分配问题鲜有研究,学者们主要利用双向道德危害模型,基于权益投资、轮次投资等不同的形式,对风险投资权益问题得出了一些有益的结论。岳意定,邹福阳和刘丹指出风险投资家和企业家在给定的股权结构下存在一个与股权相关的均衡努力水平,对创业企业和风险投资机构股权比例进行设计,研究了融资顺利进行和道德危害有效防范的问题。徐玖平和陈书建构建风险投资机构和企业家之间的道德危害模型,证明合约设计、分阶段投资、监督、股权配置和声誉机制的建立等激励机制对风险投资机构具有良好的激励作用,AnatRAdmati和PaulPfleiderer研究了一种多轮次投资中的问题,证明一种固定权益比例的合约会给风险投资家在所有的投资轮次中固定的权益比例,这会使得内部的投资者作出最优的投资决策,并在今后的投资轮次中,不会对证券作出错误的估价,Hellmann对可转换证券中的上市阶段的最优权益分配问题进行了研究,同时,他提出双向道德危害下,最优权益分配与风险投资机构和企业家的工作效率和努力效果有关,值得注意的是,他提出的权益分配仅是基于纯股权融资模式,实际上,当金融工具发生改变时,风险投资机构和创业企业家的激励模式也发生了改变,最优权益比例也会随之改变。与本文的研究内容相近的有Casamatta,Hellmann和晏文隽及郭菊娥的研究,其中Casamatta,hellmann为本文基于双向道德危害的模型构建提供了基础,而晏文隽和郭菊娥通过对蒙牛和摩根士丹利对赌协议的分析,给出了风险投资中的估值调整流程(如图1),是本文模型构建的依据。通过以上文献梳理可以看出,以往的研究在对估值调整协议权益分配及其影响因素方面较为匮乏,该问题的解决对于风险投资机构应用估值调整协议管理项目投资风险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为此,本文将根据估值调整协议的权益分配形式(如图1),基于双向道德危害风险,构建风险投资中估值调整协议权益分配模型,研究估值调整协议应用下最优固定权益分配比例及其影响因素,并给出创业企业和风险投资机构的或有(绝对)控股的充分条件。

2风险投资估值调整协议权益分配模型构建

2.1基本假设结合文献[1]的研究结论,应用估值调整协议的背景下,当创业企业表现优异,价值达到权益转让的标准,即风险投资机构和创业企业取得双赢后,风险投资机构选择在企业价值到达V*时退出。

2.2基本模型根据假设可知,风险投资机构和创业企业的效用函数为为企业家和风险投资机构各自的激励约束,他们都会付出努力以最大化各自的效用。

3风险投资估值调整协议权益分配模型分析

根据风险投资估值调整协议权益分配模型基本假设,可得出风险投资机构获得的最优固定权益分配比例的解,及其影响因素,即定理1,同时还能够得出风险投资机构和创业企业或有(绝对)控股的充分条件,即推论1。

3.1风险投资机构获得的最优固定权益分配比例及其影响因素定理1:在满足模型基本假设下,风险投资机构获得的最优固定权益分配比例为。该定理说明,风险投资机构在应用估值调整协议进行投资时,所获得的最优固定权益分配比例除了与工作的效率和努力程度有关之外,还与实现双赢的先验概率(1-p)和调整的那部分权益,即估值分歧a有关,而风险投资机构受估值分歧和双赢结局发生的影响程度和方向,在推论1中给出证明和解释。同时定理1还说明,调整的权益和双赢发生的可能性,共同组成风险投资机构获得最优固定权益分配比例的边界条件,其中值得注意的是,不论实现双赢的可能性有多大,估值分歧不能过大,这是因为,分歧大时,若实现双赢,则风险投资机构惨败,若未实现双赢,则创业企业惨败,两种结果皆不能实现最优权益比例。该推论1的1)式说明,当双赢出现的可能性较大,风险投资机构失去部分权益的风险较大,此时风险投资机构获得的最优固定权益分配比例与调整的权益成正比,也就是被调整的权益比例越多,估值分歧越大,风险投资机构需要通过越多的固定权益比例补偿失去权益带来的风险。当双赢出现的可能性较小,企业家失去权益的风险增大,此时风险投资机构获得的最优固定权益分配比例与调整的权益成反比,也就是随着被调整的权益比例增多,风险投资机构固定权益比例需要减少以实现对企业家的有效激励。

3.2风险投资机构和创业企业或有(绝对)控股的充分条件该推论说明,风险投资机构获得的权益分配比例,依赖于风险投资机构可能输给创业企业的价值。当创业企业努力工作,不断实现创新力,提供企业的盈利能力,并使得盈利水平超过估值调整规定的标准,创业企业会拥有企业的绝对控股权[16](如推论2中1)式),但若风险投资机构承担损失较大时,风险投资机构会令估值调整前的权益比例超过半数以弥补承担的风险,此时风险投资机构获得企业的绝对控股权(如推论2中2)式)。若要风险投资机构始终不获得绝对控股权,则需要一方面创业企业家非资金的贡献大,另一方面风险投资机构承担的现金损失小(如推论2中3)式),根据以上分析可得表2。

3.3数值诠释根据定理1,根据最优固定权益的解析解,令创业企业的最高价值每份权益转换的价格K=1,创业企业工作效。根据图3,风险投资机构最优固定权益比例eˆ,随风险投资双赢可能性(1-p)的增大而增大。实现双赢的可能性增大,说明在与企业对赌的过程中,风险投资机构将很可能输掉部分权益。因此,风险投资机构需要较多的固定权益比例补偿风险,保护自身的权益。根据图4,随着风险投资机构和企业家之间估值分歧a的增加,风险投资机构最优固定权益比例eˆ的变动,受到风险投资双赢的可能性(1-p)的调节。当双赢的可能性较大,以图4①为分界,此时(1-p)>0.77,随着风险投资机构和企业家估值分歧的增加,风险投资机构最优固定权益比例也要增加,这是因为双赢可能性大,导致风险机构估值失败的风险大,风险投资机构将权益输给企业家的可能性增大,为此,风险投资机构需要通过保有较多的固定权益补偿这部分风险。当双赢的可能性较小,即(1-p)<0.77,随着风险投资机构和企业家估值分歧的增加,风险投资机构最优固定权益比例减少,这是因为双赢可能性小,则企业家估值失败的风险大,风险投资机构赢得企业家权益的可能性增大,风险投资机构需要减少固定权益比例,实现对企业家的有效激励。同时,估值分歧和对赌结果将共同构成风险投资机构要实现最优固定权益比例的边界条件,如图4②,风险投资机构要实现最优固定权益比例的前提是对企业家进行有效地激励。因此需要估值分歧和实现双赢构建平衡。特别是估值分歧不能过大,这是因为,估值分歧过大,无论是否双赢,都将令估值失败的一方损失惨重,将无法实现最优权益分配结果。

4结论

估值调整协议是风险投资中常用的金融工具,构建估值调整协议应用下,风险投资权益分配模型,分析风险投资权益分配及其影响因素,和风险投资机构和企业家或有(绝对)控股的充分条件,是本文主要研究内容,也是创新之处。首先,估值分歧和双赢发生的可能性,共同组成风险投资机构获得最优固定权益分配比例的边界条件,估值分歧过大,将不能实现对投融资双方的有效激励,无法实现最优固定权益分配。其次,风险投资机构获得最优固定权益分配比例与估值分歧和风险投资双赢的可能性有关。风险投资机构获得的最优固定权益比例随着实现双赢的可能性增大而增大。而估值分歧与最优固定权益比例的关系受双赢概率调节,当实现双赢可能性大,风险投资机构和企业家估值分歧越大,风险投资的最优固定权益比例越多以补偿失去权益的风险,当实现双赢可能性小,风险投资机构和企业家估值分歧越大,风险投资的最优固定权益比例减少以实现对企业家的有效激励。其次,若当风险投资机构的非财政贡献能力小于企业家时,风险投资机构估值调整后的最优固定权益比例将小于半数,此时企业家有绝对控股权,这也实现了对企业家的激励。


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 抖音账号:文章写作知识屋
收藏
0
有帮助
0
没帮助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