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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年底个人总结报告摘要]汽车金融风险分析

一、汽车融资租赁概念与特征

(一)汽车融资租赁概念 汽车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与承租人签订的汽车融资租赁合同,向承租人指定的汽车供应方购买合同规定的车辆并交付承租人使用(或者汽车制造商或其分支机构直接向承租人提供车辆),并以承租人支付租金为条件,在合同结束的时候将该车辆的物权转让给承租人的租赁方式。与其他融资租赁相比,汽车融资租赁的销售特征更为明显。

(二)汽车融资租赁特征 具体如下:

(1)条件界定。汽车融资租赁是一种买卖与租赁相结合的汽车融资方式,汽车融资租赁需具备一定的条件,这些条件包括:消费者需向销售商支付相应的租金(汽车使用补偿费);如果消费者支付的费用(包括租金及相应税款)已经相当于或者超过汽车本身的价值,依照汽车租赁合同,消费者有权获得该车的所有权;如果消费者(承租人)在租期届满时所付租金总额尚未超过汽车价值,消费者(承租人)此时享有选择权,对租期届满后的汽车可以以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处理:一是在补足租赁合同中事先约定的相应余额后成为汽车的所有权人;二是如果汽车现值高于约定的余额,消费者可以出卖所租汽车,向零售商偿还该余额,保留差价从中获利;三是将该汽车返还给出租人。

(2)汽车融资租赁的特征。汽车融资租赁作为一种新兴的独立的交易类型,与传统汽车租赁相比,具有明显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一是双重性。融资租赁是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现代交易形式,本身既具有融资性质,又具有融物性质;二是多边性。融资租赁涉及至少两个合同,三方当事人,构成三方或多方交易;三是权利分离性。出租人拥有法律上的所有权,承租人按约定获得租赁物的使用权,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四是标的物特定性。融资租赁的标的是由承租人选定的,出租人按照承租人对租赁物的特定要求和供货人的选择,购买后出租给承租人;五是租赁物处理多样性。融资租赁一般租期较长。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可以按约定选择续租、退租或留购等。

(3)汽车融资租赁与汽车贷款的特征比较。具体有:一是汽车所有权归属不同,汽车融资租赁属于出租人,而汽车贷款方式属于借款人的;二是所付利率高低不同,融资租赁一般高于贷款利率;三是合同期满后汽车归属不同,融资租赁可以有选择,而汽车贷款方式选择是唯一的,归属借款人的;四是申请手续的烦琐程度不一样,融资租赁简单,贷款烦琐;五是抗风险能力。融资租赁高于贷款付款方式。

二、汽车融资租赁风险类型分析

(一)汽车融资租赁风险类型 汽车金融是一项风险较高的行业,汽车融资租赁面临的风险种类主要分为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

一是信用风险。是指由于汽车融资租赁承租人违约,没有按时或者没有足额向汽车融资租赁公司支付租金而给汽车融资租赁公司带来的风险。

二是市场风险。是由于市场变化给融资租赁收益和融资租赁资产价值带来的不确定性,主要有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市场利率上升,汽车融资租赁资产的内在价值就会降低,因而给承租人带来潜在的损失;汇率风险同样威胁着汽车融资租赁企业。由于汽车融资租赁项目出租的汽车多为价格较高的进口汽车,汽车融资租赁公司可以选择用汇率支付的方式支付货款,所以汇率风险是汽车融资租赁公司关注的重点。

三是操作风险。是指在融资租赁业务中,由于内部控制或信息系统失灵而引起损失的风险,引起操作风险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内部控制制度不严,评估体系不健全或对操作人员管理不严造成的。

四是流动性风险。可分为产品流动性风险和现金流动性风险。由于汽车融资租赁公司的融资渠道单一,资金大部分资产来自于商业银行,存在着资产负债期限不匹配的情况,“短借长用”的现象较为突出。

(二)信用风险产生的原因 信用风险是目前我国汽车融资租赁企业所面临的主要风险。这是因为汽车融资租赁业务具有其他物品的融资租赁业务所不具备的特殊性。汽车的折旧速度快,进口汽车的价格受利率汇率影响较大,承租人容易做出违约的选择。产生信用风险的原因主要有三点:汽车资产本身损失带来的风险,如出现承租人不能合理使用,维修,保养所租汽车资产,出现不科学使用的道德风险;承租人由于现金流量短缺等问题,没法按时支付租金而造成的信用风险;承租人故意拖欠租金。

我国汽车融资租赁租赁期限相对较长,信用体系不完善,使得信用风险成为汽车融资租赁公司监测的重点。汽车融资租赁项目的长期性使得承租人承担着较大的信用风险。在风险管理上除了增强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督外,信用风险管理模型是国外汽车融资租赁公司控制信用风险的主要方法,也是我国企业应用现代风险管理的新趋势。

(三)汽车融资租赁的信用风险研究方法 信用风险的分析方法分为信息收集定性分析和风险管理模型定量分析。我国大部分融资租赁公司目前采用定性的分析方法。

(1)定性分析方法。基本思路是:获得承租人的准确信息。分析信息,确认其还款能力。定性分析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在租赁前对承租人信息的收集,资格审核;

二是对所收集的信息进行详尽的分析。主要是对承租人的财务状况(收入和负债)进行分析,了解承租人是否有支付租金的能力。企业主要通过对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进行分析;个人是通过收入、支出、房产、有价证券、个人素质等多方面进行考核;

三是 汽车融资租赁业务开展后对信用风险的管理。主要通过设定一套定期检查体系对所有业务进行监控。其中,内部评级系统是定期检查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2)信用风险模型比较分析。对于融资租赁信用风险的模型,其中大部分是借鉴银行贷款的信用风险模型。在国外市场目前应用较为广泛的是多变量计量模型和KMV信用风险评估模型。对于我国的融资租赁市场,由于此行业为新兴行业,目前只是应用了定性的信用评估方法,在融资租赁业务高速发展的将来,势必要对信用风险进行量化分析,把研究结果用于信用风险的预警,提高融资租赁公司的管理水平。

多元线性判别模型。是一个在目前应用较为广泛的模型。它克服了单变量模型的缺点,判别准确性大大提高。存在问题是:它仍为一个线性模型,然而在实际情况中,是否违约的因素是非常复杂的,两者不可能存在着完美的线性关系;其次,该模型采用了财务比率,因此存在着对承租人评价的时效性的问题。多元非线性模型是国际上最有效,也是被学术界视为主流的方法,但也存在着对承租人信用评价的时效滞后性的缺陷。

KMV模型。在信用风险评价方面有良好的效果。首先,它以股票市场数据为基础,不是单纯依赖会计数据,所以指标不仅反映了公司历史和当前的发展状况,而且还反映了市场中投资者对于公司未来发展的综合预期,具有前瞻性和高度敏感性;其次,他不依赖外部评级机构,具有较高的独立性;再次,KMV模型适用于公开上市的公司,公司的相关数据比较容易获得。但是KMV模型也存在着自己的缺点:首先,它的应用限于上市公司,对于非上市公司,应用KMV模型尚存在一定的困难。其次,此模型对于新兴的不成熟的证券市场,其有效性还有待进一步的验证。

Credit Metric和Credit Risk+模型。在西方市场有广泛的应用。该模型充分利用了市场风险计量的研究成果,成功地把信用风险计量与信用等级的转移,违约率等相关因素结合起来。模型考虑的因素更加全面,使用的产品更加广泛。其主要缺点是对同一等级的债务人采用了相同的等级转移概率和违约概率,实际转移概率和违约概率是历史上多个信贷周期的平均值,因而不能够反映特定承租人当前的信用质量变化情况。而且,对于我国应用此种方法存在着较大的难度。因此,在较短的时间内应用Credit Metric模型评价信用风险还不太现实。Credit Risk+ 模型的最大优点是简单易用:伯松过程使得计算非常有效,承租人的边际风险分布可以轻易取得,模型集中于违约风险,需要估计的变量很少。缺点是忽略了信用等级的变化,使得每个承租人的风险相同,也不能处理非线性金融产品。

RAROC(Risk-Adjusted Return On Capital)模型。由信孚银行最先引入。根据现代资产组合理论,RAROC模型被看作是一种经过风险调整的资本收益率模型。此模型是在欧美市场被广泛应用的一类基于金融市场信息的模型,其主导思想是计算单位贷款风险的收益率并与基准相比来决定是否发放贷款以及贷款定价。其计算表达式:RAROC=贷款收益/贷款风险。贷款收益反映了某项贷款在规定期限内的预期收益,其中包括利差收益,手续费等扣除预期损失及营运成本。贷款风险是对不可预期损失或风险资本的计量,其确定方法主要有通过计算融资租赁资产在一年的市场价格的不利方向的变化来计量不可预期的损失,和通过历史违约数据的试验模型来计算贷款风险。得到RAROC值后,与临界风险收益率进行比较,大于则开展此业务,否则拒绝。

总之,通过对每种信用风险评价模型的比较分析,每种模型都存在着优点和缺点。尤其对于我国特殊的市场环境,每种模型也存在着不同的应用难度。部分模型虽然目前应用到我国市场不够现实,但是却为我们打开了视野,为我国在融资租赁信用风险计量与管理方面提供了借鉴和帮助。

三、汽车融资租赁信用风险控制体系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策略

(一)汽车融资租赁信用风险控制体系存在的问题 汽车融资租赁业务在我国汽车金融服务业中刚刚起步,目前还存在许多问题:一是经销商的经营目标与金融机构利益之间的冲突。经销商的经营目标是考虑自身经济利益,追求的目标是销售量最大化;而融资机构在融资期限内着重从风险角度考虑是否能降低汽车融资风险。二是存在潜在的信用风险难于准确测算的问题。在我国当前的信用环境下,社会上一部分人对信用消费决策不谨慎,过高估计自己的消费能力,申请的融资金额往往高于还款能力;一部分人根本不具备汽车消费能力,也贸然借钱买车;还有一些购车者缺乏信用道德观念,不按时还款,甚至诈骗。三是融资机构对融资服务对象成本高。金融机构要比较全面、真实地掌握承租者的资信状况,如果不能借助公共的信息平台,就要投入不少人力和物力对他们进行个人信用调查和审核。一旦出现违约,特别是对违约车辆的处置和变现都很困难时,金融机构就处于非常被动的地位,大大增加了服务成本。

(二)汽车融资租赁信用风险控制策略 具体有:

(1)借用商业银行的个人征信系统。为了控制承租人的信用风险,应尽快建设和完善个人征信系统。信用风险与历史信用状况有着密切关系,历史违约数据可以较为合理地反映出承租个人的信用状况。目前,商业银行的信用评估系统只要在银行有贷款或者信用卡的个人,就会自动拥有个人信用报告。征信系统,可以真实地反映个人的信用状况。根据信用等级,汽车融资租赁公司可以进行前期、过程中审查,加强风险控制。所以融资租赁公司可以借鉴商业银行的信用评估系统,对承租人进行信用风险评估,并增加对个人信用系统的考核纬度。

(2)建立健全汽车金融消费法律体系。汽车融资租赁是一个信用消费特征比较明显的行业,由于目前国内个人征信体系与企业信用体系处于初创阶段,缺乏信用等级的评估和监督机制,对于失信者进行惩罚的措施还很不到位,造成租赁车辆被盗,被诈骗,被典当抵押的情况时有发生,且国内尚无相关汽车融资租赁的法律法规作保障,汽车租赁经营企业一旦遇到此类问题,很难通过合法的途径解决,使合法经营的汽车融资租赁企业的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因此,租赁企业投入大,风险大。

(3)建立健全社会征信系统。社会征信体制的缺失已经成为行业发展的制约瓶颈之一,建立完善的社会征信系统迫在眉睫。完整的社会信用征信系统一方面可以为各类金融公司提供完整全面的消费者的历史数据,为金融公司做出授信决策提供坚实的数据基础,另一方面,完整的社会征信系统对于消费者的信贷消费行为也将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拥有了完善的社会征信系统,汽车融资租赁经营公司可以选取的信用风险评估模型范围将更加广泛,可以运用较高技术含量的模型,更加准确地对信用风险进行度量、控制与管理。这将对汽车融资租赁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促进此行业的良性发展。

(4)共同承担风险。银行、经销商、中介、保险公司、汽车制造企业共同承担风险。一般来说,融资租赁公司面临着系统风险和非系统风险,融资租赁的信用风险属于非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是指对少数几种资产的不确定性,它是公司自身能够控制和回避的风险。这种风险主要来自于单个承租企业的内部实行融资租赁资产分散化策略或组合投资策略,其主要目的在于通过投资组合内各种资产风险实现自然对冲,克服融资租赁投资的集中性和单一性,提高融资租赁投资的安全性,分散非系统性风险。

(5)设立专门的汽车金融公司。我国由于现在还没有权威的全国性信用机构来收集和提供完善,丰富,全面的信用信息,也不存在合理的收集、汇总、加工和使用机制,缺乏对于信用评分系统应用的良好外部环境,所以,加紧建立个人以及企业社会信用征信体系成为我国融资租赁行业应用信用风险评分模型的当务之急,完善的征信体系可以为融资租赁公司的授信决策提供坚实准确的数据基础,使得融资租赁公司在追逐巨额利润的同时,有效规避坏账产生而带来的风险。

总之,汽车融资租赁业务具有普通的汽车信贷业务无法比拟的优势,汽车融资租赁业务开辟出了一条销售汽车的新途径,使得汽车销售渠道更加通畅。与此同时,也要更加关注汽车融资租赁业务面临的风险,融资租赁业务面临的最大风险是信用风险。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汽车金融消费法律体系,担保法律制度等完善的法律制度,从而保证汽车融资租赁业务稳健经营发展。

一、汽车金融服务领域的主体分析

我国的汽车金融服务市场具有极其广阔的发展前景,使得各类企业纷纷加入其中。具体说来,主要有如下服务机构:汽车制造商、商业银行、外资汽车金融公司、汽车经销商、保险公司。目前在我国市场上提供汽车消费信贷的金融机构有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销售商二种。

商业银行一度几乎垄断了国内所有的汽车贷款和金融服务业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统计,到2003年年底,全部金融机构提供的汽车消费贷款余额达1700.06亿元,比年初增长620.14亿元。其中四大国有商业银行1445亿元,占85%,股份制商业银行206亿元,占12%,城市商业银行45.9亿元,占2.7%;财务公司5.1亿元,占0.3%。但是截至2004年上半年,我国金融机构汽车消费贷款余额为1833亿元,而呆坏账近1000亿元,坏账率有40%左右。而在北京,坏账率更高达50%以上。各大银行陆续停止或者提高了个人汽车贷款业务的门槛,汽车信贷萎缩。直到2006年随着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的开通,银行凭借其密集的网络优势和充足的资金是银行汽车信贷的优势所在。汽车信贷业务也逐渐回升。总体来说,现阶段在我国汽车金融服务领域处于主导地位的还是银行。

二、我国汽车金融风险控制中存的在问题

目前我国汽车金融服务领域主体的银行在汽车金融风险的控制中存在以下问题:

1.对汽车金融风险的认识不足,风险控制不到位

银行开办汽车消费贷款之初,通过采取财产抵押、质押、保险公司担保等贷款担保形式,银行认为贷款万无一失。为了抢占市场份额,各行纷纷降低贷款条件。由于贷款客户分散,对贷款人的信用状况缺乏应有的审查,也没有做到贷后跟踪监测,因此造成贷款客户良莠不齐,这些都为信贷风险留下了隐患。而且汽车消费贷款在银行贷款业务中占有很小的比重,不是其主业,在实际业务操作中存在人员配备不足,催收不及时,只管贷不管收,加重了汽车贷款的风险。

2.银行缺乏对汽车经销商的制约,使得经销商将风险转嫁到银行

在汽车消费贷款业务中,银行和汽车经销商的关系只是基于资金供求基础上的商业合作关系,银行为到经销商处购车的客户提供贷款,促进汽车销售。经销商在贷款客户提供物质担保的基础上,为汽车消费贷款提供全保证担保,这种合作应该是双赢的合作关系。但仔细分析就会发现,这种商业关系存在责任不对称,风险分担不平衡。银行提供资金承担了资金损失的风险,相反经销商借助银行贷款促进汽车销售,对其有利,不存在风险。其虽然提供贷款保证,但这种保证通常只是一般贷款保证,是在贷款人落实物质担保之后附加的信用保证。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汽车消费贷款设定的物的担保价值肯定要超过贷款金额,但在执行时却存在许多障碍,不能及时变现,因此可以说经销商的保证责任通常形同虚设。

加之银行对经销商缺乏强有力的制约,经销商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惜牺牲银行的利益,与客户串通办理假按揭、降低购车首付比例等,这样经销商就把业务风险全部转嫁给了银行,形成银行汽车信贷的高风险。

3.银行汽车金融服务品种单一,产业链短

银行办理的汽车金融业务仅局限于汽车消费贷款,赚取利息收入,不仅造成收入单一,而且缺乏与客户的沟通和联系,无法及时了解贷款客户的基本经济变化情况。银行汽车消费贷款是一项独立的资金服务业务,提供贷款以后除客户按时归还本息外,基本与客户断绝了联系,对客户、担保人等在贷款期间经营状况、经济情况的变化基本处于失控状态,对出现的贷款风险不能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4.银行信贷风险控制机制存在漏洞

当前银行在贷款管理中普遍实行“审贷分离”的原则,即:贷款业务人员负责考察贷款人的信用状况和抵押担保落实情况,将考察结果和意见呈报给贷款审查委员会或部门负责人,其本身没有贷款的权利,最终决定发放贷款的是贷审会或部门负责人。表面看分工明确、相互制约,加强了贷款的安全性。但在实际操作中,这一机制存在很大的弊端:了解情况的业务人员没有放款权利,有决定权的人不了解具体情况。在贷款责任上,由于最终决定权在贷审会,不仅损害了业务经办人员的积极性,而且减轻了其应承担的责任,形成业务人员只管放款,不管风险的消极态度;贷款出现风险时相互推脱责任,最终结果是责、权不统一;分工明确,但责任不清,而且由于这一机制手续比较繁琐,在执行中往往流于形式。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制度“越来越完善”,不良贷款比例却居高不下。

三、建立战略联盟、共同防范汽车金融风险

银行或汽车金融公司要加强与保险公司、经销商的协作。汽车金融风险是系统性的,银行或汽车金融公司、保险公司、经销商任何一家单打独斗都难以化解其中的风险,每一个体都有自己的利益,只有通过合作、建立战略联盟才能实现各自利益最大化。这就要求共同对客户的资信状况进行认真调查,确认其是否具有《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的资信资格,防范贷款风险。汽车金融服务的各机构间应加强合作建立战略联盟,形成合力,全力打击信用不良客户。银行或汽车金融公司间要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将违约严重的客户列入“黑名单”,并互通情况,实现资源共享,切实防范一车多贷、一人多车多贷现象的发生。另外,必要时银行或汽车金融公司还要取得车辆管理部门的配合,认真办理车辆抵押手续。

截至2009年7月底,我国共有汽车金融公司10家,资产总额为378亿元。其中,外商独资和中外合资模式的汽车金融公司有通用、大众、丰田等9家。2009年,我国首家本土汽车金融公司,奇瑞徽银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在上海成立。

资产证券化在我国起步较晚,2005年4月20日《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后,才对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性质、结构安排、各机构职责、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与交易等各项内容作了初步规定。

2008年,《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公布,虽然进一步放开了对于汽车金融公司业务范围和融资方式的限制,但是其具体实施还要受《汽车贷款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限制和银监会等相关部门的严格监管。这些都为我国的汽车金融公司要想实现进一步发展设置了障碍。

2008年1月18日,国内首单汽车抵押贷款证券化――通元2008年第一期个人汽车抵押贷款证券化信托正式设立,这是自我国资产证券化试点以来,首次发行的以个人汽车抵押贷款为资产池的资产证券化产品。标志着国际上成熟的汽车贷款证券化产品正式登陆中国,也标志着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已从银行业金融机构扩展到非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传统工商企业贷款与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扩展到新兴个人消费贷款。

二、汽车金融公司进行资产证券化的供给分析

(一)当前汽车金融公司资产证券化供给规模

截至2009年底,我国已发行的汽车金融公司资产证券化产品只有“通元2008年第一期个人汽车抵押贷款证券化信托资产支持证券”一种。所以,目前其供给规模即为该债券的总规模。总规模为1993462461元。

从2005―2008年的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情况来看,目前所发行的品种只有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信贷资产、重整资产、中小企业贷款和汽车贷款等寥寥数种,并且信贷资产在其中占有很大的比例,2008年占到了当年资产支持证券总发行额的66.05%。在美国,汽车贷款资产证券化起步与发展阶段的上世纪90年代到21世纪初,其发行比例超过20%,从2006年开始汽车贷款资产支持证券发行额占全年ABS发行总额的比例降低到10%以下,这是由于资产支持证券市场产品结构多元化所致。与之相比,中国的汽车贷款证券化规模相对偏低。在证券市场上,实际的总供给表现为全社会各发行单位一定时期通过股票、债券和基金实际所筹集到的资金总额。所以当年债券的实际总供给为该债券市场上的期末余额增量部分,表现为汽车金融公司资产证券化实际供给规模为2008年的8.87亿元。

(二)对未来汽车金融公司资产证券化供给规模扩大的分析

1、汽车行业及汽车消费贷款的发展

从汽车行业的发展来看,我国汽车行业发展迅速,虽然由于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2008年我国汽车工业快速发展的势头急速回落,但2009年我国宏观经济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2009年我国汽车产销突破千万辆,分别高达1379.10万辆和1364.48万辆,同比分别增长48%和46%。

伴随着汽车行业的迅速发展,汽车普及率也大幅提高。近年来,私人汽车数量以每年20%以上的速度增加。汽车消费量、需求量的大幅提升也促使了汽车消费贷款规模的扩大。从汽车消费贷款规模来看,美国贷款购车的比例是80%、日本60%、澳大利亚75%,中国的汽车贷款比例只有1―20%。随着私人汽车销售量的提升,汽车消费贷款总量也会随之增加。并且,中国居民的消费理念也从量入为出逐渐向主动负债转变,居民长期的潜在消费需求的释放,也将导致贷款购车的比例提高。这样,汽车消费贷款在汽车消费额中比例的上升带来汽车消费贷款规模的进一步扩大。

从发放贷款主体的结构来看,国内汽车金融公司的业务规模明显不如银行。据初步统计,截至2008年底,全国各金融机构共发放汽车消费贷款余额1583亿元,其中,国有商业银行余额743亿元,股份制银行余额311亿元,汽车金融公司余额318亿元。汽车金融公司只占到全部贷款余额的20%,比例较低。但是在国外,车贷业务的80%都是由汽车金融公司来做的。

2、汽车金融公司的融资困境

在发达国家中,汽车金融公司能够通过商业票据、发行公司债券、购车储蓄,以应收账款质押向银行借款和商业银行等机构投资者出售应收账款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

而在我国,虽然可以发行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等,但是同发达国家汽车金融公司的多种融资渠道相比明显不足。国内汽车金融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母公司的资本金和银行贷款;然而,银行的贷款利息又加大了其经营成本,对于其运营与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另外,由于不能从事商业银行的绝大部分业务,汽车金融服务公司从母公司获得的资金支持非常有限,以及汽车信贷属于风险较大的业务等问题,均导致目前我国汽车金融公司资金运作成本较高,削弱了汽车金融公司专业化的优势。

在我国,汽车金融公司成立的相关法规规定,首先,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亿元人民币,高额的注册资本阻碍了我国国内汽车公司的进入。其次,汽车金融公司不能擅自发行债券、向境外借款。第三,资产证券化作为汽车金融公司融资的重要分支,最主要的动力之一是对资产流动性的要求。流动性对于商业银行而言不是问题。但是,汽车金融公司不能吸收存款,只能依靠资本金进行运作,来源非常有限。如果公司发展迅猛,业务发展就非常有可能不能及时得到资金支持。因此,增强流动性便显得迫在眉睫。可见,在汽车消费贷款领域,相对于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进行资产证券化的积极性更高。为了解决融资问题和流动性问题,汽车金融公司资产证券化势在必行。

3、政策的松绑与支持

2009年3月20日,《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内骨干汽车生产企业建立汽车金融公司。促进汽车消费信贷模式的多元化,推动信贷资产证券化规范发展,支持汽车金融公司发行金融债券等”。4月7日,商务部等八部委联合了《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意见》。意见指出:加强汽车金融服务配套制度建设,稳步发展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业务,推动保险机构与汽车消费信贷机构进一步加强合作,促进汽车消费市场平稳发展。

政策的松绑与支持促进了汽车金融公司建立与发展,对汽车消费的支持有利于汽车贷款总量的扩大,也促进了以汽车金融公司为发放贷款机构的贷款扩大,使汽车金融公司资产证券化规模扩大成为可能。

三、汽车金融公司进行资产证券化的需求分析

(一)当前汽车金融公司资产证券化需求规模

本文通过债券市场的资金流量情况来对汽车金融公司资产证券化的需求规模进行分析。

从2003―2009年我国债券市场的资金流量情况看,住户、非金融企业、政府、金融机构在债券市场中资金的运用者主要是金融机构,其次是住户,两项相加占到了我国债券市场资金流量的90%以上,而且其比重在逐年加大。表明在债券市场,金融机构和住户在能力和意愿上具备相对较大的需求。据此推测以金融机构和住户为主要需求者的汽车金融公司证券化产品的需求状况。

(二)对汽车金融公司资产证券化需求主体的分析

1、个人投资者

我国居民作为个人投资者成为汽车金融公司资产支持证券的需求者,有其客观可能性,基于下列两方面的原因:

首先,在股市高风险而银行低储蓄利率的情况下,更多可供选择的投资工具为我国城乡居民所需要,以实现在较低风险下的较高收益。在中国的资本市场,能够提供的投资渠道很狭窄,到目前为止,居民可以投资的只有国债、企业债券、基金、可转换债和股票等寥寥数种。

其次,持续增长的居民储蓄为居民的个人投资提供了基础。2009年底我国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为260772亿元,比上年增长了19.68%。庞大的储蓄说明我国个人投资还有很大的潜在市场。

另据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截至2008年第三季度,有六成多(63.2%)的居民家庭最主要金融资产为“储蓄存款”。这也说明居民目前投资结构中储蓄偏高,证券类偏低。一旦设计出较好的证券化产品,投资者从储蓄类转到证券类空间很大。

一般来说,资产支持证券相对于其他证券来说风险要小,相对于国债收益要高。具体到汽车金融公司的资产证券化产品来说,其运作流程与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较为相似,同时又有信贷金额较小、期限较短等特点,所以汽车贷款作为标的资产的证券化产品相对来说更可以满足居民对于投资的资金流动性的需求。而从发放贷款主体来看,汽车金融公司的专业性也是一种质量的保证。所以,汽车金融公司贷款的证券化产品比较符合我国城乡居民的投资需求。

2、机构投资者

从国外已经较为成熟的资产证券化市场来看,其最主要投资者是机构投资者,包括社保基金、商业银行、共同基金、保险公司等。

(1)投资基金

我国证券市场上投资基金所占份额较高,是主要机构投资者之一。2008年证监会加大力度支持固定收益类债券基金的发行,截至2008年底,货币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资产净值占全部基金净值总额的比例由2007年的23%上升到2008年的30%。债券型基金以国债、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为主要投资对象,而汽车金融公司汽车贷款资产支持证券属于此范畴。出于对债券类资产组合的需求和基金本身在我国机构投资者中的重要地位,再考虑前文所提到的汽车金融公司进行资产证券化的优势,投资基金,尤其是债券类投资基金具备成为汽车贷款资产支持证券的主要需求者的可能性。

(2)养老基金

为了规避利率风险和通货膨胀风险,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养老基金需要进入资产支持证券市场。

养老基金的投资种类及所占比例,到2009年10月,基金对固定收益产品投资约占46%,对股票投资约占32%,对未上市公司股权投资和现金占22 %。可见,在养老基金的投资结构构成中,固定收益类所占比例较大。但养老基金对于固定收益类等低风险产品的需求相对其它产品较高。以汽车金融公司的汽车贷款为标的资产证券化产品,由于具有资产支持,风险相对较低,养老基金如果考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汽车金融公司证券化产品应该是个不错的选择。

(3)保险公司

2008年底,全国保费收入为9784.2亿元,保险公司总资产达到33418.83亿元。

从保险公司资金运用情况看,固定收益类比例较高。从2004―2008年,银行存款、国债投资所占比例呈下降趋势,金融债券、企业债券所占比例呈上升趋势,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分布更为平均,说明保险公司在可运用资金总体规模增加的同时,资金运用的渠道也更为多样,一部分原因是近几年来更多的金融产品的推出。

[关键词]汽车金融;层次分析法;综合评价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1)49-0148-03

1 引 言

汽车金融是在汽车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由金融及非金融机构向汽车生产、流通及消费环节提供的融资及其他金融服务,包括对生产商、经销商提供的短期融资、库存融资和对用户提供的消费信贷或融资租赁等,是汽车生产、流通、消费的各个环节中所涉及的资金融通的方式、路径,包括从资金供给者到资金需求者的资金流通渠道。它是汽车业与金融业相互渗透的必然结果。近年来,汽车产业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支柱性产业之一,与此同时也对作为现代经济核心的金融业提出了新的要求。汽车金融服务质量的好坏将直接影响我国汽车产业的发展,从而牵动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

汽车金融服务在国民经济运行中,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汽车金融服务同其他消费信用一起刺激消费,加速固定资产折旧,调节经济运行中供需不平衡的矛盾,调剂社会消费资金,使其在时间、数量上实现供给平衡,充分调整人们现实消费需求和潜在消费需求的结构性矛盾。具体来讲,汽车金融服务是通过调节汽车工业生产与汽车消费矛盾来发挥作用的。

汽车金融作为经济的发展热点,在此之前也已经有许多学者对其进行了相关研究分析,但是大多都停留在定性分析阶段,而未对其使用定量方法进行系统的评价。本文采用层次分析法将我国汽车金融服务质量的定性评价问题转换成定量分析问题,从而客观的对其进行评价,避免主观因素的影响。

2 层次分析法的基本原理

层次分析法(Analytical Hierarchy Process,AHP)是由美国的运筹学家(T.L.Satty)于20世纪70年代末提出的。它是一种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系统化、层次化的分析方法。它将评价问题的有关元素分解成目标、准则、方案等层次,是一种多层次权重解析方法。该方法是在划分好层次的基础上将各个方案进行两两比较,进行评分,以解决无法定量分析的困难,然后综合评价,排出主次先后顺序。基本步骤如下:

(1)把所有相对于目标Aj的判断系数作为元素组成m×n阶矩阵A,称为对准则层的判断矩阵。判断矩阵具有以下特征:

aii=1(i=1,2,…,m)(1)

aij=1aji(i,j=1,2,…,m)(2)

(2)建立递阶层次结构模型,逐层逐项进行元素之间的比较。一般对单一准则,两个方案进行比较总能判断出优劣,采用1~9标度法对不同情况的评比给予数量标度,具体如表1所示。

(3)计算各判断矩阵的最大正特征值,计算一致性指标、一致性比率,并进行合成计算。最后,如果整个层次综合一致性不通过,要对某些判断作适当的改善。

3 汽车金融服务质量体系

3.1 构建递阶层次结构模型

由于服务本身所具有的无形性、差异性、易逝性等特点,使得对服务质量的测量较之有形产品来说较困难。所以对于汽车金融业服务质量维度的拟定,由于其服务内容的差异性,本文综合前人的研究成果以及对金融企业、汽车业的调查。将汽车金融服务质量改善体系作为目标层,这个分析问题的预定目标。而影响汽车金融服务质量体系的因素主要是以下四个维度,分别为可感知性、反应性、移情性和风险性,这几个指标即为本层次结构模型的准则层,我们对这四个维度做如下假设:

一是可感知性对购车分期付款行为意向有正向影响。二是反应性对购车者分期付款行为意向有正向影响。三是移情性对购车者分期付款行为意向有正向影响。四是风险性对购车者分期付款行为意向有正向。影响处于最低层的是方案层,其中排列了各种可能采取的方案或措施。根据汽车金融服务质量的特性,把其影响因素归纳为10个二级指标。最终建立该改善体系的递阶层次结构模型如下图所示。

汽车金融服务质量体系改善层次结构

3.2 建立判断矩阵

(1)计算系统层指标权重。本研究采用德尔菲评分法,对高校经济学、汽车相关专业和金融学教授进行咨询,对每一项指标以多数人的相同评分为准,建立准则层判断矩阵O―L,如表2所示。其中λmax=4.233,CI=0.078,CR=0.086。

由CR=0.086W(B4)>W(B2)>W(B3)。即影响汽车金融服务质量体系的因素重要性排序依次为服务的可感知性、风险性、反应性和移情性。

(2)计算状态层指标权重。同样根据专家的评分,分别建立方案层的判断矩阵,如表3~表6所示。

(3)产品总层次排序。通过分析计算表3~表6中权重值可以得到各影响因素对汽车金融服务质量评价模型的组合权重(如表7所示)。

4 结 论

AHP可将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有效结合,这样比单纯依靠人为主要判定权重更加客观,增强了评价的科学性,而且该方法便于理解、操作方便,实用性较强。

本文针对我国目前汽车金融服务发展的实际情况,运用层次分析法,经过一致性检验探讨了多个影响汽车金融服务质量因素的重要程度。从模型可以看出,在准则层中影响因素的重要程度分别为可感知性、风险性、反应性和移情性。而从组合权重的总排序结果来看,其中贷款设计让客户觉得便宜、分期付款购车可以降低车辆被盗后的风险、贷款设计让客户觉得资金运用更灵活、购车同时办理分期付款通过的可能性较高,这几个因素的权重值是大于1的。所以企业需要在先解决改善这些问题的基础上再分别根据影响因素的重要性优化改善服务质量。

参考文献:

[1]党林杰,聂规划,申学武.基于层次分析法的汽车企业绩效综合评价探析[J].汽车工业研究,2008(5):26-28.

[2]金力人.汽车金融服务质量评价体系研究[D].武汉理工大学,2008.

[3]徐泽水.关于层次分析中几种标度的模拟评估[J].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2000(7):58-62.

[关键词]汽车金融证券化;SPT;基础资产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1)6-0097-01

1 汽车金融证券化推广的必要性

1.1 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制约着信贷业务的投入量

《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规定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核心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4%。由于受到经济周期和政府调控的影响。不断增加的汽车金融信贷业务将使得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受到严重挑战。

1.2 商业银行流动性的不足加剧了潜在风险的程度

汽车信贷业务及其他信贷投入使得商业银行的资产流动性变弱,同时由于违约风险、利率风险、提前还款及系统风险等因素的影响。所有这些潜在的风险在银行资产流动性不足的情况下更加剧了商业银行整体的风险水平。

1.3 汽车金融公司融资渠道单一,信贷业务成本高、周期长

我国《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汽车金融公司不能公开吸收存款,只能接受境内股东3个月以上期限的存款或者是向金融机构借款。因此极大地制约了汽车金融公司的业务扩展,同时也由于融资途径单一,扩大了汽车金融公司的风险水平。

2 汽车金融证券化的一般流程

确定基础资产构建资产池。发起人根据融资规模、融资要求、还款方式、资产期限、抵押物等因素来确定资产池的结构和出售价格。在国内,通常作为发起人的商业银行或汽车金融公司按照不同的还款方式面临的不同风险结构来确定组合基础资产。我国大多数汽车贷款是先缴纳一定的首付款,然后分期偿付,风险相对较低。在考虑到避免区域经济波动的影响方面,发起人通常令证券化贷款的组合具备充分的多样性。如果一个区域历史信用和经济发展的稳定性差,且区域集中度超过10%以上,那么这样的基础资产组合将会影响到资产池信用风险。

设立特别目的载体(Special Purpose Vehicle,SPV)。SPV是专门用来为汽车金融证券化而设定的特别法律实体。SPV通常有两种组织形式,一种是SPC(Special Purpose Company,特殊目的公司);另一种是SPT(Special Purpose Trust,特殊目的信托)。这两种形式在完成资产证券化的过程中所起到的作用是相同的,都是为了进行破产隔离。

SPT主要的作用是将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发起人的基础资产实现真实出售,完成破产保护。以确定当发起人(原始权益人)破产后,债权人对证券化的基础资产无追索权。保证SPT获得对基础资产的合法权利。这一点是汽车金融证券化的关键点,对于能否得到评级机构授予何等投资等级程度具有决定性意义。

信用增级。根据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管理试点办法》的规定,汽车资产证券化产品可通过内部或外部信用增级方式提升信用等级。为了吸引投资者同时降低融资成本而对证券化产品进行信用增级是必要的。信用增级主要是在信用质量、偿付时间性、确定性等方面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需要。

第一,发售证券,支付对价。SPT将经过信用评级的信贷资产支持的证券交给证券承销商去承销,国际上常见的方式为:公开发售或私募的方式。这些证券通常具有高收益、低风险的特征,是市场中各个机构投资者青睐的对象。但是对我国而言,根据《信贷资产证券化管理试点办法》的规定我国资产支持证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发行和交易。因此现阶段我国的汽车金融证券化证券主要面对的是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投资者。例如,商业银行法人和授权分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银行等。往往一个成熟、健全的证券化市场必然有一个成熟、具规模的机构投资者队伍。从另一个角度来讲,这一点也可以看做检验我国汽车金融证券化市场发展程度的一个标准。

第二,资产池的管理。SPT要聘请专门的服务商来对资产池进行管理,负责收取资产池内到期的本金和利息,将其交付给SPT;对过期欠账进行催收,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定期向受托管理人和投资者提供有关特定资产组合的财务报告。一般来说,发起人通常会担任资产池的管理商,因为作为发起人来说他对基础资产的状况较为熟悉,并能和每个债务人取得联系。而且,发起人一般都有管理基础资产的专门技术和专业人员。作为服务商的发起人可以得到资产管理的相关费用。在我国根据《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汽车贷款证券化中的现金收入应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统一托管;SPT将分批提取积累金,按照证券的不同收益结构对投资者还本付息。

第三,清偿证券。按照证券发行时说明书的约定,在证券偿付日,SPT将按时、足额地向投资者偿付本息。利息通常是定期支付的,本金的偿还日期及顺序要因基础资产和发行证券的安排而定。当证券全部被偿付完毕后,如果资产池的现金流还有剩余,那么这些剩余现金流将返还发起人,汽车金融证券化全部过程随即结束。

3 发展汽车金融证券化所涉及的其他问题

3.1 证券化过程中涉及的法律方面制度

国内相关法律需及时对相关的证券化金融活动作出更加细致的规范。诸如,如何从法律层面界定真实出售的标准,如何完善对证券化产品属性的判断,如何健全对证券化过程中的参与者行为的监管、对证券化的深度和广度进行必要的界定,以避免出现过度的证券化产生大量的泡沫,使得虚拟经济严重脱节实体经济,等等。

3.2 证券化过程中涉及的会计方面制度

一是资产证券化会计确认问题。包括要对基础资产转移过程中真实销售还是抵押融资作出确认;资产证券化会计确认风险与报酬的分析方法;资产证券化会计确认的金融合成分析法以确定资产的归属等。二是资产证券化会计中有关的计量问题。包括资产转让的计量;资产证券化后服务权的确认与计量等。三是资产证券化带来的会计报表合并问题。当SPT为发起人的子公司,那么作为子公司的SPV的报表通常要与发起人的财报合并,这样对于剩余利益的定性和归属问题会变得复杂。要求在会计制度中对其寄予明确的界定。

3.3 证券化过程中涉及的税务方面制度

在汽车金融证券化过程中为了能够降低成本支出,需要涉及税务方面的几个问题:发起人向SPT转让资产过程中的税务问题;证券持有人面临的纳税问题等;如何避免重复征税、纳税环节;交易行为法律性质及交易主体纳税义务认定的问题等。

4 发展汽车金融证券化对中国的意义

汽车金融证券化能够更好地提高金融市场的效率,增加融资渠道,拓宽投资途径。对优化汽车行业资源配置,调用社会闲置资源,释放更多流动性方面有明显的作用。政府应出面主导规范和推广中国汽车金融证券化行业的发展,在目前《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的基础上,政府应该继续出台更多的相关法规来规范引导这个市场的健康、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2003年底,中国银监会的一纸公告让三家外资汽车金融公司喜出望外――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丰田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和大众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获准筹建,这是中国首次批准汽车金融公司。

中国汽车市场是世界上增长最快的市场,现在有能力购买汽车的家庭约有800万家,预计5年后将达到4200万家。目前中国的汽车销售中,最多只有10%-15%涉及汽车信贷,而全球市场的这一比例平均达到70%.

在国外有近百年历史,并且发展迅速的汽车金融公司终于落户中国,人们有理由对其充满期待。专家预计,中国2010年将成为继美国、日本后的第三大汽车市场,届时将有50%的汽车以贷款形式销售。

外资汽车金融公司的挺进,显然为中国的汽车消费信贷市场注入了一针强心剂。但另一方面,汽车信贷业务正令中国的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焦头烂额,在这种非常时期,汽车金融公司的成立究竟是抢占先机?还是火中取栗?

汽车金融一手托三家

美国通用汽车金融服务公司全球执行副总裁理查德。克劳特说:“在未来的几年内,中国的汽车信贷服务能够有60%-80%的增长。”

外资汽车金融公司看好中国汽车信贷市场的巨大潜力,这就不难理解,何以如此多的汽车巨头会对国内汽车金融市场跃跃欲试、急不可待。

通用汽车金融服务公司与上汽财务公司将成立新的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总部设在上海。新公司为上海通用汽车公司的产品提供销售支持,通过上海通用授权经销商网络提供汽车批发和零售信贷服务。

美国通用汽车金融服务公司成立于1919年,其业务遍布全球40个国家地区,已经为1.5亿辆轿车提供了高达1万多亿美元的汽车贷款。

2001年通用汽车在美国销售的新车中,有一半是由通用汽车金融公司提供融资的,而全美所有经销商库存的通用汽车产品中,也有75.5%是由它提供贷款的。通用汽车金融当年的利润达到了16亿美元,占通用公司总利润的36%.

而早在1996年,德国大众汽车金融服务公司就在北京设立代表处,并从1997年起开始在中国展开关于汽车金融机会和风险的广泛市场调研。

大众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计划首先为德国大众、上海大众和一汽大众的现有特许经销商提供贷款。大众汽车金融公司在中国的目标是建立联网的销售网络,将大众的制造商和特许经销商连接起来,以便客户能够在一天之内就能方便地完成选择车型、获得贷款批准、签署购买合同和开车回家的全过程。

汽车金融一手托三家,为厂家、商家、消费者解决资金了融通问题。而作为汽车业和金融业“杂交”的产儿,汽车金融公司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中国汽车工业咨询发展公司首席分析师贾新光对《财经界》说,汽车金融公司具有强大的产业优势,可以为客户提供从购买、维修、使用,甚至二手车方面完善的汽车行业支持,同时具备汽车金融服务的先进管理经验,高效便捷的电子化管理技术和快速反应机制等。此外,汽车金融机构还可以提供金融咨询、资产管理、培训等方面的服务。

英雄难有用武之地?

值得注意的是,在《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历经数年的讨论中,表现最活跃、盈利水平最高、在中国蛰伏时间最长、最具有忍耐力的福特汽车金融公司,在中国银监会正式出台《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后,反而沉默了,没能申请成为首批汽车金融公司之一。

多家跨国汽车厂商已明显放缓了在中国申请开办汽车金融公司的步伐;另外,国内的大汽车集团如一汽、东风等的财务公司都已经明确表示:暂不参与这项业务。是什么原因使得这些公司偃旗息鼓,三思而后行?

由于最终出台的《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将跨国汽车金融公司在国外最赚钱的业务环节――如汽车租赁(平均利润30%以上)等都已经删除,这些“准汽车金融公司”们现在必需重新仔细审视在新规定的业务范围内的经营风险和赢利的几率。

贾新光说:“在国外,实际上所有的金融机构都可以做汽车信贷业务,汽车公司的金融机构也可以做各种金融业务;而国内,有关部门对金融业和金融机构控制非常严密,即使被批准成为金融机构,也不是什么金融产品都可以做。当然,也不是什么金融机构都可以做汽车信贷,这也是影响国内汽车信贷规模的原因之一。”

资金来源不充足将是外资汽车金融公司在国内开展业务面临的头等难题。中国银监会规定,汽车金融公司只能吸收股东3个月以上定期存款;并且按央行对财务公司的管理规定,其向商业银行拆借资金最长期限为半年,并要与其资本金保持一定比例,因此随着贷款规模的增加,资金的短缺就显得日益紧迫。

“水土不服”也困扰着外资汽车金融公司。在国外,汽车金融公司主要依靠汽车经销商来开展业务,在国内则要从头建设网络。中国银监会还规定,汽车金融公司不得设立分支机构,这也制约了其网络的快速完成。在国内复杂和不完善的市场条件下,导致国外汽车金融公司无法立即取得市场的预期效果。

汽车金融公司作为从事信贷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应具备信贷、营销、风险管理等多方面的专业人员队伍,这将是一个高投入的漫长过程。由于缺乏客户信息资源,使其较难产生对国内客户的科学评价。

另外,目前国内还没有实现利率市场化,汽车金融公司在国外可以运用的价格竞争策略在国内暂时无用武之地。如在“9.11”之后,福特信贷公司正是通过推出零首付、零利率的汽车消费信贷,使公司的汽车销售不仅没有降低,反而在2001年10月份大幅上升了15%.

中国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部主任高传捷曾坦率地说:“汽车金融公司的业务不可能迅速膨胀,因为资金来源、业务范围和资金充足率的制约下,要达到商业银行现有的资金水平至少需要5、6年,汽车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资金本来就不足,其境内存款能有限,又不能建立分支机构,所以只能依靠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将被边缘化?

1998年,4家国有商业银行获准开办汽车消费信贷。商业银行占据绝对垄断地位,是车贷业务的绝对主力。汽车金融公司的设立,无疑给原来享有独家经营权的商业银行造成冲击。

一家外资汽车金融服务公司的首席代表曾表示,汽车金融公司将对银行的车贷业务产生冲击,银行做车贷既不擅长,也不专业:“其实,汽车金融服务第一位的任务不是本身赚钱,而是促进母公司汽车产品的销售。汽车产品非常复杂,如产品咨询、零部件供应、维修保养等,由于银行不熟悉这些业务,因此做起来有较大的困难。目前银行开展的汽车消费信贷也是与厂家联手进行的。”

但是银行业内人士并不如此悲观:“银行与汽车金融公司各有优势,银行的优势在于有详实的储户资料及住房、消费信贷资料,还有遍布全国各地的服务网点,因此,银行不会退出这块业务。”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汽车业分析师黄安乐对本刊记者说:“从短期来看,汽车金融公司很难立刻取得市场份额主动权,因为不具优势,并有很多的制约条件。国内商业银行占主导的局面将至少维持3-5年,真正的挑战可能出现在过渡期后。”

黄安乐认为,银行要想在汽车金融公司进入后还会立于不败之地就应加大与汽车生产厂家和经销商的合作,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加强与保险公司的合作,实现个人汽车信贷业务的集约化、规模化与专业化;各商业银行之间应互通信息,制订共同遵守的行业规范;与汽车金融公司展开竞争的同时寻求与其合作,借鉴学习其先进的服务经验。

信贷风险亟待规避

汽车金融公司跃跃欲试,商业银行不甘落后。银行和汽车金融公司比拼竞争力,但让它们担心不是对方,而是笼罩在它们头上的共同危险:车贷坏账风险。

目前,中国的车贷大多是与保险捆绑销售的,消费者买车向银行贷款,银行为规避风险,要求消费者必须同时向保险公司购买一份车贷险。因此,当消费者没有能力还款或者故意拖欠贷款的时候,风险便转嫁在保险公司的身上。据统计,保险公司不得不赔偿银行的款项,有的保险公司赔付竟高达2亿元左右,从而直接导致保险公司退出车贷险市场。

中国人保北京分公司的一位人士表示:“关于汽车消费信贷,我们暂时不做了,车贷险是一个敏感的话题,目前我们正在研究有效的办法来规避风险。暂停车贷险一方面暴露了保险公司在管理上的漏洞,另一方面整个车险市场的低信用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而对于这一点,不是保险公司一家能够改变的。”

数据显示,目前私车贷款约30%违约还款,10%的汽车贷款难以收回,以致多数保险公司在车贷险上亏本经营。仅以北京崇文区法院为例,其近期受理的此类案件已达50起,涉案金额超过千万元。

业已成立的汽车金融公司时下必须直面诚信体系缺失的挑战,虽然贷款人拖欠或不还款原因很多,但群发性、区域性和故意性拖欠、蓄意诈骗者占多数,根源就在于中国长期缺乏一个完整、系统、合理的个人诚信体系。

一、我国汽车贷款的发展现状

中国金融业与世界金融业的平均水平相比,中国金融业的发展相对比较落后,并且在金融业的开始汽车的金融优势也没能得到充分体现。中国的第一个汽车消费信贷业务保险是由太平洋保险公司在上海的分公司于1995年建立的,《分期付款融资购车合同》作为中国的第一例汽车贷款消费业务保险,它是为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发放的贷款中提供的保险业务,发放贷款业务的主管单位是太平洋保险公司位于上海的分公司,在接下来的一年中上海分公司上海汽车集团财务公司共售出1125辆车,且贷款金额超过10亿元人民币。经过多次成功的研究,许多汽车制造商觊觎汽车贷款这块丰盛的大蛋糕,其中包括一汽大众、长安汽车和天津汽车等。汽车公司发放贷款的情况基本上有两种,第一种情况是向消费者发放的信贷是经销商自己筹集的资金,这种情况向经销商还贷款的是消费者,而第二种方法是让汽车厂商纷纷投入资金,然后偿还贷款是由经销商向汽车制造商还贷。在没有统一的系统制度和有效系统方式的情况下,这两种方法的有效性不能达到很好的高度,最后全部被消灭。1998年10月,政府出台的《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开始实施,这项管理办法的实施带来了一系列的良性循环,首先银行开始正式介入个人的汽车贷款消费业务,其次国有四大商业银行开始向个人进行发放银行贷款,这种适应时代潮流的改革具有着非凡的意义,它促进了信贷业务在汽车方面的快速发展。然而在2001年中国政府又允许除了国有四大商业银行之外的银行可以办理汽车贷款业务,这项决定的指出是由于中国银行的《个人消费贷款指导方针》,它让汽车贷款业务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两年之后,在汽车信贷业务方面随着以新《保险法》为主要法律的一系列相关管理条例的提出,不但在发展汽车信贷业务方面给消费者带来了极大的发展空间,而且社会舆论也把其发展空间评估为世界金融行业的最前列。自2004年以来的两年内,人们对汽车的需求持续稳增长,需求量的增长速已经达到了25%,而这种发展速度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汽车信贷已经在2010年取得了显著的进步,同时在一般汽车信用交易的帮助下,这些数据仍在扩大。虽然从眼前利益出发汽车信贷取得了成功,但是汽车信贷在不断增长的市场面前,信用贷款风险问题越来越明显。因此相关从业者必须面对的问题是如何控制贷款风险,相关人员在面对信贷市场扩张需要尽快解决难题时,必须做好充足准备。

二、中国汽车消费信贷面临的问题和风险

1. 承贷能力低。现在,金融机构对完全不守信用的消费者应该制定相应的处罚措施,并且金融机构应该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因为许多贷款购车的工作人员存在承受贷款能力低的现状,这就增大了汽车消费信贷的风险。事实上,金融机构在面临借款人无法归还消费信贷的问题上,必须找到一个可行的方法,既要完善金融机构巨大的损失又要避免资金短缺的风险,从而切实的维护金融机构的利益和保护借款人的利益。因此金融机构如何最大限度发挥贷款的价值和怎么收回贷款都是值得考虑的问题,如果没有正确处理贷款问题金融机构极有可能陷入两难境地。

2.贷款主体具有单一性。限制我国汽车信贷消费发展的原因之一是我国汽车贷款消费的主体具有单一性,缺乏多样化。目前其他机构在资金来源方面没有有效的解决办法,它们不能有效地发展汽车贷款消费业务,由此造成贷款主体单一性的情况制约了汽车消费贷款市场的稳步发展,此状况引发了中国汽车销售融资的份额明显偏低。就目前的情况看,作为开办汽车消费贷款的主要机构我国的商业银行具有调节汽车消费贷款的作用。

3.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目前,我国的金融机构在办理发放贷款业务时,要核实贷款人的全部资料,我们要充分认识借款人,并且根据贷款人的资料来确认借款人的身份,这种方式不仅可以验证借款人是否有能力偿还贷款,而且使借款人也能对自己所做的行为负责,通过资料审查我们可以了解借款人是否有稳定收入,这样金融机构可以有效的规避风险。因为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导致金融机构没有能力去充分了解借款者的还款能力和信誉状况,并且社会无法提供借款人的信用评级证明给金融机构,这就是当前金融机构面临的消费信贷难题。伴随着科学技术领域的不断发展,汽车生产厂商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汽车公司通过不断降低汽车价格的手段,来适应商业公司发展的趋势。

4.防范风险制度的缺失,办理信贷手续的繁杂。我国颁布的管理制度有《汽车贷款的管理办法》和《汽车金融公司的管理办法》,并且在此基础上也制定了相应的管理法规,在有效管理汽车消费信贷的同时,也使我国金融机构的利益得到保护。然而,让从事消费信贷的金融机构面临较大风险的主要原因是汽车消费信贷的保护被许多法规都忽视了。针对上述情况我国紧急出台的法规《消费信贷法》,不仅完善了汽车消费信贷领域的不足,而且使各行业内的组织机构健康发展。另外与其他手续相比汽车信贷手续又多又杂也限制汽车消费信贷的发展,为此我们应该简化办理汽车消费信贷的手续,使消费者在办理信贷业务时不被约束。

三、完善我国汽车信贷市场的策略

1.调整居民的收入水平,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首先我们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我们需要全面的完善汽车消费信贷担保制度让消费者能够充分了解与信贷相关的风险并进行预防。中国颁布了机动车登记手续管理办法大大的促进了汽车消费信贷担保制度的完善,登记车辆的相关证书使消费者有担保汽车信贷的能力,登记的证书成为了具有法律功能的凭证并且对汽车信贷功能的完善产生极大推动力。另外这两种担保方式有着较强的可靠性在做好相应的配套设施方面,所以我们要加大力度推行法人担保和车辆抵押担保这两种担保方式,因为它们在做好相应的配套措施方面都有着较强的可靠性,从而降低了金融机构面临的风险。

2.实现信贷多元化的发展模式。目前,中国应该把发展汽车消费信贷市场作为我们在近期的主要工作任务,进行全方位的服务。中国应尽快发展汽车金融行业,放宽对现代资金的限制渠道,使汽车金融公司行业的业务得到发展和进步。虽然在我国办理汽车消费贷款的主要部门是银行,但是汽车金融财务公司在汽车消费信贷领域也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我们应该全方位发展金融汽车财务公司,抓紧把信贷模式呈现多元化发展模式。

3.建立信用评价体系,提高风险管理技术。在目前的金融环境中信贷机构首先应该对个人的信息进行登记汇总,其次对个人的信用体系进行合理的评估。各家银行的主要任务是对客户的真实姓名进行网络实名制,让银行了解客户的真实信息,并且可以在建立信用卡的基础上,建立个人的消费信贷体系。除此之外我们也可以学习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让政府机构调动各个部门进行合作,集中管理每个人的信用,这种方法不仅方便银行过滤掉具有不良信用的客户降低个人贷款的风险,而且能让更多高质量的客户在办理银行贷款方面简化程序和服务,赢得一个高水平质量的金融机构。

4.建立专业的汽车金融服务体系。我国的信贷业务与发达国家相比起步比较晚,汽车的信贷行业还没有走向成熟。和国外的信贷行业相比存在着许多不足,与外资汽车的金融公司竞争方面缺乏优势。 发达国家的汽车金融服务体系十分完善,但是缺乏专门的汽车金融服务机构,金融机构和汽车制造商合作给消费者尽量多的利润,主要原因是他们拥有非常雄厚的资金与先进的技术。他们实行的保姆式和品牌化理论都值得我们借鉴,这两项完善的制度让外国金融企业能够给客户提供合理的个性化服务,并且让客户拥有更好的汽车金融服务体系的体验。

四、结论与展望

随着汽车消费信贷行业的飞速发展,高收益不可避免的带来高风险。本文以汽车信贷风险为线索,围绕汽车信贷风险展开论述,为我国建立一个完整和高效的风险防范制度提出几点建议。汽车信贷风险的研究将会在汽车消费信贷健康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相信在未来,随着汽车信贷业务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信贷业务种类将会产生,我国在面对汽车消费信贷风险防范的问题上一定有更好的解决方案。

参考文献:

[1]张晓萌,郝蕴.我国汽车消费信贷发展面临问题及对策[J].中国商贸,2010,(14): 110-111.

关键词:汽车金融;汽车信贷风险;防控措施

1我国汽车金融的发展概述

1.1汽车金融的概念

汽车消费贷款是指贷款人向申请购买汽车自用或租赁经营的借款人发放的人民币贷款,实行“部分自筹、有效担保、专款专用、按期偿还”的原则。借贷双方应根据此原则依法签订借款合同。贷款人包括商业银行和汽车金融公司、二手车市场等。他们向经销商或用户在销售、购买汽车时提供融资业务,包括对经销商的存货融资和对用户的分期付款融资。

1.2我国汽车金融发展的现状

在国外,商业银行自从1919年通用汽车公司建立起世界第一个为汽车销售提供贷款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以来,汽车金融产业就开始在发达国家发展。20世纪发达国家的汽车业迅猛发展,刺激了消费者的消费欲望,进而汽车金融服务业也应运而生。汽车金融公司专门为一些无法全款买车的消费者制定适合他们的消费方案,是在不影响他们日常生活开支的情况下以分期付款的方式以此来达到消费者需求与实际能力的平衡点。但是在2008~2009年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下,欧洲的汽车销售下滑了20%,传统的汽车金融公司必须进行产业升级才可能摆脱破产的可能性,例如:金融服务的多元化,加强汽车售后的服务,汽车的保养、首次投保或每年的续保工作;或者利用信息的现代化建立风险评估系统和个人信用评估系统,以此更好的防控风险。这也就是中国人常说的“变则通,通则达,达则兼济天下。”我国20世纪90年代才开始发展汽车金融业务。而国外发达国家近百年的历史经验教训确实为我国在这一领域发展提供了无数现成的参考。针对我国的汽车行业发展,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自2009年开始,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为1379.10万辆和1364.48万辆,跃居全球第一;2013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双双超过2000万辆;2016年汽车产销均超过2800万辆;连续八年蝉联全球第一。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城市的不断扩建,居民收入的增加,买车的需求已经成为像房子一样的刚性需求。如今的年轻人对于金融知识的一定储备也决定了汽车金融在我国发展向好的一面。自2004年我国成立了第一家汽车金融服务公司开始截止至2015年我国已经有25家汽车金融公司开业运营。可见汽车金融在我国的发展潜力是巨大的。

1.3我国汽车金融公司、银行汽车信贷业务以及其他方式融资购车的对比

2我国汽车金融信贷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根据上述分析我国为什么会需要汽车金融该项业务以及对于各种融资购车手段的对比,接下来我们来着重分析一下我国汽车金融在信贷业务上存在哪些问题:

(1)相比较于国外,提供汽车金融服务的机构为生产汽车企业的财务公司,专业汽车金融公司和商业银行,但在发达国家商业银行正在逐步地退出汽车金融的市场。汽车金融公司在我国处在一个很尴尬的位置上,虽然有美好的前景,但仍然有很多不可逾越的障碍。首先,从外部环境来讲,虽然我国现阶段经济高速发展,城市不断扩张,居民收入也较以前有了很大的增长,但对于大多数普通民众来讲购买车辆对他们属于刚性需求,在车型和车辆品牌的选择上会受到经济承载能力的影响,所以会阻碍以汽车金融及汽车周边服务为主营业务的汽车金融公司的业务拓展;汽车金融公司的发展需要一个健全的个人和社会信用体系,而我国整个征信体系尚不完善,公众的诚信意识较为淡薄,影响了汽车金融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现阶段中国民众的金融知识的储备参差不齐,对于新鲜事物的接受程度也不尽相同。当今,社会的中坚力量“80后”“90”后虽然思想开放,但事业大多属于奋斗期或者是上升期,经济能力有限。而社会的大部分财富的持有者“60后”“70后”这一辈人思想较为保守,属于风险保守型人群,更愿意在自己能力范围内全款购买车辆。其次,从内部因素来讲,我国汽车金融公司的融资渠道并不稳定。融资的方式主要以注册资本和股东存款的基础融资以及银行借款为主要的融资方式,基础融资的方式虽然稳定、成本低,但是数额有限,很难维持长期的发展;而银行贷款此种融资方式金额大,但是也会有成本高,再授信难度大的问题存在。其他的融资渠道例如金融债券、同业拆借、经销商保证金都不能维持汽车金融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只能是以辅助的角色出现在融资的舞台上。由于汽车金融公司在我国起步晚所以兼具有汽车经验又具有良好的金融知识的高端人才极度缺乏,再加之该行业要求从业人员具备良好的诚信意识,所以汽车金融公司要想在我国发展起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2)反观我国的汽车金融市场,提供汽车金融信贷业务的主体仍然是商业银行。首先,商业银行的基数大,网点多,资金充足,民众认可度比较高,认为银行有国家政府或者大型企业集团作为后盾,安全性高。其次,中国民众与银行接触频繁,无论是存款,理财,或保险等日常业务都与银行有关,银行方面会出台各种产品牢牢锁定客户,而客户也在日常办理各项业务中与银行客户经理建立了良好的关系,进而再有汽车贷款的需求时,首先自然选择熟识的商业银行,这是一种双赢的方式。最后,商业银行的融资成本更低,因此相较于汽车金融公司信贷利率低,这也是中国民众选择商业银行的一个关键条件。这种供需并不是因为市场的调节而产生的,更多的是因为中国民众思维中的公约良俗的观念和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导致的,这样表面上的“安全”却隐藏着巨大的危机。对于商业银行来讲对内有同业的竞争,对外有汽车金融公司的竞争,近几年我国不断地发展“互联网+”的技术,二手车市场联手互联网电商平台也要在这个汽车市场分一杯羹,商业银行势必会为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逐步的放弃自己本该坚守的原则。例如很多商业银行为了应对外资汽车金融服务公司的冲击,下浮贷款利率,以降低利率来吸引客户,造成整个银行业利润的下降,呆账坏账的增多使银行业资产业务发展进入恶性循环。

3现阶段我国汽车金融风险防控措施

3.1健全法律法规体系

完善《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完善征信法律制度尽可能将公民诚信纳入征信体系中,用法律的强制性来规避不诚信的行为。加快修订《破产法》的速度,确立个人破产制度。不断完善与汽车信贷相关的现行法律,《担保法》《经济合同法》《抵押登记管理办法》《商业银行法》《个人信用征信法》等。使民众在实施任何一种经济行为的过程中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而相关的监管部门也可以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样才能净化我们的金融市场,使整个市场良性发展。

3.2加强诚信教育、建立健全的信用体系

建立完备的征信法律;建议国家建立一个独立的征信机构,该独立的征信机构不仅按时收集归纳公民的经济方面的信用数据。该独立的征信机构还应该积极地向行业外部寻求合作,例如希望与电信公司,电力公司,自来水公司,交通部门,公安系统,法院系统实行网络信息互通,更好的完善个人诚信的体系建设,设置不诚信黑名单。

3.3加强汽车金融公司与商业银行之间的互利合作

从长远来看汽车金融公司在我国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但现阶段我国的实际情况是商业银行在汽车信贷业务上占主导地位,所以与其单打独斗不如在竞争中合作,实现双赢局面。一方面,汽车金融公司可以借助银行良好的客户源承接信贷业务的部分环节,例如,贷前的调查和贷后的维护,银行主要负责中间审批和放款的环节,这样既解决了客户源的问题,也解决了汽车金融公司融资渠道面窄的问题。另一方面,汽车金融公司与商业银行合作也更好地为自己再融资提供了良好的平台。

参考文献

[1]莫易娴.国内汽车金融公司发展策略[J].华北金融,2012(5).

[2]王晓倩.浅析中国汽车金融产业发展现状及趋势[J].产业研究,2016(6).

一、汽车行业强化财务管理的特征及必要性

汽车制造业的财务管理是财务管理在经营目标引导下具体行业的应用,其具有风险性高、时间幅度大、财务管理链条化、涉及范围广等特征。其中风险性高是由于汽车行业发展不确定因素较多,在互联网经济冲击下,财务活动风险系数逐步增加;时间幅度大与财务管理链条化是由于汽车的设计、生产、营销是一体的,任何环节出错均会导致连锁反应;涉及范围广是由于汽车制造工艺复杂,涉及区域较多,这也造成了财务管理的难度增加。

汽车行业强化财务管理对其行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其意义主要体现于三方面:一是益于行业有效应对各类风险,财务内控性较高情况下,企业管理者运用财务数据做出的市场决策有效性较高,可以准确预测、分析企业经营活动的发展趋势,尤其对于汽车制造行业,资金密集性行业,例如华菱星马2014年签订的经营管理目标考核责任书,其中明确规定要加强企业财务管理与监督,建立全面预算管理体系,有效防范财务风险;二是益于企业做出更有效的决策,2012年华菱星马企业正式推出了“大租赁”营销措施,但这项营销模式的推出需要财务管理的支撑,例如租赁的财务设置、员工结构、成本控制的管理目标等等;三是益于企业更好的配置资金资源,对资金密集型行业而言,筹资活动和经营活动是其持续经营的保障,有效的财务管理可以帮助管理者合理配置资金,加快资金周转率。

二、汽车行业财务管理现状分析

(一)融资与财务管理体系尚待强化

首先,汽车制造业的融资方式主要是间接融资与直接融资两种,但直接融资需要汽车制造业拥有强大的信用等级,对大部分汽车制造企业而言,直接融资方式不能满足其融资需求。因此,通常采用间接融资的方式。目前很多汽车制造企业均在负债运营,资产负债率较高,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汽车制造业的融资体系构建。其次,财务管理体系不规范化导致行业资金资源配置不合理现象严重,随着2008年金融危机的发生,我国产能过剩泛滥于每一个行业,资金资源难以有效进行投资活动,库存存货闲置了企业众多资金资源,资金周转率持续走低,最终导致企业陷入财务危机。

(二)财务管理信息化水平与财务人员素质有待提升

首先,目前网络经济占据着各行各业主导方向,汽车行业也不例外。尤其该行业具有涉及范围广特征,不同区域存在的财务状况也是不同的,集权与分权在集团与下属企业间难以衡量,若采用授权一线的财务管理模式,那么集团调动一线资金资源的难度便会增加。但互联网分享信息系统的出现打破了区域限制,它可以实现集团财务共享服务,集团与下属企业间可以最大化的共享财务信息作为决策依据。其次,汽车行业是一个重业务、轻职能的行业,一是财务人员本身财务核算能力受限,业务类别少,业务金额大,核算复杂,二是财务风险分析本身没有上升到人力资源的核心业务层次,缺乏管理者对财务分析的重视,上述人员素质与企业战略方面的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财务管理存在着诸多潜在风险点。

三、汽车行业财务管理的优化途径

(一)明确财务人员工作职责

明确财务人员工作职责需要着手于三方面:一是职责分配,汽车集团实行财务人员“委派制”,下属企业的财务管理决策均由集团委托决策,制定财务人员岗位责任说明书,确保“责权利”一体化,会计主管或财务负责人有义务和权力对企业战略制定以财务角度提出建议与意见,期末对财务人员工作设想与执行进行考核。二是人员配置,财务人员配置不低于5人,账款分离,若下属企业业务简单,可以有总部财务人员通过共享服务中心兼职。三是企业要培养具有专业财务核算能力、管理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的财务人才,定期培训、核查基层财务人员,并负责处理复杂财务业务。

(二)创新财务监管机制

财务监管最为有效和直接的手段就是内部审计,在互联网经济下,汽车行业必须创新审计机制,主要着手于三方面的机制创新:一是违规责任追究机制,要按照谁检查谁落实问责的工作原则,切实抓好对违规行为的处理处罚,对严重违规行为要给予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方式严格问责,对屡查屡犯的机构、人员要加大问责力度,防止以经济处罚代替纪律处分、只问责财务经办人员与操作人员而不问责具有审核审批权限的管理人员;二是建立健全监管反馈机制,建立跟踪整改台账,定期反馈给监管部门,并通过监管委员会、操作风险管理委员会等治理平台,讨论发现的主要问题和进一步加强风险防范、提高治理水平的策略,实现内部财务控制和风险防范群策群力的运行机制;三是构建监管联动机制,财务管理不只是财务部门的任务,而是各部门的联合任务,一方面要建立监管部门与财务部门间的核查反馈机制,另一方面要整合各部门的资源优势,形成监督合力。

(三)强化预算管理体系

汽车行业预算管理体系主要包含投资预算、营业预算与筹资预算。其中投资预算是汽车行业的重中之重,尤其是对其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报废等进行经济预算,准确测算投资收益、数量、时间及方向,例如汽车型号的更新数量、进出口方向等;营业预算是日常经营活动的基本保障,它贯穿着该行业供应、生产、销售等各环节,它益于企业降低日常经营成本、提升过程管理水平;筹资预算是资金密集型行业较为重要的预算形式之一,该行业必须选择多筹资渠道,拓宽筹资渠道,以间接融资形式为主要形式,降低筹资风险,减小筹资容错率。

(四)优化租赁方式的财务管理模式

目前汽车行业设置的租赁分公司通常采用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财务管理模式,那么租赁企业主要具备预算支付、财务制度建立、财务分析等职能。因此,针对此类情况着重采用两方面措施:一是委派制,下派财务管理人员,进行统一核算、监管,甚至建立财务共享服务中心,有中心实行统一资金调度、入账,同时委派人员可以负责下属部门财务人员的培训;二是制定严格的成本控制目标,合理预测年度财务成本,通过信息化网络及时上报财务数据,完善资金支付与成本审批手续流程,保证核算数据真实、有效。

关键词:汽车金融公司;发展模式;金融服务业;发展对策

中图分类号:F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13)08-0014-02

1引言

1.1汽车金融公司概述

汽车金融公司从诞生至今已有近百年历史,它最早起源于美国通用汽车公司设立的通用汽车票据承兑公司。在国外,汽车金融公司是汽车企业为促进企业销售、改善企业经营服务、提高企业资本运作效率而出资设立的与汽车销售有关的服务于母公司、经销商、股东和客户的金融服务机构。而在我国,汽车金融公司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规定批准设立的,为中国境内的汽车购买者及销售者提供贷款的非银行金融企业法人。二者虽定义不同,但其性质都是通过资本运作为汽车产业提供专门的金融服务的公司,旨在促进汽车产业的发展。

1.2文献综述

针对选题,我利用中国网络文献学术出版总库搜索引擎,对期刊中相关文章进行了阅读分析,对已有的汽车金融公司的研究成果进行了整理。

在我国的汽车金融公司的发展现状方面,各文章表述大体一致,主要是依托商业银行、专业汽车金融公司、汽车集团的财务公司通过对销售商、生产商贷款进行业务活动。

而在汽车公司的发展战略上,许多人提出了不同的建议,其中几个有代表性的表述如下:

宋炳坤在《当前汽车金融公司发展策略分析》一文中指出,汽车金融公司应该利用其专业化的优势,进行电子化建设,与生产商、经销商、维修商协商建立一个便捷系统的网络,利用网络技术进行资金的融通,更好地提供服务;还应创新业务操作模式,通过贷款运作形式创新、二手车回购、新旧车置换等方式促进公司发展,还应建立安全快捷的贷款业务管理和操作机制等。

冯丽娜、董娟在《对发展我国汽车金融公司的思考》一文中指出,汽车金融公司的发展应该通过建立健全我国社会信用体系,为汽车金融公司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条件;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利用汽车金融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的优势互补,发展壮大自己的业务;采取积极的措施克服资金来源、成本等因素的限制的方式进行。

王丽辉、张宗浩在《浅论我国汽车金融公司的发展》一文中认为,应该通过加快我国信用评估体系的建设、取消政策上的限制、加强汽车金融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以及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来促进汽车金融公司的发展,文中强调了汽车金融公司与商业银行合作的重要性,一方面商业银行拥有完备的运行体系以及客户资料,另一方面汽车金融公司具有专业化优势,二者通过合作可以获得双赢。

李江天、林家华在《入世以来我国汽车金融公司的发展研究》一文中指出,汽车金融公司除了加强与商业银行的合作、以及拓宽业务之外,还应该服务于国内汽车企业国际化经营以及服务于自主品牌汽车企业的政策引导,注重了与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与国内自主品牌发展的结合,从而更有利于汽车金融公司的发展。

通过以上已有的政策建议我们可以看出,我国汽车金融公司的发展建议可以总结为建立良好的信贷机制、加强与商业银行的合作、拓宽业务活动等方面。而我认为在这些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我们更应该深入探讨具体的业务形式以及放宽国家对汽车金融公司的政策限制,这样才能切实有效地促进我国汽车金融公司的发展。

2我国汽车金融公司发展现状

2.1我国汽车金融业当前格局

截至2006年7月底,我国已经获准成立的汽车金融公司共有6家:分别为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GMAC)、大众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丰田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福特(中国)汽车信贷公司、戴-克集团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和东风标致雪铁龙汽车金融公司。除了这几家汽车金融公司,汽车金融行业还存在几种形式:由商业银行开展的汽车金融业务,按照国内通用的信贷模式,商业银行作为汽车交易的第三方向客户提供车贷服务;像通用这种拓展综合性业务的集团,采取类似于银行的多品牌客户经营战略;以经销商为信贷服务主体,汽车经销商通过与保险公司合作为客户提供汽车信贷服务。

2.2我国汽车金融公司发展的优势

汽车金融公司在我国虽然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但是其在我国的发展有着许多的优势,具体表现在:经济环境方面,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汽车产业处于一个加速发展期,人们对汽车的消费需求逐步上升,汽车金融公司的发展成为一种趋势,并且伴随着我国金融制度的发展,汽车金融公司一定会进一步完善,有着较好的市场前景;公司自身特点方面,汽车金融公司具有专业化的特点,与银行等传统的金融服务机构相比,其对于汽车的销售维修都有着自身的专业化优势,有利于更有效地搭建进行消费者与生产商、商双方沟通的桥梁,为消费者提供最专业的服务;与国际的联系方面,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以及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我国与世界的经济联系日益密切,在汽车产业领域诞生了许多合资厂家以及运用国外技术的自主品牌,在与国外的汽车厂商合作时,汽车金融公司有着巨大的发展潜力。

2.3我国汽车金融公司发展的制约因素

2.3.1我国信用体制不完善

一个完善的信用体系是汽车金融公司发展的重要基础,但是由于我国处在市场经济发展的初期,其信用体制的发展并不完善,消费者信用记录分散,没有形成一个规范的体系,这使得汽车金融公司难以掌握完整的客户的相关收入、信用等情况,而如果是由汽车金融公司自己去收集这些资料,显然会增加其经营成本,不利于其发展。另外信用体制的不健全会导致个人在作出行为决策时会产生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这会严重制约汽车金融公司的产品业务拓展,扰乱汽车金融服务环境。

2.3.2融资的限制

根据我国《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内汽车金融公司有3种资金来源,分别是注册资本金,接受股东单位3个月以上的存款,向金融机构借款。从融资渠道上来看,我国汽车金融公司的融资渠道较窄,并且其中接受股东单位存款是境内股东单位的部分存款,向金融机构借款是指从其它银行拆借,并且银行拆借资金只能借4个月以上,另外不允许汽车金融公司进入企业债券等公开资本市场,这些限制都制约了汽车金融公司的发展。

2.3.3贷款利率浮动空间小

由于目前我国还没有实现利率市场化,汽车金融公司无法利用价格策略形成自己的竞争优势。《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汽车贷款银行与汽车金融公司的贷款利率没有差别,即在公布的法定利率的基础上,只允许“上下浮动10%至30%”,这使得汽车金融公司无法发挥其在个人车贷业务上的灵活性,竞争优势不明显,无法与商业银行进行有效的竞争。

2.3.4消费者的消费观念

中国有着节俭的文化传统,在我国贷款消费虽然有所发展,但是对于大部分消费者来说,贷款消费并不是主流的消费方式,人们的消费观念比较保守,这制约了汽车信贷的规模扩大,不利于汽车金融公司的发展。

2.3.5金融监管制度不完善

我国处于金融监管制度的转型时期,对于金融行业的法律法规存在许多不完善的地方,而汽车金融公司对于我国又是一个新兴产物,二者发展都不完善,再加上金融行业固有的风险高的特点,这使得在实际运作时一定会产生许多问题。

2.4汽车金融公司与国外的比较

我国汽车金融公司与国外有着很大的差别,具体表现在:融资渠道不同,国外汽车金融公司融资渠道丰富,主要有银行贷款,发行商业票据、股票、债券,客户存款,购车储蓄等,而我国的融资渠道较为单一,这不利于我国汽车金融公司扩大资金规模,限制了其自身发展;盈利方式不同,国外主要分为基本盈利模式与增值盈利模式,其中基本盈利模式分为汽车销售利润模式、保险利润模式、维修保养利润模式,增值盈利模式分为购车理财利润模式、团购网络利润模式、汽车文化利润模式、资本运作利润模式等方式,盈利方式较多,而我国主要是依靠为品牌下汽车经销商提供库存融资盈利、为购车客户提供融资盈利与融资业务保险盈利,盈利方式较为单一;信用风险控制体系不同,国外对于个人的信用评级制度十分完善,使得汽车金融公司容易掌握客户资料,而我国个人信用制度并不完善,增加了汽车金融公司获取信息的成本;金融法律环境不同,国外对于分期付款、征信法律制度、抵押担保制度、个人征信体系、信用惩罚机制等方面有着详细的法律规定,能为汽车金融公司的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而在我国,由于我国金融业的发展处于初期阶段,与其配套的法律监管制度并不完善。总体说来,我国汽车金融公司与国外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需用进一步的完善发展。

3我国汽车金融公司的发展对策

3.1建立健全我国的信用体系

我国汽车金融公司发展的一大制约因素是我国目前不完善的信用体系,完善我国信用体系,可以为汽车金融公司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信用条件。首先,应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投机行为,保证信用体系的健康运行;第二要建立完善的征信机构体系和评价机构体系,逐步建立完善个人信用评级制度,使得汽车金融公司能够容易地掌握潜在客户的信用情况,并作出决策分析;第三要对信用立法,明确规范信用行为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失信的惩罚机制,增强人们的信用意识。

3.2大力发展汽车产业

汽车产业是汽车金融公司发展的基础,而汽车金融业是汽车产业链的一个环节,汽车金融公司是为汽车产业服务的,因此我们应该大力发展汽车产业,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汽车产业的扶持力度,制定有利于汽车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比如给予汽车产业的零部件价格补贴,鼓励我国汽车出口等,为汽车产业的发展创造更大的发展空间。汽车产业与汽车金融业的发展是相辅相成的,汽车产业的发展能促进汽车金融业的发展,而汽车金融业又能为汽车产业的发展发挥正向的反作用。

3.3放宽对汽车金融公司的政策限制

3.3.1放宽利率限制

我国汽车金融公司的主要盈利方式就是依靠贷款的收入,但是在利率方面,汽车金融公司与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没有差别,这就大大降低了汽车金融公司的竞争优势,最基本的盈利方式得不到保障,其发展必定是缓慢的。国家应该制定相关政策,放宽针对汽车金融公司的贷款限制,扩大利率浮动空间,逐步实现利率市场化,使汽车金融公司能够更加灵活地发挥其作用。

3.3.2放宽融资限制

上文提到了我国汽车金融公司的融资方式单一且受限制,这大大制约了汽车金融公司的资金来源,限制了其长远的发展。国家应该放宽对汽车金融公司融资的限制,国家应该做的不是因为害怕出现金融风险而限制融资,而应该加强对各种融资方式的监管,这样也有利于整个金融监管的完善。拓宽汽车金融公司的融资渠道有利于增强公司的风险抵抗能力,并且对于整个汽车产业的发展也具有促进作用。

3.4加强汽车金融公司与商业银行合作

在目前我国汽车金融公司发展尚不成熟的背景之下,商业银行仍然是提供汽车金融服务的主要机构,并且相对于汽车金融公司,一般人对银行的信任度更大。这就要求汽车金融公司应该加强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商业银行掌握着丰富的客户资料以及相对完善的风险评估、客户管理模式,汽车金融公司与商业银行合作更能够发挥其专业化的优势,而商业银行也能够弥补其专业化不足的缺点,二者优

势互补,达到双赢。

3.5加强汽车金融公司的盈利方式创新

汽车金融公司应该结合当前市场需求,开发新的汽车金融产品,在原有的盈利方式的基础上,拓宽盈利渠道,打到增收的目的。可以借鉴国外汽车金融公司的发展经验,开发诸如保险、租赁、产品促销等业务,不应局限于贷款融资盈利。当然盈利方式的创新也取决于国家相关的政策法规,另外可以适当开发与汽车行业有关的相关金融衍生品,从中获利。

3.6建立专门的汽车金融公司交易平台

可以在某个区域建立一个汽车金融公司交易试点,在试点内放宽限制,提供政策支持,比如放宽利率融资限制、放宽业务限制等,并且积极引导汽车厂商参与,以促进汽车金融公司的发展,若能达到预期效果,再进行推广,并且可以将试点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作为以后汽车金融行业发展的借鉴。

3.7完善与汽车金融业配套的法律法规

我国的金融业正处于初步发展时期,必然会出现一系列的问题,并且汽车金融行业的发展需要相关法律法规来约束指导,这就需要国家对出现的问题进行研究,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去解决出现的问题,为汽车金融行业的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

参考文献

[1]王丽辉,张宗浩.浅论我国汽车金融公司的发展[J].企业经济,2006,(7).

[2]毕全国.中国汽车金融业发展模式研究[J].黑龙江对外经贸,2007,(9).

[3]宋炳坤.当前汽车金融公司发展策略分析[J].上海汽车,2004,(12).

[4]冯丽娜,董娟.对发展我国汽车金融公司的思考[J].内蒙古财经学院学报,2005,(5).

(一汽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吉林 长春 130118)

摘 要:笔者将探讨汽车金融盈利模式的涵义,并详尽探讨了中国汽车金融业的三类盈利模式,并融合其实际特征提出改良的意见。通过对我国汽车金融盈利模式的研究,笔者希望能够帮助相关人士梳理我国汽车金融业的发展脉络,帮助企业获得新的利润增长点。

关键词 :汽车金融;盈利模式;研究

中图分类号:F832.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15)02-0047-02

继通用、福特、大众等汽车巨擘在中国开设汽车金融企业后,愈来愈多的国家汽车企业、地区政府、金融机构等开始不断开设汽车金融企业,力图在汽车市场占取更多的市场份额,并使自身立于不败之地。然而,与老牌的汽车巨擘企业下辖的汽车金融企业比较,我国的汽车金融企业在资金投入、管控历练、风险预防等关键环节都存在漏洞。为了变更这一情况,中国的汽车金融企业应融合本身的特征,采用与中国汽车消费市场相契合的盈利模式。笔者将在下文中进行详细阐述。

一、汽车金融盈利模式涵义

汽车金融盈利模式包括汽车信贷利差模式、出租利润模式、保险利润模式、养护模式、购车理财模式等,但是说到底。汽车金融的诞生,目的是刺激车辆销售、打造行业内口碑、减少大众的购买压力。

当汽车这种内涵价值较大的物品的消费变得更加普及后,资金流的分配就必然会出现问题。以常规的汽车消费信贷为实例进行说明,当人们订立信贷合同时,就使人们每个月还贷的数额以及时间固定下来,可以为汽车企业带去稳定的资金流。然而从汽车金融企业本身来讲,它没有办法预判未来的整体营销状况,这就会使汽车金融企业在调整盈利手段时变得左右为难。

从投资视角来看,汽车金融企业的资金流的匹配也有问题。这是由于常规投资都有数额大、周期长的特征。而汽车金融企业大部分的现金流是透过营销实现的,它是由单一用户每月的本金和利息汇集而来。因此,要灵活运用盈利模式为公司创造利益。

二、中国汽车金融盈利模式研究

受策略法律、大众消费习惯以及资金数额等元素的制约,中国的汽车金融业的盈利模式较为单调,其最关键的营销活动就是汽车消费信贷,极少牵涉到融资租用以及汽车金融派生品等领域。依据在汽车信贷下发历程中所担负的责任来区分,我国的汽车金融盈利模式能够划分成:以商业银行为框架的直接盈利模式、以经销商为框架的间接盈利模式及以汽车金融企业引导的信贷盈利模式。

1.以商业银行为框架的直接盈利模式

该模式是指消费者能够直接向商业银行递交相关的汽车信贷的有关材料,在经过调研、审查和批复后,商业银行将决定是不是发放贷款给消费者。假如可以发放信贷,商业银行应与消费者订立借贷合同、担保合同。贷款人在与该商业银行合作的汽车销售商处挑选并购买汽车,而汽车账款则由商业银行划归汽车销售商。

这类模式的特征是商业银行与客户是面对面的,商业银行能够运用金融体系内部的征信体系查验用户的资信状况,并对用户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汇总,最大程度地避免信贷风险。

上面已经提及,该模式由商业商业银行、汽车销售商以及保险公司三个行业构成。当前,大部分的商业银行都展开了汽车消费贷款业务。这类模式的优势是减少了中间流程,加强了贷款的管控;商业银行能够利用长期运营累积起来的客户资信状况对车辆购买者实施信用考评,还能和房屋信贷捆绑营销以降低风险发生的几率。商业银行以其资金规模大,开设网点多,本金较低的并且归还信贷的途径较多等诸多优点,吸引大量用户,且收取用户的利息也较多。

2.经销商为框架的间接盈利模式

这个模式由汽车销售商为主要框架。该模式是由购车人向既定品牌的销售商问询并挑选具体车辆型号,并递交分期付款材料;销售商对用户的信用评估进行初步审定,并实施保险申报以及记载,并向金融机构递送材料并为用户完善信贷手续,银行再一次审定材料。假如透过信贷申报则购车人付完首付,三方订立信贷合同,用户提取车辆,销售商替代金融机构收回贷款利息。

在该种模式中,销售商应不单单扮演一个汽车营销人的角色,还要扮演个体资信的管控人以及风险管控人的角色。金融机构不直面用户,而是通过销售商与用户建立信贷关系。

这类模式的优势在于:因为销售商对下辖的汽车的特性及购车人的需要都较为了解,它能为购车人供应更为仔细、更为具体的一条龙服务。对销售商来讲,因为担负了一部分的风险并在信用考评方面付出了代价,所以能够获取2%~4%的手续费。

3.汽车金融企业引导的信贷盈利模式

汽车金融企业正积极开展汽车消费信贷活动以及其他类的汽车金融活动,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数据显示,到2013年,我国已创立了18家专门的汽车金融信贷企业,其目的是为附属汽车建造商的商品提供金融支撑。汽车金融企业的最明显的特征就是专业化,申请信贷的手续较为简捷,信贷审查和批复较快,针对用户的服务质量也较高。并且与商业银行不一样的是,购车人在汽车金融企业申请信贷不必用房屋作为抵押,且贷款过程周期更短、效率更高。当前,历经多年的发展,汽车金融企业引导的信贷盈利模式已走上了良性发展轨道,并大大提升了总公司的新车营销量。

该类贷款盈利模式较为便捷,购车人必须先在汽车营销企业挑选称心的车辆类型,并递送申请材料给汽车营销企业,并将必须提供的证明资料等交由汽车金融企业审查和核对,然后汽车金融企业对用户的资信状况进行评级—而在情况了解不全面的情况下应登门拜访。假如通过了审查和核对,购车人缴纳首付,并订立信贷合约,最后提取车辆。购车人应依照所签订的合约分期归还信贷。汽车金融企业的信贷模式便捷,大大提升了车辆销售效率。

三、创新性盈利模式

在汽车销售信贷市场中,除去上述较为通用的盈利模式外,我国创新性的金融盈利模式也开始“崭露头角”。

1.增值盈利模式

汽车消费牵涉的金融服务繁多,如果消费者提早在汽车金融服务公司存进一定比率的购车储蓄,就能够更快、更实惠地获取购车贷款。

除开购车信贷外,还包括汽车消费过程中的金融服务。消费者能够向汽车金融机构申请汽车融资租赁。租用到期后,可以选择继续留用或置换新车,汽车养护费用也由提供租赁方承担;消费者能够获取汽车公司下发的专业信用卡,累计刷卡到一定额度后,可以得到买车优惠,抑或取得与轿车相关的旅游小额贷款等回馈。

另外,汽车金融公司还会提供全套汽车养护预案,以协助用户获取性价比高的及时修理服务,修理费用可以在分期付款中归还。这样的人性化设计获得了无数客户的青睐。

这就是增值盈利模式,我国的创新性汽车金融模式应该借鉴增值盈利模式的先进理念与经验。而通过不懈的努力和研发,我国目前已经开始使用增值盈利模式,这样的盈利模式能够为汽车金融企业带来一定的利润。

2.冀东模式

冀东模式是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上世纪末与中国银行唐山分行创立的汽车消费贷款模式。该模式下金融机构为资金的供应人,风险则由庞大集团全过程监督和控制。为了管控风险,庞大创设了以全球卫星定位系统为中心的风险预防系统,这也是冀东模式得以发展壮大的根本原因。

透过一部分的风险预防举措,庞大集团产生信贷呆账和还账的几率极小,不良信贷率从2004年的0.13%降低到了0.06%,伙伴银行的风险率为0,最大限度地管控了风险。而从购车人的视角来说,车内的全球卫星定位系统拥有的导航、信息查阅以及野外援救等人性化设计,也提升了用户的舒适度,庞大集团还借机拓展了营销范畴。

四、结语

汽车金融服务行业是当代服务业中的重要构成元素,它是否能获得快速发展,将左右我国汽车领域的发展和壮大,而它的可持续发展又依仗科学的盈利模式。目前我国的汽车金融盈利模式还是大量集中于汽车销售环节,应逐渐开发汽车售后的金融服务,研发出适合本国特色的盈利模式。

参考文献:

[1]上汽通用汽车金融“货”动的不只是梦想——中国领先的汽车金融定制专家九周年纪实[J].经营者(汽车商业评论),2013(9):159.

[2]汤凌冰,胡艳香.基于波特钻石模型的中国汽车金融产业竞争力分析[J].湖南商学院学报,2012,19(3):26-29.

[3]张福双.汽车金融资金链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J].时代金融(下旬),2013(1):120.

[4]缪云烨.汽车金融公司与其他金融机构的比较分析[J].商,2013(21):140-140.

Abstract: On the basis of analysis for the development situations of the business of Payment for Car-purchase by Credit Card in Installments of commercial banks, this paper makes an analysis for the business-mode and its existing problems and puts forward the suggestions for developing the business of Payment for Car-purchase by Credit Card in Installments of commercial banks in China.

关键词: 商业银行;信用卡购车分期;业务模式

Key words: commercial banks;payment for Car-purchase by Credit Card in Installments;business mode

中图分类号:F83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4)02-0164-02

1 商业银行信用卡购车分期业务发展现状分析

信用卡是由商业银行(含邮政金融机构)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帐结算、存取现金等或全部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①二十世纪八十年代,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信用卡作为电子化和现代化的消费金融支付工具开始进入中国。中国银联(2003)的一份研究报告在对国外银行卡产业发展模式进行比较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国银行卡产业发展模式选择:政府扶持+市场竞争+国际合作。

这种产业发展模式导致我国商业银行信用卡自2002年以来获得了跨越式的发展,业务规模迅速增长,产业成熟度日益提高,市场影响力不断增强。截至2012年底,我国信用卡累计发卡量达3.3亿张,同比增长13.8%;累计激活卡量为1.86亿张,同比增长22.3%;活卡率为56.1%;信用卡未偿信贷余额(信用卡透支余额)新增3257.1亿元,累计达11386.7亿元,同比增长40.1%。;2012年信用卡交易金额达10万亿元,同比增长31.6%,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例达到48.26%。②

但是,自2008年以来,全国商业银行信用卡发卡量同比增长率持续回落,信用卡逾期半年未偿信贷总额大幅增加,占期末应偿信贷总额比例同比上升;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在发卡规模扩大的同时面临信用卡激活率偏低导致的管理成本和各项费用的上升、卡均收入增长缓慢等问题,同时,还面临刷卡手续费下调、利率市场化改革等外部环境的挑战,其信用卡业务盈利能力不容乐观。

在这种背景下,各商业银行积极进行信用卡业务模式转型,从“量”到“质”,挖掘信用卡相关的分期业务,而我国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对此提供了契机,信用卡购车分期业务应运而生并得到了快速的增长。

信用卡购车分期(付款)业务是随着国内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的兴起而迅速崛起的新兴购车支付方式。相比传统的汽车消费贷款和部分厂商推出的汽车金融公司贷款来说,信用卡购车分期业务具有手续费低廉、分期额度适中、办理手续简便、审批效率较高等特点。通过信用卡分期付款,不仅让客户在购车汽车时缓冲经济压力和提前享受汽车生活,还可以累积个人信用,是个人客户特别是工作收入稳定的白领阶层在汽车金融服务方面的最好选择;而对于汽车厂商来说,信用卡分期付款则可以成为他们促销的重要手段,在保持当前定价策略的基础上采用补贴客户分期付款的手续费的形式而达到吸引消费者购买汽车的目的;对银行而言,信用卡购车分期业务以汽车为纽带,可以形成和巩固一个拥有汽车、理财意识强、个人信用好的中高端客户群体,并获得持续的中间业务收入,更可以抢占未来汽车金融领域的制高点。

因此,正是因为看到了汽车消费金融市场蕴藏着的巨大机遇,自2007年以来,先后有十余家商业银行纷纷介入其中,抢先推出了各自的信用卡购车分期产品,其中比较有竞争力的是工商银行“分期直通车”、招商银行“车购易”及建设银行“购车分期付”和民生银行的“购车通”。

经过近几年的发展,作为汽车消费金融新兴力量的信用卡购车分期业务,正逐步成为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的主要产品之一,分期业务收入已成为信用卡业务甚至中间业务收入的重要来源和新的增长点。另根据中国民生银行与德勤联合的《2012汽车金融报告》,中国汽车保有量于2011年11月突破1亿辆大关。但作为全球最大的新车市场,中国的汽车后市场规模及成熟度上均较成熟市场有较大差距。汽车生产环节只创造了约30%的利润,而流通和售后服务环节却能带来约70%的利润。其中,汽车金融服务是汽车产业价值链上最具价值和最有活力的一环,其发展对汽车业和汽车消费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而以信用卡分期购车为代表的汽车消费金融将为汽车流通业注入新的增长动力。

但是,在各商业银行信用卡购车分企业业务规模快速增长的同时,其目前的信用卡分期业务经营模式却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2 商业银行现有信用卡购车分期业务模式分析

商业银行目前的信用卡购车分期业务大体上有两种模式:信用模式和担保模式。

2.1 信用模式(以建设银行为例):指持卡人同意支付首付款(首付款为净车价减去审批通过金额)情况下,向银行申请用其龙卡信用卡(不包括商务卡、学生卡、附属卡和担保办卡),在银行指定经销商购买家用汽车。银行核准后,为客户提高信用卡额度,客户在经销商处刷卡提车。银行将实际分期金额平均分成若干期,由持卡人在约定期限内按月还款,并支付一定手续费的业务(见图1)。信用卡模式最大的优势在于手续简便、节省客户的交易成本;但对于客户的信用等级要求较高。

2.2 担保模式(以浙江省为例):指客户在汽车经销处选择喜爱车型,向汽车担保公司提出按揭申请;担保公司根据客户的信用情况选择合作银行并进行征信审查,后与审查合格的客户签订贷款合同,再对贷款合同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并确定客户首付款及贷款期数,经审查合格后将客户所申请的分期金额支付给汽车经销商;客户支付首付并向担保公司支付资信调查费,后履行提车及保险购买(增盗抢险和自燃险)手续;担保公司协助客户完成上牌并取得购车发票、辆登记证书原件和行驶证复印件等材料,为购车客户办理汽车抵押手续;再将客户贷款合同等相关资料交至银行进行审核,银行核准后放款给担保公司并为客户办理还款的银行卡,由客户根据事先约定的还款期数在规定期限内按月还款给银行(见图2),若客户出现违约,则由担保公司承担保证担保责任。担保模式最大的优势在于客户的准入门槛比较低,但是其贷款利息要比信用卡模式的手续费(等同利息)高,同时还需要支付给担保公司一笔手续费(资信调查费),并且手续繁琐(需办理汽车抵押担保手续)。

2.3 现行商业银行购车分期业务模式存在的问题 从以上分析看出,无论是信用模式还是担保模式,其交易均涉及商业银行、汽车经销商、购车者三方参与人,在交易发生之前,汽车经销商既拥有商业银行的重要业务信息如分期手续费率又拥有购车客户的重要信息如资信状况等私人信息,而商业银行与购车客户之间却不了解对方信息(如图3所示)。

因此,该交易形成了一种经济学上的委托-人关系,而这种信息不对称发生在签订贷款合同之前,这可能会产生逆向选择问题,如客户选择高利率的银行,而商业银行选择了愿意支付高利率而风险却很高的客户,由此导致购车者交易成本增加和商业银行面临客户贷欺诈风险和贷后的违约风险等。

3 发展商业银行信用卡购车分期业务的对策建议

3.1 设想构建基于“B-C汽车金融服务平台”的由银行业协会、汽车工业协会牵头、商业银行、汽车经销商、担保公司、购车客户等参与方组建的新型信用卡购车分期业务经营模式(见图4)。在这种模式下,可以实现业务涉及各方的信息共享和商业银行(担保公司)与信用卡购车分期客户之间的信息公开、透明,由此,商业银行可以根据自身经营原则选择风险等级不同的客户,而客户则可以根据自身资信状况选择不同手续费率的商业银行及购车分期付款的方式,从而解决交易过程中的逆向选择问题和商业银行面临的欺诈风险、违约风险等问题;同时,为提高各方尤其是汽车经销商参与信息平台建设以实现信息共享的积极性,可探索建立对经销商的利益共享机制,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按一定标准将部分手续费返还给经销商。

3.2 加强对购车分期付款业务的风险控制。由于国内个人信用体系不尽完善、个人客户群体较为复杂等因素影响,购车分期业务的经营风险如欺诈风险和违约风险始终存在,将可能在后一阶段显现出来。因此,银行方面要加强产品的风险控制,落实催收保全制度,并将贷前调查、贷中审查和贷后管理整合起来,建立一套完整的风险防控体系。严把信用卡监督审查关,利用征信系统及各方信息从严核查客户资料,审慎发放信用额度,从源头上确保购车分期业务真实性,预防风险。

3.3 延伸信用卡购车分期业务合作的视角和触角。除汽车生产厂商之外,国内部分区域性汽车销售集团、汽车后服务商也可以作为拓展购车分期业务渠道的选择。此外,专业汽车网站、全国性集团客户甚至洗车点,也都可以发展成为购车分期业务的延伸渠道。

注释:

①资料来源:《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1999),中国人民银行网站.

②数据来源:《2009年中国信用卡产业发展蓝皮书》,中国银行业协会网站.

参考文献:

[1]董希淼.如何提升信用卡购车分期业务竞争力[J].零售银行,2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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