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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工作自评报告]银行监控员工工作总结范文

美国的银行体系与监管结构

美国双重银行体系的特点在于银行可在州或联邦一级自由地申请注册、平行地接受监管,州政府和联邦政府金融监管当局独立地行使注册、管理和监督金融机构的职责。

美国的银行主要分为国民银行和州银行。国民银行是指在联邦一级注册的银行,由美国货币监理署审查合格后取得许可证。州银行是指在州一级注册的银行,由每个州的银行监管当局审查批准。国民银行注册之后自然成为美国联邦储备体系(美国的中央银行)的成员行,州银行则可选择是否申请成为联邦储备体系的成员行。国民银行在开始营业前,必须获得联邦存款保险,州银行监管当局对州注册银行也有类似要求。

根据美国银行管理法规,银行注册管理当局有权对银行进行监管;联邦储备体系对其成员行也有同等的监管权力;而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则对享受存款保险的银行有监督管理权。因此,美国的金融监管机构主要有货币监理署、联邦储备体系、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和州银行监管当局等,形成多头监管的格局。

美中金融监管的特点比较

首先,监管工作的计划性、程序化和规范性。

美国的金融监管非常注重工作的计划性、程序化和规范性。监管当局每年制订出详细的工作计划,一切按程序行事。对金融监管的各领域都制订出细致的标准和操作规则,从而使各监管机构能够保持统一的监管思路、评价标准,以及一致的检查程序和操作技术。而目前我国的金融监管工作,特别是现场检查工作尚未形成系统的检查标准和程序,现场检查方案的制订和检查前问卷的设计完全依赖于主查人的主观判断和经验,不利于检查工作的专业化。

其次,现场检查与内控评价的有机结合。

美国监管当局的现场检查实际上是对商业银行内控评价的具体操作过程。根据现场检查结果会对商业银行的内控管理进行正面评价,并提出相应的监管建议,促使商业银行全面提高内控管理水平。目前,我国的现场检查仅侧重于点的方面,即单个问题,但对商业银行风险控制环节和风险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尚不能做出全面的评价。

第三,监管工作的连续性。

美国监管当局非常重视后续检查,把每次检查发现的需要银行修正的问题都列出详细的时间表,并采取严密的跟踪程序,记录每一个问题的最终结果。这样既保证了检查成果被充分利用,也保证了监管工作的连续性。而目前我国金融监管工作大多注重发现问题,而问题是否得到实质性解决,监管部门尚未采取有效手段予以监控。

第四,监管工作的沟通与交流。

一是监管当局之间的交流。美国各家监管机构之间为提高监管工作效率,避免重复性检查,往往达成监管协议,或分不同时间对同一家银行进行检查,或各方共同组成检查组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为各方认可并实行信息共享。目前我国金融监管工作实行由下至上的信息传递渠道,各地监管机构对商业银行分行的监管情况会上报银监会,但银监会对商业银行总行的监管情况尚未形成内部充分披露的渠道。此外,银监会、人民银行与各级财税部门之间尚未形成信息共享机制,检查结果的沟通交流尚待加强。

二是监管当局与商业银行之间的沟通。美国监管当局会就银行董事们日常工作中应注意的事项提供指南与建议,也会把一些好的管理方法或技术推荐给商业银行。通过沟通,可让被监管者充分理解监管者的思路和理念,增强风险意识,既能加强合作,提高监管的权威性,又能帮助商业银行建立健康的管理文化。目前我国监管当局也力求通过窗口指导等方式传达自己的监管理念,力求得到商业银行的理解与支持。

第五,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有效性。

美国监管当局通常不做审计人员所做的详细的财务检查工作,而是对银行业务发展中的风险性予以更多关注,有效发挥银行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作用。目前我国金融监管也逐渐由合规性监管向风险性监管转变,由事后监管向风险预警转变。由于我国部分商业银行分行内部稽核部门尚未实现由总行垂直管理,内部稽核缺乏独立性和权威性,内部审计效果不显著。而外部审计只做一些常规性检查,与监管部门关注点有所不同。

第六,培训制度的完善性。

美国监管当局有系统、完善的检查官培训制度。培训内容涵盖银行监管各领域的政策、程序与方法。通过系统的培训制度,提高了检查官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并随着金融环境的变化,不断更新检查官的知识结构。目前,我国金融监管人员任务重,人手少,很难抽出时间进行后续培训。但从监管工作的长远发展考虑,人员的持续培训对提高监管工作质量是非常必要的。

相关建议

首先,监管当局应建立系统的监管工作程序。

一是尽快出台《商业银行现场检查手册》,按照内部控制的基本框架与内控环境、授信与贷款业务内部控制、会计业务内部控制、存款柜台业务内部控制、资金业务内部控制、中间业务内部控制、计算机业务内部控制、内部控制的监督与纠正等八个方面,制订详细的现场检查操作流程、检查原则、检点和方法,规范金融监管程序。

二是及时编撰并更新《金融监管法律法规汇编》,并按照上述八个方面将法规分类汇总,使监管人员在工作中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其次,监管当局应注重对商业银行内控的全面评价。

监管当局应将现场检查与内控评价有机结合起来,从更高的层面帮助商业银行发现内控管理的薄弱环节,提高风险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加强商业银行内控管理水平。

第三,监管当局应加强监管工作的连续性。

监管当局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风险点应建立跟踪系统,可在《现场检查意见书》中要求商业银行针对每一个问题上报详细的整改措施、整改时间表,并落实整改责任人。商业银行整改报告上报后,监管当局应关注其整改措施的具体落实,必要时可安排专项后续检查,并在系统中记录每个问题的最终整改结果,切实提高监管工作成效和监管权威性。

第四,监管当局应加强监管工作的信息交流。

一是银监会与各地监管机构之间应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将其对商业银行总行的监管报告、检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披露,使各地监管机构能够整体把握被监管银行的经营管理状况。此外,银监会、人民银行与各级财税部门之间应加强信息沟通,避免重复检查。二是监管当局应进一步加强监管理念的宣传力度,使商业银行对风险监管工作能有更充分的认识,促使其将被动接受监管转化为自觉、自律行为。

第五,监管当局应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作用。

一是敦促商业银行尽快实现内部稽核部门的垂直管理,有效发挥内部审计作用,切实提高内部稽核的专业性和独立性。二是有效利用外部审计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可将财务、会计等检查外包给中介机构,将有限的监管资源运用到风险管理和内控机制监管上。

关键词:跨国稽核;问提;对策

中图分类号:F830.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10)04-0051-04

一、我国商业银行稽核的发展历程

自1983年9月,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明确赋予中央银行稽核监督金融机构业务活动的职权以来,随着我国金融体制的改革,金融稽核体制和方法都发生了巨大变化。伴随金融体制和业务电子化的进程,商业银行稽核工作大致可分为三阶段。

第一阶段(80年代中期以前),业务处理手工操作。在这一阶段,商业银行打破了中国人民银行“一统天下”的垄断格局,先后恢复和成立了中国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人民银行既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又兼办具体的金融业务。由于没有形成系统的业务稽核操作制度,稽核手段完全依赖手工操作,满足于账平表对、钱账相符。

第二阶段(80年代中后期),业务处理单机操作。专业稽核操作制度逐步建立。借助计算机在银行业务中的应用,一些银行开发了事后监督系统,采取现场采集数据、模拟记账、比较验算结果的做法,开始建立集中式的事后监督中心。

第三阶段(90年代至今),业务处理联网操作。银行业务出现数据集中、终端分散、通存通兑等发展形态。借助网络通讯的迅猛发展,ATM、CDM、POS、电话银行、网络银行、自助终端等各种金融产品得到广泛应用。经营业务逐渐打破时间和地点的限制,内部控制的主要对象由单一的柜台业务扩展到开放式终端。稽核管理制度和操作技术日臻完善,强调实时监控、稽核分析和风险预警,各种电子化稽核系统成为必不可少的稽核工具。[1]

各阶段主要特征如表1所示。

二、我国商业银行稽核同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

我国商业银行的稽核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同国外发达金融市场比较,自身的内部控制稽核还存在很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内部控制稽核的思想基础和环境不同

在金融发达国家,银行经营管理层的内部控制稽核意识较强,其作为非常重要的管理理念贯穿于整个经营管理的工作中。如美国的大小银行都把内部控制部门视为银行里不同于各业务部门的独立监管部门,总行的各个业务部门都毫无例外地主动接受稽核和评价,无任何部门敢于例外,即各家银行内部控制稽核的外部环境是较为宽松的,承认、尊重和发挥银行内部控制稽核的作用已是西方银行的一种基本常识,内部控制稽核评价报告受到银行最高管理层的充分重视和优先讨论。

我国商业银行支持和理解内部控制稽核的思想基础和环境,与现代商业银行的管理要求有不小的差距。

1.对内部控制稽核缺乏全面、深刻的理解和认识。一是错误地认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就是建章建制,有规章制度就有内部控制机制,忽视了内部控制稽核对内部控制机制和过程的监督作用;二是认为内部控制稽核只是向经营决策者负责,尚未认识到内部控制机制是对全行全部资产和负债负责。

2.我国社会传统的人文环境和“人治”思想为商业银行管理造成障碍。我国传统的“用人不疑,疑人不用”的管理思想,强调管理者的独立、自律,缺乏对决策者的监督制衡、责任制衡及程序制衡。一旦管理者管不住自己或身不由己时,往往把权力和利益置于内部控制制度甚至法律之上。[2]

(二)实施内部控制稽核的主体不同

从国外成熟商业银行的治理结构看,资产的出资人组建银行,并作为委托人聘请人――银行经理人员进行经营管理,他们应形成以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为基本特征的经济契约关系。银行的所有权人委托经理人员对其投资进行管理,这里包括内部控制的管理行为。国外商业银行多数把内部控制稽核作为股东大会(出资人)的管理行为而直接实施。

由于我国商业银行存在所有权界限模糊、所有权与经营权在实际运用中存在信息不对称等因素,造成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缺乏内部控制稽核的基础。

1.内部控制稽核成为经营管理者贯彻其真实目标的手段。我国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稽核即便能充分发挥职能,也只能是协助经营管理者在其机构实体内部完成其真实的经营目标。从理论上讲,这一经营目标与资产所有者的要求是一致的,但实际上很多时候并不一致。

2.我国商业银行的管理仍缺乏经济利益关系的协调。目前,我国银行组织管理系统仍是以行政性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为主的结构和模式,经营管理活动的基本特征仍侧重于行政手段控制,经营目标也仅仅围绕于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我国商业银行的内部治理机制仍带有浓厚的计划色彩和明显的行政管理烙印,各管理层都以行政命令行使权力,造成了经营管理中内部控制稽核的成本增加,效率不高。

3.上级行与下级行之间缺乏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在统一法人的体制下,经营管理以法人授权、转授权的模式层层分解落实。除最基层的支行外,总、分行均以委托人和人的双重身份出现:作为人,可以依据信息不对称和不确定性的优势,与委托人在利益上讨价还价,人掌握了实际上的资产控制权,谋求既得利益;作为委托人受人事实上的控制,对人的控制力不从心。在这种情况下,经理层与资产的所有者相比,缺乏增加盈利和提高效率的内在动力,致使风险放松或放弃监督,对内部控制稽核的运用可能因本位主义或个人私利目标而异化。

4.内部控制稽核人员缺乏动力。经营管理人员委托内部控制稽核人员行使监管职责,但当经理人员是银行资产所有人的人时,对于规避银行资产的经营风险,这种委托已是二次委托,是人的委托,就会造成两种后果:一是对人的监督进一步弱化;二是由于内部控制稽核人员代表的是内部人利益,而不是资产所有者的利益,其控制行为可能造成新的风险。

(三)内部控制稽核独立性的表现不同

为了防范各部门和银行员工经营管理不善而产生的欺诈行为,国外发达商业银行一般专门成立独立于其他部门、仅仅对银行最高权力机构负责的内部审计机构。而我国商业银行较为普遍地设立了内部稽核机构,各行在进行稽核体制改革以后,稽核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有所提高,但稽核部门所承担的职责与其独立性、权威性的不足仍形成了较为尖锐的矛盾。

(四)内部控制稽核中高科技手段运用的不同

随着金融工具的日益现代化,国外商业银行普遍加强了电脑在内部控制稽核中的应用,以改进和完善内部控制稽核的手段。我国商业银行已充分认识到操作手段科技化的重要性,各家银行都花巨资更新管理设施,改进控制手段,但如何有效控制高科技所带来的风险,这给内部控制稽核提出了新的挑战。当前我国的内部控制稽核人员还不能很好地适应内部控制稽核中高科技手段的运用,如我们对银行卡业务、电子银行业务、会计业务分析系统、信贷管理分析系统的内部控制稽核还处于摸索阶段。

(五)内部控制稽核信息沟通的渠道和方式不同

国外商业银行比较重视稽核部门之间、稽核部门与其他业务部门之间、员工之间、员工与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以达到工作上的和谐和内部控制信息的交流。法国兴业银行在我国的各分行每月在香港召开一次座谈会,沟通业务信息,交流内部控制情况。荷兰银行深圳分行每月召开管理者讨论会和内部控制座谈会,听取内部控制稽核部门的关于本行的内部控制评价,充分交流思想,以达成发展共识,每月底还要召开员工大会,向全体员工通报一个月以来的内部控制状况,培养员工的内部控制意识。而我国商业银行却没有很好地做到这些,表现在两点:一是稽核部门与其他部门的交流少,相互之间的信息不能及时沟通,对所掌握的情况互相封锁,信息沟通渠道不畅;二是对内部控制稽核的必要性认识不够,内部控制稽核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需要加强沟通来达成一致。

三、我国商业银行开展跨境稽核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稽核法律法规建设滞后,不适应跨国稽核的要求

中国人民银行已的银行业管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000多件,尽管监管法规较多,但法规建设仍较滞后,存在法律空白、短缺、模糊、不适应银行业发展等问题。目前我国还没有系统建立一套完整的针对跨国稽核的相关法律制度,这也导致稽核工作流程不规范。没有完善规范的稽核工作流程常常使稽核人员在稽核工作中无所适从,无从下手,严重影响稽核工作效率与工作质量。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内部稽核工作各自为政,操作上没有统一的规范,如离任任期稽核、财会稽核、信贷稽核、资金稽核、国际业务稽核等的目的、要求、依据、方法和报告格式等都没有统一规范。

我国《商业银行法》并没有规定商业银行内部要建立专门的监管机构,2002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实施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也只是要求商业银行要设立履行风险管理职能的专门部门和内部审计部门,其并没有规定要设立专门的内部稽核部门。2002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实施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第51条第2款规定了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内部稽核机构实行垂直领导,但实践中商业银行内部稽核部门的设立并不均衡,已设立的部门也存在着内部稽核机构不独立的弊病。因为我国目前的商业银行大多实行一级法人下的分支行长负责制,行长既是资产所有者代表,又是银行经营决策者,同时还是银行内部稽核工作的负责人。各级内部稽核部门作为同级行的一个职能机构,在本行行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形成既对上级稽核部门负责,又对本行行长负责的局面。由于监督主体与负责主体重合,内部稽核部门对于同级行的问题不敢向上级部门汇报,或者也是轻描淡写,内部稽核部门的不独立影响了稽核工作的权威性和监控性。

(二)稽核方式单一落后,影响跨国稽核效果

随着我国银行业务和电算化业务的快速发展,银行业务处理速度成倍提高,而内部稽核手段相对于业务发展进程则相对滞后,使落后的稽核手段与现代化工具在金融管理中的应用形成了尖锐的矛盾。一是原始的手工稽核逐页翻阅账簿和原始凭证的做法已不能完全适应稽核需要,影响稽核目的的实现;二是稽核部门建立的计算机监控系统与业务部门操作系统长期没有接口,使总行由现场稽核向非现场稽核转变、由事后稽核向业务流程稽核转变的思想无法在短时间内实现,不仅加大了稽核成本,而且不能实现通过对业务流程的实时监督及时预警存在的风险;三是在现行稽核体制下稽核部门长期采用自查方法,不能完全真实地反映检查结果,处罚难以真正起到惩处作用,这使得稽核检查结果没有威慑力,制约了稽核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这些现状都严重影响了商业银行内部稽核监督的有效性,制约了其职能作用的发挥,有悖于中国人民银行“内控优先”的要求,也是当前困扰商业银行跨国稽核的重要障碍。

(三)稽核队伍结构不合理,制约跨国稽核工作开展

有效性的银行监管,最关键的步骤是发现和评价银行存在的风险,这对稽核人员的知识结构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但目前我国稽核人员的配备还不能满足这些要求。一是没有建立结构合理的专业化稽核队伍。跨国的风险性稽核监管要求监管人员不仅要熟悉所在国的相关金融法律制度,还要熟悉被监管对象的产品结构、业务流程、风险管理模型、内控机制、计算机系统,从而能对风险管理系统的合理性、可靠性和有效性及各项业务的合规性及风险程度进行评判和检查。无论采取何种稽核方式,都需要有一支精通监管知识和业务的监管队伍作智力保障支持。目前,我国金融监管队伍的金融业务水平,特别是对金融衍生工具、会计业务操作和财务分析方面,与跨国稽核的要求还存在很大距离。二是没有建立跨国稽核人员专门培训机制。银行业稽核监管人员不仅要有较全面的基础知识,还要掌握系统的检查方法和技巧,同时金融市场和技术的发展也带来了大量新知识、新的管理技术和新产品,对此稽核人员只有通过不断地学习才能适应所在国银行业的发展和实施有效监管。三是跨国稽核时存在的语言障碍也会影响稽核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我国尚没有针对跨国稽核的不同层次、不同专业的监管人员制定全员的系统全面持续的培训计划,也没有建立分等级的监管人员资格考核标准,相当部分监管人员的知识难以跟上稽核监管发展的需要,这对我国商业银行实施有效的跨国稽核形成巨大障碍。

四、提高我国商业银行跨国稽核水平的相关对策建议

(一)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适应跨国稽核的要求

1.规定稽核权由商业银行总行统一行使。如美国花旗银行,只建立总部一级制内部稽核组织,分行一律不设稽核部门,直接实施全辖稽核监督,根据分行稽核业务的大小分地区派出若干稽核主任,负责区域内各行的业务稽核,与驻地行没有任何联系。

2.规定内部稽核部门和人员要独立。银行行政和日常管理层无权干预内部稽核体系的运作,并采取切实的制度、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以美国花旗银行为例,银行副总裁兼任首席审计师,直接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稽核人员选任独立,稽核人员由总行稽核部门直接从各业务部门中优先筛选;财务独立,稽核部门有独立的财务预算,不受业务部门干预;稽核人员的待遇从优,工资报酬由总行决定,不低于实权业务部门,有效的保证了稽核部门和稽核人员的独立性;一定时间之后稽核人员应交流使用,以确保稽核人员监督的客观性。

3.规定内部稽核部门的稽核工作应该持续性、经常化监管转变。目前许多商业银行都存在着“屡查屡犯,屡犯屡查”的稽核诟病,此与稽核检查人员“一次性”检查方式有关,检查人员检查后不注重后续监督,被查单位心存侥幸,不认真整改,致使问题“常抓不懈,却常抓不严”。我们采取“回访制”,即由内部稽核部门在内部稽核结束之日起若干日内对被检查单位再次进行突击式的现场或非现场检查,以确认管理层和业务部门是否已采取了必要的整改措施。如果管理层和业务部门没有及时采取措施,内部稽核人员应及时将情况报稽核委员会,由稽核委员会责令管理层和业务部门进行补救或整改。

4.制定科学规范的稽核工作程序,提高稽核工作效率。制定科学规范的稽核工作程序包括:一是现场稽核工作程序、非现场稽核工作程序、离任或业绩稽核工作程序、信贷稽核程序、资产管理稽核程序、财会管理稽核程序等的制订;二是稽核工作质量管理程序的制订,如规范稽核立项、表格、取证、报告、档案管理等。

(二)学习发达国家的稽核经验,改变传统稽核方式的弊端

非现场稽核是当今世界公认的行之有效的内审监督的好方式,它可以完成对全行资金运行状况进行连续的监控,尤其是对在经营风险的分析预测、控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方面起有效作用,可以有效地克服现场稽核检查间隔时间长、稽核监督范围小、反映不及时、不灵敏等缺点,并可为现场稽核指示方向。因此非现场稽核和现场稽核相结合的稽核方法是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科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必由之路。

我国目前主要采用现场稽核传统方式。现场稽核的程序主要包括稽核准备、稽核实施、稽核报告、稽核处理和稽核档案整理五个阶段。

进行现场稽核需要派出行(稽核组)做充分的准备工作,然后进入被稽核单位审查。审查的对象不仅包括帐表、内部组织结构、管理体制、主要业务操作规程、财务状况、内部和外部审计情况等,还需要与被稽核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流和反馈,稽核组需要多次与被稽核单位进行会谈,争取被稽核单位的支持和配合,稽核审查工作主要在被稽核单位完成,这一点与非现场稽核不同。

非现场稽核监督是指金融机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要求,定期报送有关业务经营情况的资料,中国人民银行按规定程序对金融机构报送的资料进行审核、整理、分析,写出稽核报告,对于发现的违规现象或经营不善问题,经质询、核实后作出稽核结论和处理决定的一种稽核监督方式。非现场稽核运用各种经济数学方法分析金融机构的经营情况,查找风险点,为决策者提供决策信息。科技进步和银行业务的发展,促使银行稽核由传统的以现场稽核为主模式向现场稽核与非现场稽核并重,并逐步向以非现场稽核为主的模式过渡。

现场稽核与非现场稽核是金融稽核的两个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两者相互补充。现场稽核是直接检查、分析、鉴别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现金、物资财产和文字材料,直接对有关人和事进行查访,掌握第一手真实资料,是查处问题的有效监管方式;非现场稽核是对被稽核单位按要求报送的有关经营活动状况的资料,按照一定程序和标准进行整理、分析和计算,判断银行机构经营活动现状及发展趋势,对面临较大风险的金融机构发出预警信号,帮助其及时纠正违规行为,控制风险、减少损失。二者目的不同,但具有互补性,相辅相成,其起到的作用是相同的,即为了金融业的稳健经营、健康发展,在各金融机构经营过程中减少损失,避免风险。

(三)加大稽核人员的培养力度,建立结构合理的跨国稽核队伍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稽核工作的改进依赖于完善的工作制度和高素质的稽核人员,高素质体现在稽核人员丰富的银行业务工作经验和掌握新知识、新技能的能力。

1.应实行稽核人员轮岗制。实行轮岗制,促进稽核队伍的流动,实现人员结构的合理调整。对调整进入该岗位的人员要像专业部门选拔客户经理一样进行公开选拔,要让那些责任心强、掌握现代专业能力的称职人员执行控制活动。

2.应加大对稽核人员的培训投资。一是在当前综合业务系统运行后,稽核人员仅靠专项的稽核去了解涉及的业务程序,对各项业务程序缺乏系统的了解,应给一定时间对稽核人员进行现岗培训或与业务部门同步培训,使稽核人员自始至终跟踪某项业务程序以达到同步理解和熟练掌握操作程序的目的;二是要让稽核人员了解稽核所在国的相关金融法律制度,对于跨国稽核,在业务知识储备上,跨境稽核的被稽核对象是在多种法律框架下开展业务,因此境外稽核首先要对注册地的法律体系尤其是金融监管体系有充分的了解;三是跨国稽核过程中,稽核人员要能够熟练掌握所在国或地区通用语言,才能独立开展跨国稽核工作。[3]

参考文献:

[1]陈小宪.中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认识和实践[J].中国金融,2004(3).

一、我国商业银行内部稽核现状有待改进和提高

1 稽核监督部门缺乏独立性,且内部稽核技术落后,范围过窄。首先,内控监督机制是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行使着综合性再监督职能,具有独立性和权威性。但是,由于在我国经济体制转轨时期,银行业各项法律、法规以及配套措施不健全,银行业长期接受行政指令,法律法规意识淡薄,内控监督机制不完善,缺乏权威性和独立性。其次,目前商业银行稽核部门很大程度上还处于查错纠弊的阶段,缺乏对银行管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以及经济效益状况的稽核和评价认定,无法适应商业银行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具体表现在:稽核审计方法陈旧、手段落后,方法上仍以现场检查为主,在手段上仍依靠手工操作,没有应用现代化的信息处理和通讯技术进行监督反馈,计算机在审计中没有得到广泛应用,银行业电子化监督程度不高,审计监督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在实际工作中,稽核成果不能服务于业务经营。虽然各级行和相应的稽核部门对稽核工作做了一定努力,但“处理难”现象仍普遍存在。

2 稽核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水平不高,影响稽核工作质量。首先,随着业务的不断拓展和创新,各种管理办法和业务操作不断完善,稽核人员的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稽核人员的个人业务技能和知识不能适应业务经营快速发展的需要,现有知识容易老化,一旦所掌握的知识跟不上业务的变化,极易造成与实际业务的脱节。其次,稽核工作质量不高,稽核监督结论与经营需要还有距离。由于受稽核手段、方法及稽核人员素质的影响,大多数商业银行内部稽核的质量还不高,所得出的稽核结论还不能满足经营发展的需要。例如,在内部控制评价方法中程度测试法和效果评估法没有得到较好应用,不能对银行业机构整个经营活动进行客观评价和定量分析,而脱离银行业机构的营运状况孤立片面地下结论。

3 稽核检查仍以事后监督为主,部分稽核建议未能得到落实。首先,内部稽核缺乏必要的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目前,大多数商业银行的内部稽核仅停留在事后监督层面,缺乏对整个业务流程的监督控制。虽然能够指出业务开展中存在的不足,取得了一定效果,但对整个业务流程和每个业务环节的操作不具有约束力。其次,稽核出来的有些问题未能得到整改。稽核部门属于再监督,其检查方式方法有别于职能管理部门的检查,其检查的切入点与业务部门的检查也有很大差距,因此稽核部门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任执行部门和其业务管理部门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造成风险进一步扩大的风险。

二、完善商业银行内部稽核机制,提升风险管理水平‘

1 提高对内部稽核的认识,构建独立垂直的内部稽核监控体系。首先,必须充分认识到建立良好有效的稽核体制是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内部稽核和公司治理是相互支持、相辅相成的关系,内部稽核是公司治理的重要控制和监督力量,而公司治理则为内部稽核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控制环境和制度基础。只有充分认识到内部稽核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董事会、监事会对强化决策和监督的职能作用,才能实现各项业务的稳健发展。其次,稽核部门是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的职能部门和执行机构。商业银行总行要建立隶属董事会领导的稽核监督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及主要的内审业务领域。总行设稽核部,对上向董事会负责,对下实行垂直管理。总行以下按区域设稽核分部,向总行稽核部负责,具体负责所管辖分支行的内部审计工作,应赋予稽核部门独立的监督检查权、问题认定及处分权。

2 再造内部稽核体系,提升商业银行内部稽核的运行效率。一是按照独立性原则进行内部稽核的组织设计。商业银行一般宜推行“总行稽核总部一地区稽核中心一分行稽核专员办”的三级派驻模式,总行的内部稽核部门应在董事会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各级内部稽核机构均由总行派驻,人事、薪酬均由总行统一考核和决定。二是提升稽核人员素质。商业银行应实施稽核人员准入治理,提高职业资质和专业水平,实施稽核人员与一线业务人员的轮岗交流制度,提高稽核人员待遇,充实稽核人员数量,使各级派驻机构的人员配备与管辖分行的业务发展相适应,确保对基层行合理的稽核频率和范围。三是完善稽核方法和程序。建立内部稽核的非现场信息系统,将传统补救型或堵漏型的事后稽核变为事前稽核。大力推行内部控制评价基础审计方法,合理确定内部稽核检查的范围、重点和具体方法。实施稽核检查方案的标准化治理,规范和统一稽核检查方法和程序,降低检查人员的操作风险。完善内部稽核情况的报告制度,构建基层稽核机构向董事会直接报告重大问题的绿色通道,以确保银行高层及时知晓和纠正内控治理中的偏差,使内部稽核真正发挥自我纠错的作用。

3 建立和完善商业银行组织机构,加强制度建设和落实,构建完善的内控体系。首先,完善商业银行组织机构是加强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首先,机构设置要合法科学;其次,规章制度要严密高效、相互制约;再次,为进一步加强风险管理,有必要成立一些综合性和专业性的委员会或领导小组,如资产管理委员会、贷款审查委员会、“三防一保”领导小组、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等等,并按巴塞尔委员会的要求,成立内中委员会,形成稽核部门对内审委员会负责,内审委员会对法人负责的制度。其次,要全面、动态地做好内控制度的体系建设。每设立一个新岗位,每开展一项新业务,其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制约措施都必须及时配套。同时,要制定和完善内部责任体系。要通过授权、授信,明确各部门、各分支机构的职责权限;健全岗位责任制,明确职责,从而形成完善的岗位责任体系。

关键词:内控制度;借鉴;提高;内控水平

1 国外商业银行内控制度的主要内容

(1)严密有效的组织结构和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银行的组织结构是对银行经营进行计划、指挥和控制的组织基础,因此国外商业银行非常重视对银行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做到职责分工合理,使银行能顺畅地运行和有效地执行领导者的管理意图。为防范各部门和银行员工因经营管理不善而产生隐瞒欺诈行为, 一般还专门设立了独立于其他部门, 仅对银行最高权力机构负责的内部审计机构。

(2)完善的会计控制体系。从某种意义上讲,会计部门是银行内部的第一监控部门, 因此国外许多商业银行都赋予会计主管或财务总监以特别的权力和地位。

(3)相互独立的业务部门和明确的职责。银行业务的性质要求银行每一项业务至少应有两个人或两个部门参与记录、核算和管理,因此, 各职能部门要具有相对的独立性, 以达到内控制度所要求的双重控制和交叉检查效果。

(4)严格的授权审批程序。银行以安全经营为本, 每一项交易一定要有不同的人进行审查和批准, 任何人的权限都不能是无限的。为此,国外商业银行都设计了一套控制资产风险的授权审批程序,这突出表现在贷款管理和外汇交易控制上。

(5)高度的电脑化管理。随着金融工具的日益现代化, 国外商业银行普遍加强了电脑在内部管理上的应用, 以改进和完善银行内部控制的手段。

(6)合理有序的内部检查制度。一是总行业务部门对分行的检查,包括按要求报送的各种财务报表、专题报告,以及召开分行长座谈会听取汇报等等; 二是总行审计机构对分行的定期全面检查和不定期专项检查;三是银行内部的自我日常检查以及聘请外部会计师查帐。

2 学习国外商业银行内控制度, 提高我国商业银行内控水平

(1)重构商业银行组织管理体系,创造良好的内控环境。目前,国有商业银行作为国务院局级企业法人,是国有资产的直接经营者,实行一级法人制,在现行体制和经营机制下,改造国有商业银行的组织管理体系具有一定难度。但近几年新成立的区域性商业银行,应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要求,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行长(总经理) 负责制,保证董事会是全行最高权力机构,切实发挥董事会在银行发展方向,重大业务决策和宏观管理方面的职能作用。在此基础上,改革商业银行现行的内部稽核体制,实行对总行法人负责的内部稽核制度, 加强总行对稽核工作的垂直领导。

(2)商业银行要有严格的岗位分工和明确的工作职责。一是严格岗位分工, 切实根据业务运作的实际要求, 因事设岗,因岗定人;二是按照每一项业务至少必须有两个岗位或两人以上参与记录、核算和管理的要求,明确各岗位或员工在业务操作中的责权划分,按各自的工作性质、权限承担相应的工作责任;三是加强业务操作的事后检查, 每项业务要求有一名业务主管或专门岗位对该项业务处理的整个流程进行综合把关和全过程的检查, 确保各岗位按职责要求正确处理同一业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健全商业银行内部授权审批机制, 保证资产运用的安全性和盈利性。我国商业银行的内部管理一直未能有效解决银行内部审批程序和分段授权问题, 以致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权力过大, 资产风险不易控制。

(4)加强银行内控电子化管理,保障银行业务的正常运行。银行业务的日益现代化, 要求银行内控手段更加有效率、更加安全可靠。而我国银行业目前还未形成一套有效的内部电子监管系统和电子网络系统, 影响了内控的质量和效率, 而且在银行电脑内部控制方面也存在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

关键词:内控制度;借鉴;提高;内控水平

1 国外商业银行内控制度的主要内容

(1)严密有效的组织结构和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银行的组织结构是对银行经营进行计划、指挥和控制的组织基础,因此国外商业银行非常重视对银行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做到职责分工合理,使银行能顺畅地运行和有效地执行领导者的管理意图。为防范各部门和银行员工因经营管理不善而产生隐瞒欺诈行为, 一般还专门设立了独立于其他部门, 仅对银行最高权力机构负责的内部审计机构。

(2)完善的会计控制体系。从某种意义上讲,会计部门是银行内部的第一监控部门, 因此国外许多商业银行都赋予会计主管或财务总监以特别的权力和地位。

(3)相互独立的业务部门和明确的职责。银行业务的性质要求银行每一项业务至少应有两个人或两个部门参与记录、核算和管理,因此, 各职能部门要具有相对的独立性, 以达到内控制度所要求的双重控制和交叉检查效果。

(4)严格的授权审批程序。银行以安全经营为本, 每一项交易一定要有不同的人进行审查和批准, 任何人的权限都不能是无限的。为此,国外商业银行都设计了一套控制资产风险的授权审批程序,这突出表现在贷款管理和外汇交易控制上。

(5)高度的电脑化管理。随着金融工具的日益现代化, 国外商业银行普遍加强了电脑在内部管理上的应用, 以改进和完善银行内部控制的手段。

(6)合理有序的内部检查制度。一是总行业务部门对分行的检查,包括按要求报送的各种财务报表、专题报告,以及召开分行长座谈会听取汇报等等; 二是总行审计机构对分行的定期全面检查和不定期专项检查;三是银行内部的自我日常检查以及聘请外部会计师查帐。

2 学习国外商业银行内控制度, 提高我国商业银行内控水平

(1)重构商业银行组织管理体系,创造良好的内控环境。目前,国有商业银行作为国务院局级企业法人,是国有资产的直接经营者,实行一级法人制,在现行体制和经营机制下,改造国有商业银行的组织管理体系具有一定难度。但近几年新成立的区域性商业银行,应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要求,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行长(总经理) 负责制,保证董事会是全行最高权力机构,切实发挥董事会在银行发展方向,重大业务决策和宏观管理方面的职能作用。在此基础上,改革商业银行现行的内部稽核体制,实行对总行法人负责的内部稽核制度, 加强总行对稽核工作的垂直领导。

(2)商业银行要有严格的岗位分工和明确的工作职责。一是严格岗位分工, 切实根据业务运作的实际要求, 因事设岗,因岗定人;二是按照每一项业务至少必须有两个岗位或两人以上参与记录、核算和管理的要求,明确各岗位或员工在业务操作中的责权划分,按各自的工作性质、权限承担相应的工作责任;三是加强业务操作的事后检查, 每项业务要求有一名业务主管或专门岗位对该项业务处理的整个流程进行综合把关和全过程的检查, 确保各岗位按职责要求正确处理同一业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健全商业银行内部授权审批机制, 保证资产运用的安全性和盈利性。我国商业银行的内部管理一直未能有效解决银行内部审批程序和分段授权问题, 以致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权力过大, 资产风险不易控制。

(4)加强银行内控电子化管理,保障银行业务的正常运行。银行业务的日益现代化, 要求银行内控手段更加有效率、更加安全可靠。而我国银行业目前还未形成一套有效的内部电子监管系统和电子网络系统, 影响了内控的质量和效率, 而且在银行电脑内部控制方面也存在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

关键词:农村商业银行 内控管理 问题 建议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是指商业银行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参与的,通过内部自觉地建立各种规章制度,以确保商业银行安全营运,实现安全与效益的目标。农村商业银行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从农村信用社改制而设立的新型金融机构。相比国有商业银行和全国性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规模小、员工素质低、科技支撑能力不足、法人治理不完善。农村商业银行内控管理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加强农村商业银行内控管理迫在眉睫。

一、当前农村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内部控制管理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当前农村商业银行部分领导不能正确处理业务发展与内控管理的关系,片面追求业务快速发展而轻视内部控制,有的甚至把业务发展与内控管理对立起来,忽视内部控制对经营风险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监督。个别基层员工内控意识淡薄,存在信任代替制度,习惯代替操作的现象。有的机构未明确内控管理职能部门,内控管理工作实质上处于起步阶段。

(二)法人治理结构尚未真正建立

农村商业银行虽然按照规定设立了“三会一层”并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但在实际操作中,“三会”制度形同虚设,许多规定难以执行,决策权、监督权、执行权没有得到有效分离,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往往出现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不能对经营管理层形成有效制约,经营管理层容易采取激进的发展战略,忽视内控管理,从而导致内部控制松驰。

(三)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

表现在农村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度制订不严谨,缺乏充分的论证和评估,制度可执行和操作性不强,制度分散,缺少整体统一性,潜在案件风险。部分机构绩效考评体系不科学,考评管理不符合监管要求。甚至有的机构新业务开展还没有规章制度来约束。而且制度的后评价机制不完善,使制度得不到及时修订完善。

(四)风险识别与评估体系不够完善

当前农村商业银行风险识别、评估和控制机制刚处于起步阶段,由于专业人员素质偏低和经验缺乏,造成风险识别、评估和控制不够系统、不够连续、不够充分,个别机构甚至流于形式,以致有章不循、违规操作现象依然存在,事故和案件时有发生。

(五)内控合规文化缺失

部分农村商业银行没有形成独特的企业文化和优秀的企业精神。针对内控合规理念进行培训少,忽略内控合规文化的培植、传播和弘扬,也缺乏对团队精神的长期培育,没有规范的内控管理和良好的合规习惯,致使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违规现象屡禁不止。

(六)科技支撑不足,未能有效识别和控制风险

金融电子化发展,信息技术在银行经营管理中得到广泛应用。不仅综合业务系统,财务、资金、信贷、审计、客户关系、风险管理等系统在银行得到了广泛的应用。相比国有银行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的规模小、科技投入有限、计算机专业人才较少,信息技术成为农村商业银行的短板,对农村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形成极大制约。

二、加强农村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管理的建议

(一)高度重视内控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内控组织架构

农村商业银行业务管理条线作为第一道防线应承担起内部控制的首要责任,负责相关业务制度的制订、执行、日常检查和持续改进。同时设立独立的内控合规部,增强内控工作的统筹组织与管理合力,建立分工合理、职责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内部控制治理和组织架构。厘清前、中、后管理部门的职责边界,强化内控管理二道防线的监督指导、组织推动职能以及三道防线发挥独立评价职能,前中后台紧密联动、形成合力,实现内控措施的有效衔接,为实施系统化、科学化、高效化的内控管理奠定组织基础。

(二)增强内控合规意识,营造良好内控环境

农村商业银行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内控管理的必要性,认识自身在内部控制管理中所承担的责任,树立表率作用,重视并维护内部控制的权威性,充分认识只有依法合规、稳健经营,正确处理业务经营与内控合规的关系,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发展和效益。同时要提供推进内控体系建设所需要的物质基础,充分发挥农村商业银行各级机构、业务经营部门和员工的作用,提高内控合规意识,自觉执行制度,建立良好的内控环境。

(三)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内部控制职责

首先,农村商业银行要完善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等为主体的法人治理组织架构,针对国家政策和监管新规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履行董事会和董事、监事会和监事、高级管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内部控制中的职责;其次,农村商业银行应大胆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以及改制上市等方式优化产权关系,进一步建立健全现代商业银行法人治理结构,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衡的机制,提高农村商业银行防御风险的能力。

(四)健全完善内控制度,提升内控执行力

首先是强化规章制度的建设。“内控管理、制度先行”。农村商业银行要建立以客户为中心,围绕银行发展战略、市场定位、经营目标、风险管理、企业文化等方面,建立完善覆盖全部业务、全部产品、所有环节、所有岗位全部流程的体系文件。对各类业务流程合理性、科学性、可操作性进行评估,及时修改完善,在实践中进行再评价,从而形成与业务发展相适应的内控制度。其次要严格执行流程。要建立一套制定制度――学习培训――检查监督――纠偏纠错――激励约束――再评价等环节完善严格的内控执行流程,全体员工都要依法合规办理各类业务、处理各类事务,共同提高内控合规执行力。再次是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对存在隐瞒违规问题,造成资金损失和银行业案件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外,还应严格追究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后果恶劣的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建立健全内部风险内部识别和内部评价体系,提高风险识别控制能力

首先是要建立常态化的农村商业银行风险识别评价机制,不但要对现有业务建立健全风险识别与评估方法,同时对设立新机构、开办新业务,应当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其次是要建立完善总、支行两级内控评价体系,分别从内部设计与执行层面优化评价标准、规范评价流程,提高内控评价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不断发现问题、整改问题,促进内控管理的良性循环优化。同时,加强自评结果的运用,将自评结果与绩效考评,授权管理以及监督检查频率挂钩,提升内控机制自我优化的管理水平。

(六)培育良好的合规文化,增强内控优先理念

首先农村商业银行要培育本单位良好的内控合规文化,把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形成书面文件,制订合规文化手册向员工传递。其次,管理人员要率先垂范。从强化管理人员合规意识入手,通过合规文化理念在管理人员日常行为、经营管理思路中的体现,向广大员工展现管理层对内控合规的高度重视,通过自上而下的价值导向作用推进合规意识的深化,形成“内控促发展、合规创价值”的经营管理理念,增强对内控管理文化的认同感。再次是强化培训教育,弘扬内控文化。通过开展内控合规文化讲座,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手段,利用内部刊物、内部网站、基层每日晨会对总结提炼的员工行为准则以及员工应知应会或禁止性规定进行反复宣传教育,促进内控要求的外在约束向员工内在意识的转变,使员工充分认识自己是合规操作和内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让每位员工自觉养成按章办事、遵纪守规的良好习惯,树立起良好的合规风险控制文化。

(七)完善内部稽核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内部稽核的作用

首先要改革农村商业银行稽核审计组织体系。实行垂直领导,建立直属于总行对监事会直接负责的稽核审计部门,对下派出直属于总行的稽核审计派出机构,在人员任命、工作安排、工作考核、员工待遇、奖惩等均隶属农村商业银行总行,提高稽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要切实将业务骨干充实到稽核队伍,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稽核队伍素质,确保稽核部门人手充足、人员相对稳定、工资待遇稍高于其他部门,做好稽核部门后勤保障。其次要加大稽核审计力度,三会一层要充分内部审计对业务发展的促进作用,对稽核检查发现各类违法违规问题和涉及的责任人员要敢查敢管,董事长、行长、监事长要做稽核队伍的坚强后盾。稽核审计部门和信贷、财务、安全保卫等各业务管理条线要加大监督检查的频率、广度和深度,确保监督检查要在覆盖所有业务风险点的基础上,深刻揭露问题本质。再次是发挥审计监督作用,稽核审计范围不仅覆盖所有业务,还要将农村商业银行各级经营班子及其成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列入其中。

(八)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内控管理“硬约束”

首先要加大信息科技投入。努力推进信息安全体系建设,打造安全稳定的信息系统运行平台,生产中心重要系统与灾备中心实现数据同步备份,确保数据准确安全。建立应急预案,完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与业务连续性运作机制,实施常态化的信息科技风险监测和评估,发挥信息科技风险“二道防线”管理作用。其次是流程建设与系统建设同时推进,同时实施。积极推进前台业务、管理、后台支持保障系统建设。制度设计流程必须可以通过信息系统实现控制和约束,以系统“硬约束”控制各项业务流程风险,使农村商业银行所有业务和全部流程的管理信息系统保持连续、完整、准确和可追溯,有效降低风险的发生机率。再次是加强信息交流与反馈。充分利用现代通讯、互联网和内部网络系统,建立内控合规培训平台,使之成为农村商业银行员工信息交流反馈、业务交流学习、合规内控案件警示教育的舞台。

参考文献:

关键词:商业银行;会计风险;成因;防范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13)15-0109-02

金融系统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人们的生活和社会的进步都离不开金融业的支持,金融体系的健康持续发展是整个社会经济良好发展的基石。随着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和诸国汇率的调整,加上近年来重大经济案件的发生,金融风险的防范问题成为了现代经济发展中普遍重视的问题。如何保持金融体系的安全平稳运行,是各个国家经济发展亟待解决的重点问题所在。商业银行作为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银行会计工作贯穿于银行运营过程的始终,会计风险的防范问题也就显得尤为突出。如果对银行内部的会计风险疏于防范,没能做好内部控制工作,会给各种经济犯罪埋下安全隐患,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造成银行和国家的经济财产损失。

1 商业银行会计风险的表现形式

所谓风险,就是指因不确定的因素造成的盈亏的可能性。银行会计风险,是银行在进行运营管理时因为会计信息的错误和核算工作的失误或者疏漏,对经营管理决策产生误导,致使决策失误或者引起其他负面情况的产生,为银行的财产和信誉带来损失的可能性。因此,银行运行的风险主要在于银行会计的风险,其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票据结算风险。结算业务是指银行提供给客户多种结算的方法和工具,使客户在日常各种经济活动中的货币实现支付和过户转移,属于一种带有中介性质的金融服务业务范围。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各种经济活动越发频繁,支付的数量和额度呈快速上涨的趋势。票据作为银行结算业务常用的支付方式给银行和客户带来便利的同时也附带了一定的风险。这种风险可以从四个方面表现出来:第一方面,票据的当事人本身的票据行为不一定规范,由此可能带来一定的风险;第二方面,如果结算的中介一方在操作中有失误产生或者违规进行操作可带来一定的风险;第三方面,在票据方面犯罪行为的日渐增加为银行的票据结算业务带来风险;第四方面,客户企业、银行、司法部分三者间对于相关的票据纠纷法律法规的理解具有不统一性,理解上的差异带来了一定的风险。

(2)会计核算风险。商业银行的各个环节都离不开会计工作,能够对银行的各种经营运行的业务进行全面、真实、准确的核算是银行会计的基本工作。核算工作是否到位,直接关系着银行各种账务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从而关系着商业银行整体的经营的良性发展。商业银行会计核算无论从核算方法、核算程序还是核算工作质量上都要严格把关,只要有一个环节发生疏漏或者错误,就容易带来银行会计风险。银行会计在核算环节上的工作量很大,仅每天在资产和中介的业务中,就有大量的现金收付、票据认证、账务结算等多个类型的工作,种类复杂,工作量大,这些都会给银行带来直接或者间接的会计风险。从实践总结来看,银行的风险大多是因为会计核算的某个环节出现问题而产生的。

(3)会计监督风险。银行会计监督,就是对银行本身的各项经营活动是否合法、规范进行控制和监督管理。但是对商业银行来说,在会计监督环节发展相对还比较薄弱。尤其在个别银行或者地方中小分支机构,在会计监督方面工作力度比较欠缺,工作大多流于形式,贯彻不彻底。很多不规范的操作和盲目攀比之风仍然存在,经营行为的不合理现象层出不穷,会计监督没能真正发挥其重要职能。这种情况使商业银行的亏损风险加大,如果不采取必要的措施,风险的进一步发展会影响商业银行整体的向前发展。

(4)结算编制风险。在商业银行中,结算风险主要是指结算数据不够真实、准确,其主要表现在经营利润的结算方面不够真实。出现这种情况有客观的原因,也有人为的干扰存在。个别银行因为某种考核或者盈利的需要,会有舞弊的现象存在,如:虚假增加或者减少利润、搞账外账等。结算业务,尤其是利润结算业务,是经营成果的最终反映,也是各银行机构间考核的一个重要指标。如果数据浮夸,直接影响着银行本身以及上级银行的管理决策,带来一系列管理上的风险。

2 商业银行会计风险产生的原因分析

2.1缺乏完善的金融管理机制

在市场经济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环境下,我国的金融市场还缺乏完善健全的管理机制。随着金融机构的数量不断增加,相互间激烈的竞争,使违规经营的可能性大大增加,从而使银行会计风险也日渐加大。在如此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我国的金融管理机制缺陷逐渐显露出来,如何对其进行完善,使其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是亟待解决的问题所在。目前我国对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还处于一个初级的阶段,其管理体制还不够成熟,管理经验和监督力度都有所缺乏,无法将风险进行及时和有效的控制。银行会计管理制度不完善,直接影响着银行会计工作职能的充分发挥,也为银行会计风险的出现留下隐患。

2.2银行内部控制系统建设不到位

近年来,随着金融危机的爆发和几例重大金融犯罪案例的出现,我国银行组织对银行内部控制的关注度不断提升。但是在银行具体的内部控制措施上,工作没有具体的落到实处,这是导致商业银行会计风险存在的一个重要原因。在银行内部控制方面,无论是内控制度、还内控机构的配置资源,没有实现合理的建立和优化,不能形成一个系统化的内部控制单元。各个环节的内控制度独立存在,缺乏良好的配合的协调,为银行各个环节的运行和管理带来了一定的困难。随着商业银行各种新业务的开发,相应的会计核算工作没有跟上银行业务的发展步伐,使各个环节的会计控制工作分散开来,各行其是。缺乏统一的银行内部控制系统,使银行会计内部控制工作的力度大打折扣。

2.3缺乏规范的会计核算方法

对于商业银行来说,进行高质量的会计核算是银行实现良好稳定经营发展的基础工作所在,在银行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银行会计风险的形成,同银行会计核算的质量的好坏具有直接的关系。首先,在银行柜面方面,在进行现金的支付操作时,没能按规定程序进行业务办理,收支手续混乱不清,容易造成账面的混乱。其次,在银行各部门岗位间的内部账务方面,对账务核对不能做到及时、准确,很容易出现呆账、坏账;在进行会计核算的过程中,操作的失误导致发生错账,或者别有用心的工作人员制造假账等,这些都会带来一系列的银行会计风险。会计核算工作方法不规范,核算工作质量不高,直接造成会计信息的不准确,对银行的决策造成误导。

2.4缺乏有效的会计稽核监督

就现有的商业银行会计稽核监督来说,多以对纸质凭证进行账务检核为主,会计检查稽核监督职能限制在表面,难以对会计核算的工作质量进行深入的监督,无法对违规操作等行为进行有效控制。这就使银行会计监督在风险的防范控制方面不能做到及时、有效,风险防范效能大大降低。另外,在检查监督的执行方面,工作人员多将此工作流于形式,没能做到切实有效的深入执行,使稽核职能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无法真正起到控制会计风险的目的。

2.5银行会计人员整体素质有待提高

银行机构的增加和新业务的不断扩大,银行会计业务的专业精英人员严重匮乏,很多支行以追求营业额为主,忽视了员工素质的教育和技能的培养。现有银行会计人员素质良莠不齐,一些银行会计人员缺乏法律意识,综合素质薄弱,业务水平不精,为银行会计工作带来一定的风险。在银行的一些小型分支机构,会计核算具有较强的随意性,不能按规范进行有序操作,混岗操作时有发生。另有一些工作人员别有用心,用工作之便窃取公款,造成银行的经济损失。

3 商业银行会计风险的防范措施建议

3.1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对业务风险进行防范和控制

在商业银行内部,要对各个会计工作环节存在的风险隐患进行全面的认识,促进会计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发展。对银行各项会计操作制度进行规范化的整理,尤其在会计核算环节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做到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在工作中不断吸取经验和教训,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的分析总结,弥补制度上存在的缺陷和漏洞,使其随着银行业务的发展不断的进行完善,以减少制度的缺漏带来的风险。各个商业银行要将法规制度加以贯彻,落到实处,在业务扩展的同时重视制度的完善和执行,以使制度不会沦落为一纸空文。

3.2加强会计检查监督,建立科学有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

商业银行对会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是使会计工作实现规范化管理,保证内部控制制度有效实行的有效途径。对会计的监督可根据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建设智能化、现代化的监督检查体系,以将人力检查监督系统中存在的缺陷进行补充。通过现代化技术的应用,强化会计风险的防范和控制能力。对于现今商业银行会计操作过程中的风险控制,可将实时监测系统和稽核检查系统综合运用,共同协作进行风险防范,增强风险控制能力。

3.3加强员工业务素质的培训,提高风险识别能力

商业银行在追求经营利润的同时也要注重员工整体素质的提高。可通过有组织的培训学习、业务竞技等多种形式进行员工素质和业务能力的提高。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强化员工的法律意识,帮助员工建立正确的道德观和人生观。对会计业务操作中的各种风险隐患进行培训,提高人员队伍的整体业务素质和风险识别能力。进行有效的内部培训,可以帮助会计工作人员在发展个人业务技能的同时建立端正、谨慎的工作态度,对加强银行整体人员队伍的风险防范技能是一条很好的途径。

关键词:银行;会计;监督;管理

近年来,在银行会计工作领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已逐步引起监管部门和内控部门的普遍关注。那么,如何加强银行会计的监督呢?

一、强化制度的建设和落实

(一)根据业务发展变化和财会工作的实际,地方管辖银行应由行长挂帅,按照金融法规和人民银行的要求对本行各项内部制度、岗位规章进行清理。在此基础上,及时修订、补充、调整现有的会计规章制度。尽可能在新业务推出前,在计算机业务处理新项目推出前就有较完备的制度可供执行,并在执行中日臻完善、严密。

(二)强化学习、执行会计制度的意识,营建按会计制度办事,用会计制度来管理和防范风险的氛围。首先应强调制度的严肃性,抓好行员遵守银行规章制度和增强防范风险责任意识的教育。其次,强调行员尤其是会计人员、领导干部必须学习、了解、并亲抓银行规章制度落实和建设,按规章制度要求办事,进行管理。在学习方法上要强调务实。第三,着手编制银行各岗位会计制度、业务操作准则,使制度规定、各项业务处理要求细化落实到各个具体岗位。并根据银行业务情况的变化,适时加以修正,并体现出准确即标准化、细致即可操作易学习掌握的特点,有利于用制度来监督和管理。第四,建立奖罚并举的机制。奖励不重、处罚失之于宽,就不可能在广大员工中起到很好的警示鞭策作用。

(三)加强会计部门的检查、辅导和基层行会计达标工作。管辖银行通过辅导工作来服务基层,通过检查来加强会计管理工作,通过经常性的会计达标活动来全面推进银行会计制度建设和会计监督工作,提高会计工作的总体水平,也间接地起到防范风险的作用。

二、健全、完善内部会计控制机制

(一)强调内部会计控制的严密性、适度性,尤其在内容上要严谨、完善、可靠、稳妥、紧凑、衔接,不致发生任何疏忽、遗漏或失控,既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也不给渎责失职的人员以推卸责任的遁词。1.要注重体制牵制,按业务经营环节、工作特点,设置各职能部门,尽量做到机构精简,但又能区分部门之间管理对象、管理权限和影响范围,按岗位明确职责和分工,实现分工明确,又能相互牵制、监督,提高效率的目的。信贷部门审贷分离即为重要的举措。财会部门必须独立于其他职能部门之外,将明细核算下放给业务部门会计人员,并明确只有财会部门而非业务部门对其会计人员的会计职能活动有管理的权限。对于业务不是太大而风险监控难度较大的业务部门,财会部门宜加大会计监管、内控的力度。计算机系统数据库管理员、程序员、主机操作员、终端机操作员、密码资料文档管理员职责分工也要明确。2.要注重程序制约,强调任何会计业务处理必须经过批准、授权、执行、纪录、检查等程序。这些程序必须交由不同的人或部门去完成,任何人都不能独揽业务处理的全部过程,不相容的职务一定要分离,以防止差错,特别是舞弊的发生。3.注重责任牵制,明确各自所承担的责任范围,并规定追究、查处责任的措施与奖罚办法。立足于责任最直接、控制成本最低、效果也最大的基层一线控制。

(二)根据银行实际,综合使用多种内部会计控制方法。1.组织控制――考核轮换法。2.授权控制法。3.运用纪录控制法。4.加强内部审计。

三、建立会计监管的体系,加强对银行财务成果真实性的监督管理

银行应建立自己的监督反馈体系,尽快出台相关政策和制度,在不干涉商业银行内部财务管理的前提下,建立起一套完整的财务监管体系。

(一)加强对金融机构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实行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方式从现场监管逐步转变为非现场监管为主,应建立以日常报表分析、非现场检查为主的会计监督管理体系,通过对金融机构日常报表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安排有重点的现场检查。

(二)加强对金融机构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的监督管理,中央银行在会计监管时要对金融机构会计内部控制制度作出恰当的的评价,监督金融机构是否建立健全了会计内部控制制度及风险防范责任制,以有效地发现和揭示金融机构会计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的问题。

(三)加强账户管理,强化结算纪律。目前企业利用多头开户逃避银行债务,多头贷款、多头提现,资金在几家银行间不断转移,逃避银行收息,使银行贷款形成呆滞,资产质量下降,形成信贷风险。同时又为银行之间相互压票、退票及截留客户资金提供了土壤,扰乱了正常的结算秩序。因此,加强账户管理已势在必行,首先,建议总行根据新时期经济的特点修订《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各分支机构根据办法规定加大对违规账户的处罚力度,并对违规企业及金融机构予以曝光。其次,账户管理全面实现电子化,建议总行开发统一的账户管理系统,使其与同城交换系统进行有效联网,并建立相应的"违规账户"档案,违规账户不能参加同城交换,使其资金无法正常动作,提高和加强账户管理的主动性和时效性。

关键词:商业银行;内部控制;风险管理

中图分类号:F830.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2-0-02

一、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相互作用的内在机理

内部控制是一种自律行为,对商业银行而言,“内部控制是商业银行为实现经营目标,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监督与纠正的动态过程和机制”[1]。从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定义可知,内部控制是银行为了防范风险,对内部各职能部门及工作人员所从事的业务活动进行风险控制、制度管理和制约的方法、措施、程序的总称[2]。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是指商业银行通过风险的识别、衡量和控制等方法,预防、回避、排除或转移经营中的风险,从而减少或避免经济损失,保证经营资金的安全。

商业银行作是经营货币信用业务的特殊企业,高负债经营和无抵押负债经营作为其最显著的两大特点,决定了商业银行具有巨大内在风险。具有健全的制度管理措施和完备的相互制约关系的内部控制系统,能够在隐蔽性风险或问题发生的同时,自动地发挥出监督、制约、矫正、抑制错误的功能,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纠正问题或使风险在隐蔽期内不至变大,降低损失发生的可能性。而隐蔽性风险表面化时,处理问题就属于风险管理的范畴了[3]。

目前,从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情况来看,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关注的侧重点趋向一致。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注重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体系、理顺操作流程、实行职责分离以及横向相互监督制约的机制,防范银行从业人员的道德风险。风险管理则注重再造管理体系和流程,通过完善风险管理的政策和技术体系,从容应对银行可能发生的危机,实现与收益平衡的战略目标。而在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机制不断完善的情况下,二者实际上是殊途同归,目标统一。

二、德意志银行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经验借鉴

国外商业银行内的部控制制度建设较早,在长期的经营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内部控制制度发展到成熟阶段。因此,考察和研究国外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对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建设和完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德意志银行于1870年在柏林成立,总部位于德国法兰克福,是德国最大的银行,也是欧洲最强大的银行之一。德意志银行是一家全球性全能型的金融服务机构,它不仅仅是商业银行,也从事投资银行、私人银行和资产管理业务。德意志银行具有较大的国际化程度,资本实力和全球竞争力较强,将其作为国外商业银行的典型个例进行分析借鉴,可以帮助我国商业银行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提升内部控制成效、防范银行风险。

(一)德意志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德意志银行公司治理结构是典型的双董事会制,由监督董事会和管理董事会共同管理。监督董事会由股东大会和职工大会选举的董事组成,有权对管理董事会成员进行任免,管理董事会向监督董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负责对具体领域进行管理。德意志银行的监督董事会,从名称上看,侧重于履行监督职能,约有40%的董事来自职工代表,在银行管理过程中可以保护职工的利益,也有利于限制大股东侵害中小股东和银行利益。

(二)德意志银行的风险管理。德意志银行风险管理的五个基本原则:1.董事会把整个集团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全面的风险管理和监督,监事会定期监察风险情况;2.集团风险委员会负责管理和控制风险;3.协同管理组织内部所有相关层面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交易风险;4.紧密联系全球风险管理部门的组织结构与业务部门的组织结构;5.风险管理的职能自成体系,独立于业务部门。总行设集团风险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有:1.制定风险管理部门的组织结构并任命主要的风险管理官员;2.规划并贯彻执行集团内一致可行的“风险调整经济资本收益率”(RAROC)模型;3.管理风险组合;4.制定与业务发展规划一致的风险偏好;5.制定与风险偏好一致的风险管理政策、风险管理程序和风险管理方法。[4]

1.信用风险管理。德意志银行建立了全行统一的对客户群体进行评价的内部评估法、计分卡和评级标准,并将在参考外部评级情况所得到的内部评级结果与客户的市场表现进行对比。并且运用各种工具对信贷风险进行连续监控,使银行能够在信贷损失初现时通过相应的程序和预警系统,把风险识别出来,从而降低客户违约的可能性。对于大部分类型的交易,德意志银行把交易委托给专业的清算机构来完成,只有交易双方都完全履行契约中的义务,清算机构才对交易进行结算,以此降低结算风险。

2.市场风险管理。德意志银行认为,银行所有业务都面临着市场价格或利率上下波动的风险,而市场价格或利率的波动可能导致银行遭受损失,也可能使银行获得盈利。德意志银行合并使用风险敏感度、风险值、压力测试和经济资本等指标来管理市场风险并确定风险额度。

3.流动性风险管理。德意志银行建立了“资金矩阵”来管理流动性风险。根据到期时限的不同,银行把所有与资金相关的资产和负债按照时间进行排列,组成一个资金矩阵。管理人员可以通过资金矩阵直观地看到每种期限的资产和负债是否匹配,以此识别和管理流动性敞口。资金矩阵为德意志银行每年在资本市场的债券发行计划提供了技术支持,集团资产负债委员会根据资金矩阵的情况对债券的期限、数量和契约内容等发行目标进行审批。

4.操作风险管理。德意志银行通过评分卡来监测风险管理架构的状态,由集团操作风险委员会按季复核;使用内部和外部的损失数据建立数学模型,计算操作风险敞口所需要的经济资本。德意志银行通过建立备份系统和应急计划来尽量降低通讯、信息或结算系统所导致的操作风险,通过加强员工常规培训、落实操作规程和强化监督检查来减少操作中的错误和缺点。另一方面,德意志银行也通过购买保险来抵御操作风险。

三、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内部控制环境存在缺陷。良好的控制环境是有效的内部控制的基础,相比于国外内部控制环境,我国内部控制环境相对薄弱,主要集中体现于产权结构、组织结构、人事制度。我国商业银行大多是国有企业,国有企业主要的问题就是产权不明晰,责任不明确,从而影响内部控制的执行效率。而国外商业银行就不存在这个问题,其产权清晰,权责分明,相互制衡。我国商业银行组织结构复杂,机构臃肿,管理层级多,内部各职能部门分工不明确,权责相互交错。而国外商业银行大多是股份公司制企业,组织结构简单有效,职责分工合理,高效运行。

(二)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1.内部控制制度系统性不足。内部控制制度分开制定,导致各制度间相互割裂,缺乏统一与整合。商业银行内部各个部门之间行政上相对对立,各部门独立制定规章制度,从而导致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制度数量众多,银行内各部门、各岗位甚至各项业务都存在内部控制制度,但是各个制度相互割裂缺乏整合性且目标不统一。[5]2.内部控制制度强制性不足。内部控制制度对于高级管理层的监督约束略显薄弱,并且只重视内控制度的设计,而对内控制度的落实情况予以轻视,进而出现违章操作、有章不循的情况。3.内部控制制度全面性不足。内部控制制度往往没有包括商业银行所有的经营风险点,在一些分支机构这种现状尤其突出。

(三)风险管理制度不健全。1.风险管理机制缺失。反观国外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机制,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缺乏系统性,风险管理机制缺失,从而导致风险管理中心无法独立权责不明,风险汇报和风险沟通体系不健全,风险管理状况难以在银行内部各个层次、各个部门之间得到充分、全面的沟通,风险管理系统不完善,不能满足风险管理的需要。2.在风险管理体制上区别明显。与西方发达国家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相比,在体制上由于我国还没有真正确立现代商业银行制度,法律体系的不完备以及市场机制的不完善,导致我国商业银行缺乏完善的产权制度,欠缺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不具有良好的现代公司治理结构。3.在风险管理理念上差距较大。我国风险管理人员的风险管理理念存在明显的滞后性,往往跟不上业务发展速度和风险管理环境变化的步伐,未针对不同种类的业务、不同地区的现状分别实施符合其特点的风险管理,而是统一操作,导致不仅业务风险不能得到很好的控制,新的风险还容易随之产生;侧重于信用风险管理,而轻视市场风险管理、流动性风险管理和操作风险管理,致使风险管理的片面化。

(四)内部控制制度对金融创新在时间上存在滞后性。银行业务的发展往往超前于银行制度的建设,这使得商业银行会计的准确性大大下降。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制度对于金融创新在时间上存在滞后性。商业银行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不能及时有效的控制金融创新业务的风险。

(五)内部稽核制度不完善。内部稽核没有渗透到商业银行的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和岗位。内部稽核部门在形式上和实质上都没有独立于商业银行,内部稽核部门在行政上从属于商业银行,在经济依附于商业银行。并且,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稽核的时间往往滞后于业务实际发生的时间,严重影响了内部稽核的有效性。

四、强化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对策

(一)营造良好的控制环境。提高银行员工内部控制意识,增强遵纪守法观念,创造良好的内控文化氛围。增强商业银行依法经营观念,强化经营风险意识,树立内控人人有责的观念,首先要从银行管理层做起,各级行领导,尤其网点负责人,要真正担负起内控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角色,一级抓一级,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员工系统学习内控制度,提高内控制度执行力,促使员工自觉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注重培育自律意识,自觉纠正经营行为的偏差。[6]

(二)建立完善的商业银行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管理体系。

1.建立市场风险管理体系。随着国际金融市场风险的逐渐凸显,国内商业银行越来越多的资产成为非信贷资产而进入国际国内交易市场,商业银行面临的市场风险将越来越大,市场风险也成为国内商业银行需要面对的最重要的金融风险之一。构建我国商业银行的市场风险管理体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建立完善的利率风险内控机制。在这方面目前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关键要做到:分类和归总本行当前及未来将面临的各种利率风险,包括再定价、收益曲线、基准与期权风险等,并追溯其全部来源;在科学进行利率风险计量分析的基础上,确定全行可承受的利率风险总额,并将其按产品、部门进行分解,由各部门、机构分别承担各自风险限额的控制。[7]二是调整业务结构,大力发展中间业务。应该增强金融创新意识,加快发展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减少对传统业务的依赖,从而减少利率风险的困扰。

2.建立操作风险管理体系。中国银监会于2007年6月的《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提供了与国际标准相匹配的操作风险管理办法;《商业银行操作风险资本计量指引》也多次征求意见,力争把资本计量与审慎监管更好地结合起来。我们要重视银行业务流程、交易系统、外包业务、案件防控方面的操作风险,设计清晰、合理、规范的内部流程,实行有效的授权管理,并进行持续的合规评价和改进,从制度上防范操作风险。

(三)对于制度的执行要“严格标准、全面覆盖、注重实效、持续可用”。在推广制度中,商业银行要针对不同原因,采取不同的措施。由于总行制度不够全面或更新不及时,不适应业务发展,需要总行相关部门完善或修订制度;由于分行操作执行存在偏差,而且影响到内控有效性的,需要分行进行整改;由于分行岗位设置与分工不符合职责分离原则的,需要分行予以调整。

(四)重视对创新业务的风险管理,建立新金融产品推广和运作机制。为了提高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效率和质量,商业银行要加强对创新业务的风险评估,注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及时性,及时弥补风险。定期组织内控管理人员和各部门的业务骨干对业务制度、流程全面梳理;在全面梳理的基础上,重点查找目前业务规章制度中存在的流程不清晰、规定与实际操作脱节等问题,查找业务流程中的风险管理疏漏或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方案,并监督整改。

(五)强化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监督机制。审计工作的战略重心要向全面风险管理和综合经营管理转移,审计目标从偏重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审计转向经营审计。逐步建立起绝对垂直和相对独立的内部审计体制。垂直的内部审计体制可以保证有效的审计报告能够源源不断地向银行管理层和银行监管人员提供内部控制系统运行质量方面的信息,并自由地报告其发现和评价,在内部进行披露。独立性是审计部门保持客观性和公正性的基础,客观性意味着,审计部门能够避开任何利益冲突,真实地反映审计结果;公正性则要求审计部门不得涉及银行的经营活动或直接实施内部控制措施。[8]

参考文献:

[1]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中国人民银行,2007,7.

[2]任远.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学[M].科学出版社,2004.

[3]倪锦忠,张建友,闻玉璧.现代商业银行风险管理[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3:216.

[4]郑健军.德意志银行的风险管理[J].农业发展与金融,2006(5):48-50.

[5]张侠.如何加强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J].华章,2012(1):69.

[6]朱大地,朱大鹏,彭龙.美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制度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国际商务——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07(2):41-44.

[7]王占峰,刘丹,何一峰.商业银行“多维度风险管理”[J].金融研究,2007(6):63-68.

关键词:商业银行 会计风险 控制措施

一、城市商业银行会计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一)银行会计内部控制环境存在的风险

部分银行管理人员认为内部控制就是整章建制,就是各种规章制度的汇总,就是稽核或管理层的事,与会计无关或关系不大,从而对内控在业务运行过程中环环相扣、监督制约的动态机制认识不够,对会计的职能作用没有充分认识。同时,城市商业银行由于经营历史较短,银行内会计队伍整体素质与人员配备难以适应会计内部控制的需要。

(二)会计内控制度缺乏整体性

有关内控制度建设的具体要求散见于各种会计制度中,缺乏完整性,不利于会计人员对内控制度全面学习,不利于相关部门对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随着衍生金融工具等新业务的不断涌现,相应的会计核算往往由相应业务主管部门自行规定、自行处理,缺乏有机的结合,造成各部门会计内部控制各行其是,有的甚至相互抵触,严重削弱了会计内部控制的力度。

(三)检查监督方面存在的风险

核算和监督是银行会计的两大职能,会计监督可以说是会计部门控制的基础。而目前银行会计过于偏重核算职能,对诸如现金管理、大额支付凭证审核、经营活动的合法及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等缺乏有效的监督。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会计监督主要采用事后稽核、会计检查和审计,辅之以会计工作等级考核等手段,但实际上这些手段对银行自身经营管理的监督和控制职能未能充分体现。

(四)会计核算政策长时间未变动,低估商业银行所面临的风险

目前,银行采取一些会计确认方法已经难以满足行业的发展。比如,表内应收利息的核算期限,在1997年、1998 年和2000年曾做过比较密集的调整,应收利息的核算年限分别改为两年、一年和半年,但从2000 年之后就基本没做过大的调整,而国外一般情况下核算的期限只有3个月左右。这种核算方式在企业经济效益差的情况下会虚增银行业的效益,掩盖一些存在的危机。

二、城市商业银行会计风险控制建议

(一)改造控制环境,增强内控动力

首先,要重视会计内控文化建设。在会计内部控制中体现以人为本思想,强调思想沟通和情感交流,变会计内部控制为银行员工自愿的行为,实现员工自我控制,自我管理,自觉按照规范行事,共同实现银行内部控制目标;其次,健全合理高效运转的会计岗位体系。各级会计管理部门应根据有关规定,结合自身人员、设施等实际情况,对岗位进行合理有效地分工,明确各岗位的职责,确保内控有力;第三,切实提高会计人员整体素质。对会计人员的任用必须择优安排。将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组织能力、精通会计业务、敢于以身作则、敬业爱岗的会计人员充实到会计队伍。

(二)加强内控管理制度建设

商业银行应注重宏观金融背景之下,如何提升自身的风险管理能力的问题,创造良好的内控环境。改革商业银行现行的内部稽核体制,重新梳理各类业务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职能,督促其开展活动,发挥应有的组织保障作用。建立检查排查责任制和引咎辞职责任追究制,加强岗位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实现岗位间的监督制约。按照责任分离、相互制约的原则建立会计岗位责任制,坚持现金、单据保管与账务记录相分离,保证资产运用的安全性和盈利性,下级行对上级行负责,并接受总机构的监督和指导。要正确应用交叉检查原则,实行行内岗位轮换制和员工年假制等,使银行每个人、每项业务都处于被监督、被检查范围之内。

(三)建立责任会计,推行权责相结合的经营体制

银行管理会计与银行经营活动中的各职能部门间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责任会计是与企业的权责制相对应的。它是指把会计资料具有同类性的单位紧密联系起来,各个部门在经营过程中按各自分工承担责任,而财务会计部门负责对银行全部经济活动进行反映,监督和核算,并且利用各部门提供的资料,做好事前预测,对决策进行详细分析,为银行做出最终决策提供充足的资料。除此之外,财务部门内部应当建立考核机制,对不同部门采取不同的考核标准,比如计划部要以费用、非营利性资产占用等作为考核指标;资金组织部门要以资金的利用、不良贷款率、贷款利息回收率等指标作为考核标准。

(四)落实人本管理,控制道德风险

商业银行为适应加入 WTO 需要,近年来进行了机构人事制度改革,改革后的干部员工队伍年轻化,思想比较活跃,情绪多变,对遵守制度缺乏应有的重视,在某些问题上存在模糊认识,在工作中存在随意性的现象。因此,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经营思想,坚持依法治行的经营方针,加强对员工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职业道德、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增强员工的内控意识,提高员工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自觉性。在员工中加大宣传力度,使员工逐步认识到工作的随意性和一般性违章行为随时都可能成为案件的隐患,只有严格遵章守制才是自身安全的切实保障。

三、结语

城市商业银行设立的历史使命和发展目标是整座城市信用社、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因为受地域限制其资产规模总体不大。银行会计风险是指金融机构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由于会计核算错误或会计信息提供失误而导致的决策失误,以及其他主客观原因,使银行的资金、财产、信誉等蒙受损失的可能性。由于银行经营风险贯穿于银行各项业务活动的始终,而银行会计工作又贯穿于银行业务处理的全过程,由此看出银行会计风险防范与银行日常管理和运营是密不可分的。面对如此风险压力,加强对会计行为的规范和约束,已是当务之急。

参考文献:

[1]李荣秀.试论商业银行会计风险防范[J].现代商业. 20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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