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高管层内部控制履职情况
自评的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高管层内部控制履职情况自评的通知》要求,我部就本行高管层2023年度履行内部控制履职情况开展自评,现报告如下:
(一)内部控制措施
1.是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对各项业务活动和管理活动制定全面、系统、规范的业务制度和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评估。
我部依据外部监管规定、条线管理需要,结合线上和线下业务发展的需要,及时完善制度体系,填补制度空白,确保各项工作开展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上半年对条线制度进行梳理,制定制度修订、完善及新增清单,同时明确内控制度建设的责任人和时间推进表。本次共梳理制度36项,其中需修订14项、废止2项、新增2项。上半年共废除制度2项,分别是《**银行“江西省小微客户融资服务平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银行普惠金融“白名单”预授信批量获客方案》。新增制度分别是《**银行小微客户经理2023年日常工作考核方案》、《关于明确赣银微贷客户准入规定及授信审批流程的通知》等规章制度、管理办法,通过修订、废除和新增制度,补齐了制度短板,提升制度约束力和执行力,为各项业务稳健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证。
2.是否合理确定各项业务活动和管理活动的风险控制点,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执行标准统一的业务流程和管理流程,确保规范运作。
普惠金融部持续定期完善各项业务活动和管理活动的风险控制点。一是完成进件申请过程报错提示语内容优化,精确定位报错原因给客户及客户经理提示,提升办理效率。二是整合乐惠贷产品贷后流程,整合至新网贷系统进行统一贷后处理,规范系统操作流程,减少客户经理贷后操作工作量及学习成本。三是完成流程改造,增加乐惠贷、普惠快贷产品支行初审及总行分级审批流程,明确贷款审批责任,降低贷款不良风险。四是完成手机银行房产估值功能的上线,支持客户在手机银行实时查询房产估值,辅助客户经理进行贷款营销。五是在普惠贷款业务准入审查方面,严格按照产品及制度要求进行审查,对于不符合准入审查要求的业务进行回退或拒绝。同时加强员工专门培训,让员工熟悉新业务风险点及其防范措施;重大风险事件形成重大风险事件内部报告制度,并进行实时监控;对可能形成风险的事件会召集相关专题讨论,确定应对措施,对可能形成风险的事件建立预警和处理机制。
3.是否建立健全信息系统控制,通过内部控制流程与业务操作系统和管理信息系统的有效结合,加强对业务和管理活动的系统自动控制以及2023年上半年本条线系统建设情况,在实现业务和管理活动信息化自动控制方面的优化情况。
普惠金融部在建立健全信息系统控制,通过内部控制流程与业务操作系统和管理信息系统的有效结合,加强对业务和管理活动的系统自动控制以及2023年本条线系统建设情况,在实现业务和管理活动信息化自动控制方面进行了优化。如重要文件当天进行学习传达,同时做好会议记录,员工请示以OA形式或纸质形式进行上报做到留痕,相关负责人收到请示后按要求及时进行处理,做到各环节有据可循。如对乐惠贷、普惠快贷产品风控审批规则模型不断优化,对于“乐惠贷/普惠快贷”进一步强化准入规则、审核审批规则等。
(二)内部控制监督
是否根据部门管理职责,对本条线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是否根据检查结果建立问题台账并跟踪督促落实整改。
普惠金融部根据部门管理职责,对本条线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开展了监督检查。我部通过非现场或现场监测、检查等方式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信贷业务的信贷管理、贷款三查执行、企业划型等方面进行合规风险排查。发现部分机构存在首贷户信息录入有误、未在贷前核实客户征信信息纳入首贷户、普惠型小微企业划型不准确、贷款资金监控不严、企业划型无佐证资料、调查报告撰写不规范、用信申请审批不规范等现象。对排查出的问题我部高度重视,根据检查结果建立了跟踪督促整改台账,落实整改责任人,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改工作到位。后期我部持续强化定期与非定期的合规性风险排查,同时加大机构自查力度。
(三)内部控制有效性
1.2023年上半年本条线各项内部控制是否有效,是否发生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上半年普惠条线各项内部控制均有效,但在内控执行过程中仍存在一些缺陷,如存在部分产品制度修订不及时、产品制度执行不到位及内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推进缓慢。
是否对发生的内部控制缺陷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及目前整改情况。
一是及时梳理完成产品制度的修订,同时结合业务内控管理需要,通过新增制度规范对小微贷款业务操作和审批行为,降低操作风险。如新增出台《关于明确赣银微贷客户准入规定及授信审批流程的通知》。二是对日常风险排查发现问题实行“销号制”管理,强化问题整改和问责。
总之, 2023年上半年普惠金融部各项内部控制是有效,内部控制总体情况较好,普惠金融部各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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