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医院麻精药品检查总结3篇
医院麻精药品检查总结1篇根据县卫生局《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我院就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为严格管理麻醉药品,我院建立了完善的管理机构,不断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我院在20__年下发了《麻醉药品管理制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制度》、《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制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储存制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调配和使用制度》。结合文件精神,多次召开全体职工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的专题会议,使全院职工了解并认识到加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保管、储存、发放、使用的重要性,防止和杜绝了精神药品、麻醉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现象发生。
二、我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采购严格按照卫生局的要求,办理印鉴卡,并按规定定点采购药品(天水市鼎盛医药公司),采取银行转账方式付款。药品验收由两位同志负责,验收于货到即验,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并采用专簿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
三、我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定点放置在药房左侧角落保险柜里,储存、保管实行专人负责、专库(柜)--保险柜、专锁,一人负责钥匙,一人负责密码。对进出专库(柜)的麻醉、精神药品建立专用帐册且逐笔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人签字),做到帐、物、批号相符。保险柜库存数量每天结算,无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账、物、批号不相符情况发生,落实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专人保管、专柜储存和专帐登记制度。20__全年我院无霉变、无破损及过期失效麻醉、精神药品。
四、麻醉药品使用专用处方,医师在为患者首次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应当亲自诊查患者,为其建立相应的病历,留存患者身份证明复印件,要求签署《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并留存。精、麻药调配人员严格核对开具的处方。开具的处方书写完整,字迹清晰,写明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病历号、疾病名称、取药者身份证号码、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医师签名。精、麻药调配专员根据医生开具的精、麻药品专用处方进行详细核对无误方给予调配,并签署姓名、进行登记,再经复核无误方可发放,对不符合规定的麻醉药品处方拒绝配药。麻醉药品专用处方由专册登记,专用帐册、麻醉药品专用处方按相关规定保管。
五、患者麻醉、精神药品注射剂,再次调配时将原批号的空瓶收回,并记录收回的空瓶数量收回的空瓶按要求妥善保管。
医院麻精药品检查总结2篇
为了加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保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合法、安全、合理使用,按照《麻醉药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精神药品临床用药指导原则》《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贺兰县卫生监督所结合20__年卫生监督专项监督,开展了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贺兰县共有各类医疗机构175家,其中县级医疗机构4家,乡镇卫生院8家,村卫生室59家,社区卫生服务站10家,民营医院2家,检验机构1家,个体诊所91家。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机构5家,其中县级医疗机构3家,民营医院2家。
二、检查情况
从检查情况看,5家机构均制定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章制度;均取得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印签卡》,并有专职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均有保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的设施和管理制定,并配置有麻醉药品专用保险柜;均按照要求对执业人员进行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知识的培训;医务人员均能够按照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均能够按照《处方管理办法》要求,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专用处方并能保存至少3年;均能严格执行麻醉药品五专管理规定,即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账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均对配送的药品建立入库登记,且入库登记本填写规范、项目齐全;药品能做到入库双人验收、出库双人复核,每天填写消耗记录、每周盘点一次,做到账物相符。
通过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管理,为机构安全有效的使用麻醉药品提供可靠的保证,检查未发现医疗机构有违法违规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情况。
医院麻精药品检查总结3篇
特殊药品监管一直是我办药品监管工作的重心,特殊药品监管到位与否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因此,我办年初就把此项工作列为目标考核的重点,并制定了详细的监督管理办法。同时,我办在今年举行的从药人员法
代写文章微信:13258028938 抖音账号:文章写作知识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