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上市公司; 年报; 审计报告; 检查公告; 质量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定,上市公司需在规定时间内公布季度报、半年报和年报,以公布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供政府部门、监管机构、投资者及经营者全面了解上市公司情况。上市公司的年报披露是否充分?质量如何?监管机制是否可行有效?这些均是社会关注的问题。
一、2007—2011年我国上市公司年报质量分析
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验并出具的审计报告是上市公司年报的质量鉴定书。本文以2007—2011年我国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报告,以及财政部对全国重点行业和企业(主要是国家控股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报告为权威研究资料,对上市公司的年报质量进行分析。
(一)来自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分析
上市公司的年报,均需先由具有证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而后在公司挂牌交易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的所报审计快报披露,本文统计列出2007—2011年各年审计报告的统计数据。
2007年:64家具有证券资格的事务所为1 570家上市公司出具了审计报告,其中标准审计报告1 449份,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90份,保留意见审计报告14份,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17份。非标意见审计报告占全部审计报告的7.71%,同2006年上市公司被出具的非标意见审计报告相比下降了2.53%。从保留意见的内容来看,主要是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无法就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项目实施函证,无法确认应收款的可收回性;无法核实长期股权投资及投资收益项目;存在诉讼等不确定性事项;无法就坏账准备、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合理性作出合理的判断;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等等。从无法表示意见的内容来看,主要是针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无法判断公司按照持续经营能力编制的财务报表是否适当,无法证实公司债务重组、资产重组能否成功,无法判断关联方占用资金的可收回性、预计负债计提的充分性等。
2008年:会计师事务所共为1 624家上市公司出具了审计报告,其中标准审计报告1 514份,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75份,保留意见审计报告18份,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17份。另外未能在法定期限披露年报的公司1家。非标意见审计报告占全部审计报告的6.77%,同2007年上市公司被出具的非标意见审计报告相比下降了0.94%。从保留意见的内容来看,主要是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无法足够识别和评估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无法就公司财务报表的完整性作出判断;无法根据现有的资料来确定相关单位的款项余额是否真实、可靠,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合理判断有关事项对长期股权投资的影响等。从无法表示意见的内容来看,主要存在难以实施有效的审计程序,导致无法判断公司披露的或有事项和诉讼事项是否完整及该事项可能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等。
2009年:会计师事务所共为1 774家上市公司出具了审计报告,其中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1 655份,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87份,保留意见审计报告13份,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19份。非标意见审计报告占全部审计报告的4.26%,同2008年上市公司被出具的非标意见审计报告相比下降了2.51%。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主要原因在于,对存货资料记录不完整,无法实施盘点及替代等审计程序,无法对部分存货期初和期末的数量、状况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多数公司因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等。从无法表示意见的内容来看,主要存在无法实施存货监盘以及重大资产重组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等。
2010年:会计师事务所共为2 129家上市公司出具了审计报告,其中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 011份,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86份,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5份,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7份。非标意见审计报告占全部审计报告的5.54%,同2009年上市公司被出具的非标意见审计报告相比上升了1.28%。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主要原因在于,注册会计师无法实施函证等必要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某些事项对财务报表或公司经营产生的重大影响。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主要原因在于,有些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非常重大和广泛,注册会计师无法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管理层继续按照持续经营假设编制财务报表是否适当,也无法证明公司拟采取或已采取的相关措施能否有效改善公司经营等。
2011年:会计师事务所共为2 362家上市公司出具了审计报告,其中标准审计报告2 247份,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91份,带其他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1份,保留意见审计报告19份,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4份。非标意见审计报告占全部审计报告的4.87%,同2010年上市公司被出具的非标意见审计报告相比下降了0.67%。本年度新增加了对内部控制报告的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共为230家上市公司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其中,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25份,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4份,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1份。在230份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非标报告的比例为2.17%。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均是因无法获取有关特定事项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定其对财务报表的影响,由此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非常重大和广泛,无法判断管理层继续按照持续经营假设编制财务报表是否适当,往来款项及或有事项的账面金额与重整最终审查确认的金额是否存在重大差异等。
根据年报审计意见进行分析和整理,形成《2007 —2011年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意见汇总表》,如表1。
(二)来自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分析
财政部每年都由各级地方财政部门及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涉及国计民生的能源资源、交通运输、医药卫生、大型房地产企业、主板上市公司、创业板上市公司、中小板上市公司及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等行业、企业及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每年定期在财政部网页公布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因为财政部检查的能源资源、交通运输、医药卫生和大型房地产企业等主要是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因此其检查结果可以并入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评价范畴之内。本文选取2007—2011年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进行了分析和整理,形成《2007—2011年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汇总表》,如表2。
二、2007—2011年我国上市公司年报披露及质量评价
通过对2007—2011年我国上市公司年报的统计数据分析,得出年报披露及质量评价。
(一)年报披露评价
1.逐年简化年报内容,突出关键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关于年报披露规则,各年度逐渐特别是2011年上市公司的年报内容做到了删繁就简,更加突出和透明了利润分配、内部控制、投资理财、社会责任等方面的有效信息披露。2011年年报摘要得到了极大简化,仅包括“重要提示、公司基本情况、会计数据与财务指标摘要、股东持股情况和控制框图、董事会报告、财务报告”6节,提高了关键信息的可读性和有效性,满足大多数普通投资者的需要。
2.利润分配信息更加透明
年报较为注重上市公司披露利润分配的信息,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特别是2011年着重强调有关现金分红的信息披露,公布公司前3年股利分配情况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情况;前3年现金分红的数额、与净利润的比率;本次股利分配预案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分红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
3.详细披露闲置资金投资理财情况
逐年重视对上市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情况,特别是在2011年新规则要求上市公司在年报中披露报告期内投资理财的详细情况。投资者可以在年报的“董事会报告”部分看到包括投资理财的资金来源、签约方、投资份额等信息,存在委托贷款的公司,除上述内容外,投资者还可以了解到委托贷款的对象。
4.对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报告要求强制性披露
对个别上市公司因产品质量、营销服务、环保问题、安全事故等社会事件,会引起市场的连锁负面反应,对公司投资价值产生重大影响,投资者亦十分关注。2010年前的年报是闭口不提的,从2011年起,要求上市公司应充分认识和披露社会责任履行中的差距和不足,同时结合所处行业特点,重点就社会责任履行中存在的问题、改进计划等进行强制性的披露。
5.内控信息被强制在年报中披露
2011年A+H公司在披露年报的同时被要求披露董事会出具的内控自我评价报告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控审计报告,要求其他公司至少应披露内控自我评价报告。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公司应当至少每两年披露一次内控审计报告。要求上市公司在年报中披露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的依据以及内控重大缺陷情况,包括缺陷发生的时间、缺陷的具体情况、缺陷对财务报告的潜在影响、整改措施、整改效果等。
(二)年报质量评价
1.审计严格,年报质量整体较高
2007—2011年,年报无保留审计意见分别为92.29%、93.23%、95.74%,94.46%、95.13%,2007—2011年各年占比基本维持在92%~96%之间小幅上下波动。2007—2011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报无保留审计意见平均比例为94.17%,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平均比例为4.35%,保留审计意见平均比例为0.83%,否定审计意见平均比例为0,无法表示审计意见平均比例为0.63%。以上数据说明,上市公司编报的年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无保留审计意见高达94.17%,说明年报的整体质量很高。
2.监管升级,年报信息可信度提高
证监委、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单位对上市公司的监管逐年升级,监管措施不断推出,证券交易所每年颁布年报编报规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及时公告年报审计信息,年报公告期间做到及时监控,相关分析机构及时对年报信息进行数据统计和分析,使上市公司年报得到及时和准确的披露,上市公司的信息可信度有明显提高,有利于管理者、投资者、债权人以及社会有关部门进行分析和决策。
3.机构评比,年报质量社会评鉴
2012年6月15日,中国上市公司年报奖组委会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召开第一次评审会,标志着由投资者报和香港管理专业协会联合主办,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提供学术支持的“中国上市公司年报奖”正式开始。组委会制定了《中国上市公司年报奖评审细则》,确定了评选流程和评选细则,力争打造公开、公正的权威评选,积极推动上市公司出版内容详实、形式简单的年报及财务报告给股东、员工及投资者,促进上市公司在投资者关系和信息披露方面更加完善。2012年中国上市公司年报奖评选将进一步激励我国上市公司编制高质量的年报,为管理者、投资者、债权人以及社会有关部门改善经营管理、评价财务状况、作出投资决策、防范经营风险提供重要依据。这种由第三方机构评鉴的机制,将会促进年报质量的提高。
尽管本文通过对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07 —2011年我国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报告以及财政部2007—2011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的分析,得出了上市公司年报质量的述评,但限于一是年报质量评价体系尚无确切标准;二是上市公司或许对年报有粉饰行为,因此本文对上市公司年报质量述评尚有未及之处,这亦是本文未尽事宜及未来的努力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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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审计质量 审计主体 审计客体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7-053-02
中期财务报告审计质量是注册会计师审计水平和审计委托人满意程度的综合体现,与中期财务报告审计相关的各种因素都会直接或间接地在不同程度上影响到中期财务报告的审计质量,对于中期财务报告审计质量影响因素的研究可以从审计市场、审计主体和审计客体几个角度加以分析。
一、审计市场因素
对于中期财务报告的审计质量来自审计市场的影响因素主要有是审计市场的供求关系。审计市场的供求关系是影响中期财务报告审计质量的因素之一,我国自20世纪90年代初就开始了注册会计师资格的考试制度,会计师事务所数量超过6000家,证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过百家。与之相对应,沪深两市上市公司的总数为1500余家,需要进行中期财务报告审计的公司每年不足200家,会计师事务所和上市公司共同构成了审计市场的供求双方。
从审计需求来看,我国审计市场仍旧缺乏对高质量审计的自愿需求。分析其中的原因我们可以发现,中期财务报告审计服务的主要对象是资本市场,理论上中期财务报告审计信息的需求者主要应为公司的股东和债权人。从股东方面来看:特殊的发展背景使得上市公司的国有股股东缺位较为普遍,国有股股东难以切实履行股东权利;小股东的投资大多出于投机动机,这种动机使得大多数小股东无法形成强烈的中期财务报告审计信息需求;而控制性股东实际上控制了董事会,掌握着包括财务信息在内的公司信息,因而对中期财务报告的审计质量没有太高的要求。从债权人角度来看:上市公司的债权人应该对财务报告的审计质量有一定的需求,但由于特定的发展背景,使得大部分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的上市公司的主要债权人为国有银行,国有银行的粗放式经营的特点使得其难以对债务人财务报告的审计质量提出较高的要求。正是由于股东和债权人两方面的原因,造成了中期财务报告审计市场上对高质量审计信息需求不足的情况,而这种有效需求不足的情况必然会对中期财务报告审计质量的提高产生负面影响。
从审计供给来看,就中期财务报告审计而言,由于在我国中期财务报告审计不是全面审计,需要进行中期财务报告审计的上市公司数量有限,而具备了证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数量相对较多,这种审计服务供给多于需求的中期财务报告审计市场,决定了上市公司在审计意见的交易中居于主导地位,注册会计师为了占有市场,可能会表现出迎合审计市场低质量审计需求的特征。目前,在我国注册会计师没有揭示客户的各种违规行为、出具低质量的审计报告通常没有法律风险,实际上,由于一个或两个注册会计师出具的低质量审计报告引发会计师事务所被查处,该事务所的其余合伙人的利益几乎不受影响,他们可以带着客户另换一家事务所,这意味着注册会计师行业的退出成本几乎为零。由于审计市场的激烈竞争,以及法律责任的缺失,使得注册会计师在客户压力下,提供低质量审计报告的动机较高,这种情况必然会对中期财务报告审计质量产生消极影响。
二、审计主体因素
中期财务报告的审计主体是指对中期财务报告实施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中期财务报告审计质量来自审计主体的影响因素主要包括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执业能力。
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是影响中期财务报告审计质量的决定性因素。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独立性是指:注册会计师不屈服于客户及其他外在的压力,自主地根据自己的专业判断来形成并报告审计意见。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本质特征和根本要求,注册会计师只有在审计过程中真正做到独立于相关利益各方并公正客观地发表意见,才能保证审计信息的社会可靠性。在中期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由于注册会计师是由进行中期财务报告审计公司的管理层聘用的,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委托人和被审计客户为同一对象,被审计对象掌握了经济命脉的注册会计师在中期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如何能够不屈服于管理者的压力,自主地报告中期财务报告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值得思考。
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能力是指注册会计师在中期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全面审核企业的中期财务状况并在审计报告中如实反映的能力。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能力是注册会计师执业能力的根本所在,也是影响中期财务报告审计质量的重要因素。业务能力是指注册会计师以较高的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来胜任审计工作的能力,一个合格的注册会计师必须要拥有广博的知识和熟练的业务技能即必须拥有较高的业务能力。注册会计师应首先具备一个优秀会计师的业务素质,深谙公司财务会计的每种业务处理,才能对上市公司中期财务报告进行高水平的审计,对审计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
三、审计客体因素
审计客户对中期财务报告审计质量的影响主要来自于被审计公司的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的股权结构会通过影响股东和经营者的行为而对中期财务报告的审计质量产生影响。如果股权高度分散,众多分散的股东要监控公司经营者,势必要付出高昂的监督成本,这使得一般股东没有直接监督公司经营者的积极性,更多的是关注股东收益率,股东的直接监控不足和追求短期利益,促使经营者把主要力量集中于短期利润上,这使得管理者没有对高质量审计服务的自愿需求。而如果股权过度集中,控股股东不需要通过上市公司向外的财务信息来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对财务报表的可靠程度也就没有动力去监督,甚至会出现有损其他利益相关者利益的行为,这种治理结构下公司控股股东也没有对高质量审计服务的需求。在我国,规模较大的上市公司大多数是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其股份比例较多的是国有股、法人股。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的国资部门作为国有股的股东代表,由于其所有权虚位,往往无法合理地行使股东权利,所以其对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的关注较少,对中期财务报告审计质量的需求也较小,对上市公司独立审计质量的影响可能相对较弱。而法人股股东可以根据相关规定派代表进入上市公司的董事会或监事会,并对上市公司的重大决策有所影响,如对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鼓励政策的确定等。同时,他们很容易获得公司的内部信息,可以随时要求召开紧急股东大会就公司的决策向公司的管理人员询问。因此,法人股股东没有必要通过公司向外的财务信息来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对所公布的财务信息的可靠程度没有动力去监督,所以很难有需求高质量中期财务报告的动力。而上市公司大股东持有的流通股比例越多,其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控制权就越强,对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要求就越高,可以说国有股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为大股东通过不正当的财务行为侵犯小股东的利益提供了便利,他们可能会采取造假手段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由于控股股东本身缺乏对审计的自愿需求,所以很可能通过非常手段来影响中期财务报告的审计质量。在中期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对审计质量有强烈需求的主要是持有流通股的广大股东,但由于条件所限中小股东往往无法直接影响中期财务报告的审计质量。在我国,个人股占整个上市公司的总股本的比例还不到30%,每一个股东的股权一般都不会超过0.5%,与国有股和法人股的20%~30%的比例相差太远,基本上没有个人成为董事会或监事会的成员。因此,个人股股东没有能力去监督上市公司的行为,也无法对中期财务报告审计质量产生正面影响。
审计客户公司的治理结构将决定公司的财务信息监督机制,不同的公司治理结构会对中期财务报告审计质量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如果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由两人分别担任,二者之间形成委托关系,后者要向前者提供财务信息来表征自己的完成职责和业绩,而前者必然要审查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客观性。作为治理结构中另一重要内容是独立董事在公司中的人数和比重,若独立董事在公司中的人数越多,所占比重越大,就越能行使对公司重要业务、关联交易的监督权,必然能降低公司盈余管理程度,减少粉饰报表行为。在我国一人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的情况并不鲜见,这种情况造成内部人控制公司的状态,管理者没有来自所有者的直接监督,可以比较方便的进行会计盈余的操纵,管理者不需要甚至排斥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此外国有股为第一大股东的上市公司的管理层大多是上级部门指派的,上市公司无法在市场上自主选择自己所需要的管理者,真正的经理人市场供求机制无法建立,潜在的竞争者对现任经理人员几乎没有什么威胁,管理人员也就无从谈起通过高质量的审计意见向经理人市场传递信号,提高其市场价值。同时,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一部分就是法人股股东在上市公司的代表,几乎不存在传递信号的动机,管理者即使出现经营失误,也不会受到严厉的惩罚,结果往往异地做官。这种治理结构使经营者缺乏制约,其弄虚造假的成本大大低于所获得的利益,因此他们对高质量的审计缺乏自愿需求,自然很难对中期财务报告审计质量的良性发展产生正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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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总体情况来看,我国注册会计师较好地扮演了“经济警察”的角色,为提高上市公司所披露信息的可靠性和决策相关性做出了很大贡献。然而,随着我国中小股东保护机制的进步加强,注册会计师的审计风险意识和法律责任意识还有待进步强化。
按照我国的《独立审计准则》,注册会计师根据审计结果和被审计单位对有关问题的处理情况,形成不同的审计意见,可以出具四种基本类型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即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和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针对近年来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情况逐渐增多的现象,中国证监会于2001年12月25日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以下简称规则),以规范该类事项的运作。规则指出,如果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因明显违反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以及有关信息披露规范,经注册会计师指出后,公司应当进行调整。如果公司拒绝调整,并因此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则当其定期报告披露后,证券交易所将立即对上市公司的股票实施停牌处理,中国证监会在股票停牌期间将依法对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并作出处理。同时,如果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影响公司利润,并且注册会计师指出了该影响数的,公司应在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扣除该影响数;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上市公司,由于难以确定其财务报告的真实性,故上市公司当年不得进行利润分配。
上市公司披露年度财务报告的目的是向报告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作为独立第三者的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鉴证,其根本目的在于提高报告信息的可靠性,增加投资者的决策相关性,以减轻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交易成本。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逐步规范,以及国家相关监管措施的进一步出台,加之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所处的特定政治、经济环境及相关政策约束较往年有了较大变化,我国上市公司的审计意见存在明显的年度特征。本文在分析1992—2000年注册会计师出具的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基础上,探讨非标准无保留意见所传递的信息含量。
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统计分析
本文以沪、深两交易所1993—2000年间上市公司为样本,对注册会计师所出具的审计意见按类型进行了统计,我们发现如下特征:
1.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在全部样本中所占的比重在逐年增加,在1999年达到最高峰。
2.1992、1993和1994年度报告中,非标准无保留意见较少,分别为2家、4家和6家,且集中于深市。这可能是因为深圳特区毗邻香港,该地区注册会计师与国际交流较多,审计工作比较接近国际惯例。
3.1995年,意见数明显增加。这是因为1995年12月我国公布了第一批《独立审计准则》,并于1996年1月1日开始实行。注册会计师在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时有章可循,同时《独立审计准则》的公布规范了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提高了审计工作的质量。
4.1997年报中,首次出现了否定意见(渝钛白A)和拒绝表示意见(宝石A)的审计报告各一份。这是因为1997年我国公布了第一个具体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对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会计处理和程序作了具体规定,审计依据更加充分;1997年1月公布施行了第二批《独立审计准则》,同年末财政部提出了会计师事务所脱钩改制的要求,使审计独立性更强,审计行为更加规范。
5.1998年报中,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比重继续增加。这是因为1998年1月1日我国施行了《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替代了原来的《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与后者相比,《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更接近国际会计惯例;同年我国先后公布了《现金流量表》等七个具体准则,我国会计制度在与国际会计惯例接轨上又迈出了一大步;同时1998年末,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均已实现了脱钩改制,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独立性、审计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不断增强。
6.1999年年报中,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比重仍在提高。这是因为1999年7月我国公布施行了第三批《独立审计准则》。至此我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体系已基本形成,注册会计师的业务素质和执业水平大大提高。
7.2000年度财务报告中,非标准保留意见的比重比1999年度有所下降。
被出具否定和拒绝
表示意见的公司特征
自1997年报开始,我国证券市场出现了否定意见和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1997—2000年年报共有28家上市公司、49次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了否定和拒绝表示的审计意见。
是什么促使注册会计师出具了否定或拒绝表示的审计意见?这些上市公司有何特征?对此笔者进行了分析:
1.盈利能力差。在这28家公司中,2000年度每股收益(以下简称EPS)大于0的只有7家公司,其余的公司的年报中均显示其EPS为亏损,且有18家公司为巨亏(EPS<-0.30),其中PT农垦商社已连续6年亏损,2000年度的EPS为-1.06元;而ST粤金曼2000年度EPS更达-3.428元,从而成为2000年报中令人关注的焦点之一,更成为继PT水仙之后第二家被终止上市的公司。
2.资产质量差。在这28家公司中,每股净资产低于面值的有20家,其中15家为负值,公司已严重资不抵债。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如公司的每股净资产低于面值,则需对公司实行ST处理,以提示风险。
3.经营风险大。除金帝建设(1998)因为审计范围受限制而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外,在其余的29份审计报告中,均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假设提出了质疑。如PT农商社1999年审计报告中,注册会计师认为“公司连续4年亏损,已资不抵债,并存在大量的逾期借款和大股东及关联单位应收款项无法偿还等现象,无法确认其依据持续经营原则而编制的会计报表的合理性”;注册会计师认为ST郑百文(2000)、ST深中浩(2000)等公司的持续经营假设存在重大不确定性;ST商业网点(2000)等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已受到极大影响。
4.财务风险大。分析这28家公司,发现这些公司的资产负债率都较高,平均资产负债率为127.61%。其中资产负债率高于100%的有15家,9家已严重资不抵债,而ST琼华侨、ST粤金曼、ST郑百文和ST九州的资产负债率更分别高达289.37%、262.31%、235.75%和216.31%。如此沉重的债务负担,加上企业本身资产状况不佳,严重影响了企业的生产经营,使许多企业面临破产的威胁。
5,市场风险大。在这28家公司,有14家为ST公司,5家为PT公司。ST、PT制度是对那些连续亏损、财务状况异常的公司所实行的处理,目的是通过限制交易时间和股价波动幅度,向投资者提示风险,防止过度投机行为。实行这两个制度虽有利于释放市场风险,但与总体样本相比,其市场风险仍较大。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些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和拒绝意见的公司,基本上都属于业绩差、资产质量差且高风险的公司。
被出具说明段和保留意见公司的特征
1997、1998、1999、2000年年报中分别有92家、137家、175家和154家公司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了带说明段的无保留和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那么这些公司具有什么特征呢?笔者对它们的净资产收益率(以下简秆ROE)分布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1999年报有4家公司因净资产为负值而无法计算ROE)。
ROE作为衡量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一项重要指标,近年来一直被监管部门用做控制参数以决定一家公司是否具有配股资格。1996年1月4日证监会公布《关于1996年上市公司配股工作的通知》,规定上市公司要配股最近3年内ROE每年均须在10%以上,从而保证ROE10%成了影响上市公司行为的重要因素,出现了所谓的“10%现象”。
我们统计发现,在1997年年报中,有26家公司的ROE分布在10—11%区间内(占92家的28.26%),而ROE在9~10%区间的公司仅2家。在1998年度的ROE分布中,ROE在10、11%的上市公司仍较多(占133家的53%),但与1997年相比,这种现象有所改观,而分布在6~10%区间的上市公司数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加。这是因为1999年3月25日证监会公布了《关于上市公司配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上市公司的配股条件为“上市超过3个完整会计年度,最近3个完整会计年度的ROE平均在10%以上;上述指标计算期间内任何一年的ROE不得低于6%”,从而对1999年3月25日后公布的1998年报产生了影响。而对于该日前公布的1998年报,其仍受1996年公布的《通知》的影响。
在1999年度的ROE分布中,6—7%区间的上市公司数(占161家的11.80%)开始多于10~11%区间,出现了所谓的“保六现象”。但由于3年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在10%以上的压力仍然存在,所以ROE在7、10%区间的上市公司数仍相对较多。
在2000年度的ROE分布中,6~7%区间的上市公司数高达25家,而10~11%区间的上市公司仅为12家,“6%现象”十分明显。另外,在以上的ROE分布图中,1997、1998年度ROE在0~10%区间的上市公司分别为32家、6l家,1999年度ROE在0~6%区间的上市公司为38家,2000年度ROE在0~6%区间的上市公司郁6家,但ROE0~1%区间的上市公司1997、1998、1999年、2000年却分别有11家、24家、15家、16家,也即各年度ROE在0~1%区间的上市公司较多。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上市规则》规定对连续两年、三年亏损的上市公司要分别予以ST、PT处理,从而保证ROE>0也成了影响上市公司行为的另一重要因素。为了实现“保配”、“保牌”的目的,上市公司利用各种手段进行利润操纵,而这些却违背了《企业会计准则》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注册会计师对此提出了异议,要求被审计单位调整其会计报表。但是,如果根据审计意见进行调整,这些公司将因此丧失配股资格或上市资格,在权衡了得失后,企业宁愿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于是就造成了ROE在0~1%区间和9~10%区间密集分布的异常情况。
解释性说明段的运用分析
另外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带解释性说明段审计报告日渐增多。从表1可以看出,“无保留意见+说明段”的审计报告,1992年度有2家,所占比例为3.77%;到了2000年度,则有99家,所占比例为9.1%。而“保留意见牛说明段”的审计报告,1992年度没有;2000年度有34家,所占比例为3.13%。
“无保留+说明段”与“保留意见”存在着重大的质的区别。前者是注册会计师在审计工作符合审计准则的要求,审计结果令人满意,财务报表的表达也是公允的、合法的,所采用的会计原则和方法也是前后一贯的,但认为还有必要披露更多的信息以引起报表使用者特别注意的情形下提出的。而后者则是在以下三种情况下出具的:(1)个别重要财务会计事项的处理或个别重要会计报表项目的编制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而被审单位又拒绝进行调整。(2)审计范围受局部限制,无法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取得应有的审计证据。(3)个别会计处理的方法不符合一贯性原则
非标准保留意见保留
或说明事项的归类通过对1992—2000年度非标准保留意见的分析,我们可以将保留或说明事项归纳如下:
1.会计政策变更
要确定一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审计报告的影响,应取决于该项变更是否符合一被公认会计原则。如符合,则审计人员可对财务报表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以暗示他赞同该项变更。但他不能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而应在无保意见后附注一说明段以表明该项变更应引起财务报表信息使用者的注意。若该项变更不符合一般公认会计原则,那么审计人员应根据变更的重要性程度来确定应发表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2.审计范围受限制
当审计人员未能收集到足够的证据以确定财务报表是否根据公认会计原则编制,即表明审计范围受到了限制。审计范围受到限制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客户造成的,如由于种种原因,客户不允许审计人员盘点存货或对国外子公司进行实地审计;另一类是由于客户或审计人员均无法控制的情况造成的,如审计约定书在资产负债表后较长一时间才签定,从而使存货的盘点、应收账款的函证等重要审计程序均无法实沲。
在审计范围受限制时,审计人员若能采用其他替代程序来证明被审查的信息是允当表达的,则仍可发表无保留报告。若不能执行替代手续,或即使执行替代手续也达不到预期审计目标,则应根据其受限制程度的重要性程度发表相应的审计意见。一般而言,对于客户主观原因而造成的限制,审计人员应注意客户试图隐瞒舞弊信息的可能性。在这种情况下,国际惯例一般支持注册会计师出具拒绝表示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如为审计人员和客户均无法控制情况造成的限制,则应根据其重要性程度作出相应判断。
3.或有损失
一般而言,或有事项既可能带来或有收益(如客户向侵犯自己专利权的单位或个人索赔),也有可能带来或有损失。但对审计人员而言,或有收益并不重要,这是因为按一般公认会计原则的规定,或有收益只有在实际发生时才加以记录。导致或有损失的事项有未决诉讼、税务纠纷、债务担保和产品质量担保等。
4.期后事项的影响
所谓期后事项是指资产负债表日至审计报告日(即外勤工作结束日)发生的,以及审计报告日至审计报表公布日(即被审计单位对外披露已审会计报表的日期)之间发生的对会计报表产生影响的事项。其重点在于资产负债日至审计报告日之间发生的期后事项。
根据独立审计准则,期后事项一般分为两类:第一类期后事项是指那些在资产负债表日就已经存在,并且对编制财务报表过程中有关估计提供补充证据的情况。对于这一类期后事项,审计人员应提请被审计单位调整会计报表,若被审计单位拒绝调整,则应作为未调整事项处理。第二类期后事项,是指那些在资产负债表日并不存在,而是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出现的情况。这些事项虽不影响会计报表金额,但可能会影响对会计报表的正确理解,因而应提请被审计单位披露。
对于第一类期后事项,若被审计单位拒绝调整,则审计人员可根据该未调整事项的重大性发表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对于第二类期后事项,若被审计单位已经披露且不太重要,那么审计人员可发表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报告。若该事项甚为重要,即使被审计单位已经披露,审计人员也应在审计报告中加以说明,发表无保留加说明段的审计报告。
5.未调整事项
未调整事项是那些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处理方法与注册会计师的看法不一致,又不愿进行调整,而且这种不一致所产生的差异能够准确地计量的事项。未调整事项通常是由于客户未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制度所造成的。
6.涉及其他审计人员工作的报告
由于上市公司一般都有大量分布很广的子公司、孙公司、联营公司、分支机构或附属公司等,所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主审会计师事务所,在对成本和收益的考虑下,常会依靠其他会计师事务所代为完成部分审计工作。在这种情况下,主审会计师事务所一般有三种选择:
第一,在审计中不提,发表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这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其一,由其他审计人员审查的部分在整个财务报表中并不重要;其二,其他审计人员声誉较好,如该事务所也是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事务所,或其审计工作系在主审人员的严密监督下完成。其三,主审人员已对其他审计人员的工作进行彻底的复查。第二,在报告中披露,并发表带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这种报告通常称为共同意见或共同报告,在对其他审计人员的工作无法复查,或由其他事务所代为审核的部分在整个报表中较为重要时,采用这种类型的报告较为合适。第三,保留意见。如果主审计人员不愿意为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承担责任,他就可以根据问题的重要程度,发表保留意见或拒绝表示意见(另一可行办法是由主审计人员扩大审计范围,审计原本由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审查的内容)。如其他事务所对他们所审查的部分持保留意见的话,主审人员也可以决定是否在总报告中持保留意见。版权所有
7.未充分披露:财务报表或附注不完整
一套完整的财务报表,必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财务状况变动表三张主要报表,以及其他附表及附注说明。如财务报表及附注未按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制度的要求充分披露,那么这些报表也称为“未能公允地表达”。在这种情况下,审计人员应发表保留意见或反对意见的审计报告。如公司的财务报表只表达了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而略去了相应的财务状况变动表(或现金流量表),那么审计人员通常也会因为这一省略的报表发表保留意见。
8.对以前年度的期初余额表示保留
注册会计师应当保持应有的职业审慎,充分考虑期初余额对所审财务报表的影响。如期初余额对本期会计报表可能存在重大影响,但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或是注册会计师已查明期初余额存在严重影响本期会计报表的错报或漏报,提请被审计单位进行调整或披露,但被审计单位拒绝调整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对本期会计报表发表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9.重大事项或不确定事项说明
有的时候,审计人员可能希望在无保留审计报告别强调已得到适当说明和充分披露的某一事项,以在发表无保留意见的同时引起报表信息使用者的关注。这些重大事项通常包括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的披露,期后事项以及影响财务报表可比性的会计事项等。
不确定事项则是指某个财务报表项目,在资产负债表之前,无法合理估计。不确定事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准则所规定的或有事项。不确定事项可能与未知的诉讼结果、征税机关对客户、纳税申报单的审计、营运资本的严重短缺或不能遵守借款合同条文等事项相关。根据我们的研究,重大事项的披露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第一,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的披露;第二,说明重大诉讼的执行结果;第三,重点说明利润构成情况,以提醒投资者注意本年利润中的非常项目;第四,重点说明亏损形成原因,或影响主营业务利润之重大不利因素;第五,说明违反《公司法》的情况;第六,说明去年保留事项已消除;第七,其他事项说明。
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与咨询活动,旨在增加价值和改善组织的运营。它通过运用系统化、规范化的方法,评价并改善风险管理、控制、治理过程的效果,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IIA,2004)。审计委员会一个重要的职能就是确保内部审计的独立性,而内部审计为审计委员会提供信息支持,两者相互促进。
一、审计委员会在公司治理中的定位与职责
(一)审计委员会的定位
审计委员会制度是英美等国家公司制企业的一项重要的内部治理机制。其建立的初衷是在董事会建立一个独立、专门的治理力量以强化外部审计师的独立性,从而提高公司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审计委员会在西方实行多年,发挥了积极的功效。我国为改善公司治理效率而引进审计委员会制度,但是其在中国的有效性还有待检验。
(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审计委员会源于1338年的麦克森·罗宾斯(Mckesson&Robbi-
ns)案。该项舞弊案后,证券交易理事会于1939年发布系列文告建议成立专门委员会,并建议此委员会由非执行董事组成,负责选任外部审计师以及参与洽谈审计计划,期望能增强会计师的独立性。
1987年,美国瑞德威委员会(Treadway Committee )认为,审计委员会应该是公司财务报告过程和公司内部控制信息及时、有效的监管者。瑞德威报告将审计委员会作为公司治理的有效手段并向审计委员会提出了一系列目标建议。该报告指出: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监管财务报告,而且该职责优先于其他职责。
1988年,加拿大特许会计师协会(CICA)出台了麦克唐纳报告(Macdonald Report),建议所有上市公司建立主要由外部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复核中期和年度财务报告,并且要求审计委员会每年向股东大会报告其职责履行情况。
1992年,英国凯德伯瑞报告(Cadbury Report)发布最佳实务指南,要求公司建立一个至少由三个非执行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大部分应独立于公司),委员会应有书面的章程。委员会的章程应明确说明委员会的权利和责任。委员会每年至少需要召开两次会议。在公司的年度报告中应披露委员会的成员,并且委员会主席应出席年度股东大会并回答问题。
1993年,公共监督委员会( Public Oversight Board)发表了“公众利益:会计职业界面对的问题”的特别报告,认为在许多情况下,审计委员会不能适当地完成他们的职责,并且在许多情况下他们也不能理解他们的职责。建议审计委员会应明确其职责的范围。
1994年COSO(Committee of Sponsoring Organizations)建议审计委员会应加强评价和控制的职责。
1999年,蓝带委员会(Blue Ribbon committee)发表了“关于提升公司审计委员会有效性的建议和报告”,最后该委员会提出了10个方面的建议。该建议的核心是如何提高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并对独立性提出了明确的定义。
2002年,美国总统布什签署了《萨班斯—奥克斯莱法案》。上市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作用极为突出,将成为确保审计独立性的一个重要环节。审计委员会还将在财务报告过程中承担关键角色,注册会计师的相关审计报告要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随着经济环境的改变以及公司治理实务的发展,审计委员会的职责从关注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拓展到对公司整体财务呈报体系(财务、会计、内部审计等)的全面治理,并涉及风险管理、管理当局对法律法规的遵循情况、道德问题、利益冲突问题及对违法舞弊行为的调查等多个方面。从专家的观点得出审计委员会的职责主要包括:监管内部控制结构和财务报告过程;确保内部审计师和外部审计师的独立性;监督企业法律、法规的遵循情况;参与阻止、发现舞弊活动并促进公司行为法规的实行;帮助企业进行风险管理并不断改进经营和商业环境。
二、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定位与职责
(一)内部审计的定位
IIA的观点是:良好的治理是由有效的公司治理系统的四个部分协同实现的:即董事会、管理层、内部审计师、外部审计师。虽然它对内部审计的定位理念相当超前,但是把内部审计作为公司治理结构的组成部分,可以看出对内部审计寄予的重视和厚望。在我国,内部审计的组织与工作受到公司管理层的领导,内部审计职能是为经营管理服务,因此,内部审计是管理层对内部经营管理的一项监督、评价机制,从此种意义来讲,可以将其作为公司治理,特别是公司内部治理的有效组成部分。
(二)内部审计的职责
IIA规定的内部审计的主要职责包括:(1)对公司运营与公司的项目进行评价,以确保与公司的价值保持一致;(2)开展有益于增加公司价值的咨询业务。也就是说内部审计应该以公司的价值链为评价对象,如风险管理评估、内部控制评价等,为增加公司价值做出贡献。
三、审计委员会与内部审计的关系
1、复核并核准内部审计章程。内部审计章程提供了内审部门功能性和组织性的架构。章程除了需经管理层批准外,审计委员会还应代表董事会对章程进行复核与评价。审计委员会在复核章程时,应特别注意内部审计部门在公司架构内的组织地位。组织地位的设计应确保能对管理当局的活动实施有效的独立评价;同时,在组织架构上还应注意其全面性,不仅继续关注对公司的财务审计,而且重点监控企业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
2、复核审计计划及计划活动的变动。审计委员会应对内部审计部门年度审计计划的范围进行复核,以便了解内部审计主管及管理当局对计划的适当性以及公司经营风险的评估。在复核内部审计计划时,审计委员会应特别关注整体审计计划的安排。内部审计计划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会由于种种新情况而发生适时调整,审计委员会应对审计计划的实际执行情况予以持续关注,及时了解计划未完成或发生偏差的原因。
当注册师认定整个会计报表是公允表达的情况下,由于某种事项的存在,使无保留意见的条件不完全具备,了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表达,注册会计师会对影响事项提出保留意见。而只有当注册会计师确信整个会计报表存在严重错报,以致根本不能按照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公允反映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时,注册会计师才发表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但在审计实务中,由于两者的界限需要注册会计师的专业判断,曾出现许多用保留意见代替否定意见和对相似情况发表不同审计意见的事项,降低了审计报告的使用效能。
[事项1]华兴公司2001年度净利润为16万元,注册会计师对其2001年会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说明段表述如下:“贵公司账面反映的在建工程为2号流水线工程,该项目2001年度处于停建状态,贵公司2001年度对上述项目利息资本化金额为895万元。”
[]在建工程处于停建状态,仍然把项目利息资本化,这种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错误处理,影响了会计报表的公允反映。如果被审计单位拒绝调整,注册会计师可以考虑发表保留或否定意见。但究竟是保留意见还是否定意见呢?在其他条件相同的前提下,重要性水平是影响注册会计师判断的主要因素。在具体运用重要性水平时,不仅要分析其数量,也要分析其性质。由于华兴公司2001年净利润仅为16万元,但2001年度对处于停建状态的项目利息资本化金额为895万元,如果把停止资本化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中,华兴公司2001年度不仅没有盈利反而亏损了。这种影响收益趋势的错报,无论金额大小,从性质上考虑都足以影响会计报表总体的公允性。因此,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否定意见,而不是保留意见。
在审计实务中,注册会计师运用重要性水平时,下列错报会影响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决策,注册会计师应当从性质上考虑其重要性:(1)涉及舞弊与违法行为的错报;(2)影响收益趋势的错报;(3)可能引起履行合同义务的错报;(4)不期望出现的错报。
[事项2]注册会计师审计华兴公司2001年会计报表时,确定其会计报表的重要性水平为500万元,主要是关注到以下两种情况:一是华兴公司2001 年停止使用且准备处置的固定资产在2001年没有计提折旧670万元;二是华兴公司对合同约定采用到岸价格的一笔2001年12月24日发出的销售给美国 A公司的业务确认主营业务收入650万元。注册会计师在判断出具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的类型时,认为华兴公司不予调整的固定资产少计提折旧情况会导致出具保留意见,但华兴公司不予调整的多计收入情况会导致出具否定意见。最终,注册会计师对华兴公司2001年会计报表发表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分析]在审计实务中,能够影响注册会计师发表保留或否定意见的会计报表错报分为两种:(1)金额重要但对整个会计报表影响不大;(2)金额重要且广泛地影响会计报表总体的公允性。一般讲,注册会计师对第一种情况的错报会发表保留意见,对第二种情况的错报会发表否定意见。如此区分的关键在于注册会计师对错报项目是否具有牵涉性(或弥漫性)的判断。一项错报越具有牵涉性,则注册会计师发表否定意见的可能性越大。在该事项中,少计提折旧和多计收入的金额都超过重要性水平。特别是不予调整的多计收入情况,不仅会影响华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应收账款核算,也会影响存货、成本等核算,进而影响到资产总额和企业的盈利情况,具有很大的牵涉性。因此发表否定意见的可能性大。
谨慎选用无法表示意见
当注册会计师实施了一定审计程序后,由于某些限制而使注册会计师不能对某些重要事项取得证据,无法完成取证工作,进而无法判断应当使用的措辞或的归属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或无法表示意见。但在审计实务中,一些注册会计师往往不能区分保留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常用无法表示意见代替其他审计意见。这不仅降低了审计报告的使用效能,也使公众对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产生了怀疑。
[事项3]华兴公司2001年会计报表的资产总额为7065万元,利润总额为982万元。注册会计师对华兴公司2001年会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说明段表述如下:“如附注五所述,贵公司2000年对A公司投资2280万元,占A公司股权比例33%.到2001年底,贵公司累计投资收益1940万元,其中2001年列计1185万元。但贵公司未提供A公司 2000年和2001年的会计报表,受客观条件限制,我们未能对A公司实施审计,因而无法确认该项投资收益。”
[分析]该事项中,注册会计师无法取得证据的情况具有牵涉性,不仅影响本年度利润增加1185万元,也影响长期投资的增减变动,进而使得注册会计师从整体上无法判断华兴公司 2001年会计报表的公允性。因此注册会计师不能仅仅发表保留意见,而应该发表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事项4]华兴公司2001年度净利润-10967万元,总资产111696万元。注册会计师对华兴公司2001年会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说明段表述如下:“根据我们的审查,(1)2001年,贵公司在连续两年亏损的情况下继续亏损,账面亏损金额为人民币10967万元,实际亏损金额为31729万元,贵公司净资产出现负数,账面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11696万元,实际资产总额为95816万元,账面净资产为人民币-10188万元,实际为-12836万元。(2)贵公司涉及诉讼案件66起,涉及金额人民币21646万元,其中,贵公司作为被告的53起,一审均已败诉,涉及金额人民币20267万元;贵公司作为原告的13起,涉及金额人民币1379万元。上述诉讼案均未在账表中反映。(3)函证其他应收款出现差异6291万元,贵公司拒绝进行调整。”
[分析]在审计实务中,如果注册会计师在明知被审计单位违反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情况下,不执行必要的审计程序予以确认或确认后不愿意予以如实披露,以审计范围受到限制为由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甚至出具带强调说明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这属于严重违背独立审计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的行为,不仅降低了审计报告的使用效能,也应受到相应的处罚。该事项中,注册会计师用无法表示意见代替否定意见。对于情况(1)和(3),如果注册会计师已经查证清楚而贵公司拒绝调整时,应当发表否定意见,而不能用无法表示意见代替否定意见;对于情况(2)注册会计师应通过向律师函证等程序,了解华兴公司最可能发生的诉讼损失,建议其调整预计负债,而不能仅仅披露了事。
严格规范审计报告中的说明段的编制
注册会计师编制说明段时常存在以下问题:(1)没有尽到应有的披露责任,应该说明的事项没有说明; (2)谨慎过头,把不该强调说明的事项加到强调说明段中; (3)用带强调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或保留意见代替其他审计意见;(4)说明段披露不明确、不充分或表述晦涩,词不达意,不能使审计报告使用者掌握充分信息,容易引起审计报告使用者误解。
[事项5]注册会计师对华兴公司2001年度的会计报表发表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标准报告),但华兴公司的会计报表附注(二)中披露:“2001年12月27日,由于A公司状告华兴公司侵犯其专利权,要求赔偿322万元,截至2001年12月31日,该诉讼案正在审理中,无法预计其最有可能的赔偿金额”。
[分析]在审计实务中,当注册会计师决定出具无保留意见时,如果为了有助于报告使用者更好地理解审计报告,需要对审计报告作一些补充说明,注册会计师可以在意见段后面增加强调说明段,以提请会计报表使用者关注。但如果存在应该强调说明的事项,注册会计师却没有在审计报告中强调说明,会计报表使用者可能因此注意不到充分的信息,影响其决策。该事项中,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华兴公司涉及到无法预计的诉讼案件,可能会影响会计报表使用者决策,注册会计师应该在审计报告意见段后增加强调说明段予以说明。因此,该案例不应该是标准报告,应发表带强调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
[事项6]注册会计师对2001年华兴公司会计报表发表了带强调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其强调说明段表述为:“贵公司存在以下问题:(1)在建工程处于停建状态;(2)对货到款未付的材料未能准确核算;(3)出售报废资产未取得批准手续;(4)银行存款未达账项金额较多。”
[]在审计实务中,一些注册师往往不能很好处理以下情况:(1)八项减值准备计提;(2)未决诉讼;(3)大额逾期借款; (4)持续经营能力;(5)重大交易事项的手续不完备;(6)关联方占款以及为关联方担保等关联交易;(7)资产重组;(8)利用其他注册会计师、前任注册会计师或专家的工作;(9)补贴收入;(10)非经常性损益;(11)一次性交易取得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较大;(12)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发生变更等。遇到这些事项时,有些注册会计师无论是否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或已经取证证实了某一事项,为了满足被审计单位的要求或屈从于客户压力,或出于谨慎的考虑,往往发表带强调说明段的审计报告,以此达到既不得罪客户、又不承担法律责任的目的。但实质上,这种做法既不谨慎,也不明智。对于重大事项,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把搞清楚。如果属于需要调整的事项,注册会计师应当在被审计单位拒绝调整时出具保留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如果属于被审计单位正常的会计处理,注册会计师没有必要在审计报告中予以披露,以避免干扰信息使用者的决策。如果注册会计师实施必要审计程序后仍然不能搞清楚该重大事项,这时才可发表保留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但审计报告中必须披露审计范围受到什么限制。
前述事项中注册会计师所强调说明段披露的四种情况,都属于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审计程序查证清楚并必须对此明确表示意见的情况。对于情况(1)和(4),如果注册会计师取证表明情况属实,且不会计报表的公允反映时,不应当在强调说明段披露;对于情况(2)和(3),如果注册会计师取证证实其对会计报表公允反映产生影响,就不能仅仅在强调说明段中予以披露,应当建议被审计单位调整,并在被审计单位拒绝调整时发表保留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事项7]华兴公司2001年会计报表附注9.1披露:“公司为A公司提供银行借款担保3000万元。因A公司无力偿还借款,法院判决由公司偿还借款余额2500万元,并于2001年10月21 日强制执行1500万元,其余1000万元尚未支付。”注册会计师对华兴公司2001年会计报表审计出具了带强调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其强调说明段表述为:“此外,在审计过程中,我们还注意到:截至2001年12月31日止,贵公司对外担保损失金额达1500万元,未作账务处理。详见贵公司会计报表注释9.1.”
[分析]在审计实务中,谨慎既是注册会计师必备的品质,又是注册会计师专业技术规范和职业道德的要求。如果注册会计师以谨慎为借口推卸自身应承担的职责,把应当查证清楚且可以确认的事项仅仅放在意见段后面的强调说明段,可能会使会计报表使用者不知道如何使用这些信息,造成会计信息披露的混乱。如该事项中,按照会计准则,华兴公司应该对最有可能发生的损失估计预计负债并作相应的会计处理。但华兴公司没有对此进行估计并做会计处理。对于这种情况,注册会计师应当建议华兴公司进行调整,并在被审计单位拒绝调整时出具保留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但注册会计师却把这种事项仅仅在审计报告意见段后的强调说明段披露,这就没有尽到注册会计师应尽的责任。
[事项8]注册会计师对2001年华兴公司会计报表出具了带强调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其强调说明段表述为:“如附注八(1)所述,贵公司从2001年起改变了计提坏账准备的。”
[分析]审计报告应当给信息使用者传递真实、充分、及时的信息,因此,注册会计师在编制说明段时,不仅要把值得说明的事实披露出来,还应当披露其涉及金额及其被审计单位不调整时对会计报表的影响金额。该事项中注册会计师没有充分披露计提坏账准备方法的改变及其对会计报表的影响,信息披露不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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